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道摄影师赵钢
报道摄影师赵钢(精选3篇)
报道摄影师赵钢 第1篇
一、专题报道的兴起
中国的平面媒体对图像的重视始于1998年以后, 这种现象一方面与大众文化的冲击有关, 一方面也与世纪末的到来有关。当人们回顾一个世纪的时候, 没有什么比图像更具感染力, 而在上世纪80年代以前, 除了代表政党立场的画报和报纸的新闻照片之外, 中国的平面媒体几乎没有照片, 即使有些媒体刊登也只是作为插图存在, 真正尝试把图像作为一个重要的资讯单元进行传播的媒体, 是1995年前后出现的一些广东期刊———《焦点》、《街道》、《新周刊》以及《北京青年报》等, 这些媒体大幅度地赢得市场, 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照片的运用。
二、专题报道的特点
1. 主题性:
专题报道是新闻事件后的深度报道, 或者是作者对于某区域、某个社会问题、某种主题方向长期关注拍摄的结果, 所以选择合适的主题是拍摄专题摄影报道的前提和基础, 有了好的选题才能根据主题的需要进行取材拍摄, 主题明确也是专题报道的首要评价标准。主题的寻找需要多种方式, 可以从社会热点中去寻找, 例如《南方周末》的摄影记者孙涛拍摄的专题报道《有名字的儿童节》, 关注的是流浪儿童进入福利院生活的故事, 从图片中能够深切感受到人与人之间那种温情。也可以从大的选题中寻找小的切入点, 或者是有某种社会特定意义的选题, 《南方周末》摄影记者孙涛的另一个摄影报道《夫妻房》就是具有典型意义的专题报道。摄影记者采用肖像摄影的拍摄手法, 进入到东莞打工者的居住空间, 拍摄这个空间里的生活状态, 把空间的内景和人物的肖像很好地结合在一起, 让观看者能够感受到他们对生活的那种积极态度, 是一个非常成功的具有说服力的专题摄影报道。
2. 故事性:
图片传播中的故事性叙述是公众传播中最为有效的方式, 也是专题报道非常重要的特点。专题摄影的拍摄方法尤其讲究拍摄主体人物要生动, 要求每幅照片都有很强的故事性, 通过图片和图片的连接把这个故事讲明白, 做到图片比文字描述的还要直接明白。好的专题摄影作品当中的照片, 图片和图片之间有紧密的联系, 有完整的内在结构性, 在整个专题的大背景下阅读并加以理解是完整的, 单独把单幅照片拿出来还具有独立的解读价值, 每幅画面能传达出丰富完整的视觉信息。在专题摄影报道中通过讲故事这种报道形式, 更利于为不同文化、生活背景下的读者所接受, 有明显的易受性, 通过对专题摄影报道的阅读还能产生共通的情感, 对于读者来说是一个很好的视觉体验。
3. 连续性:
在专题报道中要求, 图片与图片之间的连接关系要非常完整, 紧凑, 图片和图片之间要有语意上的关联, 要按照事件的发展顺序来进行专题报道, 适合不同层次的读者更好地理解专题报道, 更容易被人所接受。
4. 文字与图片并行:
新闻报道摄影是一种图象像和文字并行的报道形式, 报道的载体既有摄影形象又有可进行综合、概括、推理、交代逻辑关系和事件背景的文字。在专题报道当中, 有些事件的社会背景和资料通过图片是无法表达清楚的, 这时候就需要文字进行适当的补充, 才能把这个图片报道的故事讲得有声有色, 传达出更准确的信息, 所以说文字在图片专题报道中是非常重要的, 我们在拍摄中就应该注意到报道当中背景资料的收集, 不要只专注于现场拍摄, 忽略了与采访对象的交流, 也就是没有文字采访、不了解被摄者的内心世界, 就不能拍到反映其内心世界的瞬间。另外, 许多过去的事件、一些无法用影像表现的事情及细节, 都需要摄影记者用文字告诉观者。所以, 只有图文配合才是一组完整的摄影专题报道。
三、如何做好专题摄影
1. 知识与习惯的培养:
阅读社会科学的书, 善于查找资料, 利用资源, 选择一个主要的方向进行学习, 培养与人交流的习惯。
2. 选题的确定:
选题的确定需要具有发现问题的能力和一定的文化底蕴, 需要对社会有一定的见地, 同时要有敏感的心灵和敏锐的眼光。
