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募集资金
IPO募集资金(精选8篇)
IPO募集资金 第1篇
本文从完全信息静态博弈的角度来说明这个问题。
局中人:政府监管部门、上市公司
决策空间:政府监管部门: (监管, 不监管1)
上市公司: (恶意改变募集资金投向2, 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模型假设:1.在政府监管部门严格监管的情况下, 一定能查处上市公司恶意改投的违规行为。2.上市公司恶意改投的行为对整个市场和社会带来的损失即为对政府监管部门带来的损失。3.政府监管部门纠正上市公司恶意改投的行为对整个市场和社会带来的收益即为对政府监管部门带来的收益。4.上市公司恶意改投的行为对整个市场和社会带来的损失和政府监管部门纠正上市公司恶意改投的行为对整个市场和社会带来的收益在数值上相等。
参数说明:c:政府的监管成本, 由行政人员的固定工资, 在上市公司改投后, 监管人员深入了解真实改投原因的调查成本等构成。该成本为一个较大的值, 且具有较小的弹性。a:上市公司恶意改投被监管部门查处后, 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同时增加了下次融资审批通过的难度, 使得再融资成本提高, 给公司带来的损失。e:上市公司恶意改投, 用于其他用途所获得的额外收益。b:政府监管部门纠正上市公司恶意改投的行为给政府监管部门带来的收益。f:上市公司恶意改投受到监管部门查处, 公司信用度下降给公司带来的损失。郑轶楠 (2006) 指出从信任度观点来看,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实质是公司对广大投资者要约的重要条件, 是双方达成合同的组成部分, 如果募集资金使用不符合计划、进度甚至变更募集资金使用项目, 都将构成公司信任度瑕疵。g:上市公司恶意改投后以客观原因为由披露改投信息, 公司信用度下降给公司带来的损失。 (f>g) 以上参数均为非负数。
均衡分析如下:
情况一:若c>2b, 即监管成本超过政府监管部门纠正上市公司恶意改投的行为对政府监管部门带来的收益的两倍, 则-c+b<-b。由于监管成本相对固定, 这时可以理解为是政府监管部门纠正上市公司恶意改投的行为对政府监管部门带来的收益较小造成。
若再有e>g成立, 即上市公司恶意改投, 用于其他用途所获得的额外收益大于上市公司恶意改投以客观原因为由披露改投信息, 公司信用度下降对公司的影响, 也就是说公司恶意改投可以获得正的净收益。
此时的纯策略均衡解为 (恶意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不监管) 。
该情况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当市场中投机气氛过浓, 投资者较少关注公司价值, 盲目投机的情况下, 投资者对募集资金改投的公告很少关注, 上市公司恶意改投的行为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害, 至少从投资者的心理感受来说是很小的。因而, 政府监管部门纠正上市公司恶意改投的行为对政府监管部门带来的收益就会较小。同时, 投资者既然不会以公司信用度高低作为决定是否持有该公司股票的标准, 那么公司信用度下降对公司的影响也就很有限。最终市场均衡的结果就是上市公司恶意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证券监管部门放松对募集资金改投的监管。
情况二:若c<2b, e>g, 上市公司以的概率选择是否恶意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政府监管部门以的概率选择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向进行监管。在均衡情况下, 上市公司的期望收益为0, 这时上市公司恶意改投变得无利可图。政府监管部门的期望收益为-c/2。监管成本c具有较小的弹性, 所以政府监管部门在短期内无法通过降低监管成本c来降低自己的负效用。
情况三:若c>2b, e
情况四:若c<2b, e
所以, 若想把均衡 (恶意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不监管) 或者混合策略Nash均衡转变成更好的均衡 (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不监管) , 关键在于提高g的值, 也就是说要提高上市公司恶意改投后以客观原因为由披露改投信息, 公司信用度下降给公司带来的损失。
经济观察研究院在2004年11月根据38家中小板上市公司的IPO招股书信息所做研究显示, 中小板公司IPO信任度指数为56.28。时隔不到一年, 根据上述38家中小板公司的2004年度报告所做的2005年中小板公司信任度指数却只有43.86, 较其IPO信任度重挫两成。公司在IPO之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是信用度下降的重要原因。但是信用度的下降并没能有效地限制上市公司IPO募集资金改投的行为, 前文对样本的统计表明2006年首批上市的38家中小板上市公司中发生IPO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共计10次之多, 涉及金额达28332万元。
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重塑一个健康理性的市场, 在这个市场中, 投资者以价值投资为基础, 重视公司的信用度。公司信用度下降, 部分投资者便会抛售该公司股票, 股东就要承担股价下降带来的损失。为防止出现这样的情况, 股东会对公司经理层施加压力, 以保证其严格按照募资计划来使用IPO募集资金。如果真正能实现公司信用度与股价的联动关系, 就能从根本上对上市公司IPO募集资金使用形成一种强有力的制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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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第2篇
编制单位: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7,404.15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44,060.2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37,668.90
2015年:5,397.49
20 1-9月:993.87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1
年产 2万吨 LNG等输送用大口径管道及组件项目
年产 2万吨 LNG等输送用大口径管道及组件项目
31,156.00 31,156.00 30,992.56 31,156.00 31,156.00 30,992.56 -163.44主要生产线为
11月
2
年产 1万吨原油、天然气、液化天然气管道输送设施用特殊钢与钛合金复合管项目
年产 1万吨原油、天
然气、液化天然气管道输送设施用特殊钢与钛合金复合管项目
15,344.00 15,344.00 12,163.55 15,344.00 15,344.00 12,163.55 -3,180.45主要生产线为
20 6月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46,500.00 46,500.00 43,156.11 46,500.00 46,500.00 43,156.11 -3,343.89
超募资金投向[注]
3
补充年产 2 万吨
LNG 等输送用大
补充年产 2万吨 LNG等输送用大口径管道及
904.15 904.15 904.15 904.15 -主要生产线
为 20 11口径管道及组件项目流动资金
组件项目流动资金 月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904.15 904.15 904.15 904.15
[注]: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7,404.15万元,较原预计募集资金 46,500.00万元,形成超募资金 904.15万元。根据公司 年 5月 1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将超募资金用于补充“年产 2万吨 LNG等输送用大口径管道及组件项目”流动资金。
附件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 年 9月 30日
编制单位: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注 1]承诺效益
最近三年又一期实际效益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序号 项目名称 年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1-9月
1
年产 2万吨 LNG等输送用大口径管道及组件项目
73.32% 7,212.00 -137.45 4,719.91 3,848.89 2,817.84 11,249.19 否
2
年产 1万吨原油、天然气、液化天然气管道输送设施用特殊钢与钛合金复合管项目
8.80% 3,984.00 -419.26 -1,019.78 -740.29 -2,179.33 否
[注 1]:该项目产能利用率为实际产量与相应的设计产能之比。
IPO募集资金 第3篇
自创业板推出以来, “三高”、“业绩变脸”及“高管减持套现”等问题愈演愈烈, 引发了市场的广泛关注和质疑。截至2013年8月16日, 手工统计湖北省共有83家公司上市 (上交所上市公司为36家, 深交所上市公司为47家) , 其中成功登陆创业板的上市公司为11家。湖北省创业板11家上市公司IPO计划募集资金额为277 191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达552 481万元, 总体超募资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高于计划募集资金的数额) 高达275 290万元, 平均超募资金额为25 026万元。资本市场的主要功能在于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通过资本市场将闲散资金与良好投资项目有机地结合起来。然而, 稀缺资金的过度错配给低效率、低增长的公司同样意味着资本市场资源配置的低效率 (方俊雄、方芳, 2011) 。创业板市场如此高额的募集资金, 特别是如此高比例的超募资金, 市场会担心募资公司是否有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发生, 特别是是否可能会导致资金使用的低效率。同时, 创业板过去三年“业绩变脸”频繁、“破发潮”不断的市场表现, 使得市场的种种担忧已经变成了现实。为此, 我们选取湖北省11家创业板上市公司作为研究对象, 通过分析其募集资金使用状况, 来探讨湖北省创业板上市公司IPO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问题, 以期为资本市场IPO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研究和决策提供经验数据。
二、湖北省创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状况剖析
