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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操作确认函

来源:文库作者:开心麻花2025-09-181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操作确认函(精选14篇)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操作确认函 第1篇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操作确认函

汇票金额: 出票人: 收款人: 承兑人: 票据类型: 票据期限:

贴现成本:按票面金额的 %(包含贴现利息及居间)

贴现流程:

现场亮资------开票------背书------打款(批进批结)。

备注:贴现时企业提供六证一卡等基础资料、贸易合同、发票(公司盖章:

2016年

%)。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操作确认函 第2篇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按低风险信贷业务流程办理。

1、贴现申请

客户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需提交以下资料:

(1)《商业汇票贴现申请书》(统一制式文本)。

(2)经年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贷款卡原件。

(3)尚未到期且要式完整的银行承兑汇票。

(4)交易双方签订的真实、合法的商品或劳务交易合同原件,或其他能够证实商品或劳务交易关系真实性的书面证明。

(5)与出票人(或直接前手)之间的增值税发票原件。

(6)贴现行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2、贴现调查

(1)贴现行客户部门(调查岗)受理贴现申请后,负责对贴现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重点对以下内容进行调查:

①商品或劳务交易合同的真实性。

②持票人与出票人(或其直接前手)之间的增值税发票,或其他能够证实汇票具有真实商品或劳务交易背景的书面证明。

③申请人是否为银行承兑汇票所记载的收款人或最后被背书人。

(2)会计部门(柜台)负责对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票面要素审核和票据查询。

3、贴现审查、审批

信贷管理部门负责对提交资料的合规、合法性进行审查,对采取边贴现边查询方式的要审查是否签定协议及该协议项下业务办理情况。

4、办理贴现手续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操作确认函 第3篇

(一) 对承兑贴现业务的相关制度规定落实不到位

在办理商业汇票承兑和贴现业务时, 对合同、发票等相关资料的审核把关不严, 部分业务档案中所附资料不清晰、不完整或存在瑕疵。如存在银行承兑汇票出票日超过合同有效期, 同一笔交易中增值税发票与合同上购货单位名称不一致, 客户基础资料与档案资料相分离、缺少银行承兑汇票复印件及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未按制度规定留存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部分合同缺少有效期限等问题。

(二) 商业承兑汇票业务占比偏低

目前各金融机构的商业汇票承兑和贴现业务主要以银行承兑汇票为主, 商业承兑汇票业务占比较少, 并且在票据市场中不易被接受, 说明企业仍主要利用银行信用进行融资。过于单一的商业汇票交易品种, 不仅加大了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 也不利于推动商业信用的票据化, 影响了票据市场的进一步拓展。

(三)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发展缓慢

电子商业汇票采用电子签名和可靠的安全认证机制, 能够有效避免假票、克隆票所带来的票据业务风险。但从目前的业务发展情况看, 受客户对网银的使用操作及各银行对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办理不熟悉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发展缓慢。

(四) 对增值税发票真实性的审核存在难度

对商业汇票业务贸易背景真实性的审核, 要求各银行在受理承兑及贴现业务时, 对所附贸易合同、增值税发票等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但目前仅有部分省市的税务部门开通了增值税发票的网上查询功能, 部分地区的税务网站还未开通此项服务, 增加了银行审核增值税发票的难度。大部分银行仍采取经办人员与发票原件票面要素相核对的方式进行审查, 审核难度较大。

二、对策建议

(一) 加强对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业务的监督力度

要加强对银行办理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业务的检查力度, 指导、督促各银行机构不断健全和完善票据业务内部制度体系, 规范业务操作流程, 明确岗位责任, 严格按章办事, 杜绝操作风险;加强对制度学习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督促其加大业务培训力度, 提高票据业务人员的业务素质, 减少风险隐患。

(二) 积极推广使用商业承兑汇票

在稳步发展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同时, 要积极推广商业承兑汇票业务。各银行机构要加强沟通联系, 依托现代化信息平台, 建立通报考核机制, 积极支持、引导一些产供销关系稳定、资信优良的企业, 通过签发商业承兑汇票衔接产销关系、加速资金周转;对恶意逃废银行债务, 有不良票据行为的企业, 给予合理制裁, 以强化信用约束, 为票据业务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三) 加大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推广力度

组织各银行机构做好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培训与宣传工作, 在全面加大宣传力度的同时, 充分发挥银行机构的个体优势, 确立重点发展对象, 并将培训作为业务宣传的一个主要内容, 有效解决企业加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具体问题;各银行机构要加强本行行内系统、网银系统的建设和升级改造, 为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上线与进一步发展创造条件, 提高电子商业汇票的签约客户量和使用率。

(四) 建立健全增值税发票联网核查的信息平台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操作确认函 第4篇

银行承兑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由其开户银行承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这说明银行承兑汇票具有很强的兑现能力。因此,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时,无论最终付款人是否违约,贴现银行均能收到票款,申请贴现企业不会被追索。另外开户银行到期无条件付款的前提条件是企业必须向银行支付承兑手续费。

例1:甲公司2008年3月2日销售一批产品售价50 000元,增值税率17%,收到乙公司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面值58500元,票面年利率为5%,期限6个月。7月1日公司因急需资金持该票据向银行申请贴现,年贴现率为6%,贴现款当日收存银行。9月2日已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假设:①乙公司如期支付票款;②乙公司银行存款不足,不能支付到期票款。

甲公司有关会计处理如下:

(1)3月2日。借: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乙公司)58500;贷:主营业务收入5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500。

(2)7月1日。票据到期值=58500×(1+5%÷12×6)=59962.5(元),贴现天数=31+31+1=63(天),贴现利息=59962.5×6%÷360×63=629.61(元),收到贴现金额=59962.5-629.61=59332.89(元)。借:银行存款59332.89;贷: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乙公司)58500,财务费用832.89。

(3)9月2日。无论乙公司是否支付票款,均与甲公司无关,因此不作会计分录。

乙公司有关的会计处理:

(1)3月2日。借:库存商品5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500;贷:应付票据——银行承兑汇票(甲公司)58500。

(2)7月1日。与乙公司无关,不作会计分录。

(3)9月2日。①借:应付票据——银行承兑汇票(甲公司)58500,财务费用1462.5;贷:银行存款59962.5。②借:应付票据——银行承兑汇票(甲公司)58500,财务费用1462.5;贷:短期借款59962.5。

二、商业承兑汇票的贴现

商业承兑汇票是指在商品交易过程中,由出票人(付款人或收款人)签发、经付款人承兑,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或持票人的票据。由于付款人的付款能力有很大不确定性,所以已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时,贴现银行有可能按票据到期值向申请贴现企业行使追索权,因此,企业在办理贴现时并不能将其账面价值加以注销。

例2:甲公司2008年3月2日销售一批产品售价50 000元,增值税税率17%,收到乙公司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一张,面值58500元,票面年利率为5%,期限6个月。7月1日,甲公司因急需资金持该票据向其开户银行申请贴现,年贴现率为6%,贴现款当日收存银行。2008年9月2日已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假设:①乙公司如期支付票款;②乙公司银行存款不足,贴现银行将该票据退回甲公司,并从存款户全额扣款;③乙公司银行存款不足,贴现银行将该票据退回甲公司,由于存款户余额也不足,贴现银行将该票据退回甲公司,贴现银行将票款全部转为甲公司逾期贷款。

