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盘古文库-分享文档发现价值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查询央行个人征信报告

来源:莲生三十二作者:开心麻花2025-09-181

查询央行个人征信报告(精选15篇)

查询央行个人征信报告 第1篇

如何查询个人征信报告

文章摘自:金融一号店

[摘要] 可以直接在金融一号店查询!

在今天的互联网时代,信用报告不仅能从银行现场获取,北京、山东、辽宁等九省市市民更是能通过网络方式进行查询,可谓便捷性十足。

但是通过网络查询信用报告收费吗?目前,政策规定,用户一年内可以两次在银行现场进行免费查询。而如果网查信用报告同样可以免费,而且对查询次数并无要求。

因此建议以下三类人群只适合到银行现场查询信用报告,请大家对号入座,以免耽误不必要的时间。

1、网上注册过程中,未能通过身份验证的人群。

2、对不良信用记录有异议者,可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或弄错征信记录的商业银行提出异议申请。

3、目前,网查征信报告功能只适用于北京、山东、辽宁、湖南、广西、广东、江苏、四川和重庆9省市市民,所以非9省市个人仍需携带您本人身份证前往所在地人民银行,查询信用报告。

除此以外,可以直接在金融一号店为您提供的小工具中找到“查询个人征信报告”的工具,然后直接进行查询,便捷而且快速。

查询央行个人征信报告 第2篇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安徽省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使用管理工作指引(暂行)>的通知》,为规范个人征信系统的正确使用,提高个人征信系统使用管理工作的制度化水平,有效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改进个人征信系统服务质量,现对本人在个人征信系统使用以来进行了自查,现对自查做以下汇报:

一、本人在使用个人征信系统时,严格按照中国人

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管理办法,遵循合规、审慎、保密、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原则,对自己的查询帐号严格保密,密码定期修改。

二、在查询过程中,按照审慎和维护金融消费者权

益的原则,对每一笔被查询者,由被查询者当面签订查询授权书,按照被查询者的授权的查询原因,进行授权内查询,做到无无权查询和越权查询。并且对每一笔查询结果,做到保密制度,切实维护被查询者的个人隐私。

三、对每一笔查询者,在查询之前,做好查询登记

制度,登记被查询者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号码、查询原因进行详细登记,对每笔查询记录逐笔登记,并按季度对其登记簿进行装订保存。

四、现我社被查询者为借款人,对其符合发放贷款的被查询者,查询报告都做为贷款资料保存,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户,我社对其查询报告进行专夹保管,查询者对其信息绝不对外宣传,保证其查询信息不泄漏,影响个人信誉。

五、对其查询的个人征信,本着全面、客观、合理的原则对客户进行综合评价,征信信息仅供参考,不应简单以个人征信系统存在负面数据为由,正确使用个人征信系统。

六、对个人贷款户进行贷款后管理查询,严格按照

主管授权制度,对每笔需要贷后检查的个人征信查询,按照先登记授权,后查询的原则办理查询业务。

自查人:周涛

二零一一年七月三十日

查询央行个人征信报告 第3篇

最近, 笔者对全国个人征信系统进行了一次调查分析, 发现个人征信系统在推动基层商业银行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和稳健发展信贷业务的同时, 突显出了基层央行个人征信系统查询业务数量剧增与征信管理部门人员力量不足的矛盾。以湖北省仙桃市为例, 2012年, 人民银行仙桃市支行全年个人信用报告查询量仅为312笔, 而2013年全年查询量却超过了1 000笔, 到2014年已达到了2 900余笔。在查询量成倍增长的同时, 支行征信管理部门人员配备却并未增加, 仍然是一人身兼企业征信业务、个人征信业务等不同岗位。他们除了受理个人征信查询业务外, 还要办理企业信用报告查询业务、企业贷款卡业务以及处理上级行的常规性工作。基层央行工作压力增大, 具体办事人员力不从心。因此, 建立和完善基层央行个人征信系统查询规范势在必行。

二、个人征信查询数量剧增的原因

(一) 有融资需求的客户不断增多

随着社会融资需求规模的不断上升, 基层商业银行、小贷公司、担保公司等机构的意向性客户越来越多, 促使基层县市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查询量不断增加。尤其是部分已接入征信系统的机构为筛选客户、降低查询成本, 要求客户在办理业务前先到人民银行查询信用报告的情况也在逐年增多。通过笔者在日常工作中向客户进行调查, 得知在当前的信用报告查询量中, 客户向商业银行申请办理信用卡和贷款业务后, 商业银行要求客户先到人民银行了解信用记录的情况约占全年个人信用报告查询量的50%以上。这一操作程序已逐渐成为客户了解自身信用记录后再到商业银行办理信贷业务的自觉行动。

