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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定期考核方案

来源:漫步者作者:开心麻花2025-09-181

护士定期考核方案(精选7篇)

护士定期考核方案 第1篇

为加强护士执业管理,提高护士素质,保证护理质量和医

疗安全,根据《安徽省护士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及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护士定期考核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护士定期考核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护士定期考核工作,市卫生局成立护士定期考核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名单及办公室职责见附件1。县、区卫生局及各医疗卫生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指定专人负责,组织落实辖区内护士定期考核工作。

二、考核组织、考核机构及分工

为保障我市护士定期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市卫生局委托

市护理学会作为护士定期考核组织,负责落实护士集中培训项目的申报、审核及实施,并对护士定期考核工作进行评价、复核。根据各医院实际,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指定市人民医

院、市二院、市三院、市四院、市中医医院、有色职工总医院、有色石城医院、普济圩农场总场医院为市辖区护士定期考核机构,负责本单位和指定医疗机构的护士定期考核工作,具体分工见附件 2。

三、考核对象及管理

在我市医疗、预防、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中已经注册

并正在执业的护士为考核对象。按照分层次管理的原则,晋级护理高级技术职称人员的定期考核工作由省护理质量控制中心具体负责,其他护士的定期考核由护士本人所在执业机构和定期考核机构共同组织实施。

四、考核时间及安排

护士定期考核分为两部分:年度考评和护士技术职称任期

内完成指定项目考评。年度考评每年 12 月份进行,次年 1 月结束。护士技术职称任期内完成指定项目考评每五年为一个周期。考核工作自2009年1月起实施。

为保障考核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单位按照以下要求完成考

核前的准备工作。

1、第一阶段(2008年 10月-11月)

(1)医疗机构组织学习《安徽省护士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开展广泛宣传;

(2)考核机构成立考核委员会,制定考核工作制度、考核

程序和工作方法。

2、第二阶段(2008年 11-12月)

(1)各医疗机构制定护士在职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2)被考核护士填写《护士定期考核档案》(一式两份),一份留存本执业机构,一份交考核机构存档;

(3)各考核机构上报 2009 年度护士定期考核集中培训项目,市护理学会组织审核。

五、护士年度考评及技术职称任期内指定项目考评的方式

及程序:

护士年度考评内容包括工作成绩考核、职业道德评定和“三基”水平测试三部分。工作成绩考核与职业道德评定由护士所在医疗机构组织实施,“三基”水平测试由考核机构统一实施,每年开展 1-2次,考核机构将测试结果反馈给护士所在执业机构。各医疗卫生机构每年 12 月底前,按照方案对本单位注册护士进行考核,填写《护士定期考核表》两份报指定考核机构。考核机构对考核结论核准后,将《护士定期考核表》于一份返回护士执业机构留存,一份存入护士定期考核档案,并于次年2月底前将所承担的护士年度考评结果和护士执业记录情况汇总后报市卫生局。护士执业记录包括良好记录和不良记录。良好记录指护士受到本单位、本系统及其以上的表彰、奖励及完成本机构所属卫生行政部门指令任务的情况;护士执业不良记录指护士因违反《护士条例》或其他卫生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处分的情况。《护士执业记录表》由护士执业机构填写,一份留存,一份随《护士定期考核表》报护士定期考核机构复核。护士技术职称任期内完成指定项目考评,由护士每年 12月底前向所在执业机构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执业机构收集汇总后,随《护士定期考核表》一并报护士定期考核机构进行考评。定期考核机构对护士提交的材料进行考核,将考核情况记录入《护士定期考核表》,材料原件返还护士执业机构,复印件存入护士定期考核档案。护士技术职称任期内完成指定考核项目且合格后,由护士定期考核机构发给合格证书,并于次年2月底前将当年护士完成技术职称任期内指定项目考核情况汇总报市卫生局。根据医疗机构功能及性质,除省厅《实施细则》规定的部分护理岗位外,我市中心血站、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部、卫生所、医务室、诊所、计生服务机构等医疗卫生机构及 50 岁以上的护士夜班数不作规定。但一级以上医院的护士晋升高一级护理技术职称时仍需完成既定夜班轮值数。

六、集中培训及管理

护士集中培训是依据护理岗位的工作职能和所需业务技术

水平的要求,集中时段对护士实行分层次、分类别的知识、技能培训。护士集中培训工作原则上由市护理学会组织落实,开展护士集中培训工作的医疗机构需于每年 11 月底将次年拟开展的培训项目上报市护理学会,经审核评定合格后方可组织实施。各项目实施单位应妥善保管集中培训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七、考核结果

护士定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工作成绩、执业道

德、业务水平考核中任一项不合格以及发生不良行为记录者即为不合格。各考核机构在考核结束 30日内,将《护士定期考核表》及考核结果反馈至被考核护士执业所在机构。护士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考核结果之日起 30日内,向考核组织提出复核申请,同时提交单位证明和相关资料。考核组织在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 30 内对护士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同时书面通知护士本人。护士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3个月至 6个月。暂停执业活动期满,由护士定期考核组织对其进行考核,合格者报请注册机关允许其继续执业,不合格者,由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护士执业证书》。护士定期考核结果(年度测评合格并完成指定考评项目)作为聘用高一级护士技术职称的必备条件,考核合格者方可聘用。护士所在执业机构要在每次考核结束后30日内,将被考核护士的《护士执业证书》(副本)报送到注册机关,由注册机关加盖考核合格或不合格印章,并将考核结果录入护士执业信息系统。

