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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账弄虚作假自查自纠报告

来源:开心麻花作者:开心麻花2025-09-181

记账弄虚作假自查自纠报告(精选10篇)

记账弄虚作假自查自纠报告 第1篇

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联社“关于业务经营弄虚作假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的有关要求,我认真学习了《X信联发XXXX年XX号文件》、《X信联发XXXX年XX号文件》以及相关规章制度的内网文件和书刊资料,现结合自身实际,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身工作情况

首先,保持思想的纯洁正直。任何行业的员工都理应保护集体财产、维护集体声誉,金融行业的员工更应如此。因为我们处理的业务和产品都直接与经济、与现金相关,直面诱惑要求我们有清醒冷静的头脑、明辨是非的洞察力和爱岗敬业的责任心。在银行面临的众多风险中,可控风险包括声誉风险和操作风险。而既然能够控制,就一定要把握好,从而使我们的集体能够站得更稳,走得更远。就我自身而言,在工作中,我严于律己,始终坚持“双人临柜、钱帐分离”的制度,进出金库互相监督,按规定保管印章和钥匙,交接时要素、手续齐全,三日而省自身,杜绝一切不良动机的萌芽,热情向上、团结友爱,从而更好的爱护信用社的声誉。

其次,保证操作的正确合规。操作风险主要是指由于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操作过程、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而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除上述思想防线所坚决禁止的内部人员监守自盗之外,作为一线员工,操作是日常工作的第一内容。对外,要在热情服务之余,保有警惕之心。目前犯罪人员针对金融机构作案仍然十分活跃,而且手法愈发先进、隐蔽,这要求我们坚持做好客户身份的联网核查;了解大额或可疑资金的去向并做好登记,日终及时处理反洗钱系统所反映的内容并进行相应情况的提交;不断加强对反假币知识的学习,做好反假币宣传工作,提高群众对假币的识别能力并确保其一旦收到假币即上交银行;坚持单位账户的每月对账,以确保资金安全。对内,在SC6000系统坚决不办理不授权自己的业务,授权时严格审核凭证和屏幕所示业务流程,认真仔细处理每一笔业务,减少抹帐次数,及时做好需手工销号凭证的付出并及时准确地记录在相关登记簿上,日终进行交叉复核卡把,换人勾对流水。保管好重空和抵押品,并明确掌握抵押品的有效期等,绝不弄虚作假。

二、自身工作环境

我所在的XX信用社是一个非常优秀的团体。每月的例会主任传达精神,员工认真学习,把各项规章制度都贯彻落实。针对内控和案防,我们学习了《20个不准》等文件资料,并进行了安全演习和消防演习,做到一旦情况发生,能够临危不惧,处乱不惊。对进出营业室的人员严格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审查和登记,正确开启防尾随门。值班守库时,值班人员和住社人员各司其职,认真检查周边环境后,防暴系统和心理防线双重设防,保持极高的警醒度,不允许任何人晚上进入金库,从内到外根治各类案件的发生,绝不弄虚作假。

综上所述,通过此次自查自纠报告,我会不断提高对案防工作的认识,主动查找各类业务中的风险隐患,学习各项内控和安防的文件精神,绝不弄虚作假,确保日常工作的安全、有效运行和信用社的稳健发展。

XX信用社 XXX 2012 年 5 月 3 日

记账弄虚作假自查自纠报告 第2篇

根据联社“业务经营弄虚作假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的有关要求,我认真学习了《川信联发2012年28号文件》、《X信联发2012年54、64号文件》以及相关规章制度的内网文件和书刊资料,现结合自身实际,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政治理论业务学习。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国家和农村信用社的各项政策,认真学习金融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信用社的规章制度。加强自己的思想政治教育,为自己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弄虚作假。

二、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认真执行出纳制度,认真准确、及时、真实、完整的办理每一笔现金收付业务。掌握残缺币的兑换方法,正确办理残缺币的兑换,提高流动中人民币的清洁度。将完整、清洁和残币分别按要求墩齐、捆紧、及时上缴。在存取款注意鉴别票币的真假,发现假币坚决给予没收,并登记在册。同时传授客户如何判别真假币。能够坚持轧帐制度,做到帐、簿、款相符。严格执行长、短款,发现差错及时汇报、处理。按要求做好库房管理工作,保证库房内无潮湿、无虫咬。对于点钞机器设备,不定期的进行清理、保养、维护,确保设备正常使用。认真学习“五防一保”有关文件,安全保卫应急预案等,日常工作上能够做各方面防范措施。对于钥匙按规定严密保管以保护农村信用社财产和自身安全,不弄虚作假。

