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博弈与非合作博弈
合作博弈与非合作博弈(精选10篇)
合作博弈与非合作博弈 第1篇
据中国银监会统计, 2014年6月末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32700亿元, 同比增长19.34%, 占银行业全部小微贷款余额的比例达17.13%, 而在浙江地区, 联保互保模式融资占比已超过浙江企业融资比例的40%。联保互保破产之后, 据2012年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数据, 从2012年到2013年前8个月, 涉及担保的案件比例分别为96.7%和94.3%。从数据可知, 我国联保互保的规模十分庞大, 而且联保一旦破产, 后果十分严重。
本文将小微企业联保互保风险演化过程分为三个阶段, 并尝试以企业与企业之间、银行与银行之间及企业与银行之间的合作与非合作博弈来分析其选择及后果。
二、演化过程
(一) 前提假设
1. 博弈者:
绩效好、风险低的良性企业A;绩效差、风险高的劣性企业B;银行C、D;均为有限理性者。
2. 信息不对称假定:
银行在给企业进行贷款之前, 由于对求贷企业的财务报表、道德水平及发展前景等信息掌握得不全面, 因此获得的信息存在偏差, 不一定能做出正确的决策。
3. 柠檬市场效应假定:
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 合格的商品或者企业会遭受淘汰, 而劣等企业会逐渐占领市场, 从而导致市场萎缩恶化。
4. 机会主义行为:
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 人们不完全如实地披露所有的信息, 一般是用虚假的、空洞的或非真实威胁或承诺谋取个人利益的行为。
(二) 第一阶段:形成阶段
1. 企业与企业之间寻求联保互保的合作博弈。
在担保圈形成之前, A型企业先与B型企业针对银行贷款进行决策。 (1) 若A型企业与A型企业联合, 则形成的联合组织的偿债能力增强、风险降低, 联合将会成立。 (2) 若A型企业与B型企业联合, 对B型组织来说提高了其偿债能力, 同时降低其风险性, B型企业选择参加互保。但是对于A型企业来说, 联合将会降低了其偿债能力, 同时提高其风险性, 因此不会选择参保。
然而, B型企业为了获得贷款, 会把自己掩饰成A型企业, 而真正的A型企业由于信息不对称, 难以判断对方实质, 所以只能根据所得信息判断及自身的需求决策。在考虑联保互保的时候, 企业偏向于看重自身需求, 因此在行业乐观的前提下, 往往忽略联保企业的质量。所以在B型企业的掩饰及行业乐观的麻痹下, 联保互保参与者包括了A型与B型企业。
大多例子证明, 行业在尚未饱和的前期, 确实有充裕的盈利空间, 许多企业在这个时期都是有所获益的。因此, 这个时期的博弈属于合作博弈。
2. 银行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博弈。
A、B型企业之间形成联合之后, 以“集合信托”的形式向银行寻求更大的贷款利益。因为对于企业来说, 在国家银根放松的形势下, 个户贷款额度仍旧不能满足其扩张的需求, 而以联保的形式申贷, 将能获取比单个企业申贷还多的贷款。
对于银行来说, 联保的企业在某个限度内申请贷款的安全性和偿债能力比单个企业更高, 即使这个限度很难把握或者经常被忽视从而导致风险捆绑和积累。短期内由于行业需求旺盛及经济持续向好, 银行认为联保的风险更低, 而且可以获得更多的利息, 因此也积极放贷。
所以在这个时期, 银行与企业之间的博弈属于合作博弈。
实际上, 银行为了降低自身风险总是过分依赖担保, 忽略了贷前审查, 致使B型企业大量充斥担保圈。结果银行为了促成联保互保而降低自身风险的初衷反而使得联保互保出现了更大的集群性、捆绑性风险。
3. 银行与银行之间的非合作博弈。
在经济上升时期, 银行之间为了拉拢联保企业, 必须采取各种优惠措施, 毋庸置疑, 这个时期银行之间的博弈属于非合作博弈。
为了争夺联保企业资源, 银行普遍采取低息的模式给贷, 转而使用利转费的方法, 增加中间业务。虽说此做法有可能提升盈利, 但同时使得银行的收益与企业的经营情况挂钩、收入来源降低了稳定性。若企业经营情况惨淡, 现金业务少, 财务咨询等需求低, 银行收益将会减少, 并且会影响其他担保企业的经营状况, 最后的银行损失将扩大。
(三) 第二阶段:扩张阶段
1. 企业与企业之间寻求扩张的非合作博弈。
在对全国担保圈破产的事件进行研究后可知, 在行业形势好、初期市场尚未饱和的时期, 大多数小微企业的盈利颇为可观, 因此A、B型企业会根据自己的企业状况二次贷款以扩张自己的企业, 企业之间的非合作博弈便发生了。
A型企业初期会严格按照自身企业的经营状况、行业形势的变化状况进行理性扩张, 其扩张有益于市场。而B型企业则不同, B性企业认为风险由担保圈共同承担, 而利益由一家独得, 所以有恃无恐地重复投资, 而且不甘落后, 其扩张有害于市场。
对于这种情况, A型企业一般面临两种选择。第一种是为了避免由于B性企业带来的风险突增, 退出担保圈以保证收益与风险成合适比例, 虽然自身的可贷资金降低了, 但是也同时保证了企业的健康发展。第二种选择是A型企业选择转变为B型企业, 与原有的B型企业争夺贷款与市场资源。正规扩张的A型企业由于收益与承担风险不成正比, 又不愿意放弃市场蛋糕, 因此也选择盲目扩张。上述两种选择都会导致市场中的A型企业越来越少, B型企业越来越多, 因此担保圈风险不断膨胀。
因此, 在扩张阶段, A型企业与B型企业的合作博弈转化为非合作博弈。
2. 银行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博弈。
银行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博弈在第二阶段与第一阶段在程度上有很大区别。首先, 小微企业在前期的高速发展给银行带来了收益, 因此银行偏向于将其贷款企业默认为A型企业。加上本来由于信息不对称, 银行对于企业性质的甄别有一定的惰性, 因此当企业再次向银行贷款的时候, 银行基本上都放开了额度与条款。而企业为了得到更多贷款, 将其原材料等物资抵押给银行, 而且普遍重复抵押。
虽然在扩张时期, 市场趋于饱和度的速度由于B型企业的增加也不断增加, 但是在达到饱和时期前还是属于市场的发展时期, 尚具盈利性。因此, 企业寻求更多的贷款以扩张, 银行放出更多贷款以意图收取未来更多收益, 两者之间仍然属于合作博弈。
(四) 第三阶段:破产阶段
1. 企业与企业之间相互转移风险责任的非合作博弈。
分析可知, 担保圈的风险来源于两个方面。第一种是系统风险, 即小微企业普遍有经营规模小、业绩不稳定、流动资产变化快、固定资产偏少的特点, 容易在发展初期破产夭折。第二种为非系统风险, 即由于B型企业的过度投资及不正当的经营战略带来的道德风险。
通过担保链条的延长, 系统风险由于担保圈的互助性小程度地降低了, 然而因为担保圈中B型企业的占比持续升高, 非系统风险不断地膨胀。
当风险加剧至均衡临界点时, 某家B型企业可能出现债务危机而破产, 为其担保的小微企业由于流动资产少及同为B型企业盲目投资, 并不能履行担保代偿责任, 因此资金链开始断裂。不能承担风险责任的企业纷纷倒闭, 有能力承担风险责任的企业由于担忧资产被分割也宣布破产, 因此整个担保圈开始瓦解。各家企业主为了逃避银行收贷开始落跑, 并且放弃了抵押物, 因此形成了颇为壮观的“跑路潮”。
2. 银行与银行之间相互转移风险责任的非合作博弈。
银行提供贷款给小微企业的目的是为了通过贷款收取利率。然而一旦担保圈出现了资金链断裂, 银行发放的贷款将有可能成为不良贷款。此时, 每家银行都有两种选择:抽贷或者不抽贷。
假设担保链中包含两家银行C、D, 两家小微企业E、F。两家银行分别对两家小微企业发放贷款m。若E出现资金困难, C、D同时抽贷, 能从F中各自收回m的贷款, 不算利率收益将各自亏损m, 若两家银行都不抽贷, 则企业E有可能通过重组转型等方式渡过难关, 重新盈利。则两家银行各自隐含的收益仍旧是m加上利率收益。因此两家银行的决策的最优方法是观察E企业重新经营的可能性P, 若P>0.5, 则选择不抽贷, 若P<0.5, 则选择抽贷。
然而现实情况是, 银行与小微企业的数量远远大于上述数量, 当其中一家银行开始抽贷, 其他银行为了避免自己收不回贷款, 也纷纷抽贷, 因此基本无法形成合作博弈的局面。
3. 企业与银行之间相互转移风险责任的非合作博弈。
由于破产企业与担保圈中的企业支付不起贷款成本而选择跑路, 银行基于自身的利益又几乎必然选择紧急抽贷, 因此企业与银行之间相互转移风险责任的非合作博弈导致了这种双输的局面出现。
资料显示, 2013年中国银行业不良贷款余额11800亿元, 比当年年初增加1016亿元, 不良贷款率1.49%。据上海高院统计, 2013年, 上海市法院受理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标的额猛增到384.86亿元, 同比增长208.80%, 占全上海市涉银行金融商事纠纷案件收案标的额的92.57%。究其原因, 主要是涉钢贸信贷案件激增。
三、结论与建议
资金短缺、融资困难从来都是我国小微企业成长历程中的一个最大的烦恼。由于自身的信贷劣势造成小微企业融资困难, 企业初期的高消耗性又使得企业主迫切需要来自银行的贷款, 因此企业为满足银行基于风险控制与自身利益的要求成立了担保圈。实际上从上述分析中可以发现, 这种行为只是将风险加大而且延后了, 一旦爆发, 产生的后果将多倍数放大。最终合作博弈破产, 酿成悲剧。然而, 联保互保作为一种能够合理缓解风险压力的担保方式是有其适用性及优势的, 关键在于参与者要遵守担保圈中的“游戏规则”。
对于小微企业来说, 寻求担保圈之前应该充分了解互保企业的信息, 了解担保链的长度及内部结构, 同时自身应该扎实经营, 避免侥幸心理, 制定合理的经营战略。
对于银行来说, 放贷之前应该严格审核, 杜绝劣性企业, 对于放贷标准也不能过分宽松, 越过底线。同时, 在出现问题时应该认真分析圈内企业的未来前景及盈利机会, 从而决定是否抽贷。
参考文献
[1]傅白水.如何化解互保联保捆绑性风险[J].浙江经济, 2012 (16) .
[2]俞云芳.刍议浙江中小企业互保联保困局的破解[J].中国市场, 2013 (21) .
鱼与青蛙是博弈还是合作 第2篇
——《人是如何学习的》读后感
金山中学 张有蔚
说实话,《人是如何学习的》这部由16位美国学习专家合写的论著,不是一部让人容易接近的专著,学术性太强,象牙塔味道太重,初读者、尤其是教学实践者,会望而生畏,会感到距离我们的课堂、学情,甚至校情、国情,距离太大。可是一旦读进去,则会有茅塞顿开大悟之感。
“鱼就是鱼”的故事,是整部书的定调——主题所在:现代的学习观是人们基于原有的知识建构新的知识以及对新知识的理解。“有一条鱼,他很想了解陆地上的事,却因为只能在水中呼吸而无法实现。他与小蝌蚪交上了朋友。在小蝌蚪长成青蛙之后,便跳上陆地。几周后,青蛙回到池塘,向鱼汇报了他所看见的。青蛙描述了陆地上的各种东西:鸟、牛和人。鱼根据青蛙对每一样东西的描述做了想象中的表征:每一样东西都带有鱼的形状,只是根据青蛙的描述稍作调整——人被想象成用鱼尾巴走路的鱼,鸟事长着翅膀的鱼,奶牛是长着乳房的的鱼。”
这个故事,旨在告诉我们:
1、学习者(鱼)基于其已有的知识,在学习过程中,同时会“建构”新知识,对知识(对鱼来说,陆地上的事)既学习,更“建设之、改进之,而且在不确定的情形下做出决定”。比如我们在电视中看的“外星人”,其形象不管多么丑陋,都是以人的摸样为基础的,都有眼睛、嘴、耳朵、胳膊、腿这些人类的器官。
学生的学习是以原有的经验为基础的,教师应该注意这些经验对学习(接受知识、或再传布)的影响。例如,十几年前,当“话题作文”问世时,学习者面对“弯弯的月亮像 ”给出的回答,不再是循规蹈矩的“像小船”,而是“像香蕉”“像蚊帐钩”“像弯刀”“像弓弩”“像镰刀”“像缺口”等等。显然,这种种物象与月亮的结合,是学习者的建构、改进。你说谁的答案对还是不对,谁的创见好还是不好?
