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临床用药范文
儿童临床用药范文(精选11篇)
儿童临床用药 第1篇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68例患者都与过敏性紫癜诊疗标准相一致[1], 男38例, 女30例;年龄3~14岁, 平均为7.2岁;自发病到诊治时间为3h至3年, 平均15d;发病基本情况:68例中初发患儿43例占63.24%, 复发患儿25例占36.76%;城市患儿48例占70.59%, 农村患儿20例占29.41%;发病季节: 四季均有发病, 以秋冬季节最多, 有39例占57.35%。
1.2 临床表现
过敏性紫癜主要表现是具备典型皮肤紫癜病史, 皮肤划痕基本体征是阳性, 伴或不伴关节、胃肠道症状, 部分患者在发病前都有过敏原接触史。①男性患儿38例, 占55.89%;女性患儿30例, 占44.11%;②所有患儿均出现皮肤紫癜, 以腹痛为首发症状者9例 (13.24%) , 以关节症状为首发者1例 (1.47%) , 出现肾脏损害20例 (28.41%) , 肾脏受累体现在蛋白尿、血尿, 伴有或者不伴有高血压、水肿与肾功能受损。应特别注意患者在发病时出现的无皮肤紫癜及关节、胃肠道症状, 只有肾脏损害者, 应对其进行随访观察[1]。
1.3 实验室检查
68例患者中, 37例患者白细胞显示均正常, 11例患者增高, 20例患者降低;血小板均正常;血红蛋白呈现下降出现重度贫血者8例;血沉加快患者30例;ASO增高患者16例;大便潜血呈现阳性患者14例;尿检出现异常的患者31例。经脑电图检查的患者6例, 1例显示轻中度异常现象。与肾病综合征实验室诊疗标准相符合的有1例。IgA增高者41例, 68例患者查补体C3, 其中58例正常, 仅8例下降。
1.4 疗效判定标准
显效:用药 1~2 d后未出现新鲜紫癜现象, 腹痛、关节痛等症状逐渐减轻, 在两周之内关节痛、紫癜与腹痛等症状全部消失;有效:用药在经过两周之后, 紫癜症状基本消失, 症状出现基本好转, 但仍出现轻度复发现象, 或肾损害者仍有部分蛋白尿;无效:用药3周后紫癜仍不消退, 且反复出现, 体征和症状无改善。
2 结果
患儿入院后针对病情不同进行相应治疗。对感染引起者予抗感染治疗, 给予抗过敏 (钙剂、 维生素 C、 扑尔敏 ) , 实行抗感染处理, 加用西咪替丁20~40 mg/ (kgd) , 加10%葡萄糖注射液静脉滴注, 分 2次给药, 7~14 d后改为口服, 15~20 mg/ (kgd) , 分 3次, 疗程 1个月;消旋山莨菪碱 1~2 mg/ (kgd) 加 10%葡萄糖注射液静脉滴注, 分2次给药, 治疗 7~14 d后改为 0.5 mg/ (kgd) , 分 3次口服, 疗程 1个月。腹痛剧烈者实行激素治疗, 疗程 5~7 d。发热与关节损害者采用解热镇痛药。经综合治疗, 68例中有49例 (72.59%) 治愈, 19例 (27.94%) 好转, 无1例死亡。
3 讨论
本组资料显示, HSP一般发生于7岁以上的儿童, 其中男孩较为常见, 有极少数患者出现复发倾向。秋冬季发病者最多, 和呼吸道感染性疾病的发病季节相似。
过敏性紫癜性肾炎能影响HSP预后, 肾脏受累度对HSP的病程与远期预后有决定作用[2,3], 所以研究其基本相关因素是极为重要的。本组HSP中有半数患者在临床上都有肾脏受累现象, 男性患儿多, 程度较轻的患者为多数, 且预后都良好。肾脏体征一般表现在皮肤紫癜之后的1~4 周, 尤其是在2周之内最常见。多数患者在紫癜刚病发后的1~2 年内有肾脏损害现象, 但肾脏受累的基本概率和HSP肾外体征出现有关, 尤其是消化道方面的症状。所以, 对HSP患儿来说, 急性发作时每周都要检查尿常规1~2次, 直至发病之后的3个月内, 假如紫癜迁延没有愈合, 应该延长尿常规随访时间, 时间不能少于1年, 以便及早发现肾脏损害的程度。
激素类药物能有效减轻肠壁水肿, 所以能有效预防肠套叠发生, 如出现上述症状应实行短期应用。胃肠道出现出血症状时, 应同时使用西咪替丁进行静脉滴注。发热与关节出现损害, 应使用解热镇痛药。严重关节肿痛时选用激素, 一般用药后24h内肿胀消退, 94%好转, 无1例死亡[1]。消旋山莨菪碱是M受体阻断剂, 能有效解除微血管痉挛, 起到减轻水肿、改善微循环、抗过敏与抗自由基等作用;西米替叮为H2受体阻滞剂, 能使血管的通透性逐渐降低, 进而减轻黏膜、皮下组织和内脏器官出现出血与水肿现象;还有封闭抑制T淋巴细胞 (Ts) H2受体得到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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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临床用药 第2篇
2011年初召开二次药事委员会议,其中内容之一:上报并讨论孕产妇及儿童药物的品种,在运行当中与相关科室沟通,尽可能够进了儿童用药的剂型及规格。无严重不良反应事件,保证临床用药安全有效。
药学部与医务部对医技科室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培训人数共计40人。培训内容包括《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药品不良反应。课后对培训人员进行笔试考核。经过考核,参加培训的人员全部通过,授予处方权或调剂资格。
培训照片1
培训照片2
培训照片3
抚顺市第三医院
儿童临床用药 第3篇
1 资料和方法
1.1 临床资料
选取我院2011年3月~2013年1月儿科入院的过敏性紫癜患者60例,所有患者临床表现均符合过敏性诊断标准[3]。随机分为两组,观察组30例,男18例,女12例,年龄6~16岁,平均年龄为(8.3±2.1)岁;对照组30例,男17例,女13例,年龄为7~17岁,平均年龄为(7.9±2.3)岁。所有患者均为急性起病,入院时伴有不同程度的皮疹,粘膜出血,同时伴有胃肠道症状的有24例,伴局部关节疼痛的有14例,伴血尿接蛋白尿的有7例。两组患者年龄,性别,病程以及临床表现等无显著性差异,资料具有可比性。
1.2 方法
两组患儿入院后经积极的实验室检查,嘱咐卧床休息并告知相关饮食的注意事项,并给予常规的抗过敏,如扑尔敏、钙剂、维生素C等处理。观察组在此基础上加用西咪替丁(海南制药厂有限公司,生产批号:040806),15~25mg/(kg d)加10%葡萄糖注射液静脉滴注(湖南金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批号:07112903),7~14天后改为口服西咪替丁(海南制药厂有限公司,生产批号:040806),5~10mg/(kg.d),每天3次,疗程20~30个月。同时加用10%葡萄糖200ml+复方甘草酸苷注射液(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批号:200809252)20ml静脉滴注,连续治疗7天。
1.3 疗效判定[5]
(1)皮疹症状全部消失,关节疼痛症状消失,腹痛等自觉症状也消失,尿常规、肾功能恢复正常为痊愈;(2)皮疹症状消失》30%,关节疼痛症状明显减轻,腹痛等自觉症状也出现明显减轻,尿常规、肾功能异常的情况出现明显改善,改善情况大于或者等于50%为好转;(3)皮疹症状减退小于30%,关节疼痛症状没有明显的改善,腹痛等自觉症状也没有出现明显的好转,尿常规、肾功能异常改善小于50%为无效。总有效率=痊愈率+好转率。
