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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工会经费收支

来源:莲生三十二作者:开心麻花2025-09-181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精选6篇)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 第1篇

温州职工福利执行“浙江标准”

年终岁尾,职工福利如何发放,成了职工关心、单位纠结的事。中华全国总工会印发《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和不久前发出的该《补充通知》作了相关规定。

1月21日,浙江省总工会下发的《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就以上两个文件中关于节日慰问品“少量”的标准、优秀员工的奖励标准等作出最新补充意见。温州市总工会财务部部长林曙红说,省总的《细则》对职工福利的发放有了比较全面、明确的规定,市总暂不拟定新的“温州标准”,温州各基层工会组织将会依据“浙江标准”执行。

职工奖励≤800元

《细则》规定,基层工会组织的职工教育活动、文艺汇演、体育比赛、劳动竞赛、技能比武等竞技类活动的奖励,参照优秀公务员现行奖励标准,获得最高名次的奖励标准每人每项不得超过800元,其他名次依次做相应递减,且获奖人数不得超过参加人数的三分之一。当优秀公务员奖励标准变动时,相关奖励标准同步调整。

林曙红说:“《细则》规定职工活动奖励最高金额800元是和现行的优秀公务员奖励标准一样的。这条规定的亮点是还提出了当优秀公务员奖励标准变动时,相关奖励标准同步调整,也就是说今后若是优秀公务员奖励标准上调,那么职工活动奖励最高金额也会随之上调。另外《细则》还对活动的获奖人数作出规定,来规避基层工会通过举办活动变相给职工增发福利。”

节日慰问≤“总额”的30%

《补充通知》明确了在国家规定的7个法定节日,即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可发放慰问品。

发什么慰问品?《细则》上规定原则上是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日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不得购买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明令禁止发放的物品。林曙红举例,比如端午节发咸鸭蛋和粽子,中秋节发点简装月饼等。

发几次?基层工会可在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慰问品,全年慰问不得超过三次。也就是说工会的节日慰问最多只能从7个节日中选3个节日给职工发放。

发多少?节日慰问品的发放总额不得超出本级工会经费预算支出总额的30%。这个“总额”的30%如何解读?首先要了解基层工会的各项经费收入范围,它包括: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或上级工会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后按规定比例转拨基层工会的经费;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单位行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组织的补助款项;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基层工会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其他收入。工会按照收入安排预算支出总额。

不过《细则》中同时提出工会的节日慰问品必须在工会经费中列支,行政经费不得弥补,则是对“总额”的30%作进一步约束。

生日慰问≤300元

生日福利发多少?《细则》规定基层工会向会员发放生日慰问品时,应在会员生日当月发放,每人每年最高标准不得超过300元。

发什么?慰问方式可以向会员发放生日蛋糕或指定蛋糕店的蛋糕领取券。但是不能发放生日购物卡、代金券等。

餐费补助≤每餐60元

全总的《补充通知》规定,基层工会开展的各类文体活动按规定开支伙食补助费、夜餐费,基层工会组织可以现金或实物形式对因参与活动而误餐的工会干部和工会会员给予补助。发放的标准按照当地工作餐的标准,并符合中央和地区、本行业和本系统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相关规定。

《细则》中在此方面提到贯彻执行《浙江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有关会议、培训、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公务接待及误餐补助等事项的支出标准及报销凭据要严格按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记者向市纪委了解到,目前我市的工作餐是按照2012年温州市纪委下发的《落实公务接待“三严四禁”规定实施细则》规定,每人每餐不得超过60元的标准执行。

■相关链接

关于职工年终奖你了解多少?

●什么是年终奖?

年终奖作为奖金的一种形式,是员工总体薪酬的一部分,对于员工来说只是一种物质奖励,是员工收入总构成的一部分,但目前法律无强制界定。

●年终奖是不是必须发放?

实际上在中国现行用人方面的法律法规上,没有关于年终奖的特别要求,年终奖更多时候是企业自身作为一种员工福利,除非用人单位通过规章制度、合同、通知等文件,就年终奖的发放形式、标准等作出承诺,否则用人单位是否需要设立年终奖、什么方式与时间发放等可以自由决定,只要执行时没有违背承诺、违反自身制定的规章制度,就不存在违法问题,最多只是违约行为。

不过要提醒广大职工,一些企业把年终奖变成了加班工资的代名词。加班工资与“年终红包”的性质完全不同,不能相互抵充。相关法律法规对加班工资的计发方法有明确规定,而“年终红包”的发放与否及金额多少,完全由单位自主决定。

●年终离职公司是否还要支付年终奖?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其中奖金一项包括生产奖等。对于生产奖的范围,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主要包括超产奖、质量奖、年终奖(劳动分红)等。由此可见,年终奖也是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倘若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企业规章制度中有确定的年终奖数额,企业就应按时足额发放。

●说好的年终奖有变数怎么办?

