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现金支付工具
非现金支付工具(精选10篇)
非现金支付工具 第1篇
一、我国非现金支付结算方式概述
近年来, 我国非现金支付工具种类多样并快速发展, 功能同步完善, 手续逐渐简化, 作为代替现金支付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当前, 经济市场化不断提升, 我国非现金支付结算以票据和银行卡为主体、以电子支付为发展方向的多样化非现金支付结算体系已初步形成。
(一) 票据
票据是我国企事业单位使用最广泛的非现金支付工具, 主要有支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和银行本票。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 市场不断深化, 票据支付系统日趋完善, 经营逐步专业化, 在经济金融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 银行卡
银行卡是我国个人使用最广泛的非现金支付工具, 包括借记卡、贷记卡和准贷记卡。经过20多年的发展, 我国已初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银行卡支付体系, 在银行卡产品、受理市场、发展模式等方面都体现了中国特色。
(三) 汇兑等
汇兑、委托收款、托收承付是使用十分广泛的非现金支付方式。虽然近几年汇兑业务笔数有所下降, 但交易金额仍然在增长, 其在非现金支付工具中具有不可替代作用。
(四) 电子支付
电子支付结算方式是近年来运用网络信息技术开发应用的电子支付方式的总称, 包括网上支付、电话支付、移动支付、多用途储值卡和ATM, POS机等电子工具。目前, 我国电子支付工具发展迅速, 新的电子支付工具种类不断推出, 电子支付交易量不断增涨, 正逐步成为我国零售支付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1. 网上支付。网上支付已经成为消费者网上购物的首选付款方式。
2. 移动支付。移动支付正逐步替代现金、信用卡、借记卡支付方式。
3. 电话支付。电话支付是一种创新的可脱离互联网制约的电子支付方式, 是付款人通过电话银行支付系统从个人账户里直接完成支付的结算方式。我国的电话支付结算方式还处于起步阶段, 但发展潜力不可忽视。
4. 储值卡支付。储值卡是近年兴起一种支付工具, 一般由非金融机构或金融机构超出业务经营范围印售, 它与传统的现金、转账、银行卡等货币支付工具相比, 具有以下特点:发行品种逐渐增多, 使用领域广泛;发行主体多, 监管约束有紧有松;商业发行呈壮大趋势, 个别金融机构也有参与;发行券有内部规则。
二、推广非现金支付工具制约因素分析
推广非现金支付工具制约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 现金管理制度滞后, 交易活动偏好现金支付, 影响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推广
随着我国经济金融体制的改革发展, 社会经济体、金融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 而金融机构现金管理执行的仍然是1988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 执行起来难度较大, 已不能适应当前社会客观要求。现行现金管理制度关注的对象是企事业单位, 对个体户、个人涉及很少, 客观上为个体户、个人大量使用现金提供了条件, 合理地规避管理与监督, 将经营性资金混同储蓄资金, 通过储蓄账户大量存取现金, 为现金交易提供便利。由于管理与监督不到位, 一些企事业单位为了规避非现金结算的拖欠风险, 或为了逃债、逃税等某种灰色目, 或为使用现金结算给予更多优惠, 甚至坐收坐支, 致使大量现金体外循环。现金结算相对非现金结算节约了支付费用, 更加剧企事业单位和个体户、个人偏好大额现金支付。产生以上问题的主要根源是现金管理制度不完善, 与社会经济发展需求脱节, 监督机制缺失等。
(二) 非现金支付工具环境建设不到位, 影响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推广
主要表现在:制度建设滞后于市场经济发展需求, 缺乏实效的、长远的规划, 对非现金支付体系发展的统筹和指导性不强;政策激励不足, 对欠发达地区没有具体的激励措施, 造成地区之间非现金支付结算发展不平衡, 特别是在农村地区推广难;非现金支付结算信用信息数据库没有建立, 社会公众的守信意识不高, 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信心不足, 没有形成以诚信为基础的良好的支付结算环境, 不守信、诈骗活动等行为, 严重影响非现金支付工具的使用;处罚不到位、违法违规行为付出成本低, 主要是对非现金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不大, 多次违约情况时有发生;非现金支付结算相对于现金支付享受不同的政策待遇, 如非现金结算支付手续费等。
(三) 非现金支付工具自身的不足, 影响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推广
1. 票据等非现金支付工具专业性强, 难掌握。
对大多数个人讲, 票据等非现金支付工具专业性强, 不仅内容复杂, 规则多, 而且真伪性、合法性不便判别, 因此支付交易中拒绝接收票据的情况也较多, 比如支票、汇票、本票等, 其要式性和文义性要求较高, 填写签章要求规范, 尤其背书转让过程中, 稍有疏忽, 就会导致票据无效或票据权利丧失, 给票据持有人带来很大的麻烦。
2. 实效性不足。
票据在使用过程中, 相对现金支付时效性差, 特别是跨行、异地使用时更为明显, 如果出现网络系统故障、设备损坏等异常情况, 就会影响正常的交易活动。
3. 非现金支付工具使用要支付一定的费用, 形形色色的诈骗活动, 一定程度上影响人们更多地趋向现金支付。
(四) 宣传不到位, 大众认知度不高, 影响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推广
我国地区之间经济发展不平衡, 非现金支付结算环境也不同, 经济发达地区非现金支付方式发展迅速, 而欠发达地区特别是农村地区, 则以现金结算为主要的支付方式。金融机构过多追逐利益, 考虑成本, 过多关心现实效益, 社会责任承担不足, 对欠发达地区人力、设施投入少, 宣传各类金融知识也较多地集中于城市, 较少地深入农村, 造成经济欠发达地区非现金支付工具知识普遍缺乏。其主要的原因是非现金支付结算知识缺乏、网络建设不足等。
(五) 创新意识不强, 服务不到位
我国“新型”的非现金支付结算工具在科技含量、网络建设、制度建设及服务水平等方面仍有提升的空间, 在预防空头支票、票据延压、银行卡诈骗等风险方面仍有许多工作有待加强, 以便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权利, 为客户提供方便、快捷、安全的服务。人民银行以及其他管理监督机构对各金融机构在整合资源、开发新产品、宣传推广等方面, 仍需进一步加强指导, 特别是对欠发达地区推广非现金支付结算工具方面应给予更多政策引导。
三、推广非现金支付工具的对策建议
(一) 完善的现金管理制度, 改变传统支付观念
