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部交易流程
交易部交易流程(精选6篇)
交易部交易流程 第1篇
证券场内交易的交易流程
一、B股场内申报方式
(一)电脑申报
B股证券商在场内买卖B股做法与A股相同,即均需公开申报买卖。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申报方式采用电脑申报。B股证券商在场内申报买卖时,须一次性完整地报明股东帐号、证券代码、买卖方向、价格、数量及结算会员代码等规定要素。
场内电脑申报,是通过与交易系统主机相连接的终端机实现的。当申报由终端机键盘输入后,将直接输送至交易系统主机,然后由主机对每笔申报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竞价原则进行撮合成交。
(二)申报价位和数量的有关规定
B股买卖申报价格的最小升降单位是0.002美元,申报数量以“股”为单位(买入申报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每股面额为1元人民币,B股面值及发行价格以人民币计,其发行价在发行时,折算成美元,在此以后挂牌、交易与结算均用美元进行。B股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除上市首日的证券无涨跌幅限制外,每只证券的交易价格相对于上一交易日收市价的涨跌幅度不得超过10%,即每只证券涨跌限价为(1±10%)x上一交易日收市价。
同时,为防止交易员输单出错或人为造价引起股价剧烈波动,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申报价格升降幅度进行限制,具体规定如下:
1.任何高于市价的卖出委托均可自由申报
2.任何低于市价的买入委托均可自由申报
3.高于市价的买入委托的递增幅度不得大于电脑即时揭示价位的10%
4.低于市价的卖出委托的递减幅度不得小于电脑即时揭示价位的10%
高于市价的卖出和低于市价的买入委托均难有机会成交,因此可以放开不加限制;而高于市价的买入和低于市价的卖出几乎具有100%的成交机会,因此,对其限制可以防止人为造价和交易员操作出错。
(三〉零股申报
零股交易是指不足一交易单位的委托买卖,因此不足1000股的委托买卖即为零股交易。目前本所规定,买入不能有零股申报,而卖出可以申报零股卖出。
三、B股对敲交易和回转交易
(一)对敲交易
对敲交易是指定的买方和指定的卖方以议价的方式,对相同的.证券,以相同的价格和数量,经证券商撮合而产生的交易。对敲交易一般用于B股大宗的买卖委托。运用对敲交易,大宗的买卖能以同一价格成交,这符合买卖双方的利益。同时,以对敲交易来处理大宗买卖,可以减少市场的价格波动。除此以外,对敲交易对于减少交收的对手方、简化清算程序、防范交收风险等均能起到较大作用。
由于对敲交易是以议价而非竞价的方式进行,因而在成交价格处理上,如管理不严,则有可能对买卖一方造成不公正。目前本所在对敲交易的处理上有下列操作规定:
1.对敲交易的数量一般控制在5万股以上
2.对敲交易的价格一般控制在当日最高和最低成交价之间
3.对敲交易须由场内交易员填单申报,并由本所场内监理人员根据上述原则确认之后方可成交。
(二)回转交易
回转交易是针对B股实行T+3交收制度而设立的交易方式,它能减少投资人的持仓风险,增强B股的流通性。本所在1993年10月间引进了回转交易制度。
交易部交易流程 第2篇
一、流程图
1、出让方挂牌申请流程:
1、会员注册:出让方在华东林业产权交易网上注册成会员;
2、递交挂牌申请:出让方到当地的华东林业产权交易所分中心填写《项目挂牌申请书》,或直接登录网站录入挂牌信息申请挂牌;
