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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安全管理协议书

来源:莲生三十二作者:开心麻花2025-09-181

监理安全管理协议书(精选8篇)

监理安全管理协议书 第1篇

杨村矿安全管理协议书

建设方:国投新集公司杨村煤矿

监理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投集团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一、协议适用范围

本协议适用于杨村煤矿各工程监理。

二、建设方的权利及义务

1.与监理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2.按照煤矿安全生产及其它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对监理方进行安全方面的监督、检查与管理。

3.建立、健全有关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及有关安全规程监督监理方履行职责。

4.定期和不定期的对监理方的施工场所及生活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乙方立即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要落实整改责任人,限期整改。

5.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平衡会议,对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及时进行平衡解决。

6.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全矿安全生产的管理。

7.甲方的现场管理人员不得违章指挥,若确由甲方现场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导致安全事故,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8.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建设方现场管理人员有权要求监理人员督促乙方停工整顿,对于不听指挥的,应采取相应强制措施。

9.需由甲方完善的安全设施或设备,甲方必须予以完善。

10.根据安全生产法及国家其它有关安全生产相关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

11.协助监理方解决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按规定统一上报上级安监部门,要及时上报,不得迟报、瞒报或谎报。

12.甲方安全质量管理人员按照法律、法规、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规章制度等对施工单位的作业进行监督、检查与管理。

三、监理方的权利及义务

1.按照煤矿安全生产及其它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国投新集杨村煤矿对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理机构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2.监理单位应遵守国投新集矿井安全规定的要求,严格执行一井一制的安全管理规定。入井人员必须取得杨村矿的入井资格证。必须接受杨村矿的安全、质量、技术等全面管理,监理部负 责人和监理人员必须服从矿方的相关管理。

3.总监理必须参加杨村煤矿召开的安全生产平衡会议,对施工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及时进行督促解决。

4.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服从杨村煤矿的检查、监督,对不服从管理的,杨村煤矿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监理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监理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6.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7.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8.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9.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10.在施工过程中,当承包单位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时,应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11.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审核同意后予以签认。

12.当承包单位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

13.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

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确能保证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时予以确认。对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应审核以下内容: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的组织机构;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制度;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14.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并对进场的实物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15.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员进行旁站。

16.监理人员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应通过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单位停工整改。整改完毕并经监理人员复查,符合规定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和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宜事先向建设单位报告。

17.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总监理工程师应责令承包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项目监理机构应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

18.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可签发工程暂停令: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而需要进行停工处理;施工出现了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隐患; 4 发生了必须暂时停止施工的紧急事件;承包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

19.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处罚规定

国投新集对安全管理的各种处罚规定适用杨村煤矿各工程监理,对违反安

全质量管理规定的监理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处罚标准执行国投新集和杨村煤矿安全质量管理相关规定。

五、其它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若一方安全责任人变更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变更或协商重新签署。

2、本协议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有抵触时,按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执行。

3、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建设方:(盖章)监理方:(盖章)

安全责任人(签字):安全责任人(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

监理安全管理协议书 第2篇

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根据约定,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建筑和设备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

施工地址:昌吉市高新区工业园

工程内容及范围:承包方承建的安装工程中所有劳务

开工日期:20XX 年6月28号(以批准开工报告为准)

竣工日期:20XX 年8月 28号

第二条 安全目标:消灭重大事故,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第三条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应对乙方承担本工程安全施工的能力进行审核,将本单位安全管理要求、本施工区域设施、设备等情况对乙方进行全面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报甲方备案。

对乙方在危险性的生产区域内作业所制订的施工安全措施,甲方应审查并督促实施。

3、甲方指派专人负责联系、检查与协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工作规定。

4、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

5、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6、施工中发生的甲方事故,由甲方负责调查、统计上报。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承担由于自身管理不善,或因乙方施工人员过失,所造成的人身伤亡、设备和工程质量事故、工地火灾以及一切人为责任事故的全部责任,而不应为此增加甲方费用或延迟施工进度。

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承包工程劳务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

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临时用电规范》、《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登高﹑动火﹑破土﹑下罐(坑)﹑起重等有关安全施工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

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具、安全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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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安全管理协议书 第3篇

