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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来源:莲生三十二作者:开心麻花2025-09-181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精选9篇)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第1篇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积极回应市民

上海市“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自2012年1月1日开通以来,得到社会各方广泛关注,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力不断提升,切实架起了一座联系群众的桥梁。2014年是上海市完成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全面履行监管职责的第一年,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工作进行了有效的衔接和整合,各项工作运行平稳。

热线开通两年多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积极回应市民关切问题。通过电话、来信、网络、走访等渠道,方便市民投诉举报,受理食品药品咨询、投诉、举报超过11万件,2013年受理量同比上升48%。2014年1~2月份,全市共受理食品安全投诉举报8 674件(日均147件左右),同比增长15.2%。其中“12331”直接受理8 136件,同比增长43.8%。在“12331”直接受理的投诉举报件中,举报查实率为56.6%。“12331”受理“12345”市民服务热线转办投诉举报910件。上海市食安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2月共对301件重点举报件开展督查督办。在全市各监管部门共同努力下,及时发现并查处了一批食品药品违法案件,严厉打击了食品药品违法行为,解决了群众遇到的饮食用药方面的问题。案件的按时办结率和答复率均达到100%,市长信箱公开答复率100%,投诉举报案件平均办结时间为19天。

上海市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始终坚持“两个服务”的工作理念,即服务群众、服务监管,承担了统一受理全市“四品一械”(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安全问题的投诉举报职责,建立了统一受理、依责办结、协调沟通、公正高效的工作规范,逐步构建了涵盖市、区(县)、街镇的三级受理与处置工作机制,加强了投诉举报与稽查处置的联动机制,努力形成群防群治、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如何选购“家用医疗器械”

从退热贴、体温计、血糖仪、医用棉签、创可贴,到老年人使用的轮椅都属于可以家用的医疗器械,应该如何选购呢?

要看经营者有没有资质 为了确保购买的产品合法有效,消费者要到正规的药店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购买,在购买时要查看商家是否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营业执照等合法资质,售后服务是否有保障。对流动销售、临时设摊销售的产品要慎重购买,以免上当受骗。

不要轻信推销人员的宣传 医疗器械在注册审批时,其适用范围是要经过监管部门严格认证的,所以消费者在购买时要查看正式的产品说明书。特别要注意的是,有的商家在推销产品时不按照批准的适用范围进行宣传,甚至随意夸大产品疗效,宣传“疗效神奇”“包医百病”,当遇到这种情况时消费者就要特别留神。健身器材以及一些含“保健”功能的衣服、帽子、鞋、袜、手镯、耳环等都不属于医疗器械,它们只是一些普通商品,不具有治疗功能,且未经过任何的临床验证,消费者若购买这些商品来治疗疾病,不但花了冤枉钱,还会贻误病情、耽误救治。

缴费后别忘索取发票 消费者在购买医疗器械时一定要索取购物发票,因为正式发票是购买凭证,在产品保修、质量投诉中用处很大。消费者千万不能图省事贪便宜购买没有正式票据的产品,否则难以维权。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第2篇

渠道的有效途径

信访举报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联系群众、了解群众意愿和诉求的重要途径,也是纪检监察工作服务保障科学发展、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基础。随着垦区经济发展的不断加快,企业改制、整体搬迁、结构调整、下岗再就业、土地承包等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引发诸多矛盾,少数领导干部群众观念淡薄,引起群众不满,影响着农场的发展和稳定,影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的实现。实现和谐的重要前提是要有一个稳定的发展环境,只有在不断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的过程中才能实现农场的和谐稳定,而做好信访举报工作,畅通信访举报工作途径,在维护农场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畅通信息渠道,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稳定器” 针对群众不同需求,设置多种信息交流方式,广泛汇集社情民意,促进社会和谐。通过设置来访接待场所、举报信箱、开通举报专用电话、网上信箱,采用电视、张贴、会议等多种形式公布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受理范围,受理方式,网上举报信箱、举报电话、接访地点等,直接获取群众投诉举报信息,接受社会公众咨询,为群众答疑解惑。还可以围绕反腐倡廉中心工作、群众关注热点问题开展调查,设立“交流与反馈”信箱,征集群众 1

意见建议。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信访部门职能作用,妥善处理信访举报信息,最终解决实际问题。

几年来,**农场坚持实行党政领导接访、下访、回访制度,农场领导接待日为每周1次,接待时间为1天,党政领导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及管理局、农场的重点工作和有关政策,引导群众知法、守法、依法信访,以理性合法方式表达利益诉求。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使信访问题在一线发现,到一线去解决,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督促基层坚持经常性的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及时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认真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协调督促基层单位抓好信访案件查办工作。检查、指导基层单位信访工作,帮助基层处理重大、疑难、复杂信访案件。轮流接待基层职工群众的来访,直接倾听职工群众的呼声和反映的各种问题、困难,为职工群众释疑、解惑、排忧解难办实事,有针对性地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本企业的有关制度规定,使领导与职工群众双方思想得到了直接交流,感情得到沟通,促成问题尽快解决,消除了职工群众心中的一些积怨和不稳定因素,增强了职工群众对领导的信任感和工作的凝聚力。各级领导干部在下访时,对包抓的信访案件办理情况要进行回访,对不能按时办理的信访案件,在做好说服解释工作的同时指导承办单位分析案情,议定措施,限期查办。对于一些信访问题办结后,群众仍未息诉罢访的,下访领导要亲自上门做好思想转化工

