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招标范文
材料招标范文(精选9篇)
材料招标 第1篇
1 材料招标采购项目风险管理概念
在材料招标采购过程中, 各种意外情况都有可能出现, 会使招标采购的实际结果与预期目标相偏离, 这种相偏离的程度和可能性就是材料招标采购的风险。材料招标采购项目风险管理, 就是对材料招标采购过程中有关环节上的内部和外部风险予以识别, 进而对其风险作出定量或者定性的衡量和评估, 在此基础上再探讨和研究风险防范、规避和应对办法, 以达到减少或消除各种意外损失, 实现材料招标采购项目预期目标的活动。
2 材料招标采购项目风险的类型
2.1 招标人的风险
材料实施招标采购是一个复杂而有序的系统过程, 因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不健全, 招标人承担材料招标采购的风险主要有:招标过程组织缺陷风险, 工作人员道德风险, 合同风险等。材料招标过程组织缺陷风险主要是在材料招标采购过程中, 由于招标程序、组织管理的缺陷和疏漏所导致的招标失败的风险。人员道德风险主要指的是在材料招标采购过程中, 由于人为的责任、利益或道德素质的问题, 收受贿赂、徇私舞弊、渎职等致使招标不利甚至失败的风险。合同风险是指在发出中标通知后, 与中标人签订材料采购合同或协议时, 因确定材料采购渠道、材料采购单价、价款结算及支付办法、违约责任及其他相关事宜时的疏漏、权责不清等原因所造成纠纷的风险。
2.2 投标人的风险
由于招投标双方的利益不同, 为了各自的利益, 投标人对招标人可能采取不利的行为而造成的风险。该类风险主要表现在投标人提供材料的隐性缺陷、技术创新问题、信誉问题、成本无法减少、产能限制、质量问题等。
2.3 市场的供需风险
供需风险指在材料采购市场上, 由于供求平衡被打破而导致的价格、质量波动, 投标方数量、信誉和实力强弱等, 这些因素都对材料招标采购产生不同程度的风险。
3 材料招标采购项目风险管理的目标
材料招标采购风险管理最主要的目标是处置与控制风险, 以减少和防止损失, 保障所服务项目和企业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按照通常风险管理的目标, 将材料招标采购风险管理的目标分为损失前的目标和损失后的目标。前者目标是避免或减少损失的发生;后者目标是尽快恢复到损失前的状态, 两者前后相承, 构成了完整的风险管理目标系统。
4 材料招标采购项目的风险分析
4.1 材料招标采购的风险识别
材料招标采购过程主要包括招标准备、招标实施、开标与评标、定标与备案、合同签订与备案五个阶段。总结起来存在的主要风险可归纳为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 其中内部风险主要是指人为风险和管理风险, 而外部风险主要指经济风险、政策风险 (见图1) 。
4.2 材料招标采购的风险估计
材料招标采购风险估计主要针对以下几个方面: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可能的结果、范围和危害程度、预期发生的时间、一个风险因素所产生的风险事件的发生概率等。材料招标采购风险管理属于事前风险管理范畴, 其风险产生的根源主要是人为因素造成的, 同时, 风险事件的发生又具有隐匿性, 如道德风险等, 其损失用数学方式很难表达, 因此对材料招标采购风险估计的方法, 主要选择主观概率估计法。
4.3 材料招标采购的风险评估
根据风险事件对材料招标采购目标的影响程度来划定风险等级, 在材料招标采购实施过程中, 风险因素无处不在, 如果同等的关注和应对所有风险, 风险管理成本无疑会显著提高, 这样的话, 就与提高投资效益的原则背道而驰。所以, 在材料招标采购风险管理中, 我们只需识别和量化影响材料招标采购项目主要目标的重要风险就可以了, 这样就能基本达到该项目风险管理的目的。对材料招标采购项目目标影响较小的和能被接受的风险而言, 进行一般的管理就行了。
5 材料招标采购风险的应对措施
5.1 风险规避
在材料招标采购过程中, 那些来自项目外部的风险 (如经济、政策风险和地区保护主义的风险) 和招标采购合同风险等是客观存在的, 这些风险对招标人来说, 是无法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和改变的, 在风险管理中通常采取风险规避。其具体防范策略主要包括:1) 资格预审策略。对于不当竞争和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资质的单位也进行投标, 对材料招标采购项目造成的风险可以采用资格预审的办法加以防范。2) 招标策略。针对每一个材料招标采购项目, 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有效的招标策略, 使招标条件、内容与合同条款有机地融合, 这样可以规避项目实施的过程风险, 同时也可以规避人为风险、决策风险造成招标人的损失。3) 评标策略。在材料招标采购项目实施前, 制定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评标策略尤为重要, 该策略的有效履行可以规避投标过程中道德风险造成的行贿、屈从领导意志、专业人员水平不足等情况出现, 保证有实力的投标单位中标。4) 主要合同条款的设置策略。为防止合同的漏洞以及合同条款的缺失对招标人带来损失, 招标人通常会对合同条款设置有针对性的策略。另外, 对合同条款的内容也可进一步地明确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用来转移部分采购风险。
5.2 风险转移
常用风险转移的方法有:
1) 履约担保。
按照我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 在招标文件中应明确规定是否采用履约保证金制度, 如果在招标文件中没有此规定, 则不能要求投标人提供该履约担保。但如果是财政性资金使用的招标项目, 则该项目就与社会公共利益相挂钩, 根据《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 为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 必须采取强制性的履约担保制度。
2) 投标担保。
为了确保对材料招标采购项目实施中来自投保人或中标人中途撤标风险的控制, 通常要求投保人提供投标担保。此办法可以有效地保证材料招标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
3) 保证保险。
保证保险是保险人为被保证人 (供应商) 向权利人 (招标人) 提供担保的保险。保险标的是被保证人的信用风险, 当被保证人的作为或不作为致使权利人遭受经济损失时, 保险人负经济赔偿责任。因此保证保险实际上是一种担保业务。
6 结语
材料采购项目风险管理是企业精细化管理的科技表现, 是提高投资效益、降低工程成本的重要环节, 是反腐倡廉的重要保证。只有立足于实际, 用先进的管理理念、方法和手段, 才能保证采购预期目标的实现。
摘要:立足于施工企业角度对材料招标采购项目的风险管理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论述, 提出了材料招标采购项目风险结构图, 并根据不同的风险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 以指导采购方减少或消除各种意外损失, 实现预期采购目标。
关键词:材料,招标采购,项目,风险管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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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金涛.浅议工程建设项目中物资采购管理的风险及其防范对策[J].建筑管理, 2005 (7) :20-22.
