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形式管理论文范文
电子商务形式管理论文范文第1篇
摘 要:本文通过计算机网络安全的研究角度出发,对信息化安全的概念以及意义做初步的介绍讲解,同时结合当下计算机网络发展的速度,提出一些日常基本的防护策略。
关键词:通信保密;网络安全;防护策略
随着全球信息一体化的时代到来,计算机网络技术获得了爆炸式的发展,逐渐涉及到人们生活的各个领域。计算机网络的发展大体上可以划分为两点,一个是局域网,另外一个是广域网,两个个体都是通过一些基础网络设施相连接的。具有独立的信息收集、分析、传输系统,并且通过交互传输过程完成对于在网络上信息的共享、交换以及输入工作。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一般是指网络信息的保密、完整、可用和合法性。
1 计算机网络安全因素
计算机网络技术给我们带来生活、学习、工作方面非常大方便的同时,也为我们在网络上所使用的一些个人信息造成了很大的不安全性。当你把信息置于整个网络中,就避免不了木马、病毒和黑客等的攻击,造成我们的数据泄露、破坏、窃取等。有些是因为软件自身的原因或是一些网络本身的协议造成的。目前,网络攻击的手段主要有一下几种:
1.1 传统方式下的网络攻击行为。网络攻击是一般是指利用计算网络中自身的一些缺陷或是漏洞对数据信息进行破坏、窃取和修改的网络行为,通常进行此类攻击的人被称作黑客。除了会攻击一些个人计算机,因为利益的问题,这些黑客还会受顾于其他一些人对一些大的企业和金融或是政府以及军事机构的安全网络进行攻击。而方法通常是,利用网络上的欺骗手段以及密码盗取等方式,对端口、后门、指令、DD0S等曾建进行攻击。但是计算机的安全防护工作水平和保护措施也越来越完善,也就使得攻击的手段也是花样频出,一些高端的方式也开始出现,例如:高级持续性APT攻击,这些手段会持续的影响目标网站的访问。比如,在2010年发生的谷歌邮件服务器被入侵且许多用户的Gmail信息被盗取事件中,黑客就是利用极光攻击,对该服务器进行了长达好几个月的监听并最后成功盗取用户信息。
1.2 新形式下的病毒植入攻击行为。还有通过在计算机中植入病毒对计算机的软硬件造成程序代码的破坏。就如之前所说的,网络本身就是一个开放性的平台,这也使得网络攻击行为经常发生。而这种病毒式的破坏常常具有潜在性、寄生性和自我复制及可激发等特点。一般情况下,对计算机进行病毒植入通常通过电子邮件或是一些非法网站插件形式入侵个人计算机。但是随着计算机网络的杀毒软件和云查算病毒技术的大范围的实用,像一些熊猫烧香、冲击波、机器狗等大规模的计算机病毒感染已经不再可能发生了。根据国家计算机病毒处理中心去年统计数据显示,听过病毒木马攻击已经是目前进行黑客攻击的常见手段。通过一些病毒网站,游戏外挂和盗版软件的免费网络资源来蒙骗用户达到入侵的目的,比如全球第一个可以写进BIOS芯片的BMW病毒,通过BIOS感染到硬盘的引导区,控制系统加载一些恶意代码。使得我们通过一些常见的格式化硬盘或是重新装系统的方法也不能将其完全清除掉。还有就是通过替换软件中的正确文件从而实现在启动该软件的同时激活非法木马,然后对该软件的游戏账号进入盗取。
1.3 系统自身漏洞所造成的网络攻击行为。系统自身的安全漏洞也会被黑客所经利用,这些都是之前的网络协议不全面或是编程人员一开始就留下的后门等设计缺陷。使得系统安全漏洞成为潜在的隐患。要想防止这些漏洞被非法利用,我们就得及时更新补丁。在2011年11月份到12月份发生的大规模MSN用户资料被直接公布在网络上。就是黑客利用系统的漏洞,对服务器数据库的入侵后“拖库”遗留下来的。
信息在传输过程也非常容易造成信息被盗取、泄露、修改等非安全行为。例如传输信息的设备老化就容易造成设备的抗干扰的能力下降以及对电磁屏蔽的不完善也很容易使得信息在传输过程中向外辐射含有通讯信息的电磁波。通常情况下我们遇到的有信息窃听,阻断信息传输,伪装客户端,篡改或加入数据等。曾在2012年发生过伪造银行终端,入侵银行通信网络的金融犯罪事件。
1.4 通过网站或聊天软件传播的网络病毒。通过钓鱼网站的形式在真实网站的程序中添加危险代码或是伪造真实网站的网络地址和页面内容来窃取用户的数据信息,但是因为钓鱼网站只是通过伪造或是套用正常网络模板,正常情况下不会携带一些恶意代码,所以很难被传统意义上杀毒软件所识别和查杀。钓鱼网站的通常通过以下几个渠道进行传播,微博、论坛、贴吧,或是一些QQ、微信、飞信等聊天软件或是一些假冒软件、恶意网站,还有一些钓鱼网站甚至会通过广告投放的形式传播,在我们日常生活中,虚假购物、假冒银行网站或是虚假中奖信息等都是我们经常会遇到的钓鱼网站欺骗行为。根据调查,由于电子商务行业的快速发展,钓鱼网站已经成为第二大网络威胁。
以上几种网络攻击手段就是现阶段网络攻击的主流攻击方式,但是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更定还会有新的网络攻击手段的出现,所以,我们也不能固步自封,就像矛和盾永远是不会和谐相处一样,基于全球互联网一体化,计算机网络攻击行为也出现的其他各种各样的新花样,所以我们还得不断加强计算机网络安全防护工作,以便在摇篮中扼杀这些危害人民利益的非法行为。
2 网络信息安全防范措施
计算机网络安全信息是一个涉及到多方面综合性的问题。在原则上,在计算机网络安全防御上,我们要以防御为主。在技术上,通过了解网络特点,从数据链路、传输、物理、应用、网络等层面上对计算机安全进行多方面的保护。
2.1 防火墙技术。防火墙是外界和被保护网络之间的一项保护屏障,通过控制网络间的互相访问来防止非法用户入侵计算机内部资源的防范措施。防火墙是通过构建网关,过滤器,安全策略等完整的防护体系来达到保护一个或多个网络之间的信息传输。这是目前现阶段被公认的最为完善的防范技术。通过防火墙还能够起到对整个运营网络的监视作用。
2.2 物理安全防护策略。物理安全防护策略是通过保护网络链路不被人为或自然破坏。通过验证用户的个人信息和使用权限,从而把人为性的破环或是盗取信息的情况排除在外。使得计算机网络管理一体化和标准化。
2.3 网络安全策略。网络安全策略是指在同一个网络中,对安全问题提出和采取的一系列方针,包括网络管理措施和管理的力度,通过建立安全机构,对用户进行网络安全教育,从而能够提高用户的安全意识,而起到预防网络犯罪的发生。
2.4 安全加密措施。信息加密是指在信息传输過程中对信息进行先加密再传输,接受者再解密的过程。这样能够防止信息在传输过程中被窃取从而使得传输信息被泄露的可能,目前网络间的信息加密算法主要包括对称加密和非对称加密方法,用的比较广泛的还是RAS算法。但是能够真正意义上能够实现信息的绝对安全传输还是基于粒子量子态下的量子通信。这也是目前大国政府机构间研究热点。
3 结束语
总之,整个计算机网络信息的安全至关重要,所以对于网络上信息的保护必须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保证我们个人信息的安全,加强网络上自我防护的意识。不要随意泄漏自己的个人信息。同时我们还要时刻关注网络信息安全方面的保护最新进展,使得自己的保护措施上与最新的保护措施同步。
参考文献:
[1]魏为民,袁仲雄.网络攻击与防御技术的研究与实践[J].信息网络安全,2012(12):53-56.