本文选取截至2013年8月16日, 在深交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11家湖北省公司作为研究对象, 所使用的数据均来自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巨潮资讯网以及上市公司网站。
(一) 湖北省创业板上市公司IPO募集资金情况
1. 湖北省创业板上市公司IPO基本资料。
成功登陆创业板的湖北省上市公司为11家, 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分别上市1家、1家、3家和6家, 主要集中于计算机通信、电气机械、化学原料和通用设备等制造业, 只有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为300184) 属于批发业, 上市公司发行时基本资料见表1。
由表1可以看出, 11家上市公司IPO计划募集资金额为277 191万元, 成功募集资金净额达552 481万元, 总体超募资金额高达275 290万元, 平均超募资金额为25 026万元。上市公司超额募集资金金额最高的是天喻信息, 高达51 226.18万元, 金额最低的是华灿光电为2 255.69万元;超额募集资金率最高的是华中数控, 高达299.19%, 超募率最低的是华灿光电, 为2.51%;超募资金额致使平均超募率高达131.99%。因此, 湖北省创业板上市公司整体超募严重。
2. 湖北省创业板上市公司IPO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状况。
截至2013年8月16日统计数据时, 11家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见表2。
由表2可见, 湖北省创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总额为459 738.66万元, 累计投入总额为350 173.851万元, 累计募投项目投入占总募资额的比例仅为63.38%, 剩余募集资金额高达202 306.9万元, 接近募集资金总额的40%。由此可见, 湖北省大量募集资金闲置在账面上, 未得到合理充分的运用, 可能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低下问题。
同时由表2还可以发现, 湖北省11家创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不尽如人意, IPO计划内募投项目平均进度为72.34%, 超募资金承诺项目平均进度为64.63%。作为首批登陆创业板的中华元电, IPO计划内募投项目达到预定使用状态的时间为2012年10月30日, 然而截至2012年底时, IPO计划内募投项目平均进度仅为55.83%;超募资金额高达30417.81万元, 超募资金承诺投资项目金额仅为15 090万元, 超募资金承诺投资项目进度仅为30.79%, 致使大量募资闲置。台基股份高达31 796.69万元的超募资金, 至今仍然躺在超募资金专户里, 显然公司IPO时的承诺“最晚于募集资金到账后的6个月内, 将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 妥善安排超募资金的使用”只是一句空话。三丰智能IPO计划内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包括“智能输送成套设备改扩建项目”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两个, 建设期均为2年, 截至2012年底时, “智能输送成套设备改扩建项目”仅投入42.36万元, “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迟迟未动工, 募投项目进度缓慢, 巨额募集资金只能闲置, 致使上市公司“有钱无处花”。
(二) 湖北省创业板上市公司IPO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 湖北省创业板上市公司IPO计划内募集资金的投向变更。
注:由于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最新数据是截至2012年12月31日, 因此2013年8月16日的统计数据实际为2012年12月31日的数据
根据上市公司发布的公告进行手工统计, 截至2013年8月16日, 上市公司IPO计划内募集资金投向变更情况见表3。
湖北省11家创业板上市公司均存在不同类型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变更类型最多的就是“变更实施进度”, 累计次数为10次;“变更实施方式”累计为4次;“变更实施主体”、“变更实施金额”及“变更实施地点”累计均为3次;“变更实施内容”累计为1次。
在湖北省11家创业板上市公司中, 只有回天胶业、华昌达及华灿光电未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 其他上市公司都在或长或短地延迟IPO计划内募投项目进度, 其中中华元电将“企业技术中心项目”中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时间做了两次调整, 分别由2011年4月调整到2012年4月30日, 再一次调整到2012年10月30日。
回天胶业在“变更实施主体”、“变更实施方式”、“变更实施地点”以及“变更实施金额”等变更类型中均有涉及。2010年4月20日回天胶业发布公告, 公司拟增加全资子公司“上海回天”和“广州回天”为IPO计划内原募投项目“有机硅胶粘剂和密封胶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 新增实施地点为上海和广州。截至2012年底, 回天胶业“有机硅胶粘剂和密封胶建设项目”已完工, 原计划内承诺投资项目金额为9 676万元, 完工时累计投入金额为9 719.11万元, 比计划资金多43.11万元。
力源信息“变更实施进度”、“变更实施主体”、“变更实施方式”以及“变更实施地点”等变更类型中均有涉及。2013年4月23日, 公司原计划使用3 393.40万元投资建设面积为6 000平方米的仓储及物流中心, 现公司决定将“仓储及物流中心项目”并入“一站式IC应用服务中心一期建设项目”, 并由其全资子公司武汉力源应用服务有限公司在江夏区大桥新区继续实施该项目, 同时原承诺投资总额3 393.40万元将用自有资金进行置换, 并将其用于对子公司进行增资, 全部用于建设“一站式IC应用服务中心一期建设项目”。
单位:万元
中华元电和华昌达均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资金及利息补充流动资金。中华元电于2012年12月28日发布公告称,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 公司计划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资金及利息”合计9 266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华昌达于2012年12月28日发布公告称, 为促进募集资金的有效运用, 在结合募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公司实际经营等因素的基础上, 将IPO募集资金项目结余资金4 580.84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湖北省11家创业板上市公司中, 只有回天胶业和天喻信息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针对“是否达到预计收益”项回答“是”, 其他公司皆以“不适用”、“否”或部分“是”、部分“不适用”来回答, 由此可见募集资金使用效果并未达到上市公司IPO时的承诺。上市公司解释“未达到预计效益的情况和原因”时的理由也是多种多样的, 或者干脆就不予以解释。
2. 湖北省创业板上市公司IPO超募资金的使用。
湖北省11家创业板上市公司IPO超募资金使用情况见表4。截至2013年8月16日统计数据时, 发现11家上市公司已承诺使用的超募资金主要用于项目投资、建设投资、扩建原募投项目、设立、投资及增资子公司、偿还银行贷款、永久性或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购置土地、存入募资专户等方面。其中, 台基股份截止到2013年8月16日, 仍然未公布其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1) 资金置换。湖北省有10家创业板上市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提前进行募投项目建设, 等募集资金到账后,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共计金额为78 748.56万元。“资金置换”虽然不会改变资金的数量, 但通过置换, 募资专户的资金就变成了上市公司的自有资金, 可以随意支配。因此, 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的转换, 通常被认为是上市公司规避监管的一条“有效”变通途径。
(2) 项目投资。深交所发布的《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中规定:上市公司最晚应在募资到账后的6个月内, 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 妥善安排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手握巨额超募资金的上市公司围绕着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规定进行一系列的项目投资。截至2013年8月16日, 湖北省4家上市公司累计进行4次项目投资和建设项目投资, 累计进行2次扩建原募投项目等投资, 动用超募金额达31 290.81万元。中元华电于2010年4月13日发布公告, 拟使用超募资金5 000万元投资于《电能质量监测与治理项目》, 该项目的建设周期为30个月, 截至2012年底该项目仍然未动工, 难免有利用巨额超募资金进行盲目投资的嫌疑。
(3) 股权投资。湖北省8家创业板上市公司进行累计达17次的投资、设立及增资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总金额高达71 064.88万元。其中, 华中数控分别以累计4次, 金额高达25 345.47万元进行同业并购、扩张, 位列湖北省创业板上市公司之首。华中数控缘何在同业并购、激进扩张方面领先, 原因不言自明, 高达49 195.1万元的巨额超募资金便是其无往不利的宝剑。然而, 2013年7月22日, 华中数控发布公告称, 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6 37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 (鄂州公司) 增资, 原计划总投资金额为7 370万元 (含1 000万元自有资金) , 现变更后计划投资总额为4 919万元 (已投入的自有资金1 000万元) , 截至2013年7月23日已使用2 923万元, 延期使用超募资金2 451万元。细数个中原因, 就会发现公司目前超募资金专户的余额仅为6 423.87万元, 然而超募资金承诺投资项目多数还在建设中。