三、存在问题:学习不够深入,如政治思想上侧重学习本单位的有关文件,对许多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不够深入。总认为自己是一名出纳员,业务上注重学习出纳业务,对其他工作业务学习不够。工作上还不够积极主动,有时候只求过得去,不愿主动去学去想。内控制度的落实也存在薄弱环节,有些制度落实不够全面等,但是坚决不会弄虚作假。

随着“银行业内控和案防制度执行年”活动的深入开展,今后,本人将坚持业务学习,特别是各类文件学习,让自己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对有关诈骗、抢劫、盗窃等案件的深入分析,汲取经验教训,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认真学习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实施细则,真正把内控制度落到实处,不做假。

X通信用社

出纳签字:

记账弄虚作假自查自纠报告 第3篇

学习计划是阐述申请人到加拿大学习的目的,它是学生签证申请成功的关键,也是审案的移民官考察申请人是否有移民倾向的重要依据之一。如果您在加拿大的学习时间不超过6个月,您完全可以只申请一个访问签证,如果选择了学习签证(颁发给在加学习6个月以上的申请人),自然会引起签证官的怀疑。

在资金担保问题上,申请人必须提供申请日前18个月或以前存在的资金证明,如不能出具银行存款证明,应予以合理的解释和说明,另外使馆不再收银行利息收入单作为资金担保的一部分。申请人最好能提交较早的银行存取记录、银行存单原件以及银行存款证明等等,并把担保资金的来源描述清楚,账户中任何不明来历的资金增长都会被视为可疑资金。另外提交任何有误导性质的文件,也会让使馆签证官增加疑虑,并导致结果——拒签。

值得提出的是,目前使馆已有反“作假”机制及手段,一旦证实申请人有作假行为,根据加拿大《移民与难民法》的第四十章规定,使馆会对申请人下发拒绝信,此申请人在未来两年内将不得再提出申请。使馆建议申请人,如果出现无法提交的文件,应说明原因,一定不要采取作假的行为,一旦被发现,得不偿失。

目前,使馆已经认定有很多中国的中介代理公司都参与了申请人的作假。如果申请人对中介公司传递的信件有怀疑,使馆将会把相应的信件直接传递给申请人。此外,申请人的授权书必须签发给个人,而不得委托任何公司。

弄虚作假自查报告 第4篇

根据《省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黔统字〔〕84号)精神,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迅速将《通知》精神报市政府分管领导,下发了《遵义市统计局关于认真开展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遵市统〔2013〕62号)文件,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现就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实事求是,不出假数的统计职业道德操守,坚决查处和纠正统计上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努力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社会环境,努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努力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市统计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法规专业人员及具有统计执法资格的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法规科,由法规专业人员及具有统计执法资格的人员具体实施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三、推进情况

(一)各县(市、区)统计局认真贯彻遵市统〔2013〕62号文件精神,按照“三阶段”工作部署要求,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并于2月28日之前上报自查报告。

(二)根据整治重点,及各地自查情况,我局安排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个别抽查,未发现整治范围内指向的案例,整体情况较好,对个别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企业,责令整改并下发“一次性告知函”。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为了保障统计数据质量,营造良好的统计环境,我局拟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随着统计执法检查所涉及的生业越来越广,所遇到的问题越来越复杂,执法工作对于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为此,市局不断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努力打造高素质执法队伍。

二是强化统计执法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和完善统计执法检查常态化制度,对我市范围内的`企业进行定期的数据质量检查,对存在统计违法的案件,发现一件,查处一件。

三是加强对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创新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方法,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使统计法律法规进企业,进社区,广泛深入百姓家中。

四是预防和打击相结合。通过广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统计专业人员到企业指导业务知识,起到预防统计数据虚报、漏报、迟报、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的发生,通过加强统计执法检查,严厉和查处打击统计违法行为,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营造良好的统计环境提供坚强保障。