甲公司有关会计处理如下:

(1)3月2日。借: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乙公司)58500;贷:主营业务收入5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500。

(2)7月1日。票据到期值=58500×(1+5%÷12×6)=59962.5(元),贴现天数=31+31+1=63(天),贴现利息=59962.5×6%÷360×63=629.61(元),收到贴现金额=59962.5-629.61=59332.89(元)。借:银行存款59332.89;贷:短期借款58500,财务费用363.19。

(3)9月2日。①借:短期借款58500;贷: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乙公司)58500。②借:短期借款58500;贷: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乙公司)58500;借:应收账款——乙公司59962.5;贷:银行存款59962.5。③借:短期借款58500;贷: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乙公司)58500;借:应收账款——乙公司59962.5;贷:短期借款59962.5。

乙公司有关会计处理如下:

(1)3月2日。借:库存商品5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500;贷:应付票据——商业承兑汇票(甲公司)58500。

(2)7月1日。与乙公司无关,不作会计分录。

(3)9月2日。①借:应付票据——商业承兑汇票(甲公司)58500,财务费用1462.5;贷:银行存款59962.5。②借:应付票据——银行承兑汇票(甲公司)58500,财务费用1462.5;贷:应付账款——甲公司59962.5。③同第二种情况。

由此可以看出,新的会计处理方法不会影响申请贴现企业的利润表,影响的只是资产负债表在资产方和负债方同时增加一笔相当于被贴现的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的金额(原先该笔金额在贴现时要注销的,现在不再注销;相应负债方新增一笔短期借款)。

三、小结

综上所述,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的贴现业务核算区别在于:

(1)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时,按收到贴现净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票据面值贷记“应收票据”科目,按二者差额借记或贷记“财务费用”科目;商业承兑汇票按贴现净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票据面值贷记“短期借款”科目,按二者的差额借记或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操作流程 第5篇

为提高公司季节性、富余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率,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接受外单位客户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特制定本操作流程:

1.财务部做好资金计划,预估富余资金金额和富余期间。

2.贴现承兑汇票来源:原则上是必须华东地区四大商业银行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必须是通过银行专业人员介绍、有稳定实际经济业务、资金信誉较好的公司。

3.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经我公司财务人员在我公司开户银行查询确认(开户行发函―――出票行回复确认),并由持票人拒付或被认定为假票时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的书面承诺书。

4.持票人和我公司签订借款协议用于税务局开具利息发票,协议中需列明本金、期限和利息,并注明以承兑汇票质押,到期我公司可直接兑现。

5.我公司财务经理确认已收到需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相关票面信息、印章完整无误)、银行查询确认单、持票人书面承诺书、借款协议后,按票面金额扣除应收利息的差额支付给持票人,持票人出具收款收据(或进帐单复印件)。我公司一周内提供利息发票。

6.我公司财务人员收到承兑汇票后即在被背书人用黑色墨水笔填写上我公司名称全称,并妥善保管好已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原件由专人保管,复印件由出纳经办会计保管)。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背书业务 第6篇

作者:武汉智通财务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背书业务-武汉智通财务

大家都知道武汉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以贴付自贴现日至票据到期日的利息为条件,经过背书后,转让给银行,银行将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后的余额付给收款人使用。汇票贴现(银行)一直是武汉智通财务的一项资产业务。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是票据权利转移的重要方式。在日常实务中,银行承兑汇票背书中如果出现瑕疵,通常会导致银行拒绝承兑。银行承兑汇票背书错误补救方法主要有两种方法:一是追索;二是救济。

一、银行承兑汇票追索

武汉银行承兑汇票出售银行承兑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依法行使追索权,向其前手要求偿还票据金额、利息和相关费用。持票人应当自收到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之日起三日内,将被拒绝事由书面通知其前手;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行使而消灭。

二、银行承兑汇票救济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操作确认函 第7篇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行对商业汇票贴现业务(以下简称贴现业务)的管理,规范贴现业务的操作程序,控制商业汇票贴现业务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银行国内行办理人民币商业汇票的贴现业务。

第三条 贴现业务必须按照“统一授信、审贷分离、分级审批、责权分明”的原则办理。

第四条 中国银行原则上只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业务,如确需办理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应要求持票人提供足额、可靠的担保。

第二章 申请人的条件

第五条 商业汇票的持票人(贴现申请人)向我行申请办理贴现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持票人必须是在我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持票人与出票人(或直接前手)之间具有真实的商品交易关系。

(三)持票人必须提供与出票人(或直接前手)之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商品发运单据复印件。

(四)持票人持有的商业汇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及有关规定签发的要素齐全的有效汇票。

(五)持票人必须填制贴现凭证(代贴现申请书),将汇票背书转让给我行,并按照我行的要求提供文件和材料。

第三章 期限、金额和贴现利率

第六条 贴现的期限从汇票贴现之日起至汇票到期日止。实付贴现金额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日至汇票到期前1日的贴现利息计算。承兑行在异地的,贴现期限以及贴现利息的计算应另加3天的划款日期。

第七条 贴现利率按照人民银行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 审批权限

第八条 一级分行和直属分行贴现业务的审批权限,参照总行下达的短期人民币质押贷款审批权限。

第九条 一级分行和直属分行可根据总行有关贷款授权管理的规定对二级分行转授权,但转授权的最高额不得超过总行对其的授权。

第十条 一级分行和直属分行可根据转授权的有关规定对县级支行进行贴现业务的转授权;无转受权的县级支行,没有贴现业务的审批权,如需办理一律按程序报上级行审批。

第十一条 对实行授信额度管理的客户,贴现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对该申请人授信额度中承兑汇票贴现的分项额度,如需超过,可依照授信额度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凡超过一级分行和直属分行审批权限的贴现业务,一律上报总行风险管理部审批(除文字报告外,还须上报本办法中的附件一复印件、附件二复印件)。

第五章 部门分工与审批程序

第十三条 公司业务部门是各级行接受贴现业务申请的部门;营业部门(柜台)是各行贴现业务的操作部门;风险管理部门是各行对贴现业务进行审批和风险监控的部门。

第十四条 公司业务部门在收到贴现申请人的承兑汇票及有关资料后,必须先将承兑汇票、贴现凭证等有关材料交由营业部门(柜台)向承兑行查询承兑汇票是否真实、有效,并取得承兑行的书面确认。同时,营业部门(柜台)还应审核:

(一)承兑汇票上的记载是否齐全、真实、合法,印章是否真实、有效、规范;

(二)承兑汇票背书是否连续,背书手续是否完备。

第十五条 营业部门(柜台)审核的承兑汇票后,应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审批表》(参见附件一)上签署意见,连同其他有关材料移交公司业务部门,公司业务部门对以下内容进行审查:

(一)贴现申请人与直接前手(或出票人)之间是否有真实的贸易背景;

(二)商品交易合同、贴现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内容、金额等条款是否与承兑汇票上所记载的要素相符;

(三)贴现款的用途是否合理合法,是否符合我行的信贷政策;

(四)贴现申请人的法人资格和有关法律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五)贴现申请人的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

