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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恋的文章范文

来源:火烈鸟作者:开心麻花2025-10-111

初恋的文章范文(精选8篇)

初恋的文章 第1篇

初恋,始终是每个人一生中最难忘记的,他象一枚青涩的果实,迎着早春的第一缕阳光,结在初绽新芽的枝头上,让你在一生中的每一次回眸,都能看见他那么孤独的傲立着,不染一丝尘埃的洁净,他不一定是最美的,但是却永远残留着阳光的芳香,他是一个无花的果,一枚无因的朵,但你不会去追究他是否过错,有的,只是深深的记忆和怀念。

说到初恋,首先就想起了我收到的第一封情书,准确地说,我不知道将其冠之于情书之名是不是有些小题大做,因为他来得太突然,且发生在了不相适宜的季节。

那年我刚读初三,14岁吧,属于懵懵懂懂的年纪,也许大家觉得有点过早,但事实上对于现在的孩子来说,大概也不算什么稀奇的东西,再说那东西也不是我自己讨要来的。那天上完体育课后,他就突然从我的一本笔记本里蹦了出来,一张用练习本上拆下来的纸,我随手翻开,开头尽然还用了“亲爱的“几个字,象一只稚嫩的脚丫穿了双蹩脚的翻毛皮鞋,大小都显得不合体。

当时只看见前面的三个字就吓坏了,不知道该怎样处理,没敢往下看,揣在口袋里,还是怕被别人发现,放学后急急的往家跑,象做了什么亏心事。到家后,忍不住躲在房间里拿出来看,才发现那男同学的字有些东倒西歪,跟醉了酒似的,大致内容就是想和我做个朋友,问我是否同意。就那么几句话,中间却夹杂了好几个错笔字,用词上是绝对不过关的,毕竟是小孩子在学说大人话,我觉得他的语文水平肯定没我的好,偷偷躲着笑。

把那东西撕成了雪花后还不放心,塞进了墙脚下的耗子洞里,就这样草草掩埋了。不过也确实产生了一些美好的幻想,那是一个陌生的名字,有点强刚那种,有一段时间所有身边陌生的男同学都差点成了嫌疑犯,也不敢向其他的同学打听,生怕这揣在怀里的秘密一不心就掉地上,被别人捡了去。一直过了一年也可能是更长的时间后才知道那是我隔壁班的一个男同学,没有什么个性,反正离我梦了一千回的想象是差远了,属于极为普通那种。当时就想,要是永远不知道这人是谁就好了,至少在心中留了点想象,好象自己产生的那些幻想突然间受了什么委屈,心里雨点儿似的洒了些失落。

也许是那时的我比较活泼开朗的原因,学校里有很多的朋友,事实上进入高中以后,就经常能够收到很多男同学的纸条,有的写在明信片上,弄得还有些诗情画意,不过也许是多了起来,倒还真没有什么特殊的感觉了,随便看一眼,顺手丢在课桌抽屉里,用课本一压也就无所谓了,当时席幕容和汪国真正是炒得满天飞的时候,遇到有文笔好的诗歌之类的,也拿来和知心的女同学分享。就象看席幕容的抒情诗,有的时候也对那些诗句做个点评,好的句子用红笔画个圆圈,或抄在自己的手抄本上,根本没感觉到那诗抒情的对象是自己。再大一点的时候,这一类的东西就更多了起来,好多人我到现在也不认识,也没能记住名字,说句实话,自己也没有用心去探究过,收到后有的随手一扔,丢在学校抽屉里的有时会莫明其妙就不见了,家里的,倒反而是我的母亲开朗,找了个资料袋帮我收整了一下,虽然警告过我,但也没有策略,她没有办法封闭我生活的空间。

高二那年入学,我收到了一个男同学的信,他高我一届,在市一中读书,以前初中时候就认识,但没有交往,当时,他的学习成绩一直在学校名列前茅,人也开朗,见了面笑一笑,打个招呼,没说过话。收到他信的时候,他们全家已经搬迁到市里,他已经在离我一百多公里之外的学校读书,所以对于学生来说,见一次面真是难上加难,真正欣赏他的原因是他的文笔特别好,而且字体遒劲方刚有力,读他的信真是一种享受,感觉那语气象流水似的一气呵成,洋洋洒洒的几页纸,而且每一封信读来都有一种诗的深度,这些信件直到现在依旧保留着。

他在信中说,要我等到他六年,他要考最好的大学,找到最好的工作。他说只有考了最好的大学,他才配得上我。我当时感动得不行,不过我不是刻意的要等他六年,在这六年的时间里,也遇到过一些优秀的男孩子,如果有能让我怦然心动的,我肯定会另择其他,必竟等待是一条漫长而缺少风景的路途,况且我也不是一个喜欢固守的人。但也许是自己当时读了太多文学作品,对于爱的理解好象要比同龄人更深化一些,而身边的男同学多少还带着学生的稚气,与自己想象的有些格格不入,爱情就成了心中的一种幻想,总也兑现不了。

几年后,他确实按照自己的愿望考取了好的大学,也找到了好的工作,他大学毕业的时候我刚参加工作,他来到我们单位找我,当时他的表情很自信,也许是因为达到了自己长期努力的愿望,但是好的文凭和好的工作和爱情是没有丝毫关联的,他们填补不了爱情虚空的地方,爱情有的时候飘浮于生活之外。那么多年的书信往来后看见他的第一眼,竟然不是那种长期等待后的激动和心跳,第一感觉却是觉得太陌生,跟以前在学校时变了好多,本身大家都是长个子的时候,他长高了,也长胖了,还留了胡子,感觉站在面前的纯粹是个陌生人,那天他约我晚上见面。