(4) 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上市公司发布公告称, 为了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和使用收益, 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拟使用募集资金偿还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6家上市公司累计7次动用超募资金30 8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 7家上市公司累计12次动用59 980.92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5家上市公司累计11次动用58 3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湖北省创业板上市公司累计动用高达149 080.92万元超募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是创业板超募资金使用计划中比重最大的流向。超募资金更多流向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进一步折射出巨额募资的闲置。华昌达IPO募集资金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额为11 585万元, 超募资金的使用全部投向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有钱却苦无项目投资, 公司只能先后四次动用超募资金6 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从归还募资专户到下一次使用募资的时间间隔往往不到10天。
(5) 购置土地。回天胶业于2011年12月8日发布关于购买土地使用权作为战略发展用地项目的公告。公司购置土地使用权需支付的金额约为8 960万元, 其中拟使用超募资金4 160万元, 使用自有资金约4 800万元。
总体来看, 湖北省11家上市公司整体超募严重, IPO募集资金项目推进缓慢, 募投项目变更频繁, 大量募集资金闲置。巨额超募资金使用混乱, 盲目投资, 激进扩张, 超募资金闲置, 更多地流向偿还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三、湖北省创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资本市场的重要功能就在于实现融资, 通过上市可以为具有发展前景的项目解决资金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之后的盈利情况可以直接反映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目前国内学者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研究方法很多, 较多以上市公司IPO前后三年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的变化分析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邓召明、范伟, 2011;刘志军, 2010等) 。净资产收益率指标和每股收益指标是综合反映公司盈利能力的财务指标, 能够充分展现上市公司运用募集资金的效果, 直接体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高低。湖北省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变动情况见上页表5。
净资产收益率是企业的净利润与净资产平均总额的比值, 既能衡量上市公司净资产的获利能力, 又能考核上市公司的综合经济效益。在表5中, 净资产收益率普遍下降, 只有回天胶业上市当年的净资产收益率呈现上升趋势, 其他上市公司均为下降, 其中跌幅最大的为华中数控, 接近93%, 跌幅最小的是华昌达, 竟也高达34.95%。上市后一年的净资产收益率与上市当年的净资产收益率比较中, 只有鼎龙股份呈现2.72%的小幅上升趋势, 其他上市公司均为下降, 其中跌幅最大的为华灿光电, 接近88%, 跌幅最小的为天喻信息, 为0.25%。从11家上市公司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来看, 上市当年即平均下跌62.76%, 上市后一年比上市当年平均下跌40.76%。通过净资产收益率的分析可以看出, IPO募集资金的使用并未达到预期的效果。
每股收益是企业一定时期的净利润与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之比, 是综合反映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重要指标。在表5中, 回天胶业和台基股份上市当年的每股收益是增加的, 但从上市后一年的数据表现来看, 趋势是下降的。11家上市公司平均每股收益呈现下降趋势, 上市后一年比上市当年下降25.39%。由此可见, 上市公司IPO募集资金的使用未实现上市公司承诺中的效益, 并未发挥募集资金作用, 因此湖北省11家上市公司整体上来说其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是低下的。
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普遍呈下降趋势,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明显低下, 严重的业绩下滑折射出上市公司运用募资中存在的种种问题。截至2013年8月16日的收盘价与发行价相比, 11家上市公司全部破发, 平均跌幅高达54.32%, 跌幅最大的依然是中元华电, 高达81.85%。由此可见, 投资者对上市公司低效率运用募集资金的冷淡反映, 对上市公司业绩下滑的惨淡回应。
四、结论与思考
通过对湖北省11家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现状进行分析, 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1.上市公司整体超募严重, IPO募集资金项目推进缓慢, 募投项目变更频繁, 大量募集资金闲置。2.巨额超募资金使用混乱, 盲目投资, 激进扩张, 超募资金闲置, 更多地流向偿还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3.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普遍呈下降趋势, 股价破发严重,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明显低下, 严重的业绩下滑折射出上市公司运用募资中存在的种种问题。
因此, 为提高创业板上市公司IPO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建议:优化新股发行体制, 改进新股定价机制, 努力降低创业板上市公司超募比率;严格控制IPO募投项目审批, 规范募集资金投向, 加强募集资金事前、事中及事后监督和管理;审慎使用超募资金, 制定科学预算与规划, 防范大量募资闲置, 提高募资使用效率;尽快制定上市公司募资使用的相关法规, 加大违规募资使用的惩罚力度, 切实提高上市公司违规违法成本。
摘要:本文通过对湖北省11家创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现状分析, 可以发现上市公司整体超募严重, IPO募投项目推进缓慢, 变更频繁, 大量募资闲置;巨额超募资金使用混乱, 盲目投资, 激进扩张, 闲置超募更多地流向偿还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上市公司经营业绩下滑, IPO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明显低下。最后, 基于本文的研究结论, 就如何提高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关键词:创业板,IPO,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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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募集资金 第4篇
关键词:上市公司,募资投向,变更,原因
作为上市公司未来业绩增长的潜在因素,募投项目一直是投资者关注的重要因素。然而,上市公司随意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现象在我国证券市场中却屡见不鲜,且有愈演愈烈之势。据统计,今年上半年沪深两市有近300家上市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共涉及725个上市公司融资时承诺的建设项目,其中有481个首发项目被终止或变更,占比达66.3%,而其余三成多被变更的项目则多以增发项目为主。 通过查阅公告不难发现,环境变化是上市公司募投项目变更的主打理由,其他理由则多集中在提高募资使用效率上。 究其背后的深层原因,却远仅非于此。纵观上市公司募投变更情况,上市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主要出于以下动因。
一、拟投项目失去投资价值
从项目立项到募集资金到位可能经过几年的时间,此段时间内,与项目相关的外界因素很可能会发生一些变化,如果这种变化对项目的实施不利,导致募股说明书中承诺的投资项目受客观因素变化影响,不再具备投资价值。上市公司为了防止项目资金的浪费,则会做出相应调整。通常外界环境的变化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或城市规划的改变,影响项目的实施;技术更新导致原有项目落后,失去投资价值;市场环境变化,如产品市场不景气、利率和汇率波动、市场供求状况变化、市场消费偏好变化等,直接影响项目的实施和收益;监管政策、 突发事件等意外因素影响。
二、资金超募
所谓超募,指募集资金超出融资需求。资金超募一般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由于发行价格过高导致,我国股市一直存在高价发行、高市盈率和超高募集资金的三高现象, 牛市行情下三高现象更为突出,这种形式的超募很容易察觉。另一种形式的超募即为隐性超募,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言之凿凿,某项目需要投入多少资金、累计总投资为若干等,但事实或许并非如此。有些上市公司为了上市,对拟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编造,有时甚至投资银行帮助其编造,这些很多是抱着“圈钱”的心态。资本市场是中国企业进行融资的重要场所,但从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过程来看,我国资本市场很长一段时间是为了解决国有企业的融资问题。这些国有企业虽然进行了股份制改造,但很多企业的质量和公司治理水平仍较低下,投机心态也较重,这就使得在上市过程中对项目的可行性及现金流进行夸大, 有的甚至编造项目,这势必导致上市后变更募集资金投向。
