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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产品范文

来源:开心麻花作者:开心麻花2025-09-181

回收产品范文(精选11篇)

回收产品 第1篇

近期, 各地连续发生多起不法分子以所谓“回收加工产品”的方式骗取群众钱财的案件。2009年9月14日, 河南省南召县某村村民张某某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称:2009年5月, 他从某媒体上看到一条用纸做铅笔, 厂方提供技术、原料, 并高价回收成品的信息, 就找到代理商, 交了2000元现金领回了加工机器和原料, 回家后按照对方提供的技术加工铅笔。铅笔加工好后, 对方以质量不过关为由拒收, 无奈张某某又购买了9000元的原料继续加工。不料加工好后对方仍以质量不过关为由, 连一支铅笔也不收。按对方提供的技术生产出来的铅笔也无法使用, 成了废品。同时他了解到, 该代理商的另一客户刘某也被骗取4000元现金。

提醒:在决定购买技术之前, 一定要查看代理人的有关代理权的相关材料, 同时到工商部门查询其相关的营业执照等材料, 以免上当受骗。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问卷调查 第2篇

(2014年5月10)

以下问题您只需把选项用明显标记标注即可,可多选。

1.您的年龄

A.10-25B.26-45C.46-55D.55以上

2.您的文化程度

A.小学及以下B.初中C.高中/中专D.大专/技校E.本科以上

3.2011年1月1日起国家正式实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您对这一条例有多少了解:

①很了解②听说过,不了解具体实施细则③没有听说过

4.对于网上回收废旧电子产品的网站,您了解多少?

①非常了解②知道一些,但不清楚③不知道

5.您认为哪种废弃电子电器产品的回收方式比较方便合理?

①由政府在社区内设立专门的废弃电子电器产品回收点

②由电子电器的销售方设立地区回收点进行统一回收

③由大型专业回收处理企业设立专门回收点

④通过电话或网络寻找专门回收废旧电子电器产品的服务机构上门无偿回收

5.您在处理废弃的电子电器产品时,如果请您送到专业处理点,您考虑的主要因素是什么?

① 距离因素即距离近②价格因素即回收价高

③环境因素即利于④正规性和专业性

6.对于专业回收机构,您倾向于什么样的回收条件:

① 以旧换新(适当补足差额)

②根据废旧度评估返还现金

废旧电子产品回收加速 第3篇

“欧美等发达国家虽然电子垃圾处理历史较长,但也面临一些问题。相比之下,它们认为中国推行的模式更有效,也更合理。”唐爱军告诉《瞭望东方周刊》,一些发达国家已在借鉴中国模式的基础上对本国政策作出调整。

唐爱军所说的基金补贴制度始于2012年。2015年11月26日,财政部、环保部等四部委在2012年版补贴制度的基础上,发布了新版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标准,该补贴标准已在2016年1月1日施行。

此番调整颇受外界关注,业内专家普遍认为,此次调整适时、适当,对整个行业的促进作用明显。不过,仍有享受补贴的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认为,新版标准对某些品类补贴额度的调整存在瑕疵。

然而,不可否认的是,新版基金补贴标准的实施将会进一步提升废旧电子产品环保处理的比例。“这对解决中国日益严重的电子垃圾污染问题也至关重要。”唐爱军说。

以旧换新实验

电子垃圾污染问题在中国引发广泛关注是在2008年前后。彼时,媒体多次曝光广东小镇贵屿从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采用极其粗放的方式处理电子垃圾,由此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乃至对当地居民健康带来威胁。

贵屿事件让电子垃圾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当时的电子垃圾问题已经相当严重,且存在很多乱象,已经到了不得不采取措施的地步。”唐爱军说。

中国家电研究院2015年5月发布的《中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及综合利用行业白皮书2014》(以下简称《行业白皮书2014》)显示,“四机一脑”的理论报废量在2001~2009年的9年间增长了4.2倍,2009年的报废量高达5148万台。

在这样的背景之下,中国政府也开始寻求电子垃圾的解决之道,其中最有成效的尝试就是2009年起推行的家电以旧换新政策。

2009年6月,国务院下发文件,在北京、天津等7省(直辖市)启动家电以旧换新试点;2010年6月,该政策的实施范围扩大至全国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11年4月覆盖全国。

该政策规定,消费者在购买新家电时,可用废旧家电来抵消部分购买费用,这些废旧家电则由销售商交给专业处理企业处理。對于消费者来说,这种资金抵扣方式提升了其将废旧家电交给正规渠道的意愿。

在此之前,绝大多数废弃的“四机一脑”产品都经由社区的个体商贩流入了贵屿这样的地方,真正由正规渠道进行环保处理的比例极小。

这正是该政策一直被业内称道的原因。

“它把原本会流入非正规渠道的废旧电子产品引到了正规渠道,通过专业公司进行环保处理,以减少电子垃圾污染。”唐爱军说。

但在她看来,该政策带来的更大意义在于让很多原本将废弃电子产品丢在家中的消费者自愿交出这些电子垃圾。因为和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居民因对电子垃圾危害认识不足,很少会主动把废弃电子产品交出。

这一点从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终止后的市场反应就能看出。“该政策取消后废旧电器回收量波动很大,下跌很厉害。”唐爱军说。

不过,该政策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有些拆解企业并没有对废弃电子产品进行处理,而是将这些回收来的电子产品直接以高价送入二手市场流通,在骗取国家补贴的同时又通过倒卖获利。

随着“骗补”问题的日益严重,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在2011年底终止。

“该政策虽被多数人看作是政府刺激消费、拉动内需的举动,但其背后隐藏的用意是中国政府为出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基金补贴制度做的前期实验。”唐爱军说,其确实也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补贴救活企业

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终止后,财政部、环保部等六部委于2012年就颁布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的出台代表中国正式确立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制度。

该基金是一项政府性基金,由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进口电器电子产品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缴纳,国家税务局征收,用于补贴家电拆解(处理)企业回收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所产生的费用。

和家电以旧换新时期对于消费者、回收企业、处理企业三者进行补贴不同,2012年的基金补贴制度针对的补贴对象只有终端的废旧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并不包括其他两者。

唐爱军对此的解释是,家电以旧换新时期的补贴对象太多,不利于政府监管,也导致了后来的“骗补”等问题,所以基金补贴制度选择单一的补贴对象,便于政府监管,也更能保证政策带来的效果。

而早在2009年,国务院就颁布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对处理企业的选择作了明确规定,比如每个省处理企业的数量要有合理规划;环保部要对处理企业的处理技术进行认证等。

在上述条例的明确限定下,全国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处理企业仅有上百家。相比数以亿计的消费者和数以万计的回收企业,处理企业显然更具针对性。

这种把处理企业作为补贴对象的方式也被多数发达国家所采用,“在这种模式下,政府只要把处理企业这个口子管住,就能保证政策的执行不会出现问题。”唐爱军说。

当然,《办法》的出台对于整个市场而言,意味着政府在废旧电子产品处理上的制度设计已经完成,其中对于处理企业的单一补贴更让诸多处理企业看到了希望,更加积极地涉足这一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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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翔环保科技发展(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翔环保)就是其中之一。该公司执行董事杨琴华向《瞭望东方周刊》坦言,“没有补贴的话,处理企业是亏本的,根本无法生存。”

她说,很多处理企业本身并无自有的回收渠道,只能被迫从回收经销商手中高价拿货,而这个价格往往高于废旧产品产生的实际价值,“企业根本赚不到钱。”

正是因为政府提供的资金补贴,伟翔环保才将废旧家电拆解发展成其主要业务,而在基金补贴制度确立前,这项业务所占比重并不大。

这一点唐爱军也深有体会。

以欧洲为例,许多国家要求民众义务上交电子废弃物,政府不需支付给民众任何费用,处理企业的回收成本为零。即便如此,政府仍要给予处理企业一定补贴,才能保证企业经营下去。

“中国的处理企业需要支付回收成本,甚至是高额的成本。如果没有政府补贴,企业的经营压力更大,正常运转更难。”唐爱军说,基金补贴制度算是救活了一些处理企业。

入不敷出的矛盾

在该制度的刺激下,中国废旧电子电器产品的拆解率有了显著提高。“2012~2014年废旧电视机全部进入正规的拆解渠道,其他品类进入正规拆解渠道的比例也在逐年上升。”唐爱军说。

唐爱军提供给本刊的数据显示,废旧电冰箱2012年的拆解率仅为60.27%,而2014年这一数字就攀升至97.4%;房间空调器2012年的拆解率只有12.31%,到2014年就高达78.6%。

《行业白皮书2014》显示,2014年,处理企业拆解的废旧电子电器数量达到7000万台左右,处理重量达到150万吨,共回收铁14.6万吨、铜3.06万吨、铝0.62万吨、塑料23.22万吨。

这种环保化处理带来的环境效果更加明显。按照中国家电研究院的测算,以200升电冰箱制冷剂平均重量160克计算,2014年拆解的110万台电冰箱可理论减少175吨电冰箱制冷剂排放,相当于减少近150万吨二氧化碳的排放量。

但与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一样,基金补贴制度在过去近4年的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其中最被关注的是补贴资金的短缺问题。

唐爱军提供的数据显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总额在2012~2014年3年间由约18亿元增长至约29亿元。与此同时,下拨的补贴资金也在这3年间由约6.3亿元增至约57.4亿元,增幅远超前者。

2013年,基金征收和下拨之间的不平衡问题既已出现,当年的征收额为约30亿元的情况下,下拨额为33.1亿元左右。2014年基金的征收总额为29亿元左右,而下拨的总额则高达57.4亿元左右,为前者的近两倍。