1988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 在当前经济飞速发展、市场化提升、经济活动中新情况层出不穷的背景下, 条例中的一些内容不能满足经济活动对支付结算的需求, 其日益彰显出不合时宜, 难以操作, 执行起来难度较大, 不能适应当前金融发展的客观要求。为强化现金管理, 推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推广, 应尽快修订完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 建立完善的现金管理制度, 要求金融机构在现金管理方面的硬约束, 明确金融机构现金管理的职责, 加大现金监管力度, 尤其加强企事业单位在现金使用上的管理与监督, 堵住贪污、受贿、洗钱、不法交易的通道, 加大对企事业单位、个体户、个人大额现金存取额度以及频率的控制, 并有条件地收取一定的取现费用, 减少现金使用量, 鼓励大额支付交易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 从政策制度上引导非现金支付工具的使用。
(二) 优化非现金支付工具使用的软硬件环境
首先, 人民银行应从政策上加强对非现金支付结算体系发展的统筹和指导, 密切关注支付领域发展的新趋势, 总结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先进经验, 积极研究和推动非现金支付结算体系的规划和建设。
其次, 进一步加大中央银行会计核算系统、大小额支付系统、支票影像交换系统、支付管理信息系统、银行账户管理系统等基础建设, 创建非现金支付工具使用的良好环境, 为非现金支付工具的创新和发展搭建更好的平台。
再次, 人民银行做好惠农政策引导, 加大对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开展支付结算工作的帮扶力度, 积极支持金融机构开办非现金支付业务, 满足农村地区支付结算工具多样性的增长需要。
最后, 金融机构加大ATM机等硬件设备在城镇和农村地区的布放力度, 切实改善非现金支付受理环境, 便利客户的使用。
(三) 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完善非现金支付体系
1. 完善信息基础数据库。
我国个人征信系统仍在不断建设中, 人民银行组织构建的个人征信系统虽已初具规模, 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在征集补充完善企事业单位、个体户、个人基础信息时, 要增加非现金支付工具使用信息记录, 从而增强社会公众的守信意识, 增强社会公众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信心, 建立良好的支付结算环境。
2. 加快制度建设。
人民银行不仅要尽快修订完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 也要完善非现金支付结算专项法律制度, 进一步明确金融机构、客户及金融机构与客户间在支付业务中的权利和义务, 加大管理和监督, 统一规范非现金支付结算业务法律文件。
3. 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金融机构提高服务质量, 兼顾安全和效率, 不断提升支付系统科技含量, 通过密码确认、类型限制、金额控制等措施提高非现金支付的安全和效率, 在确保支付系统的安全性、稳定性前提下, 为客户提供更为便利、快捷、安全的服务。
4. 加大惩治力度。
对非现金支付交易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 向社会公布, 及时录入客户信息档案, 严肃纪律, 加大对签发空头支票、逃债等不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净化非现金支付环境, 规范支付交易行为, 促进非现金支付业务健康发展。
(四) 关注农村地区支付环境, 提升服务水平
在农村地区, 非现金支付结算服务创新和非现金支付结算工具的推广, 不能依靠单纯的主观意愿或强制措施, 要充分考虑客观性、针对性。农村居民对支付结算服务的需求不外乎方便、安全和成本低廉, 支付结算服务创新必须紧扣农民的实际需要和需求特点, 按市场规律解决农村支付结算中存在的问题, 以引导的方式鼓励农村居民主动接受“新型”非现金支付结算方式。
1. 降低农村结算业务收费标准。
根据农村地区支付结算开展的实际情况, 降低申办银联卡特约商户门槛, 适当减免POS费用和ATM月租, 降低POS刷卡消费分成费用标准;各级财政对农村金融机构开展非现金支付结算活动, 落实优惠措施, 给予一定的补贴。
2. 提高农村非现金支付结算知识宣传的针对性。
根据农村特点, 针对农民文化素质的差异, 设计不同的宣传方案, 使农村宣传既通俗易懂, 又简便实用。大力借助网络、电视、报刊等媒体, 开展多种形式非现金支付结算法规、使用知识的宣传, 引导农村居民正确办理非现金支付结算业务。
3. 提高金融机构业务人员素质。
农村金融机构员工自身要熟练掌握非现金支付结算法律法规, 减少非现金结算违规行为, 增强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 牢固树立为“三农”服务的宗旨, 提高非现金支付结算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4. 进一步加强农村金融组织建设。
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网点少, 致使农村地区的金融机构无竞争意识, 金融服务水平、质量得不到有效提高。农行、邮储银行、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村金融服务的主力军, 可以合理布局城乡机构网点, 如邮政储蓄银行将其乡镇邮政代办点改制为功能齐全的自营机构, 增强其服务功能。
(五) 加大宣传力度, 引导社会公众转变支付观念
对于经济欠发达地区, 非现金支付工具结算知识普遍缺乏, 人们更偏好现金, 因此人民银行和金融机构要承担社会职责, 加大支付结算知识的宣传力度, 积极主动开展对各种支付工具的推广活动, 采用多种形式向企事业单位和普通百姓介绍非现金支付工具优点, 让社会公众了解各种非现金支付工具的特点和功能, 掌握各种结算方式的流程和操作。同时, 要充分发挥各金融机构的网点优势, 加强柜面引导, 将各种非现金支付工具的使用范围、操作流程、注意事项等加以详细说明, 逐步引导居民改变现金交易偏好, 培养良好的支付习惯, 创造有利于非现金支付工具推广的社会环境。
(六) 加大非现金支付工具的创新力度, 满足社会需求
1. 结合各地区实际情况, 加大非现金支付工具的种类创新。
银行机构要不断完善网上支付、移动支付、电话支付等“新型”支付手段, 开发适合城镇和农村经济特点的支付工具, 满足各地区、各类群体的支付需求。
2. 加大服务创新力度。
提高金融机构人员素质教育和技能培养, 提升支付产品营销能力, 采用优惠措施, 提升服务水平, 鼓励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
3. 通过技术升级和整合营销, 降低银行卡等非现
金支付工具的使用成本, 提高单位和个人对非现金支付工具的使用意愿。
4. 提高制度创新能力。
非现金支付工具 第2篇
中证网讯 凯捷、苏格兰皇家银行(RBS)和欧洲财务管理和营销协会(EFMA)日前发布的《2009全球支付报告》显示,继2007年全球范围内非现金支付交易量增长8.6%至2500亿笔后,2008年非现金支付交易量仍在继续增长,银行卡的使用依然是促进该增长的最强大驱动力。数据显示,2007年包括信用卡和借记卡的全球银行卡交易量增长14.5%,2008年增长了11.2%。
美元和欧元区在全球市场中占主导地位,其共同交易量占比达到61%,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其占据的全球交易份额仍在持续增长。
在当前经济疲软、银行业面临挑战的时期,被誉为是金融机构中稳定收入和盈利源头的全球交易服务部(GTS),尽管也受到日趋恶化的市场环境和正在减少的业务量的影响,但其收入依然是银行收入的重要来源。凯捷全球金融服务总经理Bertrand Lavayssiere表示,即使在不佳的经济环境下,GTS依然是具有吸引力的业务。“信用危机导致一些变化:客户面对信贷及外部资金紧缩的状况,正在寻求优化运营资金的方法。”
纵观现金管理工具特性 第3篇
