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制度列表及内容
安全制度列表及内容(精选6篇)
安全制度列表及内容 第1篇
医疗废物处理人员安全防护制度 职业安全防护制度-职业暴露 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制度
医废处理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长效机制 隐患排查资金保障制度 安全生产工作制
医疗废物相关消毒及记录制度 值日安全长制度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医疗废物处理人员安全防护制度
为加强员工自我防护和安全意识,提高医疗废物处理人员个人防护能力,特制定医疗废物处理人员个人防护制度,相关人员须严格执行。
1.医疗废物处理工作人员配备防护用品(工作服、防水围裙、橡胶手套、防水靴、口罩、帽子等)
2、对医疗废物处理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
3、配置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
4、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垃圾的过程中必须着工作服、佩戴橡胶手套、口罩;工作结束后认真洗手,更换衣服。
5、从垃圾桶内拿出垃圾袋时要拿垃圾袋的上部,不要拿垃圾袋的侧部,防止扎伤自己,装车时垃圾袋尽量不要超出车的边缘,防止在运送过程中碰及到他人。
6、对于在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医疗废物的过程中,必须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一旦发生刺伤、擦伤等职业暴露时按职业暴露要求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并根据种类与受伤害程度,采取相应应急措施,跟踪随访。
7、对医疗废物处理人员安全防护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医疗废物处置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为了加强医疗废物在运输、装卸、储存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有效防止人员伤亡和职业病发生,经研究特制订本制度:
一、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医院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各项工作要求及安全防护知识。
二、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装卸.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执行。收集、运送医疗废物的人员要有严格的防护措施,要穿着防护服、戴手套、工作帽、和防护口罩等。
三、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每次运送或装卸结束后立即进行手清洁和消毒。
四、要掌握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装卸及处置过程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损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五、医疗废物冷库及处置车间禁止吸烟及饮食,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废。
六、每日对运送周转箱清洗消毒,冷库每天装卸料后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七、在收集、运送、暂存、装卸医疗废物的过程中,要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的发生;要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八、定期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装卸等工作人员及时更换必要的防护用品;每年平均两次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
九、稽查科经常对卫生安全防护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等工作。
十、发生职业暴露后的处理流程
1、装卸和炉前工作人员因针刺、割伤、咬伤、或者血液/体液溅到粘膜或者通过破损的皮肤而暴露于血液/体液后,应马上用药皂和清水冲洗暴露部位15分钟。如果喷溅到眼睛或粘膜,要用清水冲15分钟。受伤者应马上向中心领导报告,并寻求进一步的治疗。
2、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并用肥皂和流动水冲洗10分钟以上,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的酒精或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
4、医疗废物收集、装卸人员发生职业病后,除立即采取以上措施外,还要查找可能的感染源,然后根据感染源,采取进一步处理措施。
5、进行患者、受伤者的相关的血液监测,如肝功能、乙肝二对半、丙肝抗体、艾滋病、梅毒等。
6、发生外伤30分钟内向本中心领导报告,1小时内必须报告中心领导。
7、稽查科接到报告后要进行登记,并针对刺伤的损害进行评估,确定外伤级别和外伤医废源的病毒载量水平,制定追踪观察和实施预防性用药方案。
十一、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应急预案
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求援;同时向卫生局、环保局报告,并向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通报。同时按照以下要求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1、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第一发现人以最快的速度报告中心领导,中心领导核实情况后立即报告有关的主管部门;
2、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医疗废物相关消毒及记录制度