3、受理审核:华东林业产权交易所及其分中心工作人员受理、初审挂牌申请,核对相应权属证明、身份证明、评估报告、批复文件等原始资料。
4、签署《林权挂牌出让申请书》:挂牌申请初审通过后,华东林业产权交易所与出让方签署《挂牌交易合同》。
5、缴纳保证金:挂牌申请初审通过后,缴纳保证金。
6、终审:对初审信息、《林权挂牌出让申请书》、缴纳保证金进行终审。终审通过后,进行信息披露。
2、竞买方竞价申请流程:
1、会员注册:出让方在华东林业产权交易网上注册成会员;
2、递交竞价申请:出让方到当地的华东林业产权交易所分中心填写《竞价申请书》,或直接登录网站找到对应挂牌项目递交竞价申请;
3、审核:对用户信息、竞买资格进行审核。
4、缴纳保证金:审核审通过后,缴纳保证金。
二、有林权出让意向的需向交易中心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出让方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
2、林权证、林权证后附四至范围图、林地照片、山林现状图、主要林木资产及其它资产清单;
3、流转获取的林地需提供林地承包合同;
4、评估报告;
5、转让公告表;
6、集体林权流转需要村(组)民代表大会或村民会议2 /3以上同意;国有林权流转需提供省级有关主管部门的批件;个人林权流转需林权权利人签字同意;企业林权流转需提供股东(合伙人)会议决议;
7、森林、林木、林地流转公示情况;
8、再次流转的需提供经林地所有权权利人同意的证明;
9、法律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竞买方需向交易中心提供以下材料:
交易部交易流程 第3篇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金融服务需求日益增加,所要求的服务标准也越来越高。近年来,我国各地频繁出现银行营业网点排队人数多、等待时间长、业务办理时间长等问题,增加了客户的时间成本,客户满意度较低。商业银行网点排队问题不仅被媒体不时报导,也为银行业监管部门所关注。
当前,在提升服务能力、缓解网点排队压力方面,各商业银行也采取了很多措施,包括优化网点布局、调整窗口服务组合、加快发展电子银行业务、加大客户分流力度、增加自助服务设备、简化甚至取消部分银行业务申请表等。这些措施的总体特征是引导客户少去网点,减少客户和柜员互动的机会与时间,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网点服务压力,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当客户办理诸如开立银行账户、大额存款等必须在网点处理的业务时,上述各种措施的成效就大打折扣。因此,对于那些不能通过电子渠道分流,必须由柜员与客户在网点办理的业务,如何才能提高业务处理效率成为研究的重点。
二、研究现状
对于商业银行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效率问题,特别是当前商业银行的网点排队问题,近年来不少学者进行了研究,提出了很多缓解网点排队压力的建议。伍建志和黄晓宇(2011)认为商业银行要加强网点排号器的应用,合理安排窗口服务,减少客户等待时间。李华敏和张辉(2011)提出商业银行应进行客户分流管理,大力发展电子渠道,实行弹性工作制,以缓解营业厅高峰时的工作压力。严盖(2011)认为商业银行服务流程与控制存在缺陷、服务渠道与系统缺乏有机组合,建议加强服务流程管控,做好渠道分流,特别是加强电子渠道建设,减轻网点服务压力。隋兵(2011)提出可以通过对客户的分类,形成差异化的服务窗口,并根据业务量进行动态设置,从而最大限度发挥银行窗口服务能力。吴国平和吴胜(2012)认为合理采用排队服务系统,大力发展电子银行,加大银行员工培训力度可以有效缓解网点排队压力。郑红(2012)建议通过优化网点排队系统、加强电子渠道建设、加大客户分流力度、合理进行网点布局来减轻网点压力。