第十六条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公司业务部门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审批表》上签署意见,连同其他文件资料报送同级风险管理部门审批(对实行授信额度管理客户的贴现业务,公司业务部门可按授信额度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 风险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将材料退回公司业务部门。公司业务部门在贴现凭证“银行审批”栏签注“同意”字样,并由有关人员签章。同时,与贴现申请人签署《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协议》(参见附件二)一式三份,一份留公司业务部门,一份交客户,另一份协议连同承兑汇票、贴现凭证交营业部门(柜台)。营业部门(柜台)根据审批文件等材料办理贴现手续并进行账务处理。

第十八条 风险管理部门负责按权限规定审批或报批承兑汇票贴现业务;审批或报批业务部门及分行报送的承兑汇票贴现业务。

第十九条 由于票据本身的操作性和技术性引起的问题和纠纷可向上级结算业务部门请示。

第二十条 贴现业务的审批过程中必备的文件资料:

(一)贴现凭证(第一联代贴现申请书);

(二)未到期的承兑汇票;

(三)贴现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及有关法律文件:

1.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四)贴现申请人与出票人(若汇票已经背书转让,则须提供贴现申请人与其直接前手)之间的商品交易合同及合同项下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并提交原件以核对);

(五)贴现申请人的近期财务报表;

(六)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第六章 贴现业务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 公司业务部门在办理贴现业务时必须建立台账。营业部门(柜台)应按照重要单证来保管承兑汇票。

第二十二条 承兑汇票到期,营业部门(柜台)采取委托收款方式向付款人提示付款,付款人在异地的,应匡算邮程,提前办理委托收款。

第二十三条 承兑汇票如果遭到拒付,营业部门(柜台)应在收到拒绝付款证明或退票理由书的当天从贴现申请人账户内扣收票款,对尚未收回部分,按逾期贷款的规定处理。同时立即将拒绝付款证明或退票理由书移交公司业务部门,公司业务部门应立即将被拒绝事由书面通知贴现申请人,对尚未收回的部分行使追索权。

第二十四条 档案管理

(一)公司业务部门应按户建立承兑汇票档案;

(二)档案存放管理应严格按照《中国银行信贷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办理。

第二十五条 一级分行和直属分行应按期向总行填报有关统计报表。

第七章 罚则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暂行办法办理贴现业务并且给中国银行造成损失的,有关责任人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承担赔偿损失等民事、行政或者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对违反本暂行办法的机构和部门,将视情节轻重,采取如下措施:

(一)限期纠正;

(二)通报批评;

(三)降低或取消其办理贴现业务的权限;

(四)其他措施。

第八章 附则第二十八条 我行在本暂行办法之前制定的贴现业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与本暂行办法有抵触的,以本暂行办法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暂行办法由中国银行总行制定,中国银行风险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三十条 本暂行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在国内行范围内实施。

附件一: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审批表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操作确认函 第8篇

【关键词】银行承兑汇票 风险 利率

一、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是指当企业有资金需求时,将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转让给银行,银行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额付给持票人的一种融资行为。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时,银行则向承兑人提示付款,当承兑人未予偿付时,银行对贴现申请人保留追索权。它是以承兑银行的信用为基础的融资,是客户较为容易取得的一种融资方式,操作上也较一般融资业务灵活、简便。

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市场分析

(一)银行承兑汇票票量分析

对于企业来说,与银行贷款相比較,银行承兑汇票融资更加快捷与便利,同时对于开票行来说,也有一笔不小的中间费用,因此,银行承兑汇票对企业与银行来说都是一种双赢的融资工具。近年来,银行的开票量逐年成倍增加。2013年签票20.3万亿,承兑余额9万亿,增7000亿,贴现46万亿,同比增44%。2014年3季度末承兑余额9.7万亿,签发量16万亿,比2013年底增0.8万亿,9月末票据融资余额2.7万亿,增7000亿。累计交易量42.5万亿。平均增速30%。

2014年各银行出现资金紧缩,同时银行提高贷款风险控制防范,贷款的时间成本与资金成本明显增加导致企业贷款需求下降,票据的调节作用更加突显,2014年1~4月份金融机构票据规模增长约1004亿,同比多增近4700亿,这是往年所没有的。特别是几大国有大行规模的增长,余额排序也恢复工农建中交的顺序。4月末比3月末增1361亿。

(二)2014年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利率分析

2014年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利率走势呈倒“V”形,整体的趋势犹如坐过山车一般刺激,有时上午和下午的价格相差非常大,偶尔会出现价格突然上涨,偶尔还会出现资金紧张的现象,因此如果对市场行情走势不准确,票据转贴与回购市场还有出现前所未有的亏钱的现象,具体原因分析如下:

1.2014年银监连续几次发文如127、140、250、48号文等,对于银行业务操作及票据市场有一定的影响。如127、140号文件主要是银行同业改革涉及票据回购审批及管理体制,250、48号主要涉及对票据体制改革情况及常规业务检查。多家银行将票据回购业务放到总行统一审批管理。部分小银行则在转贴、回购业务这块受到业务监管限制。

2.2014年陆续出台了一些新政策对票据市场有些影响,如IPO重启,存款保险制度,非银同存纳入贷存比、降息等等。

3.2014年票据市场的另一大亮点则是对银行承兑汇票的收费市场化改革,之前几十年开具承兑汇票手续费万分之五没变过,现在终于市场化了,进一步促进了承兑业务的快速发展。

三、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存在的风险

(一)银行承兑汇票操作风险

近几年随着我国票据市场整体呈现出快速发展的趋势,规模不断扩大,一些问题也慢慢凸显出来了。比如贴现业务违规操作方面,企业贴现没有真实的贸易背景,中介的违规操作,甚至市场上还出现一些假票、克隆票。

2012年润银公司由于违规经营票据业务,7月10日上午10时起,杭州市6个城区公安分局统一行动,出动警力600余名,对31个票据贴现点实施统一收网行动。据统计,截至7月11日上午11时,该次行动共抓捕涉案人员254余人,刑拘85人。林岗及其润银投资均在抓捕之列。近年全国票据案件较多,但此次杭州案件中,公安机关和检察院长的意见出现分歧,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的态度在全国亦属少数。但在此类票据案件中,法院及央行的意见尚未明确。

2012年该案件对整个票据市场都是一个提醒,大家也都在分析与思考业务操作的规范性及怎样规避业务操作的风险。

(二)银行承兑汇票利率风险

近年来由于宏观经济环境影响,出现了银行资金紧缩状况及票据利率剧烈波动的情况,带给票据业务操作及收益方面造成了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在宏观经济环境波动的条件下,由于利率的变动票据价值发生变化而对银行收益或资本造成的风险损失,如同业转贴、回购业务;二是贴现银行为追求利息收入以愿意以低于成本的价格为企业办理贴现业务;三是银行或企业为追求个人效益,利用利率的差价来进行利益个人的事情。

(三)银行承兑汇票贴现风险防范

为了规范银行承兑汇票贴现风险及业务操作规范化,进一步促进票据市场的繁荣,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过程中需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风险防范:

1.操作风险防范。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在贴现过程做到有真实贸易背景,贴现企业能提供真实的增值税票和合同及其他所需资料。

