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安全事故观后感
化工安全事故观后感(精选8篇)
化工安全事故观后感 第1篇
打开了安全事故案例后,上面所讲述的一起起的安全事故仿佛我就在触目惊心的事故现场,想着那因事故造成的伤害,我的内心触动了!是的,正是这些惨痛的事故,让千万个家庭失去了欢笑的权利。我的思想发生了很大的转变,内心此起披拂,感受到生命的可贵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案例表明有的职工在安全生产过程中违章操作较多,造成后果是严重的,难以挽回的。职工生产在第一线,现场环境复杂有时存在着不确定的因素,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和处理问题时,应时刻保持冷静的头脑并不断提高技术水平以不变应万变,防范各种突发情况。
我们所工作的岗位接触的反应储罐较多,每天都需要和各种化学物品溶剂打交道,这样的相对应的我们要注意安全隐患也就较多,比如釜和储罐的压力安全,化学物料和溶剂的使用及存放等,除了这些物品本身的安全隐患还有更重要的就是外部环境的安全隐患,在我们车间门口贴着一块十分醒目的安全标示,上面列出了进入车间禁止携带的一些物品和行为,这样每天还没进入车间安全意识就时刻的看在眼里,想在脑里,记在心里,在操作过程前可以把一些安全的隐患避免,消灭。安全意识造就了安全生产,从每一天的工作做起,从一点一滴开始。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是出自《韩非子?喻老》中的一句话,后来广为流传,并演变成为今天的一条哲理成语。这句话深刻揭示了千里长堤虽然看似十分牢固,却会因为一个小小蚁穴而崩溃的道理。更是警示我们世人,事情的发展是一个由小到大的过程,当存在微小的安全隐患时,如果不给予足够的重视和正确及时处理,就会留下无穷的后患。所以,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要防微杜渐,从小事做起,及时处理好不安全因素,避免事故或灾难的发生。
人是万物之灵,是社会发展之本,社会的发展离不开社会的生产,安全是生产的基石,是企业获取经济效益的根本保证。人作为安全生产的主体,是具体工作的执行者,社会上各样的工作都必须围绕人来开展,离开人什么事情都将无所事事。
在安全生产中,必须坚持以人为先,因为人是生产力中最积极的因素,是最具有创造性的,同时也具有破坏性,任何工作都是通过人来完成。纵观人类社会的发展,从古代钻木取火,到当今高科技的使用都离不开人,离开人去谈社会的发展,那不过是水中月,雾中花。当今人类为了征服自然和改造自然及生产自身赖以生存的物质资料,不得不从事一些高危险性的工作,如我们所从事的化学品生产等,往往由于人的疏忽三大敌人(麻痹,不负责任,不遵章),常常给企业造成重大的损失和人员的伤亡,既害了国家、企业,最终害的是自己和家人。
安全生产活动中的思想障碍是影响员工“要我安全”的重要问题,是各种不安全因素中的主要因素。在抓安全生产的过程中发现,一般情况下,员工都会为满足自己的安全需要而采取自我保护措施,遵守安全生产规程,但有的时候,有些人则可能因为存在某些思想障碍,不仅忘记了“我要安全”,而且做不到“要我安全”。这类思想障碍归纳起来,大体上有以下几种:
1、对安全生产规程并没有真正理解,看不到违章操作的严重危害性;
2、对安全生产规程感到麻烦,图省事、求简便而不去遵守;
3、因抢时间、赶进度,而忽视、忘记安全生产规程;
4、对自己的熟练技术过分自信,心存侥幸,麻痹大意;
5、逞强好胜,表现为胆大妄为的冲动,明知故犯;
6、因为身体疲倦,精神松懈,注意力分散而顾不上安全生产规程等。
安全与生命,息息相关;爱心与平安,心手相连,作为一名化工企业的职工,我深深地知道:安全,是我们永恒的主题。“高高兴兴上班来,平平安安回家去”是每位职工共同的心声;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形成人人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和谐氛围。
“爱企业、爱工作、爱生活”是我们每一个职工的心声!企业的兴旺发达,离不开每位职工的奉献和努力。“保证安全生产,防患于未然”是为了我们的明天更美好!让我们都行动起来,时刻铭记安全在我心中,安全在你心中,安全在我们大家心中,为了“平安”这个共同的目标,将安全工作时时抓、事事抓、长期抓,永不放松!
