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务治理问题
公司财务治理问题(精选11篇)
公司财务治理问题 第1篇
一、上市公司财务治理存在的问题
1. 股东大会不能发挥应有职责
对于上市公司来说, 股东大会作为最高的管理机关, 从构成上来看, 它主要是由全体股东共同参与的, 他们的作用是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换句话来说, 上市公司重大的人事变动和重大的经营方向的改变都要经股东会认可和批准签字才能有效。对此, 当前我国上市公司大部分都出现了股权集中度过大现象, 其中有53%的上市公司中是国家或国有法人占有股权, 特别是自从2000年以来这种国有股权现象越来越明显。
此外, 在国有企业的公司中, 政府是企业中的股东代表, 但是它的身份和其他的私营企业的总经理的地位是不同的, 因为政府不但是全民资本的代表, 同时还是具有着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的双重身份, 政府的相关人员作为企业的股东, 它是公司的委托代理人, 在掌握公司的一大半的控制权的背景下没有收到产权的约束是很有可能导致公司收到一定的损失的。因此国有股东代表的不能发挥其应有的权利, 进而很难实现企业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目标, 最终使得公司陷入了被某个部分的人进行全面控制, 导致国家的经济利益受到损失。
2. 董事会缺乏相对独立性
董事会在股东大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它不但是股东会的业务总执行机关, 而且还负责公司或企业和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与管理。当上市公司的股东会或职工股东大会所作的决定公司或企业重大事项的决定时, 那么必须由董事会进行实施。据2012年一项研究结果表明, 我国20.9%的上市公司董事长兼任总经理, 34.3%的上市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职权分离, 其余上市公司的总经理不是担任副董事长就是兼任董事长。
3. 债权人的作用未充分发挥
对于债权人的理解, 历史的观点认为债权人是当企业破产时优先享受到补偿的利益, 也就是说债权人把资金借给企业之后, 就不应该管理公司的相关行为, 当存在着一种方式是债权人可以参与企业的发展的, 就是当企业到期需要偿还时, 就需要加强对企业经济利益的维护手段,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在这种背景下债权人不得不处于被动位置, 导致无法发挥其存在的价值。其中主要表现为企业可以将其介入的资金投入与债权人原有的估计的风险高的条件中, 假如这种情况下成功时, 企业就可以获得超高的利润, 而债权人仅仅能获得的是当初规定的利润, 这样的做法显然是违背企业的相关规定的, 这种形式下会有不同程度的对债权人的积极性造成影响, 进而就影响了整个社会资金的良性流动性。所以说, 必须发挥债权人的作用, 使得债权人合理的享用财务治理权。
4. 人员激励机制不健全
目前, 我国的很多企业的管理人员通过盈余管理来进行获利, 在他们达到目的的同时, 就会导致会计信息失真。其主要原因是企业的经营者收入和企业内人员没有实际的联系, 报酬结构存在严重的不合理现象。也就是说, 我国大部分的高层管理人员的绩效主要是和工资和奖金来表现的, 而例如股权奖励等方式利用的较少, 这样就导致管理层的持股数量少之又少, 人均持股比例较低。经过对目前的上市企业中的人员调查分析, 其中有89%的员工的奖金是和工资挂钩的, 而仅有3%的员工的奖金是通过股权进行发放的, 此外还由于激励机制的缺乏, 很多方面都出现了问题。较为典型的就是由于该机制的缺乏, 使得高管人员出现短期行为的可能性增强, 因为委托人常常根据代理绩效来决定高管的报酬, 基于委托人对代理人的奖惩, 只能根据观测到的产出的假设。由于管理者想获得更多的利益, 产生了管理机会主义的不好的行为, 凭借信息的不对称, 进行盈余管理, 提供不真实的会计信息, 使人利益达到最大化。
二、完善上市公司财务治理的建议
1. 强化公司治理结构
从公司治理结构的角度来分析, 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首先要建立企业真正的股东, 进而达到降低大股东的持票权的目标。其次, 应当采用三权分立的模式运用到内部控制机制当中, 具体来说主要包含着董事会、管理层以及审计委员会分别行驶的权力。最后, 对于上市公司的外部治理结构, 可以采用扩大企业并购市场、加强企业治理的法律法规以及政府的大力支持等多手段来强化。
2. 完善董事会结构
对于董事会的结构来说应该尽可能使得中小股东融入到董事会, 避免董事会成为摆设的局面。对此, 首先应借鉴国外的经验教训, 根据我国的国情, 完善董事会本身的管理机制建设, 塑造职业化的董事会文化, 建立董事会履行职责的系列章程, 对董事的选拔方法和标准进行修改, 全面推行聘任制, 让中小股东也可以参与其中, 对有关独立董事的个人资料予以公布, 做到明晰化、透明化, 董事和经理也不能同为一人, 由于董事会在企业的决策中具有重要作用, 假如总经理与董事长为一人担任, 那么很有可能为谋私利而损害企业利益, 因此分离总经理与董事长的职责势在必行。
3. 完善经营者的约束与激励机制
企业经营者行为约束机制, 顾名思义, 是一种对企业经营者的行为具有约束效能的机制, 其主要内容有两方面:一是客观的外在约束, 包括来自股东或所有者的约束, 如股东在股东代表大会上做出是否让其继续经营的决定, 或者在股票市场上买进或抛售该企业的股票, 从而使企业经营者的前途命运受到影响;二是主观的内在约束, 即通过机制本身使企业经营者面对各方面的挑战和竞争, 为取得更大的成就, 享有更大的声誉或避免身败名裂, 努力工作, 尽可能地发挥自己的潜能。要想更出色的完善上市公司经理层的运作机制, 就要从根本上进行大的改革。
4. 提高注册会计师的工作能力
可以说注册会计师的个人能力直接关系到上市公司财务治理的情况, 但在实际的情况中没有严格注册会计师的执业标准, 因此在对企业财务工作的处理中经常出现违法行为。同时对会计人员的培训也是提升他们工作能力的重要措施, 在对审计质量提升的过程中, 需要以节约审计成本为目标。对此, 除了注册会计师的日常培训外, 还可以借用高校力量对注册会计师的后续教育力度进一步加强, 更好的为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方面服务。
三、总结
总之, 财务治理理论是一种新兴的理论, 它是公司治理领域与财务研究领域的结合, 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和很重要的实际意义。财务治理既是一种治理手段, 也是一种对财权的制度安排的系统, 而且是一套决策程序, 也是一种制衡机制, 有特定的治理主体、客体、手段、目标和核心的制度安排系统。在文中发现的上市公司财务治理存在的问题当中可以看出面临的困境还有很多, 因此在以后的发展中应该积极克服困难, 突破瓶颈。
摘要:上市公司的财务治理的目的是为了降低企业代理成本, 解决信息不对称, 使企业经营能实现科学性和效率性, 其目的是股东财富最大化。上市公司的财务管理还是一种财产权和经营权力的分离的动态平衡的状态,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我国上市公司的增多, 在财务治理方面逐渐出现了一些难以解决、复杂的财务难题, 因此对我国企业的财务治理问题的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首先阐述了公司财务治理的相关概念以及构成财务治理的要素, 然后对当前财务治理状况进行阐述, 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来健全我国公司制企业的财务治理结构。
关键词:上市公司,财务治理
参考文献
[1]林钟高.财务治理结构、机制与行为研究[M].经济管理出版社.2012 (04)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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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曾繁英.公司财务治理权配置问题探讨[J].当代财经.2012 (10) :16-17.
探析烟草企业公司治理与财务治理 第2篇
一、企业治理结构现状我国烟草行业历经长期的自主式发展,形成了以省为单位的烟草市场的分割局面,这种局面的形成是历史长期发展的结果。目前,烟草行业已经完成的改革是将原有的省级卷烟工业企业的国有资产统一上拨,再由其统一下放,明确中国烟草总公司作为唯一的烟草国有资产出资人的地位。“工商分离”改革后,形成了工业生产和商业销售两条独立的管理流程。在卷烟工业环节,实行中国烟草总公司与经重组兼并后的地区卷烟工业企业的二级母子公司制,省级卷烟工业企业下属还有具备一定生产能力的大型卷烟厂或者是国际化的卷烟集团公司。在商业环节实行总公司与省级烟草公司、省级烟草公司与地市级烟草公司三级体制,总公司对省级烟草公司行使出资****利,省级烟草公司代表总公司对地市级烟草公司行使出资****利。
二、企业治理中的财务治理公司的创立、生存与发展都离不开财务资本,公司治理结构的设计和安排以财务资本的保障为前提,公司治理机制的建立也依托于财务资本的提供。没有财务资本的投入,公司不可能作为一个经营主体存在下去,公司治理问题也就无从谈起。因此完善公司治理的过程及治理目标的实现离不开财务资本。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也离不开股权结构的调整。股权结构是指各种股权在公司中所占比重,其实质是有关不同财务资本所有者投入公司的财务资本的比例搭配问题,是通过财务资本的多元化安排来优化财务资本内部结构的问题。优化股权结构的根本目的是促使公司投资主体多元化和公司股份分散化,确保持有不同种类股份的股东之间形成合理的权力制衡和监督机制,推动企业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从而提高公司治理效率。此外,广义上的公司治理目标是确保股东、职员,债权人及其他第三人和公共利益实现最大化,财务资本的不断增值和积累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根本保证。
三、烟草企业的公司治理和财务治理鉴于卷烟工业生产环节的重要性和复杂性,我们的集团组织结构分析主要集中在工业生产环节。对烟草集团内部改造的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点是如何实现集团总部对整个系统的价值创造,也就是中国烟草总公司如何对它的各级下属发号施令能够产生最大的效用,同时下属之间积极配合充分发挥协同效应,从而提高核心竞争力。
结合中国的国情。在选择集团组织结构模型和设计组织架构时,必须要考虑到多个矛盾体的统一。一方面要考虑专卖专营和政企合一的特殊背景,另一方面也要坚持以市场导向为基础。一方面要对庞大的烟草系统实行统一领导和垂直管理。另一方面为了提高效率也要强化专业分工、鼓励内部竞争,也就是要将适度集权和有效分权统一起来。
(一)总部的职能定位要实现集团总部的价值创造和功能建设,首先必须对集团总部的职能进行明晰准确的定位。战略管理、资源配置和交易协调管理与控制是总部的核心职能,企业制度和管理方式的设计与实施是总部的一般职能。其中,企业制度包括组织结构模式、决策权和经营权的配置、政策、规章和程序、企业文化等;管理方式包括预算与经营计划管理、风险控制和危机管理等。
(二)集团组织结构的类型按照上述总部的职能定位和实施方式的不同,通常可以将集团组织模式分为:运营控制型、战略管控型和财务控制型。由于我国烟草生产企业存在以下特点:第一,产品结构是二到三个相互关联的多元化结构;第二,省级卷烟工业公司代表总公司对下级卷烟厂或者卷烟生产集团行使出资权;第三,行业体育论文发表/tylwfabiao/改革正在进行
上市公司财务治理问题与对策研究 第3篇
关键字:财务治理;问题;模式;对策
一、上市公司财务治理概念
财务治理的概念有侠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定义为:"由企业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等权力机构对企业财权进行配置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广义的定义为:"用以协调企业与其利益相关者之间财务关系、平衡权利的一套正式的、非正式的制度或机制。"目前,学术界对于财务治理仍未给出完整的定义,许多学者从不同的研究角度出发,对财务治理给出不同的概念。冯巧根(2001)指出财务治理结构是一种契约制度,通过一定的财务治理手段,合理配置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形成自我约束机制和相互制衡机制,进而顺利协调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和权责关系,促使长期合作,有助于保证企业的决策效率。
杨淑娥(2002)提出财务治理是通过规范财务信息的生成和呈报机制,调整利益相关者在财务体制中的地位,提高公司治理效率的一系列动态制度安排。虽然以上几位学者有关财务治理概念的描述有所区别,但仍有相似之处,都是通过一系列制度安排来协调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正式与非正式的关系,进而达到相关利益主体之间权利、责任与利益的相互制衡,提高公司治理效率,最终实现公平分配。
二、上市公司财务治理存在的问题
(一)财务治理权配置不平衡
财务治理权从职能上包括财务决策权、财务执行权和财务监督权,同时具有这三种权利,才能说明具有了独立的理财主体资格。为了实现公司组织的目标及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财务治理权必须依照一定原则进行配置。首先要在股东会、董事会、经理、财务经理、监事会之间进行分配;其次要在公司与债权人之间进行分配,也就是促使各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公司治理。但由于股权高度集中, "一股独大"和"内部人控制"现象普遍存在,造成第一大股东利用控股地位几乎完全支配了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导致我国上市公司的监事会和董事会形同虚设,缺乏外部约束,进而造成财公司管理不善、经营方针混乱和决策随意等重大失误,影响公司财务治理效率。
(二)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和债权人权利得不到保障
按照要求,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五个方面应当分开,但实际情况下,上市公司的决策权往往过多的被母公司操控,进而引发上市公司资金被挪用现象发生,致使中小股东和债权人利益经常遭到损害。债权人所能分享的公司权力和所能利用的利益保护手段十分有限,企业财务治理权主要归资本所有者和经营者所有。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常常为了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而牺牲债权人的利益。