(二) 互联网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分流作用不明显

2014年, 湖北省虽然做为第二批纳入互联网信用报告查询的试点省份, 但由于互联网查询目前存在一些不足, 对于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的分流效果并不明显。一是网上查询认证过程复杂。目前网上认证普遍采用私密性问题验证、数字证书验证和银行卡验证3种方式, 均存在一定不足。私密性问题验证由于公众对自身的信贷信息关注不够, 而且无法当场反馈验证结果, 客户往往经过一天的等待后却被告知验证未能通过, 于是不会再次尝试, 转而选择到人民银行进行查询。数字证书验证目前只支持77家银行, 其中仅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一家全国性大型商业银行。银行卡验证作为新增的验证手段有所改进, 但需要跳转到银联网站开通银联支付功能, 在开通银联支付功能的过程中需要输入银行卡取款密码作为认证, 部分客户会对此操作的安全性表示怀疑。二是互联网查询需要24小时的等待时间, 而绝大部分办理业务的客户期望能够当场得到信用报告, 因此客户更倾向于到人民银行进行查询。

(三) 个人征信查询操作步骤繁琐

目前, 通过征信中心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查询个人信用报告, 从登录征信系统开始到打印信用报告, 需要依次点击“异议管理”菜单、“信用报告”图标、“本人查询 (收费版) ”图标, 通过3次点击进入申请人身份信息填写页面。在该页面输入申请人姓名和证件号码后选择查询版本, 确认缴费信息, 然后才能打印出申请表和信用报告。但实际操作中, 在不考虑网络响应速度的前提下, 一个操作熟练的业务人员通过身份证读取设备自动输入客户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时, 完成以上步骤平均需要40秒的时间。在没有配备身份证读取设备的网点, 手工输入客户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在不出错的情况下, 额外需要10秒以上的时间。如今个人信用报告查询量激增, 而现有的操作步骤将过多的时间浪费在不必要的操作上, 对工作效率造成了较大影响。

(四) 客户重复查询的情况普遍

一是由于客户不了解信用报告版本 (“个人明细版”和“个人版”) 的区别。查询时, 选择“个人版”, 在使用信用报告时 (如将信用报告提供给小贷公司、担保公司、中介公司、住房公积金中心等机构) , 因为反映的信息不全面又被要求重新打印“个人明细版”。二是部分客户对自己存在的不良记录并不知情。查询时, 选择“个人版”, 一但发现自己存在不良记录, 又要再次查询“个人明细版”, 以了解不良记录的详细情况。两个版本看起来有分工, 实则不合理, 造成了重复查询。三是客户使用信用报告需要“一稿多投”。收到信用报告的小贷公司、担保公司等机构往往不会将信用报告返还给客户, 如果客户的融资需求未能解决, 客户就会立马寻求新的合作机构, 新的融资机构又要客户再次打印信用报告。客户的重复查询, 造成了人民银行资源的严重浪费。

三、缓解个人征信查询量剧增的对策研究

(一) 加大宣传力度, 防止查询量向人民银行转移

对于客户正当需求的查询, 人民银行有义务进行办理, 但对于已经接入征信系统的商业银行、小贷公司、担保公司等机构为了筛选客户、减少查询成本支出的行为, 人民银行在做好金融服务的同时, 要加大宣传教育和检查处罚的力度, 适时出台相应的法规、制度和措施予以严格的监管。

(二) 完善互联网查询, 让其真正起到分流作用

为进一步提高互联网查询的效率, 征信中心可采用以下做法。一是提高身份认证的效率。例如, 当客户信用报告中已存在有效手机号码时, 可优先采用向客户已登记的手机号码发送验证短信的方式进行验证;增加数字证书验证的合作银行, 特别是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等国有商业银行, 便于网上银行客户进行快捷认证;降低私密性问题的验证难度, 对于一些细节性问题可给予一定的提示。比如, 具体的贷款和办卡时间、贷款类型、信用卡额度等, 可以提示业务办理银行名称供客户参考。二是改进个人征信系统网上查询机制, 在客户信息验证后能够尽快反馈客户信用报告, 减少到人民银行柜台查询的客户数量。

