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吊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精选8篇)
吊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1篇
为了确保吊装的安全生产,在起重机上应有安全装置,超负荷限位装置,超负荷限位装置又分起重力矩限制装置和起重量限制装置,起重量限制装置是用来限制起重机荷载重量超过允许值的装置,要求载荷重量超过允许值时(最大不得超过5%)限制器就动作,切断吊钩上升电源,停止作业,
变幅限位装置,对俯仰臂起重机是限制起重机起臂、落臂极限位置装置。起臂时,当仰角达到60°时,上限位器就动作,切断起臂电源,停止起臂动作,使起重臂不致仰得太高以免造成背杆等事故。当臂杆仰角到10°-0°的某一位置时,下限位器动作,切断落臂电源,停止落臂动作,使臂不致落的太低,以免臂杆受力不利,造成摔杆等事故。
吊钩限位装置,是用来控制吊钩起升最高极限位置的装置,当吊钩快要接近臂头时,限位器动作,切断电源,以防发生吊钩冲顶、拉断钢丝绳等事故的发生。
行程限位装置,是控制吊车在轨道上最大行走极限位置的装置,不致使吊车撞上止挡器,造成出轨倾翻事故。
吊钩保险装置,是防止吊钩上吊索由钩上自动脱落的保险装置。
卷筒保险装置,是防止卷筒钢丝绳松脱勒出的装置。
起重司机的职责,司机必须听从指挥人员指挥,当指挥信号不明时,司机应发出重发“信号询问”,
明确指挥意图后方可开车,司机必须熟悉掌握起重吊运指挥信号,规定的通用手势信号和有关各种指挥信号,同指挥人员密切配合,当指挥人员发出信号违反标准规定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司机在开动车前,应鸣铃示警,通知地面上人员,在吊运过程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止“信号都应服从,起重机司机应有上级主管部门的培训合格证件,持证上岗。
指挥人员的职责,指挥人员应根据标准信号要求与起重司机进行联系,指挥人员应站在司机能看清指挥信号的安全位置上,当跟随负载运行指挥时,应随时指挥负载避开人员和障碍物,当司机看不清指挥人员时,应增设中间指挥人员,负载降落前,指挥人员必须确认降落区域安全时,方可发出降落信号。指挥人员应佩戴鲜明的标志,精通指挥信号,要经上级主管部门专业培训。
起重机司机操作的基本安全要点
起重司机操作基本要求是:稳、准、快,稳是指启动制动平稳,吊钩或负载不得摇摆;准是在稳的基础上,吊钩或重物准确的停在所需要的位置上;快是在稳的基础上,尽快协调各机构的工作,缩短工作循环时间。司机在作业前,应检查机械各个部件的可靠性,信号确认,起重司机只有与地面指挥人员进行充分的信息交流后才可进行各种操作,正确吊物重量,掌握吊运平衡,熟练各种操作安全技术,熟悉吊运事故状态的处理方法。
吊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2篇
一、工程概况
(一)吊装工程概况,施工场地内及周边电缆、管道情况;
(二)工程地质状况、地耐力;
(三)吊装工程结构、尺寸、吊装高度,单体重量与外形几何尺寸;
(四)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五)吊装工序流程图。
二、吊装工作的组织网络
三、吊装作业资质及特种作业人员名单、上岗证编号(吊车司机、指挥、司索、电工、焊工等)。
四、吊装前准备工作
(一)熟悉吊装作业环境,弄清作业现场内的各吊车作业点的地耐力和处理措施;
(二)了解施工现场的水电、电讯电缆、管道情况;
(三)吊装工序交底;
(四)吊装作业的通讯工具与联络方式。
五、吊装工艺流程
(一)吊点、吊距、起吊物重心;
(二)吊装作业顺序;
(三)吊装设备起吊位置与地耐力处理;
(四)吊装过程中起吊物稳定措施;
(五)起吊物就位、固定方法及措施;
(六)地锚的设置方法和要求;
(七)吊装设备进退场路线及起吊位置布置图;
(八)构件堆放要求及重量明细表。
六、吊装设备选型
(一)吊装设备的规格、型号;
(二)吊索、卸甲的规格、型号及选型计算;
(三)吊装作业中所需工具、材料的种类数量;
(四)吊装设备的起重力矩曲线图。
七、安全技术措施
(一)吊装设备的检验合格证明与验收;
(二)吊装设备的超高和力矩限制器、吊钩及滑脱装置;
(三)钢丝绳的安全使用及报废;
(四)滑轮的规格及要求;
(五)试吊工作的进行方法;
(六)人员上下通道的设置方式或爬梯的设置与固定;
(七)作业平台的设置与高处作业防坠落措施;
(八)高处作业人员身体体检;
(九)安全技术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十)吊装作业警戒区的设立与警戒人员。
吊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3篇
关键词:钢结构,吊装,安全生产
1 工程概况
唐山开滦金属管业有限公司钢结构车间位于开滦赵各庄建材厂院内, 建筑面积为17774m2, 单层多跨门式钢架结构, 轻钢屋面。建筑总高度为16.225m。屋面及+1.2m以上墙面为彩钢复合夹心板围护, 1.2m以下为MU5普通烧结粉煤灰粘土砖M5水泥砂浆砌筑, 地面为细石混凝土随打随抹光。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混凝土为50年, 轻钢为25年, 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 耐火等级为二级。