1 安全监理

1.1 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

1)编制监理规划,制定安全监理程序。应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2)对于结构复杂、危险性较大、特性较多的特殊工程,还应当编制专项监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中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对施工单位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单项工程安全生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施工单位对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立即组织实施。做财力、物力、人力方面的准备,做到准时、准确到位。对需修改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施工单位修改后再报安全监理人员审查后,才能实施。4)审查施工单位安全资质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施工单位安全资质是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与颁发的《企业安全资质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包括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人员、起重信号工、电工、电焊工。审查操作证的时效性和人证相符性。5)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组织机构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网络。监理应严格把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纳入建设工程管理的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6)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设施和设备是否进入现场。安全监理人员应详细了解承包单位的安全设施供应情况,避免不符合要求的安全设施进入施工现场,造成工伤事故。7)审查专项施工方案和主要技术措施。审查的主要内容有基坑支护和挖土方案、模板工程施工方案、高处(高空)作业的安全防范措施以及独立悬空作业所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施工现场用电方案和安全措施等。

1.2 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

在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就是通过有效手段,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1)督促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切实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2)依照经审查批准的方案定期、不定期对实际上岗人员有无相应的上岗资格、施工现场施工机械、设施和安全设施进行专项检查。3)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4)日常现场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安全监理人员对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按规程操作;对主要结构、关键部分的安全状况,除进行日常跟踪检查外,视施工情况,必要时可做抽验和检测工作;对每道工序检查后,作好记录并给予确认。5)监理单位对巡视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如遇以下情况,安全监理可下达“暂时停工指令”:a.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能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符合要求时;b.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c.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d.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时。

2 环境保护监理

环境保护监理是一个新事物,是对工程监理制度一个重要的充实,它是工程监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地说,公路建设中的环保监理包括了“环保达标监理”和“环保工程监理”两个方面的内容。“环保达标监理”是指对工程建设过程中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如噪声、废气、污水等污染物排放应达标、减少水土流失和生态环境破坏;而“环保工程监理”指对建设项目配套的环保工程进行施工监理,确保“三同时”的实施。

2.1 施工准备阶段环保达标监理

1)参加设计交底,熟悉环评报告和设计文件,掌握沿线重要的环境保护对象,了解建设过程的具体环保目标,对敏感的保护目标作出标识。2)依据监理合同、设计文件、环评报告、水土保持方案以及施工合同等编制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规划。3)按照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规划、工程建设进度、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编制施工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4)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对施工方案中环保目标和环保措施提出审查意见,对不符合工程环保要求的环节和内容提出改正要求,对遗漏的环节和内容要求增补。5)审查施工单位的临时用地方案,所有便道、便桥是否符合环保要求,临时用地的恢复计划是否可行。6)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提出环保监理目标和环保监理措施与要求。

2.2 施工阶段环保达标监理

1)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中的环保措施是否可行,要求施工单位对路基、路面、桥涵、隧道的施工过程,采取周密的环境保护措施。2)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情况,确定本阶段环保监理的巡视或旁站监理计划,对施工单位环保措施的执行效果进行检查。3)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关注扬尘、噪声、废水等各项环境监测指标,必要时可进行现场监测。4)向施工单位发出环境保护工作指示,并检查指令的执行情况。5)编写环境监理月报。6)建立、保管环境保护监理资料档案。7)处理或协助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处理突发环保事件。

2.3 环保工程监理

1)水环境保护。凡与路线交叉或平行的河流以及水库、泉眼等自然水资源均应进行保护。施工的废水、施工机具集中停放场地的废油以及生活区的生活废水等禁止直接排放到河流、水库和泉眼。要监督施工单位采取措施,如修筑临时水池进行必要的治污处理,待过滤、净化后才能排放。2)声环境保护。在施工路段距居民地150 m范围内,应禁止夜间机械施工,尤其是距村庄较近的线路。对于高噪声操作工人亦应进行保护,发放防声耳塞、头盔等。3)生态环境保护。借方路段施工应集中取土,并采取平行作业方法,即边开挖、边平整、边绿化,及时进行还耕和景观再造;对于高路堑路段,除进行有效的边坡防护外,还要对其坡面进行必要的绿化处理和景观设计。4)大气环境保护。对于料场易于扬尘的灰料,如水泥、石灰、粉煤灰等,必须进行覆盖,并定期洒水;施工便道的浮土应及时清除,并结合季节进行洒水压尘;拌合站的设置应远离居民地,并处于下风口位置。

3 结语

公路工程占地多、线路长、施工工期长,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问题也比较多。监理人员应按新规范和合同条款的约定,认真做好公路工程施工阶段中的安全和环保监理工作,只有加强安全、环保监理工作,才能使工程监理的“三控、两管、一协调”这一目标更好地去实现,才能使工程监理的力度进一步得到提升。

摘要:根据作者多年的监理工作经历,论述了公路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做好安全监理和环境保护监理的方法和措施,指出只有做好安全和环保监理工作,才能使工程监理力度进一步得到提升。

监理安全管理协议书 第4篇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作好事前控制

依据国务院 第393号令 第三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第十四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1.1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要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有关安全部分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签署意见,这也是签署开工报告的一个条件。