对于年终奖应该如何发放,往往首先要看集体合同、双方的劳动合同中有没有相关明确规定。如果没有约定,则看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一旦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明确约定,则用人单位需履行所承诺的义务。如果双方在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企业也无年终奖发放的相关规章制度,则企业应当按照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一般法律原则来发放员工年终奖。年终奖的发放应当制定规章制度予以规范,发放年终奖的依据必须合法、合情,经过民主程序。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 第2篇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中华全国铁路总工会、中国民航工会全国委员会、中国金融工会全国委员会,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

为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进一步提高基层工会 财务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全国总工会对1998年颁布的《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

中华全国总工会 年10月28日

2009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为规范和加强基层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充分发挥基 层工会为职工服务、为发展工运事业服务的作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

1、遵纪守法原则。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2、经费独立原则。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基层工会,应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3、预算管理原则。工会经费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 理,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4、依法收缴原则。基层工会应依法收缴工会经费,并按规定留成上缴。

5、服务职工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6、勤俭节约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7、民主管理原则。要依靠职工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

关工会委员会的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奖励、补贴,由所在单位支付。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等,享受本单位职工同等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其他有关文件精神,应当由各级财政和企业、事业、机关等单位行政方面承担的费用,不得由工会经费开支。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基层工会要按照所在省级工会确定的经费分成比例,及时足额上解经费。留成经费支出包括:

1、职工活动支出。指工会为会员及其他职工开展教 育、文体、宣传等活动发生的支出。基层工会应将会员缴纳的会费全部用于会员活动支出。

职工教育方面。用于工会开展职工教育、业余文化、技术、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学、消耗用品;职工教育所需资料、教师酬金;优秀学员(包括自学)奖励;工会为职工举办政治、科技、业务、再就业等各种知识培训等。

文体活动方面。用于工会开展职工业余文艺活动、节 日联欢、文艺创作、美术、书法、摄影等各类活动;文体活动所需设备、器材、用品购置费与维修;文艺汇演、体育比赛及奖励;各类活动中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助费、夜餐费等;用会费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等。

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等资本性支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当为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设施和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

在行政方面承担资本性支出的经费不足,并且基层工会有经费结余的情况下,工会经费可以用于必要的资本性支出。

5、事业支出。指对工会管理的为职工服务的文化、体育、教育、生活服务等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补助和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的各项支出。

6、其他支出。指工会以上支出项目以外的各项开支:如用会费对会员的特殊困难补助、由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等方面的支出。

工会经费必须及时、足额收缴。不得截留、挪用,不得用于非职工服务和工会以外的开支;不得支付社会摊派或变相摊派的费用;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和抵押。工会经费开支实行工会委员会集体领导下的主席负责制,重大开支集体研究决定。

四、附则

1、各级工会可根据本办法和上级工会的规定,结合实际

附件:

基层工会与单位行政方面有关费用划分的法律、法规(摘录)说明:

在这次修订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继续摘录了工会与行政有关费用划分的相关规定,作为附件印发。

一、关于工会房屋、设备费用方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45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当为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设施和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

2、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建设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物资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妥善解决各级工会房屋、设备问题的通知》([79]财事字第426号 工发总字[1979]162号):

产业公司工会和基层工会及其所属职工集体文化、福 利事业所需房屋设备及其维修和水电取暖等费用,均由同 级行政解决。

二、关于工会专职人员费用方面

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41条: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工会委员会的专职工作人员的工

育室)所需经费,应按《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第四项规定,在企业劳动保护措施经费中开支”。

第四项的规定为:

“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参考书、刊物、宣传画、标语、幻灯及电影片等。

举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展览会、设立陈列室、教育室等。安全操作方法的教育训练及座谈会、报告会等。

建立与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研究与试验工作,及其所需的工具、仪器等。”

8、全国总工会财务部《关于职工代表大会的费用由谁担负的通知》(工财字[1981]29号):

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是整个企业的工作,其开支费用应由企业负担。

四、关于职工教育、疗休养活动费用方面

9、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关于组织少数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短期休养活动经费开支问题的通知》(工发财字[1982]100号):

高校经费收支内部控制研究 第3篇

关键词:高等院校,经费收支,内部控制

一、引言

高等院校是我国重要的事业单位类型之一, 承担着为国家培养各类实践型、研究型专业人才的使命。高等院校经费收入包括国家财政拨款、事业性收入、产业投资、社会捐赠收入等各种来源, 渠道较多;由于高校属于不以营利为目的事业性单位, 因而经费支出不能以社会经济效益作为衡量进行管理。高校经费收支的特点给经费收支的管理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内部控制制度是为了规范单位各项经济业务活动采取的控制措施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在单位的财务运转、业务执行等方面起到规范管理、反腐防弊的作用。一套完整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包括了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监督五个方面。恰当的运用内部控制策略可以有效解决高校经费收支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二、高校经费收支的特点

(一) 高校经费收入的特点

我国高等院校属于事业性单位, 有隶属于中央各部委的部属院校, 也有隶属于地方政府的地方院校, 不同层次的高校定位不同, 经费收入也有所差别, 且都由于不具备创收性, 其经费收入来源具有很强的事业性特点。

高校经费来源既有国家各部委的财政拨款、又有学生缴纳的培养经费等事业性收入, 还有利用自身人力及资产进行的产业投资、社会各界对高校的捐赠、赞助等, 经费来源渠道多、管理复杂是高校经费收入的显著特点。

(二) 高校经费支出的特点

由于高校经费类型多, 支出需求大, 使用部门和人员构成复杂, 经费支出管理存在经费分配不均、重采购轻管理、资金使用效率低、各部门各行其是等特点。缺乏经费使用的统一标准和宏观统筹是目前高校经费支出的显著特点。