2 工程质量目标及安全管理目标
(1) 工程质量目标: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合格率100%, 单位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 (2) 安全管理目标:杜绝死亡、重伤及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 杜绝高处坠落, 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等事故的发生, 无轻伤。
3 钢结构安装
3.1 施工机具的选用
(1) 吊车的选用。屋架与天窗架单机吊装的选择。
(1) 单机吊装重量Q≈5t。
(2) 起重高度计算。
H1为钢柱顶端为12.5m;
H2为安装间隙, 取0.2mm~0.3mm;
H3为绑扎点至屋架起吊后底面的距离0.6 7 m。
H4为索具高度, 5tan50°=5.95m。
依据以上起重量Q、起重高度H的计算, 确定为QY32型汽车起重机, 回转半径为10m, 最大起重臂长为32m。根据钢桁架的重量、跨度、安装高度, 选用32吨汽车吊 (图1、图2) 。
(2) 钢丝绳的计算。钢丝绳的允许拉力计算。
[Fg]为钢丝绳的允许拉力 (k N) 如用旧钢丝绳乘以0.4~0.75的系数;
Fg为钢丝绳的钢丝破断拉力总和 (k N) ;
a换算系数取0.85 (619钢丝绳) ;
K安全系数, 用于捆绑吊索K=9。
考虑使用一台吊车进行吊装, 故吊索拉力F=G。
(1) 吊装钢柱最重5930kg, G柱=593010≈59k N。 (一点起吊)
因为59k N<62.5k N, 故满足使用要求。
(2) 吊装屋架与天窗架重7798+1009Kg, G屋架=980710/2≈49k N。 (两点起吊)
因为49k N<50.62k N, 故满足使用要求。
(3) 吊索与卡环的选用。选用7.5型号的卡环, 螺栓直径42mm, 白综绳选用直径2 0 m m。屋架与天窗架吊装吊索, 选直径28mm, 长10m, 619钢丝绳两根;钢柱吊装吊索, 选直径31mm, 长10m, 619钢丝绳一根。
3.2 钢构件的拼装
(1) 钢结构构件加工制作在林西材料厂的钢结构加工厂内完成。构件拼装及其余小型构件在施工现场完成。 (2) 现场准备堆放场地及拼装作业面。进厂钢构件根据安装程序和施工进度成套供应, 靠近安装位置存放, 刚度大的可平放。 (3) 清点进厂构件, 检查构件的变形、损坏情况, 如有要进行矫正或重新加工, 对涂层脱落的进行补涂。 (4) 拼装用的量具与钢结构构件制作时用的钢尺进行校核。 (5) 组装钢梁时, 在平台上按图纸10∶1放坡度, 放出大样, 按大样图将2根梁拼装成10∶1坡度的人字型钢梁。钢梁组装验收合格后, 与钢柱进行预组装, 无误后方可吊装, 以减少梁、柱节点的安装难度。 (6) 按轴线编号就近拼装, 拼装完进行焊接, 找补油漆。所有构件底层用道木垫平屋架与天窗组件叠放不得超过三榀, 叠用层间用道木垫平, 道木放置应用水平仪超平。 (7) 钢构件的翻身、吊运用汽车吊;小型构件可用白综绳吊运。
3.3 钢结构安装顺序
(1) 采用扩大拼装和综合安装的方法从建筑物的一端开始, 向另一端推进, 采用2台32t汽车吊同时作业, 并注意消除安装过程中所引起的积累误差。 (2) 安装的顺序一般是钢柱吊车梁钢屋架及天窗架连接构件钢梯子和钢栏杆檩条支撑及墙架等。 (3) 每一独立单元构件安装完之后, 应保证具有空间刚度和可靠的稳定性。 (4) 安装钢柱、屋架与天窗架构件时, 在支点处搭设施工临时操作平台和防护栏杆, 操作平台搭设双排脚手架, 立杆间距1.2m, 横杆步距1.2m~1.5m。并搭设临时上人爬坡梯。
3.4 钢结构安装与校正
(1) 钢柱安装与校正。 (1) 复核安装定位使用的轴线控制点和标高基准点。检查基础轴线误差、基础支承面的准备、支承面和支座表面标高与水平度检查、地脚螺栓位置和伸出支承面长度是否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2) 钢柱用单机 (32t汽车吊) 吊装, 吊点设在牛腿下面, 柱重心以上1m以外的地方, 并在柱底角设置溜绳来调整其方向。 (3) 吊车将钢柱慢慢扶直后, 吊离地面送到柱基支承面, 钢柱下落就位时, 使柱底地脚螺栓孔对准地脚螺栓, 防止碰伤螺纹, 并临时固定。 (4) 对钢柱进行校正, 用两架经纬仪安置在柱基的纵横两轴线上, 严格对中、整平, 分别照准柱脚的中心线后, 慢慢仰起望远镜, 校正柱子的中心线, 调整柱底钢楔, 使中心线与经纬仪的十字的竖丝重合。 (5) 钢柱复校后, 再紧固锚固螺栓, 并将承重块上下点焊固定, 防止走动。整个钢柱吊装完成后方可摘钩。 (2) 吊车梁安装与校正。 (1) 对于吊车梁的支座, 在吊装前应检查同跨两排吊车梁间的跨距偏差, 超出允许误差时, 应予调整。 (2) 吊车梁采用单钩双吊点起吊。每个吊点到梁端的距离为梁长的1/5~1/6左右, 且对称于梁的重心;两根吊索的长度要保证起吊后保持水平状态, 以便就位时两端同时落稳。并在吊车梁的两端设置溜绳来调整其方向。 (3) 就位时, 操作人员可用撬杠迎住梁端, 对准后落钩就位。落钩后梁的轴线偏差不得大于10cm。如果偏差较大, 应重新吊起, 重新就位, 以免撬杠拨正时引起柱子垂直度偏差。 (4) 校正吊车梁时, 先校正吊车梁的标高、垂直度 (以钢柱中心线) , 后初步校正轴线, 于吊车梁上面沿车间长度方向拉通钢丝, 再用锤球检验各根吊车梁的轴线。 (3) 钢屋架及天窗架安装与校正。 (1) 把每一单榀屋架与其上的天窗架组合一起吊装。