当我们读到“鱼的故事”时恍然:本该如此。
2、传授者(青蛙)作为学习者和知识的桥梁,是沟通者,也是创造者(他的描述当然也经过了基于自己认知的过滤和选择),学习者与传授者唯有合作,才会有一个和谐的“新天地”。
在阐述各自观点时,《人是如何学习的》的作者还给我若干启悟,或者新知,或者思考,也就带来若许变化。
原先与教育联系不深的学科,比如认知科学,已经渐渐与教育实践联系起来,在真实的教学实践中检验理论;,多种研究方法以及研究技术的同时使用;不同学科的知识逐渐融合在一起。信息以及知识的发展突破了人的想象,正以不可逆转的力量改变着整个教育界。正如书中指出的,“求知”的意义已经从传统的能够记忆和复述信息转为能够发现和利用信息。从内省法的应用到行为主义的盛行再到认知科学的诞生最后到建构主义的出现,学习的研究实际上走过了一条从猜测到科学的道路。
在19世纪后期,人们尝试通过内省法可以反映出思维过程,并对人类的意识进行精确的分析。到20世纪,行为主义出现。行为主义者把学习的概念界定为刺激和反应之间形成的连接。由于他们把目光仅仅放在刺激条件以及与这些刺激条件相联系的行为身上,行为主义也没有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到1950年之后,在对人类以及其生存环境进行充分认识以后,一个新领域──认知科学出现了。认知科学主要从多学科的视点来研究学习问题,并且运用一些新的实验工具、新的方法论以及新的理论假设,能够检验理论而不是仅仅对思维和学习进行简单的推测。
理解性学习是新的学习科学的显著特征。理解性学习强调在原有理解的基础上,运用基本知识和学科原理框架对新经验和新知识建构新的理解。理解性学习既需要个体认知,也需要小组的协作,它是个体心智运作和社会文化中介的多元化意义建构的过程。理解性学习是关注过程的学习,重在获得对学科核心概念和原理的深层理解,是一种有效学习,也是有意义学习,理解性学习是学习者运用原有的知识,在新的情境下进行个体心智运作和社会文化中介的交互的意义建构,并不断获得理解的探索和发展过程。学习过程的本质是理解的探索和发展,而不是事实内容的记忆和积累,因此关注学生学习的过程,促进深层的理解是很重要的一个步骤。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获得了学习内容的深层理解,才是真正的理解,才能获得意义拓展和价值生成。总而言之,理解性学习研究重点在于使学习者应变成问题的解决者、创造性的思维者,要能看到正在学习的知识的多重可能性,要学会如何操作自己的知识。
过去包括现在我们的许多课程都强调记忆而非理解,课本包含的都是需要学生去记忆的事实,而测验是对学生记忆能力的测量。
在理解性学习这一节中提到一个概念是“迁移”,简单的理解“迁移”,可以认为是学习的知识在实践中的运用。
迁移在心理学上也称学习迁移也称训练迁移,是指一种学习对另一种学习的影响。迁移不仅存在于某种经验内部,而且也存在于不同的经验之间。比如,数学学习中审题技能的掌握可能会促进物理、化学等其他学科审题技能的应用;语言学习中丰富的词汇知识的掌握将促进阅读技能的提高,而阅读技能的提高又可以促进更多的词汇知识的获得。知识与技能之间相互迁移。
对“教育”的含义的理解,是对传统观念的一种近似“颠覆”:教育的目的是提升学生能力,并且探求对复杂知识的理解,能力的提升是以原有的知识为基础建构的,学习者是主动的,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被动学习者,能够把在学习中学到的知识应用到真实的情境中,强调“反思”,包含教什么,如何教,以及如何评价学习
这是一门不断发展的学科,新的研究方法会不断的诞生,有时候这样的发展是以否定原有的成果为条件。研究的范围更加的广泛,综合性更强。研究中应用到的技术越来越与时俱进。研究的范围越来越宽泛。
特别是书中所论述的“发展”的概念,对当下教师、教育工作者,甚至所有成人,都是一种启迪和矫正。传统的观点是,幼儿知道的能做的事情极少,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和经验的增加,他们的能力不断加强,学习就是发展发展就是学习。经过研究之后,一部分学者认为,发展是克服信息加工的限制,幼儿在发展的过程中会习得各种各样的策略。幼儿主动的了解世界,在特惠领域具有接受快学得易的倾向,能为早期的学习提供条件,但是在这些领域他们仍有很多的东西要学。早期知识对婴儿的学习有重要的作用,对于这部分知识其中常常包含着错误的概念。错误的信息会阻碍学生学习,所以教师应充分意识到影响儿童理解的背景知识;
儿童需要明白学习意味着什么,作为学习者他们应该如何去计划、修正、反思自己与别人的学习。儿童既是问题的提出者,又是问题的解决者。儿童试图解决呈现在面前的问题,同时又寻求新的挑战。经过一次次失败,他们会不断改进解决问题的策略
教师(成人)的作用就是作为津渡和桥梁,帮助学生(儿童少年)建立新旧情境之间的联结。
正是新的学习观、儿童观的建立,教师观自然也就有了全新的架构。为了应付更具挑战性的任务,教师传统的角色被颠覆,教师需要通过不断地学习来提高自身的能力。对于教师学习的研究是一个很新的话题,通过对教师学习的研究,不仅能提高教师自身的能力,同时也能够将理论应用于学生身上。
在教师的学习过程中,会出现这样的现象,教师的能力达到一定的程度之后,一般是在能够满足教师需要之后,就会停滞学习,满足于现状。因此,提供给教师的学习机会必须包含适当的反馈,能够提供给老师反思的机会,促进老师的教学实践,教师围绕学习内容以及学生的学习情况展开合作,共同分享教学经验。
《人是如何学习的》是“专家”的“研究”成果,有的甚至只能说是一家之言,但是正如书中观点:“了解专家的重要之处不是因为我们期望所有的学生都成为专家,而是因为专业知识使我们对有效学习的结果有了富有价值的见解。”无论是知识的组织还是知识的提取,专家们显然都更胜一筹。就知识的组织来说,专家的知识不仅仅是对相关领域的事实和公式的罗列,相反它是围绕核心观念或“大观点”组织的,这些概念和观点引导他们去思考自己的领域。在情境与知识提取方面,专家为了找到相关知识,并非把所有知识都搜寻一遍。专家不但获得知识,而且能熟练提取与具体任务相关的知识。专家与新手的差别不能简单归结为记忆力或智力能力上的差异,也不是运用一般策略方面的区别,而是专家获得了广泛的知识,这些知识影响他们所关注的事物,影响到他们在环境中如何组织、表征和理解信息,这反过来 又影响他们记忆、推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专家能识别新手注意不到的信息特征和有意义的信息模式;专家获得大量的内容知识,这些知识的组织方式反映专家对学科的理解深度;专家的知识不能简化为一些孤立的事实或命题,而应反映应用的情境;专家能够毫不费力地从自己的知识中灵活地提取重要内容,能应用灵活的方法应付新情景和新的挑战。
除了知识本身,“方法”也是一种学习和促进。
乡村精英合作博弈分析 第3篇
1 乡村精英合作博弈中的联盟
根据特定博弈中参与者能否形成约束性的协议, 以便集体行动, 博弈可以分为合作博弈和非合作博弈。“所谓合作博弈是指参与者从自己的利益出发, 与其他参与者谈判达成协议或形成联盟, 其结果对联盟各方均有利。”合作博弈采取的是一种合作的方式, 这种合作是在谈判基础上的一种妥协, 它以联盟各方共同努力产生的合作剩余为基础, 围绕合作剩余的分配, 彰显博弈参与者的力量对比和技巧运用。
在乡村精英合作博弈中, 由于允许乡村精英之间相互交流信息, 也可以订立各种形式的契约, 保证博弈后合理地分配所得的利益, 所以, 乡村精英之间必然会寻求各自的合作伙伴, 作为一个整体共同参与乡村社会事务的博弈, 以期获得更高的总利益, 完成乡村社会发展的某项事务。因此, 乡村精英在影响乡村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会形成不同形式的联盟 (coalition) , 一旦某个乡村精英的联盟形成以后, 其成员都将齐心协力, 以保证该联盟最终目标的实现, 这种联盟的状态, 既是乡村精英获取自身利益的需求, 也是获取乡村社会发展中的支配权力, 有效影响乡村社会发展的有效策略选择。
在特定村落L中, A、B、C三个乡村精英分别能够获得村庄人口总数36%、30%和34%的支持。当村庄面临重大事务的决策时, 一项提案要获得通过, 必须有2/3以上的村民同意。在这种情况下, A、B、C三个乡村精英要使自己的提案能够通过, 必须寻求其他乡村精英的支持, 单靠某一乡村精英的力量是完全不行的。在这种情况下, A、B、C三个乡村精英的联盟就会形成。
在很多情况下, 一个乡村精英联盟能获得的支付依赖于其他乡村精英所采取的行动。v (S) 有时被解释为乡村精英联盟S独立于乡村精英联盟N-S的行动可保证的最多支付, 可以用 (N, v) 表示参与博弈的乡村精英集为N, 特征函数为v的合作博弈。
显然, 本质的乡村精英博弈是变和博弈, 有形成联盟的必要, 在这种情况下, 特定村落L中的不同乡村精英群体会努力寻求联盟, 在很多问题上努力达成一致, 谋求共同的利益;对于非本质的乡村精英博弈, 则没有形成联盟的必要, 在这种情况下, 特定村落L中的乡村精英群体处于分散的状态, 乡村精英将不再关心乡村公共事务。
2 乡村精英联盟博弈的解
乡村精英联盟的每一个成员都不偏好于劣分配方案, 因此研究乡村精英博弈过程中如何剔除乡村精英联盟中的劣分配方案也是很有意义的。
这种情况下, 乡村精英之间的博弈实际上是一种帕累托有效性的状态, 即如果一个可行的策略, 其结果使得不可能有别的可行策略会使一部分参与人更好, 而不使另一部分参与人更差。
如果核心C (v) 不能满足线性规划 (L) 有解, 也即乡村精英之间的博弈达不到帕累托有效性的状态, 那么乡村精英的的博弈就超出了合作博弈的范围, 成为一种非合作博弈。
3 乡村精英联盟博弈的稳定集
为了解决乡村精英博弈核心为空的问题, 我们可以使用vonnNeumann和Morgenstern提出的稳定集的概念, 并将稳定集作为乡村精英博弈的解。
乡村精英博弈过程中, 受各方面因素的影响, 很多时候即使在存在博弈核心C (v) 的情况下也达不到帕累托有效性的状态, 研究乡村精英联盟博弈稳定集的概念, 有利于为乡村精英博弈提供诸多的策略选择, 使得乡村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决策模型由理论上的最优决策向实践中的满意决策转换, 有利于乡村事务合理有效的解决。
4 乡村精英联盟博弈的Shapley值
乡村精英联盟博弈的Shapley值是给出乡村精英合作博弈的一种新概念, 它实质上是乡村精英联盟支付的一种分配方案。
乡村精英联盟博弈Shapley值的第一条性质表示i的值是乡村精英博弈载体的值的一种分配;第二条性质表示乡村精英联盟博弈Shapley值具有不变性, 与参与乡村精英博弈的乡村精英编号顺序无关;第三条表示乡村精英联盟博弈Shapley值具有一种可加性, 相当于n个乡村精英同时独立进行两个乡村精英博弈, 而每个乡村精英联盟的收益刚好等于两个乡村精英博弈分别进行时的收益之和。
在制定和实施影响村落发展的决策过程中, 乡村精英博弈的特征函数为
5 乡村精英联盟博弈的讨价还价集
假设乡村精英联盟博弈过程中讨价还价者R享受的支付与支付成比例, 即如果R的支付加倍, 那么, 他的享受也加倍, 因为他是风险中性的。用代数的术语来说, 讨价还价者R的效用函数是x。另一方面, 乡村精英联盟博弈过程中讨价还价者C是相当不同的:他是风险规避的, 因此, 钱的每单位增量对他的效用产生越来越小的增量。在代数上, 他的效用函数表现为 (100x) a, 这里0≤a≤1, 蛋糕的大小为100。因为纳什解 (x*, 100x*) 最大化x (100x) a。令x (100x) a关于x的一阶导数等于0, 可解得纳什解。
根据纳什解, 乡村精英R的份额是x*%[100/ (1a) ]%。这意味着a越小, 乡村精英R的份额越大。假设a=1/2, 纳什解给讨价还价者R总蛋糕的66.6%, 而当a=1时, R获得总蛋糕的50%。换句话说, 给定当a小于1时, 乡村精英C是风险规避的解释, 我们发现, 根据纳什解, 风险规避的参与人乡村精英C获得比风险中性的乡村精英R要少。
乡村精英联盟博弈的讨价还价集刻画了特定乡村范围内乡村精英群体内部的稳定安排, 在乡村精英群体里任何参与博弈的乡村精英对某个分配x做的任一评价采取下列形式:在分配x中我若得到太少而j得到太多, 则我能形成一个排除j的且每个人都比在x中更好的联盟。如果参与人j的反应如下, 你的需要是不正当的, 我能形成一个排除你的联盟, 其中每个人都至少与他们在x中一样好, 同时加入到你的联盟中的参与人至少可获得与你提供给他们的一样多, 那么, 只要涉及讨价还价集, 则这种评价是无效的。
乡村精英博弈的实践中, 讨价还价的谈判过程往往是非常漫长的, 而且一般都是按照特定村落L中的潜规则进行, 乡村精英博弈的过程也就是各种乡村精英通过谈判达成协议并最终形成联盟的过程。在各方谋求乡村精英博弈的核心和稳定集以表达自己合理性要求的同时, 乡村精英联盟博弈Shapley值所追求的公平分配往往很难实现, 最终的结果是在讨价还价的基础上形成一种各方力量的妥协与平衡。
参考文献
[1]王慧, 祝苏东, 付少平.乡村精英博弈与乡村民主的发展[J].农村观察, 2007, 9 (2) :32-36.
