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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告知书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漫步者2025-09-151

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告知书(精选7篇)

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告知书 第1篇

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告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和《公证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将与本公证有关的法律事宜告知如下:

一、遗赠扶养协议是指遗赠人与扶养人(包括集体组织)签订的,遗赠人将其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按协议转移给扶养人所有,扶养人承担对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的协议。

二、遗赠扶养协议一经有效成立,即对双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双方都应承担相应的义务,享有相应的权利。受扶养人(遗赠人)享有依协议请求扶养人扶养和接受扶养人扶养的权利;承担在世时妥善管理遗赠财产、不处分遗产财产的义务。受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已支付的供养费用。

扶养人享有在遗赠人死后取得遗赠财产的权利;承担扶养照顾遗赠人、并在遗赠人死亡后将其安葬的义务。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

三、遗赠人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遗赠人合法所有并有权处分的财产。双方当事人应如实陈述事实、提供真实、合法的身份材料、财产凭证等证明材料。如虚构、隐瞒事实(如遗赠人虚构、隐瞒婚姻状况,隐瞒财产存在共有人的情况等),或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不合法,将影响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由此给对方当事人或其他人造成的损失由有过错的当事人承担。发现前述情况,公证处将不予办理公证,预收的公证费按规定不予全额退还。

四、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应出于遗赠人和扶养人的自愿,如有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必须如实告知公证员。

五、如你得过精神病或其它有可能影响到你清醒地处理自己的事务、正确判断自己行为后果的疾病,请如实告知公证员。

六、遗赠人以前有否立过遗嘱、遗赠扶养协议,如果立过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请如实告知。

七、遗赠扶养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出现纠纷,双方无法履行协议中规定的各自义务,可以协议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双方协商不成时,可以按照遗赠扶养协议确定的争议解决方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扶养人在遗赠人生前履行了协议中约定的扶养义务的,有在遗赠人死后取得遗赠财产的权利。扶养人在遗赠人死亡后,应依法及时办理接受遗产的手续。受遗赠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如房产、土地使用权、车辆、股权等),应当办理有关手续。不办理或不及时办理有关手续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九、订立遗赠扶养协议公证后,未征得扶养人的同意,遗赠人不得另行处分遗赠的财产,扶养人也不得干涉遗赠人处分未遗赠的财产。

在申请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时,公证员就上述告知书的全部条款已向我(们)进行了详细地说明和解释,我(们)对上述告知书的全部条款均无疑义,并对上述告知书全部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当事人:

告知时间:2012年10月15日

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告知书 第2篇

⑶扶养人为组织的,应提交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⑷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遗赠人的家庭成员情况证明;

⑸遗赠财产清单和所有权证明;

⑹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扶养人的经济情况和家庭和成员情况证明;

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告知书 第3篇

今年我县公证处把改善和保障民生作为公证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角点,着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问题中发挥了积极作用。“谢谢你们,我以后的日子可算有人照顾了,真是太感谢公证处的人了。”家住××县××镇某村的刘老汉从公证员手中接过公证书激动得连声致谢。

刘老汉今年81岁了,孤身一人,年老多病,身体衰弱,无人照料。在一次公证宣传时他知道了遗赠扶养协议的作用,经与侄孙女商量,双方自愿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约定他将自己祖传的房屋及家中的一切家具、杂物, 在其去世后全部赠给侄孙女;侄孙女保证悉心照顾老人,供给其衣、食、住、行、医疗等全部费用,让老人安度晚年,并负责送终安葬。

此外,我县××镇某村陈某夫妇二人50多岁了,共生育了二个孩子,可不幸的是儿子和女儿先后均因交通事故死亡。为使晚年有人照顾,与妻子的外甥女办理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

在农村因为观念的原因,有些人认为请他人养老送终是见不得人的事情,而且还涉及敏感的财产约定,由此引发的纠纷也并不鲜见。实际生活中,有的人将别人的财产,或者将夫妻的共同财产都当作自己的个人财产进行了遗赠处理,这自然会影响协议的效力,那么申办公证,公证员就会在双方签订协议时严格审查把关就其真实性、合法性依法确认,这对维护双方的权益都是一个切实的法律保障措施。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完全可以预防纠纷,建立起人与人之间和谐共处的关系。

法律链接:

遗赠扶养协议,就是遗赠人与扶养人为明确相互间遗赠和扶养的权利

和义务而订立的协议,遗赠扶养协议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依法对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我国《继承法》第31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而享有遗留的财产。遗赠人可以将其全部或者部分财产遗赠给扶养人,其未约定的财产部分如没有遗嘱,则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

