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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公寓政策范文

来源:文库作者:开心麻花2025-09-181

合肥公寓政策范文(精选8篇)

合肥公寓政策 第1篇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生公寓管理,保证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生的正常学习生活秩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生处学生公寓管理中心为学生公寓管理部门,其与各系(分院)、宣传部、后勤集团、保卫处、院团委、卫生所等按照职能分工,共同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与提供服务,共同监督管理公寓物业服务。

第三条 学院积极引导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成立学院、系(分院)大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并设楼长、层长、寝室长。

第四条 学生公寓划分成A社区(1-3号楼)、B社区(4-5号楼)、C社区(6-8号楼),分设社区服务站,公寓管理中心、物业公司、系(分院)等派人进驻。

第二章 入住与退住

第一条 全日制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需在学生公寓按照学院指定的寝室、床铺住宿,并缴纳住宿费。学生不得私自在校外租房住宿。

第二条 对申请走读的学生,需学生的直系亲属在市区有固定住所且不影响学习与活动,需个人书面申请并提交证明材料(房产证、户口簿)、由班级和系(分院)验证审批、签定《走读生管理协议》后方可走读,并免交住宿费。

第三条 因残疾、疾病等特殊情况不适宜在寝室居住的,可由个人申请、家长同意、由辅导员对拟租住房源的安全评估合格后、经系(分院)审核、学生处审批,可在校外租房住宿。学生患传染病时必须到院卫生所指定地点住宿。

第四条 新生入住公寓,应办理公寓入住手续:

1、公寓管理中心会同系(分院)按照相对集中、资源公平的原则确定拟住寝室,再通知后勤集团为拟住寝室配齐公物、打扫卫生,再在公寓软件中将寝室分配给系(分院)。

2、系(分院)在公寓软件中将寝室分配给班级、并打印《入住凭证》;新生报到时,班级分配床位并发放《入住凭证》,寝室住满后才可以分配下一间,本班多余的床位由系(分院)分配给其它班级学生,禁止1人或2人居住寝室。

3、学生到各楼出入口物业管理员处出示《住宿凭证》、住宿费凭证,物业管理员录入公寓软件后发放钥匙、空调遥控器,学生需按要求录入门禁信息。

第五条 学生寒暑假开始学生公寓封楼,学生离开时应关好门窗、水电,不得在寝室内存放现金与贵重物品;学期开学第一天起学生公寓开放。

第六条 学生离校实习或寒暑假期间因教育教学需要,经本人书面申请、班级和系(分院)同意、学生处批准可在指定寝室住宿,并由班级管理。住宿超出2周需缴纳住宿费。

第七条 学生因毕业实习或其它原因离校,应办理公寓退住手续:

1、学生离校前各班级填写《退住清单》;离校时需打扫卫生、锁好门窗、关闭水电,将钥匙、水卡、空调遥控器标上寝室号交班主任。

2、系(分院)根据《退住清单》进行核查,再通知公寓管理中心退住。

3、公寓管理中心通知后勤集团、系(分院)、物业公司到公寓现场,根据《退住清单》将寝室移交给物业公司,各楼物业管理员录入公寓软件。

4、公物非正常缺损的由责任人赔偿,责任人不明确的由入住学生共同赔偿。

第三章 安全与秩序管理

第一条 公寓楼各出入口及楼内、外由物业管理员每天2-3班轮流值守、巡查,各出入口23:00——次日6:00锁门。第二条 规范管理公寓楼的人员进出:

1、本楼住宿学生进出公寓楼要刷校园一卡通,未带卡的出示学生证经登记后方可进出公寓。在人流高峰及紧急情况下物业管理员应打开门禁通道放行。

2、除本楼住宿学生、物业人员、公寓管理中心人员外,其他人一般不得进入公寓楼,但下列情况可由物业管理员登记后准入:(1)学院相关管理人员、公寓自管委干部因工作进出公寓楼,管理员不认识的应出示身份证或学生证;(2)学生直系亲属白天在学生本人陪同下、逗留不超出2小时、出示身份证进入公寓楼,但男性亲属不得进入女生楼;(3)在公寓经营单位的工作人员挂工作牌、出示身份证进出公寓楼,且学院对口部门已通知(或本学期已审批),且服务站负责人已同意(或本学期公寓管理中心已备案),但男性不得晚间进入女生楼。

第三条 学生应遵守以下安全与秩序要求:

1、不准使用电加热设备,如:电饭锅、热得快、电炉、电暖器、电热毯、电吹风、电磁炉、饮水机、电水壶等,不准破线连接电器,不准使用不合格或影响智能电表工作的电器,离开寝室时要从插座上拨下电器,不准在床上使用需交流电的电器。

2、禁止在公寓内使用明火,如吸烟、点蜡烛、生火炉、使用酒精炉或煤油炉、焚烧杂物等。

3、禁止在公寓存放危险品,如:易危害人身安全的棍棒、锐器,易燃、易爆、有毒、强酸、强碱物品,狗、猫、鸟、兔等动物。

4、禁止在公寓的危险行为,如:翻窗,翻墙,攀爬阳台,撬门,进入公寓楼顶,在寝室存放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人离开寝室不锁门窗,睡觉不关门。

5、发现安全隐患、可疑人员等应立即向物业管理员、辅导员报告,并尽量控制事态发展,必要时拨打120、110、119等报警电话。

6、文明言行,保持公寓安静、整洁,不准增加、调换、拆装公寓设备,禁止在公寓楼从事促销、经商等活动,积极配合辅导员、物业管理员、公寓自管委检查寝室,接待老师要起立。

7、遵守作息时间,严禁夜不归宿,无正当理由不得晚归。

8、公平使用寝室资源,提倡各班级将南侧寝室的阳台晾晒区域划分一半给北侧寝室使用,班级可每学年对调南、北侧宿舍。

第四条 物业人员、辅导员及其它管理人员发现安全问题或接到安全报告需妥善处理: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学生正确避险与逃生,及时拨打120、110、119等报警电话,向学院值班人员、物业负责人、系(分院)负责人等报告。

第四章 卫生管理

第一条 公寓楼公共区域由物业保洁员每天6小时巡回保洁,并定期按院卫生所要求进行消毒。

第二条 寝室内卫生由学生轮流值日,做到:张贴有《值日表》,垃圾袋装后放入垃圾桶,床上用品铺叠整齐,桌椅用品干净整齐,地面墙面门窗干净,卫生间干净无异味。

第五章 水电管理

第一条 寝室电路中主灯、风扇、墙插一路,空调、阳台与卫生间照明一路。水、电由学院免费提供一定量,超出到后勤集团一卡通中心窗口、或每幢楼的自助购电机上充值,具体由《学生宿舍水电定量使用管理办法》规定。

第二条 智能电表系统对寝室阻性负载超出300W自动断电若干分钟,学院对每周多次断电的寝室人工断电,学生需填写《恢复供电申请表》,经班主任、系(分院)批准后,到一卡通中心窗口申请恢复供电。

第三条 学院在公寓楼出入口安装插座,免费供学生使用电吹风等生活必需电器,由物业公司管理。

第六章 公物维修管理

第一条 学生寝室内学院提供的设施设备发生损坏的由入住学生报修,公寓内其它公物报修由物业公司负责。互联网、楼层开水炉、洗衣机、淋浴房等是由校外企业经营的非生活必须服务,用户可向经营企业报修,学院可予协调。