2.利率风险防范。对价格走势与市场有一定的判断,不会因为价差在不同的时间段造成损失。

3.票据真伪风险防范。规范扩大电子票据市场,一是能促进商业票据的流通和使用,提高信用度,使商业票据成为企业支付和融资理想工具,成为企业、银行之间融通资金的重要平台,甚至可能发展成为公众投资品。二是可通过在系统中设置人民银行的买入和卖出功能,结合再贴现率的调整,增加人民银行货款政策操作的弹性,提高人民银行调控货币市场的能力,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三是通过对所有电子商业票据集中登记托管,能够通过对票据实际融资利率以及票据市场报价的统计监测,及时了解票据市场利率的走向,为宏观经济决策提供基础数据和依据。

4.加强监管责任。重点明晰央行和银监会的职责,建立央行宏观调控、支付清算系统规则制定并监督和银监会微观合规性监管的事前、事中管理体制,审计、纪检部门外部审计和违规查处的事后监督体制,公安部门对违规违法行为的刑事责任追究的法律惩治体制,最大限度地减少票据诈骗和违规经营现象的发生。

5.建立社会信用管理系统。对于建立信用评级制度,可由资信评估机构对企业和银行进行信用评级,并对评定结果负连带责任,评定结果纳入个人信用征信系统和企业信用征信系统,信用档案库,构建一个完善统一的全国性票据验证征信网络,动态记录企业或银行在票据市场的违约行为,并公布于众,以促其严格守信。

四、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未来展望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一直繁荣至今,当然离不开供需双方的均衡,曾经也创下了金融业的半边天。下一步票据电子化和交易互联网化是票据市场发展的方向,票据交易将更加公开、规范、透明。

从票据市场发展方向来看,票据市场也会加入互联网+的市场,加快电子票据和互联网平台展开的体制创新、管理创新、交易创新,同时也会利用网络平台发展票据信用和票据利率的衍生产品如信用互换、利率互换、远期交易、期权交易等。

票据市场电子化后,票据互联网平台有两类,一类是票据中介公司转型开办的互联网票据理财平台,票源由票据公司自己开拓市场,另一类是商业银行借助第三方平台开办的互联网票据,解决部分中小企业或小面额、短期限、低信用票据融资难的问题。

参考文献

[1]阙方平,许白贞.《中国票据市场制度安排与运作实践》.中国金融出版社,(2007).

[2]刘为霖,边维刚.《票据融资与票据市场》.中国金融出版社,(2000).

[3]巴曙松,贾蓓.《发展票据市场若干问题研究》.财会月刊:会计版权,(2005).

[4]赵慈拉.《我国票据市场现状、问题与发展方向》.中国金融(16)(2007).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操作确认函 第9篇

中国石化销售公司西南分公司财务处

现有的结算体制下,销售大区公司与炼厂和省市公司实行固定的结算期,由于每天结算资金的 支付和回笼不同步,经常会出现大量的短期结算资金沉淀等问题。我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低成本运行”的前提下,与商业银行开展票据循环贴现业务,从而实现了票据“随贴随还”最大的 灵活性,让企业资金每天24小时周转起来,从2003年开展该项业务至今年4月份,累计收回票据回

赎退回的利息1760.64万元,有效降低了企业资金成本。

一、商业票据循环贴现的具体做法

1.与银行签订协议。根据《票据法》等国家有关商业票据法规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与商 业银行签订《银行承兑票据循环贴现业务合作协议》。协议除明确了贴现资金用途、利率、回赎和 再贴现等方面的内容外,还规定该协议在有效期间发生的贴现业务均按本协议办理,无须再逐笔或 逐批另行签订相应的贴现协议,大大简化办理贴现手续。

2.贴现、回赎和再贴现业务的操作办法。当企业使用银行承兑票据向银行申请首次贴现时,必须按《协议》规定向银行提供具有真实交易的背景文件(包括成品油配置计划、增值税发票复印 件等)。当企业资金富余需要对已贴现票据回赎时,须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银行,并在回赎当日填 妥《已贴现银行承兑票据回赎申请书》,加盖企业账户预留银行印鉴,连同足额的转账支票交给银 行,即构成申请票据循环回赎的正式文书。同样当企业资金缺口需要对回赎票据再贴现时,在用款 当日填妥《已回赎银行承兑票据再贴现申请书》,加盖账户预留印鉴,即构成申请票据循环回赎的 正式文书。上述业务操作简易,效率较高。

3.票据利息的计算。企业每一笔银行承兑票据在首次办理贴现时,贴现银行收取从贴现日至 汇票到期日的贴现利息。待该笔银行承兑票据的到期日,银行将根据该笔票据原贴现利率和企业实 际使用贴现贷款的天数计算利息。如出现原贴现利息大于实际贴现利息时,银行将超出实际贴现部 分利息(即票据回赎利息收入)退回企业账户。

二、银行承兑汇票循环贴现贷款与结算贷款成效对比

1.大区公司结算资金的特点。目前,按照先行的结算体制,大区公司与生产企业付款结算期 为7天,与省(区)公司收款结算期为12天,双休日货款结算顺延至周一,付款的规律为:

周一至周四支付炼厂货款,其中:周一为4天的结算量付款额,其余三天为1天的结算量;货款

回笼的规律为:周一、周二和周五均有货款回笼,其中:周一和周五各为三天的结算量回笼额,周 二为一天的结算量回笼额。呈现为“两高中低”的特点,即星期一和星期五为付款和收款两个高峰 点,从周一至周四资金均有缺口,而周五为货款回笼,有结算资金富余。按照我公司2004年结算总 量890万吨,全年货款回笼312亿元(这里不考虑部队等专项超过12天结算期的因素),按全年261 天工作日(扣除双休日104天)计算,日均1.19亿元;支付货款317亿元,日均1.22亿元。

2.财务公司结算贷款利息支出。按照当前财务公司的结算体制,企业存款不足以支付货款时,财务公司即给予贷款进行清算,定额内贷款(财务公司核定西南公司5000万元)执行下浮10%的 优惠利率,超过限额部分执行一年短期贷款利率。

以2004年数据测算,全年结算贷款支付利息669万元,这个数据比实际情况要低得多,主要是 尚未考虑部队等专项部门结算期、结算均衡及补贴亏损垫支资金等因素。不可否认财务公司结算贷 款的运作方式是目前集团公司降低财务费用一种较好的方法,但与票据贴现贷款相比存在利率偏高 的问题。

3.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贷款。近年来,中国石化股份公司与国内几大银行签署了《短期融资客 户授信额度协议》,将票据授信额度下达到下属企业的当地专业银行,为企业短期资金筹措和降低 财务资金成本开辟了一条新的路径。特别是开展循环贴现业务后,票据贴现融资成本达到最低。

(1)贴现贷款利率的优势。目前在大区公司与炼厂、省公司与大区公司之间成品油结算货款 支付中,票据贴现贷款已成为主要的融资手段。银行承兑票据贴现贷款除具有可融通性强和风险低(股份公司内部企业间使用)的特点外,与财务公司结算贷款的最大的优势是贴现利率低,一般比 结算贷款利率要低1.65-1.76个百分点左右,降低26%-30%。

(2)贷款额度大幅度降低。由于票据能够循环贴现,增加了票据使用的灵活性,进一步优化 了融资结构。如不开展该业务,从周一至周四贷款需要量3.5亿元,一年需支付票据贴现利息 1200多万元。如开展循环贴现业务,销售大区公司利用省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可以循环贴现使用,减少银行承兑汇票的开票总额,贷款额度降低63.89%。