施工招标备案材料目录 第2篇
一、天津市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投资计划)
二、天津市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购地合同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或用地选址备案书)
三、天津市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备案表
四、勘察、设计中标通知书
五、监理中标通知书
六、建设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七、建设单位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
八、建设单位授权委托书
九、代理单位营业执照
十、代理单位资质证书
十一、代理人员证书
十二、代理合同
十三、天津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登记表
十四、招标公告
十五、天津市投标报名系统工程报名名单
十六、投标单位资格审查情况表
材料招标 第3篇
从我国建筑市场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标以来,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规范建设市场计价行为,降低了工程造价,真正体现了“公开、公平、工程”的竞争原则,也顺应了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与国际接轨的要求。在推行之初,由于规范要求模糊,相关配套的招投标、合同文件及管理制度不完善,导致在具体工程中产生各种各样的争议、索赔等问题。
新规范4.2.1规定,“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并应编制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超过批准的概算时,招标人应将其报原概算审核部门审核。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应予以拒绝”。招标控制价在本规范中的含义是“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按设计施工图纸计算的,对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
从实践角度分析,招标控制价是为解决标底招标和无标底招标的问题,也促使我国各省市关于控制最高限价规定的统一,在新规范下,将其称谓统一定义为“招标控制价”。此前各省市有关控制最高限价的规定都是为了控制投资,避免投标人串标、哄抬标价。
设立招标控制价招标有如下优势:
(1)可有效控制投资,防止恶性哄抬报价带来的投资风险。
(2)提高了透明度,避免了暗箱操作、寻租等违法活动的产生。
(3)可使各投标人自主报价、公平竞争,符合市场规律。投标人自主报价,不受标底的左右。
(4)既设置了控制上限又尽量减少了招标人对评标基准价的影响。
从信息角度分析,在项目招投标阶段,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存在信它,不对称,招标人要综合考虑投标人的业绩、资质、报价等选择投标人;另一方面,投标人不了解招标人的标底价格或期望价格,也存在对招标人的选择问题,希望选择信誉高、有资金实力的招标人。而招标控制价的设立在一定程度上弱化的这种不对称关系。①投标人必需根据自己的综合实力、施工方案等报价,提高了市场效率。②招标控制价的公布减少了投标人的交易成本。从招标人角度看,可以把工程投资控制在招标控制价范围内,提高了交易成功的可能性。因而,公开招标控制价无论从招标人还是投标人角度看都是有利的。
2设立招标控制价应注意的问题
2.1招标控制价不宜设置过高
在招标文件中,公开招标控制价,也为投标人围标、串标创造了条件,由于招标控制价的设置实际上是报价最高上限,因而公开了招标控制价,投标人则有了报价的目标,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存在价格信息不对称,只要投标人相互串通,“协定”中标单位,投标人不用考虑中标机会率,就能按照评标标准,操控各投标人投标价,从而轻易安排投标人想要得出的中标价中标,在控制价范围内达到最大利润。招标控制价不宜设置过高,因为只要投标不超过招标控制价都是有效招标,这样投标人就可能围绕这个最高限价串标、围标。
2.2招标控制价不宜设置过低
如果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过低,就会影响招标效率。可能出现无人投标,因为按此控制价投标将无利可图,不按此投标又成为无效投标。流标后招标人不得不修改招标控制价进行二次招标,既增加了招标人招标成本,也拖延了工程实施的进度。
另外,如果招标控制价设置太低,若投标人能够提出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报价,可能是因为其实力雄厚,管理先进,确实能够以较其他投标者低的成本建设工程项目。但更可能是该投标人并无明显优势,而是恶性抢标,最终提供的工程质量不能满足招标人要求,或者中标后在以大量的签证、变更等方式进行索赔,造成结算价大大高于中标价,更甚者对工期有高要求的项目,承包方中标后以个别单价过低为由,以停工为手段胁迫工程发包人增加造价。3在清单招标中常用的索赔形式
(1)综合单价索赔:这是目前工程量清单招标实施后承包商提出的最主要索赔形式之一。由于清单综合重价及其所包含内容主要由清单项日特征所控制,因此承包商往往利用实际施工中的变化、工程变更,以及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表述不清晰、完整等理由来要求对综合单价进行重新组价;而且要求调整的清单往往是承包商在投标过程中进行不平衡报价而故意报低价的清单项目,以此来达到提高单价、实现大额索赔的目的。
(2)工程量变化索赔:这也是另一种主要索赔形式。综合单价的组成除人工、材料、机械费用,还包括管理、利润、风险等,后者于工程量的大小密切相关。工程量的变化将直接影响承包商最终所能获得的利润及所承担的风险,而按工程量计价规范的原则,量上的風险应由发包方承担,故承包商常以无法承担工程量变化引起的损失或获利减少为由进行索赔。又有承包商在故意挑选发包人(招标人)少算或较易通过变更增加工程量的清单报高单价,通过结算时工程量的增加来获取高利润。
(3)材料价格上涨索赔: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材料价格商的风险应由承包商承担,但由于国内材料市场不完善,材料价格受各方因素影响波动较大,且在实际招标过程中,招标人在设立招标控制价时亦很少将材料价格上涨的因素考虑进去而预留一定的空间,承包商往往无力在风险发生时独立承担,故常以“非有经验的承包商能合理预见”为由对各类材料价格上涨进行索赔。
4针对工程量清单招标及招标控制价存在的以上问题及建议
4.1针对围标、哄抬报价的对策,只要投标人付出的围标成本小于其获利,就会实行围标
对此可以实行增加投标人数量及提高投标保证金额,既降低围标的概率,也提高围标的成本,使其利润降低,在无利可图的情况下,使投标人失去围标的动力。另外还应加强对围标行为的经济、行政和刑事处罚,加大其风险。再三,加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以判断其履约能力。不过资格审查往往也会成为围标者拒绝外人进入项目投标的一道门槛,通过拉拢招标代理单位在资格审查中排除异己,或者搜集其余投标单位的信息及数量,以便在后续招标工作中“劝退”该部分单位。
4.2进一步明确及细化相关招投标法律、法规,明确围标、串标现象的定性
如禁止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以下列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提高资质等级、缩小资质类别范围、同时设置总承包资质和专业承包资质要求以及其它不按照资质管理规定设置资质要求的;
(2)在资格合格条件中提出除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人员外的其他人员要求,或对项门负责人提出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培训考核资格以外要求,对专职安全人员提出培训考核资格以外要求的;
(3)不允许联合体投标的;
(4)不允许符合条件的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总公司及其下属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同时参加投标的;
(5)将不同类型的总承包工程捆绑招标的;
(6)在资格预审阶段要求总承包投标人确定分包企业的;
(7)在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资格条件外设立其他资格条件的;
(8)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又如在评标过程中列明,经评标委员会集体表决后认定,作串通投标处理,并提请招标投标监管部门依法做出处罚: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2处以上错漏一致的;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报价组成异常接近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企业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者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的;
(8)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投标的;