三、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部分上市公司由于项目进展缓慢,资金没有全部投入或者项目资金暂时有剩余。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上取得较高收益,购买理财产品不失为一个合理的选择。但从长期来看,募集资金还是应该主要投向可提升主营业务的项目当中。从物尽其用的角度, 公司将闲置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理财可以理解,但不能因此“舍本逐末”,故意延缓募投项目进度,而一味追求稳定的利息收益,投资者当初愿意掏钱给公司,并不是看中资金的利息收益,而是看好募投项目的盈利前景。部分公司在主业低迷的情况下更有进行委托理财和委托贷款的动机,利息收入成为部分主业萎缩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
四、投资项目论证不足,决策缺乏规范性和科学性
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应对拟投项目的财务指标及可能面临的风险作出正确评价,否则再有效的决策模型都没用。但上市公司管理层有时会有一些非理性行为,导致对项目评估的偏差。首先,管理层在项目投资评估时有可能过度自信,高估自己掌握信息的准确度,作出过于乐观的估计。其次,管理层在投资决策过程中证实偏差比较严重, 即当他形成某观点时,会把新出现的信息错误地认为是对自己观点的支持,导致其极易排斥不同意见,从而作出错误的投资决策。第三,上市公司的投资决策过程也存在羊群效应,很多公司觉得原有项目的收益比较低,从而跟风将募集资金投向收益率高、热门的行业。
此外,有些上市公司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委托中介机构来做的。但现实中不少中介机构为了不失去客户, 存在迎合上市公司的现象,加之有些中介机构是政府部门的下属咨询机构,与审批机构有千丝万缕的联系,部分中介机构人员甚至曾就职相关机构。同时,项目咨询与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失准,目前暂无具体的监管与处罚措施,风险较小,这也加大了不合格项目上市的可能性。
五、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股权结构不合理
目前,股权结构不合理造成我国大多数上市公司存在—个或多个实际控制股东,中小股东缺乏参与决策的动机和途径,使得大股东有攥取控制权私人收益的倾向,因而在大股东操纵下发生募集资金变更行为,直接侵占募集资金,使得原定投资项目不能继续或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募集资金。由于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缺乏有力的内部控制, 董事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上的随意性缺乏有效的约束,导致非理性的投资行为。
六、管理层的激励过度及约束不足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环节中,募集资金一旦由上市公司管理层控制后,能否遏制道德风险,实现募集资金效益最大化最终取决于对管理层的激励与约束。上市公司频繁变更募集资金很多也与公司管理层个别人员追求个人利益有关。但是,与市场环境机制相适应、能够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合理组合的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还远未形成。公司为了获得更多利润,会对管理层采用各种激励手段,如果激励过度而约束力不足既严重损害股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也助长经营者在公司投资决策中不负责任的短期性、投机性和盲目性等侥幸心理,使公司发展充满风险。
七、受高额利润驱使,盲目追捧市场热点
资本的本性是要获得最大的资本增值。我国上市公司存在着较为严重的短期化行为,追求短期利润的最大化是大多数上市公司的迫切愿望,于是出现了有些上市公司为了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或迎合市场,变更募集资金投向, 纷纷改投一些业务跨度较大的热点行业,如信息网络、生物科技、金融投资等领域。孰不知,在认识不够成熟的情况下贸然进入陌生行业,会大大增加公司经营的风险,导致募集资金改投项目建设失败,企业盈利下降,违背了融资应以企业和股东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原则。
八、融资制度不平衡,上市公司偏好股权融资
相较于债权融资而言,股权融资无论是融资成本还是受约束的程度都比较低,导致上市公司偏好股权融资来解决公司大部分资金需求。换句话说,公司在股市募集资金并不是为了某个项目,而只是为了获得资金。很多上市公司以圈钱作为融资首要目标,项目本来就不具备可行性。 为了成功进行股权融资,必须要虚构一个项目,所谓的招股说明书中的资金用途,也就变成了讲故事。故事讲得好, 募集的资金就多,一旦募集资金到手就万事俱备,变更资金投向自然也就不是什么新鲜事了。
九、证券市场机制不健全
有些上市公司公募的行为不是由市场表现决定的,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也很少有来自市场力量的约束。不完善的淘汰机制又让部分已经失去上市资格的公司有机可乘, 通过各种方式改头换面继续存在,使得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当问题难以根除。公司控制权市场、债权人市场、法律制度等外部治理机制不健全,投资者未能树立正确的投资价值理念。因此上市公司的经营绩效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未能成为影响股票价值的主要因素。投资者与上市公司之间并不构成长期重复博弈的交易关系,造成募资变更成本低廉,给上市公司再融资募资变更提供了宽松环境。
IPO募集资金 第5篇
影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因素众多, 本文主要从内外两个方面来深入的探讨影响资金投向变更的动因。
1. 内部原因
(1) 融资环境宽松, 再融资成本低廉
一方面, 从中国证券市场的制度安排来看, 中国上市公司的《新股发行管理办法》仅对公司大量闲置的资金, 或大量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予以重点关注。这些规定都是原则性的, 并无具体的衡量指标、确认标准和操作手段, 从而给上市公司再融资提供了宽松的环境。另一方面, 从证券市场环境看, 中国证券市场没有强制性分红要求, 对募集资金使用效果的监管并没有相应加强。因而降低了融资门槛, 再融资资金的使用成本更加低廉。
(2) 项目审批体制缺陷, 审批时间过长
目前, 我国项目投资还是实行的审批制, 不同层次的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对项目投资额的审批权限存在差异, 地方审批权限相对较小, 审批手续简便。于是上市公司就通过“将单个项目分拆成多个项目”、“将新建项目更名为技改项目”等手法来降低获得批文的难度, 也使得一些缺乏严格可行性论证的项目纷纷过关。即使事中央级的立项项目, 虽然审批时较为严肃认真, 但由于缺乏跟踪制度和惩罚制度也难以监督项目的进度、收益、是否变更等。
另外, 在项目审批过程中, 又分为几个程序, 一是项目可行性研究审批, 二是项目立项审批。一个项目, 除去企业内部从机会研究到项目决定的时间, 仅计算由可行性研究审批到立项审批, 都需要一个相当漫长的时间。而且, 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立项批准后, 并不存在有效期的限制。
(3) 项目咨询机构存在问题
不少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由上市公司委托中介 (咨询) 机构完成。但显示中不少中介机构为不失去客户, 存在迎合上市公司的问题;同时部分中介机构上是政府部门的下属咨询机构, 其与审批机构有千丝万缕的关系, 部分中介机构人员甚至曾就职于项目的审批机构。另外, 项目咨询与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失准, 目前暂无具体的监管与处罚措施, 造假不易引起关注, 风险较小。
除了这些外部原因之外, 还有其他的外部原因。例如:市场突变 (主要是不可预测的市场突变) 、地方政府干预、关键性技术变故、合作方变故等因素。
2. 内部原因
(1) 上市公司以“圈钱”作为融资首要目标, 影响项目可行性
首先, 证券市场结构本身及信息的不对称性决定了上市公司在证券市场群体中处于强势群体的角色, 这就为上市公司过度“圈钱”行为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其次, 目前我国的股票市场相关政策和规则不健全也为上市公司过度“圈钱”钻到了空子。在以上条件的作用下, 不少上市公司将“圈钱”作为首要目标, 所关心的时怎样融入更多的资金, 谁能为自己融入最多的资金, 而自身是否有合适的项目反而不是关键问题, 而且不少证券商还会为企业去寻找一些项目, 以扩大上市公司的融资能力从而获得更多的佣金收入。更有的部分公司甚至是“圈钱”在先、项目在后。先确定投资项目是新老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股票或增发、配股的前提条件, 而投资项目的产业方向、规模和回报周期等因素, 将影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多寡。
(2) 上市公司投资项目决策缺乏规范性和科学性
公司对项目的选择不够谨慎, 少数企业为了满足自身再融资条件、为找项目而找项目, 等资金到位后再顺势而为, 变更投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只被看作募集资金的手段, 而非公司发展的关键所在。部分上市公司为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或为了迎合市场, 选择项目盲目追逐“市场热点”, 导致部分项目上市公司的业务跨度较大例如投资证券、房地产、信息网络、生物科技等新兴行业, 在认识不够成熟的情况下, 就贸然进入陌生的行业和领域, 增加了经营风险, 结果导致配股或增发募集资金所建项目无法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 甚至使企业盈利下降。违背了融资行为应以企业利益最大化、股东权益最大化为出发点的原则。
(3) 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
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 表现出很大的随意性, 我们分析认为这与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构不合理有着密切关系。目前在我国上市公司中普遍存在控股股东, “一股独大”现象严重, 而且控股股东又都为国有股股东, 从而出现“代理风险”或“内部人控制问题”,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及其变更使用决策权完全掌握在大股东手中, 以其意志为转移。而一些小投资者则因占有权利比例过小而显得微不足到。另外, 我国中小投资者行使股东权利的意识不够, 再加上股东大会的委托制度没有形成, 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缺乏有效便利的途径, 必然导致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而获得的资金, 被公司经营着出于其他的目的而任意的滥用, 致使上市公司资金不能形成有效的约束。
