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监管范文
诚信监管范文(精选7篇)
诚信监管 第1篇
日前, 重庆沃尔玛曝出渝北冉家坝店、沙坪坝凤天店、大渡口松青路店, 涉嫌以低价普通冷鲜肉假冒“绿色猪肉”销售。随后, 重庆市工商局执法人员经过调查发现, 重庆沃尔玛销售的“绿色猪肉”确实是普通冷鲜肉假冒。一直以来为重庆沃尔玛提供“绿色猪肉”的高金食品公司已明确表示, 8月1日8月25日, 沃尔玛沙坪坝店共8次向其购进“绿色猪肉”, 总量仅有506.4公斤, 金额为14361元。而该店出售的“绿色猪肉”却达到1284公斤, 共计收入38454元。结果很明显, 消费者又一次被经销商“忽悠”了。
明明是普通猪肉, 却冒充绿色猪肉, 卖出高价, 欺诈行为再次发生在世界500强企业沃尔玛身上。
针对重庆市工商部门的公告, 9月5日晚, 沃尔玛 (中国) 投资有限公司发声明称, 沃尔玛就重庆工商部门通报的相关商场的问题对广大消费者表示最诚挚的歉意, 目前正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事件进行全面核查, 并对相关商场存在的问题立即纠正和严肃处理。同时, 沃尔玛 (中国) 投资有限公司的应急处理小组已对重庆所有门店相关猪肉产品展开全面细致的核查。
道歉过后, 沃尔玛迅速提出处理方案, 除根据事件具体核查结果对相关负责人予以处理之外, 沃尔玛紧急推出五项整改措施, 全面优化食品管理流程, 并承诺对今年前8个月在重庆沃尔玛沙坪坝凤天店、大渡口松青路店、渝北冉家坝店购买“绿色猪肉”产品的消费者, 给予相当于售价双倍数额的赔偿。
食品安全大于天, 在我国却接连不断的发生各种各样的食品质量问题。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 当路边摊、小作坊的商品质量没有保障时, 至少还有“大超市”信得过, 可如今, “大超市”们也开始走起了“忽悠”路线, 开始了以次充好, 蒙混过关, 获取暴利的勾当。百姓很无奈, 日子很难过。
针对重庆沃尔玛的“绿色猪肉”事件, 工商部门已明确表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沃尔玛的这种行为将被处以1000元以上, 20万元以下的罚款。三店并罚或将被处以60万元行政处罚。
如果罚款有用的话
如果罚款有用的话, 那类似事件就不会屡禁不止。
罚了款, 道了歉, “绿色猪肉”事件余温未散, 重庆沃尔玛又被爆出销售“三无产品”。
9月2日, 执法队员前往沃尔玛九龙广场店, 在散装食品区内发现包装好的牛浪汉散小袋牛肉、五味居青豆果子、长富卤制牛肉干、麻辣锅巴、散话梅等14个品种315袋、共计金额3059.34元的散装食品, 包装上没有发现合格证, 也没有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9月7日, 工商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店进行了检查, 发现了另一起违法情况, 在该店的散装食品柜台内, 发现了袋装麻辣锅巴7袋, 在合格证上生产日期分别标注为:2011年7月29日至8月23日;散炒豌豆9袋, 生产日期标为7月29日和8月21日;优质香酥胡豆25袋, 生产日期为7月18日至8月16日。
执法人员通过查阅该店《收货细节》, 发现该店在2011年1月至9月, 未购进上述生产日期的麻辣锅巴、散炒豌豆、优质香酥胡豆。
据参与执法的队员介绍, 在该商场内, 执法队员发现同类商品、同一柜台, 有些散装预包装食品, 其实是符合要求的, 合格证、保质期、生产日期等详细标明, 这说明商场管理方是知道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的。同时也说明了他们是明知故犯, 故意将一些商品的保质期和生产日期隐瞒。
对于产品不合格, 各经销商、零售商、生厂商花样百出, 只有想不到, 没有做不到。除了重庆, 除了沃尔玛, 类似事件屡见不鲜。
9月15日, 北京市食品办公布了26种不合格食品名单, 北京京客隆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永安路店和北京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宣武门分店销售的食品被检出不合格。
北京市工商局此次共检出16种不合格食品, 其中京客隆永安路店销售的两种豆干、一种甜水园羊肉串被检出不合格, 沃尔玛宣武门分店销售的南溪豆腐干被检出不合格。北京恒源汇祥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3种小食品被检出不合格。
北京市质检局也在检查中检出10种不合格食品, 北京市顺义金龙大众酿造厂生产的一种一滴香酿造酱油, 被检出苯甲酸超标。另有4种饮用水被检出不合格, 有的溴酸盐超标1倍多, 有的氯气含量则达到标准值的12倍。例如, 北京科源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红门玉龙水厂生产的桶装“蓝岛冰泉优质饮用水”, 余氯数值就是标准值的12倍。据介绍, 氯气可以杀菌, 余氯要达到0.05毫克/升, 才能具备一定的消毒效果, 如果超过一定的含量, 饮用后会对人体有害。“万昌”饮用水则出现溴酸盐超标, 而溴酸盐在国际上被认定为潜在致癌物。北京黄土岗水厂生产的桶装饮用纯净水, 电导率不合格。电导率是衡量纯净水纯净程度的一项重要指标, 反映了纯净水的纯净度及生产工艺优良与否。
北京市工商局在抽检中还发现, “久味赢”食品在1月2日、3日、15日生产的4种食品均不合格, 食品监管部门抽检发现, 久久鸿兴食品公司生产的一种风味馒头和北京恒瑞食品生产的奶油面包, 均出现脱氢乙酸钠超标。脱氢乙酸钠其实是食品防腐剂、保鲜剂。它对食品中的腐败菌、霉菌有着较强的抑菌作用, 但是在馒头中不得检出, 在面包中也有限量。
日前, 北京市食品安全办已经对外公示抽检不合格食品, 并对不合格食品停止销售。
从这些检测结果当中我们不难看出, 零售商销售不合格商品的源头在生厂商, 而大多数生厂商对于一些不合格产品的生产实属明知故犯, 他们不是不懂行业标准, 只是无法抗拒巨大的经济利益。
对于如此多的问题, 我们怎么办?事实上, 不论是以次充好还是以假乱真, 无一例外都关乎着一个问题诚信, 企业不诚, 消费者则不信, 出了问题就以道歉了事, 然后再出事再道歉, 如此反复上演“狼来了”的戏码, 之于企业和消费者都是一件非常糟糕的事情。一个和谐合理的消费环境, 需要企业、消费者和监管部门来通力合作, 共同营造。
加强监管体系建设
要彻底解决问题, 就要找到问题的源头所在, 对于零售商出售不合格商品, 最根本的解决办法就是杜绝不合格产品的出现。在生产和加工环节要加强监管, 在我国, 面对品种繁多的食品和量大面广的生产者, 监管显得有些力不从心。据地方质监局反映, 很多省份的县级机构只有1名专职食品安全监管人员, 有些县甚至连一个都没有。这对监管造成了非常大的影响。
针对这一问题, 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局长苏志提出, 当前应首先突出重点食品监管。根据国务院部署, 2011年我国就把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等消费群体大、影响范围广、关系到老百姓每日每餐饮食的重点品种加强集中整治。
我国从去年开始启动全国乳制品企业生产许可重新审核工作, 到今年3月底, 有一半的企业被挡在门槛之外。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司长郭文奇说, 通过重新审核, 一些生产条件差、管理不规范、质量安全隐患多的企业被淘汰。