也就是说,基金出现了入不敷出的情况,且情况愈加严重。一位要求匿名的业内专家向《瞭望东方周刊》分析称,这其中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补贴企业的数量增加,另一方面企业为了获取更多补贴,扩大处理量。

“但基金征收对象却基本没变化,甚至在减少。而且基金补贴标准在过去四年没有作过调整,使得不同补贴品类之间的差异扩大,出现‘该补的没补到位,不该补的一直补’的尴尬情况。”上述专家说。

楊琴华也持相同观点。她说,享受补贴的企业在基金补贴制度实行的近四年时间由几十家增加到了上百家,“蛋糕就这么大,企业太多就会面临吃不饱的问题。”

“企业的利润在下降。”唐爱军说,单台废旧电器的利润在2012年能达到40元,但到2015年就只有5~8元了,“因为太多企业的参与炒热了市场,让回收价格不断抬高。”

一个废弃的21寸电视2012年5月的市场回收价是40~43元,但在2015年底回收价高达106元,“这种电视机都已经淘汰很多年了,本身价值也没有增加,但回收价格却疯长。”唐爱军说。

为此,她曾召集处理企业组织过一个行业联盟,希望统一行业回收价格。但这个联盟只坚持了几个月便瓦解了,“企业为了追求业务量,根本办不到。”

调整的必然

2015年11月26日,财政部、环保部等四部委发布新版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标准,对实行近四年的2012版补贴制度进行首次调整。外界普遍认为,调整的原因正是前述专家所说。

新版补贴政策,将电视机、电脑的补贴标准根据不同型号从每台85元下降到60元或70元;洗衣机大部分型号上调至每台45元;对空调的补贴则由原来的每台35元大幅上调至130元;微型计算机下调至每台70元。

同时,新版补贴标准明确指出,对于14寸以下阴极射线管(黑白、彩色)电视机不予补贴。

“补贴标准的调整是在考虑市场引导和企业成本的基础上作出的。”曾多次参与此次补贴标准讨论的唐爱军说,“调整后的补贴价格更合理,更接地气。”

在2012年版补贴标准出台前,唐爱军曾受国家发改委委托对电视机的补贴价格作过测算,当时得出的补贴价格是每台60元,但相关部门为了让更多废旧电视进入正规渠道,最后在此基础上又加了25元运费补贴。

“所以这次将电视机的补贴标准下调到每台60元是完全合理的。”唐爱军说,废旧电视机在过去近四年的高额补贴中回收率非常高,如今市场上的存量也很少,完全可以把减少的金额补到其他品类上,比如空调。

新标准将空调的补贴价格从原来的每台35元大幅上调到130元。杨琴华说,这种调整是非常必要的,“空调此前每台35元的补贴曾让正规企业与个体商贩在争夺卖家时非常被动。”

空调的拆解工艺相对简单,稍微修补就可直接进入二手市场。个体商贩以每台高于35元的价格抢购废弃空调,然后再以200~300元的高价卖出,市场需求非常大。

“我们没法比个体商贩的价格高,根本负担不起,所以很多废旧空调都没有进入正规渠道。”杨琴华说。

在唐爱军看来,这正是调整空调补贴标准的初衷。“空调如果不经环保处理,可能产生氟利昂,带来环境污染问题。补贴标准的提高就是希望更多的空调能流入正规渠道,规避环境风险。”

但杨琴华仍然对这个调整额度不满意,“这个价格还是不能保证我们在跟小商小贩的竞争中占优势,还可以调整到更高。”

不过,让外界更为惊喜的是,与本次基金补贴标准配套调整的还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

即将于2016年3月1日执行的新版《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将纳入基金补贴范围的产品种类由之前的5种扩充到14种,新增手机、打印机、热水器、监视器、复印机、传真机等9大类别,其中手机被列入名单更是备受好评。

“补贴额度和品类的增加势必会起到一个很好的杠杆作用,让更多的废旧电子产品进入正规渠道。”唐爱军说。

废旧鞋类产品回收与利用 第4篇

目前鞋类产品消费物日益增多,而废旧鞋类产品处理主要是焚烧和掩埋,严重影响了环境并造成资源浪费。本文在研究了国内外废旧鞋类产品回收利用情况的基础上,基于产品全生命周期工程的观点,提出了废旧鞋类产品回收利用的方法,即通过粉碎和分选,可以制作塑胶跑道,运动场地毯,或者再生制作鞋底等。

1 前言

由于科学技术的进步,在过去50年里制鞋工业发生的巨大变化,鞋类产品的品种、使用材质日益增多,鞋类产品的消费已经实现了商品化。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鞋类产品(包括鞋、帽、箱包等)的周转期越来越短,废弃的鞋越来越多,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越来越大。在制鞋过程中和鞋报废后,每年产生大量废旧鞋料,主要包括聚氯乙烯[PVC)、聚乙烯(PE)、热塑性聚氨酯(TPRl)等鞋底用料,鞋箱、鞋盒等包装材料以及鞋模等。对于废旧鞋料的处理,各地主要采取焚烧、填埋等办法。废旧鞋类如果燃烧,会放出大量含苯的有毒气体,对环境造成很大的污染;如果填埋,数十年后仍不会腐化,由于废旧鞋料不易腐蚀,经过雨水浸泡会产生有毒物质,污染地下水质。因此,如何处理废旧鞋类产品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1,2]。

鞋类产品的组成成分多,主要有皮革、人造革、海绵、棉、麻和化纤纺织品、橡胶、合成橡胶等,这些材料的回收和再循环又各不相同。为了最大限度地利用资源和最低限度地产生废弃物,这就需要研究分析鞋的全生命周期,对原材料、加工制造、包装、运输、消费、产品使用状况以及使用后废弃物处理的每一个阶段进行研究。从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角度出发,研究鞋的回收再利用,不仅可以节约大量资源,还可以减轻对环境产生的污染,具有重要的经济和社会意义[3,4]。

2 产品生命周期工程的内涵

产品全生命周期是指从地球环境(土地、空气和海洋)中提取材料,加工制造成产品,并流通给消费者使用,产品报废后经拆卸、回收和再循环,将资源重新利用的整个过程。产品生命周期可以分为规划、设计、制造、使用、回收和处理五个阶段[5]。

产品生命周期工程(Life Circle Engendering,LCE)是指与产品设计、制造、装配、包装、运输、使用、报废回收、拆卸以及回用处理等整个产品寿命问题有关的理论和工程技术的总称,其目标是资源综合利用率最高,回用时间最长,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最小[6,7]。

鞋类产品设计之初应考虑产品报废或弃用后的回收处理问题,提高产品的回收重用率,减少废旧产品造成的环境污染,对鞋的全生命周期工程整个范围内的环境影响、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其换代产品等因素综合考虑,进行产品研究与开发。在设计时就充分考虑其零件材料的回收可能性、回收处理方法等与回收性有关的一系列问题,以达到零件、材料的最充分利用,并对环境污染最小[8]。

3 国内外鞋类产品的回收利用

据了解,只有8000万人口的德国,每年销售的各种鞋,如皮鞋、胶鞋和塑料鞋多达4亿双,足足是其人口的5倍。德国人每年扔掉的鞋有4亿双。因而,回收利用旧鞋的行业近年来在德国开始兴旺起来。德国有一家专事旧鞋回收的公司,名曰“汉诺威旧鞋回收公司”,在全国设有1 1000个旧鞋回收站,此外,还有一些小型企业也走上了回收旧鞋的生财之道,回收旧鞋的效益相当可观[9]。

由Timberland推出的EK2.0以生态环保意识为特色,多个部位都可降解、回收、再利用,其中鞋底采用环保橡胶大底,42%以回收再利用的废轮胎橡胶制成,为地球消化每年1 3亿个废轮胎的庞大污染与掩埋问题,同时达到鞋底的耐用、耐磨、耐气候变化;回收后皮革部分将进行翻新;环保橡胶将被送回制造工厂再利用;可拆卸的金属零件可重复使用于新的鞋款或循环再利用;聚酯纤维内里还可再生利用于新的聚酯纤维商品[10]。

鞋类产品制造商耐克(Nike)和西北部地区零售商Norm Thompson都致力于用环保型制鞋面料取代传统面料。从1990年开始,耐克便在美国国内开展“鞋的再利用”计划,此方案已运作了近20年。耐克公司鼓励消费者把他们穿破的耐克鞋送回至当初买走的那家商店。这些鞋子被运回耐克公司,然后被破碎加工后,作为建造运动场的原料。通过耐克的“旧鞋回收”项目,消费者可以把任何品牌的破旧运动鞋拿给耐克回收处理[11]。

耐克球鞋回收后,每双鞋会被切成三片一橡胶外底、泡沫中底和纤维鞋帮,这些切片会被送进研磨机磨碎,然后再净化;或先把鞋整体研磨成粉末,然后通过分离器把研磨后的粉末分离和加工成不同用途的材料。那些球鞋经过拆解加工后,变成三种高质量的耐磨材料。一种是由鞋的外底做成的耐磨橡胶,用于塑胶跑道,体操场地毯、其他运动场地面甚至新的耐克产品;另一种是由鞋底夹层做成的耐磨泡沫,可作为室外篮球和网球场的地毯;还有一种是由纺织面料鞋帮做成的耐磨纤维,用来制作缓冲垫,应用在室内塑胶球场和木板场地面[12]。

耐克可以回收各种品牌的运动鞋,但是凉鞋、拖鞋、布鞋、靴子和其他类型的鞋却不能回收,因为耐克的回收设备,是专为运动鞋的尺寸和鞋材设计的。也不能回收含有诸如金属钉等附件的鞋,因为这些附件会成为耐克运动场地面的安全隐患。