工作不实弄虚作假自查报告 第5篇

治理重点包括对中央和上级党委、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学习传达不及时、研究措施不得力、贯彻落实不到位。如下是给大家整理的工作不实弄虚作假自查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作用。

工作不实弄虚作假自查报告篇一

根据《中共湖北省纪委印发〈关于2017年开展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总体方案〉的通知》(鄂纪文〔2017〕11号)要求,现就在全省开展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治理范围

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群团组织。

二、治理重点

(一)对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学习传达不及时、研究措施不得力、贯彻落实不到位。重点检查治理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下发的文件学习贯彻落实情况。

(二)出台的政策措施上下一般粗,出台文件针对性、操作性不强,制定的政策不切实际、不接地气,难以落实。发文只讲规格、注重形式、不求实效。文件出台后不督办、不推动、不落实,不跟踪问效。对不切实际或不可能落实的政策措施,不及时研究、调整完善。

(三)工作不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研重形式轻实效。下基层调查研究目的性不强,主题不明确,走走看看,车上转转,不注重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下基层人到神不到、身到心不到,和基层群众对不上话、谈不好心。

(四)向上级汇报报告不真实、不全面、不及时,搞假招商、假经验、假典

型、假数字。招商引资项目不实,意向多、落地少;先进经验、先进典型不符实际,群众不认可;统计数据弄虚作假,存在虚报、瞒报和漏报等问题。

(五)脱离实际搞面子工程政绩工程等问题,基层群众反映强烈。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于2017年4月中旬开始,10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4月中旬至6月中旬)

一是开展自查。各地专项治理工作牵头单位要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邮箱和网站,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各地各单位要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意见,按照治理重点确定的内容,全面排查工作不实、弄虚作假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自查自纠发现问题清单。同时,各市州党委、政府和省直各单位要对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间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出台文件的贯彻

落实及本地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赴基层调研情况进行自查清理,认真细致、全面准确填报相关表格(见附件1、2、3、4)。二是整改落实。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各地各单位要认真研究整改措施,逐条整改到位,并将自查情况及整改结果在一定范围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三是材料报送。各市州政府和省直各单位要将本地本单位自查及整改情况连同统计表(含扫描正式件和WORD电子文档,市州党委、政府填报的附件1、2、3、4表格,由市州政府汇总)于6月5日前通过政府电子政务内网报送省开展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专项治理办公室),不能通过政府电子政务内网传送的,将纸质文档和WORD电子文档光盘送省专项治理办公室。

4月中旬至6月中旬是自查自纠工作重点阶段,治理工作全程都要注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误,改进不足,整改提高。

第二阶段:重点抽查阶段(6月下旬至9月中旬)

省政府办公厅将会同省纪委机关、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统计局等部门组成专项治理督查组,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对省直单位和市(州)进行重点督促检查。各市州也要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开展督促检查,发现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促进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并将督查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和4-6个典型案例(正反面都要有)于9月15日前报省专项治理办公室。省专项治理办公室将于9月下旬形成专项督查报告,报送省纪委。

第三阶段:整改问责阶段(9月下旬至10月底)

各地各单位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剖析原因,及时制定措施,切实整改到位,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要从源头进行治理,完善制度规定,理顺体制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移送 的重点问题线索,特别是在专项治理过程中不收敛、顶风违纪的,从严查处问责,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10月20日前,各地各单位要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并报送省专项治理办公室。10月底前,省政府办公厅将对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向省委、省纪委报告。

四、有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成立省开展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政府政务督查室,同时成立工作专班,承担专项治理具体工作。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各地牵头负责单位和各单位具体责任人要抓好专项治理的组织协调和推进落实工作。对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不力、敷衍应付、效果不明显的地方和单位,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问责。各地各单位要明确一名工作联络员(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于4月20日前报送省专项治理办公室。

(二)要抓好典型。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作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引导党员干部务实重行、担当作为。坚持把表扬激励先进和曝光通报反面典型相结合,对求真务实抓落实的正面典型,要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对工作不实、落实不力、弄虚作假的反面典型,要严肃追究,及时曝光,着力营造务实重行、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各地和省直各部门要及时将典型案例材料报送省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

