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策略范文
财税策略范文(精选12篇)
财税策略 第1篇
关键词: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重复征收,财税影响,应对策略
一、“营改增”扩围方案主要内容
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是: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现代服务业、文化体育业、销售不动产和转让无形资产, 原则上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 金融险业和生活性服务业, 原则上适用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在现行增值税17%和13%两档税率的基础上, 目前新增设11%和6%两档低税率, 交通运输业适用11%的税率, 研发和技术服务、文化创意、物流辅助和鉴证咨询等现代服务业适用6%的税率;试点纳税人原享受的技术转让等营业税减免税政策, 调整为增值税免税或即征即退;现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试点纳税人购买服务, 可抵扣进项税额;试点纳税人原适用的营业税差额征税政策, 试点期间可以延续;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 改征增值税后仍归属试点地区。
二、“营改增”扩围逐步推进
自2012年1月1日开始, 上海市初试8个月已显成效, 现将范围陆续扩展:北京市于2012年9月1日, 江苏省、安徽省于2012年10月1日, 福建省 (含厦门市) , 广东省 (含深圳市) 于2012年11月1日;天津市、浙江省 (含宁波市) 、湖北省于2012年12月1日将开始试行, 可以肯定在未来不久将普及全国。
三、“营改增”对企业税负影响
“营改增”试点方案公布后, 引起了社会普遍关注。作为一项重要的结构性减税措施, “营改增”到底能给企业减少多少税收负担, 就应从税金测算中来验证。增值税的主要特点是以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的差额为应纳税额;而营业税通常按照营业收入总额和适用税率直接计算应纳税额, 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也就是说, 增值税与营业税之间基本上不相联系, 营业税与营业税之间也互不相干, 都是各缴各的税, 不能相互抵扣, 只有增值税与增值税之间可以抵扣。
现以货物运输企业为例, 测试试点企业一般纳税人及小规模纳税人与营业税的纳税人在“营改增”前后税负差异。按照原营业税条例、增值税条例规定:交通运输的营业税税率为3%, 运输费用按7%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扣除。《试点实施办法》规定:交通运输业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适用11%,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增收率为3%, 一般纳税人接受试点纳税人中的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的运输服务, 按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支票上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例如:试点地区运输公司A为生产企业B公司 (一般纳税人) 提供运输服务, 取得100万元 (含税) 收入, 若A公司当期耗用油费为40万元 (不含税) , 为运输工具修理发生费用及其他服务10万元 (不含税) , 均取得增值税专用支票。B公司支付运输费金额为100万元。
由上测算结果得知“营改增”后, 试点企业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税负都有不同程度降低, 但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企业获得减税好处最多。对于原一般纳税人接受试点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应税服务的进项税额可以得到抵扣后获得减税金额最大, 实惠最多。从试点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的应税服务税改前后税负无差异。
四、纳入“营改增”扩围企业应采取的应对策略
(一) “营改增”扩围企业应尽可能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
新政下, “营改增”企业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较为容易。根据《试点实施办法》规定:试点纳税人年应税服务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 应当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年应税服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及新开业的试点纳税人, 同时符合拥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 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 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纳税人, 可以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同时《试点实施办法》还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 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可以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成为一般纳税人。
(二) “营改增”企业采购货物接受劳务等应尽量选择一般纳税人企业和尽量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
“营改增”企业一般纳税人和原一般纳税人一样, 其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税税额后的余额, 因此在采购货物时必须在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供应商之间做出选择, 以能够获得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最大化为宗旨, 但如果采购货物等时没有选择余地的情况下, 只能选择小规模纳税人, 也应当要求取得小规模纳税人在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就享受不到增值税进项税抵扣的政策优惠。但需要注意的是:试点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的运输服务, 一般纳税人企业可以按照其提供的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五、“营改增”对企业财务报表主要影响
“营改增”对资产负债表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对资产部分的影响是资产价值有所降低 (价税分离) 。“营改增”前, 由于“营改增”扩围企业为营业税纳税人, 所进货物计价成本包括买价、运输费和相关税费。“营改增”后, “营改增”扩围企业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所进货物计价成本的金额以 (不含增值税) 的采购成本计量, 原一般纳税人由于接受“营改增”企业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中进项税额能一次性全额抵扣, 不再计入接受服务成本中, 造成资产价值减少;对负债部分影响是流动负债降低 (应纳增值税额降低) :“营改增”前, 由于“营改增”扩围企业为营业税纳税人, 没有资格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就谈不上税金抵扣问题。“营改增”后, 由于“营改增”企业也成为一般纳税人, 和原一般纳税人一样, 其购进货物等只要向一般纳税人索取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其进项税额一次性全额抵扣。造成企业应纳税费降低, 最终导致负债降低。
对利润表影响主要表现在:企业盈利增加。由于“营改增”企业所购货物等实行价税分离计量, 资产价值有所降低, 所生产的产品成本费用降低, 因此表现出企业利润增加, 企业收益率明显提高。
对现金流量表的影响主要表现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动的增加。由于前面所述“营改增”企业所表现成本费用降低, 相应地产品销售总成本降低, 从而造成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增加, 同时, 由于少缴纳增值税, 也造成了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有所上升。
综上所述:“营改增”有利于完善税制, 消除重复征税, 有利于降低企业税收负担, 增强企业发展能力, 有利于企业放下包袱, 放开手脚向专业化分工, 推动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提升服务质量, 有利于提振消费和改善民生, 并有益于扩大内需、推动产业升级换代, 加快转变生产方式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 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使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更加合理, 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增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2011年110号.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1年110号.
[3]“江苏省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辅导材料”.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改通过.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改通过.
财税策略 第2篇
从我国20世纪90年代的经济运行状况来看,外贸进出口一直是拉动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上世纪末我国对外贸易持续出现顺差现象。进出口贸易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增长作出了重要贡献,同时也留下了一系列的问题,后遗症的出现给我国经济的发展带来了系列问题。特别是进几年我国日益扩大化的经常项目和相关的金融项目、资本项目出现了双向顺差。导致我国与其他国家产生的贸易摩擦越来越多,同时西方发达国家要求人民币升值的呼声愈来愈高。
可以看出,我国对外贸易产生的双顺差现象导致国际经济出现收支不平衡的问题很严重,同时产生宏观经济的外部失衡问题。所以要解决当前的问题,我国政府必须采取一系列的措施。首先必须对我国的经济体制和金融体制进行改革,转变我国经济增长方式,依靠扩大内需来带动我国经济增长,达到进出口贸易的和谐、平衡发展。此方法的具体实施必须依靠国家相关政策来支持,政府必须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或货币政策来解决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深层次问题和矛盾。从我国当前的实际状况来看,外汇盈余情况明显且在不断增加,持续增长的外汇导致我国的物价一直不稳定,从控制通货膨胀的角度来分析,我国当前通过宽松的货币政策来扩大内需的力度远远不够。所以为解决和纠正外部经济失衡的状态,减轻人民币升值的压力,采取积极相关的财政政策和积极的税收政策是非常有必要的。我国宏观经济失衡的内在因素是深刻的,失衡的矛盾也在不断加大,从内在因素分析要解决此种矛盾仅仅依靠一些财政措施是很难实现的,如当前的金融体制效率低下、不健全等,一些地方官员的相关考核体系不完善、政绩考核不科学等。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宏观经济外部失衡的问题、缓解矛盾,必须把财政和税收政策同时利用起来。
一、提升公共消费的能力,通过扩大内需实现经济发展