截至2008年底,耐克在全球共回收利用了2100万双运动鞋,这些废旧鞋类回收制成的原材料用来修建足球场、篮球场、网球场和塑胶跑道等公众体育设施,大大减少了废旧鞋类产品处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耐克的“鞋的再利用”项目提升了耐克品牌的价值,并且还促使消费者购买他们的商品从而带来经济效益;减少了制造鞋类产品所产生的废品,处于产品生命周期末端的运动鞋将不再被运往废品填埋场或者被燃烧,减少了原料浪费和对环境的污染[12]。

目前,在英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国有许多相关机构与耐克公司合作,将回收的旧鞋运回美国进行加工。但是在中国境内,耐克公司还没有能力大量回收旧鞋,同样品牌的运动鞋,穿旧了、破了却无法“发挥余热”,大多丢进垃圾堆。

在我国,废旧鞋类产品回收利用的例子非常少。有报道我国对制鞋企业的下脚料(制鞋过程中剪裁时无法利用的边角料)再生利用的实例。我国制鞋企业每年产生大量的下角料,2000年,厂东省惠州市吉隆和黄埠两镇先后组建了两个规模制鞋下角料回收加工公司,年处理制鞋下角料1万多吨。据悉,下角料回收加工一般经过分类、粉碎、高温高速溶解、压膜和液压成型等工序。他们从外地购进破碎机,将废料打碎;再将其制成塑料用品的原材料,通过压制,制成各种塑料制品,使废料堆积的现象得以改观,回收的鞋底材料再制成鞋底,制鞋下脚料的回收利用率可达80%[13,14]。

福建泉州三斯达塑胶有限公司利用专门的工艺和技术设备对下角料进行回收,通过专业的技术进行分解、发泡,能重新生产出性能更好、质量更优的发泡产品。公司从周边企业和广东等地每年回收4万吨废弃下角料,加工成新的鞋材,应用于箱包、鞋材、船舶、建筑等各个领域,该项目年产值就达4亿元[15]。

相比制鞋企业下脚料的回收利用,废旧鞋类产品回收难度更大。废旧鞋类产品回收以后,需要去污、破碎和分类,回收的难度也更大。制鞋企业下脚料的回收利用,是废旧鞋类产品回收的良好开端。

4 提高我国鞋回收利用率的途径

废旧鞋类产品回收处理方式包括:进入垃圾处理厂(填埋、堆置,原料和能源都没有回收利用),重用(修复和翻新,捐赠给慈善机构二次利用),再造物料(回收作为鞋材或建造运动场地的)和基于焚烧或气化(转换成可燃气体,用作燃料)的能源回收。目前,我国最广泛采用的回收利用方法就是旧鞋的重用,而再生利用的方法,即使得产品报废后的原材料再循环利用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16,17]。

以全生命周期工程观念进行鞋类产品的规划、设计、制造,在鞋类产品设计中减少原材料种类,考虑使用容易回收的材料,使用可降解的材料,尽量用成分类似或接近的材料,从而避免回收时的分离工序,或设法减少分离难度,在设计制造之初,就考虑到未来可以被拆解以及最大程度上的回收利用,制造过程中采用环保无污染的粘结剂和生产工艺、采用便于拆解的连接工艺等,从而达到尽可能回收再利用的目的[18,19,20]

如果废旧鞋类产品的再生利用能够突破瓶颈,并且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回收是不成问题的。我国现在废旧物品的回收已经建立了一条比较完整的产业体系,比如旧报纸、书纸及纸箱的回收、废旧饮料瓶的回收和废旧金属材料的回收等做得很好,其主要原因是再生利用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只要废旧鞋类产品有再生利用的途径和一定的经济效益,就可以带动废旧物品回收系统回收废旧鞋类产品。

鉴于鞋类产品种类较多,如果研究有困难,可以先基于某一种类(如运动鞋或皮鞋、胶鞋、塑料鞋)研究其再生利用的方法,取得一定成效之后,再进一步改进或扩展到其他鞋类产品的再生利用。

5 结语

(1)目前废旧鞋类产品的处理主要是焚烧和填埋,废旧鞋类产品是一种资源,其回收利用可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我国是一个有10多亿人口的大国,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提高,鞋类产品周转加快,废旧鞋类产品的回收利用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

(2)在国外,耐克运动鞋成功回收,再生用于制造塑胶跑道、运动场地毯,或者再生用于鞋底材料,并且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国内,广东惠州和福建泉州两公司成功回收利用制鞋企业下脚料,再生制造箱包、鞋材等,取得良好的效果。这些事例说明废旧鞋类产品回收利用是可行的。

(3)废旧鞋类再生利用的技术突破和经济效益可以带动废旧鞋类产品回收。因此,废旧鞋类产品回收利用的关键是废旧鞋类产品再生利用工艺及用途的研究和开发。

回收产品 第5篇

本课题主要探讨工业设计中产品回收设计发展的必要性,从设计师的角度树立正确的设计理念,倡导产品在设计的中产品可回收的必要性,有效防治废弃产品给人们赖以生存的环境带来的各种污染及自然资源浪费,实现环境保护和节约自然资源目的。

在漫长的人类设计史中,传统的工业设计为人类发明了现代生活方式和生活环境;人类将面临环境、资源和人口等一系列难题;科技的高速发展,一方面给人类生活带来了方便快节、舒适,却同时又对人类生存的环境造成极大的破坏和自然资源很大程度的浪费,已经自然环境的严重恶化和自然自然的枯竭。面对这人与自然界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人们已经认识到现代化设计不再是单纯解决物质享受问题,还必须前提考虑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

现如今为了我们自身以及子孙后代能够生存繁衍与发展,社会各界提出了绿色节能的口号,即以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为主旨的理念和方法:保护自然生态,充分循环利用资源,以人为本,与环境为善,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工业生产模式,这种模式已被越来越多的国家作为发展战略而使用。

一、我国在产品回收设计应用现状的分析

由于我们国家是制造业大国,随着经济状况的日益好转,生活物资的丰富,人们的购买力逐步增强。由于缺乏有效引导,在市场经济的压迫下,企业想生存,必须扩大销售,来实现利润最大化,从而引发了很多自然资源浪费的现象。一方面,很多企业为了达到更大的经济效益,而不惜消耗材料(如包装设计中大量存在的过度浪费材料现象):另一方面,企业为刺激消费,不切实际地扩大生产,加速产品的更新换代,出现了诸多的.重复生产与重复建设现象,造成了自然资源的极大浪费。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快速的增长时期,我国是制造业大国,由于政府正采用积极的财政政策以扩大内需,国内正处于一个提倡消费期。同时,我国又是一个人均资源占有率相对较低的国家,而且生态环境问题较为严重。

我国虽然于1993年开始实行绿色标准制度,并制订了严格的绿色标志产品标准,但在某些方面还不尽人意,例如:我国最大的工业和消费城市上海,每天都有50万不能回收的快餐盒流放市场,这些白色垃圾掩埋地下2都不会腐烂,但常年累月与废水、废气等一起充斥我们的空间,严重威胁着我们的生命和生态环境。目前,在许多城市的快餐盒已改成可溶解的材料,一些大型商场、超市尽量不使用不易分解的塑料袋(如图1),而改用布袋或纸袋,但是还是很多城市依然未做改变,污染还在继续。

二、加速产品回收设计的发展必要性

由于我国资源相对匮乏,国家在早年就已经提出了要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废旧产品回收利用是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一个重要环节。废旧产品的回收利用的一个重要步骤是对产品材料进行分类,从而提高废旧产品回收利用率和利用价值。因而对产品回收设计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产品的回收再利用是个劳动密集型产业,所以回收设计还可扩大就业门路;产品回收过程本身是清洁生产,应该对环境无害,不造成对环境的二次污染;回收设计中某一种产品的废弃物就是另外一种产品的原材料,所以又具有物流的闭合性;同时产品回收是一个社会化综合过程。

在国外,例如:欧盟、日本等在相关的指令和法律中明确规定,在一些特定产品中必须实施回收利用标识,否则产品不得进入本国市场销售。从产品出口的角度,为了满足产品进口国相关法律的要求,必须采取相对应的措施,实施产品回收设计。

产品回收设计针对企业,可持续设计理念已逐渐渗透到世界各国的各行各业,它不仅造福于子孙后代,也给企业自身带来了荣誉和利益,世界许多著名企业已开始纷纷研制生产“绿色产品”,具有环保、可持续概念的产品不但受到消费者的青睐,同时也在即将到来的贸易全球化当中成为畅通无阻的通行证,在先进的发达国家,全民生态意识、绿色消费群体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认识到蕴含在产品里生态方面的价值因素,并且从心里乐意接受它们,这就对绿色产品的工业设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只有无公害、耙能少的产品方能问世,方能走向市场,否则,就会被市场无情地淘汰,没有发展的潜力。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体系待完善 第6篇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的乱象也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2010年1月和2011年9月,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下称《技术规范》) 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工程设计规范》相继发布实施。目前, 《技术规范》已经作为环保部认定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质的重要技术文件。这意味着, 未来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在处理技术升级和规范上将有法可依。

处理现状:电子垃圾之殇

贵屿镇, 一个位于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的边陲小镇, 是全球闻名的电子垃圾拆解地。那里河水黑如墨汁、空气中弥漫着刺鼻的味道、街道和房屋被堆积如山的电子垃圾占领。在全镇5 000多家家庭作坊式的拆解“企业”里, 工人用手工方式拆解废旧电子电器。《贵屿镇建设再生资源专业镇实施方案》显示, 仅2010年, 全镇废旧电子电器、五金、塑料回收加工利用达220万吨, 创行业产值就达50亿元。可以说, 电子垃圾处理已经变成当地的经济支柱。