(三)监事会未发挥重要的监督作用
"监事会是股东会与董事会之间委托代理关系有效行使的双保险,它可以在中小股东无法行使'用手投票'机制期间保证董事会决策和行为符合广大股东的利益,是保证控股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权力制衡的关键。"然而在现实情况下,监事会并未实现其职责,主要在于监事成员的选举被控股股东操纵。监事会只不过是充当了董事会的附属机构,没有独立性,主要还是因为经济上得不到独立,进而导致其受制于控股股东、董事会。
(四)上市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
我国上市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不合理,特别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造成公司业绩与经营者个人利益脱轨,经营管理者的机会主义行为和偷懒行为时常发生。财务治理权的配置必然导致代理成本上升,委托人只能采取各种方式对代理人的行为进行激励和监督,进而实现自身目标最大化。有效激励和监督的前提是正确合理的业绩评价,激励与约束彼此相关,只顾及一方面是无法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的,目前,我国上市公司治理在激励与约束这二者之间的协调机制上仍不够完善,引发了很多矛盾。
(五)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机制不健全
财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信息披露不完整、不规范、不及时、不真实等。在信息披露的过程中,经常会出现虚拟会计利润,作假账等现象,使股票价格与其实际价值不符。上市公司通常只披露对公司有利的信息,对公司的不利信息披露不充分。主要表现在:需要企业偿债的信息,经常披露不够充分,对企业的对外担保事项保持缄默。对企业的关联交易少披露或是不披露。
三、上市公司财务治理的对策及建议
(一)优化股权结构
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治理效率低下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国有股比例较高,对财权的调整的实质是将国家拥有的一部分财权让给别的投资主体,逐步降低第一大股东股权的集中程度,增加小股东股权比重,保持各股东间持股权重相当,力量均衡,可以形成互相制约的局面,防止大股东一股独大的局面,对侵犯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可以起到良好的预防和制约作用。
(二)完善董事会结构
董事会作为内部监控机制,是公司财务治理的核心,掌握着公司的财务决策权。完善董事会的权责,发挥董事会的积极作用有利于提高公司决策的规范性, 监督公司做出符合各股东的利益的决策。主要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独立预算,使董事会摆脱对管理层的依赖,拥有适当的权力;二是推进独立董事制度,增加独立董事的人数,由社会中介机构确定独立董事人选,减少控股股东对独立董事聘任的干涉,提高独立董事对公司财务治理的参与度。
(三)充分发挥监事会作用
监事会的作用主要是保护股东的权益,完善监事会职能要注重保障监事会的独立性,促使其有效地行使监督职权。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强化监事会职能:首先,股东和中小股东也有对监事会成员候选人提名的权力,合理配置监事会的组成成分。其次,要明确监事会的职责,保证监事会的独立性,保障监事会行使监督权的有效性。再次,健全监事会的法律保障机制,增强监事会的权威性。在强化监事会职能的同时,要注重提高监事会人员业务水平,建立监事资格认证制度。
(四)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人力资本是公司的核心,其重要性越来越显著,只有不断重视的人力资本,企业的利益才能得到根本保障。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就要实行合理的报酬组合制度,使管理人员的利益同公司利益挂钩,并与所有者利益一致。通过建立管理人员报酬与其经营业绩挂钩的报酬机制,形成多样化的薪酬制度,既能提高管理人员努力程度,打破经营者和所有者之间的利益背离的格局,这样不仅能减少其对公司及其他利益相关者造成的利益损害,也促使公司利益实现最大化。
(五)规范信息披露制度
规范信息披露制度,促使各利益相关者及时、准确的掌握对方的信息,减少信息不对称造成的欺骗行为,相互间的监督也能有效的发挥作用,减少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摩擦。完善信息披露机制,要求各家企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监管要求,并结合自己公司的实际情况,适时适度对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重要事件和交易事项进行披露。设定专门机构对公司披露的信息进行审核,检验其是否真实可靠、详尽完整。完善企业信息披露的整体制度规范,确保披露出的信息的质量,最大限度的维护各方经济参与者的权益。
参考文献:
[1]郭复初.财务通论[M].北京:立信会计出版社,1997.
[2]冯巧根.竞争财务论[M].立信会计出版社,2001.
[3]杨淑娥.产权制度与财权配置--兼议公司财务治理中的难点与热点问题[J].当代经济科学,2003,(1).
浅议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财务治理问题 第4篇
从公司财务治理要素来看,公司财务治理包括治理主体、客体、目标、机制等等。就上市公司而言,财务治理主体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高层管理人员、财务相关工作人员及公司外部利益相关者;财务治理客体是指配置于各财务主体的财务权力、责任与利益;财务治理目标是促使各财务主体财务权力代理成本的降低和财务权力运作效率的提高,最终实现公司财务代理成本的最小化;财务治理机制包括激励约束机制和相机治理机制,前者是协调公司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委托代理关系机制,后者是有关企业财务控制权适度适时转移机制,特别是债权人等公司外部利益相关者参与公司财务治理权分配的一种制度安排。由此可见,公司财务治理具有多层次治理主体、多个不同的特定财务治理客体、不同的治理机制共存于一个财务治理结构中、彼此相互制衡等特征。目前,我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财务治理上述各方面都存在突出问题,具体表现在:
1.1 财务治理主体方面
财务治理主体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高层管理人员、财务相关工作人员及公司外部利益相关者,由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基本上都是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成立的,普遍存在的问题有:
(1)股权过于集中,国有股权处于绝对控股地位且基本上是非流通股,这种股权结构对公司股东会的构成及其决议产生了至关重要的影响;
(2)董事会及高层管理成员大多是由原国有企业改制前的班子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实际上是由大股东聘请;
(3)财务相关人员除财务经理外,其他人员普遍成了行政命令的执行者。
1.2 财务治理客体方面
财务治理客体是指配置于各财务主体的财务权力、责任与利益,各财务治理主体的权、责、利相互统一是良好的财务治理外在体现。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聘任经理人员,股东按其出资比例享有表决权,基于国有股占有绝对控股地位,由此产生了一系列问题:
(1)国有控股股东掌握了公司的几乎一切权利,中小股东的利益很容易受到伤害,这常常表现为控股的集团公司随意侵占上市公司的利益,中小股东无法“用手投票”,为了避免利益受损,只能采取“用脚投票”的方式维护自身的利益。
(2)董事会、监事会、公司高管及财务经理实际上是由国有控股股东间接任命,无法形成一套健全的经理层聘选和考核机制。
(3)董事会职能弱化,代表着控股股东利益的公司管理层常常集控制权、执行权和监督权于一身,尽管我国也引入了独立董事制度,作为中小股东利益的代表本应由中小股东提名选聘,但实事上往往也是由大股东一手包办,这就使得独立董事事实上与上市公司有着利益牵连,独立董事受制于上市公司和大股东,又要为中小股东勤勉尽责,陷于两难境地,很难发挥应有的作用,因此,公司内部缺乏良好的风险控制机制和规范化的授权与约束机制,对董事缺乏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违规成本过低,这就形成了典型的“内部人控制”现象。
(4)监事会“有名无实”,我国公司采用单层董事会制度,与董事会平行的公司监事会仅有部分监督权,而无控制权和战略决策权,无权任免董事会和经理班子成员,无权参与和否决董事会与经理班子的决策,致使监事会实际上只是一个受到董事会控制的形式机构。
(5)审计委托制度存在重大缺陷,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外部独立审计机构大多由各公司自行聘请,并支付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这就使得上市公司成为审计机构的“衣食父母”,相互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利益关系,这种状况很难保证审计机构能够对上市公司对外公布的财务报表作出超然独立的审计报告,难以杜绝会计信息失真现象,同时也加剧了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的不透明性。
1.3 财务治理目标方面
财务治理目标是促使各财务主体财务权力代理成本的降低和财务权力运作效率的提高,最终实现公司财务代理成本的最小化。我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以管理层为中心的财务治理结构确实获得了效率,降低了代理成本,但是,管理层经营公司,却不需要承担经营失败的风险,剩余风险全部由投资者承担,这显然是一种权力与责任的不对称状况。此外,我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普遍存在重财务管理,轻财务治理,甚至将财务管理与财务治理等同现象,将财务治理目标与财务管理目标等同视之,实际上,虽然从终极目标上看,财务治理和财务管理均是为了实现财富的有效创造,但显然二者各自扮演了不同层次的角色:财务治理规定了整个企业财务运作的基本网络框架,财务管理则是在这个规定的框架下驾驭企业财务奔向目标,财务治理模式主要考察的是构成财务利益主体之间的责、权、利的划分,以及采取什么手段实现相互间的制衡,它是企业财富创造的基础和保障;财务管理则是在既定的治理模式下,为实现财务目标而采取的行动,这是财富创造的源泉和动力,两者的联结点就在于企业财务战略管理层次。
1.4 财务治理机制方面
财务治理机制包括激励约束机制和相机治理机制。从激励约束机制角度来看,我国相当一部分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对于经理层缺乏长期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薪酬结构比较单一,不能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起到足够的激励作用,经理人在有利益冲突的情况下,往往在决策时不采取回避的做法,并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条件决策,为自己谋取私利,明显损害了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由于我国还缺乏一个成熟的、公开、公平的经理人才市场,致使良好的选聘机制无法发挥作用。从相机治理机制来看,我国的利益相关者特别是债权人对上市公司财务治理的参与程度非常低,相机治理机制不健全。例如,中国银企关系制度设计是以防范金融风险为首要目的,认为银行对企业的监督只能以外部的事后监督为主,而反对或不鼓励银行对公司财务治理的内部参与,同时,我国商业银行法禁止银行对非金融企业直接投资,银企关系就是单一的贷款关系,在正常的市场经济中,本应成为硬约束的银行债务,反而变成软预算约束,本应分享贷款企业部分财务控制权的银行,实际上被贷款企业所控制,这就使得银行无法有效地行使财务监督权。
2 解决我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财务治理问题的办法
2.1 良好的公司财务治理模式的标准
找到了当前我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财务治理问题之后,我们就需要找到一些切实可行的办法来解决,那么,良好的公司财务治理模式的标准是什么?虽然好的公司财务治理结构没有单一的固定模式,但从国内外公司发展的实践来看,国内外比较认同的良好的公司财务治理结构应具备以下因素:
(1)能够更好地实现“最优所有权安排”。即拥有剩余索取权和承担风险的人应当拥有控制权,反之,拥有控制权的人应当承担风险。由于股东、债权人、劳动者与经营者的目标不一致且客观上存在信息不对称,拥有高度自主权的经理人员有可能违背所有者的意愿,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为了解决此种代理问题,需要合理配置企业权力,形成有效的激励、监督和制约机制。
(2)资本结构比例适中。即债权和股权的比例要适当,尤其是股权结构中大股东的构成状况是公司股东监控机制的基础。
(3)经理人员必须承担与其权、利相一致的风险。即经理人员的补偿收入应当与公司经营业绩挂勾,而不应当是按照一个固定合同来支付。
(4)不同状态的公司应当由不同的利益要求者来控制。即控制权应当与自然状态相关,只有状态依存控制才能使经营者和资本所有者利益达到最好的一致。
(5)有效解决投资者“搭便车”问题。
2.2 解决办法
优化股权结构。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国有股权在我国国有上市公司中处于绝对控股地位,这是一个无法改变的事实,不过,这并不妨碍我们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股权进行优化,关键是把握一个“度”的问题。
