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消防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消防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精选8篇)
当前消防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第1篇
当前消防监督工作中的问题及对策
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消防行政执法部门作为国家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行政机构,拥有消防监督执法权,其管理行为也涉及到社会诸多方面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新时期、新阶段,特别是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实施以后,消防行政执法部门更要进一步提高消防监督执法水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管理服务的新期待,进一步提高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为标准,自觉地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坚持按照科学规律来谋划发展大计,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力推进黔东南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又好又快发展,为社会安全稳定和社会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一、黔东南州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基本情况
贵州省黔东南州地处贵州省东南部,辖1市15县1个开发区,共206个乡(镇),3549个行政村,总人口438.4万人。全州人文景观独特,自然风光绮丽,森林和旅游资源丰富,素以苗家的吊角楼、侗家鼓楼及风雨桥等标志性建筑为特色,有“杉乡、林海”之美誉,为全国重点林区之一,是一个典型的以农、林业为主的农业大州。由于地理环境、生活习惯、经济条件等原因,黔东南州广大农村大村寨多,连片居住突出,房屋鳞次栉比,几十户、几百户甚至上千户的自然村寨随处可见,仅50户以上自然寨就有3922个,其中100户以上自然寨多达1288个,这些村寨又多以木质结构建筑为主,85%以上为木质结构房屋,耐火等级低,火灾荷载大,不但失火频率高,且发生火灾后,蔓延迅速,一烧就是几十户、上百户,历来是全省乃至全国农村火灾“重灾区”,农村消防工作难度大,防火任务异常艰巨繁重,可以说,黔东南州是坐在“火堆口”上谈防火。由于火灾频发,因而各级政府举全力投入火灾防范和部队建设,特别是自2001年推广实施“三四五八”等农村防火工作措施以来,火灾四项指数呈逐年下降趋势,消防工作形势正向着良性方向发展。但由于财政困难,经费紧张,部队建设要达到沿海城市发展水平还需要长期的努力,农村消防、城市火灾防控任务人民仍十分艰巨。下面:就当前我州消防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略抒己见。
二、当前消防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消防监督人员少工作量大,整体执法素质不高。目前,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虽采用抽查制,但根据《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107号令)的要求,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非消防重点单位和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抽查要求。我州2009年确定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共有1173家,其他单位(场所)共计5000余家,而我州消防监督人员不到80人,按照《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按照最基本的每两名监督检查员为一组,每年每组平均抽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次数至少在59次以上,抽查其他单位(场所)次数至少在125次以上,加上大量的农村防火工作,消防监督工作量极大。消防监督人员长期处于繁重的消防安全日常监督任务之中,不允许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深入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碰到的问题,给以后的消防安全留下了隐患。消防监督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执法水平不适应消防监督工作的需要。现有消防监督岗位的人员,甚至是领导干部,大多数来源于基层消防战斗单位的指挥员,这些同志多数是从战士经过消防部队中专或大专院校培训后便担负起消防监督工作,因历史原因和国情所决定,大部分只有高中文化或者中专文化,受过专业高等教育的寥寥无几;还有部分从地方召进的大学生,自视学问高、文平高,到部队后,也不肯再学习了,特别是加强消防业务的学习。
这种现状,很难适应当前及今后城市建筑智能化、现代化、规模化发展对消防监督业务的需求。近年来消防事业的发展超过了其它相关行业,正是因为发展太快,造成了消防事业发展速度与人员素质提高过程的严重脱节。完整的消防法律体系迅速建立,几十种涉及行政、技术消防法规法令及技术规范在短短几年内相继颁布施行;新产品、新技术大量应用在消防监督领域。消防监督员还来不及将其素质提高到适应工作需要的水平就必须面对新形式下的消防监督工作,对消防监督工作中的不适应和漏洞就明显地表现出来。在这方面,我州比较突出的问题有以下五点:一是部分干部执法能力和水平不高。个别大队领导和监督执法人员法律意识和业务素质偏低,有的甚至不懂法、不学法、不会用法,到单位检查发现不了隐患,发现了隐患不会执法办案,有的甚至不会填写法律文书。二是执法行为不规范。从近年来全州执法质量考评情况来看,一些大队暴露出的问题较多,有的适用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规范错误;有的违反程序规定,不执行法定的执法步骤、方式和时限要求;有的随意执法,对待同一种消防违法行为采用不同处罚标准等。三是执法不作为。有的大队把本应由大队列管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甩给公安派出所管理;有的大队未按要求对重点单位进行监督检查,造成失控漏管;有的大队对逾期未改正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未进行依法处罚;有的大队对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工程视而不见。四是执法乱作为。以罚代审,以罚代验,以罚代处的现象时有发生,以致于许多新建工程带险投入使用;有的放纵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不依法进行查处。五是执法宗旨意识不强。有的大队执法思想不端正,没有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问题;有的大队服从和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的大局意识不强,在工作时限、程序和效率方面存在不及时不规范问题。
消防监督管理依法行政工作各项要求能否落到实处的重要环节,目前,我州对消防施工企业的现场监督还存在着许多不到位的地方。首先,我州从事在消防监督岗位上的干部不到80人,其中在审、验岗位上的专兼职干部不到20人,黔东南州作为西部落后地区,这几年在国家对西部大开发等诸多利好因素的扶持推动下,经济发展正在快速发展,全州新修民用和商用等建筑呈逐年上升趋势,具统计,2008年全州共受理建审业务多达583起,在此情况下,公安消防监督人员由于工作繁忙不能保证对每个项目进行及时有效的施工现场监督,施工监督的重点大多集中在重点工程上,对一般工程尤其是隐蔽工程的监督在时间和人员上不能得到保证,有些问题往往到竣工验收阶段才暴露出来,造成整改困难。其次是部分消防工程施工企业,内部缺乏一整套的质量管理体系,单位内有限的消防技术人员通常在工地上抓进度,做些协调工作,而一般的水、电技工大多未经专门消防培训,把消防工程当作一般工程来施工,导致有些消防工程竣工后不能发挥正常的使用功能。第三是消防工程的施工监理还没有进入法制轨道。目前的施工监督大多对民用部分负责,消防工程一旦出了质量问题,工程监理单位责任不清,而专门的消防监理单位还未形成规模,消防监理还存在空白点。
(三)行政干预与法律法规时有碰撞。虽然这几年我国法制建设的确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法律法规对经济生活的履照基本形成。但法律法规需要部门去监督执行,要人具体去操作,人治有时还是大于法治。一个案子,这边正在立案查处,“一个条子”,所谓的提前介入,搞得执法机关无所适从,即使是正常的依法监督检查也存在行政干预。并且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体、私营业主,当自身利益受到“侵犯”后,不是依照法律、法规,也不找执法当事人,而是上下左右托人找关系,寻求行政权力给予开脱,使原本正常畅通的执法程序受到践踏,给执法部门裁决造成了难度。这种现象的改善毕竟需要时间,需要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需要全社会整体素质的提高。