遗赠扶养协议是有偿法律行为,双方当事人都承担一定的权利。遗赠扶养的权利义务是以协议的形式订立的,那么遗赠人如果要改动遗赠条款,依法必须征得协议的另一方扶养人的同意,或者是有充分的事实能够证明扶养人没有或没有完全履行扶养义务,否则,虽然赠与是在死后才发生,但遗赠人却不能像立遗嘱人随意可以改变自己遗嘱内容那样随意改变自己的遗赠条款。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支付的供养费。

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的双方应具备如下条件:遗赠方要有一定的能够供其处分、赠与的财产,扶养人则应有扶养能力,这种能力主要指经济上的,兼顾考虑对遗赠人日常生活照料的能力。另外扶养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集体组织。扶养人已婚,或有成年子女与之共同生活的,要征求其配偶及成年子女的意见,并应与其配偶共同为一方,与遗赠人签

订协议。

办理贷款合同公证告知书 第4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司法部《公证程序规则》、《抵押贷款合同公证程序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与本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宜告知如下:

一、公证申请人必须提供真实、合法的证据(明)材料,同时如实陈述与本公证事项有关的情况,并对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和所陈述的情况承担法律责任。

二、抵押必须依法办理登记后才能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三、抵押贷款合同如需公证处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则借款人必须在合同中标明“自愿接受法院强制执行”的承诺。

四、抵押不等于抵偿,要实现抵押权必须依法处理。

五、抵押物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抵押物的价值。

六、经公证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抵押贷款合同,在债务履行期满后,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债务的,公证当事人应在二年内向公证处申请出具强制执行证书,由债权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七、债权人向公证处申请出具强制执行证书时,应提供债权人已履行约定义务及债务人未履行约定义务的事实和依据。

八、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抵押贷款合同,如债权发生转移应当书面通知债务人,原债权文书不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在申请办理抵押贷款合同公证时,公证员已就上述告知书的全部条款向我(们)进行了详细地说明和解释,我(们)对上述告知书的全部条款均无疑义,并对上述告知书全部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公证当事人:

遗赠扶养协议 第5篇

遗赠扶养协议

更新于:2016年01月13日

甲方(被扶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扶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随身法务提示:乙方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者集体组织。法定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甲方愿意将本协议第一条中所列个人财产遗赠给乙方,并由乙方承担扶养甲方的义务;乙方愿意承担扶养甲方义务,并愿意接受乙方遗赠的财产。为明确遗赠扶养相关事宜,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将以下个人所有财产在甲方去世后赠与乙方:

1、房产_______套,位于_______(省、市)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街、道)_________小区,户型为:_________室________厅。房产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

2、银行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币种与数额)

3、收藏品,包括:(1)名人字画_______件;(2)藏书___________本;(3)古董___________件。

4、债权:________(债务人)欠款____________元;________(债务人)欠款____________ 随身法务精选合同库

元。

5、有价证券,包括:

(1)股票,_________公司的股票__________股;_________公司的股票__________股;(2)基金,目前持有代码为_______的基金,持有份额为_____________。

6、汽车,__________(品牌)_______辆。

7、生活用品,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件:财产清单 【随身法务提示:

1、为避免因财产发生纠纷,将非货币财产进行整理,制作清单并注明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瑕疵状况、持有人、管理人等),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请给法定继承人中丧失劳动能力且没有生活来源的留足必要份额,否则将影响协议效力。

3、以上财产应为遗赠人的个人所有财产,遗赠人对共有物的处分行为效力仅及于其所占份额。】

第二条 乙方扶养义务的约定

乙方负责甲方的吃、穿、住、行、医疗、养老等扶养义务。扶养义务是指在生活上照顾、经济上给予帮助,精神上给予慰藉。具体为:

1、饮食安排:乙方负责甲方一日三餐,饮食上应照顾甲方身体和习惯。

【随身法务提示:被扶养老人具有疾病或其他原因,在饮食等方面应当注意的,可以在合同中具体明确。】

2、生活安排:保证甲方四季穿衣保障,衣物、被褥整洁、常洗常换。【随身法务提示:被扶养老人可以明确约定,衣物、被褥换洗周期等。】

3、医疗安排:甲方生病应及时安排治疗,住院等医疗费用由_______方承担。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随身法务提示:被扶养老人有常年服用药物等其他情况的,也可以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第三条 遗赠财产所有权转移