第二条 公物报修由物业公司受理,学生到各楼出入口的物业管理员处或公寓管理中心网站报修。禁止学生擅自检修公寓公物。

第三条 小型维修由物业公司维修,维修材料由物业公司提出需求、经学生处审核后、由后勤集团提供,一般在24小时内完成维修,社区服务站受理投诉。

第四条 非小型维修由物业公司报学生处初审,转后勤集团等相关部门审核与安排维修,物业公司需做好跟踪服务,后勤集团等相关部门受理投诉。

第五条 公物属学生人为损坏的,由物业公司报学生处,由学院安排维修,维修费用由责任人承担、维修企业收取,涉及违纪的由系(分院)处理。

第七章 学院建设文明寝室活动

第一条 学院每学年开展建设文明寝室活动,由学生处与各系(分院)、宣传部、院团委、公寓自管委组织。本章规定为指导性,每学年的建设办法可做修订,各系(分院)的建设办法可自行制订。

第二条 文明寝室的标准:

1、寝室成员积极要求进步,注重道德修养,主动关心班级和寝室工作,团结友爱,文明礼貌,学习风气浓厚。

2、全室成员模范遵守院纪院规,无违纪现象发生。

3、寝室无安全事件发生,在院、系、班的安全检查中无违规现象。

4、执行寝室值日制度,室内经常保持整洁,在院、系、班的卫生检查中得分较高。

第三条 建设分阶段进行,每阶段4周,每阶段内容如下:

1、各班委会在班主任指导下,发动全班学习文明寝室条件并积极建设文明寝室,前2周评价出班级先进寝室、后进寝室各1个报系(分院)。

2、各系(分院)指导系(分院)公寓自管委对班级先进寝室、后进寝室跟踪检查1周,按约50%比例推选出系(分院)先进寝室、后进寝室报学生处。

3、学生处指导学院公寓自管委对系(分院)先进寝室、后进寝室的安全、卫生状况跟踪检查1周,按先进寝室的约50%比例推选出本阶段学院文明寝室,后进寝室检查分值达不到60%的为不达标寝室,并报学院审批。

4、各系(分院)要以推动辅导员进公寓、指导公寓自管委、开展宣传活动、开展公寓文化活动等为载体,推动建设文明寝室活动富有成效地开展。

第四条 奖惩

1、每阶段的学院文明寝室由学院公布表彰,并按60元/间给予奖励,班级应对入住学生给予表扬并作为评价学生的依据之一。

2、对于不达标寝室的学生,班级应给予批评教育并限期改进,无明显改进的应取消该寝室学生本学年的评奖评优资格。

3、学院每阶段对各系(分院)建设情况进行评分,并设3500元建设奖金,根据评分比例奖励给各系(分院),奖金须用于建设文明寝室活动。

第八章 其它

第一条 各班级需对违反本规定的学生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照《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暂行办法》处分,其中无具体规定的可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第二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学院以前文件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由学生处解释。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12月26日

合肥公寓政策 第2篇

设计者:岳

峰,高志鸿,王元立,张

指导教师:魏

(合肥工业大学

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

安徽

合肥

230009)

作品内容简介

本创新设计是一种废水回收利用装置,针对学生公寓收集上一楼层盥洗间废水来冲下一楼层厕所,包括废水回收利用系统和语音提示系统。演示作品以盥洗间和卫生间左右隔壁相邻为背景,采用木工板作为墙体、楼板材料,水箱、水池用有机玻璃板制作,各管道、阀为常规材料和规格,局部采用金属材料支撑和连接件加固,主要包括供水水箱、盥洗水池、废水收集水箱、连接管道、蹲便器和语音提示设备等。供水水箱位于最上方,提供演示用水。盥洗水池上方演示用水龙头从供水水箱取水,水池底板设成可活动盖板,板上有漏水口A和B,用于分离向集水箱和下水主管排放可回收水和不再回收废水,打开活动盖板可进行集水箱内设施的安装、维修和养护。集水箱位于水池下部,盥洗水池底板兼为其顶盖,漏水口A通过塑料漏水口为其集水。箱体一侧设溢流管口,连接下水主管,用于排泄多余集水;另一侧设能实现水位控制的浮球阀,与供水水箱相连,为集水箱补水,保证一定蓄水量以免水量过少影响正常使用;箱内底面为一斜面,箱底中部设竖向取水管口,与下层冲厕管道相连,管口高出箱底避免较大沉淀物流入冲厕管道;低处设排污口,用于排放沉淀物和清洗污水。冲厕管道包括弯头、直管、冲水阀等,末端与蹲便器相连,打开冲水阀即可将集水箱内水冲入蹲便器,演示水采用水盆收集。为增强节水意识、提醒自觉分水,后墙上安装感应语音提示设备。该创新设计能很好地实现学生公寓水资源回收利用,具有绿色、环保、节能等优点。

关键词:学生公寓,废水回收利用,节水 1.研究背景,水资源是人类生产和生活不可缺少的自然资源,也是生物赖以生存的环境资源。随着水资源危机的加剧和水环境质量不断恶化,水资源短缺已演变成世界倍受关注的资源环境问题之一。我国属于世界上最缺水的13个国家之一,很多水域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水资源时空分布也很不均衡,水资源短缺已成为制约我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我国目前的600多个城市中,400多个是缺水城市。缺水迫使我们要高效地和重复地利用水资源,实现污水的资源化是有效解决水危机的重要措施。

面对水资源短缺的问题,水的循环利用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很多国家在这方面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和技术。早在1918年,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就颁布了水回用的第一个标准,在1920年亚利桑纳州和加利福尼亚州实现了回用水的农田灌溉。1965年,以色列卫生部颁布了允许用二级处理出水来灌溉农作物的法规,现在,以色列的污水再利用量占污水总量的70%以上。日本从1968年开始大规模地回收和再利用城市污水,目前已经形成了分布于城市、小区及建筑内的中水道系统,水的回收利用率近80%。法国、德国、俄罗斯、印度和沙特阿拉伯等国家污水回用也很普遍。

我国自20世纪50年代开始采用污水灌溉的方式来回用污水,20世纪80年代,某些缺水大城市相继开展了污水回收和再利用于工业和民用的试点研究。1985年北京环科院建成了我国第一座中水回用试点工程。目前,北京、深圳、大连和天津等城市已陆续颁布了相关的法规和文件,以推广应用中水回用技术。另外,青岛、太原、郑州和沈阳等城市也建成了一系列中水工程。

尽管每个国家都在不断改进自身污水回收利用处理的技术,也都取得了相当的成就,但污水的回收利用仍有相当大的潜力,开展污水的回收利用技术和回收装置的研究十分必要。

针对废水回收再利用,学生公寓是一个值得首先实施的对象。这是因为,学生公寓是一个用水集中、量大又浪费严重的场所,学生公寓生活用水主要为日常洗刷和洗衣,其废水水质相对工业用水和家庭用水要好的多,大多情况下上述学生公寓生活用水满足冲厕用水水质部分要求,不需再采取物理或化学的方法进行水处理。若能实施学生公寓废水回收再利用,将会节省相当可观的水资源和教育费用,减少废水再处理费用,符合社会经济的绿色、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

目前已建学生公寓,在设计施工时大多没有考虑其废水自身特殊性,很少有从水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的角度进行设计,因此造成了目前大部分较洁净废水和水质较差废水一起不加区分的一次性排入下水管道的局面,最终进入城市污水管道,若想再利用则需进行专门水处理。

