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研究管理制度汇编
教学研究管理制度汇编(精选6篇)
教学研究管理制度汇编 第1篇
录
1 . ×× 系教师教学管理办法2 . ×× 系关于教师教风建设的规定3 . ×× 系青年教师导师制度4 . ×× 系副主任岗位职责5 . ×× 系教研 室主任岗位职责6 . ×× 系教研室工作制度7 . ×× 系教研室教研活动制度8 . ×× 系教研室科研工作制度9 . ×× 系教研室听评课制度. ×× 系教研室备课与试讲制度11 1 . ×× 系教研室考勤、考核制度12 2 . ×× 系教研室教学质量检查制度. ×× 系教学秘书岗位职责. ×× 系关于加强学风建设的若干规定. ×× 系常规教学工作 若干规定(主要内容有:教师的职责和权利;教 学纪律;教学计划的实施安排;教材的选定;课堂教学中的备课、课堂讲授、课堂讨论、辅导答疑、作业等环节要求;制定教学进程计划;教学秩序;教学质量监控等方面基本规定). ×× 系课堂教学巡查 制度17 7 . ×× 系课堂教学质量测评办法. ×× 系实训、实习指导教师工作制度19 9 . ×× 系教学检查实施办法. ×× 系学生评教制度. ×× 系学生学习质量评价办法. ×× 系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心理实验室主任的主要职责. 心理实验室实验员的主要职责. 心理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使用与管理制度. 心理实验室 学生实验守则. 心理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心理学实验室开放制度. 心理实验室安全制度. ×× 系本科生毕业论文实施细则
. ×× 系关于本科毕业论文选题及开题报告的规定
×× 系教师教学管理 办法
第一条 教师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把教书育人渗透到教学的全过程,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条 教师要投身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率先垂范,为人师表,将主要精力投入教学,积极为国家的教育事业作贡献。
第三条 教师要积极承担教学任务,保质保量完成教学工作量。同时轮流担任班导师工作,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
第四条 教师在接受教学任务书后,必须在每学期开学的第一二天领取教学计划表、成绩册、各种学生考核表,按要求拟定出教学计划,在开学的第二周内交教研室,由教研室主任审定、签字,系主任批准、签字。系主任对教师的教学进度要及时检查,期中和期末新课结束前二周各检查一次。对未按教学进度授课、未完成教学计划的上报学院严肃处理。
第五条 教师要熟悉学生,经常深入了解学生的知识水平和自学能力,因材施教。教学中要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运用启发式教学,积极采用电化教学、计算机辅助教学等现代化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第六条 教师要严守政治纪律,在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严禁在课堂上散布违背社会主义办学价值取向的错误思想。违者一经发现,上报学院,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必要的行政处分。
第七条 教师要严守教学纪律,上课不迟到、早退,不无故缺席,教师迟到或早退超过十分钟,计旷课一节,十分钟以内,两次计旷课一节。
第八条 教师不得随意调课、串课。因特殊情况需要调课的,事先报告系主任,由系办报告教务处,经批准同意方可调课。教师在上课期间因特殊原因经批准耽误的课程要及时补上。教师在授课期间因公出差、开会、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考察及其他活动,时间在一周以内的,由系主系同意,报教务处审查批准,方可准假。教师出省参加学术活动必须报学院领导同意。教师事假和病假或其他原因需要请假的,按职工劳动管理条例办理手续。对无故旷课的,必须按时补课,扣除该课课时费及系内补贴,还要报学院处理。
第九条 教师根据教学内容向学生布置的作业要及时批改。任课教师在晚自习应下班辅导答疑,期中和期末考试期间,要经常下班,帮助学生解决疑难问题。
第十条 教师应积极带领学生进行教育实习和见习。每位教师在两年应至少参加一次见习和实习带队工作。因年龄偏大或有特殊困难的教师,应在校内承担实习生的备课和试讲工作。
第十一条 教师应坚持互相听课制度。原则上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 10 节,系主要领导、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主任不少于 15 节。同时教研室主任听课应达到 3/4 以上教研室成员的课,实验室主任听课应针对所有有实验教学任务的教师,并进行了评议。新进教师应跟老教师听课,一年听课不少于 60 节。听课要有笔记,评课意见要中肯。听课的笔记本由教务处统一发放并定期检查。
第十二条 教师在按质按量完成教学工作的同时,可以利用业余时间搞科学研究。系里将视发表论文的级别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十三条 实验教学要严格按教学大纲要求进行,不得任意减少或增加实验课题和课时。
第十四条 每次实验课前,实验课指导老师必须做好预备实验,认真解决预备实验中出现的问题,并检查实验仪器、设备材料的准备情况。
第十五条 新入学的学生首次实验前,由实验室主任负责讲解有关规章制度。对破坏规章制度、违反操作规程或不听指导的学生,指导教师有权停止其实验。
第十六条 实验前,指导教师必须向学生认真讲解与本次实验有关的理论知识、实验方法。实验中,尽量让学生独立操作(但对差生要耐心指导),指导教师要巡回观察指导,不得做与实验无关的事情。实验结束时,教师应对实验数据进行审核,并检查实验设备。
第十七条 学生要按规定时间完成实验报告。教师对学生的实验报告要认真批改,不合格的,要安排重新实验或重写实验报告。
第十八条 学生在实验课中由于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的,实验教师必须及时写出损坏情况,叫学生签字,并写出报告及处理意见交实验室主任或系主任,审批后由实验室管理人员存档,以便学生毕业时赔款,情节严重还要给予必要的处分。
第十九条 实验课内容要饱和,3 课时的要上满 135 分钟,2 课时的要上满 90 分钟。对动手能力最强的顶多提前 15 分钟出场;实验教师迟到、早退、旷课等与理论课一样对待;实验教师要负责本学期所用实验室的卫生和仪器保管保养等工作。
第二十条 所有任课老师和我系学生都要接受双向考核。每次上课前,教师必须清查各班实到人数并登记;上课中教师要随时观察学生听课情况,对违纪者要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要予以登记;班干部每次课要负责登记教师和学生的上课迟到、早退情况;学生违纪两次计旷课一节;每次实验学生要签名;教师要记录学生迟到和早退情况;学生出勤情况计入该课程的总成绩,每旷课一节扣 1 分。
×× 系 关于教师教风建设的规定
为了提高教学质量,结合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和我院“抓教风促学风”的精神,特对我系教师的教风作如下规定:
1.每位教师必须在每学期开学的第二周前按教学大纲要求拟订好教学计划,教研室主任对自己所在教研室的所有教学计划必须认真审核,不符合要求的要重写。
2.认真备课,每次课都要有详细的教案。
3.严格按教学计划授课,不得随意改动,除节假日外,授课进度与教学计划上的进度相差不得超过两次课。
4.教师在任何情况下不能自己随意调课,特殊情况需要调课的必须通过教务处和系办批准。
5.教师授课不得迟到和早退,更不能旷教。
6.教师对自己所教的课要下班辅导,随时为学生解答疑难问题。
7.认真批改作业,作业份量要足够,难度较大的本科课程(如实验心理学、心理统计学、心理测量和选修课程等)平均每次课至少布置二道作业题。担任本科教学的教师,每学期每门课对每个学生批改的作业不得少于五次,担任初等教育教学的教师,每学期每门课对每个学生批改的作业不得少于十次。
8.教师必须认真上课,抓好学风。每次上课要把缺席的人数报系办,发现有不认真听课的要及时制止。系办检查时,若发现课堂上有三个以上打瞌睡的学生和有影响其他学生听课的行为,要对该任课教师教学情况进行登记。
9.教师要保证教学质量,期末考试后期评学生及格率达不到 50%的,该教师该职称考核定为不称职。
10.实验课的实验报告要全批全改,并对学生每次实验情况进行登记,期末要对实验报告进行整理,并及时交系办存档。
11.系办随时对上述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登记,其结果作为教师教学等级评定、教学酬金发放和职称考核的依据。
××系
二О一二年四月修订
×× 系青年教师导师制度
为了加快青年教师的成长,加大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力度,充分发挥中老年教师的“传、帮、带”作用,使广大青年教师早日熟悉业务,掌握教书育人的规律,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以适应当前飞速发展的教学改革形势要求,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证我系人才培养和教学改革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青年教师导师制度 一、指导条件
本系 30 周岁以下(含 30 周岁)的青年教师,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在任职期间接受系部安排,原则上须接受一名副高以上职称教师指导,与导师签订“帮学协议”,接受导师的指导和系级考核。
1.调入本院不满三年,或讲师(含讲师)职称以下、硕士(含硕士)学位以下的教师; 2.从事教学工作不满三年,或讲师(含讲师)职称以下、硕士(含硕士)学位以下的教师; 3.学院和系根据实际情况,认为需要提高教学质量的教师。
上述所列青年教师未接受导师指导或考核不合格者,不能独立承担教学任务,不能晋升高一级技术职务。
二、导师资格
1.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能给青年教师起表率作用; 2.热爱本职工作,工作态度认真; 3.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较高教学和科研水平的讲师; 4.在本专业教学和学术上有较高水平。
三、导师职责
1.思想上严格要求。帮助青年(新)教师认识高校教师的崇高地位和历史责任,努力敬业爱岗,做到关爱学校、关爱学生、关爱同事、关爱自己,自尊、自律、自爱、自强,积极探索教育规律,当一个称职的教师。
2.生活上主动关心。经常了解青年(新)教师的所思所想,了解和掌握它们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状况,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及时向系里或学院反映问题,如有结果,亦应及时反馈给青年(新)教师。
3.业务上指导青年教师掌握正确的教学方法,熟悉并基本掌握各个教学环节,具体包括:
(1)教学计划的制定及总结的书写;(2)备课及教案书写(第一年新任教师的教案,指导教师要审阅签署意见);(3)作业批阅及学生学习评价;(4)课堂教学过程的指导(说课、跟踪听课、评课);(5)习题选编及命题制卷;(6)了解学情及教学辅导等。
结合教学,导师应为青年教师系统讲一门示范课,每学期原则上至少听青年教师授课 10 课时,并进行课堂教学现场诊断与辅导。
4.在科研方面对青年教师进行具体耐心的指导。
5.每学期要对青年教师的培养情况写出书面考核报告,并交系备案。
6.导师应制定详细的指导计划,指导期结束前,与青年教师共同拟订其学术发展方向。
四、青年教师职责
1.青年教师须虚心学习导师的道德风范、敬业精神、教学艺术和工作经验,积极主动接受导师指导与教诲。
2.要求做到随班听课,了解相关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改状况,并认真作好每节课的听课笔记,未获得讲师职称的青年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 20课时(其中听指导教师的课不少于 10 节,听课记录 10 节以上)。
五、导师遴选程序
1.由教研室推荐导师人选,并明确该导师指导的青年教师名单,报系学术委员会审核。
2.系学术委员会审核后,报系主任批准聘任。
3.青年教师与中老年教师之间可以双向选择,自愿结对,也可由系统一指派,原则上须是同一专业,并经系领导同意确认后报系部审核并存档。
六、导师任期
1.任期一年。如需要,可提前结束也可延续 1-2 个学期。是否提前结束或延期指导,由系主任提出意见,院有关部门确认。
2.每名导师指导青年教师原则上不超过 2 名。
七、导师指导工作量
按照学院有关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执行。建议学校对经考核合格的导师每指导 1 名青年教师按每人每年 30 学时的标准发放课时酬金。
八、考核
1.系负责定期或不定期考核导师以及青年教师执行导师制的情况,对于存在的问题通知责任方及时整改。每学期期末,指导教师和青年教师应将听课笔记交系审核备案,导师应对其自身辅导情况与被辅导者的教学工作情况写出书面材料报系部审核备查。
2.青年教师履行本规定的情况,将作为考核和晋升职称的重要依据之一。每学期末,系教学督导组对导师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对考核合格的导师给予一定的工作量津贴。考核不合格导师,指导教学工作量不计。
3.教研室每学期组织听一节青年教师教学汇报课,指导教师作好安排,且作好评课总结。
4.系导师制的考核工作由系学术委员会负责。
××系
二О一二年四月修订
×× 系系副主任工作职责
第一条 副主任在主管院长领导下协助系主任工作。分管教学与教研、科研工作。安排、实施、布置本系教学和教研、科研工作范围内事务。对分管的工作承担责任。
第二条 负责制订本系有关教学、教研、科研管理制度及相应的教学文件、参与制订本系工作计划、发展规划。
第三条 负责对教学工作的布置、检查和总结。组织听课、评课,检查教案、教学进度及收集学生与同行的反馈意见。指导、帮助教师提高教学水平。根据教师业务能力和课程质量要求分配调整教师教学工作。
第四条 负责组织教师业务学习,提出相应进修送培计划。负责教师业务考核,提出教师推优评先意见。
第五条 负责组织制定专业建设开发计划,拟定专业的课程计划、教改计划和实施计划。确定教师课程安排和外聘教师人选。
第六条 拟定教研、科研计划,主持开展教研、科研活动,组织教研、科研成果申报,总吉教研、科研经验,并提出奖励办法,决定奖励对象。
第七条 负责系的资料建设与资料管理,负责安排课外办班的课程、教师和有关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 协助党、团组织开展工作,完成系主任安排的有关工作。当系主任外出或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岗时,副主任代理系主任履行负责全面工作的职责。
××系
二О一二年四月修订
×× 系教研室主任岗位职责
教研室主任在学校和系部统一领导下,全面负责本教研室的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其主要岗位职责如下:
1.带领教研室全体教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做好教书育人工作;关心本教研室教师的学习、工作和生活,虚心听取教师意见和建议,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相互之间的团结合作,同心协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各项具体工作中起示范和带头作用。
2.负责制定、落实教研室的学期工作计划和完成学期工作总结;组织落实学校和部门下达的教学任务,妥善安排教师工作量;组织制定并执行本教研室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日志等教学文件及教研室的规章制度:根据教材管理规定组织教材的预定和选编工作。
