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作业重点范文
法规作业重点范文(精选5篇)
法规作业重点 第1篇
建设工程法律制度
初始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变更注册的,变更注册后的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注册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接受120学时继续教育,必修课60学时中,选修课60学时中,注册两个及以上专业的,接受公共课的继续教育外,每年应接受相应注册专业的专业课各20学时的继教育。
宪法包括:国家机关组织法、选举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物别行政区基本法、授权法、立法法、国籍法。
民法:合同法、担保法、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婚姻法。商法:公司法、证券法、保险法、票据法、企业破产法、海商法。经济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税法。
行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监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社会保障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
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节约能源法,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噪声污染环境防治法 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 行政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地方性法规:《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
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政治权利和自由: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和言论、出版、集会、游行和示威的自由
广义的人身自由:生命权、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社会经济权利:财产权、劳动权、休息权
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和参与者,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法人应当具备4个条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之间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种类包括:财;物;行为;智力成果。民事法律关系内容: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
代理:代理人于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向第三人为意思表示或受领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直接对本人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
无权代理: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
委托代理终止:1.代理期间届满或代理事务完成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3.代理人死亡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终止:
1.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2.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4.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取消指定5.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债的发生主要有:1.合同2.侵权行为3.不当得利4.无因管理5.遗赠、扶养、发理埋藏
债的消灭:1.履行2.抵销3.提存4.混同5.免除6.当事人死亡 知识产权特征:双重性质;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 发明利权的期限是20年,实用新型和外凤设计专利权的期限是10年 普通诉讼法时效期间通常为2年 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的有: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延付或拒付租金的3.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 涉外合法诉讼时效期间为4年,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1年。权利的最长保护期限,诉讼法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诉讼时效中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的。
诉讼时效中断:1.提起诉讼2.事人一方提出要求3.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物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所有权:指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建筑物抵押的应该办理抵押登记
不动产物权必须经依法登记才能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质权、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申请施工许可证的条件:1.办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取得规划许可证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确定建筑施工企业5.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
小型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
不需要申请施工许可证的:
1.小型工程2.文物保护3.抢险救灾4.临时性5.军用房屋6.国务院规定 施工许可证废止的条件: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延期限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重新核验施工许可证的条件:
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建筑业企业资质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包。工程勘察资质分为:综合资质、专业资质、劳务资质。
工程设计资质分为:综合资质、行业资质、专业资质、专项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为:综合资质、专业资质、(甲、乙、丙:房屋建筑、水利水电、公路和市政公用专业)、事务所资质。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范围:
1.国家重点建设项目2.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科技、教育、文化、体育、旅游商业、卫生、社会福利)3.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5万平米以上4.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5.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基础设施项目)
招标投标活动的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过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必须招标项目的规模标准: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2.设备、材料、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4.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投标保证金:现金、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大型过投标总价的2%,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30天。废标处理的情形:
