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设计规划指导意见
城市设计规划指导意见(精选6篇)
城市设计规划指导意见 第1篇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
二O一O年六月一日
一、国家计委《关于放开和下放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的通知》(计价格[]1218号)中取消了1993年由建设部、国家物价局联合颁布的《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放开了规划设计市场。为了规范规划设计市场计费,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在全
国范围内进行调查研究,制定了《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本《意见可作为城市规划设计单位收取规划设计费的参考依据。
二、参照本《意见》计算规划设计费时,可根据项目难易程度、地区差异、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等级等情况,乘以0.8―1.5的调整系数。
三、外资和中外合资建设项目也可参照国际城市规划计费方法或标准,由委托方和被委托方协商确定。
四、本《意见》所提出的各项计费基于建设部颁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相关规定对规划设计内容、深度的要求而制定,如果委托方要求增加或减少内容、深度,计费标准应相应增减。
五、规划设计所需要的基础资料及地形图(含电子文件),应由委托方提供。如需要由规划设计单位承担调查收集基础资料,委托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六、规划设计单位应向委托方提供初步方案(含论证材料)15套,规划文本6套,彩色图纸一套。如委托方要求增加份数,则应另行支付成本费。
七、规划文本电子文件及版权归规划设计单位所有。如委托方要求规划设计单位提供电子文件或版权,应支付相应费用。
八、委托方应按进度分期支付城市规划设计费。在规划设计委托合同签定后3日内,支付规划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定金;规划设计方案确定后3日内,支付40%的规划设计费,提交全部
成果时,结清全部费用。
九、本《意见》由中国城市规划协会负责解释。
一、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规模 计费单价 备注 (万人) (万元/平方千米)
1 小城市(20以下) 3.5 包括县城 2 中等城市(20-50) 3.0
3 大城市(50-100) 2.5
4 特大城市(100以上) 2.0
注:1、本计费中的城市分类,按照《城市规划法》所规定的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的标准区分,不含乡镇规划。
2、表中人口规模以规划期末人口为准。
3、城市总体规划按人口规模分档,并按实际规划用地面积计算规划费。
4、本计费不含单独编制的城镇体系规划。
5、单独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按总体规划设计费的50%计费
6、城市总体规划计费基价为35万元。
7、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中,如需进行相关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计费为:特大城市30万元/每个,大城市20万元/每个,中等城市15万元/每个,小城市10万元/每个。
8、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30%,方案阶段40%,成果制作阶段30%。
9、总体规划调研和考察费用由双方商定,委托单位组织的,费用由委托单位承担;规划设计单位自行组织的,费用由规划设计单位自行解决。 序号
二、分区规划
计费单价 序号 项目类别 备注 (万元/平方千米)
1 新区 3.0
2 旧城区 3.5
注:1、城市建成区按照旧区计费,城市新区按照新区计费。
2、有些地区在城市建设中进行的`某些类似于分区规划深度的规划,按照城市新区计费。
3、分区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5万元。
4、编制分区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20%,方案阶段50%,成果制作阶段30%。
三、详细规划
1、控制性详细规划 序号
1
2
3 项目类别 城市新区、开发区 城市一般地段 城市重点地段 计费单价 (元/公顷) 2500 3000 3500 备注
注:1、表中计费单价不含分图则,如增加分图则,计费单价分别增加500元/公顷。
2、如增加建筑形体方案示意,则计费单价分别增加元/公顷。
3、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0万元。
4、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1)建成区:现状调研阶段30%,方案阶段40%,成果阶段30%;如果增加分图则,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25%,方案阶段40%,成果制作阶段35%。(2)新区:现状调研阶段15%,方案阶段50%,成果制作35%;如果增加分图则,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15%,方案阶段45%,成果制作阶段40%。
2、修建性详细规划
(1)居住区 序号
1
2
3
4
5
6 用地规模 (公顷) 3 3-10 10-20 20-30 30-50 50以上 计费单价 (元/公顷) 20000 15000 12000 10000 9000 8000 备注
注:1、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5万元。
2、建筑单体为选型方案。如做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则建筑方案费用另计。
3、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
4、规划总平面方案每增加一个,委托方应增加30%的规划费用。
5、委托单位如第一文库网果需要进行修建性总平面设计,则增加50%的规划费用。
(2)城市一般阶段 用地规模 计费单价 序号 备注 (公顷) (元/公顷)
1 3 20000
2 3-10 18000
3 10-20 15000
4 20-30 12000 5 30-50 10000
6 50以上 9000
注:1、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5万元。
2、建筑单体为选型方案。如做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则建筑方案费用另计。
3、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
4、委托单位如果需要进行修建性总平面设计,则增加50%的规划费用。
(3)城市重点地段、大型公建及周围地段
计费单价
序号
1
2
3 项目类别 (元/公顷)城市重点地段 大型公建 主要公建及周围地段 16000 18000 18000 备注
注:1、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6万元;
2、大专院校、单位大院等按城市主要公建地段计费。
3、建筑单体为选型方案。如做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则按建筑方案费用另计。
4、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
5、委托单位如果需要进行修建性总平面设计,则增加50%的规划费用。
(4)公园、游乐场及其它园林规划
序号
1
2
3
4
5 用地面积 (公顷) 1-10 10-20 20-30 30-50 50以上 计费单价 (元/公顷) 12000 9000 8000 7000 6000 备注
注:1、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5万元。
2、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
四、风景区规划
(一)、风景区规划大纲 规模 计费单价 序号 (平方千米) (元/平方千米)
1 小于50 5000
2 50-100 4000
3 100-200 3500
4 200-500 2500
5 500以上 1500
注:1、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5万元。
2、本计费为单独编制风景区规划大纲计费。 备注
(二)、风景区总体规划 规模 计费单价 序号 备注 (平方千米) (万元/平方千米)
1 小于10 1.6
2 10-20 1.4
3 20-50 1.2
4 50-100 1.0
5 100以上 0.8
注:1、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5万元。
2、风景区总体规划计费已包括风景区规划大纲的工作量。
3、风景区总体规划的面积,应按实际规划用地面积计算。水面应按实际规划利用范围计算。
(三)、风景区详细规划 序号 规模 计费单价
(公顷) (万元/公顷)
1 小于20 1.1
2 20-50 1.0
3 50-100 0.9
4 100-200 0.8
5 200以上 0.6
注: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5万元。 备注
五、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1、单独编制城市近期建设规划,计费按城市总体规划计费的40%收取;如与城市总体规划同时编制,则按城市总体规划设计费的30%计取。
2、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规划费用小于20万元时,则按20万元计费。
六、城市体系规划 规模 计费单价 备注
(万人) (万元/万人)
1 30-50 1.1
2 50-60 1.0
3 60-70 0.95
4 70-80 0.9
5 80-90 0.85
6 90-100 0.8
7 100-200 0.75
8 200以上 0.7
注:1、表中人口规模以规划期末区域总人口为准。
2、都市圈、城镇群等类似规划,参照城镇体系规划的深度和计费意见进行。
3、在编制城镇体系规划中,如果需要进行相关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计费为:省域和区域为30万元/每个,特大城市为25万元/每个,大城市为20万元/每个,中等城市为15万元/每个,小城市为10万元/每个。
