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评定实施细则
北京市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评定实施细则(精选7篇)
北京市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评定实施细则 第1篇
北京市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评定实施细则
一、依据:
1、《建设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管理办法》
2、《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企业转发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的通知》
二、条件:
1、项目经理必须是企业的在职职工。
2、申报人必须是本市户籍市民。
3、各级项目经理应具有下列技术条件:1)一级项目经理必须取得国家认可的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2)
二、三级项目经理必须取得国家认可的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4、各级各类项目经理申报的代表工程必须具备政府质量监督部门签署的核验单。核验单上须注明项目经理姓名。初次参评者须持三年以内的核验单。年检后要求升级者须持现等级领证以后的核验单。
三、需提供的资料:
1、项目经理早听取表一式二份;
2、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复印件;
4、职称证复印件;
5、工程核验单复印件;
6、工程质量获奖证书及劳模证书复印件。
四、承担工程施工项目标准:设备安装工程:民用建筑项目的设备、给排水卫生与煤气、消防
喷淋、电气、通风与空调等综合安装。
1、一级资质:1)担任过一个安装工作量3000万元以上项目施工的主要负责人;2)担任过二个安装工作量2000万元以上项目施工的主要负责人
2、二级资质:1)担任过一个安装工作量2000万元以上项目施工的主要负责人;2)担任过二个安装工作量1000万元以上项目施工的主要负责人。
3、三级资质:1)担任过一个安装工作量2000万元以上项目施工的主要负责人;2)担任过二个安装工作量1000万元以上项目施工的主要负责人。
4、四级资质:1)担任过一个安装工作量300万元以上项目施工的主要负责人;2)担任过二个安装工作量100万元以上项目施工的主要负责人。
北京市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评定实施细则 第2篇
2007-12-7阅读次
信计资[200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信息办,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以下简称高级项目经理)资质评定及相关管理工作,经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部资质办)研究,决定对高级项目经理资质评定有关工作进行调整,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8年1月1日起,申报高级项目经理资质,原须提交高级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现改为须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资格名称为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二、部资质办组织的高级项目经理培训截止至2008年3月31日。
三、各申报单位应抓紧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以下简称软考)中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专业考试。2008年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考试安排见部电子教育与考试中心网站
()中资格考试栏目。
四、考虑到软考通过后,到获得证书需要一段时间,在申报高级项目经理资质过程中,软考成绩合格可视同已取得资格证书。
五、尚在有效期内的高级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在申报高级项目经理资质过程中,可视同已取得资格证书。
请各地方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积极准备,认真落实,做好高级项目经理资质评定有关工作。
北京市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评定实施细则 第3篇
效果:充分调动了广大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经济效益逐年提高,2004年完成生产值6000余万元,实现利润近300万元,走在河北省地勘系统前列。
做法:建立健全项目经理负责制工程的工会组织和民主管理组织,提供民主管理工作的组织保证。2005年,队工会做出决定,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的项目不论大、小,人员多、少,项目建到哪里,工会组织就建到哪里。项目较大,人数在50人以上的建分会小组。相应地建立民主管理工作组织,项目下设民主管理员,一般由工会小组长或机班长兼任,负责召开本班线民主管理会和班内民主管理的其他工作。
根据项目经理负责制的特点和工程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从制度上保证民主管理工作的开展。一是坚持定期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的制度。对于项目管理中的重大经营决策、规章制度、工资、资金分配等涉及职工利益的“热点”问题,都必须按规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审议通过后实施,特别是二次分配,要做到民主、公开,增加透明度;二是实行民主管理委员会或民管小组同项目党、政领导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听取职工意见,研究职代会闭会期间需要解决的问题;三是坚持日常的民主管理工作制度。如物探小组坚持了“职工心里话”活动制度,以谈话或书面形式收集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等,使职工心里话有地方说,心情舒畅,大家都积极为项目施工生产献计献策,使民主管理工作在项目经理负责制条件下开展得更加活跃、扎实。
北京市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评定实施细则 第4篇