作,以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二、广开疏通途径,倾力打造社会稳定的“减压阀”

不断加强教育,广开疏通的途径,引导群众依法理性信访,促进社会稳定。一是认真做好职工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通过举办专题学习班,组织职工群众进行学习,通过新闻媒体公开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电话和受理范围,让群众明白如何反映问题,应该先向哪一个部门反映问题。通过大力宣传信访举报办法,引导群众依法有序上访。提高职工群众识大体,顾大局意识。二是千方百计落实职工群众待遇。根据总局、管理局的要求,全面落实农场退休、下岗、失业、在职职工待遇,几年来计发补助费近600余万元。三是从制度建设入手,规范信访举报的受理程序和信访问题的查办机制,促进信访问题的有效解决,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通过做大量的思想政治工作,消除干群之间、群众之间的误解和对立情绪,引导职工群众在政策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促使双方化干戈为玉帛,防止矛盾的激化。促进了农场信访数量下降,减少集体访、越级访和缠访、闹访问题的发生。

三、提高办事效率,强力增进干群感情的“润滑剂”

纪检监察信访部门要认真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热心与群众互动,耐心听取反映,细心协调疏导,诚心解决问题,真正当好群众的贴心人,不断增进干群感情。纪检监察信访部门要对职工群众的信访和举报高度重视,不仅要为其保密,消除职工群众的后顾之忧,而且对反映出的问题要认真查处,让职工群

众了解到信访和举报是来真格的。完善规章制度,要强化保密纪律,落实奖励措施,防止出现打击报复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注重以制度保障信访举报办理工作有序运行,建立宣传制度、激励制度、回访制度、保密制度等。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答复”的原则,以及“一个案件、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要求,逐案落实责任,做到主体清、责任明。努力实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的目标,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结合工作的实际,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深厚的感情,善待来信来访的职工群众,体谅和理解他们的困难,积极主动地帮助他们解决问题。对群众来访,根据其情况和性质,尽量做到领导亲自批办重要的群众来信,接待反映重大问题的来访群众,过问重要的来信来访处理情况,认真为职工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职能作用,把信访事项各指标量化,监督检查要有措施、有结果、定期进行考核。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严重不负责任并造成危害后果的,要严格追究责任。

畅通信访举报途径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要使群众投诉有门,在受理环节要畅通言路,在办理环节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同时要做好群众的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切实维护职工群众权益,不断化解矛盾,增加和

畅通课改渠道 激活有效课堂 第3篇

二、把握教学目标凸显主体精神

教学目标是一堂课的指导思想, 是上课的出发点和归宿, 也是教学的灵魂, 它决定着教学的成功与失败。因此制定明确、恰当的教学目标是提高课堂教学有效性的前提。明确, 是指师生对一堂课应达到的目的、方向要有共同的认识。恰当, 主要指要符合年段的特点, 符合教材的要求, 符合学生的实际。因此教师在备课时要根据学生实际和教材特征, 制定出具有整体性、差异性、层次性的目标。一方面教师在教学目标的确立和教学过程的把握过程中, 注意明确三个维度的教学目标。另一方面还要关注并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 确定不同层次的目标, 有效地克服一刀切的弊端, 这样的教学目标具有人性化的特点, 使每个学生都能在各自的知识、能力起点上获得发展, 达到有效教学的目的。在这个过程中, 要求把握以下三个方面: (1) 新课程中三维目标之一就是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只有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才是有效教学的前提。 (2) 确立主体, 合理探究。新课程倡导的是探究学习, 但学习的时间是有限的, 教学内容很多, 课堂容量又比较小, 如何进行探究学习教师感到无所适从, 有时稍一探究教学内容就完不了, 不让学生探究又与新课程理念相违背, 我们认为新课程倡导的探究学习是正确的, 但是探究学习是有层次的, 也并不是所有的课都要让学生去探究。高一学生由于能力的原因, 目前应以接受学习为主, 但要在重要问题上进行探究, 探究式学习时间要充足, 探究学习必须要有结果。只有课堂气氛热烈, 而学生没有掌握一些最基本的知识与技能的课, 不能算是一节好课。 (3) 注重夯实基础, 促进学生发展。新课程三维目标之一就是知识与技能, 我们针对学生实际, 要求教师力争做到“六个一点”, 即“起点要低一点, 基础要宽一点, 台阶要密一点, 难度要小一点, 练习要多一点, 落实要严一点”。高一要全面夯实基础, 不偏科;高二要安排好进度, 确保学生有足够的复习时间;高三的复习要针对中等生, 精选中等题, “稳扎稳打, 步步为营”。要围绕“基础”推进教学效率的提高。