[2]John Harsanyi.Rational choice models of behavior versus functionalist and conformist theories[J].Worldpolitics, 1969 (22) :513-538.
[4]田江南.合作博弈下的和谐社会[J].环球财经, 2012 (12) :100-101.
博弈论视角下的区域政府间合作分析 第4篇
关键词:中部地区;现状;博弈;对策
中图分类号:f12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12)02-0042-03
2004年“中部崛起”战略的提出,表明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由不均衡战略进入全面区域协调发展阶段。但“中部崛起战略”实施6年来,其“各自为政,分散发展”的格局仍在继续,中部经济一体化仍面临重重障碍。本文将区域利益分析和博弈论相接,利用博弈论分析地方区域合作中地方政府的政策选择,以期寻求我国区域经济合作的政策和方法。
一、中部区域合作机制现状及问题
“中部崛起”战略提出后,尽管中部地区经济发展势头趋好,在全国的经济地位正在逐步提高,但是,作为具有诸多相似之处且资源相对丰富的中部地区,在发展过程中,尤其在区域合作方面仍然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缺乏领先的优势区域,各自为政
在区域经济中,城市是区域发展的增长极和经济集聚的核心,发挥着龙头作用,是最具实力与活力的区域性经济组织。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中部各省经济发展总体水平中等偏后,整体实力相差不大,处于“群龙无首”的状态,缺少像长三角和珠三角那样的具有辐射力强的省(市)。处于这种“势力均衡”区域格局下的中部各省,为了保护和实现自身的利益,其进行区域合作、实现共同发展方面的激励作用相对变小,而通过相互竞争和争做“龙头”的激励作用则变大。在“中部崛起”战略提出后,各省都纷纷表示要主导中部的发展,如湖北提出要成为“中部崛起的支点”,“努力使湖北经济社会发展走在中西部前列”;江西、河南提出要“领跑中部崛起”;湖南也表示要力争走在中部各省前列。中部各省在设计各自城市群的战略目标定位上,也是各自为战,孤立发展,缺乏“中部城市群”的统一规划。
(二)各省产业层次低且趋同
在产业发展及合作方面,中部各省的产业层次较低,以第一产业为主,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占比相近,产业发展水平也大致处于同一层次上,“同构化”现象严重,目前,除了农业,中部各省的支柱产业主要集中于煤炭、电力、交通运输、金属冶炼、食品加工业等第二产业;中部地区经济发展对资源的需求结构也非常接近,并且对东部地区转移的产业承接能力也基本处于同一水平。因此,中部各省非常容易对相似的区域发展资源的进行争夺,而进一步加深产业发展上相互博弈的困境。由于中部各省发展水平的相似性及地方利益的驱使,使一些地方政府在产业规划、招商引资、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不能统筹谋划,而是画地为牢,甚至不顾全局性资源浪费与生产能力过剩,竞相进行重复建设与生产,致使中部地区产业结构趋同的问题严重,不仅造成了巨大的内耗,限制了企业规模效益的发挥,而且使得省份陷入了重复建设――原料大战――市场封锁――价格大战的不良发展轨道,最终导致各方的利益都受到损害。另外,“中部崛起”战略提出和实施之后,经过几年的发展,中部地区的区域间合作并没有多大的进展,整个中部地区的经济联系仍处于一种相对松散的状态,没有形成像长三角、珠三角及环渤海湾等地区的一体化,而是各自为政,缺乏有力的行政协调机构和民间协调机构,行政分割严重、内部开放度不够。由于各省产业同质性强、区域协调性差,加上地方保护主义,区域间的竞争多于合作,没有形成完整意义上的经济区域。
二、中部地区的区域博弈困境
从博弈论的视角看中部六省的合作,实质是一个多方参与的各博弈主体利益不断博弈的过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区域逐渐成为独立的利益主体,地方政府的“理性经济人”本性使它在与别的政府经济交往中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这种追逐利益的动机使得博弈各方不断协调各自的利益冲突和矛盾,并最终达成共同认可的有约束力的协议。在区域博弈中,既有静态的囚徒困境,又有动态博弈;既有信息不完全博弈和合作博弈,又有非合作博弈。但由于区域差异、信息不对称以及合作的动因不足等问题,各区域在产业结构选择、资源、市场、执法等领域的非合作博弈更为常见,由此不利于中部区域比较优势的发挥。
(一)中央与地方政府间的博弈
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地方经济发展上存在目标上的差异。中央政府的目标较为单一,即缩小差距,实现各地区相对均衡的发展,从而促进整体国民经济的发展;而对地方政府而言,目标则略显复杂一些。中部地区的地方政府希望实现地方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因而借此机会尽力争取国家在资金及政策等方面的支持,达到地方利益甚至个人政绩最大化。由于利益与追求不一致,政府间在同一个战略框架下进行博弈的行为就不可避免。以财政分配政策为例,各地方政府都希望中央政府的财政分配向本地区倾斜,因而在财政分配领域展开利益争夺。中央政府力图达到对各省的相对平衡,地方则力图争取政策更有利于自己,由此导致的自上而下的“一刀切”的强制性制度变迁会强化旧制度,遏制地方政府的创造力和活力,带来发展动力不足;另一方面,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讨价还价”不成而产生的“令行不止”或者“阳奉阴违”,可能会导致经济行为和信息的扭曲。
(二)地方政府间在具体政策措施上的博弈
地方保护主义。我国的地方保护主义现象由来已久,地方保护主义的实质就是地方政府间的非合作博弈。如禁止或限制异地生产的商品入境和销售,由此引发地方政府之间针锋相对的行为;地方政府对不同产地但同类产品实行不同的质检和技检标准,并要求办理不同于其本地产品的审批手续;用行政手段阻止要素或劳动力向其他省份流动;在产业层次低且趋同的情况下,区域间的重复建设严重等;甚至企业间的竞争也打上了浓厚的地方烙印。这类问题同样存在于中部地区。
争取外部的合作,招商引资以及对东部地区产业转移的承接的博弈。中部地区充足而廉价的劳动力和巨大的市场潜力成为东部地区产业投资转移的理想场所。但是,在招商引资中,地方政府往往通过低廉的劳动力、土地资源供给的优惠、税收减免、降低环保标准等吸引外来企业投资的办法来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为其拓展市场,所谓“门槛一降再降,成本一减再减,空间一让再让”,结果是鹬蚌相争,渔翁得利,客商拿走了大量本该由地方得到的利益,并造成了地方环境的破坏。
(三)区域政府博弈的后果
地方政府间非合作博弈的实质是一种寻租――设租行 为。地方垄断租金的最大化是地方政府间非合作博弈的核心动机,地方政府预期这种博弈所带来的垄断租金是可以满足地方利益的,尽管这种预期具有明显的经验性和不确切性。片面追求政绩的非合作博弈短期行为,可能会为局部地区带来短期利益,但这一可能带来额外收益的过程,却是以大量的成本外部化、资源的浪费、市场效率的下降以及社会福利的损失为代价的,对区域经济的长期健康发展造成巨大伤害。
三、区域政府间合作博弈的对策及建议
为了走出“囚徒困境”,实现中部整体经济的崛起,只有竞争甚至投机是不够的,加强区域合作才是整体的最优选择。但是现有的市场机制和利益分配模式使得区域合作的过程存在困难,区域间的互利合作完全通过依靠市场的力量无法达成最优。从博弈论的观点来看,解决个体理性和集体理性冲突的有效办法是改进和完善博弈规则,即需要博弈各方――政府共同设计一种协调机制,加强利益协调和行为约束。具体措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树立共赢的理念
一方面继续加强和东西部的互补和协调,强化产业链的发展,促进中东部地区形成合理的产业合作体系。另一方面,要加强区域间在利益和政策协调。避免经济发展中的重复建设、过度竞争等现象,加强地方利益协调,破解区域发展的“囚徒困境”。
由于任何地区的经济发展都不是孤立的,区域经济活动的拓展会产生外部性。目前中部6省都已经建立了以省会为中心的增长极:河南的中原城市群、湖北的武汉“1+8”城市圈、湖南的长株潭经济圈、安徽的皖江经济带和江西的昌九工业走廊、山西以太原为中心的大字形经济带。有些经济学者认为应该建立由中部地区最发达的武汉和郑州组成的“汉郑经济圈”;建立由武汉、长沙、南昌组成的“汉三角三小时经济圈”。但事实上,中部各省会城市都没有实力像中国“三极”中的北、上、广一样成为中部地区的经济中心,而经济中心又不能自封或由政府任命。因此,中部地区在没有公认的区域中心的基础上,应该以区域内各中心城市共同市场利益为纽带,树立全局意识和共赢的思想,以大气、开放的心态积极参与区域竞争合作,在资源、生态、教育、社会保障等公共领域加强合作,形成区域协调发展机制,促进省份之间的相互配合,把中部的整体利益置于优先地位,而不是一味去争中央项目、投资或政策优惠。同时,在合作的过程中要建立相互信任的关系。
(二)加强政府间政策协同和制度化合作
地方政府行为与政策将对中部地区空间格局分化产生重要影响。地方政府问的竞争,主要体现在为投资者创造优良的基础设施环境、高效优质的公共服务环境、先进而富于创新活力的制度环境这三个方面。随着各地投资硬、软环境的改善,竞争的焦点集中到了制度创新上。下一步需要强化中部六省合作平台,建立政策、产业、企业层面的合作协商机制,避免恶性竞争,提高区域政策的执行效率,降低区域协调成本。
中部陷入博弈困境的原因,主要在于地方本位的行政区经济体制和强烈的地方利益取向所造成的地方政府过度竞争和政府主导的区域发展模式,其经济的竞争性大于合作性。在区域经济的发展的进程中,中部政府应该借鉴“长三角”、“珠三角”等发达经济合作区的经验,努力为企业创造有利的竞争条件和发展环境,引导经济平稳发展,把主动权交给市场和企业。另一方面,打破地区间的行政壁垒,加强区域性市场建设,合理规范和整顿市场秩序,把中部六省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规划,利用土地、金融、资金等各项措施完善区域合作的政策体系,促进区域内部要素合理流动,加快区域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务实合作,为中部合作及中部崛起提供坚实的制度基础。此外,中部区域经济的顺利发展离不开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和对各地方政府利益博弈的引导,可通过中央政府区域政策的规范和各项政策在跨地区的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的方面监督和规范地方政府的行为。
(三)完善利益形成机制
建立一种促进合作的利益补偿机制,来弥补受损地区因参加区域合作而受到的损失,这是推动中部合作、实现中部崛起的内在要求与保证。它能够对区域合作能造成的过大利益差距进行救济,以弥补优势不对称所造成的收益分享不公平和避免地方政府的机会主义和地方保护主义倾向。在合作的过程中,较为发达的城市和地区应该与中小城市合理分配利润,以提高相对落后地区参与合作的积极性。事实上,也只有以完善利益形成机制为纽带,开展区域合作,并确保合作中的中部各方的利益主体都能各得其利,才能真正保证中部的区域合作行为具有持续的动力支撑,以激励合作行为的实现。
此外,要改革现有的政府官员绩效评估体系。虽然目前我国还没有一套统一的政府官员绩效评估体系,但类似的考评标准容易使地方政府官员决策成本外部化,而且重短期利益,轻长远利益;重自身利益,轻区域利益。这间接强化了地方保护行为,违背了“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思想。新的官员考评标准的设定,应充分考虑官员决策的中长期后果,且有必要与整个区域的发展状况挂钩,并多考查非经济领域的业绩。
(四)完善法治体系
为防止合作中的机会主义和地方保护主义行为,保证区域经济合作关系的健康发展,必须借助于法律手段建立对区域内的合作主体行为的约束机制,分别制定国家层面和地区层面的法律制度体系,强化法治约束和监督,严厉打击和处罚破坏区域合作的行为。对于中部合作和中部崛起而言,要从《组织法》和《行政法》的角度制定有关政府合作的法律法规,既要反对行政垄断和地方保护主义,又要以法律形式对地方政府的权限进行划分。此外,还要制定和实施一些惩罚性条款,对合作中违反“游戏规则”的“搭便车”等非规范行为进行惩戒。这种区域合作约束规则的形成是地方政府问相互博弈的产物,它体现了参与者的一致意见。
如何用博弈论促进合作 第5篇
时隔将近20年之后,张维迎教授再次把研究方向转向博弈论,今年出版了新书《博弈与社会》(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贯穿于该书的主题是:人类如何才能更好地合作?从经典的囚徒困境到闻名于世的纳什均衡,从讨价还价到声誉机制,从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逆向选择到道德风险和激励体制的设计,从法律和社会规范到轴心时代制度企业家的出现,该书系统地介绍了博弈论的基本方法和核心结论,同时运用这些方法和结论分析各种各样的社会问题和制度。其中特别关注的是人们为什么有不合作行为,什么样的制度和文化有助于促进人与人之间的合作。近日,本刊副主编柯恩专程拜访了张维迎教授,和他一起探讨了这个话题。
囚徒困境的概念大家都很熟悉了,人类为什么会陷入这种困境?