谈到货币基金,通常从三方面进行比较,即安全性、流动性与收益性。保证安全性是做任何金融业务的基础,也是投资者关注的重点。而流动性与收益性则相互矛盾,银行一年期定存,收益率约为3%,而可随时支取的活期存款利率仅为0.35%,收益率相差8~9倍,这便体现了流动性与收益性之间的矛盾。
对于各种“宝”类产品的收益应持有理性预期。如果2014年整体的短期利率市场上行,则“宝”类产品的收益也将提升,但并不会增长到超预期的水平。另外,2013年股票型基金的最高收益率为82%,与高收益相对应的是高风险。例如,2013年指数下跌,创业板与中小板的指数均出现很大震动。所以即使是选择“宝”类产品,理论上也存在风险,但货币基金从2004年诞生至今,发生亏损是极小概率事件,即使出现单日收益为负的情况,也是由于市场发生了规模较大的波动。“宝”类产品的流动性很强,堪比活期存款,但由于收益性与流动性的矛盾,并不能对它的收益抱有过高期望,但基本保持稳定,以此种形式代替活期存款管理闲散资金是较可取的方法。
另外,还应注意“宝”类产品的几种特性。
快速赎回。这类产品的核心特点是在利率市场化的背景下提供了赎回路线,数米基金推出的“数米现金宝”,绑定6~7只基础基金,购买后可即时赎回,10秒钟内到账银行卡,实现货币基金的T+0。
便利性高。在互联网大潮下,以数米基金为例,可做到随时充值、提现。2013年移动金融飞速发展,很多“宝”类产品提供手机客户端下载,可通过银行卡绑定手机,最大限度地体现便捷性。另外还可注意货币基金的支付体验。货币基金的支付体验是记忆,如果利用手机购买高铁车票,每次都需要重新输入密码、卡号等信息,但购买货币基金只需第一次输入,此后的交易则通过短信验证方式,实现快速代扣。
投资门槛低。对于主流的现金管理工具,除国债逆回购的门槛较高外,其余一般在1000元左右。而如今市场影响力较大的“宝”类产品,更进一步打破了投资门槛,最低1元即可投资,所以现金管理是一种普惠金融,让更多投资者参与投资。
持续性强。由于所有的公募基金都是有序的,包括原有的封闭基金也逐步向开放基金转换,投资者可即时赎回。除1998年成立的基金外,其余均为有序经营的公募基金。
功能丰富。如今的互联网金融将投资与消费建立起了密切联系。在国外货币基金是一种支付工具,而如今国内也朝着此方向发展,以余额宝为例,自成立以来吸纳资金已突破千亿元,其资金流量很大,功能偏向消费。以2013年的双十一购物狂潮为例,支付宝就赚得盆满钵满。数米基金更偏向投资功能,通过现金宝和货币基金,可以无缝购买非货币基金,由于货币基金的T+0,开放了赎回与申购的时间差。2014年数米基金也将推出信用卡还款、水电费交纳等新功能,与日常生活消费紧密结合,实现目前缺少的支付功能。
非现金支付工具 第4篇
一、农村地区非现金支付工具推广的制约因素
(一) 配套服务设施缺乏
配套服务设施是否到位是决定非现金支付工具能否有效推广的重要因素, 但是在农村地区, ATM、POS机具严重稀缺, 信息网络建设滞后, 金融机构营业网点萎缩, 这些问题导致各种非现金支付工具无用武之地, 便利性无法体现。
(二) 农民群众对非现金支付工具缺乏了解
非现金支付工具交易资金的转移通过银行账户之间划账来实现, 甚至以交易双方的信用为支撑, 增大了交易过程中资金转移的不可控性。农民群众缺乏金融知识、对金融机构的运行控制机制缺乏必要的了解, 容易对非现金支付工具的可靠性、资金能否及时足额到账等产生担心和疑虑, 因此不愿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
(三) 农民群众整体文化素质偏低, 难以掌握非现金支付工具的使用方法
银行卡、电子支付工具的使用通常采用自助的方式, 使用者需要有较高的理解力和操作能力;而票据的填写、签章及背书转让都有严格的格式要求, 对使用者的读写认知能力要求较高。农民群众文化素质总体偏低, 对这些繁琐的流程、复杂的操作难以掌握。
(四) 使用成本较高
目前, 使用银行卡需要缴纳工本费和年费, 电子支付工具需要支付年服务费, 使用过程中还会产生跨行手续费、GPRS流量费等衍生费用。对于挣钱难、收入低的农民群众而言, 这些费用难以接受。
(五) 高科技犯罪行为的出现, 引发群众对于非现金支付工具安全性的担忧
近年来, 针对银行卡的犯罪案件时有耳闻, 大量木马、病毒对网上支付、移动支付的安全性也造成了严重威胁。这种高科技犯罪隐蔽性强, 普通老百姓难以防范, 而媒体在报道过程中又往往容易夸大其词, 加大了这类犯罪案件的负面影响, 致使农民群众对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风险过于担心, 阻碍了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推广。
二、农村地区非现金支付工具推广建议
(一) 大力改善农村地区非现金支付工具使用环境
坚持受理环境建设先行的原则, 各级金融机构应根据本地区的推广重点, 加大投入, 配置相应的金融服务设施。国家尤其应加大对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银行的扶持力度, 充分发挥其在农村地区的基层网点优势;采取优惠政策鼓励专业化的收单机构到农村地区开拓市场, 提高POS机具在农村市场的布放率, 通过政府与市场力量的结合, 共同促进农村地区非现金支付工具受理环境的改善。
(二) 准确细分目标群体
对于农村地区的企业, 可以重点推广票据、网上支付、银行卡等业务;对于外出务工群众, 可以重点推广银行卡、电子支付等工具;对于农村留守群体中的种植业、养殖业大户及个体经营者收入较高, 消费能力较强, 但对现代化支付工具的了解程度有限, 可以加大宣传力度, 着力推进银行卡及网上支付等支付工具;对于留守群体中的其他务农群众及中小学生, 收入较低甚至无收入, 消费能力较弱, 可以以青壮年为推广目标, 但不宜作为推广初期的重点。
(三) 制定有针对性的推广方案
对于农村地区的中小企业, 可以上门推介相关的非现金支付工具, 积极倡导他们在业务资金往来、工资福利发放中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对于普通群众, 要采用生动形象的宣传方式, 在集市、车站、金融机构网点、医疗机构等人口流量大、停留时间较长的地点周围布设固定的宣传栏, 制作张贴漫画、插图故事等, 提高群众的阅读兴趣, 同时充分利用好电视这一大众传媒工具, 制作播放生动形象的FLASH短片, 要积极与当地文化团体合作, 将金融服务与文化宣传相结合, 创作以宣传非现金支付工具为主题的小品、相声等, 做到寓教于乐, 在潜移默化中缩短群众与非现金支付工具的距离。
(四) 大幅降低非现金支付工具的使用成本
各金融机构必须立足长远利益, 大幅降低使用成本, 争取非现金支付工具尽快得到普及。对于农村地区的中小企业及商户, 应采取优惠措施, 降低使用费率;对于普通群众, 可采取免费使用的措施, 以目前普及最广的借记卡为例, 对于农村地区用户应免收办卡工本费和年费, 或者借鉴信用卡的做法刷卡免年费, 针对农民群众收入低、账户资金存量少的特点, 免收小额账户管理费。
(五) 将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推广与反假币宣传紧密结合
由于农村地区验钞设备缺乏, 农民群众对于假币的鉴别能力较差, 不法分子往往趁虚而入, 使得农村地区成为受假币危害的重灾区。而大力推广非现金支付工具, 减少现金使用量, 正是杜绝假币的有效途径。因此, 可以将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推广与反假币宣传工作结合起来, 通过案例教育, 让老百姓切实体会到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好处, 激发群众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积极性。
(六) 坚持非现金支付工具推广与风险防范教育两手抓