此外, 由于高校经费使用中事业性支出占了很大比重, 事业任务的建设往往由高校各个二级部门承担, 缺乏部门之间的沟通, 造成资源的重复建设也是高校当前经费使用的特点之一。

三、高校经费收支存在的问题

(一) 高校经费分配苦乐不均

经费供求失衡是大多数单位面临的共同问题, 高等院校也往往面临着经费不足的问题。僧多粥少的经费现状必然导致经费分配的苦乐不均。高校重点发展和支持的专业、领域往往可以争取相对较多的经费, 而处于弱势的专业、学科则往往争取不到足够的发展经费, 逐渐导致强者愈强、弱者愈弱的分化现象。

(二) 高校经费重复投资现象严重

由于高校经费的实际使用是负责事业任务建设的各个事业部门, 而各个部门在组织机构上彼此具备一定的独立性, 在具体经费的使用和事业建设上往往以本部门作为单位, 根据自己部门的需求安排建设, 忽视了作为高校组成部门的整体性, 这个部门建设了那个部门又建, 存在较严重的重复投资建设现象, 不能在高校整体层面统筹使用, 浪费了经济资源。

(三) 高校存量资产利用率低

高等院校在经费预算使用中, 一直存在较严重的存量资产利用率低下的情况。高校存量资产利用率低有两方面的原因, 一是客观上由于高校进行事业建设需要一线先进的设备予以辅助, 陈旧的存量资产往往达不到事业建设的需求标准;二是主观上承担事业任务建设的单位在进行项目预算时往往不把存量资产考虑在内, 凡是需要的设备一律重新购置, 造成资产利用率低下。

(四) 高校资金使用风险加剧

由于高等院校近几年来连续扩招, 院校现有的教学保障能力无论从硬件水平还是师资力量都已捉襟见肘, 很多高校都纷纷建设分校区、扩大师资力量。为了筹集相关资金, 高校开始利用金融市场, 典型的就是银行贷款, 而高校不是以创收为目的的单位, 过高的负债会给高校带来较大的资金使用风险, 一旦无法偿还到期债务, 将会严重影响高校的正常运转。

四、高校经费收支的内部控制策略

(一) 细化收入预算, 做好事前控制

面对有限的高校经费, 在不能有效拓展外部经费收入的情况下, 细化各部门的预算编制, 做好事前的内部控制, 是应对经费分配不均的有效措施。由于经费有限, 不能全部保障各部门的需求, 因此必须一碗水端平, 按照需求的轻重缓急建立项目库进行论证, 优先保障继续建设的项目。这就需要高校各个部门细化落实好预算编制, 将各部门急需的、重要的项目予以优先保障, 将有限经费用在刀刃上。

(二) 实施项目建设集中审批制度, 做好程序控制

为了抑制高校项目重复建设、提高经费资源利用效率, 在校级层面建立项目建设集中审批制度, 严格按审批项目拨付经费并监督使用, 做好经费使用的事中控制。实施项目建设集中审批制度, 要求在高校范围内将所有需要建设的项目集中进行审批, 对于重复建设的项目不予审批、不予拨款, 将具备公共使用功能的项目统筹到学校层面予以集中使用, 最大限度的提高经费建设的效益。

(三) 资预结合提高存量资产使用率, 做好事中控制

提高高校存量资产使用效率的有效控制措施就是“资预结合”, 将高校现存的存量资产与事业建设任务的预算相结合, 预算编制过程中优先考虑现存的存量资产, 凡是可以利用的坚决杜绝重复购买, 凡是超标准配置的坚决不予批准, 做好项目建设的事中控制, 提高现存资产使用效率的同时节约项目建设经费, 一箭双雕。

(四) 多元化筹资, 分散高校财务风险

过高的债务融资必然会带来较大的财务风险。为了减少高校面临的债务资金风险, 需要高校进行多元化筹资解决资金的需要。除了银行贷款, 高校还可以争取地方政府、企业的进一步支持, 校企合作解决资金需要, 或者将科研成果推向市场, 通过科研技术取得资金回报, 进一步满足高校对资金的需求。

五、结语

高校自身不以创收为导向, 经费来源依靠包括财政、教育、科技等各个部门的国家财政拨款以及不同层次学生缴纳的学费。高校经费的收支使用和管理肩负着对国家和学生的责任, 意义重大, 务必需要采取相应的内部控制措施, 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

参考文献

[1]张宏伟.高等院校经费使用效益研究[J].经济研究, 2013, (6) :12~14.

[2]刘晓东.事业单位经费收支监管问题探讨[J].会计之友, 2012, (7) :52~53.