(三) 简化个人征信系统查询的操作步骤, 提高工作效率

个人征信系统首页空间留白较多, 可考虑将“新闻公告”和“政策法规”两栏信息合并, 在原“政策法规”展示处设置个人信用报告快捷查询子页面。

在快捷查询页面中, “确认缴费”“撤销缴费”“打印申请表”和“查看信用报告”按钮默认为不可点击状态。在客户持身份证查询自身信用报告时, 通过以下交互方式实现:

在快捷查询页面输入申请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或用身份证读取设备读取信息后, 点击“验证信息”, 在快捷查询页面下方显示客户当年查询记录的简要信息。如当年查询次数已超过免费查询次数, 将“确认缴费”按钮置为可点击状态, 点击“确认缴费”按钮后, 将“撤销缴费”“打印申请表”和“查看信用报告”按钮置为可点击状态并同时将“确认缴费”按钮置为不可点击状态。如当年查询次数未超过免费查询次数, 则仅将“打印申请表”和“查看信用报告”按钮置为可点击状态。然后分别点击“打印申请表”和“查看信用报告”, 完成查询工作。

根据笔者日常工作中的统计, 工作人员登录征信系统后的操作以查询个人信用报告为主, 异议处理、查询操作记录等模块使用极少, 而个人信用报告查询也以本人持身份证前来查询为主。因此, 该快捷查询页面可满足日常工作中的绝大多数情况。同时, 增加快捷查询页面后, 不改动原有模块, 对于异议处理、委托查询、查询操作记录等原有功能不产生任何影响。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的所有步骤在登录后均可在首页完成, 无须跳转页面;如配备身份证读取设备的网点, 最多需要点击4次按钮即可完成所有操作。完善以上操作程序, 将能有效地提高工作效率。

(四) 改进本人查询版本, 避免重复查询

完善基层央行个人征信工作的思考 第4篇

关键词:个人征信系统;个人信用报告;基层央行;管理

近年来,基层央行个人征信业务呈现出主动查询人数逐年递增、信用报告涵盖内容不断完善、工作影响力不断扩大的特点。但实务中,系统使用不便、业务管理欠规范等问题值得我们关注和思考。

一、存在的问题

(一)数据采集质量待提高

一是信用报告基本信息采集数据与实际不相符的情况时有发生。二是非银行金融机构报送信贷数据准确性有待提高。随着个人征信系统对小贷公司等新型机构的逐步开放,部分机构贷款展期管理不严,为了避免客户产生不良记录,不如实报送贷款偿还信息,影响个人信用报告的真实性。

(二)报告解读缺乏参考性标准

现阶段个人信用报告是基本信息、信贷信息等情况的规范性汇总,个人征信产品缺少必要的深加工,报告的解读缺乏指导性意见。业务咨询中,报告使用者非常希望了解个人信用评价的参考标准,由于指导性意见尚未出台,导致个人信用报告公信力受到影响。

(三)业务监督职能待强化

央行及其分支机构承担着征信业务的监管职责,而工作实际同该项履职要求存在一定差距。基层央行征信专职人员有限,日常工作疲于服务,疏于监管。所采用的监管多以现场检查为主,但在缺乏非现场监管指导的情况下,易陷入盲目。

(四)系统功能待优化

一是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系统尚未接入个人身份联网核查系统,无法核查证件真实性,存在利用虚假居民身份证骗取个人信用报告的风险。二是操作失误未及时打印客户信用报告时,需再次访问系统,形成一笔新业务,影响业务办理速度。三是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系统无年度查询次数提示功能,操作员判断个人每年两次免费获取信用报告时存不便。

(五)用户代码及口令管理欠规范

一是操作人员变动后,其用户代码和登录密码未及时禁用,仍然存于业务系统中。二是登录口令设置过于简单。有的操作员口令为初始口令或者重复使用之前的口令,长期未变;有的则不重视口令取值,设置过于简单,非常容易被套取。三是定期更换口令留于形势,限于两个使用口令之间简单切换。

二、对策建议

(一)构建精细化管理体系,夯实业务基础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确保管理科学化。以《征信管理条例》的推出为契机,健全数据质量考核、信息保护、档案管理等制度。二是完善操作规程,确保管理规范化。紧贴业务实际,建立标准化和图示化操作流程,形成一套完整的柜台操作指南。三是强化内控机制,保证管理透明化。定期编制业务风险提示书,开展岗位自查、事后核查、内审再检查工作。

