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问题:资本化
存在问题:资本化(精选11篇)
存在问题:资本化 第1篇
我国资本市场迅速发展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大规模经济建设的投资需求, 需要通过资本市场筹集资金。
2. 城乡居民储蓄存款需要借助资本市场转化为投资。
3.我国金融市场的深化需要发展资本市场。
4.资本市场是随着国家财政货币政策调节宏观经济的要求而产生的。
应当看到, 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还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 如非市场经济因素、市场经济因素、金融环境的不稳定性以及各项配套改革措施滞后等。因而就市场成熟性而论, 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对资本市场的认识, 理论上不统一。
有人认为这个市场是一个极度投机的不创新财富的市场, 是一个制造“泡沫”的市场, 最近有一种观点认为, 中国资本市场应该“推倒重来”, 股市的下跌属于革命性调整, 中国股市不怕崩盘, 甚至只有崩盘才能重建;股市只有跌倒1000点, 才能引进做空机制, 重新建立一个完美的股市。
2.资本市场患的是“体制病”, 存在着制度缺陷
中国的资本市场是在一种极为特殊的环境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作为计划经济的天敌, 资本和资本市场在中国长期处于被排斥的地位。从股份经济在我国出现的那一天起, 传统势力的扼杀机制和行政权力的同化机制也就同时开始启动, 并且在多方面和多层次上形成了对股份经济和资本市场发展的重重钳制。一是来自于传统势力的惯性;二是来自于行政机制的干预;三是来自于思维定势的束缚;四是来自于改革的误区。表现在资本市场上的特征是, 首先, 中国资本市场是一个被行政权力多重扭曲的市场;其次, 上市公司大都带有比较明显的国有色彩;再次, 中国股市因其在走向上受到政策的强力调控而呈现出典型的“政策市”的特点。
中国资本市场不是一个一般的新兴市场, 而是一个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向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诞生的新兴市场;中国资本市场中存在的问题, 不只是由于一般新兴市场中因市场规则不健全和投资者不成熟而引致的, 而且是在行政权力与市场机制的对峙乃至对抗中出现的制度缺陷, 主要包括:体制缺陷、机制缺陷、结构缺陷、功能缺陷和规则缺陷五个方面。如果用一句话来概括那就是:改制不到位, 行政的力量太强, 市场的机制太弱, 信息的披露太灰, 监管的趋向太乱。其后果, 就是有序的和有效的市场秩序不能在中国资本市场中真正建立起来。
3. 资本市场的单一性和股市结构的分割性, 形成资本市场的结构缺陷
1) 在总体设计上, 市场相对集中和单一。我国的资本市场金融工具中, 除去股票, 债券等基础金融工具, 金融衍生工具还完全未完善起来, 现货市场远远大于期货市场的这种单方向结构设计使我国资本市场上只有做多机制而不具备做空机制, 不具备期货期权市场中特有的价格发现功能和风险规避功能, 这就大大抵消了资本市场本身所固有的优点和优势。
2) 在二级市场方面, 缺乏结构层次。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已形成了主板, 创业板, 股份代办转让系统, 但是二板与三板市其尚处于发展初期, 市场定位尚未明确, 机制制度远未完善, 要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多层次市场结构还存在较大的差距。
3) 在股票市场上, 中国股市一直呈现出行政主导性的特征。由于市场定位的缺陷, 存在着明显的“先天不足”, 主要存在资本结构的分割性和上市公司质量不高等问题。中国股票市场结构的分割性, 集中表现在国有股、法人股、内部职工股和社会公众股的分割;A股与B股市场的分割。这种状况导致了股票市场行为的扭曲和功能的非正常发挥。另外, 中国上市公司中股权结构的鲜明特征是“一股独大”, 上市公司质量不高, 投资者的利益难以保障。
4) 在债券市场方面, 我国的市场格局也处于一种畸型状态。在我国的债券市场上, 无论是债券种类, 还是债券规模, 国债和国家金融机国的债券市场构发行的金融债券都大大高于企业债券。债权融资在我国资本市场上的地位和作用尚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4. 中国资本市场低效率, 充其量是一种弱效率市场
有效市场理论的前提假设是在完善的市场条件下, 通过市场运行机制和定价机制, 发挥市场机制的资源配置功能。在中国强制性制度变迁中, 有效市场理论对中国资本市场效率并不具有完全解释能力。产生资本市场低效率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国资本市场的制度性缺陷, 包括结构性缺陷、体制性缺陷以及功能缺陷等;二是我国资本市场中存在着较为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现象, 如机构投资者与中小投资者在投资领域的信息不对称,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与外部人之间存在的信息不对称, 中介机构、上市公司与各类投资者在企业上市过程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等。如果这些问题不能逐步解决, 那么对整个资本市场中长期的稳定高效运行和规范发展必将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5. 资本市场发展中的缺陷与矛盾碰撞, 呈现出集中性的市场风险
在中国资本市场中, 对市场的培育力度不够, 致使资本市场没有充分发挥风险分散的功能。从市场表现看, 我国股市呈现投机过度的特征, 股指波动幅度大, 市盈率过高, 股票投资价值与价格严重背离, 加大了市场的风险。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我们必须从微观、宏观不同层面上进行综合治理与改革, 才能推进中国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地发展。
6. 资本市场存在规则缺陷, 法制建设有待于加强
存在问题:资本化 第2篇
X月X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作出的顶层设计和重大部署,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
《指导意见》从总体要求、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优化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促进国有金融机构持续健康经营、加强党对国有金融机构的领导、协同推进强化落实X个方面提出了X条意见。X月X日,财政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金[X]X号),对财政部门如何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做了安排部署。
这些《意见》的出台,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的重大举措,也是做好新时代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顶层设计。虽然近年来我国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取得了长足发展,如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委托代理关系逐步建立,金融机构管理方式从“行政化”向“市场化”转变,更加注重和强调“管资本”,但正如《指导意见》指出的那样,当前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还存在职责分散、权责不明、授权不清、布局不优,以及配置效率不高、法制建设不到位等矛盾和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国有金融资本布局结构需调整优化。我国金融机构中国有金融资本占比较高。就整个金融业来看,X年末,中央汇金公司管理的金融资本为X.X万亿元,控股参股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的综合性金融机构X家,资产总额X万亿元。其中,中央汇金公司持有其参股控股的X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市值为X.X万亿,在X.X万亿元总市值中占比为X.X%。如果再考虑非金融国有企业及政府机构持有的国有金融股,则金融行业中国有金融资本占比更大。
就资产规模最大的金融行业银行业来看,在X家中央金融企业中,除交行以外国有股份比例都不低于X%;在上市商业银行中,第一大股东为国有机构或法人的比例占X%;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中,国有股份在前十大股东中的占比均值高于X%。国有金融资本占比过高,但实际上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监管缺位,其他股东也难以对国有股起到有效的制衡作用,不利于金融机构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国有金融资本较多地配置在银行业,也不利于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不利于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对经济高质量发展会带来不利影响。
二是国有金融资本管理部门职责不明。X年,中央明确由财政部按规定管理国有金融资产,并在年底成立中央汇金公司,由其根据国务院授权,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对国有商业银行等重点金融企业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中央汇金公司不开展其他任何商业性经营活动,不干预其控股的国有重点金融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此后,财政部虽然继续管理国有金融资产,但其并非出资人,中间存在一定的问题。
银监会也于X年成立,标志着金融监管架构的完善,但其并不履行出资人的监管职责。如此一来,在中央层面,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中央汇金公司都是国有金融资本的管理主体;在地方层面,财政部门、国资委、金融办、投资运营公司都参与国有金融资本的管理。虽然多个机构管理国有金融资本,但对出资人职责缺乏明确授权,管理权责边界不清晰的情况仍然存在,由此引发的问题是,微观方面出资人在金融机构公司治理中无法发挥作用,容易形成内部人控制,宏观方面国有金融资本功能不能最大化发挥。
以我市为例,X年X月市政府将原市财政局持有的某某地方银行股权X万股(万元)划转给某国有经营公司,占该银行股权总额的X.X%,该公司只有一年收到分红X.X万元。从该笔资金委托经营看,尽管市政府委托该公司管理这笔投资,实际上该公司无法履行管理职责,无法参与到经营决策中去,收益分红也得不到保障。
三是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缺少专门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
目前,虽然国有金融资本基础管理、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和薪酬管理、国有金融资本经营预算等管理制度日趋健全,但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缺少全面、统一、完善的管理制度,相对较为松散,基础管理制度缺失问题突出。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的管理规则标准差异较大,管理能力不足,管理模式不统一,缺乏系统的制度规范。制度的缺失直接导致部分国有金融机构发展战略不清晰,偏离主业、盲目扩张,在缺少风险防火墙机制的情况下盲目开展产融结合,片面追求多牌照经营,埋下金融安全隐患。
加强和创新国有资本管理,要以依法保护各类产权为前提,以提高国有金融资本效益和国有金融机构活力、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中心,以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为原则,以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为导向,统筹国有金融资本战略布局,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优化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促进国有金融机构健康持续经营,为推动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国家金融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大支撑。拟重点加强以下四个方面的创新和管理:
一是明确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原则;二是坚持服务大局原则;三是坚持统一管理原则;四是坚持问题导向原则;五是坚持权责明晰原则。