(建建[1995]第1号文1995年1月7日颁布施行)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为了培养和建立一支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队伍,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平,高质量、高水平、高效益的搞好工程建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以下简称项目经理),是指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全面负责的项目管理者,是建筑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工程项目上的代表人。
第三条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二级以上工程总承包企业和四级以上施工企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指导全国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的资质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辖区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及国务院具有行政职能的总公司管理其直属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管理军队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
第二章
第五条 项目经理的职责 建筑施工企业在投标承包工程时,应同时报出承担工程施工管理的项
工程项目施工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生产经营管理系统,实行项目目经理的资质简况,接受招标单位的审查。第六条
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在工程项目施工中处于中心地位,对工程项目施工负有全面管理的责任。
第七条 项目经理在承担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过程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
(二)严格财经制度,加强财经管理,正确处理国家、企业与个人的利益关系;
(三)执行项目承包合同中由项目经理负责履行的各项条款;
(四)对工程项目施工进行有效控制,执行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实现安全、文明生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第八条 项目经理在承担工程项目施工的管理过程中,应当按照建筑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与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签订项目承包合同,并在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范围内,行使以下管理权力:
(一)组织项目管理班子;
(二)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代表身份处理与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有关的外部关系,受委托签署有关合同;
(三)指挥工程项目建设的生产经营活动,调配并管理进入工程项目的人力、资金、物资、机械设备等生产要素;
(四)选择施工作业队伍;
(五)进行合理的经济分配;
(六)企业法定代表人授予的其他管理权力。
第九条 项目经理在承担工程项目施工的管理过程中,应当接受企业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工作检查及职工民主管理机构的监督。
第三章 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和申请条件
第十条 项目经理资质为分一、二、三、四级。
项目经理资质申请条件:第十一条
一级项目经理:担任过一个一级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项目,或两个二级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并已取得国家认可的高级或者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
二级项目经理:担任过两个工程项目,其中至少一个为二级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并已取得国家认可的中级或者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者。
三级项目经理:担任过两个工程项目,其中至少一个为三级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并已取得国家认可的中级或者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者。
四级项目经理:担任过两个工程项目,其中至少一个为四级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并已取得国家认可的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者。
所称一、二、三、四级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标准,按建设部颁布的《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项目经理的资质考核和注册
第十二条 项目经理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从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项目经理,必须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组织培训、考核和注册,获得《全国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以下简称“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项目经理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发给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取得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书,并经过项目经理岗位工作实践后,达到项目经理资质申请条件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意见,参加相应级别的项目经理资质考核(申报表略)。