1.无单位盖章无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辩认的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4.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6.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招标人应当在15日内确定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日前确定。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后5日内应当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自招标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澄清、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1.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单位: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安全生产中从业人员的权利:1.知情权2.拒绝权3.紧急避险权4.请求赔偿权5.获得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6.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安全生产中从业人员的义务:1.自律遵规的义务2.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知
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群防群治制度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4.安全生产检查制度5.伤亡事故处理报告制度6.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1.向施工单位提供资料的责任2.依法履行合同的责任3.提供安全生产费用的责任4.不得推销劣质材料设备的责任5.提供安全施工措施资料的责任6.对拆除工程进行备案的责任。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方面主要职责: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2.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4.对所承建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备案,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报送建设有关部门备案。
物种作业人员:
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
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的: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2.土方开挖工程3.模板工程4.起重吊装工程5.脚手架工程6.拆除、爆破工程7.深基坑、地下章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 强制检测:
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自升式架设设施物使用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单位: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企业
不属于保修范围:1.因使用不当2.第三方造成的质量缺陷3.不可抗力。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预留保证金。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2.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3.对环境影响委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登记表。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环境影响的后评价。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施工图审查机构的节能义务: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经审查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不得颁发发施工许可证
对于暂时确有困难的,应当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经公安消防机构批准后,可以继续使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未成年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1.不得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2.用人单位应当对款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条件:
1.争议案件已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2.争议案件的当事人在接到仲裁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并视为自工之日起满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分为: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以完成一定工作傻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国: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3.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试用期的时间: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以欺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4.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非全日制用工: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项目档案验收人数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组长由验收组织单位人员担任。
纳税人经批准可以延期限缴纳税款,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行政处罚的种类: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处分的种类: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犯罪必须具备犯罪要件:犯罪客体、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
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合同法: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要约: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要约不得撤销:
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要约邀请也称“要约引诱”,是为了引发要约,而本身不是要约,例如:招标公告、拍卖公告、一般商业广告、寄送价目表、招股说明书等。但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要约可以撤回和撤消;而承诺只可撤回不可撤消。缔约过失责任:
指一方因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所要求的义务而致使合同不成立,或者虽已成立但被确认无效或被撤消时,造成确信该合同有效成立的当事人信赖利益损失,而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违反先合同义务是认定缔约过失责任的重要依据,有以下几种情况: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
3、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合同的生效要件:
1、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行规定,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4、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无效合同的原因:
1、一方以欺诈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一方以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3、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4、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5、损坏社会公共利益。
6、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导致合同变更与撤消的原因:
1、重大误解
