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消防安全管理补充协议
超市消防安全管理补充协议(精选12篇)
超市消防安全管理补充协议 第1篇
超市消防安全管理补充协议
甲方:大庆华联商厦有限公司
乙方:华联超市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八条规定,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道进行统一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市消防监督部门管理规范的要求,为确保乙方与甲方共用的E21号商服楼楼体的防火、防盗安全,和乙方超市正常安全经营,针对共用一套消防设备设施情况,订立本补充协议。
具体约定如下:
1、乙方超市负责本区域消防安全防范的组织工作,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和消防逃生演习活动,定期安排防火检查,对火灾隐患及时上报或整改,自行上报消防主管机关进行处理。
2、对于暂未明确统一物业管理机构的,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承诺。按照协议要求,甲方向乙方交房时需提供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机械防排烟设施、室内消火栓系统、防火卷帘、室外消火栓系统、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应急广播、灭火器、消防电梯、自备发电设备、楼梯间形式、防烟楼梯间、封闭楼梯间、敞开楼梯间等消防设施、器材的建筑物,并提供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3、乙方全权委托华联商厦物业管理机构要做到负责维护建筑共有消防设施、设备,保证完好有效;与有维护保养资质的单位签订维保合同,定期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完整准确,存档备查。(所需费用由双方在物业收费合同中明确,未明确的所需费用由统一华联商厦物业管理机构负责);确保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每班不少于2人,值班人员能够熟练操作消防设施设备并且持证上岗;及时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按照规定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做好记录,确保消防安全;定期组织业户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4、甲方在保证上述工作的前提下承诺:不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不擅自挪用、损坏、拆除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确保完好有效;乙方场所内的消防设施由甲方负责维护保养,造成损坏由乙方承担维修费用;乙方需要对场所进行装修改造的,应当报消防部门审批,并服
从华联商厦的管理。由于装修造成共用消防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维修费用;配合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机构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参加消防演练;接受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机构的正常防火检查巡查,保障共同建筑物的消防安全维护费用;不得损害其他使用人的消防安全,不得妨碍消防设施使用;不擅自改变房屋买卖时确定的使用性质或用途,如需改变的须取得当地国土、规划、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许可证明文件,并报当地消防机构审核同意;乙方将房屋租赁、承包给他人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未明确的由乙方负责。
5、该《消防安全管理补充协议》签订完毕,并将协议复印件报当地消防部门备案。
6、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的,向甲方商厦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
甲方签章:大庆华联商厦有限公司乙方签章:
负责人:
年月日
超市消防安全管理补充协议 第2篇
甲方:鸿森大厦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承包范围、内容
1、工程名称:郑州鸿森大厦商住楼消防安装工程
2、工程内容:6—28层室内喷淋、自动报警系统。
3、其它:水电费、刷漆及补洞工作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验收。
三、质量与检验
1、按国家消防工程现行相应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2、质量标准:合格。
四、工期
1、本工程总工期约 15天,2010年11月21日至2010年12月05日。如到期完不成,创业大厦工程自动退出。
2、甲乙双方在确定竣工工期时,已充分考虑下列因素影响:不利天气、农忙、停水、停电、节假日、各专业配合等。
五、合同价款、计价方式及施工图预算