3.督促本教研室教师严格遵守学校和部门的教学规章制度,防止和杜绝教学事故:检查本教研室教师的教学情况和教学质量,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并落实整改措施:定期组织集体备课、教学研究和听课、评课活动,并做好记录,集体备课和教学研究活动每月不少于一次,教研室主任听本教研室每位教师的课每学期不少于两次。
4.组织教师积极开展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的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有教改课程教学任务的教研室,必须开展有针对性的教学改革。
5.组织教师作好考试的相关工作。按照学校、系部的要求和规范,负责安排好平时考核、期末复习答疑、考试出卷、评分标准确定、阅卷、成绩核算、报送、试卷装订、保存等各环节的工作;组织教师积极参与部门统一组织的期末监考:组织本教研室选修课考试监考和必修课的补考监考等工作。
6.组织教师积极开展教学与科学研究活动,制定明确的研究计划并认真落实,组织教师积极参与系部网页建设,按要求提供相关网页内容和有价值的信息:组织教师积极参与学校和部门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
7.根据学校和部门关于青年教室的培养制度,认真做好青年教师特别是新教师的培养工作,负责制订并落实培养计划:根据教研室工作需要,向系部提出引进新教师的意见和建议。
8.负责本教研室教师请假、调课、进修、培训、学术交流、攻读学位、申报课题、开设选修课、职务职称聘任。评优评奖等事项的初步审核,并向系部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对本教研室教师按其岗位职责进行引导督察,并向系部提供奖惩意见。
9.负责教研室安全、卫生、设备保管和档案建设等教研室内部事务。
10.负责组织教研室会议,讨论并决定教研室内部工作计划、总结、教学任务分配、考试安排等重要教学活动和重大问题,并作好会议记录:负责向部领导请示、汇报教研室工作。
11.与其他教研室团结协作,并加强与校内外的交流,学习借鉴好的经验与做法,不断提高教研室工作水平。
12.组织完成学校和部门布置的其他任务
××系 二О一二年四月修订
×× 系教研室工作制度
教研室是组织教学、科学研究的基层组织,为协调各方面的关系,搞好教学和科研,制定本制度。
一、教研室人员应按时、认真的参加教研室组织的各项活动教研活动,并纳入活动考勤记录。
二、服从教研室的工作分配,积极承担教学、教研任务,认真完成课堂教学和实验课教学工作。
三、为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应自觉钻研业务,做好校在职和脱产进修的计划。校外进修或读研究生先由个人提出申请,由教研室统筹安排后报系、学校审批。
四、教学、科研是教师的两项基本任务。在做好教学工作的前提下,积极做好科研工作。教授每年发表论文两篇,讲师以上教师每年发表论文至少一篇。
五、在教研室的统一组织下,积极参加教材编写和和实验室建设。并做好各项课题的研究工作。
六、配合校、系的期中教学检查,汇报个人所承担的教学情况、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改进教学。
七、同志之间要互相关心,团结协作,为教研室的发展共同做好各项工作。
××系 二О一二年四月修订
×× 系教研室教研活动制度
一、教研室学期前须根据学校系工作意见和教学计划订立教研室工作计划,安排好一学期的教研活动,学期末写好教研室工作总结。
二、每两周举行一次教研活动。
三、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研讨课程建设问题,探索教学规律。
四、教研室教师要相互讨论和改进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五、有计划地了解、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定期抽查学生作业,了解作业分量、难易程度和学生完成情况。
八、教研活动要详细记录,及时收集教师的意见和要求,以便领导改进工作。
九、学期或学年结束时,做好教研工作总结和个人教学工作总结,存入教学档案。
××系 二О一二年四月修订 ×× 系教研室科研工作制度
一、科研工作的管理 由教研室任总体负责,教研室秘书,协助工作。
二、科研工作的内容
1.组织审查教师每年申报的各类基金课题,提出申报书中存在的问题,把握初级审查质量关。
2.负责在研课题的进度,阶段性研究工作结果等内容的考核,协助解决研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以配合学院对在研课题工作的检查管理工作。
3.负责教研室下一的科研工作规划。
三、在研课题的管理 协助学院对正在实施的各类基金课题进行考核,协助解决课题负责人在科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科研基金的申报 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教师申报各类科研课题,特别支持和鼓励申报省厅级以上基金课题,力争在重点课题方面有所突破。
五、学生科研工作指导 学生的科研课题是教师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教研室将给予足够的重视和严格的管理。
凡申报院级以上大学生科研项目的学生,应在半年内撰写出综述、科研设计及科研进展计划,经指导老师审查和教研室同意后,在系里做开题报告,否则不准予申报。指导教师应加强对学生科研活动的全程指导,注意及时收集整理有关指导材料和成果。
六、科研论文 1.督促教师发表科研论文,教研室主任、骨干教师积极带头撰写并在重要学术杂志上发表论文。
2.要求教师积极鼓励和支持学生在学期间发表论文。
3.积极鼓励和支持成果鉴定和成果奖的申报。
七、积极开展学术活动,活跃学术气氛 在教研室内部举行学术活动,如教授、博士学术讲座、教师在研科研课题讲解、学生科研进展报告、疑难案例讨论分析等。
八、完善教研室的科技档案的管理 在已基本建立了科技档案的基础上,加大科研工作的管理力度,实行计算机管理,内容包括,每年各种基金的申报及中标情况,成果及成果奖,学生课题情况及答辩论文,在国内上各级杂志上论文发表情况,进修人员的科研及论文发表情况等。
九、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学校和学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系 二О一二年四月修订
×× 系 教研室考勤、考核制度
为了充分发挥教研室在教学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提高教研室全体成员工作的组织性、纪律性,根据学校有关文件和规定精神,制定本制度。
1、教研室要定期检查教师的在岗情况;
2、教研室要定期检查教师执行课程进度计划情况;
3、教研室要严格履行学校规定的请假制度,做好教师考勤记录;
4、每年开学前,教研室应有工作计划,对教学及教学改革等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5、结束时,教研室应召开教师工作考核汇报会,由教师介绍工作情况,提交工作成绩(成果)实物,填好教师考核登记表;
6、教研室主任根据平时考查了解的情况,参照教师本人汇报,认真审核教师考核登记表,报系领导审核后归入教师业务考核档案,考核结果报教务处备案。
××系 二О一二年四月修订
×× 系 教研室听评课制度
一、组织形式 由教研室主任及有经验的老教师组成听评课小组,教研室主任任小组组长,组员为教研室主任及教研室任课教师。
二、听课次数
1、教研室主任每两周听课 1-2 次。
2、教研室老师每学期至少听课 6 次。
三、听课方法
1.听课前应事先到教研室领取《听课记录表》或领取《听课记录本》,听完课后,填写《听课记录表》或《听课记录本》并在教学检查时交教研室和系教务办。
2.听评课小组听课后,组织听课人员进行评课,被评课教师不参与评课,评课后填写《评课记录表》。
3.听课时可选择理论课、实训课、实验实习课、复习课等。听课前不事先通知被听课人。
××系 二О一二年四月修订
×× 系 教研室备课与试讲制度
一、备课
1.备课的基本要求。
(1)明确授课目标。了解具体要求,弄清本门课程目标和总体培养目标的关系。
(2)钻研教材,储备知识。深入了解教材的内容,明确其中的重要理论、要点、难点,吸收更多新知识,使之应用自如。
(3)了解学生要求,加强教学针对性。包括学生原有的知识、技能水平,先行课的学习与掌握情况。
(4)选择与设计合适的教学形式和教学方法。
2.备课的顺序
(1)总体备课。是根据专业总体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对本门课程作总体计划。
(2)单元备课。是在总体备课的基础上,按教材单元或课程制订的计划。
(3)课时备课。即编写教案或讲稿,教案是上课的具体方案,不论新、老教师均要严肃认真编写。编写讲稿是教师深入、具体地组织教学内容,也是教师自己思维的具体化过程。
二、试讲
试讲主要用于新教师培养性讲课,老教师开设新课程及教师调动中的教学水平测试。主要在教研室同行面前试讲,并认真评价,经过评价不合格者,应检查重新备课,进行在试讲。
三、课堂讲授
1.要明确授课的目的性,根据不同专业培养目标,不同课程的基本要求,确定本课的教学目的、要求和重点。
2.要保证讲课内容的科学性,以确凿的材料为依据,讲清学科内容和科学理论。
3.坚持讲授的思想性,在内容、举例、语言及动作上都要考虑充分发挥“教书育人”作用。
4.要重视理论联系实际。
5.讲究讲授的艺术性,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注意学生思维的培养和学习方法的养成。
××系 二О一二年四月修订
×× 系 教研室教学质量检查制度
为了充分发挥教研室在教学工作中的核心作用,提高各基础教学环节的教学质量,促进对教学的全程性管理,根据学校有关文件和规定精神,制定本制度。
1.每学期开学前,任课教师要将教学日历和教案交教研室研究讨论后,方可实施教学。
2.对新任教师和新开课教师的教学日历、教学大纲、讲稿教案等要经教研室集体讨论,教研室主任签字后方可实施。
3.教研室平时要随机或有针对性地抽查教师的教案和课堂教学情况,保证教师教学全过程的规范、有序。
4.定期组织教学水平较高、经验丰富的中老年教师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日历、讲稿教案、辅导记录、学生作业本、论文、试卷等进行集中检查或相互检查,并收集学生反映意见。
5.教研室可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有针对性的检查教师的教学情况。
6.对每一教学环节的质量检查要作出分析与评价,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做好记录。
7.教研室对教师平时教学情况的检查结果要作为教师年终考核的依据。
××系 二О一二年四月修订
×× 系教学秘书岗位职责
1.落实教学计划的制定、执行和报送工作。
2.下达教学任务书,并及时将汇总表送交教务处。
3.负责教学调度工作,落实教室,检查教学。
4.参与各类考试的组织管理,负责本系试卷的检查、验收和管理。
5.及时了解、汇总统计有关教学情况,起草、保管和收发有关教学、教学研究方面的计划、工作总结,记好教学大事记。
6.做好教学信息的收集、整理、反馈、归档工作。
7.协助教研室落实教学用书。
8.接待、处理教学方面的来访、来函、来电。
9.协助本系、部主任落实学生生产实习、社会调查方面事宜。
10.协助本系、部教师整理报送科研课题材料。
11.做好毕业生资格审查和证书发放工作。
12.认真做好本系、部教师考勤及工作量统计上报和课时工资的核算工作。
13.负责搞好本系、部办公室的环境卫生工作。
14.做好院、系、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系
二О一二年四月修订
×× 系关于加强学风建设的若干规定
为了进一步完善学生管理,加强学风建设,营造一个浓厚的学习氛围,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特重申和制定以下几项规定:
1.每天上、下午一、二节课,凡属自习课时间,严禁打篮球、踢足球和从事其它文体活动。
2.任课老师每一单元上课结束要清点到课人数,安排班级考勤员清查缺课学生人数及名单。考勤员在单元课时(两节课或三节课)内任何时候查到缺席的,均以缺一个单元课时计。班级考勤员必须每天上完课后将缺课学生的名单报到系办。
3.学生上课迟到由系办公室人员负责清查,负责清查的同志要掌握课程运行表,上午和下午各提前 10 分钟到岗,要登记好人数和名单。
4.由专人负责清查上课学生到课情况,并检查、督促班级考勤员每天报送考勤表,如报送的考勤结果与系掌握的出勤情况不一样,而又提供不出缺课人员的名单,则上述缺、旷课人员的处罚由考勤员承担,同时从综合测评学生干部加分中每次扣除 0.5 分。
5.按《××××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迟到 3 次,按缺课1 学时计(超 1/2 课时的按 1 课时计),累计缺课达到规定学时者,按第 39 条第二款之规定处罚。(一学期累计旷课 10 学时者,给予全院或全系通报批评的处理;旷课 11 至20 学时者,给予警告处分;旷课 21 至 30 学时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旷课 31 至 40学时者,给予记过处分;旷课超过 50 学时者,应勒令退学。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的,一个学期不享受奖学金。
6.凡是大班上课的,1 班或 3 班坐基数列,2 班或 4 班坐偶数列。
7.出勤情况每天登入教务工作或学生工作日志,一周汇总一次,每周星期一通报一次,并把通报分发到班导师和班级,由班长通知学生本人,班主任必须找缺课学生谈话。
8.为促进优良学风的形成,必须狠抓考风考纪,以后,无论期中、期末课程的考试、考查,凡违纪者,一律按《××××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理》(试行)第十条规定,从严处罚,决不姑息迁就。
9.严禁自习时间、中午休息和晚自习以后在宿舍打牌、下棋,违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系
二О一二年四月修订
×× 系常规教学工作 若干规定
为使教学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稳定教学秩序,加强教学和学风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特定本工作规范。
第一条 教师基本素质要求(一)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主动承担教学任务,严谨治学,勇于创新,积极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具有无私奉献精神。
(三)注意结合教学工作,言传身教。
(四)认真学习和掌握教育教学理论,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五)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做到业务精,能力强,掌握必要的现代化教育手段和信念。
第二条 教师的职责和权利。
(一)教师的职责和权利
1.教书育人。教师应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素质,既教书,又育人,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做学生的表率。
2.教师应关心热爱学生,既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又重视学生的个性发展,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认真做好课外辅导,积极组织学生开展第二课堂的活动。
3.教师应该刻苦钻研,认真备课,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提高各个教学环节的教学质量。
4.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树立创新意识,积极做到教学科研两不误。
5.教师应该做好课堂教学各环节的组织工作,严格有效的管理维护课堂教学秩序。
6.认真做好所承担的教学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学院下达的授课任务。
(二)教师在教学活动的权利
1.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和学生的具体情况,制定教学进度计划。
2、在教学活动中,对学生进行组织管理和指导,行使主导权。