2、显失公平
3、因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
4、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未损坏国家利益 撤消权消灭的情形:
1、具有撤消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消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消权;
2、具有撤消权的当事人知道撤消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消权。效力待定合同的类型: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签订的合同
2、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
3、越权订立的合同
4、无处分权人所订立合同 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
1、行为人没有代理权、2超越代理权
3、代理权终止后仍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相对人订立合同。发包人请求解除合同条件:
1、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2、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3、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4、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承包人解除合同的条件:
1、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2、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3、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
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
竣工日期:
1、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2、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3、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付款时间:
1、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2、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3、建
设工程未交付的,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6个月。
不安抗辩权:先履行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因后履行合同一方当事人欠缺履行债务能力或信用,而拒绝履行合同的权利。
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可中止履行的情形: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
当事人依照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代位权:
债权人为了保障其债权不受损害,而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债务人行使债权的权利。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是债务人可以对次债务人行使债权的条件,而债权人的代位权是代位行使本属于债务人的债权,债权已至期也是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条件。
撤销权:因债务人实施了减少自身财产的行为,对债权人的债权造成损害,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该行为的权利。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合同转让类型:
1、合同权利转让
2、合同义务转让
3、合同权利义务概括转让。
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这种行为称为预期违约。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合同终止的原因:履行、抵销、提存、名除、混同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 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担保形式: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
民事纠纷的处理方式:和解、调解、仲裁、诉讼。不能仲裁:
1、婚姻、收养、监掮护、扶养、继承纠纷
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仲裁以不公开审理为原则,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仲裁裁决一经仲裁庭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仲裁机构独立于行政机构,仲裁机构之间也无隶属关系。
民事诉讼证据种类: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
对于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取得的资料,只要不是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如侵害隐私)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如窃听)取得的,仍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不能作为证人的人:
1、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
2、诉讼代理人
3、审判员、陪审员、书记员
4、鉴定人员
5、参与民事诉讼的检察人员 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的,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
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 拔:
1、被告住所所在地
2、合同履行行地
3、合同签订地
4、原告住所地、5、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的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的范围。
对判决不服,提起上诉的时间为15天,对裁定不服,进起上诉的期限为10天,只有当双方的上诉期都届满,均未提起上诉的,裁判才发生法律效力。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2年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6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协议:
双方当事人就纠纷解决方式达成的一致意思表示。发生纠纷后,当事人只能通过向仲裁协议中所确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而丧失了就该纠纷提起诉讼的权利。如果一方当事人违背仲裁协议就该争议起诉的,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要求法院停止诉讼,法院也应当驳回当事人的起诉。
当事人约定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1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三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3、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法规作业重点 第2篇
考试题型:单选题,多选题,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
老师主要讲四个法律,医疗机构管理法律,执业医师法律制度,侵权责任法(这个法看老师ppt,第239页开始),药品管理法。这四个法律中的法律责任这一部分都要看。绪论
第2页,卫生法的基本原则(简答题,答小标题)
1.健康保护原则;
2.预防为主原则;
3.公平原则;
4.保障社会健康原则;
5.患者自主原则。
第13页,卫生法的调整对象(选择题)
第13页,卫生法的特征(简答题)
1.卫生法以保护公民健康为直接目的;
2.卫生法以医学科学为基础;
3.卫生法中存在多种法律规范,多种调节手段并用;
4.卫生法具有广泛的社会性。
卫生法的目的和宗旨(尚未找到书上相关内容,请大家补充)
第16页,卫生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主体,内容,客体),考选择题
第37页,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情形,第38页,申请设置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第39页,医疗机构执业不予登记的情形
以上各种情形都要看。
医疗机构的登记形式(在书上未找到)