一方面, 要积极宣传非现金支付工具在防范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方面所采取的有效措施, 消除农民群众不必要的担心;另一方面, 要认真传授正确规范的使用方法, 提高农民群众使用过程中的风险防范意识, 提醒群众加强对密码、印鉴等的管理, 养成良好的使用习惯。对于ATM机具出现的吞卡、不吐钞等问题, 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并做好解释工作, 让农民群众用得放心。
摘要:在农村地区推广非现金支付工具是人民银行改善农村支付环境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本文在对农村支付环境深入调研的基础上, 深入剖析农村地区非现金支付工具推广的制约因素, 并提出了解决方案。
现金支付管理介绍 第5篇
(1)开户单位的法律责任。根据《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0条的规定,开户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开户银行有权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并可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①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②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留存现金的;③不采取转账结算方式购置国家规定的专项控制商品的;④未经批准坐支或者未按开户银行核定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2)开户银行的法律责任。根据《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3条的规定,开户银行不执行或违反《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由当地人民银行负责查处;当地人民银行根据其情节轻重,可给予警告、追究行政领导责任直至停止其办理现金结算业务等处罚。 ’(3)开户银行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23条的规定,银行工作人员违反《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玩忽职守或纵容违法行为的,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要约收购、现金支付与企业多元化 第6篇
摘 要:由于土地、资金、政策、经营风险等因素,房地产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受到限制,多元化战略能够帮助房地产企业脱离困境。但要成功实施多元化,就需要正确选择合适的多元化进入模式,其中并购能最快速地实现多元化。从公司控制权市场理论角度,要约收购是掌握控制权、实现有效公司治理的最佳并购方式(Manne,1965)。程兴华(2005)的研究表明协议收购更加有效率,而要约收购更加公平,二者各有优劣。
关键词:要约收购;现金支付;企业多元化
在我国,协议收购和要约收购是最主要的并购方式,自2002年《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对要约收购进行了全面的规范,要约收购也逐渐成熟。李薇(2006)认为这种“完全市场化”的收购模式,有助于提高市场化运作水平,促进资产重组质量提高,并规范资产重组行为。本文中,要约收购的方式对案例企业的多元化实施产生了积极的作用。要约收购的支付方式有多种,不同的支付方式对企业绩效和战略实施会产生不同的影响。现金股票混合的支付方式是主要的支付方式。虽然目前股票支付方式日趋成为主流,但徐波等(2005)的研究表明对于“走出去”并购来说,现金支付手段更加有效。Sudarsanam(2003)的研究也表明现金支付比股票支付能创造更多的超常收益。本文认为要约收购采用现金支付的方式也有助于案例企业的多元化战略的实施。本文以华发为案例,分析要约收购和现金支付方式是如何推动多元化战略的实施。
1 并购概述
珠海华发集团是一家主营房地产开发,致力于多元化业务组合布局的企业。旗下的铧金投资是投资控股公司。铧金收购的卓智集团主营印刷服务,也在香港参与物业投资等方面的业务。展望这项多元化的业务,预期将为卓智带来新一笔收入。本次并购对并购双方都具有意义。一方面,卓智控股通过此次收购各可以获得新一轮投入,并将投资风险减轻。另一方面,对于华发,此次要约能使其摆脱单一业务的发展模式,加速国有资本资本化布局,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此外,华发股份2014年净资产收益率远低于房地产行业中上市公司近5年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表明其资产投资回报能力和经营效率显著落后。急剧扩张和薄弱的运营效率,导致其负债率偏高。为解决目前的资金困境,拓宽融资渠道,华发通过此次收购以开拓新的境外融资平台,实现“A+H”多平台上市模式。最后,华发集团还承担了开发横琴新区、建设粤港澳自贸区的任务,这也是其进军香港资本市场一个重要原因。
2 要约收购、现金支付与华发多元化经营的探讨
2.1 要约收购与华发多元化经营
2.1.1 “完全市场化”的要约收购行为符合国企改革的大背景
国有企业作为政府调控经济、促进经济和实现资源配置的工具,具有“半政府工具,半市场主体”的性质。国企改革就是为了使国有企业充分参与到市场中,成为市场竞争参与者。在国有企业改革的大背景下,华发集团采用要约收购,体现了这是一个真正的、市场化的收购行为。在信息方面,更加透明化;在资源配置方面,更加符合市场化。这是在股权分置下更具公平性的并购交易方式,更有利于推进国有企业华发集团的改革,为企业多元化提供更良好的发展环境。
2.1.2 要约收购卓智有利于推动华发国有资本资本化布局
国有资产的资本化任务有三个目标,一是建立以财务约束为主线、权责明确的国有产权委托代理关系,二是资本化、证券化的国有资产具有良好的流动性,使国有经济布局和功能可灵活调整,三是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实现政资分开、政企分开。铧金要约收购卓智,意在借壳香港上市,这一方面将推动国有资产证劵化,这是对国有资产流动性和效率的再一次解放,另一方面将实现国有资本投资机构与投资的企业建立股权关系的计划。华发新一轮“A+H”模式将为其多元化经营和发展的机遇创造优良的环境。
2.1.3 要约收购卓智能够实现华发国资改革的战略目标
卓智控股虽然在印刷行业的知名度和业绩一般,但其大股东庞维新是香港的著名的金融才俊,曾担任多家有名的金融机构的财务顾问。要约收购后,庞维新有望进入公司管理层,能够有效增强华发资本运作能力,实现国资改革的战略目标之一,并进一步发展其核心业务金融投资,融资能力增强。也拓展了印刷行业的相关业务,从而实现企业多元化发展。
2.2 要约收购下的现金支付与华发多元化经营
2.2.1 现金支付加快了华发战略实施
华发致力于“经过3-5年,成为总资产超1500亿、包含3-5家上市企业群大型多元控股企业集团”的战略目标。要约收购中通过现金支付方式,有助于华发尽快达成“A+H”多平台上市模式的目标,推动“金融投资”业务板块的迅速发展,节约了战略布局时间,为实施下一步战略创造了良好的条件,确保华发多元化战略目标的有计划的落实和顺利实现。
2.2.2 现金支付能确保华发不丧失控制权
此次要约收购中选择现金支付,能够避免公司控制权转移,收购方股权没有滥用,保证绝对的控制权,能够有效控制公司董事会和战略方向。股东方面,集团内部经此次收购不产生新的股东,因此老股东将不受影响,确保公司经营继续按照原有战略计划发展。企业内部的稳定有利于华发多元化经营战略的实施和实现。
3 总结