首先,拉动内需的主要动力之一就是政府消费,所以政府消费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是巨大的。内需从实现形式上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依靠投资来扩大内需,另一种依靠消费来扩大内需。二者只要有一个方面扩大需求,都会对经济发展起到带动作用。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分析,以往通过投资方式带动经济发展可以起到很明显的效果。从当前状态看政府消费是集中式的,我国居民消费比较分散、很难起到明显效果,需要时间的积累和沉淀。从我国居民实际消费状况来分析,居民的消费能力主要取决于收入,居民的收入可以分为短期收入和长远预期收入二种。我国改革开放后经济发展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我国的收入分配体制一直不健全、不完善,导致我国当前的收入差距拉大,反映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已经达到0.4的水平,此状况导致我国很有消费愿望的人没有能力消费,购买能力、消费能力相对很弱,此部分在我国人口比例中占有很大的比例,因此我国依靠居民消费来带动经济发展的压力是巨大的,当前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健全,居民的未来收入很难保证,因此其消费愿望更加难以实现。所以从带动经济增长的因素来看投资对经济的拉动作用要好于消费,但由于我国的钢铁、房地产、水泥最近几年投资增长速度过快,导致原材料供不应求,因此原材料价格上涨过快,导致煤、电、油等出现紧张的局面。因此,从我国经济的发展状况来看,实现当前经济发展,必须把拉动经济增长的因素从投资转移到消费。从消费的形式来分析,消费主要有二种,一种是居民消费,另一种是政府消费,从我国的实际国情来看居民消费的效果不是很明显,自然把消费的问题落在政府身上。从长远角度来分析整个社会消费能力的提升必须依赖国家好的公共财政政策。所以,政府在整个消费过程中发挥的作用、扮演的角色是非常重要的。
当前我国的居民消费之所以如此难以启动,主要原因是我国居民未来的一些消费是必须的、具有刚性的特征。我国社会保障体制没有完善,居民的未来收入具有很大的波动性和不确定性。所以当前要想扩大居民消费支出,必须从政府入手,政府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建立完善的公共财政保障机制,消除广大的居民的担心,解决他们的未来若干问题,如此状态下居民可以放心消费、大胆消费、从而带动经济的发展。
二、完善外资税收政策,提高外资利用效率
我国当前的外资导向不合理,主要体现为对区域导向比较明显而对产业的导向比较弱。对我国的沿海地区投放力度比较大,而内地的关照程度较低。从经济特区到经济开发区再到经济引导区逐渐递减投放,从我国的东部到西部投放也是依次降低。此种不均衡发展状态导致我国的外资税收政策具有很强的不合理性,我国的东部税收政策优惠比较明显,中西部很难享受到更好的优惠政策。我国外资利用的区域不平衡状态导致其产业导向较弱,我国外资税收优惠政策导向不平衡,从高新技术产业到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的优惠政策大都体现在沿海地区,中西部落后地区基本享受不到。外资的投放具有很强的不合理性,部分外资还流入投机性较强的股票、房地产等行业。对我国国民经济增长起到拉动作用的行业和一些基础设施领域很难享受到好的待遇。我国的外资正在以很快的速度向保险、银行、电信、证券等领域流入,而这些领域对国民经济发展一般起到操控的作用。
我国加入WTO已经很多年了,但是流入我国的外资依然在享受超国民的税收优惠政策,如此状况在国外是很少见的,也给内资本带来了很大的不公平性,因此出现内资通过国外注册公司,最后把资金通过国外转入国内,形成所谓加外资现象。我国的外资税收优惠政策和国际社会倡导的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的局面是不一致的,给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带上了一个无形的枷锁。外资税收优惠政策给我国产业发展和升级带来了很多问题,产业无法转型,外资优惠政策不一致导致国际收支失衡,因此我国当前必须积极调整外资优惠政策,达到有效利用外资的目的.,提升外资利用水平,减轻资本贸易顺差给我国人民币造成的升值压力,为我国经济发展创造更好的环境。根据我国经济的发展状况来看,产业发展的不平衡为经济发展带来了若干问题,为提升产业升级、优化产业结构必须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来调整产业发展方式。对于一些具备优势但又缺少资金的产业,要通过政府积极的财政政策重点扶持,防止所谓假外资现象的产生。对于高污染、高消耗的产业进行逐步淘汰,促进整个社会的产业升级。
三、对出口退税政策进行优化调整,保证进口贸易和出口贸易协调发展
我国持续贸易顺差的局面要求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来调整税收政策,达到进口贸易出口贸易的平衡。从我国与美国欧洲等国的贸易摩擦来看,日益增长的贸易顺差对我国的发展来看不仅不是福音,反而成了一种负担。因此西方国家一直要求人民币升值,其实从本质来看我国贸易顺差的加大,主要原因是我国的内需不足,从一定意义上说也是我国经济出现降温的一种表现。因此我国的未来一段时间如果内需问题不能很好的解决,净出口在我国经济增长中所占的比例依然会很大,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也会更加明显。如此下去导致与国际贸易伙伴之间的争端和摩擦会进不断加剧,人民币升值的压力会更大,所以我国政府必须在进出口贸易方面找到一个平衡点。
财税策略 第3篇
关键词:财税政策;法律责任;国防教育;预算
颁布并实施了《税收征收管理法》及《预算法》后,为审计机关开展财税审计提供了法律依据,与此同时对税务、财政部门依法治税进行了有效促进。但是,就目前地方财税审计来看,某些法律法规与规定还不够完善,因此给审计部门依法定性及处理问题带来了困难,也给税务、财政部门执法严格性形成障碍。
一、 分析《税法》中的问题
在《税收征收管理法》中,以下简称《税法》,对漏税没有做出严格的界定。并存在一些问题,如诸多条款强制性不足,且原则化条款内容。以《税法》中第37条为例进行说明,条款内容为:未按照规定期办理地税务登记的纳税人,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处于两千元以下罚款。从具体执行的问题来看,对于很多单位或个体经营者,未办理营业执照,但按照该项规定,条款中未作出明确规定,税务机关则无法进行处罚,也没有具体的处罚标准。法律没有明确涉税问题第三者责任人,例如:对欠税企业,仅仅要求银行协助税务机关进行欠税清理,但是,实际问题就不是这样,银行具有协助的义务,但是也可以不协助,因此,从法律的角度而言,没有固定法律责任条款。
二、 分析《预算法》中的问题
地方财税审计中财税政策问题还可从《预算法》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分别从下述4个方面展开探讨。
1、难于纳入部分财政预算管理收入
“有预算收入上交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必须依照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及法律、行政法规,及时、足额想国家金库上缴应上缴的预算资金”,这是《预算法》中所规定的。近些年,对于一些政府性基金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财政预算内管理,国家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在诸多方面阻力和压力下,很难按照文件规定将应纳入财政预算内管理的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这样既不利于财政监督筹集和使用资金的情况,同时也恶化了部分预算资金库外循环。
2、难以平衡财政收支
虽然《预算法》中对法律责任进行了明确,且做出了地方预算不准列赤字的明确规定,但是在实际运用中,尤其在经济条件困难的县市,增加的各项政策性之处激化了财政收支的矛盾,而地方预算不准列赤字的《预算法》规定又使得地方财政预算缺乏真实性,假平衡掩盖了县级财政状况的困难。
3、难执行预算与政策性因素挂钩
法律规定了井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按照品准的预算,各级人民政府须严格执行。可实际执行中却易出纰漏。从一定程度上而言,临时出台的收支政策对正常执行的预算形成了障碍、产生了干扰。政策性税收缓征、免征、减征等在收入方面形成收入缺口,对地方财力造成影响。而支出方面,如各项地方配套资金、工资增支政策等影响了预算的执行,而且时有发生上头出政策、底下拿钱的现象。
4、法规之间存在矛盾
《预算法》与各项法规存在矛盾,给编制预算造成困难。在《预算法》中,作出了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来进行地方各级预算的编制。在实际中,对于财政预算的规定,其他法律法规却存在出入,这些规定内容广、项目多、涉及的部门多。对于支出,除了《教育法》、《科技法》、《农业法》作出规定外,省级以上的法规对确定了十多项法定刑支出,包括国家赔偿费、地税经费、世界银行贷款准备金、失业准备金、国防教育经费、计划生育费、体育、卫生、文化、宣传等。列支的标准在诸多这些规定支出项目中各不相同,主要是比例支出。例如:相比于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幅,农业投入增幅偏高;科技投入增幅较财政收入增幅高,要逐年提高财政支出比重;教育投入增幅较经常性财政收入增幅高,同时较总支出的增幅高,逐年增长人均经费;按照财政收入的1.5%安排失业保险准备金;按照贷款总额的5%的比例在财政预算中纳入世界银行贷款准备金等等。地方财政预算由于诸多法定支出已经难以迈开步伐,而在财力相当有限的情况下,地方财政处于两难的尴尬境地,面对被动的预算管理工作无所适从。
三、 简述地方财税审计其他问题
开展税收审计是为了维护国家税收法律、政策的严肃性和统一性。税收审计是财政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近几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中存在的问题来看,地方和单位违反国家税法,自定税收优惠政策,扩大免税范围,擅自减免税收,超越权限,延长减免纳税期限等行为时有发生,更加恶劣的情况还有利用非法手段偷税、漏税,严重流失国家税收。从是否按税法规定的视角,税收审计应当及时、正确、足额的征收入库,掌握地方税收的征收管理,有税不收、有无征管不力等造成税收流失的问题。因此,文章提出如下问题,值得重视。
1、流失建筑安装税收
主要在两个方面呈现出来:第一,是建筑企业的税收流失的问题,情况十分严重,要作为审计重点,加大处罚偷税漏税行为的力度;第二,工程款的支付或结算环节,建筑企业应该使用预收据而用收条收取工程款,在工程顺利完工后,不进行决算审计导致结算时不使用工程发票、改用其他发票收取工程款,或税收流失。在审计过程中,这种状况频繁出现。
2、出租房屋漏税的问题。
要结合税收审计,督促地税部门补查入库。私房用于出租,须缴纳房产税和营业税,但是出租户不主动申报纳税,房屋出租收入无账可查,收入难以核实,就很容易导致漏税,
3、流失个人所得税
多年来,国民对个人所得税颇有争议,而个人所得税法修改次数也较频繁,在税目、税率、起征点上仍然停留着人们的争议,在此要说明的是流失个人所得税的问题。个人所得税虽然每年都呈现出了上涨的趋势,其流失量也让人吃惊。手段多样、数多、面广中体现其特点:第一,个人偷漏个人所得税,隐瞒利润。第二,部门、单位在对如招待费、劳务费等项费用进行支付时,对方没有使用税务部门的正规税票,部门和单位既不履行代扣代繳义务,也不予抵制。第三,部门、单门在发放职工工资应缴个人所得税时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4、行政事业单位是否按规定征收营业税
税收审计要审查税收流失的问题,维护国家财政收入,这是审计机关职责所在。《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对行政事业单位出租收入、收费收入征收营业税后,在征收过程中,因应税单位纳税意识淡薄,税收征管相对薄弱,所以存在拖欠、拒缴税款、有意扯皮、抵制等一系列问题。对此,应督促其征收到位,结合税收审计。在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或财政收支审计中,审计机关也应督促其补缴应缴的税款,结合对其纳税情况的审计,而某些审计人员认为审计机关不是法律所规定的征税主体,税收是税务部门的事,所以,审计人员不存在审计查税的事,不需要管税收的事,这种认识是错误的。
四、 结束语
在地方财税审计中,审计人员会因查到违法违纪问题而左右为难,最终不得不选择放弃审计处理,这也是地方财税审计负担“沉重”所在。对此,为促进财税部门能够对依法治税、避免财税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国家应对一些财税政策作出相应的调整、补充、修改,完善法制,平衡地方财税审计工作。
参考文献:
[1] 郑石桥. 审计机关组织模式和审计效果——以规制俘获理论为研究视角[J].审计与经济研究,2012(2).
[2] 陈宏愚,赵峰,邓峤,陈奇. 两型社会建设中环境财税金融体系的创建——基于湖北省黄石市黄金山两型社会先行区的调研思考 [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1(12).