从各位学者的研究成果来看,学者们主要基于“网点分布、窗口分型、客户分流”的宏观分析逻辑,普遍认为需要加强商业银行电子渠道建设与客户分流、加大网点排号系统应用、合理设置商业银行营业网点并加强营业网点窗口管理,但对微观层面的分析,即商业银行交易流程优化却缺乏具体的有针对性的高效服务研究。
三、虚拟柜员服务模式设计
无论是商业银行已经采用的提升服务能力的举措,还是学者们的研究,都很少涉及具体银行交易流程优化,都将银行业务的处理逻辑和办理时间作为常量来研究如何缓解网点排队压力。实际上,银行业务的流程优化可以有效降低单笔业务的办理时间,增加单位营业时间的业务处理能力。本文以银行单笔交易流程优化为依托,提出了一种基于自助服务终端和银行门户网站的虚拟柜员服务模式。
(一)基本理念
银行交易可以分为非金融性交易和金融性交易,非金融性交易主要包括开折、开卡等账户管理类交易,该类交易必须在柜台办理。金融性交易以账务处理交易为主,包括存款、取现、转账等多类交易,该类交易可受理的渠道相对广泛。
对于具体某项银行交易业务而言,其交易细节包括柜员对具体的客户信息的操作。一般而言,客户信息可划分为客户基本信息(身份信息、账户信息等)和客户交易信息(交易类型、交易金额、交易日期等)。非金融性交易主要包含客户基本信息。金融性交易一般同时包含客户基本信息和客户交易信息。
目前,随着电子银行业务的迅速发展,各商业银行为广大客户提供了多种电子银行服务渠道(ATM、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这些电子银行服务渠道虽然可以实现对账务处理和理财投资等金融性交易的“柜面替代”,但仍然有很多非金融性交易,特别是以账户开立和业务初次申办为代表的非金融性交易仍必须由客户前往银行网点办理。对于这些不能利用电子渠道进行业务分流的交易,降低其业务办理时间,加快其业务处理效率,可减轻网点服务压力。
虚拟柜员服务模式将银行交易分为信息录入和信息复核两部分,并把信息录入的操作前移,变柜员录入为客户通过自助服务终端或银行门户网站自助录入,柜员仅负责信息复核。柜员完成信息复核后,相关交易即办理完毕。虚拟柜员服务模式既不需要柜员进行信息录入,剔除柜员录入耗费的时间,又能把一部分信息合法性检查工作交由系统处理,减轻了柜员的信息完整性校验工作量,从而最终减少交易的业务办理时间,加快业务处理速度,提升银行服务能力,最终减轻银行网点服务压力。
(二)交易流程
银行应用虚拟柜员服务模式办理客户交易时,将按照工作流程的处理方式进行业务办理,具体流程设计如图2:
具体业务处理逻辑为:
1.客户通过银行自助服务终端或门户网站录入客户基本信息和交易信息(客户身份证件类型、证件号码、交易金额、交易账户等)。
2.银行自助服务终端或门户网站对录入信息进行有效性验证(比如身份证号码必须为15位或18位,且符合一定规则,有效性验证是为了保证录入信息的正确),将客户基本信息与交易信息送回银行核心系统储存且设定储存期,生成客户服务号,提醒客户去柜台办理该笔交易所必须携带的证件和办理时间。客户可打印或保存其录入的信息。
3.客户前往银行营业柜台,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必须的交易凭据以及客户服务号。柜员审核客户身份证件真实有效。
4.银行柜员通过输入客户服务号,调出客户所要进行的交易,对柜面显示的客户录入信息进行复核。如需刷银行卡或存折,则提示刷卡或存折并验证密码。
5.柜员按照交易流程,完成交易,打印相关凭证,系统将服务号置为已使用。
四、虚拟柜员服务模式应用分析
(一)服务对象