化工安全事故观后感 第2篇
09化一 张馨钰 3009207028
化工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010年我国化工行业事故频发,仅7月份就相继发生了四起化工石化企业突发性事故,对人们生活和周围环境造成了不可估量的影响。
7月13日,福建紫金矿业紫金山铜矿湿法厂发生铜酸水渗漏事故,造成汀江部分水域严重污染。7月16日,大连市输油管线爆炸,并引发原油泄漏。7月28日上午,南京塑料四厂拆迁导致丙烯泄漏引发爆炸。当天晚上,吉林永吉县两家化工企业七千多个化学原料桶被洪水冲入松花江。这一连串的事件,看似偶然,其实,如果我们深入探究就会发现,这些都是我国现今化工行业的一些弊端导致的必然结果。而其中的松花江流域则不止一次受到污染,最严重的一次甚至还引起了俄罗斯方面的密切关注。这些屡屡发生的化工事故,又给其周围的环境造成了什么影响呢?以屡次受到污染的松花江为例,我们来对化工事故对周围的影响进行一下简要分析。
首先,松花江水域的污染对周围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范围不可估量。松花江污染事件涉及到的污染物数量多,几千个化工桶被冲入松花江之后会在江中迅速扩散开来,导致受污染的水域广泛。水中的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水生的大量动植物受到污染从而引起松花江及周围流域的生态环境濒临崩溃。
其次,松花江水域的污染影响人类生活。其周围流域的居民生活用水遭到污染,导致吉林几个城市出现断水,而江内污染物会逐渐富集致使鱼虾等生物也不能继续食用。至于化工事故对水质的污染和破坏会不会长时间内都无法消除,这是个未知。还记得日本那几起著名的污染致病事件吗?水俣病、痛痛病„„我相信大家都对那些受环境污染迫害的人们犯病时的情景记忆深刻,我觉得那些场景可以用“触目惊心”来形容,如果几十年后我国也出现了类似的怪病,那些受到伤害的人又该找谁去为他们主持公道?而我们,又能做些什么?显而易见,对于已经发生了的事故,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尽量快速的、高效的、不留后患的采取行动尽力消除污染,在解决当前的可见污染后,更重要的是我们要反思,思考一下造成事故的原因,而我们又能否提前规避这些风险,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
再次,水体污染事故会对当地系列工业产生影响,进而对经济发展造成阻力。水是任何一个产业不可或缺的原料之一,松花江又是当地的重要水源,江水受到污染,大多数行业的用水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从其他途径获得水源势必造成生产成本的提高,进而对当地经济发展产生影响。
虽然7月份这起污染事故看似偶然,几千只原料桶是被突发洪水冲入江中,但是,是否有人想过,如此大型的化工厂,为何建在离重要水源很近的地方?这不是违背了最基本的化工厂选址原则吗?如果再深入思考,松花江是东北地区居民的重要水源,也是俄罗斯的河流之一,如此重要的一条水路,为何化工事故频繁发生、周围违规化工企业屡禁不止?我认为,这个问题的原因涉及到许多方面:法律法规制定不完善、治理违规力度不够强、周围居民自我防护意识薄弱、监管不到位„„
从化工事故看化工安全问题 第3篇
关键词:化工事故,化工安全,安全管理,应急管理,风险评估
化工生产具有易燃、易爆、易中毒、高温、高压、有腐蚀性等特点, 比其他工业部门的危险性更大。在工业企业发生的爆炸事故中, 化工企业所占比例高达30%以上[1]。化工事故不仅致使人员伤亡惨重, 而且会给经济社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可见安全生产在化工企业中尤为重要。
1“7.16”石大科技公司着火爆炸事故原因分析
1.1 事故情况
2015年7月16日07:39, 山东石大科技石化有限公司 (简称石大科技公司) 液化烃球罐在倒罐作业过程中, 违规采用注水倒罐置换的方法, 而且在切水过程中无人现场值守, 致使液化石油气在排完水后从排水口泄出。泄漏过程中产生的静电放电或消防水带剧烈舞动金属接口及捆绑铁丝与设备或管道撞击产生火花, 引起爆燃。在事故救援过程中造成2名消防队员受轻伤,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 812万元。
1.2 企业概况
石大科技公司位于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虎山镇西潘村北侧沿海路西侧, 成立于2009年12月18日, 经营范围为:重油综合加工利用及其产品的销售, 石油化工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开发研制及相关技术服务;石油化工设备设计, 普通货物进出口等。主要产品为:汽油、柴油、液化石油气、液化气、石油焦、道路沥青、石脑油、燃料油、硫磺、MTBE、苯、甲苯、丙烯、丙烷等[2]。
1.3 事故原因分析
1.3.1 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
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主要存在以下4个问题。
1) 严重违反石化企业“人工切水操作不得离人”的明确规定。
2) 企业未制定倒罐操作规程, 未对作业过程进行预先危险性分析, 没有安全作业方案, 没有进行风险辨识。
3) 未按照规定要求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管控, 球罐区自动化控制设施不完善。
4) 安全培训不到位, 管理人员专业素质低, 操作人员未取得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操作资格证, 岗位技能不足。
1.3.2 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落实不力
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安排部署不到位, 对辖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不力;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量薄弱, 专业机构、人员缺乏, 现有人员能力不足;配合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不力, 督促企业整改隐患不到位;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不力, 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
2“8.12”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故原因分析
2.1 事故情况
2015年8月12日23:30左右, 天津滨海新区第五大街与跃进路交叉口的一处集装箱码头发生爆炸, 发生爆炸的是集装箱内的易燃易爆物品。第一次爆炸发生在2015年8月12日23:34:06, 近震震级约2.3级, 相当于3 t TNT (三硝基甲苯) ;第二次爆炸发生在30 s后, 近震震级约2.9级, 相当于21 t TNT。爆炸产生的冲击波导致轻轨东海路站建筑及周边居民楼受损。此次事故因人员伤亡惨重和经济损失巨大, 将化工厂安全问题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
2.2 企业概况
天津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简称瑞海公司) 成立于2012年11月, 经营范围为:储存危险化学品的集装箱、中转运输业务。由于业务发展的需要, 瑞海公司后来又租用天津港集装箱物流中心区域的堆场, 在原有设施的基础上, 将物流堆场改造成为一个危险化学品的集装箱堆场。瑞海公司年货运量约为50 000 t, 堆存期一般不超过40 d。在瑞海公司的经营许可范围内, 可储存的危险品种类很多, 有易燃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氧化剂、腐蚀类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的危险化学品。