4、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20万元。 序号
七、环境景观规划
1、环境景观规划指居住小区、城市街景景观、校园规划等城市各类景观专项规划。
2、环境景观规划相应项目类别规划计费的30%-40%收取规划设计费。
3、景观规划设计详细规划,按公园、游乐场及其它园林详细规划计费单价执行。
4、景观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8万元。
八、城市设计
1、单独编制城市设计,其计费为:总体规划、分区规划阶段按其规划设计计费的40%-50%收取;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按其规划设计计费的50%-80%收取。
2、不同规划阶段基础上增加城市设计内容,应在相应阶段的规划设计计费的基础上,增加30%-50%的规划设计费。
九、小城镇总体规划(指县城以下的建制镇)
1、编制小城镇总体规划时,应同时编制镇域村镇体系规划。
2、计费按规划建设用地4万元/平方千米计取。
3、本计费含镇区总体规划和镇域村镇体系规划。
4、规划设计计费按规划期末的实际规划建成区用地面积计算。
5、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5万元。
6、如果进行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计费为5万元/每个。
十、城市单项专业规划
专业规划特指给水、排水、供热、燃气、防洪、消防、电力、电信、环卫、抗震、人防、环境保护、绿地系统、道路工程、轨道交通、城市竖向、地下空间利用等规划。 计费单价 序号 备注 (万元/万人)
1 1.0
2 1.0-0.8
3 0.8-0.6
以60万元为基数,
4 特大城市(100以上) 每增加10万人增 加5万元
注:1、专项规划深度为国家相关专业规划编制办法所规定的深度。
2、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5万元。
3、城市规模为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人口规模。
4、城市人口规模介于中间规模的城市,可采用插入法计算。
5、委托单位对单项专业规划有特殊要求时,应根据其规划深度和工作量增加情况,乘以1.1-1.3的系数。
6、专业规划根据本表计费,结合各专业的具体情况乘以如下专业系数:排水、防洪为1.1;抗震、人防为0.8;电力、电信、地下空间为0.9;排水、道路工程为1.2;环境保护为1.0(如做生态环境保护内容为1.5);其它为1.0。
7、城市综合防灾规划,在该计费单项的基础上乘以1.5的系数。 ?城市规模 (万人) 小城市(20以上) 中等城市(20-50) 大城市(50-100)
城市设计规划指导意见 第2篇
一、城市总体规划
序号 城市规模
(万人)计费单价
(万元/平方千米)备注小城市(20以下)3.5 包括县城中等城市(20-50)3.0大城市(50-100)2.5特大城市(100以上)2.0
注:
1、本计费中的城市分类,按照《城市规划法》所划定的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标准区分,不含乡镇规划。
2、表中人口规模以规划末期人口为准。
3、城市总体规划按规划人口规模分档,并按实际规划用地面积计算规划费。
4、本计费不含单独编制的城镇体系规划。
5、单独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按总体规划设计费的50%计费。
6、城市总体规划计费基价为35万元。
7、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中,如需要进行相关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计费为:特大城市30万元/每个、大城市20万元/每个、中等城市15万元/每个、小城市10万元/每个。
8、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30%,方案阶段40%,成果制作阶段30%。
9、总体规划调研和考察费用由双方商定。委托单位组织的,费用由委托单位承担;规划设计单位自行组织的,费用由规划设计单位自行解决。
二、分区规划
序号 项目类别 计费单价
(万元/平方千米)备注新区 3.0旧城区 3.5
注:
1、城市建成区按照旧区计费,城市新区按照新区计费。
2、有些地区在城市建设中进行的某些类似于分区规划深度的规划,按照城市新区计费。
3、分区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5万元。
4、编制分区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20%,方案阶段50%,成果制作阶段30%。
三、详细规划
1、控制性详细规划
序号 项目类别 计费单价
(元/公顷)备注城市新区、开发区 2500城市一般地段 3000城市重点地段 3500
注:
1、表中计费单价不含分图则。如增加分图则,计费单价分别增加500元/公顷。
2、如增加建筑形体方案示意,则计费单价分别增加2000元/公顷。
3、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0万元。
4、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
1)建成区:现状调研阶段30%,方案阶段40%,成果制作阶段30%;如果增加分图则,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25%,方案阶段40%,成果制作阶段35%。
2)新区:现状调研阶段15%,方案阶段50%,成果制作阶段35%;如果增加分图则,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15%,方案阶段45%,成果制作阶段40%。
2、修建性详细规划
1)居住区
序号 用地规模
(公顷)计费单价
(元/公顷)备注3 200003-10 1500010-20 1200020-30 1000030-50 900050以上 8000
注:
1、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5万元。
2、建筑单体为选型方案。如做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则建筑方案费用另计。
3、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
4、规划总平面方案每增加一个,委托方应增加30%的规划费用。
5、委托单位如果需要进行修建性总平面设计,则增加50%的规划费用。
2)城市一般地段
序号 用地规模
(公顷)计费单价
(元/公顷)备注3 200003-10 1800010-20 1500020-30 1200030-50 1000050以上 9000
注:
1、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5万元。
2、建筑单体为选型方案。如做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则建筑方案费用另计。
3、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
4、委托单位如果需要进行修建性总平面设计,则增加50%的规划费用。
3)城市重点地段、大型公建及周围地段
序号 项目类别 计费单价
(元/公顷)备注城市重点地段 16000大型公建 18000主要公建及周围地段 18000
注:
1、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6万元。
2、大专院校、单位大院等按主要公建地段计费。
3、建筑单体为选型方案。如做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则建筑方案费用另计。
4、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
5、委托单位如果需要进行修建性总平面设计,则增加50%的规划费用。
4)公园、游乐场及其它公园规划
序号 用地面积
(公顷)计费单价
(元/公顷)备注1-10 1200010-20 900020-30 800030-50 700050以上 6000
注:
1、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5万元。
2、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
四、风景区规划
1、风景区规划大纲
序号 规模
(平方千米)计费单价
(元/平方千米)备注小于50 500050-100 4000100-200 3500200-500 2500500以上 1500
注:
1、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5万元。
2、本计费为单独编制风景区规划大纲计费。
2、风景区总体规划
序号 规模
(平方千米)计费单价
(万元/平方千米)备注小于10 1.610-20 1.420-50 1.250-100 1.0100以上 0.8
注:
1、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5万元。
2、风景区总体规划计费已包括风景区规划大纲的工作量。
3、风景区总体规划的面积,应按实际规划用地面积计算。水面应按实际规划利用范围计算。
3、风景区详细规划
序号 规模
(公顷)计费单价
(元/公顷)备注小于20 1100020-50 1000050-100 9000100-200 8000200以上 6000
注: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5万元。
五、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1、单独编制城市近期建设规划,计费按城市总体规划计费40%计取;如与城市总体规划同时编制,则按城市总体规划的30%计取。
2、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费用小于20万时,则按20万计费。
六、城镇体系规划
序号 规模
(万人)计费单价
(万元/万人)备注30-50 1.150-60 1.060-70 0.9570-80 0.980-90 0.8590-100 0.8100-200 0.75200以上 0.7
注:
1、表中人口规模以规划期末区域总人口为准。
2、都市圈、城镇群等类似规划,参照城镇体系规划的深度和计费意见进行。
3、在编制城镇体系规划中,如果需要进行相关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计费为:省域和区域为30万元/每个,特大城市25万元/每个、大城市20万元/每个、中等城市15万元/每个、小城市10万元/每个。
4、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20万元。
