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联动机制范文
部门联动机制范文(精选12篇)
部门联动机制 第1篇
(一) 现代灾害成灾条件越来越复杂, 灾害种类繁多。随着重庆人口的急剧增长以及自然变异的加剧、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 现今城市不但遭遇灾害的机会大增, 新的灾害种类也是逐步增多。除了地震、寒潮冻害、干旱、暴雨洪涝、流行病等传统灾害外, 水库地震、工程事故以及化学污染、食品药品质量、科技灾害等成为人类新的课题, 对城市发展将会产生更加严重和深远的影响。
(二) 灾害分布、受灾对象更广, 损失愈加严重。伴随着生产活动, 现在灾害的分布范围也越来越广。凡是人类活动所及, 均有受到灾害威胁的可能。同时, 由于现在社会生产高度发达, 商品化程度高, 商业关联度强, 所以灾害具有很强的连锁性和连带性。除了造成直接的损失外, 因基础设施破坏所导致的停工停产、商品积压、资金链断裂等形成间接损失所占比例超过了灾害的直接损失, 其所带来的损失也是愈加严重。以2006年特大干旱为例, 除秀山、酉阳、石柱为严重干旱外, 其余37个区县为特大干旱, 受灾人口突破2, 100万人, 农作物受灾面积近2, 000万亩;当年全市秋粮作物减产30%, 烟草、药材、商品菜等高附加值经济作物大面积减产甚至绝收, 全市因特大旱灾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91.18亿元。除了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外, 此次干旱对自然生态功能、生物多样性、食物链的破坏、旅游、保险等相关产业的间接损失更是难以估量。
(三) 灾害的长期效应更为突出, 对人类的影响更为深刻。现代灾害除了直接危害人类身体健康, 还会对房屋、道路、桥梁等公共基础设施产生极大的破坏作用, 其对资源和环境的破坏将威胁到人类未来的生存与发展。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森林火灾与病虫害等灾害将会对原本有限的资源再生能力和自净能力造成毁灭性的打击, 而这种破坏往往需要几十年、几百年才能恢复, 有的甚至永远无法恢复。这必将危害到后代子孙, 削弱他们的生存发展空间和条件。
因此, 建设一个设施完善、功能齐全、便于组织指挥的统一调度的协调联动机制平台, 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将损失减到最低, 是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迫切需要, 也是切实提高公共管理能力的保证。
一、当前多部门联动机制存在的问题
所谓多部门联动机制, 就是在危机管理过程中有效地组织政府内部各部门之间, 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沟通与互补, 通过信息交流、整合资源、协调行动开展行动, 从而保障城市公共安全的综合救援系统的运作模式。换句话说, 就是将政府、财政、公安、消防、交通、卫生、医疗、民政、军队、公共事业等部门以及相关社会非政府、非官方组织纳入到一个统一的指挥调度系统, 为各级领导提供可供决策的信息支持平台, 是一个高度集成的系统。
国外在构建灾害危机管理机制中大都具有“核心小、法律全、信息灵、意识强”的特点。 (表1) 相对而言, 我国的城市应急联动系统建设较晚, 直到2006年1月8日, 国务院才颁布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这标志着我国应急预案框架体系初步形成。之后, 全国各城市陆续参与到应急联动系统的建设中来。经过几年的探索, 已经形成了南宁、上海、北京三种主要的应急联动模式, 这为其他地区相应机制体系的早日建立起到了重要的借鉴意义。重庆于2007年也颁布了包括重庆市三峡库区流域水环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重庆市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重庆市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重庆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重庆市地震应急预案、重庆市突发社会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重庆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在内的多项应急预案。其中详尽阐述了系统建立的组织结构及职责、预防预警监测措施、处理程序、保障功能、宣传培训和演习等内容, 以应对未来灾害的不确定危害。虽然重庆意识到了灾害应急联动机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但目前该机制还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 部门之间责任不明, 内部程序繁琐。
多部门联动机制的实质就是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 政府部门之间、政府与其他社会组织之间通过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密切配合、相互协调做出决策并采取措施将灾害的损失降到最低点。然而, 我国的行政组织存在分割, 任何政策任务从决策、发布到实施必须自上而下的逐级通知, 再自下而上的逐级汇报请示, 时间可能被无限期拖延。由于各个部门局部利益抑或是不愿承担责任, 往往以没有接到上级部门或领导的通知, 而拒绝或不协助同级部门的请求, 阻碍了协调联动工作的开展, 耽误救灾的最佳时机。另外, 缺乏完备法律法规的保障作用, 强制力度不够, 使得联动机制只停留在表面, 缺乏可操作性和执行力。
(二) 信息不对称, 舆论监督不力。
灾害应急危机管理的负责程度往往涉及的不只一两个部门, 危机的快速反应需要相关部门的资源整合以及信息共享。但在实践中, 地方政府、团体或个人, 因为担心上级追究责任, 而掩盖工作中的过失, 漏报、瞒报、缓报危机信息, 社会各方不能及时地了解危机的真实进展情况, 影响到相关部门处理危机的态度, 进而降低采取措施的有效性。同时, 还存在着部分缺乏道德, 专门利用危机的来临, 获取私人利益的团体或个人。他们要么肆意传播谣言, 要么利用危机给群众带来恐慌和不便, 哄抬物价, 大发国难财, 这种影响社会团结、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行为应坚决制止。
(三) 专业队伍匮乏, 专业设备落后。
众所周知, 危机处理是一项技术性很强、危险性很高、时间紧迫的工作。因此, 救灾救助除了需要牺牲精神, 还应由经过专门训练、装备精良、行动迅速的高度专业化的人员来武装。多数参与协调联动的部门还没有建立专业化的危机处理队伍, 或者即使成立了相关队伍, 但由于资金短缺、设备落后、缺乏实战演练等方面的原因而限制了救助的成效。
(四) 社会参与度略显不足。
只有政府相关部门参与灾害的救援过程是不够的, 市民危机意识的强弱直接关系到政府灾害应急管理的效果。国外一直以来将国民危机意识的培养看成是一种宝贵的精神财富, 不惜花费巨资对国民进行经常性、实战性很强的危机意识教育和培训, 通过这些举措来掌握急救知识、逃生要领以及自救互助的本领。另外, 相比国外非政府组织所扮演的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重庆市非政府组织不多, 其组织架构、运营模式还不成熟, 宣传力、影响力非常有限。
二、构建灾害防治协调联动机制建议
(一) 完备法律法规, 组建联动中心。
实践证明, 将灾害应急管理纳入法制化的轨道, 有利于保证突发事件应急措施的正当性和高效性。通过法律的形式, 明确灾害应急相应程序、职权与责任, 其中最主要的是要制定战略性、全局性的灾害突发事件的应对方法。一般而言, 法律具有强制作用, 具有相当的约束力和震慑作用, 一旦出现违规违法的行为, 将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同时, 组建灾害应急联动中心, 分为日常和临时组织机构, 全权负责灾害应急响应, 其负责人作为灾害应急指挥的第一责任人。临时部门是灾害发生时临时组建, 随着救灾工作的完成而解散, 人员编制由相关部门组成, 灾害联动中心负责人为他们的第一领导者, 日常办公从属于各自部门管理, 只是在发生灾害时, 无条件全力配合救灾工作的落实。日常组织部门主要负责灾害预防的宣传、人员培训、灾害救助网络的建立和联系、救援信息的发布等相关工作。
(二) 保障内部信息通畅, 加强舆论引导。
要保障内部信息的通畅, 现代化的通信技术和手段是必不可少的, 包括计算机网络通信系统、无线移动与有线通信调度指挥系统、政府视频会议指挥系统、电视图像监控系统、GPS/GSM卫星无线通信移动定位系统以及无线集群通信调度系统。这些技术手段都是为了让决策者提供及时、有效的救灾信息, 以利于决策人员做出正确的救助决定。同时, 相关媒体应加强对救灾工作的报道, 强化对救灾自救措施的宣传。一方面可以让广大市民了解灾害的进展情况, 做好准备工作, 采取相应的自救措施;另一方面市民可以根据了解到的情况, 采取互助措施或者为受灾严重地区提供帮助。另外, 还尽可能地避免了一些别有用心的人, 利用人在发生灾害时的恐惧心理, 恶意散布谣言, 获取不正当利益的机会。
(三) 加强专业救助队伍建设, 积极研发救援设备。
重庆作为山城, 城市空间采取组团式的发展模式, 这使得交通组织相对困难, 一旦发生灾害事故, 对及时救援工作会带来一定的挑战。因此, 组建一支集知识、技术、战斗力于一身的路海空全方位的专业化救助队伍是非常必要的。队伍除了日常的基本训练以外, 最重要的还是加强实战演戏的机会, 从实战中吸取经验, 从实战中磨炼意志和团队配合。另外, 精良的救援设备也是提升整个救助队伍战斗力的必备条件, 尤其是在极度恶劣的环境下的设备将为救援者和受灾者争取宝贵的时间。可见, 积极地引进和研发救援设备势在必行。
(四) 鼓励社会参与, 提倡多元化救助。
众所周知, 深陷灾害中的民众, 在灾害发生过程中最需要的是相关的生活用品和物资。而灾害过后, 尽快的重建家园以及抚慰其受伤的心灵成为新的工作重点。因此, 仅依靠政府相关部门的参与是不够的, 还需要大量的建设单位、心理医师等专业社会人士的鼎力相助, 同时包括企业家、社会名流在内的社会公众人物, 通过成立慈善基金会的方式或者利用自己的号召力, 鼓励和带动更多的有志之士通过有效的渠道有组织的参与到救助工作中来。这样, 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资金的空缺, 更增强了社会的凝聚力。
摘要:重庆由于受多方面条件的限制, 灾害发生频繁, 防灾、减灾工作难度大, 建立城市多部门灾害应急联动机制迫在眉睫。本文就重庆近几年发生的严重灾害事件及其呈现出新的特点进行总结, 同时剖析现阶段灾害应急联动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并提出构建重庆灾害防治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的建议。
关键词:灾害,损失,联动机制
参考文献
[1]杨超, 凌学武.协调联动机制建设研究——基于公共危机管理的角度分析[J].武汉理工大学学报, 2007.4.