虚拟柜员服务锁定的客户群体是具有一定金融和计算机知识,对等待服务时间比较敏感,对银行服务有一定粘性,但资产不符合VIP要求的客户。这类客户群体在大中型城市广泛存在,这也是大型商业银行城市零售业务战略转型中需要挖掘的主要客户。
(二)业务风险
在虚拟柜员服务的设计中,将柜员操作环节的信息录入与信息复核分开,柜员有可能没有正确复核客户已录入信息,从而形成风险事件。为防范风险,在虚拟柜员服务设计与真实柜员操作中,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必须保证银行自助服务终端或门户网站提供的交易入口安全可靠,相关客户信息的传递应该进行加密,防止病毒侵入。
2.客户录入信息后,相关后台系统对录入的数据应进行完整性和合法性校验。
3.客户前往柜台办理业务时,银行柜员需验证客户身份证件,银行卡、存折及密码,客户服务号等交易相关凭据。
4.银行在使用虚拟柜员服务模式办理具体业务时,客户仍必须前往银行柜台办理。柜员按照一个完整的交易流程进行操作,唯一的区别是该交易中原来需要柜员录入的信息已由客户自助录入,柜员仅负责信息的复核。
(三)经济效益
虚拟柜员服务模式表面上占用了客户自身的时间,但对客户来讲,在银行自助服务终端或门户网站上进行一笔信息录入所占用的时间远少于在银行柜台通过手工填单排队等待柜员录入所需的时间,而且客户可以利用其在网点等待时间完成相关信息的录入。对于已在网点取号等待的人来说,在自助服务终端完成部分业务操作也是减少其在网点驻留时间的有效途经。
对于客户,减少了客户网点排队时间,更多的客户可以及时办理业务。对于柜员,经过虚拟柜员服务预处理的交易减少了柜员手工输入客户信息的时间,相对增加了柜员在单位时间内可办理的业务笔数,既可以提高其工资收入,又能减轻其工作压力。对于银行,同样的服务时间可以提供更多的服务,缓解了网点排队压力,履行银行的社会责任,提高了包括社会效益的银行效益。
(四)可用性评估
虚拟柜员服务模式的着眼点是将一个完整的交易拆分成信息录入和信息复核两部分,前者由客户完成,后者由柜员完成。客户不能通过银行自助服务终端或门户网站完成一笔完整的交易,这是其与网上银行、ATM、电话银行的主要区别。虽然上述渠道可以完成一笔完整的交易,但是对于不能进行“柜台替代”的交易无能为力。简化申请表或客户“免填单”着力点是减少客户办理业务的环节,从而减少业务办理时间。虚拟柜员服务模式是在客户“免填单”的基础上,将那些客户免填但实质上柜员必须录入的要素由客户在自助服务终端或银行门户网站上完成,将做加法变为做减法,从而有效减少柜员办理业务的时间,提高银行服务能力。
五、结论
虚拟柜员服务模式将相关交易划分为信息录入和信息复核两部分,信息录入纳入客户自助处理环节,信息复核由柜员完成。在没有破坏银行风险防控体系的情况下,能减少柜台单笔业务办理时间,增加营业时间内网点业务办理笔数,有效减轻网点服务压力,使客户、银行、柜员三方均受益。
摘要:针对当前突出的商业银行网点排队问题,总结银行已采用的措施和缓解网点服务压力的研究成果,指出当前银行的现实措施和学者的研究成果在微观层面的欠缺。从银行业务处理交易着手,对客户办理的银行业务进行逻辑分析,提出了基于自助服务终端和银行门户网站的虚拟柜员服务模式,同时指出此种模式对缓解商业银行网点排队压力的重要意义。
关键词:商业银行,网点排队,虚拟柜员,流程优化
参考文献
[1]伍建志,黄晓宇.银行叫号机系统服务效率分析[J].现代金融,2011(1):26-27.
[2]李华敏,张辉.顾客等待容忍度与银行排队服务系统的优化[J].金融论坛,2011(2):29-34.
[3]严盖.商业银行服务管理问题与对策研究[J].金融论坛,2011(11):62-66.
[4]隋兵.基于顾客感知价值导向的商业银行顾客服务流程分析[J].商业时代,2011(20):33-34.
[5]吴国平,吴胜.商业银行排队服务系统与顾客等待关系研究[J].上海金融,2012(8):110-111.