七、环境景观规划
1、环境景观规划指居住小区、城市街景景观、校园规划等城市各类景观专项规划。
2、环境景观规划按相应项目类别规划计费的30%-40%收取规划设计费。
3、景观规划设计详细规划,按公园、游乐场及其它园林详细规划计费单价执行。
4、景观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8万元。
八、城市设计
1、单独编制城市设计,其计费为:总体规划、分区规划阶段按其规划设计计费的40%-50%收取;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按其规划设计计费的50%-80%收取。
2、不同规划阶段基础上增加城市设计内容,应在相应阶段的规划设计计费的基础上,增加30%-50%的规划设计费。
九、小城镇总体规划(指县城以下的建制镇)
1、编制小城镇总体规划时,应同时编制镇域村镇体系规划。
2、计费按规划建设用地4万元/平方千米计取。
3、本计费含镇区总体规划和镇域村镇体系规划。
4、规划设计计费按规划期末的实际规划建成区用地面积计算。
5、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5万元。
6、如果进行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计费为5万元/每个。
十、城市单项专业规划
专业规划特制给水、排水、供热、防洪、消防、电力、电信、环卫、抗震、人防、环境保护、绿地系统、道路工程、轨道交通、城市竖向、地下空间利用等规划。
序号 城市规模
(万人)计费单价
(万元/万人)备注小城市(20以下)1.0中等城市(20-50)1.0-0.8大城市(50-100)0.8-0.6特大城市(100以上)以60万元为基数,每增加10万人增加5万元规划设计费。注:
1、专项规划深度为国家相关专业规划编制办法所规定的深度。
2、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5万元。
3、城市规模为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人口规模。
4、城市人口规模介于中间规模的城市,可采用插入法进行计算。
5、委托单位对单项专业规划有特殊要求时,应根据其规划深度和工作量增加情况,乘以
1.1-1.3的系数。
6、专业规划根据本表计费,结合各专业的具体情况乘以如下专业系数:排水、防洪为1.1,抗震、人防为0.8,电力、电信、地下空间为0.9,排水、道路工程为1.2,环境保护为1.0(如做生态环境保护内容为1.5),其他为1.0。
7、城市综合防灾规划,在该计费单项的基础上乘以1.5的系数。
十一、城市综合交通规划
序号 城市规模
(万人)计费单价
(万元/万人)备注小城市(20以下)1.5中等城市(20-50)1.5-1.8大城市(50-100)1.8-2.0特大城市(100以上)以200万元为基数,每增加1万人增加1万元设计费。注:
1、城市交通规划深度为国家规划编制办法所规定的深度。
2、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5万元。
3、城市规模为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人口规模。
4、城市人口规模介于中间规模的城市,可采用插入法进行计算。
5、本计费未包括委托单位组织实施交通调查的工作量。
6、委托单位如果增加城市道路交出口等规划内容和其他深度要求的,则根据其深度和工作量增加情况,乘以1.2-1.5的系数。
7、城市交通发展战略规划计费,按照同等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的60%-70%收取。
十二、单独编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及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规划
1、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按1万-2万/平方千米计费。
2、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规划,按0.8万/公顷计费。
3、历史文化名城(名镇)指列入省和国家保护的单位,历史文化遗迹指列入市级以上保护的单位。
4、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必须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条例和编制办法》的要求进行。
5、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5万元。
十三、规划咨询
1、本计费指各类规划咨询的计费,工程咨询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
2、规划咨询计费,按所从事的规划项目规划设计费的30%计取。
3、专家咨询费为:教授级高工5000元/工日,高工4000元/工日,工程师3000元/工日。
十四、编制标书
1、编制标书,指规划设计单位为规划管理部门或其他业主进行规划标书制定的服务项目。
2、编制标书计费,按所编制项目规划设计费的5%-10%计取。规划设计费在50万以下的,按10%计取;规划设计费在50万以上的,按5%计取。
3、编制标书计费基价为2万元。
十五、规划标底
1、规划标底费,指业主进行规划招标时,对未中标但符合投标要求的投标方案所支付给投标单位的最低费用。
2、规划标底应按30%-40%计取,不应低于规划计费的30%。
十六、电子文件
1、电子文件计费,指规划设计单位在规划成果完成时,将电子成果版权转让给委托单位的计费行为。
城市设计规划指导意见 第3篇
一、五大发展趋势
1、结构面临加快调整, 产业链进一步拓展、完善。
原料结构更趋于多元化、节约化和可持续化;产品结构更适应消费结构升级的需要, 向多层次、个性化、人性化方向发展;随着人们对环保和健康的重视, 轻工产品将朝着更加节能、环保、健康安全的绿色化方向发展;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 消费者将更加注重品牌、个性化和差异化, 更加注重安全、质量;营销模式随需求变化更趋多元化、精细化、智能化;企业经营模式更加多样化;企业间兼并重组、优胜劣汰更加迅速, 在规模效益显著的行业, 产业集中度逐步提高;产业链之间从相互博弈、竞争向规范、合作转变;二三产业之间更加协调;轻工生产性服务业将得到进一步发展。
2、产业转移向纵深发展, 产业布局调整加快。
当前, 轻工业越来越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 产业链向横向和纵向方向延伸。一方面发达国家实施“再工业化”, 利用其技术优势, 占据高端市场;另一方面受成本、环境和资源约束, 加快将加工制造环节向有比较成本优势的国家和地区转移, 轻工行业技术、劳动力等要素加快在全球范围内流动, 行业扁平化趋势明显。顺应世界消费品制造产业的发展趋势, 国内轻工业进一步深化布局调整, 沿海省份制造环节将进一步向有条件的中西部地区和国外进行梯度转移。
3、两化深度融合, 推动产业升级。
信息技术在轻工领域广泛应用和深度渗透融合, 更多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将会融合在轻工生产体系之中, 智能化、数字化、网络化将成为轻工产品发展的重要方向。生产模式从大批量生产向精细化、柔性化、定量化方向发展。设计、研发更趋于绿色化、高端化和全球化。新能源、新材料、物联网等电子信息技术的突破必将对轻工行业研发、生产、制造、销售、服务等诸多环节带来深刻影响, 与之相适应的新兴轻工产品、行业具有巨大的潜力。网络营销比重逐年加大, 替代部分传统市场。
4、研究、引导、创造消费成为行业发展的重要方向。
围绕建设更加美好的小康社会, 轻工业的发展将紧密结合消费者需求的多样化和个性化以及消费内容的科学性和文化性等诸多方面进行深入研究, 从而开发出适合不同层次需求的产品。从产品设计理念到提供服务方式, 再到用户观念的更新等各个方面都将进行创新, 引导和创造消费将成为主流。企业将通过深入了解市场趋势和消费者心理需求, 依靠技术进步、成功的产品创意和市场策划掌握市场的主动权。生产型企业将进行商业模式的创新, 由传统生产销售模式转变为生产型服务模式。
5、商业模式创新是提升行业发展水平的重要途径。
创新体系是一个综合体系, 如果技术创新不跟其他方面的创新、特别是商业模式创新结合, 就很难发挥作用, 很难真正提升产业发展水平。一个好的商业模式不仅能适应物联网和新技术的要求, 还能达到细分市场、创造需求、实现增值服务的目的。因此大力引导与鼓励商业模式创新, 是轻工加快转型升级, 建立现代产业体系的必然选择。
二、七大目标取向
1、规模总量:
“十二五”期间, 轻工业规模以上企业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12%左右, 到2015年达到23万亿元左右;
2、利税总额:
保持年均增长12%左右, 到2015年达到1.8万亿元左右;
3、稳定拓展出口:
保持年均增长7.5%左右, 到2015年达到4500亿美元左右;
4、增加就业:
发展新兴行业和劳动密集型行业, 保持规模以上企业就业人数占全国就业人数25%―30%的比例;
5、自主创新:
新产品产值率达到10%以上, 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45%左右, 关键技术装备国产化率达到50%以上;
6、节能减排:
化学需氧量减少8%, 氨氮减少8%, 单位增加值用水降低30%;
7、特色区域:
提升现有特色区域的质量和水平, 将特色区域产值提高到占全国轻工业总产值的20%左右。
三、九大主要任务
1、提高有效供给水平, 满足多层次消费需求。
紧紧围绕保障民生和扩大内需的任务, 研究细化相关政策措施, 满足多层次消费需求, 培育新的消费热点, 加大对企业开拓内销市场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发挥专业流通市场的作用, 鼓励企业发展“品牌联盟”、“网络销售”。巩固开拓国际市场。继续发挥比较优势, 推进由产品输出向技术输出、品牌输出转变。
2、着力推动结构调整, 促进产业优化升级。
推进产品结构调整、企业组织结构调整和行业结构调整, 提出了培育新兴行业工程的具体实施内容:
3、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加快改造提升步伐。
加强企业创新能力建设, 加快技术改造步伐, 围绕产业升级, 以培育自主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为重点, 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创新人才团队。提出了重点行业技术创新与产化工程的具体内容 (见附表) 。
4、重点推进节能减排, 积极发展绿色经济。
加大对造纸、味精、发酵、制革等重点行业推进节能降耗减减排工作力度, 对部分产品建立通用能效标准及标识。制定和发布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评价标准。