(3)增加票据利息收入。由于使用票据贴现贷款,受票据承兑期的影响,结算账户经常出现 短期结算资金,比如星期五资金回笼高达3.58亿元以上,按银行活期利率计算三天利息仅为 2.58万元,由于开展票据回赎业务,三天利息收入高达9.45万元,增加利息收入6.87万元,提

高266.28%。2004年,全年票据贴现贷款利息仅为413万元,比财务公司结算贷款利息支出669 万元下降38.27%。开展票据回赎业务,全年增加票据利息收入414万元,其中含有因回赎部分省 石油公司已贴现的银行承兑票据,而银行退回原由省石油公司支付给银行的票据贴现部分利息,与 票据贴现利息支出413万元基本可以相抵平,达到资金使用效果最佳状态。

三、使用商业票据循环贴现应注意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1.正确处理好企业、银行及财务公司之间关系,与多家银行开展票据循环贴现合作。一是利 用大客户优势力争贴现率达到人民银行规定最低(目前我公司均为最低利率),尽量降低大区公司 和省公司的资金成本;二是分散票据贴现的票源,有利于大区公司大额资金分拆到不同银行运作,方便银行在短时间内资金筹措;三是当需要从财务公司调回资金回赎票据时,同行之间的资金调用 不受银行头寸影响,提高资金调用的成功率。要合理核定银行贴现票据的存量,正确处理企、银、财三者之间利益关系,实现互利共赢。

2.加强票据贴现日常管理,建立票据台账管理。由于票据循环贴现业务几乎每天都发生,因 此要设立专人负责票据台账管理,定期与银行进行核对,按时收回票据回赎利息收入;注意票据到 期日,防止逾期无法承兑;做好票据复印及其他贴现资料整理、装订和归档。

3.促进财务公司经营思路,建议财务公司开展票据循环贴现业务。目前结算体制下,由于大 区公司90%以上货款回笼集中在财务公司账户,要求财务公司异地划回当地银行进行回赎时,属跨 行调划资金往往当天无法到账,影响票据回赎效果。建议财务公司也对大区公司开展票据回赎业务,方便企业资金运作,促进财务公司业务发展和增加贴现利息收入,使财务公司真正发挥银企之间桥 梁和纽带作用。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操作确认函 第10篇

关键词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 风险 防范

近年来,各级银行依法开办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转贴现、再贴现业务(以下简称贴现业务),有力地支持了地方经济的发展,为票据市场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随着银行承兑汇票使用范围的不断扩大和应用程度的日益提高,随之而来的票据诈骗不断发生,且呈愈演愈烈之势,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本文探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的主要风险以及防范措施。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的风险成因 1.1 对票据业务相关规定认识不够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切实加强商业汇票承兑贴现和再贴现业务管理的通知》以及银监会对各家商业银行通报中,反复而明确地规定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必须具有真实的贸易背景。然而在商业银行票据业务经营中,一些银行营销人员、管理人员有意无意地违背制度与规定办理票据贴现业务,致使融资性票据暗中发展,其根源与银行工作人员对我国票据市场发展错误认识相关的。目前我国票据市场的发展还处在不成熟、功能不完善的“初级阶段”,特别是商业承兑汇票由于相应的法律制度不健全、缺少对企业资信情况的准确定位、信用环境没有得到真正的改善等原因所占票据市场比重太小,而银行承兑票据业务成为企业进行结算的一种主要手段。与我国票据市场相比,西方发达国家的票据市场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特别是一些有资信的大企业的商业承兑汇票占据了票据市场的主流,其中无贸易背景的融资性票据也得到了快速的发展。错误地认识正是没有深入地了解我国票据市场的现状,没有了解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中货币政策对票据市场的引导,违背了国家对票据业务相关制度与规定制定的初衷。1.2 对票据贴现业务存在风险认识不足

银行经营商业汇票业务要视同贷款业务进行管理,对经营客户的资格、资信、经营与管理等情况应该掌握了解,对经营客户的商品交易严格进行审查。但在实际业务中,有些行认为银行承兑汇票由承兑行把关审查贸易背景的真实性,由承兑行对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承兑,因此贴现银行只要将贴现资金安全收回,不在意企业是否有真实的贸易背景,疏忽对企业一些细小环节的认真审查,为承兑行发生垫款形成损失,产生法律纠纷留下了隐患。1.3 银行经营思想存在误区

一是目前票据市场同业竞争较为激烈,特别是一些优质的客户成为各家银行竞争的焦点,稳住优质客户可以为银行带来稳定的存款,还可以通过办理票据贴现业务赚取可观的利润因此银行在与优质客户办理业务时,往往妥协,放宽条件。二是重经营轻管理的思想仍然存在。各家银行每项业务的经营都有一些硬性的指标,这些硬性指标与每个行的整体利益息息相关,为完成这些指标,一些行过于重视经营而轻视管理,使内控制度的执行没有真正地得到落实。

1.4 企业经营利益的驱动

企业要发展、要扩张,资金的需要是必要条件。《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贴现利率采取在再贴现利率(年贴现率2.95%,月利率为2.475‰)基础上加百分点的方式生成。银行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月利率为4.575‰,贴现月利率平均按3‰计算,企业申请贴现与贷款相比将节约成本35%,对大企业的贴现率则更低。同时与审批严格的贷款相比,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手续相对简便。因此企业会挖空心思办理贴现资金,特别是贴现业务频繁的企业,可以保持一个稳定的贴现金额供企业长期使用。1.5 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素质有待提高

汇票业务要求工作人员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要求工作人员有敬业精神,对票据严格审查。由于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业务水平差,在实际业务操作中“小错”不断,大的方面不坚持原则,对企业的欺骗行为视而不见,致使企业瞒天过海。2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的风险分析 2.1 汇票风险

汇票风险是指汇票本身的格式规范以及关于汇票的相关法规条款等造成的风险,具体表现为三个方面。首先,由于票据法规不尽完善,现行的《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等法律法规对于银行承兑汇票所做出的相关规定并不完善,导致银行工作人员在实际处理承兑汇票贴现业务时难以把握,主观性较强;其次,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相关规定不详实。部分银行在实际处理承兑汇票贴现业务时采取票据回购的方式,并且票据的真实性由银行自己查询,却未能对查复书格式和签章做出明确统一的规定,且查询程序简单、查询内容不详、格式样张繁杂、不统一,特别是当银行工作人员风险防范意识较差时,票据风险将因此而随之产生;再次,票据风险的产生还在于金融结构内部控制不严。汇票属外部传递凭证,尽管各银行承兑汇票上已采用钢印、联行印章、压印金等防伪措施,但随着科技的发展,不法分子的造假水平越来越高,编造汇票以骗取银行资金的诈骗行为举不胜举。2.2 信用风险

与国外同类金融业务相比,我国银行承兑业务的收费水平普遍极低,对于不同的时间期限、客户信用等级别和保证金比例,均按照票面金额的0.5‰收费,其不仅有欠公平与合理,并且不足以用来补偿风险损失。《商业汇票办法》明确规定,“银行对已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负有到期无条件付款的责任,不得以交易纠纷和本身承承兑的责任拒付票款,并且对经背书转让取得汇票的权利人不得提出抗辩”,该规定表明,承兑汇票到期时,如果承兑申请人账户上无足额款项时,承兑银行必须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垫付此款,然后将此垫款转为逾期贷款,自行向承兑申请人清收。显然,尽管银行以获取贷款利息为最终目的,但在实际的承兑汇票业务中银行将不可避免地处于被动发放贷款的地位,能否顺利回收贷款并获取利息这一问题与信用风险相伴而生。特别是普遍较低的保证金收费标准不足以弥补信用风险损失,无疑更加重了信用风险问题的严重性。2.3 操作风险