(三)要注重实效。专项治理工作目的是为了促进党员干部务实重行、担当作为,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获得感,为加快全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作风纪律保障。治理工作要力戒形式主义,坚持问题导向,自查自纠要见人见事,对举报和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一查到底,分清责任,追究到位。要注重对工作不实、弄虚作假典型案例的剖析,从制度层面找原因,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务实重行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落实见效。

工作不实弄虚作假自查报告篇二

为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函〔2017〕23号)、《中共恩施州纪委关于印发〈2017年开展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总体方案〉的通知》(州纪文〔2017〕15号)要求,现就2017年在全州开展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治理范围

全州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群团组织。

二、治理重点

(一)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重要文件和领导重要批示学习传达不及时、研究措施不得力、贯彻落实不

到位。重点检查治理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州委、州政府下发的文件学习贯彻落实情况。

(二)出台的文件针对性、操作性不强,制定的政策措施上下一般粗,不切实际、不接地气,难以落实。发文只注重形式、讲究规格、不求实效。文件出台后不督办、不推动、不落实,不跟踪问效。对不切实际或不可能落实的政策措施,不及时研究、调整完善。

(三)不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重形式走过场轻实效。下基层调查研究目的性不强,主题不明确,走走看看,车上转转,不注重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

(四)向上级汇报报告不真实、不全面、不及时,搞假招商、假经验、假典型、假数字。招商引资项目不实,意向多、落地少;先进经验、先进典型不符实际,群众不认可;统计数据弄虚作假,存在虚报、瞒报和漏报等问题。

(五)脱离实际搞面子工程政绩工

程等问题,基层群众反映强烈。

三、时间和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于2017年5月初开始,10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5月初至6月中旬)

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邮箱和网站,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各地各单位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查找本地本单位工作不实、弄虚作假的具体表现及突出问题。自查自纠过程中,要广泛征求服务对象以及相关企业意见,制定问题清单;要对照自查发现的问题,研究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整改到位,并将自查及整改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各县市委、县市政府和州直各部门要对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间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州委、州政府下发文件的贯彻落实及本地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赴基层调研情况进行自查清理,认真细致、全面准确填

报相关表格(见附件1-5)。各县市政府和州直各单位要于6月2日前将自查及整改情况连同统计表(含纸质文档和WORD电子文档,县市由县市政府汇总)报送州开展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州专项治理办公室)。

第二阶段:重点抽查阶段(6月下旬至9月中旬)

州政府办公室将会同州纪委机关、州委办公室、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州发改委、州商务局、州统计局、恩施电视台等单位组成专项治理督查组,采取查本级与下查一级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对本级进行重点抽查,按一定比例对下级进行抽查。各县市也要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开展督促检查,发现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促进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并将督查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和4-6个典型案例(正反面都要有)于9月10日前报送州专项治理办公室。

第三阶段:整改问责阶段(9月下旬至10月底)

各地各单位针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完善制度规定,理顺体制机制,从源头进行治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在专项治理过程中不收敛、顶风违纪的,从严查处问责,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10月10日前,各县市和州直各部门以及州开展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工作进行总结并报送州专项治理办公室。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州开展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州政府秘书长戴清堂任组长,州政府副秘书长王新国、向应才任副组长,州纪委机关、州委办公室、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州发改委、州商务局、州统计局、恩施电视台各明确一名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州政府督查室主任兼任办公室

主任;从各成员单位各抽调一名人员成立工作专班,承担专项治理具体工作。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配合单位和各单位具体责任人要抓好专项治理的组织协调和推进落实工作。各县市要明确一名工作联络员,于5月12日前将人员名单(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报州专项治理办公室。

(二)坚持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查处问题、解决问题贯穿始终。自查自纠要见人见事,既查个人的问题,又查监督管理中的问题;既查基层的问题,又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问题。要强化发现不了问题就是问题的观念,对领导机关、窗口单位、服务行业,以及自查自纠零报告的单位进行重点抽查。要将问题整改与完善制度机制结合起来,把群众对整改情况的满意度作为检验专项治理成效的重要指标。

(三)注重工作实效。要抓好典型,对求真务实抓落实的正面典型,加大宣

工作不实弄虚作假自查报告 第6篇

一、治理范围

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群团组织。

二、治理重点

(一)对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学习传达不及时、研究措施不得力、贯彻落实不到位。重点检查治理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下发的文件学习贯彻落实情况。