八、有关说明

1、鉴于物价部门尚未核定护士定期考核收费标准,因此本

次考核实行“先考核,后收费”的原则,待有关标准公布后再补缴费用。

2、护士定期考核相应表格由市卫生局统一印制,请各医疗

卫生机构于2008年 11月底前到市卫生局医政科领取。

3、铜陵县护士定期考核工作由县卫生局组织实施。

护士定期考核方案 第2篇

(1)成立全院护士定期考核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及辖区内护士定期考核工作。

(2)建立健全《护士定期考核档案》,记录所有考核项目和护士执业行为及考核结果。

(3)制定资料收集、文档保管及利用、专人负责等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4)每年11月底,按时将拟于下一年度举办的集中培训项目上报市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护士定期考核组织审批。

(5)依据护士岗位的工作职责和所需业务技术水平及能力要求制定本院护士及辖区内护士在职培训计划。

(6)集中时段对护士实行分层次,分类别的知识与技能培训及管理。

(7)护士定期考核工作实行集体评议制度,每年召开护士定期考评工作会议和复评工作会议。对护士定期考核结果进行评定。

(8)及时记录护士年度考核结果。按《安徽省护士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定期向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护士定期考核组织反馈护士年度考核结果。

(9)护士定期考核项目包括工作成绩考核,职业道德评定和业务水平的测评。

(10)考核时应从平时考核、阶段性考核和终末考核三方面结合进行,每年汇总一次,填写《护士定期考核表》并签署评定结果。

(11)护士定期考核中要遵守以人为本,能级对应,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原则,保证质量和效果。

护士定期考核方案 第3篇

1 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在我院的开展情况

1.1 考核准备工作

根据北京市卫生局的要求, 2010年北京市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自6月23日正式启动。我院作为指定的考核机构, 按照《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成立了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委员会, 拟定了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对我院212名医师进行了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及职业道德三方面的全面考核。

1.2 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

在业务水平测评方面, 我们分为法律法规考试、专业知识考评、基本技能操作、传染病培训考核及上报等情况, 又结合继续医学教育情况进行考核。其中, 法律法规考试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并结合本院具体情况出题对医师进行考核。对专业知识的测评我们采取通科加专业的形式, 根据医院的科室设置共出了18个专业的专业试卷共212份。基本技能操作我们选择了单人徒手心肺复苏考试。经征求各方意见, 对70岁以上返聘医师技术操作给予免试, 免试者技术操作考试给予及格分。

工作成绩考核我们结合日常的医疗工作, 如处方检查、终末病历检查、出诊情况以及完成上级指令性任务的情况等, 基本包括了医师日常医疗工作的全部内容。对于处方、病历等医疗文书的完成情况, 我们每月将每月例行的抽查结果, 实行积分制, 每位医师赋予总分600的基础分, 优秀者加分, 差者减分。每张问题处方减1分, 优秀处方加1分。病历的书写视问题的轻重程度, 给予1到5分的减分。优秀病历分为一至四等奖, 视情况给予1到5分的加分。出诊情况的考核, 有迟到或无故停诊的情况分别减1分和2分。对于积极认真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的医师, 任务较重要或个人付出较多者加10分, 完成一般指令性任务者加3~5分。

职业道德测评中, 我们参考了360度考核法将每个科室作为一个团队对每位医师进行考核。三种调查问卷作为对医师的主观测评, 包括患者满意度问卷、科内问卷及科间问卷, 选定被测评医师所诊治的患者、以及该医师的上级、同级、下级和其他科室同事给出评价。问卷调查结合医院的具体情况, 设置了10个问题, 每个问题设置4个选项, 每个选项赋予10分、8分、6分和5分不同的分值, 最后求出平均分。将医师受到表扬 (如表扬信、锦旗、网上发帖及患者口述等) 及投诉的情况赋予一定的加分及减分, 作为客观考评依据。最终主观评价在职业道德测评中占40%的权重, 客观评价占60%的权重。

1.3 考核结果的评定与反馈

对于客观的考核结果较容易给出评价, 问卷评价存在一定主观因素的影响, 需要验证其真伪性。采用SPSS统计学软件, 经双因素方差分析, 结果显示科内及科外人员的互评有显著统计学差异 (P<0.05) ;科内及科间的横向比较中, 均有显著的统计学差异 (P<0.001) 。图1为不同科室人员所做两种问卷的平均得分情况, 显示出个别科室偏低, 其余科室人员平均得分较均一的态势, 这与我们日常的实际情况较符合。另外科内评价得分普遍高于科间平均得分, 这与人员的了解程度有一定关系, 提示出今后的调查中应尽量避免此类因素。见图1。