合同价款:每间500元;共 500间;共 25万 元(按实决算)前期安装完工144间,每间按500元,共计7.2万元。工程款已支付。
六、工程款支付及结算
工程款支付
所有工程款换开发区鸿森创业大厦房,乙方提供全部工程材料发票。
七、甲方职责:
为了工程尽快完工,甲方应24小时配合乙方施工。如配合不到位,甲方签字工期顺延。
八、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列》、《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2、在施工现场若造成工程、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等,其责任及发生的费用概由乙方承担。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日期:日期:
超市消防安全管理补充协议 第3篇
甲方:×××××××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第二项目部
按照公司内部承包管理办法,本着“诚信为本,质量第一”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承包范围
祥龙苑水泵系统安装、试车。确保其符合规范要求,通过消防验收。
二、承包费用
1、管网安装:12.5元/米×124米=1550元
2、水泵安装:200元/台×2台=400元
3、水泵结合器安装:150元/台×2台=300元
4、湿式报警阀安装:150元/台×1台=150元
5、水泵强电安装包干价:100元
以上共计费用为2500元为所有工作包干价。
三、价款方式
工程验收合格,收回工程款后一次付给承包费。
四、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工程所需的全部主材、设备。
2、检查工程进度和质量,协调工程的各项工作。
3、按照项目部提供的原始资料编制工程技术档案,工程竣工图。
五、乙方责任
1、按照工程合同的要求工期按时、保质完成工程任务。
2、提供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工程辅材。
3、及使办理各种工程技术资料的签证手续并交回公司工程部。
4、采取切实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
5、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但必须按公司有关规定和主合同条款执行。
六、本合同一式五份,工程部、财务部、办公室、预算部、项目经理各式
一份。
甲方:××××工程公司乙方:
代表:承包人:
超市消防安全管理补充协议 第4篇
工程的预埋预留工程施工补充协议
合同编号: HF-FC-xyr-sg-xy
发包方:准格尔旗鸿峰房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方:河南红旗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1 年 月 日
馨雅如商住小区弱电、消防、智能化 工程的预埋预留工程施工补充协议
发包方:准格尔旗鸿峰房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河南红旗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管理条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建设工程施工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馨雅如商住小区消防、弱电、智能化工程的预埋预留工程
2、工程地点: 东胜区森林大道北侧(原森林公园回迁小区)
3、工程承包范围:消防工程的预埋预留工程、弱电工程预留预埋工程、智能化工程预留预埋工程;包括21-29#楼、公寓楼、酒店办公、酒店办公附属楼、幼儿园的设计施工图所有弱电(综合布线系统、有线电视系统、表具数据远传系统、多功能访客对讲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预埋预留工程。
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预留预埋管材原设计钢管变更为JDG管材;其它管材均为阻燃PVC电工绝缘管。
二、其它条款
其他条款执行原施工协议(馨雅如商住小区建设工程施工协议);本协议
只适用于补充协议承包范围。
三、协议生效:
1、协议订立地点: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2、本协议共2份,甲方执1份,乙方执1份,同具有效。
3、本协议双方约定: 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生效。
甲 方 :(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年
日 乙 方:(章)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年 月
安全补充协议 第5篇
一、乙方在本厂安装期间,所有工作人员都必须遵守本厂的厂规厂纪及严格执行“两票三制”的制度,禁止在本厂内滋生闹事,应进行文明施工。
二、乙方的安全责任:谁承包谁负责。
三、乙方应做好应急救援预案,备配外伤抢救的药品。
四、设备检修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四、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应安全隔开。
五、氧气、乙炔的堆放和使用应安全合理。
六、凡是进人现场的人员都必须戴安全帽,禁止穿拖拉鞋、饮酒作业,一旦发现甲方有权将其清出现场,并按规定处罚。