基于以上,本创新设计小组提出了学生公寓废水回收再利用的构想,依据力学、电学等基本原理,设计了相应的利用装置,结合实际情况制作了演示作品。初步实验表明,该装置能够很好地实现学生宿舍水资源回收再利用的目的,具有绿色、环保、节能等优点,是一个值得推广的创新设计,若得到推广,相信将取得较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2.设计原理

2.1 设计思路

利用势能和动能相互转化的基本原理进行装置的设计。设计该装置时即利用废水本身的势能转化成冲厕所需的动能,将上一层楼的洗涮、洗衣等用水通过集水箱的收集来冲下一楼层的厕所,在上一楼层的公共盥洗水池下设置一集水箱,将较干净的水收集起来,利用楼层之间高差,上层水箱内废水所具有的势能直接转化成动能冲下层厕所,因而不需再增加动力设备。比如,一栋六层的公寓,六楼层设置集水箱冲五层的厕所,五层设集水箱冲四层,依次类推。

2.2 演示装置结构设计

该装置主要包括废水回收利用收集系统和语音提示系统,演示设置设计图见图1。为实现本设计目的,设计中主要关键设计有以下几点。

(1)废水收集装置设计

废水收集装置应具有合理收集、储存并作为供水源的功能。废水收集装置主要是集水箱,为内底面向两侧倾斜的长方体,直接设置在盥洗水池下闲置空间处,其集水口即为盥洗水池的漏水口A,将水池中较洁净的水直接收集到水箱。根据调查,集水箱实际尺寸大约可为长×宽×高=(3.0~4.0m)×(0.35~0.55m)×(0.4~0.6m),本次演示作品尺寸为长×宽×高=0.5m×0.3m×0.3m。

(2)废水分离装置设计

为了将盥洗水池较洁净可回收水和不再回收废水分离开,设计中采用了两个漏水口A、B通过人工控制的方法进行分离。漏水口位于盥洗水池较低的底板上,用于收集较洁净水的漏水口A位于上游侧,其下部为集水箱,B漏水口通过内径50mm的P型弯管与排污管相连,主要为防止主排污管中污水气味漏出。

(3)集水箱供水能力保证措施设计

考虑到学生用水时段集中和集水箱容量大小等因素,完全依赖收集废水可能很难保证所有时段都有充足的冲厕水量,为此需要适当补充来水以保证该设施正常运行。设计中采用自来水补给、利用浮球阀在一定低水位时进行灌水,达到一定高水位时连接阀门自动关闭。

(4)集水箱多余集水处理措施设计

学生高峰用水时段,集水量大,受集水箱容量限制,需要适当弃水。为此,在适当高程处设置溢流口通过弯管与漏水口B的P弯相连,以排泄多余集水。

(5)集水箱内设备安装、维修养护措施设计

为了对集水箱内的浮球阀、排污口及活塞等设备进行安装和维修,同时定期清除集水箱内污物以保证冲厕一定水质,需能打开集水箱,为此盥洗水池底板设置成可活动盖板,打开活动板可进行设备维护和水箱内部清洗。

(6)语音提示系统设计

为增强节水意识、提醒自觉分水,在盥洗水池较上侧对应的后墙上设感应语音提示设备,包括光感应和语音提示功能,当有人用水时自动发声以宣传节水和提示分水。3.创新特色

本创新设计装置旨在收集学生公寓集中利用的生活废水再集中利用到公共卫生间,装置布置简单,设备投入少,不需分散设置多个设备,只需在每层公寓楼单一布置即可,占用空间小。其创新特色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利用上一楼层废水冲下楼层厕所,不需额外增加动力装置,节能;

(2)利用原冲厕管道,对于原来管路的改造和管道的增设都较少,投资较小;

(3)盥洗水池设置分水孔,将不同水质的水分开,保证了冲厕水质,减少了集水箱清洗维护费用;

(4)设置浮球阀,用自来水来补给集水箱水量,防止废水收集不足影响使用;(5)设计语音提示装置,用水时提示同学们培养节水意识、注意分水、自觉节水。

4、应用前景

水资源回收利用的观念越来越深入人心,关于家庭水循环利用的发明、装置亦很多,但家庭各种用水的污染程度有差异,收集利用量少,节约水量有限,而且设备安装多,费用多。目前学生公寓水资源的集中收集利用的例子很少。鉴于以上情况,本创新设计学生公寓废水回收利用装置一次性设置,一次性安装,投资小,经济方便,具有较高的实用性和普遍的意义,将对节约学校用水、城市用水,减少学校污水排放量做出重要贡献,具有广阔的前景。

(1)经济分析

经济因素:经实际调查,高校学生每次刷牙用水约为0.6升;洗脸用水约2.5升;洗头发用水约6.4升;洗澡用水约32升;洗衣服用水约29升。按每人每天洗脸刷牙三次;洗澡一次;洗头发两天一次;洗衣服三天一次算,每人平均每天用水54.17升(家庭生活用水定额为85升,大学为120升),而根据有关规范和实验每人每天平均如厕用水为20升,因此在我们设计大小合理的集水箱后,只要取每人每天所用废水中较干净的水就能满足冲洗下层厕所要求,即每人每天可节约20升水资源并减少20升废水排放。按合肥市2.15元的水价,每人每年节约12.9元。以我们学校为例,三万学生每年可节约38.7万元。更重要的是节约了180升宝贵水资源。

经济效益:以我们学校宿舍为例,每层楼有两个公共卫生间,平均66人

用一个,每年可节约851.4元。而每个节水系统改造费约为800元,即第一年可收回成本并有23364元收益,以后每年除去150元的维修费用外有318818.18元收益。节水系统主要为水泥集水池和管路组成,故维护方便,使用寿命长,经济效益也高,有很高推广利用价值。

(2)应用范围:该装置可以改造旧学生公寓,也适合在新建公寓安装使用,经济效益更显著。该装置简单易用,改造费用少,不仅能在公寓利用,在教学楼和办公楼以及其他公共场所也可使用。

(3)自动化、智能化:由于时间关系,分水自动控制系统没有设计,若能达到根据水质自动感应分离较洁净水和不再利用污水,将会进一步提高水的利用率,系统能更好更广泛的得到使用。

参考文献

合肥公寓政策 第3篇

陈主任在培训开始前强调指出:作为深化财税改革的“重头戏”, “营改增”具有谋一域促全局的功效, 也是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我市的建筑业和房地产业总产值占全市GDP比重较大, 从业人员数量较多, 不仅关乎经济发展, 也关乎民计民生。作为为建筑业和房地产业服务的预拌混凝土 (砂浆) 企业, 这次“营改增”税收制度的改革也与之息息相关。对企业来说, “营改增”的减税并非躺在原地就可以“坐享其成”, 这一点与以往出台的针对特定对象的减税举措有很大不同, 企业必须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实行科学管理、规范经营, 才能最大程度享受改革红利。这次培训意在帮助企业了解、利用国家政策, 完善内部管理业务模式, 提升企业竞争力。

培训班上, 何总工针对建筑业企业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十二个方面进行了阐述, 对混凝土企业现行3%简易计税的利弊以及在“营改增”阶段合同签订时如何控制风险、如何把握时间节点、如何使用票据等事项作了分析和解读。最后, 她还跟大家分享了企业经营管理中的相关经验和见解。

合肥政策 第4篇

文化:合肥拟出台“金政”支撑文化科技融合日前,合肥成功入选全国首批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这一刚刚获得的“国字号”基地,将为合肥的文化产业发展起到引领作用。接下来,该如何规划与具体实施文化科技相融合建设,成为摆在合肥面前的一道新命题。