考核委员会将考核项目进行了量化评分后, 将以上三方面的考核成绩汇总, 进行横向比较, 分为优秀、一般及较差三部分, 经考核委员会全体成员讨论进行综合分析给出结论。将考核成绩分科反馈给支部书记和科主任, 未完全公开公布考核结果。对优秀者在年终进行奖励, 较差者提请其注意改进[4,5,6]。

2 医师定期考核促进医院管理工作

2.1 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有利于医院制度化建设

开展医师定期考核工作以来, 医院加强了规章制度建设, 重新整理并修订了相关规章制度, 印刷成册下发到科室分别组织学习。另外, 应医师的要求, 医院还组织各级医师分别进行了新版病历书写规范的培训学习, 各级医师参加踊跃, 尤其在中、初级医师中反响较好。通过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开展, 使各级医师增强了制度化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增加了学习和改进的主观能动性, 在日常的执业过程中, 职责更明确。考核工作有利于医院各项制度更有效的执行, 加重了保证医疗质量的砝码。

2.2 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有力于医疗质量控制工作的开展

在考核中为了更好地反映日常医疗工作的实际情况, 医院制定了医疗质量管理积分制度, 并强化了医疗质量奖惩制度, 并在各科室分设质控员, 分担医务处日常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并在每月奖金发放前召开指控会, 对本月的医疗质量控制工作进行总结, 并对奖惩名单进行讨论敲定。通过一系列的工作, 使各级医师对医疗质量控制工作有了更具体的目标, 责任更加明确。我们对考核前一年份、考核年份及考核后一年份第一季度的医院门、急诊及病房的工作量进行了对比 (表1) , 结果显示一是定期考核后比考核前医疗工作量指标同比增长显著提高。

另外, 我们对医师定期考核前、后不同年份的同期指标进行了统计 (表2) , 其中病床使用率、床位周转次数及平均住院日这三个指标, 是考察医疗质量高低的较客观的医疗指标。数据显示考核后较考核前床位周转次数有所增加, 平均住院日有所下降, 病床使用率略有下降。前两项指标均说明医师定期考核对医疗管理工作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进而对医院的业务量起到了一定程度的拉升作用。

值得说明的是, 2011年初因我院正处在门诊大楼的筹备建设阶段, 对医院的外部形象有一定的负面影响, 但医院的各项工作在不断。这与全体医务人员的努力是分不开的, 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在整个管理工作中起到了很好的引路作用。我院的实际情况证明, 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能够促进医院管理工作。

此外, 医院的病历及处方书写检查情况也证明了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对日常医疗工作的规范作用。2010年第一季度出院病历1491份, 甲级率95.6%;2011年同期出院病历1793份, 甲级率96.9%。2010年第一季度共抽查门诊处方3月30日1269张处方, 合格率为88.9%。2011年同期共抽查门诊处方1302张, 其中合格率93%。证明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对医师的执业行为起到了一定的规范作用。

2.3 医师定期考核工作与医院信息化建设的关系

先进的信息化建设, 可有效提高考核工作的效率, 有效减少考核工作所需的人力及时间。我院的信息化建设正处于发展阶段, 依靠医院信息系统, 我们以较高的效率拿到了大部分所需的数据, 完成了大量的数据统计分析工作及结果的反馈工作, 使考核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顺利完成。另外, 通过考核工作, 医院进一步认识到了先进的信息系统对医院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促使医院决心加快信息化建设的步伐。

3 小结

考核医师定期考核的基本思路是围绕日常医疗工作设置考核科目, 不增加医师的额外负担。简化流程要具有可操作性。考核工作所设的内容, 相当于给出了一位理想型医师的标准, 即让考核者知道, 团队希望其所需呈现出的理想状态, 这是对考核者的一种积极暗示。通过考核使医师对自己的综合职业素质有所判断, 了解自己的优势及不足, 对其职业发展有一定的指导作用。考核促使医院管理工作更加精细化, 对医疗管理起到促进作用[7,8,9]。考核增加了管理部门间的协作, 有利于团队工作的开展及政策的执行。使医疗管理的方向更明晰, 发现医疗管理中的薄弱点, 抓住医疗管理的重点, 进而促进医疗工作的开展。总之, 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开展有利于改善医疗环境, 形成良好的行业风气, 为医疗活动的顺利开展起到一定的作用。医疗指标证明, 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确实对医疗工作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需要说明的是, 公平性是考核工作的基础和灵魂, 只有做到公正客观, 考核的结果才有意义。所以, 考核工作要以客观性科目为主, 主观性科目做补充的方式进行。要真正做好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并非易事, 需要不断在工作中继续探索改进, 并可以选择性的吸收其他行业成熟的管理经验为医疗管理工作服务。

参考文献

[1]中国医师协会..2010年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贯彻实施与医师执业法律制度及医务人员规范化管理实用手册[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 2010:3-25.

[2]单炯, 赵洁, 刘瑜婕.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回顾分析[J].全科医学教育研究[J].2010, 13 (2A) :353-355.

[3]宋燕茹.两“办法”全面规范医师行为[J].中国医药指南[J].2007, 4 (4) :39.

