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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

来源:开心麻花作者:开心麻花2025-09-181

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精选14篇)

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 第1篇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xx市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xx年六月十四日

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 第2篇

为了更好的完成2015年的节能责任目标,推动节能降耗工作,加快建设节约型企业,推动企业不断发展壮大,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2006】28号文件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鲁政办【2006】117号)文件,有公司研究由生产部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省、市政府文件精神,在公司内形成比效益、比贡献、比提高的竞争氛围,促进节能减排工作在上新台阶,确保企业节能目标的全面完成。

二、考核原则

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 所有车间、部门

四、考核组织方式

日常考核由生产部执行,年终考核在公司的领导下由相关部门联合进行考核,报公司审定。

五、考核办法

1、月度考核:生产部在次月5日前上报能耗报表,根据产品单耗指标完成情况,填写节能目标落实检查情况表。

2、半考核:生产部于每年7月上旬准备考核资料(包括自我评价、半节能量完成情况表)并分发;7月中旬实施考核过程,由各车间、部门填写节能量完成情况表;7月下旬生产部和公司管理层复合考核结果并报总经理审批;7月底将结果通知各车间、部门存档并实施相应措施。

3、全考核:生产部于每年12月下旬准备考核资料并分发;次年1月上旬实施考核过程,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相关文件和统计资料、进入现场实地检查节能降耗实施情况等方法进行考核。考核时各车间、部门对上半年或全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并写出自查报告。

考核结果为完成(95分以上)、基本完成(85分以上95分以下)并且否定指标达到责任书要求、未完成(85分以下)3个等次。

六、考核时间

每年7月中旬和次年1月中旬

七、奖惩办法

1、考核结果列入各单位的综合考核指标体系,作为考核单位领导人的一项重要内容。

2、对完成或超额完成节能目标任务单位授予“节能效益贡献奖”。对比上一年完成任务增长幅度较大的授予“节能发展进步奖”。

对技术革新、发明创造并取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授予“节能创新贡献奖”。

根据考核结果评出“节能技改先进部室”、“技改调整先进班组”、“节能降耗先进者”、“节能降耗能手”。

各车间、部门奖励资金根据公司考核结果自行兑现。

3、对考核结果基本完成的车间、部门不奖不罚。

4、对半年考核结果未完成的车间、部门,由公司通报批评;对全年未完成的实行“一票否决”,不得的参加任何评比。

八、考核监督

考核接受各车间、部门的监督,对在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偏袒、包庇等行为,取消被考核车间、部门的评优资格,同时取消考核部门和部门负责人的评优资格。

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 第3篇

一、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对象

1.各市政府;

2.列入国家"千家企业节能行动"的我省67户重点耗能企业(以下简称千家重点耗能企业);

3.列入我省"百家企业节能行动"的126户重点耗能企业(以下简称百家重点耗能企业)。

二、对各市政府的评价考核办法

(一)评价考核内容

对各市政府的评价考核指标分为两类:节能目标完成指标(50分)和节能措施指标(50分),具体计分方法见附表1。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为否决性指标,以省经贸委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统计局分解下达的年度目标为准,2008年、2010年考核累计降低率。只要未达到计划目标值即为未完成目标考核等次。节能措施指标为定性评价指标,根据指标的完成率或有关工作完成情况计分。

(二)评价考核程序

各市政府在上年度本地区万元GDP能耗及其降低率数据经省统计局审定后一个月内,向省政府提交上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的自查报告,同时抄送省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节能办)。省政府委托节能办组建评价考核工作组,对各市政府节能工作及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抽查和调研评估。根据评价考核工作组的评价和调查报告,节能办完成对各市政府的综合评价考核报告,于当年8月底前报经省政府审核后,向全社会进行公告。

(三)评价考核等次

以省统计局公布的地区能耗指标作为定量评价考核的主要依据。评价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次:超额完成(95分以上且否决性指标超过评价考核期计划目标值)、完成(75-94分且否决性指标达到评价考核期计划目标值)、基本完成(60-74分且否决性指标达到评价考核期计划目标值)、未完成(60分以下或否决性指标未达到评价考核期计划目标值)。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次的市政府,应在一个月内做出原因解释并提交改进方案,由省政府责令其限期改进。

(四)奖惩办法

各市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结果,由节能办报经省政府审定后,提交省委组织部,作为各市政府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节能目标评价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和完成等次的市政府,予以通报表扬,并结合全省节能表彰活动进行表彰奖励。对评价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次的市政府,予以通报批评,领导干部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等。

三、对千家重点耗能企业的评价考核办法

千家重点耗能企业的评价考核按属地原则由省经贸委负责实施;千家企业应于每年3月底前向省经贸委提交经所在市节能主管部门审核的上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的自查报告,同时抄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经贸委组织以社会专家为主的评估调查组,对企业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抽查和调研评估,于每年5月份完成对千家企业的综合评价报告,报经省政府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后向全社会进行公告。具体考核事项按照国家对千家重点耗能企业评价考核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对百家重点耗能企业的评价考核办法

(一)评价考核内容

对百家重点耗能企业的评价考核指标分两类:节能目标完成指标(50分)和节能措施指标(50分),具体计分方法见附表2。

节能量为否决性指标,以企业根据省下达的"十一五"期间节能总量制定的年度目标为准,只要未完成该指标,考核结果即为未完成等级;节能措施指标为评价指标,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和指标的完成率计分。

(二)评价考核程序

百家重点耗能企业的评价考核按属地原则由各市节能主管部门负责实施;百家企业应于每年3月底前向所在市节能主管部门提交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的自查报告,同时抄报省经贸委。各市节能主管部门组织以社会专家为主的评估调查组,对企业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抽查和调研评估,并根据评估调查组的报告,于当年5月份完成对百家企业的综合评价报告,报经市政府和省经贸委审核后向全社会进行公告。

(三)评价考核等级

评价考核结果按百分制打分,分为四个等级:超额完成(95分以上且否决性指标超过年度计划节能量)、完成(75-94分且否决性指标达到年度计划节能量)、基本完成(60-74分且否决性指标达到年度计划节能量)、未完成(60分以下或否决指标未达到年度计划节能量)。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百家重点耗能企业,应在一个月内做出原因解释并提交整改方案,由市政府责令其限期改进。