第十五条 项目经理资质考核委员会负责项目经理的资质考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建立项目经理资质考核委员会。项目经理资质考核委员会为非常设机构,由行政领导和各有关方面专家组成。
第十六条 项目经理资质考核委员会对项目经理的资质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申请人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复印件);
(二)申请人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简历和主要业绩;
(三)有关方面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完成情况(包括工期、效益、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的评价;
(四)其他有关情况。
第十七条 项目经理资质考核完成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认定注册,发给相应等级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其中一级项目须报建设部认可后才能发给资质证书。
第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正本1本、副本1本,由建设部统一印制,全国通用。
第五章
第十九条 项目经理的管理 项目经理是岗位职务,在承担工程建设时,必须具有国家授予的项目
各级项目经理承担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范围是:一级项目经理可承担经理资质,其承担工程规模应符合相应的项目经理资质等级。第二十条
一级资质建筑施工企业营业范围内的工程项目管理;二级项目经理可承担二级资质以下(含二级)建筑施工企业营业范围内的工程项目管理;三级项目经理可承担三级资质以下(含三级)建筑施工企业营业范围内的工程项目管理;四级项目经理承担四级资质建筑施工企业营业范围内的工程项目管理。
所称建筑施工企业营业范围,依照建设部颁布的《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全国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持有者,自领取证书起三年内未经注册,其证书失效,不得在工程项目管理施工管理中担任项目经理岗位职务。
第二十二条 项目经理资质管理部门每二年对《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持有者复查一次。复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受检项目经理按规定时间向资质管理部门提交《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复查表》、《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二)资质管理部门在审查核实有关资料后,应对项目经理资质复查做出结论,记录在《建设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副本)的(复查记录)栏内。复查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在岗三种:
1.项目经理履行项目承包合同,且未发生工程建设重大事故及违法行为的,为“合格”;
2.项目经理未能履行项目承包合同,或发生过一起三级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或发生过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或发生过重大违法行为的,均为“不合格”;
3.项目经理在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中未担任项目经理岗位职务的,为“不在岗”。
第二十三条 连续二次复查结论为“不合格”者,降低资质等级一级。
连续二次复查结论为“不在岗”者,需重新注册认定后方可担任项目经理职务。
第二十四条 项目经理达到上一个资质等级条件的,可随时提出升级申请。项目经理资质升级的考核和注册,按本办法第十四、十五、十六、十七条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五条 项目经理原则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施工的管理工作。特殊情况允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建筑施工企业应加强对项目经理的管理和培许一级、二级项目经理同时承担两个工程项目施工的管理工作。第二十六条
养工作,并将建设单位(或建设监理单位、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项目经理完成工程建设情况的评价及其工作业绩记录在案,作为其晋职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七条 已取得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各企业应给予其相应的企业管理人员待遇,并实行项目岗位工资和奖励制度。具体办法由企业自行规定。
第六章 罚则
第二十八条 对于弄虚作假或者以不正当手段取得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由发证
项目经理资质考核委员会擅自降低项目经理资质考核条件,使不合机关收回其资质证书,并在三年内不得申请注册。第二十九条
格人员通过资质考核,发证机关未按规定程序办理注册发证手续的,上级建设主管部门应对直接责任者依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第三十条 没有取得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书或资质证书的人员担任项目经理工作的,或越级承担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的,由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离岗,对于其所在单位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罚款的处罚。第三十一条 伪造、涂改、出卖或转让《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全国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的,由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扣留资质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罚款或取消资质的处罚。