5、加强质量品牌建设, 发展轻工特色产品。
紧紧围绕品种、质量、品牌、服务四个重点, 逐步形成“政府指导、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企业诚信”的质量保障长效机制。推动和支持质量共性技术攻关, 加强企业质量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管理的行业标准、国家标准, 积极采用国际标准。
6、做大做强龙头企业, 做精做优中小企业。
在家电、塑料、皮革、饮料、乳制品、酿酒等基础较好的行业, 加快做大做强一批骨干企业。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国家鼓励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法规, 多渠道缓解融资难题;引导中小企业转变发展方式, 提高企业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力。
7、引导优化产业布局, 提升集群建设水平。
东部地区要加速产业升级和自主品牌建设, 提升产业层次, 加快形成新的竞争仗势;中部地区要充分利用承东启西的地缘优势和产业基础, 积极有效承接东部地区的产业转移, 做大行业、企业规模;西部地区要依托资源优势, 形成特色优势行业。本着因地制宜、突出特色、高产高效、优质安全的原则, 建设一批适应轻工发展的原料生产基地。
8、不断强化企业管理, 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要切实抓好企业管理创新成果申报、推荐、审定和推广宣传工作。要加快企业制度创新, 以制度创新促进管理创新。强化以降本增效和持续改进为核心的精益管理。下大力气推进轻工企业的信息化建设。把信息化作为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的重要推手, 形成轻工特色的管理模式。促进企业不断加强企业文化建设, 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提升企业的“软实力”。
9、加快人才培养步伐, 为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城市设计规划指导意见 第4篇
《指导意见》要点
工业设计定义:
工业设计是以工业产品为主要对象,综合运用科技成果和工学、美学、心理学、经济学等知识,对产品的功能、结构、形态及包装等进行整合优化的创新活动。
工业设计的核心是产品设计,广泛应用于轻工、纺织、机械、电子信息等行业。
工业设计产业是生产性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水平是工业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之一。大力发展工业设计,是丰富产品品种、提升产品附加值的重要手段;是创建自主品牌,提升工业竞争力的有效途径;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扩大消费需求的客观要求。
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发挥企业市场主体作用,政府积极扶持引导,完善政策措施,优化发展环境。
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三个基本原则:
①坚持设计创新和技术创新相结合,提高工业设计自主创新能力。②坚持专业化发展和在工业企业内发展相结合,提升工业设计产业发展水平。⑤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调节相结合,为工业设计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五年目标:
①培育出3-5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工业设计企业。②形成5-10个辐射力强、带动效应显著的国家级工业设计示范园区。③工业设计的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设计和知名设计品牌数量大量增加。④专业人才素质和能力显著提高,培养出一批具有综合知识结构、创新能力强的优秀设计人才。
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六个方面及20条意见:
1提高工业设计的自主创新能力
①加强工业设计基础工作。②建立工业设计创新体系。③支持工业设计创新成果产业化。
2提升工业设计产业发展水平
①促进工业企业与工业设计企业合作。②引导工业设计企业专业化发展。③推动工业设计集聚发展。
3加快培养高素质人才
①完善工业设计教育体系。②建立健全工业设计人才培训机制。③积极引进优秀工业设计人才。
4推动对外交流与合作
①提高工业设计对外开放水平。②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和合作。
5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①提高全社会的工业设计意识。②建立工业设计评价与奖励制度。③加强和改改善行业管理。④加强知识产权应用和保护。⑤健全信息统计工作。
6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①加大财政资金投入。②实施税收扶持。③拓宽融资渠道。④加大信贷支持。
编者:2010年7月22日,国务院11个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科学技术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联合颁布了《关于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0]300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在中国工业设计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2010年9月17至18日,工信部在福建省厦门市召开了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促进工业设计发展工作座谈会”。
工信部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朱宏作了重要讲话,从转变发展方式的角度,通过对经济形势的分析,深刻阐述了发展工业设计的重要意义;强调要把工业设计作为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要求工业设计要做好三个服务;对于如何贯彻落实《指导意见》,推动工业设计加快发展,提出了六项具体要求。
工信部产业政策司副司长许科敏对《指导意见》作了解读,介绍了《指导意见》制定的过程、总体的思路和主要的内容,并提出了五项重点工作的初步安排。
中国工业设计协会会长朱焘就工业设计的重要地位和国内外工业设计发展情况作了介绍,并就协会工作贯彻落实《指导意见》提出要求。
本刊择要刊出。以飨读者。朱宏任: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迎接I业设计I作新局面
工业设计作为生产性服务业的重要内容,多年来得到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为推动生产性服务业与现代制造业融合,促进我国工业设计加快发展,我部联合11个部门印发了《关于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指导意见》。这次会议主要任务就是贯彻落实《指导意见》。
一、把推动工业设计加快发展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
做好经济工作特别是工业设计工作,必须要有全局、大局观念,要深刻领会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把本职工作放在全局中思考的能力。要因势而谋,借势成事,抓住机遇,加快推进工业设计发展。早在2007年,温家宝总理就做出“要高度重视工业设计”的重要批示,在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明确提出“大力发展金融、物流、信息、研发、工业设计、商务、节能环保服务等面向生产的服务业,促进服务业与现代制造业有机融合。这都要求我们,要把加快发展工业设计切实作为转变工业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
(一)工业设计要切实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服务
转方式是应对危机和抢抓下一轮发展机遇的必然路径。工业设计作为体现转变发展方式要求的一项重要手段,要切实在五个方面发挥作用:一是在科技成果产业化、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方面:二是在开发品种、培育品牌方面;三是在改进质量、降低消耗方面;四是在与现代制造业融合和发展方面;五是在促进行业和区域经济发展方面。
(二)工业设计要为提升我国工业竞争力服务
工业设计是衡量一国工业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之一。工业设计的核心是产品设计,运用工业设计的手段和方法,对工业产品在功能、结构、形态及包装等方面进行整合优化,在不增加原材料使用、不增加能源消耗的条件下,可以有效地提升产品附加值,增强产品竞争力,塑造企业品牌形象。
(三)工业设计要为推进我国向工业强国迈进服务
工业设计优势是在竞争中取得主动的重要手段。当前,世界许多国家都把工业设计作为国家发展战略的一部分,设立政府管理机构,制定发展政策,给予金融、财税支持等,引导和扶持工业设计发展。英国、荷兰、丹麦等欧盟国家设立了“国家设计委员会”,定期制定“国家设计振兴政策”;日本、韩国、新加坡等政府成立了专门机构,拨付专项经费支持工业设计发展;印度也于2007年颁布了《国家设计政策》,意欲将“印度设计”打造成享有国际声誉的国际品牌。与此同时,危机以后西方发达国家提出了“再工业化”、“扩大出口”、“低碳经济”、“智慧地球”等发展战略和思路,重新重视实体经济,图谋在新能源、节能环保、信息网络等领域抢占国际产业和科技发展制高点,对我国相关产业带来威胁和挑战。
我们有制造大国的优势,但在工业设计方面与设计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工业设计的发展水平和服务能力都迫切需要提升。我们要通过大力促进工业设计加快发展,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推进我国从工业大国向工业强国迈进。
二、贯彻落实《指导意见》推动工业设计加快发展