采用两点起吊 (四点扶直、两点起吊、钩头滑动的绑扎方法) , 其绑扎点的边线必须在组合单榀构件的重心之上, 以防止起吊时倾倒、翻转。 (2) 两吊点对称绑扎在屋架上, 并使每个吊点的吊索分别置于天窗架的两个侧面, 将天窗架夹在中间, 防止其摇晃和倾斜。为防止吊点处构件变形或吊索被切断, 吊点处翼板用硬杆支撑, 棱角处用方木进行保护。并在两端栓上溜绳, 控制吊装时的偏移及调整其方向。 (3) 吊装时, 吊索与水平线的夹角不小于45°, 长度以能保证吊钩高出天窗架的脊点为宜, 吊索必须受力均匀, 保持就位时的水平状态, 以保证就位时两端同时落稳。 (4) 钢屋架吊至柱顶以上后, 用溜绳旋转屋架使其对准柱头后再缓慢落钩, 并在屋架接触柱顶时即刹车进行对线, 防止屋架全落实到柱顶后用撬杠扶正而使柱子偏斜。 (5) 钢屋架落稳后随即校正其垂直度和正直度。校正后除第一榀屋架用缆风绳作临时固定后摘钩外, 均将上弦的支撑系统 (屋面水平支撑) 进行局部安装, 以保证屋架的稳定, 然后方可摘钩。 (6) 天窗架和钢屋架校正后, 屋架与支座焊接或栓接时, 必须同时在屋架两侧对称施焊或拧紧螺栓, 以免影响屋架的垂直度和正直度。 (4) 其它构件的安装与校正。其它构件如:水平系杆、檩条、柱间支撑、隅撑、吊车轨道、钢梯子和钢栏杆等构件安装时, 应随着就位及时校正, 加以固定。确保当天安装的钢构件应形成稳定的空间体系。
3.5 钢结构的连接
钢结构的现场连接, 主要是用高强度螺栓和电焊连接。具体技术质量要求如下: (1) 钢构件的焊接: (1) 钢结构各节点连接前, 由项目质量检查员和监理工程师对其控制的轴线、标高、垂直度、正直度及跨距等质量要求进行检查, 合格后, 方可进行焊接。 (2) 焊接采用从中间向四周扩展, 结构对称、节点对称的焊接顺序。以减少焊接变形, 保证焊接质量。 (3) 焊条要与母材匹配, 在使用前要检验其是否受潮, 如果受潮必须烘干。 (4) 严格控制焊缝的质量, 对接焊接构件要进行无损检测, 检查焊缝内部和表面的缺陷。焊缝同一部位的返修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2) 钢构件的高强度螺栓连接: (1) 普通螺栓采用4.6级C级螺栓, 普通连接螺栓必须上齐, 每个螺栓不得使用两个以上垫圈。 (2) 高强度螺栓采用摩擦型, 钢性能等级为10.9级, 并必须有出厂质量合格证书。进场后对对高强螺栓及连接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进行试验和复验, 合格后方可使用。 (3) 高强连接螺栓穿孔应顺畅, 不能强行敲打, 穿入方向应一致。 (4) 高强度螺栓连接时, 通过初拧、复拧和终拧达到拧紧, 并要求初拧、复拧、终拧在同一天内完成。拧紧顺序:从螺栓群中部开始, 向四周扩展, 逐个拧紧。拧紧后外露丝扣不小于2~4扣, 所有螺栓在安装完毕后都应打毛或焊死, 以防止螺栓松动。
3.6 安全事项
(1)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安全帽, 并系下颌带。高处作业人员须经体检合格, 酒后禁止操作机械设备和从事高处作业。 (2) 凡从事2m以上无法采用可靠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 操作中防止摆动碰撞。使用者不得自行加长安全带绳, 必须加长时, 须事先征得企业安全部门的同意, 加长长度不得大于所同意之值, 使用3m以上的长绳时, 加缓冲器。 (3) 本工程的吊装作业人员, 必须是接受过相关操作安全教育的人员, 起重工和起重机司机持有效《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 (4) 吊装时, 严禁未经准入的人员进入吊装作业范围, 所有吊装作业人员均应遵守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5) 指挥者实施吊装指挥之前, 应与起重机械操作人员确认指挥语言和指挥信号, 传递信号有误或操作有误时, 应立即发出停止命令, 待问题澄清后, 再重新发令。 (6) 所有操作人员在发现故障或意外情况时, 有权且必须发出“紧急停止”信号, 并向指挥人员报告情况, 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止信号都应执行。 (7) 吊装作业场地的地面应坚实, 凡影响吊装作业机械的人身安全、或者吊装作业对其有不利影响的地下穴道、管沟、电缆沟以及其他构筑物, 应予妥善处理或加固。 (8) 在吊装过程中, 应注意与电路隔离, 如起重机、缆风绳、钢丝绳等与输电线路、电焊线之间保持一定距离或采取措施予以保护。 (9) 交叉作业时, 操作位置应错开, 必要时应设置防护隔离措施。上方操作人员应对操作过程中可能下落或倾倒的物件采取可靠的固定或悬挂措施, 防止下落、倾倒伤害下方人员。 (10) 遇有6级及以上强风时, 禁止露天进行吊装作业和高处作业;在中雨及以上、大雾等恶劣天气时, 应停止吊装作业和高处作业。并且在雨、雾后可能出现滑倒或滑落的场所作业时, 应针对具体情况采取防滑措施或暂停作业。
4 结语
开滦俊成金属管业钢结构车间主体已经竣工, 通过现场工程技术人员的共同努力和严细的管理, 工程进度得到了很好的保证;主体高空作业安装得以顺利实施, 整个施工过程中无一例安全事故发生, 工程质量安装合格率100%, 有效地完成了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质量管理目标。
参考文献
[1]总监理工程师如何做好资料管理工作[J].2007, 4 (20) .