那次是我们恋爱几年来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见面,应该是七月吧,景色相当好,沿湖走了一大程路,也许是长期养成的习惯,觉得见了面说话远没有在书信里来得那么自然,而且总是找不到话题,他说的我理解不了,我想的他也不知道,好象各人扯着一个话题走,走远了又不得不折到原地等等对方。

那天晚上他送我回家,到家门口的时候还握了握我的手,也就是那么一次吧,我转身向家的方向走去,走了很远,转过头看见他还站在那里,桔黄色的街灯下一个孤独的身影,挺迷茫的感觉,就想把他的样子记在心里,不知为什么,眼角泛起了一阵阵的酸楚。当时心里反复喊着的一句话却是,为什么要见面呢?为什么不永远生活在书信里呢?为什么不把那些美好的想念永远留在记忆里呢?为什么要摧毁心中那美好的形象呢?

第二天,我写了封信给他,结束了这段跋涉的爱情,不知道该用什么语言来描述当时的心情,就象手持一枝碎散的薰衣草,虽然爱恋他的香味,却无法将他拼凑完整,于是心也跟着一分分的往下落,因为要求太完美,而宁愿他碎裂,也不愿意迁就他的完整,宁愿自己心疼,也不愿意留在心里的那份美好受伤。

工作一段时间后,觉得自己渐渐也能静得下来,能安静的思考一些问题,有时候也会想起他,觉得和他的结束很草率,不过,倒不觉得遗憾,如果那时候选择了他,现在的生活大概又是另一番状态,谁又能预料会不会圆满呢?那么,还是对眼前的生活知足吧,这样更实在些。

工作之余,坐我办公桌对面的大男孩常常用语言打击我,上班的时候,他会偶尔丢过一句话来。有时会说,你脸色怎么那么黄,是不是缺乏营养;有时会说,你的衣服颜色怎么那么难看,跟菜叶子似的;有时也会说,你的小腿太细了,跟板凳脚似的,害得我好长一段时间都不敢穿裙子,生怕把自己板凳脚似的细腿露在了外面。不过,生病的时候,他也会变魔术似的扔过来一瓶药,好象早知道我应该得这场病,看书时间长了的时候,他会丢过来一句话,眼睛受不了。可能是经历了那场长期书信住来的爱恋之后,那种空中花园的滋味在生活中总也得不到补偿,当有一个人真正在你身边关心你,爱惜你的时候,就会觉得很实在,这种感情来得很真实,很自然,存在于你的真实生活中。

再后来,这个人就成了我现在的丈夫。

有一次,工作之余,我们在单位讨论一个关于爱情的话题,有同事问什么叫爱情,一位老同志就给我和他的爱情做了个总结,说了一句话:“见面的次数多了,不见面就象缺少了点什么,这就是爱情”。当时真被这句话吓了一跳,好多年过去了,一直记得这句话,却得挺熨贴的。

其实,真正的经过也不是就那么两页纸能说清楚的,只是其中的酸甜早已被时间风化得差不多了,记忆也就显得平淡了下来,只能记住一些大致的经历,细节是早已经被忽略了的。

现在依旧喜欢写一些关于初恋或爱情为主题的散文或诗歌,也看了好多描写初恋的作品,特别羡慕别人对初恋的那种纯美的怀念。而我的初恋,大概是我生命中一只飞过的蝴蝶,一片美好而翩跹的云朵,一份不太真实的留不住的美好,仅存心中吧。

本文由《推推文章网》www.tui555.com 负责整理首发

初恋的文章 第2篇

能遇到这么多的好老师和好领导,我是多么的幸运呀。不过,我的教学生涯就不那么顺利了。可以用丰富两个字来形容。我是教育的一块儿砖,学校哪里需要哪里搬。我专科毕业后教过初中的物理和数学 ,小学整个学段的三、四、五、六年级的英语。小学二、三、四、五、六年级的数学和二三四六年级的语文和其他的各种课。可以这么说,几乎每年都是新年级,新班,新科目,新学生,一切都是新的 。就连暑假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的科目都考遍了,不过还好,每门课程的成绩都是优秀或者良好。唯一没变的是职称,自从自然定级后的职称就没变过。可是我却从来没有后悔过当教师。觉得做一个好老师真的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既然选择了教育,唯有砥砺前行。看着教龄相仿的同行,工资都比我高1000多,千多,心里有时也难免着急,好在现在想开了。做人快乐,开心最重要。要学生爱读书,自己首先要做个爱读书的人。在买书,读书方面,我是比较爱好的。正如孔子称赞颜回:“一箪食,一瓢饮,居陋巷,回也不改其乐。”我现在时常感恩上苍让我无怨无悔的当个“孩子王”,感恩父母给我能吃苦耐劳,善良的品质。感恩我的恩师和高素质的人们能成为我的人生楷模。我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高尚的、有灵魂的教师。因为我遇到了生命中的好老师,也愿意自己成为一个像他们一样的好老师。因为孩子是家庭的希望,孩子是祖国的花朵。因为小学教育是一个人一生成功的基础,教师比常人担负着更多的沉甸甸的责任;因为喜欢看到孩子们见到我时露出的笑脸;因为即使一只小小的萤火虫,也要发出自己的光;因为我深深地相信失之东隅,收之桑榆。