(四)奖惩办法

省经贸委和市政府对评价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和完成等级的企业,予以通报表扬,并结合全省节能表彰活动进行表彰奖励;各级政府加大对该企业节能项目的投资支持力度。对评价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企业,予以通报批评,一律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新建高耗能投资项目和新增工业用地要从严控制,并对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五、加强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节能办会同省经贸委、发展改革委、统计局、监察厅等部门组成评价考核工作组,负责节能目标责任的评价考核和监督核查工作,并将评价考核结果报经省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各市政府要高度重视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的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建立科学、合理、分级的考核指标、制度和程序,逐步完善评价考核工作的实施和检查机制,建立评价考核社会专家库。及时向社会公布评价考核结果,并对自查报告及千家重点耗能企业和百家企业耗能企业综合评价报告的准确性负责。

各级统计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能源统计队伍建设,完善能耗统计指标体系和监测体系,保证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体系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附表:1.各市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计分表

建立企业党建的目标责任考核 第4篇

解放思想,更新理念,

建立科学的长效机制

在思想政治工作领域实行目标责任考核制的思想基础是目标管理理论。1954年,管理大师彼得•德鲁克在《管理实践》中提出了“目标管理”的概念。德鲁克认为,所有“企业的使命和任务,必须转化为目标”,如果一个领域没有目标,这个领域的工作必然被忽视。当组织的核心管理者确定了组织目标后,必须对其进行有效分解,转变成各个部门和个人的分目标,管理者根据分目标的完成情况对下级进行考核、评价和奖惩。目标管理是以目标为导向,以人为中心,以成果为标准,而使组织和个人取得最佳业绩的现代管理方法。目标管理是一种基本的管理技能,它通过划分组织目标与个人目标的方法,将计划、控制、激励、评价等关键的管理活动结合起来,实现了全面、有效的管理。“目标管理”出现后立即在西方国家引起强烈反响,并且伴随着绩效考核、内部竞争等理论的补充,被广泛应用到人力资源、企业营销和政府管理领域。

在党建思想政治工作中实行目标责任考核,就要坚持“科学发展、引领方向、转变作风、推动落实”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目标任务机制、考核评价机制和实施推进机制,通过考核目标任务的设置引领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向,通过绩效评价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通过结果运用激发党务工作者队伍的整体创新活力。在集团公司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推行目标责任考核,可以按照子(分)公司党委、项目经理部党工委、机关党群部门三个层次进行,还可以进一步把考核范围扩大到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目标责任考核的过程可以分为目标和评价指标设定、业绩成果考核、评价结果运用三个步骤。

目标管理应用于党建思想政治领域,最为引人注目的特点就是,它使得复杂抽象的思想政治工作转化为具体的、可以度量的目标体系,从而激发出全体党务工作者自主自发、自我约束的工作热情,并使核心领导者从繁重的日常管理工作中解放出来,可以抽出更多的精力投入到企业的战略目标管理上。在党建思想政治工作中推行目标管理,通过对称分配责、权、利催生和谐的工作氛围,依靠内部竞争、绩效考核、奖优罚劣等机制所产生的强大推力,可以确保各项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

树立目标,制订标准,

引领发展的正确方向

在党建思想政治工作中推行目标责任考核,首先要确立工作目标和考核标准。工作目标和考核标准的确定,必须密切结合企业发展的战略规划,通过专门的设计过程将整体目标逐级分解到各考核单位。这些目标方向一致,环环相扣,相互契合,形成协调统一的目标体系。确立工作目标要做到“四个统筹”,即统筹企业战略目标与党建发展规划,发挥好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统筹各单位的产业类型与市场环境,发挥好党建思想工作服务中心的职能;统筹职责分工与权力分配,建设责权对称的工作环境;统筹组织目标与个人发展,提高党务工作者学习创新的动力。

每年我们都可以从党代会、职代会、工作会等会议领导讲话,以及各项年度工作要点安排等文件中获取关于目标任务的信息。这种宏观的工作安排没有具体职责分工,考核指标也不明确,还不具备开展目标责任考核的可操作性。应该根据集团公司党委统一安排进一步明确考核目标,使其涵盖理论学习、班组建设、党风廉政、企业文化、群众工作等企业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的所有范畴,同时把企业经营发展任务纳入考核的硬指标。思想政治工作本身的性质决定了很多目标难以具体分解,也很难进行量化考核,所以评价标准既要注重定量指标,也要注重定性指标。比如,生产任务完成数量、职工收入增长幅度、安全生产管理等可以量化的目标要明确时间、数量、质量三个尺度;形势任务宣传、企业文化建设等柔性指标则要力争通过不同的载体、途径,尽可能做到量化考核;确实难以定量的指标,则要综合考虑完成困难的大小、取得的效果和努力的程度等因素,给出分级定性评价。

督导检查,沟通协调,

形成自觉的改进机制

目标考核的任务目标和评价标准通过签订包保责任书等形式,得到考核与被考核双方的确认,就意味着进入了具体的实施过程。尽管目标管理重视结果,强调自主、自治和自觉,但这并不等于领导者可以放手不管,相反由于各单位和部门之间形成了目标体系,其中一环失误就会影响总体目标的实现。因此领导者在目标实施过程中,仍然要不断强化管理职能,首先要安排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汇报、明察暗访,充分利用日常接触机会和协同工作平台,上下之间保持自然、友好、经常的沟通交流,密切关注各项重点工作的进展。其次,通过政工信息、情况通报或者铁路建设报等媒介,向下级传达目标进度、工作要求等重点信息,便于互相之间及时进行协调。再次,帮助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当发生不可预测事件严重影响组织目标实现时,要通过一定的程序调整目标实施的次序,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推进。

成功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制度的关键,在于把个人需求与组织的目标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党务工作者的主观能动性,争取把每个人的禀赋、经验和特长发挥到极致。所以,上下级之间要相互尊重、依赖、支持,把党务工作者的职业生涯规划与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的总体目标结合起来,使权力分配、资源配置满足目标需求,使目标责任真正落实到个人。也正是由于运用了目标管理这种有效机制,每个党建思想政治工作者才能胸怀大局,自觉改进,认真对照相关工作流程和执行标准,查找自身在工作意识、技能、策略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动态收集工作业务范围内的资讯,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创新创效,展示作为,体现价值。

考核评价,结果运用,

营造争先创优的氛围

绩效考核必须坚持科学发展、注重实绩、客观公正、群众公认、综合考评的原则,以经营发展硬指标和思想政治软指标为重点,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新理念,努力做到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上级考核与民主评议相结合,力求全面准确地评价各单位的工作实绩。为保证绩效考核的顺利实施,可以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与每年度的工作会议同步进行。首先由被考核单位负责人汇报完成目标任务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下一步努力方向。考核组成员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填写目标责任考核评价表,对各单位的工作精确量化考核。为了体现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的社会效果,还应该组织职工代表、党代表和领导干部代表进行民主评议。最后,在综合各方情况的基础上,按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层次做出综合评判。还要建立相应的监督、举报和复核制度,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考核环境。