[2]邝婷婷.公共危机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研究——以郴州冰雪灾事件为例[J].法制与社会, 2008.3.
部门联动机制 第2篇
制的意见
各市、县(市、区)环保局、公安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和第八次全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着力强化司法保障,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环境安全,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现就环保、公安部门建立环境执法联动协作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立环境执法联动协作机制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持续推进和环境执法监管力度不断加大,我省各类突出环境违法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但由于历史原因及企业受利益驱动等各种因素影响,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个别企业还存在抗法、逃避环境执法等情况,特别是2011年以来全省接连发生多起血铅超标、饮用水水源污染事件和因环境污染引发的涉稳事件,给和谐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造成了很大负面影响。加强环保、公安部门合作,有利于增强环境执法刚性,严厉打击各类恶性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有利于完善环境保护监管机制,维护公众环境权益,为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各级环保、公安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环境执法联动协作机制的重要意义,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快建立健全环保公安部门环境执法联动协作各项工作机制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案件会商制度。各级环保、公安部门要加强联系沟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部门分管负责人和环境监察机构、公安治安机构以及各相关业务处(科)室负责人组成。要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解决环境执法难点问题,组织部署联动执法检查工作。要建立重大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处置会商制度,充分利用各级生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议事协调机构,对于案情重大、复杂和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由环保部门会同公安部门,并邀请检察院、法院、法制、安监等部门进行专案会商,确保案件依法办理。为加强环保、公安部门间有关执法信息交流,可以在各级环保部门设立公安驻环保工作联络室,开展经常性的信息交流、工作总结和疑难问题研究,推动环保执法工作不断深化。
(二)强化部门执法联动。各级环保、公安部门要进一步强化部门执法联动,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积极开展统一行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加大对恶性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的综合惩处力度。确定每年的五月为执法行动月,集中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公布查处结果。
(三)规范办案协调和案件移送机制。各级环保、公安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合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断完善环境案件中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刑事犯罪案件的移送、受理工作,规范案件调查、证据保全、法律适用等有关事宜,确保依法行政,防范选择性执法。
三、强化环保公安部门环境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各项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培训。各级环保、公安部门要高度重视环境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建设,分管领导要亲自抓,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强化业务培训,通过省、市多层级联合集中培训、相互派员培训等形式,重点加强案件调查取证、移送办理及有关法律适用知识等方面培训,提升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的办理水平。
(二)加强投入,确保运转。各级环保、公安部门要加强环境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建设的资金保障,将其纳入年度工作预算,积极向财政部门申请专项经费,确保环境执法联动协作机制正常运转。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申请,落实人员和经费。
(三)强化考核,确保实效。要将环保、公安部门共同参与查处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开展联合执法情况等纳入环保、公安系统目标责任考核,争取纳入各级生态建设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积极推动环境执法联动协作机制有效落实。要全面做好总结表彰工作,对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每两年进行一次表彰和奖励,有效鼓舞士气和调动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级环保、公安部门要积极宣传环保、公安建立环境执法联动协作机制情况,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宣传公安环保联合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信息,让全社会特别是排污单位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威慑环境违法行为。在联合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过程中,要注重宣传引导,对于案情复杂、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要积极配合当地党委宣传部门做好信息发布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五)积极探索,不断完善。各级环保、公安部门要深入推进司法强制措施在环境执法中的适用,完善有关机制,深入推动两部门联动执法工作的开展,增强环保、公安部门联动执法的威慑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附件:浙江省环境违法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的实施细则(试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
浙江省环境违法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的实施细则(试行)
为进一步加大对环境违法案件的打击力度,深化环保、公安部门合作,规范涉嫌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和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的移送和调查处理等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八)》、全国人大法工委《对违法排污行为适用行政拘留处罚问题的意见》(法工委复〔2008〕5号)等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移送依据。环保部门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全国人大法工委《对违法排污行为适用行政拘留处罚问题的意见》、《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规定,将涉嫌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环境违法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八)》、《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10号)和《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1〕8号)等规定,将涉嫌环境犯罪的环境违法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二、移送重点对象。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的环境违法案件主要包括:重污染行业以直排废水、通过暗管、裂隙和渗井渗坑偷排废水、严重超标排放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向水体排放危险物质;涉重金属排放行业恶意超标排污;非法的小型电镀、制革、印染、炼油、褪色等严重污染环境生产项目排污行为;向水体排放或倾倒危险物质污染饮用水源;放射源丢弃或被盗;危险废物、污泥或工业固废非法倾倒或不合法处置等。
上述重点对象中,违法排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具有下列情形的,环保部门与公安机关应作为执法联动的重点案件:
1、一年内3次(含3次)以上违法向水体排放或倾倒危险物质的;
2、向水体超标排放或倾倒危险物质,超过国家排放标准3倍(含3倍)以上或超过总量控制标准3倍(含3倍)的;
3、向水体排放或倾倒危险物质,对饮用水源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污染饮用水源或环境敏感区域的。
三、工作职责