第41页,医疗机构执业规则(简答题)
第48页,医师资格考试应具备的条件(比如里面的年限,地点等)
第49页,执业医师执业注册(注意与医疗机构执业不予登记情形比较)
第51页,执业医师的权利、义务及规范(简答题)
第52页,法律责任(选择题)
第55页,执业注册的程序,再注册中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5年。
PPT第236页,可能考案例分析,关于医疗鉴定,之前是二元鉴定体制,这个体制的好处、坏处,为什么现在改为以司法鉴定为主,司法鉴定为主的好处和不足之处。
长期以来,我国的医疗损害鉴定领域存在着二元化的格局:其一是委托医学会组织的医疗事故鉴定;其二是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的司法鉴定。
(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特征
1、鉴定主体特定,《医疗事故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组织是中华医学会及地方各级医学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2、鉴定基于指定和委托启动,条例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3、鉴定结论以医学会的名义发出,不实行鉴定人个人负责制。
(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与司法鉴定的不同
1,司法鉴定的启动为司法机关,当事人仅为申请人,鉴定启动的决定权在司法机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启动人则可以是卫生行政管理机关或医患双方。
2、司法鉴定机构具有可选择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构具有唯一性即医学会。
3、司法鉴定实行鉴定人个人负责制度,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采取合议制度,采用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鉴定组织承担责任。
4、司法鉴定的鉴定人经人民法院合法传唤有出庭作证的义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于实行集体负责制度,具体鉴定人无出庭作证义务。
医疗损害赔偿鉴定制度的二元化所带来的困局。
(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与司法鉴定相互矛盾。
在现实的司法审判实践活动中会出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与司法鉴定机构结论相互矛盾,且大多数表现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为不构成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机构结论则一般为医院的医疗行为与患者所受到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基于鉴定结论在医疗损害纠纷案件中关键性使得裁判者在作出司法裁判结果时左右为难。
(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存在的问题。
1、患者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天然不信任感。
根据《条例》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组织是中华医学会及地方各级医学会,而医学会过度的行政色彩、其高度的专业性和鉴定的本地化,导致作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专家组成员中不可避免出现与医院或事故责任人存在所谓亲密关系的现象,即所谓的“老子鉴定儿子”、“医医相护”。
2、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透明度过低。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虽然规定了专家库抽取专家制度,但缺乏对专家专业技术水平的相关介绍。
鉴定过程缺乏公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过程往往采取闭门会议的方式,鉴定结束专家原始意见,当事人无法查阅,加深了当事人的疑虑。
3、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缺乏必要的监督,由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实行的是集体负责,当事人双方有对鉴定的过程无法了解,进而导致必要监督的缺失。
(三)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存在的问题。
1、医院方对鉴定人专业背景及水平的质疑。
法医学类司法鉴定人一般为法医学类专业背景,缺乏相应临床医学专业知识,医院方通常认为鉴定人长期不参加医疗诊疗行为,专业必定较低,且我国法医学专业上的法医临床学仅是我国所设,世界其他国家并无此学科。
2、司法鉴定机构的中介组织性质让当事人对其鉴定结果心存疑虑。
司法鉴定机构属于社会中介组织,以收取鉴定费用作为生存基础,在当前社会背景下,中介组织缺乏相应的监督检查,以收取鉴定费用作为生存基础的特性势必导致鉴定结果的趋利性。
(四)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与司法鉴定均未对重新鉴定的次数作出规定,导致重复鉴定,各次鉴定结果之间不一致,既加重了当事人的财务负担又导致法院工作陷入被动。
第84页,开办药品生产企业的条件
第85页,开办药品经营企业的条件
第86页,药品流通监督管理(7小点)
第87页,医疗机构的制剂管理
第91页,禁止生产和销售假药、劣药(注意比较假药、劣药的不同)
第100页,药品广告的法律规定
PPT里第247-262 第七章 医疗损害责任的法律条文都要看
第五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亮点一: 只要有过错有损害,医疗机构就要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造成医院利用医学鉴定排除因果关系)
《侵权责任法》新规定,“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不再成为医疗诉讼中法律考量的核心和重点。“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也不再是医方承担责任的前提条件。
第五十五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解读]亮点二: 经患方签字的告知书、同意书成为必备的法定证据
在以往的医疗损害赔偿案中,医方几乎毫无例外地申请由医学同行组成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经过医疗事故鉴定之后,法院往往只认鉴定结论,判决结果也只以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为依据。
《侵权责任法》关于手术治疗、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风险说明、替代方案说明义务的规定,将证明这些义务的书面证据,包括知情同意书、告知书、其他经患方签字认可的病历记载等,作为证明医务人员是否尽到“前款义务”的必要证据,故不再需要通过鉴定来认定。只要医疗机构拿不出经过患方签字的上述书面证据,就足以认定医疗机构未尽到 “前款义务”,造成损害的,医疗机构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解读]亮点三:未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医疗风险,就是过错
第五十六条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解读]亮点四:紧急情况下医方有单方行医权,不得拒绝抢救
第五十七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解读]亮点五:未尽到相应诊疗义务造成损害,就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八条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解读]亮点六:医疗机构违法、违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解读]亮点七:拒绝提供或隐匿伪造篡改销毁病历,推定有过错
第五十九条 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解读]亮点八:医用产品质量损害可直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
第六十条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十一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等病历资料。
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
第六十二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解读]亮点九:医疗机构对患者的隐私负有保密义务
第六十三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解读]亮点十:医疗机构负有不得实施过度检查的义务
第六十四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干扰医疗秩序,妨害医务人员工作、生活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简答题,答小标题