1.2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总监理工程师还要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主要包括:

1.2.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1.2.2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施工方案;

1.2.3土方开挖工程施工方案;

1.2.4脚手架安装、拆除工程施工方案;

1.2.5模板安装、拆除工程施工方案;

1.2.6起重吊装设备安装、拆除工程施工方案;

1.2.7拆除、爆破工程施工方案;

1.2.8高空作业施工方案;

1.2.9冬期、雨期等季节性施工方案;

1.2.10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要有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施工方案;

1.2.11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2.12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的施工方案。

1.3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是否符合承建工程要求的资质等级要求,是否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还要检查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专业队伍的施工资质。

1.4审查施工项目的安全保证体系,明确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同时,项目要设有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要有安全员上岗证),负责现场的安全管理,监督安全措施落实。项目经理部还要建立健全的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种设备的操作规程。

1.5审查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书。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1.6审查施工单位使用的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备的合格证或由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安全合格证明文件。设备使用前,要检查安装单位出具的自检合格证明、向施工使用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及办理的验收签字手续及安装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2.在施工过程中做好检查督促工作,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作好事中控制

依据国务院 第393号令 第十四条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2.1组织及参与有关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以书面的形式发出整改通知,并限期整改,跟踪整改情况。

2.2检查项目的安全教育情况,特别是对新进场的工人进行的岗前三级教育及变换工种前进行的安全教育情况(检查记录)。

2.3检查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安全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杜绝无证上岗现象发生。

2.4检查施工现场场地布置情况是否与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相符,办公、宿舍、食堂等临时设施的设置以及施工现场场地、道路、排污(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和文明施工的要求。施工现场要按规定放置各种警示牌。

2.5检查施工项目各相施工操作前的安全交底情况,有必要的、特殊工程监理工程师可以参加安全交底会,其它情况下只需检查安全交底记录。

2.6检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情况,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规定。检查施工用电线路架设是否符合要求;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是否符合要求;临时用电是否实行三级配电(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两级保护(在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各设漏电保护器);开关箱是否做到了“一箱、一机、一闸、一漏”,有门、有锁,有防雨、防尘设施等。

2.7检查施工用脚手架的搭设情况,检查立杆基础、水平扫地杆的设置、连墙件的设置、杆件的间距和剪刀撑的设置、杆件的搭接、水平网和立网的设置、脚手板的铺设、安全通道的搭设等,并检查搭设前向操作人员的交底和搭设完毕后的检查验收记录,签字要齐全。

2.8检查基坑的开挖与支护情况,检查是否按施工方案放坡或支护、坑边物料、土方堆放是否符合要求、有无边坡滑落的危险等。

2.9检查模板支拆情况,检查是否按施工方案的要求安装和拆除模板、立杆要稳定和牢固(钢管立杆下必须加上底座和垫板)、模板等施工荷载不能集中堆放、模板拆除时混凝土必须符合规范要求、模板安装和拆除前要进行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等。

2.10检查“三宝”使用和“四口”的防护,进入施工现场要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要正确使用安全带,建筑工程外侧要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阳台、楼板、屋面等要按规定进行防护。

2.11工地例会要对可预见的安全问题提出要求和整改意见,要警钟长鸣,会会讲安全,人人讲安全,有必要的要召开安全专题会议。

3.事后控制

3.1安全事故发生后,立即有组织地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向有关部门汇报,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搞好事故调查工作。

3.2工程完工后,整理好安全档案,对工程施工中安全管理方面的经验和教训进行总结。

4.做好监理工作的内业,监理工作内业是检查监理工作的内容之一,也是监理工作的记载。

4.1要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细则,用以指导监理工程师的安全工作,要有安全监理责任制。

4.2做好监理日记,监理日记上要有安全专栏,安全专栏内要记录真实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方面的内容。如,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现场文明施工情况,各种会议及各方面安全检查情况,发生安全事故的详细记录。监理日记要有总监或总监代表的签字。

4.3监理月报要有安全方面的内容,要汇报所在月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安全检查情况和安全事故发生情况。

4.4各种会议(工地例会、临时安全会议等)要有会议纪要,工地理会要讲安全生产的内容,要有记录。

4.5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以书面的形式(监理工程师通知书)通知施工单位,并要求施工单位以书面的形式(施工单位申请书,即监理工程师通知书回执)将隐患的整改情况报给监理部。

4.6大型施工项目要设立安全管理台帐。

参考文献:

1.黄金枝,刘永新 工程监理/安全监理/项目管理规范操作手册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7

2.武树春,建筑施工安全设施计算书编制范例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权社 2005

工程监理安全协议书 第5篇

工程名称:

发 包 人:

监 理 人:

为了切实贯彻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政策的相关规定,遵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本工程目标建设的顺利实现,名称,就工程施工监理承包合同(合同编号:)的安全管理责任达成以下共识,特签订本责任书,供双方共同遵守:安全管理的目标:

(1)防止和避免发生监理人员及所监理项目的施工人员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2)防止和避免所监理工程项目发生直接经济损失达5万元以上的机械设备、交通和火灾事故。

(3)防止和避免所监理工程项目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人员中毒事故和重大垮塌事故。

(4)防止和避免所监理工程项目发生重大的工程质量事故。

(5)防止和避免所监理工程项目发生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安全责任事故。2 发包人的安全管理责任

(1)发包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各项施工合同中单独计列安全文明措施费用,并及时支付,为承包商履行施工安全责任提供必要的资金。

(2)发包人有责任检查、监督和协调工程现场的安全、社会治安、消防、防汛和防灾、抗灾等工作。并将及时发布有关安全的各种指示。

(3)发包人负责组建安全生产小组,统一筹划、管理和协调工程现场的安全工作。

(4)发包人负责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协商,在有条件的工程建设地对工程现场实行封闭管理,以避免外界的干扰或施工对外界人员的影响。

(5)发包人积极与有关职能部门联系,积极配合施工单位搞好消防和治安保卫工作。

(6)发包人负责督促监理人在每年汛前及汛期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防汛检查,并负责统一指挥和协调工程现场的防汛抗灾工作。

(7)发包人负责督促监理人做好冬季三防,雨季三防工作。

(8)由于发包人违章指挥导致出现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业主方承担全部责任。监理的安全管理责任

(1)在承包商施工、完工及修补缺陷的整个合同履行过程中,监理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按合同规定履行其安全生产的监理职责。

监理人的主要负责人依法对其监理的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2)监理人授权的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应当由取得相应总监资格的人员担任,并对工程项目施工方法和作业的安全性、可靠性、稳定性以及施工区域的安全生产负有监理直接责任。

(3)主持召开安全生专题会,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安全检查,针对施工承包人的违章行为、安全隐患和发生的安全事故,有权给予口头警告、发出书面整 改,直至责令停工,并根据本协议和项目法人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总监及其监理工程师应检查监督承包商对列入施工合同的安全生产措施费的使用,确保该费用能够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和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施工条件的改善,未挪作他用。

(5)总监及其监理工程师应当关注施工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设,督促承包商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6)总监及其监理工程师必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在审查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特殊作业、危险作业、大型施工项目、分部分项工程或单项工程施工方案时,必须对施工安全措施进行认真的审查和评价。对违背安全生产的施工程序、施工方法以及不能保证工程安全和施工安全的措施不予批准。

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措施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防止基础开挖坍塌事故措施;

b.防止高空坠落事故措施;

c.防止缺氧窒息或有害气体逸出事故措施;

d.防洪和安全度汛措施;

e.防止触电电击事故措施;

f.防止火灾事故措施;

g.防止机械设备对人体的伤害措施;

h.防止行车交通事故措施。

(7)总监及其监理工程师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视、检查或旁站监理。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承包商的施工人员正在从事未经批准的施工程序和方法,可能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或可能给施工安全带来危害的作业的,应当立即制止;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及时通知承包商进行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承包商暂停施工;承包商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应及时向发包人报告。

(8)总监及其监理工程师应当督促承包商健全机电设备管理机构和落实专业人员的配臵,检查承包商施工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9)文明施工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总监及其监理工程师在进行施工区域检查时,应将文明施工列为重要内容。督促承包商搭建的临时建筑物符合安全要求;危险部位应设臵有符合标准规定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警戒;施工现场的材料堆放有序,设备停放整齐,通风、供风、供电管线一致,照明充足,施工道路平整、场地无积水、排水通畅、工作场地整洁;为安全生产创造条件。

(10)总监及其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区域进行检查时,应当特别加强对施工通道(包括排架、栈桥、护栏、警示标标志等)的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责令承包商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包括安全网、防护网、防护墙,安全保护和防护器具等)。

(11)总监及其监理工程师应负责对承包商管辖范围内的消防、防汛和防灾、救灾等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督促承包商健全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到位,相应设施、器材、物资落实;发现问题,应指示承包商纠正。

(12)由于监理人违章指挥或过失行为导致事故的,由监理人承担全部责任。监理人员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部门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同时抄报-----

施工现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总监及其监理工程师应协助承包商分析原因,总结教训,提出防止类似事故的措施,避免该类事故的重复发生。4 工伤事故及保险