每一轮目标责任考核的最后、也是最为关键的一个环节,就是考核结果要在实践工作中加以运用,作为组织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并与党务工作者薪酬待遇相挂钩,强化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科学发展、争先创优的长效机制。一是及时通报考核结果,全面反馈考核情况,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进行认真整改。二是表彰奖励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宣传推广先进的管理经验。三是考核结果要列入各单位年度工作总结内容,列入领导干部的述职报告内容,并作为领导干部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四是对于不认真履行党建思想政治责任,导致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出现较多矛盾和问题的企业负责人,要及时进行诫免谈话,排名进入较差级别的单位要启动末位淘汰机制。

冷静审视,客观评价,

启发无限的创新思维

目前,在企业党建思想政治工作中全面推行目标责任考核还是一种创新,为了逐步推进、顺利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制度,要处理好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在全体党务工作者队伍中营造以业绩论英雄的舆论氛围,鼓励创新创效,发挥核心作用。二是以改进项目党建质量为重点,围绕项目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活力。三是发挥“交叉任职、双向进入”机制的作用,在企业重大问题决策上发挥参与作用。四是处理好与现行企业制度之间的关系,找准党建思想政治工作与企业管理的结合点。

衡量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实施的成败,关键要看是否充分发挥了党务工作者的主观能动性,是否真正融入了企业发展战略,是否增强了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每当在目标责任考核告一段落,取得了一些成绩时,我们仍然不能沾沾自喜、固步自封。我们要持续改进目标责任考核的方法、内容、标准,提高目标责任考核的质量;结合生产经营中心任务调整考核指标,及时传递党组织的工作重点;用创建“学习型组织”理论指导党建工作者的队伍建设,培养全新、前瞻而开阔的思考方式,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历史和职工群众检验的业绩,为推动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政治保证。

山东省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第5篇

关于印发山东省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

鲁政办发〔2006〕117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山东省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山东省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为推动节能工作,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任务,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06〕28号文件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06〕108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的组织领导。由省节能办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考核组织工作,报省政府审定。

二、考核范围。各设区市政府和103户国家重点用能企业。

三、考核内容。省政府与17市政府、103户企业签订的节能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各项指标和工作任务。

四、考核方法。年终集中考核,采用百分制。考核结果分为完成、基本完成和未完成3个等次。95分及以上且否决指标达到责任书要求为完成,85分及以上95分以下且否决指标达到责任书要求为基本完成,85分以下为未完成。

五、考核时间。各设区的市政府和103户企业每年年初对上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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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写出自查报告。其中,各设区市政府的自查报告于2月底前报省政府,103户企业的自查报告经所在设区市政府审核后于1月底前报省节能办。

六、奖惩办法。省政府通报考核结果。对完成全部节能目标的市政府和企业予以表彰奖励;对未完成节能目标的市政府和企业实行“一票否决”,一律不得参加评奖、授予荣誉称号等;其中未完成节能目标的国有、国有控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不得享受年终考核奖励。

七、其他规定。

(一)能源和水的消耗指标以省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考核时应合理扣除不可比因素。

(二)必要时,考核小组可以查阅各市政府和企业的相关文件,进入现场考核。

(三)103户之外的省里确定的千户重点企业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由各设区的市政府考核,并于每年1月底前将考核结果报省政府。

附件:1.考核各设区市政府节能目标计分办法

2.考核103户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目标计分办法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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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 第6篇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节约资源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的指导方针,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增长方式转变和质量效益提高,实现“十一五”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的约束性目标,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意见》(苏政发〔2006〕152号)、《关于印发江苏省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发〔2007〕63号),特制定本办法。

一、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对象

1、各省辖市人民政府;

2、国家发改委确定的67户千家和省经贸委确定的126户百家重点耗能企业。

二、对市级人民政府的评价考核办法

(一)评价考核内容

对市级人民政府的评价考核指标分为两类:节能目标完成指标(50分)和节能措施指标(50分),具体计分方法见附表1。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为否决性指标,以省经贸委会同省发改委、省统计局分解下达的目标为准,2008年、2010年考核累计降低率。只要未达到计划目标值即为未完成目标考核等次。节能措施指标为定性评价指标,根据指标的完成率或有关工作完成情况计分。

(二)评价考核程序

市级人民政府在上本地区万元GDP能耗及其降低率数据经省统计局审定后一个月内,向省政府提交上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的自查报告,同时抄送省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节能办)。省政府委托节能办组建评价考核工作组,对市级人民政府节能工作及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抽查和调研评估。根据评价考核工作组的评价和调查报告,节能办完成对各市级人民政府的综合评价考核报告,于当年8月底前报经省政府审核后,向全社会进行公告。

(三)评价考核等次

以省统计局公布的地区能耗指标作为定量评价考核的主要依据。评价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次:超额完成(95分以上且否决性指标超过评价考核期计划目标值)、完成(75-94分且否决性能标达到评价考核期计划目标值)、基本完成(60-74分且否决性指标达到评价考核期计划目标值)、未完成(60分以下或否决性指标未达到评价考核期计划目标值)。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次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在一个月内做出原因解释并提交改进方案,由省政府责令其限期改进。

(四)奖惩办法

市级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结果,由节能办报经省政府审定后,提交省委组织部,作为市级人民政府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节能目标评价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和完成的市级人民政府,予以通报表扬,并结合全省节能表彰活动进行表彰奖励。对评价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市级人民政府,予以通报批评,领导干部不得参加评奖、授予荣誉称号等。

三、对千家重点耗能企业的评价考核办法

千家重点耗能企业的评价考核按属地原则由省经贸委负责实施;千家企业应于每年3月底前向省经贸委提交经市级节能主管部门审核的上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的自查报告,同时抄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经贸委组织以社会专家为主的评估调查组,对企业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抽查和调研评估,于每年5月份完成对千家企业的综合评价报告,报经省政府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后向全社会进行公告。有关具体事项按照国家《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实施方案》执行。

四、对百家重点耗能企业的评价考核办法

(一)评价考核内容

评价考核指标分两类:节能目标完成指标(50分),节能措施指标(50分),具体计分方法见附表2。

节能量为否决性指标,以企业根据省下达的“十一五”期间节能总量制定的目标为准,只要未完成该指标,考核结果即为未完成等级;节能措施指标为评价指标,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和指标的完成率计分。