[2]傅慧.动态包过滤防火墙规则优化研究[J].信息网络安全,2012(12):12-14.
作者单位:长泰县财政局,福建漳州 363900
电子商务形式管理论文范文第2篇
【摘要】 跨国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对长期以来各国行之有效的调整传统的商业交易关系的税收法律制度、国际税收规则,税收征管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如何应对挑战,也是我国税务部门积极思考的问题,就国际税收征管方面提出几点建议。
【关键词】 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挑战
一、跨国电子商务给我国国际税收征管带来新的挑战
(一)跨国电子商务使我国税收管辖权的行使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首先,互联网贸易的发展必将弱化来源地税收管辖权,非居民企业利用国际互联网在一国开展贸易活动时,常常只需装有事先核准软件的智能服务器便可买卖数字化产品,服务器的营业行为很难被分类和统计,商品被谁买卖也很难认定。加之互联网的出现使得服务也突破了地域的限制,提供服务一方远在千里之外,我国税务机关仍然按照传统的常设机构或固定基地的概念去认定是否对该项跨国的电子商务行使地域管辖权征税就发生了困难。
其次,我国居民管辖权也受到冲击,电子商务使得跨国公司的居民身份认定变得困难。跨国公司可以比以往更容易地改变居民身份,以便利用国际避税港或者通过滥用税收协定进行避税。如在现行税法中,对于法人居民身份的认定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种:法人注册地标准、管理中心标准,资本控制标准,主要营业地标准等,中国税法对居民企业的认定采用了注册地标准和管理中心标准即总机构标准。按照中国的法律注册成立或者总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就构成了中国居民企业的标准,我国就可以对之行使居民管辖权对其全球范围内的所得征稅。
随着电子商务的兴起和发展,远程办公和在线交易成为物理空间上的集中不再成为公司经营管理上的必需要求,无论是出于实际经营的需要,还是出于避税的需要,跨国公司在全球的分布都趋于分散。集团内部的各个子公司间业务分工趋向垂直化,子公司表现得越来越像一个单独的业务部门,而不是一个完整的公司,即便分处各国,各公司的管理人员也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远程的实时沟通。在这种背景下,传统的居民企业的标准依赖地理上的特征对法人居民身份进行判断就逐渐失去了其本来存在的意义,电子商务的高效性、匿名性和无纸化的特点使得公司可以轻易地选择交易中商品所有权的转移地和劳务活动的提供地,将交易转移到税率较低的收入来源国进行或者通过调整公司机构的分布。使自己获得本来不应拥有的居民身份,享受到某些税收协定中的税收优惠。
(二)跨国电子商务收入如何定性分类,这给我国税务机关提出了新的难题
传统的按照交易标的性质和交易活动的形式来划分交易所得性质的税收规则,对在互联网上交易的数字化产品和服务难以适用。对于此类收入应适用何税种,何税率及何种方式就成为包括我国在内的各国税务机关面临的难题,有关所得的支付人是否应依照税法的规定在进行电子支付时履行源泉扣缴所得税的法律义务,也变得难以确定。这些问题最终都导致了税务处理的混乱。
(三)跨国电子商务加大了征管信息获取的难度
国际互联网潜力最大的领域之一就是跨国交易,任意一个跨国交易都会期望将其成本降低至与国内交易相当的程度,金融服务是满足其愿望的必要条件,为了刺激网上交易的发展,国际互联网已经开始提供某些在避税地区开设的联机银行以提供完全的“税收保税”。国内银行是目前税务当局最重要的信息来源,税务机关可以通过查阅银行账目得到纳税人的有关信息,判断其申报的情况是否属实。即使税务机关不对纳税人的银行的账目进行经常性的检查,潜在的逃税者也会意识到偷税的风险。这样就在客观上为税收提供了一种监督机制,对于潜在的逃税者有一种威慑作用,如果信息源变为设在他国的联机银行,这种监督制约就会大打折扣,逃避税收也就很可能成为现实。
(四)跨国电子商务,使我国税务机关反避税的任务更加艰巨
互联网为纳税人避税提供了高科技手段,互联网的全球性不仅为企业经营获得最大限度的利润提供了手段,同时在某种程度上也成了企业避税的温床,建立在互联网之上的电子邮件、可视会议、IP电话、传真技术为企业架起实时沟通的桥梁,通过互联网将产品的开发、设计、生产、销售“合理地”分布于世界各地将更容易,在避税地建立基地公司也将轻而易举。银行的网络化及电子货币和加密技术的广泛应用,使交易定价更为灵活、隐蔽,对税收管辖权的“选择”更加方便,由此可见,避税与反避税的斗争在高科技下将日益激烈。
二、跨国电子商务环境下我国如何加强征管及维护税收权益
(一)积极参与跨国电子商务国际新规则的制定工作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国的电子商务交易还不发达。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国还将处于电子商务净进口国的地位,对跨国电子商务我国更侧重地域管辖权的行使权益方面,这时电子商务中常设机构的难以确定而造成的税收损失对我国的影响最大。从各国政府、国际组织、学者们先后提出的电子商务环境下有关常设机构的观点来看,要么过于激进,要么过于保守。激进的观点中最著名就是主张新开征“比特税”,但目前世界各国在是否对电子商务开征新税这一问题上的意见已趋于一致,即不同意开征“比特税”。
保守的观点主要来自美国,美国之所以极力主张上述保守性的政策方案,并非完全出于它所宣称的珍惜长期以来各国在国际税收实践中形成一致的法律文化遗产的动机,而是背后有其深刻的经济利益原因。凭借雄厚先进的电讯技术优势,美国在国际电子商务方面目前在国际上实际处于最大的净进口国地位,其国内各种规模的电脑软件公司每年通过网络交易获取丰厚的海外利润。显然美国等发达国家的限制属地管辖权的行使的主张,实际上是限制了包括我国在内的广大发展中国家作为非居住国对跨国电子商务利润的征税权。
为适应今后跨国电子商务交易不断增长的国际经济形势下维护中国对非居民来源于境内所得的征税权益需要,对外国企业在我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的概念用语,应作出相应的修改,并在实施细则中具体明确其内涵包括非居民通过互联网网址在境内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情形。同时在参考借鉴有关国家的立法实践,明确电子商务交易方式下销售利润、劳务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的定性分类标准界限。最重要的是我国政府还应积极参与有关国际组织目前正在进行的研究拟定电子商务国际税收规则的工作,在有关税收协定中常设机构、固定基地的概念内涵解释,跨国电子商务交易所得的征税权分配问题上,坚持反映处于电子商务净进口国地位的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和意愿,努力争取形成维护发展中国家税收权益的电子商务国际税收新规则。
