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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调查问卷

来源:莲生三十二作者:开心麻花2025-09-181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调查问卷(精选8篇)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调查问卷 第1篇

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调 查 问 卷

1.你单位是否按照“一岗双责”的规定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到全体班子成员?

2.你单位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有何好的做法和经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你单位的生产经营有何促进作用?

3.你单位在坚持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员、干部政治学习制度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果?

4.你单位在学习、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方面有哪些好的做法、经验和体会?

5.你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方面能否自觉接受党组织和职工群众的监督?

6.你单位是如何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的?应该由集体决定的事项有无领导个人擅自决定的现象?

7.你单位厂务公开的做法有哪些?凡应向职工群众公开的事项能否及时公开?

8.你单位党政领导是否支持党风廉政监督员的工作?

9.你单位领导对向上级反映情况、举报问题的职工群众有无

打击报复现象?

10.你单位在廉洁文化建设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廉洁文化建设对规范职工行为、净化政治环境方面的作用如何?

11.请你结合我处的实际,谈一谈我处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文化建设应该怎样加强和提高?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调查问卷 第2篇

1、您对本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落实情况满意吗? A、满意

B、比较满意

C、一般

D、不满意

2、您你对本部门(单位)一把手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满意吗? A、满意

B、比较满意

C、一般

D、不满意

3、您对本部门(单位)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满意吗? A、满意

B、比较满意

C、一般

D、不满意

4、您部门(单位)是否制定出“一方案三清单”并进行公示?

A、制定并公示

B、制定但没有公示

5、您部门(单位)班子成员是否讲廉政党课,共讲几次? A、讲过(1、2、3、4、5次)

B、没有讲过

6、您部门(单位)开展几次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 A、一次

B、二次

C、三次以上

D、没有开展

7、您部门(单位)班子成员之间、与所站长之间是否进行廉政谈话?

A、是

B、否

C、不知道

8、您部门(单位)对本单位纪律作风问题进行督查和通报几次? A、三次

B、四次

C、五次以上

D、不知道

9、您部门(单位)党政“一把手”民主作风、科学决策的情况如何? A、很好

B、比较好

C、一般

D、不好

10、您部门(单位)的纪检监察组织发挥监督作用的情况如何? A、很好

B、比较好

C、一般

D、不好

11、您认为,本部门(单位)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渠道是否畅通? A、很畅通

B、比较畅通

C、一般

D、不畅通

12、您认为,本部门(单位)在选拔任用干部中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方面做的如何?

A、很好

B、比较好

C、一般

D、不好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调查问卷 第3篇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目的和意义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是严肃党的纪律, 维护党的尊严, 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的需要, 是保证企业健康发展的需要。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 内容基本上涵盖了社会、政治、经济及组织纪律和党的方针政策, 工作涉及面广, 层次深, 其主体主要为党政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 只有做好各项工作的研究部署、组织落实、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环节, 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 在考核上下功夫, 强化监督防范措施的落实, 不断研究新情况, 探索新办法, 使保护、惩处、监督、教育等职能有机结合起来, 才能保证领导干部队伍的健康发展和企业充满发展活力。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度, 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保障

1.要从工作实际出发, 从领导抓起, 严格实行领导责任追究制度, 制定和明确考核内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体是领导干部, 责任制能否得到贯彻执行, 能否收到好的效果, 起决定因素的是领导干部。首先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按照工作承包对象, 划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区, 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体系。在划分责任区上, 要注意责任区不宜太多, 多了精力不够, 难以抓好落实, 影响实施质量。其次要实行一级管一级, 重点抓本级的管理办法, 做到自上而下, 逐级明确领导干部的责任范围。三要严格管理, 不断完善责任体系, 加强责任领导。保证责任体系上下贯通, 左右协调, 避免领导干部“挂空挡”, 工作上出现“真空地带”, 从而形成纵向到底, 横向到边的管理范围, 确保责任区的工作顺利进行。胜南社区党委、纪委在落实领导干部责任制工作中, 严格责任区的划分, 认真实行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 保证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卓有成效。在工作中, 以各三级、直属四级单位为基本单元建立责任区, 确立相应的责任范围。同时, 各科室也按照其职能范围, 建立相应的划分责任区, 保证每一个单位、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时时处处都有领导干部负责, 从而在全社区形成了以党委为核心、领导干部为主体、自上而下, 逐级管理, 党政齐抓共管的责任网络, 为责任制的落实创造了条件。

2.细化责任内容, 层层分解落实任务目标。责任落实到人, 承包对象具体, 目标管理明确, 这既是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内在要求, 也是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成效的前提和条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内涵丰富, 工作要求起点高, 要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成效, 就必须从领导干部抓起, 一方面, 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 提高领导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提高他们的成就感和危机感, 充分认识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使领导干部从思想上高度重视, 自觉抓好落实。另一方面, 要结合工作实际, 细化、量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标, 对任务和内容逐一分解落实, 做到内容公开, 承包单位承包对象明确, 考核奖惩措施严格。胜南社区党委、纪委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 以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务院颁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若干准则》、《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要求, 以及油田确定的干部选拔、物资采购、基建投资、项目审批等几十项内容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分解的重要内容, 各级领导干部以及重点岗位, 都结合工作实际, 认真细致地查找易发问题的环节, 制定了详实的预防措施。首先, 从领导干部抓起, 明确党委书记和主任为工作第一责任人, 对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班子成员和分管单位、部门党政一把手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并担负社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组织领导工作, 定期组织有关人员研究部署工作方案, 结合工作要求和目标, 明确部门责任。此外, 还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内容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 定期检查考核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并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

三、科学考核, 规范操作, 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不管制度多么健全, 责任分解怎样细, 如果考核不到位, 那么制度的建立, 责任的分解都毫无意义, 责任制的落实将化为泡影。因此, 加强检查考核, 强化责任落实, 是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有效手段。也是推进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的有效途径

1. 严格考核办法。

要保证检查考核的效果, 就必须采取恰当的考核办法, 要遵循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原则, 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入手, 认真细致地做好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工作。在具体工作中, 要做到四个结合, 即:自我讲评与组织考核、群众监督相结合;日常工作检查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重点检查与全面考核相结合。充分利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述职、民主评议、职工测评等形式, 加大考核力度, 严格考核过程, 疏通监督渠道。要广泛发动职工群众, 通过设立监督举报箱、召开监督员座谈会等, 努力做到考核客观公正、真实可靠, 体现考核的严肃性。胜南社区党委、纪委在认真落实上级党委、纪委的各项方针政策的同时, 不断创新党风廉政建设的新途径, 在全体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中率先开展了“查问题、找原因、定措施、上水平”活动, 加强了领导干部的自我监督, 有效地推动了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活动中, 让广大领导干部, 严格按照要求, 认真对照自己的工作和生活实际, 查找问题, 分析原因, 制定整改措施, 提升自身素质, 提高了自我监督和防范能力。