[3]郑恒源.我国高校内部控制建设问题[J].中国经济管理, 2012 (01) :77~79.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 第4篇

【关键词】县级;疾病控制预防中心;经费收支;人力资源管理;策略

【中图分类号】R197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4-4949(2014)09-0747-01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政府的不断重视,逐渐加大对疾控工作的投入,各级疾控机构得到迅速发展,其硬件、软件等也具有明显改善,在各方面也取得了良好工作成效,但面对日益严峻的疾病控制形势,仍然存在经费短缺、人力资源不足、人才流失等问题,影响影响县疾控中心工作效率和质量,对此有关部门应积极采取有效应对策略,切实保障基层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县疾病防控中心经费收支与人力资源管理中的问题

目前,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县疾病防控中心经费收支与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存在诸多不足,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一)经费收支失衡

县疾病防控中心作为国家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从财政部门获取的财政拨款是机构主要的收入来源。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进步,政府逐渐加大了对疾控机构的资金投入,但由于受国情限制,目前我国的疾病防控工作仍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大量资金投入在基础建设中,导致疾病防控工作的开展严重缺乏经费,加上我国城乡经济发展不平衡,投入到基层疾控机构的资金更少。在这种情况下,致使一些部门员工经常需要自发筹集资金,或开展创收活动,严重影响员工工作精力和热情,进而产生疾控工作难以开展的不良局面[1]。

(二)人员整体素质不高

由于我国长期存在政策、资金偏向大城市的现象,导致县疾控中心的各方面投入力量较薄弱,尤其在人员方面给予的编制名额较少,加上整合机构、老员工退休等,导致疾控人员数量严重缺乏。此外,存在人员结构不平衡、不恰当的情况,在职员工年龄普遍较大,而且文化程度、专业技术水平较低员工数量占总人数的比例较高,而学历高、专业技术骨干员工所占比例较少,经常导致技术人才资源紧张不够用,不能充分发挥疾控机构的职能优势[2]。并且由于内部用人管理不到位,员工的发展空间受到限制,从而导致人才流失现象日益严重。

(三)履行工作职能不到位

由于政府实施差补地方财政政策,仅使90%的工作人员的经费得到保障,因此工作经费和人员经费受限严重影响县疾控中心的生存与发展, 导致机构人员倾向通过有偿服务的方式弥补经费缺口,而逐渐淡化和消极应对政府要求的公共医疗卫生管理职能,影响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及时、有效提供[3]。此外,由于县疾控中心人员存在整体素质参差不齐的情况,在实际工作中对疾病的防控能力较弱,对疾控中心卫生职能的履行存在一定负面影响。

二县疾病防控中心经费收支与人力资源管理应对策略

针对以上各类问题,相关政府部门、疾控机构应积极采用有效应对解决策略,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一)强化政府部门履职能力

政府机构需针对疾控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公共职能,积极采取行动,在社会总体发展规划工作中引入重大疾病控制工作,充分发挥政府职能效用,构建科学、合理的疾控体系。一是要健全完善疾控机构的经费保障机制。由于县级疾控机构经费长期不足,难以全面发挥其原有公共卫生工作职能,进而无法为群众身心健康、生命质量提供坚实、优质的保障,对此政府相关机构、部门应在实际调研基础上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将疾控机构的收支纳入到预算管理中,提高公共医疗卫生经费的比重[4]。通过建立稳定的经费渠道,逐步使县疾控中心摆脱对有偿服务的收入依赖,从而提高工作质量水平。

二是政府要需加大对县级疾控机构的人力资源规划工作,重点加强对县疾控中心人员的引进力度,综合考虑公共卫生服务总人口、服务范围、疾病防控形势等多项因素,核定疾控人员的编制数,合理增加编制名额,实现不同功能区、不同学历层次人员的平衡配置。并协调相关单位、部门为县疾控中心人力资源的协调发展制定实施优良的政策环境,建立吸引、发展人才的稳定长效机制及福利待遇增长机制,不断推动疾控人员综合素质和科研水平的提升,实现疾控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内部人才管理

县疾控中心应从内部着手加强规范管理,更新管理理念,尤其加强用人管理。面对人才流失严重的现象,县疾控机构应努力在各方面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环境,坚持人性化关怀管理,首先从思想层面抓好引导工作,强化爱岗敬业意识和工作责任感,起到稳定人心作用,在工作和学习方面为员工提供发展平台和晋升空间,在生活方面给予员工关心和帮助,解除其后顾之忧,增强其对组织的认同感和归属感。破除按资排辈陈旧陋习,促进人才的脱颖而出。

严格把关员工准入制度,对外招聘时择优录取,侧重选择高学历和高层次的疾控专业技术人员,逐步调整改善县疾控中心人员的年龄、学历水平、综合素质等。建立健全内部激励机制和考核制度,建立竞争上岗竞争制度,并将工作绩效和奖励、惩罚相结合,对工作业绩表现突出者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不思进取、业绩表现较差的员工给予批评教育或扣除绩效、淘汰下岗处理,做到奖罚分明,充分激发员工工作潜能,切实提高疾控机构员工干事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人有所长、人尽其才的良好用人局面[5]。

(三)加大人员培训力度

面对新发传染疾病发生率逐渐增多,县疾控中心应积极应对形势,进一步强化学习培训工作,制定发展人才规划。营造良好的学习、竞争氛围,加强疾控人员对预防控制疾病相关知识和技能的掌握,号召各层次人员主动参与各种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着重鼓励青年人才到国内外高等院校攻读更高级别的学历学位,协调安排技术骨干短期或长期进修学习、对外交流,学习国内外先进的疾控技术、管理经验。

并與有关院校和单位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定期派送人员进行理论、实践培训。积极向上级单位争取申报科研经费,成立科研基金,鼓励青年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科研队伍参与国家、省部级别的重大科研项目,促使青年人员快速成长、成才,成为促进卫生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6]。通过以上举措,解决人力资源紧张矛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疾控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

三结语

面对各种严峻挑战,政府机构和县疾控中心应抓住着力点,营造良好的内外部发展环境。文中,首先从经费收支失衡、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履行工作职能不到位方面分析了县疾病防控中心经费收支与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应采取强化政府部门履职能力,加强内部人才管理,加大人员培训力度等有效对策,切实解决经费和人力资源严重不足等问题,促进县疾控中心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张健安,方丽萍.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力资源及经费收支状况分析[J]. 安徽预防医学杂志,2013,4(02):122-125.