财税策略 第4篇
一、企业新三板上市过程中易于出现的财税风险
(一) 新三板上市过程中容易出现的财务风险问题
据有关资料报道, 拟上市公司因财务问题不过关而与上市融资“失之交臂”的数量不在少数。现就企业上市申请过程中容易出现的财务风险做出简要的阐述。
1.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问题。持续经营能力是新三板上市的前提条件之一, 公司在上市之前及上市后能否具备较强的持续经营能力, 是不仅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还关系到企业能否在新三板市场站稳脚跟, 而不至于被踢出局,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问题体现在持续亏损及资不抵债两方面。持续亏损与资不抵债的关系是极为密切的, 如果公司经营不善长期亏损造成亏损, 从而使得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下降, 最终有被三板市场摘牌的可能。因而, 持续经营能力问题是企业在新三板上市过程中所应关注的一个较为重要的财务风险问题。
2.收入确认问题。收入的确认是体现企业经营成果的较为重要因素之一, 其重要性不仅体现在财务风险上, 还体现在税务风险上 (关于税务风险下文将进行详细解读) 。收入确认的财务风险问题一般体现在能否符合会计准则中的条件。
例如:准备在新三板市场上市企业的销售内控制度是否完备, 流程是否清晰, 整体的企业现金、流、发票流、合同流是否能做到“三流合一”, 这不仅关系到财务风险的问题, 某种程度上来说也关系到税务风险问题;
营业收入的客观性问题, 拟上市新三板市场的企业, 是否所有的收入都已经计入企业的财务报表中去, 对已经形成现金收入 (有些为账外收入) 的情况, 是否有针对该项业务制订专门的规范, 包括企业的各类商业折扣、销售折让等问题的会计政策适用是否合理,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成本、费用的合理性问题。成本费用直接影响企业的净资产收益率和税后利润, 从而进一步影响企业的整体业绩。具体如下:首先, 应关注企业的成本、费用核算方法是否符合相关会计法律、法规, 核算政策上前后会计期间是否具有可比性。例如存货的核算不规范、产成品出入库缺乏相应制度、固定资产及折旧管理等问题。其次, 日常费用报销方面, 存在不按预算支出、越级审批、核销流程不规范等问题, 还存在票据取得不合法或是填开不规范的问题。最后, 也是最重要的是成本性支出与费用支出混淆, 这样不仅造成了财务核算上的问题, 同时也能够引起纳税风险的产生。
4.现金流量问题。现金流量关系到资金链问题其实质即是企业的资金问题, 而企业的资金相当于人的血脉, 人断了血脉难以生存, 企业如果断了资金链, 将使得企业运转难以维系, 从而使企业的运营举步维艰, 企业的现金流量反应了企业真实的盈利能力、偿债和支付能力。例如, 企业实现的利润如果没有现金流作支持也只是“纸上富贵”而没有实际意义, 而相关的偿债能力和支付能力, 如果企业没有足够的现金作保证, 对于企业的债权人和供货商来说, 也只是一种“心理安慰”而已。公司现金流量问题关系到新三板上市问题, 因而公司在注重资产及盈利能力的同时, 应将现金流量问题当作较为重要的方面考虑。
5.独立性及关联交易问题。企业若想在新三板市场上市, 其生产的产品或是提供的劳务, 必须有真实的销售渠道及合理的销售环节, 而不能通过与关联方的关系来进行销售。所谓独立性是指, 公司所能支配的资产、自身产品的营销环节、公司的人力资源、公司的各项财务支出及对外发生的各项业务等方面必须做到完全的独立。然而, 一些企业为了上市, 与其关联企业进行了一些关联交易, 例如在产品销售过程存在销售定价等方面的不公正、不客观, 以便虚增其利润、而在企业的对外借款及担保过程中也同样存在着关联交易业务的发生。如果被认定, 将影响其上市进程。
【案例】厦门万安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主营建筑智能化及智能化产品销售两部分, 2011年毛利率分别为75%、25%。其中, 建筑智能化系统产品的市场竞争非常激烈, 2010年公司在建筑智能化系统销售前50名企业中的市场占有率约1.29%。2010年三季度起, 金石投资公司、滨江控股公司以及吴忠泉和杨铿增资后对其增资后, 成为厦门万安智能股份第4至第7大股东。2009年至2011年, 公司与上述股东及其关联方的智能化销售金额分别为43, 860, 000元、49, 810, 000元、30, 880, 000元, 占同类销售金额的比例分别为23.21%、19.67%、9.54%。该发行人业绩很大程度上依靠关联交易来实现, 在独立性交易方面存在很大的缺陷。
(二) 新三板上市过程中容易出现的税务风险问题
税收问题是企业的痛点, 也是企业财务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因为税务问题真切的刺痛公司管理团队的心, 我国目前有很多具备新三板上市的企业, 在最后的运作过程中, 因为税务不合规范而上市失败。一方面是要补交的税太多, 公司没有足够的现金;二是税务的历史问题过多, 即便想补也不知道从何开始;三是有些企业在以前的经营过程中存在税收违法行为, 法人代表与财务负责人甚至需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收入及成本、费用的税务风险问题。收入及成本费用问题因其涉及到的税种较多, 因而是税务机关进行日常税收稽查工作过程中的重点环节。首先, 拟上市公司在未进行上市运作以前, 由于其过多的考虑了纳税成本, 在一些销售业务已经发生且应该纳入计税收入的情况下, 不进行纳税申报及缴纳相关税款, 从而容易形成偷税的税收违法行为;其次, 企业在相关成本、费用的核算过程中易于出现成本与费用划分不清问题, 从而易于出现企业所得税纳税风险的产生;最后, 由于企业在先期的经营活动过程中, 相关票据取得的不规范也容易出现票据方面的税务风险, 例如, 虚开发票、取得假发票或是发票填写不合规范等问题。
2.科技企业软件产品退税问题。拟在新三板上市的公司中, 一部分企业属于高新技术企业及软件企业等科技型企业, 这些企业大部分是以软件产品销售为主, 因而将涉及到增值税、营业税及企业所得税等税收问题。一些企业为了实现其软件销售并享受增值税软件退税及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 可谓是费尽心思。但是, 公司申报退税的计算过程与法定的退税计算过程存在差异, 容易产生多申报退税, 存在被税务部门处罚的风险。另外, 一些企业在享受软件退税的同时, 因没有注意到“退税软件产品所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不得在其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的规定”, 从而易于造成企业所得税纳税风险。
3.重大交易和事项缺乏税务筹划。企业在并购、收购其他公司或者出售业务部门前, 会进行尽职调查, 审查目标企业或部门经营管理是否合规, 是否有潜在的风险, 但是却是忘记了相关税务风险的防范, 例如企业所得税问题。另外, 对于一些规模较大的公司来说, 其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划拨、资产转让、业务转让也有可能涉及税务风险。税务讲究独立交易原则, 同一控制人的多个独立公司在进行交易时如果出现资产定价不合理的情形, 税务局会对所得税进行问责。
4.其他小税种问题。印花税、车船税、社保费等一些小税种的税费缴纳问题, 因其涉税金额较少, 且统计工作量过繁、过大使得企业在成立之初容易产生忽略, 而正是这些小税种容易使得企业产生一定的税务风险, 企业财务人员不应“因其恶小而为之”。
二、企业新三板上市过程中财税风险的会计防范
企业在新三板上市的运作过程中会遇到各类意想不到的风险, 而这其中财务及税务风险的出现对于企业的日常财务管理工作是较为常见及突出的问题, 如何防范并且化解财税风险是每一个“会计人”都面临的挑战, 因而财税风险的会计防范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 企业应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企业财税风险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是因其相关管理制度上的缺失所造成的。拟上市公司, 应该依照国家的相关会计法规及国家财税政策, 并结合其自身经营特点, 制订出切实可行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使得公司相关人员在财税风险的会计防范过程中做到“有法可依”。与此同时, 应该知道财税风险的会计防范, 不应该仅是公司会计部门的工作职责, 公司的全体员工都应该遵守制订出来的相关管理制度, 从而实现“全民皆兵”防范风险的局面。
(二) 合理设置相关部门
拟上市公司若想防范财税风险, 应该设置合理的职能部门, 做到风险归口管理。例如, 公司可以在财务总监的领导下, 设置会计部、财务部、税务部及内审部门, 将会计核算、防范风险、内部审计三者有机的结合, 形成一个三位一体的财税风险管控模式, 使其无处遁形。
(三) 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公司在财税风险的会计防范方面, 作为人的因素的会计人员起着相对重要的作用。再好的制度, 再强有力的风险控制部门, 最终也需要有人来完成风险控制工作。公司应该选择那些具有一定职业操守, 思想品德好、业务能力过硬的人员充实到财务部门中去。另外, 会计人员应该接受过系统的会计业务知识及国家相关财税法规政策的培训, 并且取得了相应的会计技术职称, 最好是拥有注册会计师或是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除此之外, 公司还应该注重会计人员的后续教育工作, 会计人员应对国家最新的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及时的了解和掌握, 以便能更好的防范财税风险。
(四) 引入社会中介机构进行有效的监督
由于我国社会中介机构所拥有的相关人员, 无论从业务能力上、对国家财税政策的把握上较高。因而, 企业应该定期或是不期的聘请社会中介机构 (如会计师事务所) 采用一定的审计、评估方法, 对于企业的相关财税风险进行审核或是评估。这样做的好处是, 可以起到从外部对于企业的财税风险进行防范的作用。
三、总结
企业在新三板市场上市, 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企业缺乏资金的问题, 然而企业在上市运作过程中会有一些财税风险的出现。企业面对各类财税风险, 应从制度的制订、部门设置、相关人员的配置以及社会中介机构有效的外部监督上做起, 形成一个“四维”的风险会计防范空间, 从而使其财税风险降至最低, 以便更好的在新三板市场上融通资金, 从而为企业的发展、我国的经济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摘要:对于我国符合新三板上市条件的企业, 在上市前的准备及上市后的运作, 大都会有一定的经营风险。对于经营风险的出现, 新三板企业如何予以防范及化解, 也是对其的管理工作的一种挑战。本文将从会计角度浅析新三板上市运作过程中出现的一些财务、税收方面风险、防范措施及其新三板市场中上市的策略问题。
关键词:新三板,财税风险,会计防范,策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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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局县委财税发展工作会讲话 第5篇
刚才,*同志就全县财税工作讲了很好的意见,我都赞成,请大家结合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年全县财税工作成效显著
*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帮助支持下,全县人民高举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四川丘区经济大县文化名城战略定位,认真贯彻宏观调控政策,大力实施三大战略,沉着应对特大旱灾带来的负面影响,着力创新工作机制,国民经济继续保持了快速增长的良好态势,实现了“*”规划的良好开局,为实现“双百亿”和农民人均收入4000元目标奠定了基础。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实现60.13亿元,比*年(下同)增长13.2%;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实现12449万元,同口径增长13 %。全县国税系统累计入库税收13456.7万元,完成计划任务的106.9%,增长22.8%,增收2500.7万元;入库“两税”11752.5万元,完成计划的108.9%,增长25.2%,增收2362.3万元。全县地税系统累计入库税收12435.1万元,完成计划任务的107.8%,增长18.5%,增收1944.2万元。
过去的一年,全县财税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财政、国税、地税组织收入的增幅都大大高于我县同期经济增长速度,实现了“*”时期财税事业发展的良好开局。取得这样的成绩,是全县财税系统干部职工谋划全局、抢抓机遇、规范管理、改革创新、狠抓落实的结果,是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积极配合、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及全县财税系统的干部职工表示衷心地感谢,并致以诚挚地问候!