对贵屿人而言, 他们从未想过以这种方式出名, 却也不得不在获得利益的同时, 背负起沉重的生命负担。由于拆解环境简陋、拆解工艺简单粗暴, 工人没有相应的防护措施, 电子垃圾中含有的汞、铅、铬等多种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质已经对20多万当地从业人员的生命健康造成了严重威胁。

与此同时, 随着国外大量电子垃圾被运到中国, 目前中国已经形成了八大电子洋垃圾集散地。其中贵屿镇、清远市龙塘镇, 以及南海大沥镇的洋垃圾占到了全国电子洋垃圾入境市场的50%以上。

“家庭作坊的处理方式危害巨大, 因为他们在提取了金、银、铜等贵重金属后, 对废渣 (多为有毒有害物质) 并不能做无害化处理, 这些废渣被随意倾倒, 其中所含的铅、铬、钴等金属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长期从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污染控制研究的专家、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副总工程师穆京祥说。

在穆京祥看来, 即使是现在, 中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仍处在非受控状态下, 更别提2010年之前了, 制定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相关技术规范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可想而知。此外, 随着家电技术的日新月异, 回收技术也正面临变革。例如液晶、等离子等平板电视及带干燥功能洗衣机的出现, 都要求回收处理企业采用更先进的技术, 以达到高精度挑选、高纯度回收的目标。而只有加快对电子垃圾回收处理技术的开发升级和规范, 才能保证“商品-使用-回收-再生-商品”这一良性生态循环产业链的延续。

与此同时, 随着国内一些企业正在投资或建立技术较先进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厂, 但对这类厂的环境评价和环境验收, 目前没有明确的标准或规范可依, 因此也迫切需要有相应的技术规范跟上国内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不断发展的趋势。

遭遇挑战:面对多重问题

据了解, 欧美等发达国家对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利用十分重视, 其中2003年1月欧盟发布的两个指令Ro HS (限制使用有害物质指令) 和WEEE (废弃电器电子设备指令) , 对电子产品绿色制造和废弃电器电子设备的防治在国际上产生了巨大影响。

其中《WEEE指令》规定, 生产者承担建立和经营回收体系的全部经济责任, 要求经销商免费回收其销售的产品及类似产品。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电器电子产品生产和使用大国, 对于废弃后的电子产品处理法规一直处于缺失状态, 由此造成了我国一些处理废弃电子产品较集中的地区出现处理过程严重污染环境和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现象。

与此同时, 随着社会经济和环保事业的发展, 当年现行环境保护标准和技术规范暴露出一些亟须解决的问题。于是2004年, 原国家环保总局提出了制订有关《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技术规范》的要求。回忆起规范的制定历程, 穆京祥坦言, 由于涉及内容新、问题多, 调研工作花费了大量时间, 也碰到了很多挑战。

例如在回收问题上, 由于目前我国城市的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医疗垃圾及建筑垃圾分别由环卫部门 (局) 、环保部门 (局) 、卫生部门 (局) 以及城管部门 (城市管理委员会) 分头负责管理, 每个部门都要成立自己的收集和处理系统。由于当时相关条例并没有出台, 对于电子废弃物的回收管理部门也没有明确的界定。因此严格来讲当时就形成了许多部门 (商务部、环保部、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 似乎都可以管, 又似乎都管不着的尴尬境地。又比如在处理问题上, 根据《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等法规中对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等的规定, 基本上是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纳入危险废物范畴。

总体而言, 两大规范在制定之初面临了认识、环境污染、管理、法规政策、技术标准、技术、人、费用、成本等各种复杂问题。其中在销售、回收、拆解、处理和处置环节中, 技术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几乎为零。

控制污染:创新制定标准规范

两大规范针对性地提出按照收集、贮存、拆解、处理和处置过程中的环境污染控制技术要求来规范。记者在两大规范的发布稿中看到, 规范针对不同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在处理过程中的污染控制分别做出了相应的规定, 针对性地提出按照收集、贮存、拆解、处理和处置过程中的环境污染控制技术要求来规范, 同时在各环节中对特定产品进行了较详细的污染物控制技术要求。

在谈到两大规范的创新点时, 穆京祥认为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一是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行了合理的分类 (7大类) 。据穆京祥介绍, 关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概念及范围的界定, 是《技术规范》制定过程中的创新之一。经过反复讨论, 规范最终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分成了计算机产品、通信设备等7大类, 并包括构成其产品的所有零 (部) 件、元 (器) 件和材料。

二是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过程中可能造成较严重环境污染或人身健康危害的环节和产品做出了明确控制要求。例如这7大类产品中应预先取出的零 (部) 件、元 (器) 件及材料;取出后的处理方法, 如物理、化学甚至焚烧方法;重点产品及重点环节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可以说, 这对于减轻环境污染和人身健康危害起到了技术规范的重要作用。

三是对可能对环境和人造成比较大的安全隐患的过程给予了明确的要求。例如禁止随意拆解废冰箱的绝热层。记者在采访中获悉, 冰箱绝热层里的发泡剂含有消耗臭氧层的氯氟烃 (CFCs) 等物质, 超过冰箱制冷系统含量的两倍多, 如果只对冰箱制冷系统CFCs进行收集、处理, 实际上只完成冰箱所含CFCs三分之一的处理工作。

“冰箱制冷系统CFCs的收集和处理成本较低且技术相对简单, 在讨论时基本达成了共识, 但冰箱绝缘层的处理回收成本很高, 因此争论很大。”穆京祥说。尽管经历了一些波折, 但最终这个问题在两大规范中都解决了, 既体现了对污染物控制的要求, 又考虑了当前我国回收处理企业的技术水平和成本控制。

标准制定:随时吐故纳新

在编制过程中, 两个规范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由于涉及内容多是新领域中的新问题, 因此多处标准的制定都吸纳了最新的研究成果。

据穆京祥介绍, 两大规范虽然发布的时间不同, 但二者其实是一脉相承的。据了解, 在编制过程中, 中国电子设计研究院组织了国内外几十家有关单位, 包括大学、研究所、电子产品生产企业、环保企业等进行研讨。“在编制过程中, 这两个规范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穆京祥说。据他透露, 由于涉及内容多是新领域中的新问题, 因此多处标准的制定都吸纳了最新的研究成果。

例如在讨论含铅的显像管锥玻璃在自然界中随意放置是否会污染环境时, 编制组便依据华东理工大学材料学院的研究成果, 即显像管锥玻璃被雨水浸泡后有铅的浸出, 造成土壤、河水的污染。因此在《设计规范》中便规定在运输及贮存显像管锥玻璃时要有防雨设施。

与此同时, 由于目前冰箱生产的新工艺中, 保温层中的发泡剂已由环戊烷替代了原来的氟里昂, 在多数发达国家和地区对废弃冰箱中的环戊烷发泡剂实行回收。据穆京祥介绍, 德国对处理废弃冰箱中的环戊烷发泡剂还没有发布明确的规定, 但德国对化学工业制定了《TA luft (2002) 》[控制空气污染的技术规定]标准, 其中规定向大气排放的环戊烷浓度不应超过0.058克/立方米空气和排放速率不应超过35克/每小时。

“德国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在上述指标限制之下, 回收废弃冰箱的环戊烷发泡剂, 回收后实际上还是作为燃料焚烧的。”穆京祥说。而环戊烷在空气中遇到引火因素 (静电、烟火等) 时, 会发生爆炸。因此《技术规范》中便明确规定了回收环戊烷时, 处理设备应设置专用的环戊烷的回收装置, 且处理设备及回收装置应密闭和负压, 并应设置可燃气体检漏装置及应急措施。

此外, 据穆京祥透露, 在编制过程中, 起草小组还将铅酸蓄电池的处理方法及物理发泡剂的回收方法这两项最新的研究成果申请了国家发明专利, 目前均已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初审。

广泛应用:回收体系待完善

据了解, 我国目前从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的多是个体户, 从业人员几十万。按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的规定, 今后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将实施集中处理的原则。

穆京祥给记者算了一笔账, 如果按每个企业年处理1万~2万吨计算, 企业将超过400家, “规范的制订可以有效地促进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行业, 减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无序排放5 000吨/年~10 000吨/年, 使其健康发展, 同时减少和控制废弃电器电子在处理过程中对环境所造成的污染。”穆京祥说。

与此同时, 由于目前我国处理企业处于起步阶段, 许多企业因没有工程设计标准, 处理设施安装运行后, 项目中缺少必要的工程设施, 存在工程安全、污染环境的风险。此外,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种类较多, 在处理过程中所面临的不同工艺路线、不同处理设施对工程建设要求也有较大差异, 这就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工程的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穆京祥认为, 《工程技术规范》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建设项目的各专业领域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各项工程设计要求, 重点解决本领域的工程设计过程中缺乏专业性较强的设计标准, 对目前我国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快速发展阶段, 提供了必要的技术保障措施。

记者在采访中获悉, 伴随着规范的发布, 我国回收处理企业的发展经历了几个阶段:2003~2009年的探索阶段。随着大量回收处理企业参与了两大规范的制定, 整个行业对于回收处理技术和工程的规范认识逐渐趋同。在这期间, 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使得全社会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数量出现了大规模增长, 从客观上促进了回收处理企业不断做大。

2009~2011年的起步阶段。随着两大规范的发布实施, 企业在自身技术及规范建设方面开始逐步落实, 涌现出了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回收处理企业。据了解, 2011年, 根据《技术规范》要求进行许可认证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已达100多家。但穆京祥坦言, 这一时期, 回收处理企业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一是从最初”没饭吃“, 到规模大到处理不了。之所以出现这样的现象, 穆京祥认为, 主要原因是处理能力和技术水平达不到。二是这100多家经过许可认证的企业并非全部达到了相关技术和规范的要求, 甚至某些所谓的处理企业仅仅只是拆解企业。”拆解企业处理过的产品, 应该交给谁, 目前并没有明确的监管措施, 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环境污染的可能。“穆京祥说。