为了弥补基层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 包括郑州、芜湖、石狮等地设立了食品安全协管员机制, 通过协管员日常的巡查, 向质监部门报告食品安全线索, 帮助质监部门及时发现隐患。
加强监管力度
从三聚氰胺、苏丹红到瘦肉精, 我国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是“非法添加”, 为什么会形成这种局面?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司长郭文奇坦言, 是诚信自律问题。“合格的产品既不是监督出来的, 也不是检测出来的, 而是生产出来的。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和标准生产, 才能真正保证产品质量安全。”
为促进企业诚信自律, 质检总局以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为切入点, 试点推进质量失信惩戒制度。质量信用档案将记录企业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执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履行食品安全承诺等行为的客观信息, 对严重违法的企业纳入“黑名单”, 并向社会公布。
我国相继出台食品安全法、刑法修正案 (八) , 加重了对制售假劣食品行为的惩处。但要使这些法律真正奏效, 监管中存在的“执法走过场”“以罚代管”等问题必须改变。
质检总局副局长蒲长城表示, 要加大基层监管部门人力、设备的保障力度, 改变罚款与部门利益挂钩的现状。同时, 除了对食品企业进行监督之外, 也要加强对监管者的监督。
目前, 北京、上海、浙江、广东等地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 推行食品安全整治区 (县) 长负责制, 统筹推进市县两级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调整。同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黄锫认为, 通过调整政绩评价体系, 有利于鼓励地方建设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
消除监管部门间“搭便车”心态
“经济学上存在着搭便车’的概念, 食品行业监管中的九龙治水正是由此造成的。”长期从事行政法研究的黄锫说, 食品的监管部门众多, 每个监管环节往往都寄希望于其他部门, 而如果自己管好了, 其他部门就占了便宜, 因此破除这种职权交叉的体制势在必行。
中国社会科学院食品药品产业发展与监管研究中心主任张永建说, 从国际经验看, 以品种管理为主容易明确职责, 监管效率高、效果好。但是, 这样的体制涉及对目前各部门职权的重新划分, 格局变化太大, 操作难度很大。
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 国务院于去年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 统筹研究、指导协调食品安全工作。各省 (区、市) 政府相应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任主任的食品安全委员会或领导小组, 市、县两级政府也普遍建立了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协调机制。
针对目前的格局, 张永建提出, 在目前监管体制不变的情况下, 可以考虑建立一个跨部门的食品安全信息平台, 利用它形成各部门间相互协作, 又相互监督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在我国, 信用缺失是当前社会经济生活中一个十分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假冒伪劣充斥市场, 坑蒙拐骗横行无忌。信用贫困、信用危机已成为严重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因素。许多企业和消费者都深受其害。据有关专家分析, 由于我国市场交易中缺乏信用, 使得国内生产总值的1020%为无效成本。根据我国工商部门的统计, 目前, 我国每年订立的合同约40万亿份, 合同标的为140万亿元, 但是, 平均合同履约率只有50%左右。另据有关部门对全国283家名优商品企业的调查, 16类650种名优商品几乎全部被假冒。信用在我国市场经济的进程中十分重要, 市场经济是守信经济, 坚守信用是市场经济的黄金法则。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信用, 不仅要靠道德, 靠觉悟, 更要靠法制, 靠制度;既要有软约束也要有硬约束。市场经济的信用不仅是对市场主体的主观的内在的要求, 也是对其客观的外在的约束。是对守约能力的客观评价。
对于如何建立覆盖全社会各类市场主体的信用系统, 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是要加快信用诚信方面的立法, 规范诚信信用、信用评级、信用信息管理。其次要加强工商部门的责任, 在企业信用制度建设中,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担负着十分重要的任务, 一项是加强市场主体全面监管, 推进企业信用建设;另一项是商品质量监管关口前移, 实行商品市场准入制度。这两项改革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管市场的改革和创新, 也是提高市场监管水平的重要步骤。此外, 建立完善的监管企业信用机制也势在必行, 信用经济是经济的粗放到集约型成长方式转变的试金石, 是经济发展模式从块状经济趋于经济转型一体化的分水岭, 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管方式从传统的、静态的、一站式的向现代化的、精确的、综合的管理方式转变的一个重要标志。所以, 信用建设是企业成长必须的成长方式和监管方式的转型转轨的集中体现。
诚信监管 第2篇
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来说,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必须用科学发展观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监管,坚决维护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随着经济的发展、科技的进步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健康的需求日益增加,需求的内涵也更加丰富和多样化,饮食用药更加注重质量和安全。现阶段,生产力水平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消费需要之间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当前,解决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迫切需要我们更新观念,开拓思路,破确难题,以创新的理念、创新的手段和创新的措施推动科学监管,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以科学监管防范各种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提高人的生活质量。下面我结合自身分管工作,谈一谈我们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推进监管工作的做法和体会。
