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目标方案
建筑工程质量目标方案(精选6篇)
建筑工程质量目标方案 第1篇
创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
地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公司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水平,促进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依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创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工地的目的就是认真实施《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以下简称“标准”)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77-2010),全面提高本公司和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文明管理水平,从根本上消除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2017年以后,我公司承建的在建项目,建筑面积在75000m2以上及造价在9700万元以上的专业承包工程施工,现场全部创建市级标准化示范工地(以下简称“标准化工地”)。民用与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达到8000m2或4000万元以上(使用先进技术、施工安全有特点的)住宅小区或组团工程,建筑面积达到50000m2、市政工程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必须全部创建省标准化示范工地。2018年以后全部标准版示范工地达标率达到70%。
二、创建措施
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健全领导体制,采取相应措施,为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提供组织、制度保障、管理措施。
(一)加强领导
公司成立创建标准化工地领导组和办公室: 组 长(项目经理):李旭建 副组长(技术负责人):范冬冬
成 员:王永、汪志超、姚淑君、孙彬、李明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科,办公室主任由陆合兼任。
各分公司、项目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办公室工作职责、创建计划、创建措施,负责标准化工地的日常管理工作,并确定一名联络员,同时要将领导机构、联络员及联系方式报公司安全科。
(二)落实责任
1、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各分公司、项目部及公司各科室,一定要按目标任务有计划、有措施的把创建达标活动落实到每一个工地,建立定期检查、定期交流、定期评价、定期通报制度,确保创建活动有序开展。在做好宣传、引导、培训、服务工作的同时,必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执行“标准”不到位和隐患严重或出现事故的,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查处,确保各公司、项目部严格执行“标准”。创建标准化工地活动要与挂牌督办制、领导带班制相结合,对提出的项目工程,不按标准化工地创建的施工现场,公司安全科部门要在施工现场出入口醒目位置挂安全生产不达标黄色警示牌,并责令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到现场带班。安全标准化工地创建工作将作为对各分公司、项目部及公司
各部门年度考核的重点内容,对创建效果差的分公司、项目部将进行全公司通报批评。
2、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公司承揽工程后,分公司、项目部在公司管理规定基础上,分公司、项目部要根据规定和工程特殊点,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和管理机制,通过狠抓施工现场管理,带动项目部管理体系、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不断完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是施工现场直接负责人,创建标准化工地时,要明确职责,形成“执行—检查—改进—提高”的封闭循环链,要形成定期检查制度,逐条对照《标准》进行自查,对查出的问题定人、定时、定措施及时整改,确保《标准》执行不走样,检查有人抓,整改有人头。
(三)管理措施
1、安全施工、文明生产、工程质量、建筑队伍管理及保证措施: 严格执行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及《安徽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考核办法》,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创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工程”。
2、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建立以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为首的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管理体系,项目部设各生产班组长、专职安全员和兼职安全员。组织领导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奖罚责任,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穿于施工生产的全过程。
月份检查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负责,组织各班组长每月二十九日
进行检查,提出书面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写出月检查总结。
班前检查由各班组长、兼职安全员根据当前施工情况,在班前对安全防护和施工环境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后方可开工。
3、安全技术措施
(1)对所有施工人员进场前要进行三级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措施。
(2)针对性进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检查班前交底,班中检查,在工人上岗的必经之路,设置安全环境防护用品,正确张贴示意图及警示标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安全技术资料应及时填写,分类清楚,装订统一规范,内容完整真实。
三、创建分项工程施工要求
1、脚手架
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必须有专业资质承包单位编制,报公司及总监批准后方可实施。钢管、扣件进场前,必须出具其产品合格的有关资料,并进行分段验收。架体与建筑物设置、剪刀撑设置、各层脚手板设置、层间安全网设置、密目网设置等均按规范规定设置。
2、模板工程
模板在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报公司及总监批准后方可实施。模板配件装插牢固,支柱和斜撑下的支撑面平整,有足够的受压面积。模板上架设的电线和使用的电动工具,应采用有效的安全措施。装拆模板时,高度要超过3.5m,脚手架搭设必须有专业资质承
包单位施工。安装柱模板,应按要求支撑固定,预拼装模板垂直吊时,应采用2个以上的吊点,水平吊采用4个吊点。模板拆除时,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经项目部总监批准方可实施,拆除时必须画出警戒区域,并且设置看护人。
3、“三宝”、“四口”与“临边防护”(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2)建筑物采用合格的密目网式安全进行封闭,架体内按规范设置安全平网;
(3)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高挂低用;