3. 确定选题的几种选择方式:选择打动自己的选题;在信息与网络中选择选题;从社会热点中寻找选题。
4. 专题拍摄要点:
摄影报道首先强调的是信息的清晰传达, 接下去才是效果的追求, 所以叙事能力是摄影报道的基本能力。要注意训练对于人与环境、人于人之间关系的把握, 以及对人的性格特征、情绪瞬间的把握。在采访的时候需要考虑, 用什么图片开篇、用什么图片过渡、用什么图片结尾, 同时为了阅读节奏的调节和传播效果的增强, 还需要考虑跨页照片的拍摄, 尤其是对于一个相对较小或在集中时间内完成的专题摄影报道, 在拍摄时尤为要注意。■
报道摄影师赵钢 第2篇
我们需要什么样的能动司法
——以民事司法为视角的解析
主讲人:赵钢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 时间:2010年11月19日下午2:30---4:30 讲座地点:行敏楼410
近些年来,越来越多的司法理念被提出来。比如和谐社会,法治社会等等,首当其冲的就是能动司法。有理念就要有司法举措,诉前调解,派驻社区法官打上能动司法的旗号。全国法院都如火如荼地推行能动司法,这些愿望是很好的,但不一定结果就很好。深思起来认真审视这些举措,看看是否违背了民事司法权的运作规律。对于目前法院推行的能动司法的各种举措,我们应该怎么看待才是正确的,在中国的现实语境下,我们需要交流这些问题,今天讲座的内容主要是些理论的考察,并力争用最通俗的语言向大家阐述。
一、能动司法的理论考察
(一)能动司法的本来意义
概念是研究问题的逻辑起点。从语义学的角度讲,能动和被动是一个对位范畴。被动性一直被认为是司法权的特性。因此,作为司法权的行使主体,法院就不能背离这一特性,这是人所共知的常识。经过考察,我发现在英美法系国家对司法权的功能界定悄然发现一些变化:出现能动司法的新态势。布莱克法典90年版847页:“所谓能动司法,是司法机构在审理案件的过程当中不遵循先例和遵从成文法的字面含义以及基于这种理念所进行的行动。”这种解释更倾向于回应当下社会现实,社会演变的新趋势,目的在于防止出现不合理的社会结果。司法能动性意味着法院通过解释来进行法律的创造和补充,这是最一般意义上的能动司法的解释。美国学者克里多夫沃尔夫《司法能动主义—自由的保障还是安全的威胁》书中第3页能动司法的基本宗旨在于法官应当审判案件,而不是回避案件,并且应该广泛利用其权力来保护广大群众的权利。综合以上可以看出,能动司法在美国有三种表现形式:第一、不断扩大法院管辖权的范围。法院逐步超越原有的管辖范围,通过法官的自由裁量,积极介入干预社会生活。第二、法官造法。法官在能动司法层面上是说能够突破原有的限制创制新的规则。第三、违宪审查。法官通过行使该权利,去纠正生活中种种的违宪现象,能更好保护公民的宪法权利,实现社会正义。因此得出结论“在美国,司法权是多么的强势,甚至于霸道”。那为什么在美国产生如此霸道强势的司法权呢?这就需要进一步考察能动司法的渊源和背景。
1、能动司法的历史渊源和产生背景
最早发端于美国的,源自于美国宪法的严格的修改程序。从美国建国之初到19世纪末,美国采取的是比较温和的司法审查方式,当时美国法官解释宪法时有一个基本的假设,这部宪法具有起草者、立宪者给定的可以确定的含义,司法审查的目的是通过解释执行宪法已经清楚载明的意思。在19世纪末,当时的联邦最高法院竭力保护不受侵害。当时的美国司法审查,随之发生根本变化,联邦经常用正当程序条款推翻联邦和州的法律,到1953年沃伦法官执掌联邦最高法院后能动司法迎来最为活跃的时期,与传统相比司法审查具有了立法性的色彩。
2、产生背景:能动司法之所以在美国产生,并取得了相当程度的认同,基于以下几点原因:
首先,特有的哲学基础。实用主义哲学的至上地位,为能动司法提供了可行的路径。美国学者理查德A波斯纳《道德与法律的疑问》,由苏力翻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版,第277页“实用主义的法官为了目前和未来尽可能做最好的事”。