论述题,比如论述药品质量的现状及建议,可根据自己的看法尽量写多一些。
分重点抓课内外作业改革 第3篇
一、课内作业
1. 抓基础
数学是一门以严谨著称的工具学科。它的知识体系庞大而有序,而基本计算、基本思考方法则是这座金字塔的塔底,所以狠抓基本计算、基本数量关系这样的数学基本功就成为我们的突破口。于是只要2分钟预备铃一响,我们就立刻结合“百题无差错”的数学特色活动,按低中高不同年段的要求进行口算、竖式、递等式及基本应用题数量关系表达的训练,虽然是短短2分钟,但滴水可以穿石,学生的数学知识在日积月累中得到了很好的训练和提高。
2. 抓层次
数学是一门探索性很强的学科,要使学生掌握某种数学知识,必须经过准备、复习、新授、巩固几个环节来完成。从这个角度看,学生的课堂练习也应该有层次性,决不可从头到尾一刀切,做机械重复性操练。如根据不同层次的学生设计一星练习、二星练习、三星练习三类,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由选择需要的作业。如:在学习小数乘法简便计算后,设计了三个层次的星级练习。*:(1)5.472+5.428;(2)(1.25+2.5)4。**:(1)5.499+5.4;(2)7.510.1。***:(1) 7.45.6+7.45.4-7.4;(2)8.47.2+0.8428。这样的课堂作业设置可以使差、低、中、高的学生都学有所得,又可调动学生作业积极性,促进学生养成积极向上、勇于探索的精神。
教师也可经常布置一些难易不同的习题,采用必做题和选做题的形式,满足各层次学生的最佳发展区,充分挖掘学生的潜在学习能力。另外,以学生为主体,加以教师适当的指导,尝试让学生相互间出题作业。这样,通过学生对教材的独立思考和深刻领悟,会使他们更深入地理解教材,牢固地掌握知识。同时也激发了学生的学习欲望,使他们获得了成功的感受。
3. 抓思维
数学的基础知识掌握了,就应该培养学生良好的数学思维品质,体现数学的思维性。到了中高年级,布置课堂作业时可以设置带有思考性的题目。如学习长方形和正方形的面积时,提出以下几个问题:(1)通过摆小正方形,计算面积(排满长方形和正方形)。(2)不排满,你可以看出长方形和正方形的面积吗?(3)怎样用给你的小正方形摆出最大面积的长方形和正方形?学生们迫不及待地动手操作、计算,想出了计算长方形和正方形面积的好方法。久而久之,学生遇到问题肯动脑筋了,其发散思维、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都得到提高。
4. 抓反馈
师生互动,评价课堂作业。课堂作业,能及时反馈教学质量,能及时让教师了解学生掌握知识与技能的情况。对课堂作业进行多元化的评价,可以调动学生主动解决问题、主动探讨解题方法的积极性。我校数学教研组在特级教师叶季明老师的带领下,坚持开展“课末5分钟练习反馈”,将当天所学知识点进行梳理和整合,要求学生当场完成,学困生当场批改反馈,不让错题过夜,力争第一时间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同时结合教师直接评价、学生自评、同桌互评、小组互评等反馈形式,实现以优带困,达到互相促进、互相激励的目的。
除此以外,在数学作业批改中,还可加入适度的人文性评语。作业中的评语,应该能反映学生解题的正误,还要能对学生进行恰当的学法指导,拓宽学生的思维,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更要开发学生的潜能,激活创新意识。
二、课后作业
1. 抓精选
我校反对拿来主义,不能把外面的习题、练习直接给学生做,而是提倡课后作业少而精,要求精选习题,会做的少做甚至不做,不会的弄懂了再做,力求让学生通过最少的练习实现最有效的巩固。同时,所有布置学生做的作业,教师必须先做示范作业,通过教师对习题的范作及筛选,让学生进行有效练习,避免“题海战”,从而达到为学生减负增效的作用。
2. 抓循环
根据学生知识点容易遗忘的情况,每周我们都会根据本周的教学内容、教学的重难点进行周练的设置,在周练中对一周知识包括上周的不足进行循环练习,以旧联新,以新带旧,让每个学生通过小步子的训练、小尺寸的要求,达到小幅度的突破和提高,给学生增添了学习好数学的信心。
3. 抓突破
1)针对重、难点,结合作业进行突破。数学是极有规律可循的学科,所以每天的作业也应针对当天所学知识的重、难点进行设计,如学习了运算定律之后,不仅应理解运算定律,而且要能运用运算定律。
2)学困生抓突破。我们知道学优生是教育反复成功的结果,而学困生是教育反复失败的结果,所以我们建立了学困生跟踪档案,根据不同学生的情况建立相应的跟踪机制,并结合其所欠缺的知识点有针对性地辅优补缺,让他们能小层次地逐步提高,让他们获得成功的喜悦,并在成功的激励下取得另一个成功,取得了较好的补缺效果。
4. 抓分层
我们尽可能将作业分为A、B、C三档,其中A类为基本题,紧扣当天所学的内容,主要目的是用来巩固新知;B类是基础题,这是针对一部分基础薄弱的学生布置的,浅显易懂,有利于他们获得成功的快乐,增强学习的自信心;C类是发展题,这种题目有一定的难度,主要是针对基础好的学生设计的,有利于培养学生思维的灵活性和深刻性。让学生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使学生形成自主学习的积极性。
财经法规重点 第4篇
永久:财务报告、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定期
5年:银行对账单、银行余额调节表、发票存根联、发票登记簿
15年: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辅助账簿、总账、会计移交清册、会计账簿 25年: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
◆处罚
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单位3000-50000罚款;责任人员2000-20000 授意伪造、编造、虚假:5000-50000罚款
伪造、编造、虚假:单位5000-100000 主管、责任人员3000-50000罚款会计人员吊销会从证书
隐匿、销毁:单位5000-100000个人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0000-200000罚金
◆移交
移交人员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签名盖章
移交清册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
◆刑罚
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外国人驱逐出境
◆注会及其会计师事务所可承办的审计业务 审查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 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的内容 明确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 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制定权限 会计人员的管理
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职责
◆承担行政责任
行政处罚: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行政拘留
行政处分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会计理论与实务、财务会计法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其他相关的知识与法规 ◆财务会计报告的组成
会计报表、会计报表辅助、财务情况说明书
◆职位
回避制度: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
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出纳工作。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担任会计主管人员的,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 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支付结算办法》规定的基本原则
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原则;银行不垫款原则
◆必须记载 签发支票
表明支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出票日期、付款人签章 签发商业汇票
付款人名称、付款日期、出票日期
◆提示付款期限
支票、商业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内 银行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
银行本票:自出票日起不得超过2个月
支票的持票人对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
◆支票
现金支票:支取 转账支票:转账
普通支票:转账、支取
◆票据行为
出票、背书、承兑、保证
◆托收承付
收款、付款单位必须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
货款分为验单付款和验货付款。验单付款的承负期为3天,验货付款的承负期为10天
◆签发空头支票 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赔偿持票人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票据丧失
挂失支付(暂时的预防措施)、公示催告(人民法院)、普通诉讼(人民法院)
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消费税税率形式
定额税率(黄酒、啤酒、成品油)