七、易燃易爆的设备动火时,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动火工作票由本厂的安全主任或当天值班领导签发。
八、管道内、风道内、容器内、燃烧室内、烟道内安装时应采用安全行灯,并做好防烫伤的安全措施,入、出其内部工作时应清点人员。
九、甲方人员在现场检查乙方施工情况时,如果发现乙方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有违规或存在安全隐患,甲方人员有权制止乙方继续作业,待整改后才允许作业。
十、备用物资,应按指定的地方堆放,应做好防淋雨措施,堆放高度适中,避免意外伤人事故,严禁占道堆放物资。
十一、厂区内严禁吸烟,如果违反按本厂的规定进行处罚。
十二、高空作业时,按高空作业的安全规定执行,高空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经医师鉴定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准参加高处作业;有饮酒、精神不振的工作人员禁止登高作业;高空作业时严禁向下抛物,工具、物料等应堆放好,预防高空落物伤人,安全带应完整牢固。
十三、吊装作业时,应吊装作业的安全规定执行,吊装前应严格检查起重设备、钢丝绳、揽绳、吊钩、索具是否符合要求,严禁进行超重起吊,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证;悬吊物下方严禁站人、通行或工作;在吊装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十不吊”的规定:1)、指挥信号不明;2)、超重或物体重量不明;3)、外拉斜吊重物;4)光线不足、闪频或作业场所有阴影;5)、重物下站人;6)、重
物埋在地下或吊物上绑扎牵引绳并与其他管线连接;7)、重物紧固不牢,绳子打死结、不合格、索具不配套;8)、棱刃物体没有衬垫措施的;9)、重物超越人头;10)、安全装置失灵。
十四、工作人员应防止疲劳施工、保证良好的精神状态。
十五、禁止行人穿越隔离带。
十六、维修设备时不能占用通道或堵塞通道。
十七、严禁未做好安全措施即开始工作。
十八、外包单位未经过我厂同意不得动用我厂的运行设备,如果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外包单位负责赔偿。
十九、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二十、出渣机检修工作时应防止机械伤人或烫伤事故。
信托项目管理协议之补充协议 第6篇
武汉雍景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与
北京金地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与
华为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与
北京信托有限公司
项目管理协议之补充协议
中国 北京
2011年
项目管理协议之补充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主体于2011年【】月【】日于中国北京市朝阳区签署:
雍景公司/委托方/甲方:武汉雍景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晓炜
住所:武汉市武清区豆张庄乡世纪中路56号
邮编:801700
联系人:陈玉岭
联系电话:【】
传真:【】
金地创业/乙方:北京金地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玉岭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迎宾中路86号
邮编:100005
联系人:庞京虎
联系电话:010-6518 9118
传真:010-6518 911
5华为投资/丙方:华为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河西路28号 邮编:102600
联系人:、电话:010-6125 8558
传真:010-6125 885
5北京信托/丁方:北京信托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建华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80号院1、2号楼
邮编:100012
联系人:盛军、张楠
电话:010-5968 0888
传真:010-5968 0999
以上主体各称“一方”,合称“各方”。
鉴于:
雍景公司、金地创业、北京信托于2010年2月5日签署了《项目管理协议》(协议编号为2010北京信托泉源8号项目管理字第001号,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协议》),就雍景花园项目(现项目名称为“欧景园”,推广名为“阳光墅”,本协议中以下简称“雍景花园项目”)的管理事宜进行了约定。
华为投资作为一家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认可并同意雍景公司、金地创业、北京信托之间签署的项目管理协议等法律文件,同意受让金地创业持有的泉源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项下的次级A类受益权(分笔),成为信托计划的次级A类受益人,根据《泉源8号集合资金信托合同》的约定享有次级A类受益权,现各方就华为投资加入信托计划和雍景花园项目管理调整等事宜签署本补充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守:定义和解释