如高三语文组“明确指导思想和教学目标”:坚持以学生为本, 贯彻福建省高考课改精神, 尽心尽责地搞好高三毕业班的语文教学 (高考第一轮复习) 工作。研究09年高考考纲, 明确语文高考复习的重点、难点、关键点。在围绕《大纲》的基础上, 依据高考《考试说明》, 结合本届学生实际情况, 使得复习备考工作扎实有序地开展。既要对语文基础知识作系统的切块复习, 又要重视提高学生运用基础知识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复习时根据不同阶段的特点, 把专题复习和语文综合训练有机结合, 教给学生相关考点的解题方法和解题技巧, 注意培养学生良好的思维品质, 对不同层次的学生进行分类指导, 力求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学有所得, 学有所成。

又如高三历史组“紧扣课标, 有的放矢”:教师根据《课程标准》的总体目标和教学要求, 依据教学内容和学生实际, 围绕”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方面, 具体制订每一单元和每节课的教学目标。制订上述三维目标时, 要综合考虑、三者兼顾、有轻有重、有机整合。要以“知识与技能”为主线, 渗透“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并充分体现在“过程与方法”之中。就高三复习课而言, 最重要的紧扣课标进行课堂教学, 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实现课堂教学的有效性。如何才能围绕课标教学, 不做无用功, 如人民版教材必修二专题七《苏联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与教训》这一单元课标写到:“了解俄国国内战争后苏维埃政权面临的形势, 认识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向新经济政策转变的必要性。”通过对课标的解读, 可知要求学生掌握的是1918-1920年国内战争结束后俄国的形势, 其实重点要求学生掌握的是新经济政策实施的背景, 并非都要求学生将两大政策掌握得面面俱到。经过老师的准确分析课标要求从而保证了课堂教学的方向, 也保证了课堂教学的实效性。

三、创设学习情境实施启发式教学

“有效”的学习情境应该指情境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实效性。即情境安排科学、合理, 并不是为有情境而创设情境, 有其实在的意义。有效的教学情境应当如增力剂一样, 使学生身心愉悦且为之入迷, 在课堂中表现得精神焕发, 充满乐趣。构建生动的问题情境, 可以真正引起学生的学习兴趣, 有助于学生发现那些对他们个人来说是真实的挑战, 从而促使他们全身心地投入学习活动;有助于调动学生已有的知识经验和自己的思维方式, 参与到解决问题的活动中来, 从而有利于问题的解决。在教学中问题情境的创设要有现代气息, 要将现实生活中发生的与科学学习有关的素材及时引入课堂, 以增强教学的时代性。因此, 构建有现实性、趣味性、科学性、时代性的情境, 才是符合学生内在发展需要的情境。

如高三英语组“培养学生兴趣, 创设宽松氛围”:教学中关注学生的学习兴趣、情感、态度。学生学习任务繁重, 更需要教师能为其创设一个宽松、和谐的学习氛围。教师加强目的性教育, 明确学习英语的重要性, 并且多选用一些有趣的课外阅读材料, 扩大他们的知识面, 提高他们的英语运用能力, 举例尽量简明扼要, 幽默风趣且有教育意义, 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师生关系直接制约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克服困难的意志, 影响学生认识活动的效率。

四、开放课堂活动优化教学过程

伴随着新课程的深入, 教学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一种师生之间的交流和沟通, 只不过这种沟通和交流带有一种明显的目标趋向。保证这种沟通和交流的顺畅有效才能提高课堂教学的有效性。因此, 我们的课堂教与学势必会发生一些变化, 以往的“师问生答”要变成“畅所欲言”, 学生的“纹丝不动”要变成“自由活动”。“师说生听”要变成“自主探索”, 那么在这些的背后, 我们教师千万不要使自己的课堂失去效力, 要组织有效的活动, 引领学生积极参与、有效参与。“积极参与”是指心理上、情感上对参与的体验, 学生的参与应该是积极的、活跃的、主动的、自觉自愿的, 而不是消极、被动、应付地参与。学生在课堂中一方面表现出对活动具有浓厚的活动兴趣和高昂的活动热情, 自始至终体现出了参与的积极性;另一方面, 从参与活动的范围上, 不是少部分人参与, 而是人人都卷入其中, 全员参与。有效参与与认知的深度, 思维的品质相关。那种通过简单的思维和简单的活动方式参与课堂活动的, 只能称作浅层次或低效的参与;有效参与是涉及内在思维和复杂活动方式的一种深层次参与。有效参与是学生认知发展、有效学习的保证, 离开学生的思维的有效参与, 不可能有真正的学习结果。有效的活动是学生积极参与与有效参与的和谐统一。