(二)评价考核程序

百家重点耗能企业的评价考核按属地原则由各市节能主管部门负责实施;百家企业应于每年3月底前向所在地市级节能主管部门提交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的自查报告,同时抄报省经贸委。各市节能主管部门组织以社会专家为主的评估调查组,对企业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抽查和调研评估。各市节能主管部门根据评估调查组的报告,于当年5月份完成对百家企业的综合评价报告,报经市级人民政府和省经贸委审核后向全社会进行公告。

(三)评价考核等级

评价考核结果按百分制打分,分为四个等级:超额完成(95分以上且否决性指标超过计划节能量)、完成(75-94分且否决性指标达到计划节能量)、基本完成(60-74分且否决性指标达到计划节能量)、未完成(60分以下或否决指标未达到计划节能量)。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百家重点耗能企业,应在一个月内做出原因解释并提交整改方案,由市级人民政府责令其限期改进。

(四)奖惩办法

省经贸委和市级人民政府对评价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和完成的企业,予以通报表扬,并结合全省节能表彰活动进行表彰奖励;省和地方政府加大对该企业节能项目的投资支持力度。对评价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次的企业,予以通报批评,一律不得参加评奖、授予荣誉称号,新建高耗能投资项目和新增工业用地要从严控制,并对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五、加强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节能办会同省经贸委、发改委、统计局、监察厅等部门组成评价考核工作组,负责节能目标责任的评价考核和监督核查工作,并将评价考核结果报经省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各市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的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建立科学、合理、分级的考核指标、制度和程序,逐步完善评价考核工作的实施和检查机制,建立评价考核社会专家库。及时向社会公布评价考核结果,并对自查报告和千家、百家企业综合评价报告的准确性负责。

各级统计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能源统计队伍建设,完善能耗统计指标体系和监测体系,保证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体系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各级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努力营造有处于社会节能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表:

1、市级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计分表

2、百家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计分表

附表1

市级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计分表

附表2

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 第7篇

各县、区经信委(经发委),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贸局:

根据省经信委皖经信节能函〔2011〕1259号文和市经信委年初与各县、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订的《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目标责任书》,现就开展重点用能企业2011年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和报送2012年节能目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用能企业2011年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

考核对象为各县、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与市政府签订2011年《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目标责任书中》的重点用能企业。考核工作统一部署,按自查、考核(复核)两个阶段进行(具体考核要求及自查报告格式见附件1)。

请各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接通知后,立即通知辖区重点用能单位(包括列入省经信委和市经信委考核名单),着手准备自查报告。2012年1月5日前,各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本地区企业完成自查,并对列入市经信委考核名单的企业组织开展考核;1月13日前,市经信委对列入省经信委考核名单的企业组织开展考核(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经各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考核认定为“超额完成”等次的企业进行复核。

二、重点用能企业2012年节能目标测算

为进一步落实2012年工业节能目标责任,根据省经信委要求,各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要将2011年耗能7000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作为重点用能企业,在充分征求企业意见的基础上,科学测算2012目标节能量。

三、材料报送要求

1、请各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于2012年1月9日前将列入省经信委考核名单的企业自查材料,统一汇总后送市经信委节能科(政务新区A223室,材料要求一式两份并附电子版)。

2、请于2012年1月9日前将经各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考核认定为“超额完成”的企业自查材料,统一汇总后送市经信委节能科(政务新区A223室,材料要求一式两份并附电子版)。我委将组织专家进行复核,并根据评分情况确定表彰奖励企业名单。

3、请各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于2012年1月13日前将附件2、3行文报我委,同时报送相关材料电子版。我委汇总后报省经信委。

4、对已破产、长期停产一年以上或用能发生重大变化的企业,应单独行文说明情况,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后,不列入考核。

联系人:邢晖,电话:3837819,电子邮箱:ziyuanke2009@163.com。

附件:

1、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办法及自查报告内容格式要求

2、重点用能企业2011年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情况汇总表

3、重点用能企业2012年节能目标汇总表 4、2011重点用能企业名单

芜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 第8篇

2015年1月21日, 天津市河东区节能办主持召开了2014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现场评价考核工作会。

按照《天津市“十二五”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实施方案》要求和《河东区2014年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实施方案》及《关于做好2014年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 由河东区商务委等部门组成的区节能评价考核工作组, 通过听取被考核单位2014年节能工作自评情况汇报、现场提问和查看资料、被考核单位交流互评、考核工作组提出评价考核意见等程序, 完成了对河东区重点责任部门和重点用能企业2014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

通过开展2014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 也为各用能单位之间提供了沟通交流、推广经验的平台, 对于促进河东区节能工作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 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市河东区商务委供稿)

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 第9篇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防沙治沙工作。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加强荒漠化石漠化治理,最近,胡锦涛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我们大力加强防沙治沙工作,努力构建北方地区绿色生态屏障,实现从“沙逼人退”到“人逼沙退”的转变。

目标责任考核意义重大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我国治沙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我国防沙治沙形势仍很严峻。

全国沙化土地面积174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近1/5,涉及30个省、区,市的近900个县,4亿多人口受到影响。土地沙化严重威胁国土生态安全,严重制约经济社会发展,严重阻碍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已成为中华民族生存与发展的心腹之患。工作中,一些地方对防沙治沙重视不够,防治措施不力,政策机制不活,防沙治沙的责任意识不强,有的甚至忽视防沙治沙工作。这些问题严重制约防沙治沙事业健康发展,已成为加快推进防沙治沙工作的突出问题。

做好防沙治沙工作,必须坚持科学防治、综合防治、依法防治的方针,落实地方各级政府负总责的制度,实行优土重奖、劣土受罚的激励约束机制,开展防沙治沙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是其重要抓手和基础。

首先,这是落实防沙治沙法和国务院防沙治沙决定的必然要求。防沙治沙法和国务院防沙治沙决定都明确,国家在沙化土地所在地区,建立政府行政领导防沙治沙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奖惩制度,将防沙治沙年度目标和任期目标纳入沙区各级人民政府政绩考核范围。政府问责,依法行政,则必须实行有效的考核制度。

其次,这是调动地方各级政府防沙治沙积极性、主动性的有效手段。治沙工作具有很强的社会性,必须依靠地方政府强有力的领导和协调。实践表明,哪个地方领导重视,哪个地方治沙工作就搞得好;哪个地方领导重视不够,哪个地方工作就拖拉。开展对地方政府治沙工作的考核工作,就是要促使沙区各地、各级政府真正重视治沙工作,真正将此纳入重要日程,真抓实干,推动发展。