[4]石平, 任冰, 施建辉, 等.医患沟通技能训练与考核模式的探索[J].医学与哲学:人文社会医学版, 2010, 31 (9) :30-31.

[5]朱天峰.关于防范医疗纠纷的理性思考[J].中华现代医院管理杂志[J].2008, 6 (3) :77-78.

[6]李雨茵.十年补齐卫生人才网底[N].医药经济报, 2011-05-18 (A12) .

[7]Tasso KH, Behar-Horenstein LS.Attributes of patient-physicianinteractions in a teaching hospital[J].Hosp Top., 2008 Winter, 86 (1) :21-28.

[8]Hensen P, Schiller M, Metze D et al.Evaluating hospital service quality from a physician viewpoint[J].Int J Health Care Qual Assur, 2008, 21 (1) :75-86.

护士定期考核方案 第4篇

謝某属于某医院事业编制职工,双方未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谢某参加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后复考仍不合格。某医院依据《卫生部关于印发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卫医发〔2007〕66号)第二十六条“对考核不合格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和原人事部《关于印发〈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人调发〔1992〕18号)第三条规定,以谢某的《医师执业证书》被注销注册,丧失了医师执业资格,不符合医师执业岗位要求,并对某医院声誉造成了不良影响为由,作出辞退谢某决定。谢某认为某医院以考试不合格和丧失医师执业资格为由辞退不合法,要求撤销某医院作出的辞退决定,并安排谢某参加医师定期考核和培训。

[争议焦点:]

1.某医院对谢某作出辞退解除人事关系决定是否合法;

2.要求某医院安排谢某参加执业医师定期考核和培训是否属于人事争议仲裁范围。

[案情分析:]

1.关于某医院对谢某作出辞退解除人事关系决定是否合法问题。谢某和某医院均主张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等规定处理纠纷。根据财政部、原人事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行政单位财政统一发放工资暂行办法》(财行〔2000〕1号)第三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对于财政供养人员实行“编制部门核准编制、人事部门核定人员和工资、财政核拨经费、银行发放到人、及时足额到位”,谢某经编制部门审核纳入某医院事业编制,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纳入财政统发工资范围人员和工资。即谢某属于列入事业单位编制、由财政性资金支付工资人员,谢某依法应当与某医院建立人事关系,应当适用人事法律规范处理争议。

谢某与某医院在发生辞退争议时没有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所以不适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解除聘用合同的规定处理争议。

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卫医发〔2007〕66号)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3个月至6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由考核机构再次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上述规定仅授权卫生行政部门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注销注册并收回医师执业证书,但没有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工作人员。且在某医院作出辞退谢某决定时,谢某的《医师执业证书》仍然没有被卫生行政部门注销,《医师执业证书》也没有被收回。某医院适用《卫生部关于印发〈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卫医发〔2007〕66号)作出辞退谢某决定,属于适用法律和认定事实不当。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印发〈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人调发〔1992〕18号)第三条规定“单位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教育无效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可以辞退:(一)连续两年岗位考核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又不服从组织另行安排或重新安排后在一年之内仍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九)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首先,谢某不符合第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辞退条件:一是内容不符合。岗位考核是对完成工作任务的考核,医师定期考核是对《医师执业证书》年度考核,明显属于不同的考核内容。二是时间不符合,谢某仅在一年内考核不合格,不是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三是程序不符合。某医院没有另行安排或重新安排谢某,也没有在安排后一年之内再次考核并确认谢某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其次,谢某也不符合第三条第一款第(九)项的辞退条件,判断谢某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是否为严重错误,应当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判断,即谢某的考核不合格行为是否给某医院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或造成当事人双方之间的人事关系完全破裂,从根本上无法继续履行。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行为显然没有达到上述严重程度,谢某也不符合第三条第一款第(九)项的被辞退条件。再次,某医院也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已履行教育谢某,且教育无效的程序。从以人为本的角度考虑,某医院可以通过批评教育或调整岗位的方式对谢某的考核不合格行为进行处理,作出辞退处理也不是对考核不合格的唯一处理方式。所以,某医院作出对谢某辞退处理决定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应予以撤销。

2.关于要求某医院安排谢某参加执业医师定期考核和培训是否属于人事争议仲裁范围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条第(二)项的规定,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审理范围,但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安排定期考核和培训的争议不属于人事争议仲裁审理范围。所以,谢某关于要求某医院安排其参加执业医师定期考核和培训的主张,因不属于仲裁审理范围,依法不予支持。

参加护士定期考核需要提交的材料 第5篇

1.《护士定期考核档案》

注:将单位意见及签字盖章完善

2.《护士定期考核表》

注:所在科室意见及执业机构由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

3.《护士执业记录表》

注:单位意见填好并加盖公章

4.《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资格证书复印件

5.护士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6.护士岗位培训或考试取得的各类证书复印件(如:专科护士证等)

7.各种奖励或处罚的证明文本复印件

8.护士、护师:提供典型案例或专题报告1份

夜班轮值证明不少于30个(单位盖章)