(二)按照功能等同原则对电子商务交易的收入进行分类
按照“功能等同”原则,不论商品的交易或者服务的提供采取什么方式,只要对于消费者具有相同的功能,起到了同样的效果,这种交易在本质上就是相同的,供应商从这种交易中得到的收入也就具有相同性质,如何将功能等同原则细化为具体可操作性的税收规则,还需要不断地尝试与探索。
(三)加强国际间税收协调与合作
1.积极开展税务情报交换。即对纳税人税务凭证及其所载信息及税务机关的一些管理规则、最新的业务动态等各种信息在不同国家税务机关进行交流。除了采用索函即寄、主动交换等方式外,还应尽可能使用并推广电子数据交换方式,即在全球主要税务机关建立情报交换网站。在国际情报交流中,尤其应注意纳税人在避税地开设网址及通过该网址进行交易的情报交流,以防止纳税人利用国际互联网贸易和避税地进行避税,还要加强同海外银行的合作,以税收协定的形式规定海外银行的有关义务。
2.开展网上国际税务监控。网上税务监控也需要国家之间进行协调,特别是税收的征管和稽查工作,要全面、详细地掌握某个纳税人在国际互联网上的跨国经营活动,获取充足的证据,必须运用国际互联网等先进技术,加强与其他国家的配合和交流。对于涉及两国或两国以上的跨国纳税人在各自境内的活动进行调查和审计,并通过国际互联网进行及时通报,通过网络进行的及时、紧密追踪和审计就能够有效地打击国际涉税犯罪行为,防范税收流失维护双方税收利益,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朱炎生.跨国电子商务对常设机构概念的挑战.《涉外税务》.2000(2)
[2]曾昌斌.我国应对跨国电子商务冲击措施研究.《现代商务工业》.2009(12)
[3]何健.关于加强非居民税收管理的实践与思考.《华商》
电子商务形式管理论文范文第3篇
相关法律的缺失,利益的驱使,使得目前的电子商务市场上鱼龙混杂,消费陷阱遍布,这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延迟了我国电子商务行业的发展。在如此情况下,行业迫切需要一个规范的标准。
当2005年已经成为过去,众多的人开始总结回顾我国电子商务一年的成绩。在这一年里,电子商务确实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第一部电子商务方面的法律《电子签名法》千呼万唤始出来,标志着立法维护电子商务环境的出现。同时6800亿元的市场规模,高达40%且稳定的增长率,使得每一个人都会对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前景满怀信心。
然而消协近两年所做的消费者投诉统计数据中显示,近两年涉及网上购物引起的纠纷已经在消费者投诉总数中占有相当高的比例,并且每年都急剧增加,2004年的网购投诉量比2003年多了117%。在2004年网购投诉中17%的事件是消费者在付款后商家消失或者消费者收到的货物与所被告知的差距太大。2005年各省市消协公布的统计数字显示,对电子商务的投诉是热点中的热点。
目前中国电子商务存在的问题比较复杂,具体可以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
电子商务真实性、合法性问题
电子商务所从事的是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按照规定,从事这类服务的企业必须办理ICP许可证,而鉴于行业风险等因素,我国现在对办理ICP许可证的企业要求最低的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但是现在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业中真正拥有如此实力的并不多,未办理ICP证而进行在线商务的企业数量还不少。
2005年对于小型网站来说,最重大的事件要数强制性ICP备案了,根据国务院令第292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否则就属于违法行为。这一年各个空间域名提供商纷纷对所服务的网站客户要求办理备案,并设下期限,未办理备案的网站将被关停。于是,众多的电子商务网站办理了非经营性网站的ICP备案。然而,靠手机认证的ICP备案并不能真正地解决责任人问题,因为手机实名制并没有全部普及。而且,在备案后,很多站长纷纷在自己的网站上放上了办理ICP许可证才能放置的红盾标识,这样的做法很容易给消费者造成误导,甚至可以说是一种欺诈行为。
在这些没有经过相关管理部门审批的电子商务网站上消费,顾客的利益是没有保障的。收款不发货的事情屡见不鲜,以次充好、甚至用假货替代的案例也不少见。虽说现在各种媒体都在宣讲这些事情,教育网民们要小心谨慎、提防上当,甚至也有人以“吃一堑,长一智”的古语来自我安慰。可是,网民因此而产生的对电子商务的戒心势必会严重影响中国电子商务产业的发展,看看电子商务网站商品的构成就能了解到这个影响,我国的电子商务网站经营的商品均是以常见、低值商品为主。
网站的安全性及客户个人信息保护问题
账号被盗、个人信息外泄、银行卡信息失窃甚至造成经济损失,这些也是网上交易中消费者比较担心的问题。上海艾瑞市场咨询有限公司所做的《2005中国网上支付研究报告》中显示,约六成的网民不愿意在线进行网上支付交易的原因是“担心交易的安全性”,同时也有逾四成的网民是因为“担心个人隐私”而不愿接受此服务,而更有三成三的网民选择的是“担心误操作造成损失”,可见安全问题对于电子商务发展的制约相当大。
在电子商务企业内部,员工可以很容易地查看用户在其站点登录的信息和一切活动,网民处于相对的劣势,网民可能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泄露所有的隐私。也正是因为这个缘故,网络实名的推行和电子商务的普及在现阶段还是比较困难的事情。网站的经营者可能不满于用户登录的假信息,而消费者则在小心盘算是否会有受骗的可能。个人信息被盗用、银行卡被透支、删不完的垃圾邮件,消费者已经被伤透心了。而此外,为了更多地推广自身,有些电子商务网站使用强制性的手段更改用户主页设置,甚至自动为用户安装某些插件。这些做法完全无视网民的自主性,可以说是为了商业目的而不择手段。
交易操作过程中的问题