其次要保证教师和学生之间的有效沟通, 真诚的情感投入是前提, 教师对于学生要充满爱心, 要把学生看作一个独立的并且有自己思想的个体, 只有这样, 才能够在情感上和身体上和学生平等, 只有平等的师生关系, 才能够有课堂上有效的沟通和有意义的交流。另外, 教师的语言要准确、生动、凝练。教师的教学语言包括口语、书面语言和肢体语言三种, 在课堂上, 有声语言是口语和书面语言, 无声语言是肢体语言, 它们互为补充, 相互融合, 只有教学语言的准确、生动、凝练, 才能够保障师生之间的交流更顺畅, 才能够使学生更好的参与到学习中来。在教学过程中, 教师应该充分利用准确生动凝练的教学语言和丰富的肢体语言, 最大限度的激发学生的思想, 促进学生的学习。

如高三化学组“学生学习主动性调动的思考”:教学作为一种双边活动, 若无学生的参与, 永远为无效劳动。面对学习基础、对学习的信心、学习习惯、学习品质都不理想的学生, “参与”不是一个轻松的话题, 它对教师的教育耐心、教育智慧都是一个极大的挑战。能否将这样一个学习群体的学习主动性调动起来, 是“内容有效性”得以实现的关键。

五、设计探究式作业培养创新性精神

作业练习, 是对课堂所学知识的巩固和检测。教学应建立在对学生积极鼓励、引导学生进行探索、以学生为中心的基础之上, 设计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分层作业、开放作业、自主作业形式是课堂教学改革的延伸与发展, 也是国家《课程标准》中的基本理念的进一步落实。这样的作业大大地提高了学生学习的兴趣, 变被动、机械、模仿式的完成作业为自主探索式地解决问题的过程, 进一步培养他们的探究能力和创新意识。 (1) 设计内容生活化、活动主体化、形式多样性、过程探索性作业, 让学生做问题的探索者。 (2) 设计分层作业, 让学生做实践的成功者。素质教育的第一要义是要面向全体学生, 而学生之间的差异是客观存在的, 为此教师在设计作业时, 应尽可能照顾这种差异, 不能“一刀切”, 而应该从实际出发, 因材施教, 针对学生的个体差异设计有层次的作业, 让全体学生都有练习的机会, 都能得到提高。在作业的提供上, 可以允许学生自主选择, 减少统一性, 增加选择性与弹性。 (3) 设计开放性作业, 让学生做学习的创新者。学习是一个不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动态过程。为此作业设计中, 我们应以让学生学会多角度思考问题、分析问题为目的, 以训练学生的发散思维为中心, 引导学生会思考, 善思考, 巧思考, 强化学生的创新意识, 使学生学会创新。 (4) 设计自主性作业, 让学生做知识的建构者。学生是学习的主人, 必应享有学习的主动权。在作业设计中应尽可能地给学生提供自主探究, 独立获取新知的机会, 尽可能多的让学生体验尝试成功、探索与发现的快乐。为此我们可以根据教学内容的特点和学生实际, 放手让学生自己设计、编写作业题, 使学生学会思考, 学会提出问题。

如高三数学组“教学用题, 科学处理”: (1) 外来资料坚持“以我为主, 为我所用”, 科学地筛选习题进行考练, 做到高效、优质、轻负。练习的选编不盲目搬用外来资料和一成不变地沿袭以前自已的旧资料, 结合学生实际, 注重挖掘、改编课本上的习题。 (2) 考练讲质量, 不搞“题海战术”, 不以加重学生负担来换取成绩的提高, 多用“小、巧、灵”的题目, 注意选容易入手、源于课本、联系面广、加深理解、引伸拓广、解法多样、发展思维、培养能力、巧用技巧、涉及应用等好题。 (3) 测练后一定统计、分析, 加强讲评的针对性, 同时要求做到讲审题、讲思路、讲规律、讲延伸、讲答题技巧、讲书写规范等。

又如高三物理组“平时注意精讲精练”:备课组统一思想, 练习不求多而求精, 我们要求学生读透、做透一本教辅材料, 因为所有的教辅材料都是大同小异的, 只要这本教辅能让学生掌握基本知识、掌握一定的解题方法和技巧, 形成一定能力, 就没有必要做更多的练习。因此, 我们从开学至今, 除周测、月考外, 极少再给学生布置更多的练习, 而是将主要精力花在精选教辅材料中部分适合我们学生做的练习进行精做, 并且做到有布置、有落实、有讲评, 决不布置没有明确答案、没有讲评的练习, 所以练习的量虽然不多但整个年段学生掌握效果都还不错。

六、强化有效反思拓展有效课堂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第4篇

刘铁男被媒体人实名公开举报,成为党的十八大之后首个被中央纪委立案调查并宣布“双开”的省部级官员。

“刘铁男案是通过实名公开举报渠道使腐败分子得到惩处的一个成功案例。”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周淑真说,随着群众参与反腐热情的高涨,微博等新媒体的迅猛发展,实名举报在反腐败工作中的作用日益显现。