(9)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个人或者企业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函的反担保的;
(10)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的,但招标工程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
(11)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4.3针对恶意低价抢标、道德风险的对策
适当提高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的比例,以此来规范投标人,防此违约行为或“豆腐渣”工程的出现。此外,建立守法诚信评价体系和黑名单制度,对违法、违规投标人进行行业清出,提高其违法、违规成本。
4.4预防各种造价索赔
(1)完善相配套的招标文件及合同文件,事先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的构成、换算、调整、增加方式,各种措施费及其他费用的结算原则,材料价格涨、跌的分担原则,明确评标及废标规定,以及对不平衡报价的约束等。
(2)提高工程量清单编制人员的综合能及专业素质。目前综合单价索赔有很大部分是因为工程量清单描述不清晰、不规范而引起的。承包上也往往是利用此类漏洞,通过改变施工工艺或增加施工步骤等方式来对综合单价进行变更、调整,来达到价款索赔的目的。因此要求造价人员不仅要能准确熟练计算工程量、熟悉价款组成,而且要多图纸及各类规范也要熟悉。另外,工程量清单编制人员也应增加自身的预见能力,根据不同工程的具体情况,对某些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项目预先在清单内列项报价,以减少承包商利用综合单价变更进行索赔。
材料招标 第4篇
为期两年且声势浩大的全国性集中开展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于2009年7月启动,同年10月武汉大学的基建腐败案发,它再一次敲响了高校基建领域防腐的警钟,人们不禁要问在基建领域廉政建设制度不断完善的今天,被人们视作净土的高教系统为什么还会腐败案件频发,究其原因既有法律意识淡薄、制度不完善的因素,也有职能监督缺失、同体监督失效的因素;同样还存在重程序轻内容、防无方控无力的原因,我们结合多年的采购招标与供应管理工作经历,探析了各阶段的工作实际并提炼出重点问题,寻找问题的关键所在,从而确认其廉政风险点。
2 招标采购廉政风险点的含义与探究
我们从某各意义上说高校的各管理部门和相关人员都存在着腐败的风险,“因为他们都或多或少承担着管理职责,例如管理人员、物资、经费、事务等,管理者无论职务高低、权力大小,都存在着腐败的风险”[1]。高校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招标与供应管理的廉政风险点就是高校的采购相关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可能引发腐败行为的部位或环节。我们从管理层面上将廉政风险点一般划分为3级:“特别容易发生腐败的岗位和工作环节且发生腐败现象后的影响比较大的为1级;比较容易发生腐败的岗位和工作环节且发生腐败现象后有一定影响的为2级;其他可能发生腐败现象的岗位和工作环节为3级”[1]。而材料设备采购招标具有涉及资金量大、阶段环节多、波及面较广、关注度较高、社会影响大、廉政风险点分散等特点,目前采购招标与供应管理过程可以分为标前准备、招标运作、标后管理三个阶段七大环节。
2.1 标前准备:方式选择与参投门槛
这里的准备是指采购招标工作启动准备,是招标人采供计划明确后如何运作的决择过程。自行招标的准备阶段往往是最容易被疏忽的环节,当然也是容易出问题的环节,一般都是由采购职能部门自行决定,基本没有监督介入,常常会出现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不分的招标采购方式,时而又是竞争性谈判或询价的采购方式,甚至招标过程中还会融入竞争性谈判而演变成“四不像”,不依法操作使得自行招标蜕变成自由招标。有时招标人出于某种目的刻意设定投标入门高或低门槛,以确保“意中人”顺利进入招标规定程序的情况。例如采购标的额估计只有50万元的材料却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上,并且要求有类似项目的工程业绩,而有的采购项目又没有具体参投条件要求如提出参投单位必须为经销所采购产品的组织。可见设定门槛者没有参考依据,自由决定权太大,容易使不法者有机可乘。因此其廉政风险等级可以确定为1级,应当采取监督前移、防控结合的举措来防患于未然。
2.2 招标之初:评标方法与咨询答疑
进入招标阶段时招标文件的编制是招标初期的核心工作,而招标文件的精髓则是评标标准与方法,有些招标文件里常会出现“量身定做”的标准与方法,如空调COP值在“**”以上、噪声值在“**”dB以下;获得“AAA”加**分、注册资本“**”万元得“**”分等,这些带有倾向性的标准与方法往往被我们的监督所忽视,不深入研究也难以发现。可想而知,这个部位存在腐败滋生的土壤。咨询答疑过程同样是容易被忽视的环节,如果认真研究就不难发现许多变更性答疑是为了满足某些特定的潜在投标人要求的答复,这样可以为“特殊投标人”得高分并谋求中标创造条件。因此其廉政风险等级可以确定为1级,应该采取专家评审招标文件(采购标的比较大的而言)、民主决议变更方案的方式来解决这两个环节上的问题。
2.3 开标之时:开标时间与唱标内容
开标方面的问题常常是学校自行招标过程中容易产生的,有些学校以某位领导不在不能开标为由而采取延时开标的方法来处理某些“特殊潜在投标人”投标迟到的问题,这样可以掩人耳目,使其原本废标的投标悄悄变成有效投标,从而进一步寻求中标;唱标时也常采用不宣读主要内容的方式来回避标书中不利于“特殊投标人”的内容公布于众,例如供应周期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时就不宣读该内容,为其评标、中标规避不利因素影响。因此我们认为其廉政风险等级可以确定为3级,可以采用完善程序制度、多方监督执行的方法杜绝问题的发生。
2.4 评标之际:评委组成与问题质询
评标是投标人重点关注的环节,但也是无法知晓的环节,而学校自行招标时其评委组成基本上都不符合现行法规的要求,现行法规要求评委必须从政府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而学校招标评标时其评委来自学校纪检、审计、财务、工会、后勤、设备等部门的人员,所以其评委组成并不合法,故其评标同样就不合法。此外,当遇到投标文件中的问题而需要询标时往往会有的放矢,采取暗示或明示的方法,提醒“特殊投标人”作出符合中标要求的回答,从而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这个环节的廉政风险等级可以确定为1级,应当坚持依法评标不走样、加强过程控制不松懈。
2.5 定标之后:中标通知与排序选择
现在大多数招标人要求评委会评出1名~3名中标候选人,而不直接确定中标人,尤其是自行招标时为达到其“暗箱操作”的目的,希望评定结果不排序,以便留有操作空间,然后招标人以只是候选人并未最后确定为由,就投标报价、供应周期、配套配件、付款方式等实质性内容与中标候选人分别进行背离招投标文件要求的谈判,并根据其需要自由选择中标人。其中标结果也仅告之中标人,而不通知其他未中标人,显然剥夺了其他投标人的知情权,也缺少了投标人之间的相互监督。根据现行法规《招标投标法》和七部委局第27号令规定:评标报告中应该标明中标人排列顺序,一般在提出评标报告后十五日内确定中标人,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人。同时还规定对于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因此,其存在问题是显而易见的,这个环节的廉政风险等级可以确定为1级,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中标人产生办法、坚持原则标准不动摇。
2.6 签约之中:合同内容与履约规定
签约过程中少数别有用心的招标人或中标人往往希望把合同写得很简单很原则,甚至不去认真研究核对招投标文件的条款内容而有意无意地出现规格不详、配套附件遗漏、违约责任不明等现象,如路灯招标中不明确其中配套的电缆线与接线端子配件,对于未尽事宜写成“友好协商”,对于违约的约定则写成按合同法执行,因其过于原则而导致操作空间大,从而为以后合同价格的调整打下伏笔,最后利用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三者之间存在矛盾时,其解释顺序是合同(补充合同)、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规定,在规避责任的同时又能够达到获取非法额外利润的目的。由于这个环节的影响面较小,所以其廉政风险等级可以确定为2级,应当强化采购合同评审、细化内部管理规程。
2.7 标后管理:过程监督与到货验收
现阶段通常认为招标过程到签订完合同为止,之后就通称标后了。对于合同后的监管,目前普遍存在着监管“真空”,由于人力物力的限制,招标人对于所采购材料设备的生产过程与到货验收环节的监督无法延伸到位,主要由采购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去约束,靠合同供应商的“诚心”与采购经办人员的“良心”来自律。因此,“很少有经办人之外的其他人去认真复核投标产品和实际到货产品的型号与规格,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也会因为工作繁忙又是甲方采购而疏于详查”[2]。
3 结语
我们从采购招标与供应管理工作的不同阶段与环节,分别确认其廉政风险点并进行了简要的分析,同时提出了廉政风险等级管理建议,力求为监管者提供决策依据,从而达到有效监控并化解材料设备采购招标与供应管理工作廉政风险的目的。
参考文献
[1]刘怀俊.浅谈风险管理理论与高校腐败风险防范机制的构建[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09(2):43-44.