Ⅱ类学分不少于10分.主管护师:提供典型案例或专题报告1份

提供临床带教或科研资料

提供领班或责任组长工作报告及任职证明

提供夜班轮值证明不少于20个(单位盖章)

Ⅱ类学分不少于20分.10.表格需要粘帖的照片,按要求粘帖.护士定期考核相关信息

1.参考文件:

《安徽省护士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卫医秘〔2008〕315号

《亳州市护士定期考核实施方案(试行)》亳卫医〔2009〕48号

《关于加强全市医护人员定期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亳卫医秘〔2011〕18号

安徽省护士定期考核管理办法 第6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护士执业管理,保障护士队伍基本素质,保证护理质量和病人安全,依据《护士条例》和《安徽省护理事业发展五年规划(2006-2010年)》,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护士定期考核是指依据护理岗位的工作职责和所需业务技术水平及能力的要求,由护士本人所在执业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护士定期考核机构开展的考评和护士技术职务任期内完成指定考评项目的管理。

第三条 护士定期考核工作应在贯彻落实《护士条例》的基础上,制定、实施本机构护士在职培训计划,并保证护士接受培训后进行。考核中应遵循以人为本、能级对应、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原则,保证质量和效果。

第四条 护士定期考核合格方能申请延续注册,以保障从业人员必备的业务技能和护理质量。

第五条 本省范围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经过护士执业注册,取得执业证书(包括军队医疗机构的聘用护士)者,适用本办法。

第六条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省护士定期考核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护士定期考核的管理。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七条 护士定期考核由护士本人所在执业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护士定期考核机构共同组织实施。

第八条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据本办法建立本地区护士定期考核组织,指定护士考核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省卫生厅委托省护理质量控制中心承担全省护士定期考核管理工作,负责对省直属医疗卫生单位的护士和全省晋级护理高级技术职称人员的定期考核。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第九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本办法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制定本单位护士定期考核的制度及落实措施。

第三章 考核内容与方式

第十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护士定期考核档案》(附件一),记录所有考核项目、执业行为记录及考核结果。

第十一条 护士定期考核项目包括工作成绩考核、职业道德评定和业务水平的测评。

工作成绩考核内容:护士执业过程中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完成职级岗位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政府指令性工作的情况。

职业道德评定内容:护士执业秉承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依法执业情况和品行端正、医德高尚、严谨慎独、团结协作的工作态度等。

业务水平测评内容:护士掌握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常规,应用“三基”和本专业的知识、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业务水平考核分为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以下简称“三基”)水平测试和护士技术职称任期内完成指定考评项目的成绩。

第十二条 医疗卫生机构对护士进行工作成绩考核、职业道德评定和业务水平考核时,应从平时考核、阶段性考核和终末考核三方面结合进行,每年汇总一次,填写《护士定期考核表》(附件2)并签署评定结果,一式三份(一份留存本单位,一份上报护士定期考核组织复核、一份上报所属卫生行政部门护士注册机关)。业务水平考核中的护士技术职称任期内完成指定考评项目,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护士定期考核组织进行评定。

第十三条 护士“三基”水平测试包括卫生法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综合笔试成绩和护理技术操作考核。每年分别开展1-2次。

第十四条 护士技术职称任期内完成指定考评项目,依据分层次管理原则,具体要求如下:

护士、护师:

⑴ 新上岗人员必须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获得由国家卫生部发给的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⑵ 接受护士定期考核机构组织的集中培训累计不少于24学时(3天),且考核成绩合格;

⑶ 提供典型案例或专题报告4份,表明其熟练掌握急、危重病人抢救配合与正确处置;运用护理程序,对病人实施整体护理,提升本专业岗位技术水平的能力;

⑷ 提交参加夜班轮值证明:每年不少于50个。

⑸ 提交综述报告1篇

⑹ 提供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护理学)教育活动获得的学分不低于Ⅱ类学分20分。

主管护师:

⑴ 接受护士定期考核机构组织的集中培训/担任授课任务累计不少于40学时(5天),且考核成绩合格; ⑵ 提供典型案例或专题报告5份,表明其具有处理本专科/全科领域常见疾病的护理问题和解决某些疑难护理问题的能力;提交本专业领域的论文1篇(CN级);

⑶ 提供临床带教计划、完成情况记录或参与科研课题项目的研究资料;

⑷ 提交参加夜班轮值证明:每年不少于30个;

⑸ 提供领班业务管理或责任护士组长工作报告及证明;

⑹ 提供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护理学)教育活动获得的学分证明:在县及县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者不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5-10学分,Ⅱ类学分15-20学分。其中,在省级医疗卫生单位执业者,五年内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的学分数不得低于10学分。在乡镇卫生院执业者,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护理学)教育活动获得的学分不低于Ⅱ类学分20分。

副主任护师:

⑴ 接受护士定期考核机构组织的集中培训/担任授课任务累计不少于80学时(10天),且考核成绩合格; ⑵ 提供典型案例或专题报告5份:主持护理查房/护理会诊/疑难病例讨论,表明其具有处理本专科/全科领域疾病护理问题和解决某些疑难护理问题的能力;