在新常态下的房地产企业,仍面临着土地成本高、融资成本高和经营风险高等的困境。在趋紧的政策和激烈的市场竞争双重背景下,房地产企业更加亟需转型,多元化战略也被更多的房地产企业提上战略日程。合并与收购的方式是企业实现多元化经营的较为快速的方式,而要约收购通过现金支付,这种完全市场化行为,又是并购行为中更为快速、有效率的方式。当要约收购和现金支付与企业战略愿景有很多契合点时,它们都将在企业多元化经营中产生显著影响。对华发集团而言,由于其战略的特殊性,且处于国有资产改革的大背景下,要约收购和现金支付手段,不仅能够加快其内部国有资本的改革优化,还能解决目前的资金受限的困境,并有效地推动了其在经营、管理、战略实施方面都朝着市场化和科学化发展。
参考文献:
[1]程兴华.我国上市公司协议收购与要约收购制度比较:基于公平与效率的视角[J].财经论丛(浙江财经学院学报),2005,04:35-41.
[2]李薇.资本市场中的要约收购[J].商场现代化,2006,14:166-167.
[3]徐波,姜秀珍,吴清.中国企业跨国并购的支付方式及其影响[J].经济问题探索,2005,06:41-43.
[4] Manne H G. Mergers and the Market for Corporate Control[J].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1965, 73(73):351-351.
[5]Sudarsanam.P.S and A.A. Mathate, Glamour Acquirers, Method of Payment and Post-acquisition Performance:The UK Evidence[J]. Journal of Business Finance&Accounting,30(1)&(2),2003:300-340.
课题项目:
本文是广东省社科规划办课题(GD15XGL09)、广东省教育厅课题(2014GXJK089)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
非现金支付工具 第7篇
(一)
在中小会计师事务所面临的客户当中, 有相当数量的客户为中小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 在这些客户群体中, 部分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 或者根本就没有制定内部控制制度, 大额现金支付现象时有发生。根据《经济合同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除国家允许使用现金履行义务的以外, 必须通过银行转账结算”。因此, 正常的大额交易应有经济合同的支持。
在大额现金支付的背后, 往往隐藏着虚假的经济交易行为。现从企业关联交易、财政专项拨款项目投资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工程款结算等三方面的鉴证实务加以举例分析。
案例一:关联企业之间虚构现金支付交易避税
甲乙双方为关联方, 甲方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 乙方为某建筑公司, 甲方以现金支付乙方某普通商品住房开发成本400万元。在甲方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过程中, 客户提供了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和双方确认的工程量。从工程量清单的审查中发现, 土方运输方式所选的符号表示人力运输, 但从工程施工现场条件和现有的作业方式看明显与事实不符。
在本案中, 仅以乙方承担3.3%的营业税金及附加为代价, 就将甲方的普通住宅开发项目增值率降至20%以下, 可以按照《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享受免征土地增值税的优惠, 从而达到避税的目的。
案例二: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公寓建设工程款全部凭收款收据用现金支付, 帮助对方偷逃税款
某社区为改善村民居住条件, 于2005~2006年进行了新农村建设, 所建农民公寓工程合同价款400万元, 实际支付500万元, 全部凭收款收据用现金支付, 收款单位为个人, 与中标单位不符。
本案中, 工程款超支100万元, 被鉴证单位既未提供决算书, 也未提供合同调整依据。合同建设方未按规定开具发票, 不符合《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 相应偷逃了营业税金及附加和所得税。
案例三:企业通过虚构现金支付交易虚报投资额, 骗取财政专项资金
某项目公司经营范围为增值税应税货物, 该项目公司于20年在其当地发改局立项, 项目投资总额中设备投资500余万元全部取得了增值税普通发票, 并且全额用现金支付了设备购置款。
项目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该项目投资额进行专项鉴证。在了解客户基本情况的基础上, 会计师事务所检查了客户提供的相关文件、合同资料及发票, 对其设备采购业务存在两方面的重大疑虑:第一:为什么不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第二:为什么全额现金支付?我国自2009年1月1日起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制, 购置设备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该项目的设备投资如果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大致可以抵扣的增值税税额为72万元, 占整个项目财政资金的比例高达20%, 这是最直接的经济利益, 企业却主动放弃。带着这些疑虑, 会计师事务所对客户所取得的发票进行了发票真伪查询, 结果显示所有的设备购置发票信息都与查询系统信息不一致。至此, 结合设备购置款全额现金支付的情况, 基本已明确客户对该项目设备投资的真伪, 以虚假投资骗取财政专项资金。
在上述三个案例中, 会计主体出于偷逃纳税义务、骗取财政投资等不当经济利益的目的, 利用大额现金支付记录了虚假的经济业务, 这明显与《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悖, 却能够公然出现在经济主体的账务资料中, 说明该项法规制度的相关条款在实施中出现了问题, 其账务处理对现金付款限额的管理是严峻的挑战。
(二)
现金管理制度作为我国一项重要的财经制度, 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治理经济环境的关键所在, 其完善与否直接关系到国家经济的运行状况。
关于使用现金的范围和结算起点, 以及“开户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 必须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的规定, 在《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三条、第五条中, 以及《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已做出规定。
关于现金收支、使用的监督管理, 在《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开户银行负责现金管理的具体执行, 对开户单位的现金收支、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第二十条规定:“开户单位如违犯《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开户银行有权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 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罚款。”