3、对学生的考核成绩有评定权。除教学主管部门有权复查外,其他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预。
4.根据教学改革的需要提出教改试验方案,经教学主管部门同意后试行。
5.在各种教学估计活动中,对评估或讲评结果有权提出异议,对涉及本人的评估结果有权提出申诉。对违反教学纪律受到的处分有权申辩。
第三条 教学纪律
(一)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质量。
(二)按时上课,不迟到、早退、禁止发表不利于学生成长教育的言论和不利于社会稳定的言论。
(三)执教期间要坚守岗位未经系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停课、调课或找人带课(或代指导)。
第四条 任课教师资格
任课资格是指本系教师单独承担某门课程授课任务的资格。教师取得任课资格要符合以下基本任职条件:
(一)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二)系统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并取得所讲授课程或相近课程的研究生课程结业证书。具备相应职务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
第五条 首次任课教师应具备的要求和条件
(一)首次任课是指第一次讲授本学系教学计划内的课程。
(二)首次任课的教师均在系组织教师试讲,经系专业教研室通过才能承担课程授课任务。
(三)系每学期将首次任课教师名单提交给教务处,以便跟踪检查其教学效果。
(四)新从事实验教学的教师任课,参照本条规定执行。
第六条 新开课(学院教学计划以外新开设的选修课)教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教师符合国家《教师任职资格》有关规定外,开设新课程要求通过专业教研室组织的课前试讲,并报教务处审批认可。
(二)开课前准备下列教学资料:教材,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表(授课计划),所开课的 实验或上机等教学环节的计划安排。
第七条 教学工作应根据和遵循上级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根据社会发展需要,从实际出发,办出本系特色,注重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和共同提高。
第八条 教学计划的内容一般包括
(一)专业培养目标。
(二)人才培养规格要求和知识、能力素质结构。
(三)修业年限。
(四)课程设置(含课程性质、类型、学时及能力学分分配、教学方式、开课时间、实践环节安排等)。
(五)教学进程总体安排。
(六)必要的说明(含各类课程比例、必修、选修安排等)。
第九条 制定教学计划的一般程序是:学习、理解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及规定:广泛调查社会经济和科技发展对人才的要求:组织校内和社会用人单位专家论证专业培养目标,基本规格,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由系主持制定教学计划方案,经系讨论审议,学院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主管院长审核签字后下发执行。
第十条 教学计划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改动,执行过程中需要调整的,要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制定(修订)工作流程,并根据需要进行修改。
第十一条 教学计划的实施安排(一)本系积极配合教务处(二)系(部)和有关职能部门根据教务处的教学进程计划,落实任课老师,编制单项教学环节的教学环节实施计划,如课程教学计划,实验教学计划,实习计划,军训计划,社会实践计划等。(三)审定后的教学进程计划所列各门课程、环节的名称、学时、开课学期、考试方式(考试或考查)、开课部门和任课教师等均不得随意改动,执行过程中需要作较大调整,由系(部)主任审核同意,教务处批准。
第十二条 教学大纲(一)教学计划中开设的全部必修课和选修课都必须制定教学大纲。没有教学大纲的课程不得开课。每位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都必须严格执行教学大纲的要求。
(二)教研室根据教学要求修改教学大纲 (三)新开设的课程应于开课前一个学期报教务处备案,以便组织和实施。
(四)教学大纲应相对稳定,必要时可作适当修改。
第十三条 教材的选定(一)本系开设新课程应根据教学要求慎重选用教材,尽量选用统编教材或高职高专类教材。上报教材预定计划时,系审查报教材处审批。教材一经选定使用,原则上不应该更改。
(二)没有适用的正式出版的教材时,可以申请自编讲义。自编的讲义要按印刷出版部门的要求准时交稿,准时校对交印。对不及时交稿、不及时校对交印造成上课无书者,作教学事故处理,同时还要采取应急措施解决学生用书问题。
第十四条 教学计划
(一)
教师在接受教学任务后,应根据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以及过去的教学经验安排教学进程计划学时,于前一学期摸制定出下学期教学进度表。
(二)教学进度表必须经系审核,报教务处批准后执行。
(三)教师在执行教学进度表的过程中,如教学内容或计划确实需要作教大变动,应经系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批准执行。
(四)教学进度表(一式三份)由任课教师填写,系审核,于学期结束前一周交教务处审批后下发执行。
(五)教学进度表的执行情况,应列为每学期教学检查的内容之一。
第十五条 课堂教学
课堂教学是教学的基本形式,包括备课、讲课、习题课和课堂讨论、课外作业、辅导答疑和考核等教学环节。本系主要负责人都应该本着对所承担的各门课程的教学质量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组织好课堂教学。教师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各项工作,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一)备课
1.依据教学大纲、授课计划确定课程教学内容及重点、难点,并据此撰写教案或讲稿,提倡设计编制教学课件。教案内容应包括:上课班级、学科名称、授课时间、教学目的和要求、重点和难点、教学内容及进程、作业、教学方法、教具等几部分内容。教案每学期末交教务处存档。
2.及时关注和了解有关课程教学内容的研究动态,适时将最新的研究成果纳入到课堂教学中去,不断更新教学内容。
3. 了解和研究学生的基本学习状况和思想状况,因材施教。
4.根据课程特点,采用适当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提倡采用多媒体教学手段,力求做到教学内容与方法的优化组合。
(二)课堂讲授 课堂讲授提倡启发式教学,全面把握该课程的深度和教学内容的重点、难点、启发学生主动学习和参与教学的意识;注重对学生思维方法的训练,培养学生思考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注重对学生学习方法的指导,教会学生终生获取知识和技能的本领,使学生具有可持续发展的潜力。课堂讲授可做到:
1.使学生明确每个章节的所要解决的问题,或某些重要原理和基本概念在本课程的作用,提高学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2.作到循序渐进,层次分明,合乎逻辑、讲清基本概念,结论明确。提出问题、分析问题的来源去处清楚,解决问题的方法得当,把学生带入问题的境界。
3.做到主次分明、详略得当,举一反三,富于启发性,对于重点和难点,要讲究讲透,不可避重就轻或采取回避态度。
4.语言精练、生动、深入浅出。巧辟善喻、生动活泼、通俗易懂、阐述清楚、确切。
5.板书简洁、清晰、工整、有条不紊。
6.准确熟练地运用教具,善于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扩大课堂教学信息量。
7.重视讲课效果的信息反馈,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讲课进度与讲授方式,力求使教与学两方面协调一致,取得好的教学效果。
8.实践性教学内容要严格依据专业教学计划及教学大纲中对实践环节的要求进行教学。要特别重视实践教学内容的改革,增开综合性、设计性、应用性强的实验项目,加强现场模拟教学的组织和设计,训练学生的基本技能和应用能力。
(三)习题课及课堂讨论
1.教师应根据教学要求,制定习题课和课堂讨论计划,列入教学进度表,并结合学生的学习情况,适时提前布置习题和讨论专题。
2.题课内容应有利于消化理论课的内容,考试、测验结果的分析,典型例题剖析以及分析小结。
3.课堂讨论内容一般为:本课程内的核心问题,反映科学技术发展的新问题,学生学习中出现的疑难问题,或对基本问题概念和基本知识的进一步理解的问题等。
4.应该认真上好习题课和组织好课堂讨论,不断总结经验,改进方法,提高习题课和课堂讨论的质量。
(四)辅导答疑 辅导答疑是课堂讲授的重要补充,是帮助学生解决疑难、改进学习方法,启发学生思考、实行因材施教的必要环节。
1.集中辅导和个别答疑相结合,注重方法上的指导,培养学生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并注意纠正学生中不深入思考、依赖教师或不求甚解的学风,培养学生良好的治学态度。
2.注意在辅导答疑中发现优秀的学生,鼓励他们努力进取,对于学生的饿创新思维和独到见解要及时肯定,给予支持和帮助,促其发展。
3.辅导答疑问,两周一次,辅导答疑情况要有记载。
(五)作业
1.课外作业是检查学生学习情况,促使学生消化和巩固所学知识,培养实际动手操作运算能力的必要环节。任课教师要严格要求学生认真完成作业,按时缴交作业。
2.各门课程的作业应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和学生学习情况来确定,选题要恰当,分量与难度要适中。
3.教师应按时批改作业,适时讲评、总结。
4.作业成绩应记入学生平时成绩,对于未按时完成作业,抄袭他人作业的行为,教师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可以取消平时成绩。
第十六条 制定教学进程计划 根据教务处给系下发的初步确定的教学进程计划,系里负责安排任课教师,确定选用的教材,并把填报的教学进程计划送回教务处。各教研室主任召开教研室会议,协调教师的教学任务安排,审定教学进程计划报教务处和主管院长批准。
(五)协调和配合教务处召开各教研室主题会议,协调教师的教学任务安排,审定教学进程计划选修课的学生名单,学期结束前下发课程表。
第十七条 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一)
每学期放假前本系应对下学期的教学(包括教师备课、教材|、教学进度表、实验室、课程设计、实习地点、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等的准备情况进行 1 次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教务处。
(二)教学工作任务和教学安排,本系和各任课教师必修认真地执行,不得任意更改.凡因故需调换任课教师,改变安排,必须由系提出书面报告,并于有关教研室协调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核批准方可执行.
(三)任课教师应按教学进程计划授课,不得以任何理由缩减授课时数,未经教务处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擅自调课,教师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调课者,一般应在 1 周前由本人提供申请,所在系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四)任课教师由于私人原因每学期调课次数在 3 次以上者,应记入其本人本学期业绩考核表,并不得参评本学进行地教学类评优评奖活动.(五)本系原则上不应安排正在上课的教师出差.因特殊情况确需任课教师出差,时间在1周以内者,系主任审批,报教务处备案,由所在系安排其他教师代课,若无法安排适当教师代课,任课教师须到教务处办理补课手续.出差超过1周以上的,须经系主任同意,报主管院长批准后,送教务处安排补课计划.
(六)本系各教研室所组织的集体活动,如涉及调、停课时,必须事先报请本系主任或教研室批准后实施。
(七)节假日和重大活动的调停停课安排统一由本系提出报上级部门,经教务处批准后实施。
(八)教室须经过系和教务处同意并办理使用教师手续,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随意占用教室或调换教室上课。
第十八条 教学学质量监控
各教研室每周召开工作会议,听取任课教师对本学期教学工作的情况汇报,并根据存在问题研究相应的改进措施,做出教学工作总结,报系
办公室备查。
(一)教研室召开座谈会或进行学生文卷调查,收集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要求,适时调整不恰当的教学安排,协同有关部门解决教学中在的问题。
(二)每学期由系主任负责组织教学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教务处。
(三)建立听课制度。系负责人每星期听课不少于 4 次;专任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 2 次;兼任教师每学期不少于 1 次;
(四)听课要有纪录,有分析,要相互交换意见,及时总结提高。听课后要填写听课的执行情况,把检查结果报教务处。
(五)系每学期初应做好计划,要组织至少两次的集体听课,学期结束时检查听课的执行情况,把结果报教务处。
(六)本系应经常召开学习委员对话会,广泛听取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及时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
(七)积极开展各种教学评估,以评估促建。任课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由本系组织各教研室反馈实施。
(八)建立教师情况档案库。由教师所在系办公室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的量和质。
第二十条 本规范报学院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系
二О一二年四月修订
×× 系 课堂教学 巡查 制度
巡查课是保证正常教学秩序的一项常规教学检查,需要从各个环节认真落实。
1.实行巡查人员负责制。根据每学期的实际情况,制定学期教学巡视人员安排表,从周一至周五,每人负责一天的教学巡查。每周系部主管教学的领导下系部全面巡查不少于 2 次。教学巡视人员必须按时巡查,不得无故缺岗。若临时有事,须提前向部门教学负责人请假或交代其他巡视人员负责巡查。
2.巡视教师必须认真检查教师的出勤情况。若出现教师迟到或旷工现象,应及时维持好学生的课堂秩序,并与任课教师取得联系。
3.巡视教师必须认真检查学生的课堂情况,检查学生的出勤、上课秩序及学习状态等,并将检查情况反馈给学生管理部门。
4.巡视教师也须对不在教室进行的体育课、实验课和实践课进行检查。课前要落实实验室的准备、接送车辆的安排等相关的事项,还须不定期地到现场进行抽查,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
5.巡视教师还须检查教室布置、卫生等情况。
6.巡视教师须将巡查的情况认真地填写在教学巡视记录表上。
7.巡视中若发现特殊、紧急的情况,除做好应急处理外,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必要时召开紧急办分会,商计对策。
××系 二О一二年四月修订
×× 系 课堂教学质量测评办法
课堂教学质量测评是加强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环节,也是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为规范我校课堂教学质量测评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测评的目标
1.科学地评价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为学校教学管理提供信息与依据,总结经验,找出差距,采取措施,进一步改进教学管理工作;
2.加大课堂教...