二是创新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一要健全国有金融资本基础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全流程、全覆盖的国有金融资本基础管理体系,完善产权登记、产权评估、产权转让等管理制度,做好国有金融资本清产核资、资本金权属界定、统计分析等工作。加强金融企业国有产权流转管理,及时、全面、准确反映国有金融资本产权变动情况。规范金融企业产权进场交易流程,确保转让过程公开、透明。加强国有金融资本评估监管,独立、客观、公正地体现资产价值。整合金融行业投资者保险保障资源,完善国有重点金融机构恢复和处置机制,强化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债权人自我救助责任。二要严格国有金融资本经营绩效考核制度。通过功能界定、划分类别,分行业明确差异化考核目标,实行分类定责、分类考核,提高考核的科学性、有效性,综合反映国有金融机构资产营运水平和社会贡献,推动金融机构加强经营管理,促进金融机构健康发展,有效服务国家战略。加强绩效考核结果运用,建立考核结果与企业负责人履职尽责情况、员工薪酬水平的奖惩联动机制。三要落实国有金融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按照统一政策、分级管理、全面覆盖的原则,加强金融机构国有资本收支管理。规范国家与国有金融机构的分配关系,全面完整反映国有金融资本经营收入,合理确定国有金融机构利润上缴比例,平衡好分红和资本补充。结合国有资本布局需要,不断优化国有金融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结构,建立国有金融机构资本补充和动态调整机制,健全国有金融资本经营收益合理使用的有效机制。四要加强金融机构和金融管理部门财政财务监管。财政部门负责制定金融机构和金融管理部门财务预算制度,并监督执行。进一步完善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完善中国人民银行独立财务预算制度和其他金融监管部门财务制度,建立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和重点金融基础设施财务管理制度。各级财政部门依法对本级国有金融机构进行财务监管,规范企业财务行为,维护国有金融资本权益。切实加强银行、证券、保险、期货、信托等领域保障基金财政财务管理,健全财务风险监测与评价机制,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保护相关各方合法权益。
五要健全国有金融机构薪酬管理制度。对国有金融机构领导人员实行与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与绩效考核相挂钩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对国有金融机构领导人员,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合理确定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对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实行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并建立国有金融机构高管人员责任追究和薪酬追回制度。
三是创新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一要优化国有金融资本配置格局。统筹规划国有金融资本战略布局,适应经济发展需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合理调整国有金融资本在银行、保险、证券等行业的比重,提高资本配置效率,实现战略性、安全性、效益性目标的统一。既要减少对国有金融资本的过度占用,又要确保国有金融资本在金融领域必要的控制力。对于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机构,保持国有独资或全资的性质。对于涉及国家金融安全、外溢性强的金融基础设施类机构,保持国家绝对控制力。对于在行业中具有重要影响的国有金融机构,保持国有金融资本控制力和主导作用。二要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统一管理。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机制,根据统一规制、分级管理的原则,财政部负责制定全国统一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各级财政部门依法依规履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基础管理、经营预算、绩效考核、负责人薪酬管理等工作。严格规范金融综合经营和产融结合,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应当与实业资本管理相隔离,建立风险防火墙,避免风险互相传递。
三要明确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国有金融资本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国家金融资本所有权。国务院和地方政府依照法律法规,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按照权责匹配、权责对等、权责统一的原则,各级财政部门根据本级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依照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等规定,履职尽责,保障出资人权益。四要以管资本为主加强资产管理。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要准确把握自身职责定位,科学界定出资人管理边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建立管理权力和责任清单,更好地实现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目标。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以公司治理为基础,以产权监管为手段,对国有金融机构股权出资实施资本穿透管理,防止出现内部人控制。按照市场经济理念,积极发挥国有金融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作用,着力创新管理方式和手段,不断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科学性、有效性。
五要明晰国有金融机构的权利与责任。充分尊重企业法人财产权利,赋予国有金融机构更大的经营自主权和风险责任。国有金融机构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接受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机构依法实施的管理和监督。国有金融机构要依照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等规定,积极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绩效考核、激励约束、风险控制、利润分配和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完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决策制度。
对资本市场制度设计存在问题的思考 第3篇
首先,资本市场投资者结构不合理。表现为机构投资者少,股民散户大量存在,作为经济社会基本细胞的企业缺乏从资本市场获得资金支持的能力和意识,从而不能有效积极参与资本市场的经营和交易;而更多的股民散户在这个市场上由于获得信息的绝对不对称性,更是被某些机构投资者设下的层层圈套深套,造成个人财产的严重损失。
其次,资本市场架构不合理。资本市场的要求是一个多层次、宽构架、不同投资主体共同参与的市场。而我国的资本市场却是一个结构单一、层次不明、交易产品稀缺的市场。这一点在资本市场发展初期表现得尤为充分,虽然后来陆续开设了中小板、创业板交易市场,三板交易市场也将启动,但仍与我国经济的发展现状不相匹配,特别是制度设立上雷同,没有各自的特色和不同设立主体的针对性。老百姓的资金没有更多的渠道投资,而是在证券市场上挤“天梯”,结果赔得一塌糊涂。
第三,资本市场的审批制度不合理。资本运作本来是市场行为,投、融资的参与者都是市场的主体。但我国投、融资的主体的交易行为均为行政审批的对象,这样首先牺牲了市场的效率,其次部分环节和领域成为审批者寻租的温床,牺牲了市场的公平。企业的投资价值应该交由市场决定,融资能力也应该由公司的价值决定。发达的资本市场,几乎无一例外的都是投、融资主体行为采取注册制而非审批制,这一成功经验有待我们学习。
第四,金融产品设计不合理。金融产品(包括金融衍生产品)本该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金融机构发展需要而设计的,是对经济发展运营起到促进作用的载体。但在我国,由于资本市场顶层设计的缺失,金融机构成了国家垄断行业,面对单一的市场金融产品,广大群众想要买的更是门槛畸高的稀缺品种,由于采取严格的准入制度,很多产品不能进入投资领域交易,市场产品丰富速度缓慢,投资资金只能在小圈子里打转转。
第五,金融产品定价不合理。层层的审批制度使一些金融产品畸形出生、畸形生长,股市中长期存在的“三高”现象就是最好的佐证。
第六,房地产市场这个准金融产品制度设计不合理。在一个超过13亿人口和城镇化快速推进的大国,土地的稀缺性无疑使房产的资源属性日显突出,进入交易市场后逐步演化为一种准金融产品。体现为许多开发商本来没有什么资金实力,但就是因为取得了政府审批的一块土地项目,就开始了集资、贷款、垫资施工、售卖楼花、收取与收款、银行按揭、滚动开发的金融运作之旅。长此以往就导致了房地产市场畸形发展,给资本市场带来了巨大冲击,绑架了经济运行的健康发展,甚至到了一但发生重大闪失就会将整个经济推入崩溃边缘的程度。
上述问题的存在,使我国经济存在着诸多不确定性风险。为使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汲取过往教训,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要妥善解决投资者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大力发展资本市场,使实体经济与金融经济做到有机结合,使更多的机构投资者诞生。国家要鼓励资本拥有者创办投资机构,出台必要的优惠政策,逐步扩大机构投资者比例,对大规模投资者要加强监管,对中小规模投资者要有充足的保护措施。
第二,通过扩大市场规模和调整市场结构,解决资本市场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从顶层设计上解决。要尽快放开三板市场,认真执行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相信群众的智慧,让他们自己去判断自己适合在哪个平台上交易、交易哪些品种,以使资本市场繁荣发展。
第三,解决审批制度不合理的问题。逐步取消审批制并过渡到注册制,遵循管办分离的原则,证监会要突出一个“监”字,也就是发挥监督职能,维护市场秩序,查出违法行为。扩大中介机构的业务范围,强化中介机构的责任,真正发挥市场的作用,合理确定上市公司的价值。尽快使资本市场形成多层次、宽结构的合理局面。打破资本市场不活跃、管理混乱的状态,使经济发展有适合的资本市场与之配套。
第四,解决金融产品设计不合理的问题。必须首先着手解决产品设计缺陷的问题,使广大群众投资的金融产品不再稀缺。放宽准入标准,让民间资本积极介入资本市场的建设,规范金融产品的交易门槛、交易层次、交易标准和价格。
第五,解决金融产品定价不合理的问题。必须解决的是利益输送问题,首先要解决非市场化定价问题;其次是发行流通股锁定期问题,不能人为制造证券产品的稀缺,继续加快推进市场交易全流通工作;再次是增加金融产品品种,丰富金融产品内容,抑制投机炒作,让不同投资档次的品种,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投资需求。
第六,解决房地产市场存在的问题,必须抓源头治理,坚决执行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市场的各项调控政策和措施,绝不能使一些两手空空的开发商通过批文、拿地、融资、按揭等流程制造创富神话,对房价推波助澜直接损害实体经济的发展繁荣。让房地产回归大众商品的属性,净化资本市场,防止中国经济“硬着陆”风险的发生。
中国资本市场存在问题与完善 第4篇
关键词:保值增值,资金配置,金融结构,机制缺陷
1 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
发展资本市场对中国经济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从国内外资金流通形式来看, 资本市场是国内外的投资者对我国企业进行投资的主要平台, 在促进我国企业现代化和筹集发展所需资金方面, 起到了很大的积极作用。从80年代开始直至现在, 我国的国有企业的市场主导地位已经慢慢转变, 外资、私人、乡镇企业产品逐渐登上舞台, 国内竞争加剧, 而且, 企业还直接面对跨国集团在国内外的挑战。
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 我国的资本市场格局初步形成, 从国有企业的改革上市, 到一大批中小企业在创业板上市, 充分体现了资本市场的重要作用。但是, 由于我国在发展资本市场方面, 缺乏一定的经验, 在管理过程中, 还存在不少问题。
2 我国资本市场存在的问题
2.1 投资主体结构不合理
相关数据统计分析显示, 在我国的资本市场投资者中, 散户的数量比较庞大, 而专业的机构投资者相对较少。一个成熟的、稳定的、完善的资本市场, 是需要一定数量的专业机构投资者作为支撑的。因为, 从散户和机构投资者的投资行为及其投资目标来看, 二者是存在很大差别的, 机构投资者如公募基金、私募基金、保险、券商等, 而散户通常就是资产量较小的个人投资者。专业的机构投资者对投资的稳定性和长期收益更加看重, 而散户投资者往往过于激进冒险, 投机行为较多。散户的这种风格, 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我国资本市场的不稳定性。
2.2 金融产品结构不合理
在银行业, 业务集中在信贷等传统的零售业务领域, 即使在传统的零售业务中, 也缺乏为企业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的系列产品, 金融中介等批发业务严重不足;金融衍生工具发展滞后, 缺少组合投资所必需的金融衍生品, 各类投资者行为趋同, 容易形成市场的单边运行, 在宏观经济运行和金融调控方向发生变化时可能导致风险积聚。
2.3 企业在发行制度和退出机制的缺陷
申请上市方面, 以前实行的是审批制, 现在实行的是核准制。但不管采用哪种方式, 有一个共性就是企业上市的指标非常有限。正因为这个原因, 使得企业一旦上市之后, 就很难从证券市场上退下来, 投资者便认为业绩再差的上市公司也不会被推出市场, 以至ST、PT之类的个股常常出现连续涨停的现象。我国在退市制度方面几乎是一片空白, 有些本应该被摘牌的公司却能够通过所谓的“资产重组”后生存下来。再差的公司也会有人炒作, 因为投资者坚信:在最后的时刻, “救星”就会出现。尽管我国已正式建立退市制度, 但很不完善, 如同虚设。另外, 过高的发行市盈率, 进一步加大了市场的风险。
2.4 资本市场税制存在的缺陷