所谓“囚徒困境”,说的是个体理性和集体理性发生冲突。比如,小孩子的课外补习问题,我们设想一下,如果所有的学生课外都休息,考上好大学的会是最聪明的孩子。但是,有人开始周末补课了,他可能就会超过那些聪明但是不补课的孩子。每个家长理性思考的结果是,现在所有孩子都在休息时间补课,最后考上好大学的还是那些最聪明的孩子。这种无用的竞争(大国之间的军备竞赛也是这样)对社会来说不是最优的选择。
囚徒困境有两个原因:
首先,作为理性的个体,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利益,都在追求自己的幸福。这是天性使然,没有什么力量能够改变。但社会的进步只能来自人们之间的相互合作,这是我们应有的集体理性。但是,基于个体理性的决策常常与集体理性相冲突,导致囚徒困境的出现,不利于所有人的幸福。
除了个体利益之外,妨碍人与人合作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人类的“无知”。我们人类短视、傲慢、狭隘、自以为是,经常不明白自己的真正利益所在。正是由于我们的无知,才导致了人类社会的许多冲突。许多看似是利益的冲突,实际上只不过是理念的冲突。事实上,大部分损人利己的无耻行为本质上也是无知的结果。损人者自以为在最大化自己的幸福,但结果常常是“聪明反被聪明误”,既损人又害己。有些人心地善良,一心为他人谋幸福,但由于无知,也给人类带来不小的灾难。
几千年来,人类发明了各种各样的技术、制度、文化,克服囚徒困境的障碍,不断走向合作,由此才有了人类的进步。诸如语言、文字、产权、货币、价格、公司、利润、法律、社会规范、价值观念、道德标准,甚至钟表、计算机、网络等发明,都是人类走出囚徒困境、实现合作的重要手段。当然,每一次合作带来的进步,都伴随新的囚徒困境的出现。比如互联网为人类提供了更大范围合作的空间,但它也为坑蒙拐骗提供了新的机会。人类文明史就是一部不断创造囚徒困境,又不断走出囚徒困境的历史。
可否概括一下人类用于促进合作的方法?
第一,是私有财产制度,这是人类克服囚徒困境最重要的制度。有私有产权了,博弈就发生了变化。产权制度是先于国家和政府而存在的,它是一种自然权利。只有尊重私人产权,才能阻止“公地悲剧”*。市场经济制度是人类合作最有效的机制,它促进了陌生人之间的合作,通过重复博弈和声誉机制,解决了“无耻”和“无知”的问题。但是我要强调的是,市场制度有三个基础,就是自由、产权和企业家,缺一不可。
其次是法律和社会规范。它们可以改变游戏规则,限制人们的理性选择,改变人们的偏好,还会协调人们的预期,传递个人信号。比如,开车靠左还是靠右,通过法律这种形式可以快速让人们在路上实现合作。
最后一种促进合作的力量是社会规范的内化,也就是道德伦理,人们的廉耻观念。这种内在的精神力量可以不需要借助第三方的监督而节约大量的交易成本。比如大多数国家的主流价值观都会对合作行为做出价值上的肯定。甚至是黑社会,也会对自我牺牲的行为予以推崇。
书中谈的较多的是整个社会中人与人的合作,怎么促进企业和企业间的合作呢?
博弈论最有成就的地方在哪儿?我的个人感受是研究“长期博弈”当中人与人之间的合作,这对企业来讲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企业如果只追求短期利润,就可能不注重产品质量,不注重自己的声誉,陷入囚徒困境。但如果你想要和消费者、合作伙伴、竞争对手等进行长期的博弈,就要看得更远,更重视未来。企业之间的竞争不是简单的你死我活,而是有很多双赢的机会。比方说,商场上有很多商业规矩,一旦被破坏,整个市场的信任度降低,所有的企业都会受到伤害。比如一个有道德问题的职业经理人被企业开除了,竞争对手为了挖墙脚或者探听对方的商业秘密,反而雇用了这个人。这种行为伤害的是谁?伤害的是所有的企业。职业经理人市场会因此变得混乱,传递出错误的信息。
中国有些企业之间的恶性竞争很厉害,甚至会上升到人身的武力冲突,为什么会这样呢?
有些企业是因为缺乏安全感,做事情没有长远眼光,属于短期行为。还有些企业是出于无知。其实,我们人类有很多行为是很无知的,我们之间的利益冲突远远比我们认为的要小得多。当然,企业其实并不做决策,是企业里的人在做决策。人有七情六欲,有偏见,会犯错误,会情绪化,这些都会影响到人的决策。这是一种普遍现象,所以人类才需要学习。所以我们的知识,包括我写的这本书才是有用的。知识对人的理念影响很大。当然,你说的情况可能更复杂,涉及到地方政府的关系。这种情况下,我们社会对不守规矩的人或企业应该有一定的制裁措施,甚至需要以牙还牙,否则社会就混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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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很多企业家看到这本书之后,首先想到的是如何促进企业内部员工之间的合作,你有什么建议吗?
企业里每个人都在追求自己的利益,这是正当的。但如果陷入了囚徒困境,互相不合作,甚至互相伤害,就会影响到组织的成功。企业如果能够解决这个问题,成功的可能性就大多了。
如何促进员工合作,和企业的激励制度有关系。仔细想想我们会发现,合作问题的实质就是一个激励问题。如果我们希望人们经由个体的理性选择来实现集体理性,获取合作红利,就需要对个人的行为进行激励和诱导。对合作行为给予奖励,对不合作行为予以惩罚。这样,就会使不合作行为带来的回报低于合作行为得到的回报,从而激励个人选择合作。比如部门的奖金不能只依赖本部门的表现,还要考虑其他部门和企业整体的业绩。
你谈到的小孩子上补习班这种没有意义的“军备竞赛”,怎么才能破解这种无用的东西?
修改社会的游戏规则。因为我们现在的社会规则是高考按分录取,所以孩子上学就是为了考一个高分,最后一定会形成现在这样稳定的博弈结果。在有些国家,大学入学考试一年考很多次,学校自主招生,不光招分数高的,还要看学生的领导力、合作精神,人们就不会把考试看得那么重了。问题是,如果中国改成这样的制度,大家会担心有人走后门。为什么我们会不放心大学自主招生呢?这和我们的整个体制相关,如果你看到当官的以权谋私,做企业的能捞就捞一把,你想让大学校长和老师有好的职业精神,肯定也比较难了。但是我相信一点,我们唯一的出路,就是让这个社会更自由,有更多、更公平的竞争。
书中提到了生物学界对博弈论的广泛运用。在你看来,人的天性是愿意合作的还是不愿意合作的?
人们讨论人性本善还是本恶,我更倾向于认为它是中性的。一方面,人有自然生存的要求,必须关心自己。不关心自己的人是没法生存的,在长期的生存博弈战中一定会败下阵来,被自然淘汰掉。但另一方面,人类发明了很多制度把关心自己的动机变成相互合作,比如私有产权制度,我觉得它是人类合作最重要的基础,在实行私有产权制度的国家,人的合作精神就比较高。在人类社会的长期博弈中,不具有合作精神的团体,在社会竞争中就会慢慢被淘汰,而合作精神比较高的群体就会慢慢发展壮大。
你可以回想一下,在过去的人民公社和国营企业体制下,表面看起来是集体主义的社会,实际上所有人都生活在囚徒困境中,在这种制度下,人们最没有合作精神,总想占别人和公家的便宜,人们没有积极性工作,没有积极性创新,也就没有公平正义,没有道德底线。所以,中国需要继续改革,只有真正建立起基于私有产权的市场经济,中国才能变成一个合作社会,才会有良好的社会秩序,中国人才会有良好的道德水平,才会有博爱之心。
社会制度对人们合作精神的影响是巨大的,比如三聚氰胺事件,有人说,我们连放心奶粉都生产不出来,而奶粉是处于竞争较为充分的市场,这说明市场经济制度的无效。这恰恰说错了,当人们对奶粉质量不放心时,他们选择去美国、欧洲,还有香港买奶粉,这是为什么呢?这是因为那里的市场经济最发达。只有真正的市场经济制度建立起来,我们才会有真正放心可靠的产品。
我感觉生活中人们不愿意和别人合作,通常是觉得不合作对自己更有利,比如说大家都在排队时,总有人想去插队。
排队是一个社会现象,但是我们要放在整个大的环境里面来看。人一定有机会主义的诱惑,但是假如插队时别人都用鄙视的眼光看我,那我就不敢了。这种惩罚多大程度起作用呢?有时候跟违规的人数多少有关。如果很多人都插队,这就会形成一个坏的均衡。腐败现象也是这样,当腐败人数很少时,官员的脸皮会比较薄,当腐败人数上升时,每个人的脸皮都会变得厚起来。我一直强调一点,就是语言腐败对社会带来的伤害。人守信、说话算数,是人类合作的基本要求,但是在我们的社会里,很多人说的话是自己完全不相信的。托马斯·潘恩(Thomas Paine)说过,当一个人堕落到宣扬他所不信奉的东西,那么,他已经做好了干一切坏事的准备。比如,在经济学者看来,宗教是促进合作的一个有效手段,因为神无处不在,神总有办法惩罚你。但是当宗教变成垄断之后,就变得相当腐败了。中世纪欧洲教会宣传的东西和高级神职人员的行为完全是两码事,一个人在教堂上布道的时候可以讲的很神圣,自己的生活却很糜烂,这就破坏了人们的信任。只有自由的信仰体制才是健康的。
人的合作意愿是不是也和社会经济发展程度有关呢?比方说从狄更斯或者雨果的小说里看,西方社会在经济刚开始发展的时候,道德水平和合作意愿也比现在差很多。
我相信有一定的关系,这是一个长期过程,需要不断淘汰那些不讲诚信的企业、不讲诚信的人。你想一想,一个有庙的和尚和一个没有庙的和尚,哪个更值得信任呢?我相信给人们自由,使人们感到安全,竞争的结果一定是整个社会越来越有序。早期坑蒙拐骗都是干一锤子买卖的人,一旦有了庙,就能把他约束起来。有恒产者有恒心。
还有一种观点,说中国的国情是地少人多,资源太稀缺了,不赶上这波,下波可能就没机会了,所以很多人不肯合作,要把别人挤掉。
恰恰因为资源稀缺我们才需要好的游戏规则。中国的资源稀缺,那怎么大家不去商店里抢东西呢?中国古代有一位思想家也举过一个例子,说你看人家家里养的兔子很安全,没有人去抢,但是大街上要是有只兔子,大家都去抢。正是因为资源有限,我们才需要一种财产制度的保证,使游戏规则很明确,大家都知道我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如果我们资源很充裕,反倒不需要这种游戏规则了。经济学的基本假设就是资源是有限的——由于资源是有限的,怎么有效利用资源,怎样使人更有积极性创造财富,我们才需要建立一整套好的游戏规则。
道德与合作的信号博弈模型 第6篇
关键词:博弈,信息甄别,合作
一、合作概述
合作可定义为不同的个体协同行动以创造出比单独行动时更高收益的一种行为。合作能够提高整体的福利水平, 然而合作又表现出一定的利益分配格局。因此, 合作行为都潜在地具有“囚徒困境”博弈的逻辑结构。下面我们通过一个简单的经济模型来描述这个情景。
假设参与博弈的双方各有两种选择:合作或是背叛。选择合作的一方付出c的成本 (c表示为合作所花的时间和精力) , 如果双方合作, 那么他们各自可以得到b的收益。 (1) 当然, 一方也可以让对方合作而自己背叛, 这样既可以“搭对方的便车”又避免了自己合作的成本。然而此时选择合作的一方付出了成本c却只能一无所获。双方进行不同选择的收益矩阵如表所示。
博弈中的占优策略是背叛。即无论对方怎么选择, 选择不合作的收益都比选择合作来的高, 因此, 没有人会在囚徒困境博弈中选择合作。
以上的结论显然与现实生活中合作行为的普遍性相矛盾。因此, 如何破解这个“合作悖论”就成为了许多学者的研究主题。其中主要的理论来自从生物学角度进行的研究, 包括群体选择理论 (Wilson, 1994) 、互惠理论 (Trivers, 1971) 和亲缘选择理论 (Madsen, 2007) 等。以下笔者将试图从经济学的角度对这个问题进行探讨。
二、信号博弈模型
“合作悖论”可以归结为信息不对称问题。如果市场交易中人们的类型 (合作者或是背叛者) 可以被无成本地观察到, 那么合作者必然会在交易中受到人们的青睐, 他在合作行为中所承担的额外成本也可得到补偿。反之, 如果人们无法分别合作者与背叛者, 交易的进行将伴随着“逆向选择”的产生, 从而合作者将逐渐由背叛者所取代。
信号博弈 (Signa1ing Game) 模型最早由斯宾塞提出, 他也因此获得2001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斯宾塞认为, 可以通过信号的传递来解决市场交易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以下笔者将试图从信号博弈的视角给出“合作悖论”的一个可能的解决方案。
假设一个由大量合作者与背叛者构成的社会, 其中合作者所占的比例为p。社会成员两两配对进行如表所示的囚徒困境博弈。以下分三种情况进行讨论。
(一) 合作者与背叛者完全无法甄别
由于与合作者进行博弈可以得到更高的效用水平, 不管是合作者和背叛者都愿意与合作者配对。然而由于二者完全无法区分, 配对过程实际上变成了随机的。此时合作者与背叛者的期望收益水平分别为pb-c和pb。在这种情况下, 由于合作者的收益永远比背叛者低, 因此他们在生存竞争中必然处于相对不利的地位。在逆向选择机制的作用下, 社会中的合作者所占的比例将越来越低, 最终趋于消失。
(二) 合作者与背叛者很容易甄别 (甄别成本为0)
此时合作者只愿意与合作者配对, 剩下来的背叛者只能选择与背叛者配对。此时合作者的期望收益分别为b-c和0。在这种情况下, 背叛者的收益低于合作者。因此, 社会中的背叛者所占比重会越来越低, 最终趋于消失。
(三) 合作者和背叛者不可完全甄别
在这种情况下, 合作者必须付出一定的代价a进行甄别。 (1) 此时, 合作者进行甄别的收益为b-c-a, 不进行甄别的收益为pb-c。显然, 当p<1-a/b时, 合作者会选择进行甄别, 此时背叛者的收益为0。此时, 合作者的收益将会大于背叛者, 合作者所占的比例p会提高。
同理, 当p>1-a/b时, 合作者不会选择甄别, 此时合作者的期望收益为pb-c, 背叛者的收益为pb。此时, 背叛者的收益将会大于合作者, 合作者所占比例p会降低。
如图所示, 在这种情况下, 社会中合作者的比例将固定在1-a/b。
三、模型的结论
道德是个人全面发展的重要环节, 也是社会稳定发展的基石。然而, 当前中国正面临道德品质的严重滑坡。人们道德品质的低下, 在某种程度上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 并制约着我国的可持续发展。如果把社会中合作者的比例大小当做道德水准的测度, 那么以上的信号博弈模型便可用于反映社会道德水准的变迁。通过上文的分析, 我们可以得到以下结论。
(一) 社会的道德水准是合作收益b的增函数
合作是一种双赢的行为模式, 一个合作者所占比例较大的社会必然容易达到较高的整体福利水平。通过合作达到的收益水平越高, 越容易导致合作者的出现, 从而提高社会的整体道德水准。
(二) 社会道德水准是信息甄别的成本a的减函数
在一个良莠不分的社会里, 合作者承担的额外成本无法通过交易来补偿, 从而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逆向选择机制, 进而导致社会的道德水准进一步降低。在上文的模型中, 在a很大的情况下, 合作者进行甄别是无利可图的。而这将导致社会的整体道德水准降到一个极低的水平。
(三) 当个人无须对信息甄别付出成本时, 合作者将大幅增加
在一个缺乏正当的信息披露机制的社会中, 人们不得不承担额外的信息甄别成本。当信息甄别成本过大时, 合作行为将无法产生, 这就形成了“市场失灵”现象。相对个人, 政府可以以更低的成本搜集和公布相关信息, 从而更好地解决这个问题。
参考文献
[1]Fehr et al, The Neural Basis of Altruistic Punishment[J].Science, 2004, (305) .