1、严格执行医院消毒隔离制度;认真消毒时间、消毒方法、消毒人员等情况做好记录,相关登记资料保存3年。
2、暂时储存室及区域每周用 0.1-0.2 %的含氯消毒剂对墙壁、地面或物体表面喷洒或拖地消毒,每周一次。
3、防护用品在每天工作结束后要用 0.25 %的含氯消毒剂浸泡消毒。
4、医疗废物转移出去后对其区域及用品用 0.1 %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拖地消毒。
5、医疗废物转运推车及容器每日用 0.1 %的含氯消毒剂喷洒擦洗消毒。
6、对医疗废物包装物表面被污染时要立即采用 0.2 %的含氯消毒剂喷洒消毒
7、每次收集或转运医疗废物后立即进行手清洗和消毒,并洗澡。手消毒用 0.5 %碘伏消毒液或 75 %的酒精擦拭 1 — 3 分钟。
8、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在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前必须就地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用 0.2 %的含氯消毒剂浸泡 30 分钟。
9、对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的排泄物用 0.2 %的含氯消毒剂或漂白粉消毒,静置一小时后排人污水处理系统。
10、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溢出、散落时,立即进行收集、消毒处理。
消毒要求
医疗废物每次清运后应当对暂时贮存场所和设备、设施进行清洁和消毒,污水应当排入污水处理系统。每次消毒和清洗后应当记录消毒清洗的时间和人员、消毒剂的名称和浓度等。清洁、消毒要求如下:
1.地面、墙面(距离地面1.2米)每天清水冲洗、擦洗2次,地面保持干净。
2.地面、墙面(距离地面1.2米)每天用1000mg/L的84消毒液消毒一次,消毒液作用时间为30分钟,然后用清水冲洗干净。3.每天用紫外线灯管空气消毒1次,每次消毒时间为1小时。4.紫外线灯管表面要保持干净,每周用含有95%的酒精的纱布擦拭一次。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企业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根据《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1、消防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事先防火安全责任制度。
2、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第责任人。全体员工都应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做防火工作。
3、应经常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每年定期组织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4、各场所应公安消防部门验收的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安全标识,并由安全管理员负责其日常维修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5、任何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相关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占用防火间距,不得闭锁安全出口,堵塞疏散楼梯、消防通道。
6、每季度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报告总经理,落实整改措施。
7、禁火区内严禁止使用明火,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8、设备维修、电气焊人员应防火专业教育培训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9、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人都应当无条件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发生火灾时,各企业必须立即组织扑救,人员集中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必须立即疏散在场群众。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中心每月组织一次专项消防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三)、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四)、用火、用电、用气(汽)有无违章情况。
(五)、员工消防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
(六)、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七)、消防安全管理业务台帐建立、登记情况。
(八)、消防安全管理网络成员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情况。
(九)、消防安全标志和其它消防安全设施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十)、易爆易燃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它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防静电、防闪爆措施是否良好。
(十一)、防火巡查情况。
(十二)、被检查单位、部门执行消防法规、内部消防安全规章情况。
(十三)、其它需要检查的内容。
重大传染病及新发传染病防治综合措施与应急预案为防止非典型肺炎、霍乱、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艾滋病、结核病、乙肝、丙肝、鼠疫及新发传染病在人群及医院内传播,保护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制定本预案:
一、日常防控措施:
1、做好医院就诊病人的预检分诊工作、院内感染等日常管理工作。
2、做好院内传染病的院内自查等日常管理工作。
3、各科室做好日常卫生管理与消毒工作,做好记录。