第三,这是认真总结各地治沙工作经验、宣传典型、推动治沙工作的重要措施。对治沙工作的考核过程,实际上也是全面总结工作、推广经验的过程,要通过多视角、全方位的考察,深入了解和掌握地方在防沙治沙工作中的成功作法、有效措施、典型经验和先进人物,同时也找出需要吸取的教训、需要改进的问题,促进工作。

准确把握基本原则

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考核工作的全过程,以推进防沙治沙工作为目的,以提高沙区地方各级领导干部生态意识为导向,以督促地方政府认真履行治沙职责为核心,着力构建符合防沙治沙规律、导向明确、指标合理、标准科学的考核评价制度,激励约束沙区各级领导干部尽治沙之责,谋治沙之策,加快沙区生态改善,促进沙区经济發展,为建设北方绿色生态屏障作出贡献。

考核工作中要准确把握以下基本原则:

一要立足推动工作。开展目标责任考核的最终目标是改善沙区生态状况,推动治沙事业发展,保障国土生态安全。党的十七大作出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决策,提出到2020年使我国成为生态良好国家的目标,实现这个目标,重点在防沙治沙,关键是领导重视。开展防沙治沙目标责任考核,不论是中期督促检查,还是期末综合考核,都要始终将激励约束地方领导干部重视防沙治沙、关心治沙工作、支持治沙工作作为根本出发点和最终落脚点,推动治沙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二要鼓励改革创新。防沙治沙的社会性决定了要搞好这项工作,就必须不断深化改革,完善政策,创新机制,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在开展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过程中,首先要注意发现各地在防沙治沙工作中制定了哪些优惠政策,创新了哪些机制,产生了怎样的效果。其次要通过开展考核,认真总结、深入宣传并大力推广各地的好的经验和做法,鼓励地方改革创新,推动全国的防沙治沙工作。

三要突出导向作用。由于土地沙化受自然因素影响较大,而且治理成效具有滞后性的特点,《考核办法》的指标设置中不仅有防治任务指标,还重点考虑了尽责性和作为性指标。要通过对各项考核指标的综合考核,不仅要督促地方政府按期完成防治任务,更要进一步增强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防沙治沙的责任意识,真正将防沙治沙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通过不断增加投入,制定完善政策,创新体制机制,实现考核显导向、考核增压力、考核出动力的目的,真正发挥目标责任考核的激励约束和导向促进作用。

四要体现激励约束。《考核办法》中明确,考核结果经国务院审定后向各有关部门和省级政府进行通报,对认真履行目标责任、工作突出的省级政府,予以表扬;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省级政府,限期整改。同时,考核结果将交由中央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省级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这项规定,旨在激励地方各级政府使实招、出重拳,抓好治沙,也是对治沙工作、生态建设不够重视的地方予以警示、予以促进。

抓好重点

开展防沙治沙目标责任考核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目前正处于实施的开局和起步阶段,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考核办法》的要求,真正把防沙治沙目标责任考核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位置,列入日程,切实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

按照《考核办法》的要求,“十一五”期间,将对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西藏、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进行考核,并计划在今年下半年开展中期督促检查(期末综合考核将在2011年进行,届时将另行具体部署),为确保本次考核工作开好头、起好步,顺利推进,当前要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首先,切实加强宣传工作。各地要以开展考核工作为契机,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对防沙治沙工作的重视和关怀,宣传防沙治沙的战略措施和相关政策,宣传做好防沙治沙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对推动治沙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要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为开展考核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增强地方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形成地方各级政府重视治沙、支持治沙、真抓实干的新局面。

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 第10篇

各室、科、部、中心:

《局(协)机关岗位目标责任制百分考核细则和考核办法》已重新修改完善,并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望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

1、岗位目标责任制百分考核细则

2、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二○○六年五月十二日

岗位目标责任制百分考核细则

(试行稿)

一、共性内容(30分)

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行风建设、法律法规、综合治理和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共性内容的基本要求:

1、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岗位业务知识,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学习有计划、有记录。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集中学习,无故不参加的,每少1次扣1分。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勤奋努力。对属于职责范围以内的事项发生拖拉、推诿,敷衍了事,造成不良影响的,每出现一次扣2分。

3、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对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报等违规违纪行为,经查实,每次扣3分,凡造成不良影响,情节严重的扣5分。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行风建设制度或责任制,对不兑现社会服务承诺或与服务对象顶撞争吵(无论是否有理)、态度傲慢,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2分。

4、服从大局,服务全局,不搞本位主义或小团体主义,不犯自由主义。有违反规定,当面不说,背后乱说,经查实一次扣8分,造成影响和后果的扣12分。团结同志,工作协

调,不顶撞领导,不闹无原则纠纷和矛盾。发生一次顶撞领导、无理吵架、闹事的,当事者扣4分,主要责任者扣8分。

5、认真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机关安全生产等规章制度。对违反规定,造成一般性责任事故的,每次扣2分;造成重大事故的,每次扣5分,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6、自觉遵守考勤制度。迟到或早退每次扣0.5分(有正当理由,且无法履行手续的除外)。未经批准上班时间私自外出,经查实一次扣1分。每个月迟到或早退累计达5次按旷工一天计算,并扣4分,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达5天或年累计达10天,按《关于对机关工作人员实行待岗制度的规定(试行)》(海办发[2006]24号)的有关规定责令待岗。事假全年累计不超过一周,每增加一天扣0.5分。

7、严禁上班时间(包括下基层、到企业工作)打牌、下棋,或者在计算机上玩游戏、看娱乐性的新闻和电影电视、听音乐、炒股、无事串岗、闲聊等,违者被发现一次扣3分,情节严重,影响形象者一次扣6分(特殊情况除外)。

8、积极参加主题教育。在“三治一创”主题教育中被县组织的明查暗访曝光的,除扣10分外,扣发年终应

得奖金的50%,并给予纪律处分。在“双学双强”活动中,个人学习积分在60-70分之间的扣5分,低于60分的扣10分,并扣发年终应得奖金的10%。

9、自觉遵守值班制度。值班期间擅自离岗,每发现一次扣2分;造成事故者,按第5条规定处理。

10、严禁在机房、档案室、保管室会见与工作无关的客人,违反一次扣1分。在以上场所吸烟或违章动用明火,违反一次扣1分,造成事故的按第5条规定处理。机关工作人员在下班和节假日不加班时,应及时关闭办公室的空调、饮水机、计算机、等电源,违者每发现一次除扣当班最后一个离开者4分外,另按每小时20元计算,扣至检查发现时间止。同时扣本办负责人2分。