1.1除非在本补充协议中另有特别解释或说明,各方确认本补充协议中的词
语和简称与项目管理协议中的词语和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1.2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得被视为等同于该条款所包括的全部内容,或被用来解释该等条款或本合同。
1.3除上下文另有规定以外,本协议中的词语以及所述的解释规则与泉源8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信托文件中所定义的词语以及所列示的解释规
则具有相同的含义。雍景花园项目管理
2.1金地创业同意委托华为投资根据《项目管理协议》及本补充协议的约定
对雍景花园项目实施管理,华为投资同意接受金地创业的委托,按《项
目管理协议》及本补充协议约定的内容和权限对雍景花园项目亲自实
施管理并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责和义务,金地创业同意对本转委托行为
承担连带责任并配合完成本项目经营管理权的移交,雍景公司同意上
述转委托行为。
2.2各方同意并确认,北京信托作为雍景花园公司的唯一股东,根据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项目管理协议》及本补充协议的约定依法享有权利。
2.3华为投资同意负责提供雍景花园项目全部后续建设资金,同时在本协议
生效时向雍景公司提供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的股东借款,用于雍景
花园项目的经营运转资金(其中2115万元专项用于支付2011年12
月份的雍景花园项目优先收益)。
2.4华为投资同意其所有投入雍景公司的股东借款等项目运营资金均劣后
于北京信托支付的雍景花园项目优先收益权转让价款(即人民币14100
万元)的实现。
2.5华为投资承诺如下:在雍景花园项目的销售过程中,将雍景公司获得的所有销售资金(包括但不限于定金、订金、销售款等)及其他雍景花
园项目收益汇入雍景公司名义开立的指定银行账户,不得在雍景公司
之外另立其他收款账户或收款名目,不得进行现金销售;同时以雍景
公司名义在雍景花园项目售楼处等显著位臵张贴公告,公示客户所有
缴款须收到雍景公司开具并盖章的财务收据,否则不视为雍景公司已
收款、同时雍景公司不承担责任,若由此引起的纠纷、损失等全部法
律责任均由华为投资承担。
2.6华为投资同意并确认:雍景公司人员安排、证照印鉴合同管理、费用支
出管理等仍遵照《项目管理协议》的规定执行。项目优先收益权转让价款偿付安排
3.1雍景公司同意按照如下进度向北京信托偿付雍景花园项目优先收益权
转让价款、并同时支付相应项目优先收益:2011年4月份(含)起每月至少偿还2000万元项目优先收益权转让价款,2012年9月底之前
清偿全部项目优先收益权转让价款(共14100万元人民币)。
3.2各方同意:若雍景公司违反上述第8.1条约定,北京信托有权依据《雍
景花园项目优先收益权转让协议》(协议编号为:2010北京信托投资(财
产权)字第002号)第8条的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同时北京信托有
权根据相关保证合同的约定要求华为投资、金地创业履行担保义务。
3.3各方同意:若雍景公司未向北京信托清偿全部项目优先收益权转让价款
(共14100万元人民币)之前,北京信托有权拒绝办理金地创业、华
为投资递交的信托受益权转让登记申请,由此引起的纠纷、损失等全
部法律责任均由金地创业、华为投资自行承担,与北京信托无关。其他事项
4.1本补充协议为《项目管理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4.2本协议与《项目管理协议》约定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
约定的内容以《项目管理协议》的约定为准执行。
4.3本补充协议一式捌份,双方各执两份,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
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项目管理协议之补充协议》(编号为:2010北京信托泉源8号项目管理字第001-1号)之签署页)
武汉雍景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北京金地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华为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北京信托有限公司(公章)
物业管理补充协议 第7篇
物业管理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方将所属博盈投资广场C座1F、3F租赁给乙方用做中西餐厅、KTV营业场所,并委托丙方进行物业管理,在双方业已签定的《租赁及物业管理合同》、《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业主公约》等文件基础上,现乙方就物业管理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三方关系
1、甲方做为乙方所租赁物业的产权拥有者,下称“业主”。
2、乙方做为本物业的承租方,有权按与甲方的租赁契约约定使用本物业,为本物业使用人。
3、丙方受甲方(本物业业主)委托负责本物业的管理,下称“物业管理公司”,丙方下设专门部门具体负责本物业的管理,下称“物业管理处”。
4、乙方作为物业使用人,有权接受和监督丙方按《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提供服务,但无权直接行使只能由业主方能行使的权利。
