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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项目投资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莲生三十二2025-09-151

BT项目投资范文(精选12篇)

BT项目投资 第1篇

目前我国运行的BT项目大致划分为三种形式:施工二次招标型、直接施工型和施工同体型, 其中又以直接施工型BT模式居多。在该模式下, 投资人既具备与工程建设规模相匹配的投融资能力, 又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在政府通过公开招投标程序选定投资人后, 投资人出资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BT项目公司, 对项目进行融资、建设和管理。在该模式下, 项目公司成立后, 不需要再通过公开招投标程序选择施工单位, 而是由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资人直接进行施工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过程一般包括如下步骤:项目发起和立项准备、竞争性谈判和签约、组建BT项目公司、项目速效建设、项目移交和政府回购。本文主要讨论在此模式下, 投资人可能面临的风险及采取的控制措施。

一、BT项目投资风险分析

1、决策阶段风险分析

(1) 可研论证风险。在投资决策前, 投资人需对项目进行投资可行性研究, 可研报告的结论直接影响投资人及其有权决策人对项目的判断。当业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时, 在招标前只会对计息利率、回购期限等给出一个区间范围, 在投标时由多家投资人竞标, 从中选择对业主最有利条件。而这些不确定的BT条件的细微变化都会引起项目最终收益的巨大变动。可研对于政府回购能力的判断, 主要来源于对当地政府历年财政收支情况、业主资产负债情况的掌握和对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判断, 对上述信息掌握不全面、不准确, 都会引导BT投资人的错误判断。

(2) 工程测算风险。在建安工程费采用清单计价方式时, 业主会要求措施费由投资人包干使用。如果投资人对措施费考虑不足或漏项, 将造成实际施工成本的大幅增加, 突破概 (预) 算, 且很难向业主索赔。

(3) 合同风险。BT模式涉及业主、投资人、项目公司、勘察设计、分包商、监理单位、融资机构等诸多主体, 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将通过一系列的合同予以约定。对于BT投资人而言, 最重要的是与业主签订的BT投融资建设合同, 它基本锁定了投资人的收益和风险。而对合同条款理解不深刻、对关键节点把握不准确, 都会给投资人带来困扰和经济损失。

2、建设阶段风险分析

(1) 融资风险。融资是BT项目成功运作的关键。如果投资人融资工作准备不充分、业主提供的回购担保不符合银行贷款要求、国家对金融宏观调控力度增加, 都可能造成项目融资困难。

(2) 施工风险。由于工程技术复杂、工艺要求高、施工难度大等因素造成工程施工的潜在风险, 进而影响工程安全、质量、工期和成本等目标。

(3) 变更风险。施工过程中, 当发现设计错误、设计缺陷、设计遗漏时, 或需要加快建设速度、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运营和维护成本时, 或发生地质变化、不可抗力时, 业主或施工企业会对施工图设计进行变更。工程变更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无法避免, 对项目建设的影响又是巨大的, 往往导致项目工期延误、投资失控、返工增加以及劳动力和机械降效损失。

(4) 涨价风险。一是指由于材料、人工和机械设备三大要素价格的上涨造成施工成本的增加, 二是由于贷款利率的上调造成项目融资成本的增加。

(5) 征拆风险。征地拆迁工作一般由政府来实施, 随着政府平台公司融资越来越困难, 业主大多要求把征拆资金打包进BT项目中由投资人负责筹措, 但征拆工作仍由政府负责。如果实际发生的征拆费用超预算较多时, 会影响到投资人的资金筹措安排和投资总体收益。同时, 如果政府征拆工作滞后影响到施工进度, 也将造成人员和机械设备闲置、成本增加、工期延误。

(6) 法律风险。BT模式在我国发展时间较短, 我国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予以明确和规范, 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 以至于在实际操作中, 不同地方、不同项目、不同招商方和投资人都有自己的合同文本和操作方式。由于不具备相关的法律环境和规范约束, 会大大增加各个环节的风险。

3、回购阶段风险分析

(1) 政府信用风险。BT模式适用的前提是地方政府可支配财力的真实增长。由于BT模式是建立在地方政府未来财政收入合理增长的预期基础上, 如果地方财政收入增长不能得到充分保证的情况下过多采用BT模式, 在回购期将会出现政府信用风险, 政府无力按时支付回购款, 造成投资人的经济损失, 甚至造成生存危机, 也破坏了市场秩序和市场环境。

(2) 税收风险。国内目前没有BT方面的税收法规, 实务操作中缺乏明确的税收规定。BT方式下, 项目竣工验收后移交给业主, 如果认定为是一种资产转让行为, 按现行税法, 业主在向投资人支付项目回购价款时, 投资人需要缴纳资产转让的营业税金。但是在工程施工环节, 投资建设方已经缴纳了一次建筑营业税, 如果转让资产时再缴纳营业税金, 等于是双重纳税, 将加大投资人的成本。

(3) 审计风险。项目竣工后, 政府审计部门对工程造价进行最终审计, 并作为业主支付回购款项的依据。这种审计属于事后审计范畴, 没有贯穿建设项目的全过程, 审计结果往往与真实情况相偏离, 会造成投资人的经济损失。

二、BT项目投资风险控制

1、决策阶段风险控制措施

(1) 多方案可研论证控制投资风险。BT投资人应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寻找和筛选投资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 应充分做好市场调查, 根据企业的风险承受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进行科学决策。同时配备经验丰富的工程技术和经济人员精心策划施工组织设计, 充分关注大型临时设施的工程量计算问题, 认真测算工程成本, 找出潜在的盈利点和风险点, 选择对投资人有利的报价方式。制定可行的施工进度, 以此安排建设资金计划。根据拟定的BT条件和资金计划, 多方案测算项目收益情况, 比较选出最有利的BT条件组合方案, 为商务谈判夯实基础。

(2) 积极寻找投资伙伴转移投资风险。鉴于BT项目投资金额大, 单独投资风险高, 投资人可以积极寻找战略合作伙伴, 组建联合体, 共同投资建设, 以实现优势互补、风险共担。

(3) 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完善内控流程。在签订BT合同前, 投资人应组织法律、投资、财务、技术等专业人员仔细研究合同条款, 召开合同评审会议, 并聘请专职律师参与, 实行合同会签制度, 控制合同风险。同时由专业人员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 按照公司内部控制流程履行投资决策审批程序。

2、建设阶段风险控制措施

(1) 规范BT项目公司运作。对于专门设立的BT项目公司, 投资人应按照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的原则实施规范的公司运作, 构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制定适合项目特点的管理制度, 对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实施有效监控。项目公司应配备经验丰富的生产人员, 设置齐备的职能部门, 加强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 严格奖惩措施, 针对施工难点制定相应的对策和保障措施, 有效控制施工过程中的风险。

(2) 多方筹措项目资金。资金是保证项目顺利运行的血脉。项目投资前, 投资人应开拓融资渠道, 多种方式并举, 落实资金来源, 达成贷款合作意向。建设过程中, 投资人应合理安排项目自有资金投入计划, 并争取实现项目公司以政府提供的回购承诺向银行质押融资, 以减少投资人的直接投入。项目公司要根据工程进度制定科学的资金使用计划, 据此筹措资金, 并严格控制资金拨付。若业主要求提供征拆资金, 需提前提供资金计划, 以保障投资人合理安排资金, 减少资金的无效沉淀。在项目公司融资困难时, 投资人应动用自身资源为项目公司补充资金, 以保障建设的顺利进行。

(3) 有效应对工程变更、涨价和征拆风险。对于材料等涨价造成工程成本增加的风险, 一方面, 投资人应与业主在合同中约定:当材料价格波动超出基期价格一定幅度时, 超出部分的损失或者收益均由业主承担;另一方面, 若预测材料价格很可能上涨时, 投资人可与材料供应商签订锁定价格合同, 以及通过套期保值等金融衍生产品, 转移材料涨价风险, 实现对施工成本的总体控制。

对于贷款利率上调引起融资成本增加的风险, 投资人可与业主约定, 业主计息利率是在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 即当银行贷款利率上调时, 业主给予计息的利率也随之上调。

对于征地拆迁, 投资人应表明可适当配合征拆工作, 但征拆主体一定是地方政府。对于业主强烈要求的投资人负责筹措有关征拆资金, 应在BT合同中约定资金上限, 即以概算中所列征拆资金额度为限额, 超出部分由业主负责。同时约定, 由于征拆工作影响到工程进度的, 工期应予以顺延, 且业主应对投资人予以适当补偿。

3、回购阶段风险控制措施

(1) 政府信用风险控制。BT项目最重要的风险是政府的按期支付能力, 该风险投资人无法控制, 但可以采用回避或转移措施。在选择BT项目时, 投资人必须详细了解项目所在地政府近年来的财政收支情况。对于一般省会城市或沿海发达地区, 由于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增长快、经济发展前景好, 投资人可优先选择;对于二线城市, 虽然财政收入还不雄厚, 但鉴于经济发展前景, 投资人可以选择性地投资;对于经济落后地区或区、县一级政府, 投资人尽量不去投资。

(2) 税收风险控制。鉴于BT项目的特性, 投资人在施工过程中作为施工企业已经缴纳了建筑业营业税, 在取得业主支付的回购价款时, 可以理解为按扣除施工企业工程总承包金额后的余额缴纳营业税;或者与业主约定, BT合同中的工程建设为BT投资人的代建行为, 物权始终定义给政府或政府授权机构, 从而减少税收负担;或者在业主回购时, 作为业主分次收购项目公司的股权形式, 而非单纯的资产转移形式。

(3) 审计风险控制。投资人可与业主在合同中约定, 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业主聘请审计单位实施全过程的跟踪审计, 跟踪审计的结果累加作为最终审计结果, 决算审计不推翻跟踪审计的结论, 以有效控制一次性最终审计结果与施工过程出现重大偏差而给投资人带来损失的风险。

三、结语

BT模式是政府和企业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由双方合作采取的一种新型融资建设模式, 近年来在我国发展迅速, 被广泛地应用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项目。但由于发展时间短, 至今没有明确规范BT模式的法律法规, 同时整个行业对于BT模式的认识仍处于探索阶段, 没有成熟的运作经验可以借鉴, 容易引发各种风险, 给投资人造成收益的不确定性。同时BT项目一般资金规模大、建设周期长, 项目本身大多为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更加剧了风险的影响程度。因此, 对BT项目投资风险进行管理控制研究十分必要。投资人通过对BT项目实施不同阶段的风险进行分析, 可以针对性地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从而降低投资风险, 增加投资收益, 保障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参考文献

[1]刘龙:BT项目投资风险分析与防范[J].建筑与发展, 2012 (3) .

[2]张立茂等:BT项目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研究[J].建筑经济, 2011 (5) .