2012年, 回收处理企业在规模上将上一个大台阶。随着《电子废弃物处理资格许可》、《电子废弃物处理基金征收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相关配套政策的发布, 回收处理企业将取得一个比较大突破。

同时穆京祥也认为, 现阶段我国回收处理企业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回收体系建设。“没有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实施, 单靠回收处理企业自己的力量, 有点力不从心。更何况, 政策下的废旧家电也不是全部流入了正规回收处理企业。”穆京祥说。

回收产品 第7篇

EOL (End-Of-Life) 产品是指使用寿命终结后的产品, 俗称废旧产品。EOL回收作为逆向物流的一种类型, 随着全球性环境和能源危机的加剧、产品更新换代速度的加快以及人们消费观念和环保意识的变化而日显重要。

电子产品逆向回收处理情况

最近几年, 为了阻止电子废弃物进入垃圾填埋场, 许多发达国家开始实施EPR (Extend Producer Responsibility, 生产者延伸责任) 制度。

目前各国立法的具体措施是:生产者承担其产品废弃后的处理责任, 从而刺激生产者在产品设计时能更多考虑产品的环境性能, 生产对环境友好的产品, 通过立法限期淘汰有毒有害物质在产品内的使用。在费用分摊方面, 目前国外收费模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预付费方式, 这是一种隐形消费者付费模式。目前欧洲各国多采用预付费方式, 如荷兰、挪威、瑞士等。另一种是后付费方式, 消费者将废旧家电返还时交付收集、运输及回收再利用费, 目前日本采用这一方式。

发达国家的电子废弃物相关管理决策依据的法律法规具有两个特点:立法层次多样性、约束与激励机制并存。

废家电产品逆向回收处理情况

日本2003年10月规定对家用电脑实施强制回收, 在销售环节交纳回收处理费。其特点为:采取消费者付费制;法令规定严禁二手家电产品交易;日本家电企业采取联合经营方式运作。

欧盟对于家用电器回收的法规与电子产品一样, 其特点为:采取生产者负责制, 即有生产者对最终产品负责回收或承担回收费用、收费标准的制定和费用的管理都交由非赢利组织来操作、回收产品类别及费用因各国而异。

美国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就对废旧家电的处理制定了一些强制性的条例, 2002年又出台了一系列法规和法令。然而, 其只有在州层面上的立法, 联邦层次尚无立法, 需要制定国家统一的回收法规。现在美国对于如何在联邦层面制定统一的电子废弃物联邦立法存在争议, 其争论的焦点集中在回收费用由谁承担的问题上。此外, 以市政府为中心的废旧家电管理方法, 通过与企业签订合同, 也可与其他市政府一起管理, 其管理资金来源于当地税收。

废旧电池逆向回收情况

2001年, 《促进资源有效利用法》在日本国会获得通过并于当年开始实施。日本的废旧手机电池回收率也随之呈现出了逐年上升的势头, 政府对回收企业给予补贴, 并且已开发出从废旧电池中回收金属钴的技术, 还有将废弃锂电池开发成“金矿”的公司。

德国实施了废旧电池回收管理新规定。废旧电池由商店和废品回收站回收, 并送往生产厂家进行回收处理。规定还要求商店和废品回收站必须担当起区分有毒电池和无毒电池的责任, 并对有毒性的镍镉电池和含汞电池实行押金制度, 即消费者购买的每节电池中都含有一定的押金。

美国是废电池环境管理方面立法最多最细的一个国家, 有最完善的废电池回收体系。2006年12月, 纽约要求所有出售可充电电池的零售商全面负担起回收工作, 回收费用基本由生产商负担。美国的整个回收工作由”美国可充电电池回收公司”负责, 这个公司是一个非盈利性的公共服务组织。对公众进行宣传教育, 从小学开始就向儿童传授回收电池的知识和做法, 政府部门还提供免费手机电池回收咨询服务。

废纸逆向回收处理情况

日本有一所专门回收废纸进行再生的公司“DAIWA AISAN GRO-UP”, 由须田商店株式会社、大和板纸株式会社及大三兴业株式会社三所公司组成。他们首先会从各大大小小的印刷厂、报社等把废纸收集回来, 集中于须田商店株式会社进行再生。之后这些再生材料会被送到大和板纸及大三兴业株式会社进行加工, 制成可以再利用的纸张。

美国的废纸经销商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专做美国本地业务;第二类是以美国为基地的出口经销商;第三类是海外设在美国的贸易公司。美国废纸的大量出口, 尤其是向中国和其他高速增长的亚洲地区的出口, 已成为重塑美国废纸业未来的动力。

德国是世界上继美国之后的第二大废纸出口国。据德国废品经济部门统计, 2005年其国内废纸回收率就已从过去的71% (位居世界第二) 达到80%。德国双向回收组织, 就是根据本法令于当年成立的专项从事废弃物回收的有限责任公司。

建筑垃圾逆向回收处理情况

在日本, 拆建垃圾被认为是建筑副产品, 而不是一种垃圾。日本对于建筑垃圾的主导方针是:尽可能不从施工现场排出建筑垃圾;尽可能实现建筑垃圾重新利用;对于重新利用有困难的则应适当予以处理。

美国政府的《超级基金法》规定”任何生产有工业废弃物的企业, 必须自行妥善处理, 不得擅自随意倾卸”。该法规从源头上限制了建筑垃圾的产生量, 促使各企业自觉寻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途径。

在欧盟各国中, 德国的每个地区都有大型的建筑垃圾再加工综合工厂, 仅在柏林就建有20多个。法国利用碎混凝土和碎砖块生产出了砖石混凝土砌块, 符合与砖石混凝土材料有关标准。英国已开发了专门用来回收湿润砂浆和混凝土的冲洗机器。荷兰政府希望90%的建筑废物可以被循环再利用, 对此制定了一系列法律, 建立限制废物的倾卸处理、强制再循环运行的质量控制制度。北欧各国如丹麦、芬兰、冰岛、挪威、瑞典等国1989年实施了统一的北欧环境标志。

其他EOL产品的回收处理情况

日本板硝子在其京都工厂实现玻璃废弃物的零排放, 这在玻璃行业尚属首次。瑞士分类回收玻璃包装 (空玻璃瓶和罐) 已经进行了几十年, 被公众广泛接受。美国碎玻璃加工特点是由瓶罐玻璃厂承担此过程转变为建立独立的公司, 专门从事碎玻璃回收和加工。此外, 专业化公司可向玻璃纤维及填料生产厂家供应按颜色分类的碎玻璃。

日本于1997年制定了容器包装回收法规, 要求消费者将废物分类, 而各省各市将之分日回收, 再由回收企业进行回收再生以向政府领取营运资金。瑞士的塑瓶回收最为成功, 其政府明确规定, 塑瓶生产商的塑瓶回收率必须达到75%或以上才允许进行大量生产。美国是全球最大塑料消耗国, 1993年由美国36个州立法通过的一项塑料回收标示办法, 美国用立法规定, 所有境内行销的塑料产品, 都要打上这个标准, 这既不需要负担太多的额外成本, 又可大大增加消费性塑胶回收率和处理时的方便。

欧盟成员国最近通过相关的环保指引修订, 以提高包装废料回收再生比率。该指引旨在减少过度包装和减低包装废料堆埋、焚烧所构成的环境与资源压力。新指引则提出, 55%的包装废料须送往回收工厂, 而塑料的再生比率须达到22.5%。

论焦化产品的回收与精制的研究 第8篇

一、煤气脱焦油雾

煤气在初冷器进行冷却后, 每立方米中还残留有2至5克的焦油, 通过充分利用鼓风机离心力产生的作用可以去除部分焦油, 但无法彻底去除煤气中所含的焦油。在回收车间进行后续工序的过程中, 这些焦油会析出, 从而对硫铵工序中的设备和溶液造成污染, 导致产品质量产生酸性。对煤气中存在焦油雾的清除方法有多种, 而在我国目前广泛使用的是电捕焦油器。多数焦化企业使用的是多管式电捕焦油器, 这种电捕焦油器的管子中心导线是负极, 沿管壁是正极, 煤气中存在的焦油雾滴在通过管中的电厂时被转变为带负电荷的质点, 然后沉积在管壁, 最后被捕集之后从下部被导出。由于盐和水增加了焦油的带电性能, 因此, 在除尘干燥的煤气中, 电捕焦油器的工作效率较低。此外, 电捕焦油器一般设置在鼓风机的前面和后面, 由于鼓风机前的煤气温度较低, 有利于清除煤气中的禁品粒以及焦油雾, 但是鼓风机前面是负压, 在绝缘子地方极易起火, 因此, 还是鼓风机后面具有安全可靠性。鼓风机后煤气中的焦油含量明显低于鼓风机前的含量, 而鼓风机后的焦油雾滴却超过机前。部分焦化企业将电捕焦油器设置在鼓风机后的正压段, 通过改进电晕极端结构以及防止煤气进入绝缘箱等方法以确保电捕焦油器的安全运行。