常用招标程序浅析 第5篇
关键词:招标程序;一阶段一步法;一阶段两步法;两阶段;比较分析
中图分类号:F2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4)35-0118-02
我国的《招标投标法》自2000年颁布实施以来,招标投标事业方兴未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2012针对招投标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问题又颁布实施了《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但由于招标行业发展时间短,管理部门多,无论《招标投标法》还是实施条例都未对招标程序形成统一规范的要求,为此本文将实际操作中常用的招标程序作一扼要阐述和比较分析。
在招标投标过程中,通常采用的招标程序有以下三种类型:一阶段一步法招标程序、一阶段两步法招标程序和两阶段招标程序。
1 一阶段一步法招标程序
一阶段一步法招标程序是目前绝大多数项目采用的招标程序,即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技术投标文件、商务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一并提交,开标时同时开启所有投标文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即进入评标流程,通过初评、详评、澄清、价格调整和打分(若有),最终选出中标候选人。由于该招标程序过程简单、清晰,被广泛适用于货物、工程和服务招标中。
2 一阶段两步法招标程序
2.1 一阶段两步法招程序的概念
一阶段两步法招标程序即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技术投标文件、商务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一并提交,开标时只开启技术投标文件和商务投标文件,投标报价由监督组或招标代理机构保存。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先对技术投标文件和商务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根据评标专家的阅标情况,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技术和商务投标文件澄清、补充和修正,并根据技术投标文件修正的内容提供补充报价。在技术评审和商务评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确定递交补充报价的时间和宣布投标报价的时间。投标报价开启后,一并唱出投标报价和补充报价。
2.2 应注意的问题
由于该评标程序开标分两次进行,评标在一个时间段内由同一个评标委员会完成故称为一阶段两步法。该方法可以有效地降低投标报价对评标委员会评分的影响,因此在相对复杂项目的招标过程中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运用该评标程序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2.2.1 时间的问题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第一次开标时间,即开启技术投标文件和商务投标文件的时间。
2.2.2 所有投标文件应在第一次开标前一并提交
《招标投标法》第36条规定,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所有的投标文件。
2.2.3 投标文件应包含完整的投标报价,而不是空白价格表
如果第一次开标时仅提供空白价格表,不仅投标文件不完整,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第36条的规定,而且在投标报价前投标人就获悉了其他投标人的情况,明显有违《招标投标法》第22条的规定:“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这样不仅违反了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原则,而且为串标、围标提供了可能。
2.2.4 补充报价只能是由于修正技术文件而导致的调整
一阶段两步法招标程序主要针对技术难度较大的工程和系统性的复杂的设备采购,因此通过第一步招标,评审投标人的技术方案是否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对于不能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整、修正,并对调整、修正的部分提供补充报价。但投标人只有权对修正技术文件部分提供补充报价,其他因缺漏项或计算错造成的偏差,只能在公布价格后由评标委员会的评标专家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办法进行修正。否则就成了二次报价,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的“三公”原则。
2.2.5 技术和商务评审应该在开启公布投标报价之前完成
为了真正体现技术差异,防止不同技术水平的投标人利用补充报价的机会,调整报价,技术和商务的打分应在所有投标人提供了补充报价之后,但在开启公布投标报价之前进行。这样可以有效地防止投标人利用技术、商务的评审结果进行价格调整或串标的可能。
3 两阶段招标程序
3.1 两阶段招标程序的概念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列》第33条明确规定,对技术复杂或者无法精确拟定技术规格的项目,招标人可以分两阶段进行招标。
第一阶段,潜在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的要求提交不带报价的技术建议书,这一阶段主要是招标人与投标人反复磋商,通过评审、商讨和论证,采用一个或几个已经提交的建议书,或者综合所有提交的建议书研究确定一套新的技术方案,以此作为技术标准和要求编制完整的招标文件。
第二阶段,招标人编制完成招标文件后,向第一阶段递交技术建议书的投标人发投标邀请书,或发布招标公告接受未参与第一阶段提交技术建议书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两阶段招标程序主要针对以总承包方式采购的大型复杂设备、技术难度大的特殊复杂工程和技术发展快捷,难以事先确定技术方案的信息通信领域项目。在这些项目的招标采购过程中,存在着诸如对市场技术不熟悉,难以编制技术规范书;虽然了解市场情况,但存在多种相近的可接受技术方案;存在多种技术方案,各方案均有利弊等问题。通过两阶段的招标程序,可以通过投标人的力量,确保招标人以最优的方案完成招标采购。
3.2 两阶段招标程序应注意的问题
两阶段招标程序相当于在第二阶段招标前增加了一个设计方案的招标,其程序复杂,周期长,操作繁琐,应考虑项目具体情况,酌情使用。在运用该评标程序时,根据两阶段情况,分别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3.2.1 第一阶段应注意的问题
①招标人无论是发布招标公告还是投标邀请书,都必须满足《招标投标法》的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不应借此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②投标人根据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递交技术建议书和其他相关文件,评标委员会通过评审、商讨和论证,最终确定一个符合招标人要求的最佳方案。
③评审的过程不像一阶段评标程序中的评标,是一个封闭评标的过程,而是一个开放式的,互动的过程。评委会在这一过程中需要与各投标人反复磋商,并且可以随时要求各投标人提交补充资料,同时各投标人也可随时撤回投标,以上行为均不违法。
④第一阶段评标的最终结果是确定一个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技术方案,而不是选择中标人,因此该最终方案可能是其中一家的技术建议,也可能是综合几家技术建议形成的一个新方案。
⑤所有第一阶段的投标人均可以不参与第二阶段的投标而无需承担责任。