现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于1988年开始实施。在条例及细则中虽然明确规定, 开户银行负责管理、监督开户单位的现金收支、使用, 并可根据情节轻重对开户单位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 然而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 开户银行的监督管理职能已逐渐被弱化, 基层会计主体普遍存在现金余额过大、超范围使用现金、收入不及时入账、坐支现金等违规现象。而开户银行作为商业银行, 继续作为现金收支管理、监督、处罚的主体已不适应当前经济发展的状况, 反映到经济实体上必然导致对公平竞争经济秩序的破坏。
为了加强和改善现金管理, 加强对社会经济活动的有效监督, 创造公平有序的经济环境, 迫切需要对《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加以修改完善, 使现金管理法规制度的变革跟上时代发展的要求。以下仅从四个方面提出相关建议: (1) 完善相关法规制度, 使会计主体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建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及国家工商总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制定切实有效的现金管理法规制度, 使现金支付的限额管理具有切实的可操作性。 (2) 实施诚信建设, 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作为会计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 首先要积极主动地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自觉遵守法规制度;其次要加强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 力求使经济主体的经营活动规范运行, 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可靠性, 提高经济主体的信誉度。 (3) 加强监督检查, 确保经济主体公平竞争。建议政府主管部门对经济主体的日常经济业务加强监督检查, 使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经济活动, 从而为经济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经济环境。 (4) 强化社会审计监督职能, 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建议提升社会审计监督机构的职能作用, 从根本上保证社会审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保持独立、客观、公正, 真正发挥“经济警察”的社会监督作用。
参考文献
[1]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2号, 1988-09-08
[2] .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号, 2006-12-04
电子现金支付研究 第8篇
1 电子现金的概念
电子现金 (E-cash) 又称为电子货币 (E-money) 或数字现金 (digital cash) , 是一种表示现金的加密序列数, 可以用来表示现实中各种金额的币值。它可以被看作是现实货币的电子或数字模拟, 电子现金以数字信息形式存在并流通, 具有现金的属性, 能够被消费者、商家和银行接受[5]。
电子支付是电子商务重要的安全环节, 方便、快捷的电子现金有可能成为未来网上贸易中通用的交易手段。电子现金目前还存在一些安全问题, 在一定程度上和领域内阻碍了它的实际应用[6]。
2 电子现金支付中的安全
电子现金的制作和网络支付过程中, 需要应用大量的安全技术以保证支付过程的安全性。目前电子现金支付主要由以下技术保证其安全性。
2.1 信息加密技术
从电子现金的定义、解决方案及支付过程都可以看出, 电子现金的实质就是一串经过加密算法的特殊字符串。因此电子现金的金额、币种、到期日、发行机构等重要信息都是运用一系列加密算法之后得到的一个数字序列, 如金额“100”的电子现金可以采用转化成二进制数这一简单的算法变成“1100100”, 但是实际应用中的加密算法要复杂许多。
2.2 密钥管理技术
在电子现金的制作流程中, 消费者与发行机构都需要有自己的公开/私人密钥对, 消费者个人信息及购买的电子现金在消费者与发行机构之间进行传递时, 都是在本方用自己的私人密钥加密自己的信息, 而用对方的公开密钥来解密对方传递的信息。
2.3 数字证书和数字签名
消费者向电子现金发行机构发送购买电子现金的申请以及商家向发行机构发送收到的电子现金时, 都需要首先对发行机构的身份进行确认;消费者给商家支付电子现金也需要对商家的身份进行确认。因此, 发行机构和网上商城都必须有第三方CA中心颁发的数字证书以证实自己的身份, 同时也可以借此获取自己的公开/私人密钥对。在发行机构、商城和消费者三方之间进行信息交换时, 为了保证信息的安全性, 发送方会用自己的私人密钥对信息进行数字签名。
2.4 安全协议
在涉及消费者隐私的信息以及数字签名在网上传输时, 除了采用上面提到的一些加密技术外, 安全协议 (如SSL) 会建立一个安全的通道以保证数据端到端的安全传输。
还有一些安全技术如盲签名系统, 当消费者向商城支付货款时, 商场可以根据电子现金上的签名获取消费者消费习惯的信息。因此为保护消费者的隐私, 就使用盲签名系统使商场不能提取消费者信息。
3 电子现金支付系统
电子现金的支付过程:购买电子现金存储电子现金用电子现金购买商品或服务资金清算确认订单。
从电子现金的支付过程得到图1所示的电子现金网上支付系统模型[7]。
图1业务流程:在过程⑴中, 客户通过自己的开户银行向电子现金发行机构申请兑换电子现金, 电子现金发行机构将收到客户的现金或转账相等金额的电子现金输入客户的智能卡或计算机。在过程⑵中, 持有电子现金的客户在Internet网上进行购物, 将相应的电子现金转到商家的电子钱包中。在过程⑶中, 商家在确认电子现金的真伪及数量后向客户发货。在过程⑷中, 商家通过电子现金发行机构将电子现金兑换为存款。在过程⑸中, 电子现金发行机构将等同于电子现金数额的货币由自己的开户银行转移到商家的开户银行, 同时回收电子现金。整个流程完成了电子现金支付的全过程。
4 电子现金使用过程中较突出的问题
4.1 成本较高
电子现金对于硬件和软件的技术要求都较高, 需要一个大型的数据库存储用户完成的交易和电子现金序列号以防止重复消费, 因此, 尚需开发出硬件、软件成本都较低廉的电子现金。
4.2 存在货币兑换问题
由于电子现金仍以传统的货币体系为基础, 因此从事跨国贸易就必须要使用特殊的兑换软件。
4.3 风险较大
如果某个用户的硬盘损坏, 电子现金丢失, 钱就无法恢复, 这个风险许多消费者都不愿承担。更令人担心的是电子伪钞的出现, 一旦电子伪钞获得成功, 那么, 发行人及其客户所要付出的代价就可能是毁灭性的。
4.4 找零问题
电子现金通常有很多不同的面值, 支付时, 用户先进行精确计算, 再将与需要支付的金额相一致的电子现金传给商家。但由于用户将电子现金存在本地, 如果某次支付时, 本地现金的面值无法与需要支付的金额刚好相等, 而此时向银行购买又不现实, 这时就遇到“找零”问题了。
4.5 税收与洗钱
由于电子现金可以实现跨国交易, 税收和洗钱将成为潜在的问题。电子现金不像真实的现金, 流通时不会留下任何记录, 税务部门很难追查, 由于其不可跟踪性, 电子现金很可能被不法分子用以逃税。
5 电子现金使用过程中不安全因素的对策