⑶ 提供领班业务管理或责任护士组长或临床教学主管工作报告和证明;

⑷ 提交本专业领域发展动向的论文或综述报告2篇(CN级);

⑸ 提供主持或参与科研课题项目的研究资料;

⑹ 提供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护理学)教育活动获得的学分证明:同主管护师要求。

第十五条 护士技术职称任期内完成指定考核项目且合格后,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护士考核组织发给证明文本。

第四章执业记录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的护士执业良好记录和不良记录,由护士所在执业机构及时记录并填报《护士执业记录表》(附件3),并将该记录记入护士执业信息系统。

护士执业良好记录包括护士受到的表彰、奖励以及完成政府指令任务的情况等内容。

护士执业不良记录包括护士因违反《条例》以及其他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受到行政处罚、处分的情况等内容。

第十七条 《护士执业记录表》一般情况下由护士所在执业机构每年汇总、填报一次,并签署评价结果意见,一式三份(一份留存本单位,一份上报护士定期考核组织复核、一份上报所属卫生行政部门护士注册机关);发生不良记录者,应立即上报所属卫生行政部门和护士定期考核组织。

第十八条 护士定期考核组织亦需建立《护士定期考核档案》,收录护士执业情况记录等,作为护士考核的必备资料之一。

第五章考核结果

第十九条 护士定期考核的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工作成绩、职业道德、业务水平考核中任一项不合格以及发生不良记录者即为不合格。

有以下情形之一视为考核不合格:

1、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不合格者;

2、护士定期考核周期内年病、事假超过3个月(法定节假日、公休假除外);

3、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护士定期考核或者扰乱考核秩序的;

4、护士技术职称任期内未完成指定考评项目;

5、未经护士执业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擅自进行异地执业活动的;

6、在发生的医疗事故中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

7、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8、卫生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者;

9、以贿赂或欺骗手段取得考核结果的;

10、违反《护士条例》被行政处罚者。

第二十条 护士定期考核组织认定护士考核不合格的,应在该项工作结束后30日内将结果报委托其考核的卫生行政部门,由卫生行政部门书面通知护士执业机构,执业机构通知护士本人。

第二十一条 护士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考核结果之日起30日内,向考核组织提出复核申请。考核组织应当在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护士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报卫生行政部门,同时,书面通知护士本人。

第二十二条 经护士定期考核组织认定考核不合格的护士,延长培训期一年,再次考核仍不合格者,不宜从事护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 护士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3个月至6个月。暂停执业活动期满,由护士定期考核组织再次对其进行考核,合格者报请注册机关允许其继续执业,不合格者,由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护士执业证书》。

第二十四条 护士定期考核成绩优秀,可授予相应的荣誉和奖励。

第二十五条 护士技术职称任期内定期考核合格,做为聘用高一级护士技术职称的必备条件。

第二十六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护士定期考核结果记入《护士执业证书》,加盖合格或不合格印章,并录入护士执业信息系统。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本办法,对所辖区域内的医疗卫生机构和护士定期考核组织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 对医疗卫生机构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护士考核组织建制、规章制度的制定及落实情况;

(二)制定、实施护士在职培训计划。切实履行对护士的使用、培养、待遇和管理方面的责任;

(三)《护士定期考核档案》的管理工作;

(四)护士培训、考核相关费用保障落实;

(五)现场检查。

第二十九条 对护士定期考核组织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切实履行职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护士定期考核工作;

(二)护士考核机构切实遵循以人为本、能级对应、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原则,按时完成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护士定期考核任务;

(三)建立健全《护士定期考核档案》及管理;

(四)卫生行政部门其他相关规定;

(五)现场检查。

第三十条 护士执业机构未按照本办法执行的,应当责令其改正,仍不改正的,对当事人或机构主要责任人和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第三十一条 护士定期考核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资格。

(一)未履行职责或未按规定履行职责者;

(二)有弄虚作假、殉私舞弊行为,造成不良后果者;

(三)利用培训基地之名索要、收取他人财物、牟取不正当利益;

(四)在考核过程中显失公平的;

(五)拒绝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或者抽查核实的;

(六)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 护士以贿赂或欺骗手段取得考核结果的,应当取消其考核结果,并判定为该考核周期考核不合格。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 护士考核周期内拟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依照本办法提前进行考核,依据考核意见,卫生行政部门方可办理护士执业变更手续。

第三十四条 护士变更执业地点后,由所在执业机构按其业务状态、实际能力,安排参加相应级别的考核。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护士定期考核方案 第7篇

为贯彻安徽省卫生厅《护士护士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及淮北市卫生局《淮北市定期考核实施细则》,确实做好护士定期考核工作,以提高护士队伍素质和能。特制定淮北矿工总医院护士定期考核管理制度。下设委员会,负责相关考核事务。

一、淮北矿工总医院护士定期考核委员会组成 主任委员:时峰

副主任委员:王林文 侯翠霞

委员:陈阳 孔雪莲 徐卫红 王玉萍 各临床科室护士长及总带教老师 秘书:王玉芹

二、委员会工作职责

1、成立护理部-护理教研室-教学小组垂直管理的护理教育管理小组,根据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和护理学发展,根据分层次分类别培训要求,护士定期考核委员会每年12月底完成下一在职培训计划制定与组织实施。