⑥为了防止知识产权上的法律纠纷,应在第一阶段的招标文件中约定给予全部或部分方案采用的投标人补偿奖励的标准,同时投标人的提交的技术建议书也应明确同意招标人采用其技术方案。
⑦在第一阶段评审过程中,没有严格的时限要求,完全依据招标人的需要而定,评委会可以与投标人协商灵活安排时间,当然也应有一个相对规定的时间,以便评标专家安排时间。
3.2.2 第二阶段应注意的问题
①第一阶段评标完成后,依据其确定的技术方案,编制第二阶段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完成后,可以向第一阶段的投标人发出第二阶段的投标邀请书,也可以发布招标公告,允许其他未参与第一阶段投标的投标人参与第二阶段的投标,但无论采用何种方式都应在第一阶段的招标文件中写明,同时第二阶段的投标人应与第一阶段的投标人具备相同的资格条件。
②第二阶段的评标程序与一阶段一步法评标程序完全相同。
③第二阶段的评标需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因第一阶段的评委会的评标工作已经完成,第二阶段的评标相当于一个新项目的评标。
④第二阶段的评标办法,宜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因为在第一阶段已经对技术方案进行了详细的商讨,并统一了要求,在第二阶段的投标中,投标人的技术已明显的优劣,技术因素的权重可以忽略不计,价格应是评标的首要因素。
4 结 语
综上所述,三种招标程序各有利弊,根据不同的项目要求,选择适合的招标程序,可以使招标工作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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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招标 第6篇
1、代理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意识不强, 借用和挂靠招标代理资质, 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 巧设门槛排斥潜在投标人, 与投标单位串通一气违规操作等方面。
2、我国合同法规定, 招标代理委托合同是一种有偿合同, 委托人有义务接受受托人完成委托事项的结果, 并支付相应的费用。在招标代理过程中, 招标代理机构的行为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此可见招标代理费用应由招标人支付。但目前有些招标代理机构竟把应属于招标人支付的费用强加到投标人身上, 并以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将费用分摊, 并提前收取, 严重的侵害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可将招标代理机构和业主签订的合同报所属招标办备案, 有利于投标人的监督和有效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为加强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 进一步规范工程招标代理的运作程序, 确保工程招标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 为监督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管理
1、各招标代理机构在承接招标代理业务时要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原则, 按照国家指导价收取代理费, 不得通过不正当手段、恶性压价等途径承接业务。要在资质等级许可证范围内承接业务, 不得超越资质或违法挂靠承接业务, 不得出让代理资格。承接业务后要按照建设部的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不得在编制招标文件或投标企业报名时设置门槛或以不正当理由排斥潜在投标人, 不得与投标单位串通一气违规操作。
2、代理机构代理的所有项目及项目代理的整个过程 (含公告、资审、发标、答疑、开标、评标、合同洽谈) 必须全部进入有形建筑市场, 任何场外交易的行为均为无效行为。严禁私下项目代理和场外交易, 对私下代理和场外交易的项目, 一经查实, 则代理的项目无效, 同时其代理行为作为黑名单进行登记, 在年检时不予过关;属市外代理机构的, 向当地招投标监督机构反馈情况, 并建议年检时不予通过。
3、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 在授权的范围内独立地开展招标代理活动。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不得采用联合的方式承接招标代理业务。
4、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承接施工招标代理业务的范围为:建设单位委托招标代理范围内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亿元人民币以下的施工招标代理业务, 除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明确的需分期实施的项目外, 单项合同估算价是指工程建设总投资估算价, 不是标段的单项合同估算价。
5、注册地在外市的甲级、乙级和暂定资格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 可以在全市范围内承接招标代理业务。一年内受到行政处罚或上年度年检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机构, 不得在本市承接业务。各地不得限制或设置不合理的条件, 排斥外地有资格的代理机构进入本地承接业务。
6、外地代理机构进入本地市场, 必须办理备案手续, 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7、在本市区域内, 所代理项目业绩由业主进行考评签署《工程招标代理评价意见表》。
二、进一步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管理
1、招标代理机构须向本单位专职人员颁发上岗证, 在办理招投标事宜时佩证上岗, 接受有关管理部门的检查。
2、从事工程建设招标代理的专职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 或有工程建设类技术职称, 或有工程建设类相关专业学历证明;
(2) 熟悉《招标投标法》和相关法律法规, 定期参加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组织的招投标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不少于1次, 且培训考核合格。
3、为加强对工程招标代理从业人员的管理和考核, 招标代理机构开展招标代理业务, 其代理项目的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招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文件应当由项目组的经办人员签名, 并加盖定西市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办公室章。
三、进一步加强对招标代理业务质量管理
1、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开展招标代理业务, 应与招标人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代理合同 (提倡按示范文本签订) ;对代理事项应当保密的内容必须保守秘密。