(二)提供个人信用报告解读指导意见,适时推出个人征信增值服务

条件成熟的前提下,免费向诚信个人提供征信增值服务,包括个人信用报告客观、公正的解读及诚信度评分等,鼓励信贷机构参照该评分标准为个人提供融资便利。

(三)坚持岗位培训,增进业务交流

结合基层实际,针对业务盲点、难点开展岗位培训。通过上岗培训、岗下自学、业务交流等方式强化业务技能,提高履职能力。

(四)完善操作系统,提供业务保障

一是将个人身份联网核查系统与个人征信系统对接,身份核查后打印界面替代身份证复印件留存备查。二是设置信用报告补打功能,经主管授权,可根据当日流水号补打个人信用报告。三是设置年度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次数提醒功能。四是加强口令管理,登陆密码必须为字母和数字组合,不得重复使用。

(五)创新宣传手段,培育个人良好信用

创新宣传教育手段和载体,针对不同人群,选择合适的媒体传递征信知识,积极培养个人主动到金融机构更新信息和关爱信用记录的良好习惯。对公众关心的个人信用报告互联网查询方法、个人信息异议申请等热点问题,制作成视频、宣传手册,加深征信知识宣传的直观性、实用性、针对性。

(六)加强监督管理,促进行业自律

监管部门一方面要督促征信机构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强化自我约束意识,同时还应加大新机构业务辅导力度,加强个人征信系统使用监测、从业人员资格认定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参考文献:

[1] 李春胜, 赵明. 个人信用报告非恶意不良记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 内蒙古金融研究, 2013 (2)

[2]娄荣民, 董宝茹. 正确应用和解读个人信用报告的问题与建议[J]. 上海金融, 2010, (1)

查询央行个人征信报告 第5篇

大家之前应该看过一条消息:如果多次查询个人征信,很有可能会有很大的影响。一些朋友会对此产生误解:认为自己也不能多次查征信了,其实不然。

个人征信报告查询种类:

1、放贷机构查询:放贷前查询:决定是否发放贷款;放贷后查询:了解风险,决定是否调额;

2、个人查询:每个人对自己的征信报告有知情权,若有逾期记录,小编建议朋友们及早处理。

3、法院和相关政府部门查询:依法查询,不展示在查询记录中。

个人信用报告的查询原因分为本人查询、信用卡审批、贷款审批、担保资格审查、异议查询等。一般来说,本人查询是不会造成任何不良影响的。所以,在这里交广微贷易小编要提醒大家一定要定期查自己的征信报告。

为什么这么说呢?

上面已经说了比较常见的个人征信报告的查询种类,除了你自己,经过你授权的金融机构也可以查询你的征信情况,但是有一点大家要警惕:个人征信报告其实不经过你的授权也可以被查询,如果真的出现这种情况,你的个人信息可能已经被别人利用。“被贷款”有可能发生在你身上。

什么是“被贷款”?“被贷款”就是指被他人假冒你的名义在银行办理了贷款。

个人征信报告查询授权书(新版) 第6篇

查询授权书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本人授权贵行在办理以下涉及到本人的业务时,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本人信用报告,并将包括本人的个人基本信息、信贷交易信息等相关信息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

□审核贷款申请;

□审核贷记卡、准贷记卡申请; □审核本人作为担保人;

□对已发放的个人信贷进行贷后风险管理;

□受理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贷款申请或其作为担保人,需要查询法定代表人及出资人信用状况。□对公业务贷后管理需查询法定代表人及出资人信用状况。

若信贷业务未获批准,本人的授权书、个人信用报告等资料一律不退回。特此授权。

授权人(签字): 身份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为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以上空白处请填写完整)

附件2

查询授权书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本人授权贵行在办理以下涉及到本人的业务时,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本人信用报告,并将包括本人的个人基本信息、信贷交易信息等相关信息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

□审核贷款申请;

□审核贷记卡、准贷记卡申请; □审核本人作为担保人;

□对已发放的个人信贷进行贷后风险管理;

□受理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贷款申请或其作为担保人,需要查询法定代表人及出资人信用状况。□对公业务贷后管理需查询法定代表人及出资人信用状况。

