教师拒绝有偿补课心得体会
教师拒绝有偿补课心得体会(精选18篇)
教师拒绝有偿补课心得体会 第1篇
“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热爱学生,爱岗敬业,廉洁从教是教师最基本的道德素养。教育部关于印发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明确提出,教师要坚守高尚情操,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牟取私利。作为人类灵魂工程师的教师,教师,担负着教育下一代的重任。我们无论面对怎样迷离的尘世,更应始终坚持一面廉洁的大旗!做好一名爱心的使者!遵守职业道德,坚守高尚情操。通过开展拒绝有偿补课活动,本人有以下一些心得体会。
一、有偿补课不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
教师的工作不可能在八小时之内完成,或多或少地都要占用八小时以外时间。如果允许教师给自己的学生做有偿家教,势必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教师的精力,教师就不能全身心的投入到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对每一个教师而言,辅导学生,包括在课余时间为后进生补课,这是教师职业范围内的事情,有偿家教使一些师德低下的教师在正常教学时间内不太关注后进生,然后在课后通过有偿家教对他们进行个别辅导。有些学生也可能会依赖家教,丧失学习的主动性,课前不做预习,不去主动发现问题,课后也懒得钻研。
二、义务教育不应该走向“商业化”模式
利用职务之便开设有偿家教,完全违背了教师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严重扰乱正常的教学秩序。我们还应看到,补课不过是应试教育的衍生产品。只有教育摆脱应试的怪圈,真正步入素质教育的良性轨道,违规补课才会失去需求。“有偿家教”是老师将授课内容作为一种商品进行出售的商业化模式,在这个“卖方”占主导地位的市场中,极容易造成学生受教育的不平等。然而,严令禁止教师从事课堂之外的授课活动,又是对教育公共资源的浪费。教育关系到整个民族的持续发展,是国家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是政府的基本职能,必须得到极大关注和极大投入。教育体制改革的发展必须从教育投资经费、教师队伍建设、教育设施管理三个方面同时着力。素质教育、公平教育才会为政府所重视,并被纳入了法律视野。
三、拒绝有偿补课要从我们每一个老师自身做起
作为教师,我们要深刻认识到有偿家教的负面影响,无微不至地关心学生的健康成长,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要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依法执教,自觉自愿地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言行,更好地做到为人师表,廉洁从教。第一,一个教师只有热爱学生,才会依法执教,无微不至地关心学生的健康成长;才会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竭尽全力地去教育学生;才会自觉自愿地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言行,更好地做到为人师表、廉洁从教。老师的身正,在德育中尤为重要。其身不正,何以为师?教师是文明的使者,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作为“授业解惑”之人,更应为人师表,以自己的高尚人格、模范行为来感染、影响并规范学生。教师只有完善自身素质,才能让学生从高尚的人格魅力中吸取有益的营养。第二,献身教育,为人师表;教师工作的性质是教书育人,我们每一位教师都应树立正确的幸福观,提高自己的认识能力,把教育作为一种崇高的事业放在首位,乐于奉献,为世人做出表率。现代伟大的人民教育家陶行知先生一生以“爱满天下”为座右铭,正是为了祖国未来无数的“瓦特”、“牛顿”、“爱迪生”,教师将满腔的爱尽情赋予了学生。教师们两袖清风,一无所有,但教师却富有,我们拥有无数学生对我们爱的回报。第三,自我约束、廉洁从教教师廉洁从教,除了法律法规约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引导外,主要靠教师用廉洁的标准来进行自我约束,自觉保持清廉纯洁的作风,这是廉洁从教的最深厚的思想基础。孩子是祖国的花朵,看看他们的眼睛,如星星般明亮,如泉水般清澈,是那样的纯洁。在这样的纯洁面前,哪怕说错一句话都是对他们的亵渎;在清泉般的眼神里,更多的是对老师的执着和无比的信任。我们每一位教师,都要廉洁从教,为人师表,以自己高尚品行和聪明智慧,教书育人,提高学生全面素质,将自己的美好形象永远留在学生的心坎里;使学生从小就懂得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从而逐步懂得做什么样的人,怎样做人。
总之,教师之所以受人尊敬,不只是因为教师职业是神圣的,担负着传道、授业、解惑的任务,更重要的是担负着培养一代又一代人怎样做人,怎样做一个好人。正如鲁迅所说:“他们吃的是‘草’挤出来的是‘牛奶’。”从精神上灵魂上培养了一代又一代的青少年。然而,教师置身于现实生活中,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如何能做到洁身自好,不追随物欲,敬业爱岗,做好教育人的工作,做一个名符其实的好教师,必须高度自尊、自重、自强不息、严以律已、分清是非善恶。在社会这个大染缸中要保持廉洁自律,坚持高尚情操,就要不断加强人生观、世界观和师德的学习和修养,努力促进道德认识,不断地自我评价、自我约束、自我调控,及时矫正和调整教师行为中失误,抵制不良风气和腐朽思想的侵蚀,保持行为的端正廉洁。
教师拒绝有偿补课心得体会 第2篇