2、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全院护士实施护士考核工作,护士定期考核与护士的评先评优相结合。

3、护理示教室根据护士定期考核委员会工作布置,每年分别完成1-2次综合理论知识,卫生法规,相关知识:护理技术操作考核项目根据护理部安排,具体事宜由示教室护士长组织操作考核小组人员统一安排,对考核结果不满意的科室,通报护士长并重新考核。

4、护理部负责全院护理人员培训管理工作,制定落实培训计划,组织考核、实施教学评价等;对全院初级与中级职称护士从临床、手术室、供应室等方面进行分层次、分类别有步骤、有计划的实施培训:制定新护士轮科计划和轮科考核登记表。

5、各科室建立本科室护士的考核档案,护士长与总带教老师于每年底如实填写《护士定期考核表、》《护士执业记录表,》经科室公布后报护理部核准。

6、护士应如实提供相关考核资料证明,科室护士长收集、整理、保管本科室护士定期考核所有原始资料档案以备核查。凡发生科室调动的护士应交接夜班轮值证明、原科室获得Ⅱ类学分,临床带教资料,领班业务管理或责任组长工作。

7、委员会每年根据考核结果评出一定比例的优秀护士长,优秀护士,优秀质控护士、优秀带教老师等。

分层次培训计划

(一)新分配护士轮转一年

1、岗前培训2周,内容为医院规章制度及护理法律法规,护理相关知识,护士礼仪,基本素质,护患沟通,院内感染,操作技能培训等。

2、轮转科室一年,主要为内、外科室,急诊,ICU,心电图等。

3、轮转科室要做出轮转培训计划,指定专人带教,出科要有理论及操作考试,及时做出鉴定,考卷及鉴定及时上交护理部。

4、轮转结束要写出个人工作总结,重点是工作收获,想法,打算等

5、轮转期间护理部及大科要按时进行抽查,对思想品德,工作态度及能力,理论及操作等进行考察。

6、轮转结束护理部要把小科、大科及护理部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定。评定结果存入个人考核档案。结果与转正定级等挂钩。

(二)护士、护师

1、职业阶梯与护士的专业化发展

2、护理相关的法律法规

3、病人的有效评估—各系统评估、疼痛评估

4、基础重点培训:静脉输液的必备技能、护理文书、抗肿瘤治疗、营养支持等。

5、心理护理知识,6、沟通技巧及健康咨询能力7、2005年心肺复苏及进展

8、综述、专题报告的撰写

9、国内外专科护理知识新进展

10、健康服务团队合作与技能

(三)主管护师

1、护理质量管理的实施

2、临床护理安全管理

3、专科护理指引的制定、流程管理、临床路径管理

4、护士分层次教学的实施

5、临床护理实践教学中的风险识别与管理

6、护理教学方法与评价

7、循证护理

8、护理论文选题与设计

9、护理论文中的统计学方法应用

10、护理专题的撰写

11、护理课题的设计与实施

12、重点科室医院感染控制

13、突发事件的应对

14、国内外专科护理知识新进展

淮北矿工总医院护士分类别培训计划

一、供应室护士专科知识培训

1、供应室人员职业防护

2、消毒供应室凤险评估及防范措施

3、供应室的流程管理、控制和预防院内感染

4、供应室灭菌质量管理与监测

5、现代化消毒供应中心设置及医院感染管理

二、手术室护士培训

1、手术室职业凤险识别及防范

2、手术室护士专业化培训------微创手术及发展

3、手术病人安全防护

4、手术室的感染控制

5、手术室病人的人性化管理

三、血液净化中心护士培训

四、急诊护士培训

五、重症医学科护士培训

输注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加强医护人员的输液安全意识

临床药师定期对医护人员进行安全输液相关知识的培训:着重在静脉输液相关基础知识;静脉治疗前的八项评估;各种药物的PH值、渗透压及对血管的刺激;各种药物溶媒的选择;常见的药物配伍禁忌;输液反应的观察及处理等。做到人人重视,人人参与管理。确保输液用具安全 输注药物前必须认真检查输液用具有效期、包装的完整性。如已过期则不可重新消毒再使用。药物的安全使用 静脉输液治疗流程中药物的领取、摆药、配置、查对、更换液体等步骤均存在安全隐患,必须确保每一个步骤安全,才能保证输液的安全。3.1 医嘱查对 药物在使用前必须由2人以上核对医嘱,确认医嘱无误后才能执行。执行医嘱前需打印好输液瓶签、输液卡、输液执行单,由专人负责摆补液。3.2 溶液查对 摆补液者必须认真检查每一袋/瓶溶液的质量,确保它的安全性。为了避免出错,我们规范了检查溶液的流程。