若信贷业务未获批准,本人的授权书、个人信用报告等资料一律不退回。特此授权。

授权人(签字): 身份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查询央行个人征信报告 第7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征信分中心及查询网点受理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的业务操作,确保个人信用报告的安全合法使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信用报告本人查询规程》等规定,特制订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征信分中心及查询网点(以下称查询机构)。

第三条 查询工作应遵循合规、及时和保密的原则。

第二章 个人信用报告查询

第四条 个人可到征信中心或当地的查询机构申请查询本人的信用报告或代理他人查询信用报告。

第五条 申请查询本人的信用报告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并留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备查。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外国人居留证等。

(二)如实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见附表1)。第六条 代理他人提交查询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委托人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留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备查;

(二)委托人授权查询委托书;

(三)代理人如实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

第七条 县级以上(含县级)司法机关和其他依据法律规定有查询权限的行政管理部门(以下合称司法部门)可到当地的查询机构申请查询相关涉案人员的信用报告。申请司法查询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司法部门签发的个人信用报告协查函或介绍信(包含情况说明和查询原因,被查询人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二)申请司法查询的经办人员的工作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司法查询的经办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用报告司法查询申请表》(见附表2)。

第八条 接到查询申请后,查询机构应根据第五、六、七条的规定对申请人(指本人、代理人或司法部门经办人员)提供的资料当场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资料不符合规定的,查询机构应不予受理,并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原因。

第九条 对于现场受理的查询申请,已开通查询终端的查询机构应当场进行查询,并打印查询结果交申请人签收。

第十条 未开通查询终端的查询机构应将现场受理的查询申请登记到《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申请登记表》(见附表3,下称申请登记表)中,并在当日下班前通过专用电子邮箱把申请登记表发送至征信中心。

第十一条 对于各地查询机构转交的查询申请,征信中心应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通过专用电子邮箱将查询结果返给各地查询机构。

第十二条 未开通查询终端的查询机构接收到征信中心返回的查询结果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按照事先约定的接收方式将查询结果反馈给申请人。申请人可以事先约定的接收方式包括:

(一)现场领取,申请人在约定日期内到当初提交申请的查询机构领取查询结果。

现场领取查询结果时,申请人要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查询申请表,并在申请表接收人处签字。

本人直接提交查询申请的,不能委托其他人领取。委托他人提交查询申请的,只能由委托人或代理人前往领取

(二)电子邮件或邮寄,查询机构在约定日期内发出电子邮件或特快专递。申请人应事先在申请表上注明电子邮箱或详细通讯地址。邮寄的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第十三条 在信用报告查询收费的相关管理制度出台以前,查询部门提供信用报告查询服务时暂不收费。

第三章 查询用户的创建与管理

第十四条 各查询机构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受理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明确岗位职责及A、B角,并将A、B角配备情况报征信中心备案。

第十五条 征信中心负责统一创建和管理各查询机构的查询用户。第十六条 各查询机构的查询人员发生变动时,应书面通知征信中心的用户管理员停用原查询人员使用的查询用户,并申请新的查询用户。

各查询机构申请新的查询用户时,应填写《征信中心查询用户申请表》(见附表4)。

第十七条 各用户要专人专用,不得私自转给他人使用,更不能设置“公共用户”。

第十八条 各用户必须妥善保管自己的密码,第一次登录系统后必须立即更改密码,至少每个月更改一次自己的密码,密码要符合复杂性规定。

第十九条 各用户必须为工作中知悉的个人信用信息保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篡改、毁损、泄露或非法使用个人信用信息,不得与自然人、法人、其它组织恶意串通,提供虚假信用报告。

第二十条 各用户离开操作台时,必须退出系统。

第四章 资料管理

第二十一条 查询机构要对所有查询相关的纸质和电子档案资料整理归档。档案资料按照一事一档,编号管理的原则进行。档案资料包括查询申请人提供的查询申请书、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司法部门签发的个人信用报告协查函或介绍信、查询申请登记表等。

第二十二条 查询机构要安排专门的档案柜存放信用报告查询的相关档案,并做好对档案存放地的防火、防潮、防虫、防鼠等“八防”安全措施。

第二十三条 档案资料的借阅应当严格限定范围,无查询机构主管的审批,任何人不得擅自查询、借阅和复制档案资料。

第二十四条 查询机构要按业务档案管理规定对档案资料(包括相关文件)进行管理。

第二十五条 信用报告查询相关档案资料保管期限为三年,到期可对档案资料进行销毁。对档案资料的销毁要遵照《中国人民银行档案管理规定》(银办发[2004]259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