今天上午,合肥市委宣传部、科技局、财政局、文广局、发改委等多部门聚在一起,为这个“国字号”示范基地的规划与建设出谋划策,探讨文化与科技融合的着力点和突破点。做实扶持科技文化融合政策

“我们之前的答辩是一个建设的思路和框架,现在要把方案做实,出台一些‘含金量’高的支撑政策。”合肥市副市长吴春梅说,根据科技部的要求,示范基地要加大扶持力度,出台优惠政策,建立配套的政策支撑体系,形成有利于文化与科技融合的良好政策环境。吴春梅说,这次有16个城市入选首批示范基地,我们要根据合肥文化科技的特色资源,扬长避短,因地制宜地规划文化与科技融合的着力点与突破点。

“在我们有了扶持政策、有了发展平台后,接下来一个关键问题就是谁来干。”合肥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林存安说,合肥在建设示范基地时要引进人才,特别是通过招商引资,引进一些在行业内领先的科技文化类企业。同时,加快文化科技人才培养,培养一批专门技术人才和复合型人才,为合肥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汇聚智力资源。

欲建图书馆自助服务网络

目前合肥市起草了一个《关于加快推进文化科技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讨论稿)》。从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些合肥在文化与科技融合建设的方向。

在这份讨论稿中提到,合肥将实施文化基础设施科技能力提升工程。建设滨湖中心图书馆,构建区域图书馆联盟,盘活公共图书馆、单位、学校、企业图书馆资源,建立图书馆网

络,覆盖全市乡镇、街道。推广自助图书馆和图书馆ATM建设,形成布局合理的图书馆自助服务网络。

同时,开通数字图书馆、数字科技馆、网上博物馆、网上文化馆、文化剧院等,并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建设合肥地方特色数字资源库,打造数字化产品服务平台,实现电子图书、舞台艺术、合肥地方文化知识、合肥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数字资源共建共享。

打造10万座的呼叫中心基地

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方面,讨论稿提出,合肥将打造“中国(合肥)呼叫之都”,建设中国(合肥)呼叫中心,整合呼叫中心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形成“政府公共服务呼叫区、商务服务呼叫区、高新技术服务呼叫区、社会基础项目服务呼叫区”四大功能区域,力争在5年内打造10万座席以上的国内超一流呼叫中心产业基地。

同时,合肥欲引进中国技术交易所、新华社金融信息交易所等服务机构,建设数字出版、智能语音、文化创新等服务平台。

做强动漫游戏等四大产业

“就算我们的政策再好,但如果没有一批产业和企业,说再多都是空。”林存安说,合肥是否能把这个基地建设好,最终体现在有没有处于领先地位的产业与企业。

根据讨论稿,合肥下一步将着力做强动漫游戏、数字出版、智能语音、影视制作四大产业。其中,在影视制作产业方向,合肥将建设中国(合肥)国际影视制作基地,着力打造成集影视制作、拍摄、培训、发行、娱乐等功能于一体、融入全球影视工业产业链的重要影视产业基地。同时,建设合肥微电影原创中心,走出一条具有合肥特色的微电影发展之路。像合肥的景区整合挖掘成影视外景拍摄地。

经济:加大财政支持经济发展四大政策宣传力度 支持我市经济跨越式飞速发展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承接产业转移,形成资金合力,支持产业优化升级,市委市政府根据国家经济发展形势及合肥市产业发展特点,陆续出台了支持工业、农业、自主创新、服务业四大产业政策(以下简称“四大政策”),政策出台以来,对合肥市经济发展、产业升级起到了良好的引领推动作用。按照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经济形势发展变化要求,四大产业政策每年修订完善一次,目前,2011年财政支持经济发展四大产业政策,已由市政府分别以合政[2011]51、52、53、54号文件发布。

按照市领导要求,近期,由市财政牵头,会同市外宣办、经信委、农委、科技局、商务局等单位,对四大政策进行了集中宣传。

5月7日,四大政策全文在财政局网站上进行全文发布。

5月8日,市财政局等单位在市政府会议室召开了新闻发布会,由市财政局李炳云副局长重点就我市经济运行情况、四大政策绩效、此次修订完善要点等情况做了新闻发布,市经信委重点就促进产业链发展、双千工程等具体政策修订条款进行了解答,市农委重点就农业固定资产奖补、农业示范区项目等政策修订条款进行了解答。

5月9日,新闻媒体对四大政策完善修订情况进行了集中采访,市财政局就四大政策整体调整依据、资金安排、执行情况等方面接受了媒体采访、科技局、商务局就自主创新、商贸服务等具体问题接受了媒体采访,相关企业就政策兑付情况、引导效果等接受了媒体采访。

5月16日,《合肥日报》、《合肥晚报》专版对政策进行解读,就政策兑现条件、支持范围、执行时间等具体兑现情况做了深度解读。

通过集中有序宣传,四大政策宣传效果逐步体现,人民网、中安在线等中央、省媒对合肥市集中安排16.75亿元支持四大政策做了集中报道,《合肥新闻联播》等权威栏目对政策发布情况进行了重点报道,大量企业、单位通过网络、电话进行咨询。下一步,市财政局将集中印制政策汇编,通过园区向企业发放,并组织相关部门,走近企业,对政策条款进行详

细进行解读,促进企业了解政策、熟悉政策、使用政策,真正发挥政策的引导作用,为合肥经济持续协调发展作出强大支撑。

政治 : 共享资源 · 共谋发展 · 共同进步

——“打造省会经济圈,推进安徽新跨越”理论研讨会在肥召开

自省第八次党代会提出构建省会经济圈战略以来,合肥、六安、巢湖三市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广泛进行交流磋商,形成了初步共识。5月16日至17日,“打造省会经济圈,推进安徽新跨越”理论研讨会在肥成功举办,这是贯彻落实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的又一举措,省直有关部门领导、合六巢三市的领导及社会各界专家学者聚首庐州,共商打造省会经济圈大计,共谋区域协调发展之路。合六巢三市的决策者在更大范围内已达成高度共识,下一步,将会有更多促进三市一体化、惠及三市人民的实质性举措得以启动。

5月16日至17日,由合肥、六安、巢湖三市市委宣传部、市委讲师团联办,合肥市委宣传部、市委讲师团承办的“打造省会经济圈、推进安徽新跨越”研讨会在市政务中心召开,省暨合肥、六安、巢湖三市领导及社会各界专家学者共80余人出席研讨会,开展交流研讨。会议共收到有关“省会经济圈”论文40余篇。

在16日举行的开幕式上,省委常委、合肥市委书记孙金龙,六安市委书记倪发科,巢湖市委书记夏望平出席会议并讲话,合肥市委副书记董昭礼致开幕词,合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林建,合肥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张晓麟出席,会议由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林存安主持。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社科联主席黄传新,省政府研究室主任吴克明,省社科联党组书记、副主席程必定,省委讲师团团长张亳生及省委政研室副主任方正、省发改委副主任余群等部门负责同志应邀出席。

六安市委书记倪发科表示,六安市将发挥资源和区位优势,在市场、产业、资本、技术、管理、基础设施方面与合肥、巢湖全面对接,尽快建成省会经济圈中的加工制造配套、冶金工业转移承接、农特产品、生产供应、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人力资源输出和原生态休闲度假旅游等六大基地。巢湖市委书记夏望平说,对巢湖来说,加快以合肥为中心,以巢湖、六安为两翼的省会经济圈建设,更意味着一大发展良机。把巢湖发展起来,不仅有利于合肥