二、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对资本市场的影响
1. 不利于公司长远稳定发展
在现如今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条件下, 部分上市公司为了维持其持续稳定的发展, 并没有遵守先前的承诺, 在某些利益的驱动下, 频繁地改变其投资方向, 由一个产业跨度到另一个产业, 导致投资行为呈现出不确定性和短期化的倾向。而这种随意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将会不利于上市公司长远稳定的发展, 资金投向的不断变化会使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有淡化的趋势, 变更后的资金有相当部分的投向与原先的主营业务是呈现出极大不相关性。在缺乏长远战略发展规划、没有经过深思熟虑的论证和缺乏相应人才的情况下, 盲目介入一些对自身来说并不熟知的领域, 例如生物工程、基因工程、纳米技术、证券市场等, 而随着股票二级市场大幅走低, 其必然会给上市公司带来极大的经营风险, 对公司的健康发展产生了深远的负面影响, 最终导致不利于上市公司的长远稳定发展。
2. 易导致投资实体虚拟化
由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不能按承诺投资, 因而会出现的大量资金闲置, 部分上市公司将会把该部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有的甚至是直接投放于证券市场, 这种做法不仅与公司初期承诺相差巨大, 而且由于过多的拟投向实体的资金流入股票市场, 导致实体虚拟化, 从而导致加深了证券市场的“泡沫化”。如果上市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情形得不到有效遏制, 将会持续的导致更多的泡沫产生, 给社会经济带来极其不利的影响。同时一些上市公司受短期利益的驱使, 不愿意经营那些投资回收期较长, 投资收益率相对来说较低的传统实业项目, 放弃原来的投资打算, 而不断的去追求市场投资热点, 将募集资金变更投向一些完全陌生的、与其主业相关性不大的行业。
3. 违背证券市场诚信原则
在证券市场上, 诚信机制的存在将会使企业的行为表现出高度的自我约束性, 包括对投资者做出不随意更改资金用途的承诺并严格履行这种承诺。但在我国, 由于证券市场还很不成熟, 证券市场的制度建设也不够完善, 给资本市场带来了深远的影响, 导致上市公司诚信约束机制缺失。具体表现在:相当一部分上市公司在募集资金前就把投资项目描述得无限美好, 利益巨大。而一旦募集资金到手后, 又找出各种各样的理由说原来的项目不可行了, 另外的项目更好, 在变更原因的披露上则简单地说是由于市场行情变化、外部竞争程度加大、合作方变故、关键性技术变故等, 这不符合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的逻辑。如果原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科学的、充分的, 就不可能再存在以上这些变更理由, 因为这些理由都应己在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充分论证。其实相当一部分变更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为圈钱而制作的, 或为求批准而制作的形式主义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上市公司频繁变更募集资金投向, 难以体现公司管理层的诚信。
摘要: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投向及其运用效果, 颇受人们关注.尤其是资金的运用效果, 更是引人注目, 因为可能直接或间接影响现时或潜在投资者的直接收益。然而近年来, 我国上市公司频繁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现象日益突出, 己经引起学术界的广泛关注。上市公司随意地变更募集资金投向, 不仅对证券市场的诚信建设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即直接影响证券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的有效发挥, 而且还对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产生了负面影响。因此, 开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向变更问题研究, 对规范上市公司投资行为等方面具有深远意义。
关键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向变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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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朱白云.募集资金投向变脸分析[J].科学决策报, 2002, (3) :41-46
IPO募集资金 第6篇
一、研究设计
(一) DEA方法介绍
数据包络分析 (Data Envelopment Analysis) , 简称DEA, 是运筹学、经济学和管理科学交叉研究的一个新的领域, 由A.Charnes和W.W.Cooper等人于1978年创建, 主要用于同类型的多输入、多输出决策单元 (DMU) 之间进行相对效率比较, 此模型即为C2R模型。本文采用改进的C2R模型进行构建。
(二) 输入输出变量的选取
在综合考察38家中小板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和产生绩效情况, 选取了以下输入输出指标。
输入原始指标用Xi表示 (i=1, 2, 3, 4)
X1: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X2: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X3:用于规模扩张的资金金额;X4:用于技术改造的资金金额。
输出原始指标用Yj表示 (j=1, 2, 3, 4)
Y1:总利润;Y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Y3:净资产收益率;Y4:每股收益。
(三) 数据来源
本文研究所用的样本数据主要来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公布的数据, 文章搜集了2004年上市的38家中小板公司20042009年的财务报表数据, 考虑到各年有可能因为某些外部或内部因素导致数据分布的不均匀, 故取算术平均值, 作为输出指标的计算数据, 输入指标取2009年12月31日累计值。本文给38家中小板样本公司赋予代码 (A1, A2A38) 的方式进行效益评价。
二、实证结果与整体效率分析
使用DEAP2.1软件对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相关数据进行运算并加以分析。
对样本公司纯技术效率考察结果要相对优于对技术效率和规模效率的考察情况, 样本公司PTE等于1的有29家, 远远多于TE和SE的12个;在 (0.9, 1) 的范围考察各个效率值的情况, 则SE的样本个数最多, 为11个;在效率值小于0.7的范围考察, PTE最为乐观, 为0个。TE的整体分布较为均匀, 而PTE值在0.8以上的占86.84%, TE值小于0.9的样本个数较多。
三、对无效DMU分析
对于处于生产前沿面上的12家公司而言, 其技术效率为1, 是其他存在技术无效现象的公司重点参考的对象, 但不是必然的, 如对A7、A24和A25的参考次数为0, 而对规模效率不等于1的A13和A16的参考次数却分别达到7次和6次。这充分说明:整体技术有效的公司规模报酬不变, 但对那些追求生产规模扩张的公司往往不是最好的参照目标。
图1给出了各输入输出变量的合计改进情况, 其中A2、A8、A11和A5四家公司高于均值 (Mean) , 其余15家公司的改进幅度都低于均值, 这说明样本公司整体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良好, 虽然存在改进, 但改进幅度不大。
由图2可知:19家公司中有15家公司需要增加用于规模扩张 (X1) 的比重, 占比为78.95%, 有1家公司 (A17) 需要减少用于规模扩张的比重, 另外3家公司的比重正好符合公司需求现状;在技术改造的资金使用量方面, 存在改进要求的19家公司中有16家公司需要减少用于技术改造的募集资金额度, 占比84.21%。
由图3看出, 从产出的改进情况来看, 每股收益需改进的公司数量最小, 有10家公司;其次为利润总额, 有11家公司;净资产收益率排第三, 有16家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需改进的公司数目最多, 有17家公司。
四、对管理层的决策建议
(一) 密切关注募资使用规模
募集资金的使用规模越小, 即投入成本越低, 产生的利润越多, 说明募集资金使用效益越高。具体效益的评价应从投资项目建成后的运营效率分析, 该项目若能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则说明上市公司做出股票发行决策募资是科学的, 此外该项目也是回报投资者的源泉, 并为下一轮募集资金继续发展奠定基础。通过理论推导和对中小板公司效率值与投资回报情况的反复实证检验, 得出以下结论:38家中小板公司中19家存在改进要求的公司应适当控制募集资金的使用规模, 下大力度寻找到好的投资项目, 发挥募资的最大效能。
(二) 提高投资决策能力
实证分析发现, 存在改进要求的上市公司有12家公司需增加变更募资使用的额度, 占比68.42%, 这说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的投向存在合理性, 不能一锤定音, 管理者应根据市场需求随机应变, 增强企业活力, 但也不能过于频繁, 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三) 合理分配募集资金使用方向
公司对用于规模扩张和技术改造的资金额度分配不均, 应减少对技改项目的资金投入, 增加用于规模扩张的比重。因此公司应科学决策, 合理调剂资金使用方向, 大力发展公司优势产业, 找准定位, 不盲目跟风。
以上分析说明公司在募资使用的决策环节有必要深入讨论, 多方论证, 使募集资金发挥最大效能, 而效能最终体现在利润表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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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刘津, 郭志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闲置与公司绩效的实证研究[J].经济问题探索, 2008 (4) :158-163.