(一)环保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发现涉嫌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或涉嫌环境犯罪的排污行为时,应当主动、及时与公安机关联系,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1、做好现场调查,固定有关证据材料,制作现场勘验报告;
2、确定污染源,做好污染监测工作;
3、制作案件各相关人员的调查询问笔录;
4、协调有关评估鉴定机构,出具有关的检验鉴定等报告;
5、对违法排污行为依法予以处理,并制作案件调查报告;
6、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违法活动的情报信息,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工作。
(二)公安机关。在接到环保部门的案件信息时,应该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1、根据环保部门的提请,积极协助配合环保执法,给予办案指导,协助开展调查,及时查处阻碍执行公务案件和恶意环境违法案件;
2、对环保部门移送的案件依法立案查处,做好案件移送材料的审查,补充侦查相关证据材料,控制涉嫌违法犯罪人员;
3、在下列情况下公安机关应提前介入:明显涉嫌犯罪的案件,暴力抗法或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
四、移送程序。环保部门在发现涉嫌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环境违法行为时,应按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有关程序规定,做好案件移送工作。对于涉嫌环境犯罪的案件,环保部门应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环发〔2007〕78号)做好移送案件工作。
各级公安机关接到移送案件后,应当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88号)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移送案件接收手续,做好受理、登记工作,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结案后应及时向环保部门反馈案件处理情况。
五、移送材料。环保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的环境违法案件,应当附下列材料:移送材料清单、违法案件移送函、案件情况调查报告、违法排污的有关证据材料、有关监测报告或检验报告(鉴定结论)、涉案物品清单、环保部门的处理意见或处罚的相关材料、其他有关涉案材料等。
六、证据要求
(一)涉嫌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案件。环保部门在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的过程中,应当注重收集并妥善保存调查记录和询问笔录、采样记录和环境监测报告、现场检查时的音像资料、其他可以保存的实物证据和其他证据资料等,并应及时固定相关证据,重点包括:
1、固定生产工艺证据。对生产环节污染物产生种类及数量进行核查,锁定企业污染排放情况;
2、固定污染物排放证据。对企业污染物排放进行采样监测,调查分析违法排污形式和污染物排放量,并委托具有国家认证资质的机构出具监测报告;
3、固定违法当事人证据。对违法当事人、知情人及相关证人进行调查询问,了解记录当事人的身份、住址、职务和工作报酬等信息,为公安机关介入调查提供线索;
4、固定违法相关材料证据。对企业的各类台账、运行记录、水电使用情况等进行取证。
(二)涉嫌环境犯罪的案件。对于涉嫌环境犯罪的案件,还应当固定以下证据:
1、固定环境受破坏的直接证据。要对企业周边的污染区域进行布点监测,有效锁定企业违法排污对环境造成的损害情况,并依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工作的若干意见》(环发〔2011〕60号)等规定,委托有关鉴定评估机构对当事人违法行为造成的环境污染损害进行科学评估,出具相关的鉴定评估报告;
部门联动“会诊” 优化土地管理 第3篇
如何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约化水平,以有限的土地资源满足人民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已成为一项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快速推进的历史阶段,资源需求刚性上升与资源供给刚性制约的矛盾更加突出,积极探索推进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优化土地资源配置,解决当前在土地管理中面临的一些突出矛盾,减少土地撂荒和浪费现象,促进土地的集约化经营管理,是摆在各级党委政府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此,河南省委省政府要求,由省辖市纪委牵头,成立专门组织,开展闲置土地专项治理工作。信阳市在这次专项治理工作中,领导重视、方法得当、措施有力、成效明显,走在全省的前列。
站位全局 精心谋划
今年以来,信阳市按照省纪委的统一部署,由市纪委牵头,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建立和完善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务求实效为着眼点、以创新实用为着力点、以构建长效机制为支撑点,积极探索具有“信阳模式”的闲置土地专项治理的路子。通过专项治理,全市供地率已由活动之初的不到30%提高到目前的95%;清理闲置土地213宗802公顷,违规用地44宗170公顷。经过处置,收回34宗,面积90.892公顷;开工49宗,面积219.466公顷;延期109宗,面积442.9565公顷,闲置土地处置率达93%;追缴出让金5.86亿元。
信阳市委市政府领导站在全局的角度精心谋划,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市委书记郭瑞民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市长乔新江多次召开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分析全市闲置土地治理问题及土地利用形势。市纪委坚持把专项治理工作作为服务中心、推动科学发展的有力抓手,克难攻坚、强力推进。
多位领导对专项工作作出批示:5月31日,市委书记郭瑞民批示要求全市高度重视、形成共识、齐抓共管、强力推进专项治理工作。8月2日,市长乔新江指出:“我市闲置土地治理成效显著,再次验证了领导方式转变和工作作风转变的重要性,希望再接再厉,持续努力,圆满完成集中整改任务。”信阳市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市人大、市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作为领导小组成员。设立了专项治理办公室,市纪委、市国土局抽调专门人员联合办公,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等能够坚守在一线办公,亲自主抓,主动参与专项治理工作。
专项治理工作涉及的多个部门一起行动、形成合力。市委决定,监察、发改、规划、建设、房管、综合执法、国土、公安、检察、法院等多个部门要共同参与专项治理工作。各部门认真负责,发挥职能作用,既各司其职,又通力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为了严明纪律、强化责任,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与各县区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各县区长、管理区主任向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签订并递交责任状。通过签订责任状,把担子压给各级党委政府,形成党政齐抓共管的局面。对于违规用地、土地闲置浪费问题得不到较好解决的县区,对制定措施不力、弄虚作假、敷衍应付,违规严重的单位,要对党政一把手进行问责。书记、县区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区县长是直接责任人,实行党政同责。
对症下药,去病除根
在这次专项治理工作中,我市采用“一地三法”、“六道程序”、“集体会审”及“三色”预警机制的办法,认真处置每一块闲置土地。这一工作方法因其科学性得到省领导的肯定并总结为“信阳模式”在全省推广。
“一地三法”即“一地一查”“一地一案”“一地一议”工作法。“一地一查”,即对往年累积和新增闲置土地宗数、面积、闲置原因等进行“拉网式”的调查摸底工作,通过现场查看、实地测量、现场拍照等,查清每宗闲置土地的真实情况。“一地一案”,即对每宗闲置土地逐宗建立档案,采取案件管理办法,将案件查办成果向长效机制转化,最终建立一套健全的体制机制。“一地一议”,即对每宗闲置土地写出情况说明,分析闲置原因,分别研究对策,分类处置问题。经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集体决策后,由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六道程序”保公正。第一步,由辖区政府对照卫星遥感数据全面核查闲置土地宗数、面积及闲置原因。第二步,由市专项治理办公室对照上报数据实地踏勘,一一进行核实。第三步,由专项治理办公室会同辖区政府、国土、规划、建设、发改等相关部门与企业、用地单位及相关群众座谈、确认。第四步,由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副组长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专题听取汇报,研究分析问题,提出初步处置建议。第五步,由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领导小组全体会议,辖区行政一把手及分管领导和市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研究处置方案。第六步,由专项治理办公室将领导小组会议形成的意见决议以正式文件下发到各辖区政府及市直相关单位贯彻落实。活动开展以来,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16余次,治理办公室、辖区政府及国土规划等部门召开会议达40多次,对全市213宗闲置土地,逐宗进行研究,逐项制定措施、逐个提出意见。
集体会审慎决策。活动开展以来,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先后召开16次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市纪委,市政府,市人大、政协、检察院、公安局及规划、城建、人防、房管、综合执法等部门和涉及的区政府、管委会行政一把手、纪委书记及分管领导参加会议。本着“尊重历史、结合实际、落实政策、慎重处理、解决问题”的原则,对认定的尚待处置的闲置土地,逐宗拟定措施,明确责任主体。最终形成的处置意见以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文件形式,下达各相关部门予以落实。
