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料加工手册核销
进料加工手册核销(精选7篇)
进料加工手册核销 第1篇
进料加工手册核销流程
生产企业在进料加工登记手册上计划进口和计划出口的货物全部进口、出口完毕后,在向海关申请核销之前,企业应将进料加工登记手册上的全部进口、出口明细记录和海关代征(补征)关税、增值税税票以及相关报关单进行复印,在海关将手册核销后(同时需将此本手册上所有的进口报关单和出口报关单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完毕),持海关签发的“结案通知书”及相关资料到主管退税机关办理手册核销手续。
1、向海关办理核销的、记有全部记录的《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复印件;
2、《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海关登记手册核销申请表》
3、间接出口货物的报关单复印件及发票复印件;
4、间接进口货物的报关单复印件及发票复印件(指开具增值税发票或普通发票,未作为进口料件申报的部分);
5、向海关补税的税收缴款书复印件(增值税、关税);
6、海关签发的《加工贸易手册结案通知书》原件;
7、电子数据
注意:在申报手册核销前,需将此本手册上所有的进口报关单和出口报关单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完毕并经税务机关审核结束;如涉及手册统核的须在报告中予以说明,统核的手册须一次申报核销;企业须自行计算实际分配率,如实际分配率大于1或小于0的,须在报告中详细说明原因;如已到期手册无出口或都为国内结转,可向主管退税部门申请撤销手册。
企业在《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手册核销申请》后,应按以下要求进行审核:
1、海关签发的《进料加工登记手册核销通知书》所核销的手册号是否与企业申请核销的手册号一致;
2、“结转至其他手册成品”指生产的产品未直接出口,而是在海关保税监管下结转至其他手册或销售给其他企业产品销售额;结转至其他手册成品金额与间接出口报关单上的出口金额合计数及间接出口货物总值是否一致。
3、“剩余残次成品”是指手册合同履行完后,剩余的残次成品、半成品折人民币金额;“剩余边角余料”手册合同履行完后,剩余的边角余料折人民币金额;剩余残次成品金额换算(根据手册上的单耗计算)为所耗用的免税进口料件金额与剩余边角余料金额之和与海关补征关税的计税依据(扣除应补消费税)是否一致。
4、“其他减少出口成品”指生产的产品发生内销、损失等没有出口,或虽已出口但未经税务机关审核通过的产品销售额或核定销售额;
5、“结转至其他手册料件”指手册合同履行完后,未使用完的并结转至其他手册的进口料件金额;是否有已申报的进口料件结转到其他手册上再复出口的情况,如果有,应将结转到其他手册上的进口料件金额在“结转至其他手册料件”栏目反映,并应与提供的相关海关结转材料上的金额一致。
6、“其它减少进口料件”指进口料件发生内销、退货、损失等没有参与产品生产的情况时,其料件进口金额。若业务发生时已调减了料件进口额,并向税务机关申报过,则不参与本栏目的计算。
7、属海关补税、进口退货情况的,应在“其它减少进口料件”栏目中反映,金额应与海关补税的计税依据、进口退货金额一致。
8、以上各项内容仅供参考,请随时关注当地退税部门最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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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贸易分册知识
一、什么是加工贸易分册?
答:加工贸易分册是指在海关核发的加工贸易《登记手册》(以下简称总册)基础上,因企业报关需要,由企业申请并经主管海关批准,将总册的部分内容重新登记备案,由海关核发该部分内容的加工贸易《登记手册》(以下简称分册)。分册含基本情况表、进口料件情况或出口成品情况(或两者兼有),分册可分为异地报关分册(指备案地海关与口岸海关不使用同一台计算机主机)和深加工结转分册。异地报关分册用于异地报关进出口,深加工结转分册用于异地深加工结转出口和本地深加工结转进口。
二、符合什么条件的企业可向海关申请分册?
答: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可向海关申请分册:
1.已持有海关核发的总册的加工贸易企业,但不包括适用D类管理的企业;
2.总册在有效期内且未执行完毕。
企业向海关申请分册时应提交下列单证:
1.已填写并加盖企业印章的《加工贸易分册申请表》;
2.已预录入的《加工贸易分册呈报表》;
3.海关核发的总册;
4.申请深加工结转分册的应提供外经贸部门出具的深加工结转批件;
5.海关需要的其他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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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保税人员应认真审核企业所递交的单证,符合下列条件的予以核发分册:
1.《加工贸易分册呈报表》的手册编号应与总册的手册编号相同;
2.分册的有效期在总册的有效期之内;
3.分册只能有一个口岸,异地报关分册的口岸必须在总册审批口岸范围之内,深加工结转分册的口岸可超出总册审批口岸范围;
4.分册的进出口商品项必须在总册审批的商品项范围内;
5.分册经营单位、加工生产单位、商品序号、品名、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单价、币制等必须与总册对应项一致;
6.分册的进出口商品数量必须在总册备案的对应商品数量范围之内。分册申请商品进出口数量《总册备案对应项数量?总册对应项已进口或出口数量?已签发分册对应项累计备案数量》;
7.深加工结转分册可分为本地深加工结转进口分册与异地深加工结转出口分册。异地深加工结转出口分册备案内容包含出口成品部分,不包含进口料件部分,用于异地深加工结转出口;本地深加工结转进口分册的备案内容包含进口料件部分、不得包含出口成品部分,限用于在主管海关关区范围内的深加工结转进口。总册在本地口岸无法周转,由企业申请并经主管海关关长批准,可核发深加工结转进口分册;其他情况一律不核发深加工结转进口分册。
三、申请分册后,内容发生变更怎么办?
答:分同内容发生变更,企业应填写《分册变更申请表》,并在办理分册变更预录入后,持申请表、预录入呈报表和分册向主管海关申请变更。分册的进口和出口商品的序号、品名、规格型号、计量单位等不得变更。
分册变更应注意:
1.分册可以延期,但不得超过总册的有效期限;
2.分册的进口或出口商品项可以增减,但增加的商品项必须在总册的进口或出口商品项范围之内。
四、使用分册还应注意什么?