一、构建医药诚信体系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
中国历来是一个崇尚信用的国家。孔子在三千年前就说过,“人而无信,不知其可”。在现代社会中,诚信则是与市场公平、社会公正、权利义务息息相关的经济运行的基石,更是以“和谐”为终极诉求的社会基础。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一种“契约经济”,前提是参与经济活动的人对契约规则的认同和遵守。诚信的缺失伤害的并不仅仅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严重的是动摇了整个社会和谐运作的基础。近年来频繁发生的药害事件背后都是“不诚信”在作祟。诚然,处于市场经济的转型期,现行的许多制度和规则还不完善,不诚信或许在短期内会获利,甚至还可能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局面。但从长远来说,一个失去信誉的人只能自绝于社会,一个出现“信任危机”的企业终将是自掘坟墓。
(一)目前我国药品市场信用严重缺失。一是生产信用缺失。部分药品生产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将劣质、有害产品充作合格产品出售,或者采用不正当生产方式,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严重损害消费者和其他企业的合法利益。二是商业信用缺失。某些药品经营企业或授权业务员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不履行法律法规,不严守信用,混乱了药品市场经济秩序。三是财务信用缺失。有些企业利用财务制度的漏洞,制造虚假的财务数据,为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分子虚开、代开发票,致使其他企业或个人受到蒙蔽,使假劣药品以合法身份流入市场,损害了其他合法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的利益。药品市场诚信缺失危害极大。不仅会影响企业之间的正常交易,造成市场秩序紊乱,同时会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阻碍经济发展。如果发生严重药害事件,会危及到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甚至会降低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
(二)信用严重缺失的根源在于没有建立诚信保障机制。信用缺失是我国目前市场经济秩序混乱的根本原因。仅从媒体公布的有关数字看,信用缺失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就令人悚然:全国每年由于产品质量低劣或制假售假造成的各种损失达2000亿元;目前我国每年订立的经济合同大约有40亿份左右,但合同的履约率仅有60%左右。没有健全的信用体系的约束和威慑,是信用缺失行为泛化的原因所在。
在药品市场建立诚信体系的办法之一就是公开信用信息,建立诚信保障机制。也就是通过公开个人的社会诚信信息,使行为主体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完全责任。其核心是将缺乏诚信的人公之于天下,一方面增加总社会成本,使其不愿再从事违法活动;另一方面,增加行业风险,使其难以在社会立足甚至被排除行业之外,从而不敢冒犯缺乏诚信的风险。
由于药品具有特殊属性,普通老百姓对药品的内在安全没有辨别能力,而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个人的信用信息又大量掌握在政府手里,长期以来,不依赖政府就没有任何信息来源。因此政府必须尽快建立一种符合现代社会要求的诚信保障机制,使背信弃义者能够公之于众并且受到社会有效的约束,从而为社会建立一道最基本阻断诚信风险的屏障,并使诚信成为一张能够在社会畅通无阻的通行证。
二、以现代技术手段构建我省医药诚信体系
科学的监管必须以科学的技术和手段作为依托,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自2005年起,我们就开始尝试利用网络技术手段加强医药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截止目前,初步形成了以“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药诚信网()”为工作平台,“药监部门案件上报系统”为数据基础,“企业查询系统”为监管手段,“公众查询系统”为服务目标的综合性医药诚信体系。体系的核心是:通过记录每一个涉药单位、每一个法人、每一个责任业务员的诚信污点,促使企业和相关人员客观上不敢、主观上不愿从事违法经营,从根源上督促药品从业人员增强对药品质量的重视,封堵假劣药械流入合法市场的渠道。最终使“不讲诚信、不守信用的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以及不讲诚信、不守信用的药品从业人员无法在河北立足”,使药品市场进入“诚信时代”。
(一)建立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责任业务员数据库,摸清企业底数。自2006年底以来,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始对省内外药品生产企业以及省外医药企业(生产、经营)在河北境内从事药品经营活动的营销人员实行登记备案管理制度。此举一是备案了企业营业执照等各种证件资料。二是明确了企业责任。即若销售人员发生变化或变更授权期限、授权范围等内容的,企业要重新申报备案,否则,企业要对本单位营销人员的行为负法律责任。截至目前,全省840家药品批发企业的15437名责任业务员已全部纳入医药诚信体系中,实现了100%的覆盖面。省内外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在河北从事药品销售的2万余名业务员已全部纳入系统管理。
(二)建立河北省药品医疗器械行政处罚案件上报系统,保障数据来源。稳定、可靠的数据来源是医药诚信体系的基础。为此,省局要求各级食药监部门在行政处罚案件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河北省药品医疗器械行政处罚案件上报系统,填写《药品、医疗器械行政处罚案件上报表》,将案由、案件种类、案件来源、当事人名称、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质量负责人或医院药房主任以及直接责任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违法事实、违反条款、处罚依据、处罚结果、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是否继续追查等案件基本信息上报省局。