1.4 统计学处理
所有数据均采用SPSS18.0软件分析。计量资料采用均值±标准差(x±s)表示,组间进行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设定显著性水平为P<0.05。
2 结果
2.1 两组患者治疗后有效情况比较
观察组患者在联合复方甘草酸苷和西咪替丁治疗后有效率93.3%,远远高于对照组的66.7%,两组相比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详见表1。
*与对照组相比,P<0.05。
2.2 两组患者症状恢复时间的比较
两组患者经积极治疗后,症状均有好转,但观察组在联合用药后,皮肤症状、消化道症状、关节疼痛及小便症状消退的时间明显少于对照组,两组相比,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详见表2。
*与对照组相比,P<0.05。
2.3 两组患者不良反应情况比较
观察组患者在治疗的过程中,未出现严重的不良反应而对照组有4例出现肝损害,发生率为13.3%,两组相比,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3 讨论
过敏性紫癜临床以皮肤紫癜为主要症状。目前对于过敏原的定位还不清楚,一般多见继发于上呼吸感染后。其可能的机制是机体免疫调节功能紊乱所致。临床研究发现,约有67%的患者具有反复发作的倾向,但绝大多数最终痊愈。儿童过敏性紫癜由于临床症状以皮疹,胃肠反应为主,常常引起误诊,所以需要与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急性胃炎以及急性阑尾炎,还有就是风湿性关节炎等相鉴别。儿童入院后要积极给予相关的实验室检查,注意肾功能的观察,以防止病程的延长造成肾功能的损害,减少病死率的发生。目前本病尚无特殊治疗方法,对于本病的治疗主要包括病因、对症、支持治疗及针对其可能发病机制的免疫调节剂、血小板抑制剂与血管扩张剂的应用。近年来,研究证实人体皮肤、血管有H1和H2组胺受体,所以临床常用H2受体的阻断剂西咪替丁来阻断T细胞表面的H2受体,发挥免疫调节能力,从而减轻皮下组织的水肿。另外西咪替丁还可以抑制胃酸的分泌间接的降低了胃酶的活性,保护胃粘膜[6]。在临床治疗儿童过敏性紫癜上有一定的作用。但是达不到抗炎和抗变态反应的作用。而复方甘草酸苷是一种复方制剂,主要的组成成分是0.2%甘草酸苷、0.1%L-半胱氨酸和2%甘氨酸[7],其主要的药理作用是抗炎和抗过敏作用。目前的研究表明,复方甘草酸苷主要是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发挥作用[8~9]:(1)抑制磷脂酶A2的活性,减少炎症反应的发展;(2)抗炎竞争性的抑制类固醇在肝细胞上的代谢失活,间接发挥类固醇的作用;(3)具有调节细胞因子参与炎症反应的作用;(4)另外,还具有清除氧自由基的作用,能有效的抑制体内抗体的产生,可以起到减轻抗体介导的免疫反应对抗体造成的损害的作用[10]。
本研究采用西咪替丁联合复方甘草酸苷治疗儿童过敏性紫癜,结果发现,观察组患者30例患者经治疗后有效率达到93.3%,而对照组采用常规的治疗,有效率为66.7%,两组相比,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岑远松[11]单用复方甘草酸苷治疗儿童过敏性紫癜,有一定的临床效果,但是发现,患者临床症状恢复的时间很长。本组采用联合西咪替丁治疗后发现,患者入院时的相关症状,尤其是胃肠道症状以及水肿情况消失的时间较短,平均消失时间为(4.1±1.4)天,其它症状像小便血尿,蛋白消失时间明显缩短,皮肤的症状消失的时间也明显优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由于联合治疗的时间大大缩短,加上西咪替丁和复方甘草酸苷的本身的药理作用,大大减少了患儿的肾功能损害。对照组在治疗的过程中出现了4例肾功能损害,而观察组无一例不良反应发生,两组相比,差异显著。这说明西咪替丁联合复方甘草酸苷治疗儿童过敏性紫癜是安全的。
综上所述,复方甘草酸苷联合西咪替丁治疗儿童过敏性紫癜,效果显著,不良反应少。值得临床推荐使用。
摘要:目的:探讨复方甘草酸苷联合西咪替丁治疗儿童过敏性紫癜的临床效果。方法:选取我院儿童过敏性紫癜患者60例,随机分为两组。所有患者均采取抗过敏及抗感染处理,观察组在此基础上采用复方甘草酸苷联合西咪替丁进行治疗,观察两组患儿的治愈情况,以及临床症状改善情况。结果:观察组有效率为93.3%,明显高于对照组的66.7%,两组相比,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患者的紫癜相关症状消失的时间明显低于对照组,效果显著,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且观察组治疗过程中无不良反应发生,对照组出现4例肝功能损害,发生率为13.3%,两组相比,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结论:采用复方甘草酸苷与西咪替丁两者联合的方法治疗儿童过敏性紫癜,效果显著,安全性高,不良反应少,值得推广。
关键词:过敏性紫癜,复方甘草酸苷,西咪替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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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用药的安全问题 第4篇
儿童用药安全已经是备受关注的国际性问题。在前不久召开的儿童安全用药国际论坛上,与会专家就曾呼吁,家长要提高安全用药意识,配合医生尽可能降低孩子因治疗用药而带来不良反应的风险。
我们在临床上,经常遇到家长要求医生为孩子开具治疗常见病的药物拿回家备用,这无疑给不良反应的发生埋下隐患。以下3个“雷区”最为常见,应该避免:
1、用药不准。比如在感冒初期,没有出现细菌感染时使用抗生素;有的孩子已经发生肺部感染,家长却光给孩子吃感冒药。
2、剂量不对。如果家长给3—4岁的儿童,按照婴儿期的剂量服用,就无法发挥疗效。而用到了七八岁儿童的剂量,有可能出现明显的副作用。
3、重复用药。几种作用相似的药物叠加使用,如同时服用多种感冒药、止咳药、化痰药,会引起多汗、腹泻等症状,有的会引起肝肾功能异常。
孩子身体不舒服时,家长在用药前首先要观察孩子的病情变化,如果出现持续高热、剧烈咳嗽、频繁呕吐、频繁腹泻、尿量减少、神志改变、食欲下降、面色改变、呼吸加快或呼吸困难、手足冰凉等情况,应及时到医院就诊。其次,无论是病情较轻自行用药,还是去医院就诊,都要注意记录孩子的药物过敏情况,凡是曾经过敏的药物一律不能使用,而且就诊时要及时告知医生。
自行给孩子服药时,应根据患儿的病情、年龄、体重、个体对药物的反应等综合情况,再参考药品说明书选择药物的种类和剂量。要注意,婴幼儿、学龄儿童由于肝肾功能尚不完备,一些成人的药物不适合使用;而12岁以上儿童,肝肾功能逐渐完备,体重接近成年人的患儿,有些药物可按成人剂量服用。
孩子的药量怎么算?