答:分册只能由经营单位或其委托人(需有经营单位的委托书)持有,并用于办理保税货物的报关手续,不得移作他用。异地报关分册只能在经批准的异地口岸办理保税货物进出口报关手续;深加工结转分册只能在经批准的口岸办理保税货物深加工结转报关手续。
分册执行完毕或分册有效期到期后,企业应妥善保管分册。企业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海关办理加工贸易合同核销手续,向海关报核时,企业应向海关提供总册和所有分册以及海关规定的其他单证资料。
分册发生遗失,企业应及时书面向海关报告,并登报声明。因分册遗失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企业负责。对报失的分册,主管海关应终止该分册执行(即将该分册的有效期改为当日的前一日后重新向异地口岸传输),经海关核实后,未进出口部分可另行申领新的分册,但原分册底帐应做相应的变更。
企业利用分册进行走私违法活动的,海关将依照《海关法》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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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业进料加工手册办理
此文是我曾经给一个新企业做进料加工的手册申请的项目建议书,此工厂厂房是租的
一、手册申请部分:
A:必须提供所有原材料准确的单、损耗、单价,和利润百分比,这些关系到原材料进口的数量、进出口平衡、税、外汇管制等方面的问题。B:在“国内采购”、“转厂”、“直接进口”不确认的情况下,先把出口成品所对应的原材料正确备案。到时如需要转厂就转厂,国内采购的就国内采购,不需要更改合同,但国内采购的必须提供“增值税发票”。C:建议把相关的商品编码送“海关商品编码预归类”
D:手册申请后,有进口后贵公司财务同事要把手册送去国家税务局登记,所有进出口报关单都要复印给财务连同正本报关单交财务去去税局做“免、抵、退”相关资料。手册核销后要把核销表复印(连同原件)交财务去税局核销。E:贵公司厂房是租的,第一本手册“风险保证金”按进口原材料的总金额的税值(既原材料的税金总和)收取,手册核销完毕后,退回贵公司。第二本手册,海关参考第一本的执行情况再定。
F:手册币种一般是美元,当然也可以用其他国际流通的币种,在实际进出中可以用任何国际流通的币种;手册备案的成交方式:进口CIF,出口FOB
二、进出口部份
A:进出口提供正确的发票、装箱单、提单、包装证明、产地证、核销单、手册等资料,发票上必需注明成交方式,如果进口不是CIF,就要相对应的保费、运费注明;出口如果不是FOB,也需要把相对应的运费、保费注明。
B:实际进出口单价与手册备案不一致时,可以按实际进出口的价格报关,但可能会影响到手册上的利润、企业所得税、免抵退的税、外汇管制等。
三、手册管理: A:应该有专人管理,用手册进出口的要有专帐,不能和一般贸易内销的混和。建议做进料加工的海关帐、税务帐、仓库帐,以便应付海关、税局检查。
B:建议把保税货物与内销货物分开存储。
C:建议在第一本手册量不要做太大,这样容易执行完毕,风险保障金量不大,执行一段时间后,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申请第两本或两本以上手册,以方便进出口报关,余料结转等。
四、手册核销:
A:
将余料结转,所有包装材料征税。
B:边角料补完税,如果涉及到损耗为工艺损耗不用补税的,请在手册核销递单前提供详细的工艺流程,并在流程中备注每个过程的损耗,此损耗要跟手册核销时提供的实际损耗一致。如果当作废料处理,要提供与环保局签订的协议。
C: 进出口实际金额要与海关手册备案一致,如果币制不一,都要转化为手册备案币种,汇率要按当天进出口时的汇率转换。
D: 如果有料件是国内采购的,请提供有效的增值税发票。
E:手册有效期一年,可以延期6个月,在有效期前一个月就要进出口完毕,准备开始核销。
进料加工手册核销 第2篇
一、核销要求
(一)、核销范围:截止2014年12月31日海关已核销,但未向税务机关申报核销的进料加工手(账)册。
(二)、时间要求:生产企业应在2015年1月1日至4月20日期间,将应核销手册项下的单证齐全部分全部申报退税后,一次性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所有进料加工业务核销手续。
4月20日之后仍未申请核销的,该企业的出口退(免)税业务,主管税务机关暂不办理,待其申请核销后,方可办理。
(三)、核销流程
1、生产企业申报系统录入核销申请后,单独生成单证申报正式文件通过网上办税厅上报电子数据,并持系统打印的《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申报表》向税务机关申请核销。
2、税务机关接受申请后,进行电子审核,如发现企业未将以前海关已核销税务未核销的手册全部办理申请手续,应将申报表及电子数据退回企业,由其重新提交申请。
如企业申请核销手册的数量完整,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并生成实际分配率反馈表。反馈表可即时反馈给企业或通过网上办税厅,电子反馈于次日将反馈表及相关的进出口报关单电子数据。
3、企业应及时根据实际发生的进出口情况与反馈表核对。核对完成后在申报系统中录入《进料加工手(账)册实际分配率反馈表》,填写反馈意见。
4、如实际分配率确认相符的,生产企业持系统打印的《进料加工手(账)册实际分配率反馈表》及电子数据向税务机关报送核对结果,税务审核后出具《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
如实际分配率确认不符的,企业还需提交《已核销手(账)册海关数据调整报告表(进口报关单/出口报关单)》及电子数据,同时报送相关证明材料。税务机关审核后发现依据不足的,应撤销《进料加工手(账)册实际分配率反馈表》、《已核销手(账)册海关数据调整报告表(进口报关单/出口报关单)》电子数据,并将相关资料退回企业重新申报,直至全部手册均审核无误后,方可一次性出具《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
5、生产企业凭税务机关出具的《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并于次月按新的计划分配率申报退(免)税。
二、申报端操作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录入申请(单证证明采集-进料加工贸易管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申请)
填表说明:该表中所有数据以人民币为单位填列
1、进料加工手(账)号:位数为12位,不包括扩展号码