2.2 事故原因分析
2.2.1 未做好规划工作和相关安全信息的披露工作
2009年11月, 国务院正式批复滨海新区行政体制改革方案, 同意撤销天津市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 设立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希望利用沿海交通优势, 打造物流港口中心, 这成为天津市的重大服务项目之一。然而, 危险化学品储存基地的建立并未告知附近的居民、社区和开发商。根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3]及相关行业标准, 瑞海公司危险化学品仓库与周边公共建筑应至少保持1 000 m安全距离[4], 但此次爆炸点周围1 000 m内, 有超过5 600户居民。由于现代城市建设不断加速, 市政整体规划未对石油化工等危险化学品储存予以充分重视, 导致旧有的布局与管理体系无法适应新的市政发展。这场悲剧正是因为当地政府忽视相关民众的知情权所致。
2.2.2 公司安全工作不到位
瑞海公司在其网站上发布的公司2013年职业卫生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中, 第一条保证措施为“为从事有害作业的人员配备专门的个人防护用品, 购买防毒口罩、橡胶手套等。”在必须防备静电的危化品仓库内, 劳保鞋或者其他具有消除静电处理的鞋是必备设施[5], 在此处却被一个“等”字代替, 而橡胶手套和防毒口罩也完全无法应付易燃易爆和剧毒品真正的危险情况。此外, 从瑞海公司自己发布的照片看, 他们是以普通民房消防安全标准的要求来执行对危险化学品安全保护的本身就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6]。
2.2.3 应急管理能力滞后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环境保护监测站2014年8月出具的《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跃进路堆场改造工程环保验收报告》, 验收项目中有两个新建仓库, 仓库一的部分功能区用于存放电石和硅钙合金, 仓库二用于存放氰化钠和甲苯二异氰酸酯。电石遇水后会产生大量乙炔气体, 硝酸钾受热会放出氧气, 从而加快燃烧并引起爆炸。该报告中明确了仓库储存的物品, 而消防指挥官却在事故发生后的采访中说了这样的话:“不清楚仓库里边在发生什么样的化学反应, 也没办法控制。但危难时刻, 老百姓可以退, 消防官兵只能往前冲, 这是职责所在, 义无反顾。”可见, 应急管理能力不足, 消防救援体系落后, 救援方式缺乏科学性是导致损失惨重的重要原因。
3 需借鉴的国外成功经验
3.1 新加坡政府的管理经验
作为亚洲石化中心的新加坡, 由于其裕廊岛石化基地产业高度聚集、管理模式先进, 因此被认为是全球石化基地的一个标杆。其成功原因正是新加坡政府对化工项目近乎严苛的监管。
新加坡对化工项目布局有整体规划, 炼化设施大多集中在距主岛不足2 km的裕廊岛以及附近一些岛屿。在具体危险品存放的问题上, 新加坡规定企业必须为所有有害的化学用品或易燃易爆品建立合适的存放系统, 要综合考虑到各类化学物质的属性、相容性、储存数量及操作守则。
为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裕廊岛消防局将裕廊岛分为6个区域, 每个区域由一家较大的公司牵头组织制定应急互助预案、工业伙伴应急预案、资源互助预案、灾难应变预案和企业内部应急准则;要求各企业将生产危险性、灾害特点和处置措施等用文字、图表和计划书的形式提供给消防局和有关单位。裕廊岛消防局每两个月与企业进行1次演练, 全年共6次;每年2次高层建筑火灾扑救演练;每两年1次大型联合演练;在岛内力量明显不足的情况下, 有其他民防部队力量和社会力量支援的预案[7,8]。
3.2 美国的应急管理经验
美国应急管理体系中包含标准的应急指挥体系 (Incident Command System, ICS) 。ICS是一个实施应急指挥的工具, 具有标准化、弹性化的结构, 即不论事件发生大小, 属于那种事故类型, 均有事前计划、事发应对措施, 普遍适用, 现已被全球众多国家引进学习。ICS体系规定了应急的角色、组织结构、各部门职责、程序、术语和实际操作的内容等, 能使应急指挥过程明确、有序、高效。例如, 指挥员负责管理整个事件应急过程, 保证应急行动安全, 沟通协调各涉及机构, 评估各部门需求, 设定应急目标等。指挥成员协助指挥员, 主要包括3个职位:公众信息官、安全官和联络官。其中公众信息官负责与公众沟通和媒体信息发布, 保持与相关机构的沟通联系, 搜集整理事件的有关信息。安全官负责安全监控与评估, 确保应急行动和应急人员安全, 有权终止不安全的应急行动。联络官负责具体联络工作[9]。
3.3 德国的风险分析技术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 德国化工企业越来越多地采取以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 (Hazard and Operability Analysis, Hazop) 为代表的系统性风险分析技术。德国化工领域的专家也并非完全集中在化工企业, 而是广泛分布在保险等工业服务领域。这些专家根据每年的发生化工事故的原因调整企业的安全规范与审计要求, 对企业进行安全指导。德国联邦环保局下属的事故报告与评估中心 (ZEMA) 负责对德国的化工事故进行系统性整理, 并将每年的研究报告向公众公开, 并以此作为化工技术与管理规范提高的科学标准。
4 解决化工安全问题的建议
1) 政府要做好化工项目的规划工作, 并处理好与企业和民众三方的沟通机制, 加大化工项目的透明度, 做到信息公开化, 同时也要接受更多的民众监督。
2) 对化工项目的监管要从严, 进行风险评估, 包括定期对制造、质量、工务、安全等方面的评估, 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 保障设备不出问题, 出了问题能立即解决。
3) 化工企业要加强安全意识, 敢于采纳高于法律和国家标准的行业标准和企业内部管理规范, 并且严格执行。
4) 我国应当尽快建立科学的消防应急现场指挥机制, 并实行“消防职业化”。
总之, 化工安全生产需要依托全社会生态系统, 其中包括公民的敏感性、政府不断的研发投入、人才的教育与培训以及企业自身的能力建设。
参考文献
[1]中国报告大厅.2010—2015年中国基础有机化工原料行业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R/OL].[2014-02-01].http://www.chinabgao.com/report/230744.html.
[2]张海峰.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全书[M].2版.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 2008.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EB/OL].[2011-03-02].http://www.gov.cn/flfg/2011-03/11/content_1822902.htm.
[4]国家卫生部.GBZ 1—201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S].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 2010.
[5]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AQ/T 3048—2013化工企业劳动防护用品选用及配备[S].北京:煤炭工业出版社, 2013.