要从立法和技术两方面逐步完善电子现金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等问题。在采用分割选择技术、零知识证明、认证、盲数字签名等安全技术之外, 还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
5.1 加强对网络交易安全性的保护
加强网络建设, 完善系统管理, 采用防火墙、防毒软件、密钥加密技术、数字摘要等来加强网络交易的安全, 增加客户对网络的信任感, 保证客户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从法律和技术上共同防止黑客攻击。
5.2 在法律方面进行管理调整
第一, 限制电子现金的发行人。目前情况下, 可只允许银行发行电子现金, 这样, 许多现行的一些货币政策和法规可以应用于电子现金, 而无需太大的改动。当电子商务环境成熟时, 再扩展到有实力和有信誉的大公司和网络服务提供商。第二, 在不可能发行统一电子现金的情况下, 必须建立合理的电子现金识别制度。
5.3 税收与洗钱问题
由于电子现金可以实现跨国交易, 税收和洗钱将成为潜在的问题。现在, 通过互联网进行跨国交易时的国际税收问题已经发生, 将来会更加突出。为了解决这个问题, 国际税收规则必须进行调整。
5.4 条件匿名性
电子现金的使用不泄露合法用户的身份, 在必要时 (如用户被怀疑有敲诈、勒索、非法购买、行贿受贿等行为) 可借助可信任的第三方撤销匿名性。
5.5 防止重复消费
主要的安全措施就是威胁起诉。利用加密, 可追踪电子货币持有人的消费行为, 并防止电子现金被篡改。采用双锁技术保证匿名安全性和在某人试图重复消费时发出警告。在同一现金发生第二次交易时揭示出电子现金持有人的身份;在正常情况下电子现金要保护使用者的匿名要求。
5.6 找零问题
一种解决方案, 银行用不同的公钥对不同面值的现金签字, 商家将用户签字的账单和加密现金送到银行, 银行计算出用户的实际消费金额, 如果用户送来的货币需要找零, 则银行把要找的零钱存起来, 这时的零钱不能用于用户的下次支付 (即不能及时返回给用户) , 暂时由银行保管起来, 并累积, 以后用户通过某种验证, 银行再将零钱返回给用户。
5.7 灾难复原
现实生活中, 可以到银行兑换有缺损钞票。为了提高电子现金的实用性, 如果用户硬盘损坏, 电子现金丢失, 有关机构应能提供匿名的灾难复原。
6 结语
电子现金支付已经有许多比较成熟的算法、技术, 但是在应用过程中还有一些缺陷, 为了不断完善电子现金支付系统, 在今后应用设计中还需要我们从事电子支付系统研究的工作者从高效的盲签名算法、密码体制的完整性及有关电子现金的法律法规的规范等方面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1]李继国, 曹珍富, 李建中.电子现金技术[J].计算机科学, 2004, 31 (1) .
[2]王云, 芦殿军.基于指纹的可多方支付的公平电子现金方案[J].长沙大学学报, 2010 (2) .
[3]Chaum D.Blind signatures for untraceable payments[C]//Chaum D, Rivest R L, Sherman A T.Advances inCryptology-CRYPTO 1982.New York:Plemum, 1983.
[4]李楹, 陈鲁生.一种在/离线用户透明的电子现金方案[J].天津师范大学学报 (自然科学版) , 2010 (2) .
[5]朱水林.电子商务概论[M].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4.
[6]沈丽红, 徐震.基于可信计算平台的电子现金技术[J].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 2009 (5) .
有多少现金工具可生钱 第9篇
货币基金最普遍
唐苏和老公都是国企员工, 两人没有额外收入。精明节俭的唐苏对家庭资金做了不同期限的规划, 摸索出一套自己的储蓄方法, 尤其是现金, 从未闲置, 几年下来, 攒下近40万元的积蓄。
唐苏和老公每月的工资一般都花不完, 趴在银行卡的只有活期存款, 利率很低。她将每月工资的10% ~ 15%做一个定期存款, 定期存单期限设置为1 年。这样, 到了第二年, 每一个月都会有一张存单到期, 可以获得1年期的存款利息。如果存单到期不急于使用, 可以自动续存。
在余额宝推出后, 她意识到“理财不一定非要去做投资, 实际上, 让家里的钱动起来也非常重要。”除了坚持将工资的一部分钱做定期存款, 唐苏还将网上银行开通了基金账户, 将两人工资中用于3 到6 个月生活储备的资金和工资卡余额全部买成货币基金。
搭配盘活钱袋子
除了货币基金, 唐苏还利用其他理财工具盘活一年期内的现金。近年来, 银行理财产品异常火爆, 她经常关注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和安全问题。
唐苏和老公每年有4 万多元的年终奖, 之前她基本上都会将其放在银行存定期。
对于基金公司的短期理财产品, 唐苏并没有兴趣。她说:“从收益率来看, 基金理财产品有时候还不及货币基金, 而且流动性也不高。所以, 日常我会买货币基金, 不急于用钱的资金就用来买银行理财产品。”
别让你的投资账户闲着
精明理财的唐苏在家庭财富的积累中, 总结出一套个人的现金管理方法。热爱投资的王明涛则把个人投资的资金利用得淋漓尽致。
国内股市向来没有慢牛行情, 热爱炒股的王明涛一直保持着波段投资的策略。在市场呈现震荡行情时, 王明涛怕错过阶段性投资机会, 账户上总会趴着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的资金。
在券商和基金陆续推出针对保证金的投资工具后, 王明涛闲置在股票账户的钱终于有了去处。券商推出的保证金理财产品, 资金门槛为5万元, 和券商签订购买协议, 账户资金在股市休市后自动交易。券商保证金理财产品除了收取一定的管理费, 还要提取业绩报酬。
王明涛计算了一下, 虽然一年有365 天, 但是周末、节假日等加在一起的非交易日通常在100 天左右。如果能利用好这100天, 日积月累下来, 也将获得一笔不错的收益。
没事玩玩逆回购
王明涛在股市清淡的时候, 还会在证券账户里做债券逆回购。目前, 债券逆回购主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国债逆回购和深圳交易所的企业债逆回购。
6 月“钱荒”让国债逆回购突然蹿红。实际上, 国债逆回购正是现金投资的一种方式。什么是国债逆回购呢?通俗地说, 就是把你的钱按市场利率借给别人, 借1 天就是1 天逆回购, 借7 天就是7 天逆回购。借款者以国债或者企业债为抵押物。
在“钱荒”下, 1天期、2天期、3天期、7 天期、14 天期回购品种年化收益率均在6%以上, 最高的1 天期品种一度涨至32%的历史峰值。这意味着, 同样一笔钱, 融资方愿意在1 天期国债逆回购市场, 以年化利率32%的代价来持有。当时货币基金被机构大量赎回, 其中一大部分资金被机构用于做债券逆回购。
所以, 王明涛认为, 一旦市场资金紧缺, 股市行情一般也不会好, 投资者如果空仓观望, 并不是明智之举。市场缺钱, 国债逆回购肯定收益率上升, 闲置的资金做债券逆回购最划算。
非现金支付工具 第10篇
“CEF是为东西方贸易企业服务的,如果我们不了解中国的文化、中国的企业以及企业家,便无从了解中国与西方的贸易,那就更谈不上如何为中国出口贸易企业服务了。”中国出口融资(英国)有限公司(china Export Finance以下简称CEF)首席执行官罗马凯(KarlAlomar)如是说。罗马凯说他已经记不清楚这是第几次中国行了。从15年前涉足东西方贸易到2004年在英国成立CEF,他的工作始终都围绕着一个话题——“如何成为连接东西方贸易的桥梁”。
“我们过去5年的工作已经初见成效,越来越多的中小出口企业正在逐步接受CEF为其提供的高保障性赊销解决方案,一站式的资金链服务在巩固买卖双方贸易关系的同时解决了现金流问题,成为了出口企业的有利工具。”这是他此次中国之行所感受到的特别之处。
架构连接东西方贸易的桥梁
《进出口经理人》:您为什么会想到将CEF的业务模式引入中国?