我希望每一个学生都能活得幸福,进步而且快乐。我希望每一个遇到我的人快乐会多一点点,我希望自己做一个自带光的人,为此一直努力着。

作者:王本芳

就业季该如何寻找“初恋”的工作 第3篇

辛弃疾《青玉案无夕》

有过感情经历的学生朋友, 在选择男女朋友的过程, 可能从另一个角度体会到辛弃疾这句词的字面意思。往往我们寻找伴侣, 最开始要不就是一见钟情, 要不就是选择“最完美”的标准, 还有就是攀比找到公众认为最好的。当经历了时间的考验, 有些同学可能会出现的结果:一见钟情有可能是头脑发热的表现;最完美的选择, 自己在能力层面无法达到对方的要求;公众认为好的, 未必是自己喜欢的, 只是为了当时周围朋友的“羡慕嫉妒恨”。这个时候, 我们才能感受到自己真正需要什么, 才会发现真正适合自己的伴侣。

其实, 把找工作的过程比喻寻找伴侣的过程, 确实有几分相似:找自己喜欢且适合自己的工作;供需双方选择是双向, 存在很大的选择范围。第一份工作对于就业季的大学生而言, 是踏入社会的第一步, 也是选择“初恋”的工作, 意义非同一般。找自己喜欢的, 意味着你会对这份工作投入极大的热情;找自己适合的, 意味着你能够很快适应这份工作的内容, 或者说与你背景和经历相似。从供需双方的另一端看, 喜欢和适合, 也是大部分面试官最关心的话题。

眼看就业季已经逐渐步入高潮, 不少学生也在为找到工作而奔波, 也面临各种各样的选择“初恋”的困惑。有些是与自己相关的, 例如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 或者自己的专业能力不强等;有些是与别人相关的, 例如羡慕别人拿到什么公司的offer, 找到多少钱的工作。此外, 社会舆论引导和家庭观念等问题也在影响着我们的选择。该如何迈出下一步, 成为不少同学头疼的难题。以下分享的内容均为我做面试官的案例, 希望同学从中能够发现自己需要解决的问题。

找到自己喜欢什么

面试官:“你在学校主要做过哪些工作?”

一般面试官看过简历之后, 即便知道同学的经历, 也希望从他的语言中再听到口述的介绍, 发现其中更细节的亮点。

同学A:“我在校期间当过学生会主席, 主要负责外联工作, 组织过校园歌手大赛, 策划学生会内部的演讲比赛。”

学生遇到这种问题, 基本上也是平实的回答, 很少有重点讲述某一个活动来凸显自己的特色。

面试官:“这些工作中, 你最喜欢的部分或者觉得擅长部分是什么?”

面试官为了获取更多的信息, 其实是在帮助同学来总结和思考过去所做的事情的意义和价值。

同学A:“, 这类事情都是我喜欢的。我喜欢做与人沟通的工作”这样的回答, 显然没有从更细节的角度回答出面试官需要的信息, 例如方案策划、现场统筹、执行把控或外联募资。因为任何工作几乎都需要与人沟通, 这方面的优势需要通过具体的工作内容才能体现出来。

那么, 该如何思考自己喜欢什么呢?首先, 我们要回顾一下大学生活自己都做过哪些事情, 例如学生会和社团工作、实习经历、是否参加过比赛, 做过什么公益活动。认真思考每个事情当中自己发挥的作用主要有哪些, 用笔列举出来, 例如活动策划、文案撰写、组织协调等等。整体写完之后, 你看看发挥得最多的作用的前三名, 之后评价一下自己是否真的喜欢这方面的工作。然后, 我们就可以对照拿到手的招聘启事, 看看其中对职位的描述是否与自己喜欢的匹配就好了。

除了校园经历和社会实践以外, 自己的个人偏好也是发现喜欢做什么事情的来源, 例如热爱写作、喜欢运动等等。从功利的角度讲, 很多人认为这些是无用功。但是, 无用之用, 乃大用, 也许潜在着你最大潜力的地方就是这些爱好呢。根据一万小时理论, 专注做一件事情花掉一万小时就有可能成为这方面的专家。

做自己所爱的, 爱自己所做的, 是每个人对于工作的最佳选择。请在问自己简简单单这样一个问题:做过这么多事情, 你到底最喜欢、最有热情的部分是什么?不要因为担心回答“错误”而导致失去这个面试机会。为了工作放弃自己所爱, 是不值得的。就算你得到了这份工作, 一两年之后也发挥不了自己的优势, 甚至白白地浪费掉宝贵的光阴;另一部分人是确实答不上来, 总结原因主要是没有认真做过, 或者是做过没有认真思考。

尽量不要完全脱离专业

面试官:“你是计算机专业, 为什么会选择公关行业的工作呢?你觉得你适合吗?”

这种质疑并不是否定同学的选择, 而是希望同学给面试官一个理由, 说服他公关工作更适合他。

同学B:“我一直很向往公关行业的工作, 因为我认为与人沟通的工作是我的优势。”

这种方式的回答看似正面回答了选择公关工作的理由, 但却没有撤销面试官的疑虑, 专业选择与职业选择之间的跨度。

面试官:“在专业课程当中, 你最喜欢哪门课程?为什么?”