首先,改变股东结构,在条件成熟的时候,逐步推进国有法人相互持股、银行持股、机构持股。国有法人虽然同属国有,但毕竟也代表了不同集团的利益,不同的法人有能力并且他们愿意运用这种能力去实施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行为进行监控和施加压力,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内部人控制问题;银行持股,可以运用他们先天的理财优势帮助公司进行财务治理和财务管理,同时还可以发挥他们有利的条件对公司交易及往来帐户进行监控,管理和监督公司的经济行为;对于机构持股,如果国家政策引导适当,可以发挥“一石二鸟”的作用,一方面,机构投资者可以借助投票机制参与甚至主导公司的决策,以保证其利益不受侵害,另一方面,国家对机构投资者的资产实施一定的流动性限制,有助于培养长期投资的理念,克服短视行为,使机构投资者真正成为稳定市场的中坚力量。
其次,积极推进国有股权分置改革,改变公司股东持股比例。股权分置问题是由于我国证券市场建立初期,改革不配套和制度设计上的局限所形成的制度性缺陷,它是国有股权一股独大的根源所在,同时,股权分置还破坏了证券市场价格形成机制,使国有控股股东在上市、配股、增发等一系列过程中,仅用少量的原始出资,就可以将大量流通股东的真金白银圈入囊中,使股票市场事实上成为一个“圈钱陷阱”,不同的股东不能真正实现“同股同资同权同利”,更重要的是股权分置扭曲了国有控股股东的行为,由于国有控股股东的股票不能流通,所以没有真正的市场价格,这导致国有控股股东根本没有动力去搞好经营以回报普通投资者,内部人控制和违规活动泛滥就成为必然的结果。因此,加快推进股权分置改革,促进国有股适当减持,势在必行。
切实改造董事会、监事会,改革外部审计委托模式。
改造董事会,就是要强化董事会作为公司财务治理核心地位,笔者认为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董事会和公司经理层成员不相容职务要分开,才能有效治理内部人控制现象;独立董事不能由公司控股股东聘任,应当以法律的形式规定超脱于控股股东以外的独立董事的选聘机制,同时,必须切断独立董事与控股股东的利益联系,使之能真正成为中小股东的利益的代言人。
改造监事会。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笔者认为,监事会中的股东代表应当主要由中小股东代表来担任,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应当由公司工会成员和财务专家担任,这样的人员组合,才利于监事会真正履行监事会的职责。
改革外部审计委托模式。目前的外部审计都是由公司的管理层来聘请,并支付审计费用,这种模式使得公司成为会计师事务所的“衣食父母”,当然无法保持超然独立性和客观性。为此,有几种审计委托模式值得借鉴,一是上市公司对外披露财务报表交由会计师事务所来编制;二是上市公司向证券交易所支付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再由证券交易所向社会招标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支付审计费用;三是实行财务报表责任保险制度,由上市公司向保险公司投保财务报表责任险,由保险公司聘请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重视债权人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财务治理中的地位,强化债权人的相机治理机制。目前,我国债权人缺乏参与债务公司管理的机制,债权人对债务公司的约束和限制力只能通过合同有关条款来进行,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再加上债权人所能采取的经济手段非常有限,使得这种约束和限制力显得相当弱小,这与我国上市公司普遍存在的高资产负债率现象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是一种明显失去公平和效率的怪象。因此,为了强化债权人在公司财务治理过程的相机治理机制,笔者认为,国家应当以法律法规的形式规定,当债权人提供的长期资金达到公司总资产一定比例的时候,公司的董事会或监事会机构中必须有公司主要债权人参与,使公司主债权人拥有参与公司治理的平台。在条件成熟的时候,甚至可以解禁银行对公司进行投资的限制,使银行成为公司的股东,这种公司治理模式所产生的良好治理效果已经在德日等国的公司治理实践中得到验证。
改革公司经理人激励与约束机制,建立完善的经理人市场。为了使经理人在公司财务治理中责、权、利一致,促使经理人放弃“逆向选择”行为,有必要使经理人的福利(包括物质和精神福利)与其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挂钩、增加道德风险成本,同时,逐步完善经理人人才市场,形成公平、合理的优胜劣汰机制。为此,股票期权制度也应该可以成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选择,因这这种激励制度可以将企业经营者的个人利益与企业长远利益较好地结合在一起。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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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发挥财务管理作用 第5篇
2001年10月5日 15:
5——谈中国电信集团如何迎接WTO挑战
----1999年是中国电信惊变的一年,先有整体分割,一切为四的重组,吉通、网通横空出世,后有中美双边贸易协议签订。WTO向中国开放指日可待。这清楚地表明了中国政府对内对外渐进开放电信市场的决心。中国大陆作为全球电信业增长最快的地方,既是吸收资本汇聚的场所,又是各路电信巨子角逐的战场。一场旷日持久、悬念迭起的国际竞争即将展开。以经营固定电话业务为主的中国电信如何迎接国际挑战?怎样尽快形成能够与国外电信企业相抗衡的竞争力?笔者认为关键之一应该是: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是现代公司的效率之源,在企业内部则围绕产权和财务管理两个核心进行系统性改革,形成成本领先优势。创新领先优势、规模优势等竞争优势,把握市场和竞争主动权。
一、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不规范的教训
----产权主体多元化的股份制被认为是国有大中型企业改制的理想制度选择,但是实行改制后的企业其经营效率并没有显著提高,这是由于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中存在严重问题,表现在:
----(1)股东大会未能对董事会进行有效约束,委托人问题比较突出。我国现有的股份公司,为了突出公有制的主导地位,股权结构设计中的一大特点是国有股占大部分比重,国家股和法人股之和超过60%,这就导致了许多股份公司的政府主管部门为其最高决策机构,在组成委托人时,仍为行政性的委托,政府机构派出的委托人不是公司资产真实的所有人,他们的目标函数不可能与国家和广大小股东利益一致,这样必然会发生委托人问题,即与他们选定的代理人合谋损害国家和小股东利益。
----(2)董事会缺乏对经理人员的有效约束。按照现代公司的规范,董事会成员应由股东大会选举,高级经理应由董事会聘任并接受董事会监督。但我国的股份公司国家占有绝对优势,董事会成员和经理人员几乎由政府组织人事部门直接任命和委派,并且保留国家干部身份和行政级别。更何况,常常还有董事长兼总经理,这样董事会很难再对高级经理人员进行有效监督,代理人问题很自然就会发生。此外,根据对上市公司的统计表明,每个公司平均拥有董事9-7人,其中外部董事3-2人,内部董事6-5人,内部人占了董事会的67%,可以说内部人控制了董事会。
----(3)监事会形同虚设。在现代公司制中,监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对董事会和高级经理人员进行监督约束,在我国股份公司中,国家股占绝对优势,监事会成员也由国家指派,他们也不是公司资产的所有者,不可能对董事会和高级经理进行有效监督。
----(4)股东无法对公司进行外部监督。我国目前证券市场不发达也不规范,除了少数几百家公司上市以外,大多数股份公司都不能上市,因此绝大部分股东都不能通过股市对公司进行外部监督。但由于证券市场不规范:股民不成熟,上市公司股价与其业绩关系不大,加上股民主要进行短期投机操作,股价高低很难客观地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因此,即使通过证券市场对董事及高级经理的监督作用也很有限。
----主要有两个原因导致上述问题:一是国有资产的所有者缺位导致所有者约束的弱化及国有产权代表的廉价控制权;二是公司人事安排中普遍的政府行为。
二、中国电信集团份制改造中的几个重要问题
----在中国电信集团股份制改造过程中,必须警惕重蹈公司治理结构不规范的覆辙。要有效地解决公司治理缺陷,只有通过股权结构的多元化调整,降低国有股比例。既使国有股占控股地位,又能充分发挥和利用非国有股权所有者的积极作用。其优越性在于:拥有多数股权的非国有股权所有者将有足够的动机和积极性关注公司全部资产的使用效率。显然国有产权也就不可分辨地置于他们的关怀之下,从而实现某种程度上的国有资产所有者显性“在位”。这样既能间接强化对国有产权所有者的约束,又能有效地弱化国有产权代表人的廉价控制权在公司治理中的不良作用。同时,各级政府部门将不再有合法与充分的理由直接或间接任免公司的高层领导人员,《公
司法》才能得到实际的遵守,公司治理中的人事制度才能逐步走向规范化。
----在厘清公司治理结构的规范化问题之后,我们还必须关注对经理人员的激励机制。理论与实践都表明,对经理人员的有效监督,困难且成本高昂,所以设计合理的激励措施以实现经理人的自我约束与自我激励,减少经理人员机会主义行为损害所有者的利益。如通过使经理人员的报酬与公司的经营业绩相关联,或给予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期权,让其分享公司一定比例的剩余,通过实现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某种程度的对称,从而实现所有者与经营者利益目标的基本相容。
三、财务管理是公司治理结构的控制机制
----公司治理结构由许多控制和协调机制构成,其中财务管理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控制机制。它主要通过财务管理在公司不同层次上发挥的核心作用来协调出资者与经营者之间以及出资者内部股东与雇员之间的利益和行为,以达到相关利益主体之间的权力、责任和利益的相互制衡,实现效率和公平的合理统一。
----在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下,产权关系明晰,公司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公司财务会涉及到三个层次:出资者财务、经营者财务及专业财务;它们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
----
(一)出资者财务在治理结构中起着激励与约束作用。出资者财务以资本的终极所有权为依据,以资本的安全和增值为目的,对其出资及运作状况进行管理。可采取以下措施来发挥作用。
----(1)确定资本保全和增值的财务责任及相关的考评办法。可根据经营者的经营绩效(包括公司的盈利状况、市场占有率、在社会公益方面的表现等)对其实现激励,通常采用股票期权、绩效股份等形式。
----(2)设计相关指标来约束经营者为了追求个人利益而损害出资者利益,导致资产流失、低效或无效经营的败德行为。
----(3)建立企业财务监督机制,一般包括三个方面:其一是建立代表所有者的监督代审计制度,对资产经营者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其二是建立代表法人所有权的企业审计部审计制度,对企业所属分公司和职能部门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其三是代表潜在投资者利益的民间审计,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进行公证审计。
----(4)决定公司的会计政策和分配政策。对企业的筹资、对外投资、资产使用、资产重组及成本费用制定适当的约束条款,来实现出资者对经营者的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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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营者财务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居主导地位,起纽带作用。经营者财务以法人所有权为依据,在出资者的监控下,以直接控制的方式对企业的资金运行进行管理,企业成为独立的财务主体。经理人员在高层管理中逐渐取代传统的所有者而占支配地位,是现代工商企业扩张的产物,也是现代企业制度的特征。企业的法人产权越来越由经理人员全权支配和处置,法人财产日渐脱离原始产权而独立化。这就意味着经营者财务主导地位的确立。
----出资者投资的目的是资本的保值和增值,企业经营活动的最终目标是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进而达到出资者权益最大化。无疑,这一目标要通过经营者对资金运作来实现。经营者对资金运作内容不仅包括企业内部的财务问题,而且还涉及到企业在商品市场、货币市场、资本市场的财务运作问题。如企业内部财务运作机制、内部财务管理制度、集权与分权管理模式的选择、生产经营与财务安排的协调等等。这些问题不仅影响到企业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而且也涉及到专业财务运作的原则和方法。在公司治理结构中,没有成功的经营者财务管理、有效的出资者财务管理就变得毫无意义;而没有经营者财务统筹规划,专业财务就变成一盘散沙。
----在中国加入WTO后,市场外延不断扩大,中国电信的经营活动不仅要面对传统的服务商品市场,而且要面对金融市场和产权市场,企业经营对象将从服务扩展到货币,而最终,企业本身也将成为交易的商品,所有这些变化,对于经营者财务带来了新的挑战与机遇,使得其财务运作问题带有更明显的战略特征,同时也扩大了公司治理边界和治理难度。
----
(三)专业财务是公司财务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专业财务以现金流转为管理对象,保证经营者财务决策的顺利执行和预期效益的实现。在代理成本客观存在的条件下。出资者的财务目标就由企业经营效益最大化和代理成本最小化构成。从经营者角度看,股东财富最大化等同于企业经营效益最大化。但从股东角度看,公司经营效益的好坏并不是通过公司盈利状况,而是通过盈利
所实现的、股东实际能得到的现金性收益来衡量。如果股东未来得到的不是现金而