[2]造价管理与控制方法[J].山西煤炭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6, 4 (19) .
吊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4篇
【关键词】大型井架及钢构件 吊装 安全管理
1 前言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煤矿、金属矿山箱型井架及化工等行业钢结构安装重量日趋增大,大型箱型井架大型井架的重量为400t~1000t,由于大型井架吊装具有专业性较强,不安全的因素较多,并贯穿于施工队伍管理、安全、施工管理、技术措施等各个环节等特点,同时,现场条件各有不同,有的建设单位能提前考虑井架起吊方案,提供较好的施工场地,有的建设单位管理脱节,则不能提供较好的施工场地。施工单位的施工能力、管理水平也不尽相同,技术能力、经验也存在较大差距。造成安全管理不到位,给大型井架及钢结构吊装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本文通过加强安全管理措施、技术措施,提高大型井架及钢结构吊装工程安全管理水平,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达到消灭安全事故隐患,控制安全风险,降低安全风险,实现安全吊装的目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 大型井架及钢结构吊装工程特点
2.1大型井架及钢结构吊装具有专业性较强,在吊装工程中,其安全管理环节、因素较多,并贯穿于规划、设计、施工全过程,影响安全的因素也较多,而且任何管理失误、操作失误,有可能造成大的事故,往往一个微小的细节失误,都由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发生。
2.2 大型井架及钢结构吊装的吊装构件的高度、重量、形状以及施工场地条件都不一样,吊装方法应根据吊装构件的高度、重量以及施工场地条件来确定。
3 安全管理风险分析
3.1 建设单位场地规划
对于大型井架及钢结构工程的吊装,建设单位应该提前规划,对大型井架及钢结构吊装场地应进行可行性分析,有的建设单位不考虑吊装的场地需求,配套建筑工程先于吊装工程,致使吊装工程场地狭窄,施工条件受限,不能满足吊装的需要,特别是有的金属矿山将井架设计在山顶上,并提前将绞车房土建工程施工完成,给施工单位留下安全隐患。
3.2 建设单位对施工队伍的选用
有的建设单位采用低价中标的原则,施工单位则将工程进行分包,造成施工队伍技术力量不足,施工能力差,甚至无中小型井架及钢结构工程吊装的经验,无疑加大了吊装工程的安全风险。
3.3 井架吊装技术风险
3.3.1 大型井架及钢结构吊装必须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并附有吊装计算书,对整个吊装过程进行受力分析、计算,正常的情况下,一般的情况下,设计院对井架设计较为细致,设计质量较好,有的设计院,特别是有色金属矿山设计院的井架及钢结构设计质量太差,达不到设计规范的要求,只有总体尺寸以及节点图,这给施工单位对井架及钢结构计算带来了很大的困难,计算的重量、重心误差太大,这给吊装带来了很大的技术风险。
3.3.2 井架吊装方法由于现场条件、井架高度、重量均不一样,所以采用的方法各不相同,一般有吊装方法有单(双)桅杆半翻转起吊、吊车起吊、吊车与稳车配合起吊,近年来大翻转起吊方法较为少用,当采用桅杆起吊方法时,由于桅杆细长,需进行压杆稳定校核验算时,计算出来的临界应力不包含安全系数,当采用吊车起吊方法时,不是吊车的起吊能力大于实际起吊能力就行,也必须有1.1倍的安全系数,当采用2台吊车配合起吊时,计算时,除考虑1.1倍的安全系数外,还应考虑两台吊车不同步可能造成的不均衡系数。
3.4 井架吊装在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源
3.4.1 地锚施工塌方
在井架主牵地锚施工中,一般为50t以上,地锚深度在4米以上,如果不注意地锚土质松散,变化,则有可能造成造成塌方事故伤人。
3.4.2 起重用具检查、检修
在井架起吊过程中每一个受力点都非常关键,在使用前对起重用具(滑车、卸扣、手拉葫芦)进行检查、检修,如果对起重用具检查不到位,任何一个受力点出现问题,都有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发生。
3.4.3 钢丝绳检查与试验
在井架起吊过程中使用的钢丝绳较多,一般有主提升绳、主牵绳、绳套、地锚绳等,一般的情况下,目前施工单位只对主提升钢丝绳进行物理试验,这给井架提升留下安全隐患。
3.4.4 井架主铰链、起吊吊耳焊缝撕裂
由于在井架起吊过程中,起吊的吊耳和主铰链焊缝受力最为薄弱,因为焊接人员水平不一,有可能造成焊缝部位在井架起吊过程中焊缝撕裂,在井架起吊至30°(受力最大时)使井架摔落,从而造成事故,在有些单位井架施工中曾有过不少此类教训。
4 安全风险控制与管理
4.1 建设单位对安全风险控制与管理
4.1.1 建设单位优化地面建筑配套工程施工顺序
对于大型井架及钢结构工程的吊装,应在地面建筑总体规划前对大型井架及钢结构吊装技术方案及对场地要求进行可行性分析,可根据其它类似矿山的经验,并向有经验的施工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咨询,以此优化地面配套建筑工程的施工顺序,为施工单位井架吊装提供较好的现场条件,满足大型井架吊装的需要,降低大型井架吊装安全风险。
4.1.2 建设单位对施工队伍的管理
由于大型井架及钢结构吊装工程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在选用施工单位上,应该考察施工队伍的施工能力,以及类似吊装工程的施工经验,在工程投标过程中,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不能将工程进行分包,还应考察施工单位的现场经理、主要技术负责人的工作经历,是否具有大型井架及钢结构工程吊装的工作经验,施工单位的现场经理、主要技术负责人必须到位。
4.2 施工单位对安全风险控制与管理
4.2.1 悬吊点设计
在大型井架吊装中,大型井架的主斜架长度在60m~100m之间,其井架起吊的悬吊点与井架腿部距离较长,在井架起吊计算时,必须进行起吊时井架自身弯曲应力校验,如果弯曲应力过大,则有可能造成有可能造成井架中部焊缝撕裂或井架箱体弯曲变形。所以,在悬吊点布置时,宜采用多点提升,这样既能缩短提升时滑车组的悬吊点与井架腿部铰链的跨距,又能增大井架提升绳的的垂直力臂,提高井架的起吊能力,降低安全风险。
4.2.2 地锚施工
在井架主牵地锚施工中,一般为50t以上,地锚深度在4米以上,如果不注意地锚土质松散,变化,则有可能造成造成塌方事故伤人。所以,在地锚下部施工时,应在施工人员附近设立梯子,并在地面有专人监护,如有土质松动现场,立即通知施工人员停止作业。
4.2.3 井架吊装前的安全检查
主斜架起吊前,施工单位应组织人员对主绷绳地锚、稳车、悬吊点、铰链、索具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定无误后,方可进行起吊。
当井架起吊全部离开支承点时,按照起重作业要求再次进行全面检查,若无问题,方可可继续起吊。
4.2.4 井架吊装的指挥与信号
井架起吊过程中,由于指挥人员、操作人员、监视人员分布较广,各个关键控制点不能及时掌握,出现失误不能及时制止,则有可能造成事故的发生。井架起吊应设立总指挥,各个关键点必须有经验的人员负责监控,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由于井架起吊时,人员分布较广,必须有良好的通讯,一旦出现情况及时汇报。以避免事故的发生。
5 结束语
吊装安全管理制度 第5篇
2、《吊装安全作业证》由项目单位负责人办理,填写相关内容,交施工单位负责人批准。
3、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吊装质量大于10吨的物体应办理《吊装安全作业证》,由施工单位主管领导初审签字,工程总公司负责人审批、签字。吊装质量大于40吨以上或不足40吨但环境恶劣、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必须制定吊装方案,由工程总公司主要负责人或主管工程师初审签字,厂机电部门审批。
4、严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应重新办理。
5、吊装作业指挥、安全监护人由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指定,在起吊作业中要严格执行起吊作业的安全要求和“十不吊”规定。
吊装安全管理制度 第6篇
2、起重吊装工作必须分工明确,并按《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5082-)规定的统一联络信号,统一指挥。
3、不得利用厂区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锚点,未经确认、许可,也不得将生产性建筑、构筑物等做吊装锚点。