乃至整个省会经济圈的东向发展,而且可以有效地将皖江城市带与省会经济圈连为一体,形成全省最有实力、最具活力的经济板块。

省委常委、合肥市委书记孙金龙在发言中指出,省委、省政府提出构建省会经济圈的战略构想,正是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潮流,立足安徽跨越式发展作出的战略决策,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决策,也是贯彻中央促进中部崛起战略、推动安徽更好更快发展的重要举措。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摆在合六巢三市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把省委、省政府的战略决策转化为构建省会经济圈的思路和措施,以实际行动迈开省会经济圈建设的步伐。孙金龙最后强调,构建省会经济圈,一是要从整体上把握大势,在全省发展的格局中去思考、去谋划、去推进。要深刻认识加快构建省会经济圈的重要性、紧迫性,从全省发展的大格局中去思考和推进省会经济圈建设,力争实现率先突破,成为全省新的重要的经济增长极。二是要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实现资源和生产要素在经济圈内优化组合。要树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区域一体化意识,强化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坚持以市场机制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以经济利益为纽带,打破行政壁垒,建立资源共享的跨区域的市场体系,壮大区域内优势产业和名牌产品,形成互惠互利、风险共担的利益共享机制。三是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建议建立三市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三市政府部门专题联席会议制度和省级的省会经济圈协调机制,研究解决区域合作中共同存在的重大问题和实际操作层面的问题,制定促进省会经济圈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同时,三市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外宣传推介,扩大省会经济圈的对外影响力,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四是要不断增强合肥市自身的集聚和扩散功能,进一步强化中心城市的辐射力和带动力。合肥在加快自身发展的同时,要按照郭金龙书记关于“省会经济圈要立得起来、服务起来、辐射出去”的要求,进一步强化省会意识和服务意识,积极主动地推进省会经济圈建设的各项工作,发挥省会城市在信息、物流、商务、金融、科技、人才等方面的优势,主动地、积极地配合和服务好六安、巢湖及其它兄弟城市的发展,实现“共享资源、共谋发展、共同进步”。

研讨会上,程必定、吴克明等一些专家学者和省市部门负责同志更是积极献计献策,对构建省会经济圈的一些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深入研讨,提出了很多很好的建设性意见。17日下午,在会议承办方的安排下,出席研讨会的领导及专家学者们参观了合肥市滨湖新区、部分“大建设”现场、经济开发区企业等,实地感受合肥市“大发展”、“大建设”的勃勃生机。新华社、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安徽日报等中央及省市10余家新闻单位对研讨会进行了报道。

事例:我市将举办“掀起‘三大推进’热潮,实现合肥跨越式发展”理论广播讲座

合肥户口政策 第5篇

合肥市正式作出决定,进一步放宽户籍政策,在投靠直系亲属,投资兴办实业和购买商品房以及引进人才三大方面作出重大调整。

1、夫妻投靠:迁入人在合肥市有稳定的生活来源的,凭结婚证明、迁入人的户籍证明以及能证明迁入人在合肥市有稳定的生活来源的证明材料申报入户。(稳定的生活来源是指通过领取退休金或通过稳定的职业或其他正当的谋生途径获得不低于当年合肥市最低生活保障线的经济收入。退休人员可凭退休证;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出具证明材料;自谋职业的,由本人书面说明情况,户籍民警调查核实后给予申报户口。下同。)

2、父母投靠子女:迁入人在合肥市有稳定的生活来源的,凭迁入人的户籍证明、迁入人在合肥市有稳定的生活来源的证明材料、与子女的关系证明申报入户。

3、未满18周岁的子女投靠父母:凭迁入人的户籍证明、与父母的关系证明申报入户。

4、投资、兴办实业:个体工商户连续三年累计纳税5万元以上,私营企业年纳税5万元以上,且业主在合肥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准予业主本人及直系亲属落户。可凭《工商营业执照》、纳税票据、有合法固定住所的证明、迁入人的户籍证明进行申报。迁入人为业主直系亲属的,还要提供迁入人与业主的关系证明。(合法固定住所是指合法购买、自建或者单位正式分配的住房。申请人须拥有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出具有关部门签发的《房屋产权证明》、《土地使用证明》或者单位分配住房的《房屋租赁证明》等合法有效的证明。临时租借或者违章搭建以及外来人员集体宿舍不能视为合法固定住所。下同。)

5、购买商品房:凡在合肥市购买成套住房(必须单独拥有厨房、卫生间),准予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落户。其中购买新房的,凭《房屋产权证明》、购房发票、迁入人的户籍证明申报入户;购买按揭房的,凭《房屋产权证明》、银行出具的贷款证明、迁入人的户籍证明申报入户;购买二手房的,凭房屋中介部门出具的纳税票据、《房屋产权证明》、迁入人的户籍证明进行申报。迁入人为房主直系亲属的,还要提供迁入人与房主的关系证明。凡在合肥市购买其他用途的商品房(如门面房、厂房等),资金达到20万元以上,且有合法固定住所者,准予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落户。可凭《房屋产权证明》、购房发票、在合肥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证明以及迁入人的户籍证明进行申报。迁入人为房主直系亲属的,还要提供迁入人与房主的关系证明。

6、引进人才的入户条件:凡具有中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合肥市紧缺专业的大专以上毕业生以及各类管理人才,应聘到合肥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含个体、私营及三资企业)工作的,且在我市有合法固定住所(或

单位有集体户口)的,由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凭本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证明或单位集体户口本、单位接收证明、户籍证明申报入户。另外,专业技术人员要提供职称证书,大专以上毕业生要提供学历证书。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在合肥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凭学历证书、户籍证明、有合法固定住所的证明申报入户;无合法固定住所,但有工作的,由接收单位(含个体、私营及三资企业)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凭学历证书、户籍证明、单位的集体户口本,可申报在单位的集体户落户;单位未立集体户的,由派出所专门统一设立集体户,登记为常住户口。凡研究生以上学历者,可自主选择派出所,凭学历证书、户籍证明,先入户,后找工作。

·相关规定·凡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落户后在入学、就业、参军等方面与原有城市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

以上条款中所规定的稳定的生活来源是指通过领取退休金或通过稳定的职业或其他正当的谋生途径获得不低于当年合肥市最低生活保障线的经济收入。

以上条款中所规定的合法固定住所是指合法购买、自建或者单位正式分配的住房。申请人须拥有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出具有关部门签发的《房屋产权证明》、《土地使用证明》或者《房屋租赁证明》等合法有效的证明。临时租借或者违章搭建以及外来人员集体宿舍不能视为合法固定住所。

合肥电子商务政策 第6篇

1、新设立电子商务企业,其所缴纳营业税本市留成部分,自开业起前两年按其等额标准给予奖励,后三年按其等额标准的50%给予奖励;其所缴纳企业所得税本市留成部分,自获利起前两年按其等额标准给予奖励,后三年按其等额标准的50%给予奖励。高管人员(限名额)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本市留成部分,前两年按其等额标准给予奖励,后三年按其等额标准的50%给予奖励。

2、我市企业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应用的,按其首期服务年费的50%给予一次性资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3、国际排名100强、国内排名50强的电子商务企业在合肥注册设立全国性、区域性(功能性)总部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4、我市年在线销售收入超2000万元的零售或批发型电子商务企业,或年服务收入超1000万元的第三方电子商务企业,其宽带使用费用、网络通信费用、服务器托管费用等,按实际支出的3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5、本市自主创新、自有品牌的电子商务商家对顾客(B2C)平台,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上述两项不重复奖励。