我国资本市场在征税方面样有很多缺陷, 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 (1) 缺乏完整、系统的税收政策; (2) 税收对资本市场的调控能力差; (3) 课税面过窄, 负担分布不均, 违背税收公平原则; (4) 重复课税现象严重; (5) 税收制度稳定性差, 轻重问题时常出现。
2.5 现有信息披露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
从上市企业的信息披露情况来看, 我国境内企业的信息披露质量和层次较低, 并且对于信息披露的监督和责任也落实的不到位。一些企业为了上市, 故意粉饰财务报表, 这种欺骗性的信息披露, 会严重误导投资人的分析判断。因此, 从这个角度来讲, 应该继续完善信息披露机制, 建立相应的信息披露法律规范, 对于那些没能按照相关标准披露信息的公司, 要加大惩处力度, 提高企业信息虚假披露的成本。
3 相关问题的解决对策分析
3.1 培育机构投资者, 提高资本市场投资主体的专业性
机构投资者的培育, 需要有一定的环境, 在我国资本市场逐步开发的今天, 应当给予机构投资者更加灵活的政策和法律保障。并且要不断提高资本市场的法制化水平, 为机构投资者的成长和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可以根据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实际需要, 引进合适的战略机构投资者, 例如, 近期开通的沪港通就对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带来了很深远的意义, 其一些效果在近期的市场表现中已经充分得到了体现。
3.2 建立金融产品创新机制, 不断完善金融产品结构
金融产品的创新, 要始终坚持一个原则, 那就是服务于实体经济, 当前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高, 一定程度上就是不合理的融资机构导致的, 而融资结构的最直接影响因素就是金融创新产品不够丰富, 而且多数企业更倾向于间接融资, 而不愿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在这种情况下, 就需要不断创新和丰富资本市场的金融产品, 降低企业债券发行的门槛, 鼓励企业发行多层次的债券, 在股票市场也要不断丰富层次, 逐步降低企业发行股票融资的标准, 金融衍生品领域, 要不断丰富衍生品的标准, 建立风险对冲机制, 用更加完整的金融产品, 丰富资本市场的投融资结构。
3.3 完善中国资本市场结构
从我国资本市场的结构来看, 大型企业占据优势地位, 而数量众多的中小企业, 在资本市场上处于不利地位。在融资方面, 中小企业普遍呈现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从这种现象来看, 就需要在新的市场环境下, 不断完善我国的资本市场结构, 为中小企业建立一个合适的融资平台, 使得中小企业可以在这个平台上实现较低成本的融资, 提高融资效率。创业板的推出, 可以说为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 提供了一个比较有效的上市融资平台, 是对我国以主板为主资本市场结构的补充和完善。
3.4 国内企业要充分利用海外资本市场
国内的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特点和企业发展规划, 大胆尝试利用海外资本市场的有利条件, 进行海外投融资, 引进国外先进的融资管理机制和模式, 丰富企业的投融资渠道。可以说, 近些年一些企业在海外发行的债券和在纽约和纳斯达克的上市, 为国内一些高科技企业和互联网企业的融资, 提供了新的出路。
3.5 继续深入的推进沪港通
沪港通这一全球资本市场的创举, 能在短短半年左右时间里解决交易、清算、汇率、税收等多重困难, 甚至未受“占中事件”的显著影响, 中国最高领导层的战略眼光和两地监管机构务实的工作部署起到了核心推动作用。面对略低于预期的市场行为, 各种应对措施也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中, 比如上交所研究更合理的交易方法以降低交易中的外汇成本;港交所成立工作小组在内地券商路演, 面向散户和机构直接推介投资港股的价值。能感觉到两地监管机构的深思熟虑, 谋定而后动。与此同时, 笔者认为应该从更加长远的角度看待沪港通的积极作用, 而不是因为短期的市场行为而忽喜忽悲。作为一个长期资本管制的市场, 中国的股票、债券、期货等市场都是与国际资本市场相对割裂的, 而想要打破这种封闭和割裂的状态并非一蹴而就。早在10年之前, 中国政府已经开展了部分尝试, 创设了QFII机制允许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用美元投资A股, 此后又分别创设了QDII和RQFII机制。受制于额度和资格的审批, 中国与国际的跨境资本交流一直极为有限, 但是2012年以来明显提速。这和人民币国际化的大背景息息相关, 也和中国经济以及资本市场的快速成长紧密相连。作为全球第一大企业债市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和第二大股票市场, 从长期来看中国的资本市场必将与海外投资者水乳交融, 沪港通, 就是人民币国际化和中国资本账户开放的“千里之行, 始于足下”。作为一种创新机制, 沪港通成为一个投资者跨境投资的新渠道长期必将影响深远。
4 我国资本市场的未来
中国未来10年依然需要改革, 资本市场在等待新的制度红利。过去10年中国的高增长主要来自于住房商品化和“入世”两大红利, 而未来10年改革突破口将集中在放松垄断、金融改革和分配改革3个方面。这3个方面都属于顶层设计的范畴, 要依靠顶层的重构, 创造有助于企业效率提高的环境, 创造有助于人的主观能动性发挥的环境, 推动巨大经济体的内生增长。
资本市场发展空间巨大, 要大力发展我们国家的资本市场体系。截止2014年10月份, A股主板总市值22万多亿元, 中小板总市值5万多亿元, 创业板400余家, 总市值2万多亿元, 新三板一共有1250余家, 市值是500多亿元, 这充分反映了我们国家的股票市场, 即使加入了新三板, 我们的总市值与GDP相比, 占比还不到30%, 而美国为119%, 印度56%, 韩国87%。我国的资本市场应有一倍以上的发展空间。目前我们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面还很窄, 服务的能力还非常有限, 这就是未来我国资本市场改革和发展的主要目标, 即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水平, 完善我国的金融体系结构, 当前, 要抓住资本市场回暖的契机, 加快推行相关的改革计划, 制定可行性较强的操作规程, 以更大的魄力积极推进资本市场的结构改革。
参考文献
[1]钱雪松, 袁梦婷.银行业集中度、间接融资比例和银行脆弱性——基于1990~2008年跨国数据的实证研究[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12 (04) .
[2]张梅.赢取千万社会投资助力社会公益创业梦想[J].中国投资, 2014 (10) .
[3]李公科.股东超200人股份公司新三板挂牌法律问题梳理——基于四川省调研工作情况分析[J].现代商贸工业, 2014 (20) .
[4]张博, 杨熙安.基于熵值法的上市公司融资效率研究[J].财经理论研究, 2014 (01) .
房地产企业购地款利息资本化问题 第5篇
质监与技术支持部:
A公司为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本年执行《企业会计制度》,2009年执行《企业会计准则》,2008年的1月取得一块土地,金额为8.8亿,由于公司没有决定是否进行下一步开发,故本块土地一直闲置,只进行了前期一些设计和勘察工作,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公司仍然没有进行实质性动工,截至现在,公司也仍然没有动工迹象。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共发生利息65,612,163.33企业全部予以资本化。
2000年2月29日《企业会计制度》第七十七条中,规定了有关企业借款利息资本化的相关问题,但在2001年1月18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中,引言第二条规定“本准则不涉及房地产商品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借款费用”。
以上两个文件都以财会文件下发,属于同一法律下的文件,根据实体法从新原则,应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但本准则不涉及房地产开发企业。
若《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均未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利息资本化,那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利息资本化应依据《财政部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财基字〔1999〕74号)第十二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开发房地产而借入的资金所发生的利息等借款费用,在开发产品完工之前,计入开发成本。开发产品完工之后而发生的利息等借款费用,计入财务费用。但此文件未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过程中非正常闲置期间是否需要暂停资本化的问题。
故在老准则下没有明确规定房地产商品开发过程中借款利息该不该资本化、如何资本化。财政部文件也未规范非正常闲置期间是否应暂停资本化。
存在问题:资本化 第6篇
摘 要 近年来,如何引导民间资本顺利进入银行体系颇受社会各界关注。2012年5月银监会下发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更是将民间资本进入银行提到议事日程。目前如果利用金融来支持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推动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成为新一届政府工作的重点,而围绕参股银行、信用社以及组建民营银行的方式、时机、定位等問题,理论界、银行界纷纷开展研究与实践,形成了一些不同的观点。笔者认为,在原来禁止私人资本进人银行体制的制度安排收益下降,以及对外开放银行市场之际,应该进一步健全完善银行风险监管机制,明确支持并推动民间资本以多种方式规范进入银行体系。
关键词 民间资本 银行 问题
一、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体系已有政策法制保障
随着民营经济的迅速崛起,以及随之而来的私人资本的快速扩张,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规范、引导民间资本投资的政策措施,应该说,国家对引导民间资本投资是持积极支持态度的,对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体系问题,也有了初步的政策和法律基础。原国家计委发布了《关于促进和引进民间投资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除国家特殊规定外,凡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进入的领域,均鼓励和允许民间资本进入”。
二、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体系效用明显
从现实情况看,目前允许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体系的基本条件已经成熟。由于民间资本规模和投资潜力庞大,进入银行体系后,可以有效解决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有效解决民间资本投资效率低下的问题。长期以来,由于缺乏投资咨询引导、价格引导、融资体系等对民间投资的引导机制,民间投资收益难以保障。且由于民间资本分散在众多私营企业或居民个人手中,很难集中起来进行大规模的实业投资,加上过去很多投资领域限制民间资本的进入,因此,目前有相当一部分民间资本并未进入投资领域,而以投资形式进入银行体系的则更少。
二是有效解决商业银行资本金不足的问题。随着资产规模的快速扩张,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特别是新型股份制商业银行资本金不足的问题普遍存在,已经严重制约着其业务扩张和市场竞争,因此,为广大商业银行特别是中小商业银行建立一种有效和充裕的资本补充机制显得十分迫切。吸收国家资本入股商业银行,必然导致产权归属不清、责任不明,以至管理低效,不利于进一步优化法人治理结构。由于民间资本产权清晰,允许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体系,有利于促进商业银行资本结构的多元化和股权民营化,进而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强化法人治理和市场运作。
三是有效解决农村金融缺位的问题。近年来,各国有商业银行大力强化集约经营,根据成本与效益管理的原则,主动收缩了一些县以下分支机构,即使没有撤消机构的县市,也由于信贷权限上收,信贷重点向大中型优势企业、上市公司转移等原因,导致县以下信贷投入明显不足,加上一批资产质量低、经营效益差的中小金融机构被撤消归并或退出金融市场,使得一些县以下行政区域出现了金融服务的“真空”。
三、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体系应坚持引导创新与规范防险并举
如何正确引导民间资本规范进入银行体系,直接影响民营经济的发展和民间资本的投资使用效率,关系到我国金融改革的深化和社会经济发展大局,因此,对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体系,既要支持引导,创新进入方式,营造发展环境,又要规范监管,有效防范风险。
(一)选择原则
随着我国银行业对外开放程度的逐步加深,国内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必将提速,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改革也将全面启动,按商业化、市场化原则管理运作,已经成为商业银行、信用社改革发展的必然要求。民间资本投资银行产业,既是社会闲散资本或民间产业资本对金融(银行)产业的渗透,也是银行业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按照国际惯例,结合我国实际,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体系应坚持三条基本原则:
一是着眼于投资而不是套现。除目前国家规定的,投资金融的企业必须连续赢利3年外,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体系首先要消除其投资(开办)银行的第一个目的:套现或套取银行贷款。由于民营企业在筹融资方面存在太多的不方便,一部分民营企业投资银行业的初衷往往是为了方便筹融资,因此,必须禁止民营资本投资的银行机构向其关联企业发放贷款(即套现),否则,极易导致恶性融资。
二是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有利于明确产权关系,强化经营管理,提高企业应对市场变化的能力。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一方面,要产权明晰,民间资本要与其他资本同股同权。另一方面,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构建商业银行内部管理体制。
三是实行国民待遇原则。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体系后,必须严格按照市场机制进行运作和管理,因而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外部金融环境,这个环境就是一种公平的竞争机制。一方面,要和对待国有资本一样,对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不附加任何特别的或歧视性限制;另一方面,对民间资本投资的银行机构不实行有别于其他银行机构的业务种类或区域限制。只要是其他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允许开办的业务、进入的地区,经济监管机关按正常程序审批后,民间资本投资的银行机构都可以进入。
(二)模式选择
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体系有多种途径可供选择,关键取决于当地民营经济发展程度、私人资本规模以及社会信用环境。对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途径,根据我国民间资本状况及国内银行业开放发展现状,可以考虑以下两种模式:
1.参股股份制商业银行。具备参股银行业市场准人条件的投资人(法人、个人),经过银行监管机构批准后,可以通过以下五种方式投资银行业。①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在改制为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过程中,由民间投资者投资参股。②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的过程中,由民间投资者参股。③城市信用社改制为城市商业银行的过程中;由民间投资者参股。④已有的股份制银行在增资扩股过程中,由民间投资者参股。⑤购买上市公司股票。股份制商业银行(包括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制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上市后,民间投资者通过购人股票成为上市银行的股东。
2.组建民营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主要有两种形式: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由民间投资者申请投资组建有限责任公司制的商业银行。由民间资本自行发起并新设民营企业投资人股、以民营机制经营的民营银行,可以消除国有资产对银行经营管理的负面影响,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的真正分离。②将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转让给民间投资者。经营状况尚好的城市信用社或农村信用社可以通过股份制改造,改组为城市(农村)商业银行。对那些过去积存问题太多,已经破产或濒临破产,从而没有希望改制为商业银行的信用社,可以考虑将其转让给民间投资者。由于信用社是可以从事存贷业务的金融机构,一般资产规模不太大,对意欲投资金融产业的民间资本有一定吸引力。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民间投资者可以对其实行接管,或注入资本重组,达到监管标准后重新开展业务。
(三)配套政策措施
解决了私人(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体系的市场准人问题之后,最关键的是要强化市场和风险监管,并建立起相关的配套政策措施进行监督、保护或扶持。
1.严格市场准入条件。监管部门应对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体系的条件、规则提出明确的规范化要求。对一般个人或民营企业购买银行类上市公司股票,以及参股而不是由民营资本控股的,可以将民营资本视同普通的投资者,按一般股份制商业银行市场准人原则进行监管。鉴于银行业的高风险特征,对民营资本进入后由民营资本控股的商业银行,要严格设立地区控制。
2.建立相应的监管法规制度和监督体系。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现行的《商业银行法》和《商业银行市场准人操作规程》,为民间资本规范进入银行体系提供法律保障。另一方面,要建立专门针对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体系的监管法规和措施,完善监督体系。在制定相关法规措施时,要特别强调资本结构控制,确保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体系后不出现绝对控股股东。对单个股东在银行股份超过10%的必须进行严格审批和监控,防止一股独大和管理者专权,从制度上为中小投资者和存款人利益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国有资本保值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第7篇
国有企业在保值方面的状况目前可谓是腹背受敌, 老的欠亏没补上新的又来了, 处境十分艰难。目前国有企业在保值上面临着两大类问题:一类是由现行会计法规制度及其他经济政策带来的财务问题, 如成本补偿不足、未考虑通货膨胀影响、历史成本计价原则等。另一类是由于经济体制转换带来的管理问题, 最典型、社会上议论最多的就是国有资产或国有资本的流失问题。前一类问题严格讲属于技术问题, 而后一类问题则属于社会问题。后一类问题不仅比前一类问题难以根治, 而且就我国目前情况来讲, 还比前一类问题严重得多。在改革开放以前, 我国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虽已存在, 但暴露得并不充分。改革开放以后, 由于新旧体制并存, 多种经济成务并存, 产权关系不清与产权管理缺位并存, 使国有资产流失问题日益严重。
企业保值中遇到这两类问题并不是我国的特色。第一类问题可以说在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会计中都存在, 只不过程度不同而已;第二类问题在那些由传统计划经济向各种市场经济转换的国家也是普遍存在的, 但一般都没有像我国这样复杂和严重。因此, 防止和减少国有资本流失, 己经成了国有企业保值工作中刻不容缓、首当其冲的任务。
二、国有资本保值问题原因分析
(一) 国有资本管理方面的原因主要包括:
(1) 中央与地方的产权界区不清。我国现行的国有资本管理体系是:国有资本所有权统一归国家所有, 实行统一政策指导下的分级管理。但中央和地方在管理中各自应具有的责任权力和利益却一直不够明确。如在政策制定上, 何种政策应该由中央制定, 何种政策应该由地方制定, 由于执行上级政府的政策而给国有资本带来的损失由哪级政府负责, 很不明确;又如在企业管辖权和处置权方面, 哪类企业应由中央管理和处置, 哪类企业应由地方管理和处置, 长期以来一直模糊, 往往是中央随意上收或下放企业, 企业随意处置国有资本。
(2) 国有资本产权多头管理, 国有产权专职管理机构并未真正建立。虽然国家一再强调和要求将政府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和国有资本所有者职能分开, 但由于旧体制的惯性和改革的不彻底, 这一点至今并没有真正做到, 政企不分、政资不分的问题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目前代表国家行使资本所有权职能的仍然是各个主管部门和政府其他部门, 国有资本仍处于多头管理, 无人负明确责任的状态。
(3) 国有资本管理职能没有明确, 使国有资本产权管理的作用无法充分发挥。我国国有资本管理部门早已成立, 但由于缺乏法律依据和认识不一致, 国有资本管理三大职能至今难以充分发挥。由于长期以来, 在国有资本管理上, 政府机构应当怎么设, 职能如何划分:国有资本管理部门怎么设, 职能使什么, 政府其他各部门如何分工协作这些问题一直就很不明确, 造成了国有资本管理体系的分工不明和责任不清。特别是《国有资本法》迟迟未能出台, 使国有资本产权管理部门的职能和地位不很明确, 而现有的国有资本管理的制度、办法往往相互矛盾, 使得国有资本管理工作难以开展。
(4) 国有资本管理信息不充分。国有资本管理的基础是信息, 了解和全面、系统综合的国有资本信息, 是国有资本所有权专职机构和国有资本产权管理部门进行决策和开展国有资本管理的基本依据。但我国目前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国有资本管理信息系统, 国有资本管理信息不充分, 甚至存在信息失真现象。而我国国有资本管理层层授权、代理链过长、权责利不对称的弊端, 又进一步加剧了信息的不对称和失真。
(二) 国有资本监督方面的原因主要包括:
(1) 国家监督不到位。目前国有资本所有者授权的国家监督部门有国家审计部门、财税部门、稽查特派员及其外派监事会。由于有关国有资本监督的法律法规体系尚未完全建立起来, 各监督部门行使职权的法律和行政依据不充分, 这就难免造成监督时政出多门, 出了问题时互相推委的局面。审计、财税部门整天忙于应付政府下达的临时任务, 根本无暇过问国有资本营运部门的经营管理活动;稽查特派员制度本身就既缺乏规范性又缺乏可操作性, 再加上稽查特派员自身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上的差别, 很难保证他们监督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2) 社会监督缺乏力度。国有资本的社会监督部门包括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国有商业银行以及社会舆论等。由于我国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还不够规范, 会计师事务所在资产评估、企业改制、查帐验证等方面, 对损害国有资本的行为常常不主持公道, 不重视国家利益, 只看中小集体利益;国有商业银行由于不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貌和重要决策细节, 无法实施监督;而社会典论往往都是“马后炮”, 等国有资本流失了, 问题暴露出来了, 才开始介入。
(3) 企业监督流于形式。企业监督是国有资本监督体系的一个重要环节, 它一般通过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 建立有效的内部审计系统和健全内部控制系统来实现这一职能。实际中, 许多董事会、监事会的会员是原班子成员或由上级权利部门的老领导担当的, 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简直成了“老干部局”, 一些董事、监事长期从事行政工作, 根本无法胜任决策和监督职能;而一些监事常常是部门负责人, 在行政、经济方面受制于董事会, 不但起不到起码的监督作用, 反而主体错位, 受董事长监督:还有的董事长、总经理、监事会主席交叉任职甚至“一肩挑”, 形成“内部人控制”现象。这些都使国有资本监督不能落到实处。内部审计是通过对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的侧试与评价来发挥作用的, 但当前许多企业并未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这就使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因缺乏有力的依据而难以奏效。
(三) 国有资本营运方面的原因主要包括:
(1) 国有资本营运组织系统不完善。我国的国有资本营运体系尚处于探索之中。从理论上人们提出了多种国有资本营运体系, 但构建成国有资本管理机构、国有资本营运机构和接受国家投资企业三个层次的国有资本营运体系已经得到广泛认同。可以说, 建立国有控股公司或国有投资公司是国有资本营运的重要举措和有益尝试。但目前恰恰是这一连接国有资本管理部门和企业的资本营运中介组织还没有全面建立起来, 还处于试点规范阶段。这对整个国有资本的顺利运行, 对国有资本的保值都十分不利。
(2) 国有控股公司、企业集团的国有资本营运不规范。国有控股公司不仅数量少, 而且组建方式不规范。国有控股公司建立后, 在有关如何进行资本营运, 其营运职能有哪些等基本问题上分歧都很大。如国有控股公司是纯粹进行产权经营运作, 还是与商品经营相结合?国有控股公司对投资企业的管理职能有哪些?人事权归国有控股公司还是归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企业集团在组建时缺乏资金纽带, 靠上级部门“撮合”, 地区、行业界限和封锁仍然存在;管理层次多, 专业化分工差, 管理费用高, 规模效益不明显。这些问题不解决肯定不利于国有投资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
三、国有资本保值问题的解决对策
(一) 国有资本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具体表现在:
(1) 将政府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与国有资本所有者职能分开。前一种职能是国家凭借政权, 以国家行政管理者身份对全社会各种经济成份的管理, 包括制定和执行宏观调控政策、搞好基础设施建设等等, 其政策基础是全社会利益的最大化, 目的是保证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健康有序地进行;后一种职能是国家凭借所有者身份对国有资本的管理, 包括制定国有资本政策法规并监督实施、国有资本的配置和重组、选择经营者、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指标的的确定与考核等, 其政策基础是国有资本权益的最大化, 目的是搞好国有经济并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区分这两钟职能的具体表现是:机构分设, 使履行这两种职能的政府机构分离;预算分列, 使国有资本金预算与政府公共预算分列;投贷分开, 使国有资本投资与国有银行信贷分开;利税分流, 使国有资本投资收益和国家税收分开。
(2) 将政府财政预算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分开。政府财政预算的基础是国民经济总体财政收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基础是国有资本国有资本的投资与收益。
(3) 将国有资本所有者的所有权与这些资本的经营权分开。国有资本出资者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分开是现代企业处理产权关系的一条重要原则, 根据这条原则, 各级政府成立的的国有资本营运机构只能以出资者的身份, 按其投入企业的国有资本额分享所有者的权益 (包括资产收益、重大决策、选择经营者等权利) ;而国有资本营运机构投资控股的基层企业则拥有包括国家在内的出资者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 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实体。
(4) 政企分开。主要包括:一方面, 国有资本营运体系要将目前还大量由企业承担的政府性职能和社会性职能剥离出去;另一方面, 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将本属于企业的功能归还给企业, 为企业创造一个基础条件, 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
(5) 将中央管理与地方管理职权分开。中央、省、市各级国有资本管理部门应对各自所有的国有资本管理负责, 并在一定程度上享有国有资本所有者的权利。各政府层次间国有资本的划并应办理国有资本的转移手续, 与之有关的权责利也一并转移。
(二) 国有资本监督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具体表现在:
(1) 建立“统一所有, 三方监督”的国有资本监督机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委托国务院拥有国有资本所有权, 在国务院成立专司国有资本监管的机构一国有资本管理委员会, 由其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本所有者职能。三方监督是指行政司法监督、审计及稽查特派员监督和国有资本管理部门监督。行政司法监督主要由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站在国民经济管理者的角度对国有资本所有者代表在国有资本政策执行、行政诉讼、国有资本产权纠纷和国有资本流失等方面进行日常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 如工商行政监督、税务监督、法律监督等。政府审计和稽查特派员监督是受国有资本管理委员会授权或委托, 对国有资本产权管理部门、国有资本营运机构等在资本评估、产权界定、产权变动、产权转让、国有股管理等方面进行的监督。国有资本产权管理部门的监督主要指其对下级国有资本管理及营运部门的监督。
(2) 强化国家监督。人大要尽快颁布《国有资本法》, 各级监管部门以此为基础, 建立健全与之配套的国有资本监督法律体系, 如有关国有资本产权交易、资本评估等的监督法律制度.政府审计部门应加强对国有资本配置与实用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国有企业重大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国有资本收益分配与收缴的合理性及合法性等方面的监督。稽查特派员制度本是国家在经济转轨中为防止国有企业由于权力资本的膨胀和在其利益驱使下的腐败, 而采取的提前化解和防范措施, 但从实际执行情况看, 其作用并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应对其操作要求进行更详尽的规范。
(3) 加强社会监督。会计师事务所要上规模, 提高执业质量和执业人员素质, 实行规范化和职业化管理, 使其权责利真正统一起来。尤其要加强对国有企业改制中资产评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考核以及违法违纪行为的监督;对国有控股企业的年终审计要制度化、正规化;加强对厂长、经理的离任审计和经营责任审计。国有商业银行要加强信贷资本管理, 维护国有信贷资本的安全完整;对破产和申请破产的企业要认真审核并积极参与清算, 审慎处理银行不良资产, 防止抽逃国有资本。
(4) 改进企业监督。最重要的是改善公司治理结构, 提高监督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加快国有股的变现步伐, 降低国有股的持股比例, 一方面可以回笼大量的国有资金, 另一方面可以扩大股东人数和范围, 使股东大会真正成为有效的权利监督机构。董事会的监督内容除了有关企业经营政策等重大决策外, 还包括决定经理人员的权限范围和报酬, 选聘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等内容。理顺《公司法》与《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中有关监事会的不同规范, 突出《公司法》在监督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法律地位。
(三) 国有资本营运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具体表现在:
(1) 完善国有资本营运体系。国有资本营运的主体包括国有资本营运管理部门、国有资本经营公司、国有企业及国家控股的股份制企业, 这三个层次的营运主体构成了整个国有资本营运体系。这其中重点应进一步搞清国有资本营运公司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和管理方式。国有资本营运公司的管理职能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从所有者代表的角度对国有资本行使一般管理职能;另一方面从营运部门角度, 根据国有资本管理目标和自身职权, 对国有资本在辖区间及控股公司间直接进行经营运作。国有资本营运公司的管理内容应包括相应范围的国有资本预算管理、国有资本产权管理、国有资本收益管理、人事及其他重大决策管理。国有资本的营运方式包括资本组合营运方式、资本扩张营运方式、资本裂变及收缩营运方式。
(2) 以保值增值为国有资本营运的目标。由于国有资本营运公司接受国有资本所有者代表的委托, 对国有资本实施营运, 其首先就要保证这部分国有资本的安全完整, 确保保值, 然后再追求尽可能多的增值。它与财务管理的目标是一致的。
(3) 侧重国有资本存量营运。资本的存量营运是企业资本营运的重要组成部分。所谓资本存量或存量资本, 从企业资本营运角度看, 是指企业现存的全部资源;从资本使用或占用形态看, 它表现为企业的现存的全部资产。资本存量营运是指在不增加资本投入或不考虑资本增量的情况下, 对企业现存资本的经营, 以实现最大的经济效益。资本存量营运的目标首先是保值, 它的具体任务是:盘活资本存量, 使闲置资本充分发挥作用;提高资本使用效率, 使效率低的资本提高利用率;组织或重新配置存量资本, 使低增值率资本向高增值率转移。
(4) 做好国有资本增量营运。一个持续经营发展的企业, 仅有存t资本营运使不够的, 它必然涉及到资本增量营运问题。资本增量营运的目标是在保值基础上的增值, 它的具体任务是:以最低的筹资成本取得企业所需要的增t资本;以增盈资本盘货存量资本;以增量资本推进企业扩张, 优化企业规模:以增量资本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
综上所述, 国有资本保值是贯穿国有企业整个财务系统的红线, 是指导国有企业财务工作的基本思想, 对我国国有的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只有建立和完善国有资本管理体系、国有资本监督体系、国有资本营运体系才能做好我国国有资本的保值工作, 才能促进我国有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存在问题:资本化 第8篇
中国民营科技企业95%以上是家族企业, 唯一的区别是家族化程度不同。家族管理是民营科技企业管理的主要特征。这些民营科技企业的管理人员多为亲属或好友, 在企业的重要岗位上任人唯亲现象非常普遍, 甚至有些企业的最高领导者身兼数职, 既抓生产又抓管理, 既做财务又做市场营销, 涉足企业的所有业务。这种“家族化”、“个人集权化”的管理在中小企业发展的初期的确促进了其发展。但是, 随着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壮大, “家族化”和“个人决策化”管理已逐渐显出其弊端, 企业缺乏明确的分工, 缺乏标准化、规范化的管理制度, 严重的束缚了中小企业的前进步伐。究其原因笔者认为是企业的当家人对人力资本的认知存在严重不足, 分析如下:
一、对人力资本的资本属性认识不足
民营科技企业的经营特点决定了核心研发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就是企业提升竞争力和增加利润的泉源。人力是资源, 需要管理, 但人力更是资本, 也需要经营。现在很多民营科技企业对人力资源有了一定的认知, 但对人力资本的属性和重要性却认识不足。他们从资源的角度意识到人才流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却没能从资本的角度充分认识人才流失对企业持续发展所带来的不利影响;或者过于强调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管理程序的制定, 却忽视建立健全人力资本激励机制。
二、对员工的激励因素认知不准
很多民营科技企业没有考虑激励效果产生的前提和员工的差异性, 就错误地把薪酬当作对所有员工都有效的唯一激励因素, 将激励机制的设计简单地等同于薪酬制度的设计。激励因素是否对一个员工有效, 关键在于其在需求层次金字塔上已经达到的水平。对于非知识型员工而言, 他们的需求满足只达到较低层次, 因此薪酬虽然是他们择业时关心的主要问题之一, 但除此之外他们对工作的稳定性和保障程度的关心也不亚于此。而对于知识型员工而言, 他们的个人需求满足已经到了较高水平, 这使他们不止追求金钱和物质报酬的满足, 同时还需要精神上的满足, 例如个人成长、事业成就、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等。
三、激励手段单一, 过分依赖激励性工资
激励性工资制度由于能够从客观上将员工薪酬与企业业绩联系起来, 在民营科技企业已经得到了广泛应用。但科技企业中大多数工作的性质都很复杂, 员工与企业管理者对员工工作情况的了解存在着信息不对称, 因此, 只要他们有机会提高被考核的业绩指标, 而不必付出真实的努力来使企业真正达到相应的业绩水平, 就可能采取行动从而降低考核成绩的客观性, 最终使激励结果与企业目标发生偏离。
过分依赖激励性工资还会导致企业的激励成本过高。为保持企业的发展动力, 民营科技企业往往通过激励性工资吸引优秀的科研人才和管理人员。为了防止这些人力资本流失特别是跳槽到竞争对手企业给自身带来威胁, 企业会选择将绩效工资与业绩的比例定得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这种做法使企业耗费大量的成本, 对于企业的发展, 尤其是初创期的企业十分不利。激励机制的设计重视短期薪酬激励, 长期激励尚未有效运行, 员工较高层次的需要得不到满足。员工的职业动机主要可以归纳为两类, 一类是经济因素, 如经济报酬, 就业保障等;另一类是精神因素。美国哈佛大学教授詹姆斯在研究中发现:员工在实行计时工资时仅能发挥其能力的30%, 而在受到精神激励的情况下可发挥其能力的90%。但是, 目前民营科技企业并不完全了解人才就业的动机与需要, 尚未深刻认识员工需要和激励目的的多样性, 只采用简单的经济报酬手段, 很少考虑满足员工的精神需求。
现阶段, 我国一些民营科技企业, 他们不惜重金招聘人才。很多企业虽然能以优厚的物质条件招聘人才, 但在引进人才之后, 由于其自身运作机制上的问题, 并没有给引进的人才提供富有挑战性的工作和宽松的工作环境, 而这些人才恰恰又具有较高的自我实现的需要, 他们喜欢独立处理问题, 从事具有适度挑战性的工作。由于人的需要的多元化、多层次, 更由于企业家人力资本所从事的管理决策工作的特殊性, 仅仅依靠报酬机制对其行为进行激励约束是不够的, 因为他们更希望得到尊重和认可, 希望担当重任, 以实现自己的远大抱负。如果企业引进人才的归属感等较高层次的需要得不到满足, 个人成就感得不到实现, 企业的人力资本队伍就会不稳定, 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根基就会受到动摇。
绝大多数民营科技企业的报酬形式为“工资+奖金+补贴+福利”, 薪酬结构比较单一, 激励缺乏动态化, 没有中长期的激励计划, 激励的强度太弱。根据有关统计, 民营科技企业工作者不满足于“月薪”或“月薪加奖金”的收入方式, 期望采用现代企业的一些薪酬制度, “年薪制”是最受推崇的收入方式。但我国实际采用“年薪制”的并不多, 收入形式大多是“月薪”或“月薪加奖金”。而同时期, 美国高管基本薪酬占其薪酬总额的32%, 短期激励 (红利) 占17%, 长期激励 (期权) 占总额的51%;在新加坡, 高管的基本薪酬占总额的53%, 短期激励占14%, 长期激励占总额的33%;中国高管的基本薪酬达到了其薪酬总额的85%, 短期激励为15%, 长期激励几乎为零。可见, 我国民营科技企业目前对员工的激励机制与企业经营者的预期还有较大差距, 难以有效地激励职工努力经营企业, 也难以吸引优秀的人才以企业为家。
股票期权是国际上一种最为经典、使用最为广泛的股权激励方式。它是指1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份的权利。在行权期, 如果股价高于行权价, 则可以通过行权获得市场价与行权价格之差带来的收益, 否则, 将放弃行权。现代企业的薪酬制度只有具备这种激励约束机制, 才能充分挖掘员工的工作潜力和创新活力, 提高经营效益, 使得企业有能力承担“自负盈亏”的责任和风险。
四、用人机制缺乏公平