罗马凯:CEF始终有种使命感,那就是能够真正帮助中国的出口企业和西方买家之间达成贸易。从15年前与中国企业开始贸易合作以来,他们在不断创造着奇迹。我喜欢中国人的稚真淳朴以及努力拼搏的精神,飞速发展的中国让我看到这个市场的潜力是无限的。当我在考虑应该如何开展对中国贸易服务业务时,根据我多年的贸易经验,我深知一个企业的现金流(资金链)的重要性,而这个领域的业务也正是我们的优势所在。
我生长在英国和美国,对西方商业市场和贸易规则非常熟悉,而我多年的新加坡好友黄明忠先生,则有更多的中国情节。祖籍是广东的他,从1989年就开始与中国企业有贸易往来,目前常驻在中国,拥有丰富的中国本土资源。我们的团队不仅有超过20年的对中贸易经验,对本土企业的熟悉以及对西方市场的了解也是CEF的优势。这些优势构成能够帮助CEF更好地服务于中国出口企业的前提。
从这两方面,我认为CEF为中国的出口企业提供国际贸易资金链的服务是一项有前景的业务。正如为公司起名China Export Finance(中国出口融资),就是希望帮助中国企业稳定地走出去,帮助西方买家满意地到中国来。
《进出口经理人》:CEF在中国的5年始终围绕着赊账贸易方式的服务是出于怎样的考虑?
罗马凯:一直以来,在国际贸易市场上,西方买家都希望通过在西方常用的贸易方式——赊账,到中国进行采购,但只有极少数的中国出口企业愿意采用此方式,习惯了“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中国企业大都担心货出后无法收到货款。这其中除了商业环境的原因,不同的商业文化和背景也是中国出口企业难以在交易方式上完全认同西方企业的原因之一。
由于中国出口商不愿以赊账交易模式进行贸易,在与中国企业进行贸易的过程中,西方买家必须不断地去寻找流动资金。在经济危机之前,他们通常是从海外银行以抵押方式获得贷款。然而经济危机爆发以后,不少海外银行缩减了对买家的贸易融资支持规模。这对于需要依靠贸易融资维持资金周转的买家来说,资金的压力此刻愈发突出。
为保持贸易往来,现在西方买家已不能再对中国出口企业闭口不谈赊账,而是主动要求采用先出货,60~90天以后再付款的结款方式。对中国企业而言,现在外需下降、订单不足是最头疼的问题,如果因为支付方式而失去生意,也不是明智之举。
CEF在中国5年以来的工作,正是将赊账贸易的方式介绍给中国出口企业。让更多的出口企业明白,他们有时候需要站在西方买家的角度去考虑利用何种现金流方式能够提高采购量。帮助他们认识到,利用高保障性的赊账解决方案,既可规避自身收款风险,也能尽量满足西方买家的赊账需求的前提下,加速拓展国际贸易市场。
加强对中国企业的服务力度
《进出口经理人》:此时此刻,无论是海外银行对买家,还是中国境内银行对出口企业。已经开始缩减对贸易融资幅度。为什么CEF却在这个时候加大开展对中小企业的业务步伐?
罗马凯:银行资源只会为有限的市场开放,这是他们应对危机、规避风险的一个寻常做法。对于CEF来说,这既是一次挑战,更是一次机遇,现在是CEF为中国出口做点实事的时候了。CEF在中国这5年的工作,已经让诸多的中小企业接触到CEF高保障性赊账贸易方案,并知道这个方案所能够带来的好处,因而在此刻,面对西方买家提出的赊账贸易的需求,CEF为中国的中小出口企业提供了多一种选择。
《进出口经理人》:对中国中小企业而言。CEF能从哪些方面服务中小企业?
罗马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CEF团队的国际化背景和本土化的服务正在帮助中国企业了解到西方买家最新的运营情况。对中国中小出口企业而言,CEF可以协助他们拓展欧美市场,应对西方买家的赊账要求,对于欧美的买家,CEF不仅能满足其赊账采购的要求,更能帮助其提高购买力的同时提前付款给中国出口企业,减低双方现金流压力。尤其是后一点,中国出口企业在利用CEF高保障性赊销解决方案,为西方买家提供资金提高其购买力的同时,也最大程度规避了自身资金和收款风险。
CEF欧美团队和中国团队是密不可分的一个整体,内部的顺畅沟通,能在服务中为中国出口企业及西方买家避免不少因为文化背景不同而造成的沟通麻烦,CEF为西方买家提前批复的服务限额度,可以帮助其增加现金流。有了现金流支持,买家便能胸有成竹地来到中国,在满足中国出口企业提前收款的同时也满足了自身赊账的贸易需求。
基于以上的优势背景条件,全球化的CEF在经济危机这个非常时期,反而加强对中国出口企业的服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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