BT项目投资建设框架协议 第2篇

乙方:

工程项目的建设。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位置:

二、项目投资与建设方式:

1工程项目计划投资项目主要包括的内容为:。实际工程造价以甲方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及实测为准。

2、甲方引入乙方作为本项目整体投资建设方,按照约定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及建设。

3.项目建设的监督由甲方指定的部门负责。甲方以货币和土地置换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工程结算时多退少补。

4、本项目的建设期限:乙方按照甲方的工程进展要求施工,如

遇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协商。

5、本项目按照国家、省、市相应工程验收规范和标准,由甲方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并按照完工一项验收一项的原则进行。

6、项目设计图纸完成后,乙方或其委托方依法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程序,并与甲方签订正式的投资建设合同。

三、还款方式: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应当按照如下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投资款项:

1、在本工程项目整体建设过程中,按月进度付款40%,竣工验收支付至工程总价款的50%(具体金额以双方签订的投资建设合同为准);甲方不再直接支付款项。

2、在本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甲方应将经双方共同确认的相应商住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依法进行招拍挂流程后置换给乙方,并办理齐全各类手续和证书,用于抵顶剩余50%的工程投资款。土地最终出让价格以优惠于周边参照地价为基准,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

3、若甲方由于土地指标、征迁等问题,不能或部分不能按照上述第二款的约定向乙方出让相应商住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抵顶工程款的,乙方可以保留甲方顺延一年出让土地使用权或者要求甲方支付剩余工程款的权利。否则,甲方应当在规定完成置换手续期限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工程款项的50%。

4、根据上述第三款的约定,若延期一年到期甲方还是无法办理置换手续的,甲方应当在规定完成置换手续期限之日起30日内向乙

方支付剩余工程款。若乙方要求甲方支付剩余工程款的,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要求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但乙方保留按约定获得标的地块并支付约定土地款的权利。

5、抵顶工程款的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甲方负责使乙方通过法定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相关税费由甲方承担。土地使用权取得过程中的手续由甲方办理,相关代垫土地出让金由甲方自行协调处理。乙方承诺在甲方所在地注册设立不少于1000万注册资本的项目公司。

四、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如有违反上述约定的行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当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并承担守约方为追究其责任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产生的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高校BT融资项目财税问题探讨 第3篇

【关键词】 高校; 建设; 移交; 财税

BT是Build-Transfer两个英文单词的缩写,中文意思是“建设—移交”,BT投融资建设模式是国际上比较成熟和通行的一种投融资建设方式,近年来在国内很多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中得到了广泛应用。随着高校扩招,高校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也引进了BT模式。高校BT融资就是在基础设施建设中由投资人投资建设,建成后移交高校使用,高校分若干年偿付投资人债务的融资模式。

随着高等教育由精英化向大众化的转化,高校办学规模快速扩大,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利用BT融资模式拓宽了高校的融资渠道,缓解了高校资金紧张的局面,改善了办学条件,实现了高校的多元化投资,投资方也获得了稳定的投资回报。由于BT模式在高校建设中属于创新型融资模式,高校会计制度对此没有作出相关规定,国家税法对此也没有统一的税收征管规定,各高校的会计处理和各地税务机关的征管办法亦不尽相同,本文拟对高校BT融资项目的会计处理和BT项目税务问题进行探讨。

一、高校的会计处理

由于高校BT融资属于新型融资形式,高校会计制度对此项业务没有作出规定,BT融资项目在付款方式上类似融资租赁,多数高校借鉴高校会计制度对融资租赁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例1:A公司以BT模式投资某高校学生公寓楼项目,工程建设由A公司负责,建成后的学生公寓所有权和经营权归高校,高校每年末支付A公司200万元,支付期为10年。公寓建成后,经审核的决算价为1 700万元。

目前高校的会计处理为:

交付使用时:

借:固定资产 2 000万元

贷:应付及暂存款 2 000万元

每年支付租金时:

借:应付及暂存款 200万元

贷:银行存款 200万元

借:教育事业支出 200万元

贷:固定基金 200万元

该处理办法的缺点:一是没有真实反映资产的建造价值,把资产建成以后的融资费用计入资产价值,使资产价值虚增;二是没有单独体现融资费用,不能反映BT项目的融资性特点。

高校对BT项目的付款额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资产的建造价值,一部分是融资费用。笔者认为在资产建成移交高校后,应以审定的决算价计入固定资产,融资费用应在付款期摊销,相应的会计处理如下:

建成移交时:

借:固定资产 1 700万元

贷:应付及暂存款 1 700万元

每年支付租金时:

借:应付及暂存款 170万元

教育事业支出 30万元

贷:银行存款 200万元

借:教育事业支出 170万元

贷:固定基金 170万元

这种处理方法的优点是:真实地反映了资产价值;反映了高校的融资费用,体现了BT项目的融资特点。

二、BT项目的营业税问题

由于国家税务总局对BT项目的营业税征管没有作出统一规定,实践中各地税务机关的理解也不尽相同,对于BT项目营业税主要有以下观点:

1.从营业税税目角度分析,高校BT项目应付款金额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工程的决算价,这部分建筑商应缴建筑业营业税,税率为3%;另一部分为BT项目的融资费用,该部分投资商应缴金融保险业营业税,政策依据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2]9号)第五条规定以货币资金投资但收取固定利润或保底利润的行为属于贷款业务,因此该部分投资商按“金融保险业”税目缴纳营业税,税率为5%。

2.一些地方税务机关的明文规定: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在《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渝地税发[2008]195号)中规定对BT模式的营业税征收管理,无论融资人是否具备建筑总承包资质,对其应认定为建筑业总承包方,按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融资方取得的回购价款,包括工程建设费用、融资费用、管理费用和合理回报等收入,应全额交纳建筑业营业税,并全额开具建安发票。这种观点是把BT业务性质认定为建筑安装,按全额作收入确认。该观点的缺点是没有体现投融资的本质特点。

广东省惠州市地方税务局在《关于加强对BT项目税收管理的通知》(惠地税发[2009]131号)中规定,项目的建设方与施工企业为同一单位的,以项目的建设方为纳税人,在取得业主支付回购款项时以实际取得的回购款项为计税营业额,按建筑业税目征收缴纳营业税等税费附加。若建设方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给其他施工企业,则该施工企业应为建筑业营业税纳税人,计税营业额为工程承包总额,建设方在取得业主支付回购款项时按扣除支付给施工企业工程承包总额后的余额缴纳建筑安装营业税。该规定也是将BT项目视为建筑业征收建筑业营业税,也没有体现投融资的特点。

笔者认为第一种观点更能体现BT业务的投融资特点,两个地方税务机关的规定,对投资人收入全额按建筑业3%税率征收营业税,没有对投资回报部分按金融业5%税率征收营业税,是把投资回报视为建筑业的价外费用(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价外费用包括延期付款利息),是对BT项目税收的简化处理。

目前对BT项目税收作出明文规定的只是个别地方税务机关,作出明文规定的地方税务机关都是按照建筑业对BT项目进行征税,但大部分地方税务机关没有作出相关规定,实践中按照自己的理解执行,也有税务机关对工程造价部分按建筑业征税,融资方投资回报部分按金融业征税。本文上例中,按照第一种观点A公司应缴纳的建筑业营业税51万元(1 700*3%)、金融业营业税15万元(300*5%);按照重庆和惠州地税局的规定A公司应缴纳的建筑业营业税为60万元(2 000*3%)。由于税务总局没有统一明确BT项目的征管政策,造成了纳税人不同的税收负担,对BT项目税收政策亟待国家税务总局统一。

按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建设单位不是建筑业营业税的法定扣缴义务人,但实践中税务机关为了方便征管,往往和高校签订建筑业税收代扣代缴协议,如果高校和主管税务机关签订建筑业营业税代扣代缴协议,在代扣BT项目营业税时应加强与主管税务机关的沟通,以消除税务风险。

【参考文献】

[1] 国税发[2002]9号.关于印发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办法的通知[S].

[2] 渝地税发[2008]195号.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S].

[3] 惠地税发[2009]131号.关于加强对BT项目税收管理的通知[S].

BT加大亚太投资 第4篇

把握市场动态,改变业务模式

作为固网电信运营商,BT传统话音业务同样受到巨大冲击,这就需要改变自己的业务模式。JP Rangaswami说.BT通过三个方面的调整来改变业务模式。首先,BT在2007年把IT部门和网络部门合并为设计部门,后来加入创意的部分.成为现在的设计创意部,这就意味着过去分离的IT和网络不再相互独立。其次,是对BT业务模式的改变,所有提供的服务都是基于BT统一的标准流程来做的。第三,就是重新确定BT在业务流程方面的目标,这主要有三点:一是BT从开始接触客户到最后的交易完成.都有统一的步骤;二是针对故障排除.BT建立了统一的业务标准流程;三是从产品到市场也有统一的业务流程。

为了更快更好地提供更多的业务,收购理想的公司使BT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谈到对于Ribbit公司的收购,JP Rangaswami表示,BT是一个以提供平台服务为基础的公司,已经意识到了软件的重要性,因为电信基础设施已经从硬件向软件转移,Skype就是最好的例子。对于电信公司来说.现在正向软件方面转换,比如软交换.甚至是软电话。BT建立的是一种开放的基础设施,可以允许客户或合作伙伴在这个基础设施上建立他们的服务。Ribbit因为在软交换和软电话等方面做得非常好,所以BT收购了这家公司,这也符合BT从硬件向软件转移这样的发展方向。

从业务增长的角度来说,BT对新加坡、日本、中国香港、中国大陆等区域都在进行大量投资,而中国占到了非常主要的地位。Kevin Taylor说,从业务类型方面来讲,BT目前能够提供15类的业务,包括Web加速、呼叫中心、托管业务、虚拟化、云计算,等等。BT如果在某些市场上能够直接提供服务的话,就直接提供业务;如果不能,就与当地公司合作来提供业务。此外,BT还与一些合作伙伴一起来提供端到端的解决方案。BT还与网络上的,技术上的合作伙伴共同提供各种各样的服务,比如以太网的业务等,这是BT的一个新业务。除了这15类业务之外,BT还在不断创新,在北京、马来西亚、印度以及伦敦总部的研发中心,不断地创新、寻找新的技术和新的业务。中国是创意和人才的发源地,某种程度上促进了BT业务上的改变。肖文补充说,5年前,BT购买华为的设备与华为共同建设21世纪网络,未来还会投入更多,用在超宽带方面。中国不仅是重要的市场,还是重要的创意中心,如BT与清华大学合作成立了研发中心。

制定在华战略,服务更多用户

Kevin Taylor告诉记者,BT集团将在全球投资2亿英镑于三个方向:一是在英国建立超级宽带项目;二是电视节目的项目;三是扩大BT在亚洲市场的业务。Kevin Taylor进一步解释了BT为什么加大对亚太地区的投资,他说,全球的跨国公司都在加大对亚太地区的投资,BT所拥有的跨国公司客户都是世界级的公司,他们中80%都在中国或印度投资,甚至在这两个国家同时进行投资。BT的策略是跟随自己的客户,在上述市场上加大投资,以便更好地为他们提供服务。此外,作为投资的一部分,BT还计划在亚太地区增加300名员工。