民营企业往往由亲友组建而成, 在创业初期, 家族化的管理模式借助于家族成员彼此之间高度的认同感, 可以减少企业内耗、降低管理难度和成本、提高决策的灵活度。而当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 如果还不能脱离家族化管理模式, 民营科技企业与其他民营企业一样容易陷入人才“近亲繁殖”的怪圈:企业员工以家族成员为主, 外人为辅, 并视其与家族的关系亲疏程度予以聘用和任命, 重要的职位往往由家庭成员担任。这种任人唯“亲”的用人模式致使来自家族外部的高水平员工缺乏顺畅的晋升渠道, 职业成就感难以满足, 跳槽现象频频发生。而由于用人机制本身的不公平所导致的外来人才易于流失, 反过来又加重了企业管理者对外来员工的不信任, 从而使任人唯“亲”的倾向更为严重, 最终形成恶性循环, 使企业创新力逐渐减弱。
五、激励机制缺乏针对性
目前, 民营科技企业仅仅把人力资本看作组织运作过程的投入要素, 看重这种投入要素对组织目标的贡献价值, 而忽略了人力资本这种特殊生产要素自身需要的满足以及自身目标价值的实现。在企业人力资本管理中未能考虑到他们的职业生涯发展, 更没有把员工的职业生涯规划与组织目标相结合, 形成互为动力的综合发展途径。人力资本开发的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 但是由于人力资本投资与收益之间存在着较大的时差。目前仍没有人才培训的指导性规划, 尤其是对专业技术人力资本的专业知识和业务上的系统培训, 而主要靠员工自己在工作中不断摸索提高。应该建立相应的培训系统, 使每一位专业技术人员都感受到企业对于自己事业发展的有力支持和帮助, 在每一位专业技术人员成长的同时, 企业的技术水平和设计能力也会得到显著的提高。现代人力资本管理的实践经验和研究表明, 专业技术人员大都有参与管理的要求和愿望, 创造和提供一切机会让技术人员参与管理是调动他们积极性的有效方法。
由于对专业技术人员的激励缺乏针对性, 造成许多员工都将自己看作企业的高级打工者, 对企业目标缺乏认同, 再加上目前人力资本市场的竞争不断加剧, 人力资本流失也就不可避免了。
六、激励机制不健全
薪酬方面, 大多数企业工资和奖金的差别较小, 不足以发挥激励作用。即使实行经营与企业业绩挂钩的年薪制度, 其总体水平偏低, 激励力度不够。考评体系方面, 对专业技术人力资本特别是企业家人力资本的业绩考核评价指标单一、陈旧。反映一个企业整体效益和长期实力的指标是多重的, 既有产品销售收入、市场占有率, 更有对企业未来发展贡献的指标, 如研究开发费用及其占销售收入的比例、新产品对销售收入及利润的贡献等。目前, 我国民营企业尚未建立起适用市场规律的科学规范的考评体系。企业的人力资本价值缺乏有效体现, 由于目前尚不承认人力资本自己拥有独立的人力资本产权, 没有真正认识到人力资本的价值, 致使人力资本的独立利益弱化。
七、企业文化建设滞后, 精神激励不到位
民营科技企业自产生以来, 在企业文化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 许多企业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企业文化, 如深圳华为等。但也不能否认, 民营科技企业文化建设还处于较低的层次, 还存在许多问题。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有效解决, 会严重影响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1. 没有专人或机构负责。
据调查, 有56%没有设立专门机构或安排专人负责企业文化建设, 家族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中这一比例分别为75%和61%。
2. 企业文化建设滞后。
许多民营企业走的是“先发展后建设”的道路, 这是严重的认识上的偏差。实际情况是企业文化具有激励功能、凝聚功能、导向功能、约束功能等重要功能, 搞好企业文化建设更有利于企业的发展。
3. 资金投入不足。
因为企业文化建设不能在短期之内给企业带来利润, 所以许多企业要么为了短期利益不愿意进行投入, 要么在进行了一段时间投入之后发现没有明显效果就中途放弃, 结果使企业在文化建设方面的资金严重不足。
4. 缺乏企业特色。
目前, 有许多企业在企业文化建设时一味的模仿他人使企业文化缺乏特色。如许多企业把深圳华为公司《基本法》内容原封不动的照搬过来, 不管这些内容是否适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
5. 缺乏系统性。
企业文化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 它包括确定企业核心价值观、企业精神、经营理念、CI识别系统、内部刊物等。有些民营科技企业虽然也在搞企业文化建设, 但缺乏系统性, 要么没有自己的核心价值观, 要么没有自己的内部刊物等, 据抽样调查, 仅有31%的企业设有自己的内刊。
参考文献
[1]吴文盛《企业文化激励机制研究》《生产力研究》2005年第11期。
[2]谢奕《我国高新技术企业人力资本激励与收益分配制度研究》北方交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2年
[3]谢晋宇《雇员流动管理》南开大学出版社2001年
[4]徐杰芳《博弈分析企业人力资本投资》《特区经济》2006年第4期
浅论我国资本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第9篇
一、我国资本市场结构和产品结构方面存在的问题
1.我国上市公司的结构不合理。目前尽管我国通过证券市场融资的企业逐步增多, 但与国家提倡的大力加快发展多种形式所有制经济的政策很不相称, 融资难成了很多企业发展的颈瓶。
首先, 在上市公司中, 国有控股企业占绝大多数, 据不完全统计, 在上市公司中, 私有公司的融资额不到10%, 使得很多民营企业无法从资本市场上直接融资, 从而阻碍了私营企业的经济发展。
其次, 在资本市场, 尤其是上市公司中, 大企业比重大, 小企业比重小, 随着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平安保险、大秦铁路的上市, 这种矛盾更加突出, 小企业融资所占的比例就更小。
第三, 传统产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上市公司多, 高新技术产业上市公司少, 直接影响到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创业板块已呼之欲出多年, 但迟迟不能进入资本市场。
2.在资本市场中, 金融产品的结构不合理。
第一, 金融业务品种缺少多样化。当前我国的银行业, 还停留在传统的业务上, 大部分只是支持大型生产企业。对贸易、商业、服务业及中小企业, 金融服务缺乏机动灵活的政策和服务品种, 嫌贫爱富, 有钱的企业银行跟着尾巴追, 没钱但有发展前景的企业, 银行远远避开, 没能为中小企业及创业企业提供有力的服务。中小企业及创业企业, 尤其是贸易、服务行业, 企业融资十分困难, 在证券市场同样存在此类问题。这几年, 拿银行贷款与直接融资比较来看, 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功能比例减小, 直接融资的功能消失了, 贷款是直接融资的将近18倍, 资本市场资源配置的功能失效, 有前景、高效能的企业得不到资金, 或者是得不到廉价的资金, 而资金大量地流向高能耗、低效率企业。目前, 国家对高能耗企业的各方面限制, 证明了这一点。
第二, 服务手段跟不上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目前银行缺乏主动性, 基本上是由企业主动找上门, 不能为企业提供丰富的服务品种, 不主动与企业沟通。在当今全球电子信息化的时候, 证券业务已逐步全球化, 金融业务也全面市场化, 随着我国金融业的开放使得资本市场的竞争不只是行业内部的竞争, 也不只是国内同行业的竞争。它不仅是服务质量和价格的竞争, 而且是现代资本市场与传统资本市场的竞争。随着资本市场的全球化, 我国的资本市场面临着激烈的竞争, 因而服务手段跟不上市场需求, 必然被市场淘汰。再者是银行结算系统, 各自为政, 独立运行, 相互间的资金运行速度慢, 不同银行之间的资金往来, 少则两天, 多则三天, 增加了资金的空转时间, 使企业不能有效地尽快使用资金, 阻碍了资本市场中资金的流动速度, 从而影响资本市场一体化的发展。
3.资本市场层次结构不合理, 资本市场资源配置的功能失效。中国已经加入了WTO, 中国经济要发展, 中国经济要市场化, 因而中国经济需要国际化, 这就更加需要资本市场。不仅仅需要股市, 而且还需要多层次资本市场, 这是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的, 也是2008年年初的“国九条”已经明确说了的, 然而, 我国目前资本市场体系结构仍然单一, 缺乏层次性。
首先, 从监管, 防范风险角度出发, 形成了简单的以沪, 深两个交易中心的单一市场, 而缺乏适应市场需求的多层次市场体系。
其次, 我国目前股市中, 只有主板市场和中小企业板块, 中小企业板块所占比例也很小, 缺少创业板块;私有经济所占比例不足一成, 因而不能满足融资者的多样化融资需求及投资者多样化投资需求。
第三, 中小企业融资难, 是目前一个不争的事实, 我国尚未建立系统的信用体系, 资本市场缺乏多样化, 因而中小企业的融资很大程度上得不到银行的支持。我们的资本市场中, 上市的门槛又高, 中小企业要想直接融资就更加困难, 从而制约了中小企业的发展。
二、资本市场制度方面问题
1.体制问题。首先, 中国股市被戏称为“政策市”, 行政干预过多, 股价的波动受到政府及行政机构介入, 行政色彩较浓, 尚处于市场的初级阶段。西方国家资本市场已有100多年, 而我国刚刚20年, 很多问题需要探索。其次, 上市公司很多是经“包装”上市的, 无业绩支撑, 包装的目的与地方政府部门利益有关, “包装”是为了圈钱, 因而大大打击了中小投资者的热情, 从而引起在股市上产生了投机行为。第三, 在上级主管部门干预过多的情形中, 监管人员中多是上级主管部门任命, 人才缺乏有效的竞争, 因而监管人员的素质受到影响。
2.缺乏有效的市场监管体系。资本市场的正常运行, 依靠有效的机制和健全的法律体系为保证, 尽管我国目前出台了“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但真正实施尚存在一定难度。因为我国很多上市公司是由原企业改制而成, 亦即所谓“优化组合”、“资产优化”整合而来, 在整个集团企业中, 上市公司的主管部门多以国有控股为代表身份, 对企业进行监管, 董事会成员均来自大企业内部, 并且有很多监管人员是由行政任命, 因而很难真正发挥约束和监督作用。尽管在2006年证监会就已规定不得挤占上市公司资金, 在股改前一定归还挤占上市公司资金。但上有政策, 下有对策, 资金上不占用, 但在资产上、物资上, 尤其是人力资源上, 权属不清, 互相渗透现象仍然很普遍。这主要还是因为各级监管部门的职能和制度等没有完善, 缺乏事前监管, 监管的法律法规也不健全, 严重滞后于证券市场的快速发展, 尤其是有些企业关系到地方政府、本部门的切身利益时, 就更加严重, 因而影响了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
三、解决我国资本市场存在问题的对策
尽管目前资本市场存在以上问题, 制约了资本市场的健康快速发展, 但只要我们采取相应的策略和措施, 就能促进其进一步的发展, 使资本市场的各种规章制度、法律法规得到落实和实行。从我国国情出发, 借鉴国外先进的资本市场管理经验, 针对我国资本市场存在的问题, 笔者认为应采取如下对策:
1.推进资本市场的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 优化资本市场结构, 不断完善和调整上市公司结构。第一, 推进资本市场的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 要优化资本市场结构, 尤其是上市公司的所有制结构, 这就要求我们要逐步放宽上市公司的条件和门槛, 使各种经济性质企业既能在银行融资, 也能在股市直接融资, 在加大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在上市公司所占比重的同时, 让一些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科技含量高的企业能占有一席之地, 使得上市公司的结构更趋于合理, 这就要求构建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 才能彻底扭转上市公司的结构。第二, 加大资本市场投资品种的同时, 引导投资者进入市场, 提高金融市场的证券化和流动性, 让要融资的企业能融到资金, 要投资的企业能通过多层次、多渠道的投资, 从而活跃整个资本市场。
2.建立创新激励机制, 不断完善金融产品结构。第一, 加大债券市场的同时, 积极发展期权、期货市场, 扩大资本市场规模, 在资本市场上增加投放金融品种, 以满足投资者的需要。第二, 要在建立健全激励机制的同时, 建立健全服务体系, 提高服务质量, 为中小企业, 建立有效的信息平台, 更好地为中小企业及具有创新型、技术含量高的企业服务。第三, 在进一步完善证券发行市场的同时, 大力培养机构投资者, 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的交易功能, 使我们的各类企业都能在资本市场里各得所需。第四, 各金融企业和金融机构要建立一个完善的交流互信平台, 利用现代化电子信息和互联网络, 在各银行、证券市场、保险业、新兴的担保业等之间, 建立起互通平台, 加快企业间的资金流动, 提高资本的使用效率。
3.发展多层次融资品种, 实行资本市场资源优化配置。第一, 加快建立融资信用担保机构, 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有效服务。针对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我国应加大力度推进融资信用担保业的发展, 融资担保机构的主要职能是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担保, 分化金融机构的风险, 使中小企业融资难得到解决。目前我国各省市已逐步建立了融资信用担保机构, 确实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很大的帮助, 仅以广西为例, 2007年通过投融资担保机构担保, 通过银行融资, 就达25亿元人民币, 全国通过投融资担保机构担保向银行融资, 据统计达到1200亿元人民币, 因而很大程度上帮助了中小企业的发展。但目前仍有大量的中小企业融不到资金, 因而加大力度实现资本市场品种多样化, 才能真正解决融资难的根本问题, 同时也使得资本市场的体系构成进一步得到完善。第二, 针对目前我国资本市场中, 金融产品结构不够完善, 比较单一的状况, 要以市场为主导, 建立激励机制, 大力开展自主创新, 并结合市场的需求增加金融产品的投放力度, 充分发挥金融体系的功能, 进行跨时间、跨空间、跨规模、配合国家政策的调整, 进行优化资源配置。第三, 进一步健全资本市场化体系, 加大结构调整。我们要逐步建立满足不同类型和企业融资需求的多层次融资体系, 推进创业板市场的上市, 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并在此基础上放宽中小企业上市条件, 实行一次性全流通, 使中小企业板块成为一个新的创业板市场, 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融资平台。第四, 加大力度建立机构投资者, 以防范中小投资者的风险。在加大力度扩大金融品种的同时, 应加快建立机构投资者, 成立多种形式的投资基金, 以提高各种投资基金在资本市场中的比重。中小投资者能通过投资机构获得较为保险的收益, 从而激发中小投资者的热情, 在此基础上能够增大资本市场规模, 扩大资本容量, 使得资本市场资金充裕, 以利于促进资本市场的发展。我们不仅要发展股票市场, 还要大力发展债券市场;不仅要培养个人投资者, 还要大力培养和发展机构投资者。在完善证券发行市场的同时, 还要进一步完善证券交易流动市场;在交易市场中, 不仅要完善场内交易市场, 还要培养场外交易市场;真正使各类型企业能通过不同渠道在资本市场中得到资金, 同时又使各种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有多层次、多方位的投资渠道。