电子商务必须面临的一个重要环节就是把交易从网上落实到网下,这就要触及物流等环节。围绕这个环节会出现送货延误、破损等问题。收到的商品与商家所描述的不符是电子商务中一个突出的问题。电子商务能够提供便捷的沟通、销售渠道,商品的实际交易仍然要通过传统手段进行。而今,大型的B2C网站都有自己的物流队伍或者签约的物流公司,对运输过程中造成的损害会进行承担,但是对于C2C和一些小型的B2C网站,由于交易的双方都是个人而非企业,实物的交易往往需要通过第三方物流公司来实现。这就使得每次商品损坏都会出现两个可能的责任人,消费者追回赔偿就会比较困难。
再者,网上购物消费者对商品唯一直观的了解就是网站上的商品图片。而如果消费者发现自己拿到的商品与商品图片不一样,是无法对商家进行投诉的,因为按照《广告法》的规定,只有商家进行的文字描述才真正有约束力。如果商家故意含糊其辞仅仅通过图片向消费者推销商品,一旦网民付款购买了这些商品,也就只能寄希望于商家的道德。所以目前的状况是,无论网上网下,电子商务的消费者都是不折不扣的弱势群体,这也就难怪网民对电子商务提防有加。
相关法律的缺失,利益的驱使,使得目前的电子商务市场上鱼龙混杂,消费陷阱遍布,这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延迟了我国电子商务行业的发展。在如此情况下,制定一个好的广为人知的行业标准相当迫切,规范、诚信的电子商务市场才是我们所需要的。
编后:2006年3月10日,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诚信评价中心在京颁布由该中心制定的《中国企业电子商务诚信基本规范》条例,让我们看到我国电子商务诚信体系
建设在机构设置和规范制定方面终于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或许曙光就在前方。
电子商务形式管理论文范文第4篇
[摘 要] 通过文献资料法、调查法和数理统计法,对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经济贸易学院电子商务专业进行课程思政的可行性分析,科学准确地评价工贸电商专业课程思政效果,并围绕“课程思政”对学生教育管理的促进作用进行探究,最后结合电商专业特点给出合理化建议,为该专业课程思政实践的丰富和发展提供理论基础、实证依据和材料支撑。以期进一步加强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经济贸易学院电子商务专业“课程思政”建设,全方位加强学生管理,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建设,促进校园意识形态工作。同时,在此基础上积极利用现有资源,对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经济贸易学院电子商务专业落实“课程思政”进行总结和梳理,为不断丰富和完善融入“课程思政”的电商专业课程架构体系,提供理论参考和学术支撑;为经济贸易学院电子商务专业教师开展课程思政提供借鉴;为学校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翔实的电商专业课程思政教学开展情况。
[关 键 詞] “课程思政”;高职电商专业;学生管理
“课程思政”是学校落实德育基本任务的重要举措,是构建德、智、体综合教育体系和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的有效切入点,也是完整、全面的“三全育人”之重要起点。2019年8月14日,国家就新时期深化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与创新发表了若干意见,指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应该整体推进。深入挖掘高校各学科、各专业课程所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解决各门课程与思想政治课程的协调问题,充分发挥各门课程的教育功能,构建覆盖面广、类型丰富、层次先进、相互支持的课程体系,形成协同效应。
据统计,2020年,我国前20名高职院校电子商务专业共有1109个,排名第二;广东省开设十强高职院校,开设电子商务专业院校67所,也名列第二。可见,电商专业作为热门学科专业的事实是显而易见的,无论从广东省还是从全国来看,电商人才的培养和供给规模都是巨大的。
一、电商专业教学过程引入“课程思政”的意义
通过对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经济贸易学院电子商务专业教学过程中的课程思政情况进行研究,并分析其对学生管理工作的作用,给出合理化建议,能够通过“用好课堂教学主渠道,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进一步加强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经济贸易学院电子商务专业“课程思政”建设,全方位加强学生管理,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建设,促进校园意识形态工作。同时,在此基础上积极利用现有资源,对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经济贸易学院电子商务专业落实“课程思政”进行总结和梳理,为不断丰富和完善融入“课程思政”的电商专业课程架构体系提供理论参考和学术支撑;为经济贸易学院电子商务专业教师开展课程思政提供借鉴;为学校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翔实的电商专业课程思政教学开展情况。
二、相关研究借鉴和概述
人们普遍认为,思想政治教育应融入人才培养过程,思想政治教育的任务和目标应通过专业课教学来实现和应用。因此,建立一批思想政治教育示范院校,开设一批思想政治教育示范课程,选拔一批思想政治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一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示范中心,具有重大的责任和意义。电子商务是借助信息设备和互联网,在全时空范围内进行商务活动的一种新的经济形态,我们需要通过电子商务课程思想政治理论课体系的建设和实践得到全面的解决。
高职院校电子商务专业要培养政治可靠、素质优良、能胜任电子商务工作的高层次技能型人才,必须在培养学生职业技能和职业能力的同时,帮助学生树立良好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全面有效地开展和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只有电子商务专业学生具有健康的思想品德,才能产生抵抗各种不良思想侵蚀的抗体,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