[2]张永强,高燕琳,韦再华.北京市县级疾控人力资源配置现状[J].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2013,24(05):44-46.

[3]韦余东,郑余焕,张雪海.疾控机构经费收支情况调查[J].浙江预防医学,2012,24(01):86-90.

[4]姜芸,杨旭丽.江西省慢性病防控人力资源现状与任务适应性研究[J].中国健康教育,2013,4(04):367-379.

[5]张晋.浅谈疾病预防控制人才的培养[J].中国现代医学杂志,2013,4(10):110-111.

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第5篇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市直机关各基层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根据《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通知》(总工办、《克拉玛依市总工会、新疆油田公司工会财务管理办法》(新克油工和《关于截留、挪用应上解工会经费处罚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要求,结合市直机关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

(一)遵纪守法原则。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中央规定、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二)依法获取原则。基层工会的各项收入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取。

(三)经费独立原则。基层工会应根据经费独立的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不得以个人名义存放单位资金,不得出租、转让银行账户,不得为个人或其他单位提供信用担保。

(四)服务职工原则。基层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五)勤俭节约原则。基层工会要贯彻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 费的要求,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六)民主管理原则。要依靠职工和工会会员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职工和工会会员监督以及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二、基层工会经费收入范围

(一)会费收入

根据全国总工会《关于收交工会会费的通知》规定,会员每月应向工会组织交纳本人月工资收入0.5%的会费,工资尾数不足十元的部分不计交会费。

凡市财政全额拨款的机关行政单位直属基层工会(以下简称基层工会),根据《关于统一会费交纳标准和收取工作的通知》(克直机工发〔2012〕03号)要求,每年分两次向工会工委工会会费账户上缴会员会费,缴纳时间为上半年的6月5日前,下半年的12月5日前,工会会费账户名称为克拉玛依市直属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开户行为工商银行迎宾支行,账号为300 3020 3092 0000 3788。缴纳完毕后持银行开具的存款凭证至工会财务人员处开具交款收据,收据由各基层工会自行留存。

凡自治区垂管机关行政单位和市直属企事业单位基层工会应将每月收缴的会员会费直接存入本单位工会会费专户进行使用和管理。会员会费具体收缴标准如下:

1.执行石油工资的职工月缴纳会费标准: 本人工资(岗技工资+工龄工资)×5‰ 2.执行公务员工资标准的职工缴纳会费标准:(1)党政群单位职工月缴纳会费标准: 本人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5‰(2)事业单位职工月缴纳会费标准: 本人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5‰ 3.执行合同工工资标准的员工缴纳会费标准:(1)应得工资在800—1200元的:月工资额×2‰(2)应得工资在1201—2000元的:月工资额×2.5‰(3)应得工资在2000元以上的:月工资额×3‰

(二)计提收入

指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凡市财政全额拨款的机关行政和直属企事业单位基层工会,工会经费实行按月计提,按季缴纳。各单位应于每个月的5日前,按上月份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并于每季度第三个月10日前及时向工会工委工会会费账户拨缴当季的全部工会经费。

凡自治区垂管机关行政单位和独立收支的市直属企事业单位基层工会,计提的工会经费在向上级工会组织按其相关规定进行上 解后,留成部分直接存入本单位的工会会费专户中自行使用和管理。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基层工会组织筹建期间拨缴工会经费(筹备金)事项的通知》(总工办发〔2004〕29号)的规定,具备设立工会组织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为有关单位)在开业和设立之日起六个月内应当建立工会,逾期未组建的,自第七个月起,每月向上一级工会组织缴纳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2%的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

全部职工既包括正式职工、合同制职工和临时性、季节性用工、劳务派遣工,也包括离开本单位但保留劳动关系并领取生活费的职工和内部退养职工。

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和补贴(不包含独子补贴、电话费补贴、住房补贴)、奖金(含奖励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考核奖、平安单位考核奖、精神文明奖、其他奖金等);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三)上级补助收入

指收到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如帮扶补助、劳模慰问、专项补助等,从其上级工会组织相关通知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行政补助收入

指所在单位行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国家、地方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的补助款项。

(五)事业收入 指工会附属独立核算的企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事业收入。

(六)投资收益

指工会对外投资发生的损益,如购买国债或企业债券取得的收益。

(七)其他收入

指工会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如银行存款利息、接受捐赠收入等。

工会经费因错缴造成多收费款的,由缴费单位向工会工委提出书面申请,经市直机关工会办公室核实并加盖公章后,送工会工委财务代管人员处办理退费,多缴的费款直接从工会经费账户中退还给缴费单位。

三、基层工会经费支出范围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基层工会要及时足额上缴工会经费,不得随意截留。经费支出包括:

(一)工会为会员及其他职工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产生的支出。基层工会应当将会员缴纳的会费全部用于会员活动支出。

1.职工教育方面。用于工会开展职工教育、业余文化、技术、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学、消耗用品;职工教育所需资料、教师酬金;优秀学员(包括自学)奖励;工会为职工举办法律、政治、科技、业务、再就业等各种知识培训等。2.文体活动方面。用于工会开展职工业余文艺活动、节日联欢、文艺创作、美术、书法、摄影等各类活动;文体活动所需设备、器材、用品购置与维修费;文艺汇演、体育比赛及奖励费;各类活动中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助费、夜餐费等;用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

基层工会举办本单位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工作时间排练训练和比赛一般不得开支补助费,活动奖励和工作人员补贴标准应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的原则,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由基层工会自定。

外聘辅导员、裁判员等酬金,结合行业收费标准和各单位实际情况由基层工会自定。

3.宣传活动方面。用于工会开展政治、时事、政策、科技讲座、报告会等宣传活动;工会组织技术交流、职工读书活动、网络宣传以及举办展览、板报等所消耗的用品;工会组织的重大节日宣传费;工会举办的图书馆、阅览室所需图书、工会报刊以及资料费等。

4.其他活动方面。除上述支出以外,用于工会开展的技能竞赛费用及其他活动的各项支出。

(二)工会直接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包括工会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开展职工劳动保护、向职工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对困难职工帮扶、向职工送温暖等发生的支出及参 与立法和本单位民主管理、集体合同等其他维权支出。

(三)工会培训工会干部、加强自身建设及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开展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学习和培训所需教材资料和讲课酬金等;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奖励;组织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协作活动;召开工会代表大会、委员会、经审会以及工会专业工作会议;开展外事活动、工会组织建设、建家活动、大型专题调研;经审经费、基层工会办公、差旅等其他专项业务的支出。

(四)工会从事建设工程、设备工具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等资本性支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当为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设施和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

在行政方面承担资本性支出的经费不足,并且基层工会有经费结余的情况下,工会经费可以用于必要的资本性支出。

(五)对工会管理的为职工服务的文化、体育、教育、生活服务等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的补助和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的各项支出。

(六)由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等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工会组织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会员个人和家 庭发生困难情况的补助,以及会员本人过生日的慰问等。

(七)以上支出项目以外的必要开支。

以上各项支出项目,涉及讲座、授课、培训等须外聘教师的,其讲课费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23号)通知要求执行: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1000元;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2000元;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半天一般不超过3000元;其他人员讲课参照上述标准执行。聘请本单位内部职工讲课应适当降低支付标准。

以上各项支出项目,涉及表彰奖励等须发放奖金(品)的,其奖励标准参照《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2号)要求,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并重,以精神奖励为主,并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由基层工会视情况自定。

四、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

(一)基层工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以及全国总工会《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通知》精神,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

(二)不准将工会经费用于服务职工群众和开展工会活动以外的开支:

1.不准用工会经费购买购物卡、代金券等,搞请客送礼等活动。2.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3.不准用工会经费支付高消费性的娱乐健身活动。4.不准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立“小金库”。5.不准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

6.不准截留、挪用工会经费。

7.不准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

8.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五、基层工会经费划拨办法

(一)凡市财政全额拨款的基层工会,工会工委将结合工会经费预算、工作安排、在册职工会员人数和基层工会经费缴纳情况,分次向基层工会划拨会员活动经费,由各基层工会根据工会经费开支相关规定自行掌握使用,并接受同级经审委员会、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组织的监督和检查。

(二)拨缴建会筹备金的缴费单位,待该单位工会组建后,由收缴筹备金的上一级工会组织将其应分成部分全额予以回拨。

六、基层工会经费核销办法

(一)基层工会各项开支实行工会委员会集体领导下的主席负责制,重大开支集体研究决定。若基层工会没有成立工会委员会,则经费使用由基层党组织书记负责,重大开支需经同级党组织集体 研究决定。基层工会主席或同级党组织书记作为工会经济活动的直接责任人,应对经费管理使用做好监督审核工作。

(二)基层工会活动经费要指定专人负责(一般应由工会组织委员负责),各基层工会可结合自身情况建立健全相应财务管理制度。核销时凭正规发票及相关附件材料,经由具体经办人和基层工会主席或同级党组织书记签字确认后,可直接至工会工委财务人员处办理核销工作。

(三)支出附件要齐全。

1.购买办公、文体和生活用品等低值易耗品应附物品明细单,凡是发票上未列具体物品名称的必须附明细单。

2.以现金或物品发给个人的奖金(品)、慰问金(品)等必须有领款(物)人签字的发放单,注明发放时间、标准、金额等事项,并加盖单位公章。

3.单项活动支出金额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或人均支出在300元以上的,须经基层工会委员会讨论、工会主席和同级党组织负责人审批,报市直机关工会办公室备案后方可列支。报销时需附相应活动说明、费用预算、询价单(2名以上经办人签字)、会议纪要以及购置商品或服务签订的有效合同等附件。