是帐面利润,那无异于什么也没得到。尽管股东的实际收益包括股利收益和资本收益两种形态,但从长期时间序列看,资本利得的高低取决于前期现金流的高低。所以专业财务的具体目标在于现金性收益最大化。专业财务是企业所有财务活动的基础和起点,它一般涉及到现金管理、筹资、信用管理、利润分配、财务预测、财务计划等工作,是公司治理中基本物流和价值流信息的主要来源,是保
证其他财务活动正常进行的前提和条件。
----三个层次财务的联系如下表所示:
财务层次 管理主体 管理对象 管理目标 管理特征
出资者财务 出资者股东大会董事会 企业经营中的资金运动 资本的保值增值 间接约束和激励
经营者财务 董事长 总经理 企业经营中的资金运动 完成出资者和债权人的委托责任,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战略眼光,财务决策和协调
专业财务 财务经理 财务人员 企业资金的具体运作 实现经营者的财务管理战略和财务决策 短期眼光,操作性财务控制
----虽然三者在公司治理中各有侧重,但它们的最终目标是一致的,就是实现股东财富最大化。
----专业财务以现金流转为管理对象,保证经营者财务决策的顺利实施和预期效益的实现;经营者财务在出资者的监控下,一方面要通过正确的决策保证企业资产的高效、有序运营,另一方面,要通过合理的组织和协调,尽可能减少、消除企业内部各层次上的代理成本,使组织系统的运转阻力最小;而出资者财务是一种间接约束机制,通过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实施其监控和激励方案,使出资者和经营者之间的代理成本最小,而实现经济效益能最大限度地转化为股东财富。可见,这三个层次的辩证统一是实现有效公司治理的关键。
----财务管理在公司治理结构中举足轻重,公司财务的三十层次在治理结构中的辩证统一决定着治理结构的有效性,而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是提高公司效率的源泉,反过来,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又促进了公司财务三个层次的良性发展。
公司财务治理问题 第6篇
一、我国国有上市公司财务治理的必要性
建立和完善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 努力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 已经成为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重中之重。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应该重在财务治理, 根据上证所近年来的统计表明:在内部通报批评的109个案例中, 担保占20%, 给大股东及其附属公司提供资金占16.8%, 委托理财占8.8%, 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占8.0%, 董事会买卖公司股票占8.0%, 其他占18.4%;被公开谴责的55个案例中,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占20%, 业绩风险警示占18.6%, 担保占17.1%, 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占11.4%, 诉讼事项占8.6%, 给大股东及其附属公司提供资金占7.1%。可见, 大部分违规事件与财务治理不善有关, 财务治理是公司治理的核心。
二、我国国有上市公司财务治理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国的上市公司大部分是有国有企业改制而成, 国有上市公司普遍存在财务治理问题。
(一) 国资委尚未成为一个明智、负责的所有者
对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资委) , 国资委代表国家行使出资人权力。但从国资委成立近几年的情况看, 它未能成为合格的所有者。
首先, 国资委被定义为正部级政府机构, 并不是一个完全意义上的所有者。国资委与其所辖的国有上市公司实际上变成了行政隶属关系, 而不是股东与企业法人的关系, 对公司的财务治理有明显的负面效应。其次, 国资委也没有建立有效的责任机制。国资委作为出资人的代表, 其风险责任的承担并不明确。如果投资失败或经营不利, 所导致的国有资产的损失最终还是由全国人民买单。
(二) 股权结构不合理, 股权高度集中使公司治理结构被扭曲
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存在非流通股和流通股的股权分割的现象, 国有上市公司总股本中, 约2/3的国有股法人股不能在二级市场上流通, 只有约1/3的社会公众股在二级市场上流通, 且持有人相当分散。非流通股不是依据二级市场交易价格而是依据净资产估值, 大股东和经营者不关心股价行情, 却成了股市只盈不亏的受益方。股权分置的格局使两类股东很难体现《公司法》规定的同股同权。控股股东“一股独大”, 可以决定上市公司的经营决策、人事安排, 甚至出现原来的书记做董事长, 原来的厂长做总经理, 党委会成为董事会的怪异现象。
(三) 激励约束机制不完善, “内部人控制”问题严重
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应以清晰的产权关系为前提。我国国有上市公司存在的主要问题恰恰是国有控股权的归属不明确, 国有股权虚设, 所有者不到位。从上市公司所有权的最终追溯来看, 国有股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但国家作为所有者无法直接行使所有权, 部分高管人员利用政府产权上的“超弱控制”形成了事实上的“内部人控制”现象, 同时又利用政府在行政上的“超强控制”推脱经营上的责任, 转嫁风险。公司经理层很有可能只注重扩大在职消费、保持职位稳定, 损害国家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 审计约束不够到位, 信息披露存在诸多问题
我国国有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中存在着双重委托代理关系, 按理广大投资者是委托人, 进行财务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是代理人, 但实际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权力掌握在经理层手中, 被审计对象变成了实质上的审计委托人, 出现管理当局自己委托他人审计自己的情况, 上市公司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存在明显的“捆绑”关系, 前者成了后者的“衣食父母”, 甚至部分会计师事务所成了上市公司弄虚作假的帮手。我国国有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存在以下问题:一、提供虚假信息, 误导信息使用者;二、高估盈利预测;三、会计信息失真;四、规避不利事实和信息。
三、完善我国国有上市公司财务治理结构的基本对策
(一) 进一步完善和明确国资委的职能和责任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国有企业的资产必须同其他所有制资产一样, 具有明确的出资人代表。国有资产也应具有一般资产的产权要素: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和处置权。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 明确国资委不是政府行政机构, 与其所辖企业也不是上下级关系, 而是股东与法人关系、委托与代理关系。国资委作为出资人代表, 要做到依法行使股东的权利, 也要保证不越位越权, 对所辖国有资产享有收益权、重大决策权和经营选择权。建立相应的责任机制。同时, 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对由于决策失误或重大过失造成国有资产经营损失的, 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 推进产权制度改革, 加快股权结构调整的步伐
为了完善市场基础制度和运行机制, 必须进行股权分置改革, 通过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机制, 消除A股市场股份转让的制度性差异, 将国有股变为全流通, 实现市场化的价格发现机制, 创建一个产权清晰的资本市场平台。通过国有股减持实现股权分散化, 优化股权结构, 强化股东对上市公司经理层的约束, 弱化“内部人控制”现象。此外, 还应推进国有上市公司之间以及与非国有企业之间相互持股, 实现股权多元化、分散化和法人化。
(三) 完善、规范我国的资本市场, 增强外部监督作用
发育成熟、运作规范的资本市场是建立有效的公司财务治理结构的重要条件。今后应完善和加强《证券法》及其相关法规, 规范投资者和国有上市公司的行为, 严禁内幕交易, 使股价能客观反映公司的业绩。此外, 还应继续扩大国有企业上市的规模, 逐步放宽对股票发行上市的行政审批制度, 在规范资本市场的有关制度和行为的前提下, 将股票发行上市制度最终过渡到核准制。
(四) 建立财务报表责任保险制度, 形成新的报表委托代理关系
建立上市公司财务报表责任保险制度, 即由上市公司向保险公司投保财务报表责任险, 有保险公司聘请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一旦投资者发现上市公司财务报表作假, 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为降低风险, 势必要求被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进行高质量的审计。这样, 注册会计师不再与上市公司经营管理层存在经济利益关系, 确保其具有超然的独立性。因此, 上市公司与注册会计师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变更为上市公司、保险公司、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三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
(五) 形成良好的公司治理理念
应该认识到“股份公司是股东的, 股份公司的主要目标就是公司价值最大化”, 应该认识到“股份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 核心机构是董事会”, 应由股东大会独立地选举产生董事会, 由董事会独立地选举产生董事长和选拔任命总经理。
摘要:我国国有上市公司财务治理中存在“一股独大”、“内部人控制”和信息披露不规范等问题。要完善国有上市公司财务治理结构, 必须完善和明确国资委的职能和责任, 加快股权结构调整的步伐, 建立财务报表责任保险制度, 形成良好的公司治理理念。
关键词:财务治理,股权结构,产权制度,治理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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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治理问题 第7篇
上市公司财务治理的实质就是财务权限的划分, 进而形成相互制约关系的财务管理体制, 它是财产权与经营权分离, 并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相互制约是财务治理的基本状况, 在这种关系中, 公司的高层管理者与中下层经营者之间, 终极所有者与法人代表之间, 他们之间的关系及表现为治理与服从的关系, 又表现为相互依靠契约界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超越了权力和义务都有可能破坏这个平衡, 也就产生了财务治理问题。
二、上市公司的财务治理结构的基本理论概述
随着经济的发展, 上市公司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上市公司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 对我国经济的影响也在不断扩大。
1. 公司结构治理的含义
公司治理结构是指一种联系并规范股东 (财物所有者) 、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权利和义务的分配, 以及与此有关的聘选、监督等问题的制度框架。一般来说就是在公司内部怎么划分权利。一个公司良好的治理结构, 能够很好的解决公司的各方利益分配, 对一个公司的高效运转, 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我国的公司一般采用的是“三权分立”制度, 决策权、经营管理权、监督权分别有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掌握。三个权力机关, 相互制约, 能够保证公司的顺利运行。
2. 上市公司各部门的职能
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是一个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和最终决策机构。
董事会:是股东大会闭会期间的办事机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通过决议的方式履行职能, 总经理通过行政决定来履行职能。
3. 上市公司财务治理结构的特征
能够有效解决投资者的投资回报问题, 协调股东与企业的利益关系。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 由于股权比较分散, 股东有可能失去他们的控制权, 企业被内部的管理者所掌控着, 企业的内部人员就有可能做出违背股东利益的决策, 严重侵犯了股东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会不愿意继续投资, 这将有损于企业将来的发展。公司的治理结构正是从制度上保证了股东的控制权和利益。
它能够有效的协调企业内各利益集团的的关系。对经理层和其他员工的激励, 对高管层的制约, 它是公司的基本层。
它能够提高企业自身的抗风险能力, 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 企业的投资者和管理者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复杂, 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 可以增强企业自身的抗风险能力, 缓解各方的利益冲突。
三、主流国家公司财务治理结构分析
1. 东亚家族控制型公司