(1)在银行金融业务恶性竞争条件下,银行在实际处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时,片面追求客户量与表层业绩,仅仅要求客户提供增值税发票和商品交易合同复印件,缺乏对汇票及合同的真实性、相关业务的交易背景以及客户资信和客户实际资金需求的必要性考核,从而引发风险。同时操作风险还包括部门银行员工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中“投机取巧”、钻业务操作中的空挡,与客户窜谋而骗取资金等风险。

(2)在部分银行提供给客户的善意服务中,为体现出银行特有的工作热情与对客户的人文关怀,仅由一名银行工作人员(比如客户经理)持客户银行承兑汇票为其办理贴现业务,未坚持双人办理和双人保管制度,在查询、办理过程中易造成银行承兑汇票丢失和发生道德风险。除此之外,亦存在个别企业为达到融资目的,有意重复使用贸易合同和增值税发票,套取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资金的风险。2.4 票据价格风险

票据价格风险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在宏观经济环境波动的条件下,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已交易完毕后票据价值发生变化而对银行收益或资本造成的风险损失;二是贴现银行为追求利息收入以愿意以低于成本的价格为企业办理贴现业务;三是银行在确定贴现业务的价格后以低于正常利率的某一利率办理贴现业务,而将其中差价作为“佣金”返还给客户。对于票据的价格风险,第一种风险属于系统风险,它由整个社会、经济等的不确定因素所导致,人为因素通常无法有效降低和避免。对于票据的后两种风险,其显然属于非系统风险。导致该风险的做法在业界已得到默认和具体实施,并已成为各大银行吸引顾客、拓展业务的竞争手段之一。值得说明的是,这一做法并不利于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的规范发展与可持续发展,银行将最成为这一举措的最终受害者。防范和消除后两者风险还需要各银行的自律行为以及相关法规制度的出台。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的风险防范

3.1 有效的审查制度

(1)银行应尽可能对企业承兑汇票业务真实性、资金需求合理性、票据有效性的详细审查,以防止部门企业的恶意欺诈行为。特别是在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等交易活动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在形式上缺少相应的跟单资料证明其真实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以致不利于贴现业务的开展这一形势下,审查制度的健全与实施显得尤其必要和重要。

(2)对于票据规范性、完整性的详细审查。针对目前犯罪分子利用假银行承兑汇票诈骗资金活动较为猖獗的状况,各行要积极利用查询、查复手段,证实票据的真伪。银行内部查询承兑汇票一律使用K类电报或通过行内电子汇兑系统办理,严禁将查询、查复书直接交付客户自行办理。对金额巨大的,必要时直接当面查询。同时建议人民银行总行要进一步采取措施,尽快建立全国统一联网票据业务信息查询和监控系统。

(3)对于员工业务技能与职业操守的审查。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注重人员培训。一是针对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政策性强、风险大的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爱岗敬业、遵纪守法的政治思想教育,增强法治观念和风险防范意识,对主要人员不仅注意其八小时内的表现,还要了解八小时以外的情况,对有问题经教育无效者,要调离其岗位。二是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其知识性、专业性、操作性强,要求办理业务的当事人具备较高的素质、信誉、法纪意识。因此,必须对银行有关业务人员进行全面、持续的票据知识宣传培训,使之熟练掌握出票、承兑、背书、保证、付款等票据行为的做法及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主要防伪特征。惟有如此,银行承兑汇票的使用和流通,才有坚实的社会基础。三是实施奖惩,建立激励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严格执行制度、认真审核票据、成功堵截假票、避免资金损失的,给予相应的奖励;而对审查不严、或不按规定进行操作导致受理假票据并造成一定资金损失的,给予相应处罚,形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部门处理。以此来有效地调动广大业务人员防范假票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2 完善相关规定

目前关于汇票贴现业务的法规制度并不健全,而信用机制仍有待加强,导致在实际业务处理过程中出现了诸多问题,因此很有必要通过完善制度创新和法制建设来解决目前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市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其具体对策建议如下:一是在现行的有关汇票法律法规框架内,积极完成《票据法》的修订工作;二是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的发展已成为银行调整信贷资产结构和进行流动性管理的重要手段,对此银行业界在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加强风险监管力度以及行业自律的同时,同时亦应该注重建立信息共享制度与合作竞争制度;三是鼓励和支持银行建立票据专营机构,充分发挥市场中介作用,提高票据业务效率;四是建立规范的会计内部控制系统,采取多种技术措施,辨别票据真伪。结语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操作确认函 第11篇

一、案例经过

某贴现企业在支行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10笔,票面合计金额600多万元,贴现资金转入协议指定账户。经查阅商品购销合同及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因贴现企业未能提供商品购销合同及增值税发票原件),检查组对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全部录入计算机进行筛选,发现有多张增值税发票重复使用,涉及金额300多万元。

二、案例分析

根据《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对贴现申请人资格及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审查重点是贴现申请人与出票人或直接前手之间是否具有真实的商品、劳务等交易关系,票据、交易合同和税务发票的日期、金额等要素是否相互对应。

三、案例启示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操作确认函 第12篇

发文单位:中国人民银行 文

号:银发[2001]236号

发布日期:2001-7-24 执行日期:2001-7-24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

份制商业银行:

近几年,以银行承兑汇票为主的商业汇票承兑、贴现和再贴现业务发展较快。逐步推广使用商业汇票,对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改善金融服务和健全信用制度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在业务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一些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对承兑、贴现审查把关不严,甚至擅自放宽条件,对不具有贸易背景的商业汇票办理了承兑与贴现,有的甚至内外勾结,弄虚作假,违法违规使用信贷资金,引发新的金融风险;二是一些商业银行尚未真正把商业汇票作为调整资产结构和改善金融服务的手段,办理贴现过于依赖中央银行再贴现;三是有些承兑银行信用观念淡薄,结算纪律松弛,故意压票、拖延支付,扰乱票据流通秩序;四是银行承兑汇票比重过高,商业承兑汇票比重过低,票据市场工具单一。为维护商业汇票业务健康发展,必须进一步规范票据行为,防范票据风险,切实加强与完善商业汇票承兑、贴现和中央银行再贴现业务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禁承兑、贴现不具有贸易背景的商业汇票商业汇票是交易性票据,必须具有真实贸易背景。企业签发、承兑商业汇票和商业银行承兑、贴现商业汇票,都必须依法、合规,严禁签发、承兑、贴现不具有贸易背景的商业汇票。各商业银行要进一步完善承兑授权制度和承兑授信业务管理。要在出票环节严格把关,切实加强承兑业务审查,办理承兑业务时,必须审查承兑申请人与票据收款人是否具有真实的贸易关系,对不具有贸易背景的商业汇票或不能确认具有贸易背景的商业汇票,不得办理承兑。各金融机构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条件办理贴现业务。所办理的每笔票据贴现,必须要求贴现申请人提交增值税发票、贸易合同复印件等足以证明该票据具有真实贸易背景的书面材料,必要时,贴现银行要查验贴现申请人的增值税发票原件。对不具有贸易背景的商业汇票,不得办理贴现。

