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休党员管理制度范文
离休党员管理制度范文第1篇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经2007年9月18日七届州委第21次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我州州直单位和各县离休干部住房补贴,按照《文山州州直单位离休干部住房补贴支付办法》,实行全州统一基本住房补贴每平方米305元,工龄住房补贴2.5元的标准给予住房补贴。补贴资金按照财政分级负担的原则由州、县分别承担,分两年兑现。
附件:文山州州直单位离休干部住房补贴支付办法
二OO七年十月九日
文山州州直单位离休干部住房补贴支付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文山县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支付办法的批复》(云政复〔2003〕40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住房补贴是国家和单位补贴给离休干部用于购房、建房以及归还住房抵押贷款的住房消费资金,由基本住房补贴和工龄住房补贴两部分组成。
第二章 住房补贴的范围和对象
第三条 州直机关、事业、企业单位中1993年8月19日以后健在的离休干部。
第四条 符合以下条件的按无房人员给予全额住房补贴:
1.夫妻双方均未购买公有住房、安居房、统建房或参与集资建房的; 2.夫妻双方均未领取建房补贴和其他住房补贴的;
3.按有关政策规定已退还所购买的公有住房、安居房、统建房和集资建房的; 4.退还原单位给予的房改住房折扣建房费或者建房补助费的;
5.1993年8月19日以后去世的离休干部,符合本条
1、
2、
3、4项条件的,其合法继承人可继承住房补贴。
第五条 不愿退出已购房改住房折扣或其它建房费、建房补助费的,原购房改住房面积不达标的,不足部分给予住房补贴。
第三章 住房补贴标准
第六条 住房补贴面积(含公摊面积)标准
1.国家机关
一般干部70平方米;科级干部(含副科)80平方米;
副县(处)级90平方米;正县(处)级100平方米; 2.事业单位
初级技术职务、技师以下技术工人、普通工人70平方米; 中级技术职务、技师80平方米;
不满4年的副高级技术职务、高级技师90平方米;
满4年及4年以上的副高级技术职务、高级技师100平方米;
正高级技术职务120平方米。
第七条 住房补贴金额标准
1.基本住房补贴标准:每平方米补贴305元;
2.工龄住房补贴标准:按应补贴工龄每平方米补贴2.5元。
第八条 住房补贴工龄的确定
住房补贴工龄为1997年12月31日前的工龄,工龄按年计算,跨年进一。
1.1997年12月31日前离休的干部,住房补贴工龄按参加工作的年份到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的离休的年份计算;
2.1997年12月31日后离休的干部,住房补贴工龄按参加工作的年份到1997年计算。
第九条 享受住房补贴离休干部职务的确定 1.国家机关的离休干部按行政职务进行补贴。
职务明确的,按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离休时的职务(享受的待遇)给予住房补贴。
行政职务不明确或1985年工改以前的行政级别高于行政职务的,按照1995年7月用行政级别参照行政职务套改工资或增加离休费比照的行政职务给予住房补贴。
2.事业单位的离休干部按技术职务进行补贴,同时具有行政职务和技术职务的,按离休时领取工资的行政职务或者技术职务进行补贴;确定技术职务的时间以聘任时间为准。 3.国有企业的离休干部,按现领取工资的行政职务或者技术职务进行补贴。
第十条 住房补贴的计算公式
住房补贴总额=本人住房补贴〔(305+2.5工龄)按规定享受的平方面积〕+配偶住房补贴〔(305+2.5工龄)按规定享受的平方面积〕-已给予的各种修建房补助
第四章 住房补贴的发放方式和发放时间
第十一条 离休干部的住房补贴一次性解决。鉴于州级财政困难,住房补贴分两次发放,即2007年12月前发放50%,2008年10月前发放50%。
第十二条 离休人员住房补贴发放时间:自本办法公布之日起至2008年10月30日止。
第五章 住房补贴的申报
第十三条 符合享受住房补贴的离休干部及其配偶或合法继承人,应如实填报住房补贴申请表,所在单位必须对申请表进行认真的审查,确保以下情况属实:
1.申报住房补贴人员及其配偶获得福利性实物分配住房情况,包括带有福利性质的合作建房和自建住房情况;
2.申报人及其配偶的职务(职称)、参加工作时间、任职时间和离(退)休时间; 3.申报人及其配偶离(退)休时领取有关住房补助情况。
第十四条 各单位应根据离休人员的呈报的情况,认真组织核实并及时报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审批。
第十五条 离休干部已按本办法规定办清退款手续的,当地房管部门应将其原购房改房产权证换发为商品房产权证。办证费用只准收取工本费;评估费由评估公司按规定收取;未办理土地使用证的,由国土部门补办土地使用权,免收土地出让金,只许收取工本费。
第十六条 离休干部住房补贴免交个人所得税。