韩国和新加坡作为东亚经济的代表性国家, 20世纪因为高速发展而被成为亚洲奇迹, 但是在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影响甚大, 这些东亚国家的经济遭到了严重破坏。家族控制型公司的优势是公司内部的主要管理人员是家族中的人群, 不容易跳槽, 不会随意透漏公司机密。时时刻刻为家族产业的最大利益着想, 使得家族企业可以蓬勃发展。但是从微观角度来讲, 以家族为核心的财务治理模式在发生金融危机的时候生命力并不能很顽强, 是一把双刃剑。在这里我们主要介绍长处以供本国公司进行学习。
优点是家族控制公司财务的决策权和执行权已经公司日常的经营权都是统一执行。公司的所有权及控制权全部由家族内部人员掌握。一些决定性的财务战略由家族成员做出, 因为他们掌握着最高决策权力。而掌握着公司主要经营管理权的家族成员会按照财务战略做出相应的应对适合于公司发展。这种方式很有效:因为一个家族的血脉相通, 共同的目标整体是相同的。经营者的目标也可以说是股东的目标, 经营效益的高低也就决定了固定财富的多少。可以说经营者财务和出资者财富就是家族主导型公司财务治理的全部内容, 两者有机结合起来进行统一管理, 经营者和出资者的代理成本就会达到最优, 在企业的资产运营中, 这样更有利于实现的经济效益最大限度转化成股东财富。在提高了公司的稳定性的同时保证了资产的安全, 还可以增强企业的凝聚力, 加快财务需要做出决策时可以提高速度, 有效地加强公司内部的财富控制, 更好地促进家族控制型公司成长和发展。
2. 英美经营者主导型
英美经营者的主导权就是财务治理结构适应于以英美为代表的市场导向的外部治理模式。从财务治理结构形成的外部坏境分析, 英美两经济大国在政治、历史、文化等方面都有相似之处, 追求着自由平等的理念和强化个人主义。主要用“看不见的手”管理经济, 政府并不会对企业有着很繁复的干预, 让企业根据市场自由发展。相比其他国家更注重法律法规, 有着比较完善的法律体系。
参与企业各方的权力格局就是通过以上的种种原因形成的, 由于政府的不直接参与, 各公司自由发展, 所以它们的财务治理结构也各不相同。财务治理方面, 经营者在股东和经营者之间经营者占主要地位, 主体中并不包含债权人, 经营者掌握着财务的决策权利。
在证券市场为主导的融资大背景下股东主要提供着长期资金, 银行和企业的资本连接主要形式是贷款联系。股权集中度很低, 活跃在股市上的众多散户和分红基金等则是其股本的主要来源。股权分散也是一把双刃剑, 英美等发达国家的物质十分充裕, 但是和人力资本相比较就更为稀缺,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 在地位上两种资本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如果企业经营不善造成实际价值高于市场价值, 最有效的公司维护公司利益的治理机制就是并购, 因为股权分散并且流动性很高。公司通过证券市场中适当的调整政策激励经理人产生更高的利润。企业财务的管制体制政府也不会过多管制, 健全的法律法规和透明的信息政策股东就拥有了行使财务监控权的外部环境。公认会计准则规范着美国的会计实务, 而会计准则是由由多方利益代表的民间组织负责制定的, 有着更好的实用性。会计工作的核心是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 目标是确定微观经济为导向, 投资者和债权人的最基本的对象, 财务信息揭示程度透彻, 揭露信息面广泛;由于良好的社会体系和高素质高水平拥有庞大队伍的会计人才审计规范完善, 自律性强, 在维护整个欧美公司资本市场的环境里起着重要的作用。
美英国家很多的公司董事长和CEO都是一人担任的, 公司的决策权和执行权集中在一起, 也会带来一系列问题, 如CEO与公司业绩不相关等, 个人薪水过高。但是在其他的方面也有着很大的有效性和优势:一是企业竞争力有所提升。股权治理结构安排合理, 企业更利于依靠兼并机制快速增加规模, 规模经济优势很容易加强企业的整体竞争力。二是颇具欧美文化的创新精神。欧美人的创新精神在世界范围内都很突出, 公司经营中经理人也将大胆创新, 勇于冒险的精神带到了公司财务智力钟, 这不得不说是美国产业结构可以随时调整的制度优势之一。三是资源的合理配置。由于侧重于市场的原因, 更加主张资源的流动性, 不仅资源向着优秀和朝阳产业聚中, 还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 近年美国高新技术产业的迅猛发展无国能敌就是很好的证明。所以也有人认为英美模式更适合计算机软件开发、通讯科技开发、石油开采这些高新技术产业。
3. 银行导向型的日德财务治理
从两个方面分析, 外部环境下日德的企业和政治文化有着一定的关系, 这种特殊的结构强调着群体意识和共同目标, 眼光长远注重长远利益。日德的经济发展和英美相比资金相对缺乏, 当然也没健全的法律法规和市场环境, 所以为了集聚资金就会比英美国家论难。为了加速经济的发展就要也加大政府的调控力度, 银行在企业也政府的融资活动之间就发挥了主导的作用。银行是企业主要的资金来源提供者, 所以导致了一个特殊的企业财务治理结构:银行成为了内部财务治理的主要部分。由于企业融资需要借助于银行贷款, 银行还可以是企业的主要股东, 因而企业股权的结构比较集中。日本的众多上市公司中, 主银行就是企业接受贷款数额居第一位的银行。主银行提供的贷款包括长期贷款和短期贷款也叫系列贷款。内部治理中的财务决策由股东大会、董事会、高级经理三层结构组成。
也可以说, 德国是银行即股东和员工共同参与的财务治理。日本则是由银行、员工、股东以及社会组成的多元化财务治理模式。近年来, 由于世界经济的整体滑落, 日德也渐渐向着英美模式学习, 做出两个改变:首先重视起监控作用。加速了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而且直接进行融资从而降低公司的负债率。
四、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治理结构中存在的问题
1. 公司被控股股东和高管层控制
股权的结构直接关系到公司控制权的分布, 不合理的股权结构是上市公司财务问题存在的根本原因。目前我国的上市公司存在着一下几个特点:股权过分集中, 上市公司的股权大部分为国家和国有法人所有;另一个特点是国有产权主体虚置, 缺乏人性化的产权主体设置, 中国的上市公司起源于国有企业, 而且它的治理主体结构具有单一性, 所以国有控股股东很难人性化, 代理人在经营目标方面与真正的所有者不一致, 真正的所有者关心的是资本的保值增值, 而代理人关心的是政绩和仕途, 因而就形成了国有产权的主体虚置。
2. 信息披露机制不完善
在证券市场上, 上市公司对于外部投资者来说, 具有显著的信息优势, 虽然在发行股票之前会通过各种途径公布信息, 但是这些信息无法准确的反映出上市公司的预期价值。作为公司的经营者, 上市公司比外部更了解自己的经营状况和现金流量等重要信息。因此上市公司与外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就会使上市公司产生机会投资行为。由于投资者处于不利地位, 上市公司就会利用他的这一优势对上市公司的有关信息进行虚假汇报和包装, 从而使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信用状况和发展前景产生误解, 从而做出错误的投资决策。
3. 缺乏独立
根据公司发的有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的成员其中的三分之一都是企业的职工代表, 并不是完全由股东大会聘选的, 监事会没有企业的控制权, 也不会对谁明确的负责, 它的主要职责是对董事会行使剩余控制权的监督。
五、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治理结构的解决策略
1. 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 加强上市公司股权的分散化, 提高股权的流动性
高度集中的股权, 是导致公司资本结构不合理的根本原因, 因此必须加强中国股权的分散化, 并且要在股东之间实行均衡持股, 从而出现屡屡失信的现象, 为了实现股权的多元化, 他们必须引进其他的所有者, 这样才能解决股票全流通问题。上市公司应该实行减少国有股, 并且发行新股实行全流通的发行制度, 上市公司具有上市流通的权利, 因此要提高上市公众股的比例。
2. 规范信息披露制度, 降低信息的不确定性
完善立法, 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通过法律手段加强管理者在信息披露中的责任, 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 对管理人员的则和义务作出相关的规定, 加强惩处力度。严格会计核算程序, 健全财产物资制度, 为真实的会计信息提供良好的基础。最后政府部门要加强对信息市场的监管, 与会计有关部门合作, 建立信息体系, 规范信息披露的程序和形式, 并提高公众股所占的比例。
3. 建立外部监管机制
外部监管机构在日本和德国典型的是银行, 在美国, 是机构的投资者, 例如养老基金组织。我国的机构投资机构虽然获得了较大的发展, 但是在公司治理方面仍然处于“沉默的大多数”, 并没有在公司治理中发出应有的声音。因此应该创造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的治理中去, 这对我国上市公司的结构治理问题的解决有很大的帮助。
上市公司的财务完善, 不仅只关注所有者财务、经营者财务和财务经理的财务, 还应该包括公司不同程度管理人的相应财权, 将其纳入财产治理中去。应将债权人分割出公司财权治理中去, 保持其利息收入和本金偿还。并利用制度安排, 是它在一定条件下取得财产控制权。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生产力水平的提高, 人力资源成为最宝贵和最重要的经济资源, 这就要求在财务治理中, 给予人力资本所有者合理的治理权。
六、结语
总之, 在经济日益发达的今天, 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感越来越明显, 社会各界需要在一定程度上监督和约束公司的权力。从财务治理的层面上说, 这种权力是间接的监督权利, 维护所有相关人员的权利, 实现权利制约, 有利于上市公司财务问题的治理。
摘要:公司的治理是衡量上市公司能否得到长远发展的关键。随着公司形式的不断发展, 上市公司的数量越来越多, 公司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问题要求我们加强对上市公司财产权的分配、监督和规范。上市公司在财务治理结构上存在着一些问题:权力制衡和激励机制也不完善, 信息的披露存在着很大的缺陷。本文将从上市公司的财务治理结构问题进行分析, 从而使上市公司更好的发展。
关键词:上市公司,财务,结构,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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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治理问题 第8篇
一、从公司治理视角分析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 大股东侵害中小股东利益。
中小股东的合法收益被大股东侵害在中国证券市场上是一个非常普遍和严重的问题, 从公司治理角度来分析, 中小股东的财务控制权是中小股东的财务收益权遭受严重侵害的根本原因, 尤其是财务决策监督权十分薄弱。首先, 从收益与成本对比上分析:对于单个中小股东来说, 财务决策监督成本较高, 但是受股权比例的影响获取的股权收益较小, 所以从主观上他们会自动放弃财务监督控制权, 只是凭借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会计信息来观察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股利分配情况, 做好随时大量出售股票的准备, 以此来维护自身权益不受侵犯。第二, 从博弈论角度分析:根据博弈论 (Game Theory) 经济学中“智猪博弈”的原理, 在财务监督成本相同的情况下, 对于大股东来说, 他们投入资本很大, 但从财务监督中得到的好处并不比小股东多, 为防止所投入的资本发生损失, 大股东有更强的动机去关心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 但中小股东却期望可以用相对较低的监督成本获取收益, 不愿花费精力和财力去实施监督控制权, 最终中小股东在财务控制权配置的先天条件比较差的情况下, 成为了大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蒙蔽者和牺牲者, 为上市公司财务失控的严重后果买单。
2. 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
内部人控制集团的形成从公司治理的视角分析, 主要是由于以下原因:一是国有股股东凭借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占据了上市公司绝对的财务控制权。二是上市公司的财务控制权由于所有者缺失, 导致落在了作为所有者代表人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手中。三是由于董事和经理两个职位合二为一, 致使内部人利益集团拥有了上市公司的财务执行控制权, 牢牢地控制了经理层。四是财务监督控制权虚设, 监事会处于虚无状态。面对强势的董事会和庞大的经理层, 我国的上市公司监视人员显得过少, 无法起到监督的作用。我国上市公司的监事会主席、监事会副主席、其他监事中大部分是由内部经理层提拔上来的, 常常出现总经理责成督促监事会调查、提出处理解决意见的奇怪现象, 监事会的成员缺乏相应的独立性。
二、解决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控制存在问题的建议
1. 加强股东大会的内部财务控制。
股东大会是上市公司决策的最高权力机关, 股东作为公司财产的所有者, 通过召集股东大会, 可以行使终极财务控制权, 大股东很容易操控股东大会, 大股东剥夺了监事会和董事会的财务监控权和财务表决权。要解决大股东的侵害行为, 应该关注到以下几方面:
(1) 必须通过将重点放在限制大股东的某些表决权来改革股东大会的表决权制度。比如, 当因某股东利益损害公司利益, 采取关联股东回避制度:某董事被免职时, 若其他股东与之有利害关系的则无表决权。
(2) 将股东大会的议事规则规范化。目前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有着下列不规范的现象:在召开定期股东大会时, 部分上市公司没有于会议召开20日前将会议召开的地点、时间、审议的事项通知给各个股东;未在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等。
(3) 堵住大股东占款的源头。大股东占款指的是以掩饰上市公司盈利为目的, 将上市公司掏空的大股东的恶意担保和恶性关联交易。当前采取股份定向回购的方式削弱大股东的操控能力是最有效的办法。
2. 完善经理层的内部财务控制。
在中国的上市公司, 之所以出现上市公司种种财务丑闻内幕通常也是上市公司高管的财务舞弊内幕, 是由于“董事与总经理两职合一”和“内部人控制”的现象严重, 经理层和董事会均掌握在“内部人控制”集团中造成的。为了实现财务控制目标, 提高财务控制质量, 克服目前公司财务控制弊端, 必须建立和完善经理层的风险报酬收入机制, 将经营者的控制权与索取权进行对称性安排。