“三色”预警抓落实。建立完善预警系统,治理办将全市闲置土地及违规用地情况分门别类,采取挂“红、黄、绿”旗的办法。即:已经开工,达到投资进度,挂绿旗,说明该宗地已得到较好处置,治理办向企业发出加快施工进度的通知;虽然开工,但未达到投资强度,进展缓慢,挂黄旗,说明该宗地存在一定问题,治理办向企业和辖区政府发出加快施工进度的督导通知,限期完成投资强度;没有按约定时间开工、毫无动工迹象,挂红旗,治理办向企业及辖区政府发出警告通知,限定时间立即开工,预期仍然不开工建设,将启动收回程序,依法收回。
信阳市闲置土地专项治理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省纪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全市的治理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土地利用效率得到明显的提高,各级政府比较满意。从活动开始起,全市新开工项目49宗,面积219公顷,直接经济投入约12亿元;追缴了一批出让金,共追缴出让金达5.86亿元,为市县两级财政增加了收入。收回闲置土地30多宗,面积90多公顷。
解决了多年来的土地闲置浪费问题,企业比较满意。活动开展以来,我们共为39家企业解决土地难题。信阳市宏冠房地产公司“颐丰园”项目负责人非常激动地说:“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太好了,解决了我们企业多年来无法解决的问题,我们可以开始干了,将开工速度加快加快再加快。”原来,该企业因为规划调整,面临着容积率调整后补交出让金的问题,由于涉及补交出让金是按照老标准还是新标准,一直困扰着企业无法开工建设。这次省闲置土地专项治理办公室下发了豫治理发[2012]3号文件,明确规定了时间界限和补交标准,给企业指明了道路,使一些政策性极强的问题得到了解决。
解决了群众生活难题,老百姓比较满意。活动开展以来,共为43宗土地拆迁指明了出路,明确了解决问题的办法,改善了群众生活居住条件。如为浉河区邦达公司“丽涛雅苑”项目长达8年未能建设,举行听证会,并请人大、政协进行调研、听证,与企业、浉河区政府、拆迁户进行面商座谈,听取群众呼声,使棚户区一百多户群众得到妥善安置。为平桥区一栋烂尾楼长达20年未能拆迁强力推进拆迁到位。2012年7月20日,平桥区国土分局受部分群众委托,将群众张全贵等100多人集体赠给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的锦旗挂在市专项治理办公室里,锦旗上面赫然印着:秉公处置、心系百姓、清正廉明、创建和谐。
部门联动机制 第4篇
1 部门分工的必然性
行政执法即是司法实践, 也是技术性强的工作, 在行政执法实践中诸如现场调查, 案情分析, 技术诊断与鉴定, 都是技术性很强的工作, 需要持以严密慎重的科学态度, 才能体现行政执法公平合理, 处罚得当, 监管有力的司法原则。再则, 行政执法的工作成效, 并不是全然看那个部门办了几个案件, 为了处罚而执法, 更重要的是要体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在执法过程中使得管理相对人引以为鉴定, 并有效地为其提供技术指导服务, 以免类似现象再次发生。在实践中诚如对农业生产事故案件的查处与补救, 必须要由懂得农业技术的执法人员来行使;经营流通领域的案件, 必须要由懂得货物统通一般规律的工商部门来查处;厂矿企业的产品质量安全案件, 必须要由懂得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质检部门来查处。否则, 对案件的查处将难以着手, 更谈不上监管有效, 提出补救措施, 为其提供技术服务了。于是说行政执法的部门分工, 是行政管理与技术应用的现实表现, 是社会事务管理和提高行政效能的必然要求。
2 属地管理的见解
行政执法属地管理, 是我国法律规定的司法原则, 现实中行政执法人员都有执法区域的界定, 指的是行政执法机关 (人员) 只能在有管辖权的行政区域内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但是, 这并不意味着对行政执法系统性的分割, 在当今的行政执法实践中有相当部份的行政执法机关 (人员) 对属地管理原则的概念含糊不清, 缺乏对其真实本意的认识。诚如, 在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执法检查实践中, 除个别特别严重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外, 一般的假冒伪劣产品事件, 都是以对事发销地经营者进行象征性处罚而告终, 并未能追溯触及到制假者的源头处置, 表现为事发一处查处一处, 信息资源不能共享, 行政执法区域分割, 堵流不堵源, 铲草不除根的不经济、低效能做法, 给假冒伪劣产品在社会上流通留了窝害, 严重有损于行政执法的初衷。鉴此, 以愚者之见, 应加深对属地管理原则真实本意的认识, 别将属地管理原则误解为, 只查处事发当地, 而不追溯事发源头, 应通过加强互动共同平台、可追溯制度建设和联动机制实践的运作, 追本溯源, 一查到底, 铲除源头窝点, 有效提升行政执法联动效应和高压态势, 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的威慑力, 以达到系统、规范、高效的执法目的。
3 联动机制的基本构架
联动机制在行政执法实践中的有效运作, 是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开展合作交流, 形成工作合力, 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效率, 降低行政成本, 增进行政执法威慑力和执法监督的有效方法。是行政执法与时俱进的必然要求[1]。行政执法联动机制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3.1 部门联动
缘于各行政执法机关的职能权限不同, 针对于许多执法执行的是分段管理的做法, 但由于许多违法行为所具有的系统性和连续性, 彼此间又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必然联系, 诚如现场调查、技术鉴定需要由专业技术部门进行, 吊销营业执照只能由工商部门依法做出, 交通道路栏截只能由公安交警执行, 依法判决只能由人民法院执行, 如此等等, 往往是一个行政执法案件, 需要由多个部门的协作配合。单打独斗, 要么对案件查处进展缓慢, 对违法行为打击不力;要么遇到棘手问题执行难, 对案的查处不尽科学合理, 甚至步入案件查处举步艰难, 超越行政执法权, 知法犯法的境界。于此, 行政执法不能仅凭某一部门的各自为战, 对于执法分段管理, 违法事实涉及面广, 涉及多种处罚种类, 社会较为关注的执点、难点案件的查处, 必然要有多个部门的联合行动, 建立健全一套紧密联系, 便捷高效的联动工作机制, 才能形成行政执法凝聚力, 达到快速有效, 合力共击违法行为的良好氛围[2,3]。
3.2 区域联动
许多违法行为的违法事实并不是在案发源头就地被发现, 违法事实也不仅仅锁定在某一行政区域, 在行政执法实践中, 时常会出现A辖区生产的假冒伪劣产品, 到B辖区的流通领域才被查获;同样的在流通领域中A辖区已查处封存了某一生产企业的质量安全问题产品, 而在B辖区却未被查获, 仍在流领域中流通销售;某一行政区域的行政执法机关, 在监管执法过程中, 在流通领域查获了不属于当地管辖的某企业生产的假冒伪劣产品, 只仅仅对当地流通领域的经营者进行查处, 作出了行政处罚, 而因缺乏对属地管理原则本意的认识和图省事, 并未对制假源头进行追溯查处的现象。所有这些现象的发生, 无不说明当前我国的行政执法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区域联动机制的缺失和可追溯制度的不健全, 在较大程度上限制了行政执法即要截流, 更要堵源真实意图的体现。今后应加强对违法行为, 违法事实流动性, 行政执法系统性的认识, 以系统方法论为指导, 借助于信息互动平台建设, 有效提高信息传递的时效性和互动性, 切实有效地强化区域联动和可追溯制度建设, 以拓宽执法监管视野, 延伸执法监管触手, 形成执法监管、违法案件查处合力。不管案发何处, 通过平台信息传递, 区域联动机制运作, 必须一查到底, 铲除案发源头, 探索形成一套紧密协作, 区域联动, 合力共堵的区域联动工作机制, 不给违法行为者留下可乘或漏网之机[4]。
3.3 社会联动
所谓的行政执法, 是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 具有着广泛的社会性, 需要有广泛的社会参与, 形成人们的共识, 才能起到良好的效果。于此, 在行政执法实践中, 各行政执法机关应根据各自的职能权限与生产企业、产业基地、基层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立联手合作工作关系。开展法律法规宣传, 帮助他们设立内部管理组织机构;建立健全产品质量保障、技术作业规范、内部管理制度等组织和制度建设, 以增强法律意识, 提高标准化生产管理水平, 规避不良现象的发生。
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投诉电话, 接受群众的投诉举报, 营造广泛的社会参与氛围。并根据组织原则为举报提供案源者作好保密工作, 根据案件的情节给予一定的精神或物质奖励, 以取得社会民众的积极配合与支持, 为尽早发现违法行为, 掌握查处违法事实, 罗集违法案源创造更为有效的便利条件, 形成一种良好的群众基础和社会氛围。
3.4 执法与服
务联动行政执法包含着很强的技术内容, 全面有效、标本兼治, 以堵后患的行政执法, 并不仅仅是为了案件的查处, 行政处罚而执法, 更重要的是要为管理相对人提供技术和信息服务。案件查处与提供服务, 是行政执法的2个重要方面, 彼此间存在难以分隔的内在联系, 2者不可偏废, 在现实中, 某些行政执法案件的发生, 并不意味着心存恶意, 损人利己的意向, 而是缺乏对技术的把握, 信息获取的滞后性。因之于此, 应通过采取选派人员学习深造, 开展技术培训, 现场技术指导, 讲解注意事项, 编发技术资料, 规范作业行为, 提供产业、技术信息等方法途径, 有效为其提供技术、信息服务, 为规避不良事件的发生提供有力的信息、技术支持。
摘要:行政执法具有着很强的技术性, 部分分工是行政执法的必然要求, 属地管辖是行政执法的法定原则, 然而行政违法行为具有着系统性和流动性, 需要有联动机制的充分融合, 才能有效提高行政执法效率, 真实体现行政执法的本质意图, 本文就此谈点个人不致成熟的见解, 旨在抛砖引玉, 与大家共同探讨。
关键词:行政执法,属地管理,部门分工,联动机制
参考文献
[1]论行政执法联动机制法理基础与功能[EB].http//blg.sina.com.co/s/blog-64836fq60100y95v.html.
[2]汝坤.阜阳纤检:行政执法工作联动机制的探索与尝试[J].中国纤检, 2011, (15) :42-43.
[3]长治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联动工作机制[EB].http://www.96315czcq.gov.cn/news/ShowNews.asp?id=89.