(4)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必须使用备案登记产品;(5)楼梯口设置牢固稳定的防护栏;
(6)通道口搭设护棚,通道口两侧设防护栏杆,挂安全网;(7)多台塔吊之间要满足安全距离要求,同时要编制塔吊防碰撞措施。
6、施工机具
机具传送部位必须设置防护罩,不得使用倒顺开关。固定施工机具应搭设防护棚,钢筋冷拉作业区设置警戒区和防护栏杆,搅拌机选扯合理,固定牢固,钢丝绳和保险钩符合要求,操作手柄保险装置。潜水泵的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15毫安,负荷线应采用专用防水胶皮水线。振动器应使用移支式配电器,电缆长度不超过30m,操作人员应戴好绝缘防护用品。
四、文明施工要求
1、施工现场围挡按照批准的总平面布置图规定位置,设置围挡墙度不得<1.8m,围挡墙要有宣传标语。项目部应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围挡墙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建立巡查制度。
2、建筑围挡
施工中的建筑物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密目网式安全网实施封闭围挡,密目安全网应用尼龙绳绑扎在脚手架内侧。脚手架杆件必须涂黄、黑油漆分色,防护栏、安全通道及挡脚板必须涂红、白相间警示色。
3、信息管理
在施工现场配备计算机,具备连接互联网条件,并设置重大危险源视频监控系统。
4、安全警示
施工现场配备人性化安全警示用语牌,设置在施工现场的作业区、加工区、生活区等醒目位置,满足数量和警示要求。安全标志符合《安全标志》(GB2894-1996)。
5、临时设施
(1)临建设施按建设单位提供规划图施工,临建设施采用符合规定要求的装配式彩钢活动板房,以满足安全、卫生、保温、通风等要求,并安装纱门和纱窗。临建设施内用电应达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为使用安全电压灯具,距地高度应不低于2.4m。
(2)施工现场设置封闭、装配、水冲式彩钢或砖砌厕所,蹲位
之间设置隔墙,隔墙高度不低于1.2m,便池采用面砖等饰面。厕所应设专人管理,及时冲刷清理,喷洒药物消毒,无蚊蝇滋生。
6、其他设施
(1)施工现场设置了卫生室,配备担架等急救器材,配备止血药、绷带及其他常用药品,现场配备急救人员。
(2)施工现场设置了吸烟室,严禁在施工区域内吸烟。饮水室设置密封式保温桶,保温桶应加盖加锁,保持卫生清洁。
(3)施工现场设置了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达到牢固、美观、防护要求,并进行亮化,宣传内容应及时更换。
7、场容场貌
(1)施工现场设置大门,门关设置企业标志,大门处设置警卫室,实行人员出入登记和警卫人员交接班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大门处按要求设置“八牌一图”,各类标志牌设置牢固、美观,并进行亮化。
(2)水泥、钢筋等材料按生产厂家、品种、强度和生产日期分类存放,稳定牢固,整齐有序,并设置材料状态表示牌。水泥存放设有专用库房,并满足防雨、防潮设施。
(3)施工现场道路、加工区和生活地面进行硬化,硬化厚度不低于100mm,满足防雨、防潮措施。并满足车辆行驶和抗压要求。施工现场大门处设置车辆冲刷设施,保持车辆出入清洁。施工现场具有良好的排水系统,并进行绿化。在施工现场边角处每隔15m设一个“灭鼠屋”并设专人负责管理存放药品。
8、现场防火
施工现场制定消防管理,严格履行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生活区、仓库、配电箱、木制作业区等易燃场所配置相应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应定期检查,确保完好有效。
9、综合治理
(1)管理人员统一着装,并戴胸卡,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安全帽有颜色区别。安全员应戴袖章为黄色,并佩明显标志。、(2)施工现场建立治安保卫制度,开工前按规定签订计划生育协议。建立防疫急救预案。定期对工人进行卫生防疫宣传教育,发现疫情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报告,并采用有效措施,对使用产生噪音的机具应采用封闭作业。装卸材料应轻卸轻放。
五、工程质量
1、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健全质量保证体系。项目部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和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进行施工,并编写施工组织设计,重要的分项工程单独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专项方案,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确认后报监理单位批准,并在施工作业前进行技术交底。施工中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查制度。及时整理施工技术资料,内容完整、真实。
2、项目部的取样人员应按照见证取样与送检规定,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见证下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件)材料取样、封样,共同
送到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建材产品检验合格后,经监理(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建立建材产品检验及验收档案,及时填写《建材产品进场分类台帐》。
3、配合比与计量
混凝土、砂浆搅拌前必须取得检测单位出具的配合比通知书,施工现场必须在搅拌机具旁设置设备悬挂标志牌。计量设备具有法定计量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合格证明。并定期校准,现场设置专职计量员,具体负责各种原材料的计量,并填写计量记录,计量员应佩戴胸卡。
4、试块留置与养护
施工现场按规定留置标准养护试块和同条件试块及等效试块,并配备移动式试块标准养护箱,及时试压并且数量合格。
5、建筑结构工程
(1)地基与基础、主体分部工程1/2结束时,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对工程进行验收,并填写结构验收记录,经工程质量监督结构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施工。主体工程结束后,建设单位按规定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对结构进行抽样检测。
(2)基槽开挖至设计标高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告知当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进行基槽验收,并填写基槽验收记录。
6、建筑设备安装工程
预埋件、预埋套管、电器配管、管道及设备在隐蔽前,项目部要
自己检查,再通知建设、监理单位检查后,方可进行隐蔽,并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水暖、消防、通风、空调等工程施工完毕,应按规定进行功能性试验,并填写有关记录。
7、施工技术资料
项目部设有专业负责施工技术资料的人员整理,技术资料随工程进度同步进行,整理内容真实,签字、盖章均符合规定要求。
8、质量验收
施工过程中,项目部按照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工后自检,并向监理单位报检。单位工程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监理及施工单位负责人进行验收,并取得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的认可文件后,方可向工程所在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提前验收。在工程竣工前检查通过后,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并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下组织竣工验收。
9、质量缺陷与事故处理
工程出现质量缺陷,应根据实体情况及检测结果及时提出技术处理意见。工程发生质量事故后,项目部应保护现场,采用有效处理意见,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六、队伍管理