4、使用各种起重机械、吊具和索具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各种起重机械的操作,除执行《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外,还必须按机械本身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者须按《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考核标准》(gb6720-)的要求,经特种作业专门训练,考核合格后持证操作。
(2)起重作业前必须对起重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以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检查,吊装前必须进行试吊检查。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7篇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
第一章吊装作业的分级与管理
第一条特殊吊装作业:吊装20t以上重物、土建工程竹梯结构、吊装重物量不够20t但形状复杂、长经比大,刚度小的设备及精密贵重仪器、吊装条件特殊的吊装作业。
第二条一级吊装作业:介于特殊和二级之间的吊装作业。
第三条二级吊装作业:吊装5t以下的设备(行车和电动葫芦作业除外)的吊装作业。
第四条对于特殊吊装作业,作业单位要编制吊装预案,经设备、技安部门审查,由总工程师或分管厂领导审批。
第五条一级吊装作业,由吊装作业单位负责人审查后,设备部门会同技安部门审批。
第六条二级吊装作业,由吊装作业单位负责人或吊装作业负责人确认,并落实到位相应的安全措施和现场监护人,由吊装作业单位负责人审批,方能进行吊装作业。
第七条各车间的行车和电动葫芦吊装作业,必须是持有吊装作业证的人员进行作业,并现场有监护人。
第二章吊装作业安全措施
第八条吊装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才准予上岗操作。
第九条吊装作业前,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吊装作业时,严禁在已吊装物下通行或站人。
第十条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gb2811的规定,高处作业应遵守《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吊装作业前,应对起重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和安全装置等各种机具进行检查,必须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运行。
第十二条吊装作业前,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gb5082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听到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立即执行。
第十三条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锚点,未经设备、建筑部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
第十四条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吊装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以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应灵敏可靠。吊装前必须试吊,确认无误方可作业。
第十五条任何人不得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在特殊情况下,必须随之升降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
第十六条吊装作业现场如须动火时,应遵守《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吊装作业现场的吊绳索、揽风绳、拖拉绳等应避免同带电线路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
第十七条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量时,吊运前应检查制动器并用小高度(200~300mm),短行吊后,再平稳地吊运。吊运有毒有害液、易燃易爆物品时,也必须先进行小高度、短行程试吊。
第十八条汽车起重机工作前应按要求平整停机场所,牢固可靠打好支脚。
第十九条重物不得在空中悬停时间过长,且起落速度要平稳,非特殊情况不得紧急制动和急速下降。
第二十条吊装作业的项目单位,必须指定作业监护人,监护人必须熟悉吊装作业现场环境及重要物料管线、设备。作业单位也应落实相应现场监护人。作业单位的现场监护人必须对作业相关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落实。作业单位和项目单位监护人必须坚守现场,并作好应急处理。
第二十一条在吊装作业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吊装:
1、指挥信号不明;
2、超负荷或物体质量不明;
3、斜拉重物;
4、光线不足,看不清重物;
5、重物下站人;
6、重物埋在地下;
7、重物紧固不牢,绳打结、绳不齐;
8、棱刃物体没有衬垫措施;
9、重物越人头;
10、安全装置失灵。
第二十二条吊装作业项目承包给有资质的单位后,企业应向承包单位提出遵守本制度的建议。
第二十三条有资质的外单位在企业所属区域进行吊装作业,若其作业对企业构成影响、危及安全,应及时制止。
第三章吊装作业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吊装安全作业证》由技安部门负责管理。《吊装安全作业证》式样见〈附件八〉,作业证一式两份,作业单位或作业人保存一份,技安处留存一份。
第二十五条特殊吊装作业、一级吊装作业,必须办理《吊装安全作业证》,由吊装作业单位填写各项内容,特殊吊装作业应附吊装方案,经技安、设备部门审查后,由总工程师或分管厂长批准。一级吊装作业,由吊装作业单位负责人审查后,技安部门会同设备部门批准。
第二十六条《吊装安全作业证》批准后,作业负责人应将《吊装安全作业证》交作业人员。作业人员应检查《吊装安全作业证》,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第二十七条必须按《吊装安全作业证》上填报的内容进行作业,严禁涂改、转借《吊装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
第二十八条对吊装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属技安处。如有争议时由厂安全生产委员会仲裁。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2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吊装作业分级、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作业前的安全检查、作业中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和《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检维修吊装作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励根据本制度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gb 2811安全帽
gb 5082起重吊运指挥信号
gb 6067重机械安全规程(gb/t 6067-1985 nf e52-122:1975, neq)
gb 16179安全标志使用导则
3 、术语和定义
本制度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吊装作业lift
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3.2、吊装机具crane lift
系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机、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
4 、吊装作业的分级