部门联动,及时化解一起信访事件 第5篇
部门联动,及时化解一起信访事件
近期,我社会同民政局、总工会和古溪镇等单位,切实下访,了解情况,化解了原县供销社所属已改制企业——原古溪供销社退体职工黎应仁因退休待遇、医疗保险、住房等问题多次上访的事件。
(时间)以来,原县供销社所属已改制企业——原古溪供销社退体职工黎应仁因退休待遇、医疗保险、住房等问题多次到县合作经济联合社、总工会、信访局等部门信访,请求解决这些问题。我社领导高度重视,多次组织我社干部职工深入黎应仁家中及相关单位了解情况,耐心疏导当事人的不满情绪,深入浅出的讲解相关政策,积极促成当事双方真诚沟通,在我社领导职工及相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当事人的合理诉求得到了满意的解决,并签订了息诉罢访协议。
部门联动机制 第6篇
一、厨余垃圾直接运送
海淀区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基地之一,是国际知名的高等教育和科研机构聚集区,国内知名的旅游、文化、体育活动区,日常居住人口已达到350多万人,在这里的居民每天产生大量的厨余垃圾。以往的厨余垃圾是由小区物业负责运输到附近的垃圾楼中,然后再由环卫部门进行后端的运输处理工作,这样的做法经常会出现物业再运输过程中的遗撒等二次污染的问题,面对垃圾成分中所占比重最大的厨余垃圾,海淀区走出了自己的特色。为切实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由海淀区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督促相关成员单位开展本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区内开展了厨余垃圾直运的特色分类活动。每天定时定点由区环卫中心巡回收集试点小区的厨余垃圾,厨余垃圾运输车直接进入小区到指定位置进行收集,每天收集的厨余垃圾经过小区物业和区环卫中心的确认后再直接送往综合处理厂,进行无害化、资源化处理。这样的做法改变了厨余垃圾以往的行程,增加了厨余垃圾量统计的准确性,使居民更了解垃圾分类运输,提高了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改变了小区厨余垃圾遗撒及臭味等运输途中的二次污染的问题。
从走访的垃圾分类试点小区,记者了解到,为大力宣传和普及垃圾减量垃圾分类知识,提高居民垃圾分类方法知晓率和垃圾正确投放率,最大限度地实现垃圾再利用和资源化,海淀区按照每80户至120户配备2名指导员的标准,招募了“绿袖标”指导员3644名,为“绿袖标”指导员配备了工作服及工具。同时,区政府购置了20辆厨余垃圾运输车辆,组建了海淀区厨余垃圾运输车队,主要负责试点小区厨余垃圾的运输工作。
采访中,记者跟随海淀区环卫中心五队的厨余垃圾运输车走访了常青园一区和三区,以及郦城小区。常青园一区属于回迁小区,这里共有居民1848户,走进小区内,记者看到的是头戴垃圾分类宣传帽、肩挂“绿袖标”指导员袖箍的垃圾分类指导员,以及摆放整齐的分类垃圾桶,每个垃圾桶都光洁如新,这是因为小区内有“绿袖标”指导员进行每日的垃圾二次分拣和定期垃圾桶消毒、清洗与维护,垃圾桶是按每年10%的破损率进行缺补。记者了解到,一辆容量为3吨的运输车,每天早7∶00出发,固定要走完22个小区。厨余垃圾由居民从家里带出,扔进垃圾桶,并集中在小区内的1—2个堆放点经过“绿袖标”指导员现场指导、二次分捡后,投入厨余垃圾车中,转运至小区内的垃圾楼,再从垃圾楼送往指定的中转站。
与此同时,海淀区还积极提升改造垃圾收集运输系统,为满足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的要求,区政府编制了《海淀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系统提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自2010年起,拟用两年半的时间,对本区密闭式垃圾清洁站、垃圾箱站、垃圾桶站及垃圾收集运输车辆等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系统实施整体的提升改造。目前,样板试点站(上地和北京理工大学)已建成试运行。
此外,海淀区还加强对垃圾分类工作过程和结果的监督考评,以委托第三方的形式开展垃圾分类监理工作,重点围绕垃圾分类的效果、垃圾收集容器、车辆等设施设备的到位情况、“绿袖标”指导员的工作情况,实施检查,开展考核评价工作。
二、以社区为宣传阵地
海淀区认真开展了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如,“垃圾分类进机关”、“垃圾分类进校园”、“垃圾分类进社区”、“垃圾分类进乡村”活动,并以社会单位为阵地开展宣传活动,向各社会单位发放宣传手册,垃圾分类方法指南等;上门指导分类方法,督促工作进展,提供必要的支持,促进垃圾分类达标。如,开展了“垃圾分类进机关”活动,在全区党政机关开展垃圾分类示范引导活动。推行绿色办公,提倡使用再生纸,实行“双面打印”,提倡办公用品重复使用,在区机关食堂开展“按量取食 文明就餐”活动。同时,开展了“垃圾分类进校园”活动,在中小学中启动“争做垃圾分类垃圾减量环保小卫士”,在学校配置了各种型号的垃圾分类设备(垃圾桶、垃圾车、有机垃圾处理机),并编写特色教材,将垃圾分类减量知识融入到中小学生生活教育及各学科教学领域。还制作了“参与垃圾分类,倡导绿色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光盘、宣传展板,下发到各中小学校。
另外,以“周四垃圾减量日”活动为载体,推动主题宣传实践活动。在目前全市已举行的“周四垃圾减量日”活动中,共有5个“周四垃圾减量日”活动在海淀区举行。如,2010年4月15日在海淀区举行的全市第一个“周四垃圾减量日”活动,推出了“周四垃圾减量日”活动标识,正式启动了全市“周四垃圾减量日”活动。
值得一提的是,海淀区以社区为宣传阵地开展活动,充分利用环保志愿者和高校社团深入开展社区宣传活动;并向居民发放倡议书、垃圾分类指导手册;利用社区宣传栏、橱窗张贴宣传画、主题海报及悬挂横幅,在垃圾桶站、楼道设立提示牌等;开展讲座、培训、居民互动等专题活动;发挥居委会、家委会等居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发动社区党员、和谐促进员和楼门长开展志愿宣传活动;建立指导员队伍,入户对居民进行点对点宣传,在垃圾投放高峰时段对居民监督指导。
三、部门联动系统建设
海淀区通过各部门联动、密切协作,开展垃圾分类,逐步建立试点单位生活垃圾规范有序、技术先进的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体系,初步实现试点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
由区市政市容委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负责全区垃圾分类工作的统筹、指导、检查工作,并组织成员单位进行检查考核等工作。区财政局负责预算审定和资金拨付工作,负责开展垃圾减量垃圾分类工作涉及设备、车辆购置,宣传、奖励、指导员补贴和培训经费,特别是日常运行管理等财政资金的保障,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做好资金使用的管理工作。区文明办负责垃圾分类的宣传工作,区社会办负责小区垃圾分类的具体组织、指导、协调、检查、预验工作;区农委负责农村地区垃圾户分类的具体组织、指导、检查、预验工作;区教委负责中、小学校垃圾分类组织、指导、协调、检查、预验工作;区商务委负责大型商场、果蔬批发市场开展垃圾分类组织、指导、协调、检查、预验工作;区旅游局负责组织星级宾馆饭店、旅游景区、民俗旅游业态等行业垃圾分类的具体组织、指导、协调、检查、预验工作;区机关事务管理处负责区属机关办公区垃圾分类的组织、指导、协调、检查、预验工作;区环卫中心负责培训厨余垃圾运输人员,完成281个试点小区厨余垃圾对接、外运工作和外运厨余垃圾处理费用的结算支付工作;各街道、乡镇负责辖区内小区、行政村垃圾分类的具体实施工作,负责计划、组织、指导、协调、检查、预验工作,并深入宣传垃圾分类的意义、具体方法、标准及相关政策;负责垃圾分类指导员队伍的组建和管理工作,开展对居民、社区志愿者、楼门长、垃圾分类指导员奖励工作的组织和实施,配合区相关部门做好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改造工作;负责辖区内垃圾分类收集工作,配置收运车辆,对收运人员进行专业化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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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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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青园社区
常青园一区的“绿袖标”指导员李大姐告诉记者,他们指导员都是自发参加这项活动的,在物业公司的组织下,他们主动向社区居民宣传垃圾分类的知识。这样的宣传活动,大概平均每月举办2、3次,现在居民们的环保意识已经有了很大提高。
在垃圾分类开展伊始,常青园社区也遇到了不少棘手的难题:如有些居民对垃圾分类有些抵触,有些年轻人怕麻烦不进行垃圾分类等。遇到这样的情况,他们能做到的就是耐心宣传,为了不与居民发生冲突,他们自发地在厨余垃圾桶旁边贴上自己手写的“请您把瓜果、蔬菜、皮核、剩菜饭等厨余垃圾放入桶中”的标语牌,帮助指导居民进行垃圾分类。
李大姐还告诉记者:“以前居民能把垃圾扔进来就不错了,每天几个分类垃圾箱里面的垃圾基本上都是乱七八糟的。垃圾少点的时候,我们就会从里面挑选分类,把一些瓶子、废旧报纸挑出来。当垃圾特别多时,就不会分得那么细了,只是挑一些大个的。” 经过一年多的宣传努力,社区的居民已经形成了垃圾分类的意识。相较于一年前,每个居民都已经养成了垃圾分类的习惯。
美林花园社区
来到美林花园社区我们得知,这个小区的垃圾分类推广顺利得益于物业公司的大力支持与配合。这个小区设有业委会,自2007年开始,物业公司便开展了垃圾分类的有关宣传活动,每周组织保洁、保安人员学习北京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做到每个办公室实行垃圾分类制度,设置可回收垃圾和其它垃圾两种容器,制作一些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展板并组织居民积极参加宣传活动,让居民都能够参与垃圾分类。几年中,物业公司三次与业委会联名开展致居民一封信活动,为全小区746户信箱投放宣传信,让每个居民都参与垃圾分类,建设生态北京,减少污染,保护环境。通过这几年的宣传,目前小区内垃圾减量率达到10%左右。同时,收集垃圾时能做到密闭、分类收集,防止二次污染。居民知晓率达95%以上,而收集后及时清理作业现场,清洁收集容器。
为了真正做到垃圾分类,从2007年开始,物业公司包括节假日从不间断记录垃圾分类情况,并自筹资金,为每楼25层用户每层设立分类垃圾桶,每天2次更换垃圾袋,为垃圾桶消毒、除臭。小区内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全部按照标准进行配置,数量合理,与周围环境布局相协调,住户垃圾桶、垃圾袋、《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全部发放到业主手中,所有容器外观始终保持清洁,无残缺、破损、封闭性好,完好率达100%。同时,还利用寒暑假时间,以学校为宣传阵地开展活动:开展“小手拉大手”,垃圾分类进校园活动;编制发放适用于学生使用的垃圾分类环保教材;通过主题班会、队会,学校组织的综合实践活动等形式,普及垃圾分类基础知识,从而形成“垃圾分类从我做起,从点滴(细节)做起”的浓厚氛围。
万科西山庭院社区
万科西山庭院社区,不只是在海淀区,也是北京市垃圾减量垃圾分类做得最好的示范小区之一。走在社区中就好像来到了一座大公园,环境整洁,空气清新,绿化景观随处可见。
社区物业公司负责垃圾分类工作的助理经理白金龙告诉记者,整个小区共有楼房26栋,居民650户,人口1900余人,日产垃圾1.2吨,而最后运出小区的垃圾是大概只有总量的60%。厨余垃圾收集起来采取厨余垃圾处理机处理,“这设备24小时运转,可将300公斤的厨余垃圾变为30公斤肥料,稀释后就可以直接作为肥料。我们把这些有机肥主要用于公共区域绿化及首层居民家养花使用。”白经理指着一户居民一层的小花园自豪地对记者说。小区的其它垃圾由海淀环卫服务中心负责清运消纳处理,可回收物的回收工作由北京市开源技贸总公司负责收购和循环利用,“这样一来各种垃圾的来龙去脉就一清二楚,居民付出劳动进行分类也不会感觉是白费功夫。”
看着小区公共区域样式新颖的垃圾桶,24小时运转的厨余垃圾处理机,分门别类的可回收物暂存区。记者不禁向白经理问道:“咱们小区的物业费很贵吧,每年在垃圾分类上的投入大概有多少?”