2、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它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3、以父母、子女、亲友等关系的名义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4、以指导亲友子女学习或照看亲友子女生活为名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5、在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
6、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或介绍学生到个人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并从中获利。
7、以赢利为目的的其它形式的.补课、辅导、办班。
8、擅自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或兴趣班。
我要恪守以上8条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教育局关于对“乱办班乱补课”的相关处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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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拒绝有偿补课心得体会 第3篇
这“五条禁令”包括严禁擅自办班或参与有偿补课;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收受学生或家长财物;严禁向学生推销课外学习资料;严禁在工作时间玩电子游戏、炒股、在课堂接打手机。
与此同时, 长春市教育局还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 结合实际, 对《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行了修订。新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更注重教师对学生的全面培养, 明确要求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不能单纯以学习成绩评价学生;教师要把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放在第一位, 把道德情操作为育人的首要标准。同时, 长春市对廉洁从教也作出了具体说明, 明确规定教师要“谢绝吃请、拒收馈赠、杜绝卡要”以及“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教师有偿补课的六种弊端 第4篇
新修订的由国家颁布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重新规定:教师不得进行有偿补课。然而,此风现已越刮越烈。对于学校、师生、家庭等均带来了不利的影响,归结起来有下列六种:
1影响了校园教师间的和谐关系。
近几年来,由于教师地位提高,物质待遇和精神生活均有了很大的改善,原先因学生只重视主科而引起的主科教师与副科教师的矛盾已得到缓解。然而,随着有偿补课的兴起,使这一矛盾又突出起来。时下,搞有偿补课的主要是数学和英语这两门主科教师。据有关资料显示:大约有三分之一的数学、英语教师都在有偿补课,而按目前的行情计算,一个月的补课收入可达2000元左右,等于一位中级教师整个月的工资。也就是说。进行有偿补课的数学、英语老师的月收入是其他老师月工资的两倍多,这就使进行有偿补课的老师成为校园里的“新贵族”。造成了校园内教师心态的不平衡。
2影响了师生之间的正常关系。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师是知识的化身,是道德品质的楷模,是学生成长道路上的引路人。师生关系应当是最真挚的。然而,现在搞有偿补课的教师动不动就是讲钱,有钱就辅导,没钱就免谈。特别是某些“家教”老师,把一些试题发给补课的学生做,然后集体讲解一下,一两个小时就应付了事:还有些老师,在课堂上不给学生讲解清楚重点、难点,待晚上给来家里补课的学生“开小灶”,使这些参加补课的学生成绩得以提高。造成了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矛盾。
3影响了学校教学质量的提高。
数学、英语是主科,学生三分之一的时间是花在这两门功课上。一个学校的教学质量在很大程度上也取决于这两门功课。当前,能够有资格进行有偿补课的老师多半都是学校的骨干教师,他们白天要上课。晚上要备课、批改作业,而一个人的精力毕竟有限,因此,搞有偿补课时间久了,必然放松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也就是说,为了给几个学生搞有偿补课,而影响到班上几十个学生的正常上课。这样,哪有精力来提高教学质量。许多事实也证明,一所学校搞有偿补课的老师多了,这个学校的教学质量也就肯定受到影响。
4影响学校班主任队伍的加强。
时下,由于各种原因影响,不少教师不愿意做班主任,特别是一些数学、英语教师。因为班主任要花许多时间来管理学生,而“育人”是无止境的,又是无报酬的劳动。而“时间就是金钱”对于我们某些老师来说却是至理名言。他们多一点时间,就可以多给几个学生补课,就可以多赚钱。然而,学生,尤其是家长,特别希望数学、英语老师担任班主任,不少家长责问学校领导,为何不安排数学、英语老师担任班主任,而实际情况是他们不愿意做。
5影响家庭和睦生活和自己的身体。
每一位教师都有自己的家庭,教师除了有教育、教学工作外,在家还要承担一定的家务,要教育自己的孩子,赡养老人等,在双休日、节假日也要和家人到公园、郊外娱乐、散心,调剂一下精神,这些均需要时间。若因为搞有偿补课,钱倒是赚到了,但家庭关系也紧张了,自己的身体也累垮了。
6影响到教师“为人师表”的形象。
从古到今,教师都是清廉形象的代表。在市场经济的影响下,我们老师的价值观、人生观也会受到一定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教育工作也摆脱不了金钱的诱惑。热衷于搞有偿补课,为人师表的形象将会大受影响。身教不正何以为人范、教导不严何以为人师?为了补课,一些学生暂时把你当老师,但他们知道那是用钱换来的,事后,学生们并不会感谢你,相反,还会感到老师的人格也不过如此,我们为何要尊师?