计算儿童用药剂量主要有4个依据:年龄、体重、体表面积和药品说明书。
按年龄计算时,1岁儿童用药剂量为成人的1/5,2岁为1/4,4岁为1/3,6岁为2/5,9岁为1/2,12—14岁为2/3,18岁时即与成人用药剂量相同。
儿童的合理用药(上) 第5篇
胡院长:儿童的合理用药是父母亲和儿科医生都非常关心的问题。那么,什么叫合理用药呢?随着时代的变化与社会经济条件的变化,这个“合理”只具有相对性,也需要历史地、辩证地分析。当前,医学模式由生物模式转向生物、心理、社会模式。随着基因测序工作的发展,医学将要涉及很多问题,比如人的克隆、借腹怀胎、精子库、基因食品等等。这就尖锐地提出了一个问题:人类如何保护自己?这就涉及到关于人类未来的医学模式,有的专家称之为:生物、环境、心理、社会、伦理模式。这个模式是未来人类共同遵守的医学模式。随着科学的发展,特别是21世纪生命科学的发展,医药工业也将有更大的发展。所有的国家都把医药工业的发展作为21世纪生命科学发展的支柱产业。我们国家医药工业的发展,每年也以50%的速度在增长。医药工业的发展,使人类战胜疾病的手段和技术都有了很大的提高。过去不能解决的问题,现在能解决了;过去不能治的疾病现在能治了。
从几项社会进步的基础标准来看,就是预期寿命的提高,婴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的降低。我国的预期寿命在发展中国家居领先地位;婴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已经接近或达到了国外的先进水平。但我们要做的工作还是非常多的。我国在1999年世界卫生组织的有关国家卫生状况总体评分排列中仍很落后;我国的城乡差距还很大,社会保障体制也有待进一步提高。在这样一些背景下,如何合理用药就遇到了很多新的问题。什么是合理?这里面有个相对的问题,即在一定的历史时期的合理性,在另一个历史时期也可能成为不合理。如:五六十年代我们做医生的时候,只要了解什么病要用什么药,这种药可能会产生哪些副作用就行了。因为那时候的抗生素除了青霉素就是链霉素,其他药物很少。现在的医生仅仅了解这两条就远远不够了。
如:给药途径、药品依从性等是否合理,就被提到了重要的位置上。父母必读:谈到给药的途径,目前有这样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孩子一生病,家长都希望医生赶快给孩子输液、吊瓶。该怎样看待静脉输液呢?胡院长:目前,在给药的途径中有很多误区。如:人们现在不喜欢口服给药,也不喜欢肌肉注射,而喜欢静脉给药。孩子一发烧,家长就要求医生给输液、吊瓶,认为这样效果好。殊不知,静脉给药所造成的危害、所产生的副作用,比口服给药要大得多,严重得多。一旦出现不良反应或中毒,就会非常严重,甚至危及孩子的生命。因此,在给药的方法上应该提倡:能口服的就不打针、不输液。然而,像这种给药的不合理性,就连一些医务人员也认识不清。当然,口服给药也存在着一些实际问题。例如过去宣传“良药苦口利于病”,现在这个观点就变了。
有些“良药”味道太苦,孩子还没有吃进去就吐得满身。因此,现在许多儿童用药开始重视口感,如香蕉味的、橘子味的药都有;过去给孩子喂药是捏着鼻子往下灌。当初我们在学校里还学过一套灌药的办法,就是让勺子不离开嘴角,一旦吐出来了再灌进去。现在,从心理学的观点看,这种强迫性的喂药方法会给孩子造成心理创伤。因此,家长还是比较发怵给孩子喂药,几乎没有一位家长给孩子喂药前自己不尝药的。另外,口服给药到底是一天吃一次好,一天吃两次好,还是一天三次或六小时吃一次的好?总的来说,当然是吃的次数越少,效果越好的药最理想。于是人们就生产了很多长效的,或者缓释的,或者控释的药物。
据国外统计:假如是一天吃一次的药,有80%的患者能够坚持;如果是一天吃两次的药,大概只有70%的人可以坚持;而一天吃三次药,大概只有50%~60%的人能够坚持;若一天吃四次药,六小时一次,几乎只有30%~40%的人可以坚持。大多数人经常会忘记。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你的孩子有病,医生说一天吃三次药或四次药。孩子送到托儿所,中午的那一次让老师给喂药,十次有八次老师会给忘了。这并不是说老师的工作态度有问题,是因为老师一忙起来很容易就忘了。
父母必读:是价钱越贵的药,疗效就越好吗?
胡院长:应该说,任何产品都应是优质优价,药品也应该是这样。既要疗效好,又要价钱便宜,这就是一对矛盾。药物的更新换代,是社会进步的表现。反过来说,50年代、60年代就那么几种药,也治好了不少病人,要不然怎么会有12亿人口呢?在原始社会没有药也扛过来了。这里就有个观念的问题。完全要求高水平低价位也很难。现在的医生也非常苦恼,过去医生不关心药物的价格,现在也关心了。因为病人都希望又能少花钱,药又非常好。这就要求医生要根据病人的实际情况加以选择,找到一个最佳结合点。所以,合理用药是在一定的社会、经济、环境、政策种种条件下的合理。但有一个根本原则,就是以人为本。要看这种药对病人是不是最佳,是不是对症。任何一种所谓好药,用在这个人身上好,用在另一个人身上就不一定好。有的人病很重,那么,该花的钱也不能不花。
父母必读:给孩子用药应注意些什么问题?
胡院长:孩子不是成人的缩影。给孩子用药一定要注意小儿的生理解剖特点。小儿的特点第一是新陈代谢旺盛,药物在体内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的过程一般都比成人要快,所以小儿需要的药量就与成人大不一样。经常有家长提出这样的问题:医生让7.5毫升分3次吃。家长回家一看药品说明书上写的是2岁~5岁吃5毫升,一天吃两次。为什么两个说法不一?又回来找医生。所以,建议医生在看病时要多说两句,告诉家长:说明书上是按年龄组分段的,而我们是按体重分的;说明书上说的是一种比较安全的用药量,而医生要根据孩子的病情、胖瘦、营养状况等情况给药。这样给药的量会有一些差别。
第二点,一般来说,小儿时期身体内的体液与体重的比例比成人大,水盐转换率快,极易造成水和电解质的调节失衡,直接影响药物的吸收和代谢。比如:成人的体液占60%,其中2/3为细胞内液,1/3为细胞外液;而新生儿的体液就占70%。所以,药物在新生儿体内的代谢与成人是不一样的。这些问题在用药时都要慎重考虑。第三点,小儿的各个器官正处在生长发育的过程中。孩子的年龄可以分成几个阶段:新生儿,1岁以内,3岁以内,学龄前,小学年龄组,中学年龄组,一直到18岁。最近,国外延长到20岁。其中,新生儿是一个特殊的阶段,其用药特点与任何年龄组不同。在孩子的生长发育过程中,所有重要的器官如: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血液系统、肾脏系统、肝脏系统、免疫系统等的功能皆不完善,大概到8岁时才初具规模,但是其功能还不够。因此,8岁以前身体各器官、组织是从不成熟到成熟过渡的时期。这些情况,决定了小儿用药的特点。
合理用药,就一定要根据小儿的解剖、生理特点。另外,儿童发生药物不良反应和中毒的机会比成人高。儿童用药当中的不良反应,也应是儿科医生和父母在给药过程中就要想到、注意到的问题。任何药物过了量都是毒。另外,儿童对待吃药的服从,比如能不能把该服用的剂量都吃进去,是空腹服还是饭后服等,都会影响服药的效果,也是在用药时要注意的问题。第四点,由于小儿处在生长发育阶段,需要比成人相对多的营养素和维生素,小儿消化系统又极其娇嫩,易患腹泄等病,故极易发生营养紊乱性疾病;这些疾病又反过来影响机体抵抗微生物的能力,也影响小儿对药物代谢的耐受性。第五点,新生儿是抗菌药物应用时的一个特殊阶段,特别是未成熟儿,由于肝肾功能、各器官系统功能均低下,特别容易造成各种药物中毒,而且,还可能干扰体内各种代谢活动,引起其他并发症,因此用药时更要慎重。
父母必读:中药的副作用是不是比西药小?经常给小儿吃点中药好吗?