二、扎实做好*年的财税工作
*年,我县财税工作要坚持用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聚财为国、支出为民的工作宗旨,紧紧围绕财税收入增长14%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增强机遇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定信心,知难而进,团结拚搏,扎实工作,为建设四川丘区经济大县文化名城和构建和谐资中提供财力保证。
(一)切实加强领导。财税工作开展的好坏,关系到全县财政预算收支平衡,关系到经济发展目标的实现,关系到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务必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从全局的高度来关心和支持财税工作,积极帮助解决财税系统面临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为财税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一是要把财税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要熟悉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财税工作情况,分管领导要坚持定期研究财税工作,掌握税源和每个阶段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分析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支持税务部门依法治税,绝不能违反政策搞变通,绝不能混淆入库级次,绝不能“寅吃卯粮”,收“过头税”。二是要强化目标管理。财税部门要自我加压,自添措施。今年,县上将加大对财税收入的考核力度,不仅要对全年目标任务进行考核,而且还要继续坚持对均衡入库进行考核。各乡镇要认真研究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确保全年财税任务的顺利完成。三是县金融、公安、工商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与财税部门的协作配合,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在资金调度、税款入库以及查处涉税(费)案件、打击涉税(费)不法行为等方面,紧密配合,全力支持财税工作。四是财政、国税和地税部门要进一步建立联席制度,互相支持配合,加强协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二)加大组织收入力度。要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加强组织税收收入,要占到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65%以上,同时,也要加大非税收入的征收力度,提高财税征管的质量和效率。一是要增强财税计划执行情况的分析和考核。县、乡镇财税部门要定期分析研究收入计划执行情况,认真开展税源调查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找准薄弱环节,采取应对措施;要把财税收入计划层层分解落实下去、落实到人头,推行领导分片包干负责制,确保收入及时足额入库。二是要加大税(费)源监控力度。注重重点税(费)源监控,扎实开展税(费)源调研和普查,积极推行属地管理和分类管理相结合的税(费)源管理模式,突出重点单位重点督、重点行业重点管、重点税种重点抓的工作方式。三是要强化征管基础工作。严格财税法制、财税政策、财税征收、财税票证、财税稽查等方面管理,全面规范日常工作行为;进一步加强财税收入征管质量考核,建立以登记率、申报率、入库率、欠税增减率、滞纳金加收率和处罚率为内容的征管综合考核体系;进一步完善建筑安装、货物运输业、销售不动产、劳务等专项发票的管理制度,巩固以票控税的成果,规范业务管理,提高业务工作水平。四是要强化各税种管理。加强对增值税、车辆购置税等各税种的管理力度,实行消费税申报管理和营业税分行业管理;加强企业所得税税基管理,规范个人所得税征管,建立个人收入档案制度、双向申报制度、代扣代缴制度,逐步实现个人所得税的源泉控管。同时,地税部门要搞好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管理工作。五是要加快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信息数据管理机制,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提高数据的综合利用率;大力推行多元化申报纳税,积极推广邮寄申报、电话申报、网上申报等申报方式,在城区加快税库银联网建设,提高办税效率;强化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切实加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杜绝泄密事故发生,逐步实现税务工作信息化、自动化。
(三)强化财税服务。全县财税部门要牢固树立财税经济观,进一步增强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大局意识,更新观念、转变职能、改进作风,以为纳税(费)人提供优质服务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和简化办事程序,在政策咨询、税(费)款征收等方面提供优质、高效、快捷的服务。一是要继续深入开展“为纳税人服务,让纳税人满意”的主题活动,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维护纳税(费)人的合法权益。二是要继续抓好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支持国家西部大开发、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等优惠政策的落实,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使政策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经济优势。三是要大力推行“一窗式”、“一站式”服务,统一规范工作步骤、顺序、时限和标准,进一步将执法依据、程序、主体、责任和处罚结果向社会公开,切实增强服务质量和效率。
(四)坚持依法治税。为政重在理财,理财必先治税,治税必须依法。要深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正确处理依法治税与支持经济发展、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推进财税体系建设,坚持依法治税、依法服务,不断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一是要以“五五普法”为契机,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普及税法知识,不断扩大税法宣传的辐射面和影响力。二是要扎实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贯彻组织收入原则、执行税收优惠政策以及企业所得税和房地产税收政策情况。大力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 强化对财税执法权的监督制约,及时发现和纠正财税征收制度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不断规范执法行为。三是要大力整顿和规范税费征收秩序。加强税务稽查工作,加大对重大涉税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继续严厉打击各类偷税漏税行为;对房地产、建筑安装、餐饮娱乐、金融保险、食品药品生产、废旧物资经营及使用、农副产品加工、连锁经营超市等行业和企业的纳税情况以及高收入行业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开展检查。认真执行欠税公告制度,加大清缴欠税力度,净化税收环境。宣传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宣传税务工作,曝光涉税违法案件,为税务部门依法治税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五)优化支出结构。我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面临很多困难和矛盾,各方面都需要钱,我们必须下决心对财政支出结构进行调整和优化,集中财力办大事,逐步解决面临的困难。对此,大家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服从大局,以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主线,继续优化支出结构,着力支持社会发展的重点项目和解决民生问题的实际工作。要积极筹集资金搞好东干道改造、沱江二桥建设、磐石古城建设、状元街修复、工业集中区建设、资威煤田勘探开发等重点项目。同时,要狠抓社会事业的发展,积极落实惠民行动,突出向教育、卫生、社保、就业、环保等事业的投入,继续扩大“两免一补”覆盖范围,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支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促进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需要强调的是,惠民行动既是*年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期间的一项长期任务,各乡镇、各部门在制定惠民行动方案时,一定要坚持“明确目标、量力而行、逐步实施”原则,既不容许不作为、也不能乱作为;决不能为追求政绩、盲目上项目、造成项目因为资金无法落实而不能得到彻底实施,也不能因为资金问题不作为。
(六)推进财政改革。财政部门要把部门综合预算改革和非税收入管理改革作为财政管理改革的重要内容。要通过两项改革的顺利实施,规范单位收支行为,建立和完善预算追加、重点工程政府采购、有关税费减免等一系列财政管理制度,并加强监督管理,切实提高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积极筹集资金确保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的顺利实施和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改革的资金需要。在保证基本运转需要的前提下,要严格控制专项支出。要通过实施部门综合预算改革,把部门的预算内外资金全部纳入财政统一管理,增强政府的统筹调控能力,有效防止单位私设“小金库”行为的发生;同时要通过相对统一支出标准,保证各部门的正常支出经费需要,缩小部门间的经费保障水平差距,促进协调发展。对非税收入的管理,今年彻底取消收支挂钩的管理模式,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要求,对收入实现目标考核管理,对支出实现项目管理。凡是有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单位,一方面,财政部门在下达年初预算时,要科学合理的安排行政性收费成本支出,促进工作顺利开展;另一方面,凡是不能完成任务的,不仅要追究单位的经济责任,还要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行政责任。对这一点,希望在座各位引起重视。
(七)严肃财经纪律。要认真开展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监督管理为内容的教育活动,使广大财政干部、财务人员和社会公众不断增强财经法纪意识,努力提高自觉遵守财经法纪的自觉性。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管,加大对严重违纪违规问题的处置力度,坚决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各级各部门要严格内部财务管理,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对违反财务管理规定、拒不接受监督检查的,财政部门要严格依法追究单位经济责任。纪检监察部门要严肃追究单位一把手的行政责任,在这一点上,县委、县政府是坚决支持的。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大力发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春节将至,要坚决防止违规发放奖金、突击花钱、公款请客送礼等行为,真正把钱用在刀刃上,努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切实加强队伍建设
政策落实与否、落实的程度如何,群众能否从中受益、受益多少,关键在于干部工作的水平、效率和质量。全县财税部门要按照“举旗帜、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要求,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一)要抓住关键。要坚持“班长抓班子,班子带队伍,队伍促发展”的工作思路,明确职责、强化责任、加强领导,力求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学习创新、民主团结、勤政为民、清正廉洁的“四好”班子;带出一支政治合格、本领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财税工作队伍;要着眼于提高干部的学习能力、适应能力、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加强教育培训,注重实践锻炼,加速干部的成才和成长。