第三十二条 项目经理因管理不善,发生二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或两起以上三级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降低资质等级一级。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项目经理在降低资质等级期间再发生一起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给予项目经理吊销资质证书的处罚。
第三十三条 被降低资质等级的项目经理,需两年后经检查合格方可申请恢复原资质等级。
被吊销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项目经理,需三年后才能申请项目经理资质注册。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所列各项罚款具体标准和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设行政主管部门拟定报人民政府批准。第三十五条
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六条 第七章 附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建设部备案。
第三十七条
北京市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评定实施细则 第5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精神,在全社会营造“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的良好氛围,北京市建筑业联合会征得北京市有关政府部门同意,会同北京市建设监理协会、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等在本市建设行业发起组织开展“北京建设行业诚信企业”(简称诚信企业)评定工作,并制定此办法。
第二条 开展“诚信企业”评定的目的是,加强行业自律,推进诚信建设,提高企业素质,树立行业形象,保证北京市建筑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第三条 “诚信企业”评定的组织原则是:行业协会主导,企业自愿参加,分层考核推荐,专家集中评审,社会统一公示。同时接受政府有关部门指导和社会公众监督。
第四条 “诚信企业”评定的范围,涉及施工企业(含劳务企业)、监理企业、招标代理企业等。
评定“诚信企业”的名称分别为“北京建设行业诚信企业”(系本市及在京注册的中央施工企业)、“北京建设行业诚信监理企业”、“北京建设行业诚信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设行业外省市进京诚信施工企业”、“北京建设行业外省市进京诚信劳务企业”。
第五条 被评定为“诚信企业”,将由北京市建筑业联合会颁发或由北京市建筑业联合会与相关专业协会共同颁发证书,证书有效期两年;连续三届被评为“诚信企业”的,经北京市建设行业诚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授予“北京建设行业AAA信用企业”、“北京建设行业AAA信用监理企业”、“北京建设行业AAA信用招标代理机构”和“北京建设行业外省市进京施工AAA信用企业”、“北京建设行业外省市进京AAA信用劳务企业”。
第二章 受理、推荐原则
第六条 在“诚信企业”评定中,遵循坚持标准,客观公正,严格程序,公开透明,动态监管的原则。
第七条 凡依法设立,具有相应资质(资格)并在北京行政区域从事建设活动满两年的工程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的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投标咨询企业、招标代理机构,以及建筑物资供应企业均可申报“诚信企业”评定。
第八条 “诚信企业”评定工作按进行。原则上,每年四月中、下旬开始受理申报。评定依据为上一的经营管理状况和相关经济指标。
第三章 申报条件 第九条 申报参加“诚信企业”评定的企业,除符合以上第七条外,还需达到如下条件:
一、上一通过了工商年检。
二、上一无经营性亏损。
三、近两年未发生三级以上重大质量事故、未发生较大安全事故或一般安全事故累计超过较大事故最低标准。
上一未发生重大监理责任质量、安全事故。
四、上一年无经查处认定由监理企业或招标代理机构过错导致的投诉。
五、无因违法失信行为,受到行政部门严重处罚。
第四章 “诚信企业”标准
第十条 在“诚信企业”评定中,重点考察申报企业的履约能力和意愿,即企业经营、管理、财务能力状况和经营行为及社会信用。具体标准如下:
一、企业重视信用管理工作,有较高的信用管理意识。
1、有符合本行业和企业特点的较完善的管理制度。
2、有负责信用管理的工作部门和主管领导。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注重建筑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学习。
二、企业依法经营,具备与资质等级相匹配的经营规模和能力。
1、按照资质(资格)等级和核定的业务范围承揽施工、监理、招标代理工程,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招标代理机构不无故中止或违法违规转让招标代理业务。
2、不转借企业资质(资格)证书和营业执照,不挂靠其它企业投标。
3、不以行贿、回扣或其他不正当利益等手段谋取中标,不串通投标,不围标,保守商业秘密。
4、不高估冒算,严格执行国家各项造价管理规定及各项取费标准的计价原则。
5、净资产、经营规模和人力资源水平达到资质(资格)等级规定的标准要求。
6、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从事同一工程的招标代理和投标咨询活动。
三、企业注重管理,有较强的管理和履约能力。
1、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责任制。企业通过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和审核。劳务企业按有关规定考核。
2、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相关强制性标准,依据工程(施工、监理、招标代理)合同、设计文件进行施工或监理、招标代理等活动,确保工程质量合格,服务质量满意。
3、坚持安全生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规范“安全许可证”的管理,杜绝和控制各类重大事故的发生。
4、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场容卫生、环境保护、生活区设置和管理等标准,做好防尘、防噪、防遗洒等环保工作,达到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相关的要求。