2、非免抵退不退税贸易:指生产的产品未直接出口,或出口的贸易方式为不退税贸易方式的产品(出口贸易方式为0642 进料以产顶进、0744进料成品减免、0400成品放弃、0444保区进料成品)销售额。
3、非免抵退结转至其他手册:指生产的产品未直接出口,而是在海关保税监管下,转至其他手(账)册的产品(出口贸易方式为0654进料深加工)销售额。4.其他非免抵退:指生产的产品发生损失等没有出口、虽已出口但未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通过,或属于出口免税的产品销售额。
5、非免抵退合计:非免抵退不退税贸易+非免抵退结转至其他手册+其他非免抵退+非免抵退取消出口退税
6、非免抵退取消出口退税:指生产属于取消出口退(免)税的产品销售额,如退税率为0的货物。
7、手册核销时间:海关结案时间
8、账册开始时间:电子账册原分时间段进行手册登记,填写未核销账册所对应的最早进(出)口日期,电子手册或纸质手册不填;
9、账册结束时间:2014年海关最晚核销期间所对应的截止日期,电子手册或纸质手册不填。
10、上上分配率:不填
11、上上免抵退税销售额:不填
12、上分配率:单证齐全部分申报的计划分配率
13、上免抵退税销售额:审核通过的单证齐全销售额。
14、如该手(账)册项申请税务核销期间下有多个分配率的,应分别填写上分配率、上免抵退税销售额,非免抵退税销售额只填写一次。
15、关于电子账册分段核销的,核销时间段选择方式应一致,如账册分ABC三段核销的,要么选择A、B、C三个阶段分别核销,要么选择ABC三个阶段统一核销。
(二)、反馈读入及查看 正式申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申请》的次日就可以在网上办税服务厅下载手册核销的反馈,文件名格式为DZZSSBFK_3205**_税号_生成时间.zip。将此文件导入擎天系统(路径:数据反馈-读入反馈数据-单证证明反馈-正式申报)
先解压后导入即可。查看进出口报关单明细:查询-正式申报反馈-系统出口报关单查询或者系统出口报关单查询
(三)、录入核对结果。(单证证明采集-进料加工贸易管理-进料加工手账册实际分配率申报录入)
填表说明:
所属期、批次、手册核销时间、账册开始时间、账册结束时间与免抵退税核销申请表内容一致;
税务局进(出)口报关单份数、税务局进(出)口总值、税务局实际分配率根据税务机关实际分配率反馈表内容填写; 企业确认意见:填写相符或不符
企业进出口报关单份数:按实际情况填写 企业进口总值=税务局进口总值+已核销手(账)册海关数据调整报告表进口报关单美元到岸价合计
企业出口总值=税务局进口总值+已核销手(账)册海关数据调整报告表出口报关单出口销售额美元合计
(四)、已核销手(账)册海关数据调整报告表(进口报关单/出口报关单)
单证证明采集-进料加工贸易管理-已核销手(账)册海关数据调整录入-进口报关单/出口报关单调整
注意事项:
1、进口报关单填写料件增减情况,如进口料件复出口,应填负数。
2、出口报关单填写成品增减情况。
3、关于电子账册的料件结转,期初转入金额(正数)和期末转出金额(负数)应分两条进口报关单分别填写。贸易性质选择15进料加工。
4、关于电子账册属于本期的料件或边角料补税等手册核销补税的一般在本账册结束时间之后,所以一般都需要做进口报关单的调整。将上一期手册在本期的核销补税的料件金额调增(填正数),将属于本期核销补税的料件金额调减(填负数)。贸易性质选择15进料加工。
(五)2015进行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维护:
当手册核销经税务机关确认后,读入税务机关反馈文件后,自动更新申报系统内的计划分配率;或者手工进行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维护。维护-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维护
计划分配率按税务局出具的《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中上已核销手(账)册综合实际分配率填写。次月生效。
(六)、进料加工手(帐)册计划分配率调整申请
使用情景:
生产企业在办理进料加工业务核销后,如认为《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中的“上已核销手(账)册综合实际分配率”与企业当实际情况差别较大的,可在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当预计的进料加工手(帐)册计划分配率及书面合理理由。(2013年公告65号文第三条。)填写说明:
批次:根据需要填写,默认01。申报序号:系统自动累计。
退税机关代码:根据系统配臵带出,不可修改。所属:根据需要调整的填写 格式:YYYY。
实际分配率现值:填写上已核销手帐册的综合实际分配率。计划进口总值:本的计划进口总值,单位万美元。计划出口总值:本的计划出口总值,单位万美元。申请计划分配率:申请的本计划分配率。备注:备注
三、核销注意点汇总:
1、纯进料深加工手册也需要核销。所有申报流程均与进料加工手册一致。《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申报表》中只需填写非免抵退结转至其他手册该栏。
2、必须将2014年海关已核销税务未核销的手册全部报送,每本手册必须按不同的分配率分别填写免抵退销售收入。
3、电子账册必须填写账册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应与海关核销段周期保持一致。
4、进口报关单调整表填写料件增减情况,如进口料件复出口,应填负数。
5、出口报关单调整表填写成品增减情况。
6、关于电子账册的料件结转,期初转入金额(正数)和期末转出金额(负数)应分两条进口报关单分别填写。
7、关于电子账册属于本期的料件或边角料补税等手册核销补税的一般在本账册结束时间之后,所以一般都需要做进口报关单的调整。将上一期手册在本期的核销补税的料件金额调减(填负数),将属于本期核销补税的料件金额调增(填正数)
8、税务核销过后必须做手册分配率的维护。
9、进料加工手册不需要在税务局进行手册登记,但在企业端需要手册登记。
10、电子账册(E手册)从即日起手册号开始使用海关的12位手册号,不包括扩展码。
四、需要提供的资料
1、海关结案通知书复印件;
2、《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申报表》;
3、《进料加工手(账)册实际分配率反馈表》;
4、《已核销手(账)册海关数据调整报告表(进口报关单/出口报关单)》及相关报关单复印件、向报关海关查询情况的书面说明(有调整的企业填写);
5、电子账册的料件结转,期初转入金额和期末转出金额的计算表。(E账册企业填写);
6、企业留存备查资料