第六章 住房补贴资金的来源和管理 第十七条 离休干部住房补贴资金,由州级财政负责。住房补贴资金的来源: 1.离休干部所在单位公有住房售房收入的节余; 2.单位非税收入中的“其他自有资金”; 3.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部分; 4.州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
第十八条 单位收到财政拨付的住房补贴资金后,必须专项全额发放给离休干部,不得拖欠或挪作它用。
第七章 住房补贴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 离休干部的住房补贴由离休时所在单位负责申报,州委组织部、老干局、人事局负责审查;州财政局负责离休干部住房补贴资金的筹措、管理和发放;州房改办负责离休干部住房补贴的审批,州纪委监察局、审计局负责离休干部住房补贴的监督管理。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完成全州离休干部住房补贴的发放任务。
第八章 加强对住房补贴发放工作的监督
第二十条 组织、老干、人事、监察、审计、财政、房改部门要加强协作,严格住房制度改革纪律,加强住房补贴的审查和管理,严肃查 处住房补贴申报和管理中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住房补贴的安全发放。
第二十一条 个人以不实情况取得住房补贴的,除追回有关资金外,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单位以不实情况取得住房补贴或违规将住房补贴资金挪作它用的,除追回有关资金外,按有关财经纪律追究当事人和单位领导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群众有权向纪委监察、组织、人事、审计、财政和房改部门反映和举报住房补贴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对于提供重要线索协助有关部门查处重大违法问题的群众,给予奖励并负责保密。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必须及时向离休干部公布本办法。
第二十四条 各县离休干部住房补贴,参照本办法执行。
离休党员管理制度范文第2篇
一、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
中组发【1981】17号文件“关于安排和组织好离休、退休、退职党员组织生活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把安排和组织好离休退休退职党员的组织生活,列入重要议程。要定期检查执行情况,注意总结推广做得好的经验,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切实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二、关于老干部阅读文件规定。
1981年中组部和中央办公厅下发厅(密)发【1981】36号、组通字【1981】40“关于离退休干部阅读文件的通知”,要保证离退休干部能够与同级在职干部一样阅读文件,及时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大事,就地安置管理的离退休干部,由原工作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组织他们阅读文件,并建立切实可行的阅读制度。
1、按照中央文件规定的阅读、发放范围,根据离退休干部人数,适当的增发中央文件,专供各级离退休干部阅读,需
要增发多少份文件,各单位可以报市委办公厅增发。
2、要让离退休干部和同级在职干部一样,阅读文件材料。发给在职干部的学习材料,应同样发给离退休干部。
3、各级党委组织要建立定期组织离退休干部学习文件制度,对行动有困难的可以用车辆接到单位来阅读,在不违反保密原则的前提下,可指定专人到家里和医院向他们传达重要文件精神。
4、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发给离退休干部的专用的文件、资料,要有专人负责保管,严防失密泄密。
三、关于老干部报刊征订工作
新党老字【1986】14号文件要求各级老干部门要在尊重老同志何种报刊意愿的前提下,为他们顶一种报刊,其费用从老干部公用经费中列支。
1、公用经费包括活动经费和特需经费共计900元,特许经费主要用于解决离休干部的特殊困难和必要的活动经费开支。(新人发【2002】40号、乌人字【2002】72号 )
2、活动经费主要用于组织离休干部发挥作用,开展文体活动、订阅学习资料、节日慰问活动、健康疗养和参观工农业建设项目等开支。公用经费不得平均发给个人或挪作他用,当年结余可以跨使用。
四、《关于离退休干部上老年大学学费报销问题的通知》
新党老财基字【1992】19号文件的规定。
1、离退休干部在新疆老年大学及其分校学习,凡学习一个专业的,其学费由离退休干部原工作单位全部报销;凡学习两个专业的,第二个专业的学费,由离退休干部原单位报销50%,个人负担50%;从学习第三个专业起,学费全部由个人自理。
2、离退休干部上老年大学,因报销的学费,在其单位离退休干部活动费中列支。
五、关于老干部探亲和享受一次性探亲待遇的问题