教学研究管理制度汇编 第2篇
●负责组织公司经济责任制方案的制定及经济指标考核工作。
●负责提供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的主要财务指标,每月进行对标分析。
●负责组织公司编报各种产品日常效益测算。
●负责组织公司编报资金周计划、月计划及月计划执行情况。
投融资管理 ●按预算做好全年投融资计划。
●组织协调各商业银行和与非金融机构贷款,确保公司资金安全供应。
●负责到期贷款还本付息计划工作。
●负责资金平衡计划工作。
●负责向各商业银行和非金融机构提供评级授信和贷款资料报送工作。
价格与成本费用管理 ●组织公司制定成本核算规程、成本费用管理制度。
●制定成本费用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公司编制产品成本计划和短期预测。
●负责组织公司做好公司费用指标的管理与考核工作。
●负责组织编制月、季、成本异动分析报告。
●负责公司成本费用考核工作,指导公司开展车间班组成本核算。
●监督关联交易价格,规范公司与合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价格。
税务与关联交易管理 ●负责组织公司对税法规定的贯彻落实及税收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负责组织公司进行税收筹划,提出合理的纳税方案,督办公司减免税业务。
●负责定期组织公司的税收情况进行分析,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
●配合稽查、审计、税务等部门以及上级公司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监督公司关联交易协议的签订,降低关联交易引发的税务风险。
资产股权管理 ●制订并规范资产的购置、使用、调拨、损毁、报废、处置等相关的制度、流程。
●对公司所辖资产的使用及维护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定期组织公司资产盘点,编制资产盘点报告。
●制订并规范股权管理等相关的制度、规定和流程。
●负责公司股权的管理,动态跟进下属公司股权结构。
●参与、监督公司股权收购、转让、重组、清算等事项。
财务绩效管理 ●负责财务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公司及公司关键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
●负责制定财务人员绩效考核方案。
●负责财务人员绩效考核工作。
●负责财务人员培训工作。
项目成本管理 ●负责建立、完善、落实《项目成本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
●负责组织或委托第三方审计对项目完工进度、项目决算进行审核。
●负责对合同付款及投资执行情况进行审核与跟踪,及时反映在建项目的成本控制情况。
●参与及监督项目的招投标审核工作。
●参与工程项目的概预算审核,组织项目竣工决算工作、协调开展决算审计。
●负责建立非生产性支出超预算预警机制,对预算外重大非生产性支出的合理性进行监督与审核。
第二部分 部门工作职责 第三部分 财务管理制度 目 录 一、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二、资产管理制度 三、会计核算规范管理制度、四、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五、货币资金管理办法 六、票据及财务印鉴管理办法 七、财务人员工作交接管理办法 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目的 为规范费用报销行为,减少不必要的开支,有效利用和控制资金,实现低成本高效益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差旅费、车辆使用费、交通费、业务招待费、通讯费、办公费、报销单据粘贴规范、个人借款、备用金借款的具体管理要求。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本公司。
第二章 差旅费报销管理 一、差旅费定义 差旅费是指员工因工作需要,受企业派遣前往异地洽谈业务、开发市场、协调处理企业事务、开会、学习等活动发生的费用。
二、差旅费范围 差旅费包括城际交通费、住宿费、出差地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和通讯补助。
三、出差申请单(一)员工报销差旅费必须附经审批通过的《出差申请表》。
(二)出差人员超标乘坐交通工具,需在《出差申请表》中得到领导事先审批。如未在《出差申请表》中填写或信息不完整的,则需另外提交《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申请表》。
四、差旅费标准(一)出差住宿费及出差补助报销标准 1、国内地区(金额单位:人民币元)人员报销层级 北上广深 一类地区 二类地区 三类地区 住宿费 补助 住宿费 补助 住宿费 补助 住宿费 补助 中高层 800 200 500 200 350 180 300 160 中层及以下 600 180 400 180 300 160 260 140 注:层级由公司人力行政部负责认定。
2、国内地区分类:
北上广深: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大城市;
一类地区:直辖市、经济发达城市。包括天津、重庆、厦门、大连、烟台、青岛、宁波、温州、福州、杭州、西安、济南、长春、太原、南京、西藏地区;
二类地区:各省省会或其他类似于省会的地区及包头、唐山、苏州和常州。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康巴什新区、独贵塔拉镇(含七星湖)视同二类地区;
三类地区:其他地级市(或等同于地级市)、旗(县)及以下地区。如内蒙古的临河、集宁、乌海、赤峰、通辽;
杭锦旗、鄂前旗、库伦、达拉特旗等。
3、境外地区(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项目 一类地区 二类地区 三类地区 住宿费 补助 住宿费 补助 住宿费 补助 中高层 2000 800 1500 500 1000 300 中层及以下 1500 500 1200 300 800 200 4、境外地区分类:
一类地区:日本、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伊朗、科威特、沙特阿拉伯、巴林、法国、荷兰、意大利、德国、丹麦、比利时、瑞士、西班牙、英国、希腊、美国;
二类地区:韩国、马尔代夫、伊拉克、也门、阿曼、以色列、巴勒斯坦、文莱、马来西亚、菲律宾、印度尼西亚、东帝汶、泰国、新加坡、黎巴嫩、土耳其、卡塔尔、香港、澳门、台湾、埃及、南非、埃塞俄比亚、肯尼亚、罗马尼亚、塞尔维亚、马其顿、斯洛文尼亚、波黑、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巴西、阿根廷;
三类地区:除一、二类国家(地区)以外的。
凡上述没有涉及到的国家,参照同地区同等经济消费水平国家标准执行。
5、报销职务层级 5.1差旅费报销的员工职务层级仅作为差旅报销时使用;
5.2差旅费报销的员工职务层级划分按公司人力行政部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划分标准如下:
层级 包含范围 备注 高层 中高层 中层及以下 6、交通工具乘坐标准 序号 职 级 可搭乘交通工具 1 高管 国际航班商务舱、国内航班经济舱、高铁商务座、动车一等座、火车软卧、轮船一等舱 2 中高管 国际国内航班经济舱、高铁一等座、动车一等座、火车软卧、轮船二等舱 3 中层及以下 高铁二等座、动车一等座、火车硬卧、轮船三等舱、长途汽车 6.1出差人员可在职级类别允许搭乘的交通工具范围内自行选择交通工具,票价实报实销;
6.2出差人员购票时正常支付的订票手续费用,因企业原因退票或改签费,凭正规发票实报实销;
报销退票或改签费,需附经分管领导审批同意的退改签说明;
6.3公务乘机可随机票报销一份人身意外保险费;
6.4企业董事长、总裁的随从人员可参照同行领导层级乘坐交通工具,票价实报实销;
6.5聘请外部专家、顾问、演员和记者等人员搭乘航班出差的,由相关人员发起《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申请表》,审批后方可报销;
6.6出差人员乘坐火车时,购买列车餐车茶座的费用不纳入车船费报销;
6.7出差往返火车站、机场等发生的交通费可入车船费据实报销;
7、员工外出参加会议期间的差旅费报销 7.1由会议主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企业不予报销住宿费,每天支付50元的出差补助;
7.2未安排食宿的,按本制度中差旅报销标准报销;
8、员工外出实习、参加非学历培训和进修期间差旅费报销 8.1外出培训人员由培训单位解决食宿的,不予报销住宿及出差补助,仅报销出发地至目的地的往返路途费用;
8.2培训单位不解决食宿的,按本制度中差旅报销标准报销;
9、长期驻外人员差旅报销,不按本制度执行;
10、司机及其他人员差旅费报销 10.1公务车司机出车发生的过路费、过桥费、停车费及燃油费凭票按车辆使用费报销,住宿费按标准报销差旅费;
10.2工伤员工外出看病的,可视同为出差报销差旅费,住院期间不予报销住宿费。补助按照企业差旅费标准的70%发放;
随行护理人员按照其日收入*护理期限*护理人数支付(由护理人员所在单位出具其收入证明,由工伤医疗机构出具医嘱证明或诊断书确定护理时间和护理人数);
内部派出协调人员按照差旅费标准报支费用;
11、员工报销差旅费发票规范 员工报销差旅费时必须提供出差期间目的地真实、有效的住宿费、餐费等发票;
12、境外差旅报销规定 12.1需附境外消费清单;
12.2报销凭证须附中文说明,并由经办人签字确认;
12.3因国际差旅目的地使用货币不同,出差人员按使用的外币与业务实际发生期间的人民币汇率计算各项标准。
13、差旅费报销时效要求 13.1出差人员必须在出差结束、回到企业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两周内报销发生的差旅费(节假日顺延);
13.2发票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如超过360天抵扣期的,相关税费由出差人承担。
14、长期外派至项目所在地,不适用本制度。
第三章 车辆使用费报销管理 一、车辆使用费定义 车辆使用费是指公务用车产生的油费、通行费、停车费和车辆保险费等。
二、车辆使用费范围 车辆使用费包括企业公务车辆出车费,私车公用的车辆费。
三、车辆使用费报销管理(一)公务车车辆使用费报销管理 1、企业公务车包括所有权为企业的车辆及长期租赁的车辆;
2、企业公务车使用,需先申请后报销;
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审核用车事项的真实性、合理性;
3、企业签订合同租用的车辆,企业承担的租赁费列入租赁费报支。
(二)私车公用车辆使用费报销管理 1、使用私车办理企业事宜,报销车辆使用费时按公务车车辆使用费报销规定执行;
2、私车公用统一按1.3元/公里的燃油标准进行报销;
第四章 交通费报销管理 一、交通费定义 交通费是指员工因公外出且在企业驻地市内发生的公共交通工具费、出租车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
二、交通费报销范围 交通费报销范围包括市内交通费、包干车辆费、公务车运行费、临时租用车费。
三、交通费报销管理(一)市内交通费报销管理 1、市内交通费包括:企业驻地市内公共交通工具费用;
2、市内交通费实行部门预算制度,报销人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车票实报实销,无需发起用车申请,在预算标准内进行报销,超支不补。
(二)包干车辆费报销管理 1、包干车辆费是指高管、中高管及其他有单独交通费预算的车辆费;
2、包干车辆费实行预算制度,报销人需凭发票报销,无需发起用车申请,在预算标准内进行报销,超支不补。
(三)公务车运行费 1、公务车运行费包括油费、固定停车费、维修保养、保险费;
2、公务车辆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加油卡),加油卡充值统一由车辆管理员负责。油费报销时发起“业务申请-通用费用直接报销单” 列入交通费报支,在预算标准内进行报销,超支不补。油费报销时需附公务车出车记录表;
3、公务车所在办公地固定停车费,由车辆管理员负责,在预算标准内进行报销,超支不补;
4、公务车辆维修保养、保险费,由司机负责,在预算标准内进行报销,超支不补。
(四)临时租用车费 企业组织活动,临时租用车辆的费用按双方签定的合同约定金额进行据实报销,在预算标准内进行报销,超支不补。
第五章 业务招待费报销管理 一、业务招待费定义 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应酬费用。
二、业务招待费报销范围 业务招待费报销包括企业自有食堂招待、外部招待两种形式。
三、业务招待费报销管理(一)自有食堂招待业务招待费报销管理 1、企业自有职工食堂,发生招待时一般由职工食堂安排,费用统一由食堂管理人员报支。接待申请人按企业规定填写公务派餐单。具体流程由企业自行设定;
2、企业自有职工食堂,但因特殊原因在食堂外安排招待的,报销业务招待费时,仍需要按照统一规定填写公务派餐单,实行一餐一单;
3、上述方式接待,在报销时需附经审批的公务派餐单、用餐明细清单及正规发票。派餐单是否符合要求由企业业务财务自行判定。
(二)外部招待报销管理 无职工食堂的企业员工报销业务招待费,不需填写公务派餐单,根据实际业务发生情况在预算范围内凭正规发票据实报销,实行总额控制。
(三)业务招待费发票要求 业务费发票出具地、日期须和招待地、招待日期相一致,不能交叉使用。
第六章 通讯费报销管理 一、通讯费定义 通讯费是指因工作需要而产生的固定电话费(含网络)、手机通讯费等。
二、通讯费报销范围 通讯费包括固定电话费(含网络)和手机费。
三、通讯费报销管理(一)固定电话费 固定电话费(含网络)由各企业在核定的预算标准内据实报销,按部门分摊核算。
(二)手机通讯费 手机通讯费由各企业按制度核定标准按月纳入职工工资进行发放,不按报销方式发放。
第七章 办公费报销管理 一、办公费定义 办公费是指因工作需要购买的办公文具、纸张印刷品、报纸杂志费、图书资料费、邮寄费等。
二、办公费报销范围 办公费包括办公用品、文印费、邮寄费、资料费、办公耗材等。
三、办公费报销管理(一)办公费用按预算核定的标准逐月分解报销,一个预算内可以累计使用。报销办公用品时须附从开票系统打印出具的销货清单并加盖销售单位发票专用章,否则不予报销。
(二)企业可安排统一部门对企业各部门的办公用品进行统一采购,开具一张发票,报销时分摊到各部门。报销时除附发票和加盖销货单位发票专用章的办公明细清单外,还需附费用分摊清单。
(三)构成固定资产的办公及采购支出,按资产购置程序完成报销。
第八章 报销单据粘贴规范管理 一、报销单据粘贴规范管理 员工有义务在系统中及时提交费用报销单据,同时提交真实有效票据。当年发生的费用必须于当年12月31日前完成报销。对偏离事项酌情处罚。
(一)单据粘贴规范 1、所有发票全部分类粘贴至A4纸上。为提倡节能环保,尽量利用已使用过一面的A4纸(不含机密信息),实物票据粘贴在未使用的一面上,不可双面粘贴;
2、除差旅、用车、交通费报销单外,其余所有单据发票必须平铺粘贴在A4纸上,不能重叠或折叠;
所有原始单据粘贴不能超出A4纸边缘,应在横向A4纸左侧2公分处开始粘贴,空出装订区域;
单据四周必须粘贴严实,不留空隙;
3、所有单据须按报销业务和项目(系统上报账单上的项目,如办公费、业务招待费等)分类整理并按照每类单据的时间先后顺序从左到右,从上到下依次粘贴在A4纸上;
4、如差旅费:
4.1需先粘贴车船费票据,再粘贴住宿费票据,后粘贴补助票据;
4.2如多地出差,可按出差地先后顺序粘贴,先粘贴A地车船费票据、A地住宿费票据、A地补助票据。再逐一粘贴B地车船费票据、B地住宿费票据、B地补助票据等(注:火车票需单张平铺四周全部固定粘贴于A4纸,勿重叠粘贴,否则极易脱落);
5、如车辆使用费和交通费 5.1车辆使用费需先粘贴燃油费票据,再粘贴过路过桥费票据,后粘贴停车费票据及其他票据;
5.2交通费需先粘贴打车票,再粘贴公交充值票等。各类票据必须分类粘贴,更加便于审核,提高审核效率;
6、增值税认证发票抵扣联不用粘贴 6.1不可抵扣的业务除外,不可抵扣的业务包括职工福利费等;
6.2小规模纳税企业无法进行抵扣的除外,需交于企业业务财务处进行认证抵扣;
7、无需扫描上传报销的原始单据,如差旅费、车辆使用费和交通费报销,可重叠粘贴。但必须确保单据至上而下、从左至右,均匀排列粘贴在A4纸上,不可将票据集中粘贴在A4纸中间或一边,以免造成中间厚四周薄或一边 厚其他地方薄的情况,以至影响档案装订。每张发票必须直接粘贴在A4纸上,不能粘贴在另外的发票上。所有单据确保粘贴牢固,避免传递过程中脱落;
8、所有原始单据粘贴完毕后,将每一份报销单对应的所有票据及支持附件按照报账系统上的报账项目进行顺序整理,再将从报账系统打印的报销单封面粘贴至对应报销单据最上面。每份单据不要用订书钉装订,也不要用回形针,以免传递过程中单据的丢失。
第九章 员工个人借款管理 一、员工个人借款定义 员工个人借款是指员工因公临时性借款,主要用于零星、紧急或专项用途的费用开支。
二、员工个人借款管理(一)员工借款管理 员工借款时,由借款人本人发起《借款单》,经审批同意后,出纳根据审批后的纸质借款单予以支付。
(二)员工还款管理 员工因公借款应在公务结束后的七个工作日内报销且员工借款周期不得超过60天;
有未还清借款的员工报销时必须先冲销借款,冲销后的剩余报销款,方可支付给员工。
(三)管控措施 1、员工个人借款执行“前款不清后款不借”的原则。
2、财务部门每月向本企业负责人提供员工借款催收单,本企业负责人有权根据催收单,责令借款人报销费用或归还借款。若因审批不当或未及时清收而形成呆死账,所造成的损失由企业负责人全额承担;
3、员工未及时报销借款费用或归还借款的,财务部门可在发放工资、补贴及分红等各种款项前,告知人力部门优先扣除其未归还的借款部分。
第十章 考核与评价 一、费用报销人员保证发票真实有效,粘贴、扫描完整规范;
对于不规范粘贴、扫描附件的报销人员全公司通报。
二、当年发生的费用应在当年12月31日前报销,跨报销的费用按报 销金额的10%对经办人进行处罚。
第十一章 附则 一、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归口管理并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自审批生效之日起执行。
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资产管理工作,防止资产流失,明确企业资产管理及使用的权责关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8号—资产管理》及其它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业务流程,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 资产管理坚持统一政策、分级负责与归口管理相结合、责权利相结合的管理理念,本着激活“沉没资产”(不能给企业带来直接或间接效益的资产)、优化“呆账资产”(长时间没有被利用或者使用的资产)、培育“高回报资产”的原则,力争通过加强资产的有效管理,实现公司资产价值最大化。
本制度涉及的资产是指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
第二章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固定资产的定义(一)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的有形资产(二)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3、根据公司规定,将单位价值2500元以上且符合上述标准的定义为固定资产(低于2500元的电子设备,是否需要列入固定资产由企业业务财务自行判断)。
二、固定资产的购置管理(一)企业固定资产购置包括企业自建、外购、融资租赁等。
(二)企业必须严格按照经董事会审批同意实施的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开展资产新增及固定资产更新改造项目购置工作。
(三)按照《长期资产购置审批流程》执行固定资产购置审批。
(四)日常固定资产的购置采购金额50万元以下,依据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制度执行;
采购金额50万元(含)以上,依据招标管理制度执行。