白经理笑了笑说:“垃圾分类这项工作是不花物业费的,回收公司每年交给社区6000元管理费,政府给社区每年2万元的补贴,加起来社区进项26000元;而花费主要有厨余垃圾处理机的电费7000元、菌种及维护费3000元,剩余的用来搞活动,基本持平,还略有盈余呢。我们现在主要是靠补贴,但也在探索其他盈利的方式,就算以后政府不补贴了,我们也一样要把垃圾分类这项工作做下去。”
部门联动开展核定培训工作 第7篇
近日, 沈阳市于洪区地税局综合业务一科和综合业务二科组织税收管理员60余人, 联合开展2013年核定工作培训会。在准备阶段, 两部门统一制定核定工作方案, 并以区局文件形式下发。培训会上, 区局小教员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核定和个体定期定额核定的政策依据、工作要求和操作流程等进行了详细的讲解, 使征管一线人员明确分工职责、核定时限和工作程序, 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加强协调, 注重部门联动, 在减轻基层税收管理员工作量的同时, 也实现了资讯、经验和方法的共享, 充分发挥了合力作用, 为核定工作的顺利完成奠定了坚实基础。
部门联动开展核定培训工作 第8篇
近日, 沈阳市于洪区地税局综合业务一科和综合业务二科组织税收管理员60余人, 联合开展2013年核定工作培训会。在准备阶段, 两部门统一制定核定工作方案, 并以区局文件形式下发。培训会上, 区局小教员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核定和个体定期定额核定的政策依据、工作要求和操作流程等进行了详细的讲解, 使征管一线人员明确分工职责、核定时限和工作程序, 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加强协调, 注重部门联动, 在减轻基层税收管理员工作量的同时, 也实现了资讯、经验和方法的共享, 充分发挥了合力作用, 为核定工作的顺利完成奠定了坚实基础。
美国煤电联动机制剖析 第9篇
美国煤电联动机制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发生在发电企业与煤炭供应商签署合同时所附加的调整价格条款;第二部分则发生在州政府对于电价所实施的燃料价格调整条款, 即允许电价在基准价格基础上根据燃料价格的变动实行联动调整。煤电生产链的不同环节就通过上述两方面联动机制, 将燃料价格及电价联动起来, 使得最终的电价能够反映燃料成本的变化。
煤炭合同按价格条款划分为三类:固定价格合同、市场价格合同以及上升价格合同。
1.固定价格合同
在签署长期合同时, 按照预期成本的变动规定一个固定的价格, 并在合同年限内以此价格执行。对电力企业来说, 由于预期未来生产成本会提高, 固定价格必然会高于当时的市场价格, 高于当时的生产成本。这在当时对买方是不利的, 此时, 买方可以在市场上以低于固定价格的市场价购买到所需的煤炭, 因此, 有违约的可能性。对煤炭供应商而言, 签订合同的前期是有利的, 但随着成本增加, 执行后期就有可能出现固定价格低于当时的市场价格的情况, 这时, 供给商便可能在质量或者数量方面违约。在成本增长的预期下, 买卖双方均有违约的可能, 因此, 在成本和价格预期会上涨的环境中, 煤电双方很难达成长期的固定价格煤电合同。
2.市场价格合同
指买卖双方约定价格将随着市场价格的变化而变化。与固定价格合同相比, 不存在违约激励, 因为其价格就是市场价格。但是, 煤炭作为特殊商品, 具有较强的差异性, 很难以某种特定煤炭种类的市场价格确定合同执行价格, 在这一层面上导致合同执行存在风险。
3.上升价格合同
在一个反映当时供需的基准价格基础上, 加上一个随着煤炭的生产成本的变化而变化的条款。与市场价格合同相比, 它提供了明确的合同价格, 并非完全依赖于市场价格;并且在合同期间内能够随着煤炭价格的变化而变化。不足就是上升价格合同没有足够的激励使生产者提高生产效率, 即使生产者尽量高效率生产, 一个特定的煤矿的生产成本可能高于或者低于典型煤矿的生产成本。这样, 煤炭的合同价格便会高于或者低于该特定煤矿生产的煤炭应有的价格, 致使该价格条款对于煤炭供需变化并不敏感。
4.指数上升价格合同
合同价格随着一个公式调整, 该公式包括反映供给者投入品价格的加权平均价格指数和劳动力和资本生产率的指数变化。相较于普通的上升价格合同, 该合同并不依赖于某一特定供给者的实际成本而进行价格调整, 而是使用外生反应一般市场机会的指数进行调整, 能够解决生产激励及价格偏离的问题。煤炭价格波动不能充分反映出对需求侧的冲击。短期供给侧的冲击更容易捕捉, 但完全捕捉也很难。因此, 使用上升价格条款时一定要意识到在市场遇到强烈的需求或者供给侧的冲击时, 严重的讨价还价的行为就会出现。
二、煤电联动机制的必要性
电力作为国计民生的重要保障, 一旦发生供给不足的情况将会对生活和社会发展产生较为严重的影响, 因而保障电力厂商的合理收入诉求, 引入燃料价格调整款项成为必要。煤电联动机制能够为电力企业、消费者、监管者以及股东带来一定的好处, 其主要优势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对消费者
煤电联动机制实现了将成本合理地分配到受益消费者头上, 坚持“谁受益谁买单”原则, 确保了成本因果关系与代际公平原则的一致性, 更好地将需求侧冲击即将招致的成本变动与成本回收对应起来。及时向消费者展示现行的消费成本, 使他们自己了解他们的消费决策能够避免产生的成本, 从而鼓励节能。
2.对监管者
煤电联动机制通过避免对燃料成本变动及其他远远超出电力企业可控范围的可变成本进行正式的全面的审核, 从而简化了电价调整的监管程序, 能够大大减少监管成本。此外, 在燃料价格调整款存在的前提下, 电价的调整频率能够大幅减少, 能够为电力企业提供更大的成本控制激励, 使得企业有动力将自己能够控制的成本尽量减少。电力企业自身无法掌控的燃料价格得到自动调整, 使得电力企业能够更加集中精力解决其控制能力以内的成本问题, 促进电力行业的整体发展。
3.对电力企业
减少了电力企业营业利润的波动性, 缩短了成本出现与成本回收之间的时间差, 从而减少了营业利润的波动性进一步降低了金融市场现金流量不足的风险。降低现金流量不足的风险, 在极端情况下能够防止电力公司的债务成本上升, 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电力公司的债务成本。此外, 稳定的现金流量能够防止电力企业增加运营资金津贴以补偿难以预测的波动成本主要是不可控的费用支出。 财务的稳健能够使得电力企业有足够的资金用于技术开发及进一步的投资, 从而保证并提高服务质量。从发展的眼光看来, 这些投资对于一个行业的健康发展而言是非常重要的。
三、给中国煤电市场的借鉴意义
中国和美国煤电联动机制最根本的差异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美国大多数电力企业都拥有燃料价格调整条款, 在煤炭价格大幅上涨时, 电力企业也能有效地将成本转嫁给消费者;另一方面是一旦出现合同违约, 通过法律途径, 美国法庭的执行能力非常强, 强力约束煤电双方的违约可能。相较而言, 中国的煤电合同基本不具备法律效力, 这可能是“双轨制”留下的历史问题, 亟需给予大力根除。
2004年, 发改委发布《关于建立煤电价格联动机制的意见的通知》, 启动了煤电联动政策。但由于政府考虑到电价上涨可能会影响经济增速和增加居民负担等经济和社会因素, 严格意义上的煤电联动政策一直没有真正落实, 煤电矛盾长期突出。目前, 中国煤炭与电力均启动了市场化改革, 但各自为营, 均以行业利润最大化为决策目标, 容易导致成本推动型通货膨胀, 与经济发展目标相冲突, 如何设法理顺煤电矛盾, 实现煤电一体化, 利益共享, 风险共担, 可能是当前背景下可行的一种方案。
摘要:电力作为一种特殊商品, 关系着国计民生。长期以来, 国家出于经济及社会影响的考量, 煤电联动机制一直无法真正落实, 致使煤电矛盾长期并存。本文试图剖析美国煤电市场的先进经验及教训, 寻找适合中国国情的煤电联动机制, 促进煤电双方健康稳定发展。
关键词:煤电联动,价格,合同
参考文献
[1]刘振亚.中国电力与能源[M].中国电力出版社, 2012.