(1)核销手册下所有进口报关单
(2)核销手册下所有出口报关单及开具的出口发票(3)核销平衡表
(4)海关补征税关税、进口增值税税单、征税联系单
苏州邮件补充通知更新:
1、企业填写核销申报表时,免抵退税销售额部分应填写单证不齐部分金额(与纳税申报相符)。
如核销申请审核时发现金额不一致(疑点代码HX23),应查明原因,如系某月仅作征税申报,未作退税申报,应做好记录,待市局明确办法后,另行通知。
2、企业填写核销申报表时,免抵退税销售额部分应填写单证不齐部分金额(与纳税申报相符),具体到申报端的查询,口径为单证不齐销售额(FOB
加工贸易手册核销 第3篇
加工贸易经营单位应在加工贸易手册项下最后一批成品出口或手册到期之日起30日内向海关报核。
加工贸易经营单位应如实向海关申报并履行有关义务。
*注意:加工贸易、保税仓储等项下的保税货物、监管期限内的减免税设备和物品属于海关监管货物,未经海关许可,不得挪作他用。
受理→核算→结案→核发《结案通知书》、《加工贸易合同核销申请表》及《银行保证金台帐核销通知单》
经营企业备齐资料后,在主管海关保税监管内勤部门递交单证,内勤部门收单后经过初审、复审,对经审核准于核销的加工贸易手册(加工贸易电子化手册)制发《核销结案通知书》,对经审核不予核销的,应一次性告知。
加工贸易部门按照规定审查经营企业的核销申请。加工贸易部门在审查中发现加工贸易企业存在以下异常情况之一的,应当要求企业说明理由并按规定予以处理:
(一)加工贸易手册进出口登记情况、加工贸易专用进出口报关单数据、海关计算机电子底帐数据之间不一致的;
(二)经营企业申报的单耗数据超出国家单耗标准或者关区单耗标准的,或者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三)加工贸易手册进出口金额倒挂的;
(四)加工贸易手册存在先出后进情况的;
(五)加工贸易手册实际进出口数量不平衡的,或者超出备案数量的;
(六)经营企业申报的边角料、剩余料件、副产品、残次品、受灾保税货物等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七)经营企业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海关报核的;
(八)经营企业需要向海关说明理由的其他情形。
进料加工手册核销 第4篇
核销工作的操作指引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文件规定,从事进料加工业务的生产企业应在每年4月20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进料加工业务核销手续。进料加工业务核销是指:每年4月20日前,对上海关已核销的手(账)册按实际发生情况确认实际分配率,重新计算两个抵减额,产生的调整额结转下期参与免抵退税计算。简单地说就是两项任务:一是,确认上已核销手册的实际分配率;二是,按实际分配率计算两个抵减额的调整额。现将进料加工手册核销工作的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说明如下。
一、进料加工手册核销工作注意事项
1.在每年1月1日至4月20日之间任何时间均可进行,一个只能申报一次核销。
2.核销复核确认后,税务机关不再受理已核销手(账)册项下上一进料加工出口货物的免抵退税申报。
3.4月20日之后仍未申请核销的,该企业的出口退(免)税业务,主管税务机关暂不办理,待其申请核销后,方可办理。据大连龙图公司有关工程师反映,企业未完成进料加工手册核销工作,在接受下月申报时会有未完成核销的提示,但是系统仍可以接受企业申
报,未在功能上锁定。
4.核销原则上是以海关传递来的加贸信息为准,企业申报手册核销时,如果海关核销信息多于企业申报核销手册,系统会提示有未核销手册,企业必须申报全部已核销手册。对海关加贸信息有误的,企业可以通过调整报告表进行调整申报。审核系统最终是以加贸信息加上税务机关确认的企业调整报告表信息为准来计算核销数据的。
二、进料加工手册核销工作大致分为以下三步:
(一)生产企业在2014年4月20日前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核销,在申报系统录入并生成相关报表、电子数据;
(二)税务部门对企业提交的核销数据进行初步审核,退税系统自动根据进料加工核销电子数据计算并生成反馈表;
(三)企业对反馈表的进出口数据以及分配率进行核对,分为核对相符与核对不符的情况:
1.核对相符的,出口企业进行确认操作,税务部门收到企业的确认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并将核销结果反馈给出口企业;
2.核对不符的,税务部门需向出口企业提供进料加工核销电子数据,出口企业根据实际进出口情况和税务部门提供的电子数据之间的差异填报调整数据,填报后再次报税务部门审核,税务部门对调整后的核销数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确认,并将核销结果反馈给企业。
三、进料加工手册核销工作的具体操作步骤
第一步 出口企业申请进料加工业务核销(企业)
生产企业应在2014年4月20日前,申请办理2013海关已经核销的进料加工业务核销手续。如果存在2013以前应核销未核销的手册,应一并申请办理核销。
一、录入核销申请
进入申报系统,通过【申报系统操作向导】→【进料向导】→【进料加工数据采集】→【免抵退核销申报录入】录入核销数据,如下图:
注意:电子账册需填写“报核起始时间”,一般手册只需填写“海关核销时间”。
二、生成核销申报电子数据
通过申报系统【申报系统操作向导】→【进料向导】→【生成进料加工申报】→【生成进料加工数据】生成进料加工核销申报电子数据。
三、打印《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申报表》
进入申报系统【申报系统操作向导】→【进料向导】→【打印进料加工报表】→【打印进料加工报表】,并在弹出的对话框中选择《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申报表》(12号公告附件4),点击“打印预览”后打印报表,签章后同电子数据一并报税务机关审核。
第二步 税务机关进行初审并反馈
税务机关对企业初次提交的核销申请数据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数据)交企业确认。
一、数据读入
进入审核系统【生产企业退免税管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审核】→【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申报表读入】,将企业申报的核销数据读入审核系统。
二、审核
