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招生制度的变化
高校招生制度的变化(精选6篇)
高校招生制度的变化 第1篇
我以为,在于汉初以来的宰相制度越来越不符合新形势的需要,为了进一步巩固汉王朝统治,维护地主阶级的政治经济利益,不得不对它作某些改革。
如所周知,汉武帝以前西汉王朝基本上是以黄老的清静无为思想制订国策,只求遵守刘邦、萧何定下的政策、法令、制度、皇帝垂拱深宫,由宰相主持日常政务。对宰相的要求不高,只要能照章办事就行,即使是武人也无妨。从汉武帝开始,这种局面无法继续下去了。因为经过七十年休养生息,经济恢复,国力强大,汉武帝又是一个雄才大略、不甘寂寞的君主。在他的指挥下,内外政策发生剧变,清静无为转为积极有为,对主要辅佐宰相之要求也随之发生变化。怎么变呢?是感到他们权力太大,加以削弱吗?是认为他们出谋划策太多,“权移主上”,而故意搁置不用吗?否!恰恰相反,是比汉初诸帝更迫切需要统治经验丰富的宰相多行使权力,多出谋划策,以赞襄自己大展宏图。然而,当时的宰相制度却愈加不适应这一形势的变化。论文西汉宰相制度变化的原因来自WWW.66WEN.COM免费论文网
首先,按旧制主、相之间见面次数较少。《汉书》卷八九《循吏传》序:汉宣帝“厉精为治,五日一听事,自丞相以下各奉职而进”。厉精为治方五日一听事,则在此之前必在五日以上,或许是一月一朝或二朝[10]。间隔时间如此之长,对于迫切需要听取“古今治道”[11]的武帝来说如何等得及?
其次,为弥补此缺陷,皇帝固然可以多召见宰相议事,可是按旧制礼节隆重,“丞相进见,圣主御坐为起,在舆为下”,还有谒者为之赞唱[12]。《史记》卷一百二十《汲郑列传》:汲黯为主爵都尉,“大将军(卫)青侍中,上踞厕(床侧)而视之。丞相(公孙)弘燕见,上或时不冠。至如黯见,上不冠不见也。上尝坐武帐中,黯前奏事,上不冠,望见黯,避帐中,使人可其奏”。此事既说明武帝不喜烦琐礼节,甚至见丞相都不冠;另一面又说明礼制毕竟约束很大,武帝对丞相也只是“或时”不遵行,而且限于“燕(宴)见”和冠饰;一般情况下丞相朝见商议政事,必得一丝不苟。因此,限于礼制武帝不会屡召宰相朝见。
再次,也是最重要的,按旧制,“常以列侯为丞相”[13]。列侯多武将,不一定能胜任宰相之职(如周勃);而且到文帝末年已死亡略尽,不得不先以关内侯申屠嘉为丞相,然后封列侯。另一面列侯的第二代、三代多为纨绔子弟,除个别人(如周亚夫)外,才干往往较差。《史记》卷九六《张丞相附申屠嘉列传》:自嘉死后,“景帝时开封侯陶青、桃侯刘舍为丞相。及今上(武帝)时,柏至侯许昌,平棘侯薛泽、武强侯庄青翟、高陵侯赵周等为丞相。皆以列侯继嗣,屏谨,为丞相备员而已,无所能发明功名有著于当世者”。此外以列侯或列侯后嗣为武帝丞相者还有;建陵侯卫绾,系以军功封侯,“醇谨无他”,因“不任职”免。魏其侯窦婴,是外戚,虽有才干,但因得罪窦太后而被赶下台;后来又与田`不和受到排挤,至死未再进用。武安侯田`也是外戚,因好儒术合武帝意,然“所好音乐狗马田宅,……所爱倡优巧匠之属”,思想偏于保守,政治上无所作为。乐安侯李蔡,“为人在下中”。原南侯公孙贺,“以鞍马骑射为官,材诚不任宰相”。列卿的子弟石庆,“醇谨而已,在位九岁,无能有所匡言”[14]。这些人当丞相,用王国维的话便是“皆以中材备员”[15]。一句话,按旧制任用的宰相多半不称职,起不到雄心勃勃的武帝之左膀右臂的作用。
最后,按旧制,武帝自己也无从发挥作用。因为天下文书资料从汉初以来皆保存在丞相府和御史大夫寺[16],宰相才干差,固然不能充分利用这些文书资料,而武帝在宫中离两府较远,参考它们很不方便,必然要影响到武帝的决策。
基于以上情况,汉武帝为实现自己的抱负,逐步摸索出以下办法来弥补旧制之不足。
第一,即位的第一年即“诏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并“亲策问以古今治道”,应对者达百余人。由于实行这一措施,几年中“四方士多上书言得失,自眩鬻者以千数”。至前130年又“征吏民有明当世之务,习先圣之术者,县次续食,令与计偕”。这次对策者又有百余人[17]。《汉书》卷**上《严助传》:“是时征伐四夷,开置边郡,军旅数发,内改制度,朝廷多事,娄举贤良文学之士”。证明武帝是因为“朝廷多事”,所以要广泛听取全国士人的谋略。《史记》卷一一二《主父偃列传》:主父偃上书阙下,“朝奏,暮召入见”,与徐乐、严安在一起。武帝说:“公皆安在?何相见之晚也!”爱才若渴之状跃然纸上。《史记》卷一二六《东方朔列传》:东方朔上书公车,“凡用三千奏牍,公车令两人共持举其书,仅然能胜之”。东方朔在大政方针上估计不会有什么高明见解,然而武帝竟花了两个月时间把奏牍耐心读完,可见他是如何注意听取四方士人意见。这样一来,就大大弥补了几个宰相所提供的谋略之不足。
高校招生制度的变化 第2篇
从被动存钱到主动理财
“投资者被动存钱的理财意识将开始向主动管理转变。”接受采访的诺亚财富北京区域总经理薛晓勇向记者表示。
根据瑞士信贷发布的数据,截至6月份,中国家庭财富总量已达到22.2万亿美元,成年人口人均财富规模从的5670美元增加到2.13万美元,增长了276%。
而同期全球家庭财富总规模由117万亿美元增加到263万亿美元,成年人口人均财富由31700美元增加到56000美元,分别增长了125%和77%。
据此计算,我国社会财富的增长速度远高于全球平均水平,人均财富增长率接近全球平均水平的4倍。
与此同时,中国财富管理的客户群正在悄然发生着巨大的变化。“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家庭财富主要掌握在中国“大妈”手里。”万向控股副董事长肖风博士在其近日梳理的中国财富管理发展十大趋势中称,“大妈”代表的是过去30年财富积累的掌控者,所以掌握了这些“大妈”,就拥有今天财富管理的资产规模。
而星石投资总经理、首席策略师杨玲则认为,我国存款保险制度正式建立,是利率市场化迈出的关键一步。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实现了银行信用与国家信用一定程度上的分拆,使得真正打破刚性兑付成为可能。
“刚兑打破、利率市场化推进的直接影响是会加速资产配置的转移部分银行存款将加速向资本市场转移,股市、债市、保险等均将受益于这一进程。”杨玲向记者表示,在目前A股处于牛市周期的背景下,赚钱效应将十分显著,转移出来的这部分资金可能更加青睐资本市场。事实上,自去年下半年开始的`资产配置转移已经初步证明了这一点。
不过,薛晓勇同时坦言,存款保险制度将自5月1日起实施,但对于储蓄率超过50%的国内现状,转变也是需要时间和过程的。
从牌照优势到金服平台
伴随着投资者资管意识的形成与转变,身处其中的资产管理机构会面临怎样的短期、长期的影响以及机遇呢?“对资产管理机构的短期影响是提振行业士气,长期影响则是增加行业资产管理规模,加强引导社会资金流动性和流动方向。”薛晓勇向记者表示。
在他看来,资产管理机构要想随势而动,需要提早完善运营平台、扩大项目源,共同推进资信评级等社会公信体系,运用好互联网优势,做好线上线下的两手准备。
事实上,当前资管行业的结构正在经历着不断完善的趋势。“银行、证券、基金、保险机构等竞相发展,国有、民营、外资等各类资本积极参与行业竞争,开放、包容、竞争、多元的财富管理体系正在形成;公私募产品、业务不断丰富,资产证券化顺利起步;独立第三方机构兴起,专业化分工产业链不断完善,行业生态进一步优化。”一位监管部门的权威人士近日总结称。
目前大部分财富管理机构都只是一个产品提供商,但角色在发生变化,正在从产品提供商向资产配置服务商转变,从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走向投资策略,最后走向居民家庭的资产配置。
“从发挥自己的某一个专项能力到提供全能的服务,最后走向综合的金融服务平台。”肖风表示,目前已经有多家机构宣布要建立综合金融服务平台。