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 第5篇
1.不组织、要求学生参与有偿补课;
2.不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展有偿补课;
3.不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供应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4.不组织、引荐和诱导学生参与校内外有偿补课;
5.不参与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老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6.不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供应相关信息。
以上承诺,保证自觉遵守,绝不违反。
学校(盖章老师(签名
教师拒绝参加有偿补课承诺书 第6篇
教职工拒绝参加有偿补课承诺书
根据阳教字〔2018〕6号“关于严禁中小学教师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的具体要求,为维护我校教师的良好师德形象,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我向学校、社会及家长郑重承诺如下:
1、不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2、不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它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3、不以父母、子女、亲友等关系的名义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4、不以指导亲友子女学习或照看亲友子女生活为名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5、不在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
6、不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或介绍学生到个人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并从中获利。
7、不以赢利为目的的其它形式的补课、辅导、办班。
我要恪守以上7条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按教育局相关规定接受处理。
承诺人:
二〇一八年二月三日
阳城县教师进修学校
禁止教职工参加有偿补课责任书
教师有偿补课、收费办班是目前社会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也是影响教育部门和教师队伍形象的重点问题。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已明文禁止教师收费补课,我校态度明确,反复强调,坚决反对教师举办有偿补习班。为规范教师行为,确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维护广大学生和家长的根本利益,严格禁止收费性质补习班,根据上级通知精神,特制订《禁止教职工参加有偿补课责任书》.1、本责任书签订前教师若有补习收费行为的,要立即做好自查自纠,对违背学生家长意愿的一切收费,于三天内自行退还,对拒不清退的,家长举报属实,按乱收费论处。
2、本责任书签定之时起,还在顶风冒犯,继续补习收费的,一经查实,全部违规收费款项上缴学校,由学校负责全额退还学生,责任人在全校教师会上做检查。
3、对屡教不改的,学生家长反映强烈的或被举报到上级有关部门,经查属实的,除退还收费、书面检查,取消评优评先,考核在合格以下,并建议上级调离本校。
4、在违规补习和私带学生寄宿和餐饮的时段里,一切安全、法律责任全部由组织者承担。
5、本责任书从签订之时起生效。
分管领导(签名):
教职工(签名):
二〇一八年二月三日
阳城县教师进修学校
禁止教职工参加有偿补课责任书
教师有偿补课、收费办班是目前社会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也是影响教育部门和教师队伍形象的重点问题。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已明文禁止教师收费补课,我校态度明确,反复强调,坚决反对教师举办有偿补习班。为规范教师行为,确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维护广大学生和家长的根本利益,严格禁止收费性质补习班,根据上级通知精神,特制订《禁止教职工参加有偿补课责任书》。
1、本责任书签订前分管领导所属科室教师若有补习收费行为的,分管领导要立即组织当事教师自查自纠,对违背学生家长意愿的一切收费,限教师三天内自行退还,对拒不清退的,家长举报属实,对分管领导进行严肃问责。
2、本责任书签定之时起,分管领导所属科室教师还在顶风冒犯,继续补习收费的,一经查实,全部违规收费款项上缴学校,由学校负责全额退还学生,校长要对分管领导进行约谈。
3、对屡教不改的,学生家长反映强烈的或被举报到上级有关部门,经查属实的,除退还收费、书面检查,取消分管领导评优评先资格。
4、所属教师在违规补习和私带学生寄宿和餐饮的时段里,一切安全、法律责任由分管领导承担连带责任。
5、本责任书从签订之时起生效。
校长(签名):
分管领导(签名):
二〇一八年二月三日
王校长
闫书记
梁校长
宋校长
教师拒绝有偿补课的承诺书 第7篇
(一)坚决不组织本班或本校学生参加收费或变相收费补习,如教师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所教学生参加其有偿补习。
(二)不利用国家法定节日、寒暑假、双休日在校内给学生补课,不参加以各种名目租赁校外房屋举办“奥赛班”、“提高班”、“特长班”、“辅导班”等收取费用的教学行为。
(三)不以家属名义从事有偿补习活动。
(四)不组织、动员、诱导和介绍学生给退休教师、其他人员和校外办学机构为补习生源从中获利。
(五)不私自在校外办学机构兼课。
全面准确理解严禁有偿补课规定 第8篇
有偿补课一直是我国教育治理的难题之一。尽管教育部和其他部委从学生减负、素质教育、行风建设和规范收费等方面着手出台多个规范,补课问题仍然未得到有效治理。教育部出台 《规定》,首次专门明确规定禁止中小学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是处理有偿补课问题的权威规范。
二、《规定》调整的主体及范围
面对社会关注的补课行为, 《规定》 采取区别对待、分类治理、突出重点的态度,集中治理社会关注度高且影响恶劣的收取费用的补课行为,将学校组织集体补课且不收取费用的情形排除在外。
《规定》 将有偿补课的实施主体限定为中小学和在职中小学教师。对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禁止,是出于教师的特定职业要求。退休教师已经不在学校继续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其行为不在 《规定》 调整范围。