2. 统一考核标准。

在检查考核过程中, 结合实际, 建立完善考核制度, 统一考核标准, 保证检查考核工作的公正和客观, 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胜南社区党委、纪委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过程中, 建立了一套融教育、监督、考核于一体的管理制度, 通过召开三会, 进一步加强各项检查考核制度的落实。在每周一次的政工例会上, 纪委专门向党委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每季度召开一次的党委常委会上, 社区领导专门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研究分析和部署;通过每年一次的党委扩大会议, 纪委书记向大会报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并接受监督检查。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项检查, 纪委负责组织协调, 协同政工其它科室对各三级单位及机关直属单位进行检查, 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对优秀单位实行奖惩, 在本季度奖金中进行兑现, 对合格的单位不奖不罚, 不合格的单位实行扣罚。充分体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并重的原则, 并极大地促进了各级领导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保证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 社区每半年对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检查调研, 发现问题和苗头, 及时制止, 并组织有关人员共同研究对策, 进一步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针对性。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 社区纪委从加强考核入手, 集思广义, 广泛发动, 由纪委、组织科、工会等部门联合, 制定了详实的党风廉政建设量化考核细则, 加强了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

3. 落实考核内容。

为使党风廉政建设与生产经营工作有机结合, 社区纪委借鉴了外单位的先进经验, 通过深入调查和反复论证, 我们制定了《胜南社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 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问题。纠风与案件查处、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情况等作为对领导干部考核的主要内容。并在此基础上, 加强了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和考核, 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 将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情况与第一责任人的考核挂钩, 与晋级、评优选模挂钩, 与单位双文明评比挂钩, 形成了有效的激励机制和奖惩制度, 狠抓落实, 并根据每年工作实际和考核测评中发现的问题, 不断增加新的考核内容, 使党风廉政建设更符合工作实际, 起到更大更重要的作用。

摘要:文章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目的、意义;落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度, 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保障;科学考核, 规范操作, 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等三个方面, 充分论述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重要性和如何落实好、怎样落实好党风廉政责任制, 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意见, 对促进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具有重要意义。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调查问卷 第4篇

[关键词]廉政建设;考核评价;制度建设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现状分析

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各个环节中,不仅仅包括前期的责任分解、中期的责任落实和后期的责任追究,还包括后置的考核评价,考核评价在整个党风廉政建设系统中具有“把关”“问责”等重要作用。目前,公司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考核周期明确。二是考核内容明确。三是考核程序严谨。四是考核方式多样。五是考核办法合理。六是考核结果运用得当。虽然经过多年的探索发展,但责任制落实并不能满足当前工作的需要,在实际操作与运用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重年终考核,轻日常监督与管理;二是年终考核方式不够科学规范;三是考核评价实施过程及结果确定的合理性有待加强。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考核评价工作“走过场”,被考评单位和个人参与热情不高,以及利用廉政评价这一路径检验反思工作的主动性不强等问题的出现。因此,创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廉政评价机制,建立科学统一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评价方法,就成为当前公司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廉政评价领域研究的重要问题。

二、构建科学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体系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体系的构建思路

1、统筹兼顾,突出考核评价指标的科学性和全面性 妥善解决考核评价工作针对性不强、指标权重偏差等问题。一方面,妥善解决考核评价指标的量化问题。另一方面,科学设置考评指标。一是设置逆向考评指标。在精选正向考评指标的同时,针对不同时期群众最不满意的现象、中央明令禁止的行为、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重点地设置若干逆向考评指标进行扣分,从中发现每个被考评对象存在的具体问题。二是设置个性考评指标。区别领导干部的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设置一些能够体现岗位特点的考评指标,检验其落实情况。三是设置“两极”考评指标。让考评主体写出责任制执行“最好者”和“最差者”,从中发现典型,抓两头带中间。

2、注重实效,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效用 日常监督管理与年度目标考核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相互关联的两个重要环节,单一重视哪一方面,都不能最大程度地发挥其功用,达到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的效果。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要注意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与年度目标考核工作的相互协作,达到日常监督为考核评价提供准确信息、考核评价为日常监督提供需注意的重点问题的效果。尝试创建党风廉政建设网上考评系统,实行责任制工作网上考评、公开排名、过程督查,减少年底扎堆考核的压力,改变以往考核时间跨度大、方式单一、效果滞后等问题,有效促进责任制工作的日常落实并贯穿全年。

3、科学实施,确保考核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考核评价的实施是否科学,直接关系到考核评价结果是否客观准确。因此,在实施过程必须设计符合考评原则要的考核程序。年初,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量化分值输入考评系统,各个被考评单位按照任务表要求,在相应时限内将落实责任制工作的有关图片和文字等资料通过考评系统报送,再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系统自动计分,并将各单位得分情况实时排名;审核不通过的,向报送单位反馈,要求其重新报送或该项不予计分。年底,将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测评结果与考评系统得分进行综合,再考虑“一票否决”事项、巡察发现的问题等因素,可得出各单位全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最终考评结果。

(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的制度体系

考评制度是否严谨,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能否开展好的重要保障。制定严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制度,明确考评方式、考评标准和考核指标体系构建等重要内容。主要有以下三点;明确动静结合的考核评价方式;明确统一的考核评价标准;明确考核评价结果的公开和运用等方面内容。

(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的指标体系

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是考核评价的核心内容,它将提供考核评价的标准,是考评结果量化的基础,因此,构建科学的指标体系是考核评价工作是否科学有效的关键。考评指标的构建必须坚持主观指标与客观指标相结合,投入指标、过程指标与产出指标相结合,肯定性指标与否定性指标相结合,绝对指标与相对指标相结合的原则。依据这些原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要包括目标任务评价指标和民主测评指标。