5、丙方依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及国家关于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为业主及物业使用人提供服务,接受业主监督,执行业主合理合法的指令。
二、考虑到乙方所租用物业为公共营业性质的场所,以及在投资广场整体环境中的影响,为避免对其他业主、租户或物业使用人的利益的影响,三方约定,由丙方按下述方案对乙方营业区域的人员出入进行管理:
1、乙方在试营业前必须在本物业的如下位置安装控制人员出入的通道门: ①裙楼1F-3F主楼梯处位于乙方所租区域内的引梯连接位置需加装门,共一处;
②上述主楼梯的各层通往A座的出入口均需加装门,共三处; ③3F乙方租用区域的KTV东向出入口需加装门,共一处; 物业管理补充协议2003-10-13 以上叙述共需安装门共五处,全部由乙方负责安装到位,并由丙方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乙方方可营业,否则丙方有权采取措施禁止乙方营业。
2、丙方负责对上述通道门按以下方案进行控制:
①每日正常下班时间以后(暂定为下午6:00),由物业公司保安负责将1F至3F主楼梯各层出入口所加装的门全部锁闭,然后开启1F引梯连接位置的门及3FKTV东向出入口的门,乙方宾客可自由使用主楼梯通行,此时主楼梯间与KTV及中西餐厅成为封闭的独立整体,只供乙方使用。
②每日早上(暂定为上午7:00)物业公司保安锁闭1F引梯连接处门及3F的KTV东向出入口门,同时开启1F至3F出入口的门,此时主楼间与乙方营业区域隔离,不供乙方使用,而供其他各层租户正常使用。
③上述各门锁钥匙全部由物业公司控制,乙方应予配合,不得私自更换、加装锁具或拥有钥匙,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承担。
④现写字楼1F大堂西侧与乙方租用区域连接的通道门亦由物业公司负责控制,具体控制方案由丙方制定。
⑤上述控制方案丙方拥有修改权,但需预先书面通知甲、乙方并得到甲方允许。乙方如有异议,则需书面提出后三方协商一致方可修改。未正式修改前,丙方有权严格按此方案执行,包括各紧急或特殊情况下。
三、乙方所聘用的工作人员除应遵守《业主公约》及甲、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以外,还需按以下约定接受丙方管理:
1、乙方应在聘用员工后立即将员工个人资料全部如实向物业管理处申报,不实或不及时申报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为所有员工配发统一有效的工作证件做为证明其身份的标识,并将证件式样报物业管理处备案。
3、乙方员工应统一由固定的专用通道进入乙方租用区域,丙方有权拒绝乙方员工从非专用通道进入投资广场(包括乙方租用区域)。
4、乙方员工进入投资广场应佩带证明其为乙方员工的标识,否则丙方有权按封闭式管理中的临时出入人员对其进行管理,包括禁止其出入。
5、乙方员工未经物业管理处允许,不得擅自到乙方租用区域以外的任何区物业管理补充协议2003-10-13 域滞留。
6、乙方员工出现在投资广场各公共区域时应注意行为举止得当,丙方有权对其进行管理,对于明显影响投资广场形象的有权禁止其进入或强行驱离。
7、乙方应对其员工在投资广场物业范围内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凡由乙方员工造成或引发的事故或损失,乙方均应无条件予以赔偿。
四、乙方在使用所租用的物业时应避免对毗连物业使用人造成任何影响,包括:
1、不得占用任何公共区域(凡不属乙方租用的区域)堆放任何物品,或在非租用和公共区域做其他影响投资广场整体形象的事情,绝对禁止利用租用区域以外的公共区域和周边室外做半成品分拣、临时堆物、垃圾堆放等。
2、乙方因营业需要在非租用区域和公共区域做任何类型的广告宣传、粘贴散发或悬挂宣传物,进行较大规模的活动等均应当事先24小时前书面通知物业管理公司,获得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物业管理公司有权禁止。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丙方有权禁止乙方利用非租用区域做摄像、照相背景、临时营业场所或其他用途等。
3、乙方营业所产生的噪声、油烟、气味等如对广场其他使用人造成影响,物业公司有权要求其暂停营业进行整改,此间所产生的任何损失由乙方自行责任。
4、乙方直接或间接产生的各种垃圾、以及因乙方原因对投资广场物业的其他部分造成的污损均由乙方负责清理。
五、按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有权使用指定的停车场,但需接受丙方管理,遵守以下约定:
1、乙方员工或乙方宾客应将车辆停放在丙方指定的位置,否则丙方有权采取措施拒绝或清离指定位置以外的车辆。
2、甲方、丙方均不在任何情况下对乙方及乙方宾客所停放的车辆的损毁等负任何责任。物业管理补充协议2003-10-13
3、因乙方或乙方宾客所停放车辆对物业设施或第三方人身财产造成的任何损失,乙方均应无条件予以赔偿。
4、乙方应遵守《业主公约》或甲、丙方关于停车及停车场管理的其他规定。
六、丙方按《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等文件约定,为乙方租用区域和公共区域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双方就相关事宜另约定如下:
1、乙方应按《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约定,在入驻时向丙方交纳水电押金。
2、乙方应按时向丙方交纳水电费,否则丙方有权催收并停止水、电供给。其他由丙方直接或间接提供的有偿服务均可按此原则处理。