第二十六条 查询机构应定期开展自查;各征信分中心要对辖内查询机构的执行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第二十七条 有违反本规程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行为,造成个人信用信息被泄露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查询央行个人征信报告 第8篇

杜金富充分肯定了2011年征信工作所取得的各项成绩。他表示,2011年征信管理和服务稳步推进。完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并上报国务院,开展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机构信用代码编制与试点工作。加强征信业务监督管理,保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在全国开展“征信专题宣传月”活动,组织《征信之歌》征集评选。完善征信系统功能,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截至2011年底,个人征信系统收录自然人数约8亿人,全年累计查询次数为2.4亿次;企业征信系统收录企业及其他组织共计1800万户,全年累计查询次数为6930万次。全国已累计补充完善中小企业信息227万户,其中有21.6万户中小企业获得银行贷款,贷款余额4.2万亿元;全国共为1.4亿农户建立了信用档案,评定了9300万信用农户,8100万农户获得贷款,余额达1.5万亿元;全国20多个省(市)100多个地(县)开展了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

杜金富指出,2012年征信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世界经济复苏和国内实体经济发展对征信业提出更迫切的要求,全社会对征信业的重视程度已经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推动征信行业发展,为信用活动提供有效的信用信息支持,促进金融机构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是当前的迫切任务。抓住机遇,应对挑战,扎实推进征信管理工作,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精神上来,统一到人民银行党委的部署上来,进一步开阔视野、开拓创新,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谋划工作思路;要准确把握征信工作定位,继续做好经济领域的征信工作,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统筹安排征信法规体系、征信管理体系、征信市场体系、征信宣传教育体系、征信文化体系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整体推进各项征信管理工作;要充分认识征信标准建设的重要性,积极推进征信标准化建设与应用。

对2012年征信工作,杜金富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机构信用代码制度、征信系统数据质量、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建设和征信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一是以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为重点,积极推动经济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要大力推进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减少信息不对称,发挥信用信息服务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和解决农村金融服务薄弱问题中的重要作用,并积极推动行业和地方信用体系建设。二是总结试点经验,在全国开展机构信用代码推广工作和制度建设工作,积极推进信息共享和机构信用代码的应用。三是做好征信数据质量和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加强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择机出台《个人征信信息保护暂行规定》,制定对数据质量的激励措施,加强对数据质量和信息保护的检查管理。四是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建立包括证券、保险、外汇等信息在内的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五是加强征信队伍建设。要加强征信文化建设,建立和完善征信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努力提高征信队伍的整体素质,推进征信学科建设,培养后备人才。

会上,征信管理局局长王煜和征信中心党委书记王晓明分别作了本单位工作报告。会议还对“征信组歌”获奖单位进行了表彰。中央纪委预防腐败室、国家预防腐败局办公室和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人民银行相关司局负责人,上海总部、各分支机构征信业务主管负责人和相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个人征信记录查询方法 第9篇

如何在网上查询个人征信记录的方法:

1、电脑打开浏览器,在百度搜索“个人征信”,进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网;如图

2、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网首页,找到“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点击进入;如图

3、进入后,点击页面上的“马上开始”;如图

4、到这一步我们先要注册帐号,点击右侧“新用户注册”。如果已经注册了的用户可以不用注册,直接登录;如图

5、在帐号注册页面,按照注册页面上的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完成注册;如图

6、注册完成后,直接返回并登录帐号;如图

7、登录成功后,选择页面上的“申请信用信息”;如图

8、在申请信用信息页面上,我们需要提供个人信息验证,验证方式有银行卡验证、数字证书验证、问题验证。这里小编选择了银行卡验证方式,并把下方需查询征信的内容都打上勾,点击“下一步”;如图

9、在银行卡验证页面上,点击“获取银联认证码”;如图

10、在弹出的页面上填写一张自己银行卡的信息,进行验证;如图

11、验证成功后会回收到银联的认证码;如图

12、回到“申请信用信息”,把收到的银联的认证码输入并提交;如图

13、最后央行会在48小时内把征信查询短信验证码发送到我们手机上,我们只要把这个短信验证码输入,即可获取的自己的个人征信记录,获取到的个人征信记录也可以下载下来。如图

如果在征信记录上发现有逾期情况,小编建议马上还上,避免以后在银行办理房贷受到影响。

个人征信查询委托书 第10篇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本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于年月日代理查询本人的个人信用报告,并将查得的信用报告转交本人。