面试官希望试探你在计算机专业上的专业能力, 想知道你到底是否在大学四年有一些特有的优势。

同学B:“我喜欢概率、高数。”

概率和高数, 属于基础课程, 基本所有学生都会学。这并不能帮助面试官找到你的特色, 可以考虑回答计算机专业课程带来的收获 (如果确实有收获的话) , 例如C语言, 数据结构, 软件工程等。

专业的区分, 对于面试官来讲, 是一个明显区分大学生的标志。这一点也体现在招聘启事当中, 大部分工作都会写清楚学生背景的倾向性。利用自己的背景特色, 找到关联性工作也是很好的跨行选择工作机会的途径。

我当时也是计算机专业毕业, 第一份工作找的是一家IT类的行业媒体。首先, 背景是匹配的了解IT语言, 能够很快理解当下工作的内容;其次, 数据结构和软件工程是我学的最好的两门课程, 也是计算机专业最重要的课程。一方面, 数据结构帮助我建立了很好的逻辑思维框架, 软件工程则让我了解软件生命周期管理的知识, 很快这两门课程的知识就用到了我实际的工作;此外, 我平时比较善于写作, 编辑的撰写工作就更是轻车熟路了。

不过, 你擅长做的未必是你喜欢的。例如, 有些同学在小时候, 经过父母威逼利诱苦学钢琴, 虽然手里有很高级别的证书但心里抵触情绪非常大, 一提到钢琴心中就有怒火。对于工作来讲, 你在技能层面确实是达标的, 但从长远角度看, 你很难达到很高的水准。因为一件事情要想做好, 必须内心对这件事情有所认同才行。

面对社会和家庭的压力

面试官:“请问你为什么选择面试我们公司?你有什么期待吗?”

面试官希望通过这样的问题, 了解同学对自己公司的认识, 以及对公司愿景的认同, 同时看到你的热情和能动性。

同学C:“贵公司是TOP500的公司, 是每个人都向往的地方, 我非常期待与这里的同事一起学习和工作。”

这么回答其实勉强可以, 这种跟随大众的选择取向, 从某种意义上讲是缺少主观判断, 或者说是对面试公司缺少的了解。

面试官:“我们公司的工作需要经常出差, 一出差可能就是半年。你的家人是否支持你的工作?”

面试官希望了解家人是否支持同学的工作选择, 未来不会成为离职的主要原因。

同学C:“我的父母认为只要是TOP500的公司工作, 他们都支持和鼓励, 就算出差再辛苦也会支持。”

这样的回答给面试官的感觉是, 你并没有向家里人讲述这份工作, 而选择这份工作是因为家里的价值观认同, 并不是因为工作本身的魅力。

也许以上的思维判断过于苛刻, 但相信会引起大家的思考。面对社会和家庭的压力, 甚至同学之间这个小团体的竞争, 我们都会屈从一些团体价值观。例如, 什么才是好工作?好工作应有的薪资范畴是多少?国企好, 还是外企好但是, 我们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 有自己不同的家庭、教育和生活背景, 并不是同质化的产品, 没有绝对的标准, 都应该有自己的选择。

同学们应该清醒地看到大公司的好处和小公司的特点, 找准自身的定位。盲从社会与家庭的价值体系, 只能说我们生活在别人的世界里, 一切只为证明别人的判断是正确的。那么, 我们的人生又有什么意义?我们自己的人生需要验证的东西又是什么呢?这样去讲可能听上去有些严重, 同学们觉得有些遥远, 思考什么人生的问题。那么, 我还是以找男女朋友类比一下, 你会愿意按照家长和同学的意愿去找自己的男女朋友, 然后与这个人共渡一生吗?

其实, 每个人都会用自己的眼光去选择自己的生活、伴侣和工作, 毕竟这将是我们自己的生活。离开父母之后, 我们需要独立面对社会, 有很多繁琐复杂的事情都需要依靠自己的价值观判断来抉择。如果你不能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么, 需要的是什么, 那么很快就会迷失在社会和周围人群的价值观当中, 找不到方向。

初恋的文章 第4篇

文章在《海洋天堂》中患上了“孤独症”,影片在香港上映时,很多观众以为导演是专门找了个孤独症孩子本色出演,他单纯,无辜的眼神,憨憨地笑,是很难“扮演”出来的,是骨子里带来的东西。在自闭症儿童关怀中心体验时,文章神奇地在那些孩子中找到了默契,更验证了这一点。也许就是因为这样,导演在2000多名演员里相中了严重超龄已为人父,不会游泳的文章!

26岁的文章说找到了一部适合自己目前状态的影片,在女儿的成长过程中,他开始体会到了做父亲的责任,并学会了潜水。令人称奇的是,每个阶段的文章都有一部自己的代表作大学三年级那个青春飞扬的年龄,他拍了电视剧《与青春有关的日子》:大学四年级,即将离开校园踏上社会的他拍了电视剧《奋斗》,在女儿诞生期间,他拍了第一部电影《走着瞧》,并参加了东京电影节。

可以说每一部作品都是他由青涩到成熟的成长印记,如今的他在《海洋天堂》的首映礼上,忍不住落泪,并且和妻子马伊俐共同创办了“大福基金”,以他在影片中的名字命名,专门用来帮助孤独症儿童。那份“爱”源自他内心的感触和变化。