儿童临床用药 第6篇
2006年我国已出台《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和《化学药品和治疗用生物制品说明书规范细则》(以下简称《规范细则》)。 然而,药品说明书仍普遍存在标注不够规范、不够详细、不够明确等问题。 国家卫计委2014年出台的《关于保障儿童用药的若干意见》中提到“加强药品说明书管理。 对部分已临床使用多年但药品说明书缺乏儿童用药数据的药品,发挥专业协会作用,组织论证、补充完善儿童用药数据,引导企业修订药品说明书”[5]。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的《深化药品审评审批改革进一步鼓励药物创新的意见》中亦提及“鼓励企业积极完善说明书中儿童用药信息”[6]。 因此,为了解当前药品说明书中儿童用药信息的标注情况,本文选取临床常用抗感染药说明书为研究对象,分析药品说明书中关于儿童用药的阐述, 发现问题并提出合理性建议,为完善抗感染药说明书的儿童用药信息、促进儿童用药安全提供参考。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取2013年临床常用抗感染药物的说明书进行调查,主要涉及临床常用的头孢类和青霉素类抗感染药。 数据来源为中国医药工业信息中心《中国医院用药市场格局》(2014版)。
1.2数据采集
对药品说明书中用法用量、儿童用药、不良反应、 注意事项、禁忌、药理毒理、药代动力学七项重点项目进行儿童用药信息标注情况的调查统计。 同时参照 《管理规定 》、《规范细则 》 等文件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
2结果
2.1本次调查的品种及剂型分布
本次调查主要针对抗感染药中常用的头孢类及青霉素类药物,两者在400多家样本医院的用药金额分别占抗感染药的39.93%和10.61%。 调查品种及销售占比见表1。
本次调查共收集常用抗感染药说明书368份,包括口服制剂124份(占33.7%)、注射制剂244份(占66.3% ), 其中口服剂型含颗粒剂 、 干混悬剂 、 普通片剂、咀嚼片、分散片及胶囊等。 国内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说明书304份(占82.6%),进口药品、合资及外资药品生产企业64份(占17.4%)。
2.2临床常用抗感染药物说明书中“用法用量”项的标注情况
儿童用法用量的标注统计分为按体重、 按年龄、 按体重和年龄、直接给出剂量、按成人剂量折算、未标注和模糊标注,其中,模糊标注含“遵医嘱”、“酌情减量”。 见表2。
由表2可见,绝大部分注射剂的儿童剂量换算方式为按体重进行折算,比例达60.7%;采用结合体重和年龄进行儿童剂量的换算的方式,外资药的比例明显大于国产药品,分别为37.5%和13.2%;且外资药的未标注及模糊标注率总和为12.5%,明显低于国产药品的21.1%。
2.3临床常用抗感染药物“儿童用药”项的标注情况
“儿童用药” 项的标注统计分为尚不明确 、 未标注、模糊标注、2岁以下禁用、无须特别措施、小儿剂量不超过 *g和标注用法用量或见“用法用量”。 其中 “尚不明确”包括以下情况:尚不明确、尚无资料、尚不清楚、尚无临床经验、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参考文献等;“模糊标注”包含以下情况:慎用、不宜使用、不推荐、遵医嘱、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权衡利弊等。 见表3。
由表3可见, 不同剂型的标注情况差异不大;但外资药的明确标注率明显高于国产 药品 , 分别为56.3%和13.8%;且国产药品标注 “尚不明确 ” 的比例为27.0%,而外资药则为0。
2.4儿童药理药动学等信息的标注情况
对368份药品说明书中“禁忌”、“不良反应”、“药理毒理”、“药代动力学”中儿童信息的“未标注”情况进行统计, 其中,“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参考资料”和 “尚缺乏儿童药代动力数据”归为“未标注”。 见表4。
由表4可见, 说明书中以上4项的未标注率极高,在调查的304份国产药品的说明书中,关于儿童使用禁忌的未标注率甚至为100%,124份口服药品的说明书中关于儿童毒理药理信息的未标注率亦为100%;外资药的未标注率与国产药品相比差异不大。
3讨论
3.1说明书中儿童用药剂量的标注问题分析
3.1.1儿童用法用量的缺项情况由表2可见 ,本次调查的说明书中有72份, 即19.6%的说明书未标注儿童用法用量或只标注了“酌减”或“遵医嘱”等模糊词汇。 虽然缺项率相对较低,但是儿童用法用量的缺失或不明确,使得医师缺少相关用药指导,将直接威胁儿童的用药安全。
3.1.2用量标注不明确用法用量直接关系到临床用药安全与疗效。 本次调查发现,多数企业的剂量标注是以剂量区间的形式表示, 如将儿童剂量标注为100~200 mg/kg, 同时多数药品又缺乏儿童药代动力学数据。 此种情况下,虽以体重标明了儿童剂量的换算,但医生仍难以把握不同年龄层儿童的准确使用剂量,只能凭个人经验用药,极有可能造成剂量偏差,无法保证儿童用药的有效性及安全性。
3.1.3同一品种不同企业表述不一致在本次调查的说明书中同一品种不同企业标注不同的现象普遍存 在。 例如,某企业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颗粒按年龄标注了9个月以上儿童的用量,但另一家企业则按年龄标注了3个月以上儿童的用药剂量;某进口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干混悬剂在“用法用量”中按年龄和体重详细标注了新生儿到12岁儿童用量的换算; 而另一进口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干混悬剂却只标注了9个月以上儿童的用量,且对于小于9个月的儿童剂量问题只字未提;某些企业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干混悬剂则按年龄标注了9个月以上儿童的用量,且在“儿童用药”中标明了小于3个月的婴儿酌减剂量,对于3~ 9个月婴儿的用药问题未做任何说明。
同一品种不同企业剂量标注也存在差异。 如,某企业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颗粒7~12岁的儿童用量为1袋半 ,即0.34 275 g,而另一企业同为1袋半 , 但服用剂量却为0.234 375 g,两家企业一次的服用剂量差了0.11 g;再如阿莫西林咀嚼片,某企业标注“12岁以下儿童20 mg/kg,分3次服用”,而另一企业虽同为咀嚼片却标注“小儿50~100 mg/kg,分3~4次服用”,两家企业的服用剂量差异极大。
3.1.4剂量换算缺乏统一标准目前,儿童用药剂量的换算主要有按体重、按年龄、按体表面积及按成人剂量折算4种方法[7]。 由表2可见,本次调查的368份说明书中明确标注儿童用药剂量换算方式的有296份, 其中172份是按体重换算儿童剂量,占到58.1%。 按体重换算剂量时多是考虑儿童在某年龄段的平均体重,但随着生活水平提高和肥胖儿的增加,很多儿童的体重都已大大超过平均体重,这就有可能导致患儿在很小的年龄就达到了成人剂量。 虽然这些患儿比同龄人要胖,但他的肝肾功能与其他体重正常的同龄儿童一样,所以药物在体内的代谢也是一样的,如果按实际体重计算药量,会加重患儿肝、肾的负担,增加药物不良反应。如:注射用头孢哌酮钠成人常用量为1次1~2 g,每12小时1次;小儿常用量为每日50~200 mg/kg, 分2~3次静脉滴注;若某患儿体重按30 kg计,每日给药剂量达1.5~6 g, 此剂量范围已达到甚至超出了成人的给药剂量范围。