公安派出所处于公安机关的最基层,对辖区的各个企业、单位都非常熟悉,拥有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开展消防监督工作,是完善社会消防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对于改进和加强消防监督工作,防止消防安全失控漏管、提高社会面消防安全控制能力具有重大意义。近年来,各级公安机关强化了基层派出所的消防职能,加大了考核考评的力度,有力地推进了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但是,有些派出所对消防工作认识上不足,常常为了应付日趋繁重的社会治安工作,而把消防工作搁在一边,受传统认识的影响,大部分公安干警普遍认为消防工作是消防部门的事,消防部门是消防监督工作的执法主体,派出所无需管消防工作。也有的公安干警认为自己的人事、经费全部在上级公安机关,消防部门没有权力干涉,消防监督工作对自己只是一件份外活,可干可不干。另一方面,有的公安派出所愿意抓好消防工作,但由于干警的频繁流动,使一些原先接受过消防培训的消防监督干警因工作变动调离原岗位,造成青黄不接,一些派出所无消防监督的行家能手。再者,派出所在履行消防监督职责中正常办公经费得不到保证,如消防宣传教育需制作相关的消防宣传资料、火灾的预防以及火灾事故调查中需配备必要的器材以及其他专项活动需专项经费,但目前由于派出所自身经费紧缺,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消防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各种原因造成大部份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仍然停留在表面,甚至有的未开展消防监督工作,导致消防安全存在失控漏管、乡镇防火工作十分薄弱的局面。
三、当前消防部队在依法监督工作中应采取的主要对策
(一)扩大消防队伍编制,增强消防监督人员数量。随着社会发展,消防在执法过程中所涉及的范围也越来越广,从整体看,在日常的消防监督抽查或开展各种专项整治过程中,消防监督人员少工作量繁重是个不争的事实,在这种繁重的工作状态下,消防监督人员自我学习自我充电的时间就几乎趋于零,而想组织消防监督人员集中学习、集中讨论的机会就更少了,长期处在这样的工作环境下,消防监督人员就容易产生麻痹、疲软的心态,工作效率也就是提不上来。所以当前,扩大消防队伍编制,增强消防监督人员数量是提高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一个重要保证。
(二)改革用人机制,加强消防监督人员业务素质的培训。原有的人员管理体制制约着消防监督工作。现役体制的人员流动性大,消防监督干部不稳定,所以业务受影响较大,不利于执法稳定性。在实际工作中,大型工程、重大火灾隐患,消防规划等工作,绝对不是一蹴而就的,这需要相对稳定的业务人员。而基层消防机构人员在岗时间较短,往往同一业务要更换几个经办人,甚至造成业务中断、衔接不上、扯皮等现象。改变用人机制,是保证消防监督执法稳定的一个重要环节。
(三)建立垂直领导的职业消防执法部门。消防工作涉及自然、人文、社会等各方面,而不仅仅是社会公共安全的问题。所以它不应该只属于公共安全或者生产安全,而是一门独立的科学。建立垂直领导的职业消防行政执法部门,可以有效地排除地方保护和行政干预,充分发挥消防监督职能、强化消防监督力度。
同时,也可以最大程度地保留消防监督业务骨干,有利于消防执法的稳定性和公正性,实行行政(兼技术)领导负责制和执法责任制。
(四)强化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职能。公安派出所在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上应转变思想,提高认识,主动落实好消防监督工作。贵州省公安厅以《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的通知》(黔公通[2004]135号)文件再次明确了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的职责范围、权限,规范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行为。派出所自身要转变思想观念,正确处理好消防与治安工作关系。公安消防部门每年年初应对各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队伍情况作一次调查了解,发现有变动的,督促派出所及时补配,同时进行消防培训。公安机关应给予制度上保证,对基层所的消防监督队伍要相对稳定,对需调整的应及时向消防部门通报。派出所领导要在工作的时间和精力上给予保障,每周利用一定的时间给专、兼职消防干警专门处理消防工作。同时各派出所在消防经费不足的情况下,要学会开源节流,积极争取经费,保障消防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不断推动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和规范化建设。
当前消防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第2篇
消防工作,宣传系于一半。笔者结合日常开展消防宣传工作的经历发现,当前宣传工作普遍处于思想不够重视、宣传手段老套、内容陈旧,群众缺乏兴趣等问题。然而,做好宣传工作,是消防工作取得成效的必要条件。如何打破现有消防宣传思想僵化,克服以往工作中的弊端,成为消防宣传工作已成为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一、当前消防宣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一)政府重视程度不够,部门自主协同机制不健全。当前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由消防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没有改变。政府虽然将消防宣传工作纳入各镇(街道)、部门考核中,却多停留在文件和会议部署,未落实消防宣传责任,工作流于表面形式;相关职能部门消防宣传工作多处于“按上级指示办”、“按考核细则做”,台账式、应付式完成消防宣传任务。今年上半年,辖区只有一家职能部门协调我大队前往开展消防知识讲座和疏散演练,整体缺乏主动性、创新性,并未形成常态化的宣传工作机制。
(二)消防宣传队伍不健全,人员流动性大。任何工作都需要“人”去开展。当前基层消防宣传队伍基本上是由部队内部的有宣讲、写作爱好的干部、战士、合同制文员组成。然而消防宣传工作对人员要求较高,要做到能说会写、能摄影、会协调,再加上部队现役体制,存在宣传骨干留不住,工作主动性不强,积极性不高,难以形成梯次性、高水平的的消防宣传队伍。
(三)消防宣传形式单一,内容匮乏,缺少吸引群众眼球的“新闻热点”。当前宣传工作不外乎发放宣传单、设摊咨询、发送短信、微信、理论知识培训及消防演练,宣传形式单调、表面化,难以吸取群众眼球;未与当地主流媒体进行沟通协调,整合资源,缺乏针对性、时效性;宣传工作互动性不强,难以激起群众学习消防知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反而灭火救援之类的社会热点新闻,得到群众的青睐,导致消防宣传工作方向偏航。
(四)消防宣传缺少连贯性,覆盖面窄,辐射范围小。消防宣传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需要平时一点一滴的积累、循序渐进、坚持不懈。基层宣传教育工作基本上依附于现有的宣传阵地,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月等重大活动日和节点上,时效性短暂,缺乏经常性的、连贯深入的工作,宣传结果也达不到持久目标。再加上,由于基层警力有限,平时宣传侧重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城区居民,导致消防宣传覆盖面窄,辐射范围小。
二、关于消防宣传工作的几点建议
消防宣传工作是消防监管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具有鲜明的属性,需要公众支持、公众参与,这就需要我们消防宣传工作者明确工作思路,创新宣传方式,全方位多层次广角度开展消防宣传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群策群力,整合宣传力量。消防部门应积极向政府领导汇报当地消防工作的发展情况,现实动态,积极推动政府定期对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实际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对群众掌握消防安全常识进行实地验证,切实树立“抓消防宣传就是抓消防工作”的意识;各部门间应建立长效的消防宣传工作机制,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互相共享资源、优势互补,共同推动消防宣传工作健康发展。
(二)多元化宣传手段增强消防宣传服务性。消防宣传工作本质上是一项服务性工作。要想做好消防宣传工作必须要从公众需求和舆论关注的角度出发,向群众提供服务式的宣传,让群众乐于接受、记住并消化我们所宣传的内容,从而达到我们消防宣传的效果。在宣传工作中,应具有高度的新闻敏感性,善于利用亮点、难点、重点、热点,将宣传转变为新闻,用新闻来宣传;同时配合开展广泛开展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社会宣传活动,努力使消防工作形成一条工作链,保证宣传工作的连续性。创新是进步的灵魂,只有不断创新,不断丰富消防宣传手段和宣传内容,打造消防文化内涵宣传,确保消防宣传持久度和受关注度,切实提高宣传工作覆盖率、渗透率和传播率。比如,可以利用当下较为流行的情景幽默短剧模式拍摄消防故事,从而达到寓教于乐,潜移默化的将消防观念深入人心。
(三)培养建立稳定的高业务素质的消防宣传队伍。消防宣传队伍的稳定直接决定了消防宣传工作开展的效果。消防宣传队伍应整合各方人力资源,各有侧重,发挥特长。由部队现役官兵组成的宣传队伍,要发挥业务水平专业、群众信服度高等优势,把握好宣传的重点、亮点,把知识讲透,将宣传活动办精彩。由消防志愿者组织的宣传队伍则要注重发挥“从群众中来”的优势,依托消防网格化建设,侧重于面上广度的宣传,充分发挥他们的百姓语言和工作经验,创新消防宣传手段,提升消防宣传实效。浅谈当前消防宣传工作中的误区及解决对策