IPO募集资金 第7篇
募集资金变更是指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没有按照招募股说明书的有关承诺进行投资,而是履行了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规定的披露程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公告,公开改变了原募集资金的投向,包括变更或终止投资项目、以及投资项目结余资金转为其他用途等。目前,上市公司可以通过首发、增发、配股等方式筹集企业发展所需要的资金。但在公开募集资金前,要求上市公司有明确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但许多上市公司在成功募资后, 随意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这种不正常现象的频繁出现。这可能是因为上市公司纯粹出于圈钱的目的而随意拼凑投资项目,或是因为其没根本就没有长远发展战略而盲目跟风追逐市场看似光鲜的伪高盈利投资热点,博取投资者眼球。2009年10月15日,深交所发布《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下称《指引》),除借鉴目前主板和中小板市场行之有效的监管经验外,同时提出有针对性的监管要求:超募集资金应同样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而且应当投资于公司的主营业务,不能用于开展证券投资、委托理财、 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等。那么,该《指引》是否发挥作用?哪些因素影响了创业板上市公司首发募集资金变更程度?国外理论界对于该问题的研究比较深入和成熟, 但是很少见到有关上市公司变更募集资金变更投向的文献。国内众多专家学者对募资资金变更的问题进行了大量的研究, 但这些研究基本上都是针对主板和中小板市场。这些研究成果是否适用于具有高成长性的创业板,这是一个值得探究的问题,也是本文研究的目的与意义所在。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国外对募集资金变更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理论方面, Jensen and Meckling(1976)、Diamond(1991)等的研究发现, 委托代理与公司治理不完善会导致公司过度低效率投资, Myers and Majluf(1984)的研究结果发现,由于信息不对称很可能引起公司过度投资或投资不足等问题。国内研究方面,对募集资金的变更主要从两个角度进行,一是募集资金变更的影响因素研究,二是募集资金变更的经济后果研究。在对募集资金变更的影响因素研究中,着重从企业特征、公司治理和监管制度三个方面展开。企业特征对募集资金变更的影响主要体现在财务杠杆、公司规模、公司长期投资规模及公司的多元化程度等几个因素,刘少波(2004)及张为国(2005)等研究发现,上市公司资产规模与资金投向变更可能性正相关;张为国等(2005)研究指出, 公司资金闲置越多,变更的可能性越大;李虎(2005)研究发现,募投资金投向的多元化程度越高,变更几率越大。公司治理对募集投向资金变更的研究方面,张为国(2005)、 陈文斌等(2005)发现第一大股东政治级别与上市公司的募集资金变更程度正相关,马连福(2011)等研究发现,公司治理较好的非国企募集资金变更几率较低。监管制度对募集投向资金变更的研究方面,朱武祥(2002)研究发现, 融资审批制度会影响募集资金变更。马连福(2011)认为地方政府干预越强,地方国企的损失性变更越多。刘少波(2004)、陈文斌等(2007)等研究发现,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与上市公司的业绩负相关,朱云等(2007)发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在滥用行为,会导致公司长期业绩变差。对于市场反应方面的研究,刘斌等(2006)认为募集资金变更的市场反应并不明显,杨全文等(2009)研究指出IPO募集资金变更后,市场会出现负面反应。
(1)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刘斌(2006)研究发现: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上市公司是质量较差的公司。本文认为,创业板上市公司较低的净资产收益率意味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较大,因此公司会考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郭昱、顾海英(2008)发现,盈利能力越强,农业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几率越大。因此提出假设1:
假设1:公司净资产收益率(X1)越高,首发募集资金变更程度越低
(2)流通股比例。流通股比例过低,流通股股东难以通过股东大会左右管理层行为,但他们却是唯一可随时“用脚投票”的股东。在无法直接“用手投票”的前提下,他们可 “用脚投票”,抛售或拒绝购买上市公司的股票。这种约束力量对管理当局产生了一定的制约作用,促使公司不随意变更募集资金投向。郭昱、顾海英(2008)指出,非流通股比例越高,农业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可能性就越大。因此提出假设2:
假设2:流通股比例(X2)越低,首发募集资金变更程度越低
(3)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La Porta(2000)等研究表明, 控股股东侵犯小股东利益的现象在各国非常普遍。我国创业板上市的355家公司的治理结构呈现出明显的家族化特征,股权高度集中于创业者群体,根本无法形成权力制衡。 绝大多数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由控股股东掌握或由内部人控制,使控股股东不仅可以影响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通过选举“内部人”为董事来影响董事会的运作,董事会易于成为控股股东的掌中之物。控股股东通过影响公司治理,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及财务政策,从而形成客观上有利于控股股东利益的政策安排。当控股股东具有融资需求时,就会通过上市公司进行融资,一旦募集资金到位,便可以使用各种借口和手段将资金转入符合控股股东利益需要的地方。如此一来,上市公司便成为了控股股东借以圈钱的工具,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屡见不鲜当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越高时、控股股东对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能力越强时,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越有可能发生。张为国(2005)、 陈文斌等(2005)通过研究发现,股权集中度与募集资金变更几率正相关。因此提出假设3:
假设3: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X3)越高,首发募集资金变更程度越高
(4)公司行业性质。考虑到传统行业的公司利润率水平相对较低,将募集资金投向高盈利水平项目的可能性越大。翟春燕等(2005)研究发现,传统行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变更的几率更大,变更是时间更短。因此提出假设4:
假设4:公司为传统行业(X4)时,首发募集资金变更程度越高
(5)年末货币资金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年末货币资金占资产总额的比重越高,说明公司首发融资规模大,筹集到较多的货币资金。这些持有大量现金流而又没有好的投资项目的公司并没有把现金返还给股东,或是资金闲置, 或是变更募集资金用以投资高盈利能力的项目。张为国等(2005)通过研究发现,公司闲置资金与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几率显著正相关。郭昱、顾海英(2008)指出,首发募集资金规模越大,农业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可能性就越大。 因此提出假设5:
假设5:年末货币资金占资产总额的比重(X5)越高,首发募集资金变更程度越高
(6)董事长与总经理是否二职合一。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长与总经理二职合一的“家族色彩”异常浓厚,因而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容易出现“一言堂”,公司的经营者即内部人掌握了筹资权、投资权、人事任免权,股东很难对其行为实施有效的监督,即使部分经理人为非控股家族人员,这些外部经理人在决策执行过程中也会出于家族压力及自身利益最大化考虑而倾向于盲从董事长与总经理的错误决策。因而提出假设6:
假设6:董事长与总经理二职合一(X6),首发募集资金变更程度越高
三、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取和数据来源本文考察了2009-2012年首发上市当年的所有创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变更情况。经统计,有153家创业板上市公司进行了首次募集资金的变更。本文的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及募集资金变更说明均来自中国证监会官方网站巨潮资讯,数据处理均由SPSS17. 0和EXCEL软件计算完成。