(四)科学实施考核评价

1、考评准备

(1)制定考核评价工作方案 考核评价工作方案要包括考核评价实施机构组成(人員及分组情况)、考核对象名单及分类、考核方法、考核内容、考核程序、考核结果赋分比重及计算方式、考核结果如何公开与运用及其他需要明确的内容。考评方案由考核评价实施机构制定,供考核评价领导小组和审核工作组使用。同时根据考评方案拟定考核评价通知,印发至被考评单位。

(2)组成考核评价审核工作组 为了保障考核评分的公开公正,考评系统审核工作组除明确专人负责外,还抽调部分被考核单位纪检专责参与审核评分。定期对各单位报送资料与实际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并邀请监督员参与监督。

(3)考评预告 将各单位报送的具体工作情况在系统内被考核单位之间公开,便于互相学习和监督。同时,公布相关的考评时间、考评方式、内容、举报电话等有关信息。

2、考评实施

(1)评价主体:包括领导干部、普通党员和员工代表。(2)评价方法:利用网上考核评价系统和网上测评平台进行。(3)实施机构:公司各级纪检组(纪委)。

3、考评结果的确定、反馈及归档

(1)考评工作小组评价 综合分析后提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评的初步评价等次。

(2)反馈考评结果 公司纪检组及时向被考核单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反馈考核评价结果,结果反馈可以通过书面或面谈形式进行。

(3)归档考核评价工作资料 考核评价工作全部结束后,审核工作组将有关资料按要求整理,交公司纪检组统一归档,作为复查和考评结果运用依据。

(五)考评结果的运用

考评结果能否被科学合理地使用,关系到考核评价本身的意义和价值。考核结果的使用应是考核工作的归宿和落脚点。

1、实行考评结果“一票否决”制 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廉政评价为“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

2、公开考评结果 公司系统各级党组(党委)应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3、领导班子的嘉奖与诫勉 公司系统各级党组(党委)应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结果在企业负责人年度业绩考核中予以兑现。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调查问卷 第5篇

问卷调查表

同志:

您好!为全面掌握兰坪县中医医院领导班子2013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遵守廉洁自律情况,请您根据实际情况按自己的意见选择一项打“√”。谢谢您的合作!

1、对单位党政领导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否满意?

A、满意B、基本满意C、不满意

2、对单位党政领导抓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各项制度情况是否满意?

A、满意B、基本满意C、不满意

3、对单位落实党务、政务、事务公开工作情况是否满意?

A、满意B、基本满意C、不满意

4、对单位领导解决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情况是否满意?

A、满意B、基本满意C、不满意

5、对单位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廉政准则》,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是否满意?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 第6篇

1总则

1.1为保证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切实贯彻和落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下称“规定”)和学校《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以及有关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1.2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由上级党组织负责。

1.3按照“一级抓一级”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的工作,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组成领导小组负责部署指导和组织协调,学校办公室、组织部、纪检监察部门的人员组成考核组负责监督检查和考核等具体工作。

1.4学校各系(部)、处(室)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主体,是本办法的责任考核对象和责任追究对象。

1.5按照《规定》和本《细则》,对于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违反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职责的行为,应当实施责任追究。责任追究的方式包括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可单独运用,也可以合并运用。实行责任追究,除根据责任考核的结果进行组织处理和处分外,还必须对通过其他方式发现和掌握的违反规定的行为,及时进行组织处理和处分。

2责任制责任考核

2.1责任考核内容

2.2.1学校各系(部)、处(室)党政领导班子的考核内容

(1)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的组织实施情况。

(2)按学校的部署与要求,结合本部门、单位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计划,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各项任务分工落实、执行情况。

(3)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党风廉政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勤政教育的情况以及干部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党纪政纪情况。

(4)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情况。

(5)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领导或学校纪委报告,在纪委指导下积极组织调查或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工作,需要作出处理或纪律处分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条规作出处理,并积极做好犯错误党员、干部思想转化教育工作的情况。

(6)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主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认真准备,会上对照检查提高认识,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在适当范围内通报情况以及整改、制

度建设情况。

(7)结合本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际,制订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2.1.2学校各系(部)、处(室)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内容

(1)在主管或分管工作中,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教育管理、监督检查等职责的情况。

(2)执行《廉政准则》和党纪政纪的情况。

(3)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和干部政策情况。

(4)重视人民来信和案件查处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认真抓好或协助纪检部门办案工作情况。

(5)关注和解决群众热点问题情况以及进行调研,采取措施或制度建设情况。

(6)其他需要实施责任考核的事项。

2.2考核等级和评定标准

2.2.1学校各系(部)、处(室)党政领导班子

(1)好。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部门的党风廉政目标任务分解和责任制得到落实,能主动查处和纠正违法违纪问题,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对照考核内容评价好;民主测评合格以上(含合格)票达有效票的 80% 以上。

(2)较好。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任务分工清楚,能认真查处和纠正违法违纪问题,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较好,对照考核内容评价较好;民主测评合格以上(含合格)票达有效票的 60% 以上。

(3)不好。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分解和责任制不落实,工作中出现严重问题或造成重大损失,对照考核内容评价较差;民主测评合格以上(含合格)票在有效票的 60% 以下。

2.2.2学校各系(部)、处(室)党政领导干部

(1)优秀。对照考核内容:

(a)能积极主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职责;

(b)全面完成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任务,成绩突出;

(c)分管部门和单位没有发生违法违纪问题或对发生的违法乱纪问题能主动查处,积极纠正;

(d)率先垂范,清正廉洁;

(e)民主测评合格以上(含合格)票达有效票 90% 以上。

(2)合格。

(a)能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职责;

(b)完成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成绩较好;

(c)分管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没有发生违法违纪问题,对一般性违纪问题能及时处理或纠正;

(d)能做到廉洁自律;

(e)民主测评合格以上(含合格)票达有效票的 60% 上。

(3)不合格。对照考核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a)不履行或不能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职责,党风廉政建设主要目标任务没有完成的;

(b)分管部门或单位发生了违法违纪案件,给学校造成较大损失的;(c)本人有以权谋私行为或不廉洁问题,造成一定影响的;

(d)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e)民主测评合格以上(含合格)票在有效票 60% 以下的。

2.3考核时间、方式、方法和结果处理

2.3.1考核分为上半考核和考核

上半考核在6月底或7月上旬,以自查和结合单位工作小结的形式进行;年终考核与党总支(支部)、行政目标管理考核和年终总结一起进行。

2.3.2责任制考核的基本程序

(1)责任制考核对象提供述职报告和相关资料。

(2)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

(3)考核组做出综合评定,报学校党委。

2.3.3经学校党委批准,责任制考核结果被评定为“好”的党政领导班子,授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先进单位称号,并予通报表彰;被评为优秀等次的领导干部给予表彰奖励;评为“不好”和“不合格”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并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口头批评或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3责任制责任追究