乙方在甲方生前不得擅自转移、处置甲方遗赠的财产。因财产性质需要进行所有权变更 随身法务精选合同库

登记的,甲方应当在去世前协助乙方办理财产变更登记;无需进行变更登记的,乙方在甲方去世后______日内办理遗赠财产的所有权转移手续,乙方占有即视为已取得遗赠财产。

第四条 遗赠财产的保管、管理和维护责任

甲方负有对遗赠财产的保管和维护的责任,不得单方处置上述第一条列明遗赠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赠与、买卖、设置抵押等)。遗赠的财产损坏或甲方单方处置给第三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理、更换或者收回;甲方拒不修理、更换或者收回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因管理遗赠财产发生的费用以及遗赠的财产确需维修,首先从甲方财产中支付,甲方财产不足以支付上述费用的,由乙方承担。

【随身法务提示:一旦遗赠扶养协议生效,甲方只具有对遗赠财产占有、使用的权利,不具有转让权。如因甲方的处分行为造成遗赠财产的灭失,乙方有权要求进行赔偿或解除合同,并要求补偿已经支付的扶养费用。】

第五条 丧葬事务办理及费用承担

甲方过世后的丧葬事宜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当按照当地政策和风俗办妥甲方丧葬事务。办理甲方丧葬事务的费用首先由甲方去世后留下的财产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指定_____________(村委会、居委会或其他单位、个人)负责监督执行本协议书的履行。

【随身法务提示:如不设置监督执行人的,可以删除此条。】

第七条 协议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2、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协议内容,另一方可以依本协议解除协议。

3、如果乙方在甲方生前未经甲方同意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赠与、买卖、设置抵押等)遗赠财产或者其他甲方个人财产,甲方有权解除该协议。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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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单方处置遗赠的财产导致本协议解除,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还已经支付的扶养费。

2、乙方无故不履行扶养义务导致本协议解除,不得享有受遗赠的财产,已支付的扶养费不予退回。

第九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成立,自公证之日起生效。公证机关为:_______________。

【随身法务提示:如协议无需公证的,本条请更改为“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随身法务提示:双方没有其他约定的,可以删除此条。】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留存一份,_____公证处留存一份。

【随身法务提示:本条的内容,请根据是否设置监督单位、公证情况具体更改。】(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遗赠扶养协议 第6篇

扶养人:_______,男,___岁,___省___县人,住___县___乡、___生产队,农民。

_______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家中无人照料,长期以来依靠_________照顾。经双方邀约,愿意遗赠扶养协议,并请________代书,双方承诺履行以下协议:

一、_______愿将自己的房___间,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以及房屋中的一切家具杂物(计有_________________件)全部赠给_______。_______在_______去世后即受领上述全部财产。

二、_________保证继续悉心照顾_______,让老人安度晚年,至_______去世之前供给生活水平保持全村平均水平以上。_______的饮食起居一切照顾由_______承担。_______去世后由________负责送终安葬。

三、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三份,________,_______各执一份,_________保存一份。

立遗嘱扶养协议人:_______(签名盖章)

_______(签名盖章)

证明人:_________________(签名盖章)

_________________(签名盖章)

遗赠扶养协议 第7篇

遗赠人:肖素琴,女,生于1949年3月8日,汉族,初识字,住城固县桔园村四组183号,农民。

扶养人:何张登,男,现年20岁,汉族,现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上二年级。

协议内容:遗增人肖素琴的丈夫何树成,因患精神病,其儿子何斌于2001年死亡,二个女儿均已出嫁,现膝下无子。何树成由妻子肖素琴负责监护。为保障二老的生养死葬问题,经亲族何继德说和,将大女儿何丽娟的儿子(外孙)过继到名下为孙,改名姓为何张登,现已将户口迁入。为解决二老的遗产和今后的扶养问题,特订立如下遗赠扶养协议:

一、肖素琴及丈夫何树成,对现居住的四间二层半楼房及家中的生活用具,自愿在死后全部赠予扶养人何张登,由何张登继承,任何人不得干涉。

二、何张登自愿接受遗赠。

三、肖素琴、何树成夫妇在今后失去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的情况下,由扶养人何张登负责赡养,包括生活、疾病等等,全部由何张登承担;二老死后由何张登负责安葬。

四、只要扶养人何张登履行了对二老的生养死葬义务,就依法享有接受遗赠的权利,肖素琴夫妇永不得反悔。1

五、本遗赠扶养协议为双方自愿达成,应自觉履行,双方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双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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