进入审核系统【生产企业退免税管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审核】→【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申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审核】,输入企业代码,进入后点击审核系统右上角的“审核”按钮。审核完成后,系统会提示已经生成反馈数据。
三、导出反馈数据并打印《进料加工手(账)册实际分配率反馈表》
进入审核系统【生产企业退免税管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审核】→【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申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实际分配率反馈数据查询】,进入后点击右上角的“反馈”按钮,将反馈数据导出给企业。再点击“打印”按钮打印《进料加工手
(账)册实际分配率反馈表》(12号公告附件5),签章后交给企业核对。
注意:导出反馈电子数据时,不要放在电脑的“桌面”上的任何文件夹内,否则会出现反馈数据为空的情况。
第三步 出口企业对初审的反馈数据进行核对(企业)反馈数据中的进出口金额及实际分配率是按照税务总局下发的核销电子数据自动计算得来,企业需对反馈数据进行核对。
一、读入反馈数据
通过【申报系统操作向导】→【进料向导】→【进料加工反馈接收】→【税务机关反馈信息读入】,按系统提示将税务机关反馈信息读入到申报系统。
二、对反馈信息进行核实
将税务部门提供的反馈信息与企业实际进出口数据进行比对,包括实际进出口金额,报关单条数、实际分配率等,按照核对相符与不符两种情况进行操作介绍。
(一)核对相符的情况
1、通过【申报系统操作向导】→【进料向导】→【进料加工数据采集】→【实际分配率反馈确认】进行核对,如果核对相符,点击“确认意见”,在弹出的对话框中点击“确认”(如果多条核销数据全部相符,则选择“批量设置企业确认意见”后再点击“确认”),表中“企业确认意见”会自动变为“XF”标志。
2、在纸质表上填写确认意见
在税务部门提供的纸质《进料加工手(账)册实际分配率反馈表》表上“企业确认意见”栏次填写“XF”标志,签章后交税务部门审核。
(二)核对不符的情况
如果税务部门提供的实际分配率反馈数据与企业实际进出口数据不相符,首先要在税务部门提供的纸质《进料加工手(账)册实际分配率反馈表》中填写本单位调整意见,“企业确认意见”栏填写“BF”,在“企业根据本企业实际进出口情况填列”栏中填写本企业实际的手册进出口情况,签章后交税务部门。
第四步 税务部门将审核系统中的明细核销电子数据反馈给企业 税务部门收到出口企业提供的纸质《进料加工手(账)册实际分配率反馈表》后(“企业确认意见”为“BF”),应将审核系统中的核销明细数据反馈给企业进行核对,具体可通过审核系统【管理服务】→【企业退税情况查询】→【生产企业退税情况查询】→【按生成加工贸易核销反馈信息】将反馈信息导出给企业。
第五步 出口企业读入加工贸易核销反馈信息并进行调整(企业)
一、读入反馈信息
出口企业在税务部门取得加工贸易核销反馈信息后,通过【申报系统操作向导】→【进料向导】→【进料加工反馈接收】→【税务机关反馈信息读入】读入申报系统
二、查询反馈信息
读入成功后,出口企业可以通过【申报系统操作向导】→【进料向导】→【进料加工反馈查询】→【核销报关单明细查询】对已核销手册的进、出口报关单明细进行查询,并与企业实际进出口情况进行核对。
三、对不一致的数据进行调整
经过核对后,要将不一致的数据录入申报系统(一般情况下,税务部门的反馈信息中的报关单条数要小于企业实际条数,那么就要将缺失的报关单通过调整功能录入到申报系统)。
(一)先撤销核销申报数据
进入申报系统,通过【申报系统操作向导】→【进料向导】→【进料加工反馈接收】→【撤销进料加工数据】,按系统提示先撤销进料加工数据。
(二)录入调整数据
通过【申报系统操作向导】→【进料向导】→【进料加工数据采集】→【已核销进(出)口报关单调整录入】,录入调整报关单。
四、对实际分配率反馈表进行不符确认
进入【申报系统操作向导】→【进料向导】→【进料加工数据采集】→【实际分配率反馈确认】,点击“修改”,“企业确认意见”填写“BF”,系统会自动将录入的调整报关单金额加上税务部门反馈的数据的金额合计显示,并计算出新的分配率。填写后点击保存。
注意:上图中“税实际分配率”为税务部门反馈的分配率,“企实际分配率”是企业录入调整报关单后产生的最终分配率。
五、重新生成核销申报电子数据
通过申报系统【申报系统操作向导】→【进料向导】→【生成进料加工申报】→【生成进料加工数据】生成进料加工核销申报电子数据。
六、打印相关报表
点击申报系统【申报系统操作向导】→【进料向导】→【打印进料加工报表】→【打印进料加工报表】,并在弹出的对话框中分别打印《进料加工手(账)册实际分配率反馈表》(12号公告附件5)、《已核销手(账)册海关数据调整报告表(进口报关单/出口报关单)》(12号公告附件6-
1、6-2),签章后同上步中生成的电子数据一并报税务机关进行审核。
第六步 税务部门对企业报送的核销申报数据进行审核 出口企业对未确认相符的手(账)册进行调整后,再次将电子数据、申报表报送到税务部门,税务部门需要再次进行审核(如果企业首次申报后反馈信息与实际情况相符,可无需再次读入核销数据,直接从本节第二步开始操作)。
一、核销数据读入
进入审核系统【生产企业退免税管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审核】→【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申报表读入】模块,将企业申报的核销数据读入审核系统。因为之前已经读入过一次申报数据,系统出现如下图提示,点击“是”继续读入。
二、审核
进入审核系统【生产企业退免税管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审核】→【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申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审核】模块,输入企业代码,点击审核系统右上角的“审核”按钮。审核系统会提示存在调整数据,点击“确认”即可。审核完毕后点击屏幕右上角“提交”按钮,将申报数据提交复核环节。
三、人工审核。
审核人员可以进入审核系统【生产企业退免税管理】→【已核销手(账)册海关数据调整报告表】中对企业申报的调整数据进行查询,并对出口企业申报的《进料加工手(账)册实际分配率反馈表》进行认真审核,人工核对与海关出具“海关合同结案表”等纸质凭证是否对应。如果人工审核通过,则可以进入复核环节。
四、复核