6、我市企业建设的独立电子商务平台,或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正常运营满一年后,按平台建设设备和软件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资助,单个平台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7、取得中国人民银行《支付业务许可证》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在合肥设立全国性总部,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后给予企业2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对其市场拓展及推广活动费用给予50%的补贴,每次活动补贴不超过10万元。对通过本地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电子商务企业所产生的银行管理费用给予5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合肥学区房新政策 第7篇

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试点“多校划片”的政策近日引发热议。这一次,合肥不在试点城市之列,因而并未受到影响。合肥市相关部门表示,合肥一直实行“单校划片”、“两个一致”招生入学办法,同时对择校、跨学区招生等行为严格限制。

合肥市严控跨学区择校

所谓的“多校划片”,是把热点小学、初中的招生名额,通过随机派位,分散至多个片区,确保各片区之间的教育资源大致均衡。教育部指定24个城市试点,要求其所有县市区100%的公办小学、90%的公办初中实现“划片入学”,合肥并不在其中。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合肥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遵循“就近、免试”原则,实行“单校划片”、“两个一致”招生入学办法。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免试入学,条件为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与其父母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的房产地址一致。房产和户籍不统一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入学报名的时候,要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实际居住材料等,由房产所属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多校划片”引发热议,焦点在于限制择校行为,及其产物“学区房”。我市虽不在政策范围,不过对择校,合肥有着严格限制。合肥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合肥市严禁公办学校跨行政区招生,严格控制跨学区择校。市区及县(市)城区学校择校生比例须严格控制在本校招生总数的4%以下。

“多校划片”并非首次出现

“多校划片”并非第一次出现在家长视野中。

记者了解到,去年教育部就曾下发文件,要求“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总体部署,根据实际情况,明确目标任务,全面实行单校划片或多校划片,加快实现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此外,1月教育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中,也指出“对于城市老城区暂时难以实行单校划片的,可按照初中新生招生数和小学毕业生基本相当的原则为多所初中划定同一招生范围(多校划片)。优质初中要纳入多校划片范围。”

政策能否抑制学区房?

有报道称,合肥二手“学区房”的均价已经远远地超过了新房的价格,而且目前销量很好。例如,政务区一些“学区房”的均价已经高达1.6万元左右,合肥南门小学附近小区的二手房价格甚至更贵。

“多校划片”政策能否止住“学区房”疯涨?因为不在政策范围,合肥目前还无法估量。不过,针对学区房的政策不止一家。20,合肥市房产局明文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在销售广告中使用“名校”“学区房”等违反义务教育平等原则的广告宣传语。凡涉及学区其他广告宣传内容的,应当将辖区教育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在销售现场公示。今年2月起实施的《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再度就房地产广告作出严格规范。按照新规要求: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合法,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合肥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 第8篇

实施细则

(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稿)

根据《合肥市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合政〔2018〕30号)要求,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申报主体

本政策在合肥市范围内有效,除具有有效期内失信行为信息的企业、单位、个人等不享受该政策外,其他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主体均能享受本政策支持。申报企业、申报项目等应均已列入《合肥市重点产业企业(单位)库》《合肥市重点产业项目库》等。

二、申报条件和材料

(一)支持重大新兴产业基地 1.申报条件:

申报类别1:新认定的市级重大新兴产业基地。申报类别2:已认定的市级重大新兴产业基地。申报类别3:已认定的省级重大新兴产业基地。2.申报材料: 申报类别1:

认定事宜与资金申报同步进行,具体认定方案另行通知。申报类别2:

(1)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上报的文件。(2)市政府认定市级重大新兴产业基地的文件或批复。(3)基地依照评估指标体系(评估指标体系另行制定)编制的自评报告及相应证明材料。

(4)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对自评报告材料的真实性承诺。

(5)第三方机构评估需要的其他材料(评估时提供)。申报类别3:

省级“三重一创”政策年度奖励资金下达计划文件。3.支持方式: 申报类别1:

每个新认定的市级重大新兴产业基地给予不少于3000万元的资金支持,每年总资金不超过2亿元。

申报类别2:

评估得分85分及以上的,奖励3000万元;

评估得分75分及以上、85分以下的,奖励2000万元; 评估得分65分及以上、75分以下的,奖励1000万元; 评估得分65分以下的,不予奖励;

连续2年评估得分60分以下的,予以摘牌。

经推荐认定为省级重大新兴产业基地,不再享受市级重大新— —

兴产业基地相关奖励政策。

申报类别3:

根据省推进“三重一创”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基地评估成绩和奖励资金进行补助。

(二)支持重大新兴产业工程 1.申报条件:

(1)已经市政府认定的重大新兴产业工程。

(2)在上一年度1月1日或上一年度申报截止日至当年申报截止时间内(首次申报起始时间自上一年度1月1日起,后续申报起始时间自上一年度申报截止日起,下同),购置与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建设内容相关的研发、生产设备。

2.申报材料:

(1)县(市)区(开发区)发改(经贸)部门、财政部门联合上报的文件(含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建设进展,研发、生产设备投入以及拟申请资金额度等内容)。文件中应附项目曾获得各级财政资金支持明细及资金使用进展和成效。

(2)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建设工作总结(含工程总投入、既定任务目标完成、技术产业化、核心项目建设进展、县(市)区级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支持等内容)。

(3)研发、生产设备清单(清单须含购置研发和生产设备的型号、数量、单价、时间、地点、用途及使用情况。附采购合— —

同、税务发票、海关报关单(可选)、进厂验收单(可选)、使用现场照片)。

(4)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重大新兴产业工程研发、生产设备购置费用的审计报告。

(5)项目承担单位及单位法人代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承诺及不重复申报市级投资补助类扶持政策承诺(含本政策,特别规定除外,下同)。

3.支持方式:

(1)对经认定的研发、生产设备购置进行补助,补助比例为设备购置金额的10%,连续补助不超过3年,累计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2)已认定市级重大新兴产业工程推荐申报省级重大新兴产业工程(专项等),经认定省级重大新兴产业工程(专项等),不再另行享受市级重大新兴产业工程支持政策。

(三)支持重大新兴产业专项 1.申报条件:

(1)已经市政府认定的重大新兴产业专项。

(2)在上一年度1月1日或上一年度申报期截止期至当年申报截止时间内,开展了与重大新兴产业专项建设内容相关的产品研发、样机试制和检验检测活动。

2.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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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市)区(开发区)发改(经贸)部门、财政部门联合上报的文件(含重大新兴产业专项建设进展,产品研发、样机试制和检验检测费用投入以及拟申请资金额度等内容)。文件中应附项目曾获得各级财政资金支持明细及资金使用进展和成效。

(2)重大新兴产业专项建设工作总结(含专项总投入、既定任务目标完成、技术攻关和突破情况、核心研发项目进展情况、县(市)区级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支持等内容)。

(3)产品研发、样机(样品)试制及检验检测费用清单(说明产品研发、样机(样品)试制及检验检测开展情况,取得的阶段成果,并附研发、检验检测设备购置合同、原材料采购合同、海关报关单(可选)、进厂验收单(可选)、税务发票、样机(样品)检验检测报告、样机(样品)现场照片等)。

(4)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关于重大新兴产业专项产品研发、样机试制和检验检测费用审计报告。

(5)项目承担单位及单位法人代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承诺及不重复申报市级投资补助类扶持政策承诺。

3.支持方式:

(1)对经认定的研制费用进行补助,补助比例为年度产品研发、样机试制(中试)和检验检测费用的50%,连续补助不超过3年,累计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2)资金补助到县(市)区(开发区),由县(市)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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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区)政府(管委会)与专项承担单位签订资金使用协议并进行监管。

(3)已认定市级重大新兴产业专项推荐申报省级重大新兴产业专项(工程等),经认定省级重大新兴产业专项(工程等),不再另行享受市级重大新兴产业专项支持政策。

(四)支持企业项目建设 1.申报条件:

(1)《安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合肥市“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确定领域的制造类项目。

(2)项目总投资达到1亿元及以上(包括研发、建筑工程、设备采购费用等,不含土地价款,下同)。

(3)已形成实物工作量的在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且须自申报年度起3年内完成总投资。

(4)已购置用于项目建设,并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的相关研发、生产及检验检测设备等关键设备。

(5)项目单位应具备实施该项目的资金、技术等相关能力。2.申报材料:

(1)县(市)区(开发区)发改(经贸)部门、财政部门联合上报的文件(含企业项目建设进展,研发、生产及检验检测设备等关键设备投入以及拟申请资金额度等内容)。文件中应附项目曾获得各级财政资金支持明细及资金使用进展和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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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正文)包括以下内容:

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

项目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建设背景、建设地点、建设内容、技术工艺、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以及各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

技术工艺情况。包括技术工艺创新点、主要指标与国内外同类技术产品比较、知识产权情况等;

④产品市场调查和需求测算;新增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需明确投资构成和测算依据);经济社会效益分析。

⑤申请专项资金支持的理由和政策依据。(3)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批准文件。

(4)环保、规划、土地、节能审查部门出具的相关批复文件。

(5)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6)项目开工建设证明材料,如施工许可证(正在办理中的可请建设主管部门出具实质性开工等证明材料)。

(7)项目建设进度证明材料(进展情况说明,已投入资金汇总表,项目建设最新进展图片等)和未来3年内项目完成总投资计划安排。

(8)项目总投资资金落实证明。包括自有资金证明(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股东出资证明等)、贷款合同(或承诺函)、已投入资金证明等。其中,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发票明细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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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土地、设备购置及厂房建设等分类明细。

(9)上一年度1月1日或上一年度申报期截止期至当年申报截止时间内购置关键设备明细表,以及设备采购的合同、发票及银行划款凭证(发票及银行划款凭证时间均需在申报时限内)。

(11)企业及企业法人代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不重复申报市级投资补助类扶持政策承诺。

3.支持方式

(1)经审核通过的项目,对项目关键设备购置进行补助,补助比例为购置金额的5%。

(2)已获省或市重大新兴产业基地资金补助的同一项目,按照应补助金额扣除已获得支持金额的差值进行补助。

(3)省、市支持新建项目条款不重复享受。

(4)单个项目的获得补助的次数原则上不超过两次,补助金额累计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4、申报“一事一议”项目。对规模较大、产业带动较强,达到《合肥市大项目招商引导政策导则》界定标准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按照现行“一事一议”政策给予支持。

(五)支持企业协同发展 1.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及配套产品企业均属省、市重大新兴产业基地所属产业领域制造类企业。

(2)上一年度(1月1日-12月31日)购置合肥市本产业— —

链非关联单个企业产品金额累计达500万元及以上。

(3)购置产品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最新版本)。

(4)购置产品主要为申报企业主导产品的原辅料、配件、组件等。

2.申报材料:

(1)县(市)区(开发区)发改(经贸)部门、财政部门联合上报的文件(含企业购置产品费用以及拟申请资金额度等内容)。文件中应附企业曾获得各级财政资金支持明细及资金使用进展和成效。

(2)资金申请报告(正文)包括以下内容:

企业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

企业与基地所属产业链关联度、未来发展规划,被采购企业在基地所属产业的市场份额、产业链作用;

企业近3年生产经营及主导产品生产销售情况; ④近3年来购置产品数量、金额及用途,本次申报购置产品总量和金额(列明细表),以及比上一年度购置金额增加部分(第二次上报本条政策的企业提供)。

(3)交易双方企业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4)交易双方企业股东信息的证明材料,申报企业及企业法人代表对交易双方企业无关联关系的承诺。

(5)上一年度购置产品的合同、发票及银行划款凭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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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及银行划款凭证时间均需在申报时限内)。

(6)申报企业及企业法人代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不重复申报承诺。

3.支持方式:

(1)按购置单个配套企业产品最高金额补助,首次申报按上一年度购置金额的6%给予购置企业补助,再次申报按上一次申报年度购置金额增加部分的8%补助,中间不得跨年。

(2)单户企业年度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六)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成长 1.申报条件

在本市注册、当年获得“安徽省《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

(七)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成长,申报类别2”支持的企业。

2.申报材料

(1)县(市)区(开发区)发改(经贸)部门、财政部门联合上报的文件。

(2)获得“安徽省《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

(七)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成长,申报类别2”支持的文件。

(3)申报企业及企业法人代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不重复申报承诺。

3.支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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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奖励100万元。该条款与支持高新技术服务业企业成长条款不重复享受。

(七)支持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成长 1.申报条件

(1)企业已经纳入统计部门《合肥市高技术服务业企业目录》。

(2)在本市注册、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超过5000万元的规模以上、近3年(不含申报当年)营业收入年均增速不低于30%、上一年增速不低于全市平均增速的高技术服务业企业。

2.申报材料

(1)县(市)区(开发区)发改(经贸)部门、财政部门联合上报的文件。文件中应附企业曾获得各级财政资金支持明细及资金使用成效。

(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经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近3年(不含申报当年)财务报告。

(4)企业及企业法人代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不重复申报承诺。

3.支持方式:

一次性奖励100万元。该条款与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成长条款不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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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支持军民融合企业成长 1.申报条件

(1)在本市注册,项目已获当年国家军民融合专项或省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专项资金支持。

(2)在建项目已形成实物工作量,且须自申报年度起3年内完成总投资。

2.申报材料

(1)项目所在县(市)区(开发区)军民融合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联合上报的文件(含项目进展情况以及拟申请资金额度等内容)。文件中应附项目曾获得各级财政资金支持明细及资金使用成效。

(2)项目实施阶段性总结(含既定进度目标完成情况、关键技术攻关和突破情况、核心研发环节进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3)企业及企业法人代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承诺及不重复申报市级投资补助类扶持政策承诺。

3.支持方式:

(1)支持资金原则上按国家或省军民融合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额度1:1配套补助;

(2)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且支持资金(含各级财政支持)累计不超过项目投资比例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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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支持企业并购发展 1.申报条件:

(1)本市企业(包含其异地控股子公司)和并购的目标企业(非本市注册企业)须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制造类领域,且为非关联境内并购交易。并购获得股权比例大于50%。

(2)至申报截止日前3年内完成资产交割,获得目标企业的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控制权。

(3)并购获得的新技术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4)在市内转化投资的新建项目已形成实物工作量。2.申报材料:

(1)县(市)区(开发区)发改(经贸)部门、财政部门联合上报的文件。文件中应附申报企业曾获得各级相关财政资金支持明细及资金使用进展和成效。

(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正文)资金申请报告正文包括以下内容:

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

项目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建设背景、建设地点、建设内容、技术工艺、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以及各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

技术工艺情况,包括技术工艺创新点、主要指标与国内外

— —

同类技术产品比较、知识产权情况等;

④产品市场调查和需求测算;新增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需明确投资构成和测算依据);经济社会效益分析。