桂纶镁在影片中饰演了一名马戏团的小丑,她和文章有着一些朦胧的情感,她也是唯一走进文章内心的人。虽然只是个小配角,但气质不俗的桂纶镁每次都给人恰如其分的感觉。这个来自台湾的女孩高二就被剧组相中,出演了电影《蓝色大门》。但真正开始备受关注是从那个《不能说的秘密》开始的,校园里那个清纯、凄美的女孩小雨让人心生怜爱,不得不佩服周杰伦“眼光”的不俗。

之后影片《女人不坏》,释放了她大大咧咧、没心没肺的一面。那个怀抱吉他大声唱着《哈喽麦克风》的摇滚女孩,那个暗恋着一个大明星每天与空气对话的有点神经质的女孩,大大颠覆了她以前的形象。她从此开始大红大紫,跻身一线女星行列,并成为广告商的“宠儿”。

在《海洋天堂》中,虽然桂纶镁的戏路没有进一步拓宽,但前途却大大地开阔了,她苦练唱功,再次和周杰伦“携手”,隔空对唱插曲,片尾曲,并圆了一个在海边拍MV的愿望。2010年暑期档,她与谢霆锋、张家辉、陆毅等合作的影片《线人》也即将上映,我们期待着她“悍匪”的新造型!

初恋情书:致我的初恋 第5篇

你是幸运的,或许你自己都不知道你是如此的幸运,因为你曾经是我的初恋。我把一个女生对恋爱之美好的所有幻想都倾注在了你的身上,对于另一个个体的耐心,对于一份感情的执着,对于爱情的心思。没有一丝保留的全部倾注到了你的身上。

在人前,我和朋友一起批判你的罪行,似乎我们没有相爱过一样。可有些事实,我无法将之掩盖的事实,我曾经非常强烈的单纯的喜欢过你。请注意,我用了曾经二字。因为现在的你对我而言,只是一个故人,还是一个在我心里早已没有了任何分量的故人。我喜欢你,多半只是我一个人的情绪。谢谢你,给了我一个可以去倾慕的现实中的影像,给了我一个可供矫情的对象,给了我一个抒发内心情感的合理方式。谢谢你,给了我一段并不算完美的初恋。这么想来,你一点都不幸运,甚至有点可悲。

也许我要的只是一个理由,哪怕是借口。

平静早已不属于我的生活,自从你出现之后,我遇到过好好先生,也遇到过完美先生,可惜他们都不是我未来儿子的最佳老爸。这次我不想谈论太多有关感情的问题,说多了会显得矫情。我本身就是一个处在现实工厂中造梦的矛盾体。眼睛看着,耳朵听着,嘴巴说着。连我自己都看不清,听不清,那么我还能说什么呢?对于现在的我,这个各种性情糅杂在一起的我,这个和没遇到你的时候大相径庭的我,这个可以一个人面对很多事情的我。你的塑造,功不可没。或许你会觉得奇怪,因为看上去你并没有可以用独立这样的素养来训练我。你只是偶尔从我的身上挑挑刺,什么太胖了呀,什么太保守了呀,什么写东西喜欢无病呻吟呀。

和你分手之后,我一个人往来于图书馆和宿舍之间。我看了很多喜欢的书,我交了几个有话可谈的朋友,我经历了一个一辈子都无法忘记的少爷。如今,我依旧是一个人,依旧是长发,依旧不穿细跟的高跟鞋,依旧涂红色的指甲油。我不后悔遇见你,因为倘若我没有经历过一段单方面的爱情,没有你恰好做了这个故事的合作者,我就无法遇见之后所遇见的一切。

关于初恋的故事:初恋是什么 第6篇

十指连心,心热,指燃,身心滚烫,好似火山爆发。遗憾的是,指尖的烈焰来得太快,窜得太高,烧得太猛,结局大都是熄灭得迅疾,且不易复燃。

初恋总是决恋。

朋友跟我说了一段她尘封已久的往事,颇为感人。

1

高三那年,她应征入伍,临行前,订了一个下午场的卡拉OK大包厢,呼啦啦,挤满了,男生女生,好生差生,都来了,班级不得不停课。小小空间,人头攒动,个个激情澎湃,在麦克风前飞扬青春。

事后,她从别的同学那里听到了班主任老师的感叹:“平时也没见她怎么样,没想到告个别,居然班上所有同学都去捧场,学霸也不能幸免,唉!”

这其中就有他,那个后来考上南开大学的文弱男孩。

她十分惊讶,这个超级学霸本应坐在高三教室,为即将到来的高考做最后的冲刺,怎么会错愕地来到骊歌四起的KTV?

对他的印象不好也不坏,只记得他斯斯文文,不爱说话。唱歌的时候,也是一样沉默,大家争相跟她道别,祝福的话堆满了那个青春午后,他始终不言不语也不唱歌,像美术课上的静物一样,立在人声鼎沸的欢场。

军营三年匆匆过,他像风一样消失在天尽头,杳无音讯。

退伍后,回到家里,同学们像花儿一样散落天涯,只有几个闺蜜还保持着当年的热度,维持那份从青春少年传递过来的亲密。

姻缘早来到。

20岁那年,她早早地披上婚纱,步入婚姻的殿堂。

新婚前一天,离奇的事发生了,那个学霸托她的闺蜜送来一枚钻戒,央求她戴在右手无名指上完婚。

她断然拒绝这一无理要求,原封不动,退了回去。这个令人不可思议的异常举动,让她非常生气,事后回想,却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她对我说:“后来,每次想到他给我送钻戒,提出那么荒.唐的要求,总会有一丝甜蜜的忧伤在心底荡漾”