在电子商务教学实践中,不难发现,专业教师、辅导员和学生社团共同努力,构建全过程、全方位、全时空的专业课程思想政治教育体系,充分挖掘各门课程的思想政治教育要素,结合专业课教学,学生接受度高,专业化教学效果好,有助于实现高等职业教育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培养的基本目标。
三、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电商专业引入“课程思政”的优势
在对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度思想政治教育大纲的评估中,经贸学院共有18个成功的大纲。在2019年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项目中,经贸学院还有教育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精品网上公开课、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高技能兼职教师、教师创新教学团队、创新创业教育专业课程(小组)和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训计划等七大类15个项目,此外,还有一批以前接受的项目,以及研究基金部分项目组成员发表的学术论文,为电子商务专业课程提供重要的学术参考和实践理论支持。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电商专业为国家骨干专业,广东省品牌建设专业和一流高职院校高水平建设专业,以产学研结合为人才培养的根本途径,采取校、企、政联动培养机制,建立学生实训实习基地,形成校中厂和厂中校的校企合作模式;推行学校和企业“双导师”指导,将实践工作过程中融入教学过程,校企协同育人,保证学生所学与社会需求一致;重视创新创业教育,重视综合素质的培养,根据实际运营项目、创业计划、学习曲线设计课程,实行个性化与标准化相结合的培养模式。经贸学院电子商务专业正在启动的“广东省电商专业群建设”,以及“一流高职院校高水平建设”等项目均有经费支持,加上学校丰富的图书、仪器设备和“校、企、政”联动培养机制,还有学生实训实习基地形成的“校中厂和厂中校”校企合作模式,这些条件为电商专业课程引入“课程思政”提供了强大的条件基础。
四、“课程思政”在高职电子商务专业教学中的具体应用维度及路径
综合多数专家的观点,“课程思政”在高职电子商务专业教学中的具体应用维度应是主要通过思想政治课程建设实现电子商务人才培养的创新,在高职电子商务专业教学中运用思想政治教育,应以立德育人为原则,以人才培养为核心,全面修订电子商务专业培养方案,将思想政治课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各个环节,思想政治课与专业课相结合,专业课与思想政治课相结合,教师与辅导员相结合,在线和离线专业课相结合。
高职院校电子商务专业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途径:(1)明确电商专业培养目标及开展“课程思政”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了解和掌握电商专业“课程思政”开展情况及具体形式和内容;走访“课程思政”开展较好的兄弟院校,横向比较校际的“课程思政”差异,掌握一手资料,了解并总结亮点。(2)围绕课程目标、课程内容、教学过程、“课程思政”融合方式及有效性等内容对电子商务专业一线专家教师及行政人员进行访谈,围绕“课程思政”精神实质、本质要求。(3)了解思政元素分类以及“课程思政”教学策略、方案,掌握“课程思政”的模式和先进做法,并结合专业课程进行“课程思政”教学设计,挖掘专业课程中思政元素的方法和流程,形成所教课程“价值词汇”列表。(4)调研与电子商务专业相关的课堂、校企合作企业、实训基地(中心)提供实践支撑;调研分析电商专业课程思政效果,主要包含学生自评和教师反馈两个方面;统计分析和探究“课程思政”促进学生教育管理的作用机理,并给出高职电商专业“课程思政”新思路及合理化建议。
五、小结
“课程思政”是学校落实德育基本任务的重要举措,是构建德、智、体综合教育体系和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的有效切入点,也是完整、全面的“三全育人”之重要起点。深入挖掘高校各学科、各专业课程所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解决各门课程与思想政治课程的协调问题,充分发挥各门课程的教育功能,构建覆盖面广、类型丰富、层次先进、相互支持的课程体系,形成协同效应。电子商务是借助信息设备和互联网,在全时空范围内进行商务活动的一种新的经济形态,我们需要通过电子商务课程思想政治理论课体系的建设和实践得到全面的解决。可通过明确电商专业培养目标,了解和掌握电商专业课程思政开展情况,横向比较校际的课程思政差异,取长补短;围绕课程目标、课程内容、教学过程、“课程思政”融合方式及有效性等内容对电子商务专业一线专家教师及行政人员进行访谈,围绕“课程思政”精神实质、本质要求;了解思政元素分类以及课程思政教学策略、方案,掌握“课程思政”的模式和先进做法,结合专业课程进行“课程思政”教学设计,挖掘专业课程中思政元素的方法和流程;调研分析电商专业课程思政效果,探究“课程思政”促进学生教育管理的作用机理,给出高职电商专业“课程思政”新思路及合理化建议。“课程思政”在高职电子商务专业教学中的具体应用维度应是主要通过思想政治课程建设实现电子商务人才培养的创新,在高职电子商务专业教学中运用思想政治课,应以立德育人为原則,以人才培养为核心,全面修订电子商务专业培养方案,将思想政治课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各个环节,思想政治课与专业课相结合,专业课与思想政治课相结合,教师与辅导员相结合,在线和离线专业课相结合。电商专业作为热门学科专业的事实是显而易见的,无论从广东省还是从全国来看,电商人才的培养和供给规模都是巨大的,因此,把握电商专业引入“课程思政”的优势,通过合理的应用维度及路径,可实现“课程思政”对高职院校电子商务专业学生教育管理的积极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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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冯永霞