1、在开工前,项目管理机构必须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专职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项目核算员、质量管理员、安全管理员、材料管理员及机械管理员。
2、施工单位按有关规定及时与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签订规范的劳务用工合同,劳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及劳动条件、报酬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必须加盖法人代表及用工单位公章,并有务工人员签字,双方各持一份。
3、施工现场安全人员上岗,并佩戴主管部门同意制法的岗位胸卡。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应经过岗前教育培训,经考核签订合格后上岗,还应做到人证相符。
4、项目部必须要按照法律法规及劳动合同约定,维护务工人员的合法权利,并在施工现场设置《建筑工人维权须知》、《农民工投诉牌》等告知牌。工人工资及时发放,严禁经任何理由拖延、克扣工人工资。
七、严格奖惩
1、各分公司、项目部一定要认真落实《关于拨付安措费的规定》文件精神,设立专用安措费账号并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切实保障创建标准化工地资金的落实。
2、凡是被评定为省、市级标准化示范工地的项目部,给予全公司范围内通报表扬,同时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3、对创建达标工地,达不到的或不执行工程项目的,将给予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并给予经济处罚。
安徽省恒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0一八年四月十七日
建筑工程质量目标方案 第2篇
为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我校教学质量,全面推进我校两全”管理工作,夯实教学基础,落实“双基”,开齐课程、上足课时,为学生的后续发展提供保障,特制订我校教学质量目标方案。
一、抓实教学常规管理。
教学质量要提高就必须抓实教师的备、教、辅、改、考诸环节,定期检查与抽查相结合,真正落实有安排、有检查、有挂钩。
二、抓有效教研活动开展
教研活动一定要有计划性、针对性、实效性,不能随意找几个人上一节课,评一下课,做好记录就行了。
三、落实六挂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一)与学校年终综合目标考核挂钩
1、教学成绩考核时间:前一年秋、当年春季两学期教学成绩,每次占20分。
2、考核办法:以一分四率进行考核打分,全乡综合排名第一名20分,第二名19分,第三名18分,第四、五、六名17分,第六名以后15分,全乡倒数第一名12分(如有几个考课,先根据各科名次得分,再求平均分)
(二)与教师30%奖活绩效挂钩
1、考核时间:前一年秋、当年春季两学期教学成绩,每次占20分。
2、考核办法:以一分四率进行考核打分,全乡综合排名第一名20分,第二名19分,第三名18分,第四、五、六名17分,第六名以后15分,全乡倒数第一名12分。将一分四率分别打分,五项相加求平均值为实得分,带多科的教师求平均值。
(三)与教师年度业绩考核挂钩
1、打分办法同上
2、人平分与第一名相差30分且低于全乡人平分10分的原则上定位基本合格(高分率达10%,或优分率达20%,或及格率达80%,或低分率在10%以内者除外。
(四)与教师岗位晋升挂钩
按教师30%奖活绩效挂钩打分,除以2为实得分,教学成绩为倒数一、二、三名取消岗位晋升资格。
(五)与教师职称评聘挂钩
教学成绩为倒数一、二、三名取消职称评聘资格。
(六)与评优表模挂钩
教学成绩为倒数一、二、三名取消评优表模资格。
建筑工程质量目标管理研究 第3篇
一、质量目标管理的作用
随着市场的变化, 为了实现在综合实力和质量管理上持续、健康、快速、稳定发展的目标, 现代企业纷纷提出了属于企业自己的工作方针, 以此来提高企业的市场占有率, 增加企业的知名度。当前, 建筑产品市场更是如此, 建筑企业往往将产品质量看做是自己的生命。所以, 将目标管理的思想和方法引入建筑施工企业显得至关重要。
1. 推动建筑施工技术的进步和发展。
建筑施工企业通过质量目标管理的实施以及质量状态的控制来推动建筑施工技术的进步和发展。事实证明, 技术领先与质量目标的实现相辅相成。领先的技术可以保证质量目标的实现。科学技术是建筑施工技术的保证, 为了创建品牌工程、名优工程, 企业要在建筑施工中大胆引进创新的技术,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实现质量目标。反之, 实现质量目标的要求也对技术的进步以及发展有着不同寻常的推动作用。
2. 降低建筑工程成本。
企业推行和实施质量目标管理, 不仅有利于工程质量目标确定制度、项目班子配备制度、管理人与责任制度等相关制度的建立, 而且有利于在施工过程中解决质量隐患与相关问题、控制产品质量返修返工的次数, 从而实现由减少质量成本支出而降低工程成本。
3. 推进建筑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国家对建筑质量的要求一向甚高, 要求建筑施工企业严格按照质量保证体系贯标, 要求其坚持以质量求信誉、求生存、求发展, 还要加强管理, 严格要求。为了占领市场, 赢得先机, 建筑施工企业只有实施和推行施工质量目标管理, 才能明确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关键或特殊工序所采取的技术措施, 以及如何防止相关问题的发生等, 才能通过质保体系争创品牌工程。
4. 增强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 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
企业各部门只有认识到经济责任与质量目标管理之间的密切联系, 才能更加深刻地认识和理解质量观念, 才能使员工的质量观念从狭义上升到广义, 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因此, 建筑施工企业要加强员工教育, 增强员工的质量意识, 在实际中使员工的权、责、利与施工质量挂钩, 充分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 促进工程质量提高。
二、质量目标管理的实施
1. 重视人在质量目标管理中的作用。
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的同时, 提出“以人为核心”的观念, 并不断调动其积极性及创造性, 增强其责任意识, 这因为人不仅是质量的创造者, 更是质量目标管理的执行者。
2. 组织质量管理小组。
为保证建筑质量, 建筑公司可以组成一个质量管理小组, 由质量管理小组来选择合适的项目并制定质量管理目标, 与此同时解决相关难题和协调相关工作, 以推进建筑施工质量目标管理的进程, 保证顺利实施质量目标管理。该质量管理小组可以由企业主要领导人负责, 相关部门人员积极参与。
3. 制定相关目标。
制定切实可行的目标是一个系统的工程, 主要分两步走:一是要了解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 该实际情况包括企业的人力、财力、物资、技术以及质量保证体系的执行能力等。二是要切合企业外部实际情况。为防止企业目标不切实际、空乏无物, 并且使企业顺利实施目标, 企业管理层组织领导质量管理小组要结合国家相关法律和质量体系的要求、竞争对手的状况以及合同要求与相关资金情况, 对相关目标先讨论再拟定最后在职代会上确定。
4. 分解企业目标。
企业应该由上而下地分解和展开已经制定的目标。具体做法:企业按照其机构设置及组织层次将企业质量目标分解成由上而下层层联系的分目标, 这种分目标要一层接一层、一环套一环, 各层分别是部、室、项目部、分包单位、班组、岗位以及个人。总目标与分目标要保持一致, 做到各层各部都有分目标。
5. 实施目标及落实相关经济责任。
目标的分解并不意味着责任的落实。责任的落实是要对主要负责人、次要负责人以及关联责任人作出规定;要对检查标准、实现目标的具体措施、手段及保证条件也作出相应的规定。因此, 建立相关的质量目标责任制对落实目标相当重要。
建筑工程质量目标方案 第4篇
关键词: 目标教学法 中职建筑专业 校企结合
中职学院主要培养实践性较强的专业性人才,而建筑专业是一门实践性和操作性非常强的专业,实践环节教育是中职建筑专业教学的重中之重;目标教学法是以提高学生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为目标的一种教学方法,十分适合应用在中职建筑专业教学中,在中职建筑专业教学中应用目标教学法可以显著提高教学效率,提升教学水平。