2、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在接受招标人委托后, 应当首先对工程项目的情况进行全面的了解, 不得对已施工或已签合同的工程, 再组织招标。发布公告、报名及预审时间的规定。招标公告为3个工作日, 报名时间为1个工作日, 一般安排在最后一天, 在定西市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进行报名, 目的是为规范招标代理的行为。同时投标报名人可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3、代理机构必须按法律规定认真起草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 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所有时限的规定必须与法律法规相符。资审文件必须统一使用招标办印制的格式文件。招标文件的制定必须统一使用监督机构规定的范本。招标文件中明确的评标办法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招标代理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招投标有关政策法规编制招标文件, 对粗制滥造、不符合要求的招标文件, 招投标管理机构不予备案。
4、招标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现行的工程造价计价规则编制工程预算或实物工程量清单, 严禁扩大或缩小工程量, 降低或抬高工程造价。
5、招标代理机构应完整保存招投标过程中所有的记录, 内容包括委托代理合同、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开标评标记录、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和招标人的评价意见, 按照规定进行存档。
四、认真执行招标代理机构收费规定
1、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收取代理服务费应当实行政府指导价, 具体收费额由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委托人在规定的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严禁发生私下向中标人收取代理费的行为。在办理招标代理合同备案时, 应当核查招标代理收费情况, 防止乱收费。
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用, 只能按成本收取, 超过200元应说明成本组成情况, 如不能合理说明的, 不得收取。
3、由业主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收取施工图图纸成本押金, 施工图归还时施工图押金全额退还, 对施工图损坏或缺页, 招标代理企业只能扣除损坏或缺页部分成本, 并具体说明成本费组成情况。
五、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行为及业务的规范
1、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依照有关法规严肃查处, 同时作为不良行为, 由市招标办记录到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管理信息系统的信用档案中, 作为代理机构复审 (年审) 、升级的依据之一。
(1) 违反国家、省、市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
(2) 违反国家、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招投标管理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上述不良行为, 应当经市招投标管理机构核实后, 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作为对代理机构实行分级管理的依据。
2、招标代理专职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 客观、公正执业。对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的从业人员, 视情节轻重, 给予通报、警告直至上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暂停其从业资格。
招标代理机构要加强对内部人员业务素质培训和思想道德教育, 使从业人员不断增强业务能力, 提高职业道德水平。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与投标人有任何利益或利害关系。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在代理招标业务过程中, 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 不得与投标人有私下接触和不正当交往, 不得通过采用虚假招标、串通投标等方式操纵招标结果, 不得违反规定将代理服务费转嫁给投标人或中标人, 不得以赢利为目的高价出售招标文件, 确保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和公正性。
摘要:随着我国招投标制度的实施, 招标代理业务也逐渐发展, 要不断地规范招标代理机构的行为, 健全制度, 加强管理, 引导招标代理市场走向法制化、科学化的道路
材料招标 第7篇
一、高校采购招标文件的编制原则
招标文件编制中需要注意路机型和全面性的思考。招标文件在具体的项目招标活动中具有法律效应, 其中规定了招、投标人所应当履行的义务和共同利益标准, 是解决招标活动后出现的经济纠纷的合同依据。因此, 高校招标文件的具体编制中需要对招标内容金陵逻辑性处理, 涵盖的招标方面要普及其全面性原则, 包括招标过程中的人为需求因素、项目具体价值参数、市场化标准价格波动、竞争参与情况、招标项目评价标准以及相关法律条款依据等。同时在招标文件的制定方面, 还要考虑到传统文化接受能力, 招标文件内容必须表意清晰明确, 不能产生歧义, 项目要求具体妥当, 涵盖方向全面, 这些要求都表现在语言逻辑性思维方面, 需要招标文件制作人具有良好的的语言逻辑组织能力。
招标项目文件还具有非歧视原则的具体表现, 文件中的条款对于投标技术指标进行范围性规定, 不作精确数字规定。并且在数字范围内要尽可能抢出地对于最低竞价限度做出规定, 可以采用“大于等于”或者“在某个取值区间内”对该范围的界限做出规定。对于非歧视性原则的体现, 主要是用于界定招标文件编制中的设槛情况, 如对于某一品牌的规避问题, 对于准入资格的规定问题, 对投标方生产资格认证方面的设槛问题等。因此在招标文件信息编制的过程中, 必须尽量处理好投标受限的情况, 对招标信息进行事先归类、分析, 对招标渠道以及投标参与者的情况进行客观估测, 从文件编制中避免出现歧视性问题, 在合同条款的限制中保证竞争的公平性原则。
招标文件还具有法律规范性要求。招标文件中对于招标条件以及准入限制都必须以法律法规为基础, 必须具备法律的明确性, 避免出现条件歧义, 概念模糊不清, 对于具体的招标操作、权力分配以及责任和义务进行明确的规定。在招标文件编制中, 首先要确保招标文件的内容符合法律精神, 招标执行规定具有严格的法律可操作性, 招标过程要求明确法律义务, 对事不对人, 对所有投标单位做到一视同仁。对于不符合招标规定的废标、无效标等有相关的处理规定和准入资质。投标中对于风险评估以及投标保证金缴纳要通过公开审查, 并且符合法律细化执行标准。对于招标文件中体现法律细化的相关执行条款, 需要具有切实的可操作性, 并且经过实践性的验证, 便于招标管理人员的客观可控。针对体现法律精神的招标文件, 如果不具备可操作性, 可以酌情删减。
二、高校采购招标文件编制内容的思考
(一) 招标文件编制技术思考。
在高校校务采购招投标计划中会涉及非常广泛的内容, 并且每项内容都有差异性特征。如对于一般货物的招标文件编制过程中需要注意相应的规格要求、技术参数、货物所属配件、安装使用等, 招标文件编制在系统中应该成分全面地反映出关键性技术参数, 并且明确招标货物条款类型, 如果投标单位对于招标文件中对于相应的货物参数不能满足其技术性要求的, 则按照废标处理。在一般设备招标的技术性要求之外, 如果有配件以及附属材料的相关参数, 需要采用扩大功能购买方式进行招标编制, 在招标文件中要对设备 (货物) 及其附属材料的性能、型号、类别进行详细说明, 一旦在招标过程中确定相关信息, 就不能更改。招标人的购买力应当明确规定在招标文件当中, 根据投标人的标书报价, 结合本商品的产地、批号、型号等材料进行标书分析。对于金额小、数目多的货物进行招标, 需要合理分配招标编制的首选方案, 从招标采购的优势中达到集约成本的效果。