(二)出台的政策措施上下一般粗,出台文件针对性、操作性不强,制定的政策不切实际、不接地气,难以落实。发文只讲规格、注重形式、不求实效。文件出台后不督办、不推动、不落实,不跟踪问效。对不切实际或不可能落实的政策措施,不及时研究、调整完善。

(三)工作不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研重形式轻实效。下基层调查研究目的性不强,主题不明确,走走看看,车上转转,不注重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下基层人到神不到、身到心不到,和基层群众对不上话、谈不好心。

(四)向上级汇报报告不真实、不全面、不及时,搞假招商、假经验、假典型、假数字。招商引资项目不实,意向多、落地少;先进经验、先进典型不符实际,群众不认可;统计数据弄虚作假,存在虚报、瞒报和漏报等问题。

(五)脱离实际搞面子工程政绩工程等问题,基层群众反映强烈。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于20xx年4月中旬开始,10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4月中旬至6月中旬)

一是开展自查。各地专项治理工作牵头单位要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邮箱和网站,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各地各单位要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意见,按照治理重点确定的内容,全面排查工作不实、弄虚作假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自查自纠发现问题清单。同时,各市州党委、政府和省直各单位要对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期间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出台文件的贯彻落实及本地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赴基层调研情况进行自查清理,认真细致、全面准确填报相关表格(见附件1、2、3、4)。二是整改落实。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各地各单位要认真研究整改措施,逐条整改到位,并将自查情况及整改结果在一定范围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三是材料报送。各市州政府和省直各单位要将本地本单位自查及整改情况连同统计表(含扫描正式件和WORD电子文档,市州党委、政府填报的附件1、2、3、4表格,由市州政府汇总)于6月5日前通过政府电子政务内网报送省开展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专项治理办公室),不能通过政府电子政务内网传送的,将纸质文档和WORD电子文档光盘送省专项治理办公室。

4月中旬至6月中旬是自查自纠工作重点阶段,治理工作全程都要注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误,改进不足,整改提高。

第二阶段:重点抽查阶段(6月下旬至9月中旬)

省政府办公厅将会同省纪委机关、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统计局等部门组成专项治理督查组,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对省直单位和市(州)进行重点督促检查。各市州也要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开展督促检查,发现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促进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并将督查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和4-6个典型案例(正反面都要有)于9月15日前报省专项治理办公室。省专项治理办公室将于9月下旬形成专项督查报告,报送省纪委。

第三阶段:整改问责阶段(9月下旬至10月底)

各地各单位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剖析原因,及时制定措施,切实整改到位,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要从源头进行治理,完善制度规定,理顺体制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移送的重点问题线索,特别是在专项治理过程中不收敛、顶风违纪的,从严查处问责,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10月20日前,各地各单位要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并报送省专项治理办公室。10月底前,省政府办公厅将对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向省委、省纪委报告。

四、有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成立省开展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政府政务督查室,同时成立工作专班,承担专项治理具体工作。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各地牵头负责单位和各单位具体责任人要抓好专项治理的组织协调和推进落实工作。对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不力、敷衍应付、效果不明显的地方和单位,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问责。各地各单位要明确一名工作联络员(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于4月20日前报送省专项治理办公室。

(二)要抓好典型。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作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引导党员干部务实重行、担当作为。坚持把表扬激励先进和曝光通报反面典型相结合,对求真务实抓落实的正面典型,要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对工作不实、落实不力、弄虚作假的反面典型,要严肃追究,及时曝光,着力营造务实重行、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各地和省直各部门要及时将典型案例材料报送省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

工作不实弄虚作假自查报告 第7篇

全州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群团组织。

二、治理重点

(一)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重要文件和领导重要批示学习传达不及时、研究措施不得力、贯彻落实不到位。重点检查治理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州委、州政府下发的文件学习贯彻落实情况。

(二)出台的`文件针对性、操作性不强,制定的政策措施上下一般粗,不切实际、不接地气,难以落实。发文只注重形式、讲究规格、不求实效。文件出台后不督办、不推动、不落实,不跟踪问效。对不切实际或不可能落实的政策措施,不及时研究、调整完善。