二、切实加大对违规票据当事人的处罚力度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行要进一步加强对辖内商业汇票业务的监督管理。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维护票据流通秩序,防范票据风险,督促辖内商业银行依法、合规经营商业汇票业务。

(一)建立通报制度。要加强对票据市场秩序的监管力度,加强现场检查,及时向辖内各金融机构通报恶意贴现的企业名单和故意压票、拖延支付的承兑银行名单。对违规的辖区外承兑银行,要按季将名单报送总行,总行将通报全国。

(二)实行退出交易制度。对违规办理承兑、贴现的金融机构,以及故意压票、拖延支付的承兑银行,一经查实,要视情节轻重,责令其暂停或停办承兑、贴现业务,中国人民银

行要暂停或停办对其再贴现。

(三)实行责任追究制度。金融机构承兑、贴现不具有贸易背景的商业汇票,除责令承兑银行无条件付款外,还要依据《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处以罚款,并责成该金融机构对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

律处分。

三、进一步改进再贴现业务管理

(一)切实加强对再贴现票据的合规性审查。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行要进一步完善辖内再贴现业务的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总行规定的对象、条件和操作程序办理再贴现,切实加强对再贴现票据的合规性审查。所办理的每笔再贴现,必须要求再贴现申请人提交与该票据相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对不具有贸易背景的商业汇票、非直接参与产品生产和经营的企业签发的商业汇票,以及签发后即办理贴现、贴现后即用于再贴现的商业汇票,严禁办

理再贴现。

(二)适度集中再贴现业务管理。要逐步改变现行再贴现逐级申请和下达限额、各中心支行分散操作的管理方式,各分行辖内的再贴现应主要由分行、省会(首府)城市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集中办理。同时,要严格控制对商业银行基层营业机构的再贴现,逐步提高对商业银行法人及其票据专营窗口的再贴现比重,以支持商业银行通过转贴现和系统内买卖票

据,改善流动性管理。

四、继续稳步推广使用商业汇票

(一)积极推广使用商业承兑汇票。现阶段,要在继续稳步发展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同时,把发展商业汇票业务的重点放在商业承兑汇票的推广使用上,并使之逐步成为主要的票据市场工具。要积极支持、鼓励和引导一些产供销关系稳定、资信优良的企业,通过签发商业承兑汇票衔接产销关系、加速资金周转、拓宽融资渠道。

(二)商业银行要通过稳步发展商业汇票业务,改善金融服务,增强竞争力,特别是在经济发达、金融机构集中的中心城市,要适度集中商业汇票业务的经营管理,以防范票据风

险、提高票据业务的效率和规模效益。

(三)对票据贴现和转贴现业务实行单独考核。从2001年9月起,各金融机构要设立相应的会计科目,单独核算和反映票据贴现、转贴现、再贴现业务。同时,各金融机构在编制资产负债表和信贷收支表时,应单列“票据融资”项目,在向人民银行统计部门报送数据时,要将贴现、转贴现、再贴现分别归入“全科目”统计指标。统计指标为:“1111C0000-贴现”、“1111C1000-其中:转贴现”、“113135000-再贴现”。“票据融资”不再计入金融机构的存贷

比例考核。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操作步骤 第13篇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是指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背书人依法将电子票据交付被背书人的行为。电子银行承兑汇票通过电子化的手段完成票据流转,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背书人通过网上银行、银行柜台或其他电子终端登录,录入背书申请信息(包括票据信息、背书人信息、被背书人信息),使用背书人的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名;

提醒: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背书流转,在被背书人发起回复之前,背书人和被背书人均可操作票据,背书人可撤销背书申请,被背书人可回复(签收或驳回)背书申请。此时,系统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处理:如背书人先撤销背书申请,则该背书申请已撤销,被背书人不能再进行背书回复操作;如被背书人先发起背书回复,则该背书申请按照被背书人的意思已签收或驳回,电子银行承兑背书人不能再撤销该背书申请。

签收电子银行承兑汇票

1.进入企业网银,票据业务

2.左手边菜单:电子商业汇票--待处理业务

3.选择机构名称、账号、待处理类型选择待签收票据--确定

4.显示出待签收的电子商业汇票--提示收票签收

5.打印汇票,可以忽略因为浪费纸,其实把票号记下来就好了

6.签收--输入密码--确定--确定--返回

7.打印明细,票量不多的话同样可以忽略

签收电子银行承兑汇票一级授权

1.同上第一步

2.左手边菜单:提示收票--提示收票签收指令批复

3.签收然后输入密码再确定确定

贴现(对方贴现)

1.票据业务,左手边菜单:贴现

2.逐笔申请指令--贴现申请

3.选择“其他工行网点”--城市--贴现行--贴现利率(每次都不同的BP)--可再转让

4.贴现申请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第14篇

概述

1、操作流程贴现业务受理

2、资金申报

3、票据审查

4、票据交易文件审查

5、数据录入、贴现凭证制作

6、复核利息,计算实际划款金额

7、签批

8、合同盖章

9、支付流程

10、信贷台帐登记

11、办理提交材料

12、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率如何计算不带息票据贴现

13、带息票据的贴现

14、举例

15、计算天数

16、概述

17、操作流程 贴现业务受理

18、资金申报

19、票据审查

20、票据交易文件审查

21、数据录入、贴现凭证制作

22、复核利息,计算实际划款金额

23、签批

24、合同盖章

25、支付流程

26、信贷台帐登记

27、办理提交材料

28、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率如何计算 不带息票据贴现

29、带息票据的贴现

30、举例

31、计算天数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是指远期汇票经承兑后,汇票持有人在汇票尚未到期前在贴现市场上转让,受让人扣除贴现息后将票款付给出让人的行为,或银行购买未到期票据的业务。负责帮企业贴现有银行,也有一些货币金融服务机构。通常在本地银行贴现费用比较高,考虑到贴现成本,于是衍生出由金融机构代理贴现。手续比较简便,贴现的利率低于本地银行。全国最大的一家货币金融服务机构在上海,全称为上海普兰投资有限公司,其业务覆盖全国各省市。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具体程序:

1、查询验证企业已背书好的汇票

2、我公司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划款

3、企业确定款到账;

4、收票;

5、交易完成。需带物品:需贴现银行承兑汇票的原件及复印件,公司法

人章,财务章,公司委派代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名片。.贴现业务受理

1、持票人向开户行申请银行承兑汇票贴现,银行市场营销岗位客户经理根据持票人提出的业务类型结合自身的贴现业务政策决定是否接受持票人的业务申请。

2、银行客户经理依据持票人的业务类型、期限、票面情况结合本行制定的相关业务利率向客户作出业务报价。

3、持票人接受业务报价后,银行正式受理业务,通知持票人准备各项办理业务所需的资料。其中包括:

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正本复印件、企业代码证复印件(首次办理业务时提供);

经办人授权申办委托书(加盖贴现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私章)

经办人身份证、工作证(无工作证提供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贷款卡原件及复印件;

加盖贴现企业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的预留印鉴卡;

填写完整、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的贴现申请书;

加盖与预留印鉴一致的财务专用章的贴现凭证;

银行承兑汇票票据正反面复印件;