《规定》 明确中小学及在职教师的六种行为构成有偿补课。中小学构成有偿补课的情形有三种:第一,组织和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只要是学校以自己名义组织、要求学生补课并收取费用,无论补课是由学校还是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在校内还是校外进行,都构成“有偿补课”。第二,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只要学校变相以学校名义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收取费用,就属于学校有偿补课。第三,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只要公办中小学将教育教学设施或者学生信息提供给校外培训机构,即使并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会加重学生负担,不利于推进素质教育,且校外培训机构总是收取费用的,为从根本上杜绝有偿补课,将该行为纳入有偿补课行为加以治理是非常必要的。
依据 《规定》 在职中小学教师构成有偿补课的情形也有三种:第一,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本条旨在规范教师与学生关系。基于教师对学生的影响力,无论补课地点是在校内或者校外,补课主体是学校、教师或者校外培训机构,只要补课收取费用且教师主观上积极推动学生参加,无论教师采取组织、推荐还是诱导的方式,都涉及教师利用职务便利牟取私利,构成有偿补课。第二,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本条旨在规范教师个人行为。严禁教师个人从事有偿补课,不论组织补课的主体是校外培训机构、其他教师、家长还是家长委员会等。第三,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本条旨在防止教师利用教师职务便利,利用掌握的学生信息等资源为从事有偿补课的机构和个人提供便利,等于变相鼓励有偿补课,也构成教师有偿补课。
三、有偿补课行为的处理
《规定》 第七、第八条分别规定了对构成有偿补课行为的中小学和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措施。
对此,要结合 《规定》 配发通知和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从三个方面理解执行: 第一,经认定构成有偿补课的,需要接受相应处理, 明确的法律责任有利于 《规定》 全面实施。
第二,对情节严重的有偿补课行为要从重处理。 根据 《教师法》 第八条,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是教师的法定义务。教师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可能构成 《教师法》 第三十七条“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情形,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可以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教师有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行为的属于严重违纪行为,要从重处罚。
整治有偿补课,鞭子不能只打教师 第9篇
对于有偿补课,教育部早就划出了六条“红线”。不仅是广东,国内各地教育主管部门都对“有偿补课”三申五令。但现实却是,有偿补课仍是一个难以医治的痼疾。一些家长和学生“自行找老师补课”,有的地方甚至出现家长向教育局投诉“不补课”的事件,这些似乎都在向社会表明,有偿补课是“周瑜打黄盖”的双方自愿行为。
有偿补课真的就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表面上看确实如此,但深究其根源,关键仍在于应试教育这根指挥棒在起作用。在所谓“谁不补课谁落后”思想的促使下,家长和学生“自愿补课”其实是一种次优选择。正如一位教育专家所言:“在考分决定一切的现实下,即使教师不想补,家长也要追着补。”
治理有偿补课,鞭子不能只打在教师身上。说到底,被广为诟病的有偿补课,其实就是应试教育衍生的怪胎。教育评价方式不变,有偿补课乱象就难以禁绝。因此,对于有偿补课,不能仅从师德师风上找问题,更需铲除这一现象长期治理又长期存在的土壤。
第一,要改革目前的考试制度和评价方式,改结果评价为过程评价,改分数评价为综合素质评价,营造公平、宽松的教育环境,使素质教育深入人心,落实到位。假如当前的教育评价能将社会实践、综合素质与考试分数放在同一天平上,假如从教育部门到家长都把精力放在孩子的全面成长上,有偿补课还会“疯狂存在”吗?
第二,要加大优质教育资源的有效供给和公平分配,消除“大班制”“择校热”,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实现教育均衡发展,让每一个学生都能享受优质教育,获得老师的悉心关爱。
第三,家长要转变观念,多一些理智,少一些盲目,充分认识到学习成绩高低不是判定孩子成才的唯一标准,引导孩子多学习课外知识,增长社会见识,使孩子身心得到全面发展。当然,教师也要提高自身素养、提升教育教学水平,特别是对一些“学困生”,教师有责任多给他们进行无偿辅导。
鲁迅先生曾在《狂人日记》里呼吁“救救孩子”,今天我们同样呼吁“救救孩子”。给孩子“减负”,杜绝有偿补课,需要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多方联手,最终走出应试教育的误区。唯有如此,才能让有偿补课没有市场,才能让孩子拥有一个快乐的童年。
(责编 欧金昌)
在职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 第10篇
一、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嘉兴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等行为的处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
二、关爱每一位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努力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对学有困难的学生进行义务辅导,减轻学生负担,认真备好、上好每一节课,全面提高课堂教育教学质量。
三、不接收学生家长有偿补课的请求,不从事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活动,不在本人住房或租借房屋(含车库)进行有偿补课,不在校外办学机构中从事学科类教学,不以父母、子女、家属或亲朋好友名义办班,参与教学或管理,不强制、暗示、介绍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四、坚决杜绝有偿补课行为,若有违规行为,愿接受相关规定的处理。