民生加银资管总经理蒋志翔也表示:“我们做了一些金融服务的布局,平台布局有股权投资平台,电子商务平台,P2P平台,产业基金平台,下一步我们还考虑跨境服务平台、融资租赁平台和商业保理平台。今年我们在考虑形成一个围绕企业融资需求比较完整的金融服务链条。”
而存款保险制度本身还可能加速资管机构的转变。“目前贷款利率已经放开,未来银行的利差缩小将是难以避免的,这将迫使银行加速转型,从而给资产管理机构带来巨大的发展机遇。未来我们将加强与银行等机构的合作,与银行等机构实现优势互补,我们专注于投资,而银行等则专注于客户管理,通过合作实现共同发展。”杨玲向记者表示。
从小众需求到大众“标配”
此前,国内居民投资渠道狭窄、单一曾广为诟病。目前国内已基本覆盖发达国家资产投资大类,如现金类资产、地产基金、一级市场PE/VC基金、艺术品影视文化等另类投资、实物资产等。
随着金融改革和金融体系的逐步完善,今后国内的投资选择将越来越完善。“财富管理才是我们的终极目标,让我们真正站在财富客户的角度思考,而不是仅仅为了把资产便宜地卖出去。”蒋志翔表示。
“以前我国居民收入水平较低,大多数家庭没有什么资产,资金主要集中于国家和企业机构等,居民几乎没有什么投资需求,相关市场发展缓慢。随着我国居民收入水平的持续提升和资产的不断增加,对投资的需求持续增长。”杨玲也表示。
民生加银资管介绍,在国企改革、新三板、资产证券化、一二级市场联动等领域,公司开展了初见成果的创新。蒋志翔认为,在经济新常态下,银行系资管机构在资金、渠道、客户及风控方面的优势可以更充分地得以发挥。
高校会计制度变化及实施思考 第3篇
一、高校新旧会计制度变化及思考
(一) 新会计制度中会计计量基础转变及思考
我国高校一直采用收付实现制, 但是, 随着国家公共财政体制和高等教育体制的不断变革, 高校已由传统意义上的“精英式教育”转向“大众化教育”, 政府管理权力逐渐下放, 这种会计核算制度的弊段越来越来明显: (1) 收付实现制不能准确核算高校办学成本。近年来, 我国的高等教育收费采用的是国家和个人共同承担的政策, 国家财政拨款不足的部分由学生缴纳学费来补足, 因此社会公众对诸如教育收费的标准是否合理等与教育成本紧密相关的问题关注度颇高。因此, 加强高校教育成本核算, 公开高等教育经费使用情况和使用效率以及教育投入产出比例是否平衡, 就成为了教育管理部门迫切需要解决的大事。而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旧制度中只设置了收入类和支出类科目, 并未设置“行政成本”、“教学成本”、“科研成本”、“固定资产折旧”等会计科目, 导致高校会计信息中无法反映实际已经发生而当期未付的成本, 无法对高校收入和支出进行配比。因此, 在日常会计记录不全面, 不真实, 不准确的情况下, 核算得出的高校教育成本自然也就不准确。而权责发生制对于当期可以确认的收入、应负担的成本, 不论是否形成实际的现金流入量或流出量, 都列入本期的收人或成本进行核算;反之, 则不列入本期的收人或成本进行核算, 本次改革结合高校会计核算特点, 对权责发生制进行了修正后引入到新制度中, 这样一来新制度在高校会计成本核算方面必将大显身手。 (2) 收付实现制不利于真实反映高校的预算外收入。随着高校学生欠费现象日趋普遍, 维持高校正常运转的办学经费中个人承担部分无法及时、足额收到的问题进一步暴露出来。在收付实现制下, “学费收入”这一会计科目仅仅反映了已收的学费, 而应收总额和欠费额却未在任何一个会计科目中直接反映, 这不仅导致资产负债表中所反映的债权性资产信息不真实, 也使得高校领导在管理上容易忽视, 造成资金管理上的漏洞, 对高校教育事业的正常运行形成潜在威胁。 (3) 收付实现制不能全面准确记录和反映高校的资产与负债情况。收付实现制下本期已发生但尚未用现金支付的债务无法反映, 比如应付未付的工程款、教学设备仪器及图书的尾款、大修费等隐性债务未反映, 掩盖了存在的财务风险, 不利于风险防范。此外, 因收付实现制下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有的高校将完工的房屋长期挂在在建工程科目上, 固定资产常常是账面价值和实际价值大相近庭, 根本无法反映真实价值。基于上述原因, 同时考虑到高校的特殊性质决定了在某些特定的业务上还需要收付实现制来进行相应的补充, 不能完全采用权责发生制 (如政府拨款、捐赠收入、奖励性支出及赞助支出等) , 2009年颁布的新制度中适当引入了权责发生制。不仅可以满足高校对自身的资产状况、负债情况的了解, 还能加强高校成本核算、资金使用效率评估分析, 减少潜在的债务风险, 使高校的财务信息能够准确的反映出来, 为高校开展有序的财务管理工作奠定扎实的基础。
(二) 新旧会计制度中会计科目变化与衔接思考
为满足修正权责发生制的核算要求, 保证高校财务部门更好的开展各项会计核算工作, 新会计制度对会计科目中资产、负债、净资产、费用 (支出) 、以及收入等各类科目也作出了相应的调整变化。主要包括: (1) 资产类会计科目的调整。本次调整的资产类会计科目主要涉及固定资产核算、基建核算、应收账款核算等。依据旧会计制度, 高校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严重不符, 固定资产价值虚高。此外, 很多高校普遍存在通过利用学校固定资产资源经营来补充教育经费的情况, 因为不能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常常碰到折旧成本税前无法抵扣的尴尬。新制度中明确规定, 增设“资产折耗”, “累计折旧”等科目, 在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内, 定期计提折旧 (但文物文化资产除外) 。具体分录为:借记“资产折耗”, 贷记“累计折旧”。增设“待处理财产损益”、“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对盘盈、盘亏以及处置的固定资产做出会计处理, 盘盈固定资产时, 借记“固定资产”, 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盘亏固定资产时, 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累积折旧 (注:按已计提的折旧) ”, 贷记“固定资产 (注: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处置固定资产时, 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 贷记“固定资产”。另外, 原制度下高校事业财务只核算教育事业活动, 基建资金单独核算, 使得高校内部形成多个会计主体, 且每个主体都不能完整反映高校的整体经济活动, 一方面建设项目靠高校贷款解决, 贷款本金及利息由高校事业财务偿还却不体现在基建报表上, 基建项目成本核算不准确;另一方面基建完工的项目长期不转固定资产, 造成高校资产账实不符, 事业报表中报表使用者对负债及潜在财务风险无法准确判断。新制度新增了“基建拨款”、“在建工程”、“基建工程”, 取消了“结转自筹基建”科目, 把高校基建核算纳入高校的会计核算, 使得高校的会计核算实现了统一性、完整性和真实性。 (2) 负债类会计科目的调整。新制度将负债类会计科目中的借款进行了划分, 根据借款的性质增设了“长期借款”和“短期借款”两个科目。对于借款产生的利息, 也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核算, 尤其是长期借款科目的确认和计量, 新制度规定因采购固定资产而发生的专门借款利息计入到“建筑工程”科目, 而其他长期借款的产生的利息则计入到“财务费用”科目。另外, 增设应付账款, 用于核算应付未付的款项。