(二)要抓好学习。广大财税干部要进一步学习好、实践好“*”重要思想,牢牢把握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这个精髓,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个本质,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这个核心,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质;要深入学习贯彻县十二届一次党代会和县十四届一次人代会精神,力求学深学透、融会贯通,切实把全县财税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重大部署和指示上来;要认真学习财税知识,熟悉财税政策、财税法规业务,深入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财税工作的规律和特点,更加自觉地贯彻执行财税方面的各项方针政策,学会用财税杠杆来调控和管理经济,着力提高业务水平。
(三)要强化廉政。腐败问题无论其表现形式如何,最终都可以归结为权力的滥用。全县财税系统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提高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全县财税部门要建立“不能腐败”的防范机制;“不许腐败”的保障机制;“不敢腐败”的惩治机制;“不愿腐败”的自律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
(四)要完善制度。要建立培训上岗制度、人才评价制度、民主生活制度、群众评判制度、业务运行流程、业务工作纪律等规章制度,以机制堵漏洞,以程序提效率。制度建设要讲民主、走程序,避免盲目性和随意性。要善于总结,把工作经验上升到制度、规范和程序的高度。要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办法,确保各项制度的严格执行、不走过场,使全县财税系统形成一种创先争优、你追我赶、积极进取的健康风气。
财税与信仰 第6篇
玄学影响
汉末随着儒家经学的衰微,党锢诸名士遭到政治暴力的摧残与压迫,转而苟全性命于乱世,清谈清议时政,心态发生畸形的裂变,对天下对人生对自己都丧失信心,摆脱名教而自命通达。这种思想流派在整个魏晋时代可概括地分为正始,竹林和元康三时期,正始时期玄学家中,以何晏、王弼为代表,从研究名理而发展到无名;而竹林时期玄学家以阮籍、嵇康为代表,皆标榜老庄之学,以自然为宗,不愿与司马氏政权合作;元康时期玄学家以向秀、郭象为代表;东晋一朝为清谈后期,清谈只为口中或纸上的玄言,已失去政治上的实际性质,仅止作为名士身份的装饰品,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魏晋风度和玄学。魏晋玄学注重内在精神的自我完善,轻视外在瞬逝的功名、富贵,普遍具有内心旷达、形迹放浪的风度,正是这个动荡混战时代思辨哲理的具体化。从魏晋风度和玄学不满现实的反传统意义上来说,是一种从不自觉到自觉的思想解放运动。对当时的财税制度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出现了前朝所没有的创新性的税种和征税方式:诸如估税(东晋始征,对大额买卖交易立有文据者课的税,相当于今契税)、散估(对小额买卖交易,不立文据者课税)、赀税(南朝始征,相当于今财产税)、通行税(东晋始征,相当于今贷款修路过桥收费)等新税种,其影响直至今日。而且自北魏开始,实行醋专卖;南齐时,实行市税(相当于今营业税)包税制,是我国赋税征收行包税制之始。
驱动佛教
三国魏晋南北朝时期,是佛教在中国发展的黄金时期,其外在表现则为寺院经济的蓬勃发展,内在表现则是佛教日益融入中国人的思想,可以说,正是开放的财税政策把佛教引进中国,也是步步紧缩的财税政策迫使佛教走上中国化的自我发展道路。
永嘉之乱后,中国一度出现了思想真空。在北方,由于汉族统治的统一帝国的崩溃,一向被视为汉族文化之股肱的儒家思想受到很大冲击。在五胡并乱的动荡时代,儒家学说显得苍白无力。与此同时的南方,在士族重玄学的风气下,儒学也处于劣势,不能在社会上起思想统领的作用。但当时盛极一时的玄学属于一种贵族化的文化,它只能局限在社会上层狭小的圈子中,而这一圈子之外劳苦大众则出现了所谓的思想真空,当时受尽社会动荡和分裂之苦的百姓,普遍有一种“人命若朝霜”“人生若尘露”的“犹生之嗟”,强烈的生命忧患意识,渴望被拯救的潮流使得宣传救苦救难的佛教获得了广为传播的土壤。
为扩大皇权根基赢得民众的支持,南北方统治者都选择了佛教作为其思想控制工具,不但如此,很多皇帝带头信佛,不仅在财政上支持佛教的发展,规定凡愿意奉佛信佛者一概免除赋税,而且见了和尚都加礼敬,亦十分注重利用佛教收揽人心,树立自己的威信。比如,北魏开国皇帝道武帝拓跋(公元386-409年)与晋室通聘后,笃信佛教。规定寺院可以豁免赋役,“那些生产僧祗粟的田免除其他一切杂赋,僧祗户则免除了兵役。”可谓是“寸绢不输官库,升米不进公仓”。那些寺院的官府赐户所受的免税免役优待,对一般编户齐民更具有无限的诱惑力,于是贫苦农民纷纷“竭财以赴僧,破产以趋佛”,以求寺院庇护。道武帝去世后,他的继承人明元帝(公元409-423年)继续推行佛教,建立佛像,宣传教义,广建佛寺,使北魏的佛教大发展。就是在南方,亦如唐代诗人杜牧的诗言“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竟然出现君主梁武帝4次执意舍身寺院为奴,弄得大臣以3亿铜钱的国库资金为代价将其赎回的事情。此时的寺院及其依附者独立于国家编户之外,不但能免除赋役,不劳而获的生活,而且出现了自己的庄园和佃户,成为佛门地主;有的佛寺还出资兴办油坊、磨坊等成为地道手工业主;有的采取强制手段控制寺院周边商业资本谋取自身利益,公然与朝廷争财利;更有甚者,有些佛寺仗着有钱,无视国家法律购买武器,建立“僧兵”队伍,据统计,北魏孝文帝至宣武年间的12次农民起义中,僧侣领导的即占6次。可以说,寺院地主凭借神权的力量来聚敛社会财富,成为与封建统治者争夺土地、劳动力、财税收入的主要对手。
长期以来,佛教免税政策使得国家纳税户大幅度减少,僧人免役政策又使国家兵源枯竭,佛教成为国家财源争夺的对手,佛教与财税的冲突发生了。首次冲突发生在北魏太武帝时期,不满佛教的太武帝即位后在财税政策上采取强硬手段,下令全国50岁以下的僧人必须还俗,服兵役,缴纳赋税。并在长安下令“灭佛”诏,诛杀僧人,焚毁佛像,这次空前的“法难”,为后世帝王的灭佛开了先河。但在北魏文成帝接位后,又恢复了佛教,开凿石窟修建佛像,以龙门、云冈石窟最有名,僧人又获得免税特权,一时寺院经济又大发展,到北周时期,僧人一度达到全国人口的22%。寺院再次成为与朝廷争财利的重要对手,鉴于此,北周武帝又发动了佛教史上的第二次“灭佛”,下令僧人还俗,僧财全部由政府部门接受,通过“稍分佛利”,北周国家的赋税和服役的人口大增,可惜第二年,壮志未酬的北周武帝英年早逝。宣帝继位后,又宣告恢复佛教。但经过两次“法难”,佛教开始从思想源头反思自己的理论功底,在经济上也注重自我约束,避免与朝廷发生冲突,在教义传播上,开始吸纳中国传统的儒教道教的经典,走向中国化的自我发展的道路,由此奠定了中国思想界“儒、释、道”三分天下的格局的基础。
(作者系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院教授、财政系副主任)
财税策略 第7篇
一、“营改增”的主要内容
“营改增”主要是指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其进行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交通运输业、邮电通信业、现代服务业、文化体育业、建筑业、销售不动产以及转让无形资产, 其进行计税的方法和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基本相同, 而金融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 则与增值税的简易计税方法一致。将营业税改征为增值税, 能够使我国的社会分工更加具有专业性, 进而促进我国不同产业之间的有效融合;能够让我国的税收制度结构更加完善, 可以有效避免进行重复征税的现象发生;能够降低企业的税收支出, 从而优化企业的投资结构, 并且增强企业的生存力与发展力, 进而实现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营改增对企业财税的影响
从我国企业长远发展的角度而言, 营改增对我国企业的发展和国民经济的发展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 但是,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 营改增对我国企业财税带来了一定的不利影响, 其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 我国企业的利润出现缩减现象。在我国的税收制度中, 营业税属于价内税的范畴, 而增值税则属于企业的价外税。在一个企业财税中所要承担的付出成本当中包含的抵扣成本较少, 则该企业在营改增政策中入账成本并不会受到太大的影响, 造成企业出现利润下降的现象。第二, 企业的产品可能出现增税现象[1]。在增值税中已经明确将以下八种情况看做销售行为, 比如企业开展促销活动, 则有可能被当做销售行为。在进行营业税的征税过程中, 企业开展的促销活动则被当做企业的营业收入看待, 因此企业在促销过程中所得收入会被纳入到企业的营业收入当中。第三, 对企业的财务管理行为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在实施营改增政策过程中, 因为企业增值税能够进行相应的抵扣, 例如企业的收入确定、税费核算、产品采购核算等一系列事项, 所以造成企业会计在进行核算的过程中发生了很大的改变。第四, 对企业的财务报表造成一定的影响[2]。在实施营改增之后, 企业即使与过去处于相同的业务状态, 企业的相关资产负债、利润报表等都会产生相应的改变。由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的范畴, 因此税费无法算入到存货的成本之中, 造成企业的存货价值出现下降的现象, 税收所带来的负担降低, 企业的负债也会随之下降, 企业的利润额会得到一定的增加。
三、企业应对营改增的策略
1. 加强对营改增的分析及测算
企业可以将观察和学习的重点放在实施营改增政策较早的, 并取得好成绩的试点地区, 并找出与自身企业相似的企业作为重要的借鉴和参考的对象, 由此分析营改增对企业财税所带来的各种影响, 例如在现金、盈利、税负等诸多方面带来的影响, 并采用科学、有效的措施, 对企业受到的影响进行全面、具体的分析和测算, 将营改增政策在企业运营过程中所造成的利弊作用进行准确的预算和判定, 及时找出应对方法, 采取应对措施, 进而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2. 提高财务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随着我国税制的不断发展和改革, 在企业中会计的工作也会发生相应的改变, 如发票管理、核算等。所以, 企业应该注重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工作, 提高企业财务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专业素质, 让财务人员可以更快的适应在新的税收政策, 并更好的对企业财务进行有效管理。
3. 利用国家的财政扶持政策
在我国实施营改增政策之后, 部分企业的税负出现增加的情况。政府为了更好的帮助企业摆脱这种困境, 在很多地区制定了相关的扶持政策, 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3]。因此, 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较大的困难时, 可以向有政府部门申请相应的财政支持, 享受国家实施营改增政策中的相关优惠政策, 降低营改增给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
4. 调整企业的经营策略
在新税制的背景之下, 企业应该根据环境的变化对自身的市场经营方法是进行相应的调整, 由此促进企业能够更好地适应新的税收政策, 进而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提高企业的经营利润。与此同时, 企业还应该对营改增对企业已经造成的影响以及未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科学的分析和预测, 为企业成本结构和管理体制的改造和调整提供可靠的依据, 由此确保企业的财政支出控制在增值税进行抵扣的有效范围之内。
结语:我国实施并推广营改增政策, 是对税制进行改进和完善的重要环节。我国实施营改增政策是为了降低企业的税负, 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对国民收入和分配进行优化, 促进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 企业应该积极面对营改增给企业财税所带来的影响, 并采用科学有效的应对措施抓住机遇提高自身的市场竞争力。
摘要:目前, 营业税和增值税是我国现行税制结构中最为重要的税款。将原有的营业税税种进行有效改善, 变为增值税税种是我国在税制改革过程中取得阶段性突破的一种重要标志, 这一改革必然会对我国企业的财税带来一定的冲击和影响。本文分析了营改增政策对我国企业税收带来的影响, 并在此基础之上探讨了企业在营改增政策中的应对措施, 旨在促进我国企业能够更好的适应新的税制, 促进我国企业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营改增,企业税收影响,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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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策略 第8篇
从2009 年我国实行增值税改革之后, 我国在增值税转型当中获得了很大的成功, 而随着营改增政策的推行, 企业所面临的税收政策又产生了一定程度上的改变, 这就为企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特别是在实行营改增政策以后, 我国的税制结构得到了进一步的优化, 对于促进我国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保障。但是在进行营改增转型的过程中, 由于在具体的实施当中存在一定的问题, 并没有起到预期降低企业税务负担的目的, 甚至对一些企业的发展产生了十分不利的影响。所以说, 通过强化营改增对企业财税的影响分析, 能够更有针对性的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 从而真正的发挥出营改增在便于企业发展当中的作用, 为我国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营改增的主要内容