5、施工企业认真贯彻《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范》,落实项目经理责任制,项目运行规范有效;监理企业认真贯彻《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严格履行监理责任和义务,做到公正、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工作,维护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招标代理机构认真贯彻国家《招投标法》,组织机构健全,管理规范,产权清晰。协助招标人做好招标规划、过程文件和过程服务,确保合同执行力。
企业主动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对执业行为的监管。
6、严格合同履约,做到管理体系健全,制度合法完善,合同签订依法合规,合同履行全面受控,杜绝违约行为。
7、认真执行竣工验收和质量保修等有关制度。做好售后服务,达到顾客满意。
8、合同台帐和档案管理严谨,能够及时准确提供统计数据和有关资料。依法办理合同的登记和备案。
9、施工企业健全对分包方的管理,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政策规定支付劳务费。
10、认真执行国家、北京市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政策、规定。
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1、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照章纳税。
2、企业资产负债率、资产保值增值和效益指标达到规定水平。
五、遵纪守法,社会信用良好。
1、遵守工商、司法、税收、环保等法律法规。
2、企业法定代理人和主要负责人的个人信用良好。
3、尊重、依法保障消费者、分包企业或农民工的各种权益,依法处理好相关投诉,未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4、银行(金融)信用良好。
5、自觉执行人民法院、仲裁机构依法做出的判决和裁定。
第五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十一条 北京市建筑业联合会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区县协会及专业协会成立“北京建设行业诚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诚信评定专家委员会和诚信评定办公室。
第十二条 “北京建设行业诚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是北京建设行业诚信企业评定工作的领导机构,设在北京市建筑业联合会。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根据北京建设行业的特点,制定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有关政策性和指导性文件。
二、制定北京建设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审定北京建设行业诚信企业评定实施办法、诚信企业评定标准、考核指标体系等。
四、最终审定“诚信企业”,并负责发布评定结果。第十三条 诚信评定专家委员会,包括施工(劳务)企业诚信评定专家委员会、监理企业诚信评定专家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诚信评定专家委员会。成员由市、区县行业协会,专业协会和有关行政部门、企业的专业人士组成。
各专家委员会负责本专业初审推荐企业的复审和抽检、核定工作。承担诚信企业评定中的专业、技术指导职责。
第十四条 市诚信评定办公室,设在北京市建筑业联合会行业发展部,主要负责诚信企业评定的日常组织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起草、修订北京建设行业诚信企业评定实施办法等制度,起草、修订施工企业“诚信企业”的标准、考核评定指标体系。
二、代行施工企业诚信评定办公室的职能:负责本市、中央、军队在京注册及外省市进京施工企业申请诚信企业评定单位的初审推荐工作
三、组织、协调诚信企业评定的有关工作。
第十五条 增设监理企业诚信评定办公室。设在北京市建设监理协会。增设招标代理机构诚信评定办公室,设在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其职责为,负责起草本专业诚信企业评定标准、考核评定指标,承担本专业申请诚信企业单位的初审、推荐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本专业专家委员会的评审和诚信企业评定的有关工作。
监理企业、招标代理机构诚信评定办公室,接受市诚信评定办公室的工作指导。
第六章 工作程序
第十五条 诚信企业评定工作分为企业申报、初审推荐、复审考核、评定公示四个阶段,具体运作程序如下:
第一阶段:企业申报。企业对照“诚信企业”条件和标准进行自检,认为符合条件的,到相关协会申报。
申报中,施工企业(含物流企业、外省市进京施工企业)需提交的材料包括:《北京建设行业诚信企业评定申请书》、《北京建设行业诚信企业考核记分评定表》(各一式二份)(以下简称《申请书》、《记分表》;经工商局年检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施工资质等级证书的复印件;企业安全施工许可证复印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利润表》或《损益表》及《资产负债表》;上一反映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的C104—1表复印件;企业上一工作总结和其他与企业信用、声誉有关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申报诚信劳务企业、监理企业、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要按照本专业申请书上要求提交的材料名称,提供资料。
首次申报的,须提供企业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企业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两年内不准参加“诚信企业”评定,并在“北京建设网”和“北京市工程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等媒体公布。
申报渠道如下:市属、中央、军队及外省市进京施工企业直接向市诚信评定办公室申报;北京建工、城建、住总、市政路桥、中建一局集团所属企业向集团公司相关部门申报;北京区、县所属的企业向所在区、县建筑业协会申报;装饰、装修企业向北京建筑装饰协会申报;劳务承包企业统一向北京市建筑业联合会人力资源专业委员会申报;监理企业、招标代理机构分别向监理企业、招标代理机构诚信评定办公室申报。
第二阶段:初审推荐。受理单位收到施工企业申报后,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照“诚信企业”标准和考核记分标准,进行严格审查,并对部分单位进行抽检,总分满80分的为达标,可以推荐,在《评定表》、《申请书》分别填写评定得分,推荐意见,盖单位公章。将填好的表(各一式二份)和申请单位的辅助资料,连同汇总表