承诺人签字:
在职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 第11篇
为切实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素养,规范自身教学行为,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本人向学校、学生家长和社会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即山东省人民政府第2 55号令),严格执行教育局关于在职教师不得进行有偿补课的文件精神。
二、不从事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活动。
三、不强制、暗示、介绍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四、不在社会上的各种培训、辅导机构中兼课。
五、关爱每个学生,无偿为学生释疑解惑,尽心尽力帮助学困生,让每个学生都得到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本人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学校和社会监督,如因参与有偿补课被查处,本人自觉接受组织的处理。
承诺人签字:
拒绝有偿补课心得体会 第12篇
心得体会
秦燕
近日,在校领导的认真组织下,我认真学习了《长治市城区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处理办法》,心中深有感触。说到底,这一规定旨在加强教师的师德师风。教书育人,教书者必先学为人师,育人者必先行为世范。教师职业的特点决定了教师必须具备更高的素质,而师德是教师最重要的素质,是教师的灵魂。师德决定了教师对学生的热爱和对事业的忠诚,决定了教师执着的追求和人格的高尚;另一方面,师德直接影响着学生们的成长,教师的理想信念、道德情操、人格魅力直接影响到学生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和道德行为习惯的养成。高尚而富有魅力的师德就是一部教科书,就是一股强大的精神力量,对学生的影响是耳濡目染的、潜移默化的、受益终生的。
学校作为禁止教师有偿家教的主要责任部门,校领导更加强化了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组织教师作出不从事有偿家教的书面承诺。并建立层级管理责任制,校长、中层干部和在职教师层层签订“禁止有偿家教”责任书,将“在职教师不得从事有偿家教”纳入教师聘用合同条款,建立“禁止有偿家教”自查制度,广大教师也充分认识到了教师职业的特殊性和崇高性,主动作出承诺,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以实际行动树立人民教师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淡泊名利、志存高远的良好形象。
对照《长治市城区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处理办法》的要求,我会从以下方面加强师德和修养。
一、献身教育,为人师表
教师工作的性质是教书育人,我们每一位教师都应树立正确的幸福观,提高自己的认识能力,把教育作为一种崇高的事业放在首位,乐于奉献,为世人做出表率。现代伟大的人民教育家陶行知先生一生以“爱满天下”为座右铭,正是为了祖国未来无数的“瓦特”、“牛顿”、“爱迪生”,教师将满腔的爱尽情赋予了学生。论财产教师两袖清风,一无所有,但教师却富有,我们拥有无数学生对我们爱的回报。
二、公正执教,关爱孩子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要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学生,做到公正执教,廉洁从教。决不因学生性别、智能、家庭状况、学生家长等差异而采取不同的态度和情感模式。教师从教的公正性,充分反映了教师人格的崇高性。尤其体现在对待后进生转化问题,我们一要有爱心,二要有信心,三要有耐心。只要我们用爱心、宽容、理解、人文关怀去善待孩子的每一点错误,适时表扬、鼓励,教给孩子做人的道理,相信每一个孩子都是会取得成功的。
三、自我约束、廉洁从教
绝不利用双休日、寒暑假、节假日等学校正常教学时间之外的时间进行课外辅导、补习活动并从中获利;绝不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职;绝不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介绍生源、提供信息;绝不委托他人和社会机构举办各类补习辅导班。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对老师有着无比的信任。我们要以自己高尚的品行和聪明智慧,教书育人,提高学生全面素质,将自己的美好形象永远留在学生的心坎里;使学生从小就懂得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从而逐步懂得做什么样的人,怎样做人。
教师拒绝有偿补课心得体会 第13篇
签保密协议 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忙
2015年6月,教育部印发了《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为六种行为划定“红线”。然而记者连日来采访发现,多地教育培训机构仍在招揽在职教师授课,并以此作为招生“金字招牌”,一些在职教师也私下兼职或打起“擦边球”。在一些地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几乎成为公开的秘密。
在北京市西二环附近的一间写字楼内,一家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学点宣传栏里,写着“西城、海淀在职教师专属授课平台”等内容。不过,所谓“名师”授课的照片却只有授课者的背影,记者询问是哪些学校的教师,招生人员神秘地说:“我们和老师签有保密协议,不能把老师的真实姓名透漏出去。我们会根据您孩子的学校、年级排名和补课目标,推荐优秀教师单独与您见面。”
无独有偶,陕西、湖南等地的一些教育培训机构也以在职教师任课为噱头招揽学生。在一家教育培训机构的西安南郊教学点,工作人员介绍说,他们设有三类课程,授课者都是周边重点中学的在职教师。
“可以保证,我们的老师绝大多数都是省级示范高中在职教师。”在湖南湘潭的一家教育培训学校里,工作人员信誓旦旦表示。这位工作人员还说,这里之前有一个学生,就曾经发现补课老师正是他所在的省重点中学的班主任。还有一个补课学生碰到了自己的任课老师。而当记者提出想看看上课情况时,一位负责人以不便打扰学生上课为由婉拒。
多地学生家长透露,他们孩子所在的学校就有教师在外有偿补课。华北某高校附属中学一位学生家长说,女儿在培训机构补课时,授课教师正是该校一名年级组长,后者甚至还是该教育培训机构的代言人。