为了更好的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 减轻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税收压力, 政府在各行业逐渐的推行营改增政策, 从而保证我国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为了更好的保证营改增政策的效果, 政府在实行的过程中在一些行业当中率先开展了试点工作, 这些行业包括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现代服务业以及销售不动产等, 采用的计税手段与以往的增值税方式相同。在经过一段时间的试点工作之后, 在今年的两会期间,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提出进一步推行营改增政策, 实行全面的营改增措施, 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便利的条件, 进而保证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通过营改增政策的实行, 在进一步优化税制结构的同时, 最大程度上的完善我国的社会分工, 提升社会分工的专业性, 从而提升各行业的生产效率, 从而实现各行业的有效融合, 为整体社会生产力的提升打下良好的基础。特别是在进一步优化税制结构的过程中, 以往重复征税的情况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得到缓解, 从而更好的提升我国的税收水平, 为国民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除此之外, 营改增政策的全面落实, 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企业的税务负担, 从而使其有更为充沛的资金投入到生产环节当中, 进而促进企业整体竞争力的提升, 为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三、营改增对企业财税工作的影响
国家在推出营改增政策的过程中, 从本质上来看是为了更好的降低企业的税务负担, 从而提升企业的经济活力, 为国民经济的增长做出更大的贡献。但是由于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 营改增政策在推行的过程中产生了一些不利的影响, 对企业的财税工作造成了一定的阻碍, 这就严重制约了其作用的发挥, 对国民经济的增长产生了不利的影响。首先来看, 由于企业的纳税方式存在一定的差异, 在营改增政策的影响下, 企业的利润出现了缩减的情况。在我国的税收政策当中, 营业税属于价内税, 而增值税则属于价外税, 这就使得在不同的税收政策下, 企业的生产成本也就发生了一定的改变, 特别是对于一些付出成本中所包含的折扣成本的企业来说, 其所产生的利润收入也就会有一定程度上的降低。
其次, 由于营改增政策的实行时间较短, 其中所包含的一些问题也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的发展, 特别是对于一些企业的产品容易出现增税的情况, 这就很难发挥出其在降低企业税负的作用。在增值税的征收当中, 对于一些促销活动也被当做销售行为来对待, 企业通过促销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也就被纳入到营业收入当中, 这就会对企业的财税政策产生很大的影响。最后, 随着营改增政策的实施, 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也就面临着一定的挑战, 特别是在一些生产环节比较复杂的企业当中, 增值税在进行计算的过程中, 所涉及到的环节也就会大大增加, 在这种情况下, 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也就会随之产生一定的改变, 对企业的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除此之外, 企业所面临的财税工作会在营改增政策影响下产生一定的变化, 特别是在进行财务报表的制定当中, 由于成本的变化, 使得其利润报表以及资产负债产生了一定的变化, 这就使得其财税工作产生了一定的变化, 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发展。
四、企业应对营改增的策略
随着营改增政策的不断推行, 企业所面临的财税压力也就更加的明显, 为了更好的适应这一税收政策的影响, 企业应该积极的采取相应的措施, 更好的适应营改增所带来的影响, 充分的发挥出营改增政策的作用, 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1.强化营改增的分析与预算
为了更好的适应营改增给企业的财税所带来的影响, 必须要强化对于营改增的分析与预算, 更好的对营改增政策加强认识, 从而发挥其在促进企业发展方面的作用。在这一过程中, 企业应该对一些营改增政策实施较好的试点进行考察, 重点观察与自身企业同类型的企业, 从而为自身的财税策略展开相应的借鉴, 从而更为准确的分析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对企业发展的影响。在进行分析预算的过程中, 必须要从盈利、现金、税负等多方面进行分析, 从而保证其结果的准确性, 更好的为企业的发展做出贡献。除此之外, 在进行分析预算的过程中, 应该对采取的措施进行严格的选择, 保证所采取方式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从而保证所获得效果的准确。特别是在开展相应的分析预算工作以后, 能够对企业运营当中所面临的风险与弊端进行分析, 进而最大程度上的降低营改增给企业的发展所带来的影响, 从而更好的发挥出其在促进企业发展方面的作用, 为国民经济的增长做出更大的贡献。
2.促进财务人员素质水平提升
在我国税收政策不断变化的今天, 企业的财税政策也应该坚持与时俱进, 积极的适应各种不同的税收政策。在这种情况下, 为了更好的适应营改增给企业的发展所带来的影响, 必须要积极的促进财务人员素质的提升, 从而在业务能力提升的基础上, 更好的发挥出营改增在促进企业发展当中的作用。而在促进财务人员素质提升的过程中, 企业应该按照国家税制的变化, 对财务人员的培养方向进行明确的制定, 从核算以及发票管理等方面进行努力, 保证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与企业的发展相适应。除此之外, 企业在进行财务人员培训的过程中, 应该与各种新出台的税收政策相结合, 不断的进行各种专业知识的更新, 从而在提升培训工作的效果, 更好的为企业的发展做出贡献。只有保证财务人员的专业技能与综合素质适应企业发展的要求, 才能最大程度上的降低营改增对企业发展的影响, 从而更好的发挥出其在促进企业发展方面的作用, 为国民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3.充分利用国家相关政策
在国家出台营改增政策以后, 由于实施时间较短, 处于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阶段当中, 这就使得其在发展的当中难免会产生一定的不足, 对企业的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因此为了更好的发挥出营改增在推动企业发展方面的作用, 国家出台了一定的政策来消除这些不足所带来的影响, 从而更好的发挥其在促进企业发展当中的作用。特别是在一些企业的发展当中, 营改增政策的实施, 不断没有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 反而增加了企业的税负, 这就使得其发展面临了极大的阻碍, 这就需要企业积极的利用国家的相关政策, 从而利用这些扶持政策来促进自身的发展。除此之外, 企业在转型发展的过程中, 难免会遇到一些发展方面的困难, 这就需要企业向政府申请必要的财政支持, 从而帮助自身能够获得一定的发展, 特别是在充分的利用营改增政策当中的一些优惠政策时, 能够更好的发挥出其在促进企业发展当中的作用, 促进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4.及时调整企业经营战略
国家税收政策的调整, 会在很大程度上对市场的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 这就会对企业的发展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 为了更好的适应营改增对企业发展的影响, 企业的管理者应该与市场的变化相适应, 及时的对企业的经营战略进行调整, 从而更好的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而企业通过进行经营战略的调整, 也能够更好的适应国家税收政策的影响, 从而保证自身的发展与政府的税收政策相适应, 从而在保证自身健康发展的同时, 获得更大的经济收益。除此之外, 企业应该对营改增现有的影响以及未来时间段内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 从而在这种科学合理的分析与预测当中, 为企业管理体制的改变以及成本结构的优化提供必要的参考, 进而更好的保证自身的良好发展。特别是在我国目前这样一个快速发展的背景之下, 企业想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当中获得优势, 就必须要及时的对自身的经营战略进行调整, 进而对自身的财税政策进行优化, 在适应国家税收政策的同时, 保证自身获得更好的发展。
五、结语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 我国为了更好的促进企业的发展, 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 在各行业逐渐的实施营改增政策。在营改增的税收政策当中, 企业的纳税方式产生了很大程度上的改变, 以往的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的方式缴纳, 这就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我国税收水平的提升, 为国民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保障。但是在进行营改增转型的过程中, 由于在具体的实施当中存在一定的问题, 并没有起到预期降低企业税务负担的目的, 甚至对一些企业的发展产生了十分不利的影响。所以说, 通过强化营改增对企业财税的影响分析, 能够更有针对性的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 从而真正的发挥出营改增在便于企业发展当中的作用, 为我国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杨军, 庞劲松, 刘斌.“营改增”触发的企业管理变革探索[J].财务与会计 (理财版) , 2013 (05) .
[2]林敏莉.浅谈“营改增”对小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及应对策略[J].财经界 (学术版) , 2014 (03) .
按财税文化取向创新财税理论 第9篇
财政的本质问题是财政分配权由谁掌握、为谁服务、如何服务。历史上, 财政分配权掌握在谁手中, 财政就为谁服务。社会主义财政应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 即人民是社会主义财政的主人和服务对象, 公共部门受人民委托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即应廉价、公平。
社会主义税收, 即公共部门受人民委托, 依法向生产单位和个人收取货币财富, 以满足国民公共需要。由于社会主义的本质是人民当家做主, 税收的特点应具有人民性 (人民立法) 、公共性 (税收存在的理由) 、公开性 (由前两者决定) 。税收的实质是私人财富向公共部门让渡, 公共部门只有将税款用于公共需要和民生的改善才有存在的理由。仅把强制性、无偿性作为税收的特点, 不符合社会主义本质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创新财税理论应以财税文化为取向。
中国财税文化内涵
一是以天下为公、平等参政、共同富裕、社会和谐为理想。中国人对财税的理想寓于理想的社会模式之中。千百年来, 中国人理想的财税分配方案大同小异。从古至今, 对理想的社会和财税, 既有一脉相承的共同点, 又逐步完善。共同的理想是:以天下为公为思想取向;以民主、平等为政治取向;以共同富裕为经济取向;以和谐、正义为社会发展取向。这实际上为社会结构的优化、权益配置的均衡指明了方向, 并指出了实现理想的途径, 如共同劳动、民主参政、发展生产力、公平分配等。历史表明, 是中国人民创造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或者说, 社会主义的价值体系符合中国人的理想。所以社会主义的价值体系在中国枝繁叶茂, 欣欣向荣。
二是以克己奉公、公平正义、为民服务、正大光明为财税道德。中国传统的道德核心是利他。儒、墨、道各派都主张修身、齐家、利国、利民。当代中国人将道德定义为“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和规范”, 强调以真善美来处理人与人的关系。财税道德是财税活动中自律的准则。传统的财税道德内容多, 当今主要提倡克己奉公、公平正义、为民服务和正大光明。
三是以团结统一、自强不息、重义轻利、自力更生等为民族精神。中国有五千年文明史, 中国人在长期的共处中, 形成了特有的民族性格。最突出的是:以国家统一、民族团结为取向;自强不息、不断进取;重义轻利;自力更生。中国人安家治国均强调自立、自信、自强。家庭以勤俭致富为荣, 国家以自力更生为荣, 鄙弃对外掠夺。对外贸易以平等互利为原则。由于中国是一个大国, 将国计民生建立在依靠自己力量的基础上。国家财政历来重视量力而行, 量入为出, 收支平衡, 多留储备, 而将奢侈腐化、入不敷出、“寅吃卯粮”视为衰败或危机。