消防工作,宣传先行。消防宣传教育直接关系到民生及社会和谐与安定,是消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内容。消防宣传是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的有效途径,是培育弘扬消防文化、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的前提和基础。积极做好消防宣传工作,对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推动消防工作具有重大意义。
一、当前消防宣传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未形成齐抓共管。目前消防宣传工作主要是由公安机关一家单打独斗,地方各级政府虽然认识到了消防宣传的重要性,但在实际行动中却不能真正把宣传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消防宣传的组织领导还没有很好的发挥,使消防宣传工作处于时紧时松的状态。各级政府的职能部门仍片面认为消防宣传培训就是公安机关的事,对公安机关存有依赖心理,对类似每年一度的“119”宣传活动等重要消防宣传活动象征性地走走过场,效果不明显。
(二)宣传表面化无深度。传统的宣传培训工作只是为了宣传而宣传,在很大程度上注重表面化、形式化,没能在深度、力度和实际成效上下功夫,宣传消防知识方面存在盲区。有的单位开展消防宣传只是敷衍应付,随便设立一个咨询台,挂上几幅宣传标语,印发一些宣传资料,看似热火朝天,其实影响甚微,成了典型的形式主义;有的单位则纯粹为了完成宣传任务,突击搞活动,象征性举行一下仪式,领导到场讲话发言,新闻单位拍拍照片、摄摄录像,具体收到了什么样的宣传效果不得而知,这样宣传工作很难落到实处。
(三)方式陈旧少新意。当前,宣传方式仍然沿袭过去的老方法、老套路,平淡无奇、无新意。宣传忽略区域性经济发展不平衡,受教育人口文化层次差异等客观因素,千篇一律失去针对性的泛泛而谈,“一套讲稿在手,走遍天下大一统”的宣传局面,无法激发群众学习热情,起不到实质性宣传效果。媒体宣传上,社会培训上,局限于举办消防培训、上消防常识课等传统方式,集中、突击宣讲一下有关理论知识,此种单纯宣教型的宣传效果非常有限;直观视觉上,在社会宣传栏、科普教育基地等场所,仍然采取图片展览、灭火表演、火灾形成演示等手段,已经略显程式化,群众参与的兴趣逐渐减小。
(四)宣传队伍素质偏低。当前宣传队伍主要由公安机关、社区工作人员、消防志愿者组成,大部分社区工作人员、消防志愿者等消防宣传人员绝大多数都是兼职,又都是半路出家,没有接受过专业的宣传技能培训,开展消防宣传的方法、技巧存在很多不足。
二、加强消防宣传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建立健全社会化消防宣传格局。消防宣传工作应是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重要工作职责之一。公安机关要当好政府的参谋,通过政府发动群众,利用召开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时机,共同筹划加强消防宣传的计划和措施,将消防宣传工作与其它业务工作统筹安排,强化各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作,通过共同下发文件、制定活动方案、共同组织等形式,实现政府领导、部门联动,扩大宣传影响力,从而带动本地区、各系统、各单位消防宣传工作的开展和落实,以推进消防宣传工作的社会化进程,真正实现要求群众学习消防知识变为群众自觉自愿学习消防知识,形成家家户户既能自我保护又能救助他人的良好氛围。
(二)拓宽消防宣传工作渠道。要建立起有丰富消防内涵的消防文化,消防文化是消防宣传与文化事业的有机结合的结合点,是消防安全理念、消防知识技能和消防守法行为真正融入社会的发展要求,也是统领消防工作的风向标。公安机关要充分挖掘特色消防文化,推出全新消防宣传载体,使消防文化理念深入不同年龄层次、教育程度、地域特点群众的生活、工作、学习等各个方面,从而深化消防宣传内涵,确保消防宣传持续升温,进一步增强公安机关形象,推动社会消防宣传工作的开展。消防宣传工作中也可以邀请一些名人参与,有助于扩大消防宣传影响,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社会舆论工具,注重发挥新闻媒体的优势提高消防宣传的广度与深度,将消防宣传工作渗透到群众工作、生活的角角落落,全方位的开展消防宣传工作。同时加大消防站开放工作也是宣传的主要渠道,敞开红门让群众零距离接触消防,使群众切实提升火灾防控意识。
(三)创新宣传工作方式方法。坚持“六个贴近”,即贴近实际、贴近实战、贴近一线、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中心工作。多方位创新宣传工作方式方法,根据不同的宣传内容,选择不同的宣传载体,全面提高宣传工作的整体效应,充分发挥互联网新媒体作用,同时还可以通过召开各种类型的座谈会、消防工作通报会,宣传通报消防工作。如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法人、社区居民代表召开座谈会或工作通报会,通报消防工作情况,征询工作意见或建议,实现宣传和沟通等多种效应,密切警民关系,推动公安机关公共关系建设。
当前消防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第3篇
1.1 非传统隐患增多, 消防监督应对措施不力
随着现代高层建筑、异性建筑和地下大空间建筑的不断出现, 其建筑功能越来越复杂, 从而使得一些非传统隐患问题就此衍生出来。加上当前经济正处于一种高速发展的转型期, 这就加快了建筑产权的变更频率, 多产权的建筑不断增多, 甚至无产权的建筑也较为常见, 稳定长效的内部消防管理体系很难在这些场所形成, 经常出现消防设施故障也是常有的事, 这些就给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带来极大的难度。
1.2 监督执法不够严, 执法力度不够
在进行消防监督执法的过程中, 一些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由于业务方面的不熟, 使得有些应该要受到惩罚的违法违章行为得不到应有的惩罚, 这样不仅放纵了那些违法者, 还给该行业造成了非常不好的影响;而有的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卖人情关, 或是牵涉其中利害关系, 对一些违法行为实行“特殊对待”, 即对一些违法行为从轻处理或不予处理, 这样对于违法行为不仅不能起到真正的法律震慑和教育作用, 其甚至还会使得违法行为更加猖獗。
1.3 消防警力资源严重不足
根据相关数据统计得知, 在现阶段, 我国从事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员与全国总人数相比, 其比例在万分之零点九以下, 而大部分发展中国家也都是万分之三至五以上, 在发达国家人数就更多, 其比例均在万分之十以上。我国与其他发展中国家或是发达国家相比, 其消防警力远远不足。尤其是基层从事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员就更为缺乏。且一些消防工作人员不仅要负责日常消防安全重点位的监督抽查工作, 还要负责审核验收建设工程、调查火灾事故、宣传教育消防知识等任务, 这样就使得其长期处于一种超负荷的工作状态中, 从而使得这些消防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难于展开。
1.4 执法人员素质不高
消防监督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执法水平与当前消防监督工作的需要日益不相适应, 主要表现为人员素质不高、能力不够。而且从事消防监督工作的人员, 对于消防知识结构水平普遍处于一种偏低的现象, 这也是致使该阶段消防监督工作问题产生的主要人为因素。
2 做好消防监督工作的对策
2.1 建立消防监督执法新机制
建立消防监督执法新机制主要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方面。不断完善消防监督工作机构。对火灾调查管辖、建筑审验、强制执行主体机关进行合理调整, 在支队级消防机构要逐渐增加其警力, 并设置相应机构。另一方面, 建立健全规范的执法制度体系, 以保证消防监督执法权力得以正确实施。这是确保消防监督执法得以规范执行的基础。
2.2 严格源头管理, 积极应对非传统隐患问题
为了积极应对各种非传统的隐患问题, 需要从源头加以管理: (1) 对单体建筑体量加以限制, 并借鉴地下建筑做法, 采用防火墙和甲级防火门将地上水平防火分区分隔开来, 不用设置其他的门窗洞口;对于一定要采用特级防火卷帘进行分隔, 需要限制其面积范围, 严禁在卷帘两侧的一定范围内采用可燃装修, 或是进行可燃物品的存放。 (2) 以《建筑装修设计防火规范》作为依据, 将铝塑板重新进行界定, 界定为B级材料, 严禁采用可燃材料进行高层建筑外墙保温或装修。 (3) 在已建成的高层建筑的防火间距或消防车道内, 禁止进行其他建筑的建设, 对于确实需要建造的, 需要经过相关专业机构论证, 并取得合格意见方可。 (4) 项目验收、局部验收许可进行严格地控制。 (5) 将建筑消防设施管理法规制定出来, 并明确好消防设施技术、施工和管理的要求, 以及各个相关部门的职责。
2.3 明确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职能, 缓解消防监督警力不足的问题
由于从事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员相当地缺乏, 再加上其还得负担繁重的监督工作任务和巨大的工作压力, 这就使得本已捉襟见肘的消防监督警力更难以招架, 长期下来, 更不利于消防部队的健康发展。为此, 为了缓解消防监督警力不足的问题, 现阶段不仅需要增加必要的社会文职人员来承担执法以外的公务外, 明确和细化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职责和范围才是更首要问题。首先, 要制定出相关的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要在派出所日常工作中纳入消防监督业务, 对派出所消防执法程序进行进一步的规范和简化, 为便于民警的实际操作, 将派出所法律文书制作软件统一编制出来。二是加强消防监督业务能力的培训, 提高民消防业务素质。三是加强消防监督考评, 将消防工作作为公安派出所进行考核、评定等级的一项重要内容。