票据最后一手背书的票据复印件,填写《银行承兑汇票查询申请书》,由客户经理持银行承兑汇票复印件和填写完整的《银行承兑汇票查询申请书》交清算岗位办理查询。

4、清算岗位根据承兑行确定的查询方式,属本行的在系统内网上查询,属他行的填写银行承兑汇票一式三联查询书,通过交换向承兑行查询票据的真实性。如承兑行为民生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华夏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浦东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的,市场营销岗位客户经理则需另行填写特殊业务划拨申请书,向承兑行所属系统在本地的分支机构支付每笔30元的查询费用委托查询。

5、收到会计结算部门提供的承兑人查复书后,市场营销岗位换人进行电话复查,核对汇票的票面要素,复查无误后通知贴现企业,持贴现所需的资料和已背书完整的承兑汇票前来办理业务。

6、首次办理业务的贴现企业,需持开户资料(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正本复印件、企业代码证复印件)至银行会计部门办理开户(临时帐户)手续。

7、客户经理进行票面初审,检查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是否完整;审核完毕后客户经理填写票据收执,陪同客户将银行承兑汇票移交给票据审核岗位;票据审核岗位在核对票据原件和票据收执后,在票据收执上加盖收讫章,交由客户保管。

8、客户经理对客户提供的票据交易文件进行初审,客户经理填妥《商业汇票贴现申请审批书》并签字,负责电话查复的客户经理在电话查复一栏中签字。营销主管进行复审并在审批书中签字确认。如有特殊情况,则需客户经理在特殊事项说明一栏中注明,并由营销主管签字确认。营销主管复审完毕后,客户经理交各项跟单资料至风险

审核岗位,并办理交接手续。资金申报

客户经理测算业务资金需求,提前向资金营运部门申报预约资金。票据审查

票据审核岗位对贴现票据进行票面审查。审查完毕后,及时通知客户经理票据瑕疵情况和退票情况,由客户经理负责与客户进行沟通,商量对瑕疵票据是否出具说明。票据审查岗位在审批书中签字。票据交易文件审查

风险审核岗位对票据交易文件和资料进行审查,并对企业贷款卡进行查询。查询完毕后,及时通知客户经理票据跟单资料瑕疵情况和退票情况,由客户经理负责与客户进行沟通,商量对跟单资料瑕疵的处理方法。风险审核岗位在审批书中签字。数据录入、贴现凭证制作

客户经理在票据业务系统中录入贴现业务数据,并打印制作贴现凭证。

复核利息,计算实际划款金额

票据审核岗位剔除因票面因素和跟单资料因素无法办理贴现业务的票据后,对剩余的票据根据交易文件审核后均合格的票据的贴现凭证、经有权人签字确认的申请审批表等进行利息复核,并计算本次业务的实际划款金额。票据审核岗位在审批书中签字。签批

客户经理将已填写完整的申请审批表交授权签批人或最高签批人签批。合同盖章

客户经理填写用印单,将已填写完整的贴现协议书同已签批的申请审批表交风险审核岗位盖章。支付流程

客户经理将依据填写完整并经过最终签批的申请审批表和贴现协议书一并提交资金调拨岗位,资金调拨岗位根据交易合同上的户名、开户行、帐号及申请审批表上的实际划款金额填写资金调拨通知书。

票据审核岗位向客户收回已加盖转讫章的票据收执,清算岗位根据资金调拨通知书填制会计凭证,并向客户划付资金。

业务办理完毕后,客户经理将已加盖转讫章的贴现凭证第四联和一份已填写完整的交易合同交给客户。信贷台帐登记

业务办理完毕后,由风险审核岗位负责信贷台帐的登记和到期收妥资金后销账的工作。

贴现是指票据贴现机构以完全背书的形式购买企业持票人能证明其合法取得、具备真实交易背景、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的业务行为。

在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时,一般情况下,银行及金融机构会审查下列文件,贴现申请人应予提供。

一、资格类文件

1、贴现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正本复印件、企业代码证复印件(首次办理业务时提供)。

2、经办人授权申办委托书。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经办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介绍信或工作证。

4、贷款卡(原件或复印件)及其密码。

二、银行承兑汇票及其跟单资料

1、银行承兑汇票正反面复印件。

2、交易合同原件及其复印件。

3、相关的税务发票原件及其复印件。

4、企业应提供上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即期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如通过贷款卡在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中能查询到该企业上的财务报表,视同该报表已符合规定,即贴现申请人只需提供即期的相关报表。

三、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申请文件,由贴现机构制作统一格式。

1、贴现申请书。

2、贴现凭证。

贴现金融机构内部流传文件,由贴现机构制作统一格式

1、票据收执。

2、查询查复书。

3、贴现审批表。

4、贴现协议书

银行计算贴现利息

贴现利息(Discount Charges)是承兑汇票持票人以未到期承兑汇票向银行申请贴现,银行同意给予现款,但银行要根据贴现率和承兑汇票的剩余天数,计算并从汇票金额中先行扣收一部分款项,这部分被从承兑汇票金额中扣收的金额就是贴现利息。

实付贴现金额是指汇票金额(即贴现金额)减去应付贴现利息后的净额,即汇票持有人办理贴现后实际得到的款项金额。

按照规定,贴现利息应根据贴现金额、贴现天数(自银行向贴现单位支付贴现票款日起至汇票到期日前一天止的天数)和贴现率计算求得。

票据贴现利息的计算分两种情况: 不带息票据贴现

贴现利息=票据面值x贴现率x贴现期 带息票据的贴现

贴现利息=票据到期值x贴现率x贴现天数/360

贴现天数=贴现日到票据到期日实际天数-1

贴现利息公式:

用公式表示即为:

贴现利息=贴现金额×贴现天数×日贴现率

日贴现率=月贴现率÷30

实际付款金额=票面金额-贴现利息

举例

汇票金额10000元,到期日2006年7月20日,持票人于4月21日向银行申请贴现,银行年贴现利率3.6%,则贴现利息=10000*90*3.6%/360=90元,银行在贴现当日付给持票人9910元,扣除的90元就是贴现利息。(注意:年利率折算成日利率时一年一般按360天计算,故要除以360)

贴现利率一般要比贷款利率低得多,而且贴现的办理手续比贷款简单,能满足企业资金急需时的融资要求,汇票也具有较高的流通性,银行也比较愿意办理贴现业务。计算天数

一公司于8月15日拿一张银行承兑汇票申请贴现 面值1000000贴现率2.62% 签发于上年的12月30日,到期日为10月29日,贴现息如何计算?

贴现天数,为从贴现日起至到期日的天数,算头不算尾,算尾不算头的,如果是异地的话要再加3天,碰上休假要顺延.16(16-31日)+30(9月)+29(1-29日)=75天,也可17(15-31日)+30(9月)+28(1-28日)=75天

贴现息=75*1000000*(2.62%/360)=5458.33

〔例〕2004年3月23日,企业销售商品收到一张面值为10000元,票面利率为6%,期限为6个月的商业汇票。5月2日,企业将上述票据到银行贴现,银行贴现率为8%。假定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则票据贴现利息计算如下:

票据到期值=10 000 x(1+6% /2)=10 300(元)

该应收票据到期日为9月23日,其贴现天数应为144天(30 +30 +31 +31+23-1)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操作确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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