这独属于青春的感觉,一度让她痴迷,却不敢声张。

久而久之,变成心头一弯残月,明晃晃的清冷,不绝如缕。

新妇的美,在她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她挂项链,戴耳环,戴手镯,做头发,染指甲,化各种各样的妆

她和天下所有爱美的女人一样,想尽一切办法把自己打扮得漂亮一点,迷人一些。

但是,从来没戴过戒指。

她说

“不戴戒指,不是因为我不喜欢,而是那次之后,总感觉左手无名指上有团蓝莹莹的火,如果戴上,就会有被灼伤的危险,所以不想戴。”

朋友的感受,看似夸张,实则真实得要命。

2

年少时,我曾偷偷地恋上一个正处豆蔻年华的女孩,把火热的感情写在一张纸上,折成能保密的同心锁型,揣进裤兜,伺机送给她。

可是,在教室不好意思掏出来,站在她回家必经的路旁等候,见到了她,又不敢递过去,机会多多,却怎么也抓不住。

每每手指碰到那封信,感觉滚烫的,像熊熊烈焰,只好把手放在外面,隔着裤子捂着,傻傻地捂,捂紧一张浓情的纸条,捂住内心滚烫的秘密。

如今我已过不惑之年,每每想到那指尖的灼热,初恋(严格地说,只能算是暗恋)的滋味,像刚倒进杯子里的啤酒泡泡,不断地往上冒。

那种感觉,一辈子也抹不掉,深深地刻在脑子里,常念常新。

3

初恋是指尖的烈焰。

不论是朋友还是我,感觉都一样,推而广之,不论男女,也不管现在,还是过去,大都这样吧。

著名作家铁凝在“中国西班牙文学论坛”上,做了一番热情洋溢的演讲,其中讲了一个八路军女战士的暗恋故事,让人印象深刻。

那年,14岁的八路军女战士,暗恋一个比她大几岁的小士兵,一直不敢表白。他根本就没感觉到,两人就那么傻傻地交往。

一天,那个士兵被派往前往打仗,她和战友去送行。此去凶多吉少,这一别,或许就是永别。她心里很清楚,却没有勇气说出她潜藏在心底的爱和担心。

她内心的激情,翻江倒海,却隐忍不发,挤在送别的队伍中,沿着村口一户人家的院墙走,那是北方农村典型的“干打垒”式土墙,她一路走,一路下意识地用手指使劲在土墙上划,一直划到土墙尽头,暗恋的那个男孩消失在茫茫原野。

后来,她得知他牺牲的消息,一个人躲到村口哭,看见土墙上被她划出的指痕,仿佛他还在,沉重的悲情汹涌而来。

多年后,她也成了一名作家,年过八旬的时候,她对著名作家铁凝说

“每当想起初恋,指间仍然升腾起一股灼热感。”

那股灼热,来自初恋激情燃烧出的熊熊火焰,记忆刻骨铭心。

4

初恋是指尖的烈焰,划燃这团火的引信是心间初萌的爱。

十指连心,心热,指燃,身心滚烫,好似火山爆发。

遗憾的是,指尖的烈焰来得太快,窜得太高,烧得太猛,结局大都是熄灭得迅疾,且不易复燃。

初恋总是决恋。

无疾而终,是它逃不掉的宿命,就像流星划破夜空,瞬间即永恒;又如指尖燃起的烈焰,灼热一生。

让初恋回家为曾经的初恋爱情美文 第7篇

我想初恋都是发生在无忧无虑的年代,在懵懂的年代,一不小心就像: 断了线的风筝,就像飞走的氢气球,无影无踪,再也回不来了。

自从我的初恋飞了,闭上眼,现在让我在享受一遍。

........梦里,最新品种的绿玫瑰在嘲笑曾经是最美丽的红玫瑰。更确确地说是那种更美丽的绿色在嘲笑被认为最美丽的像红玫瑰的那种红色。什么意思,不告诉你。这种女人。其实是此时无声胜有声,因为纯属虚构,万象皆幻:

只能说:“曾经的初恋。”见字如面。让我在你的坟前再哭一会儿,可以吗?批准行吗?然后再把泪水抹去。

你现在心情好吗?偶尔才想起这样的我吗?

现在想来,从前总是要说一些刻薄的话来伤害你,如果是换作你说的,足以让我哭到鬼知道什么时候。原来我是怎样来伤害一个我会很想他的人。

你终于答应和我分手了,这就是我所希望的吗?我想我只能自已怪自己。

我不想再说我曾经有多么想你,从来都没有的感觉,这种煎熬我真的承受不了,每天都要带着泪水睡去,带着泪水醒来,在深夜打开水龙头,无声地大哭,受伤的爱在深夜里沉醉,在醒来时哭泣。我的伤竞有这样痛,从来都没有,真不敢相信这就是我。星期一,你在电话里头说再见的话,止不住当街流下了泪水,我相信你一定没有感觉到,就像从前和将来一样。

本来不想让任何人知道,现在我想我应该收起那份骄傲,应该让你知道,因为我有事要远走了。那时候的我比我上面写的要可怜十倍,你知道吗?即使是现在,每看一次,我都止不住要留下泪水。也正因为如此我更能深深体会世上每一颗受伤的心灵。