2.4 加强消防宣传, 营造良好的消防执法环境
加强消防宣传, 这就需要各级公安消防机构改变以往传统的宣传方式和手段, 不仅要依靠政府、教育等部门, 还要借助一些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 应用这些现代化的传媒来宣传消防知识、消防法律、法规, 通过一些典型的宣传, 将公安消防部队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树立起来, 以让更多的人民群众都能理解和支持消防工作。通过各种新闻媒体, 将一些典型的消防违章违法行为曝光出来, 要让更多的人认识到火灾的危害性, 从而自觉遵守消防法规。
2.5 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 不断提升消防监督执法水平
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和培训, 要内外结合, 点面兼顾, 一要从基础抓起, 实行全面培训。二要抓层次, 实行分类培训。对于新来的消防执法人员, 要对其进行常用的法律法规以及消防执法的业务知识的培训, 要让其具备初步的执法能力;对于基层执法单位领导, 要注意在监督执法中如何进行审核把关;对一般的执法人员, 则要侧重于如何进行办案、如何与法律、法规加以运用的培训。三要抓难点, 实行重点培训。对于在消防监督执法工作过程中所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 可邀请有关专家教授进行讲课。四要抓弱点, 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对于实际工作中易出现的一些问题, 或是一些普遍性的薄弱环节, 可采取以会代训、案例剖析、集中办案等方式对这些问题进行及时解决, 以提高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素质。
摘要: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对于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 由于在进行消防监督执法工作过程中, 还存在着诸多的问题, 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了消防监督工作的开展。为此, 在新时代背景下, 如何做好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把好消防安全关就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本文就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 进而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消防监督,执法力度,问题,对策
参考文献
[1]黎丽汉.浅析当前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J].广西民族大学学报, 2006:121~122.
当前消防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第4篇
消防监督检查是消防部门的法定职责,是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维护火灾形势稳定的主要工作手段。当前我省专业从事消防监督检查的干部与参加社会单位的消防监督检查任务人数不成正比,力量严重不足。研究和解决这些问题,有助于提高消防监督员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提升消防监督整体水平,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的发展。
2、当前消防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
2.1监督管理理念不适应社会要求。消防监督管理是消防法赋予消防部门的法定职责。消防监督管理警力不足是客观事实,但如何立足实际提高消防监督管理效能是我们应认真思考的问题。目前,基层消防监督管理中监督和管理工作失衡现象比较严重,监督管理人员对监督管理的理念认知不足。消防监督是消防管理的有效手段之一,通过监督等手段最终达到管理的目的。消防管理是由一系列相互关联、连续进行的工作活动构成的,包括消防监督、指导、服务、控制等。监督主要体现在依法行政的过程,管理主要体现在综合推动提高的过程。消防工作缺少了监督就不可能达到管理的目的,相反如果缺少管理应有的指导、服务等其它手段,监督有效性将大打折扣。
2.2政府干预多,造成消防执法难、火险隐患多。当地政府为了追求地方经济的高速、跨越式发展,制定了灵活多样的招商引资政策,提供十分优惠的条件,希望藉此吸引外地客商到本地区投资兴业。这种做法的出发点固然很好,但在具体操作上应严格把关,掌握好放宽政策的尺度,掌握政策与法律法规的关系。当地政府要求消防监督机构要理解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一味地要求管理从宽,监督标准从低,审批程序从简,有的甚至要放弃管理,既不“监”也不“督”,造成消防监督职能的缺失,管理上失控。这种做法,可能能够见到一时的效益,但必将后患无穷。在消防监督执法过程中,经常有被处罚单位千方百计疏通各种关系,通过各级领导打招呼、递条子,使消防审核标准降低、处罚金额难以到位,无法起到整改隐患、教育本人的作用,严重影响了消防监督的质量。
2.3社会单位消防主体意识不强。一些社会单位责任主体意识不强,一些单位对火灾隐患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认识不清,虽然具备整改能力,但不能创造性的研究解决资金和人员投入等问题,致使火灾隐患久拖不改。特别是一些单位,火灾隐患多次治理,屡屡反弹,整改隐患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加之防范机制不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人履职不到位,消防设施陈旧老化等诸多因素,最终成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2.4监督手段单一。消防监督管理还长期停留在面对面的社会单位检查,信息化的监督系统运用还停留在内部办公系统层面。消防监督管理科技运用未能得到充分的重视,连消防法也只对“国家鼓励、支持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推广使用先进的消防和应急救援技术、设备”制订了法条规定,消防事业发展过程中忽视了监督管理的科技应用。目前,监督管理“移动执法终端”等设备的推出也还停留在执法信息数据的传输等较低层面,仍未解决监督手段的单一。消防监督管理的科技运用远远落后于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与预防为主的消防工作方针不相适应,与治安管理、交通管理等领域的科技运用水平更是无法相比。
3、解决当前消防监督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3.1进一步增强消防监督服务理念。消防部门首先要准确定位,处理好行政监督与技术服务的关系,在依法行政的同时加强监督服务,努力提高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其次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效能观,摈弃以监督处罚数量论成败的错误导向,倡导面向单位注重实效的监督检查行为,以火灾形势稳定为消防监督工作判定标准;第三,消防部门要改变服务社会经济仅限于行政许可环节的片面认识,提倡监督检查中的服务,把消防监督检查与上门指导服务有机结合,着力解决监督阶段如何服务社会单位的问题,树立监督执法良好形象。
3.2正确认识和处理监督与服务的关系。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履行职责,服务地方经济建设,集中体现在消防监督工作之中。监督是手段,服务是目的,监督就是服务的一种形式,服务通过具体的监督工作体现出来。监督与服务二者之间并不是相互对立的,而是相辅相成的。正确处理二者的关系,就是要求消防机构监督到位,服务到位,宏观上管住,管而不死;微观上管活,活而不乱。做到严格监督不制约,热情服务不弃“权”,把握尺度不极端。服务要重点落实到简化办事程序和提高办事效率上,体现在为经济发展提供消防安全保障上,要通过抓行风建设、创建人民满意等措施,狠抓消防监督机构的党风廉政建设,把评判监督权交给群众,努力树立消防部队的良好形象。
3.3培养消防监督员单位火灾风险评估的能力,促进消防监督的全面性和针对性。消防监督人员应当具备一种能力,即通过了解掌握单位综合情况,在较短的时间内对单位火灾风险作出准确评估。通过火灾风险评估,监督人员会对单位各种致灾因素通盘考虑,得出整体的评估模型,树立通览全局的监督意识,改变在监督检查中仅关注局部的、片面的火灾隐患,避免管中窥豹,一叶障目。同时,通过对监督对象火灾危险性的研究分析,就会从监督对象的实际出发,具体考虑各类致灾因素的权重,通过分析判断抓住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把有限的时间和精力用于解决重点问题和突出问题上,提高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增强监督检查效率。
3.4进一步强化执法制度落实。一是规范自由裁量基准制度。要按照部局《行政处罚裁量导则》和《黑龙江省公安消防机构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要求科学修订、严格执行裁量标准,进一步压缩自由裁量空间。二是探索实施法律复核制度。按照新编制要求,配齐配强法制队伍,适时建立并落实大队执法个案法律复核制度。有条件的大队,实施的一般程序行政处罚、火灾事故调查及行政强制案件有关法律文书,应当经过大队法律审核、支队法律复核后再报行政领导审批签发。三是科学实施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既要对严重执法过错实行严格的责任倒查,又要探索科学的执法过错奖惩措施,促进执法工作健康发展。