一、在中职建筑专业教学中应用目标教学法的意义
目标教学法以教学目标为导向,旨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完全以教学目标为中心,开展一系列教学活动,并采用实现教学目标的方式激发学生学习兴趣,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从而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利用目标教学法针对性强、挑战性强的特点,在中职建筑专业教学中应用目标教学法可以显著增强教学效果,增强学生实践能力,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学生专业水平[1]。
通过目标教学法,可以留给学生一个发挥空间,让学生利用自身实力完成定制的教学目标和阶段性任务,让学生体会完成阶段性胜利的喜悦,激发学生斗志,使其用更热情的心态投入下一阶段学习工作中。用接连的目标和任务不断挑战自我,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同时对教学成果进行反馈,方便教师对教学进度的判断,并结合实际情况对教学方法进行调整,切实提高教学效率[2]。
同时,中职建筑专业教育着重培养专业性技术型人才,该类型人才不仅需要高专业水平,更需要具备良好的综合能力素质,而在中职建筑专业教学中应用目标教学法可以有效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素质,在培养学生专业能力的同时培养学生心理素质,为社会培养全面型高素质人才。
二、在中职建筑专业教学中应用目标教学法的方法
(一)结合实际,合理制定教学目标。
目标教学法的核心内容便是根据实际情况,给学生制定合理的阶段性目标,在教师给学生制定目标时,要充分考虑学生的实际情况,根据教学内容和教学重点,针对学生薄弱的知识环节进行目标定制。例如,在《建筑工程测量》科目第一章第二节《地面点位的确定》一课中,部分学生对地面点的坐标理解存在困难,教师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制定相应学习目标,让学生自主阅读教材和相关文献,了解地面点高程的概念,对我国高程系统进一步加深理解和记忆,并及时向学生验收学习成果。在制定阶段性学习目标的过程中,教师一定要结合学生具体情况,针对教学重点或者学生学习状况合理定制阶段性目标,从而达到良好的学习效果,提高教学效率,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
(二)引入“校企合作”,全面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
中职学校主要培养实践性较强的专业型人才,因此学生的实践能力额外重要,对于建筑专业学生来说,学生的实践能力额外重要,在应用目标教学方法的同时,学校可以联合社会上的企业进行校企合作;结合学生具体情况,为学生制定针对性的实践目标,让学生带着任务去企业实践,在参加企业实习的过程中,学生不但学习了企业文化,提高了专业水平,增强了实践能力,而且在目标教学法的作用下,学生为了实现实习目标更努力地完善自身,相比普通的实习过程,目标教学法在实习过程中发挥了巨大作用。教师根据制定的实习目标,对学生实践情况进行汇总和评估,作为考量学生综合能力水平的重要因素之一,全面督促学生进步,为培养出高水平、实践性能力较强的全面性专业型人才打下坚实基础。
(三)对考核机制进行改革和创新。
在应用目标教学方法的情况下,传统学生考核方式已经不再适用,教育者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对考核机制进行改革和创新。目标教学法中,教师可以很容易地得到教学成果的反馈,所以每次学生完成定制目标后,教师都要对学生的完成程度、完成速度、完成质量进行评估和打分,并进行综合评估,将完成的阶段性任务分数按比例折合,作为学生的最终成绩。这种考核机制相比传统考核机制具有更多优点,可以更全面地体现出学生的综合能力水平,并且在日常学习生活中督促学生完成阶段性目标,不会使学生的学习动力产生松懈,让学生面对每一个阶段性目标时,都能拿出百分之百的努力完成,努力做到最好,得到更高分数,极大程度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增强学生学习动力,让学生不断面临每一个挑战。相比而言,传统学生考核方式只是在学期末用一纸试卷进行评估,不能完全体现学生的综合素质能力,也无法体现学生平时的学习成果。
三、结语
目标教学法作为一种新兴教学方法,非常适合培养实践性、专业性较强的学生,而中职学院的目的便是培养专业性的功能型人才,建筑专业要求学生具备一定的操作能力和实践能力,在中职建筑专业教学中应用目标教学法十分有效。通过合理设置阶段性目标,开展校企合作,创新考核方式,能够在中职建筑专业教学中有效开展目标教学法,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水平,为社会输送更优质的人才。
参考文献:
[1]年夫建.中职建筑专业教学中目标教学法的应用探讨[J].心事,2014(20):50-50.
工程质量目标分解 第5篇
质量目标:确保工程全面合格,通过用户和相关主管部门验收
目标分解
序号
项目
整治改造内容
质量目标
完善治安防控和消防设施
完善小区视频监控系统,配置治安值班室
合格
整修或安装单元防盗门
合格
配置完善小区消火栓
合格
疏通小区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
合格
建立微型消防站
合格
规范设定小区机动车停车位,规范行车秩序
合格
清理违章和配齐环卫设施
整洽各类违章建筑物、构筑物、临时建筑
合格
规范小区便民超市
合格
规范商业用房室外观、牌匾、霓虹灯箱、广告牌匾等
合格
清理楼宇间、楼道内及屋面杂物、各类僵尸车、僵尸家具
合格
清除小区内各类小广告、牛皮癣及各类违法违规户外广告
合格
完善环卫设施,定点设置密闭式垃圾桶、果皮箱
合格
改善小区环境设施
整修小区出入口及连接点
合格
整修小区内道路
合格
整修小区内公共场地
合格
规范小区标识
合格
合理配置、制作小区公示牌(栏)、信息栏、文化宣传栏
合格
绿化提升
合格
整修非机动车停车棚
合格
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区域
合格
维修、增设路灯
合格
修缮楼道灯
合格
修缮外墙落水管
合格
修缮楼梯间外窗
合格
修缮楼道内墙
合格
修缮单元入口台阶、坡道、室外散水
合格
整修、清洗或粉刷建筑外墙
合格
修缮公共楼梯踏步和扶手
合格
整修美化小区围墙
合格
改善小区基础设施
按标准配置或更新信报箱
合格
维修、完善室外体育健身器材
合格
整修小区内通信、有线电视、网络等架空弱电杆线
合格
疏通、整修排水管线,补齐井盖
合格
配置、整修社区管理和物业服务用房
合格
改造水、电、暖专业经营设施
整修改造小区供水管网
合格
整修改造小区供电线路
合格
整修改造小区供热管线
建筑工程质量目标方案 第6篇
医院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 的指导思想。开拓进取,求精奉献,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为就医者提供安全、快捷、舒适、合理的医疗保健服务。
2.质量目标: 2.1.临床医疗:
1.病床使用率≥80% ~ ≤105% 2.病床周转次数≥25 次/年
3.平均住院日≤15 天
4.入院病人三日确诊率≥95% 5.入出院诊断符合率≥95%
6.临床主要诊断、病理诊断符合率≥60%
7.急危重症抢救成功率≥85%
8.好转率≥90%
9.甲级病案率≥95%(无丙级病案)
10.无发生定性为完全或主要责任的一级医疗事故、二级医疗事故 11.三级、四级医疗事故发生率≤0.1/‰
12.医疗事故争议协商解决,进行补赔偿(含减免、法院判决),每年不超过业务收入的 3‰;
13.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率 100%
14.院内急会诊到位时间≤10 分钟
15.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履行患者告知率 100%
16.法定传染病报告率 100%
17.门诊非药物中医技术治疗率≥10% 18.中医辨证论治准确率100% 19.中成药辨证使用率≥90% 20.病房的中医使用率≥80% 21.门诊中医饮片、中成药、院内制剂处方占门诊处方≥60% 22.中药饮片占门诊总处方数≥40% 2.2.急救:
23.急救物品完好率 100%
24.器械、仪器完好率 90% 25.病区留观时间≤48 小时
2.3.门 诊:
26.处方合格率≥95% 27.门诊病历书写格式合格率≥90%
28.门诊与出院诊断符合率≥90%
29.普通门诊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本院医师比例≥60%
30.挂号、划价、收费、取药等服务窗口等候时间≤10 分钟
2.4.医 技:
2.4.1.共性质量目标(包括其他辅助科室):