根据表1所示,自2009年创业板开市以来,上市公司的数量急剧增加,至2013年底已有356家公司在创业板上市。 2010、2011年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数目更是突破百家,募集资金总额高峰期达到了905亿元。伴随创业板扩容的是首发上市即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上市公司越来越多。2009年至2012年期间,变更公司数目占当年上市公司数目从最初的8%增加到59%,说明首发当年即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创业板上市公司逐年增加。2009至2011年,变更金额占当年上市募集资金资金总额的比例从0.3%增加到6.3%,2012年略有下降为5.3%,说明上市当年变更金额占当年公开上市募集资金总金额的比例总体呈递增趋势。从表1可以看出, 2009年至今,创业板公司上市当年募集资金即发生变更的共有153家,其去向主要包括偿还银行贷款、补充永久性流动资金、委托理财以及买房买地买车等。如表2所示:有87家公司上市当年即用超募资金362383万元偿还银行贷款, 其理由是减少利息支出、降低财务费用等;有96家公司首发即用406192万元来补充永久性流动资金,其理由是减少利息支出、降低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等;另有21家涉及金额为70226万元的上市公司募集变更到委托理财、 购买办公用房、购买土地以及变更投资项目等形式。
(二)变量定义本文选择首发上市募集资金变更程度为被解释变量,选择净资产收益率、流通股比例、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公司行业性质、年末货币资金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及董事长与总经理是否二职合一作为解释变量。考虑到公司规模(X7)与资本结构(X8)等也有可能对首发募集资金变更程度(Y)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将公司规模与资本结构作为模型的控制变量。变量定义如表3所示。
(三)模型构建根据上述假设,构建如下多元线性回归模型:
四、实证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
从表4的描述性统计看各个变量的均值与中位数都较接近, 因此可以假设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样本数据是近似服从正态分布的,从而可用最小二乘法进行模型回归。
(二)回归分析对整体回归方程的显著性检验如表5所示。首先,由于F=11.374(p=0.000),因此,回归方程在显著性水平为0.05的假设上通过了检验;其次,表中的Adjusted R-square为0.353,说明回归模型对因变量的解释力为35.3%。此外模型的拟合程度指标D-W值接近2, 方程整体效果明显。
本文还对各个变量的方差膨胀因子(VIF) 进行了计算,如表6所示。X5所对应的膨胀因子最大,其值为1.286,小于10,证明了回归模型中变量间并不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性问题。通过表6的回归结果发现,创业板上市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与首发募集资金变更程度显著负相关,说明上市公司业绩下降会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因而公司会考虑募集资金投向的变更,支持假设1。流通股比例与首发募集资金变更程度负相关,与预期不一致,这可能是因为非流通股股东一般都是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拥有更大的募集资金变更权,不支持假设2。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首发募集资金变更程度显著正相关,这与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高度集中有很大关系,“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控制了董事会行为,进而对公司是否变更及变更程度拥有绝对的表决权,支持假设3。当创业板上市公司经营的主业为传统行业时,首发募集资金变更程度高,这说明传统行业盈利能力弱,上市公司出于寻找高投资回报项目的考虑,更有可能变更资金投向,支持假设4。年末货币资金占资产总额的比重与首发募集资金变更程度显著正相关,这表明公司首发上市募集的货币资金越多,公司募集资金变更程度可能性越大,支持假设5。上市公司董事长与总经理二职合一与首发募集资金变更程度显著正相关,这说明了二职合一更容易形成“内部人控制”,首发募集资金变更程度会更高,支持假设6。同时,实证研究还发现,公司资产规模与首发募集资金变更程度显著正相关,这说明资产规模越大的公司越有可能发生募集资金变更,这可能是因为资产规模较大的公司仍有可能因为过度融资而导致募集资金的大幅变更。资产负债率与首发募集资金变更程度在10%水平下显著正相关,这说明部分创业板上市公司经营的业务资产负债率较高,具有一定的财务风险,从而导致公司会变更部分资金投向低负债率的项目。
注:***、**、* 分别表示在1%、5%及10%水平上显著。
为了检验特定情景下的创业板上市公司首发募集资金变更的程度,且考虑到创业板公司高市盈率、高价格发行,大股东有变更募集行为拉高股价进行高位减持的冲动,本文加入内部人交易变量(X9)进行进一步的回归分析,内部人交易变量(X9)为哑变量,若大股东及高管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后60天内卖出股票取1,否则取0,其回归分析结果如表7所示。内部人交易变量(X9)为正但不显著, 不能验证大股东及高管变更募投项目进行股票交易获利假设,这可能是由于大股东及高管卖出股票的行为受到法律等诸多限制。
(三)稳健性检验为了使研究结果更为稳健,本文借鉴Doyle等(2007)的方法定义净资产收益率(X1),即经调整后的净资产收益率(X1)在所有样本中居前25%取1,否则取0。回归结果如表8所示。净资产收益率(X1)仍显著为正, 其它变量显著性也未因此发生变化,表8与表7没有实质性差异,说明前文的分析结论是稳健的。
备注:***、**、* 分别表示在 1%、5%及 10%水平上显著。
注:***、** 分别表示在 1%、5%水平上显著。
五、结论
IPO募集资金 第8篇
我国上市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这一现象, 近年来已在很大程度上对这些公司的业绩、声誉及诚信以及整个证券市场产生了负面影响。国内学者针对变更募集资金这一行为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进行了研究, 发现变更募集资金不利于公司经营业绩。但是得出这一结论所使用的数据都在2002年以前, 上述结论能否成立还有待于进一步考证。本文试图搜集2003年-2007年上市筹资公司的最新数据, 来验证当下上市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的行为是否依然在损害股东利益, 破坏财富。
2 文献综述
国外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研究文献较少, 国内相关研究主要关注募资变更行为的动因、影响因素、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市场对变更行为的反应等。朱武祥 (2002) 则从投资审批体制不适应实际需要等多个方面, 分析了上市公司变更资金投向的原因。刘勤、陆满平等 (2002) 对我国上市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动机进行了分析, 提出了善意变更和恶意变更的分类。段特奇 (2003) 的研究结果表明, 上市公司募资变更公告并不具有信息含量。薛爽、杨静 (2005) 研究发现:IPO募集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的发展、按照计划投向承诺项目、资金被充分运用所产生的效率, 分别高于资金用于非主营业务 (多元化) 、改变资金投向和资金闲置的情况。
3 基于描述性统计的样本分析
3.1 样本概况
本文以2003年度发生筹资行为的91家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 数据来源于Wind数据库。2003年共有91家上市公司募股筹资。其中有68家公司首次发行新股 (IPO) , 占当年筹资公司数量的74.7%;14家公司增发新股, 占筹资公司数量的15.4%;9家公司实施配股, 占筹资公司数量的9.9%。
3.2 样本选择的原因:
选择该样本的主要基于以下三个原因: (1) 已有学者在做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实证研究时, 在选取公司数据时取到了2002年, 如果时间段的选取与前人重合, 研究的价值不大; (2)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后, 其影响一般在二、三年之后才发生效应, 因此时间跨度最好在三年以上; (3) 最新能搜集到的公司数据只能到2007年, 往前逆推四年, 既考虑到不和前人的研究重复, 又考虑到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影响的滞后性, 因此选取2003年募集资金的公司比较适宜。
样本上市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2003年募集资金的公司其中有54家改变了募集资金的投向, 占所有募集资金上市公司的59%。在这54家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公司中有43家为首次发行新股筹资, 占79.6%;有3家公司为增发新股筹资, 占5.6%;有8家公司实施配股筹资, 占14.8%。统计结果表明IPO公司的变更及其程度比配股公司和增发公司更为突出。
3.3 募集资金投向改变的类型
对于企业募集资金投向的改变, 本文根据具体情况将其分成了五种类型: (1) 募资金额, 在这一类型中的公司都调整了投入某一项目资金; (2) 募资投向, 在这一类型中的公司将原本投入招股计划书中项目的资金投入了另一项目; (3) 实施地点, 这一类型中的公司将原计划投资项目的实施地进行了变更; (4) 投资方式, 这一类型中的公司在原计划进行的项目中在主要出资人这一环节上发生了改变; (5) 项目取消, 这一类型中的公司由于各种原因取消了原计划要进行的项目。
3.4 经营业绩的衡量指标选择
企业通过首发, 增发, 配股募集资金的结果是增加了企业的权益资本, 本文的目的是为了研究募集资金投向的改变对于企业经营业绩的影响, 也就是研究企业的权益资本的运营效率, 所以我们需要一个能够全面反映企业权益资本运营效率的指标, 本文最终选择了EVA.