电子商务形式管理论文范文第5篇
摘要:目前的电子商务主要包括网络销售、信息交换、销售服务、电子支付等内容。由于电子商务在商品交易方式、流转程序、支付方式等方面与传统的营销方式有很大的不同,因而为开展税收筹划提供了广阔空间。
关键词:电子商务;税收筹划;税收征管
一、概述
税收筹划是纳税人的一项基本权利。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以达到节约税收成本为目的在生产经营、投资理财活动之前制定的节税规划,也就是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在符合立法精神的前提下,通过事前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筹划,达到税收利益最大化的目标。电子商务主要包括网络销售、信息交换、销售服务、电子支付、运输等内容。由于电子商务在商品交易方式、流转程序、支付方式等方面与传统的营销方式有很大的不同,给税收征管带来了诸多挑战,也为开展税收筹划提供了广阔空间。
二、电子商务及第三方支付对传统税收的影响
(一)电子商务对传统税收的挑战
1、电子商务使常设机构的概念受到挑战。常设机构是指企业在进行全部或部分营业时的固定的营业场所,判断常设机构的三个标准为:在空间上具有有形性,在时间上具有长期性,在经济活动内容上具有实质性。在现有税收制度下,常设机构是收入来源国对营业利润是否征税的标准。在传统交易中,一个商店、一个公司都具有常设机构,而电子商务下对判断是否设置常设机构的三个标准提出了挑战。
2、电子商务对传统税收管辖权原则的挑战。电子商务的发展促进了跨国企业集团内部功能一体化,网络的出现使得生产、交易、服务等突破了地域的限制,因此,跨国企业可以通过网络将产品的研究、设计、生产、销售合理地分布于世界各地,同时也为跨国纳税人利用合法手段跨越税境,通过人、资金、财产的国际流动,对减少甚至免除其对政府的纳税义务提供了有利条件,使得国与国之间税收管辖权的潜在冲突进一步加剧。因此,电子商务跨国交易的发展,对传统税收管辖权原则提出了挑战。
3、电子商务使得商品区别变得模糊,导致税务处理混乱。区分是商品收入、劳务收入还是特许权收入,对正确处理国际税收问题尤为重要。电子商务交易中许多商品或者劳务是以数字化形式通过网络传递来实现的,而数字化的信息又很容易被复制和下载,所以有些交易的是有形商品、无形劳务还是特许权就变得模糊了,这使得税务当局很难确认它的所得性质,这就导致了税务处理混乱,很可能因为难以判断其所得性质,而不知应适用何种税种税率而难以征缴税务。
4、电子商务使由转让定价等引起的国际避税问题更加突出。电子商务的产生从根本上改变了企业的商务活动方式,通过网络、电子和软件来进行商业活动,这就使得商务活动的流动性进一步加强,而对转让定价的应用则会变得更加灵活与方便。跨国公司可以在免税国或者低税国建立站点,将交易内容从高税国转移至免税国或者低税国,另外,应用电子数据交换技术,可以使得传输订单、发票等作业文件电子化,不仅降低了成本还能让企业集团内部变得高度一体化,但由此因转让定价而引起的国际避税问题变得更加突出。
5、纳税主体身份信息难获取。征税的前提条件是有纳税义务人,在电子商务中,确认客户身份的方法有两种:一是“跟踪供货”,即通过查找供货目的地的电脑地址来确定供货途径;二是“追踪货款”,但电子商务发展至今面临着最大的一个挑战,就是安全交易的问题,在网上购物与交易的过程中购物者希望自己的信息不被泄露账户信息不被盗用,商家则希望客户的订单不能抵赖。因此,从技术上来讲,无论是使用跟踪供货途径的方法还是追踪货款来源的方法,都难以查清买方的真实身份或供货目的国的信息。
(二)第三方支付对传统税收的影响
第三方支付,就是一些和产品所在国家以及国外各大银行签约、并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第三方独立机构提供的交易支持平台。在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交易中,买方选购商品后登陆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货款支付,第三方平台通知卖家发货,买方收到货物后检验合格就可以通知第三方支付付款给卖家,第三方支付再将款项转到卖家账户。
传统税收离不开对企业的凭证、账册和报表审查,但由于电子商务通过网络传递信息,不涉及现金,不需开具收支凭证,是完全的无纸化操作,这使得税务审查无从下手。但有关方面曾提出,第三方支付或将成为网上交易征税的突破口,资金通过第三方支付流入流出,第三方支付的收支记录是买家与卖家进行交易的一个凭证。但现在并非所有人都通过第三方支付来进行网上购物,仍有人通过货到付款的线下交易方式来进行网购,若是在第三方支付的过程收税,很可能造成的结果是让一些买家与卖家退回到原始的货到付款的线下交易方式。这不但阻碍了电子商务的发展,也抑制了第三方支付、银行等整个支付行业在网络上的发展。对于税收而言,第三方支付虽然给了一个突破口,但仍是让税务机关进退两难。
三、电子商务下税收筹划的切入点
(一)从纳税环境的选择切入
纳税环境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即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在针对具体的企业应进行的税收筹划时,必须充分的考虑企业特定的外部经营环境。企业内部的环境也十分重要,管理层是否具有一定的法律意识和超前意识是关键,还有企业文化是否能让企业的执行层与决策层认同。
(二)从主要税种切入
主要税种,就是与一个企业的主要营业业务和主要经济事项有关的税种,一般企业的主要税种包括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等。在从主要税种切入筹划时,要考虑三个因素:一是某个税种对经济活动的影响和它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和地位;二是税种的税负弹性;三是企业现在正处于的发展阶段与企业将来所要实现的目标。
(三)从纳税的重点环节切入
对于企业来说,一些税种例如印花税等虽然是小税种,其带来的税负虽然不高,但若针对其纳税的一些关键环节进行筹划仍是可以获得一定的节税收益。例如,在企业增加资本公积时,印花税应该怎样交纳的问题;企业购置房产确定原值时,将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与房屋的工程价款进行资产价值分离会对房产税产生的影响等等。
(四)从税收优惠切入
从税收优惠政策切入时,应注意两个问题:一是充分了解税收优惠的条款,通过税收优惠条款理解国家的立法精神,不能滥用优惠政策,不能造假欺骗的手段骗取税收优惠;二是按税法规定程序申请税收减免优惠,避免因在申请时因程序处理不当而造成审批税收减免失败而失去可以得到的优惠。