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4.1、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
4.2、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100t;
4.3、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
5、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5.1、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机具,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检查应符合gb 6067。
5.2、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5.3 、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5.4、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作业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审查,报主管安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5.5、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
6、作业前的安全检查
吊装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
6.1、相关部门应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质确认。
6.2、相关部门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6.3、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起重吊装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6.4、实施吊装作业单位使用汽车吊装机械,要确认安装有汽车防火罩。
6.5、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警戒区域及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安全警戒标志应符合gb 16179的规定。
6.6、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在施工现场核实天气情况。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不应安排吊装作业。
7、作业中安全措施
7.1、吊装作业时应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应佩戴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gb 2811的规定。
7.2、应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gb 5082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指挥人员按信号进行指挥,其他人员应清楚吊装方案和指挥信号。
7.3、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将工件放回地面,排除故障后重新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装。
7.4、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吊装锚点。未经有关部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
7.5、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7.6 、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指挥者报告,没有指挥令,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7.7、起吊重物就位前,不许解开吊装索具。
7.8、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地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
8、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
8.1、按指挥人员所发出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由何人发出,均应立即执行。
8.2、司索人员应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并及时报告险情。
8.3、当起重臂吊钩或吊物下面有人,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8.4、严禁起吊超负荷或重物质量不明和埋置物体;不得捆挂、起吊不明质量,与其他重物相连、埋在地下或与其他物体冻结在一起的重物。
8.5、在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情况下严禁起吊操作。
8.6、应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
8.7、重物捆绑、紧固、吊挂不牢,吊挂不平衡而可能滑动,或斜拉重物,棱角吊物与钢丝绳之间没有衬垫时不得进行起吊。
8.8、不准用吊钩直接缠绕重物,不得将不同种类或不同规格的索具混在一起使用。
8.9、吊物捆绑应牢靠,吊点和吊物的中心应在同一垂直线上。
8.10、无法看清场地、无法看清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吊。
8.11、起重机械及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和吊物不得靠近高低压输电线路。在输电线路近旁作业时,应按规定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能满足时,应停电后再进行起重作业。
8.12、停工和休息时,不得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吊在空中。
8.13、在起重机械工作时,不得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维修;在有载荷的情况下,不得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8.14、下方吊物时,严禁自由下落(溜);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8.15、遇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露天作业。
8.16、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例如履带吊车、轮胎吊车、桥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本制度外,还应遵守该定型起重机械的操作规范。
9、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
9.1、将起重臂和吊钩收放到规定的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均应放到零位,使用电气控制的起重机械,应断开电源开关。
9.2、对在轨道上作业的起重机,应将起重机停放在指定位置有效锚定。
9.3、吊索、吊具应收回放置到规定的地方,并对其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9.4、对接替工作人员,应告知设备存在的异常情况及尚未消除的故障。
10、《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10.1、吊装质量大于10t的重物应办理《作业证》,《作业证》由相关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10.2、项目单位负责人从安全管理部门领取《作业证》后,应认真填写各项内容,交作业单位负责人批准。对本制度5.4规定的吊装作业,应编制吊装方案,并将填好的《作业证》与吊装方案一并报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