11、保持工作通信联络畅通,因本人通信工具一次不畅通,延误重要工作且情节严重者一次扣发50元,同时在年终考核中扣2分。

12、年终综合考核为局(协)机关最后一名的科、室、部,其部门正职扣8分,副职扣6分,工作人员扣4分。

二、岗位内容(60分)

1、根据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本局(协)考核的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结合各自的分工和岗位职能,根据局(协)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逐项列出岗位目标内容、分值和考核计分办法,呈分管领导审核把关,报局长(主席)审定。年终按完成的实绩,对照责任目标和考核办法,计算考核分。

2、所分管或所从事的科技局各项业务工作在全市六县(市)中考核达第二名得基本分,每上升或下降一个位次加减该项基本分的50%;科协工作以在全市六县(市)中考核达第三名得基本分,每上升或下降一个位次加减该项基本分的25%。

三、领导交办工作(10分)

无正当理由,且未及时报告并经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交办的工作,一次扣2分。

四、加分事项

1、岗位内容单项加分不得超过该项的基本分的50%(岗位责

任书中另有设定的除外)。

2、在按岗位内容核定的考核分基础上,按受表彰的级别、类别予以加分(详见附表)。同一个人、同一部门、同一项目、同受不同级别表彰的,就高加分一次,不重复加分。

3、招商引资按局(协)招商引资考核办法实行加分考核。

4、个人最终核定分=岗位百分考核得分+招商引资加分+(上级表彰加分+岗位考核加分)*20%—扣分合计,最终考核最高得分不超过130分。

附: 单位获表彰加分表

加 分

对 象

表 彰

类 型

主要负责人

分 管负 责 人

其 他

负 责

相关中层正职

相关中层副职

工 作

人 员

相关业务工作人员

省有关部门综合(先进)表彰 8 6 4 3 2

省单项表彰 5 8 4 6 4 3

市有关部门综合(先进)表彰 6 4 3 2 1

市单项表彰(必须是前二名)4 6 3

3 2

县委、县政府综合(先进)表彰 6 4 3 2 1

县单项表彰 2 3 1 2 1 1

局(协)先进科室部

6 4

个人获表彰加分表

表彰类型

加分

局(协)先进个人 6

县委或县政府表彰 4

市委或市政府表彰 6

省委或省政府表彰 8

县有关部门表彰 1

市有关部门表彰 2

省有关部门表彰 4

国家有关部门部门表彰 6

注:

1、凡责任书中已设定加分的事项,只就高算一次,不重复加分;

2、获市以上综合先进(表彰)的,办公室按相关部门加分。

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试行稿)

一、总则

为加大考核管理力度,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规范管理水平,促进全局(协)干部职工圆满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工作目标责任制百分考核(以下简称考核)应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

局(协)所有在编在职人员。

三、考核内容

按照工作目标任务,分共性内容、岗位内容、领导交办工作三部分,标准分100分。其中,共性内容(30分),由局(协)统一规定要求;岗位内容(60分),按局(协)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要求,结合各人岗位职能,逐项列出岗位内容及考核办法呈分管领导审核把关,报局长(主席)审定;领导交办工作(10分),指局(协)党组、局(协)负责人以及办公室受局(协)领导委托下达的有关中心工作、突击活动等,责任书中不设具体内容,考核时按各部门、各人完成局(协)交办工作的数量、质量、时限、实绩等考核计分。

四、考核机构

建立由领导班子成员及有关人员组成的考核领导组,负责考核工作。建立由纪检组长牵头的考核小组,负责日常考核工作。

五、考核办法

1、每年初逐级签订岗位工作目标百分考核责任书,分年中、年终两次考核。其中,年中只考核共性内容和交办工作,程序、方法与年终考核相同。

2、考核领导组和考核小组负责全局(协)的考核工作。

3、年终考核程序

⑴ 述职。由被考核人报告全年履行责任书的情况并自评得分。

⑵ 考评。

岗位内容:由个人自查申报,分管负责人审核、局长(主席)审阅后,报考核小组逐项考核打分。

共性内容:采取无记名方式,由全体人员当场、独立打分,其中考核领导组成员打分占60%,其他人员占40%,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和的平均数(保留两位小数),即为共性内容的考核分。

交办工作:由考核组先通报局(协)各项交办工作完成的数

量、质量,然后由全体人员根据各人完成的情况当场、独立打分,其中考核领导组成员打分占60%,其他人员占40%,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和的平均数(保留两位小数),即为交办工作的考核分。

以上三项考核分由考核领导组核实汇总后,确定每个人的最终考核分。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考核结果是对科(室、部、中心)及工作人员工作的综合评价,作为定等、评优、奖惩、上岗和评定职称等的依据。

1、定等。

年终考核低于60分者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满60分(含60分)低于70分者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满70分(含70分)者定为称职(合格)等次,其中90分及以上且完成局、协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者可以参加评优评先。

2、评优、评先。

(1)优秀等次的评选。按县考核办要求上报的最后时限,根据各人的考核得分结果,经局(协)考核领导组研究决定后上报。

(2)先进科(室)、部、先进个人的评选。

先进科(室)、部评选:按年终考核人平均分占70%,负责人打分占20%,其他人员打分占10%进行计算,综合得分高的为先进。

先进个人评选:按部门综合考核得分在局(协)机关处于前三名,且个人综合考核得分为全局(协)除负责人外为第一名、第二名。

(3)未完成招商引资任务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先、评优。

(4)按照《国家公务员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第二十条

(一)至

(四),第二十四条

(二)至

(七)规定所涉及的人员,不得参加优秀等次的评选。

(5)凡被市科技局、市科协列入考核的所有单项工作达不到在全市六县(市)中年终考核结果第三名、综合考核第二名要求的科(室)、部,除按规定相应扣分外,其科(室)、部人员当年不得评先、评优。

3、奖惩。

(1)所有考核对象均按其考核分兑现考核奖金。

(2)各科(室)、部连续两年,对被市科技局、市科协列入考核的所有单项工作达不到在全市六县(市)中年终考核结果第三名、综合考核第二名要求的,且在局(协)机关年终考核最后一名的(按办公室、高新科、成果科、农村科、普及部五个部门计算),其部门负责人予以降职,并扣发其本人和科(室)部人员应得考核奖的30%,其工作人员不得定为称职,并扣发其应得考核奖的30%。

(3)年终综合考核为局(协)机关最后一名的,扣发其本人应得考核奖金的10%。

(4)一年内连续两次(年中考核按共性内容和交办工作计分)考核得分为本局(协)最后一名的扣发其应得考核

奖金的30%,连续两年年终考核得分最后一名的待岗3个月,并扣发其应得考核奖金的50%。待岗期间只按本人基本工资的60%发给生活费。待岗期满,由本人申请,经群众评议满意后,方可上岗。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5)工作人员无正当理由当年不参加百分考核者,百分考核记为零分,并作待岗处理,连续两年不参加考核者予以辞退。