近年来,许多地方政府部门把大力发展工业设计作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优化产业结构、提升经济发展水平的重点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予以扶持,并取得了较好成效。但总体上说,我国工业设计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各地发展水平还不平衡,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许多突出矛盾和问题,与我国工业经济发展的要求和发达国家水平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一)长期规划、全面布局
中共中央十七届五中全会将于10月召开,会议将要讨论“十二五”规划的建议,其中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将是着墨的重点。而会议形成的建议将为国家“十二五”规划编制确定框架。为促进经济结构转型,预计“十二五”服务业发展的目标将会大幅上调,据专家测算,到2015年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要超过50%。
2004年到2008年,服务业占GDP比重从40.4%上升为41.8%,年均仅提高0.35个百分点。按不变价计算,2004-2008年,服务业实际年均增长13.2%,其在GDP比重中增长缓匿,是由于工业发展更快,所占比重更大。
“十二五”是我国积极应对国内外发展环境重大变化、加快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工业设计加快发展的重要时期。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争取在完成制定“十二五”总体规划过程中,形成指导未来五年工业设计发展的行动纲领。
(二)把握方向、顺势而为
《指导意见》中明确了促进我国工业设计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即:坚持设计创新和技术创新相结合,专业化发展和在工业企业内发展相结合,政府引导和市场调节相结合,发挥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政府积极扶持引导,完善政策措施,优化发展环境,促进我国工业设计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目前,我国工业设计已初步形成产业,一些知名企业取得了明显成效,涌现了海尔、联想、华为、毅昌等一批重视工业设计并取得卓越成效的企业。下一步要着力培育出一批在市场上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工业设计企业,争取形成3-5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工业设计企业,形成5-10个辐射力强、带动效应显著的国家级工业设计示范园区,工业设计的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
(三)统筹协调、形成合力
工业设计本身具有跨学科、跨领域、跨行业的特点,在《指导意见》的制定和发布过程中,我们得到了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在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过程中,如实施税收等政策扶持,拓宽融资渠道,加强知识产权应用和保护,健全信息统计工作,开展对外交流合作等,仍然需要各个方面的支持和合作,共同推动相关工作。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明确《指导意见》的具体承担处室,落实责任;要及时研究解决和反映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相关工作有人管、有人抓。在工作中要加强与地方各相关部门和有关方面的联系、沟通、协调和配合,主动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和帮助,共同为推动工业设计加快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工业和信息化部各职能司局要共同配合做好这项工作。
长期以来,工业设计行业协会在宣传和普及工业设计知识、加强行业自律、搭建行业合作与交流平台等各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许多工业设计界的领导、专家、学者都多次参与了《指导意见》的调研、讨论和论证等工作,为我们提供了重要的支撑和帮助。下一步,在贯彻落实《指导意见》过程中,各级主管部门仍然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了解行业、了解企业、掌握行业专家和人才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和作用,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四)突出特点、培育优势
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注重工!设计与地区优势资源、优势产业的互动,真正为区域经济发展服务,为提升产业竞争力服务。同时,要根据《指导意见》制定具体办法,逐步建立完善体制机制,形成不同组织形式、各种规模协调发展的设计产业发展体系和各具特色的发展优势。各地在扶持和鼓励工业设计发展过程中,要注意整合资源,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培训,做好人才培育和引进。
(五)营造氛围、凝练共识
提高全社会的工业设计意识。要加强政策引导和舆论宣传,通过在全国开展工业设计宣传、展览、交流等活动,普及工业设计理念。提高工业设计对外开放水平。积极引进新的设计理念、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升国内工业设计水平。鼓励地区之间开展多种形式的工业设计交流与合作。引导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广泛重视和应用工业设计,提高新产品开发能力。鼓励创办高水准的工业设计报刊、杂志和网站。
(六)重在实效、总结提高
各地在工作中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在实践中积极摸索经验,推动工作进展。同时,要及时沟通情况,交流和反馈信息。对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和成效,我们将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学习、推广和借鉴。对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我们将和大家一起研究解决,共同把我国工业设计水平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许科敏:五项实际措施引导和规范行业发展
为了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要高度重视工业设计”的重要批示精神,促进我国工业设计加快发展,国务院11个部门于2010年7月联合颁布了《关于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自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08年组建以来,我们历经两年时间,通过多次认证和调研,加上之前的研究,合起来用了七八年的时间,《指导意见》终于正式出台。在整个起草过程中,得到了国务院领导和部委各级领导的重视,以及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并充分地征求了各方意见。《指导意见》以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和相关政策为指导,坚持从我国工业设计发展的实际出发,充分借鉴了国外发展工业设计的成功经验,并兼顾了政策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指导意见》首先明确了工业设计的定义,进而提出了工业设计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未来五年的发展目标。具体到近期的具体措施,主要有以下五点重点工作:
一、组织开展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的认定工作,鼓励企业建立工业设计中心。
《指导意见》明确指出,鼓励企业建立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对产品竞争力的提升作用,已经得到了越来越多企业的认同,也涌现了海尔、联想等重视工业设计而且通过大力发展工业设计实现产品升级、市场拓展,进而实现品牌价值提升的企业。开展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目的就是要引导更多的企业重视工业设计的创新。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至少要有三方面的特点:首先,必须是由企业建立的,包括企业内部和在外部出资控股的机构;其次,设计中心必须在企业改善产品结构、提升产品质量和品牌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产生了实际效益;第三,要具备一定的规模。目前已经委托有关单位开展了相关课题研究,之后会进一步组织调研,着手起草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明确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的条件、要求;研究制定申报、审
核、认定公布的程序和形式等,最终在广泛征求意见和论证后印发各地。
二、培育和认定国家级工业设计示范园区,发挥辐射和带动作用,规范园区发展。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鼓励各地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的实际,结合产业资源的优势,建立工业设计产业园区。目前各地已经建立了一些工业设计园区,各具特色,但在园区发展水平上也存在一些差距,认定的目的就是要引导和规范园区发展,激励园区提高服务水平。国家级工业设计示范园区至少要有以下几点条件:首先,园区必须是结合区域经济发展的实际和依托地域优势来建立的,与特色产业相结合;其次,园区确实发挥了辐射和带动作用,也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提升了整个区域的工业发展水平;三是,园区要有一定的规模,特别是要有完善的公共服务平台,地方政府也要有一定的扶植政策。