4、定期开展传染病防治法制法规与业务知识的学习。
5、做好重大传染病与新发传染病的健康教育与宣传工作。
二、应急防控措施:
1、按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加强发热门诊预检分诊点的工作,做好发热病人的合理分流及登记工作。
2、开通24小时疫情直报电话,由专人负责处理相关工作。
3、做好院内及就诊环境等方面的医院感染工作。
4、适当储备应急处理的药品器械,并做明显标志,固定位置,专人管理。
5、预检分诊医生对发热病人应详细询问和记录流行病学史,仔细进行体格检查和必要的实验室检查。一旦怀疑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发传染病等疑似病例,及时向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组织院内会诊,做好相应治疗转诊工作。
6、开展重大新发传染病的健康教育工作。
7、检验科、放射科做好检验、检查反馈信息登记报告与院感防护工作,检验科应根据规定做好标本的留存工作,必要时,送省市疾病控制中心。
8、根据专家的会诊意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安全制度列表及内容 第2篇
1.食品和食品原料采购查验管理制度;
2.场所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3.设置设备卫生管理制度;
4.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5.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6.人员培训管理制度、7.加工操作管理制度;
8.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
9.消费者投诉管理制度;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验收管理制度
1、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一次性餐用具等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等)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所购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便于溯源。
2、采购须到许可证照齐全有效、有相对固定场所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向固定供货商采购食品的,应签订采购供货合同。
3、餐饮服务提供者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采购的,须查验留存供货商资质证明(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生肉禽类应有检验合格证明);从固定供货商(含个体经营户)采购的,应查验留存供货商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从合法超市、农贸市场采购的,须留存购物清单;使用集中消毒式餐饮具的,应索取供货厂家营业执照及消毒合格证明。证明资料为复印件者,宜有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确认。
以上各种来源的采购,均须索取留存有效购物凭证(发票、收据、进货清单、信誉卡等)。
4、应当建立台账(采购记录),按格式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清单或票据,可不再重新登记台账。
5、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等,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企业各门店应当建立总部统一配送单据台账。门店自行采购的产品,应当遵照以上规定执行查验索证索票制度。
6、应当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保存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7、采购食品时应进行感观检查,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霉变生虫、污染不洁、有毒有害、有异味、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以及外观不洁、破损、包装标签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来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预包装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标签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2条、47、48和66条的规定。
场所环境卫生检查制度
1、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2、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营业后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3、各岗负责人应跟随检查、指导,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单位卫生管理人员每周1-2次全面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5、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按严格有关规定处理。
设置设施卫生管理制度
1、应建立加工操作设备及工具清洁制度,各岗位相关人员按规定开展清洁工作,使场所及其内部各项设施随时保持清洁。用于食品加工的设备及工具使用后应洗净,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还应进行消毒(推荐的场所、设施、设备及工具的清洁计划见附件5),清洗消毒时应注意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