校企合作联动机制研究 第10篇
对于如何建立高校的校企合作机制问题,国内外学者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三方面:第一,校企合作的意义及利益分析。Pamela Mueller[2]提出高校与企业合作必将是双赢的结果;姚春梅[3]认为产学研结合能够不断提升地方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吴杰[4]指出校企合作是企业竞争和发展的必然要求;罗炜等[5]运用博弈分析法对校企合作双方的利益关系进行了剖析。第二,校企合作机制设计。任元军等[6]指出校企合作机制包括动力机制、选择机制、利益机制、风险机制和环境机制等;徐文俊[7]提出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政府以及中介组织共同构成产学研合作的五元主体,五元主体分别构成产学研合作的主导推动层、辅助参与层及环境保障层;David C. Mowery等[8]提出一般性合作、个人合作、契约性合作、知识转移训练、与政府共同研究、研发联盟、合作研究中心等七种校企合作关系类型。第三,提高校企合作效率的具体对策。樊群等[9]建议高校与大中型企业合作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形成有利于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迅速转化的有效运行机制;王艳丽[10]提出建立科学、公正、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是促进校企合作的关键;刘军等[12]提议建立行政牵引与市场主导“双作用”的运行体制,做好资源整合及参与方功能定位,不断提高合作技术平台的监管与服务能力。上述学者的研究成果对建立校企合作联动机制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但是,现有研究大多局限于他组织的角度,研究依靠外力推动的校企合作模式,如何建立自组织视角下的校企合作联动机制仍是学术界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本文首先分析了校企合作的外在推力和内在动力,以此为基础建立了校企合作机制的过程模型,最后分析了校企合作机制形成的条件和路径。
1 校企合作的动因
1.1 内力:校企双方自身发展的需要
高校的职能不仅是培养人才,而且是高新技术的辐射源。校企合作不仅能增加高校的科研经费,而且能够把科学技术与生产实践结合起来,使高校教师得到锻炼,并运用实践检验高校的理论知识。高校与企业合作能够增强高校科研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国家的创新能力。源源不断的技术革新使企业发展的源泉,企业的生存与发展都离不开科技创新。与高校合作能够缩短技术创新周期,有分工、有计划的使生产与研发同步进行,既节约了企业的成本,又能够及时为企业带来发展的源动力。因此,校企合作是高校和企业双方自身发展的内在需求。
1.2 推力:推进科学技术创新的需要
在世界范围内的知识产品不断发生质和量飞跃的背景下,知识与经济之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经济的发展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我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实体,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依赖于科学技术创新,而科学技术的创新载体是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等,同时,高校和企业具有推进科学技术创新的历史使命和责任,两者合作能够实现优势互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因此,国家发展的不间断的科学技术创新需求是推进企业和高效合作进行技术创新的外在推力。
1.3 拉力:应对市场需求变动的需要
消费者的需求是不断变化的,这就要求企业的产品随之发生变化,否则,企业就将面临被淘汰的命运;网络化时代,技术壁垒逐渐消失,企业具有较强的消防能力,一种产品面世不久就将有一批能够生产同类产品的企业出现,在消费者选择权自由的前提下,企业的技术优势很难体现,在市场需求的拉动下,企业不断寻求更新产品的机会,与高校合作能够缩小更新产品的机会成本。高校的运转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而政府拨款往往不能满足高校发展的需要。教师、学生选择高校一般注重高校的办学条件和教学质量、科研水平等,与企业合作,取得企业在资金上的支持,在技术上的合作,也是高校提升自身办学品质的需要。
1.4 压力:提高市场竞争能力的需要
从行业竞争角度来看,技术创新是决定企业地位的关键因素之一。我国企业由于历史原因,科技研发的人力、财力投入都相对较少,科技成果转化的周期长,科技抗风险能力较弱,而且同行之间由于竞争关系合作较少,在市场中长期生存必须寻求外力。高校由于传统观念、资金紧张等原因,知识转化的速度和程度都不理想,造成了高校资源的浪费,限制了高校的发展。高校与企业合作能够避免同行竞争,增强自身的竞争能力。高校与企业合作能够达到“1+1>2”的效果,同时增强两者在市场竞争中的生存和发展能力。
2 校企合作机制的过程模型
机制的任务是通过体制内的动力传导、机构联动、信息反馈,运用有效的约束和激励,实现体制的目标。根据作者在实际工作中的总结及相关文献的研究成果,校企合作的过程可分为四个阶段,见图1。
2.1 校企合作启动阶段
在校企合作启动之前,首先要对高校和企业的现状进行评估。对高校的评估可以从资源投入、科研成果、人才培养、对外影响四个方面进行,对企业的评估主要从主营产品、知识储备、技术创新、知识缺口四个方面进行。以高校和企业的现状为基础,发现高校的技术供给和企业的技术需求。在内力、压力、推力、拉力的作用下,高校依托自己的科技储备、技术创新和科技发明,提供产品和工艺的创新,形成校企合作的供方市场;企业在内力、压力、推力、拉力的作用下,为了自身的发展,产生技术需求,面对技术需求,他们首先选择“惯例”作为解决技术需求的方案,在不能满足是,寻找知识缺口,选择高校合作,形成校企合作的需方市场。当校企合作供需双方达成一致时,校企合作启动。
2.2 校企合作运行阶段
校企合作的载体是实验室、研究中心、课题组等,参与人员包括高校和企业的技术、管理人员。校企合作的运行包括三个阶段。校企合作必须有资源的投入,高校和企业都要投入人力、财力、物力;然后是校企双方对合作项目相关科学技术的学习,包含个人学习、组织学习,通过接受知识、整合知识、转换知识和应用知识为合作技术开发做准备;校企的合作技术开发需要双方合作决策和合作实施,最后进行生产实践,从实验室开发走向产品研制。
2.3 校企合作验收阶段
对校企合作的效果进行验收,首先要对校企合作产出的产品和技术是否符合企业的需求进行评估,然后是看企业能否依托合作,建立知识仓库和专家系统,最后是对合作开发的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的目的是进行利益分配,在此基础上形成校企合作双方的有形激励和无形激励。有形激励包括薪酬激励、资源激励等;无形激励包括机会、权利、文化等。
校企合作双方合作的三个阶段都需要人员、知识、技术、资金、信息、政策、制度等因素的支撑。在经历了上述三个阶段后,双方形成新的合作需求后,循环经历上述三个校企合作阶段。
3 校企合作联动机制的形成条件
自组织理论认为,自组织系统不需要特定的外部作用,系统会通过一定相互作用的内部机制,自行从简单向复杂、从粗糙向细致方向发展,不断地提高自身的复杂度和精细度,能动的形成具有自主调节,自我完善、自主发展的有序结构[12]。构建校企合作的联动机制就是要以自组织理论为指导,在不需要特定外力的条件下,形成校企合作的联动运行。校企合作过程模型称为自组织的联动机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3.1 校企合作系统必须是开放的系统
开放的系统能够与系统外部进行交流,并通过与外界的交流,维持自身的功能和结构,使系统的熵值(熵值是对系统无效、无序的度量)不断降低。设deS表示校企合作系统与外界交流的熵,diS表示校企合作内部产生的熵,那么系统总熵值为:
dS=deS+diS (1)
当时deS=0,校企合作系统是封闭的,由于内部熵值的存在,不会形成联动机制;当deS>0时,校企合作系统与外界联系增加了系统的混乱性;时deS<0,但│deS│
3.2 校企合作系统与外界的交流必须是有限的
外界对校企合作系统的影响必须达到一定的阈值,超过或达不到这一阈值必将是系统熵产生影响。正确的开放才能从外界得到负熵,但是如果开放的程度不够,通过熵交换从外部得到的负熵不足以克服自身的熵增加,仍然不能出现校企合作的联动机制。
3.3 校企合作系统必须是非线性的体系
如果是线性的体系,其组成的要素必定少于三,它就不可能出现耗散结构。耗散结构的内部要素须大于等于三(注:耗散结构就是一种远离平衡的开放系统,这种系统的一个基本特征是它一直处在与外界不断交换物质、能量的过程中,能够维持着系统的有序结构,或者可能使系统向更高层次的有序化跃进)。。