三、研究并建立工业设计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组织开展工业设计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
工业设计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评定,已经在广东进行了试点,下一步工信部准备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总结广东经验,制定工业设计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的管理办法,明确相关内容和要求,同时制定资格考试、评价、认证等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在实施过程中,首先要选择部分省市开展试点,在试点基础上,再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四、建立工业设计企业的资质评价制度,并开展评定,引导和规范行业发展。
针对工业设计专业公司制定评价体系,以星级评定的方式,对企业进行评定,有利于拉开企业档次,促进行业发展。但这一工作首先要在建立完善的统计数据情况下开展,充分了解掌握工业设计企业的现状,研究制定工业设计企业资质评价的管理办法,明确工业设计企业的分类、资质、等级标准、条件要求等相关情况。
五、建立工业设计统计调查制度,明确工业设计产业统计分类,为行业管理提供基础数据。
当前对工业设计产业的现状掌握得还不清楚,机构数量、从业人员、产业规模等数据都不健全,各地虽然结合发展实际有一些数据,但之前没有统计分类,没有统一标准,数据也缺乏可比性,所以建立统计调查制度就十分迫切。需要行业协会和地方主管部门、国家统计局通力合作,在调查研究基础上,研究制定工业设计部门统计调查指标体系,明确调查项目,统计报表系统、资料来源、报送方式、统计方法、结果发布形式等,还需要广泛征求地方意见和组织论证。
需要注意的是,这五项工作只是工信部打算在近期重点推动的具体措施,而不是落实指导意见的全部工作,而以上提及的这些工作也需要各部委通力合作来推动。
朱焘:《指导意见》带来的历史机遇和任务
《指导意见》是我国发展工业设计的指南和纲领,是全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丰硕成果。今年上半年,胡锦涛总书记强调:我国转变发展方式刻不容缓。还指出要从“中国制造”走向“中国创造”。《指导意见》的颁布,正是抓住了这样一个历史机遇,是从国家层面上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要求、落实温家宝总理等国务院领导批示的重大举措。
我们当前正面临着大力发展工业设计的历史性机遇,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科学发展观正在全国继续深入地贯彻落实。工业设计的理念和方法,与科学发展观的方法是完全符合的,科学发展观中强调的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统筹协调等内容都是与工业设计相一致的。可以说,科学发展观为工业设计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而工业设计则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隆工具。
二、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已经拥有了较强的物质基础和技术基础。国家竞争优势的形成可以分为四个阶段:生产要素驱动;投资驱动;创新驱动;财富驱动。发达国家的经验证明,人均GDP在达到2000美元之后,设计将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主导因素之一。现在我国人均GDP已超过3500美元,工业设计理应倍受重视,进入创新驱动阶段。
三、全球科技进步加速,科技成果日新月异,为工业设计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互联网、物联网和云计算、智慧地球等科技为工业设计发展提供了高效高质的工具。
四、我国目前尽管经济已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同时面临环境污染严重、资源短缺浪费、外贸摩擦不断等问题,迫使我们必须发展知识经济、循环经济、走新型工业化道路,重视设计创新。所以发展工业设计既是形势所迫,又是顺势之举。
工业设计的理念、方法,在改革开放之初首先在教育界兴起。随着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工业设计发展的速度也在逐步的提升,特别是近两年,开始形成快速发展之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中央政府和领导人进一步关注和重视工业设计,采取多种政策措施推进工业设计发展。
二、全国许多省市党委、政府开始重视工业设计发展。
三、企业重视工业设计的程度明显提高。许多知名企业的工业设计在渗透到全球品牌战略的管理层后,在技术创新、产品研发、市场营销、售后服务等方面日益发挥重要作用。
四、专业设计公司有了较快发展。目前全国具有一定规模的设计公司有1200多家,许多设计公司最初只能提供外观造型设计,现在可以提供从内在功能到外观造型以至营销策略等全方位的综合解决方案。
五、工业设计园区正在发挥集聚效应。
六、设计教育发展很快,人才培养有了一定基础。目前高等院校设立工业设计专业和相关专业的已有一千多家,设本科专业的有260余所,每年毕业生近30万。
七、社会上开展各类设计活动,对外交流显著增加。目前全国各种形式的交流会、研讨会、展览会、设计周、设计节、设计沙龙等活动大幅度增加。
总体上看,我国工业设计取得长足的发展,速度加快了,但规模还不大、水平还不高。与发达国家比、与工业发展要求比、与建设创新型国家要求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仍处于初级阶段。目前主要问题有:全社会,特别是企业,对工业设计的认知度还不够高;在激励机制和扶植政策的具体落实上,还有待进一步突破;知识产权的保护、交易、使用不得力是最突出的问题之一;设计教育人才培养方式亟待改革完善,设计教育在教育思想、要求、方法、师资队伍等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
对于工业设计协会来说,在促进《指导意见》贯彻落实方面应当发挥积极的作用。在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中国工业设计协会要把学习贯彻《指导意见》作为头等大事来抓。我们一定要认清自己肩负的历史责任和历史使命,继续当好政府部门的助手和产业发展的推手。在工信部和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全力、积极主动地做好相关服务工作,既不越位,更不能不到位,初步计划有以下五点:
一、在明年上半年之前,要认真学习、广泛宣传指导意见,通过报告会、讲座、研讨、培训等多种方式,发挥媒体作用,重点理清《指导意见》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
二、积极参与地方政府制定具体政策办法。促进并协助地方政府尽快制订、完善落实“指导意见”的政策措施。
三、梳理指导意见内容,主动把协会应当办、要办的事情办好。
四、全力支持工信部等十一个部门的工作,完成交办的任务。
五、汇集信息,及时沟通。注意发现、研究、汇报和解决新问题。
城市设计规划指导意见 第5篇
建城[2010]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委,公安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北京市交通委员会,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公安局、发展改革委:
在当前我国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城市停车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特别是在我国城市土地资源高度紧缺和汽车拥有量快速增长背景下,由于停车设施总量严重不足、配置不合理、利用效率低和停车管理不到位而导致了严重的停车难、交通拥堵等问题,影响了城市居民生活质量,严重制约了城市可持续发展。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改善城市交通环境,构建现代化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引导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加强城市停车管理,规范停车收费,缓解城市停车难和交通拥堵矛盾,促进城市全面协调发展,现就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及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及管理的重要性 城市停车设施是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切实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及管理,不仅是改善城市停车状况、缓解城市停车难和交通拥堵的客观需要,更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节能减排战略、合理配置城市土地资源、科学引导汽车发展、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把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及管理工作,与落实公交优先政策、实施畅通工程、创建绿色交通示范城市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抓紧抓好,全面促进城市交通与城市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及管理工作的原则与目标 各地要按照政府主导、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的要求,以保障交通畅通有序、资源优化配置、群众出行方便为目的,认真解决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坚持节约利用资源原则,在规划的指导下,综合利用城市土地资源,鼓励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停车设施;坚持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原则,规划、设计、建设停车设施,应当有利于缓解交通拥堵,减少交通安全隐患;坚持设施差别供给原则,按照城市中不同区域的功能要求和城市综合交通发展策略,合理确定停车设施规模和管理政策;坚持停车需求调控管理原则,运用政策法规和停车价格调控,降低城市中心区停车需求压力;坚持高新技术引领原则,推广应用城市停车领域的新设备、新技术和新方法,以及适应电动汽车发展的停车场附属充电设施。