[6]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HG 20571—2014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S].北京:化工出版社, 2014.
[7]彭雨婷.新加坡裕廊岛:化工区规划范例[N].21世纪经济报道, 2015-08-26 (12) .
[8]丁志军.新加坡裕廊岛工业园成功因素分析[J].东方企业文化, 2011 (23) :80-81.
安全事故频发催促规范化工物流 第4篇
不到一个月,接连发生的化学品运输事故使危化品运输安全问题成为焦点。
事故只是冰山一角
在“3·29”事故中,一个重要原因是这辆标示吨位为15吨的槽罐车实际装载29.44吨。对此,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潘跃新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这只是国内化学品运输超载问题的冰山一角。当整个社会的安全意识薄弱,习惯了低价以及压价竞争时,企业会发现只能通过压缩仓储和运输环节来获得利润,这时候,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安全就会被忽略。像其他超载一样,危险化学品运输超载在业内并不是秘密,而液体化工品的超载比起一般货物的超载来更具有隐蔽性。
“在液体化工品的运输中,有些核定只能装7到9吨的槽罐车在经过改装后实际可以装载30吨,而这只是一个普遍超载的额度。市场的这种混乱状况使我们根本不敢进入槽罐车市场。”中化国际码头储罐部主管汤轩霆表示,中化国际主营化工品的贸易分销及物流服务,物流业务包括远洋、近海、内河、沿江船舶运输与码头储罐服务,陆路槽车运输与仓储服务等。如果用符合规格的车进入槽罐车市场,在价格上就很难竞争过那些超载车。运输企业的利润空间本来就已经很小,而规范运输和不规范运输在利润上相差20%左右。所以违反运输规则是受利益驱动的。
物流企业面临难题
液体化学品陆路运输分槽罐运输和集装罐运输两大市场,前者设备投入低、运价低、市场准入门槛低,货主多为中小化工企业,属中低端市场。在长三角,张家港、宁波、上海化学品集散中心,每一地都聚集着数百家化学品槽罐车运输企业。后者技术含量高、投入大、运价高,货主多为大型化工企业,尤其以外资化工企业为主,处于高端市场。在全国,像中化国际这样拥有30多辆集装罐运输车,从事陆路化学品运输的企业,不过10家左右。
中化国际仓储运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军介绍,“液体化学品运输必须由船运、储罐码头、路运串成一条完整的运输链。我们曾经想进入槽罐车运输市场,最终还是放弃了。这样不规范的市场,规范企业一进去就死定了。”
“在产业配套的专业物流体系、环境保护,以及法律制度保障、市场监督管理、社会公共安全等方面,我们似乎没有做好足够的准备。”潘跃新说。“化工物流市场之乱很大程度上缘于管理疏漏。而我们往往是出了事才重视,缺乏常抓不懈的机制。”
行业协会呼之欲出
物流现在是个热门的行当,新开办的这类企业到处可见,但却鱼龙混杂。对于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贮藏,本来需要严格的管理,首先要保证从业人员的资质。而“3·29”事故的肇事司机实际上只是个体运输户,之所以获得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是因为车主挂靠在当地一家有资质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这样的情况在全国恐怕还有不少。
国外对化学品物流有严格的规范制度,陆路化学品运输也有严格标准。我国虽有相关专业检验机构,但是,管理松散,难以监控。“3·29”事故的肇事槽罐车内,既没有按规定必须随车携带的所运危险化学品“身份证”(MSDS),即详细介绍所运货品性质、防护措施、安全保护方法等内容的小册子,也没有配有一旦发生意外可用来应急的防护物品。
中化国际目前正计划联络化工物流企业,组建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以使化工运输驶上安全车道。
易燃易爆品的安全运输
易燃易爆物品在运输、装卸中应避免高温、明火,避免相互碰撞、挤压、摩擦,否则会引起火灾、爆炸事故发生。为此,须做到——
一、车辆应用木板、橡胶板、复合板等垫底。物品不得接触酸、碱、氧化剂残留物。
二、装运易燃易爆品车辆要有接地线,装卸过程应确认接地线完好。装卸人员不得身带火种,穿钉子鞋和化纤作业服,不得携带、使用手机和传呼机;装运物品不得摔砸、翻滚或相互撞击。
三、罐车在指定地点停靠后,司机不准离开驾驶室,与押运员联系确认后方可作业,罐体要留有适当的安全空间,禁止将罐充满。
四、运输易爆品车辆相互间要保持50米距离,保持中速行驶,不得随意超车、抢行和紧急刹车,防止易爆品发生滑动、碰撞,途中司机、押运员不得随意离车。
五、在易燃易爆品附近,严禁动用烟火,严禁用铁器击打罐体,不准明火照明。
六、装运中应仔细核对押运物的品名、数量、规格、押运地。火药、雷管、导火索、起爆弹等物品要严格执行分装、分运、分储原则,确保无丢失,无泄漏、无损坏。
化工企业安全事故案例 第5篇
1.物体打击事故:
柳州化肥厂车间在检修碳化尾气二次分离器时,因胶管上楼用的麻绳被拉断,胶管掉下将一名参加检修的操作工打死。
事故经过:该车间的碳化尾气二次分离器母液回收胶管被堵塞。当天下午,趁合成临时停车的机会,车间安排当班操作工陈某等二人将胶管卸下楼进行疏通,至11时许,车间工艺员找来一根约直径8毫米旧三股麻绳给陈某吊胶管上四楼用(胶管直径50毫米,长29米,胶管的一端待有一个直径50毫米*12毫米的小法兰)。吊胶管时,值班长和另一名操作工在四楼拉绳子,陈在一楼用手托着胶管往上送,当胶管拉到12米高时(离地面约
1.5米),因胶管较重,麻绳被拉断,胶管掉下,陈因躲闪不及被打中右前额,当即钟起一个3公厘的血泡,但陈仍坚持工作,到下午感到不舒服才送厂职工医院,后出现呕吐、四肢冰冷抽蓄,昏迷,厂即转送柳州地区医院,诊断为继发性脑挫伤,硬模外出血,即施行手术抢救,到12月10日,因伤情恶化死亡。