31.医技科室检查报告科学性和准确率≥95% 32.检查报告误诊率≤3%
33.报告及时性≥95%
34.大型设备检查项目自开具检查报告申请单到出具检查结果时间≤4 小时
35.检验、心电图常规检验检查项目自检查开始到出具结果时间,急诊≤30分钟;平诊≤2 小时; 特殊检查出报告(细菌培养、染色体检查除外)24-48 小时
36.B 超查完即发报告
37.影像科平片出报告: 急诊<30 分钟;平诊<1小时
38.万元以上医疗设备、仪器完好率≥95%
39.万元以上医疗设备、仪器使用时间≥30 小时/周2.4.2.各专科质量目标:
2.4.2.2.影像科:
40.甲片率≥80% 41.废片率≤1%
42.大型检查设备阳性率≥70%
2.4.2.3.检验科:
43.临床化学室间质评全年平均及格(VIS ≤80)
44.临床化学室内质控各项 CV 值,在允许误差范围内达到规定标准 45.血液学室间质评全年平均及格(改良偏离指数D I ≤2)
46.尿沉渣镜检率达 100%,沉渣分析仪复检率达 60% 47.报告单审核率达 100% 2.4.2.4.药剂科:
48.处方复核率达到 100%
49.调配处方出门差错率≤1/10000 50.中药处方饮片误差≤±5%
51.无假冒伪劣药品
52.药品供应满足率≥95% 53.药品收入占总收入比例≤40%
54.门诊病人人均医疗费用西药费所占比例≤40% 55.出院病人人均医疗费用西药费所占比例≤45% 56.每 100 张处方使用抗菌药物的比例≤15%
57.煎药合格率100% 2.5.继续教育与“三基” 培训:
58.医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90% 59.业务培训听课率≥80% 60.“三基”考试及格率100% 2.6.综合指标:
61.社会对医疗服务满意度≥90%
62.出院病人对医院综合满意度≥98%(其中食堂满意度≥95%; 保卫安全满意度≥95%; 保洁满意度≥95%;洗衣房满意度≥95%)
63.平时考核出院病人满意度≥98%
64.供应病人膳食的价格和膳食质量的合格性应达到 100%
65.职工对膳食满意率≥85%
66.职工对医院管理组织机构和领导工作满意度≥90% 67.患者、医师与护理人员对检验科服务满意度≥98%
68.患者、医师与护理人员对医学影像部门服务满意度≥98%
69.患者与医师、护理人员对药学部门服务满意度≥98%
100.患者、医务人员对医院后勤服务满意度≥98%
101.职工对工作的满意度≥95% 102.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比例 100%
103.年意外事故发生次数(如: 火灾、爆炸、建筑物倒塌、患者人身伤害等)为零 3.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医疗质量管理是医院管理的核心内容和永恒的主题,是不断完善、持续改进的过程。完善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体系。要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组织,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范、常规、标准,加强基础质量、环节质量和终末质量管理,建立和完善可追溯制度、监督评价和持续改进机制,提高医疗服务能力,为患者提供优质、安全的医疗服务,提高医院核心竞争力。
3.1.临床医疗质量管理:
制定医疗质量管理和持续改进方案并组织实施。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具体,责任到人。
3.1.1.临床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3.1.1.1.核心制度管理:
认真执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如首诊负责制度、三级查房制度、会诊制度、分级护理制度、值班和交接班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危急值报告制度、病历管理制度、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临床用血审核制度、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加强医疗质量关键环节的管理。进一步抓好各项医疗管理制度的贯彻,真正做到制度落实。定期检查制度,使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化。新入院病人 48 小时内必须有主治医师或高级职称医师查房; 病人入院一周以上,每周必须有一次高级职称医师查房。每周抽查首次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及首次主治医师查房制度执行情况、抽查特殊治疗及谈话、输血会诊、输血治疗谈话、科间会诊、入院 72 小时谈话、病例讨论制度、交接班制度、传染病报告制度、教学制度等制度落实情况。有效防范、控制医疗风险,及时发现医疗质量和安全隐患。3.1.1.2.工作效率(平均住院日):
进一步加强住院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缩短平均住院日,各临床科室要以本科室近三年平均住院日和床位周转次数作为基础指标(见附表),积极缩短平均住院日等待日,尽量做到不留空床,住院病人不等床,加快床位周转次数,从而增加医院业务收入。降低药品比例,降低病人住院费用。
3.1.1.3.病历质量管理:
① 贯彻落实《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等有关规定。
② 医疗文书书写及时、准确、完整、规范。
③ 建立、健全病历全程质量监控、评价、反馈制度,提高甲级病历率。
④ 加强运行病历的监控与管理,重点检查与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相关的内容。做好三个环节质量控制。基础质量,按照病历书写规范要求,甲级病历率≥95%。加强病历书写的质量教育,每年新职工上岗前进行病历书写规范教育,特别是实习生及进修生的病历书写质量教育。定期检查病历书写的环节质量和终末质量,每月抽查一次入院24 小时完成病历及三级查房记录和输血相关记录、每季抽查一次归档病历(包括临床记录、护理记录、医技报告书写质量)。各类检查结果均纳入医疗服务质量管理考核,与当月奖金挂钩。
3.1.1.4.临床路径管理:
继续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并达到能实际应用。重点以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前5位住院病种。
① 住院患者均有适宜的诊疗计划。
② 持续提高诊断、治疗质量,包括: 诊断准确,治疗安全、及时、有效、经济。
3.1.1.5.医疗技术管理:
医院的医疗技术服务应与其功能、任务和业务水平相适应。开展的医疗技术应当是其执业诊疗科目内的成熟医疗技术,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且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支持系统,能确保技术应用的安全、有效。
① 医疗技术管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并认真贯彻落实医疗技术准入、应用、监督、评价制度,并建立完善医疗技术损害处置预案。建立医疗技术风险预警机制,并组织实施。② 具有与开展的技术或项目相适应的技术力量、设备与设施,以及确保患者安全的方案。当技术力量、设备和设施发生改变,可能影响到医疗技术的安全和质量时,应当中止该技术。按规定进行评估后,符合规定的,方可重新开展。
③ 对新开展的医疗技术的安全、质量、疗效、费用等情况进行全程追踪管理和评价,及时发现医疗技术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医疗技术风险或将其降到最低限度。
④ 建立新开展的医疗技术档案,以备查。
⑤ 进行医疗技术科研,必须符合伦理道德规范,按规定审批。在科研过程中,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并注意保护患者安全。同时,不得向患者收取相关费用。
⑥ 不得应用未经批准或安全性和有效性未经临床实践证明的技术。3.1.4.危 重症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3.1.4.1.值班医师能够胜任急诊抢救工作。
3.1.4.2.建立检查、入院、透析“绿色通道”,急诊服务及时、安全、便捷、有效。及时接受急、危、重病人的抢救和诊治。实行医师首诊负责、严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病区留观时间平均不超过48小时。重点以急诊检验、放射、输血、药房、会诊、留观、住院、转诊等环节。
3.1.4.3.危重症抢救工作及时,由上级医师进行指导或主持。急危重症患者抢救成功率较高。