记得认识你是个冬未,还不是很冷。于是我们走过了好多个温馨的春天,迎来了好多个热烈的夏天,夏天还没来得及过去,秋天的感觉就匆匆走进来,真心的付出了春夏,我的秋天只有落群的孤雁和让林妹妹伤心的落叶。林妹妹的咳嗽也来配合我走台步,让我像她一样从早咳到晚,即使是天天含着维生素C,也咳到纸巾居然都是血。不敢想象我的冬天会有多冷。

想半天,不知道现在要怎样称呼你,这是一个绝不会随便的女人付出了做为一个女人最宝贵的东西所换来的吗?从前每次和你在一起的时候,都很想对你说一声亲爱的。如此说来,多情总被雨打风吹去。

夜又深了,我还是不想睡,把头深深埋进双臂里,许久许久,我的泪把纸巾湿了大半包,眼泪串起了我和你的点点滴滴,似乎已经很遥远了,是上辈子的事吗。是梦吗。又似乎就在眼前。

你从哪里来,走进了我的世界,也打乱了我的世界。就在我终于想给你我全部的世界时,你却要走了,你可以以任何理由来让我自己收拾这个残局。

想起刚认识的`时候,是你,曾让我从完全拒绝你到接受你,虽然我曾犹豫不决,让你伤心、失望,到后面接受你,有一次,以为你真的听了我的话,以为一辈子再也不会见到你了。我总是口是心非,是吧。而你说过的每一句话,却依然响在耳边。风依然吹动着技头的树叶,声音依然是那么清晰,在耳边轻轻地对叶子说:“一辈子都要围绕着你”从前睡之前总要响起你的电话:“要好好睡觉”没想到我现在却要因此而沦落成夜夜难眠,这是怎样的一种玩笑?或者说埋下怎样的一种悲剧下场呢?宁愿你从没说过。

于是我充满乌云的世界开始放纵下雨,从来都没有经历过这样的雨季,在每一个白天和黑夜任凭泪水一遍又一遍地洗刷着曾经打动过你的那张脸庞,曾经是一张爱笑的脸,喜欢听风的声音,深夜雨的脚步,喜欢幻想白马王子和白雪公主的故事,还喜欢猜脑筋急转弯多情的我总以为窗外的雨也好象在陪我伤心,可是它也许是在对我说:你的泪有我那么多吗?

想起从前每一次吵架,或你出差,我不但没有冷静下来,反而竞是更加想念你,我该怎么办。可是骄傲的我从没承认,总是左右而言之,几次话到嘴边又生吞回去,却换成了一些无所谓似的话。一如现在。

就算是刚开始很开心的喝酒,就算是告诫自己不能再喝醉,总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我只知道最后我躺在地上硬是起不来。有一次没有吐,也没有睡着,只是哭得很大声,很伤心,很伤心,我一直哭着对送我回家的她说:我想见一见,我从前认识的那个你。想到这里我又要落泪了。那时候我虽然醉了,可是我现在还很清楚地记得,记得朋友送我回来,记得她为我脸上也流了两行泪。

说了这么一大堆废话,我并不是想要求你怎样,相反,这样的你如果遇到合适的好姑娘只要你高兴就好,真的。我宁愿自己怎样,也看不了别人为我为难,相反我还要谢谢你呢,真的。不过我有一个请求,不管你娶了谁,一定要好好的待她,因为我也是一个女人,我知道作为一个女人一颗容易受伤的心,你看,连孔子都说了: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

新换的手机又响起了朋友们久违的声音,忽然又想起了刚认识你的那个冬末,朋友们的劝告。现在绕了一圈又回来的我,真应该被嘲笑。坐在茶楼里,有一股山上飘下来的清香,淡淡的伴着我一言不发。终于在朋友一遍又一遍的追问下,把我弄得泪流满面,也不知道用了多少包纸巾,我才稍稍平静下来,透过泪眼,朋友那关切的眼,我想她是懂我的。她指着窗外的芒果树说:“你看那枝头的芒果,在大雨过后更加的水灵灵了。”我说:“更加的诱惑人了。”于是我们相视而笑了。其实枝头还没长芒果呢,但我们都懂。

真诚地说一句:“对不起。”因为现在我对你的爱好像也走了,咳嗽用了三个月也全愈了,医生说没后遗症。不管怎么样,我都要感谢你,感谢你那时候追我,让我认识了你,让我这样爱过。什么都没关系,爱情是盲目的。在一起并不是最好的方式。

我这样一个女人,可能今后也一定会常常在厦门繁华的街头红起眼睛,但我更相信也更常常会在厦门繁华的街头漫步云天。无奈是谁让是哭会很难看,笑会很漂亮。

梦里,最新品种的绿玫瑰在嘲笑曾经是最美丽的红玫瑰。更确确地说是那种更美丽的绿色在嘲笑被认为最美丽的像红玫瑰的那种红色。什么意思,不告诉你。这种女人。其实是此时无声胜有声。

我还想再说:“谢谢你的爱!珍重!”