关于BT在中国的战略,Kevin Taylor说,一方面,BT需要把世界顶端的400个跨国公司客户服务好,因为他们在中国不断投资,BT就需要在中国市场上与合作伙伴一起为他们提供高质量的通信服务。另一方面,服务中国正在兴起的本土企业,这些企业正在走向国际市场,变为跨国企业.他们需要在中国之外的国家也得到良好的通信服务,而BT在170个国家都可以提供高质量的电信服务,如今,海尔、中国航空、中国海运等企业已经成为BT的客户。

BT对中国市场有着非常清醒的认识。肖文认为,中国市场是一个逐步开放的市场,比如在3G方面,中国的三家电信运营商都有3G牌照.而且是三种不同的3G技术,这样既能够促进竞争,又能促进创新和开发。从3G用户的产品和业务来说,中国不比西方发达国家落后,甚至做得更好,以至于在很多方面西方发达国家要向中国学习。另一方面.中国在有些地方还有待向世界看齐,比如有这样一条新闻;中国居民在宽带上面的花费是韩国的129倍。当然,中国的电信运营商正在加大宽带方面的投资,所以,BT与中国的电信运营商之间有很多方面可以互相学习、互相交流。

BT项目投资 第5篇

BT投资建设

意向 协 议 书

(讨论稿2014.3.5)

衡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三月

2.3本项目非建安费用约2.8亿元。乙方负责投入非建安费用**亿元,其余部分由甲方自行筹集。(本条还需要请示再议)

2.4 乙方或乙方组成的联合体若中标,必须按甲方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建设,严禁将项目拆分转包或非法分包。

2.5乙方或乙方组成的联合体若中标,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依法依规做好工程项目招投标后的备案工作。

2.6乙方或乙方组成的联合体若中标,乙方需遵守甲方制定的《BT项目工程管理办法》的各项条款内容。

2.7双方约定,本项目的非建安工程费用,乙方分两期支付到甲方指定的专用账户上,按项目进度,由甲方安排支付;本项目的建安工程费用,甲方按乙方实施项目工程进度,采取全程跟踪、监控管理模式,严格核验乙方已经完成的建安工程量,对合格的建安工程量分期计量认定,乙方根据甲方认定后的计量金额支付建安工程进度款。未经甲方认定,乙方自行超付的工程款,将不计入项目投资额,也不做为回购款本金额。

2.8因变更而发生的新增或减少建安工程费用,应严格按甲方拟定的审批程序确认后计入项目投资额。

2.9 本项目若列为省市重点工程,按照衡阳市省市重点工程的优惠政策,甲方报请衡阳市人民政府同意后,乙方将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第三条 项目投资范围

3.1 征地拆迁、房屋征收安置补偿费用。

3.2 可研、环评、能评、勘察、设计、消防、铁路施工配合等工程前期费用。

3.3 建安工程费用(以施工图设计文件为依据)。3.4甲乙双方认定的其它相关费用。

第三章 工程移交

第八条 项目移交

8.1 工程施工完毕后,甲方接乙方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之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组织项目工程预验收。待乙方整改完毕后,在不超过14个工作日内组织综合验收,即竣工验收。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办理工程移交手续。若在约定的时间内非乙方原因未办理完毕相关移交手续,则视为自动移交并进入补偿程序。乙方收集并上报完整资料后,并向甲方申请竣工结算审计,甲方接乙方审计申请之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组织项目工程审计,审计时间不超过90天。

8.2 项目工程验收移交后,验收项目工程的管理、维护由甲方负责。但所有应该在工程质量保证范围内的工程缺陷修复,由乙方负责,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甲方不予回购。

8.3 如遇到非乙方原因造成项目无法按原设计内容全部完成,并且在两个月及以上仍无法继续实施该项目的,则乙方可以要求对实际完成的工程内容直接进入移交和约定的补偿程序。

第四章 项目投资与回购

第九条 项目投资 9.1 项目投资总额

包括工程建安费用、非工程建安费用(包含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费用、项目前期及其他费用)。

9.1.1 工程建安费用

工程建安费用采取清单计价模式,由中标的有报价的工程量清单确定。工程量清单报价的计算,按照2006年《湖南省建筑、9.1.3.1 征地拆迁、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新增费用,由甲方与拆迁安置部门按实际发生额,报请衡阳市人民政府批准,计入9.1.2.1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费。9.1.3.2 因变更而发生的新增或减少建安工程费用,按程序确认后计入9.1.1工程建安费用。

因变更而发生的新增建安工程费用,工程量清单中有报价的项目,按清单单价计量确定投资额;工程量清单中没有报价的项目,按下列办法计算确定投资额:按照2006年《湖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消耗量标准》等相关定额(省消耗量标准未包含的消耗量标准采用国家标准)及湖南省现行(湘建价[2009]406号文)计价办法费率不下浮,不计取3.5%养老保险费,材料单价以衡阳市造价站发布的《衡阳工程造价》同期建筑工程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没有的,由甲方、监理、财政、审计、乙方共同调查定价。人工工资单价按现行定额配套文件发布的综合日工资单价计取。并依据湖南省同期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据实予以审核认定。具体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政策性定额调整或出台新的造价文件,则按新规定予以调整。

9.1.3.3 建设期内,如因政策、市场等原因,造成钢材、水泥、沥青、柴油、砂石料等主要工程材料的市场实际价格与签订合同时的价格发生变化时,以投标时衡阳市造价站发布的《衡阳工程造价》同期建筑工程材料预算价格为基期价格,调整幅度按(湘建价[2008]2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主要材料调整方法:建设期内衡阳市造价站发布的《衡阳工程造价》各期建筑工程材料预算价格减招标时衡阳市造价站发布的《衡阳工程造价》同期建筑工程材料预算价格,没有的,由甲方、监理、财政、审计、乙方共同调查定价。由人工工资单价按现行定额配套文件发布的

10.1.4 投资回购期:自项目通过竣工验收起开始进入回购期, 回购(补偿)期限为三年(从竣工验收合格当日计起),第一年回购比例为40%,分两次付清,即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第六个月支付50%,第十二个月支付50%。其余第二年回购30%,第三年回购30%,每年第六个月、第十二个月各支付当年回购款的50%。在支付首期回购款时,若审计尚未完成,工程建安费暂按招标控制价加经甲方按程序报审确认的项目变更造价计算,工程项目其他费按实际发生金额计算,待审计结束后再按实调整。

10.1.5 回购期利息:投资回购(投资+固定回报)款计取回购期利息,利息以支付时回购的投资回购款为计费额,以实际支付时的回购期为计息期,以支付时人民银行中长期(3-5年)贷款基准利率加2.8个百分点计算。

10.2 投资回购计算

10.2.1 回购总额:A=【项目审定建安费用总额×(1+相应固定回报率)+非建安费用总额×(1+相应固定回报率)】

10.2.2 投资回购期利率:B=【回购时人民银行中长期(3-5年)贷款基准年利率+2.8%】

10.2.3回购计算(分期计算)

第一年第一次回购款金额=A×20%+ A×20%×0.5B 第一年第二次回购款金额= A×20%+ A×20%×B 第二年第一次回购款金额= A×15%+ A×15%×1.5B 第二年第二次回购款金额= A×15%+ A×15%×2B 第三年第一次回购款金额= A×15%+ A×15%×2.5B 第三年第二次回购款金额= A×15%+ A×15%×3B

第五章 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1.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1.1 甲方的权利

11.1.1.1 负责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该项目BT招标及工程项目的监理招标及委托,费用由乙方承担,计入投资总额;

11.1.1.2有权对乙方的工程施工质量、进度及资金到位情况进行监督;

11.1.1.3 负责按工程实际进度对乙方已完成合格的建安工程量分期计量认定,乙方根据甲方认定后的计量金额支付建安进度款。

11.1.1.4 负责对工程变更按程序报请衡阳市人民政府进行认定;

11.1.1.5 负责组织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结算。11.1.2 甲方的义务

11.1.2.1 负责按合同约定将乙方的投资回购到位; 11.1.2.2 负责办理本工程项目建设工程土地征收手续、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及办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1.1.2.3 负责协助乙方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11.1.2.4 负责协助乙方报批省、市重点工程及招商引资项目的相关批文并落实优惠政策。

11.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1.2.1 乙方的权利

11.2.1.1依合同约定及依法律程序取得开发用地,依法开发经营;

己的全部损失外,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其违约金不能弥补的,乙方仍应足额赔偿,且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的继续履行,即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2.4乙方如施工质量不合格,须无条件返工至合格。12.5 因设计变更和合同外项目增加,双方另外协商顺延工期。

12.6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能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证明后,经协商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另行采取其他弥补措施解决,双方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12.7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应立即纠正违约行为,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项总额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七章 争议解决办法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办法

13.1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发生争议时,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衡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3.2争议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八章 附则

第十四条 附则

14.1双方约定:本协议签订后, 乙方需将1亿元人民币作为项目专项资金打入甲方指定的专用账户。乙方或乙方组成的联合体依法参加甲方采取的BT招标方式投标,乙方若中标,该款项转为投资款,计入投资总额,如未中标,由甲方需在五个工作日

内退还(无息退还)给乙方。

14.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对本合同的任何变动须经双方书面同意认可。经双方协商修改和变更的合同以及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3 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乙方对项目竞投中标后生效。

14.4 本协议正本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浅析园林BT项目的风险管理 第6篇

关键词:BT模式;园林BT项目;BT项目选择;回购总价;回购支付方式

中图分类号:TU98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2641(2014)04-0070-03

收稿日期:2014-01-02

修回日期:2014-03-31

Abstract:BTmodel has become one of themain businessmode of landscape listed company.It affects the landscape industry competition pattern deeply. The paper reviews the application and development process of BTmode in landscape construction,comprehensively analyses the risk of BT landscape project, and puts forward the risk countermeasures from two aspects of project selection and contractmanagement.