交易部交易流程 第4篇
白银T+D的交易规则及交易流程 第5篇
摘要:随着黄金T+D业务在国内的火暴发展,白银T+D业务也随着走进人们的视野,相比较黄金T+D,白银T+D的投资优势也不容忽视,其价格的波动性比黄金要强,更适合投机型的投资者.本文介绍了民生银行里的白银T+D的交易规则及交易流程.白银价格白银操作建议白银交易入门黄金白银模拟交易系统下载黄金白银行情分析系统下载
随着黄金T+D业务在国内的火暴发展,白银T+D业务也随着走进人们的视野,相比较黄金T+D,白银T+D的投资优势也不容忽视,其价格的波动性比黄金要强,更适合投机型的投资者.本文介绍了民生银行里的白银T+D的交易规则及交易流程.1、交易时间规则
客户交易时间为上海黄金交易所开市时间,具体是每周一上午8:50至11:30,每周二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每周一至周五,下午 13:30至15:30;每周一至周四,晚上8:50至次日凌晨2:30;以上交易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金交所将根据相关规定调整交易时间,并在其官方网站发布。每个交易日首场交易开市前十分钟为延期合约集合竞价时间。夜间交易时段与第二天白天交易时段为一完整交易日,但周一仅白天交易时段为一个完整交易日。
2、开户签约
客户在办理交易前,须与我行签定《代理个人贵金属延期交易业务协议书》,委托我行代理开立金交所贵金属交易账户,取得贵金属交易编码,建立贵金属交易编码与客户指定借记卡的对应绑定关系,即该卡为客户在我行办理贵金属延期交易业务的唯一资金清算账户。若客户没有贵金属交易编码,开户申请提交后,会由金交所自动为客户分配贵金属交易编码;若客户已有贵金属交易编码,需将贵金属交易编码录入我行系统,开户成功后,金交所系统自动将客户贵金属交易编码与客户指定的我行借记卡进行绑定。开户成功后,系统自动从客户绑定的借记卡账户扣除开户手续费。客户开户签约后,从第二个交易日起即可进行委托交易。
3、客户资料变更
客户可改变交易绑定的借记卡,也可更改签约时输入的联系地址和电话信息。当需要改变交易绑定的借记卡时,使用“账户变更”交易,即可变更客户借记卡与贵金属交易编码的对应绑定关系,更换另外一张借记卡,使用变更后的新卡号进行贵金属延期交易。更改签约信息时,使用“客户签约信息变更”交易进行修改。
4、销户解约
客户销户解约是指取消贵金属交易编码与借记卡的对应绑定关系,不再委托我行进行贵金属延期交易业务。客户销户解约的条件是:(1)客户销户当天没有委托或成交交易、出入金业务及费用欠款;(2)客户当天没有持仓,且销户时持仓量为零;我行在接受客户解约申请后,为客户保证金帐户资金进行结息,并将本金划转至客户借记卡,并解除客户贵金属交易编码与我行借记卡的对应绑定关系。在出金时间范围内,解约资金可实时划转到客户账户。
5、交易资金的划转
我行为每一个开户签约的客户建立一个交易保证金账户,客户在进行贵金属延期交易前,需
通过“入金交易”将签约的借记卡账户内用于交易的资金划入交易保证金账户。通过“出金交易”将交易保证金账户内的交易资金划回。一般情况下,交易日全天(我行清算时间除外)客户均可办理入金交易,出金交易的办理时间是交易日的上午9:00至下午15:30。
6、客户交易委托、撤销委托及交易成交
(1)交易委托: A 开仓委托交易:交易成功后,我行将根据委托价格及保证金比例冻结保证金及手续费。B平仓委托交易:交易成功后,我行将冻结客户相应持有的仓位。
(2)撤销委托交易: A开仓委托撤销:交易成功后,我行根据委托价格及保证金比例释放未成交的、在冻结状态的保证金及手续费。B平仓委托撤销:交易成功后,我行将释放客户未成交的、在冻结状态的仓位。
(3)交易成交(成交原则是由金交所的竞价撮合成交)A开仓交易成交:交易成功后,我行将释放委托时冻结的保证金及手续费,并根据成交价格及保证金比例冻结持仓保证金,扣除客户手续费。B平仓交易成交:交易成功后,我行将扣减客户相应持有的仓位。