初恋如花 第8篇

那一年, 我十八岁, 在市里一所医院实习, 轮科轮到了颅脑外科, 都说外科的医生最英俊潇洒, 上班第一天的晨交班上, 我悄悄的环顾四周, 不由得大跌眼镜, 除了主任“年轻时”还算得上潇洒外, 其他人真的长得有点勉强。比如成子炎就是很普通, 个子不怎么高, 稍微有点胖, 五官倒也清秀, 戴一副眼镜, 有点斯文的样子。和他的第一次对话是在换药室, 我当时在准备口腔护理的用物, 他在准备伤口换药的用物, 记得他当时打开一瓶酒精说:“啊!真香!”我当时不知哪来的勇气, 回了句:“那你就喝一点吧。”说完, 边笑边去干活了。以后碰到他, 我并不感到陌生和拘谨, 和他对话总是很轻松, 他见到我似乎也很高兴, 碰到我闲下来时, 会叫上我和他一起去换药, 教我伤口拆线, 这本来都是医生做的事, 他美其名曰是要我学多点东西, 其实是想多和我接触, 那时很单纯并不知道这些, 学生对老师总是带着一种崇拜, 于是便带着好学的心跟着去。

对他产生异样的感觉是那次上夜班时, 我正为一个小男孩吸痰, 那个小男孩, 只有七八岁, 不慎从二楼摔下, 深度昏迷, 做了气管切开, 所以每天都得为他吸痰, 我正很认真的操作着, 他轻轻的走进来说:“吸痰不是这样吸的。”说完为我示范了一下, 语气很温柔, 我看着他的眼睛, 他也正在看我, 对视的那一刻, 我被他眼里的温柔灼伤了, 从此我面对他不再那么心无旁骛, 每天都想看到他, 而面对他又感觉有点紧张, 我不知我是怎么了。有一段时间, 我很讨厌这样的自己, 可我的心已经不受我控制了, 每天晚上的自习课上, 我面前摆的是书, 可我脑里想的全是他。

之后, 我上夜班时, 他常常会来, 有时是写病历, 有时是聊天, 不过当着别人的面, 他和我聊得少, 只是偶尔把话题扯到我身上。我们变得有点陌生, 说话不再那么随便, 我感觉他对我也一样有特别的感觉, 我一直在等着他说出口, 可是我们依然只是同事间的淡淡交往着, 很快, 一个半月的颅脑外科的实习结束了, 之后, 我来到了神经内科, 心想我这段感情还没开始就夭折了, 心里不禁有点失落, 可是在那我又碰到了他。神经内科和颅脑外科其实治疗的疾病是一样的, 只不过一个是外科治疗, 一个是内科保守治疗, 所以有时候治疗上会一同探讨, 有一次, 一个脑出血的病人要进行气管切开, 得请脑外科的医生来, 没想到来的就是成子炎, 远远的看着他端着治疗盘走过来, 发现是他, 心跳开始加速, 心里在想我该保持什么样的表情, 怎样才能让自己看起来更美, 怎样才能在他心中留下更好的印象。年少的心啊, 真的如水晶般晶莹剔透!他走过我身边, 我和他打了声招呼:“你来了。”他虽然戴着口罩, 可我从他的眼睛却读到一种柔情, 感觉是那么美好!

直到有一天, 我听老师们在议论他, 说成子炎打算今年就结婚, 我的心一下子凉了, 噢!我真是个傻瓜, 原来一直是我在自作多情, 我打算结束这种单相思了, 就在我决定把他从我脑海里拔除掉时, 我们的关系却来了个质的飞跃。那一天, 我的单车坏了, 同学载我回去, 可她车技不太好, 我一坐上去, 她就把不住车把, 车子摇摇晃晃的, 我只好下车, 这时, 成子炎骑着摩托车在后面看见了我, 便说送我回去, 我当时也没有推辞, 就让他送我回学校了, 到学校门口时, 他要了我们宿舍的电话, 还给了我他的CALL机号码, 那一刻, 我好开心, 我终于等来了这一天!

就这样, 他开始打电话到宿舍, 我们开始了真正的交往, 我们常做的事就是爬南山, 游长湖, 去郊区兜风, 那时正是春光明媚, 莺飞草长, 田野里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记得第一次和他出去外面的时候, 成子炎问我:“你平时喜欢做些什么事?”我说我比较好静, 喜欢写日记。他说:“那你现在不是天天都在写我?”其实错了, 快乐的人是不写东西的, 我那段时间就很少写日记。恋爱后, 我们经常都出去玩, 慢慢把功课也落下了, 我本来学习不错的, 应付毕业考绰绰有余的, 可是因为天天玩, 我有点担心通过不了, 我于是打算不再和他出去, 安下心来看书, 可是他却说:“你放心, 我好歹也是本科毕业的, 你可以和我一起复习的, 有不懂的刚好可以问我。”就这样, 我真的带着书和他一起复习, 现在想想真的很美好!

我以为这种美好会一直延续下去, 可是我错了, 随着接触的加深, 我和他在一起越来越感觉不到快乐, 他对事情总是看得太悲观, 本来他那时是应得到重用的, 可他性格太直, 得罪了主管院长, 事业上一直不太顺利, 所以他总是一副郁郁不得志的样子, 对世界充满着敌意, 而对我他也是没有自信, 总认为我会认识别的帅哥而抛弃他, 他总在对我说他很爱我, 可我却感觉不到他的爱, 不知从何时起, 他的爱已变成我的一种负担, 后来再加上其它原因, 我们维持了一年的时间后最终便分手了。

时光飞逝, 转眼十年过去了, 不知另一个城市的他过得怎样了, 我衷心祝福他开心快乐!在这样寂寞如水的夜晚, 我不经意间打开了记忆的闸门, 打开了往事的这坛老酒, 于是我满屋子都溢满着醉人的酒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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