Key words:BTmodel; BT Landscape project; BT project selection; Repurchase total price;mode of repurchase payment

2012年,十八大报告首次专章论述了生态文明并提及“建设美丽中国”的概念。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中提出明确深化改革16个要点,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单列其中。城市园林建设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迎来新的黄金发展期。目前BT模式已经成为城市园林投资建设的重要模式之一,重大市政园林项目大多为BT或类BT项目,大型园林公司频频承接动辄数亿的BT项目。但BT模式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有效的风险管理对BT项目的顺利开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通过回顾BT模式的应用和发展历程,全面分析园林BT项目存在的风险,并从项目选择和合同管理两个方面提出应对风险的措施。

1 BT模式应用及发展

BT(Build-Transfer)模式,即“建设-移交”模式,由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经营-移交”模式演变而来,是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来进行基础非经营性设施项目建设的一种融资模式,也称为回购模式。它是由回购方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投资方,然后由投资方负责项目资金筹措和工程建设,并承担项目的建设风险,项目建成竣工验收合格后,回购方按照回购协议接管项目,并向投资方分期支付回购款的一种融资建设方式[1,2]。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 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政府部门采用BOT、BT方式筹集资金;1984年,我国第一个BOT项目——广东省深圳沙角B火力发电厂项目开始建设。90年代以来,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经济发达的大中城市越来越多地用BOT、BT方式进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BT模式作为BOT模式的一种演变,逐渐成为政府融资建设的一种主要模式。2003年建设部发布《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鼓励有投融资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根据业主的要求,按照BT、BOT等方式组织实施自身具备条件的工程项目。该文件在政策上给予BT模式以积极引导和部分官方认可[3]。

改革开放早期,我国园林建设主要集中在经济发达的省市,政府财政收入高,建设资金较为充足,而园林企业大多规模较小,不具备融资建设能力;随着城市园林建设的高速发展,建设规模和资金投入不断增大,欠发达省市的园林绿化需求也不断增加,政府开始面临资金短缺的瓶颈。2009年开始,几家大型园林企业先后上市,具备了一定的资金优势和业绩压力。受到以上主客观环境的影响,上市园林企业开始涉足BT项目。对政府而言,BT模式可以缓解城市化建设的资金压力;对园林企业而言,BT项目能够获得较高的投资回报。BT模式得到了政府和园林企业双方的青睐,在我国城市园林建设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基础设施建设中常见的BT模式有三种,按照业主与投资方合同履行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完全BT模式、BT工程总承包模式和BT施工承包模式[4]。在完全BT模式下,业主招标确定投资方,投资方组建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和建设管理,通常不直接参与项目的施工。在BT工程总承包模式下,投资方负责投融资和项目全过程实施承包,业主委托监理单位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管。在BT施工承包模式下,投资方负责投融资和工程施工,业主对项目全过程管理,负责对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监管。园林行业常见的主要模式为BT工程总承包模式和BT施工承包模式。

2 BT园林项目的风险分析

园林BT项目与一般建设项目、园林工程项目的风险特征及内容基本相同,都涉及到市场、经济、建设、管理及不可抗力风险等方面,但侧重点及风险值的大小不同,BT项目更关注完工风险和回购风险,不可控风险的风险值也更大[5,6]。

相对于建筑工程,目前园林工程缺乏统一的施工标准和验收规范,验收时常受业主多样化的产品要求和不同的审美特点的影响;同时,园林景观往往作为建筑的配套工程,施工进度的不可控性更大,也往往得不到足够重视;园林工程中软质景观往往占很大比例,绿化施工受气候、温度等不可抗力的影响更大,而且一旦工程延期,成活风险和养护成本会成倍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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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完工风险

根据BT项目建设合同,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后,业主才开始履行支付回购款义务。因此,对于项目投资方,建设期内面临最大的风险是工程能否顺利完工。项目出现任何质量、进度、安全等问题都会导致项目不能按期验收,直接影响投资方的投资收益。

2.2 回购风险

BT模式下,没有项目经营利益作为投资回报,完全依靠政府的财政作保证。如果政府财政预算发生变化、政策发生重大调整、负债过多、政府换届等,都可能导致业主推迟支付、延长回购期,这将影响投资方的资金安全和投资回报。

2.3 不可控风险

BT项目建设周期长、工程规模大,不可控风险的影响更大。不可控风险主要包括不可抗力、通货膨胀、公共政策及法律变化、政府越权干预和违约风险。但可控风险和不可控风险的划分不是绝对的,不可控风险也可以通过一定手段予以减少。

3 BT项目的风险应对

在风险管理理论中,项目风险应对主要是根据风险识别和评估的结果,在对风险重要性和损失程度排序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措施。主要应对策略有风险回避、风险减轻、风险自留和风险转移[7]。园林BT项目可通过加强BT项目的选择运作和合同管理来应对风险。

3.1 加强BT项目的选择运作

通过客观分析园林企业自身的BT项目承包能力,综合评估业主的信用和回购能力,做好项目筛选和运作,从源头回避和减轻风险。

3.1.1 园林企业BT项目承包能力分析 园林企业在承接BT项目时,除了需具备基本的采购能力、设计能力、大型项目施工能力外,还必须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和合同管理能力。

1)融资能力

衡量企业的融资能力可以从内源融资能力和负债融资能力两个方面进行分析[8]。合理安排资金来源,控制资金成本,降低融资费用,对BT 项目的顺利开展和盈利能力的提升起到关键性作用。园林企业必须具有良好的融资渠道、融资谈判能力和一定的融资经验,能够客观评估企业的财务状况和偿还能力。

2)合同管理能力

BT项目目前还没有统一的合同示范文本,合同内容是由业主与园林企业经过谈判确定的,而BT 模式合同相对复杂;另外,由于BT 项目的建设周期长,在建设过程中可能需要通过变更合同来规避风险。这就要求园林企业必须具有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具备规范、系统、连续的合同管理能力,才能够有效确保合同签订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有效控制合同风险。

3.1.2 项目业主的选择 政府是否能够按时支付回购款是BT项目的最大风险,必须建立科学的评估体系来评估业主的回购能力。一般需对行政级别、区位、GDP、GDP增长率、财政预算及财政负债率等因素进行信用评价。如某上市园林企业基于GDP、人口、土地成交额等指标,以大城市、主城区及城市副中心为主,圈定了50个战略目标城市,并重点开发新城的中央公园与老城的母亲河项目;某上市园林企业更多地考虑到地缘优势、沟通成本、政企关系等因素,主要市政项目集中于广东、江苏、山东三地。

成功的BT 项目签约后会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并引起政府的高度关注,能够为园林企业区域战略的实施奠定基础,推动企业品牌建设,扩大企业知名度。

3.2 加强BT项目的合同管理

3.2.1 BT项目合同 前文已提到,目前国内并没有统一的BT项目合同示范文本。一些省市出台的制度文件也仅停留在规范性文件的层次,不具备足够的法律效力,对于合同中最重要的实质性要求——合同价款的组成内容并没有给出指导意见。

1)合同内容

在完全BT模式和BT工程总承包模式下,合同内容包括融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监理等,类似于EPC交钥匙模式,可参照FIDIC合同条件中的《设计施工采购(EPC)交钥匙工程合同》;BT施工承包模式可参照我国现有的建设合同范本;两种类型都需要在合同条款中增加有关融资及回购条款,并严格遵守合同条款。

2)签约主体

BT项目应是企业与政府间的合作行为。因此,签约甲方应是政府或其主管部门,而非公司法人。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管理项目必须有绝对的行政管理权,确保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严格按合同办事。

3)甩项条款

合同约定中应有明确的分区验收或单项工程验收条款,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施工期间由于征地、拆迁、场地移交、设计变更等非乙方原因,导致工程不能全部完工,延期超过一定时间的,应对已完工部分,先进行竣工验收、结算、移交及支付回购款;未完工部分,应当作甩项处理,待完工后另行结算。

3.2.2 BT项目回购条件 BT项目回购价款的确定、回购支付方式以及回购担保是项目运作过程中,政府方与投资方共同关注的核心问题。

1)回购总价

BT项目由政府支付回购款进行回购,政府需要支付给投资方的全部费用包括工程建设费用以及融资费用。一般回购总价由回购基价和回购期融资费用组成[9](图1)。

回购基价包括工程建设费用与建设期融资费用。在回购期开始时,双方通过回购协议中约定的回购价款构成内容和计算方式核定回购基价。

工程建设费用,包括 BT项目建造期内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用及其他约定费用,一般不包括动拆迁费用、设计费用等;建设期融资费用,是投资方在建设期的资金成本,由银行贷款利息和建设期的自有资金投资回报两部分构成。

回购期融资费用是项目完成后,投资方的资金被继续占用而发生的资金成本,随着回购价款的逐期支付而减少。

2) 投资回报率的确定

BT模式的投资回报率的确定,通常根据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并结合市场行情确定。如果 BT投资方只出资,不建设,其投资回报率取上限,一般不超过15%;如果既出资又建设,其投资回报率取下限,一般不超过10%。回购期长的项目投资回报率高于回购期短的项目。如果建设期只按借款对待,回报率低,则回购期的回报率就要高些 ,双方进行谈判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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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回购支付方式

一般园林工程进度款支付为按月结算,月终按工程师确认过的当月完成量进行结算,竣工后办理竣工结算,并预留一定比例的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支付。

BT项目回购支付方式主要包括不同回款比例、单期时间间隔的选择以及回购期限的选择。园林BT项目回款均为分期支付,回款比例从433,到532、622、721,各有不同。433即按工程进度收取已完工程40%的进度款,单项工程完工结算后一年内收取30%,完工结算两年内收取最后的30%。近两年,0532、0721等付款方式也开始出现,即建设期不支付工程款,完工结算后一年收取50%,次年内收取30%,第三年内收取20%。单期时间间隔多采用年为时限,年末付款,但季度末、半年末付款的方式目前也较为常见。单期时间间隔缩小和回购期限的缩短,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对于投资方,意味着本金尽快回收,从而提高了内部收益率;对于回购方,则由于回购基价计息周期的缩短而降低了回购总价。

4)回购担保

最为常见的是当地政府就回购出具承诺函,并将项目回购资金列入当地的财政预算。后期引入土地保障机制,该模式在政府财政担保的基础上,加入以指定地块(列入当地政府相应回购年限的当年土地出让计划)作为保障地块,并以保障地块的出让收入专项用于支付工程款。目前相关园林企业拟开拓金融保障模式,引入第三方金融机构,在施工过程中提前回款项,缩短回款周期,减少资金占用。

BT模式蕴含着较大风险,饱受争议,但已经成为大型园林企业的主要经营模式之一,是园林企业做大规模形成竞争优势的战略选择,深刻影响着行业竞争格局。园林企业需要在成长速度和成长可持续性上进行权衡,同时需要将风险管理贯穿BT项目始终,才能确保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

参考文献:

[1] 王灏.BT方式在基础设施项目中的应用研究[J].宏观经济研究,2005(10):49-63.

[2] 刘应宗,周晓丽.运用BT模式进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J].重庆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7(3):44-48.

[3] 王立平.BT工程项目的选择运作和经营策略研究[J].铁道工程学报,2008(11):104-108.

[4] 吴苏,沈杰.浅议BT项目合同条件及合同价款的确定[J].建筑经济,2011(1):70-73.

[5] 于海丰.Epc总承包项目风险管理研究[D].东南大学.2006:10-59.

[6] 赵立力,刘怡,谭德庆.基础设施BT项目中可控制风险管理研究[J].软科学,2008,2(2):79-82.