各地要根据城市经济社会的发展需求,近期着力解决停车设施供应不足、挪用停车设施和停车管理滞后的问题。争取用2-3年时间,进一步明确政府有关部门职责,形成高效协调的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及管理机制;完善法规体系,编制完成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制订相应的地方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充分利用地下空间资源,推动立体化停车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完善停车价格形成机制,理顺路内停车与路外停车、室外停车与室内停车之间的价格关系;建立完善科学的停车需求管理体系,充分运用行政、经济与市场等手段,严格控制占道停车位的数量,逐步形成配建停车为主、路外停车为辅、占道停车为补充的城市停车格局,在城市中心区外围大力发展停车换乘系统;推广普及信息化、智能化停车设备和停车诱导指示系统;基本建立依法管理、规范服务的停车管理体系。
三、加强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要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确定的城市交通发展战略和目标进行制定。在摸清停车矛盾现状、科学预测停车需求的基础上,按照差别设施供给和停车需求调控管理的原则,研究确定城市停车总体发展策略、停车设施供给体系及引导政策、社会公共停车设施布局和规模,明确建设时序和对策。要充分考虑城市停车设施系统与城市交通枢纽、城市轨道交通换乘站紧密衔接,大、中以上城市应规划建设城市停车换乘体系,引导人们转变出行方式,缓解城市中心区交通拥堵。
100万城市人口及以上城市应在2010年底前编制完成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100万城市人口以下城市应在2011年年底前编制完成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
四、加快制订建设项目停车设施配建标准
从源头上加强城市停车设施配置。结合城市自身的发展条件和趋势,兼顾当前、立足长远、因地制宜地组织研究制订地方性城市建设项目停车设施配建标准。根据各类建设项目的性质和停车需求,以及城市停车总体发展策略,合理确定停车设施配建指标。各地要根据城市发展和城市交通变化情况,对停车设施配建标准适时进行调整。
五、科学合理建设城市停车设施
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在开展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管理时,加强新建大型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防止出现新的交通拥堵节点。按照停车配建标准合理配置停车设施,鼓励建设项目利用地下空间配建停车设施,按配建标准建设的地下停车场面积,不纳入容积率计算范围。加强对建设项目配建停车设施建设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禁止配建停车设施挪作他用。
城市停车设施建设要加强与园林绿化、城市景观等人居环境的协调,不能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对既有小区要采取有效措施,在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优化小区绿化模式,推广应用绿化与停车相兼容的方法和技术。
城市公共停车设施是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要完善公共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的用地供给、资金支持和政策扶持等保障机制及措施,其建设应列入政府计划。各地要加大路外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力度,积极推动地下停车场建设,以及立体停车和机械式停车设施建设。各地应采取优惠政策,鼓励社会投资建设各种类型的路外公共停车场,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各城市应结合公共交通系统建设,在城市中心区外围规划建设与公共交通枢纽相匹配的停车设施,形成完善的停车换乘系统,引导驾车者换乘公共交通进入城市中心区,减少城市中心区道路交通压力。鼓励社会单位开放内部停车场,实行错时停车,为周边居民提供停车服务。在规划和建设停车设施时,要充分考虑电动汽车等新能源汽车普及和推广的需要,建设、改造或预留充电等相关配套设施,以适应新能源汽车发展要求。
六、切实加强占用道路停车管理
为缓解停车设施不足的矛盾,在统筹考虑城市道路等级及功能、地上杆线及地下管线、车辆及行人交通流量组织疏导能力等情况下,可适当设置限时停车、夜间停车等分时段临时占用道路的停车位。在路外停车位比较充裕的区域,不得占用道路设置路内停车位。
要依法加强对占用道路停车位设置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运用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严格管理,充分发挥现有道路设施功能,提高道路服务水平,保障道路安全和畅通。
七、完善公共停车场停车价格形成机制
各地要按照科学配置资源、合理调控需求、规范管理收益的总体要求,在综合考虑资源占用成本、交通结构调控成本、设施建设成本和经营管理成本等因素基础上,完善公共停车场价格形成机制,制定停车价格定价和调整办法,严格规范停车收费管理。
鼓励采取差别化费率调控停车需求和停车资源,实行从城市中心区向城市外围由高到低的停车级差价格,强化停车需求调控管理;对于同一地区公共停车设施,停车价格采取路内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室外高于室内的定价原则,同时建立不同类型停车场收入调节机制,引导停车资源合理使用;应根据占用停车资源的差别,合理确定不同车型、不同停放时间的停车费率。
八、规范城市停车行业管理
各地要对城市专业停车服务经营单位实行特许经营管理制度,制定市场准入和退出标准,公开、公平、公正地择优选择停车服务经营单位。要引导建立行业协会,建立行业服务评价制度,加强行业自律,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对停车服务经营单位的监管力度。采取优惠政策,促进停车产业化发展。
城市停车服务经营单位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制度、收费制度和服务规范。要加强对停车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服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停车服务水平。所经营的停车场应具有完备的停车设施,配置完善的安全监控设施,设置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标志、标线。
九、大力推动停车设施新技术应用
要积极依靠科技进步,给合实际需求推广占地少、成本低、见效快的机械式停车设施建设,加大停车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土地使用效率。按照方便使用、注重引导、人性化服务的要求,加快建设完善的城市停车设施标识系统。
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给合数字化城管系统、城市交通信息系统建设,积极建设城市停车信息服务平台,整合停车资源。大力建设城市停车信息诱导系统,鼓励采用现代信息技术、通信技术等为公众提供停车信息服务,推广停车预约服务和电子缴费技术,提高停车设施的利用率。
十、加强依法管理和监督检查
根据《坡乡规划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及管理工作实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坚决予以纠正,并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对发现已经投入使用的停车场存在交通安全隐患或者影响交通的,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并提出防范交通事故、消除隐患和撤销、改建停车场的建议。
要从促进城市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高度,切实加强对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及管理工作的指导。各地要从深化改革、扩大内需、调整产业结构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本指导意见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及时妥善处理好遇到的各种问题,确保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及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职业生涯规划指导意见 第6篇
前言: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员工维持自己的技能、能力和知识水平跟上时代发展,并为明天的新任务做好准备,已经成为员工自己的职责。组织的责任是建设员工的自我依赖性,并通过不断学习的方式,帮助员工维持其市场竞争力,规划员工职业生涯需要员工和组织的合力。
一、员工职业生涯规划涵义、基本要求、原则
㈠、员工职业生涯
员工职业生涯是指员工一生中的职业历程。员工职业生涯即员工事业生涯,是指员工 一生连续担负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发展道路。
㈡、员工职业生涯规划的基本要求
员工职业生涯规划要求员工根据自身的兴趣、性向、考虑自己的特点、能力、价值,并将个人发展与社会和组织的发展相结合,在对个人和内外环境因素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职业生涯发展目标。
㈢、员工职业生涯规划的原则
1、清晰性原则:考虑目标、措施是否清晰、明确,实现目标的步骤是否符合实际;
2、挑战性原则:目标或措施是否具有挑战性,还是仅保持其原来状况而已;
3、激励性原则:目标是否符合自己的性格、兴趣和特长,是否能对自己产生内在激 励作用?