在合同实施期间,监理人或其总监应为其雇用的所有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及设备险。发包人应督促各参建单位为所属的员工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设备险。

5、法律责任

1委托人有违反本协议书责任行为,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限期改正,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监理人有违反本协议书责任行为,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限期改正,直至停业整顿。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协议书作为工程监理合同的附件,与工程监理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本协议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发包人:

日期:

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协议书 第6篇

建设方(业主):

监理方:

为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监理,有效地控制事故频率,确保国家财产和劳动者的生命安全,使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特制定本安全、文明施工委托监理协议书。

1、制定依据

a、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c、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d、建设部《关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监理企业履行质量责任加强监督的若干意见》[(2003)167号];

e、市建委《关于实行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指导意见》[(2003)170号]

2、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完善管理体系,坚持文明施工和综合管理,有效地控制各类安全隐患,杜绝伤亡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一般事故。

a、各类重大事故实行“零”控制,即无重大伤亡事故、无重大机损、设备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无重大管线损坏事故,无重大交通事故。

b、一般人身伤害事故控制在1.5‰以下,其他事故起数频率控制在月平均0.3起以下。

c、安全管理规范,内业资料齐全,安全检查考评总评分80分以上。d、完成建设单位下达的文明工地创建目标。

3、职责和权力

3.1 监理方受建设方(业主)委托在施工现场对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是建设方(业主)在施工现场管理的延续,与建设方(业主)项目部建立工作关系。接受建设方(业主)指导和政府机关的监督,全面控制所监项目的安全和文明施工。

3.2 建设方(业主)的现场项目部作为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

工管理的职能部门,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各施工项目部和监理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3.3 总监(总监代表)是本监理部及所监工程项目的安全总负责人。在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现场安全监理人员和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备的监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符合相关的监理项目。每月召集一次安全、文明施工会议,指导、督促全体监理人员开展监理工作,签认安全监理文件,协调安全监理工作。

3.4 安全监理工程师在总监(总监代表)的指导下,主管所监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贯彻执行安全法律、法规及操作规程,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方案和应急预案,签认安全保障措施,健全安全管理措施;参加安全、文明施工工作会议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活动;与建设方(业主)和施工单位建立安全工作联系和安全网络;编制安全监理月报,分析评述安全工作状态,指导开展安全活动;经常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对特殊作业和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

3.5 监理工作人员无一例外的都是兼职安全员,都担负着安全管理责任。时刻不忘安全检查监督,时刻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根据建议方(业主)赋予监理工程师的安全认可权,即只有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安全可行的项目(包括工序),施工单位方准许进入下一阶段施工。

4、过程控制

4.1 监理单位必须做好四个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

4.1.1 招投标阶段的安全监理:做好承包商安全资质审查。

4.1.2 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熟悉合同文件,协助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和实施《安全保证金制度》。了解现场用地范围内管线与施工安全的设施和构筑物等情况,复合有关数据,制定安全监理大纲,并报建设单位备案。

4.1.3 日常监理:根据安全监理大纲,对工程项目实行全过程、全面的动态监督。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做好监理内业资料工作,每月向业主报告安全监理情况,填报安全监理联系汇总表。

4.1.4 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安全监理:在缺陷责任期中,对未完工程、缺陷修补、修复及重建过程中进行安全监理。

4.2 督促检查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

4.2.1 检查承包人施工现场分包队伍资质是否符合施工范围,以及施工管理

人员资质、人员到位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网络落实情况。

4.2.2 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依照安全生产的法规、规定、标准,分析不同施工阶段和施工工序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4.2.3 督促承包人落实安全生产交底制度和安全教育制度。施工前,必须检查了解工程施工人员、新进工人、转岗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未经培训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4.2.4 对各单位工程,要积极参与安全生产交底,审核施工方案,对安全措施不完善的、不符合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应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安全措施的落实。

4.2.5 检查督促承包商建立、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并对该预案进行签署认可。

4.2.6 检查、复核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安全设施的状况,以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并签署意见,确保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消除安全隐患。

4.2.7 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承包人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巡查,特别对危险源(含施工用电)现场巡查或跟踪监控,危险性较大的必须实行旁站制,签发指令书,并做好记录。

4.2.8 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包括上级领导检查出的问题)应签发整改指令书(包括暂停施工指令书)、业务联系单,督促承包人及时整改,并进行复合检查,做好消项工作。对承包人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业主)施工项目部汇报。

4.3 督促承包商按上海市和市政局的有关规定做好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线保护及交通安全组织等管理。