[7] 郭捷.工程项目风险分析及BT模式风险管理实证研究[D].天津大学.2004:34-87.[8] 林平,尹贻林.BT 模式下可原谅的工期延误对项目回购基价的影响机理及防范[J].土木工程学报,2010( 7) : 124-128.[9] 严玲,赵华,杨?刚.BT建设模式下回购总价的确定及控制策略研究[J].财经问题研究2009,12(12):75-81.

作者简介:

王欣国(1986- ),男,山西晋中人硕士,研究方向为高尔夫球场景观E-mail: klesas@163.com

BT项目会计核算管窥 第7篇

一、BT项目会计核算

开展BT项目的企业自行筹资进行工程建设,由于工程的建设周期长、耗资巨大,企业会计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资金的流转记录以及计算稍微出现问题都会给工程的完成带来巨大的风险,企业的资金链也会出现问题,从而导致企业的发展面临危机。在承包方施工之初,多会考虑两种垫资成本的计算:一是规定好垫资利率,根据企业的利息收入规划到未来的还款里;二是不对垫资利率进行规定,只给出固定的合同总价。

因此,企业会计在进行会计核算时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5 号——建造合同准则》以及《建设单位会计核算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BT项目合同拟定以及收入成本计算具有其特殊性,在市场经济下建设企业为一般的企业或者个人进行工程建设不需要考虑融资问题,建设企业仅需在工程建设中提供技术支持,工程建设中所需的材料是由雇主出资购买的,材料的成本控制或者在购买材料前的融资是不需要建设企业考虑的。BT项目的特殊性体现在它需要企业从金融机构、国内外基金会、社会金融投资公司等筹集,参与投资的所有机构、企业、基金会既需要承担出资额的责任也可以享受相应的出资额的资产收益。因此,企业会计在核算过程中要处理好收入与成本的关系。在工程建设中收入与成本的核算方面有两种核算方法:垫资利率处理法和以固定金额还款法,由于基础设施建设周期长,因而在建设过程中建设企业会对工程建设建设进行分期,每一期建设的重点、以及耗资不同,在BT项目合同中会有明确的利率规定,即政府就像是一所银行,出资人投资为政府建设基础设施,在工程完毕后政府会支付所有出资人本金以及利息,出资人投资建设基础设施的过程就像是购买国债,由于有政府作为担保因而投资人的资金风险性低但收益率高。企业会计在进行工程建设会计核算时要认真记录每一期工程建设中的垫资金额及利息,以确保在工程竣工后的资金回流。

二、BT项目的财务报表反映

通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可以反映出工程建设的资金运转状况。

资产负债表。在资产负债表中国需要录入工程建设两个时期的资金流转,首先在工程建设期间:在每一期的工程开始前都会有投资人的资金流入也会有本期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原材料及劳务支出,因此,会计处理应记入“长期应收款”和“应收账款”等项目;取得的借款分别记入“货币资金”和“长期借款”、“短期借款”等项目;另外一个时期是工程建设完成,正式让政府机构验收完毕时,政府按照工程建设前的合同规定支付建设企业建造资金,此时会计要根据在工程建设期记录的“长期应收款”和“应收账款”收回企业资金,会计在工程建设中需要特别注意“长期应收款”和“应收账款”的记录以防在最后的工程竣工后无法收回合同中的工程款。

利润表。建造公司成立时的费用时记入“管理费用”项目,在公司营业后,根据公司是否给政府或者企业、个人提供了建造服务以及是否承担承包商的角色来判断企业会计在记账时是否应记录为建造服务收入。在BT项目中建设公司既承担了承包商的角色又向政府提供了建造服务,因此企业会计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可以将此种收入极为建造服务收入。

现金流量表。现金流量表就像是工程建设过程中资金流转的实时监控它跟踪记录了工程建设中的所有资金支出和流入,工程建设期间建设收入应记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项目;工程建设的一切支出应记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项目,工程建设期间投资人的资金流入应记入“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项目;工程结束得到的工程款应记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项目。

三、BT项目会计核算中的问题

BT项目的会计核算主要有是否确认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是否产生存货等问题。BT项目建设中的回购款包括有应支付的相应收益和投资款项。根据BT项目的性质特点分析,在完工达到合同规定回购条件后不完全符合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内涵范畴,可以确认成为应收账款或长期应收账款。同时,由于工程浩大,建设中投资巨大,工程结束后的存货问题导致存在延期付款的项目,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会计核算遇到了问题。在一般没有存货的情况下,应在“长期应收款”或“应收账款”项目中进行记录。但在特殊情况下,延期付款项目应本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不能记入标准的BT项目没有“存货”项目。BT项目完工后的工程款不能确定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持有至到期投资明确了到期日、到期资金、回收款等。但是在BT项目中不符合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标准,企业没有意图和能力不对持有至到期的资产进行处置,同时企业对持有至到期的资产进行处置的比重较大。因此,BT项目的工程款应记为长期应收款或应收账款。

总之,BT项目企业会计核算垫资成本要灵活运用两种方法,会计要做好三大财务报表从而明确地了解BT项目进展,同时BT项目在会计核算存在一些问题,会计核算人员要严肃面对这些问题,明确相关的会计项目归类。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经济高速发展带来了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是城市化的重要内容,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大、工程量大对政府的财政造成了极大的压力。BT项目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政府的财政压力,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笔者结合工作经验,以企业会计核算垫资成本入手,就BT项目会计核算工作展开探讨。

关键词:BT项目,会计,核算

参考文献

[1]王玮.探析市政BT项目建设施工成本的控制和管理[J].企业技术开发(下半月),2015,17(6):52-53

[2]张国梁.市政工程BT项目建设模式探讨[J].城市建筑,2014,10(23):85-86

BT项目投资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第8篇

随着“十二五”时期国家继续推行“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 各级政府势必又一轮的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然而, 各级政府建设资金缺口日益增加, 特别是国家实行稳健的货币政策后, 地方政府的融资平台信贷控制进一步从紧, 导致新增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困难加大。各级政府寻求利用民间资金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便成为解决以上矛盾的有效方法。因此, BT建设模式便成为了各级政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采取的主要方式之一。

在政府财政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下, 建设单位如何加强BT项目的投资控制和成本管理成为工程项目管理的重点课题。从目前国内理论研究中发现, 对BT项目的理论研究主要集中在BT项目的基本概念、BT项目的投融资方式、BT模式的运作流程、BT项目风险分析等;如李金早等的“BT投资方式”, 李新民的“BT模式建设重庆轻轨三号线工程的探讨”, 何守奎、傅鸿源的“BT融资代建项目组织与运作管理”, 沈其明的“略论建设-转让 (BT) 项目建设中的风险”。而从检索到的资料中对BT项目成本控制的研究相对较少, 只有张丽的“BT项目的投资控制研究”等很少的几篇研究论文。因此, 本文拟从政府投资的角度探讨BT项目投资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二、存在的问题

BT (即建设-转让) 指的是政府或政府授权项目业主, 将拟建设的某个基础设施项目, 通过合同约定并授权某一投资企业来融资、投资、建设, 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 由政府或授权项目业主按合同规定赎回。通常政府回购的价格即BT项目投资主要由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和融资成本构成, 在这两部分费用控制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 融资建设成本相对较高。

由于BT模式运作一般都有较长的建设过程, 政府不仅要支付投资方的融资费用、投资回报收益, 而且工程建设费用也不可能像其他项目一样大幅让利。政府虽然在短期内可以缓冲资金压力, 但BT项目的回购期过于集中及融资成本过高将会直接增加政府今后的负担, 形成大量的负债项目。

(二) 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及规范。

各地BT项目建设仍处于摸索阶段, 从订立的相关合同文本, 到建设单位、投资方权利义务以及BT项目在特定期间内的权属, 再到招标、融资、建设、移交、回购等环节, 都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予以明确和规范。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约束, 不仅会造成项目建设造价和成本的增加, 而且会大大增大各个环节存在的风险。

(三) 政府通过“BT项目授权”方式确定投资主体不利于投资控制。

政府直接授权, 缺少对承包商的财务状况、银行的资信等级、银行的授信额度等必要的资格审查, 带有很大的盲目性和片面性, 不利于选择价格合理、信誉高的承包商, 没有形成公开、公平的竞争环境, 且极易滋生腐败。

(四) “开口”合同条款导致投资规模无法有效控制。

BT项目通常情况下项目合同结算价款为暂定价, 且工程价款结算方式为按现行定额“据实结算”, 总价按比例下浮。这等同于合同价款不受控制, 可以被无限放大, 回购方要承担计划外筹措巨额回购资金的投资风险。

三、对策建议

(一) 选择既有较强的投融资能力, 又有较强的施工能力的BT承包商。

BT项目在规定时间建成后立即由项目业主按协议赎回, 从实际意义上讲, 就是由建设者垫资建设的一种变异方式, 建成后由政府或政府授权的项目业主一次性或分期支付建设资金, 因此BT项目的投融资和建设者应是建筑商。如果不是把项目交给建筑商而是交给单一的投资商, 那么投资商又把项目转包给建筑商, 而投资商要追求投资利润, 建筑商又要谋取施工利润, 如此一来, 项目的建设成本将会加大。并且, 多一个环节就意味着建设周期将会更长, 相应也会增加费用, 所有增加的费用最终都会转嫁为回购价, 增加政府投资成本。因此, 要求承建BT项目的建筑商既要有较强的投融资能力又要有较强的施工能力, 既是投资者又是施工者, 这样才能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降低投资成本。

(二) 注重建立和规范化运作BT模式监管机制。

为了规范BT建设项目的规范化管理和实施, 从国家层面急需组织制定BT项目投资建设管理办法和标准合同示范文本, 以利于建立、推进、创新和完善BT项目投资建设管理体制, 使BT项目实现合法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三) 引入竞争机制、优化合同费用条款, 有效锁定项目建设成本。

依据《招投标法》、《合同法》的规定, 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承包商是投资控制的最有效手段。因此, BT项目也应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通过市场竞争方式选择各方面最适合的承包商, 以达到费用最低。同时,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应遵照工程量清单的计价基本方法计算。在一些项目中可以采用组合报价的形式, 即采用分部分项工程固定单价, 其他的一些费用由投资承包商总价包死;或者采用部分主体工程固定单价其他零星工作总价包死的方法等, 这样可以在主体工程商获得投资承包商的价格优惠, 又避免因为准备工作不充分带来的零星工作及措施项目费用的漏项等。