这样的调整有利于报表的使用者对高校财务状况有更充分的了解, 更好地进行财务分析, 同时也有利于金融机构对高校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估。 (3) 净资产类会计科目的调整。新制度中增加了“本期盈余”与“累计盈余”两个科目, 将旧制度中的“事业基金”改为“累计盈余”, 将“事业结余”改为“本期盈余”, 这样的调整可以使高校净资产价值得到真实反映, 便于高校领导对学校净资产价值的了解。 (4) 费用 (支出) 类会计科目的调整。新制度依据高校的支出性质, 将费用 (支出) 划分成资本性支出 (购置设备、图书以及房屋建设) 和收益性支出 (教师工资、办公费用) 两类。增设“科研支出”、“教学支出”、“其他业务支出”“资产折耗”、“财务费用”、“以前年度盈余调整”等科目;另外, 依照高校特有的支出性质, 增设“其他业务支出”专门核算出租固定资产维修支出、培训支出、合作办学支出等内容。费用类科目调整后, 便于教育成本的精确核算。 (5) 收入类会计科目的调整。在新会计制度下确认应缴学费和已收学费, 两者的差额即为欠缴学费。如, 在新制度下高校学费收入时, 借记“应收账款应收学费”, 贷记“应缴非税收入”, 借方、贷方金额=按照招生办提供的新生人数、学生处提供的老生人数相应的学费收费标准。收到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时, 借记“银行存款 (或现金等) ”, 贷记“应收账款应收学费”。“应收账款应收学费”借方发生额合计为高校本学年应收学费总额;贷方发生额合计为已收学费总额, 期末借方余额为在校学生应交而未缴的学费总额。这样, 既能反映高校学费收取情况, 又能准确的统计应收、已收以及尚未收到的学费金额, 有利于学生管理工作人员及时催缴欠费。此外, 新制度还增加了“财政拨款”、“基建拨款”、“后勤收入”、“其他收入”等科目。收入类科目的调整使得高校收入能够真实、完整的进行反映, 加强了高校收入的管理。
(三) 新制度中财务报表调整
表1和表2分别代表了新旧会计制度下高校需提供的财务报表。从表1和表2的对比中可以看出, 新制度对传统单一的财务报表进行了调整和修改, 形成了比较完整的财务报告体系。 (1) 原1998年的制度下, 高校只提供事业资产负债表、事业收入支出表以及事业单位支出明细表。而新的2009年的制度则要求一系列的会计报表, 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 预算收支表、基建投资表和报表附注。 (2) 资产负债表的变化。新制度下的资产负债表按照修正权责发生制设定了科目, 多了不少新增科目, 比旧表更完整、更真实的反映了高校资产负债情况。另外, 新表取消了原表中收入和支出部分, 减少了重复统计, 使得该表成为了真正意义上的资产负债表。 (3) 收入费用表的变化。收入费用表是在旧制度下事业收入支出表的基础上, 根据修正权责发生制演变而来的, 将未发生但本期应计的收入和费用全部纳入表中。此外, 新表的收入部分将高校的基建拨款和后勤收入纳入高校收入中, 完整的披露了各项高校收入;支出部分也进行整合, 细化了分类, 按照经费用途划分为教学费用、科研费用、后勤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取消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分类。 (4) 考虑到高校预算的重要性, 新增预算收支表, 对高校全年的收支按照年初预算口径编制, 相对于年初的预算, 起到了首尾呼应的作用。 (5) 增设基建投资表。该表作为补充报表, 直接反映高校与基建投资相关的财务信息, 详细地反映基建资金的来源和支出资本化的情况、全面披露基建资金从流入到形成固定资产流程中的财务信息, 提高基建项目所形成的固定资产价值确认和计量的准确性, 教育主管部门利用这些会计信息能更好的对高校基建投资进行监督、管理。 (6) 增设了报表附注和编表说明。新制度要求高校对财务报表要提供如重要会计政策, 与预算口径收入、支出和结余的差异及产生的原因以及收入、费用和盈余的核算口径等补充信息。让使用者更系统地了解高校的财务状况、办学及经营成果, 更有效的规避财务风险。
二、新高校会计制度对高校财务、成本核算影响思考
(一) 新会计制度实施有利于高校办学成本核算
新会计制度将高校教学经费和科研经费的收入与费用分开核算, 同时将基建会计并入高校会计进行核算, 这样一来, 高校所有的经济活动都作为一个整体加以全面地反映。固定资产的计提折旧, 反映了培养学生所使用的固定资产消耗程度, 为核算生均培养成本提供了条件。一般来说, 同类高校培养学生的成本是大致的, 同类高校的办学成本可以相互比较。这样可以通过加强管理, 有效促使培养成本的下降, 提高教育质量。有利于通过控制教育成本提高办学效益。
(二) 新高校会计制度能够更加真实、客观反映高校资产状况
目前, 高校固定资产在资产结构中比重很大, 因此对于高校固定资产的核算是否真实准确直接影响到高校资产价值的评估。新会计制度下, 要求高校按月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文物文化资产除外) , 将固定资产因使用等因素导致的减值通过累积折旧科目体现出来, 使得固定资产的账实相符, 真实准确的反映固定资产的状况。另外, 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可以及时处理一些报废、丢失的固定资产, 使固定资产账实相符, 完善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
(三) 新高校会计制度有利于开拓高校筹资渠道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 高等教育模式由精英式教育发展为大众化教育。面对每年不断增加的招生人数, 高校必须扩大其办学规模, 这样一来, 各高校的办学成本必然增加, 国家的投入, 无法满足高校需求。所以, 各高校必须拓宽其筹资渠道。为了适应这些新变化, 迫切要求对当前的高校会计制度进行改革, 新会计制度的实施, 有利于降低高校的财务管理风险, 通过设置费用、收入类科目, 对预算内 (外) 资金结余以及其他资金结余分别设立明细账, 树立高校收支存的观念, 全面规范高校收、支、存, 另外。这样在一定程度上抑制高校过度举债现象的发生。
参考文献
高校招生制度的变化 第4篇
(一)高校自主招生出台的意义
我国目前实施的高等学校自主招生政策,初衷是为了促进教育机会公平,把那些优秀的、有特殊才能的,却可能因高考失手的考生录取进重点大学。这种国家举措的出台,对打破高校招生的“大一统”模式,消弭统一高考对我国教育发展的负面作用也具有长远的意义。[1]
(二)高校自主招生政策的历史沿革
在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高校自主招生之前,上海工业大学(现上海大学的前身之一)在1993年就率先进行了全国首例自主招生的尝试。[2]2001年,江苏省的东南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3所高校的自主选拔录取试行申请经教育部批准,从而成为高校自主招生改革中第一批试点高校。2002年,江苏省又有3所高校加入了自主选拔录取的行列。2003年2月,教育部在上述6所高校试行的基础上,批准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等为代表的部分重点大学在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试行自主招生、自主考试。到2009年,开展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的高校达到76所。其中,教育部确定2009年有资格进行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的高校,在上海市的有复旦大学、同济大学等8所;在江苏省的高校有南京大学、东南大学、苏州大学等10所,在浙江省的有浙江大学一所。试点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其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生源较好的试点高校报经教育部同意,也可适当扩大自主选拔录取人数。[3]