3.1责任追究的形式和内容

3.1.1责任追究的形式

(1)在一定范围内口头批评;

(2)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

(3)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4)取消各种评优资格;

(5)给予组织处理;

(6)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3.1.2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追究责任和进行处理

(1)由于管理混乱,监督不力,使本单位、本部门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责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辞职或者对其免职,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事件的,责令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辞职或者对其免职,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3)本单位、本部门不正之风严重,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领导责任的,给予口头批评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诫勉、调离本岗位等组织处理。

(4)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利用该领导干部的职权和职务影响获取不正当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令该领导干部做出书面检查或视情况,给予组织处理,甚至

纪律处分;该领导干部知道情况不加劝阻和制止者,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5)对上级和学校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不传达、不检查、不落实而贻误工作的,给予该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口头批评或通报批评;对上级交办的工作拒不办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诫勉等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6)对上级和学校党委下发的党风廉政规章制度不传达、不执行,或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带来不良后果的,根据情节给予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通报批评,或令其作出书面检查,或给予诫勉、调整领导职务等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分别责任情况给予领导干部党纪政纪处分。

(7)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不分析研究、不认真解决,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批评、通报批评、书面检查或诫勉、调离本岗位等组织处理。

(8)对职责范围内的党员干部疏于教育、管理和监督,对其不廉洁行为该提醒的不提醒,该教育的不教育,该上报的不上报,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口头批评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诫勉、调整领导职务等组织处理。

(9)对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不支持、不配合,对查处工作造成影响的,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或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或给予诫勉等组织处理;对限制、阻挠或不准进行查处的,分别视情节及后果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3.2责任划分,实施责任追究,应坚持“实事求是”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掌握政策,准确认定责任。

3.2.1个人责任:按照责任分工,领导干部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应承担领导责任。

3.2.2集体责任:领导班子集体作出不当或错误决定的,应由集体承担领导责任。其中主要领导要承担直接领导责任,其他人员承担次要责任。

3.2.3直接领导责任:领导干部在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并造成损失的,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3.2.4主要领导责任:领导干部在职责范围内,对主管或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损失的,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3.3责任追究的程序

3.3.1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职能部门或组成调查小组(或委托下级党组织)查清事实,分清责任,提出是否予以追究的意见。

3.3.2责令被追究人员写出本人是否应承担责任和承担什么责任的自我认定意见。

3.3.3对科级干部给予口头批评、通报批评、书面检查的,由所在部门、单位党总支和行政领导研究决定。对其中应给予组织处理的,须经学校纪检监察

部门、组织部审核后执行;对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须报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按有关程序执行。

3.3.4对中层干部给予口头批评、通报批评、书面检查或组织处理的,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提出意见,按有关程序执行。对其中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按规定程序执行。

3.3.5责任追究执行后,由执行部门填写《责任追究登记表》备案。特殊情况下,学校党委、行政可以直接决定对学校中层和科级以上干部的责任追究。

4附则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 第7篇

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 总则

1.1 为加强江南公司党风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明确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的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共中央企业工作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若干规定的实施办法(试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议》,《集团公司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等规定,提高江南公司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建设水平,促进江南公司的物质、政治、精神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1.2 实行党风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是从制度上保证公司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切实负责的有效措施。公司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必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与公司生产经营和其他业务工作同时计划、同时部署、同时落实、同时检查、同时考核。指导思想和原则

2.1 建立、完善和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关部署和规定。

2.2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江南公司党政正职为公司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公司各职能部门的部门正职为所在部门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 实行党风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从严治党、从严治企的原则; 2.促进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原则; 3.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4.谁主管、谁负责,业务管理与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责任相一致的原则;

5.分级管理、层层落实的原则; 6.责任追究的原则。

第三章 考核的内容

第六条 考核的具体内容。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关制度、规定、工作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结合江南公司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加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和领会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精神,进行党风党纪、廉政建设教育,按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教育。

3.不断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管理机制、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机制,把教育防范和制度约束结合起来,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4.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及行业作风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支持纪检组织、监察、审计等监督部门的工作,保障其履行职责。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5.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认真对待,妥善解决。对违法违纪问题,组织和支持有关部门依纪依法查处。信访办结率不低于90%。

6.严格教育并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对其违法违纪问题不包庇、不袒护,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严肃查处。

7.创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应制定有相应的创建规划和措施。

第四章 考核的对象

第七条

凡与江南公司党委签订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建设责任状的公司各部门均属考核范畴。

第八条 江南公司领导班子对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江南公司各部门党政领导正职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江南公司党委在集团公司党组领导下,负责抓好本公司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江南公司党委书记在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对集团公司党组负责。

第五章 考核的方法

第九条 江南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的考核采取公司自查自评与集团公司检查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1.对照本办法和《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建设责任考核评分表》,每半年对本公司执行《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建设责任书》的情况进行一次自查,自查报告应分别于每年6月30日、12月10日前上报集团公司政治工作部、监察审计部,不能按时上报请提前向政治工作部、监察审计部报告。

2.在集团公司党组统一领导下,公司政治工作部、监察审计部牵头组织若干考核小组于每年7月、12月对各单位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建设情况进行一次抽查或检查。参加人员包括集团公司政治工作部、监察审计部以及有关单位党委(组)、纪委负责同志。在自查、抽查或检查的基础上,集团公司组织对各单位进行考核,每年年末根据年中、年末考评情况评定考核分数和提出考评意见。对综合评定成绩较好的单位,公司党组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落实责任制不合格的单位的负责人给予责任追究。

第十条 江南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的考核采取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1.定量考核。将考核指标分为七大类,每大类设定若干项,每项设定相应的标准分数和扣分标准。考核得分为每项考核分数之和,每一大类各小项扣分相加数大于该大类标准分,则该大类以零分计。

2.定性考核。对考核内容中的非定性项目,采取定性考核的方式。主要由考核小组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召开座谈、问卷调查、走访了解等方法综合评定。

第六章 考核的标准及奖惩

第十一条 考核标准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得分在95分及以上为“优秀”;得分在85分及以上,95分以下的为“良好”; 得分在75分及以上,85分以下的为“合格”;得分在65分及以上,70分以下的为“基本合格”;得分在65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第十二条 奖励与惩罚。