四、对资本市场体制存在问题的对策
1.针对行政干预资本市场过多的问题, 要通过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 减少政府及主管部门对资本市场的行政干预。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 政府干预的资本市场, 只能是政府部门的一个附属体, 不但起不到促进资本市场的发展, 反而阻碍了资本市场的进一步扩大和发展, 缩小了资本市场的功能, 由于违反市场经济的规律, 增大了资本市场的风险, 从中国股市16年来经历了的风风雨雨就能证明这一点。因而, 既然是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 那么就应该顺应市场经济的规律, 通过市场规律来调节, 来决定市场, 而不能由行政手段干预和决定市场。行政职能部门在资本市场中, 应只能起到监管和扮演引导的角色。例如, 证监会应逐步减少对股票上市的行政性干预。如果说, 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能是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和货币总量的投放, 那么证监会就应当以保护证券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作为首要任务, 在此基础上, 应多考虑什么情况下对经济发展有益。如果中国的资本市场不能真正走向市场化, 不按照市场发展规律去发展, 那它就会影响到各种资源的有效配置效果, 长期下去只有妨碍我国经济高速平稳的发展。当然, 并不是说, 在金融领域这一块, 一味地过度放开, 过度的放开也可能会带来难以控制的风险。但是我们要辩证地去看待这个风险问题, 因为现阶段我国的各种基础条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如果为了规避风险, 干预过大, 不由市场规律和价值规律去决定, 那资本市场只能永远地停留在原来的水平上, 谈不上发展。当然政府或主管部门应当密切关注和监督资本市场的动态和影响, 严防股市过度泡沫而引起崩溃, 在这方面我国政府部门做得比较好, 2008年以来通过调整银行储备金及利率来调节股市, 特别要指出的是, 2008年5月财政部门就通过调整交易印花税从1%上调到3%, 来打压狂热的股市。结果一公布该政策, 第二天, 沪市就下跌280多点, 下降幅度达6%以上。这说明当政府主管部门发现股市过度虚涨时, 就要通过利用利率这一金融杠杆及税率这一税收杠杆来调整, 以达到保证资本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
2.建立健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要把资本市场真正市场化, 必须通过建立健全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在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者之间, 建立互相制衡的机制, 逐步完善和规范管理系统, 使资本市场能有健康秩序地发展。
3.加强推进依法行政。在资本市场资金放开的同时, 加强资本市场的有效监管, 要提高执法人员的自身素质和执法水平, 树立与时俱进的监管理念, 完善监管手段的同时, 提高监管效率。
4.强化日常监管, 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加强监管是顺利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工作的重要保障。各派出机构、交易所和行业协会要根据当前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新特点, 认真履行职责, 切实担负起一线监管责任, 不断提升监管合力, 共同维护好市场秩序。努力使市场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从而达到人人监督市场的目的。
摘要:我国的资本市场是从上世纪9年代初开始, 它的存在已经有20年了, 资本市场在中国的出现, 为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它为我国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注入了很大的资金和活力, 对我国经济平稳的快速发展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同时在我国经济市场化的过程中, 资本市场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和矛盾也逐步暴露出来, 严重阻碍了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 我们必须注重保持资本市场的长期稳定, 以便于国民经济的可持续稳定增长。
关键词:资本市场,结构,制度,问题对策
参考文献
[1].刘秀芳.我国资本市场存在的制度功能缺陷与对策.中央财经大学学报, 2003 (11)
[2].伍思强.我国资本市场结构性问题仍然存在.北京商报, 2007.5.29
[3]萧灼基.中国资本市场现状问题及前景.石油企业管理
[4].张承惠.中国资本市场存在的问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常务副所长.第一届中国金融市场分析年会
[5].曹风歧.要注意资本市场存在的问题.东亚经济评论, 2004 (6)
[6].尚福林.中国资本市场存在四大问题及统筹兼顾.2005年11月2日在北京出席“中国论坛”时的讲话
[7].卫思祺.浅析中国资本市场.南阳师范学院学报 (社会科学报) , 2004 (6)
企业资本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第10篇
1 我国企业资本结构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1.1 负债比率高
让我们先来看一看2008年度我国独立核算工业企业的财务状况 (见表1)
数据显示, 我国部分行业处高负债经营状态, 负债比率大部分高于75%, 即负债与所有权益比率为3:1。这种高负债的资本结构形成的原因如下:
1.1.1企业吃惯财政和银行大锅饭, 缺乏资本结构意识。在实行经济体制改革以前, 国有企业流动资金的定额部分基本上由财政拨款供给, 最多时达70%, 固定资金则主要由财政部门以基建拨款的形式供给。由于当时实行的是资金供给制, 所以根本就没有涉及资本结构问题。自1983年7月1日起, 国家实际“拨改贷”资金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单纯依靠银行信贷融通资金。虽然国家改革流动资金管理体制的本意是强化流动资金的约束机制, 但由于企业经营机制没有相应转换, 加上金融体制改革滞后, 银行对信贷资金缺乏有效的约束手段, 企业只是由原来吃财政大锅饭改为吃银行大锅饭, 不仅没有起到约束企业负债规模的作用, 反而加剧了企业的负债经营, 把经营风险直接转移给了银行。近几年由于投资主体多元化, 国有企业资本结构虽初步呈现出多元化趋势, 但银行作为企业融资主渠道的格局并没有变, 企业资本结构也一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1.1.2 国家对企业“抽血”过多, 企业缺乏积累, 未能形成有效的资本金补充机制。1978年以前, 国有企业利润全部上缴财政, 1978年以后, 逐步加大了企业留利的比例。但总体来看, 国有企业仍积累不足。一方面国有企业税负大大高于非国有企业, 使国有企业难以建立合理的积累机制。另一方面, 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率长期偏低, 造成固定资产补偿不足。在资本金得不到补充的情况下, 企业要扩大再生产, 只能依靠负债经营。
1.1.3 我国资本市场发育迟缓, 企业直接融资渠道不畅。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 国有企业基本上没有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经济体制改革以后, 资本市场虽有一定程度的发展, 但企业融资方式并没有根本性转变。从市场经济发达的西方国家看, 直接融资的比例一般在30%-50%之间, 而我国直接融资的比例尚不到10%, 这种情况与我国证券市场严格管制是密切相关的。
1.2 资本效益低下
从表1的数据可见, 2008年全国企业的平均资金利税率为10.21%, 且不同行业的利税率相差较大, 如有的行业的资金利税率低到5.33%, 而2008年流动资金一年期贷款利率为10.98%, 固定资产一年期货款利率为11.52%。可见2008年多数企业资金的利税率低于负债资金的成本率。上述资料充分说明过高负债经营对企业不利影响。笔者认为, 其原因如下:
1.2.1 企业过分追求发展速度, 只注意扩张负债的规模, 而忽视了负债经营的效益。
据国家统计局2007年的统计, 399000个国有企业中, 有81000个 (占20.5%) 为亏损企业, 亏损总额占利润总额的27.4%。低效益的负债经营, 使不少企业陷入到“高负债→经济效益低下→无以还债→再提高负债水平以维持企业生存→经济效益更加低下”的恶性循环中, 其中不少国企已出现资不抵债状况。
1.2.2 企业投资带有很大的盲目性。众所
众所周知, 上项目, 特别是上重大项目之前, 一般都要搞“可行性研究报告”, 然而不少“可行性报告”却缺乏可行性。
1.2.3 企业对资金的使用缺乏责任感, 致使资金的使用效率低。
国外的一些著名企业历来就十分重视投资利润率。他们把投入的资本能够获得多少利润, 大约几年可以回收等等, 作为测定企业经营效益的基准。我国大部分企业, 长期以来, 一直缺乏“资金使用效率”的意识, 缺少资金靠借贷, 资金投入不考虑或较少慎重考虑投资回报和投资回收期的长短, 以至于债务越借越多, 自身造血功能越来越差。
1.3 资本结构与资产结构不对称
资本结构与资产结构两者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内在关系。这种关系主要表现在下面三个方面:一方面资产与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的总是相等的。也就是说资金一旦取得总以某种形态反映出来。另一方面就是两者的结构对应关系。我们知道, 资产负债表的两方可以说是按流动性强弱来确定其排序的。从资产一方看, 其流动性表明了资产价值实现或转移或摊销时间的长度, 而从负债及所有者权益一方看, 其流动性表明了其融资清欠, 退还或者说可使用时间的长短。正是从时间长度这一点上看, 资产与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各项目之间形成了一种内在对应关系。
实际上资产负债表两方面的这种流动性隐含着企业财务风险的大小, 它是对企业财务风险的揭示。从资产一方看, 由短期到长期其风险逐渐由小到大;从负债及所有者权益一方看, 由短期到长期融资, 其风险由大到小。如果将两者对照起来分析, 不难得出两点结论:其一, 若资产结构与资本结构对称, 则以一方的风险大恰好被另一方的风险小所中和, 从而使企业总风险趋小;其二, 企业的偿债风险和财务风险能否消除归根到底取决于企业的资产风险能否消除或避免, 只要资产经营不存有风险, 其价值能顺利实现和补偿, 到期偿债就不存在问题, 财务风险也就随之消失。但是, 如果资产与资本结构不对称, 即使资产价值能顺利得以实现和补偿, 财务风险仍然会由于企业收款期与支付期不一致而继续存在。
在实际工作中, 我国企业往往存在两种不对称的情况。一种是在资本密集型企业中, 企业拥有大批的不动产或大量固定资产, 而其相当一部分是由流动负债来维持, 使得企业财务部门整天忙于反复的借贷过程, 流动压力过大。另一种是则在技术密集型或劳动密集型企业中, 企业固定资产所占比重相对较小, 而企业长期负债偏高, 造成企业大量资金沉淀或闲置, 资本成本上升。
1.4 资本结构缺乏弹性
目前我国企业的融资渠道还比较单一, 企业的发展需资金, 而我国资本市场发展不完善, 大部分企业不能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而只有通过向银行借债进行间接融资。我们知道, 不同的融资方式对企业资本结构弹性的影响是不一样的。
我国企业的注册资本是一种几乎没有弹性的融资, 因为对于我国企业来说增加或减少资本金, 特别是减少资本金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备案, 方可进行, 难度较大, 所以企业要保持资本结构弹性, 并能适时作出调整, 应把融资方式落在负债上。而负债又可分为长期负债和短期负债。长期负债的取得有两种形式:一是直接举债如向银行借款, 但其没有流通市场也没有可交易工具, 不能转让, 几乎没有弹性, 我国企业的举债融资多于这种类型;二是间接举债 (如通过发行债券和票据举债) 有流通市场, 使转让成为可能, 具有一定弹性。由于我国证券市场控制严格, 证券法规还不完善, 而使目前间接举债只占举债比例的很少一部分。以上表明我国企业资本结构缺乏弹性, 使企业对资本结构的调整步履艰难。
2 解决我国企业资本结构问题的对策
2.1 综合治理, 走出高负债、低效益的困境
首先, 要提高管理人员尤其是企业最高领导者及财务人员素质, 增强资本结构意识。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有本质的区别。企业领导者要转变观念, 通过多层次多渠道方式灵活的学习和培训使他们“洗脑”不要穿计划经济的鞋, 走市场经济的路, 使每位企业领导都有理财意识, 懂一些理财方面的知识, 以利于企业进行资本结构及资本运营方面的管理。