2、应建立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维修保养制度,并按规定进行维护或检修,以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3、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物品,各项设施也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4、采用化学消毒的设备及工具消毒后要彻底清洗。已清洗和消毒过的设备和工具,应在保洁设施内定位存放,避免再次受到污染。
5、用于食品加工操作的设备及工具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1、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符合有关卫生标准,无毒无害,便于洗刷、消毒、保洁。
2、食品用具每天班前、班后要清洗、消毒一次,运行过程要有序、保持清洁、无污垢、见本色。
3、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4、食品冷藏、冷冻工具应每天保洁一次,每周洗刷、消毒一次,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5、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
人员卫生健康管理制度
1、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规定经过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同时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及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凡患有:①伤寒;②痢疾;③病毒性肝炎;④活动性肺结核;⑤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⑥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必须立即调离食品工作岗位,在未彻底治愈前,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2、配备食品卫生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卫生检查工作,实行责任制,将卫生任务进行分解,具体责任到人。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卫生检查,对发现问题的环节和个人做好记录,并经予相应的处理。
3、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3、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加工操作管理制度
1、粗加工肉类原料和蔬菜原料的洗涤池、操作台、用具和容器需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2、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及其它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3、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
4、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
5、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6、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
7、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加工区域。
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
为履行好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定义务,防止“地沟油’’流入食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建立以下制度:
1、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应设专人负责管理。
2、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应有专门标有“餐厨废弃物或废弃油脂"字样的密闭容器存放,集中处理。
3、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只能销售给有资质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加工单位,做到日产日清,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4、处理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要建立档案,详细记录销售时间、种类、数量、收购单位、用途、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收货人签字等,并长期保存。
五、不得随便处理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
消费者投诉管理制度
1、设立并向社会公开食品安全举报电话,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受理投诉举报工作,对每起投诉举报要认真记录并及时处理。对重要案件和重大事件要立即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2、食品安全管理员对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督办的投诉举报,要进行督察、督促有关责任人尽快处理,并收集汇总已调查处理的食品安全事故情况,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3、餐饮服务单位接到的投诉,要根据内设部门职能,由内设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办理结果及时报食品安全管理员。
安全制度列表及内容 第3篇
关键词:技术壁垒,肯定列表制度,水产品
一、“肯定列表制度”简介