(五)固定资产购置必须要与供应商签采购合同,且采购款项必须以公对公方式结算。
(六)各企业固定资产购置必须履行交接验收程序,确保账卡物一致,财务部门、实物管理部门和使用保管部门的购置资产信息一致。
(七)各企业自建工程,应及时进行项目竣工验收、编制竣工决算报告、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外购及融资租赁固定资产,经办部门应及时办理固定资产交接手续,填制固定资产验收报告,连同有关批准文件、合同、协议、发票等,发起审批流程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
(八)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
三、固定资产验收管理(一)固定资产交付(送货供应商应备妥发票、产品质量保证书或保修卡、使用说明书、送货单等资料及拟采购的商品)或者完工时,应由申请购置部门会同业务财务部门以及资产管理部门共同办理资产验收;
在建工程等完工时,必须由公司其他专业部门会同工程部及申请购置部门办理资产验收;
其他需要专门机构检测的设备,如有必要,可请相关部门协助进行检测后办理资产验收,资产验收项目包括:资产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生产厂家、附件资料及机器性能检测等;
如需要调试方可办理验收的(调试一般指大型生产线或机械的组装后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检查、调整过程),申请部门及供应商调试成功后办理验收手续,验收完毕后填制《固定资产验收单》。固定资产验收单一式三联,使用部门、资产管理部门、业务财务部门各存一份。
(二)凡在验收中发现问题,应做好记录,并由资产管理部门督促经办人员立即办理退换或索赔手续,并按合同索赔条款处理。
四、固定资产编码管理(一)固定资产编码规则 1、企业对固定资产实行编码管理,实物管理部门统一印制固定资产卡片,并对每项固定资产进行编码标识;
2、固定资产在使用前必须先办理完毕入账手续,填制固定资产卡片并粘贴在固定资产实物规定的位置;
各使用部门必须保证所管理的固定资产标识的清晰、完整。固定资产分配编码填制卡片以后,方能由使用部门领用;
3、编码规则:固定资产卡片编码由系统自动生成唯一编码,至少包括公司账套号-固定资产类别编码-卡片流水编码;
实物资产粘帖的固定资产卡片编码应与系统编码一致;
4、已经编号的固定资产发生盘亏、报废、调拨或者出售等,其编号予以注销,不再使用,以免发生混淆。
五、固定资产使用管理 固定资产使用实行使用部门负责制,原则上谁使用谁负责。
1、除房屋、建筑物等由资产本身性质决定需由企业或部门管理外,其它各项资产都要确定专门管理人。资产在用的,使用人为管理人;
资产未用、停用或在维修而暂时没有使用人的,由各级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2、各企业(部门)负责人是本企业(部门)固定资产使用和管理的责任人,对本企业(部门)的固定资产负有全面的管理责任。没有明确资产管理人或管理人难以确定的,由各级资产占有企业主持工作的领导负责;
3、企业内部固定资产使用人变更,资产管理部门应及时在盘点时对相关信息进行变更。
六、固定资产修理管理(一)固定资产大修 1、固定资产的大修理计划由固定资产主管部门和使用部门共同制定,经业务财务部门审核后,报企业负责人批准,列入预算,预算编制细化至月;
2、通过大修理后,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确认为改扩建支出记入固定资产成本:
2.1使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
2.2使固定资产的生产能力增大;
2.3使产品质量提高;
2.4使企业生产成本降低。
(二)固定日常维修 固定资产的日常修理,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费用列入当期损益。
七、固定资产处置管理(一)固定资产处置包括资产的出售、转让、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毁损报废等。
(二)各企业对本企业所拥有的固定资产进行处置时必须经过审批流程审批后方可进行,未经审批不得进行处置。
(三)对于超出本企业审批权限的固定资产处置要报上报公司决策机构审批。
(四)固定资产处置由各企业经办部门根据有关批准文件组织实施,连同有关批准文件、合同、协议、单证等,报送业务财务部门办理资产处置手续。资产处置完成后,经办部门应负责催收转让价款。
(五)各企业固定资产发生盘亏时,使用保管部门要负责查明原因,根据资产盘点 表及时填制《资产盘盈盘亏单》,按规定权限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八、固定资产盘点(一)每半终了后的次月资产管理部门与业务财务部对半发生变化的固定资产进行盘点。
(二)固定资产使用单位每半年要对本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根据资产使用状态,应将资产分为在用优良资产、在用沉没资产、闲置优良资产、闲置沉没资产、毁损报废资产;
根据资产变现能力,应将资产分为即时可变现资产、年内可变现资产、未来可变现资产、无法变现资产;
实物管理部门及企业业务财务部门要对资产盘点清查结果进行确认,将盘盈、盘亏结果按照资产盘点汇总表上报公司财务部。
1、优良资产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为企业带来未来收益,有较高的预期回报率的资产,包括企业在用及准备出售的资产;
2、沉没资产指企业以前购置或拥有的,在可预见的未来不能给企业带来收益,无法创造价值的资产,包括企业在用的不能直接创造价值的办公楼、食堂等资产,以及闲置无使用价值的资产;
3、毁损报废的资产指由于自然灾害或责任事故等原因造成了毁坏和损失的资产,以及由于磨损或陈旧,不能继续使用的资产;
4、在用资产指已投入使用的机械设备、运输设备、生产设备、仪器及试验设备等生产性固定资产以及已投入使用的非生产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存货等;
5、闲置资产指已停用一年及一年以上,且不需使用的,或是已被新购置具有同类用途资产所替代的资产。
九、固定资产核算管理(一)固定资产的分类 公司固定资产核算按实物形态分为:
1、房屋建筑物;
2、机器设备;
3、运输设备;
4、电子设备;
5、井巷资产;
6、管道资产;
7、其他设备。
(二)固定资产初始计量 1、公司购入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历史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其成本包括公司为构建某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的、必要的支出。
1.1外购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包括买价、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1.2企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初始计量: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1.3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初始计量:应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确定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应按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
1.4融资租入的资产的初始计量:应当按照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的较低者进行计量;
1.5接受捐赠的资产的初始计量:
1.5.1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1.5.2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其入账价值;
1.5.2.1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1.5.2.2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其入账价值;
1.5.2.3如受赠的系旧的固定资产,按照上述方法确认的固定资产原价,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1.6债务重组取得的固定资产初始计量:应按固定资产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1.7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固定资产初始计量,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
1.8盘盈的固定资产的计量:
1.8.1如果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1.8.2如果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入账价值。
(三)固定资产折旧 1、固定资产折旧的定义 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逐渐损耗而消失的部分价值。固定资产被损耗的该部分价值应当在其有效使用年限内分期摊销,形成折旧费用,计入各期成本。
2、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累计折旧统一选用:平均年限法(二)。
3、企业对所有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除以下情形:
3.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3.2单独计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3.3处于更新改造过程中的固定资产。
4、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及净残值率 序号 固定资产分类 折旧年限(年)年折旧率(%)净残值率(%)1 房屋建筑物 20-40 2.38-4.85 5 2 机器设备 5-30 3.17-19.40 5 3 运输设备 5-10 9.90-19.40 5 4 电子设备 3-15 6.33-32.33 5 5 井巷资产 25 1.90 5 6 管道资产 20 4.75 5 7 其他设备 3-15 6.33-32.33 5 5、固定资产后续计量 5.1后续支出的资本化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更新改造等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企业将固定资产进行更新改造的,应将相关固定资产的原价、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和减值准备转销,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并停止计提折旧。固定资产发生的可资本化的后续支出,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待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从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并按重新确定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5.2后续支出的费用化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在发生当期确认为损益。
(二)固定资产减值 会计期末企业的固定资产应当在期末时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对可收回金额(指资产的销售净价,与预期从该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寿命结束时的处置中形成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比较,两者之间较高者)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三)固定资产处置 1、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是固定资产成本扣减累计折旧和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
2、冲销被清理固定资产的原值和已提折旧,将被清理资产的净值转入“固定资产清理”账户的借方。
3、以资金核算收回价款及支付清理费用。
4、将固定资产清理净损失(收益)转入“营业外支出(收入)”账户的借方(贷方)。
第四章 无形资产管理制度 一、无形资产定义(一)无形资产定义 无形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四个特征的资产:
1、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并能带来未来经济利益;
2、不具有实物形态;
3、具有可辨认性;
4、属于非货币性资产。
(二)无形资产确认条件 无形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与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无形资产保管管理(一)公司应配备专人保管无形资产。保管无形资产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二)对接触无形资产中公司核心技术实行授权批准,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接触公司的核心技术。
三、无形资产使用(一)公司应指定可接触公司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的人员,并与其签订保密协议。
(二)有权使用公司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的人员每次使用,保管人员均应在登记簿上登记,详细记录使用人、时间、时长、目的、批准人。
(三)出租、出借无形资产,由管理部门会同业务财务部门按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办理,并签订合同协议,对无形资产出租、出借期间所发生的维护保全、税负责任、租金、归还期限等相关事项予以约定。
(四)公司应定期对拥有的专利、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的先进性进行评估。至少在每年年末由无形资产管理部门和业务财务部门对无形资产进行检查、分析,预计其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能力。无形资产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按照减值准备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减值准备、确认减值损失。
(五)对于无形资产的购置、验收、编码、调拨、处置,参照本制度第三章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四、无形资产核算管理(一)无形资产分类 1、权利型无形资产(如土地使用权、矿产开采权、水权);
2、关系型无形资产(如顾客关系、客户名单等);
3、组合型无形资产(如商誉);
4、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
(二)无形资产初始计量 公司无形资产初始计量时应当按照历史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购入的无形资产初始计量:购入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其购买价格(含进口税和不能退还的购货税款),以及可直接归属于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支出,包括法律服务费等。任何销售折扣和回扣均应在计算成本时扣除。对于分批取得发票购入的无形资产通过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科目过渡进行核算。全额取得发票后一次性转入无形资产科目;
2、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初始计量:其入账价值通常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确定;
3、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初始计量:
3.1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3.2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其入账价值:
3.2.1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3.2.2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其入账价值;
4、自行研发的无形资产初始计量:企业应将自行开发过程划分为两个阶段,即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研究阶段不会产生应于确认的无形资产,因此,这个阶段发生的支出或费用应在发生当期确认为损益。而在开发阶段,则可能产生应予确认的无形资产,开发费用应予资本化。
5、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无形资产初始计量:
5.1如换出资产与换入无形资产不同类,则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应以收到的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收到补价,应将补价扣除;
5.2如所换出资产与换入无形资产同类,则换入无形资产应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入账。
6、债务重组取得的无形资产初始计量:应按无形资产公允价值确定其成本。
(三)无形资产摊销 1、企业摊销无形资产,应当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
2、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
3、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
4、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应当估计其使用寿命,按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有关规定处理。
(四)无形资产处置 企业处置无形资产,应将所得价款与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第五章 资产权证管理(一)资产的产权证公司人事行政部管理。
(二)对于资产权证,应建立资产台账、并实时更新台账信息,对权证原件严格进行整理、保管、归档。
(三)对于资产权证的有效性进行监督,督促管理部门对权证有效期续展。
(四)资产权证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商标权证、专利权证、特许权证及其他权属档案资料等。
(五)每季度财务部门与权证管理部门对权证信息进行核对,确保实物与记录信息一致。