10.3、《作业证》批准后,项目单位负责人应将《作业证》交吊装指挥。吊装指挥及作业人员应检查《作业证》,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10.4、应按《作业证》上填报的内容进行作业,严禁涂改、转借《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
10.5、对吊装作业审批手续齐全,安全措施全部落实,作业环境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方可进行作业。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3
1、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4.5.1.1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吨;
4.5.1.2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吨至小于等于100吨;
4.5.1.3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吨。
4.5.2作业前的安全检查吊装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
4.5.2.1应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质确认。
4.5.2.2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4.5.2.3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起重吊装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4.5.2.4实施吊装作业单位使用汽车吊装机械,要确认安装有汽车防火罩。
4.5.2.5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警戒区域及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
4.5.2.6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在施工现场核实天气情况,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不应安排吊装作业。
4.5.3作业中安全措施
4.5.3.1吊装作业时应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
4.5.3.2应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指挥人员按信号进行指挥,其他人员应清楚吊装方案和指挥信号。
4.5.3.3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将工件放回地面,排除故障后重新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装。
4.5.3.4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锚点。未经有关部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
4.5.3.5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
4.5.3.6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指挥者报告,没有指挥令,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4.5.3.7起吊重物就位前,不许解开吊装索具。
4.5.3.8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地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
4.5.4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
4.5.4.1按指挥人员所发出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由何人发出,均应立即执行。
4.5.4.2司索人员应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并及时报告险情。
4.5.4.3当起重臂吊钩或吊物下面有人,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4.5.4.4严禁起吊超负荷或重物质量不明和埋置物体;不得捆挂、起吊不明质量,与其他重物相连、埋在地下或与其他物体冻结在一起的重物。
4.5.4.5在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情况下严禁起吊操作。
4.5.4.6应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
4.5.4.7重物捆绑、紧固、吊挂不牢,吊挂不平衡而可能滑动,或斜拉重物,棱角吊物与钢丝绳之间没有衬垫时不得进行起吊。
4.5.4.8不准用吊钩直接缠绕重物,不得将不同种类或不同规格的索具混在一起使用。
4.5.4.9吊物捆绑应牢靠,吊点和吊物的中心应在同一垂直线上。
4.5.4.10无法看清场地、无法看清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吊。
4.5.4.11起重机械及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和吊物不得靠近高低压输电线路。在输电线路近旁作业时,应按规定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能满足时,应停电后再进行起重作业。
4.5.4.12停工和休息时,不得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吊在空中。
4.5.4.13在起重机械工作时,不得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维修;在有载荷的情况下,不得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4.5.5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
4.5.5.1将起重臂和吊钩收放到规定的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均应放到零位,使用电气控制的起重机械,应断开电源开关。
4.5.5.2对在轨道上作业的起重机,应将起重机停放在指定位置有效锚定。
4.5.6《吊装安全作业证》管理(格式见附录9)
所有外来吊装作业必须办理《作业证》,由施工车间负责办理,吊装人员、指挥人员签字,单位班(组)长确认安全措施,单位负责人初步审核,公司分管安全员再次审核后,三级吊装由安全环保科负责人批准,一、二级吊装应由生产主管或安全环保部负责人批准,必要时由公司总工程师批准。施工完毕后由安全环保科保存作业证。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4
1范围
为进一步加强对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各区域内的起重吊装作业。
2职责
2.1安全处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及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2相关部门是本制度的协助部门,对自己所管辖区内的起重吊装作业安全负责。
2.3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起重吊装作业过程负责。
3定义
起重吊装作业: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4起重吊装作业的分级
起重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
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100t;
c)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