4.3.1 督促承包商按规定做好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之间的分隔围护设施。

4.3.2 检查督促承包商按规定做好灌注桩施工场地硬地坪处理、泥浆沟槽和泥浆处理,严禁直接或间接向下水道排放及外泄污染周边环境。

4.3.3 检查督促承包商做好施工沿线单位、居民的出入和道路平整畅通,以及承包商是否按交通组织设计方案进行实施。

4.3.4 检查督促承包商做好工地、生活区环境卫生,建立工地卫生管理制度及文明施工保证体系。

4.3.5 检查督促承包商办理各类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施工许可证及申报(渣

土处置证、封堵原排水管道报批手续、夜间施工许可证、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安全许可证、取水许可证等)工作。

4.3.6 检查督促承包商按规定进行各类材料及土方的堆放,做到整齐有序,不侵占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

4.3.7 检查督促承包商采取措施,防止渣土洒落、泥浆废水流溢、粉尘飞扬,减少施工对市容环境和绿化的污染,严格控制施工噪声。

4.3.8 检查督促承包商落实防汛防台、防火防爆措施。

4.3.9 加强文明施工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以书面通知承包人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向业主汇报。

4.3.10 每月组织文明施工例会,编写会议纪要。

5、其他

5.1 本协议订的各项规定适用于立协双方单位,如遇有同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规不符者,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5.2 本协议作为监理合同的补充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5.3 本协议同工程监理合同同日生效,必须严格执行,如违反本协议而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建设方(业主)扣罚监理费的5—10%。

建设方(业主):(盖章)监理单位(盖章):

单位代表签字:单位代表签字:

监理安全管理协议书 第7篇

建设单位:韩城市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甲方”)

监理单位:西安华兴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规定及要求,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协商签订本协议。

工程概况:

一.概况:

1、工程名称:韩城龙门公路隧道工程

2、工程地址:韩城市龙门镇、桑树坪镇

3、计划工期:计划工期7个月,(2012年03月01日前,至2012年09月31日前)

4、甲方委派-----全面负责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乙方委派----监理工程师负责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监理工作。

二、安全生产监理工作依据:

甲、乙双方依据国家、地方政府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建设工程的规范、标准、规程开展安全生产监理工作,今后若有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应按新的规定执行。

三、甲方责任:

甲方责任:

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的法律、法规、规定等。

2、监督、检查乙方在本项目安全生产机构的建立,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安全管理目标的分解落实情况。

3、监督、检查乙方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等情况。

4、检查乙方有关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持证上岗情况。

5、支持、促进并监督、检查乙方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活动。

6、甲方应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通讯、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甲方向施工单位办理相关移交、交底工作时,应提前通知乙方派人参加。

7、甲方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规定的要求,不得随意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8、甲方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9、审阅乙方报送的监理规划中的安全监理方案和针对高危作业编制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并在施工进行前将审阅意见反馈给乙方。

10、定期参加或主持由乙方召集的安全工作例会,及时掌握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审核乙方上报的安全监理月报表。

11、在施工过程中,督促乙方按安全监理方案、实施细则开展安全监理工作。会同乙方审核施工单位的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四、乙方责任:

乙方责任:

1、乙方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全面负责;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全面负责。

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和要求,明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在安全生产监理工作中的职责。工程项目监理机构按规定配备相应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监理人员,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安全监理人员须经安全监理业务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乙方项目监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以下制度:安全生产监理岗位责任制度、执行法律法规与标准制度、教育培训制度、审查核验制度、检查验收制度、督促整改制度、安全技术措 施审查备案制度、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备案制度、安全隐患处理制度、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报告制度、工作会议制度、资料管理制度、工作月报制度、安全生产事故上报制度等。

3、乙方编制监理大纲应当包含安全监理范围、目标等内容:监理资信文件中要提供安全监理业绩证明和安全监理能力情况等说明;在监理方案中应当包含安全监理部分,将安全监理工作纳入建设工程监理控制体系。

4、乙方项目监理机构编制的监理规划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施工现场及毗邻建筑安全生产环境概述;(2)安全监理工作范围、内容、目标及依据;(3)项目监理机构中安全监理人员配备计划及岗位职责;(4)安全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及措施;(5)安全、文明施工重点部位旁站监理等方案。

5、乙方应当对工程项目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重大危险源 编制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符合监理规划要求,并依据相关标准、规范、设计文件、技术资料以及施工组织设计,结合项目专业特点进行编制,且应当详细具体、可操作性强。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当由安全监理人员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共同编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安全监理细则应当根据实际施工情况不断进行补充、修改、完善。补充、修改后的安全监理细则应当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执行。