2012年12月6日,《财经》杂志副主编罗昌平实名举报刘铁男与商人倪日涛“官商勾结”,此事引起舆论广泛关注。5个多月后,中央纪委对外透露,刘铁男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随后,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证实,刘铁男涉嫌严重违纪,中央已经决定免去其领导职务。

刘铁男并不是唯一受到实名举报的官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重庆市北碚区原区委书记雷政富被实名举报为标志,从中央到地方,一批官员进入了被实名举报的名单:中央编译局原局长衣俊卿、黑龙江省双城市工业总公司总经理孙德江……

群众举报是治理腐败的重要渠道。来自中央纪委的数字显示,2012年立案的案件中,案件线索来源于信访举报的占41.8%。中央纪委有关负责人此前也表示,纪检监察机关提倡实名举报,凡是实名举报的,优先办理,及时回复。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认为,不管是刘铁男还是衣俊卿、雷政富,实名举报大多得到了相关部门的积极回应,这样的示范效应也推动实名公开举报的情况明显增多。

实名公开举报——社会高度关注——相关部门积极回应。马怀德认为,举报人将身份公之于众,意味着要承担诬告、侮辱、诽谤等行为可能招致的舆论批评甚至法律责任,使举报“误伤好人”的概率降低。同时,对于举报人而言,公开身份也是一种自我保护。

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年初的一项调查显示,58.4%的受访者明确表示支持实名举报,47.8%的受访者确信实名举报对于反腐败的作用很大。但同时,只有15.8%的受访者表示,得知腐败信息后自己一定会进行实名举报。

“只有举报人相信党和政府能为其做主,才敢实名举报。”李成言说,当前要加强从法律上给予实名举报以保护,让实名举报具有更强的合法性。同时,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举报人保护制度,包括对有重大贡献的举报者给予奖励。

对此,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中表示,要健全腐败案件揭露、查处机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完善保护证人、举报人制度。

今年以来,中央纪委监察部向社会公开了信访举报的流程,各大网络媒体设立了“网络监督专区”接受举报这一系列举措,旨在拓宽渠道鼓励实名举报。

“这好比走山路,如果高速公路畅通,不会有人愿意涉险。”周淑真说,鼓励“实名举报”释放的信号就是让反腐的“高速公路”畅通,引导公众在法律和理性的框架内参与反腐。

在肯定实名举报积极作用的同时,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也提醒,对于存在恶意中伤或者诽谤的举报人,要及时给予查处,划清举报和诽谤造谣等行为之间的界限。

腐败不除,国无宁日。但反腐败斗争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不可能一蹴而就。专家认为,推动反腐斗争更加深入开展,还需要多种力量合作,尤其是建立更加科学完善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反腐败斗争要“惩防结合”,在“防”字上大做文章,实现从被动反腐到主动防腐的转变。

对此,有人形象地比喻,惩治腐败,不是干部掉进坑里,我们把他抓起来,而是在他掉进去之前,把坑填平。

(摘自《新华每日电讯》)

畅通信访渠道情况 第5篇

畅通信访渠道情况

在镇政府设立信访办公室及专门的信访接待室,健全了各项信访工作制度,确定了专职或兼职信访员,基层信访工作做到了有专人负责,使信访工作重心下移,进一步夯实了基层信访工作基础。此外,我镇还结合自身实际,建立了党政领导信访值班接待制度。建立和完善信访问题首次处理责任制和工作责任追究制。悬挂信访信箱,方便群众合理的信访。

畅通信访渠道 第6篇

1.《信访条例》关于畅通信访渠道和创新信访工 作机制主要有哪些规定?

《信访条例》专门设立了“信访渠道”一章,对畅通信访渠道和创新工作机制作了规定。

一是,行政机关要公开有关方便信访群众进行信访的信息。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信访工作机构的通信地址、电子信箱、投诉电话、信访接待的时间和地点、查询信访事项处理进展及结果的方式等相关事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应当在其信访接待场所或者网站公布与信访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信访事项的处理程序,以及为信访人提供便利的有关事项。

二是,建立信访信息系统。规定国家信访工作机构充分利用现有政务信息网络资源,建立全国信访信息系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充分利用现有政务信息网络资源,建立或者确定本行政区域的信访信息系统,并与上级人民政府、政府有关部门、下级人民政府的信访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的信访工作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将信访人的投诉请求输入信访信息系统,信访人可以持行政机关出具的投诉请求受理凭证,到当地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或者有关部门的接待场所查询其所提出的投诉请求的办理情况。

三是,设区的市级以下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应当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信访接待日制度,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协调处理信访事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负责人或其指定的人员,可以就信访人反映突出的问题到信访人居住地与信访人面谈沟通。

2.《信访条例》规定了哪些迅速解决纠纷的工作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通过联席会议、建立排查调处机制、建立信访督查工作制度等方式,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

设区的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信访工作的实际需要,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有利于迅速解决纠纷的工作机制;信访工作机构应当组织相关社会团体、法律援助机构、相关专业人员、社会志愿者等共同参与,运用咨询、教育、协商、调解、听证等方法,依法、及时、合理处理信访人的投诉请求。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收到信访事项涉及下级行政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直接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并抄送下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对转送信访事项中的重要情况需要反馈办理结果的,可以直接交由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办理,要求其在指定办理期限内反馈结果,提交办结报告。3.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的对象和范围是什么?