1.具体奖惩办法按照《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三项责任制考核管理办法》执行。2.该年内考评等级为“基本合格”,由领导班子集体写出整改报告;连续两年考评等级为“基本合格”,调整该单位领导班子;该年内考评等级为“不合格”,责令党政正职、纪委书记辞职或对其免职。

第七章 责任追究

第十三条 江南公司各级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1.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范围的事项据不办理,或者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办的,酌情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党内警告、严重警告,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降级、撤职处分。

2.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问题或案件,致使国家、集体资产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撤销党内职务,行政辞职或者对其免职。

3.违反选拔任用干部的有关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酌情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党内警告、严重警告,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降级、撤职处分。提拔任用有明显违法违纪行为的人的,酌情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行政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行政留用察看、开除处分。

(四)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收、审计法规弄虚作假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党内警告、严重警告,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降级、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开除党籍,行政留用察看、开除处分。

(五)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案件查处,或者对对办案人员、对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酌情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党内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行政记大过处分、降级、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开除党籍,行政留用察看、开除处分。

(六)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的问题知情不管的,责令其辞去党内职务;包庇、纵容的,酌情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降级、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开除党籍,行政留用察看、开除处分。

具备上述情形之一,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四条 实施责任追究,要分清主观原因与客观原因,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直接领导责任与主要领导责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集团公司或相关单位处理。第十五条

组织处理主要包括通报批评、诫勉、停职检查、调离原工作岗位、降职使用、责令辞职、免职等。

第十六条 各种先进是指授予的涉及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等各类荣誉称号。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公司各部门应根据本考核办法,制定和完善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及其他有关配套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调查问卷 第8篇

黑龙江大学作为全省高校廉政风险防控首批试点单位和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单位, 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关于健全高等学校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试点工作要求, 使黑龙江省省属高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开展更具有针对性和有效性, 根据试点工作需要, 黑龙江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在省内部分高校开展了廉政风险防控相关问题的问卷调查。

此次调查在黑龙江省教育厅纪工委的帮助下, 分别在黑龙江大学、东北石油大学、佳木斯大学、东北农业大学、哈尔滨理工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黑河学院、哈尔滨商业大学、黑龙江工程学院、黑龙江省中医药大学、牡丹江师范学院、齐齐哈尔医学院、牡丹江医学院、哈尔滨金融学院、绥化学院、哈尔滨体育学院、黑龙江科技学院、八一农垦大学等十八所省内本科院校, 采用自填问卷的形式进行。共发放问卷3200份, 回收有效问卷3144份, 有效问卷率98.25%。

在本次调查中, 男性1507人, 占被调查总人数的47.9%;女性有1637人, 占被调查总人数的52.1%。教师人数912人, 占被调查对象总数的29%;领导干部 (处级以上) 687人, 占被调查总数的21.9%;其他工作人员1150人, 占被调查总数的36.6%;工人207人, 占被调查总数的6.5%;离退休人员188人, 占被调查总数的6%;政治面貌方面, 党员2214人, 占被调查总数的70.4%;民主党派203人, 占被调查总数的6.5%;共青团员175人, 占被调查总数的5.6%;群众552人, 占被调查总数的17.5%。调查结果为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研究提供了必要的实证依据。

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研究设计

(一) 研究内容与目标

研究内容: (1) 廉政风险等级评定应采取的标准; (2) 廉政风险防控应采取的方式; (3) 高校重点领域的风险分析; (4) 高校具体职能部门职权行使过程中的风险等级等。

研究目标:本次调研旨在通过数据收集对在高校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建设的必要性, 在高校廉政风险防控上实施分级管理的必要性和机制建设进行分型和判定。相关结论将对高校反腐倡廉政策制定、廉政风险评估和防控机制建设提供借鉴。

(二)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主要研究方法:文献研究。本研究项目相关文献大致有三种:一是关于廉政风险岗位的研究文献。二是关于调查方法的研究文献。三是关于高等院校的研究文献。通过研读上述三方面的文献, 我们对高校廉政风险岗位有了更为深入的认识, 对调查问卷的设计、发放和实地调查等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专家咨询。除了文献研究之外, 我们还访谈了相关专家, 认真听取了专家们的意见和建议;问卷设计出来之后, 又与相关专家进行了专题讨论, 并与即将进行问卷调查的访员进行了沟通, 最终确定问卷在结构上应包含四个基本组成部分:个人信息;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廉政风险评估;意见或建议。

主要技术路线:本研究主要通过问卷调查的方法收集数据, 采用社会统计和相关的数据分析软件 (主要为spss社会科学统计软件包) 对搜集到的数据进行科学分析, 得出调查结论。

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问题调查分析

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认知和态度是有效开展高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第一步。考虑到此次调查对象的文化素质均比较高, 问卷中没有设计类似您是否听说过“廉政风险”的题目, 而是直入主题, 分别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的必要性、高校廉政风险的种类、廉政风险等级评定的主要标准、应对廉政风险应采取的措施四个方面考察了目标群体对廉政风险的认知和所持态度状况。

(一) 高校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必要性

在问及对在高校内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重要性的看法时, 被调查对象中有2108人认为十分有必要, 占被调查总数的67%;认为有必要的612人, 占被调查总数的19.5%;认为没有必要的有23人, 占被调查总数的0.8%;不清楚是否有必要的有17人, 占被调查总数的0.5%;未作答弃权数384人, 占被调查总数的12.2% (表一) 。

总体看来, 有86.5%的人对在高校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表示支持, 这说明大家普遍认为在高校内存在廉政风险, 认为在高校内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非常必要的。但是, “没必要”、“不清楚”与“未作答”弃权的样本总数为424份, 占被调查对象总数的13.5%, 显示出部分被调查对象对于整个问卷的回答较为消极, 反映了部分被调查对象对在高校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信心不是很足。除却主观因素之外, 或许一直以来高校腐败案件频发、反腐倡廉各项举措收效不明显以及社会不良风气对高校教职工的影响等因素是造成这一现象的重要原因, 同时, 这种对反腐败的消极态度和信心缺失也从另一侧面说明在高校开展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二) 高校廉政风险的类型