6、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应当主要控制以下内容:(1)委托监理工程开工后安全施工组织协调及监督检查;(2)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具备相应的安全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其它安全生产条件;(3)项目负责人、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电工、焊工、架子工、司炉工、起重机械按拆工、塔吊司机、指挥、司索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4)各方建设主体明确安全生产责任,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施工总承包单位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证体系;(5)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得当,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编制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及应急救援预案,其中,深基坑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高度模板工程、30 米及以上高空作业工程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7、乙方应当重点对以下安全生产内容开展监理工作:(1)基础工程涉及地上障碍物、地下隐蔽物、相邻建筑物、场区的排水防洪的保护措施;开挖基坑边坡、四周的防护措施;暗挖工程、爆破工程和其它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有专家论证意见的按 专家意见实施;(2)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施工技术措施;(3)施工用脚手架、模板工程设计方案(计算书)、安全施工和拆 除方案;(4)高处临边作业、洞口作业、悬空作业、交叉作业的安全防护措 施;(5)起重机械设备(包括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等)登记备案、检测、按拆作业,以及安全使用的技术措施;(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的设计,用电设备的使用及漏电保护系统;(7)进场工人的安全技术交底及“三级”安全教育工作;(8)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品及用具的检测、正确使用;(9)按有关规定对工程主体和装饰两部分实施安全生产措施现场评价,监督施工单位建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制度及使用;(10)其它需要重点监督内容。

8、乙方应当采区以下形式开展安全生产监理工作:

(1)对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等单位和相关人员资质、资格进行审查备案;(2)对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各种方式的巡视检查,及时制止 “三 违”现象;(3)对工程施工的危险环节和关键工序等进行旁站监理;(4)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并监督其执行;

(5)对施工单位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检查整改结果,并签署复查意见;(6)对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工程下达工程暂停令并报告甲方;(7)将施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情况及时上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8)参加相关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落实会议精神,组织召开监理会议并提出安全施工要求;(9)对工程项目做出竣工验收安全生产评估报告。

9、乙方应明确专人管理和归档安全监理资料,施工现场监理人员要以监理日志等形式将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的每日巡查情况做记录。安全生产监理资料主要内容应包括:审查、检查、验收表;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单、暂停施工令及整改回复验收单;定期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及整改、回复、复查验收记录;对甲方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书面报告备份材料。

10、乙方项目监理机构组织施工安全现场会议应当形成会议纪要。

11、乙方应当编制安全监理月报,对当月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工作做出评述,及时报建设单位。安全监理月报应真实反映工程安全现状和安全监理工作状况,做到数据准确、语言简练,并附有必要的图表和照片。

12、乙方在工程竣工后应当编制安全生产监理工作验收评估报告,报建设单位作为拨付安全生产措施费用的参考文件。

13、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发出的工作指令造成第三方及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五、甲、乙双方严格遵守本协议条款,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本协议同项目委托监理合同同时生效、终止。

六、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监理安全管理协议书 第8篇

监理资料管理是指:在工程监理过程中, 为了做好“三控、两管、一协调”工作, 本着真实、适时、适用、规范的原则, 编制、收集、运用、归档各种形式的监理文件资料的过程。监理资料所起的作用是:对监理工作的计划、组织、控制、指导与总结。监理资料管理工作做好了, 能够明显提高监理工作的管理水平, 推动监理工作步入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反之, 在监理工作过程中就难免出现心中无数、杂乱无章、不知所措、束手无策的被动局面。

2 避免对监理资料管理工作不正确的认识和错误做法

由于对监理资料管理工作的认识不足, 或因对监理资料管理知识的掌握不够, 致使在监理资料管理过程中出现编制监理资料“图形式、走过场”, 编制的监理资料内容缺乏针对性、适用性;资料的形成与收集滞后;资料记载失真;事后补办资料等错误的做法。这样做, 失去了监理资料管理工作的实质性意义, 导致监理工作无头绪、无目标、无标准、无成效, 有时甚至会形成监理责任隐患。因此, 监理人员对监理资料管理工作要引起高度重视, 在实际工作中坚决杜绝对监理资料管理工作不正确的认识和不正确的做法, 通过对监理资料管理工作的正确认识和运用, 体现出监理资料对监理工作的计划性和指导性, 拉动整个监理工作上水平、上台阶、上档次。