5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5.1吊装机具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5.2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5.3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重物,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5.4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派工部门和安全处/分公司安全生产科审查,报分管经理(或分公司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5.5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
6作业前的安全检查
吊装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
6.1吊装机具引进部门和安全处共同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质确认。
6.2派工单位、施工单位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6.3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起重吊装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6.4实施吊装作业单位使用汽车吊装机械,要确认安装有汽车防火罩。
6.5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警戒区域及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安全警戒标志应符合gb 16179的规定。
6.6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在施工现场核实天气情况。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不应安排吊装作业。
7作业中安全措施
7.1吊装作业时应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应佩戴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gb 2811的规定。
7.2应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gb 5082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指挥人员按信号进行指挥,其他人员应清楚吊装方案和指挥信号。
7.3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将工件放回地面,排除故障后重新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装。
吊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8篇
本工程周边环境复杂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介质管道多且吊装过程中必须保证物流运输道路畅通, 吊装是施工过程中的关键环节, 桁架吊装工程的施工技术与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是桁架结构施工的重要保证。本文结合具体工程实例, 阐述了该工程桁架吊装过程中的运输路线、吊点设置、吊车选型的施工技术与安全管理措施。
1 工程概况
主厂房东侧外管网桁架是沙钢新建1420冷轧燃气站通往气体保护站和冷轧厂的焦炉、混合煤气等管道用桁架, 桁架外形尺寸:长51m宽4.74m高3.85m, 桁架重量49t, 桁架位于沙钢钢铁大道北侧, 横跨宽厚板西路, 紧邻平行于钢铁大道南侧沙钢老管网, 管网内介质管道多达十五种且多为煤气、氮气、氢气、氧气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管道;右侧是沙钢宽厚板厂房一角, 左侧是新建外管网, 桁架的下方还有一根蒸汽管道与老管网成垂直布置, 宽厚板西路道路宽度为16m, 两侧有2m宽绿化带。桁架进场形态分为3段, 现场拼接完整体吊装就位, 桁架拼接场地布置在钢铁大道与宽厚板西路交界处, 钢铁大道南侧与宽厚板西路北侧之间空地, 如图1。
2 管网桁架吊装工程施工技术与安全管理措施
2.1 施工技术措施
在组对、吊装位置的选择方面, 管网桁架将分成3段运进现场, 每段长度分别为16.5m、17.5m和17m。桁架的组装、起吊本着就近安装原则, 布置在钢铁大道南侧与宽厚板西路北侧区域进行组装, 以减少吊运距离, 组装成整体后一次性吊装就位。
2.2 吊装用钢丝绳的选择计算方面
桁架的重量:Q=49000kg;桁架的吊装, 选用4根钢丝绳4股承重, 钢丝绳悬挂在桁架上, 钢丝绳的夹角为60°;钢丝绳的拉力:
S=K1K2Q/ncosa
式中K1动载荷系数, 取1.1;
K2不均衡系数, 一般为1.2~1.3, 取1.2;
Q设备重量, 单位kg;
n承重绳分支数;
a承重绳与铅垂线的夹角。
代入相关数据:S=1.1*1.2*49000/4cos30°=14004kg, 钢丝绳的破断拉力:
P=KS
式中K吊索安全系数 (8~10) , 取K=8。
代入相关数据:P=8*14004=112029kg;P0=112029kg/112029kg*9.8=1097885N/1000=1097.885k N。
根据国家标准《常用钢丝绳品种》 (GB/T8918-1996) , 选用公称抗拉强度1870MPa的纤维芯钢丝绳Φ44mm (619+FC) , 其最小破断拉力P0=1110k N>1097.885k N, 选用公称抗拉强度1870MPa的纤维芯钢丝绳Φ44mm, 满足吊装要求。
2.3 吊车的选用及使用方面
根据桁架的重量、安装高度及现场条件, 选用格鲁夫GMK7450 (450t) 汽车吊进行吊装施工, 吊装性能参数选择杆长45m (85%出杆) , 起重半径18m, 起吊重量55.5t。吊装当天需要对沙钢宽厚板西路进行封路施工, 需要甲方协调相关封路事宜。
2.4 在桁架吊装方面
2.4.1 桁架吊装要求
吊装前, 需对支架几何尺寸 (含标高、垂直度、两支架间的距离等) 进行复测, 并确认支架上方无任何障碍物;吊车站位前, 需现场测量桁架安装后的中心点位置, 并给出吊车的准确站位;需在桁架上绑扎6根拽绳, 在吊装时控制桁架在空中的方向;根据桁架吊点布置图焊接吊耳, 必须保证吊耳焊接质量。
2.4.2 桁架吊装方法
起吊前, 先对桁架进行试吊, 再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直至保证起吊后桁架水平;再将桁架吊离地面18m处, 超过原有煤气管道及其他障碍;汽车吊转杆, 地面施工人员通过拽绳控制桁架在空中的旋转方向;当到桁架中心旋转至支架中心点正上方, 缓慢下落至支架上完成桁架吊装工作, 如图2、图3。
2.5 安全措施
桁架、吊车进场路线要提前看好, 并做好验道工作, 对已开挖路面要回填并夯实, 对正式路面要采取铺垫措施;桁架吊装要有统一信号, 由专人指挥, 吊装之前对其吊具、绳索进行认真检查, 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吊装前需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书面和口头安全交底, 施工人员应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起重作业时, 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 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运载人员;使用的吊具 (如钢丝绳、卡扣等) 必须按规定使用, 使用前应确认其完好性, 不得带病投入使用, 如图4。
3 结语
工程最终安全顺利的实施完成, 没有对物流运输造成任何影响。复杂环境下的桁架吊装是施工过程中的一个非常关键的阶段。在正式实施桁架吊装之前, 必须进行现场踏勘和精心的计算, 充分了解吊装过程中的受力情况和构件吊装回转路径, 防止桁架与周边其他建构筑物相碰, 确保工程安全顺利的完成。
摘要:本工程周边环境复杂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介质管道多且吊装过程中必须保证道路畅通, 吊装是施工过程中的关键环节, 管网桁架吊装工程的施工技术与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是桁架结构施工的重要保证。本文以具体工程为例, 阐述了该工程桁架吊装过程中的运输、吊点设置、吊车选型的施工技术与安全管理措施, 可供同行交流参考。
吊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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