(三)本次调研的目的
从上述进行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学校的扩展轨迹上看,上海市与江苏省可以说是率先实践这种考试改革的先行者,浙江省则起步较晚,数量也较少。那么,这种招生政策在不同地区对学校教育的影响是否有所不同呢?对这种新的高考制度,当前高中教育会采取什么样的应对策略呢?自主招生考试在多大程度上变成了学校教育的指挥棒?为更加清晰地辨识高中学校教育教学行为在高校自主招生政策下出现了哪些变化,进一步了解高校自主招生对学校教育的影响,掌握此项改革的实践反馈,促进政策的进一步完善,南京市教科所、上海市教科院普教所会同高教所、杭州市教科所、宁波市教科所和苏州市教科院联合组成调研组,在两省一市进行了调研。
二、调查内容、方式与取样
调查内容包括三个方面:教师教学行为的改变、学生学习行为的改变以及学校教育行为的改变情况等。调查使用网络调查的方式,采用SSI Web网络调查软件,编制网上调查程序,受邀答题的教师和学生使用一次性密码登录指定网站完成调查。调查取样范围为:在江浙沪三地选择五个城市(上海市、南京市、苏州市、杭州市、宁波市),每市分别抽取办学质量在当地为“好”“较好”和“一般”(以下简称A类、B类和C类学校)的高中学校3所、3所和2所,五市共40所高中学校,其中包括郊区学校。每校分别从每个年级抽取一个班学生,其中每市保证2个文科班学生;每校抽取35名教师。
网上调查样本分布如下:
高中教师722名,其中上海市、南京市、杭州市、宁波市和苏州市分别占15.5%、22.5%、25.0%、20.8%和16.2%;男、女教师分别占55.2%、44.8%;学校校长书记主要领导、中层干部、班主任和普通教师分别占3.2%、18.4%、30.7%和47.7%;高一、高二和高三教师分别占29.0%、30.7%、40.3%。
高中学生3484名,上海市、南京市、杭州市、宁波市和苏州市分别占14.6%、24.7%、26.0%、16.8%和17.9%;男、女生分别占48.0%、52.0%;高一、高二、高三年级分别占39.0%、33.1%和27.9%。其中参加过高等学校自主招生的高三学生264名,占学生样本的7.6%。
三、调查结论与分析
(一)教师教育教学行为变化很大,不同地区差异极其显著
经由列联表分析的卡方检验,在学生问卷中对教师教育教学行为变化的报告中发现,对于高校自主招生政策,三地五个城市的教师均出现了程度不同的行为变化,但不同城市之间的教师在如下9种教育教学行为变化的程度均呈现显著差异(p<0.05),如表1所示。
从表1看,在9项教育教学行为变化中,报告为“有变化”的比例中,杭州市的教师有四项显著高于其他城市,分别是“更加关注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更加鼓励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更加鼓励学生参加课外社团活动,培养学生多方面的兴趣”以及“更加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的创新性和求异式思维”,这不仅说明高校自主招生政策显著地影响了当地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而且教师行为变化的方向也有一定的倾向性,即更加注重对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实践活动以及创新思维的培养。
在表1报告为“有变化”的比例中,排第二的是南京,有三项高于其他城市,分别是“更加关注课本以外的知识”“更加重视讨论、活动等互动式、启发式教学”以及“更加注意调动学生学习的主体性和主动性”等。可以看出,南京市的教师在应对高校自主招生时,更倾向于拓展学生学习的内容,改进教师的教育教学方法。
而上海市的教师在“有变化”的比例中仅占一项,为“更加鼓励学生文理科平衡发展”,苏州市的教师亦占一项,为“更加鼓励学生参加各类竞赛活动”。
宁波市的教师在五个城市中,被报告“有变化”的比例在9项中都显著低于其他城市的教师,而“没有变化”的报告比例在9项中都显著高于其他城市,这说明高校自主招生对宁波市的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影响不如其他城市来得显著,教师与之相应的行为变化不大。
但从整体上看,高校自主招生对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影响还是很大的,五个城市的教师被报告为“有变化”的比例,在9项中几乎都约占50%以上,报告为“没有变化”的,均在20%以下,而表示“不清楚”的约占10%以下。由此可见,高校自主招生考试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了教师的行为,也让学生明显地感受到了教师的变化。
(二)学生学习行为变化较大,不同地区在某些方面差异显著
经由列联表分析的卡方检验,在教师问卷对学生行为变化的报告中发现,高校自主招生同样使得三地五个城市的学生出现了程度不同的行为变化。
在如下10种学习行为变化中,不同城市的学生仅在五个方面有显著差异(p<0.1),即学习的主动性、学习方式的改变、各类竞赛参与的积极性、注重自己文理科平衡发展及与老师一起探讨问题等。而在另外五个方面,包括“比以前更加重视课外阅读,拓展知识面”“比以往更加关心国内外形势和社会问题”“更加乐于参加社团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更加重视培养多方面的兴趣,发展特长”及“平时与同学互相探讨问题的现象增加”等,五个城市的学生之间没有统计意义上的显著性差异。如表2所示(斜体字部分为没有统计意义上的差异)。
在上述10项学生行为变化中,南京市的学生表现最为突出。在报告为“有变化”的比例中,南京市有6项行为变化均高于其他城市,其中“学习方式有所改变”和“与老师一起探讨问题的现象比以往多了”两项与其他城市相比,有显著的统计学差异。
对比教师行为变化报告比例,宁波市的学生行为变化非常显著。在报告为“有变化”的比例中,宁波市的学生有3项行为变化高于其他城市,其中“学习更加主动”和“参加各类竞赛活动比以前更加积极”两项与其他城市相比,有显著的统计学差异。这是个很有趣的现象,与本次调查中的其他城市相比,高考自主招生考试对宁波市的教师教育行为变化的影响,远没有其对学生学习行为影响来得大。
上海市的学生在“更加注意自己文理科平衡发展”一项上显著高于其他城市的学生,这与上海市教师行为变化高度一致。而苏州市的学生在这10项中,被报告“有变化”的比例几乎均低于或显著低于其他城市。
从整体上看,高校自主招生对学生学习行为的影响也比较大,五个城市的学生被报告为“有变化”的比例,在10项中都约占60%以上,报告为“没有变化”的,均约占40%以下,而表示“不清楚”的约20%以下。由此可见,高校自主招生考试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生的学习行为,但是行为变化的幅度相对来说没有教师的变化幅度大。