七、考核奖金

1、奖金来源

(1)上级规定的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奖金;

(2)每人每月提取100元岗位津贴和事业单位职工津贴;(3)获市以上综合奖的奖金;

(4)单位增收节支和其他收入中提取的适当奖励费用。

2、奖金发放的原则

⑴ 按年终考核结果兑现。

⑵ 凡考核得分低于70分、试用期见习期内、当年受处分的在编在职人员,不参加当年奖金分配。

⑶ 获市以上考核单项奖的奖金80%由分管领导及相关职能科(室、部)人员自行分配,20%缴由办公室自行分配。

八、说明

1、考核工作必须在考核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执行本办法及有关规定。对考核中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者将予以查处。

2、被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局(协)考核领导组书面申请复核。考核领导组在接到书面申请之日起10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如复核等次与原定等次发生变动,应报县备案。申请人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县公务员考核办公室提出申诉。在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原考核结果的执行。

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 第11篇

第一条 为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确保市委、市政府决策的落实和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客观、公正地反映局直属单位、机关科室目标管理状况,根据《**市目标管理综合考评办法》(*办发〔2014〕17号)和《**市城市管理局直属单位及机关科室目标管理综合考评责任书》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目标管理综合考评坚持以下原则:务实创新、争创一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公平公正、注重实效,转变作风、简便易行。

第三条 成立局责任目标考评领导小组,下设责任目标考评办公室。考评领导小组由局领导班子成员组成,考评小组由调研员和部分职能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

第四条 责任目标制定程序。

(一)重点工作目标由局办公室组织局职能科室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市政府、市城管局阶段性工作重点和局工作目标要求,分解落实到局直属单位、机关科室。

(二)基础工作目标由局办公室、直属机关党委、人事科、计划财务科及执法监督科等职能科室根据局统一要求制定。

(三)责任目标经分管领导审查后由局办公室汇总,报局长办公会审定。目标一经确定,无特殊情况不得调整。

第五条 目标管理考评体系由职能目标、效能目标和共性目标构成。主要内容由二大部分组成:

(一)重点工作目标

1、省住建厅下达的各项限定性、任务性指标;

2、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目标和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

3、市城管局规定的阶段性专项工作任务;

4、局直属单位、机关科室目标管理综合考评责任书。

(二)基础工作目标

主要包括局直属单位、机关科室党的基层党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队伍建设、法制建设、信访提案办理、统一性的重大活动等共性工作目标。

第六条 责任目标的签定。召开局务会,由局长与局直属单位、机关科室主要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书。

第七条 考评方式。

(一)考评采取看现场、查资料、重结果等形式进行。

(二)考评分为动态考评、过程考评(含半年考评)和年终综合考评三种方式。其权重分别为:20%、30%、50%。

说明:权重比例每年初可按工作责任大小和完成时限等因素调整。

(三)动态考评由考评领导小组成员和阶段性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实施,考评为随机方式;过程考评由考评小组实施,责任目标每半年考评一次,阶段性专项工作和上级领导、部门交办 的任务按需考评次数组成;年终综合考评由考评小组组织,考评领导小组、调研员和相关职能科室主要负责人实施。

第八条 考评依据

所有考评均以书面要求和完成实效为依据。

(一)动态考评。主要考评内容为:工作责任目标、阶段性专项工作责任目标、上级领导或部门要求本部门完成的其它事项。重点考评工作目标完成进展、工作质量和规范管理等状况。

(二)过程考评。主要考评内容为:工作责任目标、阶段性专项工作责任目标、上级领导或部门要求本部门完成的其它事项。重点考评责任目标实施过程、痕迹资料、报表数据等内容。

(三)综合考评。主要考评内容为:依照工作目标责任书(含阶段性重点工作目标)和基础工作目标责任书考评任务完成情况,每年一次。通过听汇报、看资料、群众民主评议、个别座谈等方式进行。

(四)综合评价。针对考评对象的动态考评、过程考评、综合考评结果和加分项,由局考评小组负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科室对考评对象进行综合评价,报局办公会审批。

第九条 考评计分办法

(一)所有考评结果,单次考评满分计分以100分为限,综合评价加分最高以加5分为限。

(二)重点工作目标(含阶段性工作目标)和基础工作目标综合得分为:考评得分=本次得分×权重百分率÷次数

第十条 目标考评工作分组进行。局直属各单位为一组,机关各科室为一组。

(一)局直属各单位责任目标考评总分为200分。其中:重点工作目标(含阶段性工作目标)100分,基础工作目标100分。单项工作成绩突出的实行奖励加分。加分项为:受市级以上(含市级)表彰加分、争创加分、突出贡献加分,最高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二)机关科室责任目标考评总分为100分。其中业务工作目标60分、机关工作目标40分。按工作完成情况评分,不考虑加分。

第十一条 评分细则由指标对口责任科室制定,局办公室汇总,局长办公会通过执行。

第十二条 工作目标责任考评奖惩。目标管理优胜单位列入局先进单位候选名单,奖励参照《**市目标管理综合考评办法》(*办发〔2014〕17号)和相关政策执行。未达标单位要通报批评并要求整改,对连续两年未达标的局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行问责和诫免谈话,并离岗培训。

第十三条 目标管理综合考评等次。

综合得分95分(含95分)以上为优秀,95分以下至90分为合格,90分(不含9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十四条 目标管理综合考评结果,由局责任目标考评小组负责填写《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综合考评结果备案表》,作为领导

班子调整配备和领导干部培养、管理、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十五条 工作责任目标考评结果与局直属单位副科级以上(含副科级)人员和机关科室人员年终考核得分挂钩,作为公务员考核评定等次的主要依据,并依据《公务员管理条例》进行奖惩。

第十六条 如因改革造成职能职责变动、考核指标对应调整。

第十七条 责任目标考核工作原则上在次年一月中旬前完成。

第十八条 本办法适用于局直属单位、机关科室责任目标管理与考评。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安全责任目标考核办法 第12篇

根据岗位责任制及公司对项目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下达,为确保责任落实及目标完成,特制定安全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如下:

一、项目工程开工后,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应负责对项目各级各部门及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

二、考核对象:项目经理、施工技术人员、施工管理人员、安全员、班组长等。

三、考核程序:项目经理由企业考核,各级管理人员由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考核。

四、考核时间:可根据企业和项目部实际情况进行,每月至少一次。

五、考核内容: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结合安全管理目标,按考核表中内容进行考核。