[2]Robert Trivers.The Evolution of Reciprocal Altruism[J].The Quarterly Review of Biology.1971 (46) :35-57.
[3]Madsen et al.Kinship and Altruism:A Cross-cultural Experimental Study[J].British journal of Psychology.2007 (98) .
[4]Wilson D.S., Sober E.Re-introducing Group Selection to the Human Behavioral Sciences[J].Behavioral and Brain Sciences, 1994 (17) :585-654.
解决方案的合作博弈分析 第7篇
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 IBM、通用电气、爱立信、电子数据系统公司 (EDS) 等国际著名企业正在积极为客户提供整体性的解决方案实现差异化的竞争优势。这些解决方案的提供商都成功地将技术、产品和服务有机组成一个整体, 充分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
解决方案是旨在满足客户需要的一系列客户供应商相互关系的过程, 包括: (1) 确定客户需要; (2) 产品和服务的定制与整合; (3) 方案的实施; (4) 实施后的客户支持。成功地提供解决方案要求企业与客户达成以价值为中心的共识, 真正地站在了客户的立场上充分提升客户价值, 大幅度地降低客户的购置风险。实施解决方案的核心在于让客户购买产品和服务后能够大幅提升盈利能力, 帮助客户开发创造新财富的潜力。通过系统化解决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使客户生产效率得到全面提高, 使客户捕捉市场价值的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最终带来的是客户生产函数的改变。
全球IT服务提供商EDS成功地塑造了管理与整合不同供应商的技术和产品的能力, 把这一部分产品和技术外包, 成为解决方案的一部分。IBM公司为了更好地将信息技术融入到客户的流程中, 整合了来自众多不同供应商的技术, 主动向客户推荐微软、惠普、SUN及其他竞争对手的产品, 并为这些竞争对手的产品提供维护和服务支持。与此同时, 客户购买的不仅仅是产品和服务的简单加总, 而是保证自身能够可靠运作的方案。因此, 实施解决方案对企业之间的协作能力要求非常高, 强调不同的企业要站在客户的角度, 共同为客户解决问题或者帮助客户挖掘创新和发展机会, 为客户创造额外的价值。分析解决方案的合作博弈行为及其内在规律, 对国内致力于为顾客提供解决方案的企业建立和维护企业之间的合作联盟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本文在评述系统整合能力是企业在实施解决方案的过程中必备的核心能力的基础上, 使用博弈论研究方法分析解决方案系统整合的企业之间合作与冲突的过程。通过分析单阶段和无限次重复博弈, 发现:单阶段博弈条件下, 企业之间采取不合作策略, 无法通过系统整合为顾客创造额外价值;在无限次重复博弈条件下, 企业之间有积极性为自己建立一个合作的声誉, 同时也有积极性惩罚对方机会主义行为;在声誉模型中, 参与企业在博弈初期采取合作策略, 在合作将近结束时, 选择不合作策略。通过对合作利益分配模型进行分析, 发现:企业能通过提升系统整合能力, 在谈判博弈中保持较大的谈判力, 使自身在价值分配中占据主动。
2 解决方案的系统整合
持久的合作关系和客户关系的基础是信任以及解决方案供应商持续地创造和提供客户价值的能力。致力于为客户提供解决方案的企业必须掌握系统整合、运营服务、商业咨询以及融资服务等四项关键能力。系统整合是处于最核心地位的能力, 需要确定、设计和整合解决方案中各组成部分, 包括构成系统的硬件、软件和服务。
系统整合商是一个处于核心地位的契约商组织, 对整体系统的设计和整合负责, 将多家外部提供商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组成一个功能系统。这种组织强调部件提供的专业化和模块化, 界面的标准化, 强调整合来自多方资源提供的产品和技术的能力。实现系统整合企业把它们的生产活动外包到外部制造商, 同时保留领导复杂项目以及管理供应商和顾客网络的能力。从根本上讲, 系统整合商的工作是保证提供给顾客的系统创造的价值大于个组成部分之和。
IBM、通用电气、诺基亚等解决方案的先驱企业都已奠定了规模基础, 把所有产品和服务部分的设计、生产和整合到一个系统中, 以解决方案的形式提供给顾客。系统整合不仅仅是个产品部门的集成, 整合商要对总体系统的设计、选择和协调外部供应商网络负责, 把各部门整合到一个运行机制中, 并且还要对未来系统的升级开发必备的知识。
系统技术的复杂性不断增大进一步强化了创造价值的挑战。企业面临着一个战略性的选择:如何把各个组成部分整合到一个系统中。这些企业既要吸收内部开发的技术和产品, 又要充分运用来自领先制造商的技术和产品。
3 解决方案的企业合作博弈模型
本文构建提供解决方案的两个企业之间的合作博弈模型。3.1和3.2的分析假定在完全信息条件下, 分析参与企业A和B之间的博弈。3.3将放宽完全信息的假设, 讨论不完全信息下解决方案的联盟中企业间的动态博弈。3.4分析解决方案的利益分配模型, 讨论系统整合能力对合作企业的利益分配的重要作用。
3.1 解决方案的一阶段博弈模型
假定博弈双方的战略集只有两种战略选择 (合作, 不合作) 。可能的支付有4种, 双方都合作的支付MC (Mutual Cooperation) , 单方面背叛的支付UD (Unilateral Defection) , 单方面合作的支付UC (Unilateral Cooperation) , 和双方面都不合作的支付MD (Mutual Defection) 。解决方案企业合作单次博弈的支付矩阵如表1所示。
假定UD>MC>MD>UC, 博弈双方都担心因对方不合作带来的损失, 因此都有背叛的动机, (MD, MD) 所对应的策略 (不合作, 不合作) 是唯一的纳什均衡, 在这种情况下集体理性和个体理性发生冲突, 行为主体在短期利益的驱动下选择机会主义的行为而满足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目标, 合作存在不稳定的威胁。尽管 (MC, MC) 给双方带来的收益都比 (MD, MD) 要大, 但是双方理性选择的最终战略组合却是 (MD, MD) , 即非合作纳什均衡。解决方案企业之间合作的支付结果满足囚徒困境模型, 企业间合作实现集体理性存在着很多困难。因此, 在单次博弈下, 解决方案联盟中两个行为主体博弈的最终结果是:企业A和企业B都只为顾客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加总, 无法通过系统整合为顾客创造额外价值。
3.2 解决方案的多阶段重复博弈模型
解决方案中的合作中, 博弈往往重复进行。在解决方案企业间的有限重复博弈中, 两个企业必定都在最后一期T选择不合作行为, 因为不合作行为增大自己在第T期的收益并且不会带来期望损失。根据逆向归纳法, 企业在每一阶段的策略组合都是 (MD, MD) , 这与单次博弈的均衡结果相同, 无法实现通过系统整合为顾客创造额外的价值。
在无限重复博弈中, 给定贴现因子δ, 表示后一阶段博弈得益折算成现值的贴现系数, 也是参与者耐心或远见的一种度量。考虑参与者使用“冷酷策略” (grimstrategies) , 如果企业A在博弈的某个阶段选择了不合作, 在该阶段得到UD的支付, 但会触发企业B“永远不合作”的惩罚, 随后企业A的每个阶段的支付都是MD。因此, 如果下列条件满足, 给定企业B没有选择不合作, 企业A将不会不合作。
当undefined时, 合作均衡实现, 即给定企业B坚持冷酷策略且没有首先采取不合作策略, 企业A不会首先选择不合作策略, 合作保持稳定。贴现因子是决定企业间能否进行合作从而实现为顾客带来系统整合额外价值的关键因素。因此在满足一定条件下, 机会主义的短视行为是不可取的, 每个以参与实施解决方案的企业都有积极性为自己建立一个合作的声誉, 同时也有积极性惩罚对方的机会主义行为。
3.3 解决方案企业合作的KMRW声誉模型
在实施解决方案的企业联盟KMRW声誉模型中, 假定企业有两种类型:理性的或非理性的。假定非理性的行为主体只能选择一种战略, 即“针锋相对”战略, 该参与人开始选择合作或不合作行为并在其后模仿对方的行动, 而理性行为主体可以选择完全信息重复博弈中任意可行的战略。根据KMRW定理:在T阶段重复囚徒博弈中, 如果每个囚徒都有p>0的概率是非理性的, 如果T足够大, 那么存在一个T0
3.4 解决方案的企业利益分配模型
纳什谈判模型 (Nash Bargaining Model, 1950) 为实施解决方案的企业之间利益分配问题提出了一个多参与人之间谈判的基本框架, 以及满足谈判结果的必要条件。Nash证明在满足其基本假设条件下存在唯一解, 如下式所示:
其中d1和d2分别表示参与者所获利益的下限水平。
Harsanyi, Selten (1972) 提出了推广的纳什谈判博弈模型 (Generalized Nash Bargaining Model) , 在模型中参与者在谈判力不对称的条件下进行利益分配博弈。推广的纳什谈判模型的解满足下式:
其中α和β分别表示参与者的谈判能力, 满足条件α+β=1。
参与解决方案的各合作企业也是通过多边谈判得到各自利益满足的均衡解。按照推广的Nash谈判模型, 这些利益相关者通过谈判实现下式最大化。
其中, ui表示各方的收益函数;ui0表示各参与方能解受的最低下限收益水平;γi为各方的谈判力。
对 (5) 式进行求解, 在均衡条件下, 满足:
其中, u*i和u*j分别表示最优解处谈判方i和j的收益。 (6) 式反映了最优解处谈判各方价值对比取决于它们的谈判力以及最优解处边际价值的对比。假定参与实施解决方案各方的风险偏好为中性, 即各方的边际价值u′i=1, 此时谈判力越大的一方, 其效用目标实现程度越高。这样, 谈判的各方收益之和为实现系统整合条件下的各方的总利润, 即∑ui=π*;各方的保留收益为不合作条件下各自的利润水平, 即πi=ui0。
在实践中, 实现系统整合的企业能够有效地将各参与者的产品和服务进行管理和整合, 不断满足顾客多阶段持续升级的需要, 在企业联盟中发挥创造额外价值的主导作用, 使自身在谈判博弈中保持较大的谈判力γ, 从而在解决方案企业间的价值分配的纳什谈判博弈中占据主动。这些企业又进一步通过提供商业咨询服务提高整合能力, 帮助客户完善组织结构和工作流程的整合。
4 结语
对于通过系统整合为客户提供整体化解决方案的企业而言, 在整合过程中与供应商高效合作为系统地创新带来了新的机遇, 也对国内企业也带来了巨大的挑战。本文正是以解决方案为背景, 针对解决方案系统整合中的合作关系, 运用单阶段和多阶段重复博弈模型对联盟合作的条件进行分析, 探讨了联盟伙伴之间的信任、合作行为的选择对解决方案系统整合形成的作用, 并在此基础上探讨了系统整合能力对合作企业利益分配的影响。
本模型假定两家参与者同质, 然而在实践中系统整合商与参与合作的其他软硬件和服务提供商的利益诉求是不一样的, “合作”与“非合作”行为的收益和风险也各不相同。不同类型的参与者之间往往根据自身的利益、成本条件选择不同的行为策略, 形成利益冲突与合作并存的现象。在今后研究中, 还需要在此基础上, 综合各种参与者的各自利益诉求和各自的谈判能力, 构建基于不同类型参与者的合作博弈模型, 进一步为解决方案的系统整合商加强与供应商的合作与沟通提供理论指导。
摘要:当前众多国际著名企业正在为客户提供整体性解决方案满足客户需求。在评述系统整合能力是企业实施解决方案的核心能力的基础上, 使用博弈论研究方法分析解决方案系统整合的企业之间合作与冲突的行为过程。单阶段博弈条件下, 企业之间采取不合作策略;在无限次重复博弈中, 企业之间有积极性为自己建立一个合作的声誉;在声誉模型中, 参与企业会在博弈初期采取合作策略, 在合作将近结束时不合作。对利益分配模型进行分析, 发现提升系统整合能力能在谈判博弈中保持较大的谈判力, 在价值分配中占据主动。