3、按《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约定,丙方为乙方提供公共区域的保洁、维修、保安等物业管理费所含服务,现三方明确约定,此服务不含以下范围:
①乙方租用区域内的保洁、保安、维修及其他物业管理服务内容。②不属乙方租用,但事实上由乙方独自使用或占用的公共区域的保洁、保安、维修及其他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比如:C座西向弧形消防通道。
③双方在其他约定及本约定、后续补充约定文件中的其他项目。乙方如要求丙方对上述项目提供各种物业服务,需要另行收取服务费用。具体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4、因乙方对租用区域自行装修改造不当而造成的物业设施设备的损坏,不属于物业管理费用所含维修范围,丙方在提供此类维修后需要向乙方另行索赔所产生的费用。物业公司在维修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公共设施设备故障时,应尽量避免或减小对乙方装饰装潢物和其他物品的损坏范围,但确实因维修需要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丙方均不予负责。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则乙方不予承担。
5、关于乙方在所租用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的安全责任,三方约定如下:
①乙方租用区域内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②因乙方租用区域内的安全事故对毗连区域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物业管理补充协议2003-10-13 ③因第三方过失对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甲、丙方概不负责,由乙方自行处理,包括甲方其他租户、客户过失对乙方财物等造成的损失。
④乙方应严格遵守执行国家、省市及甲、丙方制定的关于安全防范的相关规定,否则,丙方有权采取措施予以干涉,包括强制其停业整顿。
⑤乙方应配备专业安全人员,并接收丙方物业管理处的专业指导管理,如参加专业培训和考核。
七、其他约定。
1、本协议作为原《物业管理委托协议》的补充,但如前协议与本协议有冲突的,均以本协议所述为准。
2、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以供共同遵守执行。
3、本协议一经三方共同签署即生效,生效后如任何一方有异议,均需三方共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仲裁机关提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协议未尽事宜亦采用此原则解决。
甲方(签章): 授权人:
乙方(签章): 授权人:
货代公司安全补充协议 第8篇
货运公司名称:xxxxxxx 货运有限公司
公司联系方式:TelXXXXXXXXXFaxXXXXXXXE-Mail货运公司公司地址:广东省XXXXXXXXXXXXXXXXXXX
海关商贸反恐怖计划(C-TPAT)执行标准
****有限公司和****厂的成功,得力于各大事业伙伴密切合作的结果,我们十分重视客户的沟通及其相关的要求,因此我们有必要和供货商及承运公司一道来共同完成这些要求。
C-TPAT及PAS ISO 17712是美国的海关商贸反恐怖计划的要求和程序,为了能使本厂能符
合C-TPAT及PAS ISO 17712的要求,特别是为了保证货物由我工厂至客户仓库的路途中的运输安全,我们要求贵公司签署以下知悉与承诺:
1.所有与本公司合作之运输货运公司,须预先向本公司提交有关必要的资格证书的影
印件,以供本公司存档留底用途。这些证书包括:《营业执照》,《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
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道理运输经营许可证》,《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等等。若
贵公司不能提供或者只能部分提供上述证件,则须由我公司行政部特批方可与贵公司合作,否则将会终止合作。
2.贵公司在招聘人员时,特别是招聘货运司机,车辆维修技师及货仓人员,应该按照
C-TPAT及PAS ISO 17712之要求,对有关人员进行个人之真实有效身份验证,学习经历验
证,工作履历验证,身体健康状况验证,过往有无犯罪记录调查等。对于符合条件的,方可
录用。同时保留有关证件,相片的影印件留底,以供日后查询。
3.贵公司对于所有聘用之人员,应加强有关反恐意识培训,包括货运路途安全事项,集装箱安全检查,封条使用程序,货运异常应急处理步骤程序,货运混货掉货的避免方法等
等。一切培训均须围绕C-TPAT和PAS ISO 17712之有关条款要求展开,并保留培训记录。
4.在加强内部培训的同时,贵公司应及时了解熟悉有关国际上最新的反恐法规,特别
是集装箱货运方面的新法规,并及时学习及深入消化,运用到实际货运工作中去。
5.拖运我公司之货物,须遵守以下要求:
a.凡我公司委托贵公司拖运之货物,只能由贵公司进行货运事宜,绝对不允许转包给其
它货运公司或者私人货车来进行拖运,否则我们会追究贵公司法律责任。
b.贵公司应定期对有关货运车辆进行检查,保养,维修。并保留有关记录。每次由贵公
司出车到我公司前须检查车辆的安全性,确保车辆状况良好,不可安排问题车辆来拖运我公
司货物。
c.若每次来我公司拖运货物之司机人员不同,因此,每次拖运前应先传真或电邮有关资