同时, 本次调查中有32份说明书是直接给出小儿的服用剂量,如小儿2 g/次,而未考虑年龄及体重等因素,占到说明书总数的8.7%。 根据《WHO儿童标注处方集》儿童的年龄段为1~12岁。此种剂量换算方法忽略了不同年龄段儿童肝肾功能的差异,极易引起不良反应, 尤其是新生儿和婴儿对许多药物的代谢、 排泄和耐受性较差,药品不良反应发生率更高。
3.1.5儿童年龄段的不规范标注本次调查发现由于存在年龄界限模糊、年龄分层标准不一等问题,也无法保证患儿用药安全。 如某企业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颗粒将儿童按9个月~<2岁、2~<7岁、7~12岁划分年龄层;而另一家企业的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颗粒则分为3个月~<1岁、1~<7岁、7~12岁。 可见,即使是同一药品同一剂型对于儿童年龄分层的确定仍缺乏统一标准。
说明书中还存在年龄段表述不明确的问题,有儿童、幼儿、婴幼儿等多种表述方式。 如某企业的注射用阿洛西林钠分别标注了儿童和婴儿的用量。 《WHO儿童标准处方集》规定新生儿为0~28 d,婴儿为1~12个月,儿童为1~12岁;而《儿童药代动力学研究基本要点》规定新生儿为0~1个月,婴儿为1个月~2岁,儿童为2~12岁[7]。 说明书中这种不明确的年龄表述方式极易使医务人员及患者在用药时产生困惑。
3.1.6同一说明书中儿童剂量的换算结果不同本次调查还发现同一说明书中对儿童的用量标示却不同, 如某企业的阿莫西林颗粒通过体重标注了小儿剂量为20~40 mg/kg, 同时又根据年龄标注了不同年龄层儿童的剂量,1岁以内0.5袋/次,1~3岁1袋/次,即1岁的儿童服用剂量为62.5~125 mg/次,但若按1岁儿童平均体重10 kg换算剂量,则为200~400 mg/次,两种换算方法的服用剂量差异相当大。
3.2说明书中“儿童用药”项的标注分析
3.2.1自相矛盾现象突出本研究发现很多企业的说明书中存在自相矛盾现象。 例如,某企业的注射用阿洛西林钠,“儿童用药”项标注“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但是在“用法用量”中却按体重标注了儿童、婴儿及新生儿的用量用法;某企业生产的注射头孢硫脒,在“儿童用药”项标注“尚不明确”,但是在“用法用量”中却按体重标注了小儿的使用剂量。
3.2.2儿童用药项模糊标注及缺项问题突出由表3的统计结果可见,儿童用药项模糊标注及缺项问题突出。 相当一部分说明书只标示“儿童慎用”、“儿童用药安全性尚不明确”、“权衡利弊”等模糊词汇,不能给医生和药师的合理用药提供依据。 同时,部分企业标注了某些年龄层以上儿童用药问题,而对于某年龄层以下儿童的用药却未做任何说明。 如:某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颗粒标明了9个月以上不同年龄段儿童的用药,但对于9个月以下儿童的用药却未做任何说明。
3.2.3同一品种不同企业标注差异的问题普遍存在本次调查发现同一制剂在“儿童用药”项的标注却差异极大。 如:注射用哌拉西林他唑巴坦钠说明书中,某些企业“儿童用药”项标注为“12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的安全有效性尚不清楚”;某些企业则标注为“已有儿童患者的药代动力学和对照临床研究的 数据 ”、 “2个月以下的儿童患者中安全性及疗效尚未确立 ”, 某些企业标注“低体重出生儿、新生儿用药的安全性尚不清楚”。 再如,同是注射用头孢西丁钠,某些企业标注了3个月以上儿童的用药问题,但是某些企业却标注儿童用药尚不明确或无可靠参考文献等。
3.3说明书中儿童药代动力学的标注分析
在“药代动力学”项中,儿童的药代动力学参数极少提及,未标注的说明书有236份,缺项率达64.1%。 而且,由于儿童对口服药物的顺应性较差,多数情况下会采用与食物、牛奶或果汁同服,但在124份口服药品说明书中,只有2份提及食物对药物在儿童体内代谢过程的影响或注意问题。 究其原因,主要是开展儿童药物临床试验存在诸多困难,如对儿童的伦理学方面要求更高,儿科用药市场小但试验费用高,更为困难的是儿童受试者难以招募[8]。
3.4说明书中其他项的标注分析
药理毒理、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等指标对儿童安全合理用药特别是个性化给药有重要的临床指导意义。 但是本次调查发现药品说明书中此类信息缺失严重,各指标的缺项率均在80%以上。
3.5与《中国国家处方集》(儿童卷)的对比分析
我国已于2013年出版了《中国国家处方集》(儿童卷)(以下简称《处方集》),提出了儿科临床各系统常见疾病的用药原则和药物治疗方案。 笔者将本次调查涉及的说明书与《处方集》中抗感染药品种的用药说明做了对比, 发现市场上流通的药品说明书相较于 《处方集》缺项严重 。 例如:《处方集》中头孢呋辛钠的剂量按年龄和体重分别标注了7 d以下新生儿、7~21 d新生儿、21~28 d新生儿、1个月~18岁儿童的用法用量,但是本次调查的说明书中该品种儿童用法用量的标注却极为混乱。 某些企业以用药区间的方式标注了婴儿和儿童的用药剂量,某些企业以用药区间标注了3个月以上患儿的剂量换算 ,还有企业只按体重注明了儿童的剂量范围,只有一家进口头孢呋辛钠注明了新生儿的用量,但也是以区间范围表示,且未区分新生儿的出生天数。
4建议
药品说明书作为儿童临床用药的重要依据,其信息标注的完整性将直接影响到患儿合理、安全、有效地使用药品。 然而,由以上分析可见,目前常用抗感染药的说明书中儿童用药信息的标注情况不容乐观。因此, 规范说明书标注,补充完善儿童用药信息势在必行。
4.1加强对药品说明书的管理,建立统一标准
同成分不同厂家药品说明书的差异,可能对医疗机构用药行为构成风险[9]。 一般情况下,医师替换同成分不同厂家的药品时, 较少查阅替换品种说明书[10]。 针对同一药品不同企业说明书标注差异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加强药品说明书内容的审核并对现有说明书进行排查调研,建立统一的标准,同一品种同一剂型药品的说明书应尽量一致。 针对儿童用法用量的标注应以临床试验为依据,并以科学合理、简单明了且便于理解的方式表述年龄段,以便医护人员或患儿家长明确不同年龄儿童的准确用药剂量,以免产生用药误差。 在剂量换算时,除了结合考虑患儿年龄及体重等硬性指标,还应综合考虑疾病的严重程度、联合用药等多种因素,并尽可能量化,以确定科学的儿童剂量换算体系。 同时,应在说明书中标注儿童最高使用剂量等信息,以免超剂量用药。
4.2完善儿科医师培训体系
中国有2.67亿名儿童,儿科医师却只有6.2万名, 按1∶1000的比例估算,儿科专业医师缺口逾20万名, 每1万名儿童,仅有2.6名儿科医师[11]。 同时 ,很多医疗机构的儿科医生尤其是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生并非儿科专业毕业,他们在儿科用药方面经验有限,且对儿科疾病临床用药的了解相对于对成人也要少得多。 因此,一方面,相关部门及专业院校应加大投入培养儿科专科医师;其次,医疗机构应充分调动儿科医生从事儿科工作的积极性;再次,医疗机构尤其是基层医疗机构应加强儿科服务能力的建设,并加强对医师尤其是基层医疗机构医师的儿童用药专项培训。
4.3完善临床药学服务
鼓励临床药师积极参与药品的药效学、药物动力学、生物利用度以及药物安全性等临床研究,及时将临床上所收集的药品相关信息反馈给相关部门或相关企业,从而使企业能够获得更加全面的药品安全信息,也为临床用药安全提供更有利的保障[12,13]。
4.4建立儿童药代动力学研究的激励机制