主要原因分析:此事故主要是思想麻痹造成的,布置任务时没有同时布置安全,旧麻绳经过四人之手,竟无一人检查其是否安全可靠,同时,当胶管吊离地面后,陈仍然展在其正下方,被掉下的胶管打中。防范措施:(1)加强安全教育,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在布置任务时要同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2)吊装作业,事先应所需用具绳索进行检查,消除隐患。
2.物体打击伤害事故:
临桂氮肥厂造气车间拉煤工赵某,被掉下的吊车滑轮打死。
晚上十时十三分,值班维修钳工胡某到造气三楼准备试开刚维修好的1#电动葫芦,胡站在平台上用手拉吊车钢丝绳往上提滑轮时,因滑轮自行倒转,偏心锁卡张开,滑轮脱开钢丝绳掉下,砸中正在一楼坑内清灰的拉煤工赵某的左太阳穴至重伤经抢救无效于六月四日死亡。同时工作的另一拉煤工也被砸中背部受轻伤。由于吊车修理平台正对坑上方,因此,在事故前,厂值班调度员曾告诉赵某等人:三楼上有人在修理吊车葫芦,在没有修好以前,不准到煤坑边张望或下煤坑清灰,以免出事伤人。但仅隔一小时后,赵等两人在没有得到三楼通知的情况下,就下煤坑清灰。
主要原因分析:一是现场安全管理不落实;二是赵某等人违反现场纪律。
防范措施: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凡有高处作业有落物伤人危险时,应在危险区域悬挂临时警示牌或设置障碍,防止人员进入,防止事故发生。
3、螺旋输送机伤害事故:
鹿寨化肥厂型焦车间女工朱某被螺旋输送机绞死。
事故经过:螺旋输送机操作工朱某上零点班时迟到,没有赶上交接班。朱到车间后,副班长告诉朱:中班交班时说螺旋输送机堵了两次料。朱上岗位立即开机,并手持一节园钢去清理机槽内的堵煤。在清理时,园钢被绞龙叶片卡住变形并随绞龙旋转,朱用力抽不出反被拉倒跌在机槽上,右臂被绞龙轧断两节,全身随绞龙往前移动了1.5米,颈部动脉被割破8cm而当场死亡。
原因分析:此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朱违章作业,未停机就去清理料槽,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防范措施:加强安全教育,严格安全操作规程,在未停机情况下,严禁对转动部位进行任何维修和清理工作,同时应在岗位的显要部位悬挂相应的安全警示牌,随时提醒工人注意,防止事故发生。
4、电焊机触电事故
玉林地区化肥厂电焊工刘某在作业中触电死亡。
事故经过:某年九月十六日下午,厂生活开水锅炉漏水,行政科安排电焊工麦某带徒弟刘某及水电工、司炉工等四人在中班加班抢修。准备工作就绪后,十七日零时三十分,由刘一人钻到炉底焊补,过了不久,麦等三人便离开岗位到食堂看炊事员做包子。至凌晨一时许,刘出来找麦,但麦已回家拿开水,刘又独自继续工作。麦拿开水回来后、即到食堂帮做包子,至一时二十分,水电工李某听不到电焊机声、就走到开水炉看,发现刘躺在炉底呼叫不应,即告诉麦,麦出来先拉下焊机开关,然后把刘玖出,但因触电时间过久而死亡。原因分析:电焊机使用时间过久,线圈绝缘老化破坏,输出电压达155V,(正常空载电压60-80V,工作电压30V),同时焊把电缆绝缘也因老化多处剥落,铜芯裸露,因当时天气较热,刘未穿戴劳保用品,造成触电死亡。防范措施:
1、对焊机应妥善保管,并定期检查和测试,凡不符合技术要求的及时维修或更新。
2、为防止机壳带电和变压器高压窜低压造成触电事故,焊机外壳及二次侧应接地(或接零)。
3、移动式电焊机的电源线应按临时线进行管理。在危险环境中(锅炉房、化工生产车间、容器、管道内和金属构架),焊接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做好个人防护。
5、违章焊接着火事故
贵县氮肥厂煤球车间配料工蒙某用电焊机焊接压球岗位铁架时,焊渣溅到旁边操作台上一个盛有半盆洗零件用汽油的脸盆内,引起着火,在场的车间指导员见状,急将脸盆捧起拿走,但因手被烫,盆子掉了下来,汽油泼在蒙的身上燃烧,蒙惊慌急跑,又踢翻了另一个盛有汽油的脸盆,火越烧越大,蒙仍边跑边拍身上的火,此时,一位工人急跑上去将蒙绊倒,用一个装石棉的麻袋压在蒙身上将火扑灭,蒙被烧成重伤。
事故教训:
1、这是一起违章作业事故。在非固定动火区动火,都应办理动火手续,动火前,应将场地周围的易燃可燃杂物清理干净,并配备消防器材,动火结束后,应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余火后方可离开。
2、不准用汽油清洗设备和零件。
6、炉膛喷爆事故
融水氮肥厂司炉工韦某在处理沸腾锅炉炉膛结疤时,发生炉膛喷爆被烧成重伤。
事故经过:上一班因炉膛高温结疤没有处理,停炉交班。鼓风机,引风机都已停下,炉门关闭。韦接班后,为了抢时间开炉,就打开炉门用钢钎撬疤块,引起炉膛喷爆,气浪将韦冲出六米远,因韦只穿一条短内裤工作,被烫重伤。
原因分析:锅炉停炉后,炉门关闭,使炉膛煤气不能完全燃烧而聚集,当韦打开炉门时,大量空气进入炉膛与煤气混合发生爆炸。
防范措施:锅炉停炉后,应停止加煤并打开炉门,当要重新开炉或清理炉膛时应先开启引风机引凤输分钟,将聚集在炉膛和烟道中的煤气排出后才能工作。
7、违章动火甲醇储槽爆炸事故
宾阳农药厂要把甲醇储槽改装硫酸,派焊工陈某把出料管改大,由于没有清洗就动火,储槽内的残存甲醇发生爆炸,一端封头环焊缝被炸断,封头飞出,将陈打死。
防范措施:甲醇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因此动火前应将储槽清洗干净并做动火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
8、煤气中毒事故
东兰氮肥厂造气车间副主任黄某进入一号煤气发生炉扒渣时中毒死亡。