“肯定列表制度” (Positive list system) 是日本为加强食品 (包括可食用农产品) 中农业化学品 (包括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 残留管理而制定的一项新制度。该制度要求:食品中农业化学品含量不得超过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对于未制定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农业化学品, 其在食品中的含量不得超过“一律标准”, 即0.01毫克/公斤。
“肯定列表制度”与其他发达国家所制定的农产品中农药残留标准最明显的区别就是其标准更加严格、苛刻, 而且更具针对性。
“肯定列表制度”提出了食品中农业化学品残留管理的总原则。厚生劳动省根据该原则, 采取了以下三项具体落实措施:
1. 确定“豁免物质”, 即在常规条件下其在食品中的残留对人体健康无不良影响的农业化学品。对于这部分物质, 无任何残留限量要求。
2. 针对具体农业化学品和具体食品制定的“最大残留限量标准”。
3. 对在豁免清单之外且无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农业化学品, 制定“一律标准”。
“肯定列表制度”中残留限量新标准中仅“暂定标准”就有50000多项, 涉及农业化学品700多项, “一律标准”更是涵盖了“暂定标准”之外的其他所有农业化学品和农产品。在“肯定列表制度”实施后, 使得包括我国台湾在内的中国农产品“违规”件数约占世界的90%, 显见其矛头所指。
二、“肯定列表制度”对辽宁水产品出口的影响
1. 水产品出口数量减少。
面对日本的“肯定列表制度”, 辽宁省水产品出口企业所受到的最直接、最严重的影响莫过于水产品出口量的急剧下降。“肯定列表制度”实施之后, 出口到日本的辽宁水产品很多是被当地检验检疫部门扣留, 整批质量合格的水产品全部变成了废物。还有一部分水产品在检验检疫部门被进行所谓检查之后, 以不符合日本进口食品安全卫生标准, 违反“肯定列表制度”的规定为由被全部退回, 很多鲜活的水产品也因此失去了市场价值。更有甚者, 日本干脆直接打着“肯定列表制度”的幌子, 拒绝进口辽宁水产品。种种限制措施使得辽宁水产品的出口数量急剧下降, 虽然仍有一部分优质高价的水产品冲破层层阻碍出口到了日本, 但市场价值整体上的损失还是导致了出口额的降低。
2. 水产品生产成本提高。
实施“肯定列表制度”后, 检测的工作量成倍增加。辽宁生产水产品的企业为达到出口标准, 需要对药物残留进行准确的检测和有效的监控, 必然要增加科研和设备投入;检测项目的骤增无疑会大幅增加企业的检测费用。此外, 由于某些鱼类病害的特效药被禁止使用, 将可能导致养殖产量下降, 或者迫使企业去寻找更加昂贵的替代品。企业生产成本的大幅增加势必使水产品的竞争更加激烈, 可能会迫使某些粗放型企业和零散的小型企业彻底退出市场竞争。
3. 削弱辽宁水产品的出口竞争力。
检测的项目增多及时间延长, 导致通关时间延长, 出口成本上升, 使得保持水产品鲜、活的时间和出口的成功率大打折扣, 原本质量上不存在任何问题的水产品在经过这样的通关程序后, 反而降低了质量, 从而降低了辽宁输日水产品的竞争力。辽宁省的河豚鱼年出口量约2600余吨, 产值约2.3亿元。以检测河豚鱼中呋喃代谢物为例, 需要7~15天的时间才能出结果, 这种处理方法对活鱼的存活率和上市机会都造成极大的影响, 严重降低了其市场竞争力。
4. 波及辽宁水产品上游企业和产业链。
由于水产品从生产养殖到加工出口, 是一条完整的产业链, 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 必然波及到其上游或下游企业。日本“肯定列表制度”不但会给辽宁对日出口水产品企业带来重大影响, 而且会波及到这些企业的上游企业和整个产业链的延续, 进而影响相关人员的收入、就业和相关企业的经济效益, 乃至影响到产业部门、局部地区的发展。
三、辽宁应对日本“肯定列表制度”的对策
1. 政府对策。
(1) 积极推进水产品标准化管理。我国技术标准制定工作严重落后, 目前所发布的19000多个标准中, 水产品标准不到5%。而符合国际惯例的标准则低于40%。我国应使自己的技术法规、标准、认证制度与国际标准接轨。一方面在中国水产品中推行ISO9000及ISO 14000系列标准的质量认证体系;另一方面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 参与各项标准的审查活动, 力争把中国水产品的标准制定成国际标准。要突破外国的技术性贸易壁垒, 我国还需要建立起质量安全体系。根据贸易伙伴国对进口水产品的要求, 有针对性地加强质量安全建设, 提高我国水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 并注重与外国标准的协调, 从根本上提高应对技术壁垒的能力。
辽宁省作为我国对日水产品出口大省, 在技术上应紧跟国家标准, 在生产过程中按照国家技术标准严格把关, 切实提高出口水产品的质量。
(2) 加强信息沟通, 建立和完善水产品损害预警系统和快速反应机制。信息不灵、信息渠道不畅, 得不到针对性的有效咨询服务一直是困扰辽宁省水产品出口企业的重要问题。我国政府应建立和完善水产品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中心, 加强通报咨询网站建设, 建立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数据库, 提前获知国外动向;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对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及时向企业提供主要贸易对象国的技术法规, 国际上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发展动态等信息, 逐步建立起我国对外贸易的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机制;加强对贸易伙伴国家技术标准、技术政策、有关法规、标准结构和内容的研究, 密切关注全球技术性贸易措施变化的新动向, 使水产品适应和满足国际标准和进口国的要求, 避免陷入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陷阱。
(3) 建立行之有效的水产品出口机制。目前辽宁水产品生产主体和出口主体分离的状态带来目标利益的不一致, 有必要建立一套对交易双方都有约束力, 从而把生产者和出口者的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唇亡齿寒”的约束与激励机制。可行的方法是让水产品的生产者和外贸公司共同参与生产和出口, 生产为了出口, 而出口又依赖生产, 把生产和出口紧密结合起来, 形成一种互动关系。在生产和出口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应该由双方共同承担责任, 把生产者和出口者的目标利益统一起来, 这样才可能避免由于生产者和出口者分离造成信息不对称, 导致出口水产品质量的偏差, 在生产源头上杜绝和避免埋下受阻于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祸根。