四、电子商务下税收筹划的主要思路
(一)利用管辖权进行纳税筹划
1、利用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进行纳税筹划。在传统贸易中,对商品销售征税主要是以商品所有权的转移为标准,商品所有权在何地转移,就要在当地交纳增值税、所得税等;然而,在电子商务的交易中,电子商务的虚拟化、数字化、匿名化、无国界和支付方式电子化等特点,使得税务机关很难以确认销售商品时的所有权转移地点,难以寻找到纳税人并要求其交纳税款。即使将来税务当局针对电子商务制定出一系列的方针以防止纳税人逃税、漏税,但企业可以在商务活动发生前根据需要进行筹划,有目的地选择商品所有权的转移地,从而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
2、利用居民管辖权进行纳税筹划。避免成为一个国家的或多个国家的纳税人,这是利用居民管辖权的纳税筹划的关键。企业最好就是在避税地建立总机构,否则若将总机构建立在中国境内的话就必须负有全面纳税义务。对于非居民,若通过网络与我国的企业进行电子商务交易,那么交易达成地点、供货地点和款项来源地等都很难确定是否源自我国,而其中可进行的筹划内容就更多了。
(二)利用电子商务企业的各种性质进行纳税筹划
1、利用电子商务企业的注册性质进行纳税筹划。电子商务企业的注册地点很灵活,因此,大多数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业会选择到各地的高新技术园区进行注册,这样既拥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且其营业执照上限定的营业范围并没有明确标明有电子商务。有的企业其营业执照上注明的是出口、软件开发等,但他们实际的主要业务却是电子商务。这些企业的性质就是属于先进技术企业或者是出口企业,他们享受的所得税税收待遇则与其他的商业性企业不同。
2、利用电子商务企业收入性质的确认进行纳税筹划。电子商务可以将原来有形的商品销售转变为无形的数字形式提供,使得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界限变得十分模糊,而税法又对有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规定了不同的税种与税率。所以,纳税人通过税收筹划后可以享受适当的税收优惠。
(三)利用电子商务企业的常设机构的判断进行纳税筹划
利用常设机构的判断进行税收筹划的切入点有两个:一是避免在两个以上的国家被判定设有常设机构,以避免同时被两个以上国家征税;二是在不被同时征税的基础上,尽量在低税国建立常设机构,即尽量交纳低税国的税收。既然确定了网络的网址不构成常设机构,那么只要非居民通过在我国建立网址进行网上贸易,如果筹划恰当,则不必在我国交纳任何税。
(四)利用制定转让定价政策进行纳税筹划
企业可以通过网络的高速传输快速在各个关联企业之间合理分配收入、成本和费用,制定一个能使企业利益最大化的转让定价政策。同时,可以通过电子信息加密技术、匿名网上付款等手段使得税务机关难以掌握企业的交易信息,无法对其关联交易价格做出相应的税务调整。
(五)利用电子商务的特点进行纳税筹划
1、利用电子商务的无纸化特点进行纳税筹划。电子商务使得交易过程“数据化”,真正地实现了无纸化操作。现在税法对网上订单没有明确规定,所以网上定单是否具有纸面合同的性质与作用,网上订单是否需要交纳印花税等目前也不确定。
2、利用电子商务的高流动性特点进行纳税筹划。电子商务的高流动性使得企业可以利用网络将产品的研究、生产、销售等环节合理的安排在世界各地。在避税地设立基地公司也十分容易,只需在避税地建立一个网站站点即可。
五、应注意的税收筹划风险
在进行税收筹划时,有事会因为各种因素引起税收筹划风险。会引起税收筹划风险的情况有以下三种:
第一,因相关法律政策而引起的纳税筹划风险。企业缴纳税款的依据是国家制定的相关法律政策,税收筹划即是一种合法的节税筹划活动就必然要以相关法律政策为依据。而风险就是由税收筹划对相关法律政策的依赖所引起的。
第二,事前税收筹划的不合理而引起的经营风险。事前税收筹划是指企业可以对自身应纳税的经济事项进行有预见性的纳税筹划。例如,利用税收优惠、纳税时点、申报方式的配合及收入和支出控制等途径,比较不同经济行为下所需交纳税额的多少而做出相应选择。
第三,税务当局对筹划方案的判定偏差。税务机关掌握着税收征缴的权利,企业虽然主导着税收筹划的过程,但是最后筹划方案是否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税收筹划方案的判定,即有可能因为税务行政执法偏差而导致合法税收筹划方案成为一纸空文,更甚者被税务机关视为偷税或恶意避税而加以查处。这样不但不能降低税负,反而会加重税收成本,产生税收筹划失败的风险。
六、总结
目前,虽然电子商务的税收筹划问题无论是在避税筹划、节税筹划还是转嫁筹划方面都有可取之处,但因现在税法对电子商务的规定并不明确,所以筹划的方案并不十分成熟,需要真正实现低风险、高效益且完全符合国家法律的税收筹划,需要对电子商务的发展趋势和国内国外对电子商务税务探讨进行深一步的研究,若是有针对电子商务的税法颁布,更加需要对其进行细致的揣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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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云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电子商务形式管理论文范文第6篇
【摘要】随着互联网电子商务概念的普及和电子商务用户的增多,用户的体验和情感、价值诉求成了B2C模式下电子商务企业在不断的经营和发展之中应该首先考虑的问题,用户体验不是一个具体的问题,而是在电子商务服务全过程中的一系列具体事项,针对目前电子商务发展水平以及发展方式的不同,用户体验的满足程度也不同,本文在研究相关B2C电子商务企业在用户满意度上的分析和实力研究的基础上,针对可能影响电子商务用户体验的诸多因素进行阐述,明确相关的具体影响,这对于加强B2C电子商务企业的建设和发展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B2C;电子商务企业;用户体验
引言