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应该从工程的预定计划和图纸方面进行分析, 根据高校招标部门所掌握的相关工程信息, 对工程项目各个内容的组成模式以及工程量进行初步预算, 有选择性地确定工程项目指导规范, 招标过程中要注意审查工程方项目施工资质和投标人技术要求等。
(二) 招标文件商性编制的思考。
招标文件的编制过程中, 其内容编写模式可以套用商务化招标形式的范本进行。一般来说, 高校采购招标与商务招标文本的模式是一致的, 在商务性招标文本的编制中, 着重确定投标资质证明材料, 投标保证金额确定材料以及货物交接办法预案等。标书文件的澄清方式需要采用正式文本、副本合同和法定证明材料进行备注, 根据投标人的身份材料和法定信息签名原件, 确定投标人竞标许可。在项目工程的商务性招标文本的编制中, 对于施工方所具备的服务质量、管理能力、信誉程度等进行充分评估, 一般采用对投标单位三年内工程造价实际账目进行参考核算。
(三) 招标人员素质思考。
高校招标人员的组织和安排需要从多个行业人才中进行抽取, 使招标人才具有各自优势。一方面, 招标人才需要具有专业化的招标资格, 对于货物的采购和管理具有理论性了解;另一方面, 招标人才的使用必须结合采购活动的本身性质来组织, 使人才所具有的专业性达到招标项目的根本要求, 人才所具备的市场判断力、合同缔约经验等都会影响招标文件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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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招标 第8篇
关键词:代理机构,电子招标投标,发展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作为一种新型的电子化发展系统, 在当前逐步适应了招标投标管理要求, 也为招投标工作提供了极大的方便, 在互联网快车的推动下, 极大的节省了人力、物力和财力。电子招标投标的运用, 是招标代理机构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服务层次的必经之路, 是促进招投标行业健康发展的必然趋势, 招标代理机构如何才能更好地抓住电子招投标这个二次创业的机会, 引导招投标企业向新时代迈进和发展, 是招标代理机构当前所面临的现实挑战。
1 电子招标投标形势下招标代理机构面临的挑战
1.1 招标代理机构的现状。
招投标制度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已三十余年, 在正式的条例颁布后, 招投标制度得到了全面推行, 从此也确立了招标代理机构的法律地位, 招标代理机构利用这一契机得到了快速的发展。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推进和改革的深入, 各项条例的颁布实施, 使得招投标现状发生了转变, 竞争格局也从简单的, 低层次的, 转变为高质量的、高层次的专业技术咨询服务。传统的招标代理机构主要依靠招标程序的服务, 而在电子化发展的今天, 竞争更加激烈, 所以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加快走集团化、信息化、专业化的全过程服务链的道路, 才能让招投标行业健康发展。
1.2 电子招投标的优势。
电子招投标是传统招标投标发展到信息化阶段的必然结果, 是具有明显的时代特征和技术特征的。在招投标实际操作过程中, 有着信息发布、投标、监督等众多环节, 所以造成了资源浪费和人力不足, 无论是招投标活动中任何一个组织机构都迫切希望可以改变现状, 提高工作效率。电子招投标有在线操作、无纸化、信息透明及全程监管的优点, 进一步提高招投标的工作效率、公开透明化程度、节约了很大一部分资源。所以改进和完善传统招标投标, 并将电子招标投标引入高效运行。
2 电子招标投标对招标代理机构的作用
2.1 提高工作效率, 提升服务层次。
传统的招标投标中繁杂的流程化工作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和时间, 在实施电子招标投标后, 计算机系统则可以高速、准确完成, 如发售标书可让投标人实行自助服务, 原来至少需要半小时才能完成的开标环节可以缩短至几分钟, 过去招投标工作中的文件制作、评标、归档、资料查询等工作也可以得到改进。电子招标投标规范化的操作流程, 固定的信息渠道, 使所有的信息都能够又快, 又准确的送达, 并且避免了人为操作失误, 提高了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效率。
2.2 促进资源共享, 强化专业水平。
实施电子招投标, 由计算机处理结构化、规范化、程序化信息更加稳定可靠。招标项目的所有信息都记录在系统中, 可以及时的在线查询, 实现招标代理机构内部资源共享。各项招标投标信息无需再到仓库查找, 也不易丢失, 更有利于企业各项资质维护所需资料的储备, 从基础建设上保障企业的稳健发展。电子招标投标的运用有利于隐性知识显性化, 促进知识流动性, 增强知识共享性。
2.3 规范操作流程, 完善管理手段。
电子招投标对于招投标流程管理严格, 业务人员必须按照设定的流程进行操作, 前一项程序没完成, 紧后工作则无法开始, 这样可有效减少业务员工作的随意性。同时, 投标文件要根据招标文件的格式要求制作, 模板格式中不能修改的内容无需也无法更改。由于电子招投标的整个工作过程都在网上进行, 业主、投标人和代理机构的人员都可以方便直观的查看进展, 及时发现操作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并予以解决。也有利于各监督管理机构监控, 及时, 准确, 掌握全程信息。
2.4 降低成本, 提高企业利润。
电子招投标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节省了时间, 公开透明的操作流程, 规范了业务, 减少了因人为因素而引起的投诉, 从而提高了客户满意度。如果招标业务员在原本的传统纸质招标中, 可以同时实施进行的招标项目为3~4个, 那么在采用电子招投标后则可同时实施5~6个项目, 信息化电子化的操作, 大大提高了业务人员的工作效率。企业可以在不增加招标业务员工作量的前提下, 完成更多的招标项目, 这样就增加了招标企业的利润;同时, 因为招标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时间缩短了, 开标、评标场地费用减少了, 招标文件印刷费基本没有了, 还可以大大降低招标代理机构的运行成本, 所以说招标代理机构获益最大。
2.5 履行社会责任, 提升企业形象。
电子招标投标发展下, 业主、企业和投标方均可以足不出户就完成招投标活动, 无纸化办公的特点为整个社会节约了纸张和能源消耗, 所以招投标企业在完成业务工作的同时也为资源节约、美化环境, 为社会做出了贡献;同时也提高了招投标活动的透明度, 体现了公平与正义, 企业的社会形象也得到了提升。
3 提高招标代理机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适应电子化发展
在网络和信息平台快速发展的今天, 招标代理机构必须结合自身特点克服内外部的发展障碍、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改进企业服务。只有在专业型服务方面取得明显进步、在企业品牌经营上取得成效、在跨区域规模化经营上迈出步伐, 才能迅速抓住电子化发展的机会, 更好地推进电子招标投标发展。
3.1 找准定位, 转变服务形式。
电子招标投标的发展大大节约了招投标过程的时间成本, 那么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就应该利用节省的时间来开发市场, 深层次了解、把握业主需求, 把主要精力放在深入分析研究供应商市场、策划招标方案、招标管控模式和制度体系梳理等重要工作上, 逐步提升服务水平, 由原本程序性的服务向专业型服务转变、顾问式服务发展, 优化招标采购管理体系, 专业的招投标领域的咨询, 和招标人“鱼水相依”共同发展, 进而推动行业的整体升级。
3.2 结合平台, 提高监控力度。
招标代理机构的业务贯穿招标项目的各个阶段, 电子招标投标给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者提供了新的管理手段, 增强了管控力度。管理者对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可通过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实现在线监管, 发现苗头性问题可及时纠正, 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避免出现亡羊补牢现象。发展电子招标投标, 为整个行业建立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 提供招投标行为记录公告平台、信用考核、投标单位信息查询等服务。招投标代理企业可以通过前期的招标信息公开、投标单位的业绩、资格审查管理、信用信息建档等, 统一实行“阳光招标”动态管理。