信访人可以对下列五类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或者不服下列五类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信访事项:

(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即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这里的“法规”是指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和具有立法权的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是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授权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非行政机关,主要是一些事业单位。(3)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4)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5)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

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信访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4.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哪些规则?

公民的建议权和申诉权受法律保护,但公民在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有遵守法律法规的义务,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对信访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给予了充分保护,同时,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重申了信访人在行使权利的同时,应当履行相对应的义务:

一是,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一般应当采取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信访人提出投诉请求的,还应当载明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

二是,信访人采取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该上级机关不予受理。信访人采取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关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三是,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四是,信访人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分别向有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但应当同时遵守新修订的《信访条例》第十六条至第二十条的规定。

5.《信访条例》关于维护信访秩序有哪些主要规定?

公民的提出建议权和申诉权受宪法保护,但宪法同时规定公民在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有遵守法律法规的义务,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好的信访秩序是解决问题的前提,针对当前在信访秩序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条例规定,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有下列行为:(1)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的;(2)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的;(3)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4)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的;(5)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的;(6)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为。

对于信访人违反上述规定的,可以进行如下处理:第一,由接待信访的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劝阻、批评和教育;第二,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第三,违反集会游行示威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面对种种复杂的情况,行政机关既要防止片面强调表面的稳定和秩序,压制或者阻挠人民群众依法信访,也要防止无原则地迁就信访人不适当或者违法的信访行为,削弱管理、害怕管理甚至放弃管理,导致发生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情况。

6.哪些纠纷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

社会纠纷一般分为民事纠纷、行政纠纷和刑事纠纷三种,不同的纠纷有不同的法定解决渠道。新修订的《信访条例》规定,“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信访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自诉案件由自诉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需要提起公诉的,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民事纠纷的,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或者在纠纷发生前或发生后以其他书面形式达成仲裁协议的,依据仲裁法申请仲裁。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据行政复议法或者行政诉讼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或者申请再审。7.什么情况下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提起的诉讼:(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8.什么样的纠纷可以通过仲裁解决?

仲裁是指纠纷主体根据达成的仲裁协议或者法律规定,将纠纷交由第三方进行裁决的纠纷解决方式。仲裁具有专业、权威、保密、高效、经济等特点,是一种重要的争议解决方式。根据我国现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仲裁有民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两种形式。

(1)民商事仲裁是指仲裁机构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依当事人申请居中进行的裁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的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但婚姻、收养、抚养、继承纠纷以及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

(2)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对当事人请求解决的劳动争议,依法居中进行的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对此主要有以下规定: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②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60日内做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③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④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保障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县、市、市辖区应当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9.什么情况下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1)对行政机关做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2)对行政机关做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3)对行政机关做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4)对行政机关做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5)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6)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8)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9)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10)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11)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制度 第7篇

为加强民意诉求反馈系统建设,更好地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答复群众诉求事项,特制订本制度。

一、设立信访接待点,让群众“理有讲处、怨有诉处、难事有反映处、问题有解决处”,定期检查信访接待记录。

二、每周三定为领导接访日,领导干部直接接待上访

人,了解实际情况,现场为住户解决实际问题,掌握民意,及时发现处理苗头性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三、信访工作人员定期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归类

整理、及时上报,集中讨论,并制定解决方法和措施。

四、由纪检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督查组,每半年对办理解决群众说事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哈尔滨市住宅新区物业管理总公司

畅通信息渠道 建设和谐校园 第8篇

一、畅通信息渠道对构建和谐校园的意义

和谐是融洽调和的意思, 和谐校园简言之就是校园各种关系的融洽和各类事件处理的调和。和谐是十六届三中全会后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定位, 是民族振兴、国家富强的重要保证。构建和谐社会是时代的主旋律, 落实到学校, 就是构建和谐校园。

和谐校园的基本特征是公平民主, 友爱诚信, 文明正义, 充满诚信, 和谐发展。构建和谐校园要求以育人为目标, 处理好学校内部的各种关系, 以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构建和谐校园包括很多方面, 笔者认为, 畅通信息渠道是其中最主要的方面, 本文拟从畅通信息渠道的角度, 讨论和谐校园的构建。

畅通信息渠道对于调动学校内部积极因素, 为实现学校目标共同奋斗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然而, 很多学校, 存在着信息不通的不足, 尤其是高校。具体表现在校园内外信息不通, 师生关系疏远, 师资队伍不稳定, 教师社会地位不平等等方面。出现以上问题的原因从信息畅通的角度分析主要是没有形成良好的学校内部公共关系, 表现为学校内部各主体对自身信息意识认识不足, 传播沟通不畅通, 而这些与学校制度的设计, 政策的调整未考虑公众的参与, 未考虑公众的理解和接受有很大关系。