第六章 考核与评价(一)各企业资产每半年盘点一次,资产盘点表数据是否真实有效(包括资产状态和使用状态);
未按时盘点的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处以2000元罚款;
(二)各企业资产账实不符的,对资产使用部门负责人、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及业务财务部门负责人各处以2000元罚款;
第七章 附则 一、本制度公司财务部归口管理并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自审批生效之日起开始实施。
会计核算规范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目的 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统一会计核算形式,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建立规范、高效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电算化规范》《企业财务准则(2006)》及其他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会计核算管理、核算处理管理,结账、单体报表编制及信息服务管理。
二、管理原则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相关会计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保证本公司的会计工作有序进行。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会计核算规范管理工作。
第二章 会计核算管理 一、会计核算定义 以货币为主要量度,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或预算执行的过程与结果进行连续地、系统地记录,定期编制会计报表,形成一系列财务、成本、成本指标,据以考核经营目标或计划的完成情况,为经营决策的制定综合平衡提供可靠的信息和资料。
二、会计核算原则 客观性原则:可比性原则,明晰性原则,历史成本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及时性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配比性原则,相关性原则,一贯性原则,谨慎性原则,重要性原则。
三、会计主体 指会计工作为其服务的特定公司或组织,是会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时采取的立场以及在空间范围上的界定。本公司是独立的会计主体,且每个公司只能是一个会计主体。每个会计主体只能设立一个账套进行会计核算。四、会计科目设置(一)合法性原则:指所设置的会计科目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二)相关性原则:指所设置的会计科目应当为提供有关各方所需要的会计信息服务,满足对外报告与对内管理的要求。
(三)实用性原则:指所设置的会计科目应符合公司自身特点,满足公司实际需要。
五、会计核算办法 各公司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任何公司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一)会计核算的范围 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4、资本、基金的增减;
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7、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二)会计 会计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三)记账本位币 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公司,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四)各公司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五)会计账簿 使用财务核算系统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会计账簿的记录、核算、更正,必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会计账簿,必须以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
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记录、核算,不得私设会计账簿记录、核算。
定期将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及款项的实有数额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的有关内容相符、会计账簿之间相对应的记录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报表的有关内容相符。
各核算主体每个会计结束后的3个月内完成核算系统会计账簿的打印工作,并分类装订成册,在封面加盖公司财务章,存档保管。
(六)会计凭证 列入核算范围内的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财务部门。财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公司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公司重开。
会计凭证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
(七)单体会计报表编制管理 1、单体会计报表的范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主表及附表)、往来抵消表(资产负债表项目、现金流量项目、利润表项目)、往来款账龄管理分析表(非关联企业)、资产数据核对及统计表;
2、单体会计报表出具时限要求:
每月1日:业务处理截止日;
每月2日:结转、记账截至日;
每月3日:报表生成上报。
(八)财务报告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会计账簿记录和有关资料编制,并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关于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要求、提供对象和提供期限的规定;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其编制依据应当一致。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随同财务会计报告一并提供。
公司提供的担保、未决诉讼等或有事项,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说明。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
设置总会计师的公司,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公司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九)会计记录 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
第三章 结账管理 一、结账定义 结账是为了总结某一个会计期间内的经济活动的财务收支状况,据以编制财务会计报表,而对各种账簿的本期发生额和期末余额进行的计算总结,是出具报表的前提。
二、结账基础(一)各企业结账前完成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存款收、付款凭证互相核对,做到账证相符;
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存款总账互相核对,做到账账相符;
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开出的银行存款对账单互相核对,做到账实相符;
完成现金流量校验;
出具银行调节表;
出具票据、现金盘点表。
(二)计提各项税金;
计提投资收益;
增值税科目结转。
(三)物资、材料、资产账账一致,账实一致。
(四)完成往来核销;
完成成本结转;
损益结转。
三、结账流程步骤及责任人 结账流程步骤及责任人参照附表《总账业务分工切分表》。
四、反结账 结账后,公司原则上不允许反结账。因监管要求、数据披露、重大差错(金额重大、性质严重)等原因必须进行反结账操作、对当期经济业务进行调整时,应通过填制《反结账、取消报表上报申请表》,企业财务负责人审批同意方可执行。
第四章 附 则 一、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归口管理并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自审批生效之日起开始实施。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统一规范各企业会计档案的保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管理原则 为维护本公司经济利益、合法权益和还原历史真实面貌,各企业要确保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
第二章 会计档案管理 一、会计档案的定义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文件合同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或重要文件。
二、会计档案具体归档范围:
(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二)会计账簿类:科目余额汇总表,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如表外业务备查簿)。
(三)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四)重要的文件合同类:融资合同、担保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险合同、评估合同、审计合同、公证书、募集说明书、税务稽查报告、税务机关或政府部门出具的减免税文件、各类债券发行的批复和合规文件、其他国家及行业监管(管理)机构出具的重要文件资料等。
(五)其他会计档案类:银行存款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各类资产盘存表,国地税税务申报表,土地证、房产证、会计人员工作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等。
三、会计档案的归档要求(一)会计凭证按月装订立卷,会计人员每月将打印好的记账凭证连同原始凭证粘贴在一起,按记账凭证序号排序组卷,不得空号、跳号。
(二)会计账簿按立卷,在会计终了后按各类会计账簿分别整理、组卷。货币资金日记账(含日记总账)和其他账簿要分开单独立卷。
(三)财务报告按立卷,报告要与月度、季度报告分别组卷。
(四)文件合同类按季度分类立卷。
(五)其他会计档案按分类立卷。
四、案卷封面的编制(一)重要的文件合同类和证件类资料不加封面,直接归档原件。
(二)会计凭证类、会计账簿类、财务报告类及其他会计档案封面必须包括的要素:
1、档案名称:如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季度、中期或财务报告,其他会计档案等;
2、单位名称:填写立卷单位的全称,并加盖与编制单位名称相符的财务专用章;
3、类目名称:记账凭证,**明细账,现金、银行日记账等;
4、年月:会计凭证填写起止年月,除会计凭证外其他会计档案填写所属 ;
5、数量:会计凭证填写本月册数、册号,会计账簿填写本度度会计账簿册数、册号,其他会计档案填写所属;
6、编号:会计凭证需填写起止编号,其它类会计档案可根据实际管理需求确定是否编号;
7、责任人:由财务负责人和立卷人签名或盖章;
8、保管期限:见后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9、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由公司档案管理部门填写。
第三章 会计档案的保管和移交要求 一、会计档案的保管 公司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由财务部门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一式两份,一份作为当年会计档案的组成部分归档保管,一份留存财务部门备查。各企业历年会计档案均应编制留存《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公司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10年、30年两类,从会计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公司纸质会计档案的最低保管期限如下表所示。
序号 档案名称 保管期限 备注 一 会计凭证 1 原始凭证 30年 2 记账凭证 30年 二 会计账簿 3 总账 30年 4 明细账 30年 5 日记账 30年 6 固定资产卡片 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 7 其他辅助性账簿 30年 三 财务会计报告 8 月度、季度、半财务会计报告 10年 9 财务会计报告 永久 四 其他会计资料 10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10年 11 银行对账单 10年 12 纳税申报表 10年 13 会计档案移交清册 30年 14 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永久 15 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永久 16 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 永久 17 重要的文件合同类 10年 二、会计档案的移交(一)公司当年形成的会计凭证,在会计终了后,暂由财务部门保管一年,期满后半年内移交本企业档案部门统一保管,其它会计档案在会计终了后半年内一次性移交。无档案机构的企业,在没有设立档案机构期间,由财务部门承担保管责任。
(二)会计档案移交时,移交双方应按照二级类目、、组织机构、保管期限排列顺序填写《档案移交清单》和《档案案卷目录》。交接时双方逐卷清点核对,履行签字手续,加盖部门印章。《档案移交清单》和《档案案卷目录》分别由档案部门和财务部门按会计档案移交清册的保管年限留存备查。
(三)各企业永久保存的会计档案,在本企业保存十年后,向公司档案管理部门移交保管。
第四章 会计档案的查阅和利用 查询和借阅会计档案必须执行所在公司档案管理相关规定。
第五章 会计档案的销毁 公司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在与企业现行债权债务无任何关联、不存在任何法律纠纷的前提下,可以按照以下程序进行销毁:1、由本企业档案部门会同财务部门提出销毁请示,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拟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拟销毁时间等。2、由所在企业财务负责人和企业负责人对销毁请示签署意见,由公司内控中心、督审委、财务部心就销毁请示签署意见,并共同派出人员进行鉴定和监销。3、销毁后由参与销毁的各方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字。
各企业会计档案案卷销毁后,应在案卷总目录和案卷目录上注明该卷已销毁,案卷号永久保存,新收进的案卷不能顶替该号。
经鉴定需继续保存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并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案卷目录的备注栏中分别注明抽出的记账凭证号和新编案卷号。
第六章 附则 一、本制度由财务部归口管理并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自审批生效之日起开始实施。
货币资金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确保货币资金安全完整,提高资金运营效率,促进公司货币资金规范操作,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一)、本办法所指的货币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含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
(二)、本办法规范的对象为本公司。
三、岗位管理(一)、本公司的出纳员为货币资金的直接责任人员。
(二)、所有货币资金的收取和支付只能由出纳进行,禁止其他人员直接接触公司的现金和现金支票。
(三)、出纳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四)、本公司应严格履行货币资金的授权审批制度。对于特殊事项和意外应急事项须临时收付资金,须按审批程序中规定的人员口头同意后先予办理,事后及时补办手续。禁止未经授权操作货币资金,禁止超越权限批复资金。
四、资金计划(一)、本公司的资金实行计划管理。
(二)、各公司于每月23日前将下月资金计划提交至本公司财务部审核,各公司财务负责人于每月24日前将本月资金计划执行情况和下月资金计划(公司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签字)报送至财务管理中心;
本公司财务管理中心于每月25日前完成对所属公司资金计划的审核汇总;
每月26日总管理中心召开资金调度例会,对本月资金收支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通报,确定下月资金收支计划。会后由财务管理中心将审定的资金计划下发各公司执行;
每月26日各公司财务负责人根据下发的资金计划,填写《亿利资源集团资金计划》,并录入NC系统;
财务管理中心审核汇总后上报亿 利资源集团资金管理部。
(三)、各公司、各项目部应严格按照批准的资金计划收付资金。
(四)、资金计划在执行期间,由于项目预算调整、出现无法预测的经济业务等原因,需进行调整的,由本部门提出申请,财务部门审核后,报常务副总裁审批。
五、支付程序(一)、支付申请:各用款单位或个人需向外付款时,应提前向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是否属于预算内款项或列明预算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并附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参照《重大款项支付流程》、《内部员工公务借款流程》、《预算内费用报销流程》、《对外捐赠、赞助审批流程》等执行。
(二)、支付审批:审批根据第十二条中相应的审批流程中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予以拒绝。
(三)、支付复核:相应的会计人员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主要复核的内容为:
1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
2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全。
3金额计算是否正确。
4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