EVA被定义为税后净营业利润与全部资本成本的差额, 全部资本成本为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与资本总额的乘积。EVA指标最大的特点就是从股东角度重新定义企业的利润, 它所衡量的是一个企业创造的真实利润。E V A考虑的是企业经营中使用的所有资本的成本, 它并不受一般的以规范各企业财务报告以及会计行为为目的的会计准则的限制, 在损益表中反映的净利润数仅仅考虑了最明显的一种资本成本--利息费用, 而忽略了权益性融资成本--股利的存在。同所有的机会成本一样, 权益性融资成本不能够直接被人们所注意, 因此会计人员也不计算和反映这些由股东提供的资金的成本, 然而这种成本却是客观存在的。尽管估计权益成本具有高度的主观性, 但忽略它的存在就不能准确地评价企业为所有者创造的新价值。
当EVA为正时, 则表示企业的收益高于为获得此项收益而投入的资本成本, 企业为股东创造了价值, 反之, 则损失价值;创值越高, 企业为股东带来的资本收益也就越高。本文试图通过EVA这一指标计算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上市公司EVA指标值, 使其与同期未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上市公司平均的EVA指标值进行比较, 以证实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上市公司是否在创造价值、是否创造超过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上市公司平均水平的价值。
4 实证分析
4.1 募集资金投向改变对股东价值影响的比较分析
基于以上的选择, 本文计算了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公司各自从2003年到2007年的EVA值。为了说明改变募集资金这些公司的整体状况, 决定对其所有的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公司EVA取均值, 由于各公司的总资产不尽相同, 为了更客观的反映各公司EVA对于均值EVA的贡献, 本文采取了按照各公司总资产的权重计算出2003年到2007年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公司的加权平均EVA。同样的方法对于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公司, 也对其从2003年到2007年计算出加权平均EVA。然后将两者进行比较如表1:
从上图1中看出从2003年到2004年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公司与未改变投向的公司加权平均EVA的走势基本相同, 这说明在募集资金投向刚改变的一年内, 企业的经营业界没有受到多大影响。但是从2005年开始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公司业绩开始下滑, 而改变资金投向的公司继续平稳;2005-2006年未改变资金投向的公司业绩大幅度下滑, 而改变资金投向的公司则只有轻微的下滑。通过对上图的分析, 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一方面,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对于企业EVA的影响的时间走势与以往研究结果是相同的, 即企业改变募集资金的行为在其实施后的2-3年开始产生显著的效果。另一方面, 与以往研究结果不同的是改变募集资金的公司业绩却明显优于未改变投向的公司, 而以往结论显示改变募集资金的公司业绩状况明显差于未改变投向的公司。
4.2 募集资金投向改变类型对于股东价值影响的比较分析
前文中提到企业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类型可以分为五个类型:一、募资金额, 二、募资投向, 三、实施地点, 四、投资方式, 五、项目取消。下面将所有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公司按照上述类型进行分类, 并计算出各类型的公司2003年-2007年的加权平均EVA。加权平均EVA的计算还是按照各公司资产的权重来进行加权平均。计算结果如表2:
从图2可看出, 改变实施地点和投资方式两种类型的公司加权平均EVA在2003年-2007年走势比较平稳, 没有出现大的波动;其中项目取消这一类型的公司的加权平均EVA从2004年之后开始下滑, 不过下滑幅度不是很大;而改变募资金额和改变募资投向这两种类型的公司在2005年-2006年加权平均EVA下滑趋势就非常明显, 并且斜率比较大。这与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公司在同一时期趋势是相同的, 但是在2006年之后加权平均EVA的走向趋向于平稳, 止住了大幅度下滑的颓势。
5 原因和实证发现
综合以上对近四年来发生募集资金投向改变企业的创值能力的比较分析, 我们得出与前人研究截然不同的结论, 即企业在改变了募集资金投向后其创值能力反而有了明显的改善, 募集资金投向改变类型的不同对企业创值能力的改善程度也是不同的, 我们对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企业按照其改变的类型对其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原因做了进一步的分析, 分析结果如下:
第一类, 改变募资金额, 在这一类型的企业中改变募资金额的主要原因一般为追加投资, 理由主要有二:一是公司认为目前某一项目的市场前景比较乐观, 为了扩大市场份额, 投入更多的资金进入该项目;二是公司目前在营项目的各项成本提高, 为了维持该项目而不得不增大投入。
第二类, 改变募资投向。这一类型的公司主要是由于原计划项目的外在客观环境发生了改变, 或是公司经过调研验证, 发现市场风险较大不适于投入, 于是将资金投向了别的项目。
第三类, 实施地点。这一类型的公司主要是本着满足生产工艺的最佳路径或是原定场地限制了该项目的完整实施而选择更好的实施地点。
第四类, 投资方式。这一类型的公司在投资主体上面选择了与在该项目有一定运作经验的公司合作, 来规避市场风险。
第五类, 项目取消。这类型的公司大多本着谨慎的原则, 发现项目还有些实际问题尚未解决, 因此决定放弃或者暂缓项目的进行。
通过以上对企业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原因的分析, 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的结论:一、不管企业以何种方式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企业的投资决策者都是综合考虑了成本、风险、收益等经济因素之后做出的决定;二、比较实施地点、投资方式与其它的转变类型, 我们可以看出, 此两种转变类型实质上是对原有募集资金计划书投资项目做了进一步改善, 是精益求精的结果;而其它的转变类型实质上是放弃了原有的计划项目, 是委曲求全的结果, 因此, 不同的投向转变类型对企业的创值能力影响的差异是显著的, 而如果企业缺乏相关的考虑做出草率融资决策的话, 可能会最终放弃, 但无论如何, 放弃不好的投资项目比盲目坚持对企业更有利。
本文的实证发现了一些不同于以往研究结论的现象, 表明了中国上市企业对于股东财富的保护和增值有了改善的趋势, 但是传统的融资成本约束缺失、证券市场机制约束缺失、上市公司诚信缺失和公司治理约束缺失的问题客观上依然存在, 未来的研究应该继续关注资本市场和上市公司在上述方面的解决状况, 以期得到普遍接受的结论。
参考文献
[1]刘少波, 戴文慧.我国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研究.经济研究, 2004, 5.
[2]朱武祥.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向决策分析.证券市场导报, 2002, 4.
[3]陈美玉.募集资金投向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分析--来自上市公司的证据.财会通讯, 2007, 11.
IPO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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