“如果家长要求由在职教师任课,家长是要和我们签保密协议的。我们会保证任课老师是名校教师,但学生不会知道教师的姓名和所供职的学校。”北京西便门一家知名教育培训机构工作人员说,不久前,该机构一位在职教师向学生透露了个人信息,后因该学生成绩提升不明显,被学生家长举报至其供职的学校,最后受到了学校的处分。此后,他们更加注重保密,并采取跨区域授课的方式,以降低教师被学生和同行认出的风险。
记者调查发现,在禁令高压之下,跨区授课已经成为有偿补课的一种惯用形式。
湖南湘钢第三子弟小学校长刘芳坦言,目前对公办教师在教育培训机构任课抓得很严,但一些教育培训机构“费尽心机”,想方设法对付各种规定。例如,甲地的教育培训机构从乙地请老师,车接车送,“神不知鬼不觉”。
湘潭市一所中学校长说,在一些地方,少数高三学生家长会租用宾馆或培训机构场地,利用寒暑假,以孩子原本的班级为单位付费请任课老师补课。这种形式的补课,通常会要求学生签署自愿补课的协议,其实就是在打“擦边球”。
校内“留一手” 校外“开小灶”
采访中,记者发现,在应试和升学压力之下,一些家长和学生“吃小灶”诉求强烈,这让少数在职教师“被迫”踩踏红线参与有偿补课。
湖南一位小学英语教师刘老师告诉记者,自己没有在外代课,但学生家长却反反复复询问邀请,可不可以给孩子在校外补课。“还有家长提出,他们负责召集学生和租赁场地,我只要去上课就可以了。”在强烈的需求之下,便有个别教师禁不住诱惑,参与校外有偿补课。
记者调查发现,还有个别教师在课堂上有所保留,将更多精力放在校外培训班,用这种方式迫使学生参与。陕西咸阳一所省级示范高中的英语教师说,当地就有个别教师为赚取高额补课费,课堂上留几分力,鼓励学生参与自己开办的补习班。
一些地方也查处曝光了部分违规案例。2015年,湖南省一位小学教师李某,因违规补课被调离。据学生反映,李某从事课外补课期间,对班级内没有参与补课的学生,就会将其座位调至后排,而且课堂内外对这些学生态度冷淡。在学校期末考试中,李某还试图通过“透题”给补习学生的方式,提高这些学生的考试成绩。
值得注意的是,当前一些学校在小升初、中考之外,还单独开设难度更高的分班考试或入学摸底考试。北京一家知名教育培训机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六年级学生准备小升初考试没有意义,入学后的分班考试才是关键。他们开设有专门针对初中分班考试的辅导课程,保证一定是重点中学在职教师一对一为学生“点拨”。“你不提前准备,考上了初中也进不了尖子班。重点中学老师提前给你点拨点拨,怎么会没有帮助?”
应试教育不变 有偿补课难停
校外补课让学生课业压力进一步加剧,苦不堪言,家长也因此背上沉重的经济负担。兰州市中学生小宋从初一开始就一直在校外上补课班,对此她苦水满腹。“没有休息、没有自由,只有补不完的课。”小宋说,天天都在无尽的校外补课班中辗转,身心俱疲,根本没有时间锻炼身体和培养业余爱好。
兰州一位高二学生的家长朱先生说,孩子上了四个科目的“一对一”补课班,一学期下来费用接近3万元,但不补又怕掉队,“咬着牙也得上”。
业内人士及专家表示,单纯以“分数”为指挥棒的学业考核标准,是校外补课需求旺盛的根本原因。有需求就会有市场,即便明令禁止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也会由于监管不足、违规成本过低、市场需求大等原因,让禁令难以落实。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湘潭市第一中学校长唐新建等表示,唯考试成绩论的大环境不改变,补课需求就不会停止,有偿补课便难以杜绝。
对此,专家建议,一方面,应畅通多种举报渠道,加强行业监管和惩处力度,加大在职教师违规违纪成本;另一方面,强化对教育培训机构的准入和日常监督,严控其从学校招揽教师,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震慑。同时,各地也应该进一步落实保障教师待遇的各项政策,使教师成为有尊严的职业。
(来源:半月谈网 陈 晨 赵琬微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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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治理办关于六起 中小学有偿补课典型问题 查处情况的通报
教育部高度重视并坚决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将中小学有偿补课治理作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抓手,印发了《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划出规范办学和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的六条“红线”。各地各校认真落实教育部工作部署,扎实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治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是,一些地方的中小学校、教师,对纪律和规定置若罔闻,明知故犯,顶风违纪,有偿补课问题仍然屡禁不止。2015年,教育部治理办收到群众关于中小学有偿补课的信访举报508件,已全部重点督办。现对六起典型问题及查处情况予以通报。
一、湖南省衡阳市衡阳县第六中学部分教师组织开展有偿补课
2015年3月10日至4月14日,衡阳市衡阳县第六中学高二年级7个文科班的班主任包四清、朱光明、朱爱民、许旭东、肖翔、赵泽华、肖文国,以及13名任课教师为该7个班497名学生进行课后补课,并按每人每学期280元标准收取补课费。
第六中学已责令停止该补课行为,将所收取的补课费全额清退给学生。衡阳县教育局给予校长吴同春以及包四清等7位班主任行政记过处分,责令做出深刻检查;对参与补课的任课教师提出严肃批评,责令做出深刻检查。
二、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陈留镇南街小学部分教师组织开展有偿补课
2015年6月1日至7月1日,开封市祥符区陈留镇南街小学语文代课教师沈静艳组织任教班级的5名学生在其家中补课,分别向学生收取每人100元补课费,共计500元。该校四年级一班班主任赵妍妍组织本班6名学生在校外补课,分别向学生收取每人100元补课费,共计600元。赵妍妍还与语文教师吴艳杰组织举办暑假补习班,向16名学生收取每人300元补课费,共计4 800元。
陈留镇南街小学已责成沈静艳、赵妍妍、吴艳杰将收取的补课费全额退还给学生本人或家长,并做出书面检查。祥符区教体局责令陈留镇南街小学辞退代课教师沈静艳,给予赵妍妍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吴艳杰行政警告处分;给予校长侯传胜行政警告处分;取消赵妍妍两年评优评先资格,取消侯传胜、吴艳杰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对陈留镇中心校和中心校校长常文杰在全区教育系统通报批评。
三、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五一路小学部分教师参与有偿补课