(三)建立责任业务员稽核查询系统,鼓励合法经营。为促进药品诚信经营,我们专门建设了“药品医疗器械责任业务员稽核查询系统”,将省内药品生产企业以及省外医药企业(生产、经营)已经登记备案的营销人员进行公示。我们规定:自2008年8月1日起,凡是未在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登记备案并网上公示的药品营销人员,一律不得在河北省境内从事药品经营活动。河北省境内所有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不得与未通过登记备案或审核不合格的药品营销人员开展药品购销业务。同时,利用河北省药品医疗器械行政处罚案件上报系统录入的违法案件信息,把这些单位或个人在交易过程中的不诚信记录自动添加到药品医疗器械责任业务员稽核查询系统中的个人基本情况页面中,以备查询。无论是药品采购方,还是销售方都可以通过责任业务员稽核查询系统来了解业务员的诚信情况。如果该业务员没有违规记录,系统提示:“可以与其洽谈购销业务。其诚信情况是:该人员无不良行为记录,经营品种范围是药品,销售区域是河北省。”如果该业务员曾有违规记录,系统将提示:“某某在何时何地因何存在违规记录,药监部门对其做出某某行政处罚”。通过这个查询系统,使得整个药品交易更加透明和公开,所有非法经销者无处藏身。
(四)建立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药诚信网,服务广大群众。河北省医药诚信体系建设的最终目标是服务于人民,为老百姓提供药品消费“指南”。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有关要求,将单位或个人违法行为记录和个人诚信记录公之于众,普通百姓登陆到医药诚信网后,可以按照企业性质查询和人员查询两种方式,查询到想要了解的有关信息,从而使医药诚信信息真正变成违法单位(个人)和涉案关键人直接的社会责任。截止目前,河北省医药诚信体系建设虽然启动时间不长,但已经得到业内人士的一致好评,并显示出自身的威力,一些出现违规经营的企业和个人被列入“黑名单”,十几个因为从事假劣药品经营的业务员被驱逐出河北药品市场,既净化了医药市场又促进了医药经济的良性循环。医院普遍反映,通过核实药品营销人员的合法身份,保障了药品购入的合法性,药品的真实性和质量的可靠性,从源头上杜绝了不合法药品流入合法渠道,更进一步保证了药品质量和我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药品经营企业认为,此举能够净化业务人员队伍,保证企业安全,同时使一些出租出借证照、挂靠的企业失去生存环境,有利于净化药品市场。
三、提高科学监管水平,必须不断完善医药诚信体系
通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我更深切的体会到,我们必须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实践科学监管理念,以创新的手段,不断解决新问题、新矛盾。结合当前监管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需要不断完善医药诚信体系。
(一)统一医药信用衡量标准体系。根据医药行业特点,建立信用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对企业和个人不良行为的综合考评,全面评价企业和个人信用等级,最终使信用信息成为促进合法企业正当经营、违法企业不敢经营的政策利剑。
(二)建立失信惩戒机制。一要完善行政性惩戒机制。尽快实现全国各地医药市场信用信息的联网,信息资源能够通过网络异地互查,为药品监管部门在行政审批、执法检查等方面依法加大查处力度提供服务,对失信者惩戒,切实扭转失信违规成本小的状况。二要逐步形成社会性惩戒机制,通过信用信息的广泛使用,把失信者对某一方的失信转化为对全社会的失信,使其一处失信用、处处受制约。
(三)扩大信息采集范围。由单一采集行政主管部门的信息逐步转变为工商、卫生、税务等多部门信息的汇集整合,进一步扩大范围、拓展领域,提高医药市场信用信息的全面性、准确性和权威性、社会性。
(四)加强诚信环境建设。构建诚信社会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培育信用道德,强化诚实守信观念,规范公民行为,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社会风尚。
诚信监管 第3篇
“对于刚刚走过了18岁成人礼的慧聪来说,自成立之初一直信奉的就是诚信经营的理念,诚信是慧聪人共有的行为规范。”郭江在微博中坦然,诚信对于慧聪来说一直占着举足轻重的地位。“18年后的今天,诚信仍将作为慧聪网的核心价值观贯彻在业务经营上和客户服务等各个环节之上。”由此可见,将诚信继续坚持下去,也将是今后慧聪的目标
当然,除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慧聪网也不忘同行。郭江在微博中表示:“慧聪将不断提升中小企业在B2B电子商务平台上经营的门槛,以更好的引领行业价值回归和成熟发展。”郭江在随后发布的微博中这样解释:“中小企业在B2B电子商务行业中诚信的确立,除了塑造品牌过程中的诸多方法之外,更重要的是必须有一个严格监管的流程。”由此看来,一个企业想要确立自己的诚信,并非易事,为此,慧聪网一整套严格的监管流程值得这些中小企业学习。
慧聪网官方表示,为了保证打造网上贸易诚信品牌的执行过程中不出现偏颇,慧聪引入了一整套严格的监管流程。
首先,慧聪对于加入买卖通会员服务的企业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核,引入第三方专业信用管理机构华夏邓白氏公司对会员采取资质认证,这是一个完全的第三方认证机构,慧聪的内部人员绝对不得参与其中的认证过程。
其次,慧聪网内部规定,对于注册的会员企业实行年审制度,一旦在审查过程中发现欺诈现象,立刻封存其账号,并且立案处理。
不仅如此,慧聪还在积极建立一整套完善的信用体系。比如一直在开展的“月月315”活动中,每月在慧聪网各行业网站曝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例,并据该案例采访有关专家,将专家的权威意见登载在专题中,并定期向广大消费者推荐一些“诚信商家”,让消费者在购买物品之前充分了解市场信息。
对上市公司诚信监管的思考 第4篇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 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 是经营活动中必不可少的条件。诚实守信, 对作为经济发展重要力量的上市公司来说, 更需要恪守。由于诚信缺少制约和监管, 失信成本低廉, 上市公司不守信用情况屡屡发生, 给股市和社会经济带来危害。经常会看到这样的现象, 承诺的事情不予兑现, 需要遵循的规则任意违反。出于公司利益考虑, 不惜丧失市场规则和社会公德。由于诚信的缺失, 虚假的公司信息、失真的财务会计报告, 给上市公司投资者、债权人带来影响, 尤其对是广大个人股股民危害巨大, 给社会和谐稳定带来影响, 给职能部门带来负担。