其次, 采用灵活多样的资本运营方式, 降低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加大资本积累力度。因为, 资本积累是资本运营的基础, 一个企业要进行资本运营, 没有必要的资本积累是不行的。其方式主要有:第一, 加大折旧。固定资产折旧基金属于补偿基金, 是保证固定资产简单再生产的资金, 但也可以作为积累基金形式用在实物形态上固定资产的扩大再生产。也就是说它能带来生产要素实物量的扩大和产品量的扩大。第二, 兼并。兼并是一个企业以承担债务、购买等方式接收他企业产权而实现的企业合并。兼并是一种优化资本结构的经济机制。其作用是加速资本的集聚和扩张, 是盘活存量资本的有效方式之一。通过兼并, 促使资本配置更为集中、合理和产业结构优化。企业兼并不失为迅速摆脱亏损的一个有效途径。我国国有企业亏损面大, 亏损额高, 通过兼并, 可以盘活大量闲置或低效运行的存置资本优化产业结构, 提高经济运行效率, 增强竞争优势, 尽量摆脱困境。第三, 破产。破产有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 降低企业过高的资产负债率, 前面提到的高负债, 必然引起过重的债务负担, 抑制企业有限资本的使用, 直接影响资本效益。该破产而不破产的企业长期坚持生产, 往往产品积压或产销价格倒挂, 需大量的资本到位, 就必然从外部“吸血”, 举债经营, 时间越长, 债务越多, 由于银行限贷, 被亏损企业连带的企业就越多, 最后被连累的企业也不得不对外借债, 这无疑加大了资产负债率。由此可见, 及时引入破产机制, 将是降低企业高负债问题的重要之举。第四, 委托管理。也是一种调整企业资本结构、转变经营方式、提高资本收益率、提高经济效益的一种方式。企业托管要建立有效的利益激励机制;企业经营风险机制和经营行为约束机制。
再次, 重视无形资产的作用。国家要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给无形资产注册, 例如, 给无形资产评估注册与国际市场接轨, 迎接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无形资本的投入, 可以适当降低企业的资产负债率。
2.2 根据具体情况, 解决企业资本结构和资产结构的不对称性
2.2.1 对资本密集型企业的风险结构, 在经营正常前景看好的情况下, 进行资本结构的存量调整。即采用长期抵押借款等长期融资方式来筹资改变部分长期资产的资金由流动负债来提供的现状, 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 减少财务危机。如不动产开发公司、大型成套设备制造厂等可采取这一措施来改变资本与资产的风险结构, 减少不对称性。
2.2.2 对技术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的资本与资产的过于保守, 稳定结构而言, 虽然降低了企业的风险, 不会遇到流动压力和偿债压力, 但是融资成本很高, 不利于企业利润的实现, 要采用压缩长期融资, 增大短期融资数额的办法, 来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 降低企业资金成本, 来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2.3 调整权益结构, 盘活存量, 激活资本结构弹性。
2.3.1 权益性资本调整为债务性资本。
对于个别行业或企业, 保守的经营作法已不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与经济的发展相悖。权益性资本所占比重较大, 虽然安全稳定, 但缺乏弹性, 在需要筹资临时资金很难达到目的, 所以建议这类企业考虑本企业实际, 选择恰当的实收资本金, 向有关部门申请减少注册资本金。
2.3.2 长期负债调整为短期负债。
短期负债对资本结构的影响作用最大, 许多企业的短期负债因较长时期的经营不善, 盈利不高, 而形成实质上的长期负债 (主要指银行贷款) 企业应想方设法加速资金周转, 及时清理债务, 力争做到不设长期应收账款帐户, 同时改变企业的经营思想和方式, 根据顾客的需求生产产品, 尽量减少存货, 使资金周转缩短, 变长期货款为短期贷款。
总而言之, 资本结构调整不是孤立的。要从根本上解决, 还要深入研究产权制度改革;另外资本结构的调整, 还必须在发达的资本市场上才能运作。只有理顺了企业的产权制度和建立发达的资本市场, 市场经济的体制将会把资本结构调整汇入到自我的运行中去, 不是被动的企业理财行为中。
参考文献
[1]Taub.A.J.The Determinants of the firm capital structure[J].Review of Economic and Statistics, 1975 (57) :411
[2]张京京.中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D].长沙:湖南大学, 2008:18-24.
[3]陆正飞, 辛宇.上市公司资本结构主要影响因素之实证研究[J].会计研究, 1998 (8) :22-24.
[4]冯根福, 吴林江, 刘世彦.我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形成的影响因素分析[J].经济学家, 2000 (5) :61-63.
存在问题:资本化 第11篇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存在的问题
1. 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偏低
2014年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烟草,上交利润比例是25%;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煤炭等企业,上交利润比例为20%;矿业、建筑等企业,上交利润比例为企业税后利润扣除10%,盈余公积后的15%;军工行业、科研机构、文化企业上交利润比例为10%;还有部分中央企业免缴当年收益。我国企业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明显低于其他国家及世界平均水平。
2. 会计核算难度较大,委托贷款相关具体规定尚不明确
按照现行规定,企业将收到的国有资本金列入“实收资本”会稀释少数股东权益,他们既得利益受到影响,执行过程中难度较大。目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关规定中对委托贷款仅仅规定“母公司所属控股法人企业暂无增资扩股计划的,列作委托贷款,但委托贷款利息、期限等如何确定,尚无具体规定和细则。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涉及企业范围不全面
2010年以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范围仅限于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管理的企业、中国邮政集团和中国烟草总公司,2011年起教育部、文化部、农业部等部委所属企业纳入预算范围,2012年将工信部、国家体育总局等所属企业纳入预算范围。但相对于5000家左右的中央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涉及企业范围较小,特别是利润状况良好的金融类国有企业仍没纳入收益上缴的范畴。
4.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目建设滞后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主要包括资本性支出、费用性支出和其他支出,必要时可部分用于社会保障等项支出。从目前实际执行情况看,资本性支出和费用性支出占绝大部分,基本没有用于社会保障等其他支出。执行中还存在项目库建设滞后,部分项目的选择和调整随意性较大,部分预算资金投向房地产等国家鼓励国有资本退出的一般竞争性领域。
5. 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基数确定不合理
目前,企业计算国有资本收益基数是根据集团公司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确立的,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亏损,会抵减集团公司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基数,从而降低集团公司上交国有资本收益的数额。近几年,为了融资或或者推进国有企业重组,各级政府和国资监管部门成立了一些资产经营公司,将多个独立的国有企业“打包”装入其中。这种重组方式,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征收基数存在一定影响。“打包”成为资产经营公司子公司后,原亏损企业便会抵减资产经营公司合并报表的净利润。总之,资产经营公司“包内”企业的盈亏状况直接影响到集团公司上缴国家利润的多寡,从而影响上缴国有资本收益的责任。
二、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建议
(1)今后应适当提高国有资本收益征收比例。在今后一段时间内把资源类、一般竞争性领域、军工和科研企业的征收比例适当提高到一定比例。
(2)研究确立更为科学的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入账科目,兼顾少数股东权益;对委托贷款的期限、利率、计息方式等做出具体规定。
(3)目前我国金融企业的竞争能力已大幅度提升,如果继续实施免缴的政策会导致国有资本收益上缴规模降低,行业间形成了不平等竞争,因此,应将国有金融企业纳入资本收益上缴的范围。将来条件成熟时还应将全部国有企业划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收缴范围。
(4)应通过合理引导国有资本流向,进一步发挥对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调整的推动作用。从支出方向上看,应着重支持军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国有经济优先布局的领域与行业以。同时还应适当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支出范围,强调其社会性支出,即将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用于解决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就业等其它相关支出。从支出的重点项目上看,应重点加大对国有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兼并重组、技术创新、节能减排等项目的支出规模和扶持力度。
(5)确定合理的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基数。一是直接向资产经营公司“包内”企业收取国有资本收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应以独立核算的企业为缴纳主体,以资产经营公司内盈利企业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依据。“打包”成立的资产经营公司与各重组企业之间不存在实质上的母子投资关系,盈利企业单独上交国有资本收益是合理的。另外,可以对资产经营公司核定资本收益率。国家可以通过与资产经营公司按照国有资本股权比重核算当期应上交国有资本收益额。
(6)国家有关部门还应当探索建立全面联网的项目库信息化平台,并尽快正式开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综上所述,通过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建立的意义、存在的不足以及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提出了几点意见和建议,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发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宏观调控功能,有利于政府统筹考虑国家经济战略、产业规划、调控政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目标,研究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支出方向,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细度。
摘要:目前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实施对于发挥我国国有资本在国民经济中的引导作用有着重要意义,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收益上缴比例偏低、会计核算难度大、涉及企业范围不全面、支出项目建设滞后、收益收缴基数确定不合理,这些问题与不足有待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改进和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制度是事关国计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本文从三个方面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探讨,并初步探索了相应的完善办法。
关键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问题与建议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国发[2007]26号.
[2].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7]309号.
[3].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试行办法,财企[2007]304号.
[4].周绍朋,郭凯.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光明日报,2010-05-18.
[5].李萌婕.论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法律制度的完善.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存在问题:资本化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