(四) BT项目建设单位应加大BT项目全过程投资控制力度。

政府将BT项目全权委托给投资单位管理的做法, 极易导致投资单位和设计、施工等单位形成利益共同体, 必然造成项目成本过高, 也给工程质量带来隐患。BT项目工程管理过程中, 要强化BT承包商的融资、投资功能, 弱化项目建设管理职能, 项目业主应将BT项目纳入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范畴。投资决策阶段项目业主应尽可能准确地计算各项施工成本、前期费用、资金成本等可能发生的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费用, 做好项目经济评价, 确定工程总投资;设计阶段应尽量提高施工图设计深度, 为发包阶段准确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标底创造条件。发包阶段应做好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 尽可能完善招标文件减少漏洞, 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 减少合同活口, 避免由于合同未明确或不严密等原因造成造价失控;实施阶段应加强跟踪审计, 对必需的设计变更, 审计人员一定要和设计人员一起进行技术、经济分析, 在保证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 选择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方案进行施工;竣工结算阶段应严格按BT合同的约定审查结算的范围和结算方式, 合同外工程不能纳入合同内结算, 合同内各分项工程的范围划分避免重复, 审核工程量的计算, 控制定额的套用及费率的计取, 控制特殊材料、特殊工艺及独立费的计价。

四、结语

本文分析了BT项目的现实背景和目前国内理论研究, 同时通过对BT项目投资控制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 认为BT项目投资控制应注重建立和规范化运作BT模式监管机制, 引入竞争机制、优化合同费用条款, 选择既有较强的投融资能力又有较强施工能力的BT承包商, 同时建设单位应加大BT项目全过程投资控制力度, 加强项目建设各个阶段的投资控制。本文从政府投资角度探讨BT项目投资控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下阶段本人将进一步对BT项目合同的条款进行分析研究。

摘要:本文从政府投资角度, 通过对BT项目投资控制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 提出BT项目投资控制应注重建立和规范化运作BT模式监管机制, 引入竞争机制、优化合同费用条款, 选择既有较强的投融资能力又有较强施工能力的BT承包商, 同时建设单位应加大BT项目全过程投资控制力度, 加强项目建设各个阶段的投资控制。

关键词:BT项目,投资控制,建议

参考文献

[1]李金早, 任树本, 杜尊亚.BT投资方式[M].中国经济出版社, 1996.

[2]李新民.BT模式建设重庆轻轨三号线工程的探讨[J].山西建筑, 2004.10.

[3]何寿奎, 傅鸿源.BT融资代建制项目组织与运作管理[J].经济师, 2005.7.

[4]沈其明.略论“建设-转让 (BT) ”项目建设中的风险[J].重庆交通学院学报, 2005.12.

[5]张丽.BT项目的投资控制研究[M].东南大学, 2006.

[6]阮春波.http://www.audit.gov.cn/n1992130/n1992150/n1992576/3048018.html.

市政BT项目投资人融资风险研究 第9篇

关键词:市政BT项目,投资人,融资风险,防范对策

0前言

BT模式是指项目建成后就移交给政府, 政府按协议向项目发起人支付项目总投资和合理的回报。此形式可适用于任何基础设施项目, 特别是出于国安需要须由政府直接运营的关键设施。根据国家资产投资项目本金制度的有关规定, 根据不同行业和项目的经济效益等因素, 建设项目资本金应占项目总投资的20%至35%及以上不等、BT项目的投资造价通常过亿元, 巨额的投资紧靠施工企业自有资金解决是远远不够的, 必须依靠融资来解决。

1 市政BT项目的盈利模式

建筑企业直接作为BT项目投资人时, 在获得传统建设施工利润的同时还可获得项目投资收益, 吸引力自然大于传统的施工项目。在市政BT项目运作过程中, 其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获得利润:

1.1 节约工程成本

主要指市政BT项目投资人与政府签订的《BT投融资建设合同》中约定的回购款中工程建设投资额部分与项目实际建设总投资之间的差额, 差额收益部分主要依靠施工方通过优化设计、科学组织施工等手段而产生。

1.2 节约融资成本

主要指回购方支付的资金占用成本与市政BT项目投资人实际融资成本的差额。

1.3 投资回报

获得在资金占用成本之外, 回购协议中往往还会约定由回购方另行支付对项目投资人投资行为的回报。

2 BT模式下市政项目投资人的融资风险成因

目前, 适合于BT投资模式的融资方式主要有银行贷款、票据贴现、信托、中期票据、发行债券等, 而使用最普遍的就是银行贷款融资方式。当前政策背景下, 保障房的建设热潮还相应带来了保障房项目的企业债融资热潮。各个融资渠道面临着不同的风险形式, BT模式下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融资风险主要表现在三方面:

2.1 融资能否顺利实现

BT项目投资人开展融资工作, 银行、信托公司等等金融机构作为借款方对融资主体的信用评价、资金实力、管理能力等各方面审查非常严格, 这要求投资人本身就具备优秀的条件才能顺利完成融资。同时当下的金融形式也影响企业贷款的难易度。并且项目投资人在获得贷款的同时, 所贷款项的额度和资金使用能否保障BT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 这对BT项目建设而言也同样至关重要。

2.2 能否控制融资成本

从紧的金融环境加上较长的投资建设期、回购期往往会使得融资成本较高, 除了利率变动风险还有通货膨胀风险, 政府支付的资产占用成本以及投资回报能否覆盖得了较高的融资成本, 这直接关系到建设企业BT项目的盈利水平。

2.3 能否顺利归还融资款项

政府的回购款能否及时到位, 项目投资人是否还有其他还款资金来源, 这直接决定了融资款项能否顺利归还。总之, 融资风险主要与项目投资人的经济实力、融资能力、前期项目调查及准备情况、项目本身的管理水平、经济政策变化以及政府的回购能力等因素有关。

3 市政BT项目投资人降低融资风险途径

市政BT项目投资人想从自身管理方面降低融资风险, 可通过两个途径:

3.1 事先设计好可行性高的融资方案

融资方案的可行性主要看项目投资人的实力和项目情况能否满足金融机构贷款的要求;同时, 项目投资人应尽量在贷款项目正式签约前摸清金融机构的贷款意向, 或与中介机构共同商讨可行的融资方式, 并准备好多个备选融资方案及投资超支时的应对预案, 以尽量降低投资资金不到位时的投资风险。

3.2 设计合理的融资资金结构

BT投资模式下, 融资成本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的融资成本一般指企业向外部融资产生的筹资费用, 包括贷款利息、贷款合同印花税、抵押物评估费、抵押贷款登记费、担保贷款担保费、银行手续费等, 采用资产证券化等方式融资时还应包括聘请债券承销机构、审计机构、信用评级机构, 以及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费用, 也就是通常意义上的财务费用;而广义的融资成本除了狭义的融资成本外, 还应包含项目投资人自由资金的资金占用成本。那么合理比例的使用自有资金和对外融资, 形成完整高效的融资资金结构, 不仅能够有效的节约部分财务费用, 还可适当的进行资本运作, 以保证资金流不断裂。

4 市政BT项目投资人融资风险防范建议

利用多元化的融资渠道解决BT项目建设资金难题, 几乎是BT项目投资人的必经之路, 但形式越多样, 面临的风险也千变万化, 规避风险也就成为重中之重。首先针对市政BT项目普遍使用的债务融资, 建议采取如下风险防控措施:

(1) BT项目投资人应加强BT项目前期调查, 对BT项目要精选慎选。

(2) BT项目投资人应当事先对可能影响融资成本的经济政策进行预测, 对融资成本做充分测算。

(3) 针对融资成本变化的风险, BT项目投资人可通过在融资协议中锁定融资成本, 通过与政府的回购协议约定将融资成本风险转移给政府或通过融资创新方式降低融资成本变化的风险。

(4) 通过发行债券或发行票据的方式融资时, 关键在于信用评级, 所以, BT项目投资人应加强与中介机构沟通, 通过合理途径提高信用评级, 有效的充实资金来源。

(5) BT项目投资人在与资本市场不断接触的过程中应未雨绸缪, 不断完善公司治理, 建立健全企业运营机制与内部各项管理制度, 提升企业品牌形象和影响力。

其次, 针对股权融资, 因股权融资在我国市政BT项目的应用并不广泛, 所以借鉴国外案例, 浅谈几点防控措施建议如下:首先同债权融资一样, 项目投资人应加强对入股方资产实力、信用状况的调查, 并严格审慎签订股权合作协议, 特别是对资金注入条款充分重视, 防范入股方首次资金注入以及增资扩股时不能按时注入资金的风险。其次, 应当对BT项目公司章程加以重视, 同时完善BT项目公司股东会及董事会议事规则, 提高议事效率可有效避免未来发生争议时无章可循。最后, 无论是财务投资人还是战略投资人, BT项目投资人均要防范其滥用回购条款给BT项目带来的融资风险, 否则, 融资期限届满时财务投资人要求大股东即 (BT项目投资人) 回购, 或者要求公司回购, 但此时政府尚未对项目正常回购, BT项目投资人也无其他资金来源的情况下, 则极易导致项目投资人对BT项目建设的重大违约, 从而出现更大的投资风险。

5 结论

市政BT项目对于企业来说既是一种机遇, 也是一种挑战, 深入探讨市政BT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风险, 对于树立和增强风险防控意识, 提高应变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回顾本文内容, 作为BT项目的投资人, 企业不仅面临着政府信用和还款能力等外部风险, 也存在自身管理不到位导致的工程质量、成本管理等内部风险, 必须建立科学的风险管理体制, 以提高市政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建设质量和经济效益, 促进社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高华.我国BT模式投资建设合同研究[D].天津:天津大学, 2012 (9) .

[2]周磊, 周正康.市政项目的BT融资风险的防范与控制研究[J].现代管理学科, 2012 (9) :10-16.