诚信问题日益受到关注, 《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20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 (2014-2020年) 的通知》 (国发〔2014〕21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13〕110号) 、《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22家国家部委办2015年12月24日) 等文件, 致力于“褒扬诚信、惩戒失信”, 对推动上市公司诚信建设发挥一定推动作用。
诚信需要监管, 需要法规制度的约束。进行诚信的监管, 可以推动上市公司诚信氛围的形成, 鞭策和谴责违背社会良知、不讲职业道德的现象。可以杜绝经济利益高于一切的错误思维, 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兼顾, 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同等重要。通过诚信的监管, 增强投资者信心, 添加正能量, 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度宏观经济低迷难关, 同心同德建设小康生活。
二、上市公司诚信监管的现状与问题
(一) 诚信监管法规制度不健全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正处于不断探索中, 会遇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法律法规尚待不断完善。健全的法律法规, 能够为市场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在现有的诚信监管领域中, 都是一些地方政府制定的规章制度, 缺少全国性的法律法规, 尤其是针对上市公司的法律法规, 影响市场经济大环境。在出现失信问题时, 不能及时准确确定适用的法规条例。有些违法者寻找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漏洞, 追求经济利益不择手段, 扰乱正常经济秩序, 进行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制度不健全, 失信缺乏监管, 长此以往, 危害宏观经济, 影响投资者利益。
(二) 诚信监管力度不够
由于没有针对失信惩治的全国性法律法规, 出现违反职业操守, 弄虚作假的行为, 进行治理整顿、打击惩治的力度远远不够。受各种因素的影响, 以及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 上市公司失信行为屡禁不止, 屡打屡犯, 付出的失信成本远远小于获得的经济利益, 因此不惜违背诚信。失信行为遍布环保、产品质量、经营信息、财务会计报告, 有损企业形象, 给社会造成极坏影响。没有强有力的诚信监管, 对上市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全方位管控, 不可能有健康发展的市场经济和稳定纯洁的证券市场。
(三) 缺乏诚信监管的社会氛围
人人都是市场经济的参与者, 只有每个人、每个公司都参与市场经济的诚信监管, 才会改变社会氛围, 净化社会风气, 让失信上市公司无处藏身。市场经济需要处处讲诚信, 没有足够的社会诚信氛围, 单靠政府职能部门很难发现管理漏洞, 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会变得困难重重。如果缺少群众参与打击违法违纪的热情, 很多失信行为就会很难及时发现。掺杂使假、以次充好、胡编乱造的行为会肆无忌惮, 再规范的法律法规也难以约束其行为, 违法者会为经济利益驱使, 冒着风险进行违法活动。
(四) 缺少诚信监管配套体系
进行上市公司的诚信监管, 是一项系统工程, 需要各职能部门相互配合, 建立起诚信监管的配套体系。诚信问题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环保的、交通的、医疗卫生的、生产销售的, 金融保险的等等, 包罗万象。由于缺少配套体系, 各自为政, 进行诚信监管难度很大。当某一方面出现问题, 不能互相通报, 失信单位不能付出全面的有力度的代价, 失信成本低廉, 惩处力度不足, 助长违法违纪的嚣张气焰。当在某个方面出现问题不能及时严厉惩处, 另外时间又在别的方面出现问题, 造成屡禁不止的后果。
三、解决上市公司诚信监管问题的对策
(一) 健全诚信监管的法规制度
尽管上市公司的企业管理水平普遍较高, 但也不能放松警惕, 需要有法律法规进行约束。同样道理, 诚信的监管也需要有配套的法律法规。国家应适应市场经济中诚信问题突出, 治理难度增加, 百姓意见集中的现实, 尽快制定全国性失信处罚的法律法规, 尤其是针对上市公司、证券市场诚信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 严厉打击违规违纪, 增强法律权威, 威慑不法企图。建立健全诚信监管法律法规, 推动上市公司诚信的法制观念, 落实法规条款的约束, 失信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 加大诚信监管力度
市场经济需要以诚相待, 讲规则守信用。为保证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推动建立诚信社会, 需要加大诚信监管力度。出现诚信问题, 要有相应的训诫和处罚措施, 并公之于众, 让失信行为付出代价。以会计信息失真为代表的诚信丧失行为, 不是市场经济的衍生品, 对市场管理力度不够, 惩处不严, 才造成会计信息问题屡禁不绝。当有经济利益可图, 就会有不惜风险和代价, 铤而走险。整治、净化证券市场, 需要职能部门通力合作, 将治理手段落实在行动上, 真正做到一朝失信, 终身悔恨。
(三) 构建诚信监管的社会氛围
诚信问题是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大事, 需要构建诚信监管的社会氛围。人人讲诚信, 人人监管诚信, 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为保证上市公司诚信制度的落实, 在公司内外发动群众参与诚信的监管, 发现问题及时揭发举报, 并给举报者褒奖。要在全社会形成积极向上的氛围, 改变目前充斥荧屏、报端的一夜暴富、不劳而获、投机取巧、追求安逸享乐、纸醉金迷的节目和报道, 尤其是愈演愈烈的所谓真人秀节目, 这与中央倡导的价值观格格不入。建立诚信的社会氛围, 需要全社会付出很多努力, 决不能放松。
(四) 建立诚信监管配套体系
诚信是市场经济的一大特征, 诚信氛围需要培育, 遵守诚信需要监管。证券市场应当建立完整的诚信监管体系, 将上市公司纳入其中, 制定信用等级标准, 倡导处处人人讲诚信的社会风气, 培育高尚的市场经济环境。让信誉好、遵纪守法的上市公司在经济生活领域获得一定利益, 进行鼓励和褒奖。对于遵守诚信不够的上市公司, 要在信贷、投资、经济交往上加以约束, 付出失信代价。诚信同时也是系统工程, 需要从源头抓起, 各类学校教育中, 应注重青少年诚信意识的培养, 日常生活和人际关系上, 奉行诚实守信光荣, 虚伪奸诈可耻。
摘要: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 诚信是推动市场经济稳定和健康发展的基本条件。诚信不是自然而然形成的, 需要法律法规的约束和监管。文章对上市公司诚信监管现状与问题进行研讨, 并提出解决对策, 希望对推动上市公司的规范有序发展, 建设和谐社会有所帮助。
关键词:上市公司,诚信,现状,监管
参考文献
[1]全开明.市场主体信用建设初探[J].中国工商管理研究, 2015 (01) .