事故经过:上午运行中的3号造气炉因空气考克转不动车出理,下午四时许,黄上班后,厂领导通知开一号炉生产,因1号炉很久没有使用,黄就带工人做点火准备工作,先拉来了一车柴火,随后将灰门,灰屏、打扒孔等全部关好,拿了一架铁梯架在炉口上,黄接着把1号抽空阀打开用蒸汽抽空,这时,当班班长知道黄要下炉清理炉渣,就对黄说不要下去了,用工具把炉渣扒平就行了,但黄未置科否,至五时十七分,黄没告诉任何人就独自拿电筒、铁钩下到炉底,五时二十五分,炊事员送饭到车间,新进厂的造气工杨某叫黄上来吃饭,没听到黄答应,以为黄从炉底出去了,杨就下一楼去看,发现炉底出不来,即上二楼告诉另一操作工周某,二人即到三楼炉口,没见炉内有电筒亮,因炉底很暗看不清是否有人,周就拿了一片小纸点火丢进炉内,见黄倒在炉底,而与此同时,炉内发生爆炸,气浪夹着炉渣从炉口喷出,杨即去喊人,周则下到二楼把二号炉停下,往1号炉水封加水并把灰门、灰屏、打扒孔全部打开,几分钟后黄被救出,但因中毒时间过长【30分钟】,抢救无效死亡。
原因分析:
1、1号炉很久没有使用,水封没有水,煤气考克漏,黄进炉前,把原开启着的灰门、灰屏、打疤孔全部关上,并开抽空阀用蒸汽抽空,造成煤气从洗涤塔通过水封倒窜到1号炉。
2、黄违章作业,进炉前没往水封加水,不带防毒面具,也不派人监护。
3、周某已意识到黄是煤气中毒,但仍点火丢入炉内造成爆炸。
防范措施:(1)进炉之前,应查水封是否有水,无水时应加水以切断气源,同时要加强炉内通风。作业人员要带防毒面具并派专人监护,防止事故发生。(2)易燃易爆的有毒气体中毒时,在抢救过程中严禁用明火照明。
通过学习以上事故案例,在我们的工作中应认真总结吸取教训杜绝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根据事故案例每人写一份感想。
安 全 部
化工安全事故案例序言 第6篇
化工也是高危行业。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烧伤等危害因素和设备管道多、工艺流程长、生产连续性强等特点时刻伴随在化工生产过程中。多年来,化工生产安全事故一直是一个沉重的话题,纵观我国化工生产活动中各种各样、五花八门的事故总是时有发生。2012年2月28日上午9时4分左右,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赵县工业园区生物产业园内的河北克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硝酸胍的一车间发生重大爆炸事故,造成25人死亡、4人失踪、46人受伤。这起事故是近一个时期以来危险化学品领域发生的伤亡最严重的事故。从化工事故的后果来看,有的导致人员伤害,有的导致设备损坏,特特别是人身伤害事故的 发生,都给受害者的家庭和亲人造成终生无法弥合的巨大伤害。死者长已矣,生者唯叹息,血与泪的教训让人刻骨铭心。
古人云: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衰,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那么以事故为镜可以知道什么呢?可以知道哪些是正确的行为,哪些是错误的行为,事故的原因是什么,如何才能使我们少犯错误,避免事故的发生;可以使我们的管理更合理、操作更规范,责任心更强,使我们变得更加明智、更加聪慧。诚如此,也就实现了煤化工局编制这本《煤化工事故案例汇编》的初衷了。
本书尽可能地收集、整理、归纳了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化工行业比较典型的人身伤害事故。主要内容包括:事故经过、原因、责任分析、应吸取的事故教训、防范措施等。
这些事故都发生在我们同行业,事故的责任者、受害者、当事者往往仅仅是因为一次小小的疏忽、一个简单的错误、一处不当的行为,就酿成一起事故,而每一起事故都会造成人员的伤亡,设备的损坏,或者不同程度的伤害,教训之深刻,后果之惨重,现在翻阅起来,细想之下,仍不时地扼腕叹息,令人久久难以释怀。
事故之患犹如洪水,所到之处,将毁掉个人的生命,毁掉家庭的幸福,毁掉企业的安定,毁掉社会的和谐。这也就是本书所给予大家的一些警示和启迪吧。
希望大家仔细地阅读和学习书中的每一个事故案例,不仅要搞清每一起事故的来龙去脉,还要将自己置身于事故的背景之中,换位思考:当处在当事者的情形下,会怎么做,是否会犯同样的错误。要努力从每一起事故中吸取教训,纠正自己的一些不良工作行为或习惯,使自己在今后的工作中自觉地遵章守纪,并且主动关心他人的安全,就达到了编写本书的目的。
湖北省化工安全事故 第7篇
2010年12月5日凌晨3:00,黄石市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制氧车间一液氧储槽突发工业液态氧泄漏事故,造成一死一伤。初步分析,事故原因为:湖北瑞源气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液氧槽车(车号为:鄂B70902)在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制氧车间液氧储槽罐装完液氧后,没有卸下输氧连接管就发动汽车,致使液氧储槽阀门根部拉断,导致大量液氧泄漏。2010年12月10日上午10:00,黄冈市团风县黄冈创新生化制品有限公司在试生产新产品烟酸过程中,减压蒸馏釜发生爆炸,并起火燃烧。造成死亡4人,受伤5人,其中重伤1人。初步分析,事故原因为:该公司中间产品3-甲基吡啶经硝酸氧化后生成主产品烟酸。然后加入硝酸生成烟酸的硝酸盐结晶,经离心分离,分离出的母液(主要含硝酸及烟酸盐)在内置加热盘管的釜内进行减压蒸馏。由于减压蒸馏超过正常操作时间1倍以上,釜内出现干蒸现象,温度超高,导致物料分解,从而引起爆炸事故。
省委、省政府对上述两起化工事故高度重视,李鸿忠书记、李宪生常务副省长立即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救治伤员,认真查清事故原因,举一反三,采取从严措施,消除隐患。省安全生产监管局立即派员并组织专家及时赶赴现场,指导抢险救援、现场处置、事故调查分析和善后等工作。
化工安全事故观后感 第8篇