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使人们的消费观、生活观都大有改善,从以往的面对面交易到现在的电子商务线上交易模式,改变的不只是生活的一个方面,电子商务概念的引入和发展,促使众多行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也对公众的生活产生了多方面的影响,对于公众而言,电子商务购物体验很大程度上是电商企业经营发展的主要动力,用户体验作为衡量电子商务企业服务水平与质量的主要判据,在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中起到重要的作用,也逐渐被越来越多的研究人士和学者所重视,成为新时代电子商务概念完善和互联网电子商务行业发展的重要指标性依据,通过对与用户体验相关的因素进行确定,并制定出针对性的措施保证在相应的电子商务活动中对客户的需求有良好的回应,是目前以及未来一段时间内电子商务发展的核心要素。
一、相关理论概述
(一)电子商务的概念
广义上讲,电子商务(Electronic Commerce,简称 EC)泛指一切利用因特网和在线交易工具进行贸易交易的行为,它的交易金额和现实之中略有不同,但都是算在全球的商品交易金额之内,与传统的商务模式没有性质上的差异,唯一的差异便是其整个交易过程简单,买卖双方无法见面进行商谈,依靠相应的担保模式进行货物的交易。随着电子商务发展模式的愈加成型,其支付系统、保密系统、服务系统、理赔系统都相应地进行了配置或升级,同时购买的货物也不再如数年前概念阶段那样只能进行有形实体货物的交易,电子商务的应用可以出现在生活中的任何场景,小到手机充值,大到医保缴费都可通过电子商务的渠道进行。电子商务也以其卓越的便捷性和易用性逐步走进千家万户。
(二)电子商务的基本特征
电子商务具有如下几个显著的特征。
1.普遍性
截至2016年底,统计数据显示中国大陆网民数量已经达到7.3亿人次,在这之中有大约80%以上的人通过互联网或其他相似渠道购买过物品,部分网民甚至已经对其产生了依赖性。电子商务的交易模式决定了其全天候、 广地域、限制小的优点,只要会使用电脑或手机就能进行购物。
2.整体性
电子商务的购买流程相对规范和严谨,从订单到签收都是一整套贸易体系在做支撑,整体性强。
3.安全性
在电子商务中,网络软件已经基本实现了从商家端到客户端的整套保密体系,如密码验证、安全管理、防病毒注入保护等。与传统的线下商务模式有很大的不同。
4.灵活性
随着支付宝、微信等支付平台的成熟和广泛应用。网购已经不再简单地趋向于使用网上银行进行支付,顾客可以在不同的平台之间进行支付和转移支付手段,灵活性大大提高。
5.协调性
商业活动本身是一种协调过程,它要求商家、供货商、批发商、物流等协调配合。电子商务可以有效地协调不同部门,最大限度地便利网购体验。
(三)电子商务的形式
電子商务因其针对的客户群体和交易模式的不同,具有三种典型的形式,即B2B、B2C、C2C。
B2B模式是传统的商户对商户的电子商务模式,它通过信息渠道将企业内部网和B2B网站、客户紧密相连。通过网络的形式促进企业传统产品的销售。
B2C网站为时下较常见的电子商务形式,也可简称为“商对客”的经营形式,主要以搭建新型的网络购物环境,对潜在客户群进行适度的引导消费,消费者通过在网上购物、网上支付、现实中收取货物而完成整个交易。
C2C与B2B、B2C相同,但它指的细分区域和这两者略有不同,也可理解为“个人对个人”的交易模式,其特点类似于现实商务世界中跳蚤市场的形式,个人商家通过销售平台展示自己要销售的物品,同时与有意向的个人买家达成交易。成交量和规模都无法与前两者相比。
二、用户体验的相关因素以及对策
根据定义,用户体验是一种在用户使用产品过程中通过对产品的功能和便捷程度等的感受而形成的一种心理感受,对于一个界定明确,且市场表现良好的产品或服务而言,其用户体验往往表现为一个相对稳定的水平,电子商务使得用户体验的概念被进一步放大,由于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受到不同因素的影响,因而用户体验主要与以下几个方面相关。
(一)用户体验的相关因素
1.电子商务企业的综合服务水平
B2C电子商务模式主要是以企业对独立客户的经营、销售、服务为依托,通过整合自身资源,在对个人客户的服务与支持中寻求自身发展的契机,因而,用户体验的绝大部分来自于通过电商平台进行购物时的综合满意度,包括购物流程是否繁琐、价格是否合适、与卖家的交流沟通是否顺畅等。任何一个细节都可能影响用户体验水平,而电商企业的综合服务水平是完成电商交易的最基础阶段,通过有质量的服务对客户的需求进行满足并对其购买潜力进行挖掘,以便达成双赢的局面。
2.电子商务的物流方式
中国的“物流”一词是从日文资料中引进的外来词,其英文表述为“Logistics”,在中国的物流行业内,其较为官方的定义是物品从供应地向接受地的流动过程,同时根据实际需要将运输、储存、搬运、包装、配送、信息处理等功能有机结合的过程,在涉及到与电子商务配送模式相关的理论的时候,将根据物流配送的方式和各自的特点分为第三方物流配送模式、自营物流配送模式、物流配送联盟模式等三种。其中第三方物流配送是目前绝大多数B2C电子商务企业都比较依赖的物流方式,用户体验主要与物流的速度、物流服务的完整程度、物流的品牌等有关,在这一点上,自营物流和物流联盟也可以充分地应用其自身优势达到对用户体验值的照顾和关怀。比如通过设计物流到家模式、邮件包裹代收功能等,在细节处完善用户体验,将其对物流的期待与依赖转化成对电商企业的好感度评级,因而可以实现用户良好体验的上升。
(二)用户体验的相关对策
1.强化电子商务企业的服务质量
用户体验是用户的满意度来源,随着我国电子商务模式的逐渐成熟,对于电子商务企业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的评级有了更加明确的要求,为了用户体验的最佳化,电子商务应该做到如下几点:
首先,构建合理的购物渠道,包括浏览商品、购物、咨询、结算、售后服务等整套服务流程,强化细节管理与控制,比如简化购物流程,节约时间,同时优化退换货流程,将客户的退换货申请及时处理,做到诚信与效率性。
其次,建立合理的信息咨询与服务渠道,由专人负责售前、售后咨询。将顾客的需求及时解答并给予相应的对策服务,包括对产品的疑惑、对服务规程的不理解、对相关购物规程的不满意等。
2.优化物流渠道
现代物流离不开安全可靠的信息化物流平台,通过职能的信息化平台,公司可以实现对物流进度、处理情况等做统一部署,明确物流配送情况,有无延迟、准确程度等,同时客户也可以通过客户端在线掌握自己的物流信息,实时监控物流进展,做到智能化与便捷化。为达到此效果,提高物流服务的综合化程度,物流公司要及时地为公司下属的物流人员和车辆配备定位仪器和物流信息获取服务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减轻工人的工作强度,同时完成对物流工作的电子化与智能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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