根据劳人老【1982】10文件《贯彻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中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老干部离休后,除按国家规定享受探亲待遇外,本人还可按现行差旅费开支标准报销一次探视父母子女回原籍的往返车船费,住宿费和伙食费自理,陪同人员费用自理,另外只报直线,绕道费自理,时间不限。
一、离休干部健康疗养、参观和车辆配置的规定
1、根据劳人老【1983】17号文件规定,组织老干部健康疗养要从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分期分批地进行。
2、关于参观工农业建设,可按照劳人老【1983】18号文件执行,这项活动以就近就地为主,原则上限于自治区境内。
3、离退休干部用车配车标准,新党办【1995】30号规定,
厅级离退休干部4人配备一辆;其他离退休干部、职工,50人配备一辆;超过200人以上,视单位情况适当增加。
二、关于干部逝世后,丧事处理的具体规定
根据新党老字【1993】28号《关于自治区国家干部逝世后丧事处理的具体意见》
1、国家干部逝世后,要移风易俗,从简办丧事。遗体火化后,提倡不留骨灰,可按各地陵园、殡葬馆的规定办理,个人和单位不得另建骨灰存放点,更不得将骨灰入棺土葬。采用其他方式保留骨灰的,费用自付,少数民族干部逝世后,可按本民族的风俗习惯办理丧事,遗体不实行火化。对于符合新政发【1982】305号文件规定,可以进市烈士陵园的少数民族干部,如本人生前有遗言,要求不如烈士陵园,而在公墓安葬的,可以尊重他们的生前遗愿。
2、国家干部逝世后,不成立治丧机构,不搞遗体告别仪式,不开追悼会,根据实际情况可在殡仪馆、公墓所在地举行小型简朴的送别活动,由家属和单位的有关领导参加。
3、地厅级(含提高副厅级待遇的)和37年7月6日以前参加革命的干部逝世后,可以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事厅、老干局名义送花圈,费用由治丧单位报销。关于送花圈的程序,93年12月由市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仆告处理程度备忘录》规定:凡收到在我市曾任地市级以上的离退休
干部逝世的仆告,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合送一个花圈,由市委老干局办理。收到在我市曾任或现任各部门、各单位县职领导逝世后的仆告,以市委市政府的名义合送一个花圈,离退休的由市委老干局办理,现任的由机关事务管理局办理。
4、逝世者的生平由所在单位负责撰写,按干部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审定,家属和亲友可以向组织提供逝世者的有关情况,但不能干预。
5、根据中组部的指示精神,党员干部逝世后,凡家属提出遗体上覆盖党旗要求的,经所在单位党组织研究同意,可以覆盖党旗,但党旗不能随遗体火化,骨灰盒上可覆盖5号党旗(规格:长96厘米、宽64厘米)。
6、火化推行区的干部逝世后,骨灰盒原则上就地存放,老红军骨灰盒可存放在乌鲁木齐市烈士陵园。
7、地厅级和37年7月6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干部逝世后,可在《新疆日报》发布消息。
离休党员管理制度范文第3篇
不减当年。在他的努力下,我县的老年文体活动一度成为对外宣传我县新貌的重要窗口。
“支部书记不是官,而是带头人”
同志离休后不久,找到院新任领导,主动要求担任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支部书记不是官,我只想做个带头人,把离退休老干部组织起来,为他们的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创造条件,也是对新任领导工作的一份支持吧”!1985年7月1日,县人民医院成立了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同志全票当选支部书记。在院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活动室、老干部文体活动室很快建立起来了,袁老亲手书写的“老年之家”匾额悬挂在活动室的正门上方。
县人民医院是本地区最大的综合性医疗机构,在该院77名离退休干部中,知识分子、高文凭、高职称者占百分之八十以上。面对基本情况较为复杂的老干部群体,袁老以对党的事业的高度责任感,处处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各种规章制度。每周一次政治学习,一次支部活动,每天上午棋牌活动,下午练习门球,每月一次门球比赛,每年2次钓鱼比赛,还有书法、绘画、演唱等各种学习和文体、娱乐活动都亲自组织、亲自参加,老干部党支部建设和老干部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在支持院党组织和院领导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该支部自成立以来,先后十三次受到省、市、县表彰奖励;门球队先后三十三次代表县参加省内外各种级别的比赛。1999年5月代表江苏省出席滨洲全国门球赛获得第八名,并三次获得全省冠军、二次全省亚军和季军的优异成绩;老干部书画作品先后40多人次在省内外获得不同级别的奖项。同志也成为广大老同志信得过的“带头人”。
“轻伤不下火线,光荣传统不能丢”!