安全设计是化工项目建设的源头和关键环节, 在化工安全生产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近几年发生的一些危化品事故, 暴露出行业设计规范和标准滞后或缺失, 总体规划布局欠完善, 设计变更管理随意性大, 设计单位水平参差不齐, 安全设计存在缺陷, 安全设计管理存在盲区等问题。
通过这些年化工设计的实践和体会, 本文通过对湖北省内外发生的事故案例分析, 针对湖北省部分化工生产企业安全隐患的现实状况, 提出安全设计方面的建议, 供化工设计单位和化工生产企业参考。
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正规设计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保障
1、事故案例
2012年2月28日上午9时4分左右, 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赵县工业园区生物产业园内的河北克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河北克尔公司) 生产硝酸胍的一车间发生重大爆炸事故, 造成25人死亡、4人失踪、46人受伤。这起事故是近一个时期以来危险化学品领域发生的伤亡最严重的事故。
事故原因初步分析:硝酸铵、硝酸胍均属强氧化剂。硝酸铵是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的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遇火时能助长火势;与可燃物粉末混合, 能发生激烈反应而爆炸;受强烈震动或急剧加热时, 可发生爆炸。硝酸胍受热、接触明火或受到摩擦、震动、撞击时, 可发生爆炸;加热至150℃时, 分解并爆炸。
事故直接原因是:河北克尔公司一车间的1号反应釜底部放料阀 (用导热油伴热) 处导热油泄漏着火, 造成釜内反应产物硝酸胍和未反应完的硝酸铵局部受热, 急剧分解发生爆炸, 继而引发存放在周边的硝酸胍和硝酸铵爆炸。
该事故暴露出河北克尔公司存在以下突出问题:一是装置本质安全水平低、工厂布局不合理。装置自动化程度低, 反应温度缺乏有效、快捷的控制手段;加料、出料、冷却等作业均需人工操作, 现场操作人员多。一车间与二车间厂房均采用框架砖混结构, 同向相距约25米布置, 且中间建有硫酸储罐。一车间爆炸后波及到二车间, 造成厂房损毁和重大人员伤亡。二是企业安全管理不严格, 变更管理处于失控状态。河北克尔公司在没有进行安全风险评估的情况下, 擅自改变生产原料、改造导热油系统, 将导热油最高控制温度从210℃提高到255℃。三是车间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专业素质低。四是事故企业边生产, 边施工建设, 厂区作业单位多、人员多, 加剧了事故的伤亡程度。五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
2、建议
对照上述案例暴露的问题, 目前湖北省内的部分危险化学品企业, 也存在工厂布局不合理、建构筑物间防火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装置自动化程度低等事故隐患。究其原因, 一是部分企业未按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正规设计, 二是设计单位在建设项目设计时未认真坚持执行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根据《关于开展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的通知》 (安监总管三[2012]87号) 的要求, 对未经过正规设计的在役化工装置要进行安全设计诊断, 全面消除安全设计隐患。对设计单位进行安全设计诊断提出如下建议。
(1) 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工业企业总平面布置设计规范》 (GB50187-2012) 、《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 (GB50489-2009)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 等规范的要求, 对工厂布局不合理、建构筑物间防火间距不足的提出解决方案。
(2) 针对部分精细化工产品建设项目, 如染料中间体、医药中间体、农药中间体等, 尽管有些反应过程和单元操作过程未列入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 建议设计单位根据具体工艺及单元操作过程, 采用DCS、PLC等控制方式, 进行监控、报警、紧急停车和泄放等安全联锁系统设计, 提高本质安全度。
(3) 根据国家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的要求, 建议设计单位完善上述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设计。
二、切实根据物料的性质进行生产装置的安全设计
1、事故案例
2011年1月14日20时20分左右, 湖北某市一化工企业在对2, 3-二氯-4—硝基乙苯减压精馏过程中发生爆燃事故, 致2人死亡, 1人重伤。
2, 3-二氯-4—硝基乙苯是生产医药、农药的有机化工中间体。该物质遇明火、高热可燃。与强氧化剂可发生反应。受高热分解, 产生有毒的氮氧化物和氯化物气体。有腐蚀性。该企业在试生产过程中, 采用电热桳加热蒸馏釜夹套导热油的方式进行加热, 选用的导热油正常工作温度为350℃, 无温控系统。在减压精馏过程中由于2, 3-二氯-4—硝基乙苯受热分解, 蒸馏釜发生爆炸, 致使设备毁坏, 房屋垮塌。