比例税率(供求矛盾突出、价格差异较大、计量单位不规范的消费品)复合税率(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赊销、分期付款: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没有约定的为货物发出当天 增值税、消费税:货物已送的当天
◆时间
1.因计算错误等失误而未缴或少缴税款的,3年内可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可延长到5年
2.经批准可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
3.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和提供劳务的,应在项目完工、离开中国前15日内,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4.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5.税收保全措施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6.应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天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7.企业所得税自月份或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预缴,自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核算清缴。
◆连载
应合并其因连载而取得的所有稿酬所得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在其连载之后又出书取得稿酬所得,或先出书后连载取得稿酬所得,应视同再版稿酬分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税率
低税率13%适用范围:图书、报纸杂志、农药农机农膜、石油液化气、天然气、煤气
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除低税率和销售个别旧货,税率为17%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税率为15%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增值税
1.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
2.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货物,其销售额就是货物的销售价格,不得减除还本支出
3.以物易物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按有关规定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
◆个人所得税
免征:军人的转业费、保险赔款 减征:烈属所得
◆营业税 征收范围: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
◆营业额
保险业初保业务营业额=全部保费收入-付给分保人的保费 一般贷款营业额=贷款利息收入
演出营业额=全部票价或包场收入-付给单位、演出公司、经纪人的费用
◆税前扣除 不允许:
1.企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已在管理费用中扣除)2.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3.企业所得税税款 4.税收滞纳金
5.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6.赞助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9.纳税人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回扣
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关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流转税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向销售者销售应税项目 2.销售免税项目
3.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 4.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6.将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7.提供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
8.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不能开专用发票的
◆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 1.开立银行账户
2.申请减税、免税、退税 3.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 4.领购发票
5.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6.办理停业、歇业 7.其他有关税务事项
◆税法三基本要素
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率
◆税种划分
地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城市房地产税、契税、土地增值税 中央税:消费税
中央地方共享税:增值税
◆罚款
1.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不收税款:向纳税人追缴,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2.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000-10000元的罚款;按日加收滞纳税款5%。的滞纳金
3.偷税:追缴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累进税率
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超倍累进税率
第四章 财政法规制度 ◆预算
五个级别:中央预算,省级预算、地级市预算、县级预算、乡预算 组织程序: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和调整
原则:公开性、可靠性、完整性、统一性、性
预算收入:中央预算收入、地方预算收入、中央和地方预算共享收入
◆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的主要职责 1.办理财政直接支付业务 2.提供授权支付凭证信息 3.办理政府采购资金拨款
4.配合财政国库做好工资直发的有关工作 5.管理和使用财政性资金有关账户 6.管理明细账
7.管理预算单位支付信息
8.管理财政性资金各种支付凭证并加强管理
◆财政性资金
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与财政资金相配套的单位自筹资金 第五章 会计职业道德
◆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主要内容 1.道德观念教育 2.道德规范教育 3.道德警示教育
4.其他教育(形势教育、品德教育)
◆会计职业道德教育途径
1.会计学历教育(基础性地位)2.会计继续教育
3.会计人员的自我教育与修养(自我解剖、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律慎独/道德观念、道德规范、道德警示)
◆特征
会计职业道德:强制性、广泛社会性、相对稳定性 职业道德:职业性、实践性、继承性、多样性
◆功能
指导、评价、教化
◆会计职业道德基本内容
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
◆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
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参与管理、强化服务
◆道德的主要社会功能
认识、调节、教育、评价、平衡
◆爱岗敬业的基本要求
1.正确认识会计职业,树立爱岗敬业的精神 2.热爱会计工作,敬重会计职业 3.安心工作,任劳任怨 4.严肃认真,一丝不苟 5.忠于职守,尽职尽责
◆财政部门对会计职业道德进行监督检查 1.执法检查与会计职业道德检查相结合
旅游法规重点 第5篇
第六条,申请设立旅行社,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固定的经营场所,2 有必要的经营设施,3 有不少于30万的经营成本
第十三条,旅行社应当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开设专门的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质量保证金,或者向作出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依法取得的担保额度不低于相应质量保证金数额的银行担保。
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存入质量保证金20万元,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村质量保证金120万元
质量保证金的利息属于旅行社所有