关键词:解决方案,系统整合,纳什均衡,纳什谈判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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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参与合作组织的演化博弈分析 第8篇
农民自身的禀赋特性以及农业生产的特点都决定了建立农户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的必要性。2007年7月1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施行, 标志着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进入依法发展的新阶段, 它的实施必将会对我国农业产业化、专业化和规模化经营以及农村经济发展产生重大的影响。然而该法颁布实施以来, 农户专业合作组织并未出现快速发展的态势, 农户参与专业合作组织的热情以及参与比例都较低。
因此,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当务之急是如何调动农民参与合作经济组织的积极性, 让农民组织起来。为此, 有必要对影响农户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发展的因素进行研究。目前, 针对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但大多研究主要是从宏观和微观方面两个层面入手。宏观层面主要探讨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的内涵、发展的必要性、发展思路、法律地位、制度安排以及组织形式等问题, 微观方面主要考虑农户的自身素质、思想意识、资金束缚等障碍, 研究方法主要以规范分析为主;而对农户合作行为的博弈分析关注较少, 为数有限的农户合作博弈分析也多是从合作的收益和合作的成本 (或损失) 的角度进行分析, 显得过于简化。因此, 本文将综合前述研究, 把合作各方的异质性和合作收益的分配比例纳入模型, 应用演化博弈的理论来分析农户的合作行为, 并提出分析结论。
一、农户合作组织的演化博弈模型
演化博弈论 (Evolutionary Game Theory) 是把博弈理论分析和动态演化过程分析结合起来的一种新理论。其假设条件将新古典经济学和传统博弈论的“完全理性”修正为更接近现实的“有限理性”, 由参与者群体代替了传统博弈下的单个或典型参与者, 用群体中选择不同纯策略的个体数量占群体总量的比例代替了混合策略。演化博弈分析一般是从有限理性的个体出发, 分析该群体在长期、反复博弈过程中策略的调整过程、趋势及其局部稳定性。博弈方由于有限理性往往不会马上找到最优策略, 而是在反复博弈过程中通过不断试错、学习等方法找到最优策略。演化博弈强调动态是相对于群体行为达到均衡的调整过程。均衡是暂时的, 甚至是不可能的, 非均衡才是现实常态。系统可能有多个均衡点, 究竟到达哪个均衡依赖于演化的初始条件和演化路径。
演化稳定策略 (evolutionary stable strategy, ESS) 是演化博弈论的重要思想, 即在重复博弈中, 仅具备有限信息的个体出于其利益得失的考虑, 不断对其策略进行调整, 用较高支付的策略代替较低支付的策略, 以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并最终达到一种均衡, 这时不再有个体愿意改变其策略, 从而达到均衡状态, 这种状态下的策略为演化稳定策略。
复制动态 (Replicate Dynamic) 是从生物进化论借鉴来的概念, 它描述了某一策略在一个群体中被采用频数的动态微分方程, 用以对博弈过程进行具体分析。学术界认为, 进化博弈理论的研究方法更贴近现实, 更能准确和方便地解释经济现象。
(一) 假设条件
为研究方便, 假设把参与农户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的整个群体看做两个子群体。由于参与合作组织的双方在拥有的资源和具备的能力以及在组织中所处地位和担任职务的不同, 我们把相对处于弱势地位的参与人称为劣势参与人, 劣势参与人群体记为群体X;而将相对处于强势地位的参与人称为优势参与人, 优势参与人群体记为群体Y。
博弈双方具有相同的策略选择, 分别是“合作”和“不合作”。如果博弈双方都采取“不合作”策略, 则X和Y只获得正常的收益, 分别为a1和a2;若双方都采取“合作”策略, 则双方的收益分别为a1+ (R-I) λ1和a2+ (R-I) λ2, 其中, R为通过合作组织所获得的总收益, I为合作组织所需要的总投入, λ1和λ2分别为群体X和Y在总收益和总投入中所占的份额, 有λ1+λ2=1, 且假定0λ1λ2;当X群体中的某个体xi选择“合作”策略, 而Y群体中的yi拒绝合作, 选择“不合作”策略时, xi会受到一定损失, 表现为其为合作所做的投入Iλ1无法收回, 则xi的收益为a1-Iλ1, 此时yi的收益不受影响仍为a2;当Y群体中的yi选择“合作”策略, 而X群体中的xi拒绝合作, 选择“不合作”策略时, yi会受到一定损失, 表现为其为合作所做的投入Iλ2无法收回, 则yi的收益为a2-Iλ2, 此时xi的收益不受影响仍为a1。
上述双方合作所产生的收益, 是合作给各方带来的第一层面的影响, 称之为绝对收益。然而, 由于合作组织各方之间是竞争与合作的关系, 开始阶段分配的微小差距, 可能导致今后各方在资源和竞争态势方面的巨大变化。因此, 各方更关心参与合作组织对自身今后发展的影响。所以, 除了绝对收益之外, 合作组织各方还关注各自的相对收益。博弈双方的收益支付应在绝对收益分配的基础上, 加入因双方绝对收益的差距而带来的相对收益。假定相对收益与绝对收益差距之间呈线性相关。这种条件下, 博弈双方的支付包括绝对收益和绝对收益差距带来的相对收益两部分 (如表1) 。
其中, β博弈双方相对收益与其绝对收益之差的相关系数, 且β>0。当β值为零时相对收益等于绝对收益, 因此, 可以认为:绝对收益分配是β值为零的条件下的相对收益分配, 是相对收益分配的一种特例。
表一中存在 (不合作, 不合作) 和 (合作, 合作) 两个纯策略纳什均衡。若 (合作, 合作) 均衡成为有意义的博弈均衡, 必须满足条件:
(二) 博弈过程与演化均衡
设X群体中选择“合作”策略的个体占X群体数量的比例为x, 则选择“不合作”策略的比例为1-x;Y群体中选择“合作”策略的个体数量占Y群体总数的比例为y, 则选择“不合作”策略的比例为1-y。根据表一的支付矩阵, 可得出博弈双方在不同情况下的期望收益:
X群体中选择“合作”策略的个体的期望收益:
X群体中选择“不合作”策略的个体的期望收益:
而X群体的平均收益为:E1=xE1c+ (1-x) E1f (3)
根据1、2、3式, 可得出X群体选择“合作”策略的复制动态方程为:
同理, 可得出Y群体中选择“合作”策略的复制动态方程为:
再根据局部稳定分析法来判断这5个平衡点的局部稳定性, 分析结果见表2。
由表二可知, 在5个局部平衡点中, E1 (0, 0) 和E4 (1, 1) 两点具有局部稳定性, 对应着总群体的演化稳定策略 (ESS) 。E1 (0, 0) 表示在总群体达到演化稳定时, 两类子群体中的个体都选择“不合作”策略, 这时“不合作”是唯一的进化稳定策略。E4 (1, 1) 表示在总群体达到演化稳定时, 两类子群体中的个体都采取“合作”策略, 这时“合作”是唯一的演化稳定策略。而E2 (1, 0) , E3 (0, 1) 点是该演化系统的不稳定均衡点, E5为鞍点。大量个体的无限次博弈引起的总群体动态演化过程可以表示为图1。
从图1可知, 由E2和E3两个不稳定点以及鞍点E5构成的折线, 是群体动态演化博弈达到均衡后个体选择不同策略的分界线, 它把群体演化空间分为两个区域。在E1E2E5E3区域, 系统将收敛于E1 (0, 0) 点, “不合作”策略为唯一的演化稳定策略;在E2E5E3E4区域, 系统将收敛于E4 (1, 1) 点, “合作”策略是唯一的演化稳定策略。
因此, 参与农户经济合作组织的全部个体不确定对象的长期的两两博弈可能向两个方向演化:当群体达到演化稳定均衡时, 群体全部成员要么都选择“不合作”;要么都选择“合作”。
(三) 模型稳定性及参数分析
从图1可以直观的看出, 总群体的演化过程和最终稳定状态受到系统开展博弈时的初始状态 (即X、Y子群体中选择不同策略的个体所占比例) 与鞍点E5相对位置的影响。当初始状态在E1E2E5E3区域, 系统将收敛于E1 (0, 0) 点, 表示总群体达到演化稳定时, “不合作”策略是唯一的演化稳定策略;当初始状态在E2E5E3E4区域, 系统将收敛于E4 (1, 1) 点, 表示总群体达到演化稳定时, “合作”策略是唯一的演化稳定策略。所以, 潜在合作群体将随着初始状态相对鞍点E5的不同位置而沿着不同的路径达到相应的稳定状态。而鞍点E5坐标中含有的外生变量R、I、λi、β的变化会影响到鞍点的位置, 也就影响到整个系统从初始状态到演化稳定均衡的路径和演化稳定策略。
1. R对系统的影响
R是博弈双方通过合作组织所获得的总收益。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 R比初始状态增加, 鞍点E5横纵坐标都将减小, 鞍点E5表现为越来越接近原点。则“不合作”区域E1E2E5E3比初始状态减小, 相应“合作”区域E2E5E3E4将扩大, 系统收敛于E4的概率增加, 系统更可能向E4 (1, 1) 演进, 参与合作是演化稳定策略。因此, 从总群体层次来看, 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 只要R值增大, 这必然促进双方之间的积极合作。这是因为双方都选择“合作”策略时, 获得的收益很大, 在每次博弈中选择“合作”的个体不断增加, 直到在第n轮博弈, 全部个体都选择“合作”策略, 在这之后, 整个系统达到了进化稳定状态, “合作”成为唯一的演化稳定策略。总之, 合作所获收益的增加则明显激励了合作行为的发生和合作组织规模的壮大。而这一方向的极端情况是, 当R∞时, 鞍点E5将趋近于E1 (0, 0) 点, 整个系统演化空间都变成“合作”区域E2E5E3E4, 系统在稳定时全部个体都参与合作组织。当R比初始状态减小时, 则相反。
2. I对系统的影响
I为参与合作组织所需要的总投入。I比初始状态增加, 鞍点E5横纵坐标都将增大, 鞍点E5将趋近于E4 (1, 1) 。则“不合作”区域E1E2E5E3比初始状态增大, 相应“合作”区域E2E5E3E4减小, 系统收敛于E1的概率增加, 系统更可能向E1 (0, 0) 演进, “不合作”是演化稳定策略。因此, 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 若参与合作的成本投入非常大, 将会阻碍双方合作的实现。
3. β对系统的影响
β为博弈双方相对收益与其绝对收益之差的相关系数, 且β≥0。在模型中, β决定了绝对收益分配差距作用的大小, 影响博弈双方合作均衡的实现, 成为制约合作组织稳定性的因素。在不同类型的合作组织当中, 收益相关系数β是不同的:当参与合作组织的各方差异较大时, 各自战略目标差异较大, 双方发生冲突的可能性及冲突的激烈程度也都比较小, 组织内部形成的有效互补大于相互竞争, 绝对收益的差距对各自以后的发展影响较小, 所以收益相关系数β的值就比较小;当参与合作组织的各方差异较小时, 战略目标接近、战略定位趋同, 双方发生冲突的可能性及冲突的激烈程度都比较大, 组织内部相互竞争大于互补, 绝对收益的差距对各自以后的发展影响较大, 所以收益相关系数β的值就比较大。