7、关于清算
每日交易结束后,我行将与金交所进行帐务核对和客户交易的清算工作,客户持仓及平仓盈亏、递延费收支,及其它金交所相关费用,我行在每日的日终清算时根据金交所逐日盯市的结算制度与客户资金帐户进行每日清算。清算后的资金客户可于次日使用。
8、客户保证金账户资金
客户交易保证金账户资金包括:可用资金、可提资金、持仓保证金、冻结资金及浮动盈亏。
(1)可用资金:客户当天可用于交易的资金,可用资金=客户资金权益-持仓保证金-冻结资金-浮动亏损(2)可提资金:客户当天可以进行出金的资金可提资金=可用资金-当日释放冻结资金-当日平仓释放资金(含盈亏)
(3)持仓保证金=客户持仓所需要的保证金
(4)委托冻结资金=客户委托交易申请后冻结的资金
(5)浮动盈亏= 客户持仓因行情变动发生的未实现盈亏。
9、客户保证金管理
(1)我行对客户保证金进行管理,我行根据金交所规则和市场状况的变化调整对个人客户的交易保证金要求。
(2)客户有义务关注其延期合约交易的保证金和持仓状况,及时补充资金,满足我行对延期合约交易保证金的要求。
(3)我行将对客户保证金充足比例进行实时监控,并设立实时强制平仓处理机制。客户应甲方有义务保持甲方网银端可用资金与委托冻结资金余额的合计大于零。即网银端可用资金 + 委托冻结资金 > 0
其中:
“网银端可用资金”是指客户“交易可用资金”扣除客户持仓浮动亏损后的资金。
“交易可用资金”指客户资金账户中的资金可用于交易的资金(该资金不包含甲 方的浮动盈亏)
“浮动亏损”指客户持仓成本按最新金交所合约价格计算出的未实现的浮动亏损。“委托冻结资金”是指客户委托未成交交易冻结的资金。
A 当网银端可用资金 + 委托冻结资金 > 0时,比例属于正常,我行无需干涉客户的正常交易。
B 当网银端可用资金 + 委托冻结资金 <= 0时,我行有权在不进行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对客户持有头寸进行强行平仓处理。(作为增值服务,我行将通过客户签约时输入的手机号码,向客户发送手机短信,提醒客户补充保证金资金,或提示客户已强行平仓。)
(4)我行计算的依据的是客户相应的持仓品种的价格、数量及持仓浮动盈亏。
(5)下列费用,我行将有权从客户保证金账户中扣划偿付:
A 依照客户指令成交,产生的交易亏损;
B 客户的代理交易手续费;
C 客户的延期补偿费和超期补偿费;
D 因客户的交易行为产生的其它费用;
E 客户未履约的违约罚款;
F 客户双方同意的其他划款事项。
H 客户违反协议约定给我行造成的损失。
10、关于强行平仓
(1)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我行将依照上海黄金交易所相关规则执行强行平仓:
A 客户持仓量超过交易所和我行限仓规定;
B 因违规受到上海黄金交易所强行平仓处罚的;
C 其他应予强行平仓的情况。
(2)以交易所规则为准,我行强行平仓的顺序为:AU(T+D)多头-AU(T+D)空头-AU(T+N1)多头-AU(T+N1)空头-AU(T+N2)多头-AU(T+N2)空头-Ag(T+D)多头-Ag(T+D)空头
(3)我行对客户持仓帐户实行强制平盘时,按客户相应持仓价格、持仓数量、浮动亏损、及市场行情波动情况,选择合适的强行平仓数量及委托价格。但我行保留在客户网银端可用资金与委托冻结资金的合计小于等于零时,随时将客户各合约所有持仓以市场可以接受的涨跌停板价格进行强行平仓的权利。
交易部交易流程 第6篇
文章来源: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
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挂牌协商交易流程图
文章来源: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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