3.1.4.4.加强运行病历的监控与管理,重点检查与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相关的内容。
3.1.4.5.急救设备齐备完好,满足急救工作需要。医护人员能够熟练、正确使用。
3.1.4.8.各种抢救设施定期检查,并有记录,保持运行状态良好。
3.1.4.9.留观病历按病历书写要求执行,病历质量检查与住院病历相同。
3.1.6.门诊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3.1.6.1.依据工作量及需求,合理安排专业技术人员,提高门诊确诊能力,保证门诊诊疗质量。
3.1.6.2.临床专科门诊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把关。
3.1.6.3.医疗文书书写规范。加强门诊处方、门诊病历书写、各类申请单书写质量检查制度,每月检查一次门诊处方、门诊病历质量,并与奖金挂钩。
3.1.6.4.三次门诊未确诊的病人,有相应的会诊讨论。
3.1.6.5.提高门诊医疗服务质量,门诊病人满意度≥95%。每月进行质量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医疗服务质量考核,与奖金挂钩。3.2.医技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医技科室要狠抓室内质控达标的落实,室间质评要达到二级医院评审标准。3.2.1.医学影像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3.2.1.1.专业设置及其设备、设施满足临床需要,能提供2 4 小时急诊检查服务。
3.2.1.2.执行技术操作规范,实行科学的质量控制标准,开展临床随访,定期进行质量评价。3.2.1.3.医学影像资料质量符合临床工作要求。
3.2.1.4.报告及时、准确、规范,有审核制度,报告需经主治医师以上审核签名方可发出。
3.2.1.5.环境保护与个人防护达到标准。
3.2.1.6.建立放射科统一管理体系,实行放射科主任对常规CT诊断及相关放射的统一领导和管理。医技人员实施相应固定。3.2.1.7.每天科主任直接主持常规诊断统一读片。
3.2.1.8.严格执行接诊登记、影像片保管、借阅及值班、交接班制度。
3.2.1.9.严格执行设备专人负责与维修保养制度。
3.2.2.11.努力提高患者、医师与护理人员对医学影像部门服务满意度 3.2.3.检验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3.2.3.1.贯彻落实《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各种检验制度。
3.2.3.2.临床检验实验室集中设置,统一管理,资源共享。实验室管理统一标准,统一质控,保证质量。
3.2.3.3.临床检验实验室布局与流程应当安全、合理,并符合医院感染控制和生物安全要求。
3.2.3.4.临床检验项目满足临床需要,并能提供2 4 小时急诊检验服务。3.2.3.5.落实全面质量管理与改进制度,按照规定开展室内质控、参加室间质评。没有质控的临床检验项目或科研项目,不得以创收为目的,不得向临床出具检验报告。
3.2.3.6.室内质控: 开展项目均有室内质量保证措施,室内质控项目每天有质控记录,质控图齐全,失控分析按月小结,有改进措施。有差错事故登记本,如实登记,并有整改措施。
3.2.3.7.室间质控: 积极参加省临检质控中心组织的生化、细菌、血液、免疫项目室间评价活动,并要求四项全部达标。
3.2.3.8.临床及临床实验室报告项目必须开展室内质控,有具体措施及记录。
3.2.3.9.试剂购进渠道正规,无三无产品(生产许可证、批准文号、营业执照),无过期失效试剂。质控品需按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执行。
3.2.3.10.开展项目结果正确,无明显误差及漏检。检验报告及时、准确、规范,可长期保存,报告单有专人审核。
3.2.3.11.不断加强对易燃易爆和剧毒物(药)品、污物、废弃标本的管理。
3.2.3.12.检验标本采集运送和保存符合要求,结果有信息反馈,急诊和重要标本采集时间需记录。
3.2.3.13.遵守检验项目和检测仪器操作规程,定期校准检测系统,并及时淘汰经检定不合格的设备与试剂。
3.2.3.14.每年更新项目大于总项目的 2%。3.2.3.15.努力提高患者、医师与护理人员对检验部门服务满意度。3.2.4.输血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3.2.4.1.落实《献血法》 和《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等有关规定。医院严禁非法擅自采血。
3.2.4.3.制定临床输血管理规范。定期召开输血管理会议和科学合理输血知识培训。提高成份输血使用率及红细胞使用率。
3.2.4.4.建立质量监测、考核和信息反馈制度。
3.2.4.5.制定、实施控制输血感染的方案,严格执行输血技术操作规范。
3.2.4.6.落实临床用血申请、登记制度,履行用血报批手续,执行输血前安全检验和核对制度。
3.2.4.7.掌握输血适应症,科学、合理用血。完善输血反应及输血感染疾病的登记、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3.2.4.8.定期检查血液检测试剂原始凭据及使用记录。定期冰箱消毒、细菌培养。
3.2.4.9.定期检查血液出入库专用登记簿记录、核对、检查双签名是否符合要求。
3.2.4.10.严格执行输血会诊制度(一次用血、备血 800 毫升以上需按规定会诊)及输血前告知制度。
3.2.4.12.输血用器材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三证(产品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
3.2.4.14.努力提高患者与医师、护理人员对输血部门服务满意度。
3.2.5.药事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3.2.5.1.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和《处方管理办法(试行)》 等有关规定。
3.2.5.2.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和各岗位标准操作规程。制定、落实药事质量管理规范、考核办法并持续改进。
3.2.5.3.药品供应满足临床需要。建立突发事件药品供应与药事管理机制。
3.2.5.4.药学部门布局合理,管理规范,能为患者提供安全、及时、人性化的服务。
3.2.5.5.药学部门要建立“以病人为中心” 的药学管理工作模式,开展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学工作,建立临床药师制。临床药师数量合理,负责临床药物遴选、处方审核,参与查房、会诊等。
3.2.5.6.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合理用药的监督、指导、评价,开展药物安全性监测,特别是对用药失误、滥用药物的监测。指导医师开展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协助临床做好细菌耐药监测。为患者提供合理用药的咨询服务,积极推广个体化给药方案。禁止非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从事药学技术工作。
3.2.5.8.严格执行由正规渠道进药,保证药品质量。有验收记录制度。进药厂家必须有三证(生产许可证、生产合格证、营业执照);药品必须有批准文号、注册商标、有效期。
3.2.5.9.药事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并有会议记录和具体的实施办法。3.2.5.10.每月发布一期临床用药信息,指导合理用药。提供用药咨询,设立用药知识宣传橱窗,每年至少更换宣传内容四期。
3.2.5.11.每季检查分析临床用药及合理用药情况。药品收入占医院业务收入≤40.0%; 抗菌药物占药品消耗的比例≤25%。
3.2.5.12.药剂帐物相符,特别是贵重药、麻醉、剧毒药。药库帐物相符率达 100%,窗口药品定期盘存,帐物相符,自查盘点更正后达 100%合格,药品年报损率: 中成药及西药<0.2%; 饮片<0.5%(金额)。每 2 月检查一次 帐物相符、药品五专管理情况。
3.2.5.13.努力提高患者与医师、护理人员对药学部门服务满意度。
3.2.6.其他辅助科室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3.2.6.1.B 超、心电图等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报告书写项目齐全、字迹清楚,检查所见描写应客观、完整、准确。
3.2.6.3.努力提高患者与医师、护理人员对其他辅助科室服务满意度。