(三)学校教育教学行为变化不大,不同地区之间差异极其显著
在学生和教师的共同报告中,学校教育教学行为也发生了一些变化,但变化幅度明显小于教师和学生行为变化。五个城市之间,差异极其显著(p<0.05),如表3所示。
在不同城市之间,宁波市的学校在上述4项中,报告为“否”的比例有3项显著高于其他城市,分别为“调整课程进度”“增加课程内容”及“加强针对性辅导”。也就是说,宁波市的学校教育教学行为受高校自主招生政策的影响在五个城市中最小。
苏州市也有1项“订阅相应参考资料”被报告为“否”的比例显著高于其他城市。有趣的是,虽然报告为“是”的比例总体不高,但在城市之间,苏州市在4项上报告为“是”的比例均显著高于其他城市。这就意味着苏州市的学校在五个城市之中行为变化相对较大。
杭州市则在4个选项中,报告为“不清楚”的比例均显著高于其他城市。
从总体上看,与教师和学生的反应不同,在上述4项学校教育教学行为变化中,学校被报告为“是”的比例仅占20%左右,而报告为“否”的,则均占到30%以上,而报告为“不清楚”的比例也占到20%以上。也就是说,五个城市中,占多数的学校都认为本地区学校的教育教学行为并没有随高校自主招生政策而有所调整,而不清楚学校是否有变化的学校的比例也相对较高,认为学校有相应变化的比例相对最低。与上述五个城市教师和学生教育教学行为变化相比,学校的变化并不明显,高校自主招生对学校的影响力尚没有达到能大幅改变学校教育教学行为的程度。
四、调查分析结论
通过上述分析,针对高校自主招生政策,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一)从五个城市共同的趋势可以看出,高校自主招生政策对学校教育教学中的诸多要素都有着影响,但影响的幅度有所差异
比如,高校自主招生政策较大地影响了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但对学校的教育教学行为的影响尚弱。也就是说,高校自主招生对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教育观念影响较大,但对现存的教育制度和学校现实操作来说,并没有实质性的影响。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要说高校自主招生已成为学校教育的另一根指挥棒还为时尚早,但它本身所具有的意义和价值已经开始影响教师和学生。
(二)从五个城市的具体差异来看,高校自主招生政策对被调查的五个城市的学校教育教学的影响显现在不同方面,且差异显著
比如,杭州市的教师教育教学行为改变幅度较大,而南京市则表现在学生学习行为的变化上。虽然五个城市学校教育教学行为整体变化不大,但其中苏州市学校教育教学行为的变化要显著高于其他城市。宁波市的教师和学校的教育教学行为变化都显著低于其他城市,而学生的变化相对显著。上海市在这些变化中,一直居于中等程度,不管是教师、学生还是学校,都有比较稳定的表现。从高校自主招生在各城市的历史沿革情况就能看出,五个城市之间的显著差异与其地区高校自主招生政策的分布区域和运行状况是相吻合的。可以预见,随着高校自主招生政策在各地的试行以及人们对其知晓和了解程度的加深,高校自主招生将会更有力地影响学校教育的各种因素,成为学校教育的另一根指挥棒。
五、对高校自主招生政策的建议
根据上述结论,对于高校自主招生政策,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扩大宣传,增加其对学校教育的正面影响,推动素质教育改革的进程
高校自主招生对学校教育的影响目前还处在小范围、个体化的层面上,尚未成为学校教育的普遍共识,但其对教师和学生的影响作用不可小估。因此,应该通过各种渠道让更多的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了解和认识,以其强调综合、能力、专长、潜质等的多元化人才理念影响学校教育,纠正学校教育的“唯分”偏向,更新教师的教育教学观和学生的学习观,使素质教育在学校的场域中能得到切实实现。
(二)逐步向更多地区开放,以改善地区不平衡的状况
从上文可看出,由于教育资源、历史文化及政策惠及的程度不同等因素,高校自主招生政策对不同地区学校的影响作用差异很大,其中自主招生政策开放的时间早晚与程度大小是差异产生的重要原因。因此,鉴于高校自主招生对学校教育的积极意义,建议逐步扩大开放程度,让高校自主招生不仅成为教育发达地区的“可选项”,也成为教育欠发达地区的“多项选择”。
(三)适度渐进地与现行高考脱钩,使其真正成为教育的良性指挥棒
高校自主招生政策的出台,可能会带来另一种“应试教育”的出现,这是不可避免的状况。成为高中教育乃至学校教育的指挥棒不可怕,关键是如何用好指挥棒的指挥作用,使其将教育引导到一种健康、适度、平衡、多元的轨道上来。这种作用若想充分发挥,就必须建立起与现行高考制度脱钩的另外一套制度规范,影响学校的教育目标、教育过程、教育评价等各项教育要素,这才是高校自主招生政策的题中应有之义。
参考文献:
[1]徐延平,王康康. “大一统”与自主的结合——从教育公平的角度审视我国高校自主招生[J]. 考试周刊,2009(8).
[2] 王一鸣. 自主招生引发的思考[J]. 机械工业高教研究,1994(2).
日本企业工资制度的变化和启示 第5篇
一、日本企业工资制度及其历史沿革概述
(一)企业工资制度的概述
日本企业的工资制度由企业根据《日本国劳动基准法》和《最低工资法》以及本企业的具体情况自行确定。日本政府对工资的管理,仅限于制定一些法律规章,规定必须的基本劳动条件,向企业提供工资调查报告、统计数据,对企业进行指导监督,而对企业的内部分配,不作干预。
日本企业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考虑工资分配:一是生活保障。企业考虑年龄、家庭抚养人数、居住地区等对每个员工生活予以影响的各要素,决定能够保障员工基本生活的工资额。特别在工资水平较低的情况这一点更被重视。家属津贴、住宅津贴以及年龄工资等都是出自这方面的考虑。二是对企业的贡献。根据员工对企业的贡献程度决定工资,对企业的贡献度通过员工的能力、工作内容、业绩等衡量。三是劳动力市场价格。四是企业经营的承受能力。
决定企业员工工资增长的主要形式是集中在每年春季的劳资谈判,俗称“春斗”。与欧美不同的是,日本的劳资谈判主要通过公司内部劳资谈判,行业协会对企业内部工会的春斗起一定指导作用。在必要时政府也会引导春斗,并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调整或仲裁。员工的薪酬由现金收入部分和非现金部分构成,现金收入部分约占80%以上。现金收入部分由基本工资、津贴、奖金和加班费等构成,奖金和津贴约占现金收入的20%左右。津贴大体包括工作津贴、交通津贴、生活津贴、全勤津贴、调整津贴等五类。非现金部分包括员工享受的法定福利、法定外福利、教育培训等其他费用。法定福利费包括健康保险、养老保险、雇佣保险、劳动保险、儿童补贴等。法定外福利费包括退职金、住房费、医疗费、膳食费、文化娱乐费、企业保险分摊费、工伤事故保险附加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文主要对薪酬结构中的现金收入部分进行研究。
(二)历史沿革
日本企业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的工资制度变化概况如表1所示。大体可以划分为1945~1955年、1955~1975年、1975~1990年、90年代以后四个阶段,每10~20年基本为一个变化周期,工资制度的变化与经济发展阶段密切相关。
表1 日本企业工资制度的历史演变