一、表二报送市诚信评定办公室复核、汇总后报专家委员会;
监理企业、招投标代理机构诚信评定办公室也按上述程序进行初审,汇总后报本专业专家委员会。
第三阶段:审核复查。各专家委员会收到诚信评定办公室对初审合格企业的推荐意见后,组织成员召开评审会议。评审会听取各专业诚信评定办公室关于初审推荐单位情况的汇报,并依据“诚信企业”的标准,进一步对照、审核,同时,对部分单位进行抽检复查。
复审结果,由各专家委员会在《申请书》的专家委员会评审意见一栏填写意见,盖协会公章后,由专业诚信评定办公室将评定结果报市诚信评定办公室汇总,提交北京建设行业诚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
第四阶段:评定公示。北京建设行业诚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诚信评定专家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听取市诚信评定办公室的汇报后,终审评定出“诚信企业”。评定结果经《北京建设网》,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10个工作日),无疑义的,则依据第五条向企业颁发“诚信企业”证书和牌匾。并分别在报刊、《北京建设网》、北京市工程建设交易信息网等媒体和各协会会刊、网站、“光荣册”上公布、刊载;获“北京建设行业AAA信用企业”的,在相关媒体上公布。
对已评定为“诚信企业”的单位,坚持日常动态监管。在“诚信企业”证书有效期内,如因申报材料虚假不实、隐瞒不报被发现或举报的,或新发生违法失信行为且不符合诚信企业申报条件的,经查实,由北京建设行业诚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取消其称号,两年内不准参加“诚信企业”评定,并在“北京建设网”和“北京建设工程信息网”及该专业会刊、网站等媒体上公告。
评定为“北京建设行业诚信监理企业”的,实行复审制。
第十六条 已评定为“北京建设行业AAA信用企业”的单位,有效期3年,在有效期内,实行一年一复审。复审时,需向所属区县建筑行业协会、专业协会或集团公司或我会提交北京建设行业AAA信用企业复审和信息采集表及相关资料(一份)、工商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经北京建设行业诚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在“北京建设行业AAA信用企业”证书上盖合格印章。
第七章 评定费用
第十七条 北京建设行业“诚信企业”评定中收取的费用包括:组织、受理审核、推荐评定的办公费、牌证制作费、媒体公示、公告等宣传费等。
第八章 诚信企业评定人员的管理
第十八条 专家委员会的成员必须取得北京建设行业诚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颁发的聘书;参与“诚信企业”评定的专业人员,需填写《北京建设行业“诚信企业”评定人员登记表》,参加由诚信评定专家委员会统一组织的学习、培训,合格者持“北京工程建设企业诚信评估师”证书上岗。北京工程建设企业诚信评估师由各诚信评定办公室备案。
第十九条 参与“诚信企业”评定的专家委员会成员和北京工程建设企业诚信评估师在履行职责中,要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刁难参评企业,不得敷衍潦草行事,不得纵容参评企业提出的虚假信息,不得接受参评企业的礼品礼金,不得泄露参评企业的商业秘密。对在评定工作中发生违规行为的,视其严重程度给予警告或取消资格,直至追究有关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北京建设行业诚信监理企业”的评定工作,原则按《北京建设行业诚信监理企业评定标准及实施细则》实施,该《细则》为本办法的配套文件,由北京市建设监理协会解释。
第二十一条 “北京建设行业诚信招标代理机构”的评定工作,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编制的“北京市建设行业诚信招标代理机构”评定申请书和考核记分评定表的要求、方法执行。具体由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解释。
第二十二条 “北京建设行业外省市进京诚信劳务企业”的评定工作,按照北京市建筑业联合会人力资源按专业委员会编制的“北京市建设行业外省市进京诚信劳务企业”评定申请书和考核记分评定表的内容、要求执行。具体由北京市建筑业联合会人力资源按专业委员会解释。
第二十三条 市本实施办法由北京市建筑业联合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北京市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评定实施细则 第6篇
一、单项选择题(共 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事最符合题意)
1、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
A:分包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B:总承包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C: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D:总承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E: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已完成本合同段的工作总结
2、水利工程施工招标项目中,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多日内,按照投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A:7 B:15 C:30 D:40 E:保证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检验项目
3、若企业的资产按购置时所付出的代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则根据会计计量属性,该资产计量属于按计量。A:重置成本 B:历史成本 C:可变现净值 D:公允价值 E:玻璃幕墙
4、围岩的稳定是巷道稳定的重要因素,一般情况下,围岩。A:既具有荷载性质,又具有承载的能力 B:只具有荷载性质 C:只具有承载的能力
D:只具有荷载性质,但无承载的能力 E:水平、垂直混合安放
5、某企业流动资产年末合计数为520000元。其中存货年末数为310000元,流动负债年末数为160000元,则该企业速动比率为。’ A:0.516 B:0.760 C:1.313 D:1.938 E:玻璃幕墙
6、在施工成本分析中,不能作为统计核算的统计量是。A:货币 B:实物 C:劳动量 D:当量
E:速度比率