5支付办理:出纳员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支付凭证办理货币资金支付,并按时间顺序及时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
6出纳员根据审核无误的支付凭证支付资金后,根据支付资金的种类在审批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或“银行付讫”章,在附件上加盖“附件”章。
六.现金管理(一)、现金的使用范围 本公司及其所属各公司、各项目部只能在下列规定范围内支付现金,除此之外,财务支付款项一律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零星支出。
7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超过结算起点以上的现金支出应报财务负责人批准。
(二)、现金的库存管理 1 本公司的现金限额的核定,由财务部门根据现金支用量的多少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确定,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财务部门应严格执行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超出部分应即时存入开户银行。
经批准可以收取现金的机构和部门,当日收取的现金下班之前必须全额交给出纳或存入开户银行。不得以任何名义将公款存入个人账户。
库存现金必须全部存入保险柜。出纳违反规定私自在外存放现金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负责赔偿全部损失;
未造成损失的,每发现一次对出纳处罚300元,财务负责人处罚100元。
出纳应妥善保管保险柜钥匙和密码,并经常更换密码,不得随意将保险柜钥匙交给他人,否则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出纳负责赔偿全部损失。
单位保险柜在未经财务负责人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存放私人物品。凡经发现,一律作为公款现金溢余处理。
(三)、现金收支的日常管理 1 公司取得的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有困难的,应妥善保管,并做好安保工作。
不准坐支、套取现金,不准私自挪用公款和借支私用,不准白条抵库。收入的现金必须入账反映。
对于现金收入,出纳员必须当面点清款项并验明货币真假;
对于当面没有履行点验手续或当面履行点验手续而由于工作失误事后发现短缺或假币的,由出纳员负责赔偿。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逐笔登记货币资金的收入和支出,账目要日清月结。每日下班前要盘点库存现金,与开户行核对银行存款,做到账款相符、账实相符。若有差异要及时向财务负责人报告,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财务负责人每月至少要组织抽查盘点一次库存现金,并做好盘点记录。盘点记录作为会计档案保管。
七、银行存款管理(一)、结算范围 本公司各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供应商、客户、公司员工等)发生各种结算业务,除按本办法第5.1条的规定可以支付现金以外,一律要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不得直接支付现金或开具现金支票。
(二)、账户的开设:
本公司各企业、各项目部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亿利资源集团财务管理中心的有关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业务。
(三)、账户的使用 1 本公司各企业、各项目部应当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使用银行账户。
本公司各企业、各项目部不得出借银行账号,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银行账户办理公司业务之外的收支结算。
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没有资金保证的其他票据,不准签发远期支票。
本公司会计每月必须核对当月的银行对账单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对调节事项必须查证原始凭证;
对调节不符的事项应查明原因,及时向财务负责人报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作为会计档案保管。
八、其他货币资金管理(一)、本公司对外发生的经济往来,除用现金和银行存款结算外,还可采用其他货币资金结算办法,主要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在途货币资金和信用证存款等。
(二)、其他货币资金统一由财务部门管理。
(三)、财务部门应建立明细分类账和台账,确定专人负责及时记账和督促有关业务部门清理。
九、本办法归口财务部管理和解释,从审批生效之日起执行。
票据及财务印鉴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加强本公司票据、印鉴管理,严格结算制度,严密工作手续,保证票据、印鉴的安全、完整,堵塞票据、印鉴使用、管理中的漏洞,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所称票据是指现金支票、转账支票、汇票等重要银行票据、单位从外部取得的各类原始凭证及内部自制单据和内部结算凭证,其中,内部结算凭证是指由单位报账员填开的费用报销单、申请付款单和借款凭证等,财务印鉴指各家银行的预留印鉴及领导的各种手章、财务转讫章。
三、具体规定 1、明确各会计岗位职责,规范传递手续,禁止制证、复核两个岗位由一人兼任,加强内部牵制,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稽核。
2.建立银行票据使用登记制度。支票、汇票等重要银行票据经管人员在购买、签发票据时应即时登记《银行票据登记薄表》,登记内容包括购买、签发票据时间、使用单位、开户银行、票据种类、号码、使用内容、金额、经办人员。支票、汇票等重要银行票据发生退票、作废等事项,票据经管人应顺序登记、妥善保管退回和作废的票据,连同《银行票据登记薄》一并归档备查。
3.单位从外部取得的各类原始凭证及内部自制单据送交会计报账时,对经审核合法、合规的应及时编制记账凭证,并在单据上加盖“收讫”、“付讫”戳记,记账凭证经复核无误后,经管人应妥善保管,月末按顺序装订成册交档案保管人归档,并及时编制档案清册。
4.经审核不能报账的外部、内部原始凭证应及时退回并说明原因。
5.规范会计内部结算凭证的使用。单位以外部、内部原始凭证报销时应填开“费用报销单”。进行结算入账款项及预付账款时,而暂时无原始凭证的,填开“申请付款单“。因公出差借款或补充备用金的,填开“借款凭证“。
6.票据管理出现过失行为(如票据丢失、毁损等),影响会计核算正常进行并给公司带来损失的,财务部门将给予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后果严重的给予罚款或解除劳动合同。
7.各企业应严格管理财务印鉴,因业务需要已刻制多套印鉴的,须将印鉴进行编号管理,建立印鉴管理台账,详细记录印鉴使用情况。印鉴需进行分离保管,财务专用章由出纳以外的人员专人保管,印鉴的使用须经财务负责人审批。
8.财务印鉴管理人负责各银行账户的管理,包括提现、转款、背书等与银行有关的各种款项的收付管理并负责与银行对账,经财务负责人审批后方可使用。
9.对外提供的各类财务文件或对外提供担保需要加盖财务印鉴的,由财务负责人和公司负责人批准方可加盖。
10.对于票据和财务印鉴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循以上规定,违法以上规定使用者出现问题的由直接责任人承担,后果严重的给予罚款或承担民事责任。
11.本办法归口财务部管理和解释,从审批生效之日起执行。
财务人员工作交接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保证财务工作的有序进行,保证财务信息及财务资料的安全、完整,特制订本制度。
二、具体规定(一).财务人员因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负责的工作全部移交接替人员,未办清交接手续和所经办的账务核对不符或由其追索的债权尚未清回的,不得调动和离职。
(二).财务人员工作交接应由移交人、接管人和监交人三方共同完成,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本单位财务负责人或会计主管负责监交;
会计主管工作交接财务负责人监交;
财务负责人工作交接由督审委审计后,股东方派人监交。
(三).移交工作必须在账账、账表、账证、账实相符的前提下进行,接收人必须逐项核对清点接收,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必须在移交清册上签名,以明确责任;
移交清册一式四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报送股东方一份。
(四).移交时必须编制移交清册,列明移交内容,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注明起止号)、发票、文件、未了事项说明、个人保管使用的办公用品和其他会计资料等。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财务软件用户名及密码、财务软件数据备份及有关资料、实物。移交时必须按照清册逐项移交,所有的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明原因,及时处理。移交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基本情况及会计核算情况说明 1.1注册资本总额,如有增减变化列明原因;
1.2业务范围、业务特点和主要结算方式介绍;
1.3本及以前的纳税申报表原件及所有税种的填制说明;
1.4会计报表、统计报表的编报种类、编制要点及报送单位、报送时间节点;
1.5其它内部或外部需要填报的表格与资料说明;
1.6其他应收款、应收账款金额、形成原因,到期日、逾期部分的主要原因、目前采取的催收措施以及收回金额预测等;
1.7资产负债主要科目介绍及增减变化原因;
1.8重大的财务收支及财务人员的情况介绍;
1.9对移交的遗留问题,写出书面材料。
2财务档案和资料交接 2.1财务相关印章、证件;
2.2空白及已用发票、支票,相关领购及使用登记簿;
2.3现金、存单、有价证券及保险柜钥匙、密码;
2.4银行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
2.5会计核算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2.6历年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原始凭证等会计基础档案,上一及以前的会计报表、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2.7上报当地有关部门的各种申报、统计报表;
2.8固定资产有关档案;
2.9各种保险有关档案;
3重要文件;
3.1其它财务档案及电子文档。
(五).接替人员应该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簿,不得自行另立新账。实行会计电算化核算的单位,应为接替人员重新授权或建立新的用户名、密码,并立即禁用移交人原使用的用户名、密码。
(六).财务工作交接过程当中,凡本规定中未尽事宜应由监、交、接三方协商后,报财务负责人批准后处理。
(七).财务交接工作结束之后,移交人不得保留任何财务数据备份,并对交接报告由监、交、接三方签字之前的财务工作负全部责任;
接管人应对所有交接工作与报告进行核对,并对签字之后的财务工作负全部责任。接替人在继任期间对于交接报告中的未尽事宜有权向移交人追查资料,同时,移交人有义务给予解答和协助。因交接人的原因造成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与处罚的权力。
(八).临时工作交接 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者因其他原因暂时不能工作的,要办理临时交接手续。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需要接替或代理的,财务部门必须指定专人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九).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时,应当与接替或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十).移交人员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手续的,经财务负责人批准,可由受托人代办交接,但委托人应当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十一).移交人员对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即使接替人员在交接时因疏忽未发现所交接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方面存在问题,如事后发现,仍由原移交人员负责,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移交为由推脱责任。
(十二).移交人员对移交的财务信息和资料有保密义务。
(十三).本办法归口财务部管理和解释,从审批生效之日起执行。
第四部分 业务审批流程 财务业务流程目录 1.公务(个人)借款审批流程 2.预算内费用报销流程 3.月度资金计划内重大款项支付流程 4.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采购的采购申请 5.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采购询比价审批 6.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报销入账及应付款的支付 公务(个人)借款审批流程 注:网络报销系统上线的公司借款人登录网报系统按要求填写借款单。
预算内费用报销流程 注:网络报销系统上线的公司报销人登录网报系统按要求填写报销单。
教学研究管理制度汇编 第3篇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学管理制度建设是教学工作的基础和教学管理水平的体现,是稳定教学秩序、规范教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效益的保证。陶行知先生曾说:“学校规章制度是学校所以立之大本,是师生共同的约言”。教学管理的政策与制度,为学校推行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西安翻译学院教学管理制度汇编》的颁布表明该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标志着该校向“建立外语人才高地、创建全国一流品牌民办大学”目标的大步推进。近年来,该院的国际合作和对外交流日趋频繁,已和美国、加拿大等几十个国家签订合作办学协议。因此,该校和其他院校的各项教学管理制度的交流就显得十分迫切。为了更好地让国际社会了解民办教育未来的发展重点和发展方向,也为了使该校的教学管理制度跟上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形势,适应教学改革和发展的新要求,本文结合所学的翻译理论,对该文本进行了翻译。
二、《西安翻译学院教学管理制度汇编》简析
《西安翻译学院教学管理制度汇编》(以下简称《汇编》)是在认真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教育政策法规的基础上,收集了近几年来该学校教学管理需要新制定的管理文件,结合实际吸收了兄弟院校的许多先进的管理办法和经验,其主要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国家教育政策与法规、教务运行管理、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管理、实践教学管理、教学质量管理、教学基本建设管理、学生专项教育及其他教学管理文件,涉及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方方面面。作为民办高校的具有法规性、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对该校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西安翻译学院教学管理制度汇编》语言特点如下。
(一)约束性。
教学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师生该做和不该做的事情。教师和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有违反的,必须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
(二)权威性。
制定教学管理制度的是学校管理部门,根据职责来行使相关权利与义务。管理制度是根据在西安翻译学院的职责和权限制订,能体现管理层的意志。
(三)稳定性。
教学管理制度是师生共同遵守的约言,没有特殊情况,一般不进行改动,要保持相对稳定。但也不代表它是永远不变,在特殊情况或条件下,可以作相应修改。
三、功能对等理论视阈下《西安翻译学院教学管理制度汇编》翻译的策略
因《西安翻译学院教学管理制度汇编》主体内容是规章制度条文,是很正式的文体,就是法律文本,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翻译中笔者及团队成员以法律文本的翻译原则作为基本的参照,但也发现了规章制度翻译和法律文本翻译之间的差异。在句式方面,法律文本句式比较复杂,跟其他文本相比,稍显独特。如:陈述句较多,很少用疑问句和省略句,多数情况下使用完整句,长句和复杂句也较多,高频率出现名词化结构;而规章制度文本的句式在结构上比较简单一些,尽量减少过长或较复杂的结构,清晰明了,译入语读者更容易理解。在词汇方面,法律文本专业化的倾向更重,用词意义相对专一、术语专业性强,惯用的古语众多,大量使用表示强调和防止歧义的赘词;而《西安翻译学院教学管理制度汇编》的目标文本,多用一般性或中等难度词汇,以防译文过于刻板,使目标读者产生抵触。
规章制度翻译借鉴的是法律文本的翻译原则,但是,当前法律翻译领域对于功能对等理论论述较少,尚属初级阶段。孙万彪(2003)在其《英汉法律翻译教程》中提出,“就法律翻译的方法而言,‘直译’是最可取的”。诚然,法律文本比较特殊,所以,语言相对庄重。因此,翻译法律文本就要更加注意忠实和准确,可实际情况是忠实和准确有时直译达不到。有时候,直译并不能取得预期效果,相反会使译文晦涩难懂。有学者认为法律文本的翻译原则是目的性法则、连贯性和忠实性法则、忠诚原则。但是并没有对法律翻译的权威性、准确性和规范性作细致探讨。
根据奈达的功能对等理论,为了准确地再现源语文化和消除文化差异,翻译《西安翻译学院教学管理制度汇编》可以采用以下三个方法。
(一)尊重原文。翻译时不要丢掉原文的特色。
(二)意义优先。
如果译文不能让文化和意义同时满足,那就忽略形式上的对等,适当改变原文的形式,运用归化,体现原文的意义和文化。
(三)重创对等。
若改变形式还不能体现原文意义和文化,可用“重创”来消除文化差异,使原文和译文在意义上对等。这个技巧是指把原文的文化内涵以目的语的表达方式来表述。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 词法方面。
管理制度文本大量使用具有中国特色的词汇,具有强烈的中国特色。因此,目标文本中词法和句式的翻译都不可避免具有中式英语的特点。翻译重在向人传达信息,减少沟通障碍,因此在翻译时,应本着“求同”而非“求异”的原则。所以,在词法方面,应采用直译和异化为主,而在句法和篇章方面,为了增加文章的可读性,尽可能准确传递信息,应以意译和归化为主。