(1) 完善股票期权机制。股票期权制度可以将公司某一长期财务指标或者公司长期的业绩与经理人的薪酬更加紧密地结合在一起, 将企业的经营收益、长期发展、利润产出等与经理层的个人收益紧密联系在一起, 将使得经理人由于自己的工作给股东们带来的收益能够得到分享, 从而能够帮助形成经理人的约束机制及自我监督机制。
(2) 建立经理人延迟退休计划或者延迟性报酬机制。延迟退休计划是指对于业绩优秀的退休员工可以推行再次应聘或者延迟退休政策。延迟报酬机制是指把以现金发放的年度奖金兑换成等额的当年股票发放, 并且对于股票在若干年后才能上市流通有着明确规定, 从而能够有效地影响和激励任期即将届满的经营者。报酬延迟条款可以减少经营者专业知识外流的可能性, 也可以减少经营者通过财务控制权欺骗公司的可能性。
(3) 完善经理人市场, 建立经理层的声誉机制。单纯的财务伦理规劝对于经理层已经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因此可以根据经理层的工作特殊性质建立竞争性的经理人声誉机制和经理人市场。经理人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 在企业的不同岗位上和企业间自由地流动, 从而可以提供一个成本较为低廉的经理人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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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与财务治理 第9篇
对于财务治理与公司治理的关系, 学术界存在两种观点。其一, 认为财务治理是公司治理的一个方面, 这种观点一般隐含于作者对财务治理研究的论述之中 (李书锋, 2001;林活水、林春金, 2003;姚晓民、何存花, 2002) , 即他们并不一定同意这种观点, 但在实际研究时却持有这种观点。其二, 认为公司治理结构模式决定企业财务治理, 财务治理是公司治理结构的核心, 但明确指出, 财务治理并不等同于公司治理, 它们不能相互涵盖或替代, 公司治理研究与应用的宏观性、原则性、模糊性, 还远不能适应公司财务可操作性的现实要求, 因此, 要加强其实践中的可操作性和可应用性, 必须也只能从财务方而入手, 将财务治理独立出来 (衣龙新、何武强.2003) 。应该说, 后一种观点较正确地描述了两者之间的关系。当然, 在清楚地认识了这种关系后, 还需将其应用于实际的财务治理研究之中。
公司治理结构 (Corporate Governance) 的完善与否直接影响现代企业制度的实施进程。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是现代公司治理的重要特征, 按照委托代理关系原理, 我国上市公司存在着先天性的制度缺陷:国有股权控制权不明确, 在当前法律体系尚不健全的情况下, 经理层利用经济体制转轨时期计划经济解体后留下的真空对企业实行强有力的控制, 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企业的实际所有者, 国有股权虚置;由于股权过于集中, 国有股一股独占, 一股独大, 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不能起到对公司管理层应有的控制作用, 董事会成员主要来自主发起人的国有企业, 且大多同时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他们对上市公司实施具体的经营管理, 又名义上代表股东, 经营者集公司决策权、监督权于一身。
在“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影响下, 上市公司还在财务报表审计关系和独立董事制度引入等方面深层次的表现出委托代理关系的严重失衡。
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中存在着双重委托代理关系, 包括投资者在内的社会公众是委托人, 公司经理层是代理人 (受托进行经营管理) , 与此同时, 股东作为委托人, 进行财务报表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是代理人 (受托鉴证公司经理层的经营业绩) 。尽管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 上市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必须经过股东大会的批准, 但实际上上述二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被扭曲为经营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两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权力实际掌握在经理层手中, 被审计对象变成了实质上的审计委托人, 出现了管理当局自己委托他人审计自己的情况, 上市公司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存在着明显的利益捆绑关系, 前者成了后者的“衣食父母”。
无论从公司治理的理论, 还是从其实际来讲, 在公司法人治理中加强对控股股东和公司高管的监督己经成为了逻辑的必然。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我国引入了独立董事制度 (明确规定聘请的独立董事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 作为一项制度安排己为证券市场所接受, 但实施结果并不尽如人意, 其根本原因仍在于委托代理关系的错位。独立董事作为中小股东利益的代理人, 本应由中小股东 (委托人) 提名选聘, 实际上却是由大股东一手包办, 致使独立董事与上市公司存在着某种程度上的隐性关联交易, 直接削弱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因为独立董事与上市公司存在着利益关系, 就很难向上市公司和大股东的决策提出异议, 所以未能完全尽到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社会责任。独立董事一方面受制于上市公司和大股东, 另一方面又要为市场勤勉尽责, 陷于两难处境。
委托代理关系的严重失衡是影响上市公司治理的硬伤, 它无疑制约着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在上述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的二种情况中, 所有者代表缺位, 内部人控制问题是矛盾的焦点。审计关系不正常, 独立董事不独立是公司治理不完善的实质表现, 它们的一个共同特征是主要通过财务治理的层面来影响上市公司质量。正如同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核心,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则重在财务治理。
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根本出路在于宏观层面上的股权改革, 并重构资本市场。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 我国市场经济刚刚起步, 而西方证券市场已有两百多年的历史, 何况中西方资本市场起点不同, 西方国家资本市场的起点是私有制, 一开始产权关系比较清楚, 相关的保护产权的法律制度也比较完善, 我国的资本市场则是从公有制开始的, 其初衷是给国有企业融资, 促进国有企业改革, 因此我们的证券市场建立时的最大特点就是支持国有企业上市, 国有上市公司二分之一的股权不能流通转让, 所谓一股独大的现象不是短期内能够改变的, 这就是中国国情。我们一方面要看到一个真正的市场通过我们的努力是会出现的, 另一方面也要看到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个对市场经济规律学习、吸收、消化和掌握的长期过程, 即渐进式改革的过程。因此我们对待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既要坚定信念, 充满信心, 又要精心安排, 多管齐下, 将公司治理与财务治理相结合, 治本与治标兼顾, 两种思路并存。
财务报表是上市公司披露会计信息的主要载体, 是广大利益相关者了解上市公司情况, 以便进行决策的重要依据。为了保证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理论上可以设想通过提高社会收费标准, 加大审计成本, 以保证审计质量, 但实际由于上市公司会计报表审计业务处于一种供不应求的状态, 僧多粥少, 会计师事务所往往降价以求。2004年四川省物价局曾批准审计收费标准平均提高40%, 而有的会计师事务所只按半价承揽审计业务, 会计师事务所与上市公司这种利害关系在有些地方则蜕变为前者有意无意地去迎合和满足后者的一些不合理要求, 甚至有部分会计师事务所成了上市公司作假的帮手。可见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和客观公正性难以保证, 要确保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必须改变目前的审计委托模式。一种设计是从会计核算凭证的取得、登账和报表生成的程序来考察, 上市公司会计机构拟不再承担财务会计报表生成的对外职能, 这一部分职能可交给社会完成;上市公司会计机构只承担管理会计的对内职能和与内部管理密切联系的记账、登账的财务会计核算职能, 真正实现会计参与管理, 符合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安排中会计的地位和立场。另一种设计是由上市公司向证券交易所支付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再由证券交易所向社会招标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为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 作为关系上市公司、投资者和注册会计师利益的中介证券交易所, 不能以赢利为目的, 防止出现“劣币驭逐良币”的现象) 。它有利于会计信息的商品化, 并将推动会计信息产业的形成和发展, 在注册会计师行业内部将有利于打破条块分割的地方保护主义, 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资源整合, 形成会计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的保证机制, 最终实现证券交易所、投资者、上市公司和注册会计师利益的帕累托最优。
第3种制度设计是财务报表责任保险制度, 即由上市公司向保险公司投保财务报表责任险, 由保险公司聘请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一旦投资者发现上市公司财务报表作假, 可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为降低金融风险, 势必要求被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严格审计。在这种制度安排下, 保险公司聘请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割断注册会计师与上市公司经营管理层的经济利益关系, 使注册会计师具有更强的独立性, 执业时会更加认真负责, 严格公正。这样上市公司与注册会计师间的委托代理关系被变更为上市公司、保险公司、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二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财务报表责任险虽然在国际上仍处于学术探讨阶段, 但已逐渐为人们所共识。特别是美国安然事件出现后, 国内外有识之士更是呼吁该制度早日出台, 笔者建议我国有关部门可以先行组织试点, 而后总结推广。
证券市场中会计信息失真是一个国际性难题, 上市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委托模式改革是解决这一难题的重要思路。科斯的交易费用理论认为企业与市场是产品生产组织的两种不同组织形式, 产品是选择企业生产还是市场购买取决于企业的生产成本和市场购买成本的高低。运用交易费用理论可以分析得出中国现有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委托模式是一种资源浪费的结论, 它为财务报表审计委托模式改革和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提供了理论基础。
在上市公司中引入独立董事制度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举措, 应该通过建立以独立性为原则的独立董事选聘机制, 尽可能减少目前尚未理顺的委托代理关系所产生的负面效应。实践证明独立董事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为上市公司加强财务治理发挥了重要作用, 特别是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抑制内部人控制及内部人和大股东对会计信息的舞弊行为。独立董事除具有公司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 上市公司还赋予其特别职权, 其中大多与财务治理业务有关, 如重大关联交易和担保事项的判断与认可;提议聘用和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独立董事除参加董事会行使自己的职权外, 还可在董事会内设的审计委员会中起主要作用。如监督公司的审计制度及其实施;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等。作为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 在公司财务治理中是责无旁贷。从一定意义来讲独立董事制度的引入是对上市公司监事会监督职能缺失的一种补救, 因此独立董事的功能应集中定位于监督职能。加强上市公司财务监督是独立董事的重要职能之一, 强化独立董事对财务的监督是防止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失真和落实会计内控制度的有效措施。