(三)不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重形式走过场轻实效。下基层调查研究目的性不强,主题不明确,走走看看,车上转转,不注重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

(四)向上级汇报报告不真实、不全面、不及时,搞假招商、假经验、假典型、假数字。招商引资项目不实,意向多、落地少;先进经验、先进典型不符实际,群众不认可;统计数据弄虚作假,存在虚报、瞒报和漏报等问题。

(五)脱离实际搞“面子工程”“政绩工程”等问题,基层群众反映强烈。

三、时间和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于年5月初开始,10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5月初至6月中旬)

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邮箱和网站,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各地各单位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查找本地本单位工作不实、弄虚作假的具体表现及突出问题。自查自纠过程中,要广泛征求服务对象以及相关企业意见,制定问题清单;要对照自查发现的问题,研究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整改到位,并将自查及整改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各县市委、县市政府和州直各部门要对201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间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州委、州政府下发文件的贯彻落实及本地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赴基层调研情况进行自查清理,认真细致、全面准确填报相关表格(见附件1-5)。各县市政府和州直各单位要于6月2日前将自查及整改情况连同统计表(含纸质文档和WORD电子文档,县市由县市政府汇总)报送州开展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州专项治理办公室)。

第二阶段:重点抽查阶段(6月下旬至9月中旬)

州政府办公室将会同州纪委机关、州委办公室、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州发改委、州商务局、州统计局、恩施电视台等单位组成专项治理督查组,采取查本级与下查一级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对本级进行重点抽查,按一定比例对下级进行抽查。各县市也要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开展督促检查,发现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促进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并将督查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和4-6个典型案例(正反面都要有)于9月10日前报送州专项治理办公室。

第三阶段:整改问责阶段(9月下旬至10月底)

各地各单位针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完善制度规定,理顺体制机制,从源头进行治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在专项治理过程中不收敛、顶风违纪的,从严查处问责,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10月10日前,各县市和州直各部门以及州开展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工作进行总结并报送州专项治理办公室。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州开展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州政府秘书长戴清堂任组长,州政府副秘书长王新国、向应才任副组长,州纪委机关、州委办公室、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州发改委、州商务局、州统计局、恩施电视台各明确一名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州政府督查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从各成员单位各抽调一名人员成立工作专班,承担专项治理具体工作。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配合单位和各单位具体责任人要抓好专项治理的组织协调和推进落实工作。各县市要明确一名工作联络员,于5月12日前将人员名单(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报州专项治理办公室。

(二)坚持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查处问题、解决问题贯穿始终。自查自纠要见人见事,既查个人的问题,又查监督管理中的问题;既查基层的问题,又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问题。要强化“发现不了问题就是问题”的观念,对领导机关、窗口单位、服务行业,以及自查自纠“零报告”的单位进行重点抽查。要将问题整改与完善制度机制结合起来,把群众对整改情况的满意度作为检验专项治理成效的重要指标。

(三)注重工作实效。要抓好典型,对求真务实抓落实的正面典型,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对作风不实、落实不力、弄虚作假的反面问题,及时曝光,敢于亮剑,严肃处理。要与电视问政相结合,从州纠风办、州政府督查室、恩施电视台抽调人员组建工作专班,开展巡查暗访,查找各地各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制作专题片,开展电视问政,曝光典型案例,推进专项治理活动走向深入。要严肃追责问责,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改边犯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追究纪律责任;对工作推进不力、敷衍应付的,要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弄虚作假,不认真核查问题线索,不认真纠正整改,不严肃查处问责的地方和单位,既追查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查相关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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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不实弄虚作假的自查报告 第8篇

一、整治措施及工作成效

(一)高度重视,深化认识,夯实整治工作基础。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年初,我局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根据国家统计局国统字〔201X〕9号、省统计局黔统字〔201X〕84号文件关于开展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精神和市委“四风”突出问题整治安排部署,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法规专业人员及具有统计执法资格的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法规科,由法规专业人员及具有统计执法资格的人员具体实施开展自查自纠和相关整治工作。