3.3.医疗安全管理:
医院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医疗服务全程的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就诊者、工作人员以及其他来院人员的安全和财物的安全。特别是要有效预防医疗事故以及其他意外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加强全员质量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质量和安全意识,提高全员质量管理与改进的意识和参与能力,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和常规。医务人员“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 必须人人达标。
3.3.1.医疗服务安全:
3.3.1.1.加强医疗服务安全管理,坚持“严格要求、严密组织、严谨作风”,开展医疗服务安全监督、评价、改进工作。
3.3.1.2.开展全员医疗服务安全教育,树立医疗服务安全意识。
3.3.1.3.定期开展医疗质量和医疗服务安全分析,努力减少医疗安全隐患。
3.3.1.4.制定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防范预案,及时报告、分析、处理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
① 医疗事故争议登记制度 各科应有专人负责进行医疗缺陷的登记(病区内医疗、护理应统一登记),登记项目完整,内容真实。使用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医疗安全管理软件。(登记项目: 记录日期、病人姓名、住院(或门诊)号、诊断、缺陷发生经过、缺陷发生时间、发现人姓名、缺陷发现时间、科室讨论及定性意见、讨论定性日期、登记人姓名、科室负责人签名)。
② 医疗安全报告制度 各科室每月向医务部报告医疗安全情况。医疗事故争议必须立即报告医务部,医务部每季汇总医疗差错事故发生情况向临床科室反馈,并向院长作出分析报告。③ 医疗事故争议处理 医疗事故争议定性时间: 一般争议≤1 周; 严重争议≤1 月。定性程序: 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程序,对患者有处理意见,已定性的医疗事故,对责任人员处理≤1 月。
④ 医疗差错事故防范措施 设医疗质量监控组织和专职(兼)医疗质量监控人员。有医疗事故预防和处理预案。全院性医疗安全教育一年 2 次,卫技人员听课率达到 90%,提高质量意识和安全医疗意识。定期召开医疗安全会议,医院每季 1 次,科室每月 1 次,分析研究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措施。各项医疗制度落实,医务科每季检查汇总一次。
⑤ 医疗安全效果评价 统计分析医疗投诉中涉及质量投诉的比例、医疗纠纷结案占投诉的比例、医疗赔偿占业务收入的比例。
3.3.1.5.有防范非医疗因素引起的意外伤害事件的措施。
3.3.1.6.有保护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的措施。
3.3.2.建筑、设备、设施安全:
3.3.2.1.建筑应当符合《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3.3.2.2.设备、设施安全运转,防止漏电、漏气、漏水等。
3.3.2.3.消防通道畅通,无障碍。消防设备齐全,标志醒目,专人管理,设有消防预警系统。有火灾事故的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遇紧急状态时有与外界通讯联络的可靠方式和安全畅通的疏散路线。
3.3.2.4.具有双路供电系统和自备发电配送能力,保证血液透析室、输血科(血库)等重点部门的用电需要。
3.3.2.5.医疗废物及污水处理符合有关规定。
3.3.3.危险物品及要害部门安全:
3.3.3.1.建立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
3.3.3.2.有处理放射事故等意外事件的预案。
3.3.3.3.加强对放射科、检验科、氧气供应室、危险品仓库、配电室、压力容器及电梯等重要部门的安全管理。
3.4.科研、继续教育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3.4.3.继续教育与“三基” 培训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3.4.3.1.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按卫生部要求进行培训。
3.4.3.2.在职人员继续教育,按卫生局继续教育一、二类学分要求。
3.4.3.3.业务学习,院级业务学习每季至少 2 次; 科室业务学习每月至少 1 次。
3.4.3.4.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含低年资住院医师三基考核)每年不少于 1 次。低年资住院医师“三基” 考试每年不少于 1 次。
3.4.3.5.建立健全专业技术人员技术档案。
4.行政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4.1.医院管理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健全医院各项工作制度,加强科学管理,保障医院正常执业活动,不断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改善医疗服务,提高运行绩效,促进医院健康、可持续发展。
4.1.1.依法执业
4.1.1.1.严格执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4.1.1.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4.1.1.3.加强各科室服务能力建设,提供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的医疗服务。
4.1.1.4.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的诊疗科目执业,严禁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
4.1.1.5.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相应岗位的任职资格,不得超范围执业。
4.1.1.6.医务人员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
4.1.2.组织机构和管理
4.1.2.1.医院管理组织机构设置满足医院各项管理工作需要,合理、高效。
4.1.2.2.医院实行院长负责制,院级领导把主要精力用于医院管理工作。积极推进医院管理职业化进程。
4.1.2.3.院级领导接受设区的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医院管理专业知识培训,了解和掌握国家有关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有关卫生政策。
4.1.2.4.建立院、科两级管理责任制,落实奖惩制度。
4.1.2.5.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4.1.2.6.职工对医院管理组织机构和领导工作满意。
4.1.3.人力资源管理
4.1.3.1.各科室人力资源配备合理并满足工作需要,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相应岗位的任职资格。
4.1.3.2.各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当接受相应管理和法律、法规、规章等管理知识培训。
4.1.3.3.建立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梯队建设制度、继续教育制度并组织实施。
4.1.3.4.聘用的三级医师结构合理。
4.1.3.5.护理人员的数量与梯队(含年龄和学历层次)结构合理,满足保证护理质量的需要(综合考虑收治患者的数量、病种、床位的使用率和周转率等)。医院护士总数至少达到卫生技术人员的 50%; 医师与护理人员之比为 1: 2; 病房床位与病房护理人员之比为 1: 0.4; 护理员占护理人员总数≤20%; 护师以上占护理人员总数≥30%。
4.1.3.6.医技人员的学历和专业知识结构合理。
4.1.3.7.加强重点专科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人才结构合理。
4.1.3.8.学科带头人的专业技术水平领先。
4.1.3.9.实行岗位职务聘任制。