有的日本学者认为1945年~1955年是战后混乱时期。社会的混乱、劳动力的过剩、物价飞涨使正薪部分不足以维持员工生活,企业多采用津贴、一次性奖金办法以缓和与职工的矛盾。在分配方式上生存型工资制度取代了战时的年功工资体系。学历、工作性质已不是决定工资基准的重要因素。生存工资是按照年龄以及抚养人口多少为原则确定工资,保证员工维持最低生活基准。该工资制度体系主要由生活保障工资、工龄工资和家属津贴、地区津贴构成。生存型工资的工资分配原则是战后年功工资体系形成的基础。1955年~1960年,是日本的战后恢复时期,60年以后进入经济高速增长。经过战后十年的发展,日本企业生产体制步入正轨。日本政府发展电力、钢铁、电机、造船、化工、汽车等主导产业的政策,促进了日本重化工业的发展。随着工资水平的提高、资本成本的扩大,单一的生存工资制度已不适应发展需要。企业在政府充分就业政策的支持下,为了保证年轻劳动力雇佣的稳定以及技术的发展,逐渐形成了我们熟悉的年功序列工资制度。企业对员工进行每年定期加薪,员工的年龄越大、工龄越长,熟练程度越高,工资越高。
进入70年代后期,日本经济进入稳定增长时期。日本政府为鼓励劳动密集型及资源消耗型产业转向知识密集型产业,对产业调整过程中的职工培训、研究开发方面从财政政策上予以支持。企业为了鼓励员工的创新,能力要素在工资制度中越来越受到重视,以大企业为核心倡导的职能工资制度开始发展起来。职能工资以职务执行能力为基础,按能力等级确定工资,但在实际运行中仍存在年功色彩。90年代以来,日本经济进入低增长时期。日本政府重新调整产业结构,确立实现IT大国的发展目标。为了实现劳动力在各个产业之间的转移,小泉政府的改革思路是全力支持职业培训,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并在此基础上开发多种多样的就业政策。随着外部政策环境和企业内部经营环境的变化,促使企业对能力主义工资制度进一步进行改革,对中层管理及技术人员实行年薪制,向成果主义工资制度转化。
二、年功序列工资
年功序列工资制度是指员工工资随年龄和工龄的增加而增加的工资制度。其基本出发点是业务能力和技术熟练程度的提高应与本人年龄的增长成正比,工龄越长对企业的贡献越大。该制度旨在确保员工终身为企业工作。
该制度的特点:一是重视资历,以员工年龄、工龄、学历作为确定基本工资的主要因素;二是生活保障色彩浓厚,保障员工及家属基本生活需要的部分占70~80%,用于激励的绩效工资部分仅占20~30%;三是“工资后付”的特点,对40岁之前的员工,企业压低他们的工资,即工资增长幅度低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幅度。50岁之后的员工,企业偿还他们的工资,即工资增长幅度高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幅度。日本经济高速发展期,企业大量雇佣年轻员工,使劳动力成本降低,加快了企业的资本积累和成长,同时也加速了日本经济的发展。
职务等级工资是年功序列工资制度的具体体现。职务等级是根据工作种类、责任轻重确定的职务级别。职务等级工资是根据职务级别确定的工资制度,由多个职务工资曲线构成。员工每年定期按照“职务工资晋升表”定期晋升工资。
奖金也是年功序列工资制度的重要体现。奖金根据基本工资(包括职务津贴等)确定,基本工资的多少决定了员工之间奖金的差额。个人业绩的好坏对奖金分配影响很小,最高奖金与最低奖金差额在平均奖金的5%左右。年度奖金总额一般相当于2~6个月的基本工资。
年功序列工资的优点:有利于团队合作;有利于形成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心;有利于企业进行人才的长期性培养。
缺点:可能导致员工的能力或贡献与工资不匹配,这样不仅影响工作效率的提高,还会挫伤其他员工的工作士气;以工龄和年龄来决定工资,一方面会使优秀年轻员工流失,另一方面老员工的过剩会增加企业劳动成本;不利于异质(特殊)人才的产生。从企业内部环境分析,年功序列工资维持困难的原因:
一是判断员工对企业贡献程度的标准逐渐改变。企业自动化、信息化的发展,使依靠工作年数积累的经验、技能不再对企业发展起决定作用。二是企业财务状况恶化。外部经营环境的恶化使企业不能保持稳定的增长,失去了维持年功序列工资的经济基础。三是企业内部员工年龄趋向老龄化。中高年龄员工比率过大,不仅增加了经营成本,还造成职位不足,国际竞争优势下降。四是对人才需求的变化。经营战略的变化,增加了企业对适应市场变化、掌握现代化信息技术年轻人的需求。
三、能力主义工资和成果主义工资
能力主义工资也称为职能工资,它是按照职能等级确定的工资。职能等级是根据完成工作(岗位)的能力来确定等级,被称为职能资格制度。该工资制度的特点是根据个人的能力评价结果决定工资待遇。能力主义工资体系由职能工资和生活工资(年龄工资+津贴)两部分构成。70年代后期有80%以上的大企业实施了能力主义工资制度。
能力主义工资与年功序列工资相比虽有进步,但是仍然不能完全摆脱年功色彩
。主要表现在相同能力等级内定期晋升工资(熟练晋升工资);设置了保障员工基本生活的年龄工资,年龄工资是随年龄增长而每年定期增长的工资(参见图1)。
图1 能力主义工资体系
能力主义工资在理论上比过去的年功工资合理。但是,由于缺乏科学的评价体系,按照能力大小决定工资的预期目标很难实现。能力等级制度的年功性和执行结果的年功性,使企业员工结构高龄化和高级职务比例过大带来的高成本问题得不到解决。1994年日本企业劳动力成本高于美国14%。为改变能力主义工资高成本的体制,增加企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力,企业进一步实行工资制度改革。改革的几个方向是:
修订能力主义工资。首先建立和完善能力等级评价体系。同时,废除或减少每年定期晋升工资额;废除年龄工资;对达到相当工资水平的管理层人员取消定期晋升工资。对每个能力等级规定工资上限额,达到上限后停止继续定期晋升工。
向重视职务转化。能力等级制度(职能资格制度)没有把职务等级和能力等级统一起来,职务等级与能力等级分离的结果,导致企业出现能力等级与职务等级倒挂现象,即高能力等级的人担任低职务。因此,在工资上体现职务“责任大小”成为工资改革的一个突破口。
向成果主义工资转换。成果主义工资不考虑员工投入的能力或努力,完全根据工作的结果、成绩或对企业的贡献决定员工的报酬待遇。实行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在晋升能力等级过程中存在的职务与能力、工资与贡献度不匹配的问题,以及拉开收入分配差距。
成果主义工资的具体体现是年薪制。
四、年薪制
年薪制是根据业绩以年为单位决定工资多少的工资制度。其特点是,根据业绩决定工资,工资收入是浮动的;控制总的年收入,工资按照每年多少下达、管理;不累计过去的业绩,根据下一年度所期待的工作业绩来重新评价、确定工资。
日本企业实行年薪制的比率逐年上升。中央劳动委员会对员工1000人以上企业调查的`结果表明,实行年薪制的企业占35%,比增加22个百分点。社会经济生产性本部对上市公司调查的结果是实行年薪制的公司占41%,比19增加31个百分点,没有实行的企业中将来打算实行的超过80%。
实行的目的及理由主要是,绩效考核明确,可以激励业绩好的员工;强化企业成果主义色彩;增强员工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参与意识;向个性化、灵活化工资制度发展。
目前阻碍企业实行年薪制的外部环境因素是劳动力横向流动困难,没有形成开放的劳动力市场。企业自身的阻力或困难来自于,年功序列的意识的强烈;缺少公正、科学的评价体系;企业决策层思想保守,不接受年薪制;缺少适合于日本企业的年薪制。
日本企业年薪制可以分为两类,一是以年薪总额形式决定年薪的“一本型”年薪;二是由多个工资项目决定年薪的“复数项目型”年薪。复数项目型年薪由“基本年薪+绩效奖金”或“基本年薪+职务作用工资”等多个工资项目构成,是日本企业年薪的最大特点。美国企业以采用简单的一本型结构的年薪制为主。