同志担任县老年书画协会主席20多年来,始终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为各种重大纪念活动创造良好的文化氛围,认真组织书画展览(比赛)活动。为了保证活动正常开展,不计个人得失,克服重重困难,八方筹措资金,处处以身作则。每次书画展活动都要付出很大的辛苦,从征稿、审稿、装裱直至布展,都要亲自动手、亲自跑腿,居住在外地的许多籍书画界名人,无论是将军、还是部、厅级老领导,都被袁老的精神所感动而不吝赐作。在筹办“纪念红军长征胜利60周年籍名人名家书画展”工作中,患重感冒需住院治疗,袁老不顾老伴和医生劝阻,揣着药片坚持收集作品。布展时,把点滴带到展厅里挂,身边的同志劝他休息,他笑着说:“要发扬战争年代轻伤不下火线的精神,这个光荣传统不能丢”!二十多年来,省、市老干部系统组织的书画展览(比赛)都积极报送作品并多次获奖;在本县范围内先后十七次举办不同主题的书画展览(比赛)活动,在书画协会成立二十周年之际,编辑出版《县老年书画集》。对于歌颂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支持县域经济快速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组长虽小,但责任重大”
作为县老干部文体组组长、老年大学分管文艺的副校长,同志经常说的一句话是:“组长虽小,但责任重大”!袁老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他总是千方百计、尽心尽力为老干部和社会老年群体搭建广阔的文艺活动的舞台。每年的重大节日,如元旦、国庆节、重阳节等都要组织大型文艺活动,这对于一个80岁的老年人来说谈和容易!许多具体工作都要亲自过问,(来源:好范文 http:///)甚至亲自去做。但是困难再大袁老总能搞出有意义而且深受老年人欢迎的文艺活动。
近几年来,在袁老的努力下,共为离退休老同志组织了歌舞演出十场、话剧演出一场。淮海戏是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地方剧种,根据为四川地震灾区募捐、纪念淮海战役、渡江战役胜利60周年等不同活动内容的需要,通过多方联系,先后请来省淮海剧团淮海戏表演艺术家范珍美、杨秀英、国家一级演员全国戏曲梅花奖获得者等来我县专场演出。传统戏《皮秀英四告》、《三拜堂》、现代折子戏《赶集》、《回娘家》等剧目让广大离退休老同志过足了“戏瘾”。袁老担任县京剧票友协会主席以来,多次组织该会中老年票友京剧演唱会,袁老不仅亲自登场表演还请来国家二级演员、著名京剧票友陈宽霞助兴演出。多次应邀参加南京、淮安、宿迁等地演出活动都获得较高评价。为京剧票友们在弘扬国粹艺术中怡然自得、陶冶情操创造了机会,又充
实了广大离退休老同志的业余文化生活。
在同志《八十岁生日感怀》中有这样一段:“冰心老人八十岁时,在自己书房里挂起了人生从八十岁开始’的自撰横幅,这对我不仅是一种启发,而且是很大的鼓舞。人生从八十岁开始,这是怎样的一种乐观豁达的人生态度啊!我现在也到了这个年纪,回想起离休后这二十多年的生活,我觉得离休并不是我工作的结束,而是
另一种人生的起点。离而不休,奉献余热,积极地投入老年人各种政治、文化、娱乐生活,让我感到在人生的晚年,也能越活越精彩、越活越潇洒、越活越快乐、越活越年轻!”