2. 行业对策。
(1) 加强行业自律, 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 通过协会去强化行业自律, 规范从业行为, 维护行业内的正常竞争和利益合理分配, 及时提供日本及国际上关于水产品的信息, 有效计划和组织生产, 平衡好产、销各环节的经济利益, 搞好经济互助, 规范市场行为, 共同开拓国际市场, 共同防范和抵御市场风险, 避免恶性竞争和盲目压价行为的发生。
(2) 推进产业化经营。水产品的加工出口应以市场为导向, 以企业为龙头, 生产者为基础, 以利益为纽带, 以服务为手段, 通过行业间的组织管理关系, 把生产者、加工者、销售者和经营者联系起来。各水产品生产企业应充分利用其所在行业的集体优势, 使水产品加工走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道路。集中行业间优势, 可以降低企业生产成本, 及时获取最新行业信息, 建立有效的销售机制, 扩大产品市场, 带动水产品加工产业链中每一个环节共同发展。推进产业化经营, 利用行业优势, 使各水产品加工企业降低风险系数, 规避遭受日本技术壁垒的风险。同时, 行业间每一个个体的发展又会反作用于整个行业, 从而进一步扩大产业化经营规模, 最终带动辽宁省水产品行业的循环可持续发展。
3. 企业对策。
(1) 建立健全HACCP质量控制体系。水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应贯穿于养殖、加工、储运、销售的全过程, 种苗的质量, 养殖过程中的水质, 病虫害防治过程中的药物的选择与使用、停药期的掌握, 所用饲料及添加剂的质量, 加工过程中的原料处理、环境卫生管理、加工技术管理、加工产品质量管理, 储运和流通过程中的环境卫生条件、搬运操作、包装材料及储存运输条件等都直接关系到最终水产品的质量问题。日本的卫生注册是以HACCP理论为基础的。HACCP全称为危害分析与关键点控制, 是一种经济有效的食品安全控制体系, 正逐步成为国际性的食品安全监管潮流。建立HACCP计划并获得第三方验证已经成为食品企业提高自身安全卫生质量控制的主要手段。对于出口水产品的生产企业而言, HACCP验证是名副其实的“国际通行证”。
(2) 提高水产品技术含量, 实行产品创新及升级战略。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是企业竞争力的核心。加强水产品企业的科技和教育投入, 不断开发新产品是突破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先决条件。在辽宁的出口水产品中, 粗加工、低附加值的初级产品占很大比例, 其中相当一部分不能达到进口国的标准。为此, 应该在水产品加工环节中加大科技投入, 广泛开展精加工生产活动, 按照国际标准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和销售, 加强创新, 提高产品技术含量, 增加出口水产品的附加值。只有全面提升水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才能使辽宁出口水产品从比较劣势向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转化。
(3) 加强水产加工企业的技术改造与技术进步。辽宁水产品加工目前存在着很多问题, 如水产品的加工基本上依然停留在初级阶段, 大多以作坊式手工加工为主, 加工品比例较低仅占总产量的30%左右, 且技术含量低, 加工机械化水平也较低。因此, 只有花大力气调整渔业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品种, 进行技术改造和发展水产品的深加工, 才有可能进一步扩大水产品的出口。事实上水产品贸易量的扩大和国际市场的竞争,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生产和加工技术的竞争。因为只有采用高新渔业管理生产技术, 才能降低成本, 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企业应尽可能采用先进技术进行生产, 要创造条件建立起实力雄厚的科研技术队伍, 组织技术攻关, 淘汰落后的生产技术及工艺, 完善产品的质量检测手段。加工企业应积极加强与科研部门的结合, 及时将先进科研成果运用到实践中去, 加强水产品种的选育和培养, 大力开展精、深加工生产和产后保鲜的新技术, 积极引进国外先进的加工、包装、保鲜技术和设备, 积极开发加工软件, 运用先进的保鲜、防腐、运输、加工和包装技术, 改变目前原始产品多、初级加工产品多的现状, 提高产品附加值和质量档次。
(4) 积极实施品牌战略。现代化的企业管理制度注重企业品牌效应的提高。为此, 辽宁省的水产企业应改变传统的过分分散的作坊式管理, 引进先进的企业管理模式, 对产品进行产品形象策划和广告宣传, 培植和扶持一批高质量的水产品, 树立高质量水产品的品牌形象。水产品出口企业只有上规模, 才能有实力应对各种技术性贸易壁垒, 提高抗风险的能力, 扩大辽宁水产品的日本市场占有率。
笔者相信, 通过政府、行业、企业这三个层面的上下一心、团结一致的努力, 辽宁很快就会走出日本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阴影, 重新确立对日水产品出口大省的地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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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蒋国辉, 蒋娟玉.日本“肯定列表制度”的技术性贸易壁垒特征分析.黑龙江对外经贸, 2007 (10)
[4].焦朝霞, 赵红娟.从日本肯定列表制度看中日农产品贸易.黑龙江对外经贸, 2007 (4)
[5].张晓微.贸易壁垒对山东省水产品的影响分析.国际贸易问题, 2006 (7)
[6].骆乐, 胡茉.日本肯定列表制度下我国水产品出口的未来之路.水产科技情报, 2007 (3)
安全制度列表及内容 第4篇
python删除列表内容 第5篇
今天有点
a=[‘XXXX_game.sql‘, ‘XXXX_game_sp.sql‘, ‘XXXX_gamelog_sp.sql‘, ‘XXXX_gamelog.sql‘]for i in a: if ‘gamelog‘ in i: a.remove(i)print a[‘XXXX_game.sql‘, ‘XXXX_game_sp.sql‘, ‘XXXX_gamelog.sql‘]
历遍的过程中明显MISS掉了‘XXXX_gamelog.sql‘这个项目,大家可以自己试试,为什么会没删完,这到底是什么原因呢?