4.1.3.10.有相应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配置、聘用与实际服务能力评价的制度和程序。
4.1.4.医疗、医技、药事、输血和护理管理 4.1.4.1.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病案、药事、感染、输血等管理组织及其工作制度,明确职能,履行职责。
4.1.4.2.医疗管理职能部门应当加强对临床科室、医技科室、药学部门质量管理、评价和监督工作。
4.1.4.3.建立医疗风险预警机制,增强反应和处理能力。
4.1.4.4.职能部门能够及时、妥善处理医疗纠纷,协调医患关系。
4.1.5.应急管理:
4.1.5.1.制定突发事件(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灾害事故等)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4.1.5.2.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事故的紧急医疗救援任务。
4.1.5.3.能够及时、妥善处理医院内部发生的突发事件。
4.1.5.4.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尤其是消防安全。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定期更换,有检查有记录,定期检查安全疏通路线,保证通道畅通。加强治安安全管理和检查,并与奖金挂钩。
4.2.医院服务: 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树立良好的服务理念和意识,加强职业道德和医德医风建设,充分体现尊重患者、关爱患者、方便患者、服务患者的人文精神。要不断改善服务态度,转变服务作风,做到服务形式多样化和规范化,服务流程合理、便捷,医疗收费合理、透明,并持续改进。尊重和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不断满足患者的医疗服务需求。
4.2.1.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4.2.1.1.能够提供多层次的医疗护理服务,满足患者不同层次的需求。4.2.1.2.尊重和维护患者的知情同意权、隐私权、选择权等权利。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进行临床试验、药品试验、医疗器械试验、手术、麻醉、输血以及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等,应当获得患者的书面知情同意。进行医患沟通时,应当使用患者及其家属易于接受的方式和理解的语言。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应当保护患者的隐私。
4.2.1.3.适时发布有关医疗服务信息,如平均住院日、住院费用等。
4.2.1.4.建立并落实医患沟通制度。
4.2.1.5.及时、妥善处理和反馈患者的投诉。
4.2.1.6.尊重患者的民族风俗习惯及宗教信仰。
4.2.2.医德医风,优质服务:
4.2.2.1.贯彻落实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尊重、关爱患者,主动、热情、周到、文明服务患者。
4.2.2.2.有医德医风建设的制度、奖惩措施并认真落实。
4.2.2.3.切实贯彻“公民道德规范”,建立健全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和约束激励机制,职业道德集中教育覆盖面≥90%,培养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有评价,建立职业道德或医德档案。信访接待,4.2.2.4.严禁使用无批号、过期、变质、失效药品,或者擅自生产、销售、使用未经批准的制剂。
4.2.2.5.不得索要、收受患者红包、物品、有价证券和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4.2.2.6.不得索要、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统方费、开单提成等。
4.2.2.7.严禁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提成。
4.2.2.8.严禁利用回扣或提成以及其他不正当手段诱使其他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转诊患者。
4.2.2.9.严禁推诿、拒诊患者。
4.2.2.10.患者和社会对医疗服务比较满意。定期(每 2 个月 1 次)、不定期征集住院病人对医院服务的综合满意度及膳食满意度,提高服务质量。4.4.3.服务环境和服务流程:
4.2.3.1.门诊应当提供就诊咨询、导诊以及其他便民服务。
4.2.3.2.服务环境和设施清洁、舒适、温馨,服务标识规范、清楚、醒目。
4.2.3.3.入院与出院、诊断与治疗、转科与转院等连续性服务流程合理、便捷。
4.2.3.4.优化流程,简化环节。挂号、划价、收费、取药、采血等服务窗口的数量、布局合理,缩短患者等候时间(等候具体时限详见门诊质量目标)。
4.2.3.5.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医技科室工作效率,在保证各项检查报告准确性的基础上,按“示范文明医院”要求做到检查、报告及时,缩短出具检验、检查报告时间(发报告具体时限详见医技质量目标)。
4.2.3.6.会诊医师按规定及时到位。
4.2.4.严格价格管理,杜绝不合理收费:
4.2.4.1.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无自定收费项目、超标收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和比照项目收费等现象。
4.2.4.3.执行国家有关药品、高值耗材集中招标采购政策规定,对中标药品、高值耗材按照合同采购,合理使用。
4.2.4.4.不得向患者收取有关临床试验、药品试验、医疗器械试验以及为评价试验效果进行的相关检验、检查费用。
4.2.4.5.实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建立完善价格公示制、查询制、费用清单制,提高收费透明度。能够及时答复患者的费用查询。
4.2.4.6.费用结算方式便捷。
4.3.信息系统管理:
4.3.1.能够系统、及时、准确地收集、整理、分析和反馈有关医疗质量、安全、服务、费用和绩效的信息。
4.3.2.信息系统满足医院管理和临床工作需要。4.3.3.医院信息系统(HI S)符合《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 的规定,与其他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能够实现信息共享。
4.3.4.信息系统运行稳定、安全。
4.3.5.健全医院计算机综合管理系统。对医院的医疗质量、医疗工作数量、医疗工作效率、病案、财务、人事、药房、设备、仪器和图书馆情报等各方面的信息实行计算机统一管理。
4.3.6.所有系统软件具有合法性并经过卫生行政部门或有关部门认可。
4.3.7.医院档案管理: 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档案管理严格按部颁标准执行。
4.3.8.病案管理:
4.3.8.1.建立病案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
4.3.8.2.严格执行病案管理制度,负责全院病案的收集、整理、装订、存档和保管工作及病案资料的索引、登记、编目工作,医疗统计报表及时、完整、规范,有统计分析。正确地为医疗、护理、教学、科研提供所需资料。严格执行病历借阅制度。病案统计按省卫生厅制订的统一格式,实行计算机管理。
4.3.8.3.为医疗、教学、科研提供相关服务; 按规定为患者或其代理人、卫生行政部门、医学会、保险机构、公安、司法等部门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并按规定保护患者隐私。
4.3.9.图书馆管理: 医院图书馆要满足临床、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
4.4.后勤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4.4.1.建设、设备管理:
4.4.1.1.发展建设应当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建筑工程质量目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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