BT项目监管之我见 第10篇

十堰市发展大道和北京路延长线正是采用这种BT模式来实施的。发展大道道路长度10.08km,30.5—42米,城市主干道Ⅱ级,沥青混凝土路面,东与北京路延长线及郧十一级路相接,西与建设大道相接,主要构筑物:凯旋大道立交桥、叶湾隧道、神定河大桥等,总投资6亿元。北京路延长线道路全长1.28公里,宽42米,城市主干道二级,沥青砼路面。主要构筑物:熊家湾立交桥,马家沟大桥,总投资2亿元。

1. BT项目的质量监管

1.1 控制方法

1.1.1 审核有关技术文件、报告或报表。

对技术文件、报告、报表的审核,是项目管理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控制的重要手段,其具体内容有:

a.审核有关技术资质证明文件;

b.审核开工报告,并经现场核实;

c.审核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

d.审核有关材料、半成品的质量检验报告;

e.审核反映工序质量动态的统计资料或控制报告;

f.审核设计变更、修改图纸和技术核定书;

g.审核有关质量问题的处理报告;

h.审核有关应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结构的技术鉴定书;

i.审核有关工艺交接检查,部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j.审核并签署现场有关技术签证、文件等。

1.1.2 现场质量检验

a.现场质量检验的内容包括:

①开工前的检查。目的是检查是否具备开工条件,开工后能否连续正常施工,能否保证工程质量。

②工序交接检查。对于重要的工序或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工序,实现“三检制”,即在自检、互检的基础上,还要组织专职人员进行工序交接检查。

③隐蔽工程检查。

④停工后复工前的检查。因处理质量文件或某种原因停工后需复工时,亦应经检验认可后方能复工。

⑤成品保护检查。检查成品有无保护措施,或保护措施是否可靠。

b.现场质量检验的方法。现场进行质量检验的方法有目测法、实测法和是试验法三种。

①目测法。其手段可归纳为看、摸、敲、照四个字。

②实测法。就是通过实测数据与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所规定的允许偏差对照,来判断质量是否合格。实测检查法的手段,也可归纳为靠、吊、量、套四个字。

③试验检查。建立健全工地试验室,必须通过试验手段,才能准确地对质量进行判断。

1.2 控制手段

1.2.1日常性的检查:

即在现场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人员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情况及结果的检查和抽查、及时发现质量问题或质量隐患,事故苗头,以便及时进行控制。

1.2.2 测量和检测:

利用测量仪器和检测设备对建筑物水平和竖向轴线、标高、几何尺寸、方位的控制,对结构施工的有关砂浆或混凝土强度的检测,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发现偏差及时纠正。

1.2.3 试验及有见证取样:

各种的材料及施工试验应符合相应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诸如原材料的性能,混凝土搅拌的配合比计量,坍落度的检查和成品强度等物理力学性能及打桩的承载能力等,均需通过试验的手段进行控制。

1.2.4 实行质量否决制度:

质量检查人员对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有权以口头方式或书面方式要求施工人员停工或返工,纠正违章行为责令不合格的产品推倒重做。

1.2.5 按规定的工作程序控制:

预检、隐检应有专人负责并按规定检查,作好记录,第一次使用的配合比要进行开盘鉴定,混凝土浇筑应经申请和批准,完成的分项工程质量要进行实测实量的检验评定等。

1.2.6

对使用安全与功能的项目实行竣工抽查检测。

2. BT项目的进度监管

2.1 项目进度计划检查的内容

2.1.1 工作量的完成情况;

2.1.2 工作时间的执行情况;

2.1.3 资源使用及与进度的互配情况;

2.1.4 上次检查提出问题的处理情况。

2.2 项目进度检查的方式

2.2.1 定期、经常地收集由承包单位提交的有关进度报表资料。

2.2.2 由驻地监理人员现场跟踪检查工程的实际进展情况。为了避免施工承包单位超报已完工程量,驻地监理人员有必要进行现场实地检查和监督。

2.3 项目进度检查的方法

项目施工进度检查的主要方法是比较法。常见的检查比较方法有横道图、S形曲线、香蕉形曲线、前锋线和列表比较法。

2.4 工程项目进度报告

2.4.1 进度执行情况的综合描述;

2.4.2 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对比资料;

2.4.3 进度计划的实施问题及原因分析;

2.4.4 进度执行情况对质量、安全和成本等的影响情况;

2.4.5 采取的措施和对未来计划进度的预测。

当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发生偏差时,及时分析并作相应的调整,确保工期目标实现。在北京路延长线项目施工时,赶上全国卫生城市评比,加上雨水较多、征地拆迁等原因,导致进度缓慢。出现这种偏差后,立即要求BT单位调整了后续施工的计划,将这些拖延时间予以消化分解,确保工期正常运行。

3. BT项目的安全监管

确保安全设施投资到位。安全设施投入不能省,一旦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要比安全投入的费用大得多,而且造成的影响很大;安全员要落实到位。承包单位要配备专职安全员,班组要配备兼职安全员;加强安全培训教育。要提高工人自我保护意识,班前要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特别是对新工人或转岗的工人一定要进行岗前培训教育;抓好关键人员、关键部位、关键设备的安全。对特殊工种等关键人员要加强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对临边、洞口等关键部位要加强安全防护措施,对大型机械设备,检查人员要天天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和台账,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确保项目工程生产安全。

4. 对BT单位的监管

4.1 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除了设置现场的BT项目班子,还应有专人负责外部与各部门的协调沟通,及时了解各政府机构、职能部门的工作流程,紧密跟踪,及时反馈信息,报决策者研究布置下一步的工作。

4.2 制定详细周密的BT项目计划,

计划制定应充分考虑各种外部不利因素,留有足够的时间,甚至要有应急处理方案,必要的时候应请专门的项目管理公司帮助研究制定。

4.3 由于总承包企业常年累月与政府建筑主要部门打交道,

所以相对来讲有些工程在建设部门的立项、报审等等流程和手续,还属于比较熟悉和容易办理的,只要建设方及时出具合法的手续,应抓紧时间把这些办理好。

4.4 依据现有建筑法的规定,

对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等应及时办理分包手续,需要公开招标的,应编制标书,与项目所在地的建设工程招标中心联系合作,依法公开进行招投标工作。编制标书设定条件时,应紧扣BT合同,原则上要求分包承诺的条件应该比BT合同更优惠,以减少风险和预留空间。如发展大道项目,经综合分析,考虑工期问题,结合本项目特点现状,要求整个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别对特大桥及跨线立交桥和隧道工程要求承包单位具有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和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4.5 应立即实施现场的三通一平。

三通一平是下一步施工的必备条件,也是寻求合作的基本条件,是企业形象最基本的表征,而且在实施过程中还有涉及垄断部门的工作,比如电力、通讯是不以总承包企业意志为转移的,另外有可能涉及到道路过境、征地拆迁、管线迁移、属地居民阻拦等等不可预见的因素,都会影响工程的开展,都会浪费时间和空间。在实施三通一平同样遇到以上这些问题,出现问题后,BT单位主动与当地政府部门联系,通过当地政府向属地居民宣传政策,对老百姓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所有问题都得到有效地解决。

4.6

对承包商或者供应商的管理,由于是BT项目,一般体量都比较大,一旦实行BT后,所有的承包商配套供应商的协调,都是BT合同的正常工作,正常一个项目需多家单位共同施工实施,方可完成,所以对各分包商的管理是一个综合性的课题,作为BT单位应该最大程度的优化施工顺序和流程,减少分包商之间,分包商与BT公司之间的矛盾和摩擦,杜绝出现不必要的浪费和意外。作为BT项目监管单位更能理解成承包商的需求和心情,我们在管理中主动找承包商解决问题,询问他们存在的困难和难题,对于他们反馈的问题及时解决,不推诿,急承包商所急,想承包商所想。做好承包商与业主之间,承包商与政府部门之间桥梁纽带作用。

5. 对BT单位的资金管理的建议

资金的筹措和使用,是BT项目的关键所在,除了BT单位自身强有力的现金流外,BT单位还应多方融资。巧妙利用好BT合同,尽可能的实现在建工程权益最大化。资金的使用也应该合理调配,周密计划,应根据工程实施计划。排出详细的资金使用路线图,同时还应该有防止建设方不能按BT合同及时足额支付的应急预案。选择下游分包商、供应商时应选择实力强、信誉好的企业,最好能签订战略联盟协议,这样可以延长应付款的周期。在保持资金总量不变的情况下,拉长资金链,同时确保资金链的安全运行。

BT项目投资 第11篇

摘要:随着我国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投融资体制的改革,以及竞争日趋白热化的建筑市场,施工企业参与BT项目的机会越来越多。做好现场签证和成本控制竣工结算是施工企业进行造价管理的关键。

关键词:BT项目 造价管理

1、BT项目的定义

1.1BT项目的定义

BT即Build-Transfer( 建设-转让),是政府通过特许协议,引入社会资金进行政府的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完工后,该项目设施的有关权利按协议由政府分期收回,期间没有运营环节。

1.2施工企业运作BT的特殊意义

随着我国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投融资体制的改革,以及竞争日趋白热化的建筑市场,施工企业积极拓展多元化的经营模式,合理运作BT项目,以投资带动经营,将是施工企业谋求更大市场份额和利润,拓展生存空间的一条新路。

另外,运作一个成功的BT项目,对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人才的培养也具有重要意义。

2、BT项目前期造价工作

2.1首先应了解BT项目运作程序和法律相关文件

施工企业作为投资人参与BT项目的运作,必须了解BT项目的运作程序和法律相关文件,避免因手续不完备和法律风险导致项目的运作失败和巨大经济损失。

BT项目一般包含的程序有项目的前期调研、招投标、合同谈判、合同签订(担保合同的签订)、项目立项、施工许可和开工手续、施工单位的选定、监理的选定、施工、工程移交、回购款收复等。

2.2分析BT项目存在的风险,并制定规避和减小风险的措施

BT项目的风险一般来至两个方面,一是合同的风险,包含合同主体是否合法,合同条款是否完善和有利于投资方等。应做好项目所有必备的工作,防止因项目程序不合法或其他原因导致投资合同为无效合同,使投资的权利得不到法律保护。第二是回购风险,即由于回购期限较长(一般为4-5年),回购方(一般指政府部门或政府成立的投资公司)因自身财力原因不能够按时支付回购款,使施工企业蒙受巨大损失,因此在合同签订时要对此有相应的应对措施。一般的应对措施是让政府出让土地,或提供银行履约担保。BT项目的履约担保和一般的履约担保应该在支付条件上有区别,这是施工企业应特别注意的,进入履约保函支付程序时,支付条件应该约定为“见索必付”,即只要银行收到施工方(或投资方)的索赔申请,无须政府部门提供相关证据,应当无条件支付,这是保证投资方利益的关键所在。

3、做好BT项目施工期间的造价工作

BT项目计价一般是按照预算定额来计价,人工、材料按地方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市场价格执行,因此在施工期间,BT项目与常规模式招投标项目在项目管理方面应有所区别,特别是在造价管理方面要加强力量,避免因BT项目的特点而导致企业利益的流失。如何作好BT项目施工期间的造价管理工作,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手考虑:

3.1做好组织和学习工作

项目实施经理部应在项目初期开展项目工程造价的学习,加强造价管理的重要性宣贯。建立造价管理组织体系和流程,满足项目成本管理的需要。造价管理体系应包含施工部门、技术部门、预算合同部门、财务部门和项目经理。

3.2做好现场签证工作

做好现场签证是BT项目造价管理的首要任务。因为签证的内容属于图纸外的工程,是保护企业利益的最基本手段。

现场签证的工程内容和范围有:大型设备进出场台数及型号、土方类别、运距确认、各种临时工程(临时道路、临时便桥)、各种大临设施(固定预制场、搅拌站、灰土拌和站等)、图纸外增加工程、二次倒运、拆除工程等。

现场签证应遵循的原则有:及时性原则、责任到人原则、合理性原则、手续完备性原则。

3.3做好其他涉及造价方面的基础性工作

除了做好现场签证外,其他涉及到造价方面的基础性工作也应该要作好。因为不同于投标模式的固定单价和总价,各种技术措施费一般都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作为计价的依据,为此,技术部门对所有上报的方案都应该有造价方面的内容,预算部门应该参与技术方案的编制工作,确保造价构成的完整性,为竣工结算作好基础性工作;另外,有些材料设备是造价信息上没有的,及时作好此类材料价格的确认工作,避免结算时发生纠纷。