其次,宪政根基。三权分立的政治架构,是能动司法的现实基础。在这种格局中,美国的司法机关不仅承担着审理一般案件的责任,除此以外还承担着制约立法权,行政权,对立法权本身进行审查,对不合乎宪法的判例进行修正。
第三,特有的法治背景。美国的宪法是世界上最稳定的成文宪法,有27个宪法修正案。面对快速发展的社会现实,国会那些迟缓的宪法已经不能与时俱进,积极能动的司法才能满足需要。
第四,适用主体。美国高素质的法官。良性运行不可或缺的条件
美国的能动司法产生于并且存在于特定的土壤之中,离开这个土壤不可能产生美国式的能动司法,其不可能被复制和移植。
3、我国的争议
我国的能动司法肯定属于舶来品,没有经过逻辑验证,一句话,迄今为止,理论界和实务界都没有能够对能动司法做出科学解读。在我们国家法院的地位不高,更多是从政法的角度来考虑司法权的运作,不可避免地渗入了对政治需求的考量,因此更多的强调能动司法的政治风格。理论界主要有四种观点:
第一、无限扩大能动司法的观点,典型代表人物是人民大学的范宇教授,这包括五个内涵:
1、尽可能的扩大法院的审判权与社会功能。
2、国家要通过司法权的积极运作来实现国家对社会积极干预,实施政治政策和政治功能,实际上是一种工具能动。
3、在案件管辖方面,积极扩大民事主管范围,取消立案限制,主张普遍的巡回审判,提倡公益诉讼。
4、讲求法庭审理方面的能动司法,积极行使法官权力,大力推行调解。
5、司法机关要以审判外的方式参与社会治理,法院要承担法外治理。
第二、超越规则的能动司法观。刘书星的一篇文章《对规则外能动司法的调查研究》,是这种观点的代表作,该文章认为司法机关为达到一定司法目的,可以超越现行规则进行司法,就是可以进行规则外的能动司法。显而易见是对美国司法的盲目照搬,尤其贻害无穷。
第三、被曲解的能动司法观。王军峰《审判实践中司法能动主义的走向》中说到中国的传统审判制度早已经明显涵盖了能动司法的成分,因为在中国传统中,司法行政不分,集中于一身,不仅积极调查取证,调解,而且进行道德教化的指导,无所不能,无所不包。这种理解误区太大。第四、肤浅的能动司法观。就其表象来看,我国民事审判过程中马锡五审判方式的过当提倡就是是其体现。大调解机制的生硬合成,各种各样的法外的便民措施的高调实施,想当然贴上能动司法的标签,都是比较肤浅的能动司法。
在当下对能动司法的解释是多元的,由于缺乏正当理论支撑,能动司法在实践中,百花齐放,新招跌出,呈现出无序状态。普遍背离现有的诉讼规则,直接导致法院在审判中各自为政,违法司法,从长远看将造成严重阻碍和倒退。
二、对我国能动司法的定位和现有规则的罗列
在我国当前的民事审判当中,如果法院要进行能动司法,不能效仿美国,也不能进行法外操作,因为缺乏土壤机制。在目前现实国情下,中国式的能动司法应该是这个框架:应该是指在案件依法进入诉讼系数以后,也就是说在不违反司法被动性的前提下,由法官严格按照现行民诉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严谨规范地审判案件,积极妥当地履行审判规则,尤其是在规则明确允许而且符合法定条件的前提下,法院应当不待当事人提出申请,即以职权主动实施相关诉讼行为,使纠纷得到及时解决,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总之,就是依法积极司法。我们概要地把中国式的能动司法理解成法院要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行使职权,在我国已经有了能动司法的预设。这种预设不仅表现为诉讼系属当中受诉法院依职权积极推动诉讼行为的实施,而且体现为人民法院依法启动相关诉讼程序,体现为以下六点:
1、移送管辖,现行民诉法36条。
2、依法依职权收集证据,现行民诉法64条。
3、依职权命行鉴定,民诉法72条第一款。
4、主动采取证据保全措施,民诉法74条。
5、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民诉法92条第一款。