对核销申报进行最后的审核确认,进入审核系统【生产企业退免税管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审核】→【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申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复核】模块,点击屏幕右上角“复核”按钮,系统会提示存在海关数据调整报告表,点击“是”确认后,复核完成。
注意:复核完成后,无法再使用复核环节中的“退回”按钮退回到审核环节。
五、将反馈数据导出给企业
进入审核系统【生产企业退免税管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审核】→【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查询】→【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反馈】,点击屏幕右上角“反馈”按钮,将反馈数据导出给企业,并点击“打印”按钮将核销表打印,签章后交企业留存。
第七步 出口企业确认核销结果(企业)
出口企业取得主管税务机关的最终实际分配率及免抵退税核销表反馈信息,《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后,对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的上已核销手册的实际分配率进行系统确认,系统会自动计算本进料加工的计划分配率、自动计算核销手册按实际分配率计算应调整的“两个抵减额”。
一、实际分配率反馈信息读入
进入申报系统,通过【申报系统操作向导】→【进料向导】→【进料加工反馈接收】→【税务机关反馈信息读入】,对税务机关反馈的进料加工信息读入申报系统。
二、实际分配率反馈信息查询。
手册核销 第5篇
一、业务概述
经营加工贸易单位或企业在加工贸易合同签订后,经外经贸主管部门和海关批准,按合同备案料件金额向指定银行申请设立加工贸易进口料件保证金台帐。加工成品在规定的加工期限内全部出口,经海关核销后,由银行核销保证金台帐。
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是国家对加工贸易业务管理的一项制度,加工生产企业主管海关所在地的中国银行分(支)行各银行是台帐设立、核销的办事机构,海关是台帐设立和核销的重要环节之一。
二、办事依据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等
三、办事机构
四、办事准备
在办理加工贸易合同登记、变更和核销的相应阶段出具《银行保证金台帐开设联系单》、《银行保证金台帐变更通知单》和《银行保证金台帐核销联系单》。
五、办事机构义务
加工贸易经营单位或企业的备案、变更和核销申请符合加工贸易管理要求的,主管海关相应出具《银行保证金台帐开设联系单》、《银行保证金台帐变更通知单》和《银行保证金台帐核销联系单》。
六、办事程序
台帐开设
第1步:经营单位或企业向主管海关申请办理加工贸易合同登记备案。
第2步:经主管海关审核符合加工贸易合同备案要求的,签发《银行保证金台帐开设联系单》,交由企业前往银行办理台帐开设手续。
第3步:企业前往指定银行办理保证金台帐手续。银行审核有关资料后,根据有关情况为企业开设台帐,出具《银行保证金台帐登记通知单》。
第4步:企业凭银行签发的《银行保证金台帐登记通知单》到海关办理正式合同备案手续。
台帐变更
第1步:当加工贸易合同发生变更时,经营单位或企业向主管海关提出变更申请。
第2步:经主管海关审核可以办理合同变更手续的,签发《银行保证金台帐变更联系单》,交由企业前往指定银行办理台帐变更手续。
第3步:企业前往指定银行办理保证金台帐手续。银行审核有关资料后,根据情况签发《银行保证金台帐变更通知单》。
注:如涉及增加台帐保证金的,企业应按规定补交,但合同变更后减少的台帐保证金暂不退还,待合同结案后予以退还。
第4步:企业凭银行签发的《银行保证金台帐变更通知单》到海关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变更手续。
台帐核销
第1步:加工贸易合同执行完毕后,经营单位或企业向主管海关提出核销申请。
第2步:经主管海关审核可以核销结案的,主管海关签发《银行保证金台帐核销联系单》,交由企业前往指定银行办理台帐核销手续。
第3步:银行凭海关签发的《银行保证金台帐核销联系单》办理台帐核销手续,根据有关情况签发《银行保证金台帐核销通知单》。
注:对需办理台帐保证金的退还手续的,银行按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对在合同规定的加工期限内未能出口或经批准转内销的,海关通知银行将保证金转为税款,并由企业支付缓税利息。
外汇核销人员操作手册 第6篇
1、企业名录
1)、上名录
办理名录登记手续需要准备的材料:
(一)、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登记申请表
(二)、企业档案信息登记表
(三)答题
(四)《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八)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的《货物贸易进口付汇业务办理确认书》;
(九)法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变更
进口单位名录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变更文件或证明到外汇局办理名录变更手续。
3)、注销
进口单位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情况发生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文件
到外汇局办理名录注销手续:
(一)进口单位终止经营或被工商管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的;
(二)进口单位终止或被商务部门取消对外贸易经营权的;
(三)连续两年未发生进口付汇业务的;
(四)外汇局认定的其他情况。
进口单位逾期未办理名录注销手续的,外汇局可直接将其从名录中注销,并
注销其企业档案。
2、付汇登记
1)、预付金额小于5万美元;
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做付汇登记
进入: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预付货款付汇登记(取得付汇登记号)
一般第二天就可以得到外管局的确认付汇登记信息
预付货款登记管理
付汇银行的指定、变更(指定付汇银行)
此后方可到银行办理付汇业务。
3)、货到付汇;