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诚信的监管研究 第5篇
一、职业道德建设与会计诚信
1. 会计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是人们在从事各种特定的职业活动过程中应遵循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的总和。会计职业道德是指在会计职业活动中应遵循的、体现会计职业特征的、调整会计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它表现为原则性、无私性、服务性和时代性四个基本特征。会计职业是一个特殊的职业, 我国的会计法对会计工作提出的基本要求是:合法、真实、完整。基于会计法对会计工作的基本要求, 会计人员首先应当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 会计诚信。
诚信是会计工作的命脉和灵魂, 也是会计工作的基本操守和立身之本, 更是每个会计工作者应具备的基本职业道德。会计诚信是指会计行为的诚实守诺, 表达了会计对社会的一种基本承诺。会计人员作为市场经济活动中会计信息的提供者和鉴证者, 在社会信用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具体表现就是会计工作人员按企业客观经营状况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 向报表使用者提供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的财务信息, 并且该信息是企业经营者做出正确生产经营决策的基础, 是投资人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然而能否为这些服务对象及时提供相关的、可靠的会计信息, 取决于会计职业者能否严格履行其职业行为准则。如果会计职业者故意或非故意地提供了不充分、不可靠的会计信息, 会造成会计信息严重失真, 严重背离会计目标, 使服务对象的决策失误, 甚至导致社会经济秩序混乱。因此, 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是重塑会计诚信的重要保证。
二、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获得长足发展, 人们的经济条件得到提高的同时, 处在经济体制转变中的人们的思想意识和价值观念也在发生各种变化。会计人员身处财经大权的关键地位, 在一些金钱至上、急功近利等消极影响下, 其价值观念将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 在会计界突出表现为会计信息严重失真, 假账盛行。许多企业通过会计政策调整、虚提待摊费用、隐瞒收入等手法, 大肆偷逃国家税收, 严重干扰了社会经济的正常秩序。这些现象的产生有诸多原因, 总结起来具体有以下几点。
1. 经济利益的驱动。
这是会计诚信缺失的根本原因, 是最常见的造假动机, 是造假者最强大的内在驱动力。随着经济体制的转变, 人们的思想认识、价值观念等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 造假者的逐利心理突出地表现在他们对暴富的渴望。对物质财富和富足生活的羡慕, 对保官、升官平步青云的期盼, 对出人头地的向往。而当这一切不能通过正当的渠道获得时, 就不得不依靠作假账来改变。
2. 信息不对称。
在相关信息方面, 会计信息制造者与会计信息使用者的信息不对称。经营者相对处于优势, 使用者相对处于劣势。会计信息制造者一般是直接参与公司的运作管理, 控制企业的经营活动。而会计信息使用者由于不直接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 只能靠会计信息制造者提供的信息来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 由于信息不对称经营者可能出现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 使得会计信息制造者违反诚信原则, 提供虚假会计信息。
3. 一些会计人员缺乏职业道德。
各行各业都有自己的职业道德规范。但具体到某些行业, 道德操守的履行情况并不乐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是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中重要的道德规范, 但目前相当一部分会计人员在工作中不能客观公正地坚持原则。会计诚信缺失所引发的明显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 如造假报表、假审计报告等弄虚作假的法人行为, 挪用公款、贪污、侵占等个人行为, 就是一些具体表现。职业道德观念弱化, 则是造成会计诚信缺失的一个潜在原因。据报道, 在对1200名会计人员进行的一次调查中得到的反馈信息是:当单位负责人授意会计人员提供了虚假会计信息, 会计人员能否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职业道德规范时, 有16.87%的会计人员认为应当做到坚持原则, 有83.13%的会计人员在两难的选择中舍弃了职业道德原则。
4. 审计部门缺乏独立性。
审计部门和人员应遵守严格的审计程序, 实施合理的审计方法, 可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或减少造假行为。但要完全做到这一点却很难, 原因是审计部门与被审计单位之间存在利益关系。如:注册会计师对公司管理机构支配下的公司活动和会计报表进行审计, 由公司管理机构支付审计费用;会计师事务所同时为同一客户提供审计和会计咨询服务, 从被审计单位获取丰厚的咨询收入。各种经济利益关系使审计部门独立性受到损害。
5. 处罚不力、执法不严。
我国目前虽然制定了各种相关的会计法规, 但对违反会计法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不严。《会计法》是会计工作的根本, 但在实施过程中显现出很多不足之处。如对违法处罚规定中使用“情节严重”、“数额较大”等词语, 缺少量的标准, 可操作性不强, 还有不少条文只是说“不得”有这样或那样行为, 都没有给出“违反了怎么处理”的后文, 这类条文的规定本身就不明确, 可操作的空间很大, 造假的成本远小于获得的利益。如在《公司法》中对公司向股东提供虚假会计报告的, 只是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负责人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才予以追加刑事责任;对会计人员编制虚假会计报告的在《会计法》中也只是对其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予以降职的处罚的规定, 这些条文的规定明示了造假行为“成本”的上限, 这就减弱了法律的效力, 造成失信成本过低。
三、加强职业道德建设, 重塑会计诚信