6、依职权追加当事人,民诉法119条。主动依职权开启相关诉讼程序:依职权启动再审程序,依职权移送执行。通过以上介绍,我们可以明确,我国能够并且依法推行的能动司法也就是上述几个方面。因此能动的空间不大,当然如果说2001年出台的民诉法证据规定确立的法官实名机制。遗憾的是,法官的自保心理,这是首当其冲的原因,造成一种司法惰性,法内能动惧怕,法外能动无所畏惧。导致法官基本上整体失明,超级保守,极少作为。但另一方面他们却乐于实施上级安排的法外能动举措,这形成鲜明的对照。
三、对于当下我国“能动司法”操作偏差之简析
在我国现阶段,不少法院并不了解能动司法,对能动司法的理解偏差很大。看似实践性很强,实际上是盲目冲动。虽然看起来似乎取得一些社会效果,更要看到这些举措大部分都违反了现阶段中国的能动司法的内涵和本质要求,粗暴地践踏了司法权的运动规律,违反了我国的国情。法外的违法乱动的主要表现有:诉前调解的盛行;社区法官的派驻;巡回审判的复兴。
第一、诉前调解的盛行。民诉法第九条的相关规定体现了这点,无起诉就无审判,换句话说就是没有原告就没有法官,具有普世价值。在我国诉前行为只是个别的,除此以都是在诉讼中实施,法院调解社会化的理念。诉前调解就是在立案受理阶段的调解,有点类似于抵御案件于法院之外,从某种意义上讲,诉前调解也有优点,但都是微不足道。毕竟诉前调解不是现行民诉法确定的理论,目前各地法院对诉前调解的推行,采取的一种貌似能动的防御策略,导致老百姓产生法官拒绝裁判的担忧。
第二、社区法官的派驻。社区法官不是一个正式的法律用语,也不是一项正式的法律制度,不是规则内的东西。它举着司法为民的思想,依托社区调解网络,把司法工作与社区建设相结合,整合制约,共同化解矛盾。近些年来,以基层法院为代表,主要举措有选派有丰富审判经验的现任法官,聘用有责任心的和协调能力的退休的法官担任人民调解指导员,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并且开展普法工作,更好的解决争议,对双方的争议建议当事人首先经过人民调解组织先行调解,管辖法院就暂缓立案。对介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到社区巡回办案,就地开庭审理,就地实行。这功利性的满足了维稳的政治要求,但这种方式在现行法律中根本没有法律依据。我国法律没有赋予法官在进入诉讼系数后还要接受民调员的调解,这就导致了以调压判情形的发生。
第三、巡回审判的复兴。大家知道现行民诉法对巡回法庭是有规定的,民诉法第121条。这只是普通程序中附条件的一个具体规定,这个条件就是审理案件的实际需要基于,便于开庭等等的需要,所以可以得出结论巡回审判并不是普适性的原则。巡回审判起源于新民主革命时期,当时具有历史合理性。随着我国司法现代化的发展,巡回审判已经不再是普适性的要求了,但近年来出现了复兴趋势,尤其是在荷兰,在我国的广东,山东等等省市,这不得不引起我们思考,这很明显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直接有关。巡回审判在一定地区可以作为必要的补充,但不能脱离现实条件,不分具体环境,将其作为普适性的要求和一颗耀眼的明珠,与立法本意背道而驰。巡回审判具有很强的随意性,有可能增加当地的负担,造成司法扰民。
浅析当今新闻摄影报道存在的问题 第3篇
一、摄影新闻报道缺乏创造性。
文字让人厌倦, 让人不过瘾, 需要图片不断刺激读者的眼球, 激发读者的求知欲和触动读者麻木的神经。在读图时代的今天, 摄影记者和图片的重要性得到进一步的肯定, 其地位在逐年上升和稳固。现今很多报社的经营理念还是在走传统路线, 体制限制了摄影记者在新闻报道时束手束脚。所以有很多背离“正统”的东西记者就不敢报道, 即使上报给编辑了也会被打回来。这在很大程度上打击了摄影记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我觉得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应该多向国外报社的办报理念借鉴学习。解开绑在摄影记者手脚上与思想上的束缚, 大胆改制体制分工。把记者撒出去, 让他们贴近社会的各个阶层, 从各个层面上挖掘出一些从前不曾有人报道过的新闻事件。让报道出来的新闻, 贴近大众、贴近社会, 符合读者求新的味蕾。同时, 把摄影记者挖掘出来的相关图片, 做图片新闻报道, 充分发挥好每一张图片的价值。更重要的是要建立完善好新闻照片的激励机制。这样以来, 摄影记者们的积极性就会被完全调动起来, 采访效率就会成倍提高。同时也较好的满足了图片时代人们的读图欲, 新闻图片也就有了生命力, 摄影记者的整体素质也会在长期的积累中不断提高。