2015年6月30日至7月19日,临汾市尧都区五一路小学一年级8班班主任、语文教师安文丽,数学教师王文静组织本班17名学生补课,向13名补课学生收取每人500元补课费,向4名写作业学生每人收取300元,共计7 700元。
五一路小学责令安文丽、王文静将违规收取的费用全部退回学生并做出深刻检查;尧都区教育局给予安文丽、王文静行政警告处分。
四、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东兰县高级中学组织开展集体有偿补课
2015年8月1日至25日,河池市东兰县高级中学组织2013级18个班学生进行补课,共向1 031人收取费用604 650元。
东兰县教育局责令东兰高中将违规收取的费用全额退还给学生,给予东兰高中校长韦锦开党内警告处分,对学校班子进行集体约谈,在全县教育系统对该校进行通报批评,责令东兰县高级中学继续整改,加强法纪教育,杜绝有偿补课行为。
五、江西省吉安市峡江中学组织开展集体有偿补课
2014年秋季学期,吉安市峡江中学组织高一、高二年级学生周末补课。2015年1月,该校要求学生按每人380元标准缴纳补课费。
峡江县教体局责令学校将违规收取的补课费全部退回学生,给予该校高一年级组长梁少清、高二年级组长郭志刚等行政警告处分,对该校分管教学的副校长胡发根诫勉谈话,对校长曾书庆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取消该校2014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六、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停前中学组织开展有偿补课
2015年春季学期,黄冈市黄梅县停前中学组织九年级学生在周末进行补课,共向141人收取补课费26 840元。
黄梅县教育局责成停前中学对全部违规收费进行退款,给予停前中学校长洪鹏飞行政警告处分,对学校负责人及相关教师进行通报批评。
上述组织、参与有偿补课的违规行为,暴露出部分中小学校、教师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淡漠,视制度和禁令为儿戏,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师德师风建设落实不到位,一些教师放松了思想道德和职业操守修养,利用自身职业特点谋取私利,背离了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宗旨;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不全面,重分数轻德育现象仍比较普遍,偏离了立德树人的正确轨道,忽视了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培养和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这些问题也暴露出,一些基层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对治理有偿补课工作思想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措施办法不多,不敢动真碰硬;一些中小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治理有偿补课问题主体责任缺失,纪检监察部门缺乏责任担当,监督责任落实不力。
教师拒绝有偿补课心得体会 第14篇
一、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教育局师德师风建设的有关规章制度;
二、不进行有偿辅导、有偿家教、有偿补课;
三、不强制、暗示、介绍学生参加有偿家教;
四、不组织、动员或变相动员学生接受有偿家教或参加非法补习班;
五、不接受学生或家长有偿家教的请求;
六、不参与各种类型的有偿家教活动,不在社会力量等办学机构兼课;
七、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上好每一堂课,用“佳教”抵制“家教”;
八、关爱每个学生,做好培优辅差工作。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无偿为学生释疑解惑,尽心尽力帮助学困生,让每个学生都得到健康成长、和谐发展。
九、对违反规定者,实行一票否决09——10的评优树先资格;
我将自觉遵守以上内容,请学校、家长和社会监督。如有违反,自愿接受组织处理。
高楼镇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 第15篇
各位家长、同学: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书育人是每一位教师义不容辞的职责,我们承诺:
一、不组织任何形式的有偿办班补课活动。
二、不参与或变相参与任何单位和个人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办班补课活动。
三、不动员、暗示或强迫学生参加任何形式的有偿办班补课活动。
四、我们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学校及主管部门的处理。
监督电话:6949198
承 诺 人:
拒绝有偿补课 第16篇
热爱学生,爱岗敬业,廉洁从教是教师最基本的道德素养。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明确提出,教师要坚守高尚情操,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牟取私利。
教师的工作不可能在八小时之内完成,或多或少地都要占用八小时以外时间。如果允许教师给自己的学生做有偿家教,势必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教师的精力,教师就不能全身心的投入到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对每一个教师而言,辅导学生,包括在课余时间为后进生补课,这是教师职业范围内的事情,有偿家教使一些师德低下的教师在正常教学时间内不太关注后进生,然后在课后通过有偿家教对他们进行个别辅导。有些学生也可能会依赖家教,丧失学习的主动性,课前不做预习,不去主动发现问题,课后也懒得钻研。利用职务之便开设有偿家教,完全违背了教师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严重扰乱正常的教学秩序。
教师之所以受人尊敬,不只是因为教师职业是神圣的,担负着传道、授业、解惑的任务,更重要的是担负着培养一代又一代人怎样做人,怎样做一个好人。正如鲁迅所说:“他们吃的是‘草’挤出来的是‘牛奶’。”从精神上灵魂上培养了一代又一代的青少年。然而,教师置身于现实生活中,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如何能做到洁身自好,不追随物欲,敬业爱岗,做好教育人的工作,做一个名符其实的好教师,必须高度自尊、自重、自强不息、严以律已、分清是非善恶。在社会这个大染缸中要保持廉洁自律,坚持高尚情操,就要不断加强人生观、世界观和师德的学习和修养,努力促进道德认识,不断地自我评价、自我约束、自我调控,及时矫正和调整教师行为中失误,抵制不良风气和腐朽思想的侵蚀,保持行为的端正廉洁。