公司治理结构实质上是对企业进行控制而建立的企业内外一整套制度的安排。良好的内部会计控制是正确处理企业的利益相关方关系、完善公司治理的重要保证。企业内部控制应以内部会计控制为核心。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建设, 应根据会计法、审计法、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等, 结合企业的业务流程、组织机构、经营特点与规模、控制目标等进行设计, 为企业提升竞争实力提供制度保证。独立董事, 特别是作为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在企业内控制度建设上是大有作为的。
风物长宜放眼量, 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过程中, 应不断理顺各种委托代理关系, 形成公司治理与财务治理相互促进, 形成良性循环, 才能促使上市公司持续健康的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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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治理结构比较分析 第10篇
【关键词】 财务治理 治理结构 相关利益主体
20世纪90年代以来,经济全球化渗透到企业发展的每一个方面,各国公司治理模式的发展呈现出强烈的趋同趋势。作为公司治理核心的财务治理结构也同时形成了特点鲜明的三种典型类型:英美经营者主导型的财务治理结构、日德银行导向型的财务治理结构、东亚家族控制型的财务治理结构。本文将围绕着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和相机治理逻辑,以参与企业契约的各方所提供的生产要素格局为基础,分析三种典型财务治理结构形成的外部环境、特征、有效性及其演进,为提高我过公司治理寻求积极有效举措。
一、英美经营者主导型
这种财务治理结构主要适应于以英美为代表的市场导向的外部治理模式。首先从财务治理结构形成的外部坏境来看,英美两国在政治、文化、历史等方面比较相似,都强调追求自由平等和提倡个人主义、风险意识。政府对企业直接干预程度低,经济的市场化程度很高,同时更注重法律政策的规制作用,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法律体系。同时通过法律限制银行对企业的影响,例如美国在1927年的《麦克法登法案》限制银行跨州设立分支机构,1933年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将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严格分开,并对他们所持股份数额进行了限制,禁止通过金融机构实现控股权集中。另外,美国规定银行只能经营短期贷款,不能经营7年以上长期贷款;反对公司之间相互持股,限制机构投资者的持股比例。美国政治故意削弱和拆散金融中介机构,使管理人员的权力更为强大,政治决策导致了现代美国公司与众不同的形式:分散的股东和掌握控制权的管理人员(马克·J·洛,1999)。
这些都导致了参与企业合约各方的权力格局的形成,从而形成不同特征的财务治理结构。财务治理主体排除了债权人,在股东和经营者共同治理中经营者占主导地位,掌握财务决策权。因为证券市场为主导的融资模式下长期资金主要由股东提供,银企资本联结的主要形式是贷款联系。同时股权集中度不高,众多小股民和投资基金是其股本的主要来源。由于股权分散,同时英美等国的物质资本非常充裕,相比较人力资本更为稀缺,尤其是知识经济时代到来后,两种资本的相对地位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据美国经济学家保守的测算:1919-1957年,美国GDP增长额中有49%是人力资本投资的结果,企业规模的增大和竞争的压力的要求财务决策权的快速响应。这两方面都导致了经营者主导的财务决策权配置。这种财务治理结构的重要特征如下。
取授权资本制和实行二元制的公司治理结构即治理结构只由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组成。公司管理体制实行以董事会为核心的单会制,不设监事会。
股东的财务监控权主要通过外部的竞争性市场来实现,同时依赖于完善的法律保护和信息披露。具体的有资本市场,经理人市场,接管市场。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通用汽车、IBM等多家大公司的CEO被赶下台,显示了用脚投票的治理能力。同时当企业经营不善,其市场价值低于实际价值时,并购被看成是能够维护股东利益的最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股权分散且流动性高的特点为其提供了可能性。而且企业通过证券市场调整内部分配政策激励经理人,和竞争性经理人市场的约束相辅相成。政府对企业财务的管制体制是弱干预性,通过健全的法律体系和详尽的信息披露,为股东提供行使财务监控权的外部环境。美国的会计事务一般由公认会计准则来规范,而会计准则是由民间团体(由多方利益代表组成)负责制定的,会计的基本目标确定为以微观经济为导向,以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为核心,以投资者和债权人(包括潜在的投资者和债权人)为基本对象,财务信息揭示面广、揭示程度深;会计监督体系的职业会计师队伍庞大、素质高,审计规范建设完善,自律机制强,在维护整个资本市场的秩序中发挥着重大作用。
公司董事长和CEO由一人兼任,财务决策权和执行权高度集中,使董事会变成经理人手中的“橡皮图章”。美国有76%,英国有1/3的董事会是CEO兼任董事长。经营者控制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如CEO的薪水增长过快,且与公司业绩不相关等。英美经理层主导的财务治理结构的有效性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合理的资源配置。因为其侧重于市场的作用,强调资源的流动性,不仅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而且是资源向优势企业和朝阳产业集中。近年美国高新技术产业的迅猛发展便是明证。因此有人认为英美模式更适合高技术和高风险特征的行业(如石油开采、生物技术和计算机软件等)。二是强烈的创新精神。经理人主导的财务治理结构下大胆创新,敢于冒险,是美国产业结构迅速调整的制度优势。三是企业竞争力的提升。股权结构和治理结构安排,有利于企业依靠兼并机制迅速扩大规模,靠规模经济优势来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同时存在三个方面的不足:一是经营者深受“竞争性短视”的危害,即在具有“高流通量的、高度投机的、短命的泡沫”特性的证券市场压力下,不得不采取“短期行为主义”,迎合股东追求短期回报和高收益率的要求。二是并购影响了经营者和所有者间的长期信任和合作,加重了短期行为,不利于其积极性的发挥。三是没有足够重视其他利益相关者,尤其人力资本的所有者,企业员工不能和股东分享剩余,共同参与公司治理,不利于其创造性和积极性的发挥。
二、日德银行导向型
这种财务治理结构适应了以日德为代表的内部监控型公司治理结构。
从外部环境来看,日德的政治文化呈现“大权力距型”,这种结构强调共同主义和群体意识,重视长期利益。经济发展属于后发型,资金相对缺乏,没有发达和健全的资本市场环境,为了集聚资金加速经济发展,同时加大政府调控力度,银行在企业融资活动中发挥了主导作用。就法律环境而言,日德金融机构在持有企业股权方面没有实际限制,而且银行作为融资主体深受保护。尤其是德国的全能银行原则,银行可以提供企业资金融通的全程服务(包括信贷、信托和证券投资等),可以无限制地持有任何一家非金融企业的股份。同时对企业进行直接融资采取歧视性的法律监管,企业发行股票和债券都需得到审批,符合严格的限制条件,这使得日德的证券市场比较英美发展比较落后。对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要求不太严格,增加了信息成本,影响外部投资者的投资积极性,阻碍了直接融资市场。这些都促进了银行间接融资为主要特征的物质资源格局的形成。银行作为企业契约种主要物质资源提供者,所导致的企业财务治理结构的特征表现如下:一是银行作为主导的内部财务治理主体。企业融资主要来源于银行贷款,而且银行还是企业的主要股东,企业股权结构相对集中。在日本的上市公司中,主银行(所谓主银行即企业接受贷款数额居第一位的银行。主银行提供的贷款叫做系列贷款,包括长期贷款和短期贷款。)既是公司的最大贷款者,同时又是公司最大股东的占57%,是公司前五位股东的约占70%。主银行制建立了以银行为中心,企业法人间相互持股的银企集团,银行通过控制外部资金来源、互派董事、集团内定期的经理俱乐部会议、信息交流等途径和企业形成紧密的银企关系。德国大部分个人股东都把股票交给银行托管,银行代表储户行使股票投票权,银行直接、间接管理的股票占德国上市股票的50%左右。这样银行成为有动力有能力的主要治理主体。
内部治理中的财务决策权安排日本采用股东大会、董事会、高级经理的三层结构。由于法人大股东的相互持股,经理人员是法人大股东的代表,因此股东大会“形式化”;董事会基本由以社长为中心的高级经理构成,不是股东真正行使监控权力的机构,相反成为经营者权力强化的重要工具。法人股东和银行通过经理人俱乐部协同集团内各企业的财务决策,经理层在集团的协同战略下,掌握企业财务战术决策权。德国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监事会的地位通常高于董事会。监事会主要由银行和员工代表组成,承担重要的决策职能,称之为共同决定制。
内部治理中财务监督权的安排日本采用和美国类似的单会制,监事会也在社长的控制之下。银行和法人股东通过银企集团中信息共享的机制对高级经理实行严密监督。经理人俱乐部就像另一个董事会,与德国的监事会相似,是银行和主要法人股东真正行使权力的场所。同时还注重员工治理作用,终身雇佣制、年功序列制和工会组织的存在使得董事由员工晋升的比例较英美公司高。德国监事会对董事会有监督权,对公司经理层有聘任权和解雇权,这都保证监事行使控制和监督的权力,其中员工和工会代表占1/2,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占1/3,银行和员工的共同监督有效的约束了经营者。
日德这种银行主导,员工参与的财务治理结构的有效性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能够更好的实现最优的所有权安排。通过银行和员工参与,获得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有效地降低了代理成本,实行了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面监督。二是能更好的实现公司长期稳定发展。银行既是股东,又是主要债权人,关注的是公司长期发展:法人相互持股形成企业集团内相互控制、相互依赖的协调关系,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日德公司在研发、固定资产投资方面的开支都超过了美国。三是可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债权和股权比较集中,降低了融资成本;同时银行的信息和管理优势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和获利能力。法人相互持股可以维持企业间长期稳定的交易关系,节约交易费用。同时也存在三大弊端:一是缺乏外部资本市场的压力,股东大会及公司制度的监督流于形式,经理层借助法人相互持股,形成内部人控制。二是经营者缺乏接管市场的压力,创新动力不足。三是银行与企业高度依存,产生泡沫经济。
从某种意义上讲,德国是股东(银行)和员工共同参与财务治理模式。日本是由银行、法人股东、员工以及社会组成的多元化财务治理模式。近年来,特别是亚洲金融危机以后,日德模式也向英美模式演进,做了两大调整:一是重视用脚投票的监控作用。加速证券市场发展,增加的直接融资降低了公司资产负债率;市场竞争的加剧使企业相互持股的数额减少;强调个人股东的利益,加强股东诉讼等的法律保护。二是放宽机构投资者投资的法律限制,重视其治理作用。以期让机构投资者取代银行,以大股东的身份参与财务治理结构。
三、东亚家族控制型
以韩国、新加坡为代表的东亚国家经济的高速发展被称为亚洲奇迹,而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严重破坏了这些国家的经济。从微观上看,以家族为核心的财务治理模式是制造经济奇迹和金融危机的双刃剑。其重要特征及有效性、弊端分析如下。
第一,政府主导外部财务治理,忽略了外部竞争性市场的治理作用多数国家实行集权型的政治体制、政府主导型的经济休制。政府采用控制金融体系及其资金流形式来指导和控制公司的投资导向,从而把公司纳入政府经济政策的直按控制之下。有效性表现在:集中有限的资金,极大地推动了优势企业和主导产业的发展。但同时形成了寡头垄断竞争的市场格局,市场监控力度较小,产品市场竞争有限,接管市场和经理人市场作用微弱。弊端体现在:一是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较高,但银行缺乏独立性,不能对贷款公司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金融机构是归政府所有或由政府控制,成为实现政府经济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满足企业扩张需求而进行资金筹集和投向的工具。二是企业形成对政府的依赖,多元化投资扩张行为严重。家族公司和官僚政治结合在一起,一方面严重依赖于政府的政策取向和保护力度。另一方面迎合官僚政治,片面追求规模的增长,忽略所得利润。索罗斯评价韩国财团的盲目多元化扩张是导致韩国金融危机的症结所在。
第二,家族控制公司股权和经营权集中行使财务决策权和执行权。家族成员控制财团及其所属系列公司的所有权,财务战略决策由掌握财团最高经营权的家族成员做出,财务战术决策权由掌握所属公司主要经营管理权的家族成员做出。有效性表现在:由于血缘关系,经营者的目标几乎等同于股东的目标,股东财富的增长直接表现为经营效益的高低。家族主导型财务治理模式容纳了出资者财务与经营者财务的全部内容,将两者结合起来进行管理,使得出资者和经营者之间的代理成本最小,企业资产运营中实现的经济效益能最大限度地转化为股东财富。增强了企业凝聚力,提高了公司的稳定性,加快了财务决策速度,从而有效地加强了公司内部控制,促进企业成长和发展。弊端体现在:一是导致公司决策缺乏科学性,企业发展受制于家族成员的管理能力;二是缺乏对家族以外公司人力资源的激励作用,阻碍了管理水平的提高。由于等级森严,家族外员工很难进入最高管理层,也不持有公司股份,缺乏危机感和创新意识,管理水平较低。