料至我公司报关船务报关部存档留底,这些资料应包括:拟安排拖运之司机的相片,驾驶执
照,身份证,车辆牌号,车辆行驶证等。经我方确认后方可出车来我公司进行货运事宜。
d.在拖运全程中,贵公司有保证货运安全的义务,如:货运全程中若非车辆故障不应中
途停车,行驶过程中尽量走高速,减少行驶国道,小路或者闹市繁华地带,以避免给犯罪份
子以可乘之机。同时若有货运程中有任何异常的状况,司机人员应该及时反馈至我公司报关
船务组人员,不可隐瞒或拖延反馈汇报时间。
e.所有我公司委拖贵公司拖运之货物,贵公司应该对整车货物购买保险。
6.对于每一个集装箱柜的货运,贵公司都应给予高度的重视,不可轻视。若在运输过
程中出现问题,我公司保留追究贵公司有关责任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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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公司回签:
知悉与承诺
我们已熟悉了解C-TPAT及PAS ISO 17712的执行标准,并同意在承运的各个环节中遵守它们,并且任何出货不能违背合约转包给其它运输商,以确保货物控制和一致的安全措施。
我们明白不遵守C-TPAT及PAS ISO 17712的执行标准的后果,会导致本公司法律,财务,后续合作上的不良的影响,并立即取消现有承运业务和终止末来的业务关系。
我们承诺我们的生意运作保证所有步骤必须贯彻C-TPAT及PAS ISO 17712美国海关商贸反恐怖计划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接受检查及评估。
(货运公司代表法定负责人签署)
(货运公司公章)
超市消防安全知识 第9篇
1、消控室是整座大楼消防控制中心。消控室24小时有专人值班,负责确认火警、报警、启动消防水泵,启动排烟阀,降下防火卷帘门,挡烟垂壁,迫降电梯至底层,切断照明用电,通过广播组织人员疏散、指挥灭火等。
2、超市消防设施
超市内敷设有探头、自动喷淋头、消防按纽、消防电话插孔、报警铃、防火分区卷帘门、挡烟垂壁、ABC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带防火门、疏散指示灯、应急照明灯等消防设施器材。
当发生火灾后,燃烧的烟雾会通过烟感将火警信息传送给消控中心。火灾经确认后,大楼的消防设施均会启动。喷淋头红色玻璃遇热达到680C后会破裂,自动喷水;防火卷帘门自动降落隔开燃烧区域,挡烟垂壁自动落下,阻挡烟气漫延;排烟阀启动自动排烟减少人员窒息;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灯在切断照明总电源后会自动亮起,提供人员疏散照明指示作用。
二、超市消防的注意事项
1、防火门:防火门是阻燃材料制作,可以阻止火灾漫延,同时也是逃生门,是消防通道的出口,要保持常闭状态,防止烟气窜入消防通道造成人员窒息,防火门日常不得锁闭。
2、消防通道不得堆放杂物,保持畅通。
3、卷帘门下不得堆入杂物,以免影响降落分隔火区。
4、平时自动喷淋头不得碰撞,否则碰撞破裂会自动喷水淋湿商品。
5、平时红色报警按纽不得按压,否则会造成误报火灾,启动消防系统。
6、挡烟垂壁下不得悬挂杂物,应保持自动落下空间。
7、灭火器要经常检查压力表,指针在绿色的区为压力正常,指针在红色的区表示压力不够,要及时报告换药加压,并要保持灭火器干净卫生,正常使用。
三、义务消防队战斗处置程序
当发生火灾时按如下方法处置:
1、按下就近墙上红色按纽,向消控中心报警。
2、组织人员疏散并听从消控中心广播指挥。
(1)超市四个角有四个消防通道,在一分钟内组织撤离防火卷帘门内的顾客,卷帘门会自动降落分隔火区,人员不得滞留;三分钟内要将顾客疏散到安全地方。
(2)五层以上办公楼走廊两头有逃生通道,三分钟内组织人员向两头通道疏散。
(3)在逃生中遇有烟气时,低腰疏散,有条件可用湿毛巾捂鼻。
(4)办公室人员疏散若遇通道燃烧无法逃生时,应退回室内关闭房门避免烟气进入,从窗口呼叫求救。
(5)不得使用电梯和自动扶梯逃生。
超市消防安全制度 第10篇
(一)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管理规定
消防设施是指用于火灾报警、防火排烟和灭火的所有设备。消防器材是指用于扑救初起火灾的干粉和1211灭火器及其他灭火专用轻便器材。消防设施是人身安全的重要保证,因此,任何器材和消防设施必须保证灵敏可靠,保证良好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特制定本规定: 1.安保部全面负责超市所属的消防报警设施、灭火器材的管理,负责定期检查、试验和维护修理,以确保完备,并建立档案登记。
2.超市安保部负责维护、管理超市公共场所内的消火栓。在重大节日前对器材、装备进行检查,春秋季进行试喷抽查。3.各部门对本岗位的消防器材由义务消防员进行兼管,定期进行维护,禁止无关人员挪动、损坏消防设施。防止消防器材丢失,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安保部。
4.严禁非专业人员私自挪用消防器材,各部门的消防器材因管理不善发生丢失、损坏,该部门应承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5.禁止无关人员动用消火栓内的设备,禁止将消火栓用于其它工作。动用消火栓必须向安保部报告。
6.严禁以任何理由阻挡、遮拦、装饰、侵占、利用、拆除消防设施及消防标志。
7.本规定未尽条款,均执行消防法规所规定的有关条款。(二)办公区防火制度
1.办公区严禁吸烟,并在明显位置设置防火标志。2.办公区不得储存杂物,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3.办公区不得使用电炉、酒精炉、热得快、电饭锅等电热工具。