2. 句法方面。
原文本修饰词比较多,大量并列结构致使汉语长句翻译困难。汉语讲究意合,而英语注重形合。汉语基于修饰和语气等原因,有太多无实际意义的修饰词。但英语讲求精炼,翻译时,应酌情减词。对重要的限定词,要进行保留,不能随便删减。针对无主句,要增添主语,这样才符合英语的语法。
3. 语篇方面。
管理制度文本语篇特征较强,连接成分欠缺,且句间逻辑关系不太明显。因为英语是形合语言,通过连词、副词等表明句子之间的关系,故,翻译时要注重语篇的衔接,可使用增词法进行翻译,添加具有因果、时间、条件等关系的连接词。
四、《西安翻译学院教学管理制度汇编》翻译的原则
教学管理制度虽内容比较单一,貌似不需要什么文采,但要译好,也绝非易事。该文本关乎本单位的管理机制和领导的指导思想,也关乎文体结构和表达等关键问题。翻译时,应持以下四个原则。
(一)维护文本的权威性。
《西安翻译学院教学管理制度汇编》属于民办高校管理文书,不会像《宪法》那样有超强的法律效力,但就本单位而言,也有一定的权威性。翻译过程中,要注意以下三项:明白领导想法;清楚文本基调;明确制度背景。
(二)保证译文的可行性。教学管理制度是师生共同遵守的章程,翻译力求准确可行。
1. 要有的放矢。教学管理制度是针对不同的对象,因此,翻译要有明确的指向性。
2. 要有据可循。法律意义上说,管理制度也是法律法规的一种,有一定的强制性。
3. 要协调有致。要保证教学管理制度的可行性,翻译过程中,就要和同类规章制度作纵向或横向协调。
(三)注意文本的规范。
教学管理制度是一个笼统的称呼,其中包含:章程、条例、规定、办法、细则、守则等。这些制度之间有联系,也有区别。翻译过程中要根据不同的文体特点,采用不同的方法,以符合原文特征。
(四)重视定稿过程的完整性。
对管理制度译文的修改,其实就是对所管理的对象深化认识的过程。换句话说,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最后由理性认识上升到指导实践的过程。因此,译文必须反复修改推敲,直到不能增减移易一字,才算最终完成翻译任务。
五、结语
由于英语民族和汉语民族在历史、文化、地理环境和生活习惯等方面有很多不同,其思维模式也具有各自的特征。因此,英语和汉语在表达方式上有很大的差别。此外,由于汉语文字体系不具备拉丁语系的形态发生机制,没有英语的时态、语态、语气、体等,在翻译时的转换给译者造成了障碍。因此,在翻译《西安翻译学院教学管理制度汇编》文本时应正确理解管理制度的术语在汉语中的概念基础和法律精神,了解汉语文本和译入语法律文本的法律内涵,尽量在源发语法律文本和译入语法律文本寻找对等或者最接近功能对等的法律表达,如无功能对等词语,则应遵循功能对等理论,通过扩充词义等办法来实现跨语际文本的平行法律效力。
摘要:管理制度是规章制度的一种,是具有约束力的应用文。本文以《西安翻译学院教学管理制度汇编》为翻译文本,运用美国翻译理论家和实践家尤金·A·奈达的“功能对等理论”,对规章制度文本翻译进行分析和总结,探讨规章制度翻译中原语文本的语言特点,提出类似法律文本翻译的规章制度翻译的难点和翻译原则。
关键词:规章制度,功能对等,翻译原则
参考文献
[1]程镇球.政治文章的翻译要讲政治[J].中国翻译,2003,1: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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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孙万彪.汉英法律翻译教程[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4
[5]王弄笙.近年来汉英翻译中出现的一些新问题[J].中国翻译,2002,1:24~26
微机原理与汇编语言教学初步探讨 第4篇
引言:《微机原理与汇编语言》是高校计算机、自动控制类的核心课程之一,是微机原理、操作系统等核心课程的必要先修课程。由于汇编语言指令比较枯燥,且编写程序要求对硬件比较熟悉,因此学起来存在一定困难,下面是结合《微机原理与汇编语言》教学中的实际情况就本门课程如何提高教学质量做简要分析。
一、把握学科基础,明确教学内容
微机原理与汇编语言课程发展至今,所研究的领域不断发展变化,同时又与许多相关课程存在着共同探讨的问题。要提高教学质量,首先就必须明确课程的基本教学内容。
汇编语言与高级语言不同不具备可移植性,Z80到6502,再到8086/8088及现在Pentium系列机都具备和自己配套的汇编语言。由于8086/8088的典型性,因此大部分微机原理与汇编语言的讲授都以8086/8088为主,同时在讲授过程中辅以介绍一些新的高档机CPU的扩展指令及编程方法等,如比例基址变址寻址方式,和32位编程等。
微机原理与汇编语言的讲授应从CPU的构成、内存储器的存储原理、及寻址方式人手,讲述几种基本的程序设计方法。并着重讲述和练习DEBUG的应用,并简单介绍一些DOS操作系统的知识及操作命令,使学生把编程与计算机的内部信息紧密结合起来,从而理解面向机器设计语言之含义。对于几种进制数及其转换,原、反、补码的定义则是前续课程(数字逻辑及计算机导论)的内容。随着计算机硬件及外部设备系统程序不断更新和计算机控制系统、仪器仪表和家用电器等的应用程序日益发展,要对速度快、功能强的汇编语言作重点透彻的分析。该课程实践性很强,要讲述大量例题和做较多练习及上机。
二、注意难点与重点的归类与讲授
汇编语言教学中重点莫过于其中的寻址方式,熟悉并掌握各种寻址方式是一切程序编写的基础。寻址方式顾名思义就是寻找操作数地址的方式,它共分为2类,即与数据有关的寻址方式和与转移地址有关的寻址方式。以8086系统为例,其与数据有关的寻址方式可分为7种,即立即数寻址、寄存器寻址、直接寻址、寄存器间接寻址、寄存器相对寻址、基址变址寻址、相对基址变址寻址。
(一)通过对这7种寻址方式的操作数来源进行分析可分为以下三类:
1.由立即数直接给出(立即数寻址),与其他寻址方式不同之处在于操作数存在与代码段中。
2.操作数由寄存器给出(立即数寻址方式)
3.操作数存在于存储器之中(其余5种寻址方式),其显著特点是语句中存在“[ ]”。
(二)存储器寻址中某种寻址是由另外两种寻址方式结合得到的。
例如基址变址寻址MOV AX,[BX+SI] 与 直接寻址MOV AX,[1000H] 两种寻址方式相结合构成相对基址变址寻址 MOV AX,[BX+SI+1000H],与此类似的还有直接寻址与寄存器间接寻址构成寄存器相对寻址。
(三)两对外观类似的寻址方式之间的比较与区分
1. 立即数寻址与直接寻址,其主要区别之一在于源操作数存放位置不同,前者存放于代码段,后者存放于数据段中,之二在于外观不同,带“[ ]”的为直接寻址,“[ ]”在这里指的是存储器。
2.寄存器寻址与寄存器间接寻址,其区别与1类似也是操作数给出的位置不同,寄存器间接寻址由于语句中存在“[ ]”说明寄存器的内容是作为存储器中的有效地址出现的。
上述三点归纳与总结对于寻址方式的学习有很大帮助。
三、汇编语言与其它课程交叉知识点的学习
汇编语言的许多知识和其它课程的知识是融会贯通的,这门课中出现的许多知识点在其它课程中均出现过。由于这些知识点我们不能一概而论,要区别对待。下面是我对这些主要交叉知识点的总结。
数制和码制:此知识点是汇编语言的第一章,主要讲授各类数制之间的转换、编码方法及计算机内部数据的格式。通过对教学大纲的研究发现在数字逻辑、组成原理、单片机等多门课程都有此内容,而且在先修课程数字逻辑中是作为重点讲授的,因此在讲授过程中就不应该将其作为重点,只要做好复习即可。
存储器的分段管理:此知识点是后面内容的基础。在汇编语言的后续课程《微机原理与接口技术》中还将学到,因此在讲述过程中一定要思路清晰,让同学们理解掌握物理地址、偏移地址(有效地址)、段地址、逻辑地址之间的关系,及物理地址的计算方法。
堆栈:这个概念也曾出现在数据结构当中,但是在数据结构中将之称为线性表,而汇编语言中堆栈是作为存储单元的一部分出现的。除了具有线性特征之外,其存储的单位、地址编码的原则及存放数据的方法等均与存储单元类似例如必须“高高低低原则”,存储的最小单位为字等。
子程序:任何一种程序设计语言,包括高级语言和低级语言中都会出现子程序,子程序是为了简化代码而产生的。与高级语言的直接调用不同,在汇编语言的子程序设计中,需提醒学生注意断点和寄存器的保护及恢复、
参数的传递。
中断:严格来讲中断是子程序的一种,固称为中断子程序,中断是微机原理与接口技术中的主讲内容,在这里只需讲授DOS和BIOS的中断调用方法,讲清入口参数和出口参数的应用即可。
四、汇编语言程序设计方法
利用汇编语言程序进行程序设计是本门课程的学习目的,前面说过汇编语言是直接对硬件进行操作的语言,因此在编写程序时,要考虑很多问题如:(1)内存空间的分配。(2)程序中所使用的数据的表示方法(精度),I/O设备的种类。(3)程序的结构要尽量简单、层次清晰,要做到时间、空间高效率。(4)源程序可读性和维护性。同时必须有大量的上机实践,要求学生熟练掌握DEBUG下的各类命令如:R、G、D、L、T及程序的调试及运行方法,否则将造成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相脱节。
本门课程的教学应从计算机硬件的角度入手,着重讲授16位机的硬件编程理念。同时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注重讲课的形象性和趣味性,帮助学生理解本门课程,培养他们的兴趣,提高教学效率。
参考文献:
公寓管理制度汇编 第5篇
(一)住宿管理制度
1.凡入住寝室的学生须在开学时按学院有关规定交纳住宿费用和其它费用,凭所在系部、班级有关证明和寝室住宿费发票、公物保证金发票向学院寝室管理办公室申请住宿,签订《入住学生寝室协议书》,按寝室管理办公室指定的寝室和床位入住。
2.入住寝室的学生须凭公物保证金发票和寝室管理办公室开具的入住寝室及床位号通知单,向学院物业管理部门领取寝室钥匙办理入住手续。寝室钥匙不得转借、私配,一旦丢失,应及时向寝室管理部门报告,以便更换门锁,相关费用由当事人承担。入住学生不得擅自增减或调换寝室门锁。寝室备用钥匙由寝室管理人员统一保管,不得滥借。
3.入住寝室的学生须按月交纳超额水电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每位学生每人每月补贴部分水电使用,超额部分则由同一寝室成员平均分摊)。对恶意拖欠费用者,由当事人所在系部协助催缴费用,并加收滞纳金。
4.学生入住寝室时,务必事先核查寝室内统一配置的家具及设施是否齐备完好。学生在住期间不得丢弃、租借、增减、拆卸和转移寝室内的家具及设施,对寝室内的所有公物均应细心使用、妥善保管,其中床、桌、椅等家具人手一份,对号使用和保管,其他家具及设施则以寝室长为第一责任人妥善保管。发现家具及设施坏损,应及时报修。寝室内的家具及设施被人为损坏或丢失的,由当事人照价赔偿;如被蓄意损毁,则由当事人加倍赔偿。
5.学生寝室未经允许不得留客过夜,一经发现,除按规定交纳住宿费外,并给予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送公安部门处理。
6.寒暑假留校的学生需填写《假期学生留校住宿申请表》。为确保住宿安全,根据学院的通知精神,学生须进行集中住宿,拒绝集中住宿的学生,寝室一律不做安排。离校学生应将个人物品(包括被褥等)锁入壁橱,并贴上封条。任何宿舍不准拒绝作为集中安排的宿舍。未作集中住宿的宿舍应关好门窗,贴上封条,学生不得私自开启,否则视为违纪,并做必要的纪律处分。
(二)公物管理制度
1.宿舍公共财物,由全体舍员共同负责保管,舍长主管。个人财物自己保管。
2.损坏财物要照价赔偿,责任不明者,由该宿舍集体赔偿。对有意损坏者,除加倍赔偿外,视其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3.落实公物管护责任制。学校每学期开学初要进行一次公物检查登记,学期末组织人员进行公务验收,损坏的公物要照价赔偿,及时维修。管理员要经常进行公物的检查,教育学生爱护公物,发现损坏公物的的现象要及时查处、及时报修。
4.学生个人贵重物品和现金(20元以上)应妥善寄存,以免丢失,否则,责任自负。
(三)卫生管理制度
1.寝室区公共场所设专人负责清扫;寝室内卫生由所在寝室学生负责。学生宿舍内务整理和评比按照学工处《文明寝室评比办法》执行。
2.学生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公共卫生,尊重他人劳动成果。
3.严禁在楼道内或隔窗向外乱扔废物、乱泼脏水,一经发现,扣除所在寝室文明建设分并进行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室内垃圾应倒入垃圾桶。
4.节约粮食,禁止将剩饭剩菜倒入水池中。
5.禁止往下水管道内扔垃圾,生活垃圾应扔进垃圾桶。否则因堵塞发生的疏通和维修费用由学生自行承担。
6.学生寝室实行寝室长负责制度。寝室长属于学生干部。寝室长应带领全室同学,遵守校纪校规,搞好寝室内务,积极参加寝室文化和文明建设活动。
7.学生寝室内床、书柜家具应按学院统一规定摆放,不得随意移动位置。学生不得私自对寝室进行装修。
8.寝室内务每天由本室值日生负责,室内应做到地面洁净,门窗玻璃明亮,各类物品摆放整齐,墙壁无蛛网,阳台无积水、无脏物、无烟头、无乱刻乱画、乱张贴、房内无异味。
9.学生寝室管理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和学生寝室管理部同学对寝室进行检查,检查结果记入各寝室文明档案,并反馈到各系作为文明寝室考核评优依据。
(四)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用电。禁止私拉乱接,禁止使用电炉以及其他电热器材。违反者,没收器材;造成严重后果者,送公安部门处理。
2.注意防火。禁止在寝室内燃火做饭,禁止在寝室内焚烧废纸杂物,违反者,没收燃具;造成严重后果者,送公安部门处理。
3.注意防盗。学生对自己的钱物应妥善保管,出门应关好门窗,将门反锁。门锁损坏,应及时报修。若有丢失,应及时报告寝室管理办公室或保卫处,并保护现场,主动提供线索。
4.学生应保管好自己的钥匙,钥匙丢失应及时报告寝室办。不得私配他人钥匙和砸门撬锁,否则严肃处理。
5.对可疑的陌生人进入寝室要及时向寝室管理人员或保卫处报告。
6.在寝室内不得进行危害学校治安的聚集和宣传活动。违反本规定的,学生和寝室工作人员有权向保卫处报告并制止该类活动;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7.严禁在寝室内饲养宠物。严禁在阳台、窗台上摆放花盆、重物等,以免伤及他人。
8.学生在寝室内不得有大声喧闹、打球、踢球等影响他人休息和学习的行为。寝室大门晚上按作息时间关门落锁,严禁翻墙出入寝室。
(五)节水节电管理制度
1.学生寝室实行有偿供电供水,每个学生每月免费使用8度电、3吨水,超过部分按国家有关规定收费。
2.学生寝室宿舍用电实行定时供电方法,即冬季:每天早晨6:00——晚11:00;夏季:每天早晨5:30——晚11:00;星期六和节假日不停电(因供电公司或线路故障导致的停电情况除外)。
3.学生寝室要做到人走灯灭,插座上无插头,出现问题应及时报修,严禁学生私自维修,因违章使用电炉、电热器、热得快造成断电、火灾等安全事故的,除没收器具,对当事人严肃批评直至纪律处分外,对损害后果还要承担经济法律责任。
4.寝室用水:寝室全天候供水。(因供水公司或管道故障导致的停水情况除外)
5.严禁用长流水洗衣物,严禁开长明灯。养成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对浪费水电现象要及时制止。
6.学生应爱护寝室内水电设施、设备,不得破坏和擅自改动,否则,将给予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者,送公安部门处理。
(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爱护消防设施,严禁擅自动用或损坏消防设备器材及禁令标志。
2.注意防火,寝室内不得擅自燃烧物品,以火照明;不准使用煤气炉、电炉、酒精炉、煤炉等,一经查获,予以没收,并处以经济赔偿及纪律处分。
3.严禁使用,存放有毒有害及危险物品,严禁制造,购买,收藏管制刀具。
4.严禁在寝室燃放烟花爆竹。
(七)学生寝室生活秩序制度
1.学生应按时起床,按时就寝。在休息时间,不得大声喧哗。
2.严禁晚归,晚归者应到门卫登记,对影响班级文明建设者将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3.严禁夜不归宿。对夜不归宿者,一经查出,按《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纪律处分。
4.熄灯就寝后,严禁点蜡烛等,否则将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给予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情节给予纪律处分直至送司法部门处理。
5.男女生不准互串宿舍,尤其禁止男性随意进入女生宿舍。
6.不得在学生寝室区举行集体演讲,随意张贴告示、通知、启事等,若因管理需要确需张贴的,必须张贴在寝室管理办公室指定或许可的地方,否则予以清除销毁,并按校园管理规定处理。
7.禁止在宿舍楼进行球类等其他体育活动,禁止在学生宿舍区举办舞会。
学校垃圾管理制度规范汇编 第6篇
学校垃圾管理制度篇1
为了使学生有一个优雅、舒适的学习环境,让学生能够安心的学习、生活、特制定一下管理制度。
1、将垃圾进行分类、贮存、管理 (教导学生将垃圾按照可回收,不可回收处理)。
2、让值日生每天将垃圾倒在垃圾台内。
3、值日生负责将纸屑烧掉,以免到处乱飞。
4、垃圾台管护实行卫生轮流管理制度,此制度打印发放到各个 班级和教师手中。
5、厕所粪便每月清运一次,垃圾台垃圾每天清运一次,均由政 教处负责。如果末能按时清运,一次扣发政教主任卫生奖 20 元,直 至全部扣发。
6、垃圾台实行封闭管理,并由政教每月喷洒药物,防止蚊、蝇、鼠等栖息繁殖,扩大污染和危害。 全体师生必须遵守,如有违犯,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学校垃圾管理制度篇2
为确保校园环境清洁卫生,培养全校师生的环境保护意识,积极主动参与垃圾分类处理活动,养成良好习惯,建设文明绿色校园,特制定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一、学校垃圾的分类:
1、可回收垃圾(指:纸类、塑料类、金属类、玻璃类等能变卖的垃圾)。
2、食堂垃圾(指:剩饭剩菜,菜根菜叶、废弃油指等)。
3、有毒有害垃圾(指:废旧电池、废日光灯管、实验室过期药品、废旧电器等电子垃圾)。
4、不可回收垃圾(指:塑料类、瓜皮果壳和其他清扫垃圾等)。
5、绿化带的落叶、杂草、草皮等垃圾。
二、垃圾分类处理的办法:
1、学校在公共场所和主干道边同一位置设置垃圾箱,全校师生员工必须将垃圾放入相对应的垃圾箱内,各班各室设置垃圾袋(纸盒),按要求分类投放处理。
2、废纸及废纸品、塑料饮料瓶以及能变卖的其它塑料;易拉罐、玻璃瓶及能变卖的其它可利用的废弃物均必须投入到可回收垃圾箱。
3、各班各室清扫的不可回收的垃圾必须统一集中倒入学校指定的垃圾房内,统一由学校安排指定运送到制定的位置。
4、食堂垃圾:剩饭剩菜等废物由总务处指定专人集中处理,废弃油脂由相关人员集中回收。菜根、菜叶等食品废弃物集中到花圃填埋处理变废为宝
5、有毒有害垃圾和废旧电子垃圾交总务处集中统一处理。
6、落叶、杂草、草皮等清扫后集中到学校花圃统一填埋做堆肥处理。
7、建筑垃圾等由施工单位妥善处理。
三、垃圾分类处理措施:
1、学校充分利用升旗仪式、班会、板报、橱窗等形式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让全校师生员工充分认真垃圾分类处理的优点,为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做到人人参与,人人有责。
2、加强对分类垃圾的及时处理,后勤人员要按相关要求把好关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并提供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物质保障。
3、对本制度执行良好的集体或个人,学校每学期给予表彰和奖励。
学校垃圾管理制度篇3
在当今社会,环保意识越来越浓厚,合理的处理垃圾和促进环保对每个人都是十分重要的,学校要加强这方面的宣传,让师生充分了解其重要性。
一、按照卫生管理制度切实做好每日日常卫生保洁,同时做好垃圾分类,建立分类方法。
二、各班、各办公室设置收集箱,标明“回收”、“不可回收”标志。校园内设置分类回收垃圾箱。
三、各班、各办公室垃圾分类回收,并有明显标志。 四、各班各办公室每天放学前将不可回收垃圾统一放入不可回收垃圾桶箱。
五、各班将收集的可回收废品卖给废品回收站,作为班级绿色环保行动基金使用。
六、学校与环卫部门签订协议,定时来校清理不可回收垃圾。
教学研究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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