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 第13篇

在津期间, 考核组仔细查阅了相关材料, 听取了市工信委李朝兴主任代市政府做的天津市2014年节能工作汇报, 抽查了中国铁建国际城香湾凤苑项目、国电津能热电公司、天津港太平洋国际集装箱码头公司和滨海新区节能工作开展情况, 并与市工信委等有关部门进行了深入沟通和交流。12日下午, 考核组向市政府反馈考核意见, 初步认定天津市2014年工作为完成等级。

考核组认为, 在节能指标方面, 天津市2014年超额完成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同比下降3.5%的年度节能目标, 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

在节能工作方面, 天津市政府在强化节能目标责任、积极调整产业结构、深入实施重点节能工程、强化重点领域节能管理、优化能源结构、加快节能技术推广应用、落实节能经济政策、推进市场化机制建设、加强节能基础工作等9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特别是在评选节能环保班组和标兵、尝试区域竞争性争取财政资金、推动在津万家企业开展能源管理体系建设等方面的一些做法值得总结和推广。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 考核组也对天津市提出了继续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持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强化节能监察基础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认识等4条建议。

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 第14篇

关键词:目标责任制;考核;组织绩效;路径

实施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根本目的是通过明确目标任务和落实工作责任,规范行政行为,加强机关建设,促进任务完成,并最终提高组织的绩效水平。

1 目标责任制与组织绩效的关系

目标责任制和组织绩效二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目标责任制和组织绩效其实现的载体都要落实到人。目标责任制和组织绩效的考核都是通过对目标的检测、考察、评价,并在此基础上采取奖惩和其他措施,以推动公共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只有对目标进行科学的考核,才能保证组织绩效信息的真实可靠性、公平性。目标责任制和组织绩效的实施都要设立组织机构。在考核上目标责任制中目标内容是具体的,组织绩效考核的内容也是具体的,目标管理及其考核在重效率、重实绩方面与组织绩效及其评估是相似的。目标责任制是个系统体系,而组织绩效从某种方面讲则是目标责任制考核中结果体现。

2 目标责任制影响组织绩效的具体路径 (1)目标责任制中目标的制定、分解是首要环节。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考核目标可全面、客观地检查出一个组织的真实绩效。以政府目标责任制中目标的制定为例,在目标的制定时应遵循以下六条原则: 战略性与科学性相结合。指标具有巨大的价值导向功能,科学的指标体系为管理模式的创新和变革提供动力。突出重点与全面系统相结合。政府的管理工作涉及政治经济社会等各个方面,指标的设计必须覆盖工作任务和责任的所有重要方面和领域,同时又要突出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相对性与统一性相结合。保持绩效指标统一性的同时,尽可能用相对指标来测量一个时期内部门的绩效状况和改善程度 动态和静态相结合。一套科学的绩效指标要有相对的稳定性,同时又要为改革和提高留下空间,一旦环境和任务发生变化,及时做出调整。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定量要以定性认识为前提和基础,定性指标要尽量量化。可比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横向和纵向的可比性是一套指标体系是否有效的标志,可操作性是指标设计的生命。这六项原则既是目标制定的原则,也是组织绩效考核内容所遵循的原则。

(2)目标执行过程的督查、监控是实施目标责任制的关键,也是影响组织绩效管理能力的关键。通过目标执行过程的督查和监控可以及时有效的发现问题,变事后监控为定期监控,提升政府的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目标责任制过程实行的好坏直接影响组织绩效的结果。如果目标实施过程中失去督查和监控,有的目标将会失去方向和不能得到落实,目标就会变成空目标。那么组织绩效也就会实现不了。在组织对组织的目标任务督察和监控上采取督察的方式。在时间安排上采取平时检查、半年检查和年终检查,在检查方式上采取自查和组织检查相结合,集中检查,抽查和明察暗访相结合等;在监督方式上采取人民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和新闻舆论的监督形式。通过不断的督查和有效的监控,使每个部门及时发现问题和改正问题,在目标任务的实施中始终保持行动和目标的统一,使每个公务员人人肩上责任明确,以保证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3)目标实施结果的考核、评估可以系统全面反映出组织存在的问题,以便改进和完善。只有通过考核和评估才能发现问题的症结所在,使组织在以后的目标制定中加以改进和完善。目标责任制的考核有大有小,大到可以对一个单位或部门进行考核,小到可以对一个个人进行考核。在近年来公务员的考核情况来看,许多省把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和公务员的考核已经结合在一起。以陕西为例,省政府各个部门每年年初都和处室签订目标责任制,处室又和个人签订目标责任,并于年中和年底进行检查。但是,目标责任制与个人签订时是组织将总体目标分解成小目标后按责任大小落实到人的。这样在考核时针对性较强。而组织绩效的考核是按部门职责总体分解。陕西省政府从96年开始对政府各部门的工作以“部门工作质量综合评估”为内容进行目标责任制考核。经过多年的探索和总结,在03年成立了“陕西省政府部门工作督查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承办政府部门工作完成情况的考核工作。在考核组织、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考核时间等方面都作了详细的规定,出台了《陕西省政府部门工作督查考评暂行办法》。经过3年来绩效考核使政府各部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改变了工作作风。目标责任制中的绩效考核结果直接反映部门的组织绩效。 (4)目标考核结果的评价、反馈:通过奖优罚劣,建立部门间的竞争机制,形成良性循环。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的评价和反馈是目标任务实施过程效果的终结。目标责任制通过考核进行奖优罚劣,达到制定实施目标完成的目的。通过目标责任制的考核结果的使用,可以有效的促进和影响组织绩效的效果。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的评价、反馈、使用是整个目标责任制中最重要的手段。考核结果的使用既是本次目标责任制实施的终结又是下次目标责任制能否顺利实施的起点。因为只有考核结果正确的使用,才能达到奖优罚劣,形成部门之间和个人之间的竞争机制。陕西从93年开始在省级机关和部分市县实行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公务员考核工作进行了有机结合。目前全省各级政府机关都已实行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公务员考核相结合的奖惩机制。每年年终政府各部门都按照公务员条例对经过考核备案的优秀公务员进行表彰奖励。通过这些措施和手段,使机关的工作效率、质量和公务员的素质有所提高,机关面貌和干部作风有了较大改变,保证省委、省政府重要工作和重大任务的顺利完成。

参考文献:

【1】郭济,绩效政府:理论与实践创新,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

【2】黄健荣,公共管理新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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