当β比初始状态增加时, 鞍点E5的横坐标减小、纵坐标变大。计算表明, (1) “不合作”区域E1E2E5E3比初始状态增大, 相应“合作”区域E2E5E3E4减小, 系统收敛于E1的概率增加, 系统更可能向E1 (0, 0) 演进, “不合作”是演化稳定策略。当β增大时, 说明合作双方差异较近, 双方都对收益差距反应敏感, 竞争激烈, 较难形成稳定有效的合作;当β减小时, 结论正好相反。
4. λi对系统的影响
由于合作的实现及合作组织的稳健运行取决于劣势参与人的分配比例, 因此, λi对系统的影响可以只分析λi对系统的影响。当λi比初始状态增加时, 鞍点E5横坐标增加, 而纵坐标减少。计算表明, (2) “不合作”区域E1E2E5E3将减小增大, “合作”区域E2E5E3E4增大, 系统收敛于E4的概率增加, 系统更可能向E4 (1, 1) 演进, “合作”是演化稳定策略。这是因为λi增加时, 劣势参与人的分配比例增加, 优势参与人的分配比例缩小, 双方在合作组织中的投入和利益分配差距缩小, 双方的实力由期初的相对悬殊逐渐趋向势均力敌, 可以相互有效制衡, 防止合作伙伴机会主义行为的发生, 有利于合作持续下去。
综上两个方面, λi的增大不但可以使现有合作组织持续下去, 而且还使整个系统向有利于合作的方向演化。
二、结论及建议
通过建立与农户互助合作组织有关各方的演化博弈模型, 并对其动态的演化过程进行分析, 可以发现, 参与建立的合作组织可能出现四种策略组合, 在这四种组合策略中只有不合作, 不合作和合作, 合作才是长期演化稳定策略。群体的演化路径和具体的收敛于哪一演化稳定策略取决于鞍点和博弈双方的初始状态, 也就是要受到参与合作组织博弈双方选择“合作”策略时所需总成本I和所带来的收益R, 以及双方禀赋差异β和利益分配比例λi的影响。
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 只要双方积极合作能带来巨大的双赢收益, 即R值增大, 就必然会极大激励双方之间的寻求积极合作。若参与合作的成本投入I非常大, 势必会阻碍双方合作的实现。当合作双方差异较大时, β值较小, 合作易于实现且较为稳定;反之, 合作较难达成或者易于破裂。在现实当中, 随着博弈次数的增加以至于无限次博弈时, λi逐步增大并逐渐趋近于12趋势, 劣势参与人利益分配份额逐步增大, 并最终实现与优势参与人“平分秋色”, 可以相互有效制衡, 防止一方侵占另一方利益的行为, 不但有利于现有合作组织持续下去, 还有助于系统向合作方向的演化。
因此, 要调动农民合作的积极性, 促使农户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的健康、快速发展, 除了要降低合作组织的成本、提高合作组织的收益, 以强化激励机制来诱导农户参加合作组织外, 更为重要的是:一要注重合作各方之间的互补性, 只有实现优劣互补, 合作才易于达成和维持, 合作组织才能稳健运行, 不可不分青红皂白地把任何农户都纳入的合作组织当中。二是要降低加入和退出合作组织的成本, 坚持“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只有让农民自己做主, 在合作博弈中农民的权益才能得到切实保障;只有降低加入和退出合作组织的成本, 才能实现合作破裂时易于退出、合作达成时易于建立, 才能实现合作组织的新陈代谢。三是合作组织设立时要尽可能地实现合作组织内部利益分配的公平、权力的有效制衡, 这样才可使合作维持下去, 并促使整个系统向“合作”演化稳定均衡演进, 实现帕累托最优。四不可忽视劣势参与人的利益, 不要认为劣势参与人是合作组织的纯收益方而无视其作用。劣势参与人在合作组织也是有价值的, 没有劣势参与人的参与合作组织无法组建, 优势参与人的价值也就无法实现。在合作组织中劣势参与人也有优势参与人无法代替的相对比较优势。
摘要:应用演化博弈论的方法, 从农户微观角度出发, 分析农户参与合作组织的策略选择过程和演化稳定策略的实现路径。结果表明:参与合作组织所获得的收益和所付出的成本固然是影响合作组织的因素, 但是参与合作组织各方的异质性和合作收益分配的比例也是决定合作组织能否实现的条件。
关键词:农户,合作组织,演化博弈论,演化稳定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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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中的非合作博弈研究 第9篇
“囚徒困境”自产生至今一直是博弈论研究的重要课题, 现在的法学界也有许多人对这一问题进行了研究。“囚徒困境反映了一个深刻的哲学问题:个人理性和集体理性的矛盾。
个体为了自己的利益最大, 而不愿意改变决策 (改变决策的结果是不划算, 招了之后惩罚严重) , 导致整体利益最小。这样的情景就是个体与环境博弈的结果, 这种状态就是博弈论中所讲的纳什均衡’”。[1]“纳什均衡”虽然是由单个人的最优战略组成, 但并不是一个总体最优的结果。在个人理性与集体理性的冲突的情况下, 各人追求利己行为而导致的最终结局是一个“纳什均衡”, 也是对所有人都不利的结局。
因此, 我们可以在“囚徒困境”中得到这样一个结论:一种制度 (体制) 安排, 要发生效力, 必须是一种纳什均衡, 否则这种制度安排便很难成立。
在立法过程中, 立法参与者对于所立之法的争夺, 实则是对未来权利的争夺, 此一过程实质是利益之间的博弈和民主参与的价值理念的彰显。而博弈的基础在于“承认不同利益主体的独立性, 没有独立的主体地位, 博弈机制就失去了其动力源泉, 而不同的利益主体正是通过博弈机制进行诉求表达、利益维护和全力争取的。但主体间的利益关系有时是此消彼长的, 一方的过度扩张必然导致另一方的权利收缩, 其结果就必然是一个讨价还价, 各享利益又各分负担。
因此, 博弈机制就成为不同利益间的制衡与平衡的平台和媒介”。[2]在立法过程中, 立法机关考虑利益之间相互影响的前提下, 兼听错综复杂利益主体的呼声, 甄别哪些利益是应当得到承认的, 哪些是不应当在立法中保护的, 最后以法律形式予以确认, 以及通过实施给与确切的保障。
博弈过程中明显处于弱势的参与者, 如行业协会、私营企业与公民大众, 都希望一切利益竞逐依法进行, 将是非交由程序正义公断, 无论立法结果如何, 民主参与的现代法律价值理念已经得到了体现。正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五条的规定:“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 发扬社会主义民主, 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根据马克思主义的一般原理, 没有人民的参与, 没有人民的力量, 现实的法律很可能就不是人民需要的法律, 甚至可能是恶法。所以, 惟有民主立法才是法治的保障。“立法博弈在根本上体现的也就是民主参与的价值理念。
因此, 不论是对于己方利益的主张, 还是对于竞争者主张的驳斥, 各方均应以法制为凭, 引经据典, 证明自己的立法策略才是最有利于社会整体利益的”。[3]
2 立法中的非合作博弈过程分析
基于立法理念在各个利益主体间的趋同, 各利益主体之间在己方立法方案内通过参与立法博弈的方式来协调彼此之间的利益冲突, 在彼此策略内找到各利益群体均衡点, 是立法博弈的重要基础, 也是立法参与者各方共同的利益追求。法律的制定是建立在各立法者之间对于同一行政区域内共同利益的高度认同基础上的, 而每一次立法博弈结果的实行又必定会引起利益格局的重塑, 所以在立法方案和立法草案的形成过程中, 立法参与者各方必定有一番利益博弈。下面我们借助非合作博弈模型来分析立法参与者之间的博弈关系, 探究他们各自博弈策略均衡点。
根据非合作性立法博弈模型, 在立法博弈过程中, 各立法参与者是代表各自利益群体的理性人。例如《反垄断法》的制定过程, 就是商务部、工商管理总局和发改委相互博弈的过程, 虽然最后因竞争激烈由上级机关国务院组建“反垄断委员会”而告终, 但是在随后组建的反垄断执法机构中, 上述三个机关均分得了部分权力, 分别成立了反垄断局、反垄断与不正当竞争执法局、价格监督检查司, 从而达到了“纳什均衡”, 这不能不说是立法博弈的结果。但是, 因为基于理性的立法参与者, 如果双方存在误解, 或无法准确判断对方博弈策略, 抑或害怕自己的立法策略不够完善而有可能损害到现有的利益, 那么结果就将是采取不参与博弈的策略, 因为只有选择不参与立法博弈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的策略, 这种策略也是对对方不博弈策略的最佳回应。
但是, 立法博弈并不必然带来一部良法, 只是提高制定出良法的可能性。这是因为不同群体参与立法的能力存在较大差距, “行政管理部门、国有垄断企业天然地具有优势;而普通民众则处于劣势。弱势群体往往是多数, 代表多数人利益的群体组织不易形成, 而且即使存在这样的组织因为人数的繁杂也不太容易充分发挥作用。”[4]也就是说如果某个立法参与者力量弱小, 则产生的法律完全可能只体现在立法中占有优势立法资源的立法参与者的利益, 这样的法律因为过分注重权利或利益的分配而离良法相距甚远。此外, 立法博弈仅仅是利益群体众多博弈中的一个, 社会中的收入分配问题不可能仅仅靠制定法律就可以完全解决。立法博弈只是提供了一个程序正义的平台, 实质的正义才是人们最终的追求。因此, 笔者认为, 既然问题是在博弈过程中出现的, 那么用非合作博弈理论尝试解决这一问题也未尝不可。
3 解决立法中的非合作博弈缺陷的途径
在利益群体已经多元化的今天, 利益表达的问题, 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问题, 已经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面对大量的公共问题以及法律与社会严重脱节的情况, 各立法参与者都应当认识到, 传统“闭门造车”式的立法模式必须向开放式的博弈立法模式转变。但由于各立法参与者不同的认知程度和利益权衡, 导致彼此在立法模式选择上存在较大的差别, 这些差别是导致各方在立法过程中不参与博弈的起因。
在现有的体制下某个立法参与者在立法过程中可能占有绝对竞争优势地位, 于是就不愿制定法律来撼动其优势地位, 或者利用自身所掌握的优势来压制其他参与者。这样立法机关所制定出的法律可能因与社会脱节, 或者未能反映其他群体的利益需求而沦为“恶法”或欠缺社会基础的法。在立法博弈中处于劣势的利益群体也可能因立法程序的不公正性而放弃积极的参与态度, 这样, 立法机关最终制定出的法律将大打折扣。欲使弱势群体积极参与立法, 立法者和占据较优立法资源的参与者应当做到:
第一, 使弱势群体认识到制定民主参与的法律不仅仅是营造出有利于彼此的环境, 更强调法律秩序下的合作与发展;
第二, 承诺在法律的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弱势立法参与者的正当利益, 采取适当利益倾斜手段, 这样可提高弱势参与者积极参与立法的意愿;
第三, 设立理性的表达机制, 这一机制应当使弱势民众、利益群体的参与有切实效果, 而且还需要将民主参与化为一种不可剥夺的权利和制定法律的必经程序。法定的权利是利益的最好保障, 由此, 在立法中进行的利益博弈对利益群体就显得尤其的重要。
而且, 各立法参与者通过长期的协商交流, 会逐渐形成一种合作意识, 这种合作意识的形成有利于使各立法参与者的立法逐步顾忌到社会共同利益, 并且随着合作意识的增长, 特别是对开放式博弈立法模式认知水平的提高, 各立法参与者之间将逐步进入深层次的沟通。
参考文献
[1]郭鹏, 杨晓琴.博弈论与纳什均衡.哈尔滨师范大学自然科学学报[J], 2006年第4期.
[2]徐大程.试析立法过程中的利益博弈[D].长春:吉林大学, 2009年.
[3]许章润.从政策博弈到立法博弈——关于当代中国立法民主化进程的省察[J].政治与法律, 2008年第3期.