事故后, 经湖北省权威分析检测单位测定, 在氮气保护下, 2, 3-二氯-4—硝基乙苯在215℃左右就发生分解。该起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是在不清楚2, 3-二氯-4—硝基乙苯的热分解温度的情况下, 选用不合适的设备和加热方式进行试生产。
2、建议
通过这起事故, 也警醒设计单位, 对热敏性物料 (特别是芳环上带硝基的化合物) 加工方面的设计, 一定要在了解其热分解数据的情况下, 进行设备选型、单元操作和过程控制设计。
三、设计中配置事故应急处理系统
1、事故案例
2008年6月12日19时40分左右, 昆明市安宁齐天化肥厂发生硫化氢气体泄漏安全生产事故, 导致6人死亡, 28人在医院接受救治。
“6·12”硫化氢气体泄漏事故的初步原因, 即昆明市安宁齐天化肥厂在操作时, 从硫化钠配制槽放硫化钠溶液到磷酸槽的过程中 (主要是为了脱除磷酸中的砷) , 阀门失控导致进入磷酸槽的硫化钠流量过大、流速过快, 产生大量的硫化氢气体不能被及时反应消耗, 磷酸槽中产生的硫化氢从槽的上部逸出 (槽未封闭) , 造成作业人员和围观人员中毒伤亡。
直接原因是该工艺设计存在不足, 硫化钠溶液流量无显示控制仪器及安全设施, 并未配备硫化氢尾气吸收系统, 不能除去过量的硫化氢气体, 导致该气体进入作业场所。
2、建议
在精细化工生产过程中, 有很多过程如出现操作失误、设备及部件失效, 有可能出现硫化氢、氯化氢、膦化氢、氟化氢、氰化氢等有毒气体泄漏, 造成人员中毒或死亡的事故发生。在这些生产过程中设置事故应急处理系统, 如气体吸收处理系统, 是防止事故发生或扩大的有效安全措施。
四、重视防止粉尘爆炸措施
1、事故案例
2008年1月13日2时45分, 昆明市东站工商服务公司储存硫磺的仓库内, 该公司53名工人开始从事火车硫磺卸车作业, 作业过程是从火车卸下并拆开硫磺包装袋, 将硫磺分别倒入平行于铁路、与地面平齐的34个料斗中, 硫磺通过料斗落在地坑中输送机皮带上, 用输送机传送皮带将硫磺送入硫磺库。3时40分, 作业过程中地坑硫磺粉尘突然发生爆炸, 爆炸冲击波将料斗、硫磺库的轻型屋顶、皮带输送机、斗式提升机等设施毁坏, 造成7人死亡、7人重伤、25人轻伤。
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一是天气干燥, 空气湿度低, 硫磺粉尘容易爆炸。二是作业时正值深夜, 风速低, 空气流动性差, 造成局部空间内 (皮带运输机地坑) 硫磺粉尘浓度增大, 达到爆炸极限, 由现场产生的点火能量引发爆炸。
2、建议
可燃性粉尘 (如硫磺、淀粉等) 颗粒的表面能量高, 在局部区域浓度达到一定范围时, 在点火能量作用下 (如静电、电火花等) 容易发生爆炸。在设计如硫磺等可燃性粉尘储存、输送时, 应采取强制通风和防爆防尘技术措施, 防止粉尘爆炸。湖北省采用硫磺制酸的企业不少, 也因从该事故中吸取教训, 切实加强安全设施的配置和现场安全管理。
五、对静电危害应引起足够重视
1、事故案例
2002年7月, 江苏姜堰某厂二车间的离心机 (封闭式) , 在刚开始分离从搪瓷反釜卸出的W-100-1纺织用抗氧化剂和甲苯溶剂时, 突然发生爆炸, 致使1名职工死亡, 1名职工重伤。
调查发现, 此物料经过23小时不停地机械搅拌, 又经过塑料导管直接送入离心机, 离心机转鼓内垫有非导电体的化纤过滤布袋。经长时间搅拌, 含有甲苯溶剂 (甲苯的爆炸极限为1.2%~7% (V) ) 的物料产生静电积聚, 快速流经塑料管道时, 静电荷得到加强。当物料进入离心机时, 带有很高的电位, 而转鼓上部暴露的螺丝是低电位点, 当物料冲击到离心机的转鼓时, 高压电位与螺丝顶端的零电位形成高低电位差而引发放电, 产生了火花, 引爆了离心机内混合性爆炸气体。
2、建议
目前, 精细化工生产厂家由于规模小, 几乎都是间歇式生产, 一釜多用的现象普遍存在。进料、物料离心分离过程多采用塑料管。这些生产厂家很多都是经过设计单位设计, 但设计人员对静电的危害性认识不足, 没有对塑料管输送易燃易爆物料的流速进行计算, 也没有做出相关说明。因此对静电危害及采取相关的技术措施, 应引起设计人员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足够重视。
六、结语
开展安全设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都是推动企业在建设项目设计阶段按照标准规范的要求, 严格安全设计, 提高企业的本质安全程度。设计单位应提高安全设计质量, 从设计源头防止和减少化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才有坚实的保障。
摘要:本文通过对湖北省内外发生的化工事故案例分析, 针对湖北省部分化工生产企业安全隐患的现实状况, 提出了安全设计方面的建议。
关键词:化工安全,化工设计,化工事故,预防
参考文献
[1]崔克清等:化工安全设计[M].化学工业出版社, 2004.
[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河北克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28”重大爆炸事故情况的通报 (安监总管三〔2012〕31号) [Z].2012.
[3]关于开展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的通知 (安监总管三〔2012〕87号) [Z].2012.
[4]工业企业总平面布置设计规范 (GB50187-2012) [Z].2012.
[5]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 (GB50489-2009) [Z].2009.
[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 [Z].2006.
化工安全事故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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