我们再验证一次
for i in a: if ‘gamelog‘ in i: print i, XXXX_gamelog_sp.sql XXXX_gamelog.sql
看到结果,如果我们不对它进行remove的操作,是不会有问题的。完全可以历遍。
这样我们大概知道了,在对列表进行remove操作的时候,用历遍的方法是不行的。那如何解决?
a1=a[::]#这里我们镜像一个列表a1,但是千万别用a1=a,为什么,我们可以测试下 a1=a[::] a1==a True; a1 is a False; 如果用a1=a a1==a True; a1 is a True,下来大家可以测试下,这个是列表的一个特性,for i in a1: if ‘gamelog‘ in i: a.remove(i)print a [‘XXXX_game.sql‘, ‘XXXX_game_sp.sql‘]
再来一个例子
[ { ‘Num‘: ‘001‘, ‘Name‘: ‘张三‘, ‘Workingtime‘: ‘Monday‘, ‘Money‘: ‘100‘ }
{ ‘Num‘: ‘002‘, ‘Name‘: ‘李四‘, ‘Workingtime‘: ‘Tuesday‘, ‘Money‘: ‘200‘ }]
因为有‘张三‘,所以删除 { ‘Num‘: ‘001‘, ‘Name‘: ‘张三‘, ‘Workingtime‘: ‘Monday‘, ‘Money‘: ‘100‘}整一行,怎么操作
思路是找到要删除的元素在列表中的索引,然后调用 pop,索引作为参数。pop 返回被删除的元素。队列剩下的就是删除该索引元素之后的剩余的。
lname = [ { ‘Num‘: ‘001‘, ‘Name‘: ‘张三‘, ‘Workingtime‘: ‘Monday‘, ‘Money‘: ‘100‘ } { ‘Num‘: ‘002‘, ‘Name‘: ‘李四‘, ‘Workingtime‘: ‘Tuesday‘, ‘Money‘: ‘200‘ }]for x in range(len(lname)): #列表遍历if l[x][‘name‘] == u‘张三‘: lname.pop(x)#用 pop。 break #操作完成,break 出去
安全制度列表及内容 第6篇
为了建立本园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维护我园、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根据有关法律和法规,结合我园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我园安全生产投入及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按照“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财务管理,并纳入我园年度预算。
二.安全生产费用是指我园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我园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三.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在当年度经费预算中,列入编制项目。四.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按月提取,年度终了时结算。以上年度安全生产资金使用及本年度安全生产投入计划为计提依据经安全小组审议决定资金投入量,安全资金经安全小组批准提取。
五.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应当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项:
1、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建设;
2、安全设备、设施和工艺的更新以及技术检测、检验、改造和维护;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费用;
4、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
5、整改安全事故隐患;
6、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药品及救援保障费用;
7、安全生产会议和学习考察费用;
8、安全生产奖励费用;
9、保障安全所需的其他费用。
六.在本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我园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七.我园提取安全费用设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年度结余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八.安全费用使用、管理的程序、职责及权限: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由我园安全生产管理员提出计划,按装设备、设施的技术人员根据具体施工情况作出预算,500元以下开支,报园长批准;500元以上的开支由园长及安全小组研究讨论决定。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由我园安全生产管理员提出计划,由后勤负责人统一采购。
3.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由我园后勤人员上报园长后,根据实际情况据实列支。
安全制度列表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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