准备材料:合同、发票、关单原件、代理协议,直接到银行办理业务
4)、延期付汇;
超过关单日期120天尚未付汇的,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做付汇登记 进入: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延期付款合同登记
业务处理
网上进口逐笔报告
逐笔录入即可。保存后打印在A4纸上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电子版选择报送,即可将数据传入外管局。准备材料到外管局报告:
A、数据匹配。核销单、付汇申报单、关单。
B、数据不匹配。核销单、付汇申报单、关单、情况说明。
2)、现场核查
往来核销功能操作手册 第7篇
这功能主要用于需要进行账龄分析的往来科目。往来科目如果不进行核销,将不能用系统进行账龄分析。在日常经济业务中,往往在发生了一笔还款业务时,要指明该笔业务所还的是哪一借款笔业务,并在这两笔之间建立勾对关系,这一标识两笔业务之间勾对关系的过程即为核销。
例如:应收账款科目 当发生应收业务时,凭证分录为:借 1131应收账款 100.00,当发生对这笔应收业务的还款时,凭证分录为:贷1131应收账款100.00,所谓核销即是将这两笔业务打上核销标志。
总账核销提供核销对象的设置、核销期初未达录入、核销处理、账龄分析等相应的统计查询等内容。
二、核销对象设置
核销对象:即往来户。哪些往来业务要进行核销,及按什么进行核销。主要指科目及与核销业务相关的辅助核算。如应收账款科目按客户进行核销,其他应收款科目按人员进行核销等即往来户,即要针对什么进行核销,如客户、供应商、职员、科目等。
设置要进行核销的科目、辅助项,即确定哪些科目、辅助项需进行往来核销处理,同时设置相应的核销标准与控制方式。
1、操作界面
在主菜单中单击【财务会计】-【总账】-【往来核销】的子菜单【核销对象设置】。
2、操作说明
如何设置总账核销对象
进入“核销对象设置”界面后,单击〖增加〗,屏幕显示核销对象设置窗口,录入核销科目、启用期间(启用日期为1月份),如果要按辅助核算 进行核销,还需选择相应辅助核算类型,还要选择该核销对象核销号是否必录,然后单击〖保存〗。在这里设置的辅助核算类型,在核销时,只有在该辅助核算类型下同一辅助项的数据方能进行核销,该辅助核算类型的不同辅助项之间不能进行核销。如:对应收账款的客户档案做为核销对象,则在核销时,必须对同一客户的借贷方数据进行核销,不能将一客户的贷方数据核销另一个客户的借方数据。设置核销科目是否必须录入核销号,如果选择是,则在制单时,不录入核销号不允许保存凭证。如何删除总账核销对象
进入“核销对象设置”界面后,选中需要删除的核销对象栏目,然后单击〖删除〗。如何修改总账核销对象
进入“核销对象设置”界面后,选中需要修改的核销对象栏目,然后单击〖修改〗,屏幕显示核销对象设置窗口,录入核销科目,如有辅助核算还需选择相应辅助核算类型后单击〖保存〗。如何启用总账核销对象
设置完核销对象后,先不要启用核销对象,而应进入【期初末达录入】节点,先录入期初末达数据,当核销对象的期初未达数据与总账系统的数据核对正确后,再重新点击【核销对象设置】节点,进入“核销对象设置”界面,选中需要启用的核销对象栏目,然后单击〖启用〗,系统会对该核销对象的期初未达数据与总账系统的数据再次核对,核对正确后,启用该核销对象。
如何反启用总账核销对象
进入“核销对象设置”界面后,选中需要反启用的核销对象栏目,然后单击〖启用〗,系统取消该核销对象的启用。注意,已进行过核销的核销对象不能进行反启用,必须先取消核销后,方能进行反启用。
〖科目〗可以是非末级科目,对非末级科目进行核销时,可对其下级科目之间发生的业务进行核销。各核销对象的科目不能重复,不能为空,且各核销对象的科目之间不能具有上下级关系。
〖辅助核算类型〗为当前查询科目的辅助核算类型。
三、期初末达录入
期初未达录入:针对每个核销对象,录入启用往来核销组件时的未核销明细数据。
1、操作界面
在主菜单中单击【财务会计】-【总账】-【往来核销】的子菜单【期初未达录入】,弹出如下界面:
2、操作说明
如何增加期初未达
进入“期初未达”界面后,单击〖查询〗,屏幕显示核销对象过滤条件窗口,选择核销对象科目,如有核算类型还需选择相应核算类型,如下界面:
增加期初未达的方式有两种:手工增加和导入
手工增加:单击〖增加〗,逐条录入期初末达的核销数据,包括:凭证日期、业务日期、核销号、金额等等,具体项目说明详见“项目说明”部分,录入后保存。
导入:可导入核销功能启用前的凭证,凭证需要已经审核并记账,如下界面:
检查:录入期初核销末达数据后,需要点击〖检查〗,检查总账余额与未核销余额是否一致。例如手工在期初未达中录入一笔贷方的应收账款,但总账没有相关数据,则在检查时会提示不一致。只有检查平衡核销对象方可启用!
期初余额导入:可一次将核销对象启用日期时的总账期初余额导入到核销系统中。
删除期初:可将核销对象启用时导入的总账期初余额删除掉。
如何删除期初未达项目
进入“期初未达”界面后,选中需要删除的核销对象栏目,然后单击〖删除〗。
如何修改总账期初未达项目
进入“期初未达”界面后,选中需要修改的对象栏目,然后单击〖修改〗,屏幕显示该对象设置窗口,录入核销对象科目,如有辅助核算还需选择相应辅助核算类型后单击〖保存〗。64 第四章 操作说明
3、项目说明
〖核销对象〗取自核销对象 的科目
〖日期〗用户录入,必须小于“往来核销启用日期”(见参数)不能为空。
〖凭证类别〗参照凭证类别选择,可为空。
〖凭证号〗用户录入凭证号,可为空。
〖摘要〗用户录入,不能为空。
〖币种〗用户可参照选择某一币种,不能为空。默认为本位币的币种。
〖辅助核算〗用户录入。
〖核销号〗用户录入,同一核销对象的核销号不能重复。
〖凭证自由项〗用户录入,可为空。
〖方向〗用户选择借或贷。
〖金额〗(原币、辅币、本币):用户录入,本币不能为空。
四、核销处理
NC总账提供单独的往来核销处理功能,进行事后核销情况的调整与查询。往来核销支持两种核销方式:
操作界面
在主菜单中单击【财务会计】-【总账】-【往来核销】的子菜单【核销处理】,系统将弹出【核销处理】的窗口:
图 33
操作说明
第一步,查询核销对象
进入核销界面后,选择查询对象,点击〖查询〗,系统显示该查询对象的编码、科目信息,选择好查询条件后,单击〖确定〗,如下图:
第二步,进行核销:
如何进行手动核销
点中该笔待核销明细的“选择”框,在借、贷方窗口中分别选择往来款记录,自动生成该行的本次核销金额。单击〖全选〗,则借方、贷方窗口中所有往来款记录就会全部选中;单击〖全消〗,则借方、贷方窗口中所有选中的往来款记录就会全部取消。若单击默认等于该行的 未核销余额,该行的未核销余额清为0。用户可在此基础上修改本次核销金额,未核销余额由金额减本次核销金额计算,且不允许编辑。选择完毕后,点击〖核销〗,系统会对所选记录进行核销处理。如何进行自动核销
进入核销界面后,选择查询对象,点击〖查询〗,设置要进行自动核销的查询条件,系统显示 符合条件的待核销记录。点击〖自动核销〗,设置核销标准,系统将按核销标准对查询结果进行成批自动核销。