委托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委托日期:

承 诺

个人征信查询委托书 第11篇

个人征信查询委托书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本人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于__年__月__日代理查询本人的个人信用报告,并将查得的信用报告转交本人。

委托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委托日期:

承 诺

以上委托书确系委托人亲自出具,如有不实,本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代理人签字:

个人征信查询授权书 第12篇

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授权书

编号:授权人1:授权人2:

证件名称:□身份证 □其他证件名称:□身份证 □其他证件号码:证件号码:受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日期:年月日

授权内容:

本人因办理以下业务(勾选项),授权某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

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打印、复制、保存本人的个人信用报告,用于业务受理、审查审批以及贷后管理,并将个人基本信息、信贷交易信息、反映个人信用状况的其他信息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授权期限为授权日起至业务终结日止。

本人知悉本人未按照合同履行义务的信息(如拖欠、逾期等)将报送

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若信贷业务未批准,本授权书、个人信用报告等材料本人不要求退回。

□ 本人/配偶申请贷款□ 本人/配偶申请信用卡□ 本人/配偶作为担保人□ 特约商户实名审核

□ 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贷款或提供担保,本人作为其法定代表人或

出资人

□ 其他。

个人征信查询操作指南 第13篇

点击“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点击“马上开始”

如已注册,直接输入登录名、密码和验证码登录即可;如未注册,点击“新用户注册”

填写姓名、身份证号、验证码,选中“我已阅读并同意服务协议”,点击“下一步”

填写带*号的必填信息,输入手机号,获取动态码,填写手机动态码,点击“提交”

点击“立即登录”

输入登录名、密码、验证码,点击“登录”

点击“确定”

点击“下一步”

选择“验证方式”,点击“下一步”。测试人选择的“问题验证”;其他两项验证方法,测试人不具备条件。具体条件点击“下一步”可以看到。

回答“问题验证”所列问题,点击“提交”

出现如下提示信息:

个人信用征信查询授权书 第14篇

平安银行漳州分行:

因(借款主体)向贵行申请(具 体业务),作为该业务的借款人或担保人,本人现同意并授权平安银行漳州分行有权依照《征信业管理条例》、《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本人个人信用信息和因信贷关系而产生的不良信贷信息报送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征信机构,并同意上述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使用人可依据规定的范围,查询、使用本人包括社保信息在内的信用报告。

特此授权。

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

授权人:

年月日

本人隶属于团队,确认授权书为授权人亲笔签名。客户经理:

年月日

个人征信查询授权委托书 第15篇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因办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保险公司”)信用保证保险业务(下称“本业务”)需要,本人现授权保险公司向中国人民银行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下称“征信中心”)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征信机构采集、查询、使用、报送本人的征信信息,含不良信息。

以上信息的用途为:本业务的投保、核保、承保后管理及后续理赔、追偿等期间。

授权期间:自本征信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人在本业务项下的还款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人同意,不管以上业务申请是否获批,该授权均持续有效且保险公司无需退还本授权书及其他业务申请资料。

本人完全知晓并理解,征信中心已通过贵司明确告知本人:贵司向征信中心提供本人信息可能产生的各种不利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通过各种手段或方式获取或非法使用本人信息,可能会给本人造成人身或财产的损害,或是造成本人预期利益减少或损失扩大,或是其他不良或不利影响等。

本人同意征信中心通过贵司采集本人信息,并依法使用。本人就征信中心采集本人信息的行为本身放弃提起诉讼或其他任何主张的权利,但《征信业管理条例》赋予本人的法定权利除外。以上授权一经做出,不可撤销或变更。特此授权。

保险公司承诺:将严格遵照《征信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在客户授权范围内谨慎使用征信报告并严格保密。

授权人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授权人签名 :

(本人亲笔正体签名)

日 期 : 年 月 日

------------------------为了验证您的真实身份,您必须提供以下详细信息: 提供以下任意一家银行的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 □中国银行 □工商银行 □农业银行 □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民生银行 □交通银行 开户城市:

户 名:(必须同授权人姓名)账 号:

查询央行个人征信报告

查询央行个人征信报告(精选15篇)查询央行个人征信报告 第1篇如何查询个人征信报告文章摘自:金融一号店[摘要] 可以直接在金融一号店查...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内容为doc格式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确认删除?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