儿童用药的临床研究在我国仍较薄弱,新药上市时往往缺乏相关资料,因此,造成说明书中儿童药代动力学等信息缺项严重。 1997年,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药品现代管理法(FDAMA)通过提供制造6个月的市场独占权作为企业进行儿科研究的激励[14]。 之后又颁布了儿童最佳药品法案(BPCA)为获得更多的儿童信息增加了排他性条款。 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 建立了研究资金支持计划[15]。 以上计划实施以来 ,美国儿科用药信息大幅增加,数百例的儿童用药标识进行了更改或完善。 我国药监部门可借鉴国外经验,在政策及资金给予企业或药品研发机构支持,提升相关机构进行儿童药代动力学研究的积极性,同时,可通过对有儿童临床试验数据支持的药品实行优先审批、 对儿童专用药设立市场保护期、减免税收及儿童专用药价格加成等综合措施鼓励制药企业开发儿童专用药物。
4.5建立药品说明书评价系统
医师可通过临床经验了解药品说明书中的儿童用药标注的问题及缺陷,且临床医生与药品零售机构的药师可直接与患儿或患儿家属接触沟通,了解患儿的用药情况。 因此,药监部门可建立药品说明书评价体系,鼓励医疗机构及药品经营企业收集儿童用药信息。 临床医生或药师发现说明书中儿童用药的标注缺陷或最新的儿童临床使用信息,可通过说明书评价系统进行申报, 并由国家相关部门进行验证后发布信息,从而为患者、医疗人员提供最新的儿童用药指导方案,并督促相关企业修订完善说明书。
4.6制药企业应强化责任意识,建立沟通平台
制药企业应强化自身的责任意识,增加对儿童用药的关注度, 加强对药品说明书标注内容的重视度, 避免出现自相矛盾或标注不规范等问题,保证说明书的科学性及准确性。 此外,企业可建立与医疗机构、药监部门及患者间的信息沟通平台,及时获取儿童不良反应数据等临床用药信息,适时对药品说明书的内容进行修订或更新,提高“儿童用药”项的标注率,保障儿童用药安全性。
4.7医疗机构应加强对药品说明书的建档管理
医疗机构可以设置专职或兼职人员对药品说明书进行建档管理,尤其注意对同成分不同厂家药品说明书的差异信息进行整理、评估,提取其中需要留意的信息。 医疗机构可通过各种院内平台将药品说明书信息向医务人员发布,以便让医务人员在了解药品说明书信息的同时,也可掌握同成分药品说明书之间的差异。 同时,应组织儿科医生做好《处方集》的学习工作,并定期组织开展儿童合理用药知识培训。
4.8完善我国儿童药政法规体系
虽然我国在相关药品管理规定中已对儿童用药信息的标注提出要求。 但是,这些规范和条例并未强制性要求制药企业提供药品在儿童中使用的安全性、 有效性信息,尚未起到从根本上解决儿童用药安全问题的作用[16]。 儿童药品临床试验法规及儿童用药管理法规的缺失,不仅影响药品说明书中儿童用药信息的标注,同时加剧了儿童用药的安全性隐患。 《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深化药品审评审批改革进一步鼓励药物创新的意见》中明确提出鼓励儿童专用药品研发和生产,加强儿童用药管理,健全儿童用药管理的相关制度,鼓励企业积极完善说明书中儿童用药信息[6,17]。 相关部门应加快建立和完善儿童药品研发、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的强制性条款,为药品说明书中儿童用药信息的完善及临床儿童用药提供有力的政策性保障。
摘要:目的 调查常用抗感染药说明书中关于儿童用药的阐述,发现问题并提出合理性建议,为完善抗感染药说明书中儿童用药信息,促进儿童用药安全提供参考。方法 选取2013年临床常用抗感染药物,对368份药物说明书中有关儿童用药项进行统计分析。结果 绝大部分制剂的儿童剂量换算方式为按体重进行折算,比例达80.1%;关于儿童用药项,不同剂型的标注情况差异不大;儿童药理药动学等信息的缺项率极高,缺项率在56%~100%之间;总体而言,外资药说明书中儿童用药项的标注情况优于国产药品。结论 常用抗感染药说明书中有关儿童用药项的标注情况不容乐观,提示相关部门应引起重视,保障儿童用药安全。
儿童的安全用药 第7篇
1避免滥用药
有些家长根据自己的经验, 小儿一有个头疼脑热的就随便去药店买些药给孩子服用;有的甚至把成人药减半给小儿服用, 这样是非常不科学的, 因为有些成人药物儿童是禁用或慎用的, 若给儿童服用会造成不良后果, 所以应及时就医, 不要范“经验论”的错误而延误了儿童病情。
2尽量减少用药种类
现在社会存在很严重的滥用抗生素的问题, 孰不知不同抗生素之间存在着相互拮抗或促进作用。拮抗作用会降低药效, 使得给药量相对不足, 促进作用增加了药效会引起药物中毒反应, 所以两者都不可取。
除了抗生素其他药物也存在此类作用, 所以笔者建议在给儿童治疗中应尽量减少给药种类, 充分考虑药物间的相互作用, 把药物的不良反应降到最低限度。
3严格掌握用药剂量
一般来讲药物的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差较大, 若多种药物合用, 加上随意加大剂量, 这样就容易出现不良反应。因此建议家长应严格按照医嘱和说明给药, 根据儿童身高、体质量、身体状况等情况给药, 以做到用最小的剂量达到最好的疗效。
4正确掌握给药时间和途径
儿童药物一般是水剂或粉剂, 若是水剂可直接滴服, 粉剂则用少量开水冲服, 注意水不要太多, 以免一次喝不完影响疗效。一般助消化的药应饭前服用, 抗生素和刺激性药物应饭后半小时服用, 以减少胃肠道不良反应的发生。
5严密观察药物不良反应
在用药过程中, 特别是在使用从未使用过的新药时, 如发现有新的症状出现, 而这些症状又与所患疾病无关时, 就应想到是药物引起的不良反应;即使是已经用过一段时间的药物, 出现新的病症也应考虑是否用药过量引起的蓄积反应、药物过敏反应等。应暂时停药加以分析, 已明确原因, 减少危害;尽量使用效果及不良反应明确的药物, 少用新特药和广告药。
总之, 儿童起病急、发展快、容易危及生命, 所以, 一旦孩子得病应立即到正规医院检查就医, 在医师的指导下合理用药, 使患儿及早康复。
儿童用药安全的思考 第8篇
中国每年有近20万人因药源性疾病死亡, 其中儿童因药源性疾病死亡数逐年递增。有专家指出, 家庭是用药不当的高发地。杨怡[1]等有调查显示, 北京、上海、重庆等地聋哑学校中, 70%的儿童是由于小时候药物使用不当造成的。
2008年4月美国南加州大学的Takata等[2]发表的一项研究表明在美国儿科住院患者中, 药物不良事件的发生率达到11.1%。住院患儿药物不良事件的发生率约是成年患者的3倍, 其中22%的事件是可以被预防的, 17.8%的事件是可以被早期发现的, 16.8%事件的严重程度是可以被减轻的。这促使美国联合委员会 (The Joint Commission发布指南, 希望减少儿科用药错误。美国药典 (USP) MEDMARX数据库统计结果显示, 2006~2007年, 在造成危害的儿科用药错误中, 最常见的是剂量错误。
儿童处于生长发育时期, 许多脏器尚未发育完善, 肝、肾的解毒和排泄功能以及血脑屏障的作用均不健全, 对许多药物的代谢、排泄和耐受性差, 使用不当极易引起中毒。因此, 把儿童看成是大人的缩影从大小比例上看成是一个“小大人”, 而不考虑儿童独特的生理结构和功能, 简单地以成人药量进行折算来用药, 就很难保证给药剂量的准确, 极易引起危险。
孟琳懿[3]等提到, 我国儿童总数约占全国总人口的30%, 儿科疾病约占所有疾病就诊人数的20%。近年来, 在保证儿童用药的合理安全方面、在儿童用药剂型的开发方面, 临床医生和药物研究者都给予了极大的关注, 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然而, 给药剂量不准确、相关用药信息不充分、药物剂型品种及规格单一、产品安全包装欠缺等阴霾依然存在, 成为我国儿童用药安全面临的几只“拦路虎”。
2008年5月, 世界卫生组织开展了“让药品适合孩子”活动, 并公布儿童用药目录, 提醒人们对儿童安全用药给予足够关注。
2 儿童用药存在的问题
2.1 儿童用药剂量缺乏
在对症的前提下, 选择正确的给药剂量对保证儿童用药安全至关重要。剂量过小, 难以保证用药的首要目的有效治疗疾病;而剂量过大, 可能会有毒副作用 (尽管对肝肾功能的危害可能在短期内表现不出来) , 同时也会导致不必要的浪费。