团队冲突的非合作博弈分析 第10篇
随着工作的复杂化,很多工作仅凭个人努力已经无法完成,因此,各类组织、群体、团队等不断涌现并发展。团队作为一种特殊群体,日益成为一种非常重要的组织形式。但是,团队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组成的特殊群体,由于成员的个体差异,以及沟通障碍等因素的存在,团队冲突在所难免。团队成员需要正确对待团队冲突,建设性的团队冲突一般对团队是有益的,能够促进团队成员加强沟通,从而提高团队工作绩效。可是对于破坏性团队冲突,则需要团队成员采取一定的措施加以控制。团队冲突频繁而影响团队运作的团队不是优秀团队,但是完全缺乏冲突的团队也不一定是最好的,缺乏冲突的团队容易陷入群体思维模式的陷阱里,不利于团队创新。所以团队需要保证一定冲突的存在,团队管理者需要有效处理团队冲突,控制破坏性冲突,同时利用建设性冲突以促进团队创新、提高决策质量、激励团队进步[1]。要想有效利用团队冲突来提升团队绩效,就必须了解团队冲突的性质与发展,所以认识和分析团队冲突,并采取适当且有效的措施来管理团队冲突就成为团队运行的关键所在。本文基于理性经济人假设,利用非合作博弈模型分析团队冲突,并提出一些具体建议。
1 团队冲突理论的发展与团队冲突特性
1.1 团队冲突理论的发展
团队冲突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早期(19世纪末20世纪40年代中期)对团队冲突的认识是片面的[2],帕森斯等认为团队冲突都是破坏性的,应该采取一切措施遏制[3,4,5,6]。当时的研究认为只要是冲突就会影响团队绩效和团队目标的实现,因此团队要绝对避免冲突的发生,即使已经产生,也要采取一切措施抑制其进一步发展。
通过不断的研究与探索,团队冲突理论进入了一个新时期(20世纪40年代20世纪70年代)[2],研究学者对团队冲突的认识不再停留在单一维度的思想上,而是认为团队冲突具有双重性,因此出现了团队冲突的二维度分析[1,3,6,7]。这一时期,学者认为团队冲突并不都是破坏性的,有些冲突有利于团队成员的沟通,称之为建设性冲突,例如,当团队成员对团队目标的实现方法有不同看法时,由于成员坚持自己的观点,所以冲突在所难免,可是此时的冲突并不会影响团队目标的实现,相反,团队成员表达出自己的观点,一方面有利于团队成员加强沟通,促进成员间的协同合作,另一方面有利于团队管理者分配任务、寻找出更合适的团队目标实现途径,从而提高团队绩效。所以保证适度的建设性团队冲突存在是必要的。
虽然这一时期的研究相对于早期而言已经较为成熟[2],但仍不全面,经过学者的进一步研究,出现了一种更新的观点(1944年杰恩将团队冲突划分为任务冲突、过程冲突、关系冲突)[8],即认为团队冲突存在不同层次和类型,主要有关系冲突、任务冲突和过程冲突。
(1)关系冲突,是由于人际关系不协调而导致团队成员间的矛盾。关系冲突发生时,团队成员会相互漠视,此时团队成员都不沟通,自己觉得被孤立,一般情况下会影响团队工作绩效。因此关系冲突一般是破坏性的,需要采取一定措施遏制,即使已经发生,也应尽量化解。
(2)任务冲突,是由于团队成员对团队任务有不同观点而产生的冲突。任务冲突会突显成员对团队任务的不同看法,有利于激发团队成员了解其他成员的思想、加强沟通,利于团队目标的实现,但是,任务冲突如果没有很好地被利用,将很有可能发展成为关系冲突而影响团队绩效和团队目标的实现。因此,对于任务型团队冲突需要尤其注意,引导其向建设性方向发展。
(3)过程冲突,是在团队目标实现过程中,由于完成任务产生的争论和团队成员间责、权、利等安排不当而产生的冲突。过程型团队冲突发生在目标实现过程中,因此团队管理者需要时刻关注团队的活动过程,并合理分配全、责、利等,避免不必要冲突的发生[9]。
1.2 团队冲突的特性
从团队冲突理论的发展中,可以看出团队冲突的特性。
首先,团队冲突具有两面性。团队冲突既有建设性的一面,又有破坏性的一面。适当的团队冲突能够促进成员沟通、磨合,加强成员协同合作关系,有利于团队管理者提高决策质量,确定合适的方法实现团队目标,这样的冲突是建设性的;可是一旦团队冲突发展过度,就会对团队目标的实现起到阻碍作用,过度的团队冲突会激化成员间的内部矛盾,减弱团队凝聚力,影响团队绩效,妨碍团队任务的完成,这样的冲突具有破坏性。
其次,团队冲突具有模糊性。团队冲突的性质不总是那么确定,并不是所有的团队冲突不是建设性就是破坏性的,比如有些任务型团队冲突可以被团队成员加以利用,成为对团队有益的建设性冲突,也可能没有被很好地利用而发展成为对团队绩效有消极影响的破坏性冲突,所以有些团队冲突并不能明确界定是建设性还是破坏性的。
最后,团队冲突具有过程性。团队冲突往往并不是在团队刚成立就存在,也不是团队冲突从产生到团队任务完成始终不变,团队冲突有一个发展过程。在一个团队中,早期的冲突并不明显,性质也不恶劣,可是当团队冲突发展到中期,出现责、权、利等冲突时,冲突就会呈现严重甚至恶劣的趋势。随着团队任务的完成,团队成员间又明确了共同方向,此时团队成员由竞争转向合作。团队冲突的这种过程性有利于团队成员在不同阶段采取不同措施对团队冲突加以利用。
2 团队冲突的非合作博弈模型
2.1 合作博弈论与非合作博弈论
博弈论按照博弈双方最终是否达成具有约束力的一致协议,分为合作博弈和非合作博弈。合作博弈就是最终达成了具有约束力的一致协议,是一种利益分配理论,是博弈各方在战略结束以后共同分配所获收益的过程[10]。合作博弈期望通过成员相互合作增加整体利益,从而实现个体利益最大化。合作博弈强调的是团体理性,强调的是效率、公平、公正。非合作博弈研究的是博弈各方在博弈时采取的策略类型,强调的是个体理性、个体决策最优[11]。基于理性经济人假设,冲突双方在利益驱使下会忽略对方利益而选择对自己最优的策略,所以团队利益往往会受到侵害,最终的结果是个体与团队利益均未实现最大化。
合作博弈论与非合作博弈论最主要的区别在于博弈双方最终是否达成具有约束力的一致协议。由于团队冲突成员在理性经济人假设下,都会为了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而不顾对方利益,又由于博弈双方无法协商,所以冲突双方在自身利益的驱使下不能达成具有约束力的一致协议,因此冲突双方展开非合作博弈。
2.2 团队冲突的非合作博弈分析
2.2.1 团队冲突成员的博弈方式团队冲突对团队发展有非常重要的影响,无论是建设性还是破坏性团队冲突对团队目标的实现都会产生一定影响,团队成员在发生冲突时会以博弈论理论为基础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博弈论在不同角度有不同分类。首先,按照参与人行动的先后顺序,可分为静态博弈和动态博弈,即博弈双方是否同时做出选择或虽非同时但后行动者是否知道先行动者的策略;其次,按照参与人对其他参与人的了解程度,可分为完全信息博弈和不完全信息博弈,即博弈双方是否准确掌握对方信息;最后,按照参与人之间是否合作,博弈论又有合作博弈与非合作博弈之分[12]。团队成员在发生冲突时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博弈方式。
团队成员发生冲突时会为了自身利益而不考虑对方利益,甚至忽视团队利益,这种情况下的博弈双方无法达成具有约束力的一致协议,也就是说冲突双方展开非合作博弈。本文对团队冲突的分析主要借用的工具是非合作博弈,并基于以下5个前提假设建立模型:
(1)双人博弈,即发生冲突的团队成员甲、乙相互博弈。
(2)理性经济人假设,即博弈双方都是理性的,不会因私人感情因素而影响最优策略。
(3)博弈双方无法直接通过沟通协调进行意见交换。
(4)博弈双方不能确定对方将采取何种策略。
(5)静态博弈,即博弈双方同时做出决策,且只选择一次策略类型[13]。
发生冲突的团队成员间的博弈方式类似于囚徒困境。在囚徒困境中,博弈双方都选择背叛策略,双方的利益都受到侵害。在发生团队冲突时,团队成员会考虑自身利益而忽略对方利益并与对方展开非合作博弈。这里对团队冲突的分析以双人博弈为例,假设团队成员甲、乙发生冲突,且甲、乙都是理性的,他们通过选择适当的策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
2.2.2 团队冲突的非合作博弈模型假设博弈双方甲、乙成员都只有两种策略类型背叛和合作,博弈双方不同策略类型得到不同的效益矩阵,见表1所示。
其中w、w′分别表示甲、乙都选择背叛或合作所获得的收益,且w< w';b表示被对方背叛所失去的收益,a表示背叛对方所获得的额外收益,且w+a< w′。其中a,b,w,w′ >0。
假设甲以概率p选择背叛,概率(1-p)选择合作;乙以概率q选择背叛,概率(1-q)选择合作,其中 p,q>0,则甲的预期收益Q甲为:
Q甲=p[qw+(1-q)(w+a)]+(1-p)[q(w-b)+(1-q)w′]
=pqw+p(1-q)(w+a)+(1-p)q(w-b)+(1-p)(1-q)w′
∂Q甲/∂p=qw+(1-q)(w+a)-q(w-b)+(1-q)w′
=qw′-qw+qb-qa+w-w′+a
令 ∂Q甲/∂p=0⇒q*=(w′-w-a)/(w′-w-a+b)当q<q*时,甲会选择合作策略。
由于q<q*时甲会才选择合作,当b很大时,q*趋于0, q<q*的概率很小,所以甲会选择背叛乙。此时如果减小被对方背叛所失去的收益b,就会增大q*,当b小到一定程度时,q<q*的概率较大,即甲认为乙会选择合作,所以甲为了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而选择合作策略。
同理可知,乙的预期收益Q乙为:
Q乙= q[pw+(1-p)(w+a)]+(1-q)[p(w-b)+(1-p)w′]
所以: ∂Q乙/∂q=qw+(1-q)(w+a)-q(w-b)+(1-q)w′
∂Q乙/∂q=0⇒p*=(w′-w-a)/(w′-w-a+b)当 p<p*时,乙会选择合作。同理可知减小被对方背叛所失去的收益b时,会提高乙与甲合作的概率。由以上可知,当b足够小时,甲、乙双方都会为了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而选择合作策略,此时整体利益为2w′,实现了团队利益最大化。
由上述模型分析可知,当被对方背叛所失去的收益b很大时,甲、乙都会认为对方会背叛自己,同时自己也会采取背叛策略。在这种策略类型下,整体利益为2w,显然2w<2w′。若两个人中一方合作一方背叛,则整体利益为2w+a-b<2w′,所以甲、乙背叛的策略会损害团队利益。为了能够避免这种结果,可以减小b,当b足够小时,甲、乙双方选择合作的概率就会足够大,就会实现团队利益最大化。
3 团队冲突的化解方法
在社会分工化越来越细的今天,很多工作都离不开团队成员的相互合作,但是,团队冲突又在所难免,有些团队冲突会影响团队绩效,所以化解损害团队绩效的冲突就显得尤为重要。基于对文章的分析,下面列出四点团队冲突的化解措施:
(1)减小被对方背叛所失去的收益b。由团队冲突的非合作博弈模型可知,p*=q* =(w′-w-a)/(w′-w-a+b)。当q<q*时,甲会选择与乙合作;当p<p*时,乙会选择与甲合作。所以减小b,可以有效增大p*和q*,那么q<q*和p<p*的概率就会增大,即博弈双方选择合作的概率增大;当b足够小时,博弈双方选择合作的概率就非常大。博弈双方合作不仅可以实现个体利益最大化,而且整体利益由原来背叛策略下的2w增加到2w′。所以当团队冲突出现时,团队管理者可以减小被对方背叛所失去的收益b,从而有效利用团队冲突,提高团队利益,促进团队进步。
(2)增大双方合作所获得的收益w′。有上述模型可知,p*=q* =(w′-w-a)/(w′-w-a+b)=1-b/(w′-w-a+b),当适当增大双方合作所获得的收益w′时,可以有效增大p*和q*,那么q<q*和p<p*的概率就会增大,即博弈双方选择合作的概率增大,从而实现个体利益最大化和团队利益最大化。
(3)减小双方都选择背叛所获得的收益w。由式(2)可知,p*=q* =(w′-w-a)/(w′-w-a+b)=1-b/(w′-w-a+b) ,当减小w时,可以增大p*和q*,所以q<q*和p<p*的概率增大,即博弈双方合作的概率增大,可以提高团队绩效。
(4)减小背叛对方所获得的额外收益a。由于p*=q* =(w′-w-a)/(w′-w-a+b)=1-b/(w′-w-a+b) ,当增大a时,能够增大p*和q*,增大博弈双方合作的概率,有利于提高团队利益。
4 结论
适当的团队冲突具有建设性,有利于刺激团队创新、提高团队决策质量、激励团队进步。对于建设性团队冲突,团队成员要充分利用,提高团队利益。不适当的团队冲突对团队目标的实现则具有消极影响。不适当的团队冲突包括过低的团队冲突和过度的团队冲突。过低的团队冲突不利于团队创新,会使团队停滞不前;而过度的团队冲突又会妨碍团队目标的实现。过低的团队冲突和过度的团队冲突都具有破坏性。对于过低的团队冲突,团队应该采取适当的措施刺激其发展;而对于过度的团队冲突,则需要团队成员采取措施抑制其进一步发展,尽量减少对团队产生消极影响[2]。
摘要:由于团队成员间种种差异,以及团队沟通障碍等因素的存在,团队冲突很难避免。有些团队冲突可能会影响团队绩效,甚至妨碍团队目标的实现,所以认识和研究团队冲突并找出适当的解决措施非常重要。基于理性经济人假设,利用非合作博弈模型分析团队冲突,并寻求团队冲突的化解措施是关键所在。
合作博弈与非合作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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