离休党员管理制度范文第4篇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离休老干部200人, 其中男191人 (95%) , 女9人 (5%) , 年龄66~89岁, 平均71岁。
1.2 方法
在老干部患病就诊时, 热情接待, 与其交谈, 通过患者的语言、行为及其家属、亲友的反应, 应用心理学的理论及方法, 综合进行心理分析, 及时进行心理健康疏导。
2 结果
分析结果可见如下几种常见的心理障碍。
2.1 愧对与责任感
有的老干部由于历史原因, 被打成右派, 妻子、儿女受牵连, 长期与外界隔绝以至于自闭。有的造成终身未婚, 有的没有得到高等学府深造, 学历低, 没有一个好工作, 有的老伴没有工作, 子女下岗, 孙子上学费用高等。他们往往会感到自责和内疚, 怪罪因为自己的原因牵连到家人, 造成他们一生的不幸福。因此, 联想到自己年老体弱多病, 如有不测谁来照顾他们的生活等, 从而产生紧张恐惧心理。
2.2 孤独感和依赖心理
有些老干部性格孤僻, 不善于社交, 特别是有些丧偶、家庭矛盾突出, 有的子女因工作和学习繁忙, 不能常回家看望, 老年渴望的天伦之乐得不到满足, 失落感明显, 产生了孤独感。他们总希望得到别人的同情、关心、照料, 希望有更多的朋友亲戚来探望。自己能做的事情也不愿意去做, 而是希望别人为自己处理。
2.3 对待疾病过于消极或积极
老年患者患病早期或某一慢性病复发时, 大部分能积极地配合治疗, 但如果治疗效果不好或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就会产生一种沮丧、悲观的情绪, 对漫长的病程感到厌烦和怨天尤人, 如糖尿病、高血压病等不但需要长期治疗, 且饮食要严格控制。这给曾在艰苦岁月走过来的他 (她) 们, 感到在幸福生活的今天不能吃“饱”吃“好”是多么的不“公平”。对生活失去信心。而有的人则对疾病的治疗盲目积极, 千方百计找良方、名医, 喜欢过度用药、过度治疗。对可以不用药物治疗的也要用药, 用药似乎越多越好。
2.4 固有习惯影响健康
有些老干部有早起锻炼的习惯, 不论刮风下雨、寒冷天气, 还是炎热的夏天都坚持活动, 这本身是一件好事, 但由于高龄老年人抵御风寒、暑热的能力较差, 且空腹活动, 血液浓缩很容易发生脑血栓或心绞痛。有些老干部坚持着原有的饮食习惯, 喜欢吃油炸食品和坚硬的食物, 吃得过于精细, 过于油腻等。有的患有高血压、胃病、慢支等疾病的老干部仍喜欢吸烟饮酒。
3 心理干预措施
3.1 支持疗法
指导患者自我心理调节, 鼓励患者既来之, 则安之, 把压抑的情绪表现出来[1]。全社会都要养成尊重老干部的良好风气, 为老干部发挥作用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2]。单位领导要定期慰问老干部, 常言到:“良言一句三冬暧, 初语半词六月寒”。工作人员要常到老干部家中座谈、交流, 解决他们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并做好老干部家属思想工作, 告之老人的顾虑和不安的原因, 让他们理解、关心、体贴老人。避免来自各方面容易造成老人精神创伤的不良刺激。让老人看些积极有益健康的报刊杂志及电视新闻, 定时播放轻音乐, 使大脑及全身平静, 身心放松, 缓解忧虑。
3.2 解除孤独和依赖的心理
医务人员要理解老干部的情感需要, 主动热情接待他们, 态度和蔼, 注重与他们沟通感情, 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问寒问暖, 帮助他们解决就诊过程中的一些困难, 使他们感到像家的温暖。还要鼓励老干部之间的相互交往, 适当参加一些活动, 不要保护过度, 让他们做力所能及的事情。如自己能走就不要搀扶, 能坐就不要躺着, 生活能自理的让自己处理, 能独行就不用车, 有利于功能锻炼, 有益于身心健康。
3.3 营造和谐气氛, 做好健康宣教
子女及晚辈要心胸开阔, 气度要大, 要把老人当“老小孩”来哄, 不要为了一点小事耿耿于怀, 甚至与老人吵架斗嘴, 让老人生气伤心, 在老人患慢性病或重病期间要作老人坚强的后盾。不要病急乱投医, 要相信医学科学, 不迷信“祖传秘方”, “神医仙药”等, 避免既浪费金钱, 又贻误最佳治疗时机。
3.4 养成良好的习惯
告诫患者某些疾病控制饮食、调节饮食结构、适当运动与药物治疗同等重要, 两者缺一不可, 并持之以恒, 保持良好心态会取得很好效果。
离退休老干部的心理问题是在一定条件下逐步形成的, 通过医务人员以及家属的关心和充分理解, 使他们处处感受到被关心和尊重, 可明显减轻他们的孤独失助感, 这对于他们的身心健康有着积极的作用[3]。
摘要:离退休的老干部及高级知识分子普遍处于高龄, 高发病期。患者随着躯体疾病高发, 心理障碍和心理疾病日渐突出, 严重地影响身心健康, 及时了解和掌握离休老干部的心理障碍并进行心理干预, 能有效减轻或消除离退休老干部的心理障碍, 保持心理平衡, 维护心理健康。
关键词:离休干部,心理障碍,心理干预
参考文献
[1] 殷平珍.心理护理的临床应用[J].中外医疗, 2010, 29 (30) :175.
[2] 李雅琴.浅谈老干部离退休前后的心理障碍[J].基层医学论坛, 2008, 12 (5) :441~442.
离休党员管理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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