一本型年薪制还可以细分为专业棒球运动员式、职务等级式及职务等级加业绩式等。一本型与复数项目型年薪相比,其优点是工资结构单一,管理相对简单。缺点是不能满足使用者的不同需求;工资结构的单一性难以正确、合理地决定年薪额。
多数日本企业采用复数项目型年薪制的理由是,可以根据企业自己的要求,设计适合企业的工资结构,制定工资要素比率;“稳定收入+根据业绩决定的变动收入”的这种结构,不会使员工对变动收入的浮动产生抵触感;对决定工资要素中的每个要素有具体的规定,可以减少评价者的主观行为。缺点是执行起来较复杂。
表2是日本企业的案例。
表2 日本企业的年薪结构及特点年薪类型
五、总结和启示
(一)政府应对企业工资分配实行间接控制
日本政府在企业工资分配过程中,没有采取直接管理或控制的做法,而是通过立法、协调、提供信息或通过就业政策、调整利率和汇率等,间接影响劳动力价格。
随着我国市场体系的不断完善和法制建设的加强,政府对国有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的直接干预要逐步弱化。政府职能应向间接调控工资水平转变。政府可以通过健全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工资支付制度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企业工资分配行为;通过提供工资信息,引导企业调节工资水平及其增长;通过就业政策的调整,影响劳动力价格。企业应有自主分配工资的权利,主要依靠市场调节企业工资水平。
(二)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应有不同的工资分配制度
日本企业战后经历了四个经济发展阶段,不同的发展阶段采取不同的工资分配制度。分配制度随着经济发展、人口结构的变化、政府产业和就业政策的调整以及企业发展战略的变化而不断变化。每个阶段的工资制度必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年功序列工资尽管存在很多弊端,但在特定发展阶段对企业也起了积极作用。
政府应指导企业根据经济发展的阶段的不同、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规模,建立自主的工资制度。企业分配制度不应拘泥于一种形式,凡是符合企业自身特点,有利于企业提高劳动生产率,有利于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的分配制度和方式都应提倡。同时,任何分配制度都不会一劳永逸。随着企业发展阶段的变化,国内外市场环境的改变等外部因素的变化以及企业员工知识、技能和年龄结构的变化,工资分配制度也要相应做灵活调整。
现阶段我国正处于经济高速发展时期,对经营者实行“工资后付”原理的股票期权分配制度的适用范围还可以扩大到一些需要长期雇佣的核心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经济发展期的多数企业资金短缺,实行股权激励措施,可以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利于企业资本积累和成长。
(三)继续反对平均主义,适度拉开工资收入差距
日本企业90年代以后在工资收入分配上逐渐与业绩挂钩,弱化或废除年功工资要素,实行成果主义工资分配。现代的工资设计不仅要满足和维持员工基本生活的需要,还要通过不同的分配形式,调动和开发不同层次人员的积极性,根据工作性质和成果,拉开工资收入差距。日本企业对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以及研究人员实行年薪制。
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变化论文 第6篇
【摘要】2013年12月30日财政部公布了新修订的《初等学校会计制度》,已于1月1日正式开端施行。新制度从多个方面停止了补充与改良,不只可以促进资金应用率的进步,还促进了初等院校教育事业的波动、继续开展。如何施行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与转变,更好地执行新会计制度,本文经过剖析新会计制度的次要变化,结合日常任务状况,提出几项建议措施,从而更有利于高校财务管理任务。
【关键词】初等学校会计制度;变化剖析
一、引言
近年来,高校规模不时扩展,资金来源呈多元化趋向,资产规模大、业务活动复杂。爲顺应高校经济业务开展需求,进步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13年12月印发了修订后的《初等学校会计制度》,简称新制度,并要求各高校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
二、新《初等学校会计制度》的变化
(1)会计核算根底由收付完成制改爲过度引入权责发作制
过度引入权责发作制,是指对政府的拨款、社会捐赠支出、收入等会计核算仍采用收付完成制,但对规则的局部经济业务或事项采用权责发作制爲核算根底。基于这一准绳,要求高校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停止有形资产摊销。在计提折旧和摊销时不列入收入项目,而是冲减“非活动资产基金”科目,增加非活动资产科目占用的资金。这样的会计处置有利于精确反映高校资产的账面价值,爲报表运用者提供完好真实的资产情况信息。
(2)基建会计并入高校财务“大账”核算
新制度要求高校该当在独自核算根本建立投资的同时,将基建会计数据归入高校事业“大账”核算。设置了“在建工程”、“非活动性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在“在建工程”科目下设置“基建工程”明细科目,核算由基建账并入的在建工程本钱,并规则该当至多按月依据基建账中相关科目的发作额,在“大账”中依照新制度对基建相关业务停止会计处置。由此可完成基建账和事业账的顺利并轨整合,表现了一个会计主体的准绳,有利于对基建项目的监视与管理。
(3)爲教育本钱核算打下根底
随着国度对教育的投入逐年进步,高校规模的不时扩展,高校的教育本钱曾经成爲政府教育部门和管理者关注的一项重要信息。爲了便于教育本钱统计剖析,进一步标准高校教育本钱核算形式,新制度设置了“教育事业收入”科目,用于核算高校日常教学和教辅活动的收入。这一科目的设置有利于进步高校教育本钱管理的认识,增强管理的力度;有利于高校进步资金运用效益,便于剖析教育投入比例,降低办学本钱,合理运用资金。
(4)完善会计科目体系
新制度依照资金来源渠道将支出分类设置爲财政补助支出、教育事业支出、科研事业支出、下级补助支出、隶属单位上缴支出、运营支出和其他支出。收入类科目对应支出类科目设置,分爲教育、科研、行政、后勤和离退休收入五大类。这样的科目设置可以愈加明晰地反映高校支出收入的比重和构造,有利于增强支出收入的核算与管理。活动资产中添加了“零余额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等科目。爲顺应资金管理的变化,高校财政拨款不再拨入实体银行账户,而是一致归入零余额账户停止管理。“财政应返还额度”核算年末待结转和结余的财政资金,在年末反映出财政资金的结转和结余状况。在净资产类科目中增设了“财政补助结转”、“非财政补助结转”等科目,新制度对这两个科目的运用办法做出了详细的规则,并列出了明晰的`账务处置流程,标准了期末财政补助资金和非财政补助资金结转和结余的核算。负债类科目运用“应付职工薪酬”、“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临时应付款”、“临时借款”等规范会计科目,细化了高校的负债内容,有利于增强高校的负债管理,提降低校财务报表的标准水平。