4.讲座、培训、会议等开支必须附相关会议通知、参会人员签到单、会议记录等附件。

5.基层工会自行组织表彰奖励、送温暖、慰问困难职工活动 等必须附相关会议纪要或通知文件。

6.基层工会办理核销时需要提供合法、完整的原始票据,开具发票时单位名称应为基层工会组织所在单位全称,主要负责人(工会主席或党组织书记)和经办人须在票据上签字。一切经费开支必须经过财务人员审核,对于原始凭证不合法、内容不完整、手续不齐全、数字不准确的,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核销。物品采购原则上在市机关事务局采购中心定点商户内购置。

(四)固定资产管理。

1.凡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为固定资产。对单价虽不足500元,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资产,应按固定资产管理。对于购置、自制、接受捐赠和调拨的资产,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列为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采购,应首先经基层工会委员(或同级党组织成员)集体研究决定,形成会议纪要和采购方案,并至少提前一个月向工会工委提出书面申请。经工会工委会议研究批复后,由基层工会选派3人组成采购小组进行招标采购,订立采购协议,合同方及发票付款方名称需写明:克拉玛依市直属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凭以上书面材料至工会财务人员处办理支付,并列入工会工委固定资产账目进行管理。

3.固定资产使用及管理。基层工会完成固定资产项购入后,应指定专人作为资产保管员,填写《市直机关工会固定资产使用登记表》完成领用登记手续。各部门及单位人员不得自行交换、处置固定资产,资产保管员调动工作或退休,应先到工会工委办理资产清退手续,否则不予办理调动、离退手续。

4.工会工委将每年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资产保管部门应配合组织开展盘点工作,对于盘盈、盘亏或报废、毁损的资产,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报经批准认定后及时进行处理。

5.调出、变卖、投资、损失、报废、盘亏等减少资产的处置,由资产保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工会主席或同级党组织负责人同意,向市直机关工会工委递交报告,经工会财务人员、经审委员会核准,工会工委主任(或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按相关规定处理。

6.对设有工会独立账户的自治区垂管、市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基层工会组织,其购入固定资产须经同级党组织及上级工会组织研究同意并作出书面批示后,方可直接购买并列入本单位工会账户固定资产项进行管理和使用。

七、违规操作基层工会经费的处罚办法

(一)截留、挪用应上解工会经费处罚

各级工会组织必须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体制,按时、足额上解工会经费,不得截留、挪用。

1.下列情形均属于截留、挪用应上解工会经费的行为:(1)未按规定的经费计提标准、范围和期限上解工会经费的。(2)擅自改变和降低上解工会经费的比例,弄虚作假,减少上解经费并自行使用的。

(3)以其他手段或借口少上解或不上解工会经费的。2.对各级工会组织和有关负责人(包括主管领导和经办人,下同)截留、挪用上解工会经费的行为,除责成其认真做出书面检查,并限期全部补交上解经费外,应根据事实和情节以及检查的态度,分别给予以下处罚和处分。

(1)截留、挪用应上解工会经费壹万元以内的,对单位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对有关责任人建议任免机关给予警告的处分。

(2)截留、挪用应上解工会经费一万元至十万元的,对单位给予书面警告,取消当年财务竞赛奖励和其他评先奖励资格,对有关负责人建议任免机关给以警告或记过处分。

(3)截留、挪用应上解工会经费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对单位在适当范围内给予适当批评,取消当年的经费回拨补助,在两年内取消财务竞赛奖励和其他评先奖励资格,对有关负责人建议任免机关给以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3.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可以从轻或免以处罚:金额数值较小,情节轻微的;自己主动检查,认错态度较好的;能及时补缴上解经费的;经办人员抵制无效强迫执行的。

(二)拖缴、少缴、欠缴工会经费处罚

对无正当理由拖延、少缴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的单位,上级 工会应当及时催缴;经催缴仍不缴纳经费的,将停止其所有工会经费核销工作,并暂停划拨会员活动经费,直至缴清全部欠款为止。

(三)违规开支基层工会经费的处罚

对违反上述工会经费使用范围和核销相关规定的基层工会,将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仍未整改完毕的,将停止其所有工会经费核销工作,暂停划拨会员活动经费,情节严重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书面告知其同级党组织,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四)对坚持原则,向上级工会如实反映和揭发违规使用基层工会经费的单位和个人,将根据情节,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知情不举,包庇、纵容的加重处罚。

八、加强对工会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1.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工作列入工会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工会经费的管理。

2.基层工会委员换届时,应向会员大会或职代会报告活动经费的管理使用情况。工会主席任职届满、工作调动、职务变更、离退休等原因,在离开原工作岗位前应配合同级和上级经审委员会对其任期内各工会财务工作和经济活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3.市直机关经审委员会每年将对基层工会经费计提、划拨和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审计,各基层工会应妥善保存工会财务工作和经济活动中产生的相关材料并积极配合审查工作的开展。

(一)本《办法》适用于市直机关工会工委管辖的所有机关直 属基层工会,各基层工会可根据本《办法》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经费管理办法。

天津市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第6篇

各区县总工会,各局、集团公司工会,各有关单位工会.市总机关各部门及直属单位,津工集团及所属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总工办发〔2014〕23号)和《中华全国总工会财务部<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工财字〔2014〕69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制定《天津市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试行)》。

一、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等法律法规和中央《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通知》、《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中华全国总工会财务部<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基层工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委有关规定的要求,严格执行《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中明确的“八不准”,严格预算管理,使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更加规范、有效。要坚定不移的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坚持工会经费为工会工作和职工群众服务的方向,多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工会经费真正惠及广大职工群众和工会会员,不断增强基层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影响力。要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切实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坚决制止奢侈浪费,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