4、结论
当前消防监督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既有工作态度问题又有工作能力问题,各级消防部门应当高度重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夯实消防监督基础,提倡“实干兴消”的工作理念;每名消防监督员应当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监督检查水平,树立“不辱使命”的工作信念。并为消防部队良好执法形象的塑造做出贡献。
当前消防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第5篇
2006年8月9日 08:16 四川消防总队(查阅次数: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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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的颁布及实施,对确定消防工作职责、加强消防工作落实、强化消防监督管理、促进火灾隐患整改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纵深发展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消防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采用市场经济思维方式和指导原则对现行消防管理机制做出相应调整成为必然,因此,对新形势下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作必要的分析思考,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消防监督体制严重滞后
目前我国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仍沿用“无所不能”的“大包大揽”式微观管理模式,这种监督机制、工作方法虽几经改革,但仍明显带有计划经济时代的烙印,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由于体制的原因,一方面消防监督机构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到职责范围外的事务性工作中去,不能从深深介入的微观消防监督领域中撤退出来,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监督职能不能得到有效体现,越俎代庖的现象突出;另一方面致使有的执法人员在思想上往往或多或少地存在一种“临时工”观念,认为“消防”这碗饭吃得饱、吃不老,工作中有时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得过且过,平时自觉深入专研本职业务较少,进取心不强,以致对消防专业知识、法律专业知识学习不够、理解不透,有些执法人员不能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办事,而是凭老经验和主观意志办事。
(二)监督执法的法律依据存在较大缺陷。
应该说,以《消防法》为主的消防法规体系日趋完善,但目前还存在不少立法的“空白点”,一些必须与《消防法》配套的规章有待制定。对于消防行政处置程序、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消防设施施工企业资质管理、消防设施检测维护等问题,目前只有地方规章或规范性文件作为执法的依据,因此在实际消防工作中遇到许多具体问题:如《消防法》第8条规定了城市人民政府在消防规划方面的责任,但没有规定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负责人的相应法律责任,造成部分地区的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建设不落实;第10条对建设行政部门发施工许可证只有禁止性规定,而对其违规发放施工许可证的行为却无对应的法律责任规定,造成部分工程未经消防审核或审核不合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仍发给施工许可证,给新建项目留下先天性火灾隐患;再如消防法规对许多违反《消防法》的行为的责任追究所设置的前置条件不太妥当,这种规定只从形式上满足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行政处罚原则,在实践中难以操作,不利于整改火灾隐患,容易造成理解法律条文上的偏差,致使违反法律程序现象的发生。
(三)一些审批权的废止,将给管理工作留下真空,出现失控漏管现象。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国已基本形成了一套加强消防工作的政策体系、法律体系、制度体系和标准体系,基本建立起有效的消防监督管理体制,初步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发展消防事业的新路子。但我国加入WTO后,为了与世界接轨,在短时期废止了部分行政审批制度,而人们的思想观念还停止在原有的管理之中,受到旧模式束缚,很难从计划经济中解脱出来,也就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尤其出现单位自身不管,消防部门也不管的局面,形成失控漏管。过去,人们都认为消防工作是属于消防部门的事,靠行政审批对单位进行监督管理,但现在取消了行政审批,个别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成了真空管,无人管理。同时,消防监督机构重审批、轻管理、以审代管、管理不到位的观念意识依然存在。如建筑工程的消防监督管理,从可行性研究开始到立项、建筑设计、建筑施工、装修设计、装修施工,施工中管理直至工程验收,都要经过层层级级的消防审批,事实上消防部门已经直
接全面参与了企业基本建设和日常管理活动,承担了不应承担的管理责任。由于人们的习惯及种种原因,很难一下子从审批中转变过来,必将导致管理不到位,导致管而不严,管而不实,管而不力。
(四)企业内部消防管理机制弱化。
当前,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建立适应生产力发展和市场经济需要的生产经营运行机制。但是,一些企业把过去经过长期努力建立起来的行之有效的消防管理机制,错误地看成是限制企业生产发展的桎梏。一些原来建立防火安全委员会或防火领导小组的企业,随着企业领导更换而解散,一些企业消防保卫机构被撤销或合并,又逢消防行政制度改革,有的经营者把消防工作与生产经营割裂开来,责任不明确,制度不健全,措施不落实,舍不得消防投资,削弱了企业内部的消防安全工作,使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更为突出。
(五)消防工作监督难,消防执法更难。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主体趋向多元化,经济活动更加多样复杂,加大了防火、灭火工作的难度。一是管理范围越来越大,出现个体、私营、股份制、中外合资、合作和独资等多种经济形式的企业;二是企业经营方式越来越复杂,出现了承包制、租赁制、股份制,使原来单一的由国家经营转为多层次、多形式、多内容的经营方式,增加了消防管理的复杂性;三是各类商品市场趋向大型化、社会化、专业化,各类超级市场、大型商场、公司商业网点明显增多,新建开发区、城镇新区、住宅小区建设步伐明显加快,乡镇企业、街道企业、民营科技企业、个体私营企业成倍增加。在消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之初,由于缺乏统一管理,责任不清或不到位,无疑增加了消防监督管理的难度,如有的建筑屋多次转包,先后多家经营,一把大火烧光之后,无法落实责任。在消防执法监督中,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四川省消防条例》已明确了处罚的条件,处罚数额等,但自实施以来,由于种种原因,导致处罚难以执行。在消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各种形势日趋复杂,如管理工作跟不上去,消防工作的局面将混乱起来,监督不到位,管理偏弱,执法难的局面将持续一段时间。此外,消防法制还未与国际接轨,还在不健全,不完善,这必将给执法工作带来障碍。
二、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对策
(一)进行消防监督体制改革,转换消防监督机构职能。
根据公安部61号令的精神,各企事业单位及行政机关,应承担起内部消防安全工作,公安消防机构对各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样性检查,这开创了消防执法检查工作“单位隐患自查、责任自负、火险自除”的新局面,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应以贯彻落实61号令为契机,加强消防监督体制改革,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加强社会职能人员培训指导工作,使其真正胜任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这就要求公安消防机构将社会消防培训任务排上重要的议事日程,成立专门的社会消防培训学校(中心),组织过硬的师资力量,将防火业务、检查程序及方法、火险隐患处置办法等知识教给社会职能人员,确保单位内部消防安全工作顺利正常开展。