据SFDA南方所的一项统计表明, 国内市场90%的药物都没有儿童剂型。当孩子患病给其服药时, 由于没有专门的儿童用药, 只能使用成人药品。按照年龄段或者体重来减量, 有的药孩子只能服用1/4片甚至1/8片, 无奈之下, 家长只能用小刀来切分药片。这样的切分, 别说是一般家长, 即使是医院的药剂师, 把一片很小的药片切分成1/8, 难度也很大。剂量不准不是一件小事, 因为有的药片有明确规定, 服用时剂量正负误差不能超过5%。很显然, 儿童使用成人药品, 不但使用麻烦, 而且还牵涉到安全性问题。
临床上确定儿童用药剂量大多是通过年龄、体重、体表面积等来决定, 有些时候医生还会凭经验给药。其实, 这些用药原则都不能单一考虑, 否则都有可能导致用药剂量的不准确。比如, 按照说明书用药是医生应该遵循的准则, 然而某些儿童用药的药品说明书上只分年龄段写出给药的剂量范围。一个肥胖儿有可能超过正常的成人体重, 在这种情况下仍按年龄给药, 剂量势必是不够的。
2.2 儿童用药品种少
儿童使用成人药品, 不但造成医药资源的浪费, 而且还带来了健康方面的风险。儿童的器官较稚嫩、易损伤、药物代谢机能低下, 因此用药需十分谨慎。
阿司匹林或含阿司匹林的药物对小孩感冒发热, 确有良好的解热镇痛作用。但是, 对12岁以下的儿童要慎用。因其服阿司匹林容易患瑞氏综合征。开始时表现为发热、惊厥、频繁呕吐, 最后昏迷、受损害, 且容易被误诊为中毒性脑病或病毒性。儿童患流感、水痘时, 服用阿司匹林导致瑞氏综合征的机会, 比其它情况要高25倍。
新生婴儿比较容易发烧, 因其体温调节功能不完善, 保暖、出汗、散热功能都较差。因为新生儿体温调节功能很差, 服用退烧药后, 常可使体温突然下降, 出现皮肤青紫, 严重者还可出现便血、吐血、脐部出血、颅部出血等, 可因抢救不及时而死亡。
2.3 用药剂型欠丰富
国外适用于儿童用药的剂型发展迅速, 有咀嚼片、泡腾片、颗粒剂、糖浆剂等众多类型。虽然较几十年前相比, 我国近年来在开发新的儿童用药制剂方面取得了长足进展, 但新剂型所占比重还较小, 开发速度也较缓慢。有关资料显示, 在我国3000多个药物制剂品种中, 供小儿使用的药物剂型仅有大约60种 (含中成药) 。用药剂型欠丰富、品种规格单一的现状也大大影响着儿童的用药安全。
在儿科用药中, 口服制剂与注射剂最为常用。但是, 对于3岁以下的婴幼儿来说, 片剂、胶囊剂却并不宜, 弄不好会使儿童哽噎甚至窒息。使用注射剂不仅繁琐, 而且会因有疼痛感给儿童造成就医恐惧。有资料表明, 由于没有适合小儿使用的剂型, 有的医生便将注射剂给患儿口服或外敷。从剂型和吸收的角度考虑这都是不妥的。像治疗儿童哮喘的贴剂, 镇静用的肛门栓剂其实都是非常适合儿童使用的新剂型。
由于产品规格不全, 常常导致儿童有时需要将一片成人用片剂或一颗成人用胶囊倒出后分成数份使用, 其后果将直接影响剂量的准确性和药效。更需强调的是, 有些药物并不宜分割后使用, 比如缓控释制剂和肠溶制剂就是不能分割的。
2.4 儿童用药厂家少
我国患病儿童占总患病人口的20%左右, 但生产儿童用药的专业厂家却寥寥无几。在我国市场上流通而且较为常用的3000多种药品中, 儿童处方药所占比重不足3%。而市场上见到的儿童用药大多数是“洋面孔”, 难得见到国产的儿童用药。不仅药品市场如此, 在保健品领域, 外资、合资企业也表现得非常强势。在儿童维生素市场, 90%以上的份额都被惠氏、罗氏、施贵宝几大企业所占据。
儿童用药市场本来应该是个大市场, 但是由于很多儿童用药被成人药品所替代, 使成人药品挤占了儿童用药市场。儿童药品的研究开发需要高额投入, 生产具有小批量、多批次的特点, 工艺相对复杂, 造成生产成本较高, 利润相对较低。因此, 企业一般不愿意生产儿童用药。儿童用药作为一种专科药物, 仅局限于儿童, 并且儿童患病多集中于呼吸和消化系统等领域, 这些药物都是按季节生产的, 企业生产时经常要更换品种。在生产淡季时, 容易造成生产能力放空的现象, 这也导致企业不愿意生产儿童用药。
2.5 临床研究少
你不难发现, 在大多数药品说明书中会有这样的标识:12岁以下儿童没有相关资料。这是因为儿童这一个体的特殊性, 如取血困难、试验者难招募等导致其临床试验比较难以开展。实际上专门针对儿童用药的开发, 不论在国内还是国外均处于尴尬境地。近年来, 就有非洲国家政府控告跨国药品企业利用儿童做试验开发新药的案例。
目前的儿童用药基本上都是成人用药经过长期的临床实践成熟后, 加之与小儿治疗有关的信息, 从而外延到被允许用于儿童的, 缺乏专门针对儿童的疗效和安全性数据, 一些相关参数可能不适用于患病儿童。国内很多药物在上报审批时, 经常会使用外国对此药物进行的儿童临床试验资料。但国内外儿童体质等不尽相同, 临床研究结果也可能会存在差异, 如果完全照搬也会存在风险。
3 促进儿童用药的健康发展
3.1 规范化用药和给药
应建立和健全一整套评估和选择儿科用药的系统。为预防时间计算上的差错, 一定要将起始日的表示方法标准化, 这样有助于用药方案的标准化。应用高警讯药物时, 一定要将其剂量和浓度限定在最低值, 以保证用药安全。对于在家接受口服药物治疗或全静脉营养治疗的患者, 一定要确保其接受药物或营养制剂的剂量与医院配制的相同。应通过口腔注射器给予口服药物, 这样可以预防误将口服药物用于静脉注射。
3.2 确保用药过程安全
给新生儿或儿科重症监护室、儿科肿瘤病房等儿科专区配备一个受过儿科训练的药剂师, 负责配制儿科药物。若无法达到以上要求, 医院至少应将儿科药房与成人药房分开。此外, 应保证医院所有医护人员能够全面、及时地接触儿科方面的最新信息, 包括儿科研究数据、儿童生长曲线、儿童重要指标的正常范围、急救药物剂量计算法、药物最小有效剂量和最大剂量等信息。应给每一名儿科患者提供药物剂量计算单, 内容包括急救类和普通药物的剂量计算方法。医务人员应注意相关药物信息和用药时应监测的指标。
3.3 应用新技术保障用药安全
如果医院或药房提供检查药物剂量和剂量范围的软件, 应该让这些软件提供对错误剂量的预警。提醒医师和患者, 输液泵或智能泵等器械并不能够完全避免用药错误的发生, 应该对护士、药剂师等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当儿科患者接受麻醉时, 为避免不良事件的发生, 医护人员应对其进行持续生理观测, 尤其是测定脉搏血氧饱和度, 应使用与患者年龄和身高及体重相匹配的监测设备, 遵循统一的监测步骤和专业人员的指导。
3.4 避免依赖抗生素
为保护儿童的健康成长, 医护人员应首先把好合理用药关, 家长则应破除“抗生素依赖”, 遵照医嘱用药, 不可“迷信”抗生素。小儿易患感染性疾病, 常用抗感染药物是抗生素类或磺胺类药物, 即所谓的“消炎药”。但需要指出的是抗生素容易引起肠道菌群失调, 使微生态紊乱, 甚至引起真菌或耐药菌感染, 部分抗生素还可能引起肝肾损害, 影响血液系统, 因此, 选用抗生素一定要严格按照适应症。如小儿最常见的疾病上, 90%以上是病毒引起, 治疗主要是抗病毒及对症处理, 一般不需用抗生素。
抗病毒可选用病毒唑口服3~5d, 该药目前不主张静脉点滴, 以免引起血液系统疾病等副作用。如果患儿病情较重, 继发有细菌感染, 则需要在医生指导下运用抗生素治疗。
摘要:本文介绍了儿童用药面临着事故多发的现实, 总结了儿童用药存在的主要问题。国内市场90%的药物都没有儿童剂型, 儿童使用成人药品的现象较普遍, 且过于依赖抗生素, 这里存在着安全隐患。另外, 儿童用药剂型欠丰富, 临床研究少, 厂家不愿生产, 包装欠安全。为了促进儿童用药的健康发展, 必须确保用药过程安全, 规范化用药和给药, 促进儿童用药创新。
关键词:儿童用药,安全,抗生素,成人药品
参考文献
[1] 杨怡, 张健, 陆晓彤, 等.儿童用药安全性和有效性影响因素分析[J].中国药房, 2007 (2) :155~156.
[2]Barelink IH.Rademaker CM, Schobben AF, et a1.Guidelines on pae-diatric dosing on the basis of developmental physioiogy and phar-macokinetic considerations[J].Clin Pharmacokinet, 2006, 45 (11) :1077~1197.