(5)财务报表构造优化信息片面
新制度完善了财务报表体系,在资产负债表、支出收入表的根底上添加了“财政补助支出收入表”和会计报表附注。制度中详细规则了三张会计报表的格式,优化了报表构造,进一步进步了财务报表的通用性和适用性。其中,财政补助支出收入表爲年度报表,反映高校在一个会计时期的财政补助支出、收入、结转及结余状况。资产负债表依照活动性和非活动性陈列资产负债项目。支出收入表按支出来源、收入功用分类列示,反映高校在一活期间内的支出收入、结余和结余分配进程,经过报表对高校收支结余情况了如指掌,及时理解资金静态,从而无效增强高校资金管理。会计报表附注的设计是爲了使会计报表反映的内容更易于了解,对高校的状况有一个直观的看法,要求以文字的方式涵盖下列内容:高校的业务活动、财务状况、严重项目的建立状况、重要资产的处置状况、有无严重投资、借款活动、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调整状况等信息。
三、关于高校施行新会计制度的考虑
(1)施行进程中如何了解新制度要求
新会计制度标准了高校的会计核算,但没有配套的施行细则,方便于新旧制度衔接,在实践业务操作中存在一定的难度,形成口径不分歧。比方:没有明白“公用基金”的提取比例。新的会计制度规则初等学校可以提取公用基金,包括先生奖助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但实践业务处置进程中,没有明白的公用基金提取比例和基数规范;没有明白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及有形资产的摊销年限,目前各高校只是在做固定资产的清查任务,没有做累计折旧的会计处置;新会计制度没有设置收入科目下的明细科目,也没有提出明白的指点性意见,所以,各高校财务依照本人的了解和学校实践业务状况停止了设置,招致高校间的明细账缺乏标准性和可比性。因此相关细节出台十分必要。
(2)支出收入层级明细核算难以区分,会计核算任务量大
依据新制度要求,高校在教育事业收入、科研事业收入等收入科目中,按根本收入和项目收入、财政补助收入、非财政补助收入等层级明细核算。由于高校财会人员岗位多、分工巧,各岗位任务绝对独立,因而在实践运转进程中,往往难以区分哪些业务属于财政补助收入,哪些属于其他资金收入。财政拨款有一局部是经过零余额账户下达的,另一局部是主管部门实践拨付的资金。因而会呈现财政补助收入大于财政补助支出的情形。关于会计核算方面,各高校深有同感,反映核算细化,操纵性难,收入科目分类没有明白规则,往往只凭会计人员客观判别,处置一条会计业务时,需求多级科目才可完成。高校资金量庞大,财务核算繁重,这样愈加重任务量。高校财务人员在完成少量的任务后,没有工夫对业务停止考虑、研讨、第01期中旬刊(总第648期)时代Times创新,思想方式固化,观念陈腐,任务方式更是原封不动,应变才能有待进步。另一方面,费用收入的划分仅凭会计核算人员团体判别,本钱确定自身没有详细的执行规范,经费进入教学收入还是科研事业收入等,没有一致规范,经费也存在穿插运用的状况,支出与收入很难配比。教育本钱的核算仅从“教育事业收入”科目反映也不完好,在实践业务活动中,教育本钱不只包括教学和教辅活动的收入,还包括很多直接费用,这些直接费用该如何归集和分配到教育本钱中,是任务中的难点。
(3)固定资产方面的成绩
新制度没有出台固定资产折旧处置的详细细则,固定资产在分类、折旧年限和折旧方式上都有不同的管理方法,高校采用何种方法确定的固定资产现值,都带有客观性,累计折旧额不尽相反,从而招致高校教育本钱的核算发生差距,缺乏可比性,不利于标准管理。因而,主管部门应出台配套的施行细则来指点高校停止固定资产的衔接处置,使高校在清算固定资产时有章可循、规范一致。
(4)“基建+并账”在实践操作中执行困难
新制度要求高校在根本建立投资独自建账、独自核算的同时,把基建账相关数据并入高校会计“大账”。基建、并账在实践操作中不是复杂数字的相加,它触及很多根底实际知识和基建领取进程中的实践成绩。比方:如何调整基建的外部收支业务、如何调整基建的外部往来业务、以及兼并后相关数据如何调整等成绩。受不同地域高校会计核算状况存在差别及对制度了解的存在偏向影响,在实践并账时期往往会呈现并账数据不精确、基建账核算不标准、资产反复记账等相关成绩,形成核算信息不实,对新制度执行成效构成负面影响。
四、高校新会计制度施行的几点建议
(1)放慢制度建立,尽快出台相关细则
在新初等学校会计制度背景下,各地财政部门、教育部门需求对新旧制度之间的衔接出台相关规则,保证财务制度和核算办法的一致性和可操作性,使各高校会计信息真实、精确、具有可比性。详细施行细则应包括教育本钱核算标准,用于确定教育本钱的范围,详细的费用分配归集办法。固定资产折旧、有形资产摊销详细的核算方法等。各高校应依据本单位的实践教学活动状况,制定和完善本校的配套财务管理制度。依据日常业务活动反映的状况来看,制度的制定应重点在固定资产的运用和管理方面、科研经费的运用和报销管理方法、运营支出确实认等方面。只要片面详细的制度条例,才干满足经济业务的要求,从而使高校会计管理标准、迷信、精密。金融FinanceNO.01,(CumulativetyNO.648)
(2)采取措施保证新版会计制度顺利施行
爲保证新版会计制度的顺利施行,可思索采用以下几点措施:第一,增强对会计人员的培训,优化财务人员的构造。新高校会计制度的无效执行的一个重要要素是财会人员的执行才能。一方面适当招聘具有经济、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的财会人员,高学历专门人才。另一方面,增强持续教育,进步现有会计人员的执行力,确保新会计制度可以继续波动地发扬作用。第三,及时调整会计信息零碎,做好财务软件的更新和晋级任务。新会计制度的施行会影响原有财务软件零碎的运用,高校该当对原有会计核算软件和会计信息零碎停止及时更新和调试,完成数据及时转换,积极构建财务信息零碎以顺应新的要求。第四,做好新旧账务处置的衔接任务。财政部2014年制定了《新旧初等学校会计制度有关衔接成绩的处置规则》,高校该当依照该规则,做好新旧制度的衔接任务。相关的任务包括:调整上年度期末余额,依据新科目编制科目余额表,依照新制度设立新账,将原科目、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新科目等。第五,关于新制度施行之后新增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可以自创资产管理软件来完成,事前将不同类别固定资产的折旧办法、年限、残值率等录入资产管理零碎,固定资产入库时在零碎先停止分类,每月零碎自动生成固定资产折旧报表数据,上传财务处停止账务处置。
五、结语
新会计制度的施行将促进高校会计核算愈加细致化和迷信化。高校财务部门在实践执行中要更关注教学本钱的核算,优化配置教学资源,进步风险防控认识,转变观念,从传统的只注重会计核算、报销业务转换爲增强理财认识,进步财务管理效益方面。高校会计核算人员应增强业务学习与培训,熟习新制度的内容,在理论任务中积极剖析总结,以便不时完善会计制度,确保高校财务会计制度变革的顺利推进。
参考文献
[1]财政部初等学校会计制度,财会[2013]30号,2013年.
[2]财政部新旧初等学校会计制度有关衔接成绩的处置规则,财会[2014]3号,2014年.
[3]魏欢欢新高校会计制度施行进程中的相关成绩探析,金融财税,.6.
[4]陆炜新初等学校财务制度施行及完善建议,古代商贸工业,2014.12.
高校招生制度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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