基层工会的经费收支管理,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遵纪守法原则。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中央规定、国家法律法规、全总和市委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二)依法获取原则。基层工会的各项收入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取。

(三)经费独立原则。基层工会要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四)预算管理原则。基层工会经费各项收支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全国总工会《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五)服务职工原则。基层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六)勤俭节约原则。基层工会要贯彻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七)民主管理原则。要依靠职工和工会会员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职工和工会会员监督以及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二、工会经费收入范围

基层工会的各项经费收入,包括:

(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遵照全国总工会工发《关于收交工会会费的通知》〔1978〕101号规定执行。

(二)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提取工会经费的留成部分。

(三)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上级工会给予的各类补助款项。

(四)本单位行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组织的补助款项。

(五)基层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六)基层工会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其他收入。

三、工会经费支出范围

工会经费应当全部用于为会员和职工服务及开展工会活动。实行税务代收的基层工会要按照工资总额的2%足额申报工会经费,未实行税务代收的基层工会要向上级工会足额上缴工会经费。工会经费支出包括:

(一)工会为会员及其他职工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产生的支出。基层工会应当将会员缴纳的会费全部用于会员活动支出。

1.职工教育方面。用于工会开展职工教育、业余文化、技术、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学、消耗用品;职工教育所需资料、教师酬金;取得优秀资格学员的奖励,奖励范围控制在参加培训学员总数的10%以内,奖励应遵循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的原则,奖励标准应在培训方案中体现,物质奖励最高不得超过300元/人;工会为职工举办法律、政治、科技、业务、再就业等各种知识培训等。2.文体活动方面。用于工会开展职工业余文艺活动、节日联欢、文艺创作、美术、书法、摄影等各类活动;文体活动所需设备、器材、用品购置与维修费;文艺汇演、体育比赛的奖励费,各种汇演和比赛要遵循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的原则,同时,认真制定奖励标准和等次,奖励范围不能超过参加人员总数的30%,物质奖励最高不得超过300元/人,坚决杜绝以汇演和比赛的名义向全体参加人员发放奖励;各类活动中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助费、夜餐费等,每餐补助标准不得超过60元/人,每日最高补助不得超过140元/人;组织会员观看电影、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的费用应由会费列支,当会费不足时,可以用工会经费予以适当弥补,基层工会组织会员春游秋游,应严格控制在本市进行,并做到当日往返。

3.宣传活动方面。用于工会开展政治、时事、政策、科技讲座、报告会等宣传活动;工会组织技术交流、职工读书活动、网络宣传以及举办展览、板报等所消耗的用品;工会组织的重大节日宣传费;工会图书馆、阅览室所需图书、工会报刊以及资料费等。

4.其他活动方面。除上述支出以外,用于工会开展的技能竞赛费用及其他活动的各项支出。

(二)工会直接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包括工会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开展职工劳动保护、向职工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对困难职工帮扶、向职工送温暖等发生的支出及参与立法和本单位民主管理、集体协商等其他维权支出。

(三)工会培训工会干部、加强自身建设及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开展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学习和培训所需教材资料和讲课酬金等;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奖励,奖励要遵循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的原则,物质奖励每年最高不得超过500元/人;组织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协作活动;召开工会代表大会、委员会、经审会以及工会专业工作会议;开展外事活动、工会组织建设、建家活动、大型专题调研;经审经费、基层工会办公、差旅等其他专项业务的支出。

(四)工会从事建设工程、设备工具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等资本性支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当为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设施和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

在行政方面承担资本性支出的经费不足,并且基层工会有经费结余的情况下,工会经费可以用于必要的资本性支出。

(五)对工会管理的为会员和职工服务的文化、体育、教育、生活服务等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的补助和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的各项支出。

(六)由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等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

1.工会组织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其“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等,严禁发放现金和各种购物卡。发放标准必须控制在基层工会当年工会经费拨缴经费收入的30%以内,全年最高人均不得超过1000元,发放范围是全体工会会员。

2.会员个人和家庭发生困难情况的补助,基层工会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会员困难程度制定补助标准。

3.基层工会组织用工会经费给予工会会员过生日的慰问,可以向会员送生日蛋糕等慰问品,也可向会员发放指定蛋糕店的领取蛋糕券,慰问标准不得超过300元。

(七)以上支出项目以外的必要开支。

四、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

(一)基层工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全总《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通知》精神,并围绕市总工会和本地区、本行业确定的中心工作,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各项开支实行工会委员会集体领导下的主席负责制,凡涉及会员和职工切身利益的物质奖励、职工福利等支出需集体研究制定方案和标准,并向同级党委报告。

(二)不准将工会经费用于服务会员和职工群众及开展工会活动以外的开支。1.不准用工会经费购买购物卡、代金券等,搞请客送礼等活动。2.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3.不准用工会经费支付高消费性的娱乐健身活动。4.不准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立“小金库”。

5.不准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6.不准截留、挪用工会经费。

7.不准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8.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五、本办法下发后,市总工会2012年8月30日印发的《天津市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津工发〔2012〕31号)同时废止。

六、此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天津市总工会财务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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