7、水运工程施工开标由组织并主持,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到会。A:招标人
B:招投标管理部门 C:招标机构 D:评标委员会 E:安装高度
8、债务人不转移对拥有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从将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中优先受偿。这种担保方式是担保 A:保证 B:质押 C:抵押 D:留置
E:速度比率
9、对同一建设工程的担保而言,担保金额最低的担保通常是。A:投标担保 B:支付担保 C:预付款担保 D:履约担保 E:速度比率
10、在报价编制过程中,市场人员的作用是。A:获得材料报价和估算运输费用
B:寻找未来工程的机会,保证充分了解业主要求,协助估价人员校核资料 C:对合同条款和融资提出建议 D:估算实施项目的工程量 E:玻璃幕墙
11、预裂爆破的主要目的是__。A.为了节省炸药
B.为了加强岩石的破碎效果 C.形成光滑平整的边坡 D.形成隔震减震带
12、管理是由多个环节组成的过程,为了说明组成管理的这些环节可以使用。A:项目组织设计文件 B:项目任务分期表 C:工作任务分工表
D:管理职能分工描述书 E:速度比率
13、采用定额单价法套用定额单价计算工程人、料、机费用时,若分项工程施工工艺条件与定额单价或单位估价表不一致而造成人工、机械数量增减时,一般的做法是。
A:按实际价格换算预算价格 B:编制补充单价表 C:调量不换价
D:直接套用预算单价 E:玻璃幕墙
14、工料单价法中,最主要也是最常用的计算程序的计算基础是。A:直接费 B:人工费 C:机械费
D:人工费和机械费
E: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已完成本合同段的工作总结
15、斜坡堤堤心石抛石时,抛填方块前应先安放压边方块.实际边线与设计边线间的偏差不应大于。A:100mm B:200mm C:300mm D:500mm E:安装高度
16、某施工项目现有两个对比工艺方案,甲方案是过去曾经应用过的,乙方案是新方案,两方案均不需增加投资。但应用甲方案需固定费用60万元,单位产量的可变费用300元;应用乙方案需固定费用80万元,单位产量的可变费用250元。设生产数量为10000个单位,运用折算费用法选择方案,则。A:应该采用甲方案
B:甲、乙方案经济效益相同 C:应该采用乙方案
D:不能判断应该采用哪个方案 E:玻璃幕墙
17、斜坡堤砂垫层施工的质量要求,顶面宽度不小于设计宽度,每侧超宽不大于,当有基槽时不超出已挖基槽宽度。A:1m B:3m C:5m D:7m E:安装高度
18、按《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单元工程质量标准项目可分为一般原则和要求、质量检查项目和__。A.保证项目 B.基本项目
C.允许偏差项目 D.不允许偏差项目
19、采用移动模架方法造梁,若移动模架的主梁在待制箱梁下方,借助已成箱梁和桥墩移位的为__移动模架。A.上行式 B.下行式 C.穿行式 D.复合式
20、不论采用何种运行模式,门户的主持者必须建立和动态地调整与完善有关项目信息门户运行必要的组织件,其不包括的内容是。A:数据需长期保存
B:系统管理员的工作任务和职责 C:项目参与各方的分类和权限定义
D:编制远程工作环境下共同工作的工作制度和信息管理制度 E:速度比率
21、锅炉受热面组件吊装的一般原则是 A:先下后上,先两侧后中间 B:先上后下,先中间后两侧 C:先上后下,先两侧后中间 D:先下后上,先中间后两侧 E:中标通知书
22、某水电枢纽工程中的对外交通道路工程,在其投入运行前需进行单项工程竣工验
收,其验收应由__组织进行。A.项目法人 B.项目审批单位
C.有关省级政府主管部门 D.地方政府
23、工程预付款保函的提交时间为。A:第一次付预付款的同时 B:第二次付预付款的同时 C:最后一次付预付款的同时 D:签订合同时
E:保证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检验项目
24、机械铺轨时,铺轨前铺砟厚度宜为。A:100mm B:150mm C:200mm D:250mm E:工程月(周、日)报
25、考虑资金时间价值,两笔资金不可能等值的情形是。A:金额相等,发生在相同时点 B:金额不等,发生在不同时点 C:金额相等,发生在不同时点
D:金额不等,但分别发生在期初和期末 E:玻璃幕墙
二、多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 0.5 分)
1、防止土石坝产生渗透变形的工程措施有等。A:设置水平与垂直防渗体 B:设置上游堆石戗堤 C:设置排水沟或减压井
D:在有可能发生管涌的地段铺设反滤层
E:在有可能产生流土的地段增加渗流出口处的盖重
2、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发包人应支付价款的原则不包括。A:发包人暂停向承包人支付任何价款
B:按照由于不可抗力解除合同的规定向承包人支付各项价款 C:按合同约定核算发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 D:给承包人造成损失或损害的索赔金额费用 E:玻璃幕墙
3、大型养护机械队线路进行整道作业的内容包括。A:抄平B:起拔道 C:补砟 D:捣固
E:动力稳定
4、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基本出发点是。A:交钥匙 B:总价包干
C:实现建设生产过程的组织集成化 D:控制投资 E:速度比率
5、按照爆破的目的或者爆破功能划分,爆破工程的分类有。A:钻眼爆破 B:松动爆破 C:抛碴爆破 D:硐室爆破 E:拆除爆破
6、大坝混凝土浇筑,分块尺寸和铺层厚度已定,解决层间不出现冷缝的措施有。A:增大运输浇筑能力 B:采用斜层浇筑法 C:采用阶梯浇筑法 D:采用平层浇筑法 E:增加振捣时间
7、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应由负责。A:投标人
B:招标人指定的招标代理机构 C:招标人的上级部门 D:招标人 E:玻璃幕墙
8、矿业工程项目发包商的责任不包括。A:图纸完备性
B:地质资料与地质条件一致性 C:工业场地的“四通一平” D:施工临时井架
E:水平、垂直混合安放
9、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损害及其费用增加,应由承包人承担的是。A:工程本身的损害
B:承包人的施工机械损坏 C:发包方现场的人员伤亡 D:工程所需的修复费用 E:玻璃幕墙
10、按建设工程项目成本构成编制施工成本计划时,将施工成本分解为等。A: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
B:单位工程施工成本及分部分项施工成本
C: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措施项目费、企业管理费 D:分部分项工程费、其他项目费、规费 E:速度比率
11、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的规定,建筑安装工程直接工程费包括。A:其他直接费 B:人工费 C:措施费 D:材料费
E:机械使用费