3 如何正确运用监理资料管理工作

按照GB/T 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 监理资料包括勘察设计文件、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其他合同文件、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及竣工验收监理文件资料、监理工作总结等十八项内容, 而不同的监理资料对监理工作的指导意义有所不同, 为此, 本文对以下监理资料的管理和运用分别阐述一下自己浅薄的观点, 以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1) 施工合同文件资料的管理和运用。项目监理部进场后, 应将该项目的施工合同文件资料进行及时收集 (由建设单位提供) , 并要熟练掌握合同文件中双方约定的工程承包范围、合同工期、工程质量与验收、合同价款与支付、安全施工、工程变更、材料设备供应、竣工验收与结算、违约、索赔和争议及工程质量保修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这些都是我们进行监理工作的重要依据。监理工程师要熟练掌握和正确运用施工合同, 指导监理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2) 关于对《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的正确认识和运用。a.《监理规划》的正确认识和运用。《监理规划》是在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 并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 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 是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监理规划》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 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目标, 确定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内容、程序、方法和措施。编制好、运用好《监理规划》, 监理工作就具备了前瞻性和预控性, 因此, 总监理工程师在组织编制《监理规划》时, 应该熟悉项目的基本概况和主要特点, 明确监理工作内容和监理工作范围;掌握监理工作程序和监理工作方法;制定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监理工作制度, 其内容要具有针对性、可行性、可操作性, 也就是说, 通过对《监理规划》的编写, 总监理工程师就应该对本项目监理工作的全过程中, “什么时候应该干什么工作”“怎么干”等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工作起来井井有条、有条不紊、事半功倍。b.关于对《监理实施细则》的正确认识和运用。《监理实施细则》是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或对专业性较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由专业监理工程师以《监理规划》、工程建设标准、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 (专项) 施工方案等为依据进行编写。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写要体现专业工程的特点、监理工作流程、监理工作要点、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等内容。《监理实施细则》的运用, 是在所监理的专业工程施工过程中, 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监理实施细则》开展监理工作。比如在对本专业工程的检验批或分项工程验收时, 监理工作的流程是:先由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并签字后再向项目监理部报验, 项目监理部接到报验单后, 首先要对验收记录表上填写的施工、验收标准是否正确、施工单位自检人员签字是否真实完整进行审核, 在审核合格的基础上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 验收合格, 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 施工单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验收不合格, 专业监理工程师提出整改意见, 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整改完毕, 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并签字后, 重新报验, 程序同上。编好用好《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对提高监理工程师的执业水平和执业技能, 能起到立竿见影的促进作用, 相反, 如果对《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认识不足, 编制时照抄照搬、图形式、走过场、其内容对监理工作缺乏针对性和实用性而形同虚设, 就失去了《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的作用, 不利于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科学化地开展监理工作, 不利于监理工程师的执业水平和执业技能快速、普遍的提高。3) 施工组织设计、 (专项) 施工方案报审资料审核的作用和意义。施工组织设计、 (专项) 施工方案是施工单位对所承包工程进行施工的总体规划, 其审查内容包括:“编审程序应符合相关规定。施工进度、施工方案及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应符合施工合同要求、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应符合有关标准。资金、劳动力、材料、设备等资源供应计划应满足工程施工需要。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应科学合理”。项目监理机构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施工组织设计、 (专项) 施工方案, 符合要求的, 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审核意见后报建设单位审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 应检查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的情况, 以及是否附具安全验算结果。施工组织设计、 (专项) 施工方案的编写依据主要包括设计文件、有关标准、验收规范。由此看来,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 (专项) 施工方案审核具有如下作用和意义:a.通过对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 (专项) 施工方案合法性、规范性审核, 会使监理工程师进一步熟悉相关标准、验收规范, 为有效开展监理工作奠定了工作基础。b.通过对承包单位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是否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审核, 督促承包单位制定有效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管理措施。c.通过对施工组织设计、 (专项) 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核, 提高承包单位的安全意识, 预控和避免安全质量事故的发生。经审批、签认的施工组织设计、 (专项) 施工方案是承包单位进行项目管理和监理单位进行项目监理的重要依据。4) 监理通知单的运用和管理。监理通知单是监理工程师针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要求承包单位改正的指令性文件, 具有一定的权威性, 一般来讲, 发生如下情况时要发出监理通知单:承包单位违规操作容易引发安全、质量事故的;承包单位在工程上使用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构配件的;承包单位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需要进行整改的。监理通知单发出后, 承包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并回复, 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的整改和回复进行检查验收, 若合格, 监理工程师要给予签认, 若不合格, 监理工程师应再次提出整改意见, 承包单位应继续整改和回复, 直至合格。由此来看, 监理通知单既是对监理工程师工作的有效记载, 又是监理工程师正常规避监理责任的有效手段, 监理工程师因情况紧急, 现场发出的口头指令及要求, 事后也要采用书面形式, 予以确认。在日常监理工作中监理工程师要会正确的运用监理通知单和监理通知回复单, 不断提高监理工作效率。

4 结语

监理安全管理协议书

监理安全管理协议书(精选8篇)监理安全管理协议书 第1篇杨村矿安全管理协议书建设方:国投新集公司杨村煤矿监理方:为贯彻“安全第一,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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