在进行自动核销时,双方数据根据总账参数“核销方式”进行自动匹配,若总账参数“核销顺序”为“最早余额法”,则按时间顺序从前向后对双方记录进行匹配。若总账参数“核销顺序”为“最晚余额法”,则按时间顺序从后向前对双方记录进行匹配。
匹配时,从第一笔借方记录的本次核销金额开始,与第一笔贷方记录的本次核销金额比对,若借方数据少于贷方数据,则从贷方数据中取出借方数据金额与该借方数据核销,剩下的贷方数据与下一笔借方数据进行比对,若还有剩,则核销下一笔借方数据后继续进行比对,以此类推,直至全部核销干净;若借方多于贷方,则从借 方数据取出贷方数据金额与贷方数据核销,再取出下一笔贷方数据进行比对,以此类推,直至全部核销干净。若借贷方相等,则直接对借贷方记录进行核销。
核销标准的处理如下:
按日期:日期范围相差XX天被选中时,借方贷方分录的日期之差在该天数之内的方能进行核销处理,日期之差大于该天数的不能进行核销处理。若借方日期早于贷方日期,则需自动取下一条借方记录再进行比较,若借方日期晚于贷方日期,则自动取下一条贷方记录再进行比较,直到双方日期之差满足该条件为止。比较日期根据总账参数“核销比较日期”的设置进行选择凭证日期或业务日期。
金额相等:只有借贷双方本次核销金额的原币、本币都相等时方能进行核销。
按末级科目:只有借贷双方的科目相同时,方能进行核销。
按辅助核算:只有借贷双方该辅助核算的辅助项相同时方能进行核销。
如何进行红蓝对冲
红蓝对冲是手工选择将同方向的记录之间进行对冲,对冲的记录不再进行核销处理。进入核销界面后,选择查询对象,点击〖查询〗,设置“方向”条件为要进行红蓝对冲的方向,系统显示符合条件的该方向的待核销记录。选择要进行对冲的记录,点击〖 红蓝对冲〗,系统将对所选记录进行红蓝对冲处理。如何进行自动红蓝对冲
自动红蓝对冲是系统自动将同方向相反金额的记录之间进行对冲,对冲的记录不再进行核销处理。
进入核销界面后,选择查询对象,点击〖查询〗,设置“方向”条件为要进行自动红蓝对冲的方向,可选借方、贷方或双向,系统显示符合条件的所有记录。点击〖自动红蓝对冲〗,系统将自动按标准对所有记录进行红蓝对冲处理。自动红蓝对冲默认标准如下:
按日期:日期范围相差XX天被选中时,借方贷方分录的日期之差在该天数之内的方能进行核销处理,日期之差大于该天数的不能进行核销处理。
按辅助核算:只有借贷双方该辅助核算的辅助项相同时方能进行核销。
如何进行核销历史查询与反核销、红蓝对冲 进入核销界面后,点击〖历史查询〗,系统显示历史查询界面,点击〖查询〗,选择要查询 的核销科目等条件,系统显示每一批次的已核销、已红蓝对冲汇总记录。点击〖详细〗,可查看该批次的详细记录。
如果要进行反核销或反红蓝对冲,则点击〖反核销〗。如何进行对照
对照是指在手动核销,在指定借方或贷方一条数据时,可根据核销对象科目+辅助项相同以及金额相同的条件,自动过滤出贷方或借方满足条件的数据,已达到缩小范围,方便核销的目的。在核销处理窗口中,点击〖对照〗按钮后,可进行借方对照或贷方对照。借方对照,则弹出界面中,选中借方一条数据,同时,过滤出贷方数据,过滤条件为:与借方选中数据科目+辅助项相同,金额相等的所有数据。贷方对照,则弹出界面中,选中贷方一条数据,同时过滤出借方数据,过滤条件为:与贷方选中数据科目+辅助项相同,金额相等的所有数据。
五、查询统计分析
1、往来账龄分析
NC总账支持对核销对象进行账龄分析,提供汇总与明细两种分析方式。操作界面
在主菜单中单击【应收管理】-【统计分析】-【往来账龄分析】,系统将弹出“往来账龄分析”窗口。
操作说明
如何进行往来账龄分析
查询条件项目说明:
〖核销对象科目〗选择要进行账龄分析的核销科目。
〖科目辅助核算〗选择要进行账龄分析时的辅助核算项。
〖启始日期〗输入或参照日历录入分析的启始日期,在勾选收款账龄分析复选项之前置灰。
〖截止日期〗输入或参照日历录入分析的截至日期,不可以为空。
〖核销范围〗:在进行往来账龄分析时,需要考虑往来科目所发生的核销处理,系统将根据核销范围剔除已核销的金额。
当核销范围选择为“最终核销日期”时,则账龄分析时剔除所有截止系统当前日期的已核销金额;
当核销范围为“截止日期”时,则账龄分析时剔除截止日期已核销的金额。
〖币种〗通过下拉框选择全部币种或某个具体币种。〖金额类型〗指账龄分析时,显示的金额类型,包括:原币、本币、所有(即:同时显示原币和本币)
〖分析日期〗选择分析账龄时,是按凭证日期还是按凭证核销信息中业务日期进行分析。
选择凭证日期,则账龄=截止日期-凭证日期;
选择业务日期,则账龄=截止日期-业务日期。
〖分析方向〗选择往来账款不同方向进行分析。
〖账龄方案〗分析模式选择按账龄分析时,输入或参照账龄区间档案录入账龄方案,不可以为空。
〖收款账龄分析〗只有核销对象科目默认科目方向为借方时收款账龄分析复选项可选择。
〖包含未记账〗勾选此选项,则在进行账龄分析时,包括未记账凭证的数据;否则,则只对已记账凭证进行分析。
查询结果功能按钮说明
〖明细〗点击〖明细〗按钮,将查询记录按凭证展开。
〖汇总〗点击〖汇总〗按钮,则将查询结果按查询对象进行汇总。
〖转换〗点击〖转换〗按钮,则将辅助核算项内容按档案编码、档案名称进行转换显示。
〖打印〗点击〖打印〗按钮则可将分析结果进行打印输出。
2、核销余额表
统计各核销对象的每笔业务的核销余额。操作界面
在主菜单中单击【总账】-【往来核销】-【查询统计分析】-【核销余额表】,系统将弹出‘核销余额表’界面:
操作说明
如何查询核销余额
点击〖查询〗,弹出查询条件窗口:
查询条件项目说明
〖核销对象科目〗选择要进行账龄分析的核销科目。
〖科目辅助核算〗选择要进行账龄分析时的辅助核算项。
〖日期范围〗输入或参照日历录入分析的起始日期,不可以为空。
〖核销范围〗选择按“最终核销日期”或按“截止日期”的不同模式进行分析。
〖分析方向〗选择往来账款不同方向进行分析。
〖分析日期〗选择按“凭证日期”或按“业务日期”进行分析。
〖币种〗通过下拉框选择全部币种或某个具体币种。
〖账龄〗输入账龄区间,可以为空。
〖包含未记账凭证〗选择查询结果是否包含未记账凭证。
〖包含两清〗选择查询结果是否包括已核销完的凭证数据。
3、核销情况查询
查询各核销对象的已核销、未核销每一笔借、还款明细情况及余额。
操作说明
在主菜单中单击【总账】-【往来核销】-【查询统计分析】-【核销情况查询】,系统将弹出“核销情况查询”窗口:
操作说明
如何查询核销明细 点击〖查询〗,弹出查询窗口:
查询条件项目说明
〖核销对象科目〗选择一至三个核销对象科目。
〖日期范围〗输入要分析的日期范围,结束日期不可以为空,开始日期可为空。
〖分析日期〗选择按“凭证日期”或按“业务日期”进行分析。
〖币种〗通过下拉框选择全部币种或某个具体币种。
〖方向〗选择往来账款不同方向进行分析。
〖包含未记账凭证〗勾选后查询结果包含未记账凭证。
进料加工手册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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