二、畅通信息渠道, 建设和谐校园

1.政策制度的拟定需要考虑师生的意愿

学校为了发展与管理, 要制定很多政策和制度, 学校通过这些政策制度进行常规管理, 处理各种社会关系。但很多学校在制定政策制度时未考虑学校内部群体的意愿, 只从学校管理与发展的角度对校园进行圈定, 没有从师生意愿的角度进行诠释和协调。这种情况在高校表现得尤其突出, 因为高等学校从学校类型上看从事的是非基础教育的高等教育;从教育管理上, 对高校学生的管理也不同于中小学校循循善诱。所以高校的政策和制度的拟定更喜欢从加强管理, 强化纪律的角度拟定, 这显然是不符合时代要求的。

学校的政策制度的拟定应该既考虑学校的管理与发展, 更应该考虑学校内部各群体的意愿。在此基础上制定的政策和制度才是充满人性化的管理制度, 才能畅通信息渠道, 融入校园和谐因素。因此, 高等学校在拟定政策制度时应该采用多种方式和方法, 运用各种策略技巧, 进行广泛的宣传和沟通, 以畅通信息, 让师生了解信息, 并在师生的认同和积极参与下确定。这样, 学校的方针政策就会化为全体师生的自觉行动。学校的任何政策和制度只有在师生信服的前提下, 才能发挥其作用, 才能让师生自觉配合遵守, 才能用它化解矛盾、协调学校内部关系。

2.树立并强化信息意识

建设和谐校园, 畅通信息渠道从学校主体的角度理解, 它主要包括教育管理者, 教育教学人员, 后勤保障人员, 教学辅助机构等。高校的这些主体, 他们在畅通信息方面认识不足, 还没有很强的信息意识, 表现在教育管理者监管不力;教学人员对学科教学还停留在教书育人这层面上, 还未对自己教学的重要性及如何搞好教学认识不到位;后勤保障方面, 他们还把自己的身份定位为服务, 而不是学校管理主体, 对信息畅通的认识更为不足;教学辅助机构方面服务意识差, 没有把自己当作学校和谐建设必须的一员。因此, 建设和谐校园, 必须提高学校各主体对信息的认识。

首先, 学校管理者应增强信息意识。学校管理者的工作主要是宏观规划和综合决策, 协调人际关系, 以及选择使用和培养人才, 从而增强组织内部的凝聚力, 提高学校管理的社会效益。他们的信息畅通意识的强弱, 直接影响到整个和谐校园的建设。作为学校管理者, 应当运用先进的思想理论和信息理论充实自己的头脑, 并在工作中注重信息能力和协调能力的培养。为了能够更好地畅通信息渠道, 建设和谐校园, 学校管理者应控制自己的言行, 协调自己的情绪, 并用好自己的权利, 并把自己的形象塑造成为公众形象, 强化信息畅通。学校管理者还应该转变以师生为中心的管理模式, 确立以学校为中心, 以和谐校园的构建为目的的管理模式, 准确了解下级的思想, 关注上下级之间的关系融合, 增强与内部师生的情感交流, 激发他们的工作潜能。

其次, 要增强全校师生的信息意识。信息渠道的畅通关系到全校师生, 因此, 全校师生的信息意识在和谐校园的构建中显得特别重要。学校要将信息畅通意识渗透学校的各部门, 各具体职能中心, 要求全体工作人员明确自己的职责, 培养全体人员的主人公意识, 要求全体工作人员明确自己的言行代表着学校的意志和倾向, 自己的形象代表着学校的形象, 做到言行一致, 只有这样, 各工作人员才能自学地宣传学校的政策制度, 才能以主人公的身份实践学校意图, 才会出现管理者认真监管, 教学者认真教学, 后勤处精心提供保障, 辅助部门及时服务的和谐校园图景。

3.完善协调沟通机制

美国著名的社会学家柏米兹认为, 组织内的信息沟通, 正如人体血液循环一样, 若无沟通活动, 组织就会趋于死亡。加强双向信息协调沟通是高校与公众之间的双向交流, 可以协调学校内外部关系, 从而实现“内求团结, 外求发展”。一方面, 学校要注重宣传, 并且在宣传时考虑到各受众主体的心理因素。在宣传方式上要将直接沟通与间接沟通, 正式沟通与非正式沟通接合在一起, 把握好沟通时机, 达到沟通的目的。学校可以通过交流会、展览会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地对学校进行宣传;当学校遇到问题时应该征求全体师生的意见, 以活动的方式或者对话的方法让师生认同和支持。另一方面, 学校要加强内部师生的主动沟通, 全方位拓展民意沟通渠道, 尤其是涉及师生权利或者义务的事务, 学校管理者要放低姿态, 走进师生, 让师生说出自己的心理话, 让他们有效的参与其中。

总之, 信息渠道的畅通是建设和谐校园的前提, 学校管理者要加强信息意识, 并将信息畅通意识渗透到学校每一位成员之中。

参考文献

[1]刘长明, 管雯.构建和谐社会营造和谐校园.中国科教创新导刊, 2009, (25) .