3.4做好竣工结算的准备工作

工程竣工结算在工程交工后一定时期内上报审计部门,平时做好竣工结算的准备工作是非常必要的。竣工结算的准备工作包含工程量计算书、人工及材料价格的收集、相关技术文件的收集、计价依据的收集、业务往来文件的收集、现场签证的收集、取费证及规费证的准备等。

3.5做好工程的成本管理

BT项目的成功运作,离不开良好的成本管理。BT项目由于没有清单,给项目成本控制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为此项目公司应作好成本管理的策划,在分包价格管理、机械效率控制、材料采购方面进行制定有效措施,保证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和损失。

4、BT项目的竣工结算及回购款的计算

4.1做好BT项目的竣工结算

毫无疑问,工程竣工结算工作是BT项目能否盈利的一个最关键工作。由于竣工结算一般按定额或双方约定的计价规则,相比平常投标模式的固定单价和固定总价合同来说,其弹性很大,人为因素也很多,做好竣工结算应注意以下事项:

(1)思想上应高度重视,确实安排经验丰富的造价人员和施工人员组成预算编制小组,减少和避免现场工程量遗漏和做预算时漏项。

(2)对所有施工成本进行梳理,在预算书编制完成后,把施工成本与相应预算收入进行比对,防止预算价格偏低导致损失。

(3)全面了解工程造价的组成,对施工措施费进行重点复核,其中对有争议的譬如设备进出场费、夜间施工增加费、赶工措施费尽量做到有依有据。

4.2回购款的计算方法

回购款包括回购本金及回报两个部分。其中回购本金应包括工程建安造价以及建设期利息。回购款的计算方式为:如四年等额还款,参数设置为工期t1个月,审计期按t2个月,工程造价为C,当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五年期基准贷款利率为i%,投资回报为1%。付款在审计完成后支付,每次支付工程造价C的25%及当期发生利息。以下支付中不含项目移交的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如有发生由项目发起人另行支付。

第一年支付:本金+建设期利息+审计期利息

C×25%+C×(i%+1%)t1/(12×2)+[C+C×(i%+1%)t1/(12×2)]×(i%+1%)/12×t2

第二年支付:本金+当年利息

C×25%+(C-C×25%)×(i%+1%)

第三年支付:本金+当年利息

C×25%+(C-C×50%)×(i%+1%)

第四年支付:本金+当年利息

C×25%+(C-C×75%)×(i%+1%)

4.3投资回报分析

施工企业参与BT项目的收益主要来至三个方面:第一是施工管理中的利润,第二是投资回报,第三是利息差额。

施工管理中的利润是施工企业正常市场的回报,一般按预算结算利润率在12%左右;投资回报是政府给定投资人一定的回报,一般为造价的1%;利润差额是支付银行的利息与政府支付的利息之差,投资人一般贷款数额占工程造价的70%左右,按照目前的贷款利息计算,4年回购期累计利息差额占工程造价的5%左右。因此按照正常情况,一般投资回报率在16%-20%。

由此可见,BT项目的收益明显大于正常投标项目。

5、结束语

综上所述,前期做好BT项目风险评估和防范,施工期做好现场签证和成本控制,后期做好竣工结算是项目运作的三部曲,也是施工企业做好造价管理的关键。

BT项目的会计处理探讨 第12篇

BT (Build Transfer) 即建设移交, 是BOT的一种转换形式, 指一个项目由投资方垫资进行建设, 建设验收完毕再移交给项目发起人, 项目发起人根据事先签订的回购协议分期向投资者支付项目总投资及确定的回报。

根据BT项目的含义以及目前实例来看, BT项目具有以下特点:

(1) BT项目多数为政府公共项目, 例如公路、污水处理、大桥等; (2) BT项目参与者中一方为政府部门; (3) 投资方的利润来源分两部分:一是融资利息, 既投资方按投资金额获取的资金成本;二是项目建设开发的合理利润。

二、BT项目分析

1、BT项目的运作分析。

一般来说BT项目操作流程包括五个阶段:一是政府发起项目;二是项目招标, 确定投资方;三是项目建设阶段;四是项目完工移交阶段, 五是回购资金支付阶段。

项目的参与主体主要包括:政府部门, 投资方, 银行, 施工方, 材料供应商等。

2、BT项目的运作模式。

因项目及合作各方的具体情况不同, 现实中的运作模式也并不相同。从运作的业务性质可以分为两类:一是提供了建造服务, 二是未提供建造服务, 每一运作形式又可以分为设立及不设立项目公司两种类型。具体分类情况见图1:

由图1可见, BT项目的会计处理应根据是否提供了建造服务, 对设立项目公司情况下的项目公司或者未设立项目公司情况下的投资方如何会计处理进行讨论, 本文统称为投资方。

3、BT项目的相关会计处理依据

关于BT业务的会计处理依据, 目前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 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虽然没有直接规定BT业务如何处理, 但是企业可以根据具体的建设模式选择相应的适用准则, 如收入准则, 建造合同等;

(2)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的通知》 (财会 (2008) 11号) :该项文件第五条对BOT业务的会计处理进行了相关的规定, 由于BT业务与BOT业务具有一定的相似性, 因此可以参考适用。

(3)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会计部函 (2011) 9号:该项文件的问题3对BT业务的会计处理作出了解答。BT业务应参照企业会计准则对BOT业务的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进行核算, 项目公司同时提供建造服务的, 建造期间对于所提供的建造服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确认相关的收入和成本;未提供建造服务的应按照建造过程中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考虑合同规定, 确认长期应收款。

(4) 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编写的《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第十五章收入部分, 对建设经营移交方式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业务的会计处理做出了相应说明。

三、BT项目的具体会计核算

BT项目具有建造合同及融资的双重特点, 其利润来源分施工利润和融资利息两部分, 项目可以分成建设期和回购期两个阶段 (见图2) , 因此会计处理应结合是否提供了建造服务并分别建设期和回购期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一) 投资方提供建造服务

1、建造期间的处理。

建造期间应依据《企业会计准则15号-建造合同》处理, 主要涉及成本的归集, 收入的确认。 (1) 成本发生时通过“工程施工”进行归集,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贷:银行存款等; (2) 收入确认应根据完工百分比法进行确认, 借: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主营业务成本, 贷:主营业务收入;同时确认应收工程款:借:应收账款 (长期应收款) , 贷:工程结算; (3) 工程完工结转工程施工与工程结算:借:工程结算, 贷:工程施工-毛利, 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2、回购期的会计处理。

不同的BT项目回购支付方式不同导致会计处理也不相同, 主要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1) 合同规定项目建成后的一定期间内, 项目公司或投资方自合同授予方收取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在此情况下应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处理, 具体处理笔者建议如下:按照回购款总额与长期应收款的账面差额, 借:长期应收款-bt利息, 贷:未实现融资收益。收到回购款时, 根据收到的回购款并按实际利率计算的当前收益: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bt项目, 贷:长期应收款-bt利息。同时根据实际利率计算的当前收益: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贷:主营业务收入。

例如:假设W项目合同总价1000万元, 实际建造成本800万元, 2012年1月1日施工, 建造期3年, 2015年支付回购款, 回购期4年, 每年年底支付350万元, 实际利率假设以14.95%计算。 (见表1)

投资方建造期:借:长期应收款1000万元, 贷:银行存款等, 并按建造合同准则确认收入、成本及合同毛利200万元;

投资方回购期2015年1月1日:借:长期应收款-利息400万元, 贷:未实现融资收益400万元。

2015年底收到回购资金350万元时, 借:银行存款350万元, 贷:长期应收款-W项目200.50万元, 贷:长期应收款-利息149.50万元。同时:借:未实现融资收益149.50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149.50万元。

2016年底收到回购资金350万元时, 借:银行存款350万元, 贷:长期应收款-W项目230.47万元, 贷:长期应收款-利息119.53万元。同时:借:未实现融资收益119.53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119.53万元。

有的专家学者认为回购时应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处理,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 贷:长期应收款, 收到的利息收益计入投资收益, 笔者认为似乎有所不妥, 理由如下:

根据会计准则定义, 持有至到期投资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 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而贷款和应收款项不应划分至持有至到期投资。项目移交时回购款性质上依然属于应收款项, 因此不应划分至持有至到期投资。

回购款中包含的利息收入应视具体情况进行账务处理。如果是投资方的主要收入来源应作为主营业务收入处理, 否则冲减财务费用。

(2) 合同规定基础设施建成后的一定期间内, 项目公司自合同授予方一次性取得其他资产, 例如房地产开发企业以BT项目置换土地的情况。在此情况下相当于投资方一次性收回了回购款, 会计处理较为简单:借:开发成本等, 贷:长期应收款。

(二) 投资方未提供建造服务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的通知, 此情况下投资方不应确认建造服务收入, 应当按照建造过程中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考虑确认为金融资产, 但是个人认为未提供建造服务的界定不是很明确。既然投资方参与BT项目建设, 不可能完全不参与工程的质量、进度、成本的控制等方面, 如果参与了应视为提供了建造服务, 按第 (一) 的规定进行处理;如果完全没参与则意味着投资方在项目上仅仅处于借款人的地位, 建设期资金支出依然通过长期应收款核算, 借:长期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回购期处理同提供建造服务情况回购期的处理。

四、BT项目的报表披露

BT项目的报表披露问题主要涉及项目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的列报问题。

(1) 资产负债表。在提供了建造服务情况下参照建造合同处理, 项目建设期的成本归集应体现为存货 (可能无余额) 和长期应收款, 项目回购期体现为长期应收款以及未实现融资收益。在未提供建造服务情况下, 项目建设期在资产负债表体现为长期应收款, 回购期体现为长期应收款和未实现融资收益。

(2) 利润表。提供建造服务情况下, 建设期体现为主营业务收入-合同收入, 回购期体现为主营业务收入-利息收入。未提供建造服务情况下, 建设期不应确认收入, 回购期体现为主营业务收入-利息收入。

(3) 现金流量表。提供建造服务情况下, 建设期资金流出列入经营活动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提供现金。回购期属于项目施工部分的回购款列入经营活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属于利息收入部分的回购款企业会计准则没有明确规定, 笔者认为从报表使用者角度列入收到的其他投资活动取得的现金似乎较合理。未提供建造服务情况下, 建设期资金流出应属于支付的其他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回购期收到的现金属于收到的其他投资活动取得的现金, 或者单列项目进行列示。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具体准则.2006年

[2]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的通知, 财会 (2008) 11号)

[3]财政部.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会计部函 (2011) 9号

[4]王芬.对BT项目会计核算的几点看法[J].财会月刊, 2011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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