1. 改善外部环境。
职业道德的遵守虽然具有自觉的性质, 但相当多的职业道德问题的产生是因为受到职业环境的影响。所以, 建设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 必须从减少不良环境影响, 净化会计职业环境着手。同时, 会计人员道德理念的形成与巩固, 很大程度上受制于社会环境, 只有致力于创造和利用优良的社会环境, 才能使会计人员从中得到道德情操的陶冶和道德修养的内化。因此, 我们必须从整个社会背景中去认识和解决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问题, 通过长期艰苦细致的工作来营造出良好的社会环境。
从会计职业外部环境来看, 则应从三个方面重点着手:一是要改善经济环境, 加强全社会信用建设, 使会计信用建设与信用政府、信用企业等建设联动互促, 形成良性循环。二是要加强会计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 尤其要加大执法力度, 这不仅可以遏制和减少会计人员经济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而且可以防止会计人员的信用意识沦丧和职业道德败坏。三是会计机构要加强信用文化建设, 提高全体人员自觉意识和行为规范。
2. 加强法制建设。
对任何不良行为的制约和打击, 最规范、最有力的手段便是法制。由此, 要解决会计诚信缺失, 首先应当健全、完善财务会计法规和其他相关法规, 使财会法规尽可能地全面、配套、具体、及时, 并具有可操作性, 堵住会计诚信失范的法律漏洞。同时, 要加大执法力度, 对于违反有关法规、诚信缺失的单位和个人, 应当依法严肃处理, 强迫那些私欲膨胀, 以身试法者反省和收敛自己的趋利行为, 使会计诚信在法制的维护下恢复其本来面目。
3. 加大处罚力度。
会计工作贯穿于企业经营活动的全过程, 所以我们应呼吁有关部门加大对造假者的处罚力度, 使其在做一些违法行为时不得不考虑带来的严重后果, 从而从根本上消除其造假的动力。披露那些不讲诚信的人, 对不守诚信而造成严重后果者, 不仅要在经济上追究责任, 还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4. 强化会计监督。
会计监督是指对会计核算和管理工作进行连续、系统、全面的监控和经常性的检查, 便于及时发现并纠正会计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偏差和错误。依法查处可能存在的舞弊造假, 确保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工作健康、有序、高效的运行。强化会计监督, 有效地发挥会计监督的职能, 是对当前经济领域中, 出现的造假现象的有力挑战, 也是防止和发现会计造假的有力措施。同时, 它对健全会计基础工作, 规范会计工作秩序, 提高会计核算和管理工作水平等均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5. 加强对会计人员的素质道德教育。
诚信是培养人的高尚情操, 指引人们正确处理各种关系的重要道德准则。诚信教育要从大学在校学生入手, 使诚信教育作为一门学科列入教材, 进入大学教程, 使诚信深入人心。要在社会上广泛宣传, 特别是会计领域更应以此作为“立身之本”和“处世之宝”。同时还要完善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制度, 严格确定具体条件才有资格从事财会工作, 健全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通过确认制度, 加强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 提倡会计人员终身教育的观念, 不断更新知识;通过教育, 帮助会计人员确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帮助他们分清是与非、真与假、荣与辱的界限, 不断增强诚信观念, 保持思想道德的纯洁性, 以重塑会计诚信。
总之, 诚信是会计工作的生命线, 也是会计工作的基本操守和立身之本, 更是每一个会计工作者应具备的基本职业道德。会计诚信是会计行业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 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已超出了会计范畴本身, 其影响之大已经引起各级领导和社会公众的普遍关注, 会计诚信关系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以及资本市场的发展。就目前情况而言, 加强会计道德建设和会计法制建设, 重塑会计诚信形象是全体会计从业者的责任, 是会计行业生存发展的需要。
参考文献
[1].王利英.会计诚信问题存在的原因及解决对策[J].财会研究, 2008 (11)
[2].崔天培, 宋健, 马春英.谈我国会计诚信危机[J].沈阳大学学报, 2007 (4)
[3].蒋巧林.重塑会计诚信[J].铁道会计, 2007 (5)
诚信监管 第6篇
会计信息要求真实、可靠, 而这恰恰是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责。为了确保会计信息质量, 政府应对会计诚信缺失进行严格的监管。据调查分析, 作为监督者的政府部门出台了很多相关法规, 也采取了相应的办法进行监管, 显而易见这种监管是失效的。本文试图通过政府激励监管激励机制引入, 从而解决企业会计失信问题。
为了使我们分析更合理, 在此作以下基本假设:1.会计失信具体含义的限定。本分析中所指的会计失信是指企业人员“串谋”而为企业谋取额外收益的行为。2.经济人假设。“经济人假设”是指主体的行为始终都是以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 不会考虑“外界”的利益这样一种决策原则。3.企业人员与其监管博弈的参与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4.企业与监管者的博弈为非默契博弈。所谓“非默契博弈”是指各博弈方不能公然“合谋”的博弈。
基于以上基本假设, 我们特引入政府监管奖励机制, 假定监管者可从查出会计失信的处罚中提取部分作为奖励, 建立如下博弈模型表。
图表中第一个数字代表企业的利益, 第二个数字代表监管者的利益。其中:Cs代表政府部门实施严监管的成本费用;Cn代表政府部门实施松监管的成本费用;L表示企业会计失信被监管出来后的损失;I表示企业会计失信未被监管出来所得收益。通常情况下, Cs>Cn>0。
根据相关理论:每一个有限博弈至少存在一个均衡, 但可能是混合策略, 所以企业的行为与其监管者的行为在博弈过程存在混合策略纳什均衡。通过分析我们知道, 在均衡状态下, 博弈双方都无法通过改变自己的策略而改善自己的既得利益。我们假设企业的混合策略是当P1= (Pc, 1-Pc) (即企业以Pc履行会计诚信行为, 以1-Pc的概率实施失信行为) 。监管者的混合策略为P2= (Py, 1-Py) (即监管者以Py实施严监管, 以1-Py的概率实施松监管) , 假定企业与政府监管者由此得到的期望收益分别为Eq和Ez, 通过式子分别表示如下:
要求企业的行为与其监管者的行为混合策略博弈达到纳什均衡, 则令EC与Es关于PC、PY的一阶偏倒数为0, 则有:
求得企业的行为与其监管者的行为混合策略博弈达到纳什均衡为:
以上纳什均衡解的理解如下:
1.政府部门以最佳概率P*y=I/ (I+L) 实施严监管, 并获得最大的预期收益。如果政府部门的监管者以Py〉P*y的概率实施严监管, 则企业的最佳选择是履行会计诚信;如果监管者以Py〈P*y的概率实施松监管, 则企业的最佳选择是会计诚信缺失;如果政府部门以Py=P*y的概率实施严监管, 则企业随机地选择是否进行会计失信行为。
2.企业以最优概率P*c= (XL-Cs) / (XL-Cs-Cn) 实施会计舞弊, 并获得最大的预期收益。如果企业以Pc>P*c的概率实施会计诚信缺失, 则政府部门的最优选择是实行严监管;如果企业以Pc>P*c的概率实行会计诚信缺失, 则政府部门的最优选择是松监管;如果企业以Pc=P*c的概率实施会计失信行为, 则政府部门随机地选择对会计失信行为实施严监管或松监管。
3.将P*y=I/ (I+L) 、P*c= (XL-Cs) / (XL-Cs-Cn) 代入Eq、Ez可以得出该模型的预期得益为 (0, -Cn) , 这说明博弈主体最终趋向于企业选择会计诚信, 而政府部门只实施松监管。
通过以上分析, 引入对政府监管者的激励机制后, 企业会计行为将会趋向于诚信。
参考文献
[1]杨雄胜.会计诚信问题的理性思考.会计研究, 2014, (3) :6-12.
[2]李心合.会计制度的信誉基础.会计研究, 2011, (4) :17-23.
[3]罗正英.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诚信机制的建立与完善.会计研究, 2013, (8) :33-36.
[4]王乔, 章卫东.上市公司信息操纵行为探析.会计研究, 2011, (1) :42-44.
[5]国家会计学院《会计诚信教育》课题组.“不做假账”与会计诚信的现实思考——216家企业总会计师问卷调查报告.会计研究, 2010, (1) :31-38.
[6]劳秦汉.会计道德的理性思考, 会计研究, 2010, (4) :49-54.
[7]孙蔓莉.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的印象管理行为.会计研究, 2008, (3) :40-45.
诚信监管 第7篇
争当新政改革排头兵
把提升服务水平作为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突破口, 着力抓好注册登记改革新政的末端细化、流程优化、素质强化, 登记注册实现“三天四证一章”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 简易登记事项当场办结、当场发照。全年河西区新注册各类市场主体7477户, 注册资本 (金) 96.26亿元, 与2013年同比增长59.66%和67.99%。截止2014年底, 河西区实有各类市场主体38399户, 注册资本 (金) 达818.40亿元, 居市区县第2位。天津市首张内资、外资、个体新版营业执照均从该局注册窗口发出。2014年3月2日, 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玉亭到天津视察登记改革工作, 对该局积极推动改革新政落地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当好市场秩序监管员
注重把构建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先进单位的重要抓手贯穿履行职能的全过程。发挥职能作用, 集中整治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 查处虚假广告。认真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通过建立市场主体信用公示体系, 实行网上年报办法, 增强各类市场主体的诚信、自律意识。积极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 经企业申请、工商审核、市政府批准, 辖区内的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等37家企业被认定为2014年度天津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3家企业获得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截止2014年底, 河西区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已达9家。以文明诚信市场建设为抓手, 大力推进市场主办单位文明诚信建设, 打造诚信经营、守法经营环境。2014年, 河西区有5个市场被认定为2012-2013年度“天津市文明诚信市场”。修订完善《河西区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考核验收标准》和《河西分局示范店实施细则》, 用科学机制推进区域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建设。2014年, 河西区有40家食品经营主体被评定为区 (县) 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 该区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总量已达90家, 其中市级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5家, 位居天津之首。
争做消费维权主力军
把维护消费者利益、保护消费权益作为服务百姓、稳定社会的重要任务紧抓不放。2014年, 利用新《消法》颁布之际, 加强新《消法》宣传, 开展消费维权知识竞赛, 以赛促学;组织开展新《消法》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 开展《消法》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商场活动, 印制发放2万余份宣传材料。与企业建立消费维权直通互动机制, 建立小额消费纠纷快速解决暨无障碍退换货机制, 做法被国家工商总局肯定。2014年, 该局共受理咨询、投诉和举报17258件, 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25.86万元。2014年11月, 该局成功解决了一起540余名消费者健身预付卡消费纠纷。通过维权, 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 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诚信监管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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