在高校廉政风险的种类上, 思想道德风险、岗位职责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和外部环境被认为是高等学校廉政风险的主要类型。有效识别高校中多发、易发的风险种类, 是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的前提和基础。调查显示, 在包含“思想道德风险、岗位职责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外部环境风险、业务流程风险和其他风险”六个备选项中, 认为高校廉政风险建设主要包括思想道德风险的2023人, 占被调查总数的64.3%, 包括岗位职责风险的2334人, 占被调查总数的74.2%, 包括机制风险的2030人, 占被调查总数的64.5%, 包括外部环境风险的1479人, 占被调查总数的47%, 包括业务流程风险的1518人, 占被调查总数的48.3%, 包括其他风险的82人, 占被调查总数的2.8% (表二) 。由于业务流程风险可以被整合到岗位职责风险和制度机制风险中, 我们由此确定思想道德风险、岗位职责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和外部环境风险为高等学校廉政风险的主要类型。

从调查数据来看, 岗位职责风险所占的比值最大, 其次是制度机制风险、思想道德风险。这与现实情况还是比较相符的。但同时我们也发现, 大多数被访者在选择此题时将六个选项全部选择了, 除了“其他风险”之外的其余五个选项所选人数比例均较大, 这也说明高校中的风险类型是来自方方面面的, 在风险管理和风险应对上, 不能仅就某一个风险进行防范, 而应该建立系统的、全方位的、整体性的风险防范管理体系, 综合思想教育、制度建设、监督检查、奖惩问责等多种手段, 对廉政风险进行系统、科学防控。

(三) 评判职权廉政风险的因素

在评判职权廉政风险大小上, 岗位职权的重要程度、职权自由裁量权大小、腐败发生概率和腐败危害程度成为重要参考。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范围广、头绪多、任务重, 必须依照工作流程按序完成。熟悉工作流程, 判定风险等级对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意义。在问及廉政风险等级评定所采取的主要标准时, 被调查者中认为高等学校风险等级评定应采取的标准应是职权岗位重要程度的有2366人, 占被调查总数的75.3%, 自由裁量权大小的1578人, 占被调查总数的50.1%, 腐败现象发生概率的1719人, 占被调查总数的54.7%, 腐败行为的危害程度的1817人, 占被调查总数的57.8%, 行为主体的思想道德素质的1537人, 占被调查总数的48.9%, 其他标准的50人, 占被调查总数的1.6% (表三) 。

从统计结果来看, 除其他标准外, 其余几个选项所占比重都较大, 但由于行为主体的思想道德素质属个人主观思想领域, 很难量化, 因此我们有必要综合考虑职权的重要程度、自由裁量权的大小、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危害程度等标准, 解剖每一个职权, 结合职权的风险点划分职权风险等级。

(四) 廉政风险防控的应对机制

在廉政风险应对上, 实施风险过程分析、强化监审督查、规范决策管理、加强思想教育、建立风险补救措施等应成为高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主要抓手。高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应当从何入手?我们的调查如表四所示。

结果显示“强化监审督查”获选率最高, 占到73%, 表现出被调查对象对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的希望, 也暴露出被调查对象对目前高校监督现状的不满, 很多人将高校腐败案件频发归咎于监督检查力度不够。“规范决策管理”紧随其后, 比值为70.3%。机制建设反映着人们对社会发展与建设的规范性预期, 蕴涵着实践主体通过社会实践实现理想的制度构想。目前, 进一步完善以公共权力的监督制约为功能目标的制度体系, 已成为高校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的重要抓手。同时, 宣传教育也不能放松, 但采取什么样的方式才能使教育效果深入人心, 能使受教育对象由内而外地自律, 成为值得思考的问题。

三、廉政风险评估现状调查结果

此次调查中, 廉政风险等级评估部分的调查为量表问卷, 问卷共设计了11个调查问题。第一题要求对诸如党群管理、财务管理等十大类的高校职权, 按照风险高低从0.55分范围内进行赋分。第二至十一题, 以各类职权在行使中所涉及部门的廉政风险程度由高到低进行排序。通过加权评分法和线性加权计算模型, 经过系统、科学的计算得出高校十类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权重系数和各部门的廉政风险排序情况。

(一) 廉政风险权重系数计算方法

考虑到指标的数量、处理的便利和确定方法的实用性, 主要采用主观判断和定量处理相结合的方法, 也就是主客观相结合从而确定权重系数。即第一步由被调查人根据自己的知识、经验、信息和价值观对指标重要性作主观判断, 第二步通过科学的方法对判断结果进行定量处理, 将重要性量化为具体的权重值, 使之能直接应用于指标值的计算。在统计学领域, 主观判断方法大体包括如下几种:专家个人意见法, 专家会议法, 德尔菲法和名义小组法。定量处理方法主要包括直接运用法, 逐对比较法, Dare法, 层次分析法和排序法。考虑到尽量使本次权重系数的设定更符合实际, 更具科学性, 在权衡各种方法的利弊后, 在主观判断方法上我们选择了专家意见法, 在定量研究方法上我们选择了排序法。所谓排序法是根据一些特定的标准 (在这里可理解为各种廉政风险点) , 由选中的被调查者将一级指标进行整体比较, 然后将各一级指标的相对顺序进行排序, 再根据权重指标计算公式进行定量的科学计算, 最后得出相关结果。

1. 操作步骤及计算方法

(1) 制定评价指标排序表。设A1-A10分别为10个一级指标, 并将每个一级指标根据被调查高校具体岗位职能划分情况定义为如下内容:A1:党群管理工作, A2:组织人事工作, A3:财务管理工作, A4:基建管理工作, A5:资产管理工作, A6:后勤服务与安全保障工作, A7:教学管理工作, A8:学科科研与相关经费管理工作, A9:招生就业工作, A10:学生管理工作。假设某专家所填排序情况如表五。

(2) 排序统计结果。由个人根据自己的主观判断, 对一级指标中的各二级指标 (如掌握资产的多少、职权运用机会的大小、职权重要程度、腐败危害大小、腐败发生概率等情况) 对高校岗位廉政风险的综合影响的大小进行由小到大排序, 并填入表中。回收并按被选专家对风险岗位主观上的排序进行概率统计 (如:有43.1%的人将党群管理工作排在第一位, 有21.2%的人将教学管理工作排在第二位, 依次类推) , 总结出按概率统计的10个指标排序的结果, 最后予以确定。经过对问卷信息的认真梳理, 我们得出表六, 通过一系列数字和百分比的展示, 可以很清晰地看出十类重大职权领域风险大小在被调查者心中分级的具体情况。