儿童用药的9个要点 第9篇
(1) 儿童处于生长发育期, 身体各个器官组织发育尚未完全成熟, 功能尚不完善, 家长应重视合理用药。
(2) 家长要注意区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处方药是必须凭执业医师处方才可购买和使用的药品;非处方药是不需要凭医师处方即可自行选择、购买和使用的药品, 标有“OTC”专用标识。
(3) 儿童选药要尽量选用儿童剂型, 如无儿童剂型, 不能擅作主张把成人药减量服用, 要严格按医嘱服药。
(4) 儿童用药前, 家长应阅读药品说明书, 注意药品有效期。
(5) 提倡“能口服不静滴”的原则, 不要盲目用药。
(6) 是否使用抗菌药物, 必须遵医嘱。使用时应在医生指导下足量、足疗程使用;无需使用时, 勿擅自使用, 避免滥用。
(7) 儿童用药后, 家长应注意观察有无不良反应, 记录儿童用药情况。一旦发生不良反应, 要及时咨询医生或就诊, 并提供用药情况或携带服用药品。
(8) 家中药品要妥善存放, 谨防儿童接触, 以免发生误服中毒事故。一旦误服或服药过量, 需携带药品及包装尽快就医。
(9) 使用营养素补充剂时, 应视儿童营养缺失情况并科学使用。
儿童癫痫用药有讲究 第10篇
目前我国临床医师,特别是基层医务人员在治疗癫痫上存在以下误区。
一、只满足于癫痫的初级诊断,未能进一步确定癫痫类型。
中国《癫痫临床诊治指南》将癫痫发作分为全面性强直——阵挛发作(即大发作)、部分性发作、不能分类的发作三大类。不能针对不同的癫痫类型与癫痫综合征选用适当的抗癫痫药物,是癫痫治疗效果失败的原因之一。除第一次发作非癫痫持续状态者以外,药物治疗宜早,应尽可能单药治疗,选用毒副作用小的药物,并遵循个体化原则;根据发作类型或脑电图活动的变化选择抗癫痫药;尽可能单药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加至发作控制又无不良反应为止,并注意监测不良反应。
二、不合理的多药治疗。
不少癫痫患者一方面对癫痫治疗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急于求成,频繁要求医师或自行换新药、贵药。其实,癫痫病是一种顽固的脑部发作性疾病,任何一种抗癫痫药物在血中达到有效稳定的浓度都需要经过较长的时间,绝大多数抗癫痫药物需要使用和观察数月后才能确定其疗效,故患者切不可频繁换药。有些抗癫痫药物,如安定类或苯巴比妥等,可致注意力下降、记忆障碍,影响患儿认知功能。如果多药联合使用或剂量过大,危险就更大,值得家长们引起注意。如单药无效可换药或联合用药,更换药物时原药剂量减量要慢。如确需换药,应在专科医师指导下新老药物合理衔接,逐步过渡。
三、不遵医嘱用药是抗癫痫治疗失败的重要原因之一。
约有半数癫痫儿童家长长期处于对孩子发作的紧张、恐惧中,同时也惧怕抗癫痫药物副作用,任意减量、漏服或过早停药,这些不规范、不合医嘱的用药,不但会使癫痫发作难以控制、导致复发或者恶化,甚至可导致持续状态而产生严重不良后果。事实上,2/3的癫痫患儿长期接受正规治疗,其预后良好,只有1/3患儿经抗癫痫药治疗难以控制而称为难治性癫痫,易合并脑性瘫痪、智力低下等异常。
四、药物的剂量不足。
国内外资料均表明,依从性不良是癫痫药物治疗失败的重要因素之一,患者常因种种原因而自行减量、加量、减少服药次数或任意停药。药量不足是抗癫痫治疗失败的重要原因之一。如使用的剂量过小,可使患者血中药物浓度不足而处于“亚治疗状态”,影响疗效;相反,如使用剂量过大,特别对小儿肝肾功能衰退的患者用药剂量过大属于“过处理”,亦可导致病情加重等严重后果。因此,在专科医师的指导下规范用药,坚持合理的个体化治疗,是取得癫痫治疗成功的关键。
《癫痫指南》建议农村基层医院对常见的全面性强直——阵挛发作首选下面两种药物:
1.苯巴比妥(又叫鲁米那) 是常用的抗癫痫药,对大发作疗效较好,毒性低,作用快,可作为首选药。第一次用量每公斤体重5~10毫克,肌内注射,症状控制后改为口服。主要副作用有多动、兴奋及皮疹。该药也有片剂。
2.丙戊酸钠 是新型广谱抗癫痫药,每日剂量为每公斤体重15~40毫克,分3次口服。主要副作用有嗜睡、食欲增加、呕吐,15%~30%患儿可见肝功能轻度损害。
儿童合理用药的现状及对策 第11篇
1现状及应对方法
1.1 抗菌药的不合理使用
流行病学调查证明90%以上的上呼吸道感染是由于病毒感染引起的, 因此上呼吸道感染时常规应用抗菌素是不合适的, 而且还会造成病原体对抗菌素产生抗药性及其不良反应的威胁以及药物的浪费。不要孩子一生病就不管什么原因便使用氯霉素、链霉素, 如果长期使用链霉素、新霉素、庆大霉素、卡那霉素等抗生素, 会对听神经造成影响, 引起眩晕、耳鸣、甚至耳聋, 使用氯霉素可能引起再生障碍性贫血, 儿童特别是新生儿, 服用四环素、土霉素容易引起牙齿变黄, 并使牙釉质发育不良, 所以小儿一般不用四环素、土霉素。
1.2 保健药品的不合理使用
随着生活水平的改善, 儿童的各种营养保健药品也相继问世, 不可避免地出现了滥用维生素, 不合理补钙、补锌, 注射丙种球蛋白增强免疫力等。Vit A, Vit D服用过多, 一般不易察觉, 但小儿易产生厌食、发热、烦躁, 偶尔肝脾肿大及肾脏损害。因此, 小儿不可把鱼肝油当作补品乱用。据文献报道, Vit C大量服用可引起过敏性休克, 心脏骤停, 还可引起腹痛、腹泻、牙龈出血, 甚至加速肾结石形成, 出现药物中毒等症状。注射Vit D2及胶性钙治疗询楼病时, 症状消失后应及时停用, 绝对不可长期使用, 若过量使用钙剂会损害肾脏, 刺激胃肠道, 引起便秘, 代谢性碱中毒, 高血钙症, 肾结石等。食物中的 钙比补充钙剂更易为人体所吸收, 而且不产生副作用, 发生肾结石的 可能性也小。补锌也应慎重选择剂量, 过量时易引起缺铁性贫血, 而且对于那些伴有严重蛋白质-能量营养不良其免疫系统已经适应原有状态时, 大剂量补锌易增加发病率和死亡率, 只有那些营养不良的儿童, 体弱多病, 厌食消瘦, 锌含量测定减低时才能适量补锌。而丙种球蛋白主要是用于预防麻疹、甲肝、脊髓灰质炎, 对其他传染病的 防治效果不可靠, 而且又是人血或胎盘血制成, 可能出现尊麻疹甚至过敏性休克及经血液传染的疾病。
1.3 解热镇痛药的不合理使用
小儿呼吸道细小而且娇嫩, 一旦伤风感冒, 容易引起呼吸系统炎症, 甚至引起肺炎。有的医生在没有查出病因前就盲目使用解热镇痛药, 这样不仅会掩盖病情, 还会引起出汗增多, 体温突然下降而发生虚脱。近年来, 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在瓶签上醒目警告:16岁以下儿童患流感、水痘或其他病毒感染不得擅自使用阿司匹林, 以防雷耶氏综合征的发生。儿童长期反复使用该药还会造成永久性耳聋, 抑制骨髓造血功能, 导致白细胞、血小板明显减少, 甚至大出血对乙酞氨基酚更易引起肝损害、血液变化和胃出血。
1.4 中成药的不合理使用
一般而言, 中草药的安全性比西药大一些, 但只是相对而言, 如果随便服用同样可导致婴幼儿健康的损害。据国内医药期刊报道:夏枯草、菊花、栀子、鱼腥草等中药中含有鞣质、生物碱、挥发油、甙类以及无机盐成分, 可能加重婴幼儿的肝脏负担, 损害肝功能。六神丸中含有蟾酥可引起恶心、呕吐、惊厥等症状。牛黄解毒片长时间服用可引起白细胞减少等。因此, 中草药也不能滥用。其次从药物经济学方面考虑, 对于儿童患者给予临床疗效好、副反应少、使用方便、价格适宜的药物, 才是最经济的。错误方案导致治疗失败或延长, 将是最大的浪费。
2儿童用药原则
2.1 小儿时期, 其机体随年龄增长而不断变化, 各系统的解剖生理特点在各年龄期也有所不同, 因此在用药方面要注意年龄差异和生理特点, 不可随意用药, 以免延误或加重病情, 甚至给病儿留下终身疾患。
2.2 小儿用药要根据病情, 合理使用针对性强的药物, 注意正确的给药方法。目前上市药物品种繁多, 许多药品广告及说明书夸大治疗作用, 副作用书写不详, 常造成不合理用药, 出现用药后不良反应的情况十分常见。家长应了解些常用药物的不良反应, 尤其是对年幼、不能口头表达的患儿, 应严密注意服用后药物反应的观察。
儿童临床用药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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