教师拒绝有偿补课心得体会 第17篇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行风问题,现将《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必然要求,是深入解决“四风”问题重要举措。各省级教育部门是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规定》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订标本兼治的具体实施方案和细化的违规处理办法。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紧盯寒暑假、法定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扎实有序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坚决制止有偿补课等乱收费行为。
二、开展专项督查,严格责任追究。我部将把治理有偿补课纳入督导检查的重点内容,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各省级教育部门要开展自查,将治理有偿补课纳入专项督导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对《规定》中所列举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学校和地方,要严格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要重点查办,实行“零容忍”。
三、强化宣传教育,注重正面引导。各地教育部门要通过各种方式,迅速将《规定》要求传达到中小学校、教职员工、学生及家长。将学习《规定》作为2015年师德教育的重点内容,记入教师培训学时。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德树人,自觉拒绝有偿补课,对每名学生认真负责,为学习有困难学生答疑辅导,开展课前课后或假期义务值守等志愿服务。选树并宣传优秀教师典型,充分展现当代教师无私奉献、崇德向善的精神风貌,传播教育正能量。
四、严格教师管理,接受社会监督。各地教育部门要将在职教师是否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作为年度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中小学校领导要带头执行规定,坚决杜绝学校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行为,并加强对教师从教行为的管理。积极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体系,畅通和公开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教育部公布统一监督举报电话:010-66092315、66093315;举报邮箱:12391@moe.edu.cn。
关于拒绝有偿补课自查报告 第18篇
根据《兖州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贯彻落实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精神,我校高度重视检查有偿补课工作。我校接到通知后积极开展教师有偿补课自查活动;建立健全有关的奖惩制度,将责任落实到人头。目前,我校均未出现有偿补课的现象。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成立拒绝有偿补课领导小组
组长:吴成刚 组员: 孙凡峰、颜鹏、周学涛、贾文秀。校长是禁止有偿补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教学领导为第二责任人。领导小组切实负起了有偿家教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实施责任,同时领导小组带领中层人员包年级、包任课教师,深入到专项治理工作的每一环节,引领全体教师提高认识。
二、组织教师认真学习贯彻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
在本学期初,我校组织了教师认真学习和贯彻上级文件的有关精神,要求广大教职员工特别是班主任要认真领会上级的文件精神,积极向广大学生和学生家长及社各界宣传上级的文件。重审了有偿家教治理方案和禁止有偿家教的措施与处罚办法,将有偿家教和聘任、评优、职评、年度考核、绩效工资挂钩,引导教师自觉纠正违规现象。要求教师廉洁从教,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人士对学校的关心与支持。我校大多数的教职员工通过学习,都能够正确领会文件精神。学校给学生下发了《关于拒绝有偿补课致家长的一封信》,要求学生和家长认真阅读,并签上自己的名字,最后把回执单上交学校。
三、我校逐一排查清理,严明纪律。
我校按照教委要求严格遵守规定教师不得从事以下行为:
1、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2、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3、放学后(包括中午和下午)以辅导学生为名在校内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4、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5、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
6、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7、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8、以父母、子女、亲友等关系的名义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9、以指导亲友子女学习或照看亲友子女生活为名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10、擅自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或兴趣班。经过教师自查、互查,本学期,我校未出现一例教师有偿补课的事件。最后要求教师签订了《禁止教师有偿补课承诺书》。
四、提高认识,增强责任,设置举报电话。
为了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切实规范自己的教育行为,争当人民满意的教师,学校还设立了举报电话是: ***
教师拒绝有偿补课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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