2、走督查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路线,在强化督查及政府督办力度的同时,启动开展社会监督体系。强化社会整体消防安全管理意识,营造“人人关注消防,人人参与管理”的良好社会氛围,调动社会力量共同与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行为作斗争,从而提高社会整体消防防御能力,这也是宏观控制应采取的措施。
3、加强“阳光作业”,增加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透明度。“阳光作业”的主旨并非只是公告一个办事种类、办事程序、办事期限,还应体现在办理的过程,减少过程中的“暗箱操作”。充分尊重当事人的知情权,让当事人了解办理过程中的一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例如,火调过程应让当事人了解工作过程及过程中所取得的证据与获得的相关信息,是如何认定火灾原因的,关键数据是多少及其得出程序等,对一些重大问题应举办听证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等。
4、将不属于政府职能范畴的事务剥离到社会中去,真正实现角色转换,将执法人员真正从繁琐的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放开手脚,在宏观控制、微观督导与政策技术咨询之余,有更多时间用于业务研究,以便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这可以形象地说是公安消防机构的一次“还权运动”,在这个行
动中,防火安全检查权已将交给社会,危险品运输安全管理也已经交给职能部门,消防工程专业验收有些地方也已经交给了相关专业中介机构,确保了消防执法的公正性,但目前缺乏的是相关的监督制约机制,体制尚未健全,尚未理顺。工程施工中还存在执法检查代替专业监理行为,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制等应属于中介部门职能的尚未有效分离。同为工程审核与验收,建设部门采取中介审批与政府备案制,消防设计的执法也应逐渐向中介审批及其资质认定与执法监察备案相结合的方式转换,以利于执法工作的发展。
(二)制订适合当前国际通行规则并符合国情的法律法规,修改当前已运行的法律法规中不适应当前形势的条款,使其更具操作性。
一是要逐步形成以《消防法》为龙头,行政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与地方性法规,实体性规定与程序性规定相结合的消防法规体系。为此要抓紧制定、完善、修改相应的法规、规章。目前亟待制定消防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以规范消防行政处罚的各个环节;制定全国统一的消防工程施工、检测和维修保养企业的资质管理规定和工程竣工验收标准,规范检测和维修保养的标准和制度,切实保证消防工程的施工质量和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质量;制定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消防保险、消防中介服务等规定,推动消防工作的社会化进程。
二是在制定、修改和补充有关法规、规范时,要充分考虑现实的实际情况,既要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也要考虑历史遗留问题,既要保证法规、规范的时效、严肃性,也要做到法规、规范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当然,法律、法规不可能包容所有情况,也正是因为如此,对那些不能预见的问题,要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做出明确的规定,留存余地,让执法人员去尝试、去创造,为充实有关法规提供素材。
(三)改革消防机构的行政审批制度,改进和加强消防监督执法工作
要按照“适应社会、服务大众、加强管理、国际接轨”的原则,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现行的消防行政审批事项,要进行全面检查与清理,对一些缺乏法律、法规依据和不符合经济建设发展需要的审批项目应坚决予以取缔。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审批权限的规范管理和监督机制,明确审批范围与职责,规范审批程序,减少环节,提高效率,严格落实消防工作审批责任制和重大事项集体审批制度。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消防事项,采取委托中介机构辅助的审批措施,以提高消防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积极开展网上审查、审批等更为便利、快捷的工作模式,增加透明度。同时,要加大调查研究力度,消防执法人员要勤于分析总结,摸索出合理科学的管理思路,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如何进行消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努力寻找出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与经济及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手段和途径。
(四)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快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
1、狠抓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贯彻落实。应按照《规定》要求,建立单位自身的消防安全评估体系,明确、细化和规范具体责任,将单位消防管理制度纳入日常管理和经营制度之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做到“责任自负、隐患自除、风险自担”,最终建成“政府统一领导,消防依法监督,群众积极参与,各单位自主负责消防安全”的社会化消防安全机制。
2、大力加强社区消防建设工作。过去一些从政府和企业分离出去的社会职能,转由依托城市社区来承担,但社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消防自我管理水平并未得到及时发展。为此,大力强化社区消防组织、消防设施、消防教育、防火管理等方面的功能,建立一种新型的社区消防网络管理、消防保障和服务体系,就成为一种必然要求。
3、借助社会特殊力量促进消防工作社会化。在消防工作中,可以引入保险行业对消防安全的本能关注这一积极因素,使之为我所用,为我服务,建立安全和效益互动机制。可以设想:一个单位如果不整改火灾隐患,不落实消防制度,保险公司则拒绝承保,即使承保,也应将保险金额提高到如同航天发射市场般的水平;对于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拒不整改而发生的火灾,保险公司拒绝赔付。保险业的强力介入,将发挥较大的建设性作用,有利于推动广大企事业单位尽快树立自主安全意识。
(五)强化知识和法律的再教育,提高消防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
当前,随着消防监管方式变化,消防重点单位急剧增多,涉及消防安全的新产品新技术大量出现,对消防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要尽快提高消防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克服消防人员专业素质偏低这一制约消防事业发展的瓶颈,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改进和加强:
1、狠抓消防执法人员的知识再教育。入世后,消防的知识含量更大,法律规范更严,为了适应国际市场的要求,必须重视培育新型的有知识、懂法律的消防管理人才,目前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不少人员虽然也具备了较高学历和专业知识,但由于长时间内很少得到继续教育,知识老化问题相当突出,也比较普遍。为此,要将提高消防部队全体干部的文化知识和法律素质,狠抓干部的知识再教育,特别要加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教育,作为入世挑战,保障消防工作稳定发展的战略性措施来抓。
2、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应当建立消防执法人员定期集中培训制度,在全国现有的数所消防院校开设消防短中期培训班,对消防人员进行业务轮训,使在职脱产教育能够学以致用。消防院校应及时改进教学方式和教学内容,有针对性地整合专业及课程设置,甚至引进国外原版教材,采用外语授课或利用远程教学手段,使学历教育成为“加油站”和“中转站”,而不是学习终点站,提高和巩固消防人员的业务理论水平。
3、积极推动换岗轮岗交流。防火、灭火业务工作的紧密相关性,决定了防火、灭火人员皆须掌握大量带共性的专业知识和相关信息。轮岗和交流任职,有利于从机制上促进防火灭火人员知识结构的快速优化,加快培养消防全才通才进程。长期坚持下去,将极大促进各级消防人员业务素质的提高,促进消防事业发展。
(审核人:田国勇)
当前消防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第6篇
辽宁营口支队 张同敏
公安派出所作为公安机关最基层的实战单位,为维护辖区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公安派出所在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上还有许多不足之处,消防工作在个别派出所甚至处于无绪状态,尤其是农村火灾的频繁发生,其消防工作更令人担忧,值得全社会的关注和深思。因此,认真分析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职能,是当前公安消防部门急需解决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当前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现状