二是加强教育,深化思想认识。除积极组织参加和开展统计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外,我局先后对各县(区、市)统计局、市属各工作部门印发了《遵义市统计局关于认真开展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遵市统〔201X〕62号)和《遵义市统计局关于坚决制止和严肃查处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通知》(遵市统〔201X〕3号)文件,并多次在全市统计工作会、干部职工会上反复强调,要求县、区(市)各级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严明统计纪律,严格依法履职,在工作中坚守以数据质量为生命、视求真务实为天职的职业道德操守,不得以任何理由编造假数据、虚报工作业绩。

(二)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加大数据审核评估力度。

一是积极查找现行评估体系中的漏洞和问题。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了《遵义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评估暂行办法》、《遵义市规模工业增加值评估暂行办法》和《遵义市固定资产投资数据评估暂行办法》,用文字表述具体的评估过程,并加大了对评估方案的培训力度,确保评估依据更加客观、评估办法更加科学、评估程序更加规范、评估结果更加真实。

二是加大对县级统计局工作的指导,加强数据审核力度,确保搜集、审核、录入的统计数据与统计调查对象报送的统计资料相一致。同时,加强业务培训,增强统计人员对指标之间协调性的分析能力,确保各项指标相互匹配、有据可依。

(三)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统计弄虚作假行为。

一是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坚决查处一些地方和单位制造假数据、虚报工作业绩。一方面,组织各级统计机构认真开展自查,坚决制止和纠正编造各项经济指标的本期数和同期数等行为,坚决清理把统计部门作为招商引资、经济增长、民生改善和节能减排第一责任单位的有关文件和做法,要求各县、区(市)统计局积极向地方政府汇报说明情况,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坚决取消违背统计法精神、影响统计工作独立性的有关做法,对要求停止而不停止、要求纠正而不纠正的,按伪造统计数据处理。另一方面,认真梳理群众信访举报、媒体披露、网络反映和案件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弄虚作假、虚报浮夸问题,上下联动,组织开展统计工作自查、重点抽查、专项检查和交叉检查,及时查处和纠正在工业统计、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等方面存在的数据不实问题。活动开展以来已开展数据质量检查30余次,检查工业企业52家,检查投资、建筑、房地产项目62个。

二是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对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损害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的,坚决依法予以制止和惩处。活动开展我局以来共计查处统计弄虚作假行为124起,其中:对存在问题发出统计检查一次性告知函的单位有70个,对统计违法案件立案并结案54起,4家单位受罚款处罚、50家单位受行政警告并通报批评。通过严格执法、依法治统,使各类虚报、瞒报、拒报、迟报和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等统计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部分统计对象的支持配合力度不够

出于保护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等原因,部分企业和统计调查对象配合程度不高,不如实提供统计数据,瞒报、漏报、迟报、拒报现象一定程度存在。

(二)统计执法不力

一是统计执法力量薄弱。各级各地区统计执法机构不健全,专职人员少,一些县区甚至没有专项执法人员;部分执法人员对相应法律知识、统计方法制度、财务会计等专业知识掌握不够全面、深入,影响办案速度和办案质量。

二是执法环境差。统计执法规章制度不健全,法制宣传力度不够,在实际工作中,依法检查处理统计违法案件难度较大,有些企业和个人法制意识淡薄,对执法工作不重视、不配合,对查处的违法事实不以为然,甚至对统计部门做出的处罚决定置若罔闻,这类情况使统计执法工作很难开展,也严重影响了统计执法者的信心。

三是执法力度偏软偏弱。日常统计执法检查时间少、次数少,检查不够严格,对发现问题的单位责令整改的多、处罚的少,在执法工作中存在着不敢查、不敢管,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现象。

三、下步工作打算及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统计法制建设

一是积极上报协调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及时健全机构、补足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充实执法力量。

二是强化统计执法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和完善统计执法检查常态化制度,对我市范围内的企业进行定期的数据质量检查,对存在统计违法的案件,发现一件,查处一件。

三是加强对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创新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方式,使统计法律法规进企业、进社区,广泛深入百姓家中,提高全社会对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相关知识的知晓率,进一步改善执法环境,预防统计数据虚报、漏报、迟报、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力度