二、焦油和氨水分离

从集气管中流出的混合物中包括焦油渣、热油以及氨水, 要完成对它们的分离工作, 必须使用澄清槽。由于焦油本身具有特殊的性质, 因此, 要对焦油渣和水进行分离存在较大的难度, 而焦油具有很强的粘度, 采用沉淀分离的可行性不大。由于部分焦油溶于水中, 而焦油本身含有的极性化合物, 使水中盐类、多环芳香化合物的异化作用性能有所增加, 从而使水和焦油形成稳定的乳化液。由于焦油中的固体粒子小于0.1毫米, 焦油的密度为每立方米1180至1220千克, 而焦油渣的密度为每立方米1250千克, 因此, 要想从焦油中将焦油渣分离开来存在较大的难度。在进行焦油渣、焦油以及氨水的分离过程中, 应该将温度控制在80至85摄氏度, 这样可以降低焦油的粘度, 从而提高沉降分离性能。为了满足分离质量的标准, 应该使用加压沉降分离, 经过离心分离后再使用氨水洗涤的方法。通过将沉降分离的分度提升到120至140摄氏度, 蒸发掉水分, 降低焦油的粘度, 从而有效地提高沉降分离的效率。通过使用氨水反复洗涤焦油也可以提高焦油和焦油渣的分离效率。经过这些方法分离出来的焦油含水量只有0.3%, 焦油渣也被沉淀出来。

三、粗煤气初步冷却

为了回收煤化学产品和净化煤气, 方便加工利用, 必须进行粗煤气分离。由于粗煤气中含有焦油蒸汽和水汽等, 因此, 要先进行初步冷却, 将水和焦油分离开来, 然后将煤气送到回收车间, 进行后续工序和再利用。水和焦油冷凝之后需要再次分离, 并脱除焦油中的灰层。焦炉粗煤气温度应该控制在650至800摄氏度之间, 然后经过上升管道到达桥管, 最后到达集气管, 通过使用温度为70至75摄氏度的循环氨水进行喷洒, 等到温度冷却到80至85摄氏度时, 会有60%左右的焦油蒸汽被冷凝, 这属于重质焦油部分。氨水混合物和焦油通过集气管和气液分离器到达澄清槽。煤气则通过分离器到达初冷器进行冷却, 目的是将煤气中多余的水汽和焦油进行冷凝。待煤气冷却到25至35摄氏度时, 使用鼓风机增压, 由于到达初冷器后的煤气中含有水的雾滴和焦油, 通过鼓风机的离心作用可以其转化为液体并流出, 而其他残留的水的雾滴和焦油会在电捕焦油器的电场作用下进行沉降。在澄清槽中进行氨水和焦油的分离, 由于比重不同, 最下面的沉降物是焦油渣, 氨水则在焦油之上。焦油渣由焦粉和煤尘组成, 可以使用刮板将其从槽底取出, 然后送至配煤中。通过泵将氨水输送至集气管和桥管进行喷洒冷却, 从而进行循环利用。而焦油也要通过泵输送至焦油精制车间。为了防止焦油的槽底出现焦渣, 可以使用人工清渣以及泵搅拌等措施。

四、结论

综上所述, 焦化产品作为深加工原料, 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 目前已经被广泛的应用于各个行业。本文针对焦化产品的回收和精制, 重点介绍了煤气脱焦油雾、焦油和氨水分离以及粗煤气初步冷却三种方法, 希望对焦化产品的回收利用和精制起到理想的效果。

摘要:焦化产品具体包括煤气、焦炭、硫酸铵、粗苯以及煤焦油等, 这些焦化产品主要用于工业深加工, 作为深加工原料的焦化产品有着极其广泛的用途。本文针对焦化产品的回收和精制, 重点分析总结了煤气脱焦油雾、焦油和氨水分离以及粗煤气初步冷却三种技术方法。

关键词:焦化产品,回收,精制,技术方法

参考文献

[1]齐江, 李林, 战风涛.络合萃取一碱洗法提高催化裂化柴油的安定性.石油炼制与化工, 1997, 28 (5) :36~39

[2]王军民.催化裂化柴油溶剂萃取精制工艺的研究.石油炼制与化工, 1998, 29 (1O) :14~18

废弃电子产品回收再利用模式研究 第9篇

随着社会经济的增长,人们对电子产品的利用程度不断地增加,导致了大量废弃电子产品的出现,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因此,在当前阶段中,如何对其进行处理成为了一项重要的问题,加强对废弃电子产品回收再利用模式的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传统的废弃电子产品回收再利用模式局限性

所谓的废弃电子产品,指的是已经接受了消费并且生命周期达到尽头的电子产品。该种产品已经无法再被消费者使用,只能够处于淘汰的位置。但该部分电子产品在其他方面还能够被利用,因此,为了实现电子产品的全部价值,应该对该类电子产品进行回收。根据国家所出台的相关政策和法规,电子产品的相关企业应该主动承担起回收及利用的责任,如此才能够树立起更好的企业形象,进而促进电子产品的快速发展。

1、自营模式

自营模式是回收利用电子产品的一种普遍形式,该种形式主要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自然环境以及生态环境。电子产品的生产已经消耗了较多的自然资源,而企业对该部分产品的回收和利用,有效的节省了资源,并且符合了国家对于电子产品回收的要求。一般来说,电子产品的制造企业所经营的电子产品比较少,而其销售市场又相对集中,该类企业可以轻松的承担回收电子产品的任务。自营模式就是在该种形势下建立起来的。企业通过自己的销售渠道来获得利益,对已经售出的电子产品进行召回业务。该种模式下的电子产品制造企业已经能够将销售以及回收等业务进行融合,从而降低了回收电子产品的成本。

2、联盟模式

对于规模较小的电子产品制造企业来讲,自营模式能够满足其回收电子产品的需求。而一些中型或者大型的企业其经营的产品种类较多,销售市场也比较广阔。仅仅是通过自己的销售渠道是无法将所有的废弃电子产品召回的,联盟模式是在该种情况下产生的一种模式。联盟模式能够使企业对于离自己的销售市场较近的电子产品进行召回,而自己在其他地区的电子产品则依靠与其他企业的联合。各个地区的企业相互合作,能够做到对废弃电子产品的全面回收,还能够降低回收的成本。不同的企业进行合同的签订,制定相互之间的联盟协议。而该种联盟模式则使企业之间形成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不仅在废弃的电子产品回收方面拥有众多的合作项目,也会在其他的项目中相互合作。

3、外包模式

与联盟模式中的企业关系不同,外包模式中的企业合作关系将更加稳定。联盟模式中的企业之间合作并不涉及到很多的项目联系,而受到利益方面的影响,企业之间的联盟关系容易破裂。外包模式是一种新型的企业联盟形式,但该种形式能够增加企业之间的契约束缚。大型企业在自身无法负担电子产品的回收和利用负担时,将一部分业务进行外包,通过协议的形式将该部分业务托付给其他的企业,并赋予其一定的报酬。有些企业已经将所有的回收业务都外包给其他的企业,而部分企业则仅仅外包了一部分的回收利用业务。但在该种模式中的电子产品,都能够得到再次利用的机会。企业通过对各个模式的应用而实现了对电子产品的回收和利用,通过自己的行动激起消费者的回收行动,扩大了电子产品行业的利益。

三、废弃电子产品回收再利用供需网模式优越性

1、废弃电子产品回收再利用供需网模式具有的特点

(1)多功能性。供需网网络的形成必须要依靠于电子市场产品的回收,电子市场产品回收的力度越大,则供需网网络的形成范围就越大,因此,根据供需网网络的形成规律,必须要明确电子市场产品的回收性质以及回收的分类,通过解决电子市场产品的回收事件,确立基本的供需网网络合作模型,根据对电子产品的分类,明确出供需网网络的作用方向,由于供需网网络在处理解决电子市场电子产品回收事件中的良好表现,因此,具备一定的多功能性,宜作为解决电子垃圾、促进电子市场发展的一项有效措施。

(2)动态性稳定性。供需网网络的合作模式较为固定,一般根据电子市场产品回收的事件发生性质,采用不同的合作模式,用以在解决电子废弃产品的过程中提供技术支持,使得供需网网络在触发时的原因及形式都不尽相同,使得供需网网络具有一定的动态性。另外,由于网络合作的特性,往往会自动筛选出具有较强能力,同时信誉极佳的企业,通过合理配置资源,使得合作模式较为迅速的形成,合作成员在合作模式中能够各司其职,发挥出自身的作用,使得供需网网络的稳定性得到增强,扩大了供需网网络的影响力。

(3)完全开放性。供需网网络是基于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之上形成的,因此,供需网网络具备一般网络的基本特性,供需网网络实现了全客户,即在网络运行的过程中,任何组织和个人都能够成为供需网网络的用户成员,同时供需网网络作用于世界范围内的电子产品回收的生产、销售、报废过程中,体现了供需网网络强大的完全开放性。除此之外,供需网网络实现了合作内容的开放性,区别于一般网络运行的隐蔽性,供需网网络通过明确合作目的,强化合作理念,实现了运行方式上的转变,极大程度的促进了供需网网络自身的良性发展。

(4)网络性。供需网网络尽管自身的功能性强大,但是必须依靠于第三方互联网平台才能够实现良好的运转,因此,供需网网络具有一定的网络性,能够基于互联网信息平台,实现资源上的及时共享,在供需网网络中,有效的将废弃电子产品的回收与利用紧密的联系在一起,增强了供需网网络的运行效率,稳定了各产品制造商、回收企业及城市处理中心的等网络阶段企业和部门之间的有效协作,实现业务办理的互动发展,便于供需网网络的统一管理。

2、废弃电子产品回收再利用供需网模式具有的优越性

(1)多功能性改善了自营模式的局限性。在当前阶段中,社会不断的进行发展,促进了经济的不断提高,不论是在人们的生活还是工作中,电子产品都有广泛的应用,人们对其更加的依赖,与此同时,出现的废弃电子产品的数量也在持续的增加,种类不断地增多,在对废气电子产品进行回收与处理时,就使得任务量非常的庞大,在这种情况下,依然使用传统的回收再利用模式,往往很难进行这一项工作。而将供需网加入之后,就使其具有了多功能性的特点,根据不同的废气电子产品,并结合人们对其处理的要求,选择出合理的供需网节点,从而增加了处理的效果,使处理难的问题得到了解决。