二、新闻摄影报道的实质性不强。
新闻摄影不同于电视摄像, 摄影可以把整个事件连续性地摄录下来, 新闻摄影是瞬间艺术, 只能抓拍事件的瞬间。但是, 新闻摄影却有着它独具形象魅力的瞬间。随着人们生活水品的不断提升, 人们对图片的期望值也在水涨船高。因此, 图片已经占据主流, 这就要求摄影记者拍摄出高质量的图片, 这更是时代对摄影记者的要求。摄影记者的工作就是通过捕捉新闻事件的最具代表的形象瞬间来进行新闻报道。新闻事件的几个精彩瞬间可不是那么好捕捉的, 就像军队当中的狙击手一样, 必须在瞬间扣下扳机, 去消灭目标, 否则机会就会和你擦肩而过。理论都是相通的, 这需要摄影记者有相当厚的功底。
三、新闻摄影报道缺乏时效性。
这是个老生常谈的问题, 很多人对此都有自己的看法, 其中最多的就是抱怨报社没有配备先进的传输工具。以至于信息传输落后于网络记者, 手里的新闻还没发出去, 同样的信息就已经出现在了大家的视野里, 这是一个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除去装备的因素, 摄影记者的个人努力同样也占了不少比重。最重要的, 就是报社内部还没有建立起来一个快速应对机制, 这个问题已经不可回避了, 就像军队中的战略值班部队一样, 一旦有突发性新闻, 这种机制就能迅速做出反应, 第一时间收集到相关的新闻信息, 而后由编辑审核采纳。这就大大增强了见报的时效性和图片的利用效率。
四、缺乏对精品、大片的认识。
在读图时代需要摄影记者们思考, 如何报道出精品、大片来满足挑剔的读者。我们可以从这几个方面来入手思考: (1) 树立起追求精品、大片的目标。我们必须消除非精品、大片的新闻照片不拍的思想误区。 (2) 精品、大片究竟是什么样的片子, 把概念弄懂弄透。精品就是精心创作的作品, 上乘的作品堪称精品、艺术品。就是用视觉语言, 通过瞬间新闻形象反映时代的本质特征、有较强冲击力的新闻摄影佳作。 (3) 先要出精品、大片不能守株待兔的坐等, 早起的鸟儿有虫吃, 拍精品、大片, 就要深入基层, 到群众中去, 到生活当中去, 耐下性子才有可能拍出“大片”。
五、摄影记者队伍素质需要提高
(一) 提高政治和文化水平。
摄影记者应当努力学习树立马克思主义新闻观, 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在采访过程中经常看到有文字记者带着相机, 也有摄影记者写文章。但是经常出现彼此反窜后, 作品采用率不高的问题, 或者是反串后对应业务不熟悉, 耽误了时间, 导致了新闻失去了时效性。在平时应该扎实打牢自己的撰稿水平, 时刻做到在现场能“拍的到、写的出、发出去”的能力。
(二) 要认真研究读者心理。
读者是我们报纸的对象。离开了读者, 我们的新闻就失去了意义。新闻是读者工作的源泉, 读者的需求就是我们工作的重点, 所以我们新闻摄影记者要深入到读者中去, 一是要了解受众的喜好;二是精心搜集资料。当前, 必须能够深刻理解读者心理的心理学科。我们必须认识到, 读者普遍存在的五个心理特征:好奇心理、得益心理、求知心理、接近心理和比较心理。只有掌握了读者的心理, 我们才能“对症下药”, 采访过程中才能有针对性。
(三) 不断提高自身修养。
报道摄影师赵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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