3.3 抓住机遇, 提升行业形象。
招标投标的电子化对招标代理机构的信息化管理水平、职工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为业主提供顾问式服务则要求招投标公司的业务人员不但要精通招标业务, 还要熟悉掌握各种项目相关的理论和实务, 比如成本管理、价值链管理、供应链管理等。所以招投标企业要想适应电子化的发展模式, 首先要提升招标投标管理人员专业素质, 培养一批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复合型从业人员队伍, 并且加强行业专家资源建设, 造就高素质的专业队伍, 这样才可以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从而赢得业主的信赖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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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招标谁获利? 第9篇
3月10日,中兴通讯的强劲走势似乎印证了相关传闻,市场有关其获得电信大单的消息也不胫而走。当日,中兴通讯虽以32元低开,但受此消息刺激,开盘不到一小时,盘中便一鼓作气攀升翻红,最高至33.98元,最高涨幅达5.4%,收于33.85元,全天上涨4.8%。
“中国电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首次招标的加拿大北电网络和美国摩托罗拉等外资设备商拿到的份额,还有少部分扩容网络。”消息人士透露,有关中兴通讯的合同配置3月初刚完成。
中国电信有关人士透露,目前与中兴通讯虽未正式签约,而且每载频价格也在协商中,但“中兴通讯此次拿下的订单金额将不低于30亿元”。
降成本造就机会
根据赛迪顾问监测和运营商调研数据,中国移动TD-SCDMA网络一期和二期招标、中国联通WEDMA网络招标、中国电信CDMA网络首次招标中,三家运营商基站采购量共计66万载扇。
而中兴通讯等本土设备供应商,凭借创新的产品技术、稳定的产品质量、灵活的产品报价等优势,按载频计,一举拿到70%的市场份额,打破了2G时外资统领国内电信设备市场的格局。
去年底有消息称,中国电信首次“C网”招标结果将现变局,其中最重要一项内容就是调整外资份额,而北电和摩托罗拉之前在招标过程中获得的份额将被缩减甚至完全剔除,而该份额将被包括中兴在内的三家本土设备供应商瓜分。首次中国电信“c网”招标结果中摩托罗拉、北电份额分别约16%和14%。
“外资缩减的原因一方面是以中兴为代表的国内设备供应商技术已达到相关要求,价格也比外资设备商低。运营商当前也面临巨大经营压力,去年至今,国内3家运营商的用户平均收入都在下降,这意味着运营商必须降低成本保持利润。所以运营商选择供应商时,性价比显得尤为突出。”中国电信消息人士表示:“另一方面则是国家有关政策要求拉大内需,加大对本土企业的支持。”
了解中国电信招标的知情人士透露,中兴通讯以绝对优势或将成为中标载扇数最高、金额最高的公司。
“最近我们一直忙于电信招标,今年春节都在加班。”中兴通讯有关人士表示:“目前还在努力就有关合作事项与中国电信沟通,我们有信心、有能力拿下合作。”
“中兴通讯中标金额大致在30~32亿元,已明确知道拿下的城市有南昌,山东拿下了的城市包括青岛、烟台、威海等;有些城市也在准备签约之中。”上述接近本次中国电信招标的有关人士透露。
年报等待惊喜
去年,国内设备商海外发展隐患似乎成为市场关注焦点。“从公司运行的整体看,去年应该说稳中有增。”中兴通讯有关人士表示,即将公布的年报有关数据还在统计和审核,“最后能否让市场满意不得而知。据我们预计,今年中兴通讯利润增长或将在26%以上。”上海某证券分析师介绍说,有传闻称中兴通讯的2008年每股收益或达1.2元。这意味着其利润增长接近30%。
“目前,公司最看重的还是现金流,其次才是利润。”上述中兴通讯有关人士表示,对于市场担心的现金流问题,其实公司主要受国内3G招标和已展开的一系列拉动内需投资规划需要的存货准备而形成的账面紧张。一旦合同开始履行,项目建设顺利交付之际,公司现金回流将源源不断。此外,“国内部分成倍增长,似已成定局,目前中兴通讯作为3G受益的龙头股获得追捧并不意外。”中原证券研究所分析师马钦琦坦言。
脱颗而出关键要“快”
中国电信预计2009年CDMA终端(包括手机及上网卡)的需求为5000万部,其中40%为3G终端。据天翼终端公司副总经理马武透露,中国电信将会在3月份推动CDMA2000产品试商用,在5月份推动规模化试商用。不可否认,定制成为目前终端厂商获得3G手机订单的最主要渠道,无论是TD还是CDMA的招标均吸引了众多有实力终端厂商的青睐。中电信3G试商用在即,这对在定制中获得一定市场份额的厂商是一剂“强心剂”,但要从中脱颖而出抢得市场先机关键还得在“快”上做好文章。
运营商已成为手机产业链的主导,3G初期大部分运营商都以定制手机的发展策略作为拓展市场的关键手段。因此,手机厂商必须结合运营商的需求来提供定制产品,终端厂商的份额基本和定制市场趋同。据悉,在刚刚结束的中国电信百万3G终端大采购中,此次中标的三星、酷派表示中标的2款产品最快预计将于4月份上市。由于此次集采涉及约14款共120万部产品,因此终端厂商之间早已在暗地里展开实力比拼。
由于中国电信3G试商用在即,在此轮中电信3G手机市场份额的争夺中,比拼的不仅是中标的产品数量,更是谁能快速推出产品,以配合3月份展开的试商用。在此轮中标的厂商中,中兴最有望率先推出成熟的天翼3G手机,这从速度上就建立起竞争优势。
经验与技术的较量
中兴之所以能对市场做出快速反应,与其近几年在手机终端市场大展拳脚所积累的经验密切相关。中兴2008年手机销量4500万部,比200年增长40%,能在不少手机企业面临发展困境的情况下实现逆市增长,并实现全球累计销量突破1亿部的佳绩,中兴的杀手锏就是直击目前最有活力与发展前景的3G市场,通过定制以及快速的产品发布策略切入产业链竞争,以其获得亮眼的成绩。
从目前运营商的招标情况来看,多家手机制造商都获得了中国电信的天翼终端订单,但要成为赢家还必须有足够的实力为后盾。从此次中标的情况来看,三星作为来自CDMA发展出色的韩国的终端制造商,在2008年的全球终端市场上也排名前三位,其竞争实力不可小觑,但中兴无疑具有“天时地利人和”的优势。
本土作战的中兴还面临酷派的强大竞争,酷派作为新锐厂商咄咄逼人的强势将为竞争带来更多正面的积极意义。中国电信接手CDMA网络后,中兴凭借多年国内外市场打拼积累下的经验,无疑其更看重未来国内3G市场的契机,在终端产品上,中兴表示计划从中获得5∞万部以上的机会。
中兴通讯CDMA产业链上的研发和实力是显而易见的。在全CDMA终端市场上,中国CDMA终端厂商的出货量的市场份额合计约为12。5%,而其中的佼佼者就数中兴,不仅在CDMA终端产品销售量上位居全球市场份额前列,而且在诸如印度等新兴市场CDMA移动终端市场的份额已经达到约17%。早在2006年中兴通讯与加拿大第二大电信运营商TELUS就已合作推出EVDO数据卡,成功打入北美市场,并于2007年推出EVDO手机。
多元策略把握市场
此次,中电信招标已明确提出中高端CDMA产品要占总量的70%,仅30%为低端产品。因此,中兴在产品的设计上更要侧重中高端市场,毕竟这一领域是运营商发展天翼的品牌定位所在,同时中高端市场也是利润来源的重点领域。无疑,只有在这一领域有所作为的终端企业才能“笑”到最后,低端市场之争难以维持企业长期发展需要。
数据显示,2008年中国通信市场,运营商市场份额占20%右,社会化渠道占80%,中国通信市场独特的市场特征,决定了社会渠道在移动通信领域的重大作用。因此,3G初期可以靠定制获取终端市场份额的状况,将随着3G商用的推广,终端制造商们必须认识到社会渠道将占居上风,因此必须提前做好社会渠道的建设。
例如三星、酷派等CDMA老牌强势企业都不忘加紧对应的社会渠道策略布局,意图借势这股“东风”来分切更大的CDMA产业蛋糕。这也表明中兴所面临的竞争将不再只局限于定制领域,社会渠道将是竞争的主战场。
材料招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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