(2)网络性和完全开放性改善了联盟模式的局限性。随着传统回收利用模式的不断应用,联盟模块应用的不断扩散,在出现经济利益问题的情况下,一些企业就不能主动的承担责任,甚至是将责任推卸道其他的企业当中。而在新的回收利用模式中具有网络性与完全开放性的特点,这时,就可以在计算机上建立出相应的平台,在平台内部,不仅包括了联盟的对象,而且还包括了联盟的内容,将其面向所有的内部成员开放,不同的成员就能够在该平台上沟通,使联盟组织更加的合理。

(3)动态稳定性改善了外包模式的局限性。在新的回收利用模式中,还具有动态稳定性的特点,对废弃电子产品进行处理时,就会对供需网进行驱动,根据不同的处理内容,不同组成部分的成员就会进行不同的动作,形成了动态的合作活动,使废弃电子产品的回收利用处理更好的完成。

四、总结

通过本文的分析,可以发现废弃电子产品回收再利用供需网模式在应用的过程中有很多的优点,可以更好地对废弃电子产品进行回收再利用。但是,在当前阶段中,对新回收再利用模式的研究还相对较少,其中存在的一些不足还有待更多的研究人员进行挖掘。

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科学技术的不断更新,在社会中,越来越多的电子产品被进行应用,而当其达到使用的寿命后,就会使其性能得到一定的降低,这时,就要将电子产品废弃,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在当前阶段中,为了使这部分废弃的电子产品能够重新的被进行利用,就建立了废弃电子产品回收再利用模式,但是,这一模式的应用效果还不是很好,还具有很大的扩展空间,这时,在传统的废弃电子产品回收再利用模型的基础上,结合供需网理论,建立出了一种新的模式-废弃电子产品回收再利用供需网模式。为了使人们对这一模式更好的了解。本文就对废弃电子产品回收再利用模式进行了研究。

关键词:废弃电子产品,回收再利用,供需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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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王文宾,达庆利,聂锐.闭环供应链视角下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再利用的激励机制与对策[J].软科学,2012,03(08):44.

[6]倪明,尚婷,郭军华.废弃电子产品回收再利用网络组织演化研究[J].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04(06):38.

回收产品 第10篇

【关键词】多元产品;回收;利用;实证

0.引言

2008年6月5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提出个人“低碳生活方式”;国家主席胡锦涛在亚太经合组织(APEC)第15次领导人峰会上,明确主张“发展低碳经济”;2009年9月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上,他进一步提出中国要大力发展绿色经济、积极发展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2010年全国两会倡导和践行低碳生活,号召人们形成一种低能量、低消耗、低开支的生活方式。

然而这种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的发展在大学生的实践中还存在较大漏洞,对于荆州地区的大学生而言,虽然曾在校园里组建“跳蚤市场”、“废弃垃圾回收站”等青年志愿者团队活动,但由于循环利用资源的宣传力度不够,团队利用资源的项目不全,仍然造成了巨大的浪费。

因此,对于在校园组建专门团队对多元物品进行回收再利用,以提高多元产品的利用率为目的“大学生多元产品回收利用的实证性研究——荆州地区的个案分析”的课题研究是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

1.研究设计

1.1研究方法

采用定性研究法和定量研究法进行研究,采取分层、分群的随机抽样法进行调查研究,具体的研究方法有调查法、观察法、访问法、统计分析法、文献资料法和实验法。

1.2调查对象与范围

荆州地区的高校大学生。

1.3研究对象与范围

大学生所有可再利用物品,如日常生活用品、电子设备、书籍、体育器材、服饰、饰品等。

2.研究内容

2.1建立長期的、稳定的大学生多元产品回收利用平台是否可行

2.1.1调查大学生对交易多元产品和建立“平台”的态度

调查表明,有78%学生持为“支持并会参与”;有95%学生认为应该建立“平台”。在实地访问中,甚至有些同学迫切希望校园存在既环保又可带来经济效益的“多元”交换的形式。并且,在学校和社会反映中,许多教师和校园周边居民,他们也积极参与我们为实验而临时组建的“平台”交易中来,由此可见在大学校园里建立“平台”是大众所需。另一方面,在对大学生的购买动机的调查中发现,只有15%学生意识是为环保作贡献,69%学生是由于价格实惠而购买,还有16%学生是由于其它原因,这也透露出他们的环保意识还很薄弱,在此,我们还需要进行大量宣传。

2.1.2供应调查

通过对“多元”的卖者进行调查后表明,有94%应届毕业生和69%在校大学生表示有“多元”并愿意出售,6%应届毕业生和3%表示无所谓;28%在校大学生表示没有。2011年荆州高校毕业生高达约120000人,由此可见,“多元”的供应还是很充足的。回收最多的是生活日用品类和书籍类,共占60%,其次是服饰类、电子产品类和学习用品类,共占23%,其它占17%。

2.1.3需求调查

对“多元”买者,即入校新生、在校大学生、周边居民是否愿意购买旧物品进行问卷调查。结果表明,有97%的入校新生、91%的在校大学生和88%的居民表示会购买实用的二手物品。其中,生活日用品类和书籍类共占49%,服饰类、电子产品类和学习用品类共占33%,其它占18%。从以上的供需分析不难看出,建立长期的、稳定的大学生多元产品回收利用平台在供需上是可行的。

2.2销售渠道的选择

2.2.1销售渠道的现状调查

经过对荆州地区各大院校的调查和网上搜索发现,大学校园里的“多元”交易一般只有特定时期的“跳蚤市场”、网上“二手市场”或校园信息广告的方式。

(1)在“跳蚤市场”交易的方式是在特定的时候,一般是在毕业生即将毕业时组织的大规模的校园“跳蚤市场”,其最大优势是规模大,有较多卖方参加,对于买方来说选择性就很大。但是其最大缺点就是时间短,一般只有一个星期,最长也不会超过三个星期。据现场观察,大部分物品是没有卖出去,因此要离校的大学生不得不把带不走的物品扔掉,从而造成很大的浪费。由此可见,“跳蚤市场”只满足了特定时期的部分人员的需求和少许物品的再循环利用,而5927部分物品还是处于浪费状态。

(2)网上“二手市场”或校园信息广告的交易方式过程如下:先由第一卖方(出售物品的原主人)主动联系第二卖方(中介),再由第二卖方(中介)在信息栏发布“多元”信息,当买方看到信息来确认自己所需求并要购买时再主动联系第二卖方,商定看货地点,确认最终是否愿意成交。在此过程中,要有五个假设同时成立,即第一卖方会主动联系第二卖方、买方刚好从信息栏经过或上网刚好看到、买方会主动联系第二卖方、买方看中”多元”、买方和第二卖方谈定价格,“多元”的交易才能实现,显然这一概率是很小的。由此可见,“多元”在此种情况下仍然存在着极大的浪费。

2.2.2销售渠道的优选方案

结合以上现存的销售渠道的优缺点,只有建立一个长期、稳定的大学生多元产品回收利用平台才能真正实现勤俭节约、物有所用的目标。在此,组建平台的选址有三种方案:一、校园内,属于校方的公共用房,也是最佳选址,方便买方和卖方,;二、校外商业繁华地区;三、校外隐蔽地方。通过问卷调查表明,建在校外学生流通量大的地方,有约95%的学生会光顾,可见设在校外商业繁华地区是较为合适的,但成本也会随之增加。

2.3实施体系建立

2.3.1经营理念

回收利用,服务同学;低碳环保,价值创新。

2.3.2主要客户群

在校大学生及居民。

2.3.3后盾支持

政府和院校的许可政策(涉及到后勤服务、宿舍管理和保安管理以及公共设施管理等)。

2.3.4主要经营范围

日常生活用品(如棉絮、热水瓶、凉席、蚊帐、台灯、盆、桶等)、电子设备(如电脑、mp3、手机、音响、耳机、相机、电池等)、书籍(如词典、小语种自习教材、考研资料、杂志等)、体育器材(如篮球、羽毛球拍、呼啦圈等)、服饰(外套、帽子等)、饰品(布娃娃、手饰、风铃等)以及其它(如小凳子、书桌等)

2.3.5“平台”成员组成:在校大学生

调查表明,有一半以上的大学生有兼职或在校创业的强烈意愿;并且有大量课余时间可供兼职或创业。可通过考察方式招聘合适负责人员,一定要有团队合作、积极向上、吃苦耐劳以及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有强烈的责任感。

2.3.6组建结构 根据此项目职能设置可设置人事部、信息部、仓管部、财务部、加工部、销售部和市场开发部,各部门分工合作,运用现代科学管理来经营发展。

2.3.7运作流程

通过前期大范围的宣传,填写顾客收购与需求信息→根据顾客需求收购→对所收购的产品进行分类汇总→加工部对生活物品进行必要的消毒清洗等处理以保正其质量→仓储入库→运用营销策略,集中销售→由此循环。

3.结论

研究表明,此模式是以经济基础促进“平台”的长期、稳定发展,从而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结合。同时,这也是大学生践行“低碳环保、节约循环”的全球理念,是实现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动力之一。此活动的顺利开展与成功经营是离不开政府和学校的支持与配合的。后续研究可从大学生多元产品回收利用的商业性质角度出发,进一步明确团队与院校等利益的分配,从而确立一个有利于“平台”发展的最优分配方案。■

【参考文献】

[1]赵凌云.江汉论坛.历史视角中的中国生态文明发展道路[J].湖北:江汉论坛杂志社,2011,2.

[2]本书编写组.现代营销[J].吉林:现代营销杂志社,2011,1.