12、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负责质量验收评定工作的部门包括。A:安全管理部门 B:工程技术部门 C:物资管理部门 D:质量部门 E:试验部门
13、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八部委局第2号令)规定,经批准后可采用邀请招标的情况包括等。
A:项目的技术性、专业性较强,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数量有限的 B:环境资源条件特殊,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数量有限的
C:如采用公开招标,所需费用占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过大的 D:建设条件受自然因素限制,如采用公开招标,将影响项目实施时机的 E:招标人认为采用邀请招标更合适的
14、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下列分部分项工程中,无需组织专家进行施工方案论证的是()。A:深基坑工程 B:地下暗挖工程 C:脚手架工程 D:高大模板工程
15、施工组织与规划的内容包括。A:施工顺序的安排 B:重要的实施性工作规划 C:施工阶段的组织 D:施工资源的组织 E:施工人员的组织
16、出现的情况时,施工单位延期申请能够成立并获得监理工程师批准。A:延期是由施工单位自身原因引起 B:建设单位原因造成工程延误
C: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造成工程延误 D:不可抗力或地质条件变化造成工程延误 E: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其他
17、施工项目经理发现由于项目部采购材料不及时而影响了施工进度,采取了下列纠偏措施,属于组织措施的是()。A:调整采购部门管理人员 B:调整材料采购价格
C:增加材料采购的资金投入 D:变更材料采购合同
18、关于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与投标的说法,正确的有。
A:招标方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潜在投标方勘探项目现场 B:中标单位有权将中标项目分解后分包他人
C:招标方可根据具体工程项目编制一个或多个标底,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
D:采取邀请招标方式时,必须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单位发出投标邀请书
E: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应视具体情况由招标方决定是否接收
19、由湿胀引起的木材变形情况是。A:翘曲 B:开裂 C:鼓凸
D:接榫松动
E: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已完成本合同段的工作总结
20、分包单位对承包的项目进行验收时,应有参加。A:质监部门 B:供应商 C:总包单位 D:设计单位 E:中标通知书
21、融资租赁的租金构成主要包括。A:租赁资产的成本 B:租赁资产的折旧费 C:租赁资产的修理费 D:租赁资产的成本利息 E:租赁手续费
22、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劳务分包序列企业资质设()个等级,13个资质类别。A:1~2 B:1~3 C:2~3 D:2~4
23、评标的准备与初步评审工作包括。A:汇率风险的承担
B:编制表格,研究招标文件 C:有效投标不足的法律后果 D:投标偏差
E:确定评标办法
24、某土方工程合同约定,合同工期为60天,工程量增减超过15%,承包商可提出变更,实施中因业主提供的地质资料不实,导致工程量由增加到,则承包商可索赔工期天 A: B:16.5 C:21 D:30 E:速度比率
25、基坑基底的处理方法主要有。
A:黏性土层基底修整时,应在天然状态下铲平,也可以用回填土夯平B:倾斜岩层,应将岩面凿平或成台阶
C:碎石类及砂土类土层基底承重面应修理平整,砌筑基础时,先铺一层水泥砂浆
D:泉眼可以不用处理
北京市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评定实施细则 第7篇
熊训林副秘书长指出,开展出国办展资质评定是会展业界长期以来的呼声和期盼,尤其在政府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和资质评价认定的形势下,通过行业自律,由行业协会开展资质评定工作更是十分必要和紧迫。2012年8月1日,中国国际商会汇集一百多家国有、民营和在华外资会展企业和单位组建了会展委员会,并积极推进出国办展资质评定工作。经过一年多的深入调研和充分讨论,会展委员会从我国出国办展实际出发,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广泛征求行业主管部门、会展委员会成员单位和其他单位意见,本着客观、公正、严格以及有利于公平竞争和行业良性发展的原则,制定了《中国国际商会出国办展资质评定办法(试行)》。2013年8月9日中国国际商会会展委员会年会上通过此办法,并在2014年1月6日第十届中国会展经济国际合作论坛(CEFCO)上正式发布施行。
熊训林副秘书长阐述了出国办展资质评定的含义、重要意义、申报条件、评审专家、评定指标、评定程序和资质使用等相关内容。他特别强调,贸促会受理审批的出国办展项目的组展单位,或从事出国展览业务的国内民营企业、外国在华企业以及香港、澳门展览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的合作企业可自愿向中国国际商会会展委员会申请资质评定。资质评定每年一次,出国办展机构可以自每年2月开始向会展委员会提交申报材料,6月进行集中评审评定。
熊训林副秘书长还重点指出,会展委员会从行业主管部门、会展委员会成员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中选聘评审专家,通过客观综合和专家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申报单位资质进行评定。资质评定等级证书可用于出国办展单位招展和经营宣传使用,为参展企业选择出国办展单位作参考;资质评定的结果可为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出国办展项目提供参考。依据现行法规, 各地区、各单位出国举办经贸展览会,由贸促会负责审批(会签商务部);中国国际商会将向国内外展览机构、行业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机构推荐推介获得资质的出国办展机构和评定结果。资质等级有效期四年,在此期间,出国办展单位发生损害参展商权益受到投诉等情况时,中国国际商会将降低其资质等级。
北京市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评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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