[2]李士宝.高等教育和谐发展与公平问题研究.中国成人教育, 2008, (18) .

畅通员工“充电”渠道 第9篇

充分认识培训存在的问题

思想认识不足。企业对培训及其功能没有正确认识,把员工入厂后的教育、岗位培训和岗位充电视为上级或员工自己的事。培训属于无形服务,其效果很难在短期内体现,培训往往被视为一种单纯的支出而不是投资,所以在员工教育培训上投入精力不够,教育培训没有很好开展,这样既不利于凝聚职工,也无益于培养人才。

形式主义说教。主要有这样几种情况:“过场型”培训——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培训任务和应付检查验收,出一套题印成考卷让员工照“本”答题,以示教育;有的利用会议抽闲讲上几句,然后凭空编造上报完成了“以会代培”。“会议型”培训——每次培训主讲成惯例,讲课脱离教材,以谈工作代替培训。“离题型”培训——不顾实际,离题乱吹,把社会上道听途说或外出游览观光时的所见所闻当作培训内容,结果是讲者津津乐道,而听者则不知所云。

学用分离。有的基层培训偏重理论,太多局限于做读书游戏,好像只要将书本上的东西学一学、考一考就算达到目的,这就使大多数参与培训的员工不仅收效不大,而且学用分离。例如:举办员工技术培训,从理论概述到专业术语,从工作感受到纪律强调,结果大家越听越不明白,考试时虽然个个成绩不错,但到了具体工作中或面对问题时,却仍然一筹莫展,工作一再出错,这样的学习培训就失去了意义。

抓好培训工作的关键

提高管理层的认识。管理人员必须充分认识到员工培训是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员工的培训教育是一种投资,不要将培训看成是可有可无的事情。

搞好培训工作规划。一个好的年度培训规划绝不只是一些培训课程的组合,制订有效有用的培训规划,要考虑本单位的资源条件与员工素质情况,确定员工培训的目标,选择培训内容及培训方式,做好切实可行的培训规划。

培训内容和方式要实用。培训可分为专业技能培训、专业知识拓展、思想素质培训等多种形式。在专业技能培训方面,强化员工的技能培训,让员工进一步熟悉工作操作流程,弥补平日工作中的缺陷与不足。在专业知识拓展方面,在巩固已有知识成果的前提下,通过讲座等形式增加新的内容,不断拓宽知识领域,让员工获取与以前相似或相反的信息,倡导逆向思维,鼓励创新。在思想素质方面,结合管理基础理论、企业文化、员工职业道德规范,引导员工在发挥应有作用的同时施展才能,完善价值取向,让个性得到充分发展。

创新培训工作方式方法

自编自讲式培训。企业可组织工人技师、先进操作法的发明者、工程技术人员,将自己摸索出并被生产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写出来,或编写成书,用于岗位技术培训,这样的教材紧贴职工岗位生产实际,直观性强,让人听得懂,领会得快,容易掌握。

互动式座谈培训。将过去“课堂式”培训改为“座谈式”培训,大家围坐在一起,教员主讲,职工参与提问、讨论,各抒己见。这种培训实在、实用,效果好,避免和消除了“教员只管讲,职工只去听,各管各的”弊端,能较好地解决青年员工技术素质低、理论基础差、在课堂上看不懂又不敢提问的问题。

引导式培训。以基层班组作为培训组织,由工人技师或技术尖子从生产实践中的技术难点、安全生产中的关键环节、重点部位的操作要求中选题,在班前会上公布、班后集中职工进行一题一讲。由于此法简便易行,并且结合岗位工作实际,所以很投职工口味,班组长也容易组织操作。

讲座式培训。在使用了先进生产设备和工艺改造后,为了使职工能掌握其技术,基层应及时举办专题技术讲座,由担纲的工人技师或工艺工程师来主讲,这样就能使员工在新设备、新技术投入使用前掌握应知应会。

启发式培训。这样培训以其丰富精炼的创新技巧来吸引职工,以员工的一技之长为师,引发职工的创造性思维,增强职工的创新开发能力和实际应用能力。结合挖潜增效的实际,笔者所在的一大队杏V-1站自行开展横班效益考核,将考核内容与实际培训工作相结合,开创了电子信息平台,让员工能随时随地考察自己的技术水平。

以练代培。组织职工在培训时间参加一些既与自己的生产活动有关,又带有知识性、思考性、竞争性和趣味性的活动。开办以学习专业技术知识为主的“技术之窗”和“点将台”,开展与之相配套的技术练兵、比武,调动职工学技术的热情。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精选9篇)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第1篇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积极回应市民上海市“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自2012年1月1日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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