回收产品 第11篇

最近以来, 社会产品的回收再制造引起了国内外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同时也受到了各国政府和企业的普遍关注, 我国最近家电下乡, 以旧换新等政策的出台和实施预示着我国电子产品回收再制造和回收利用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产品回收和再利用的循环过程不仅能够对减少废物排放、保护环境起到积极的作用, 同时对于企业来说, 再利用过程能够降低企业制造成本, 从而增加企业的利润。但是采用什么样的产品回收策略, 以及产品回收和产品销售之间有什么关系是值得我们研究和关注的。

由于在回收再制造过程中, 回收产品来源于消费者, 因此再制造过程中涉及到了卖方和买方之间的一种合作关系, 本文从考虑产品回收和销售之间的关系出发, 设计了一种“售前回收协议”模型, 并对比分析了该模型和一般回收模型之间的差别, 确定了该模型的优势和适用情况。

1 再制造回收一般模型

1.1 问题描述

在一般情况, 卖方根据产品成本、市场等情况确定产品的销售价格;买方何时放弃产品由买方自己决定, 根据自己利益最大化原则来确定使用时间。一般来说, 产品使用时间越长, 由于在市场上长时间流通, 回收难度增大, 回收产品的残余价值减少, 而再制造成本和难度也将增大。图1显示了一般情况下回收产品的模式。

1.2 假设与模型

1.2.1 相关符号说明:

P:销售价格;D:需求量;Cn:全新产品制造价格;Cr:再制造价格;k=Cr/Cn:表示了再制造的难度;R:回收率;

t:回收时间;其中:D=a-bP, 表示了需求量随着价格变动情况。

1.2.2 模型建立

1.2.2.1 卖方模型

对于卖方而言, 需要选定一个最优的价格使得单位时间内自身能够获得最大的利益。即

式 (1) 中t为产品的回收时间, 是由买方决定的值。

所以, 对于卖方而言, 在买卖双方没有契约情况下能够获得的最大收益为:

Y= (a-bC¯) 24bt (3)

对于 (3) 式, 当C¯=ab时取得最小值, 由D=a-bP≥0可知, abP可取的最大值, 因此可以得到C¯<ab

C¯<ab时, 式 (3) 是关于C¯的递减函数, 而C=Cn (1-R) +kCnR=Cn-CnR (1-k) 是关于R的递增函数。

结论:卖方所得利益是关于回收率的递增函数;关于再造成本的递减函数。

1.2.2.2 买方模型

对于买方而言, 需要控制使用时间t来确保自己单位时间内能够获得最大的利益, 即:

对于 (1) 式积分变化:

z (t) =D (0t (Cn-δτ2) dτ-Ρ) /t=D (Cnt-13δt3-Ρ) /t=D (Cn-13δt2-Ρt)

求该式的最大值, 只需对t求导, 即:

z (t) t=-23δt+Ρt2=0

可以求得:

t= (3Ρ2δ) 1/3 (5)

式 (5) 中P即该产品的销售价格, 即买方会根据购买该产品的价格以及该产品的贬值速度来确定最终的放弃时间。

将式 (5) 带入式 (4) 中求得

z= (a-bΡ) {Cn-[13 (94) 13+ (23) 13]Ρ23δ13}

m=13 (94) 13+ (23) 13, 则

z= (a-bΡ) {Cn-mΡ23δ13}为无契约情况下买方能够获得的最大的利益, 此时买方放弃使用的时间为:

t= (3Ρ2δ) 1/3 (6)

由于产品的效用消减函数为, V=Cn-δt2, 假设, 当t=T0时, V=0, 所以δ=CΝΤ02;T0即为该产品的使用寿命。将δ=CΝΤ02带入式可得t= (32) 13 (ΡCn) 13Τ023即, 如果产品的售价越大, 买方使用产品的时间就越长, 那么此时, 产品回收残值越低, 回收率也就越小、卖方再制造成本也就越高, 按照我们的结论一, 此时卖方回收产品的动力将减少, 最终将不再回收产品。

2 “售前回收协议”模型

2.1 问题描述

提出一种“售前回收协议”模型, 通过缩短每一批产品在市场上流通的时间, 来控制产品的回收率和再制造成本。该模型的基本思路就是供应商和客户签订协议, 经过协定的时间将产品回收再制造后继续销售给客户使用。对于客户来说, 由于购买产品的使用时间比一般情况下使用时间要短, 因此, 在这种模型下, 企业销售给客户的产品价格要比一般情况下低。同时由于客户一直能够使用到功能比较好的产品, 因此产品为客户所带来的价值也会比一般情况下要高。对于供应商来说, 由于和客户签订了协议, 因此, 企业能够很好的控制产品的回收率, 而回收产品的质量也要比一般情况下回收的产品要好, 这样就降低了企业生产产品的平均成本。图2显示了“售前回收协议”模型能带来的效益, 灰色区域为协议回收再制造所能带来的收益, 当恰当控制回收时间t的时候能够使得整个灰色区域最大。

2.2 假设与模型

2.2.1 相关符号说明

tn:表示产品经过n-1次再制造后进入市场时使用的时间。

Cn:表示新产品的制造成本。同时也表示了该产品的功能。

i:表示产品的再制造次数, 当i=0时, 表示该产品为全新产品。

Pi:表示第i次再制造后的产品售价。

在这种模式下, 我们有以下基本假设:

假设1:买卖双方签订协议, 在恰当时刻所有产品必须全部收回再制造, 且回收率等于1。

假设2:回收产品的再制造费用等于该产品已经消耗掉的价值, 即δt2。商品使用时间比较短长, 商品的质量状况较好, 使得商品的再制造过程中的成本有所降低。

假设3:每一次再制造都能够使得产品恢复到新产品的功能, 但是再制造后的产品进入市场后使用价值缩减的速度会加快, 并且能够使用的最多时间为Τ-n=1n-1tn

假设4:产品经过n次循环使用, 当达到该产品在市场上的生命期限后将最终退出循环, 而是作为分解等作用时存在着一定的残余价值为:λ

假设5:为了简单处理起见, 在第一次销售时商定整个过程的价格, 并且协定每次销售的价格都相等。这样也能够保证整个过程中单位产品总的销售价格不变。

2.2.2 模型建立

对于卖方来说:

i=0时, 卖方收益为P0D-CD+λD;

i=1时, 卖方收益为P0D+P1D-CnD-δ1t12D+λD;其中λD为最后的残余价值费用。

i=n-1时, 卖方收益为:

即, 其中:i=0n-1 (ΡiD) n次交易中的收入;CnD为初始制造成本;[δt12+δ (t1+t2) 2++δ (t1+t2++tn) 2]为n次再制造成本;λD为残余价值。

本模型要求在买方单位时间内获得的利益不小于一般模型情况下, 并且单位时间内为单位产品所付出的成本不大于一般模型情况下时, 卖方能够获得的利益最大。即如式 (7) 所示:

maxY (Ρi, ti) =i=0n-1 (ΡiD) -CnD-δn[δt12+δ (t1+t2) 2++δ (t1+t2++tn) 2]λD/ (i=1n-1ti) D (7)

s.t[ (0t1 (Cn-δτ2) dτ+0t2 (Cn-δ1τ2) dτ++0tn (Cn-δnτ2) dτ) -i=0n-1 (ΡiD) ]/ (i=1n-1ti) Dα (8)

i=0n-1 (ΡiD) (i=1n-1ti) Dβ (9)

式 (9) 中:P0=Pi≥0;Cn-δnt2≥0;Da;λ=θ (Cn-δn (t1++tn) 2) ;ti≥1;i=1, 2, , n;Cn-δ1 (T0-t1--tn-1) 2=0, i=1, 2, , n

α为一般模式下客户单位时间单位产品获得的利益, β为一般模式下买方单位时间内为单位产品的付出。 (8) 式表示, 在该模式下单位时间内单位产品为买方带来的效益不小于一般模式下式 (9) 表示, 在该模式下买方单位时间内为单位产品的支出不大于一般模式。

2.3 算例和结论

首先通过求解一般回收模式下买方和卖方的最大利益得到相关的α, 和β值, 再将这两个值带入“售前回收协议”模型求解最终值。

设置参数如下:a=10, Cn=5, T0=5, k=0.5, r=0.5。由于在需求函数中b表示了该产品额需求量对于价格的敏感度, 本文设置b∈ (0, 1) 并对b做敏感度分析。

采用lingo8.0计算结果如下表1所示, 显示了一般模式下买方和卖方获益。

本文假设产品在市场上循环流动两次, 即设置n=2;θ=0.1;其他值和“一般回收模型”中设置相同。对比两种模式下卖方收益情况, 如图3所示。

由图2 可知, 当保证单位产品单位时间内的售价不提高的前提下, 售前回收协议模式下销售方并不能获得比一般模式下更多的利润, 主要原因是销售方为再制造产品付出了更多的成本, 但是确没有得到相应更多的收入, 因此利润自然也就降低了。但是这种模式使得客户的利益增多了, 如上图3所示, 售前回收协议模式能够使得客户使用该产品的使用价值大幅度增加。如果卖方通过这种售前回收协议模式为客户创造了更多的利润, 但如果需要将为客户带来的这种利润转化为自己的利润可以通过以下两个途径来实现:

(1) 如果客户由于知道自己获得了额外的服务而愿意支付更多的价格来弥补再制造费用, 那么能够使得销售方获得比一般模式下更多的利润。

(2) 售前回收协议模式下客户用同样的价格获得了更多的服务和更好的产品, 如果销售方能够更大范围类推广该模式, 并提高该产品的市场需求量, 那么售前回收协议模式将使得销售方获得比一般模式下更高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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