4.如发现违反此制度者,将对责任人处以50-200元罚款,给责任部门处于以500-2000元的罚款,并给予通报批评。5.因违反此制度而造成火灾事故者,将依法追究当事人及主管领导的刑事责任。(三)防火检查制度
1.营业小组及其它部门要设立一名防火检查员,每天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做好检查记录。
2.防火检查员要认真负责,检查中不留死角,确保不发生火情。
3.各部门要在经理(主管)带领下,每月要进行两次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把情况向安保部汇报(书面材料)。4.安保部每月不定期的对各部门进行安全防火检查,主要检查放火制度措施是否落实,有无重大火险隐患,有无安全防火检查记录,以消防工作为依据,协同各部门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四)消防工作制度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消防法》,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对员工进行消防常识的教育,让全店员工熟知消防常识,做到人人都企业消防工作负责。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真正把消防工作落实到实处。3.加大检查整改力度,除每周组织专项检查外,每天都要有安保部检查安全防火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4.每年组织不低于二次消防演练。5.做好重大节日期间防火工作。
6.加强火源,电源的管理,落实好检查制度,电气线路设备的检查制度,及时清楚火险隐患。
7.加强吸烟管理制度,商场为无烟商场禁止吸烟。8.坚持做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专项治理和检查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部门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追踪落实整改完毕。
前期物业管理补充协议 第11篇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呼和浩特市熙和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经过认真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其四单元三层住宅免费交给物业管理公司作为临时用房,现地下室门口地面还未安装地板,由甲方按乙方的要求简单装修好后交给物业管理公司作为物业办公用房使用。
2、在签订本委托合同之日,甲方的物业由乙方代为管理,其代收的管理费均由物业管理公司的名义收取,甲乙双方配合交房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责任,合同期满如乙方未达到甲方的逾期效果甲方有权更换物业公司。
3、若因甲方未及时通知业主前来办理入伙手续的时间,或业主因未按通知时间前来办理入伙手续,导致乙方未能及时收取物业管理费的,甲方应在为业主办理产权转移和房产证时督促业主向乙方缴清该类费用。
4、甲方未售出的房屋,其物业空置费用由甲方按50%承担,乙方负责管理。
5、若因甲方原因(如未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或本合同有关规定强行入伙、产权纠纷、物业、车位等的空置),致使业户入伙后拒缴或久缴管理费,而造成乙方管理费收入无保障的,则甲方须承担相应管理费至乙方能正常收到管理费用为止。
6、对甲方未经验收,不符合要求的物业,乙方只能按日常管理要求进行管理,验收后才能办理移交,除管理责任外,一切责任均由甲方负责。
7、对现有急需整改和维修的设备设施,甲方必须及时整改完毕,否则因此而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见整改内容)
8、委托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公司内部出现的股权转让、股东及其它原因均不构成修改或终止本合同的理由,否则视为违约,以此为由的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造成名誉或经济损失的,还需赔偿因此而造成的名誉及经济损失
9、本协议一式二份,与正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
年月日
安全补充说明协议书 第12篇
一、安全问题
(一)车辆交通安全:
1、车辆手续齐全,禁止带病上路,做好出游前的车辆保养。
2、禁止酒后驾车,禁止车辆超载超员。
3、行车时遵守交通规则,不超速,前后车辆要互相照应(每辆车按本车张贴排列号顺序前进)。
(二)重中之重安全问题:
行动。
2、安全第一,友谊第一,团结第一。
二、特别声明
家委会乃无偿义务服务,所起的作用只是协调与支持活动的顺利地开展,由于此次活动场地在郊外,参加人数众多,活动风险或多或少客观存在,对此需要各位家长全盘考虑,自行评判风险承受能力,谨慎选择参加,一旦遇到各种风险,由家长自己承担全部责任,家委会和老师、幼儿园不承担任何责任,活动中难免存在一些不足,为确保活动的整体效应和如期进行,活动期间不允许任何家庭自作主张,擅自行动,脱离团队,有好的建议或意见可在活动后跟家委会沟通交流。
特此申明!
知情家长请签名:
鄞州艺韵幼儿园贝贝一班家委会
超市消防安全管理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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