消防工作是公安派出所的一项重要内容。随着社会形势的发展,消防工作在公安工作中的重要地位越发突出。但因为职责不清、专业知识不足、管理概念模糊、思想认识不到位等诸多情况,目前,相当多的派出所未将消防工作融入公安工作的整体,消防监督管理流于形式、执罚力度差、不会检查、检查不出问题、找不准火灾隐患、提不出火灾隐患整改措施、消防资料不齐、执法程序不正确、消防法律文书不健全、消防档案未建立、消防宣传不落实、消防行政处罚无案件等现象比较普遍,消防基础工作明显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消防工作现状不容乐观。在远离城市的农村乡镇派出所,对消防工作的认知程度更低。如何做消防工作?如何开展消防工作?是当前派出所面临的一个急需解决的课题。
二、当前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派出所分管消防的领导和民警对消防工作认识不到位。他们认为派出所做消防工作是帮消防部门在做事,不是派出所的本职工作,而且只有责任,没有权利,主观上不愿意管,加之年底派出所考核对消防工作的要求不高,有的甚至未将消防工作纳入派出所考核内容,觉得抓不抓消防工作都不会影响全年的工作成绩,消防部门也不能对派出所怎么样,因而抱着无所谓的态度。
(二)宣传力度不够,群众对派出所从事消防监督工作认知度不高。很多单位和个人认为消防监督是公安消防部门的事,派出所无权管理;另外,派出所的责任区民警在对辖区进行“四防宣传”时,消防内容宣传得较少。
(三)派出所消防执法时程序烦琐,导致派出所心有余而力不足。《辽宁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公安派出所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及消防行政处罚等所出具的法律文书,必须加盖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印章。为此,地处偏远的公安派出所,到县消防大队要花费很长的时间和路程,诸如建筑装修审核、验收以及复查不合格后的处罚,涉及几次审批,如果文书制作有问题反复修改的话,来回要数次。如此琐碎的执法程序,往往导致派出所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即使开展防火检查,常常走马观花的多,深入检查的少。发现火灾隐患口头提出改正的多,发书面整改意见书的少,实施处罚的就更少了。
(四)派出所警力不足导致无暇顾及消防工作。在基层公安派出所尤其是偏远农村派出所,警力不足的问题较为普遍。尤其是乡(镇)一级派出所,5人派出所较多,人员借调频繁,实际在所工作的人员不到4人,上级给下达了专(兼)消防干警的工作任务,但却没给专(兼)职消防干警的编制,这些公安派出所面对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往往是心有余而力不
足,正常的刑事、治安案件都压力重重,忙不抽身,更不要说是消防监督工作了,并且有的派出所负责消防工作的人员更换也快,导致有的派出所很长一段时间所里消防工作无人管理。
(五)派出所民警消防业务知识欠缺,想“管”不知怎么去“管”。在派出所,由于绝大多数民警是初次接触消防工作,没有接受过系统的消防业务知识培训,消防专业知识不够。主要体现在:1)在实际工作中不知道怎样去检查,应检查哪些内容,如何确认火灾隐患,如何办理消防行政案件;2)对发现有火灾隐患的单位,有的派出所民警只是口头督促其整改,没有下发正式的法律文书,而单位往往就不整改;3)法律文书的填写和使用不规范,有的派出所在使用消防监督检查记录时在表中全部填的责令限期整改的内容,但未向单位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整改的情况无结果;4)在填写法律文书时有的派出所没有正确使用消防术语,文字表达不规范。如:有的把“安全通道”说成“走火通道”等等。
(六)防盗与防火的矛盾化解难。在日常工作中常常出现这样的情况,治安工作要求一些安全出口要锁闭以达到防盗的要求,而消防工作要求安全出口必须畅通无阻,作为基层派出所,感到有些自相矛盾不便于操作。
三、加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对策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增强公安机关的责任心,增强派出所领导和民警的责任意识,明确职责和管理范围,使三级消防基础工作真正实现有人抓、有人管和经常化、制度化。真正形成“全警动员、消防为主、多警联动”的消防监督新格局。
(二)加强宣传,提高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工作的认知度。要抓好《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73号令)和《辽宁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实施办法》的贯彻,迅速把派出所参与管理消防工作有效开展起来,抓紧制订和落实实行消防分级管理的措施,向人民群众进行宣传,使大家知道消防监督管理的体制在不断得到理顺。
(三)改革创新,规范和简化派出所消防执法程序。为了使派出所能够有效地行使自己的职权,应进一步加强派出所和消防部门之间在消防执法等工作上的衔接,完善、简化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审批程序。应考虑将派出所消防行政处罚案件的执法程序与治安案件程序进行并轨。法律文书盖章问题,都可以由派出所盖好发下去,但是要在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使其少出差错,不出差错,下发时制订严格的领用登记制度,要有据可查,法律程序规范。
(四)充实警力,配齐配强专兼职消防监督民警。要借助全国公安机关17万人下基层的东风,确保配齐派出所专(兼)职消防民警,明确其具体本职工作,使得每个辖区、每个角落消防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派出所作为公安机关最基层的战斗实体和联系群众的重要纽带,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消防行政许可工作中发挥着及其重要作用,突出治安防范和管理的主业,确保一方平安。
(五)加强培训,提高消防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针对派出所民警消防业务水平普遍较低的现状,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要有计划、分层次地加强对派出所有关人员消防业务知识的培训。消防监督人员到企事业单位及社区进行消防检查、消防培训、消防宣传时,应该及时与辖区派出所分管民警取得联系,共同参与,联合执法,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配合。通过
工作实践中的传、帮、带,切实加强专兼职民警消防业务素质,提高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水平和工作能力。
(六)突出重点,适当配置必要的装备和设施。2006年是派出所“基层基础建设年”,各个派出所要紧抓机遇,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和基层政府经费补贴,从源头上解决派出所消防工作经费无保障的问题。各级地方政府应进一步转变观念,加强派出所基础建设,加大经费投入,配备一些必要的设施设备,保障派出所日常消防工作的正常开展。
当前消防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第7篇
一、基层消防部队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战士入伍动机不纯、态度不端正。现在的战士与士官选前的战士相比,入伍的动机和入伍的态度出现了偏差,现在的兵员背景复杂,入伍前有打过工、经过商的、有闯荡过社会、见过世面的、有“关系兵”、有“带薪”入伍的、还有住在“家门口”的,这些新成份涌入部队后,出现的问题也随之多了起来,士兵的思想超于“现实”化发展,所追求的不再是奉献,而是实际,物质利益观念增强,贪图享乐思想严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奉献意识下降。应征入伍有的是为了考学、提干;有的是为了谋求就业机会、学习热门技术;有的是父母怕孩子在地方学坏,硬将其送到部队“上保险”,应征入伍不再是单纯的尽义务与履行公民职责。这些动机的存在,增加了部队管理教育工作的难度,在我们基层消防大队中,少数战士存在着“为谁当兵、为什么当兵”都不清楚的问题,入伍动机十分模糊。
(二)近几年,新兵入伍的年龄普遍低、素质差、体质弱、心里压力大,而大部分新兵又是独生子女、独立生活能力差、自控能力弱、紧张的生活和超强度的训练以及繁重的灭火扑救、抢险救援工作给他们的身体和心理造成了极大的心理压力,这是当前基层消防部队管理的新课题。
(三)随着士官体制改革,部分士兵晋升士官后,随着自己经济的宽裕和个人实际问题的解决以及入伍兵龄的逐渐增长,就会放松
对自己的要求,变得“油、滑、懒、散、傲”,导致工作不求上进、生活铺张浪费、作风松散、业务技能下降等等,这是目前基层消防部队管理存在的重点问题。
(四)基层干部不安心、不履职。基层消防部队的工作特点和性质决定了各项工作纷繁复杂、千头万绪,从部队院校出来的基层干部有一定的带兵管兵经验,熟悉部队工作,但“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普遍存在,在实际工作中安于现状、只求尽到自己的责任;从地方大学进来的基层干部文化素质较好、工作热情高、干劲十足,但缺乏一线管理经验,经受挫折和困难后,就会产生现在兵难带、责任大、任务重,自持文化素质高而不愿呆基层、不肯扎根基层。甚至有的基层干部整天挖空心思想到机关工作,靠近领导、贪图安逸舒适的工作环境,致使精力外移,履职履责能力不强,严重影响了基层消防部队的队伍管理工作。