第十四条,旅行社每设立一个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5万元,每设立一个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30万 第十八条,旅行社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使用质量保证金赔偿旅游者的损失,或者依法减少质量保证金后,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应当在收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补交质量保证金的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补足质量保证金
第三十三条,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 拒绝履行旅游合同约定个义务,2 非因不可抗力改变旅游合同安排的行程,3 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需要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整改,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二.实施细则
第五条,鼓励旅行社实行服务质量等级制度,鼓励旅行社向专业化,网络化,品牌化发展 第十四条,旅行社在银行存入质量保证金的,应当设立独立账户,存期由旅行社确定,但不得少于1年,账户存期届满,旅行社应当及时办理续存手续
第十六条旅行社符合《条例》第十七条降低质量保证金数额规定条件的,原许可的旅行社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旅行社的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向其出具降低质量保证金数额的文件 第四十四条,旅行社应当妥善保存《条例》规定的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的各类合同及相关文件,资料,以备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核查
前款所称的合同和文件,资料的保存期,应当不少于两年
旅行社不得向其他经营者或者个人,泄露旅游者因签订旅游合同提供的个人信息。超过保存期限的旅游者个人信息资料,应当妥善销毁
三.课本
第一章
法的基本特征:1 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特殊社会规范。2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3 法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义务调整社会关系。4 法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犯罪主体具备条件:1 犯罪主体是实施犯罪行为的人,不曾实施犯罪行为的人,不能成为犯罪主体。2 自然人作为犯罪主体必须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即未满14岁的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已满14不满16岁的人只对几种严重的犯罪负刑事责任;已满18周岁的人,应付全部刑事责任。3 自然人作为犯罪主体必须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即具有辨认和控制其行为的能力。如精神病人即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人
我国的主刑有五种: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对外国人加一个限制自由)附加刑有三种: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对外国人加一个驱逐出境)
行政处分: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有违纪行为未构成犯罪的,或者构成犯罪但是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务员或其他人员给予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是由国家特定的行政机关给予违反行政法规行为的公民或法人的一种强制措施 法律关系包含的三要素:一是参与法律关系的主体,二是构成法律关系内容的权利和义务,三是主体间权利和义务的共同指向对象即权利客体
旅游法律关系:是指被旅游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当事人之间在旅游活动中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旅游法律关系三特征:1 旅游法律关系是受旅游法律规范调整的具体社会关系。2 旅游法律关系是以旅游权利和旅游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3 旅游法律关系的产生,发展和变更,是依据旅游法的规定而进行的第二章
旅行社: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
旅游业务:是指为旅游者代办出境入境和签证手续,招徕,接待旅游者,为旅游者安排食宿等有偿服务的经营活动
设立旅行社的条件:1 要有固定的营业场所。2 要具有必要的营业设施。3 要有符合规定的经营管理人员。4 要拥有一定数额的注册资本。5 要上缴一定数额的质量保证金
第三章
导游人员:是指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的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的人员
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条件:1 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 必须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3 必须身体健康。4 必须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不得颁发导游证的情形:1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2 患有传染性疾病的。3 受过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的除外。4 被吊销导游证的第四章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1 法律地位平等原则。2 自愿原则。3公平原则。4 诚实信用原则。5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原则。6 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原则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也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
合同的订立:又称合同的签订,是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的过程
合同的主要条款:1 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 标的。3 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
合同订立的过程: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的方法
要约:是指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希望和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达。发出要约的当事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当事人称为受要约人
要约必须具备的条件:1 内容具体明确。2 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
要约邀请:当事人发出的意思表示,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为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具有的特点:1 要约邀请是一种意思表示。2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这是与要约的本质区别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接受要约人发出的要约,与要约人订立合同的意思的表示
有效承诺必须具备的条件:1 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发出。2 承诺必须是对要约明确表示同意的意思表达。3 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做出
合同无效:1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2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3 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4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5 违法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遇到政府价格调整时的履行: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合同转让:是指合同当事人依法将合同的全部或者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他人的合法行为 违约责任的法律特征:
1违约责任是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当履行合同所产生的责任。违约责任的产生是以有效合同为前提,如果合同未成立,无效或者被撤销,均不会产生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具有强制性和任意性的双重属性。违约责任的强制性,是指在发生违约责任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强制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任意性,是指违约责任的确定,除法律强制规定外,当事人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主,自愿地约定。
3违约责任具有补偿性。违约责任作为民事责任的一种,主要是一种财产责任。而追究违约责任的目的,主要是补偿因违约行为而给合同债权人所造成的财产损失。违约责任具有相对性。违约责任的相对性,是指违约责任只能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即使是债务人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债务人不能履行时,债务人仍应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的归属原则:归责原则是确定当事人违约责任的根据和准则,是贯穿整个违约责任制度的立法指导方针,决定着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我国《合同法》在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方面,实行以严格责任原则为主导,以过错责任原则为补充的归责原则体系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1 继续履行。2 采取补救措施。3 赔偿损失。4 赔偿违约金。5 支付定金
违约责任的免除:1 不可抗力。2 免责条款。
旅游合同的法律特征:1旅游合同主体的特定性。2旅游合同的标的时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服务。3旅游合同的主要内容由旅游法规明确规定。4旅游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5 旅游合同是不要式合同
第五章
消费者:狭义上是指以个人消费为目的而购买或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的个体社会成员。广义上的消费者,从消费内容上看,它既包括生活消费又包括工业生产消费;从消费主体上说,它既包括个体,公众又包括社团,法人。一般来说,作为权利主体的法律意义上的消费者指狭义上的消费者。
消费者的权利:1 安全保障权。2 知情权。3 自主选择权。4公平交易权。5 求偿权。6 结社权。7 知识获取权。8 受尊重权。9 监督权
消费者组织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1 消费者协会的职能。2 权利限制。3 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
第六章
旅游投诉:是指旅游者,海外旅行商,国内旅游经营者为维护自身和他人的旅游合法权益,对损害其合法权益的旅游经营者和有关服务单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投诉,请求处理的行为
地域管辖:是指不同地区的同级旅游投诉管辖机关之间横向划分在各辖区内处理旅游投诉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即确定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行使其行政权力的地域范围
地域管辖的标准:1 被投诉者所在地。2 损害行为发生地。3损害结果发生地
第七章
旅游安全管理的原则:根据《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旅游安全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基层为主”的原则,也就是对旅游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在国家旅游局的统一领导下,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分级管理的体制。
旅游安全事故:是指在旅游活动的过程中,涉及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事故。旅游安全事故分为轻微,一般,重大和特大事故四个等级:1 轻微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轻伤,或经济损失在1万元人民币以下者。2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重伤,或经济损失在1万~10万(含1万)元人民币者。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死亡或旅游者重伤致残,或经济损失在10万~100万(含10万)元人民币者。4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死亡多名,或者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或者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着。旅游保险:是指与旅游活动有密切关系的保险。在旅游保险中,保险人一般与其他保险一样是保险公司,而被保险人则是旅游者或与旅游者有密切关系的人,投保人可以是旅游企业或组织旅游活动的群众团体,机关,学校及其他企事业单位,也可以是旅游者或其他与旅游者有密切关系的人
旅游保险特征:1 从主体上讲,旅游者,旅游组织者及其他与旅游活动有密切关系的人,是旅游保险合同主体的重要主城部分。2 从内容上讲,旅游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与旅游活动及其相关事宜紧密相连。3 从期限上讲,旅游保险往往具有短期性。
索赔:是参加保险的被保险人(投保人或受益人),在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按保险单有关条款的规定,向保险公司提出要求赔偿损失。索赔是(投保人或受益人)实现保险权益的具体体现。
旅行社责任保险的保险期限为一年
旅行社办理旅行社责任保险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1 国内旅游每人责任赔偿限额人民币8万元,入境旅游,出境旅游每人责任赔偿限额人民币16万元。2 国内旅行社每次事故和每年累计责任赔偿限额200万元,国际旅行社每次事故和每年累计责任赔偿限额人民币400万元
第八章
常规旅游交通方式包括:公路,铁路,航空,水运,索道
民用航空运输承运人对每名旅客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40万元
第九章
旅游住宿业在国际上经历了四个时期:1 客栈时期。2 大饭店时期。3 商业饭店时期。4 饭店连锁(联号)集团时期
旅游饭店可以拒绝接待旅游者的情况:1 客房已满。2 旅游者有不文明行为,手持凶器,衣冠不整等不适合接待的情形。3 旅游者患有精神病无人监护或患有传染病。4 旅游者利用住宿从事违法行为。5 旅游者拒绝支付合理费用。6 发生不可抗力。7 旅游者不办理住宿登记手续等。
饭店收费的规定:饭店客房收费以“间/夜”为计算单位(钟点房除外)通常是从旅客入店至第二天中午12点前,过一夜计一天,以此标准来收费
食物中毒:是指细菌性,化学性,真菌性和有毒动植物等引起的爆发性中毒,属于食源性疾病的范畴
第十章
风景名胜区:具有观赏,文化或者科学价值,自然景物,人文景物比较集中,环境优美,可供人们游览或者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区域
世界遗产37个
在风景名胜区内禁止进行的活动:1开山,采石,开矿,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动。2 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3 在景物或者设施上刻画,涂污。4 乱扔垃圾
在风景名胜区进行下列活动应当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的:1 设置,张贴商业广告。2 举办大型游乐活动。3 改变水资源,水环境自然状态的活动。4 其他影响生态和景观的活动 为了更好地对自然保护区实施保护和管理,自然保护区又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 核心区:是自然保护区内保存最完好的天然状态的生态系统以及珍稀,濒危动植物的集中分布区。通常该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也不允许进入从事科学研究活动
缓冲区:是在核心区外围划定的一定面积的区域。这里只准进入从事科学研究观测活动 实验区:是在缓冲区的外围区域,这里可以进行科学实验,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旅游以及驯化,繁殖珍稀及濒危野生动植物活动等
现代的文物:是指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遗留下来的,由人类创造或者与人类活动有关的一切有价值的物质遗产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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