3.2.1 软包装溶液检查方法 一挤二照三倒转四复照:一挤:双手用力挤压软包装,检查有无渗液,如发现有渗液,说明软包装已有裂缝,溶液已污染,不能使用;二照:对光照看溶液的质量:认真观察溶液有无沉淀、絮状物、霉点等;三倒转:将溶液上下倒转后再检查有无漂浮物或絮状物;四复照:再一次对光照看溶液,检查其质量。如检查溶液时发现有异常马上更换并上报护理部处理。3.2.2 瓶装溶液检查方法 与软包装溶液检查法类似。方法:一拧二摇三照四倒转:一拧:用母指、食指、中指三个手指轻轻地拧瓶塞,检查其松紧情况,如不能拧动或轻微动视为正常,如轻轻一拧其活动度很大,则提示该溶液不能使用;二摇:轻轻地摇动瓶身;三照、四倒转与软包装溶液检查方法相同。3.2.3 准确张贴输液瓶签 张贴瓶签前必须认真核对溶液的名称、浓度、剂量与瓶签是否相符,核对无误后才能张贴。3.3 配药 补液摆后,配药者在配药前必须再认真查对一次,确认药名、浓度、剂量无误后严格按无菌操作加药,药液尽量做到现配现用。

3.4 更换补液 更换补液时必须先检查将要接瓶的补液有无混浊、沉淀等。查对相邻二组补液有无配伍禁忌,如无才能接瓶,更换后应仔细观察二者的反应是否有沉淀、混浊的现象出现,如有应马上更换输液管;对两种已知有配伍禁忌的补液不能相邻输入,中间应有其他的液体间隔,如无其他补液,应用生理盐水间隔。药液输入后,应密切观察用药后的效果和不良反应。另外,换瓶/袋时需注意茂菲氏滴管及输液管是否已空,防止空气输进病人体内导致空气栓塞的发生。

四、输液反应观察

4.1 观察有无药物的过敏反应 凡是输液所需使用的药物,对于易过敏者都应在输液前做皮内敏感试验,只有无过敏反应时才能进行输液。但有些病人由于体质等因素可能发生“迟发性过敏”反应。这些病人虽然皮内试验为阴性,但可在输入一定量的药液后发生过敏反应,故需要密切观察。如果在输液过程中皮肤出现丘疹、有痒感,并有心慌、气短或见病人颜面苍白、口唇发绀、四肢发冷、测血压有下降趋势,即为过敏反应,须立即停止输液。一般症状轻者可口服抗过敏药物,如苯海拉明、扑尔敏等;若出现过敏性休克,则要分秒必争全力抢救。4.2 观察输液的速度

输液的速度应根据患者的年龄、病情、体质及输入液体的总量,输液的目的和药物的性质等多种因素来考虑。一般情况下成人以每分钟40~60滴为宜。有些药物的滴速不宜太快,如氯化钾一般稀释成0.3%浓度,每分钟应控制在20~40滴。尤其在给重症心脏病患者输液时,其速度应控制在每分钟15~30滴为宜。给老年人及婴幼儿输液亦必须减慢速度。然而有些药物则需快速输入才能发挥作用,如甘露醇为达到其脱水作用,按每kg体重1~2g的剂量应在30分钟内滴注完毕。这在控制急性脑水肿病人时应用较多。又如给休克早期的病人输液亦应尽早而快速,这时及时纠正休克状态十分重要。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有些病人觉得输液时间过长或出于不愿忍受输液时对活动的限制,甚至怕影响到睡眠等原因,在未经医护人员允许的情况下,自行调快输液速度,这是非常危险的。4.3 观察输液药物有无溢至血管外 有些药物(多数抗癌药)是不允许渗出到血管外。一旦有外渗可使病人局部疼痛难忍,严重时可导致局部组织坏死。因此如果观察到输液外渗应及时对症处理,如局部湿敷硫酸镁等。

4.4 对神志不清患者更要仔细观察 对接受输液治疗的神志不清患者,须有专人陪护,并在输液全过程中细心观察脉搏、呼吸、心率、血压以及颜面表情和体态,如有异常应立即报告医生并及时作出相应的处理,防止发生意外。

五、输液反应处理

5.1 静脉输液时尽量减少药物配伍品种多种药物配伍易造成微粒、热原迭加而超标引起输液反应,由于中草药注射剂既易带入微粒,又易与其它药物发生反应,因此使用中草药注射剂时尽量不要与其它药物配伍。

5.2 规范操作,注意环境、人员的清洁卫生输液的复配过程应在净化区内进行。对配液间及输液间采用紫外灯消毒可使空气细菌下降95• 3%,保持空气的清洁主要是减少人流、物流和保持地面清洁。医护人员在静脉输液操作前有效地进行手的清洁与消毒,是防止临床输液反应的重要措施之一。认真执行操作规程,严格消毒患者穿刺部位皮肤。配液时,切割安瓿前后用酒精棉球擦拭切割处,可有效地防止污染及因安瓿内负压将大量玻璃微粒吸入药液。配液加入粉针剂时,加药后应让药物必须充分溶解,必要时增加灯检,符合输液要求方可输注;药液宜现配现用,尤其是在高温潮湿季节或外部环境较差时。

护士定期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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