(五)官兵思想观念变化起伏较大,给基层部队管理增大了难度。由于消防部队的特殊工作性质和环境,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与社会接触较多,官兵时刻都在经受地方“灯红酒绿”的考验,一些官兵在思想上也在潜移默化、攀比意识占据了官兵的思想。一是管理干部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有所削减、工作缺少热情,想个人问题较多,对工作应付了事,不出问题即可;二是少数战士缺乏远大理想和抱负,真正想当兵尽义务、奉献在警营的不多,埋头苦干的老黄牛精神更是很少体现,他们谋求是在服役期内得到什么,不讲奉献、讲实惠,不靠真抓实干,而是靠走后门、走歪门路求成绩,从而加大了部队管理的难度。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思想教育不经常、不落实。加强思想教育是保证官兵政治合格、自觉服从部队管理的重要手段。当前我们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了落实科学发展观活动等政治教育工作,但从实际来看,有的方面还是抓得不紧不实,流于形式,没有充分借助科学的教育方法和现代化的手段,教育没有形成合力,存在着教育只是各级主官的事,其他干战没有全力协作,帮助开展工作。同时,基层也苦于应付各种工作和检查,一些管理教育工作长期坚持落实不理想、教育深度不够、教育效果不明显。
(二)执行条令不严格。基层在组织条令考试、检查评比时才集中时间突击学习,在内容上采取实用主义,考什么学什么,重成绩轻基础,使有些官兵对条令条例内容一知半解。
(三)重使用轻培养。随着部队管理的逐步规范,各项工作的分工越来越细,要求越来越高,有些单位存在人少活多现象,一味要求官兵干活,压担子、提要求、交任务、不教方法、不重视对官兵的培养和教育,使得某些岗位有时忙得连双休日和休假的时间都不能保证。造成官兵压力过大、身心疲惫、得不到有效的培训和学习,视野不宽,靠吃老本,工作越来越感到力不从心、意志在慢慢地耗掉,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也自然而然消失了。
(四)重“人治”、轻“法制”。总结近几年基层消防部队管理发生的各种事故案件,有些单位实行“人治”重于“法制”就是其中原因之一。由于“人治”过重,各种规章成了摆设,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以制度管物就成了一句空话套话,法制管理的理念也就大打折扣。
(五)凭经验管理,缺少创新思路。有些基层领导认为自己从军多年、阅历丰富,自己有一双“火眼金睛”,可以明察秋毫,部队管理教育的小事信手拈来、容易解决。因此,凭经验管理、凭经验办事、凭经验处理问题,就成了一些基层领导管理队伍的主要手段和方法,在实际工作中不注重分析新情况,不创新工作思路去解决新问题,致使部队管理教育的一些“病症”得不到彻底解决。
三、加强基层消防部队管理工作的对策措施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如果要改变目前基层消防部队管理的现状,我认为重点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准确掌握官兵的思想动态,制定不良思想倾向的应对措施,做好后进战士的思想转化工作,是当前管理教育工作的重点。战士的思想和心理是很难把握的,准确把握他们的思想脉搏、对症下药是政治教育的一个重要环节,特别是做好后进战士的转化工作,关键是带兵人要用“心”去工作。一是细心,善于观察战士的情绪变化,思想工作及时跟上,将可能产生的不良行为抑制在萌芽状态;二是耐心,针对后进战士易反复的特点,及时发挥骨干作用,耐心及时地对其进行帮助,让后进战士树立信心,培养毅力;三是公心,“公生明、廉生威”,对基层管理干部而言,一定要一碗水端平,时刻做到公正,不用“老眼光”看待后进战士,对他们的过错不迁就,要及时批评,但绝不能简单粗暴,更不能进行体罚和语言讽刺,而是要耐心的进行心理辅导各思想教育,这样才能让后进战士克服自由主义,不断成长,逐渐成熟起来。
(二)建立健全管理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是做基层部队管理工作的坚强后盾。大队党委是带领战士团结战斗的核心,在队伍管理上要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地做好管理教育工作:一是要结合实际制度制作部队管理工作规划,确定目标和具体措施;二是要坚持定期分析制度,要做到每日对管理工和进行一次分析,及时总结经验教训,研究解决带倾向性问题的方法;三是经常组织骨干帮助后进战士,以结对子、一帮
一、多帮一等形式帮助后进战士转变;四是领导身先士卒,率先垂范,带头尊纪守法,做执行条令条例的模范,管理中不搞特殊化,密切官兵关系,时刻与士兵做“五同”。
(三)杜绝粗暴,规范管理。要彻底转变“粗放式”的管理理念,确立科学管理的目标和方法,严禁以“狠”代“严”,以“罚”代“教”,甚至打骂体罚士兵,要尊重官兵的民主权利,转变“简单粗暴”、“盛气凌人”、“居高临下”等“命令式”、“家长式”的作风,多管人为育人,把尊重人、关心人、发挥潜能作为管理队伍的基础,努力创造警营民主管理、科学管理的良好的氛围。
(四)抓住关键环节,防止违纪事件发生。多年的基层工作经验告诉我,任何违纪事件都是有征兆的、有苗头的。在基层部队日常工作中,当出现以下现象时,要重点防范:一是电话多;二是外出多;三是借钱多。对有些行为必须坚决制止:一是上网聊天;二是在地方乱拉关系、乱交朋友,特别是私交女友;三是晚上非因公外出;四是
当前消防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第8篇
(一) 执法不规范, 有法不依, 执法不严的现象依然存在
当前, 有些消防机构和消防监督员对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 搪塞推诿, 故意拖延, 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 仅仅采用口头方式, 督促单位整改, 而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填写相关法律文书, 该罚的不罚, 该执行的不执行, 由于对消防行政执法的严肃性认识不够, 在执法工作中法律法规运用不准确, 执法随意性大, 引用的法律条款不相符, 以罚代拘, 以罚代停, 以罚代改等治标不治本的现象屡有发生。
(二) 消防监督人员业务素质欠缺, 执法水平有待提高
近年来, 通过开展消防监督执法质量考评活动, 执法人员在消防执法过程中依法履行程序、规范法律文书填写等方面取得了很大进步。但由于消防监督业务涉及面广、标准多、要求高, 同时相当一部分消防违法案件的查处涉及到行政处罚法、复议法、诉讼法、赔偿法等各个领域的知识, 具体实践中, 部分消防监督人员对这类知识学习不深、理解不透、实践不多, 在实施监督管理时不敢坚持自己的意见或意见不恰当, 表现不出消防执法的严肃性, 这种业务上的不熟练, 久而久之就会降低行政执法效率和执法力度。
(三) 消防法制宣传薄弱, 消防执法环境有待于进一步改善
由于消防法颁布时间相对较晚, 很多单位和公民对消防执法思想上不能接受, 认识上存在偏差, 工作不够重视, 缺乏防火责任人的意识和观念, 只注重经济效益, 忽视消防安全;不少群众甚至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有关人员消防法制观念淡薄, 对消防执法的认识不够到位, 认为是多此一举。消防部门千方百计拓宽宣传途径, 增大消防法制宣传力度, 但由于宣传经费有限, 加之地方单位领导重视不够, 认识不明确, 所以消防安全常识和法制观念未能在群众心目中留下深刻的烙印。
二、加强和改进消防执法工作的几点意见
(一) 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强化消防执法内外监控
通过建立业务培训, 考核制度, 进一步落实持证上岗制度, 定期组织消防监督人员特别是刚调到防火岗位的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使消防监督人员能熟练掌握现行的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能熟练地制作和使用各种法律文书;从而提高整个执法队伍的业务素质, 避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的出现。与此同时, 强化监督机制, 通过推行警务公开制, 聘请社会消防监督员, 采取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定期向社会征求对消防监督工作的意见, 加大消防监督执法的透明度, 确保执法的公正严明。
(二) 提高执法者的素质, 全面提升消防部门行政执法水平
“千里之堤, 溃于蚁穴”。一个执法者的素质将会影响到整个消防部队的执法形象, 因此, 要定期对消防执法者进行政治教育, 进一步提高执法者的思想素质, 使消防行政执法有坚实的基础。同时, 定期组织业务培训, 使消防监督人员在熟练掌握常用消防法律、法规的基础上, 对办理行政案件过程中涉及到的行政处罚法、复议法、诉讼法、赔偿法等各个领域的知识及时进行“充电”, 从而提高整个执法队伍的业务素质, 以全面提升消防部门行政执法水平。
(三) 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力度, 进一步优化执法环境
要以公安部第61号令为契机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始终把消防宣传教育当作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要运用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 努力提高全民消防素质;要进一步落实防火责任制, 增强全社会消防法制观念;要逐级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 把责任层层分解, 把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到实处, 形成良好的消防执法环境。
(四) 积极探索消防监督专业化, 有偿化的新路子
当前消防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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