(3) 将回收结果进行数理统计, 计算评价指标的权值。线性加权法同一级各项指标的权重之和应为“1” (在本研究中将各项权重之和定为10, 各项均提高十倍并不会影响研究结果) , 各级指标必须给出量化的评估得分。线性加权评估算法科学计算公式如下。

假设系统一级指标为n个, n表示一级评价指标的项数 (在这里n=10, 即共10个具体岗位职能) ;i表示第几个指标, J表示第几位, 且1

通过权重系数计算得出十类高校重点领域的风险大小排序及权重系数 (见表七) 。

(二) 各部门廉政风险评估结果

在问卷中, 通过对高校的十大类职权中每一类职权在行使过程中所涉及部门的廉政风险程度的调查, 结合重点领域的赋值, 计算得出各部门的风险系数。由于每项评价指标所反映的具体内容不同, 包含的职能部门具体数量也不同, 评价标准自然也不一样, 因此需要通过某种数学变换对评价指标重新定值, 进而将各种不同的指标原始数值转化为统一尺度下的新计量值, 该过程可称为指标的标准化, 所获得的该值则称为标准化值。由于在调查问卷中行使某一类职权的具体部门数量最多的为8个, 最少为3个, 且在设计问卷过程中, 同一职权部门可能同时出现在多类部门中, 出现次数多的部门因能行使多种职权等特殊原因风险等级相对偏高。为减少因计算综合得分时某些部门因为上述原因被重复计算, 从而无形中提高该风险等级的误差, 因此本次评价设定标准化值的变化范围为0.10.8之间, 尽量减小标准化值的差异。设定标准为标准化值为0.1时说明该岗位风险等级在该类职能部门中排名最后, 标准化值为0.8时说明该岗位风险等级在该类职能部门中排名最前。

结合重点领域的赋值系数, 将重点领域系数与各单位排序标准化值相乘, 即可得到被调查对象认为的高校各部门的风险排序值大小。其计算公式为:权重系数*[0.01+ (0.08-0.01) / (N-1) * (a-1) ]。

依照上述方法计算, 我们得出高校职能部门廉政风险排序前十位 (见表八) 。

近几年,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 高等教育迎来了空前发展的好时期, 但随着高校办学自主权的增大, 可自主支配资金的增多, 建设工程、图书教材和物资仪器设备采购量越来越大高校也没有幸免于腐败问题的干扰。近年来, 高校腐败案件呈现发案率上升、涉案金额上升、涉案人员职务上升、窝案上升的趋势。从调查结果看, 基建工作、资产工作、财务工作、后勤工作、招生工作等在受调查对象心目中廉政风险较高, 这与近年来高校腐败案件的发生领域基本吻合。

三、结论

本次调研通过对高校廉政风险建设的分析和评估, 利用spss社会统计专业软件分析数据, 通过加权评分法对所得出的数据进行赋值加权和计分, 科学地得出高校岗位廉政风险的等级。通过引入风险管理的理念, 实施风险等级评估, 构建科学规范的风险管理体系, 实现廉政建设与内部管理的深度融合, 是进一步提高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水平, 适应现代化大学建设的需要。

(一) 高校廉政风险成因分析

综合本次问卷调查结果, 我们认为在廉政风险防范管理中, 主要存在以下四类风险。思想道德 (伦理性) 风险由于主体思想意识、道德倾向、文化取向而导致的风险;制度机制 (结构性) 风险由于制度规制、制度规范及制度认知而导致的风险;岗位职责 (功能性) 风险由于职位属性、岗位内容、责任范围导致的风险;外部环境 (关联性) 风险由于政策变化、社会环境导致的风险。深刻剖析这几类风险的成因, 对于识别风险、健全风险应对措施, 及早降低或消除廉政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1. 思想道德风险。

在人们的传统意识中, 大学是搞科研、做学问、教书育人的地方, 是现代人类文明的摇篮, 是科学神圣的殿堂, 是人间净土。因此, 在人们思想认识当中, 缺乏对高校腐败问题的警惕性和预见性。不少领导干部在反腐败问题上存在着思想认识上的偏差。如有的领导干部认为, 学校是事业单位, 不是政府机关, 一无权二无钱, 想腐败也没有那个条件, 即使有问题, 同社会上相比, 根本算不上什么。随着市场经济的冲击, 道义、责任、良心在许多中国知识分子心中淡化了, 既缺了“达则兼济天下”的精神和良心, 也少了“穷则独善其身”的人品和境界。一些领导干部放松了对自己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的改造, 背弃“教书育人”宗旨, 滋生拜金主义的思想, 导致腐败现象的产生。

2. 岗位职责风险。

此类风险是功能性的, 是指由于职位属性、岗位内容、责任范围导致的风险。近年来, 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也为高校腐败提供了一定的生存空间。一方面, 为了满足扩招的需要, 各高校迅猛扩张, 大兴土木扩建校舍、发展新校区, 建大学城一时间成为各高校乃至各地方政府的潮流, 但相应的配套管理和监督措施却未及时跟上, 致使基建、采购、后勤等成为高校腐败多发领域, 且不少都是窝案。另一方面, 在科教兴国战略和科学技术快速发展的推动下, 社会对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的需求不断扩大, 甚至出现了对高学历、高文凭的片面追求与盲目崇拜。学历与权力、利益之间逐渐产生一种直接的因果关系, 很多高校也开始在教育和学生身上打主意, 利用教育资源谋取私利, 不同程度地出现了各种形式的“钱权、钱证、权证”交易。由于法律和制度的不完善, 我们在赋予高校自主权的同时, 对于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机制却没有及时有效跟进, 实际上形成了权力监管的失位, 使掌握大学自治权力的阶层将办学自主权转变为在自治国度里的某些特权, 并借此作为谋取个人或小团体利益的工具, 并最终导致高校腐败案件频发、多发。

3. 制度机制风险。

随着时代的进步, 社会生活中产生了许多新领域和新问题, 而治理腐败的一些法律、制度尚不健全, 导致从业者无法判断自己的行为是否合乎规矩;监督者不了解自身监督的权利, 不了解监督的范围;法律也对打某些政策、法律“擦边球”的行为无能为力, 这无疑为腐败滋生提供了土壤。虽然目前各高校都在整章建制上下工夫, 建立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 从无法可依进步为有法可依, 但许多制度缺乏可操作性, 制度执行力薄弱, 又暴露出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此外, 我们的一些制度过于僵化, 没能跟得上高等教育和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的脚步, 存在明显的与当前形势不符的情况, 一些制度一用就是十几年二十几年, 缺少制度的修正、补充机制。这些都给某些“了解内情”的人提供了利用制度漏洞进行腐败的可能。