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和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坚决打击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做到有案必查,不留执法“盲区”和“死角”,绝不能在统计执法方面出现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加强对各县、区(市)统计局查办案件的指导,坚决消除统计执法空白县,落实好今年内市局查处统计违法案件不少于7件、各县(区、市)查处案件不少于5件的.工作任务,切实用统计法制手段保证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工作向纵深推进。通过加强统计执法,严厉打击统计违法行为,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营造良好的统计环境提供坚强保障。

(三)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

会计代理记账公司自查报告 第9篇

一、医院管理

实行院科两级管理,领导及科主任分工明确,各尽其责,临床科室、医技科室、职能科室设置齐全,开放床位34张,人员配备及房屋面积达到标准,超出了基本设备配置,管理组织健全,有齐全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医疗安全管理,人人参与防范医疗安全。

二、医疗质量

加强医院医疗质量的管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严格执行12个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病历质量、诊治水平大幅度提高,三基三严训练到位,门急诊24小时值班制度,急救设施齐全完整,各项医疗质量统计指标在规定范围,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见成效。

三、医疗技术组

检验科能提供24小时急诊服务,科室布置基本合理,遵守操作规程,定期标准,保证报告质量,严格输血管理,无非法采血、用血,能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医学影像能满足24小时急诊检查服务,报告准确、及时。有健全药事委员会,保证临床合理安全用药,毒剧麻药品管理规范、有序,记录齐全,认真执行《处方管理办法》。

四、护理及院感

有健全的院感、护理管理体系,有齐全的管理制度,人员配置合理,定期进行在职培训,能正确实施各种护理常规、操作规程,有健全的岗位职责和考核标准及办法,有一定的护患沟通技巧、健康指导,能体现人性化服务理念,抢救药品齐全完好,危重患者护理交接班到位,统计指标合格,传染病管理不松懈,能及时报告。有专人从事院感工作,有定期检查和监测,监督医务人员执行无菌操作,对重点科室重点监测,有达标的消毒供应室和污水处理站,医疗废物处理规范。

五、财务、后勤管理

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收支两条线,无小金库,有合理的分配及激励机制,财务实行电脑化管理,门诊及住院人次逐年上升,有健全的设备采购、保养、维修与更新制度,有自备发电配送能力,保证临床及重要科室的诊疗活动。

六、行风评审

有专职从事医德医风、纪检工作两人,落实医患沟通制度和知情选择同意,保护患者隐私,定期公示各项服务收费及药品价格、及时处理各种投诉、文明服务,有健全的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及档案,严格执行“十不准”,服务环境舒适、温馨,标识规范、醒目,优化就医流程,定期免费送医送药下乡,实施了“健康之路村村行”活动,为“五保”老人特困户住院实施免费、医疗救助。

记账弄虚作假自查自纠报告 第10篇

一、贯彻落实《学位论文作假处理行为办法》和本单位有关实施办法概况

(一)有关《办法》执行情况2014年11月18日,收到省学位办《关于做好展开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工作的专项检查和迎接国家抽查的通知》后,我校高度重视,成立工作领导小组,11月19日在分管研究生工作的赵德刚副校长主持下,召开了展开学位论文自我检查动员会,部署在学校和学院层面展开自查工作,并要求各培养单位11月19日至25日实行自查,并提交自查报告,内容包括执行学校有关规定和《办法》的基本情况,学术道德、学术规范和学术诚信建设情况,对作假行为的处理和在学位论文质量保障方面的主要做法等内容。在自查基础上,学校还对各单位展开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查处工作进行检查,构成学校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自查工作总结报告,报送至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11月24日,赵德刚副校长在行政楼一号会议室再次召集研究生院、研究生培养单位院长举行会议,会上不但对今年我校招生工作的命题环节做了严格的要求和布署,同时也再次夸大了各培养单位、导师、研究生都要做到严格诚信考试,建立正确的学术之风。会上研究生院对做好省级硕士学位论文专项抽查和迎接国家专项督导工作提出了严格要求和精心安排,要求各培养单位务必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进一步规范管理好本单位的研究生学风教育,严格依照各项规章制度实施,今后对学位论文的管理要做到在申请学位前实施查重检验,并严格实施答辩审核,做到所授与学位者的学位申请论文不出现作假行为,同时,在学位授与后实施一定比例的抽检。

(二)自查情况

记账弄虚作假自查自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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