四是以人文、求真、多元、和合为财税研究的思维方法。中国传统文化中适用于今天财税研究的思维方法很多, 值得强调的是人文、求真、多元、和合等。所谓人文, 就是突出人的地位。所谓求真, 就是敢讲真话, 实事求是。所谓多元, 就是承认事物千差万别, 不同的矛盾用不同的方法解决。所谓和合, 不只是多元并存, “和而不同”, 还吸收对方长处充实自己。
财税理论创新
创新财税理论, 关键要处理好以下几种关系。
一是人与自然和谐。我国历史上主张“天人合一”。不能为眼前的经济利益, 破坏长远的生存环境, 牺牲后代人的利益, 影响可持续发展。财税资源配置理论应强调生态平衡、人与自然和谐。
二是人权与产权相联系。人权包括多种权利, 其中生存权是基础。我们既要按“天下为公”的目标, 建立全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失业、养老、医疗保障制度。同时, 坚持公有制为主体, 人民是国有企业的主人, 拥有管理权、受益权。也就是说, 通过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产权的落实, 使人权建立在可靠的经济基础上。西方脱离产权讲人权, 是虚假的人权, 是为打压别国找借口。
三是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处理家庭关系和经济单位之间关系时, 常运用这一原则。而处理财税关系时, 往往忽视财税的权利应与义务对应。马克思指出:“没有无义务的权利, 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工人阶级的解放斗争不是要争取阶级特权和垄断权, 而是要争取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并消灭任何阶级统治。”这就是说, 社会主义财政管理体制的设计, 不是在政府之间划分财权、事权, 而是按权利与义务对应的原则, 在政府和人民之间划分权利与义务。为尽纳税义务者设计行使权利的机制, 为行使财税权利的官员设计尽相应义务的机制。国有企业是公共资源, 其权益配置也应同责任义务相对应。
四是公平与效率兼顾。财税是对社会产品的再分配, 应该弥补初次分配的不公。社会财富的总量多, 如果分配不公平, 贫富差距大, 多数人不能受益, 劳动者就会不满, 引起社会动荡。因此, 国家财税必须进行调控。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 也应均等化。也就是说, 坚持公平分配是财税的天理。还要强调政府廉洁高效, 行政成本低。目前, 既存在公共产品配置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公务人员与非公务人员之间不公平的问题, 又存在机构多、人员多、人浮于事、行政成本高的问题。改变冗员、冗政、冗费, 才有财力服务于公共品供应不足的人群。反过来讲, 公务人员与非公务人员之间受益差距缩小, 压缩政府机构和人员才有内在动力。这就是说, 公平与效率是相互促进的。
五是集权与分权统一。集权与分权处于对立统一状态。政府的集权与分权必须统一于国民公共福祉增长的需要。既然政府以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廉洁高效为目标, 公共服务资源就应该全国统一配置。不能把注意力仅放在纵向分权上, 地方政府财力均衡不等于公共服务均衡, 地方政府可能挪作他用。由中央统一政令、统一资源配置, 地方、部门负责落实, 民众才有均衡受益的可能。
六是德治与法治结合。法治的本意是限制权力的滥用。但追求特权者往往把法令变为管理人民的工具, 比如将依法治税针对纳税人, 而实际上更应治滥收乱支的行为。强调以德治财税, 就是要求财税立法、执法符合道德。如立法公正、税负合理、执法严明等。但也不能把财税权益配置只建立在决策者发善心上, 道德只能促进法令公正, 不能替代法令的作用。因此, 应德治与法治结合。
财税金融 第10篇
法库县局分析了县局110月末的组织完成情况及全年组织收入所面临的形势, 对今后的工作做出了部署, 提出了“全局齐动员, 奋战五十天”的口号, 确保全年奋斗目标的实现。
号召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全面完成税收计划是当前全局的第一要务, 同时把各项收入计划按照税源所属分解到各征收单位, 做到指标到分局 (所) , 责任到人, 将收入计划进一步明确, 将全年收入完成质量作为年终评先的主要依据。
明确重点, 强化手段。一是确保税费及时征收, 增加税费收入。二是加强税源监控, 挖掘税收增长点。三是加强稽查工作力度, 严格依法征收滞纳金和罚款, 以查促管。四是确定清理欠税目标和欠税入库期限, 杜绝新欠, 压缩陈欠。五是开展对重点企业及纳税有疑义户税务约谈。六是强化以票管税, 加大检查力度。七是将组织收入与两基建设工作相结合, 细化指标, 严格管理。八是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 优化服务环境。
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利用新闻媒体力量, 宣传地税部门立足本职、积极采取措施组织税收收入, 竭尽全力营造良好纳税环境, 震慑打击偷漏税行为, 为地方经济发展作贡献的良好形象。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法库县分局刘元猛供稿)
辽中县地税局大干第四季度确保完成全年税费收入任务
第四季度, 全局将控税源, 把握税收收入的“命脉”:以房地产开发、建筑安装业为重点, 做实重点行业管理。以强化全面监控为重点, 做实重点投资项目。以纳税评估为手段, 做实纳税大户税源监管。以应用数据平台为依托, 做实征管信息化应用。以细化税 (费) 种管理为重点, 做实税 (费) 源底数。强征管, 确保应征税款足额入库:对房地产开发、建筑安装业逐项排查, 加大税款清缴力度, 确保税款在今年均衡入库。强化对稻米加工行业的清理。对并校出售的校舍、出让的村部、敬老院等加强税收管理。将红砖厂、地砖厂、石棉瓦厂列为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普查、清查重点。重执法, 加大稽查执行力度:发挥税务稽查作用, 以查促管, 以查促收, 集中力量和时间重点检查工业企业、房开、建筑安装业。强素质, 全面提升队伍战斗力:提高服务能力、管理水平和机关运转效率, 做到上下和谐统一, 相互支持关心, 形成凝聚力。切实加强队伍的管理, 增强组织纪律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辽中县地税局王俊供稿)
地税千山风景区分局开展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税源普查阶段成果
7月份是分局接管达道湾地区管理的第一个征期。跨地区管户700多户, 当时为保证第一个征期的征收工作不出现差错, 我们全体干部一直在加班加点工作, 同时, 房土两税清查工作也需同步进行, 在这种情况下, 我分局召开全体干部大会, 进行动员提高大家对这次房土两税清查工作的认识, 要求大家克服人员少, 工作量大, 地区跨度大等诸多困难。坚定信心勇于奉献地完成好这项工作, 特别在我们制定房土两税普查工作实施方案中采取有效措施, 提高此次普查的效果。
7月中旬我局分别组织企业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召开了两次会议, 传达了上级关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税源普查的工作方案, 并就此次普查的政策依据、组织领导、普查内容、普查范围和时间安排, 对纳税人进行详细的宣传和辅导, 根据我们辖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实际情况, 我们还对此次普查的重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了有针对性、有重点的辅导和督促, 要求各纳税人在自查阶段要严格按照要求, 实事求是地填写自查表, 并把自查阶段有关不处罚政策进行认真讲解和传达。
截至2010年8月30日, 我局企业开业户数1009户, 自查户数883户, 占开业户数的88%, 共有8户企业自查发现问题, 8家企业共计补缴房产税17万元, 土地使用税93万元、契税12.8万。
(鞍山市地方税务局千山风景区分局边志远供稿)
沈阳市第二稽查局采取五项措施优化税收环境
一、统一思想认识, 更新服务理念。提高认识, 把思想统一到市局党组“优环境”的总体部署上来。在全局树立“人人营造环境、人人塑造形象”的思想观念, 形成优化税收环境的整体合力。广泛进行税收宣传, 努力打造勤政为民、清廉高效、为民负责、为民服务的稽查队伍形象。
二、落实“三项制度”, 推行“阳光稽查”。一是查前告知制度。即在检查前将检查的纳税期间、范围、检查期限及工作流程和纳税人的权利义务告知纳税人。二是查中反馈制度。即就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问题及时与被查企业沟通, 认真了解存在问题的相关业务和财务核算情况, 及时向对方讲解相关政策法规, 积极听取纳税人的意见。三是查后回访制度。即在检查案件结束后, 采取上门回访、座谈回访、信函回访、问卷回访等多种方式, 对已经查结的纳税人不定期地进行回访。
三、规范自由裁量权, 加强执法约束力。为提高执法透明度, 避免滥用自由裁量权情况的出现, 该局对自由裁量权的使用标准进行了规范, 对非主观故意的少缴税款、故意偷逃税等各种情况下如何进行处罚分别作出了明确规定, 并严格执行税收违法案件审理委员会制度, 坚持依法行政。
四、采取各种手段, 有效解决税收争议。一是尊重纳税人的陈述申辩权。严格履行告知义务, 听取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 同时不因陈述申辩而重新检查或加重处罚。二是建立复查制度。联合监察人员进行事后复查, 妥善处理有争议的案件, 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三是探索实施调解办法。将人性化服务理念应用于执法过程。
五、强化监督机制, 加强外部监督。通过向被查企业发放《致纳税人一封信》和廉政监督卡等形式, 随时对稽查干部的工作情况及“一岗双责”落实情况予以监督。同时根据纳税人反馈的意见和建议, 不断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 在加强政风行风、廉政建设的同时, 优化税收环境。
财税改革改什么? 第11篇
1,完善财政预算制度,推动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体制。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减少、合并一批专项转移支付,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的规模和比例。
2,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择机将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纳入试点范围。合理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和税率,将部分严重污染环境、过度消耗资源的产品等纳入征税范围。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3,将资源税从价计征范围扩大到煤炭等应税品目,清理煤炭开采和销售中的相关收费基金。开展深化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
4,建立健全覆盖全部国有企业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收益分享制度。落实和完善对成长型、科技型、外向型小微企业的财税支持政策。
这四个方面的总体特征是“服务大局”,即从当前经济社会形势发展的现实需要上来确定财税改革的内容。但老实说,以上四个方面都不紧密关涉财税体制本身的改革。鉴于前一个时期在新一届政府上台以后,重启改革的呼声很高,且就我本人所见,财税改革在很多场合都被寄予了很大的希望,被称为改革的突破口、改革的起点、改革的技术手段,等等,因此我们对新的、可能出现的财税改革都充满了期待。但就发改委提出的这四条而言,似乎还没有挠到财税改革的痒处。
改革的起点
财税改革改什么?一个基本表述是:坚持公共财政的基本方向,深化分税制改革的制度成果,服务国家大局。这几话听上去直白,但包含的内容却极其丰富。
首先,要梳理出一个线索来。财政的问题看似复杂,实则可高度概括为两个核心、三个方面。两个核心:一是财政体制,二是指财政管理;三个方面:一是指中央与地方政府的关系,二是财政部门与政府其它各个部门之间的关系,三是政府与社会(包括企业和公民)的关系。当然这两个核心和三个方面之间是有联系的,财政体制就是指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或更专业地表述为“政府间财政关系”,财政管理中最主要是预算管理,主要反映的是财政部门与政府其它部门之间的资金管理关系。至于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包括的内容就更多了,总的来说就是依据当前政府工作的需要,调整财政支出与税收政策支持的重点、方向,等等。
先说财政体制。这是中国财政问题的核心之处,即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现在运行中的财政体制的基本框架是1994年成型的分税制,当然后来历经调整。为了说明当前财税改革应从何处改起,有必要简要回顾一下1994年分税制的基本情况。
1994年分税改革的背景是:自80年代的分权让利以来,中央财政收入大幅度下滑,以至于多次发生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借钱”的怪事(但借了是不还的)。这时,王绍光和胡鞍岗写了一篇很有名的文章,指出中国当时的财政情形已非常接近于南斯拉夫解体前的情形,他们的文章极大地打动了当时决策者的心事,成为1994年分税改革的引线,所以后来有人将他们称为中国分税制的助产士。当然,也有一些研究者认为,中国1994年分税制的框架还可远远上溯到80年初价、税、财联动改革的动议。不论怎么说,分税制总算是亮相中国了。
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内容很多,但主要有三点:
1、划分中央与地方的事权(财政支出)范围。属于中央政府的事权有:国防费、外交、犖渚⑷曰窘ㄉ柰蹲省⒅醒氡炯兜男姓乱捣?犞醒胫笔羝笠档南喙刂С觥⒅醒敫旱5墓谕庹竦幕贡靖断⒅С龅取?属于地方政府的事权与支出责任有:地方行政费用,牭胤酵吵锏幕窘ㄉ柰蹲?牭胤狡笠导际醺脑旌托虏肥灾品?牋城市维护建设费,牭胤轿幕⒔逃⑽郎雀飨钍乱捣选?从这个事权清单给人很强烈的感观:除了国防费、外交、武警等以外,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分而治之”,特别是相关企业、学校、医院等支出方面,基本原则是“谁的孩子谁抱走”,体现了后来总被人提到的(事权)“属地化”的特征。现已成为最大事权纠葛的社会保障,那时还没有出现。
2、划分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的税收划分。
属于中央财政固定税收有:关税,牶9卮飨阉昂驮鲋邓?犗阉?犞醒肫笠邓盟?牭胤揭泻屯庾室屑胺且薪鹑谄笠邓盟?犔啦棵拧⒏饕凶苄小⒏鞅O兆芄镜燃薪赡傻氖杖?牥ㄓ邓啊⑺盟啊⒗蠛统鞘形そㄉ杷?,犞醒肫笠瞪辖衫?犕饷称笠党隹谕怂啊?属于地方财政固定税收及收入有:犛邓?不含铁道部门,牳饕凶苄?牳鞅O兆芄炯薪赡傻挠邓?,牭胤狡笠邓盟?牪缓鲜龅胤揭泻屯庾室屑胺且薪鹑谄笠档乃盟? ,牭胤狡笠瞪辖衫?牳鋈怂盟?牫钦蛲恋厥褂盟?牴潭ㄗ什蹲史较虻鹘谒?牫鞘形そㄉ杷?不含铁道部门,牳饕凶苄?牳鞅O兆芄炯薪赡傻牟糠?,牱坎?牫荡褂盟?犛』ㄋ?犕涝姿?犈┠烈邓?农业特产收入征收的农业税(牸虺婆┮堤夭?,牳卣加盟?犉跛?犚挪驮胨?犕恋卦鲋邓?牴型恋赜谐ナ褂檬杖氲取?属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收有:犜鲋邓?犞醒敕窒?5%,牭胤椒窒?5% ),犠试此?海洋石油资源归中央,犉溆嘧试此肮榈胤? ,犞と灰姿?中央和地方各分享50% )。
在长期的教学中我早就发现,1994年分税制收入划分的清单基本上没有考虑税基的流动性的问题(这是国外划分政府间税收收入的重要考虑因素),而是按税收所产生的收入能力的大小在进行划分的,即产生收入多的,主要归为了中央税或共享税,产生收入少的就归为了地方税。另外在说明的是,就当时这个分税的清单来看,还是有点“分税(种)”的内涵的,远不是现在分税制明白无误表露的“分税(额)”的意思。
3、建立转移支付制度。按上述财权事权的划分,设计上是将60%的收入归中央,40%的收入归地方,支出则是地方占60%,中央占40%,其中20%的收支差额归入转移支付体系进行调节。
这三个方面的内容在后来的执行过程中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并直接形成了今天的改革的问题与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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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划分事权
在所有需要改革的财税问题中,各方公认,而且我本人更是坚信,最重点、最根本的是重新划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事权范围,将司法、社保、义务教育、医疗等涉及国民基本公平性的上收到中央。
再上以部分中,我们提到了1994年分税制中对事权的划分情况,一言以概之—除了显而易见的国防、外交、武警等事权以外—其它的事权基本上是按两个逻辑来进行划分的。一是政府层级的归属,即体制上属于哪级政府,就由哪级政府负责,如中央级的行政事业支出归中央,地方级的行政事业支出归地方。二是按地域进行划分,即是谁地面上的事,就归谁负责,这就是所谓的“属地原则”。牋牋牋?这两个原则看似容易为各方所理解和接受,但稍微细究一下,就会发现其中存在严重的问题。我举两个例子说明:
一是司法的问题。这属于行政支出中的一项,按上面我们讲的划分事权的逻辑,地方司法部门的支出归地方负责。这可就出大事了,相当于将猫鼠关在一起,而且是后者供养前者。后来广受诟病的“司法地方化”问题、近年来许多涉及到政府侵害民众利益的诉讼得不到公正司法解决以至于引出了一些群体性事件和信访事业的空前火爆等,都在一定程度上与现行误配置给地方的司法权有关。
二是社会保障的问题。1998年推行了国企三年脱轨困的改革,在此期间出现了许多下岗职工,他们的基本生活必须得到保障,这是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的发端。在当时的情况下,中央针对大中型国有企业的建立了低生活保障制度,陆续建立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五险一金”的社会保险制度,地方于是依样画瓢,也相继建立了针对本地职工的社会保障制度。后来逐渐发展成现在我们现在看到的支离破碎、分地区、城市、人群而不同的全世界都罕见的社保体系。到今天,我国社会保障的问题可以说已到了积重难返的程度,任谁一想到社会保障下巨大的资金缺口和不同人群两重天的待遇,就头脑发麻,避之唯恐不及。碎片化的社保体系的另一个问题是资金分散,每一个政府,即使是县、区这样一级范围特别有限的地方政府,也掌管着一笔不小的社保资金,完全形不成保险所需要的“互助共济资金池”(现在正向省级统筹的方向发展)。
类似这样的事权误配置的例子还有不少,如义务教育、基本医疗等。当然还有一些涉及地方管理的事权误配置给中央的,近来国务院正在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省将会相继启动,可视为事权改革的另一极。
我曾经将这种按“属地原则”划分事权的方式称为传统的事权划分方式,周黎安称之为“行政包干制”。这种方式在中国之所以能长期存在,是因为传统中国,由于交通、信息、技术等原因,区域和区域之间相互分割、甚至相互隔绝的,很少发生横向联系。即使在计划经济时期,地区与地区之间的隔绝不是减弱了,而是增强了,人员流动更是在禁止之列。这种情况下,地区之间的经济、社会等各方面的联系较弱,因此一个地方政府口衔天宪治理本地,按属地原则明晰自己的责任范围,是可行的也是实际的。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地之间要素的融通、人员的往来,经济上的联系越来越强,资本无脚可走遍天下,随其脚步而增加的是多种多样跨区域的事务,大大超出了一个地方政府的行政范围。这种划分方式就不适用了。
对于高流动性下应当如何划分政府间事权,公共财政学的理论已经讲得很清楚,基本原则是按公共产品(此处即事权)的受益范围来确定。即一项事权,如果只涉及到一个地方,没有或很少外溢性,则宜于归于该政府,如果涉及多个地方,则宜归于多个地方政府的联合体或其共同的上级政府,如果涉及全国,则宜归于中央政府。
结合我国的现实情况,考虑事权的划分首先要转换“单位”。什么是“单位”?我理解有两个,一是“政府”,二是“事”,以谁为主?在考虑事权划分的时候要换一种思维、换一种问法,由“哪一级政府做什么事?”这样的提问方式转成“某类事适合哪级政府去做?”。深言之,将考虑事权划分的主体由“政府”转到“事”。
一旦换了问法,回答“如何划分事权”的问题时就立即有了不同的回答。比如,对绿化管养、环境卫生、社区文化活动,谁是合适的责任主体,一望可知,无可争议;但是对稍大一点的公共产品,如区域内的供水供电供气等,就超出于一个基层政府的协调范围了,莫如几个行政区联合起来,建立一个区域性的共同体来做;再大一些,如交通路网、水利工程、流域生态等,涉及到更多的行政区,则需要更高级的政府来协调处置;再有那些涉及全局、高出省级行政区的事务,或者说流动性特别高,今天在此,明天在彼的事权,如社会保障,自然就归于中央政府。
特别要指出的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未来涉及到多个行政区的事权还会越来越多,我自己的切身感受的有两个方面,一是应急管理的区域联动,现在一些地方已在做了;二是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相邻城市之间在基础设施、生态等方面的存在大量需要协调的事务。这些事权具有内在的跨区域性,都不是可以简单指给某一个行政区划内政府的。
总之,我认为当前财税改革的重点在于重划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事权范围,重中之重是将那些被误配置给地方政府的交叉事权—司法、社保、教育、医疗等—上收至中央政府,由中央政府承担主要资金责任,同时一些误配置给中央政府的事权也要悉数还给地方。唯如此,才能从根本上破解中央与地方政府责任不清、权责不明、财权分不清楚的现状。
最后还要指出一点,那就是清楚划定中央地方事权范围并不等于中央与地方分治和互不相干。相反,两者之间仍然存在着复杂的多重关系。以基本公共服务为例,中央在设定标准、承担相应的资金责任后,具体的管理责任是一定要委托给地方政府的。至于其中如何通过制度设计让地方政府妥善地达到中央的政策意图,既涉及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的创新,也涉及整个政府的合同管理能力。这是另一个主题,此处按下不表。
构建相对完备的地方收入体系
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目的之一是提高中央财政收入占整个财政收入的比重。从后来的情况看,这个目标迅速地、非同一般地实现了。与之相对应的是,地方财政收入应声下降。前几年一个很名的段子说的是就是分税制后中央与地方的财政收入情形:“中央财政喜气洋洋,省市财政勉勉强强,县级财政拆东墙补西墙,乡镇财政哭爹叫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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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地方政府一直在努力。
1994年分税制划给了地方政府一批看似种类多、实则产生不了多少收入的税种。但后来,地方政府通过努力加强征管、认真培养税源,还真的将其中一些“贫税”养成了“富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都是例子。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中央先后借势将其纳入共享税的范围,一开始是证券交易税,然后个人所得税,再就是现在进在进行中的营改增。在不断上收财力的同时牐醒氚词舻鼗虿欢舷路攀氯ǎ缜懊嫣岬降囊逦窠逃⑸缁岜U希约案骼嗾庋茄氖挛瘢胤酱戳司薮蟮闹С鲅沽Α2唤鋈绱耍匆恍┍居τ芍醒氩普械W诺闹С鲈鹑巍绯隹谕怂啊步挥傻胤接胫醒胍黄鸱值!8匾氖牵诮弧⒍昀铮胤秸贡匦氤械W欧⒄贡镜鼐谩⑼贫鞘谢碌木薮蟮幕∩枋┙ㄉ琛⑹姓枋┙ㄉ枰约案骼喙卜裰С鋈挝瘢罩笨诰薮蟆?地方政府四处找钱,发明了无数令人叹为观止的“模式”。一是卖地,即所谓“土地财政”了;二是借钱,即“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三是加快开采各类资源。总之,因此,现在被媒体、公众一再热议的种种地方财政之乱象,背后都有着复杂深厚的体制成因。
因此,新一轮财税改革的重点之二在于重建完备的地方收入体系。在展开之前,先说一下地方政府为什么必须要有自己的收入体系而不仅仅是接受上级政府的转移支付。
财政分权理论对此有很好的解释。简言之,财政分权是指在一个国家中,除了中央政府以外,还存在着地方治理的必要性,且相对于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更接近本地民众、最了解本地民众对于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需要,因此需要分权。另外,作为生产公共产品的地方政府,只有当其生产公共产品的成本(税收)与其收益(公共产品的效益)之间距离最短时资金使用的效率最高。因此,要想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纳税人服务,地方就必须拥有根据本地实际实际情况决定财政支出怎样使用的自由,即财政支出的决定权。再进一步延伸下去,就到了根据本地提供公共产品的需要,经过本地民众的同意后,确定一个合理且正当的税收水平上面,即税收决定权。
税收是联系政府与民众的纽带。要使地方政府对本地民众负责,其要义之一就是要在地方政府与本地民众之间建立并强化直接的收入与支出关系,即地方政府的收入主要来自本地百姓的税收,拿谁的钱,替谁办事,这个经济上成本与支出对应才能获得最优解的道理,在此一样灵光。
财权背后是治权。这一点在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不能明说的东西,后来很多人都看得明白了。后来出现了一个新概念,“财力与事权相匹配”,说起来大致不错,问题就在于忽视了现代大国体系下地方政府必要的财政决定权。对于地方政府而言,中央来的专项转移支付是财力,但不是财权,因为地方政府不能决定转移支付如何使用。专项转移支付越多,地方自由治理的能务就越小,对上听命、依从的程度就越高。即使是一般性转移支付,如果没有法律的稳定性支持,也会将地方政府的注意力牵引到如何讨好中央政府上来。在我国这样一个大国,转移支付当然是必要的(其它任何一个国家都一样),但比例畸高,就会将地方政府引导到不怎么重视本地老百姓意见的歧路上来,进而形成一系列治理问题,最后还要中央政府出面收拾残局。
我认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重新构造相对完备的地方收入体系:
一是地方税体系建设。那些税基难以移动、产权明晰的资产,是地方政府的天然税源,正如现在讨论来讨论去的房产税、资源税都应当成为地方政府的主体税种。另外,那些在本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公司、企业,由于消费了地方政府提供的基础设备和与公共服务,因此其税收中的一部分也要交给地方政府,如营业税。当然,随着营改增的全面推开,现在讨论已指向消费税了。
二是完善转移支付。这包括两部分,一是上级政府为平衡区域差距而下达的一般转移支付,二是要求下级政府承担某一特定任务、政策的专项转移支付。我认为,需要在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指导思想下,理顺包括税收返还、调整分享比例、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重构转移支付体系。特别重要的是,要通过一定的方式,增强转移支付的稳定性和和可预期性。
三是减少收费收入、基金收入、资产性收入,严控地方政府的卖地行为。
四是允许地方政府公开债务,开辟为基础设施融资的阳光通道,同时加强立法监管,加强债务的使用管理、加强市场对于债务的优胜劣汰,保证地方债务情况清楚、规模适度、风险可控。
总之,1994年的分税制本来是将地方政府的财权问题作为一个制度的组成部分内置其中的,后来由于种种变故,地方收入体系已被冲得七零八落。新一轮的财税改革应当逐渐将其恢复起来。
(作者系西南财经大学教授)
金融财税 第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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