4、求实原则:在做规划时必须要考虑到自己的特质、社会环境、组织环境以及其他相关因素,因素,选择确实可行的途径。
总之,组织和员工在制定其职业生涯规划中,尽可能重点考虑好三个匹配:即性格与职业(岗位)匹配,兴趣与(岗位)职业匹配,特殊能力(特长)与职业(岗位)匹配。
二、员工职业生涯规划的内外环境分析
㈠、组织环境分析
在职员工开展职业生涯规划的前提条件,是员工的发展必须同组织的发展相一致,员 工的生涯目标必须同组织的发展目标相吻合,员工必须是组织所需要的人才。只有组织有需要,员工才能发展。员工应重点做好以下分析;
1、组织的发展战略分析:
组织的发展战略分析明确了组织的发展远景,明确了组织未来发展重点与方向。这些 发展远景、发展重点、发展方向预示了未来的人才需求。组织的未来人才需求就是个人职业生涯发展的目标。不同发展战略,对人才的能力及类型的要求是不相同的。
实施集中低成本领先发展战略,需求的是执行力、管理能力比较强的人才。实施集中 差异化发展战略,需求的是创新型人才、开发型人才、经营型人才、协调型人才等。
2、管理制度与用人标准分析
了解掌握制度特点及用人标准,有利于在制定职业生涯规划时采取相应对策。
3、工作(岗位)说明书与能力模型分析
工作(岗位)说明书与能力模型是员工职业生涯规划的重要依据之一。
工作说明书对岗位的工作职责、工作责任、工作标准、工作权限、工作流程、工作强 度、工作环境、任职资格等都做出了界定。能力模型对岗位任职者应具备的知识要素、能力要素、能力标准等级以及个性行为标准等级也做出了界定。
4、本组织的人员现状分析
人的工作,是一个群体性的组织活动。这个群体由不同数量、不同年龄、不同专业、不同能力、不同性格的人组成。员工个人的发展与他人或多或少发生关系。
㈡、社会环境分析
1、法规政策:主要是指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经济管理体制、人才 培养开发政策、人才流动有关规定等。
2、人才市场供给环境:
国内目前状况:劳动就业人口基数大、高层次人才缺乏。
3、科学技术发展环境
了解掌握科技发展对生产技术、对职业模式、对人才素质的影响。
4、文化人文氛围、社会价值观环境
㈢、经济环境分析
员工的职业生涯发展与经济环境发展是密不可分的。诸如经济模式变化、经营环境变 迁、经济国际化发展、经济增长率、经济景气度、经济建设速度等。经济环境中的重要因素之一,就是经济模式的变化,我国的经济模式正在逐步转向知识经济,知识经济需要创造性人才、个性化人才复合型人才、合作型人才。
四、员工职业生涯规划方法步骤
第一步,自我分析。
了解自己的特点,找到自己的强项。其目的是在职业生涯发展中利用自己的强项,避开自己的短项。
第二步,环境分析。
环境分析主要包括组织环境、社会环境和经济环境。环境分析的目的是了解环境对自己提出了什么要求,提出了哪些挑战,哪些是有利的环境,可以充分利用;哪些是不利环境,应当避开。以便适应环境,与时俱进。组织环境重点分析:本组织的发展战略、用人机制、用人标准。社会环境重点分析:人才流动有关政策、人才市场供给状况以及科学技术的发展动态。特别是科学技术的发展对自己产生什么影响、所学的知识技能可使用年限。经济环境重点分析:经济模式的变化对自己提出的挑战等等。
第三步,岗位或职业评估与选择。
在自我分析和环境基础上,对自己所从事的岗位或职业进行评估。评估的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自己的性格是否与岗位匹配;自己的职业兴趣是否与岗位匹配;自己的特长是否与岗位匹配。
第四步,目标抉择。
目标抉择的前提备件是个人的发展必须与组织的发展相一致,个人的成才必须是组织上所需要的人才。
目标抉择要有科学性。所谓科学性主要体现在以下:
⑴、目标要符合社会与组织的需求;
⑵、目标抉择要适合自己的特点;
⑶、目标的高低要适当
⑷、目标的幅度不宜太宽;
⑸、目标要长中短配合恰当;
⑹、同一时间目标不宜太多;
⑺、目标要明确具体;
⑻、目标有留有余地。
第五步,生涯路线选择。
选择依据有三点:自己想走哪条路线,这是自己的兴趣问题;自己能走哪条路线,这 是自身的能力问题;自己可以走哪条路线,这是组织环境是否允许问题。只有这些都具备,生涯路线才能走得通。
第六步,具体计划与措施。
五、员工职业生涯规划中公司应起的责任和作用。
㈠、制定员工的职业开发方案。建设一个支持体系使员工可以不断补充其技能、能力和知识。
这种支持体系包括:
1、清晰地沟通组织目标与未来战略,让员工知道组织的前进方向,以能更好地发展与这种未来共享的个人计划。
2、为员工创造成长机会。让员工有机会获得新的、有趣的、在专业方面富有挑战性的工作经验。
3、提供培训和为员工提供时间进行学习。
㈡、制定相关规划和制度。
1、及时制定和公布公司的发展战略和事业发展规划。
2、制定公司人力资源发展规划。
及时做好人员配置计划。以公司事业发展的总体需求为基础,以满足岗位需求为目的,把合适的人配置到合适的岗位。
3、制定人岗匹配、员工能力评估、任职资格要求管理办法。
4、制定适应组织发展需要,促进人才稳定成长的薪酬体系。
5、制定旨在不断稳定提高员工能力的培养、培训的短、中、长期计划。
6、对员工的职业生涯进行指导。
㈢、部门的责任和作用。
1、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人力资源规划和部门的管理模式,岗位、职责、任职条件要求,制定好本部门人员配置要求计划。
2、结合员工的素质、能力、业绩、兴趣、特点、身体条件等因素,正确指导员工制定自己的职业生涯规划、制定并实施好本部门员工培训计划。
3、鼓励员工岗位成才,鼓励员工努力学习,不断增强自己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
4、根据“客观公正、业绩导向,结合实际”的能力评估原则,对员工的能力进行正确评估,帮助员工正确认识自己,正确定位自己,明确改善自身的方向。
5、对人岗不相适合的员工进行具体原因分析,及时帮助其进行岗位技能提升以适应岗位要求,或进行岗位调整。
六、员工的责任。
员工对自己的职业承担主要责任。
在制定和实施自己的职业生涯规划中,员工应该做到:
1、了解自己。
2、管理好自己。
3、正确评估自己,不断进步,跟得上时代的脚步,适应公司对自己的要求。
4、不断平衡自己的专才和通才水平。
5、最关键重要的,证明自己的成绩。
城市设计规划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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