⑤申请专项资金支持的理由和政策依据。

(3)并购双方企业股东信息的证明材料,申报企业及企业法人代表对并购双方企业无关联关系的承诺。

(4)企业并购的相关证明文件(批复文件等)。(5)并购的目标企业注册证明(股东变更证明)。(6)最终控制方证明、保密协议、资产评估报告及聘请的律师方出具的并购证明材料。

(7)并购合同副本(签约双方、并购方式及内容、并购金额、签约时间、签字页等)。

(8)资金支付证明或相关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

(9)市内新建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附项目申请核准或备案的文本)。

(10)环保、规划、土地、节能审查部门出具的相关批复文件。

(11)项目建设的证明材料。

(12)并购双方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13)企业及企业法人代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不重复申报承诺。

3.支持方式:

— —

(1)补助比例为经认定的并购标的额的5%。(2)单项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3)市内建设项目不再享受本政策其他条款。

(十)支持企业自主创新

1、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属于本市高新技术企业或已被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目录(统计部门);

(2)按规定完成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报,已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3)在上一年度开展了企业经营内容相关的研发活动。

2、申报材料

(1)县(市)区(开发区)发改(经贸)部门、财政部门联合上报的文件(含企业研发投入费用及拟申请资金额度等内容)。文件中应附企业曾获得各级相关财政资金支持明细及资金使用情况和成效。

(2)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后补助申请表。

(3)A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107010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并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章。

(4)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关于企业上一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含企业销售收入)、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研

— —

发活动及研发费用归集范围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执行)。并附研发、检验检测设备购置合同、原材料采购合同、海关报关单(可选)、验收单(可选)、税务发票、样机检验检测报告、样机现场照片等。

(5)项目承担单位及单位法人代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承诺及不重复申报市级投资补助类扶持政策承诺。

3、支持方式

(1)申报类别1: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及以下的,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超过5%以上的部分,每年按实际研发费用支出的2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当年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申报类别2: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2亿元(含)的,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超过4%以上的部分,每年按实际研发费用支出的15%给予补助,单个企业当年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3)申报类别3:年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的,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超过3%以上的部分,每年按实际研发费用支出的1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当年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4)该条款与支持各方协同创新条款不重复享受。

(十一)支持各方协同创新

1.申报条件:

— —

(1)经审核确定支持的新兴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第三方检验检测平台,具体审核工作另行通知。

(2)在上一年度1月1日或上一年度申报截止日至当年申报截止时间内,开展了与新兴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第三方检验检测平台相关的设备购置、产品研发、样机试制和检验检测活动。

2.申报材料:

(1)县(市)区(开发区)发改(经贸)部门、财政部门联合上报文件(含建设进展,研发设备购置、研发人员、产品研发、样机试制和检验检测费用投入以及拟申请资金额度等内容)。文件中应附申报单位曾获得各级相关财政资金支持明细及资金使用进展和成效。

(2)新兴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第三方检验检测平台建设工作总结(含总投入、既定任务目标完成、技术攻关和突破情况、核心研发项目进展情况、各级政府支持等内容)。

(3)研发设备购置、研发人员费用、产品研发、样机试制及检验检测费用清单(说明开展情况,取得的阶段成果,并附研发、检验检测设备购置合同、原材料采购合同、海关报关单(可选)、验收单(可选)、税务发票、样机检验检测报告、样机现场照片等)。

(4)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关于研发设备购置、研发人员费用、产品、样机试制及检验检测费用审计报告。

— —

(5)项目承担单位及单位法人代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承诺及不重复申报市级投资补助类扶持政策承诺。

3.支持方式:

(1)按实际研发设备购置、研发人员费用、产品、样机试制和检验检测费用的10%给予补助。

(2)单个平台根据建设进展和成效最多可获两次补助,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机构,补助金额累计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设立非独立法人的研发机构,补助金额累计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3)该条款与支持企业自主创新条款不重复享受。

(十二)支持创新平台建设 1.申报条件

在本市注册、当年获得“安徽省《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

(八)支持支持创新平台建设”支持的创新平台。

2.申报材料

(1)县(市)区(开发区)发改(经贸)部门、财政部门联合上报的文件。

(2)获得“安徽省《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

(八)支持创新平台建设”支持的创新平台的文件。

(3)申报企业及企业法人代表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

3.支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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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省级给予奖励资金1:1配套奖励。(2)奖励资金用于创新平台的研发活动。

(十三)支持人才引进培养

具体政策按《中共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打造创新之都人才工作的意见》(合发〔2017〕17号)具体实施细则执行。

(十四)支持创新创业 具体细则另行制定。

(十五)说明

1、本政策与省级及市级其它专项政策同类条款,原则上不重复享受,但配套支持的除外,同一企业或同一项目多次获奖的,不重复计算奖补。所有获得省“三重一创”和市“三重一创”奖补资金累积不得超过申报单位申报事项实际投入的50%。

2、上述涉及申报材料如为复印件均须加盖本单位(企业)公章,原件在项目审核、审计时使用。

三、申报、审核程序

(一)下发通知

根据市政府要求,每年由市发展改革委下发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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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申报

由县(市)区(开发区)发改(经贸)部门对照要求组织申报并会同相关部门审核,经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同意后,会同有关部门联合行文上报。其中,支持重大新兴产业基地建设事项须以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文件上报。

(三)第三方机构评审

市发展改革委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相关技术和财务专家进行审核,并由第三方机构出具评审意见。

第三方机构评审内容为:(1)是否符合支持方向;

(2)项目工艺技术先进性和适用性;

(3)项目单位经营能力和工程建设管理能力;(4)项目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5)项目实施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6)相关票据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7)提交的相关文件齐备、有效;(8)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开展联合会商

市发改委牵头会同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等部门组成联合会商小组(以下简称会商小组),对“三重一创”政策申报第三方评审意见进行会商并形成意见(具体实施可参照《合肥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联合审核导则》)。

— —

(五)拟定资金安排方案

市发展改革委依据第三方评审意见,结合联合会商意见,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提出资金安排方案。

(六)方案公示

资金安排方案通过网站、报纸等平台向社会公示,军民融合项目依规不予公示。

(七)资金下达

经公示无异议或对异议复审后,报市政府审批,根据市政府审定意见和市发改委的项目计划文件,由市财政局下达资金计划。

四、监督管理

(一)项目单位对申报事项的真实性、合规性和资金使用负直接责任。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禁止申报。因生产经营困难停产半年以上或半停产1年以上,或资产负债率超过85%且连续亏损3年及以上的企业禁止申报。

(二)县(市)区(开发区)发改(经贸)部门承担初审和对项目资金的日常管理监督责任,负责对上报项目进行审核。

(三)咨询、设计、审计等中介机构对其编制的资金申报报告、审计、评估等报告的真实性、公正性、独立性负责。

(四)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实施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开展项目资金的稽察核查等工作。市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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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委会同相关部门加强项目审核,并会同市财政局会等部门加强资金监管,市审计局负责加强资金项目的审计监督。其他相关单位根据职能做好相关工作,与市审计局建立相关动态信息反馈与共享机制。

(五)对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财政资金,截留、挪用、转移或侵占奖补资金,擅自改变承诺实施事项等行为,视情况责令限期整改、停止拨付资金、限期收回已拨付的资金,同时按规定对项目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将项目单位及中介机构列入信用信息“黑名单”、取消其3年内任何财政资金申报资格。对构成犯罪的单位和个人,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并根据实施情况适时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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