第三,缺少外部市场监控机制,内部财务监督权由家族成员行使公司在家族治理下缺乏透明度,使其他利益相关者(银行、小股东、员工)不能实施必要的财务监督。亚洲金融危机后,东亚家族控制的财务治理结构进行了很多变革,尤其是韩国。其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政府不再直接控制企业,向市场治理转变。政府作为企业外部的重要利益相关者,以市场为中心间接发挥治理作用。二是赋予银行独立地位,加强银行的财务决策权和财务监控权。通过放松金融管制鼓励竞争,促使银行加强自律,直接监督企业、参与企业的投资等财务决策。韩国还设立金融监管委员会,通过他对金融机构的监督和审查对融资公司实施间接监督。三是股权公开化和社会化程度逐步提高,家族外小股东对公司的则务监督力度加大。这主要是政府加大了对小股东集体诉讼制度,向董事追偿等法律的保护力度。四是改革董事会通过引入外部董事使外部利益相关者增加了进行财务监督的渠逆,同时分享财务决策权,提高决策的科学化和公平化。五是财务执行权和财务战术决策权由家族成员非家族成员的经营管理人共同掌握,并向家族成员只做大股东,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趋势演进。
四、结论
本文通过对以英美为代表的市场导向模式,以日德为代表的银行导向模式,以及以东亚家族控制模式进行比较,可以看出三种模式各有特色,皆形成于外部一定的经济文化环境之中,对所在国经济的发展都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同时也对我国公司治理结构提供了一定的借鉴和参考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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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治理探讨 第11篇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中,国有企业出现了产权主体缺位、内部人控制等现象,资本市场的发展中出现了经理人控制,大股东掠夺小股东等现象,这些事件的出现并不是偶然的,其原因都是处于经济转轨时期国有企业,上市公司自身财务与治理方面存在巨大缺陷。我国公司的制度还不够完善,透过一些问题公司事件,不难发现市场上许多公司的问题往往表现在财务方面,如:财务报表的粉饰造假,募股资金的随意挪用,委托理财行为不规范等。这些问题单纯从财务技术的角度已无法解释,必须从公司形成的财务契约过程及其制度环境方面来考虑。为了实现公司的整体目标,要加强监督与激励机制,更要加强对公司各个层次风险的治理和控制。要保证公司,企业的健康平稳发展,必须要将公司治理和财务管理紧密结合起来,以公司治理为基础,财务管理为运行工具,二者缺一不可。公司财务治理是公司治理的核心内容,公司治理的目标在很大程度上是依赖公司财务治理来实现的。
一、公司财务治理总述
(一)财务治理的概念
目前,学术界对于财务治理的概念众说纷纭,一般认为财务治理是公司治理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对财务治理的研究应该在公司治理的框架下进行,但同时也不应仅仅局限于公司治理的框架,财务治理应比公司治理更为深化、具体。
有学者认为财务治理是一组联系各相关利益主体的正式和非正式关系的制度安排,其根本目的在于试图通过这种制度安排,来达到相关利益主体之间的权力、责任和利益的相互制衡,科学决策,实现效率与公平的有机结合。
同时,财务治理属于公司治理的一部分,应有狭义与广义解释,狭义财务治理,一般指财务内部治理,尤其是特指财务治理结构,财务治理结构是指由企业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等权利机构对企业财务权利进行配置的一系列制度安排,通过财务治理结构安排,对企业财权进行合理分配,以形成一种财务激励约束机制。广义财务治理,一般是指企业采取共同治理,即企业内外部利益相关者共同对企业财务进行治理。
综上所述,公司财务治理可以归结为:在公司制条件下,政府、出资人和经营管理者之间在财务收支管理、财务剩余索取、财务监督、财务利益分配和财务人员配置等方面划分权限,从而形成相互制衡关系的财务管理体制。
(二)财务治理的主体
现代治理理论认为企业治理的主体就是利益相关者。财务治理处于公司治理的核心,其主体是指在公司财务治理中占据主导地位、起主导作用的因素,是有能力,有资格,有意愿参与公司活动,并在公司治理中占有一定地位的内部权利机构,个体与法人。财务治理作为公司的一种制度安排,参与主体不可能太多,只能择其要者来规范调整他们的关系。
财务治理的主体与公司治理的主体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财务治理的主体一定是财务主体,但并不是所有的财务主体都是财务治理主体。许多财务主体的利益可以体现在一般财务活动中,并不一定有资格参与治理活动。财务治理作为公司治理的主要方面,其主体必然是公司治理的主体。
财务治理的主体主要包括:股东、董事会、监事会、债权人、经营者、员工和政府等。
(三)财务治理的客体
财务治理的客体就是财务治理的对象,即企业的资金及其运动。张敦力博士认为财务治理的核心在于明确出资人、董事会、经理人和企业财务人员在财权流动和分割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而财权体现为剩余索取和剩余控制权的对称分布,在各利益相关者之间合理分配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已成为财务治理的现实内容。因此,如何在各利益相关者之间进行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的合理分配是财务治理的客体。
财务管理的客体主要包括资金的筹集、资金的使用和资金的分配,具体来说就是:(1)以发行股票和债券、吸收直接投资、向金融机构借款、取得商业信用等方式筹集资金;(2)以对外投资、购买生产资料、发放工资、支付办公费和利息等方式使用资金;(3)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四)财务治理的目标
随着经济的发展,公司治理的理念也在不断创新,现代企业理论把企业视为一系列契约的组合,是个人之间交易财产权的一种方式。股东财富最大化的理念,近年来在现代企业理论下受到越来越多的质疑。尽管都没有否定股东在企业中的决定性地位,但动摇了股东作为唯一的剩余风险承担者的假设,因而使股东作为唯一的剩余收益享有者的制度安排的合理存在疑问,利益相关者理念应运而生。现代企业是众多利益相关者缔结的一系列“契约网”,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结构复杂性和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会损害相关利益者的利益,从而影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或长期稳定发展,需要谋求一种对利益关系的平衡、制衡机制,遵守效率、公平原则。因此,将财务治理的目标定位为利益相关者价值最大化,体现了财务治理效率性目标与公平性目标的有机结合,是一种现实选择。
财务治理的目标就是要达到财权配置的最优化,这是财务治理所依据的最高准则,是企业财务治理的出发点和归宿
(五)财务治理的核心
财务治理权配置是财务治理的核心,合理配置财权可以增强控制的广泛性和渗透性,减少失控区域;可以有效地防止代理人的败德行为,遏制利益流失;可以提高信息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1. 产权结构的分散化和多元化
产权即财产所有权,包括了归属权、占有权、支配权和使用权。产权是交易活动的前提和基础,是经济活动的基本规则。产权不仅仅是一个财产归属问题,而且是一个经营运用问题。明晰的产权结构是建立公司财务治理结构的主权基础。产权关系明晰是产权功能发挥的基础,明晰的产权有利于促进效率的提高。
产权关系明晰是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而这就要求公司具有独立于出资者的法人地位,出资者保留了终极所有权,企业得到了法人所有权和经营权。
公司制度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股权结构的分散化和多元化。股权结构的分散化通常是指股东数量的增加,即社会上持股的人不断增加。而股权结构的多元化,则是指在全新的资本概念下的持股主体的增加,它包括物质资本、人力资本和知识资本。因此,产权结构的多元化和分散化使企业财务关系变得更加复杂,财务治理的边界不断扩大。
2. 激励约束相容机制
在两权分离的现代企业制度下,由于财权连接的复杂性,企业内部往往形成多环节、多层次的委托代理结构链。
上一层次经营者以利益与权力调动下一层次经营者的积极性,从而达到协调企业财务主体之间权利关系,提高企业价值目标的目的。激励机制是财务治理的动力所在,对财务治理机制的整体效应发挥有重要的作用。财务激励在实行过程中可以与精神激励,权利激励,长期激励相结合。
同时层次经营者也可以利用相关责任来约束下一层次经营者的行为,财务行为约束可以分为三个过程:事前制衡,事中监督和事后惩罚。
而下一层次经营者在承担应有责任的基础上,也应享有相应的权利。只有通过这种权利与责任的内在统一才能充分调动经营者之间的关系,其基础则是通过财务治理来合理确定责任与权力的大小。但各级委托人和代理人在财权流动和分割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信息存在着不对称,二者目标也可能不一致。因此,建立何种财务激励和约束机制,保护不同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是公司财务治理有效性的保障。
二、我国企业所存在的财务治理问题
财务治理在公司管理中据有如此重要的作用,但是不少公司在实施财务治理的过程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
(一)财务治理职责混乱
一些企业法人在治理结构运行时不够规范,权责不到位,企业领导的法制观念淡薄,忽视财务制度、财务纪律的严厉性,任意干预企业日常决策。企业财务负责人不能充分熟悉自己的作用,不能很好地履行其职责。
(二)董事会缺乏应有的治理功能,内部人控制严重
董事会是公司实际权力机关,真正掌握着公司主要财务权力,是公司财务治理的核心。在现代公司的“两权分离”情况下,董事会独立是完善财务治理结构的关键。但许多公司由于董事会与经营管理层之间的人员严重交叉;同时所有者缺位,股东大会的权力名存实亡,董事会实质上是董事长一个人的,多元化投资主体的利益不能在董事会内部得到有效实现。在我国的国有企业治理结构中,董事会成员、总经理的聘任都是由国有股东或原主管部门指定,多数情况下董事长兼任总经理,这样身兼二职者,不可能自我监督,而且总经理不由董事会任命,扭曲了董事会与总经理之间的雇佣关系,总经理不再对董事会负责而直接对政府大股东负责。总经理并未受到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有效监督,权力日益膨胀。
(三)日常操作不规范,工作落实不到位
有些单位任意简化会计手续,滥用会计科目,账目不清,信息失真;账外设账,弄虚作假,私设小金库;对财务收支监督不力,不定期盘点财产物资和库存现金,不经常核对银行存款和债权债务,造成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会计人员对原始凭证审核不严,甚至采取虚开发票、开假发票等办法,处理违规活动中的资金收支情况。
(四)监事会“有名无实”,没有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监事会是公司财务治理结构中对董事会和经理层行使监督职能的专门机构。现代公司中,监事应由股东大会选举,但在国有股占绝对优势的情况下,监事实际上由国有股东指定。这样,董事会成员与监事会成员都成了国有股东指定的人员,都是代表国有股东的股东代表,等于让自己监督自己,监督标准、监督效率必然搁置一边,监事会“徒有虚名”。
(五)会计信息披露失真,导致利益分配混乱
我国的部分上市公司存在为追求利益,随意改变会计政策,操纵会计利润的现象。同时,由于关联交易不公开、不及时披露会计信息或披露虚假会计信息,导致我国资本市场的会计信息质量不高,从而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使他们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我国上市公司在财务信息披露的过程中,往往对有利于公司的财务信息进行过量披露,对公司不利的财务信息闭口不谈。
三、完善财务治理的对策
(一)转变观念,创建健康的财务治理运行环境
转变思想观念,是加强财务治理的前提。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做好财务治理工作,首先要对新形势下财务治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有清楚认识,确立财务治理在现代企业治理中的核心地位。企业治理者要高度重视财务治理工作,把握企业财务状况,加强资金筹措、投放、使用和分配的治理,提高资金运作水平。同时,要改变以往领导对财务治理干预过多的状况,明确表明财务负责人的权限,使企业财务治理能够立足企业现状,为企业寻求经济效益的不断提高发挥有效作用。
(二)完善董事会结构,强化董事会在公司财务治理中的核心地位
完善的独立董事制度应当从以下几点来加以改变:(1)独立董事选聘机制;(2)薪酬激励机制;(3)绩效评价机制;(4)独立董事信誉评价机制。
(三)加快股权分置改革,优化股权结构
加快股权分置改革的进度,实现国有股股权的流通,有利于提高证券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实现国有控股企业股权结构的多元化,从而形成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在一些重大决策上可以从长远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为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着想,真正实现财务管理和监督上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四)净化会计信息质量,强化监督体系
严格执行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加强会计监督工作,建立和健全以会计师事务所为核心的社会监督体系,可以增强市场对会计信息的监督,让企业在会计信息的收集、存储、周转和披露的过程中得以客观地传递。同时要做到有章可循。根据《公司法》《会计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企业实际,建立一系列财务治理规章制度,并不断进行补充和完善,提高规章制度的科学性和适用性。强化会计信息质量的规范,对造假者披露虚假会计信息制定严格的法律责任,对人为捏造会计数据、编制虚假报表的行为给予严厉的法律制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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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治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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