4. 外部环境风险。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在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 高校腐败与社会腐败的滋生和蔓延有着密切的联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当下, 高校经济活动日益增多, 与社会的交往也越来越频繁, 特别是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 高校办学自主权不断扩大, 市场经济的正面、负面因素的影响在高校中都必然有所折射。今天的高校早已不再是自成一体的封闭小社会, 其间所有的工作都是基于正当合理的利益链条连接在整个社会网络之中, 成为社会网络的一部分。高校腐败的产生恰恰也是利益链条若干环节产生了谋串、合污的结果。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为何基建、采购、招生领域不仅是我国高校腐败较早的爆发点, 也是高校腐败的重灾区, 因为这几个领域恰恰是高校工作中与社会接触联系最为密切的环节, 相应地受到社会腐败思潮的冲击与腐蚀也最为严重。

(二) 高校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对策

风险管理是现代企业以营利为目的, 针对企业运营中的风险, 通过风险量度、评估和应变, 将风险降到最低的管理体系。廉政风险防范建设是将廉政管理与风险管理有机结合, 将风险理念引入廉政建设中, 针对廉政风险的客观性、综合性和不确定性, 通过风险识别、风险监控和风险处置等手段, 在职权运行过程中, 有目的、有组织、有措施、有针对性地加强管理, 将潜在的廉政风险损害降到最低, 有效防止廉政风险转化成腐败行为。

开展廉政风险防范工作, 必须紧紧抓住行权履职行为这一核心。权力是腐败的源点, 预防腐败必须识别权力运行的完整轨迹, 有针对性地进行防范, 通过风险分析检视权力, 通过风险识别公开权力, 通过风险防控规范权力, 围绕行使职权的主体, 重点防控可能存在的思想道德、制度机制、岗位职责和外部环境这四类风险, 进而保障权力在制度框架内正常运行。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 重点在“防”, 根本在“控”, 为此, 需要在预防、监控和处置三个环节分别建立相应的制度机制, 确保防范效果, 切实降低高校腐败案件的发生概率。

在风险预防环节上, 建立思想教育机制和预测分析机制。廉政风险防范, 教育是基础, 教育是战略。应加强对领导干部、管理人员的理想、价值观、人生观、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知识的教育, 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道德素质, 改变部分干部存在“重业务, 轻政治”, “重才能, 轻道德”的问题。强化领导干部的勤政、廉政、效率意识, 引导领导干部为学校掌好权、用好权, 塑造一批廉政、勤政的道德楷模, 发挥榜样的影响和辐射作用。这对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具有基础性的作用。同时, 高校应畅通廉政信息反映渠道, 全面搜集廉政风险信息, 并成立专家组对舆情信息进行分析整理, 对各单位和部门的廉政风险点进行分类, 建立起风险等级评定的指标体系和规则。

在风险监控环节上, 建立决策管理机制和监审督查机制。科学民主的集体决策是有效规避权力行使过程中腐败行为的有力保障。要针对决策环节, 进行过程细分, 保证决策全面、优化、严谨, 避免因决策失误造成风险而无责任主体。在廉政风险管理体系中, 决策风险涉及面广, 影响巨大, 在中期监控中具有战略意义。同时, 在监控环节, 要健全各种监督机制, 整合各种监督力量, 形成监督合力。要通过实行党代会、院系党政共同负责及联席会议制, 开展党内监督;对干部选拔、人事、财务、基建、采购、招标、招生等事项进行全程监督;通过重大事项报告制、民主评议制、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落实民主监督;通过法律顾问制度, 对学校重大决策、重要规范性文件、重要项目进行法律监督;通过开展离任审计、定期审计、项目审计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坚持每年严格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查检查, 进行责任监督;严格案件查处程序, 坚持有案必查, 违纪必究, 发挥案件惩处的警示功能, 进行纪律监督。

在风险处置环节上, 建立激励惩处机制和恢复修正机制。奖励惩处机制发挥作用的前提在于奖惩制度本身。对于在廉政风险防范体系中评估为廉洁奉公、规范行权、严格履职的主体适用奖励机制, 奖励机制要分层次、重效果;对于在廉政风险防范体系中达到风险预警值域, 经中期监控没有排除廉政风险的主体, 要开启惩处机制。惩处机制要适度, 要注重有效性和威慑性。加大对腐败分子的惩处力度是遏制腐败势头蔓延的锐利武器, 在惩治腐败问题上, 必须大幅度提高惩戒腐败成本。要提高腐败的精神成本, 让腐败者为其腐败行为支付高昂的精神代价;要严格责任追究, 提高政治成本, 让大家意识到一旦腐败, 就意味着政治生命的终结;要提高法律成本, 必须使腐败分子付出与其违法违纪行为相等甚至更高的法律成本;要提高经济成本, 加大经济处罚, 彻底排除再次腐败的机会。

恢复修正是廉政风险的应对机制, 没有风险应对, 风险管理体系就是不完整的、不能循环的体系, 没有风险应对机制也达不到风险管理的目的。恢复修正机制包括自我修复和协助修复, 自我修复强调人的因素, 协助修复既强调人的因素, 也包含制度和物。通过恢复修正机制, 使高校在廉政风险转变为腐败行为并造成损害时, 能够及时启动相关制度机制, 回溯风险管理链条的各个环节, 恢复职权正常流转程序, 修正出现的问题, 将损失降到最低, 实现廉政风险的动态管理, 从而不断丰富、完善风险防范体系, 建立起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

总之, 深入开展高校廉政风险防范管理, 有效遏制高校的腐败行为, 事关“科教兴国”战略实施的成败、全民素质与综合国力的提高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因此,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下, 我们要通过各种科学有效的方法和手段, 最大限度地遏制高校腐败行为, 荡涤“象牙塔”内的污泥浊水, 还高校“净土”的圣洁面貌, 为高校的蓬勃发展保驾护航。

摘要:为有效增强黑龙江省属高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通过对省内部分高校的问卷调查, 对廉政风险管理问题进行系统分析, 以达到攻克廉政风险防控相关难题, 形成高校廉政风险管理机制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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