3.4 校企合作系统要经历从无序到有序的必经过程
校企合作系统在刚开始时,必然是远离联动机制状态的。只有让系统远离联动状态,才能使系统在外力下,不断的从无序走向有序,从初级走向高级。开放的系统能够不断地从外界输入物质和能量,使系统或者维持原有的序状态,或者走向更高级的有序,即一种新的平衡,所以,物质和能量的输入就是给系统输入有序性。
3.5 建立适应外部环境变化的机构和职能部门
建立适应环境变化的组织架构,可以避免由于机构老化带来的不利影响,提高校企合作系统对外部环境变化的适应性,增强系统在不同环境下的灵活性和有效性,使系统保持有效稳定的运行效率,产生管理熵减的效应。
3.6 建立顺畅的信息沟通渠道
通过建立完善而顺畅的信息沟通渠道,一方面实现校企合作各部门间的信息往来与沟通;另一方面理顺机构间的各种关系,使得指令、计划或决策变化能够及时准确地传达,增强工作的效率,从而使得系统熵减少。
3.7 自适应的制度体系
僵化的制度体系会阻碍系统目标的实现,而自适应的、自调节的弹性制度体系则可以适应外部环境和社会需求的变化,能够根据不同的情况发挥应有的作用,提高整个校企合作系统的工作效率和绩效水平,有助于管理熵减少。
4 校企合作联动机制的形成路径
4.1 增强校企合作的信息化建设
校企合作联动机制的关键问题之一就是信息的流动。在校企合作过程模型中,校企合作的启动是由高校技术供给与企业技术需求之间的碰撞产生的,高校的情况、企业的情况,双方的供需都需要“信息”来传递。高校和企业都应建立专业的信息管理系统,这一管理系统应包括高校的资源投入、科研成果、人才培养、对外影响等,企业的主营产品、知识储备、技术创新、只是缺口等内容,通过信息系统可以清晰的了解高校的技术供给和企业的技术需求。同时,在校企双方合作过程中,信息系统应有跟踪式的信息披露机制,使得合作双方在信息透明的状况下合作,进一步减小系统内部的管理熵。
4.2 建立校企合作的第三方服务平台
校企合作双方第三方服务平台可以是高校的科技处、科研院,也可以是企业内部专门的管理机构,或者成立独立法人的专业技术合作服务机构。第三方服务平台的功能是为校企合作双方,提供技术存储和技术缺口信息、管理校企双方合作的合同、提供校企合作双方的担保、组织管理校企合作双方的利益分配。第三方服务平台作为外力,推动高校专心进行科技创新,提高企业寻找技术合作伙伴的效率。第三方服务平台的收入主要是校企合作管理费。
4.3 校企合作机制的自组织运行
体制的功能要通过机制的运行才能实现。校企合作机制的自组织运行可以实现校企合作体制的功能,推动体制内部环节的改善。在运行的过程中,自组织机制可以与外界环境不断交换内部作用的结果,根据外部环境变化的需要,推动系统对内部的机构设置和职能划分的自我调节,从而达到校企合作体制的优化。
4.4 强化激励和约束机制
良性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是系统联动的必要条件。对校企合作进行激励的途径包括分配制度、行为方式和信息沟通渠道。分配制度是最主要的激励方式,它与校企合作的绩效向管理,在完成目标之后,个人和组织的收益多少和收益内容都由分配制度决定;行为方式和信息沟通是为分配制度服务的,通过行为与信息掌握团队的需求,确定激励因素。约束机制包括目标约束和行为约束。在目标约束中,明确校企合作双方应达到的目标,以目标作为考核的主要指标,通过目标约束达到实现目标的目的;行为约束是指双方约定特定的条款,指导双方应该做什么,应该怎么做,不应该做什么,不应该怎么做。通过激励和约束机制能够给校企合作双方足够的动力和顺畅的运行力,推进管理熵的减小,达到自组织的联动效果。
摘要:在内力、推力、拉力、压力作用下,建立具有联动特征的校企合作机制是当前校企合作的迫切需求。论文在分析校企合作动因的基础上,构建校企合作阶段及新的合作需求等环节的校企合作过程模型,提出7个校企合作联动机制形成条件,并把“增强校企合作的信息化建设、建立校企合作的第三方服务平台、校企合作机制的自组织运行、强化激励和约束机制”作为校企合作联动机制形成的路径。
关键词:校企合作,联动机制,条件,路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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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小衔接联动机制的构建策略 第11篇
一、联合研修机制,变“摸着石头过河”为“踩着石头过河”
幼儿园和小学在认识上不能达成共识,造成衔接“断层”,幼小衔接工作难以推进。建立幼小衔接联合研修机制,有利于转变教师的观念,从幼儿身心发展特点的连续性与阶段性的角度看待幼小衔接问题,获得科学规范开展幼小衔接工作的具体指导。“联合研修”的对象是幼儿园和小学共同组织承担幼小衔接工作的核心教师,通过集中研修培训,掌握这一领域的专业化知识。“联合研修”可以由业务主管部门组织,核心教师通过参加联合研修进一步明确幼小衔接目标,学习制定幼小衔接实施方案,让参与培训的教师带着本校园“摸着石头过河”开展幼小衔接中出现的问题参与到研修中,互商、共研幼小衔接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再带着经验回到校园,负责引领本校园的教师开展幼小衔接工作,领着教师大胆实践,形成有益于本片区的幼小衔接经验,胸有成竹地领着幼儿“踩着石头过河”。
二、双向互动机制,变“单向”为“双向”
以往的幼小衔接更多为幼儿园“单方”向小学靠拢,因坡度大,容易形成“单边”衔接过渡,甚至产生拔苗助长等“小学化”倾向。“双向互动”是指幼儿园和小学共同构建幼小衔接实施方案,不再是幼儿园或小学单方向另一方的靠拢,而是双方的“双向”靠拢。双向互动其核心在于“互动”。“互动”是在共同目标下的交流和沟通,共同研究教育理论,探讨教学方法,研究幼儿的心理状况,调整活动的内容、活动的组织形式,在动态中共同面对问题,而不是在问题出现后互相推责、抱怨,有效避免因“断层”造成的幼儿进入小学后对小学的学习方式、生活环境的不适应。
三、片区联动机制,变“无序”为“有序”
当前,不少地方已实现片区公、民办幼儿园共建管理模式,小学也设立了片区共研模式,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建立“片区幼小衔接联动机制”,形成自上而下重视幼小衔接工作局面,有效统筹片区校园教育资源,规范管理,明确工作内容和要求,有利于调动小学的积极性。“片区联动机制”是指共建基地幼儿园与小学片区教研基地学校建立联盟校园,由两所联盟校园牵头,基于片区的实际,共商并制定片区幼小衔接可行性方案,根据小学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做好联盟校园的划分,统筹各校园资源的组织利用,提高幼小衔接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同时,共建基地幼儿园与小学片区教研基地学校要起到带动和示范引领的作用,改善目前公、民办幼儿园幼小衔接工作“无序”开展的现状。
四、幼小班级对接机制,变“隔断”为“融合”
在大多数家长的观念中,进入小学后,幼儿阶段的学习生活只能作为回忆,而对于幼儿园的幼儿来说,对小学的学习生活充满了各种各样的想象。两所校园的大门,将幼儿的情感“隔断”了。
让幼儿园大班一个班级的幼儿和小学一年级一个班级的学生对接,根据幼儿园和对接小学的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幼小班级对接机制”,规定活动的实践、频次、指定部分活动主题,统筹小学的活动资源和课程资源,让幼儿园的幼儿有机会参与小学各种丰富的活动,如走进课堂,参与少先队入队仪式,参与大课间联合体育活动,参与社会综合实践活动,参与兴趣小组活动等,增进幼儿对小学学习生活的了解,使幼儿的经验和情感与小学校园“融合”,这有利于幼儿形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同时有利于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形成对小学的正确认识,既可以解决幼儿入小学前后的“焦虑”问题,又有助于解决小学一年级学生对幼儿园生活的留恋问题。
五、定期评价机制,变“随意”为“可评量”
为了保证幼小衔接工作的落实,在幼小衔接工作开展的过程中还需要阶段性地通过互相评量,来明晰前阶段工作的落实情况、取得的成效、需要调整的部分。建立“定期评价机制”不论是幼儿园还是小学,都将更加重视此项工作,从某种意义上说,将对此项工作起到监督和促进的作用,扎实推进幼小衔接工作的有效开展。
除了幼儿园和小学之间的互动评价,幼儿园还可以定期举行开放活动,引入家长作为阶段成效的评价者。家长在活动中就孩子在幼小衔接课程实施中期望达到的目标进行观察和评量,可采取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帮助教师更加全方位地把握课程实施的目标达成情况、幼儿发展情况。
六、扭转传统观念,变“负效应”为“正能量”
家长受传统观念的影响,认为幼小衔接阶段幼儿园应该无限度地接近小学的学习内容和方式,对孩子入学后的社会适应性问题缺乏足够重视。入学焦虑情绪会潜移默化地影响到孩子,无形中会产生一种“负效应”。鉴于此,幼儿园、小学及家长可建立“三方联动机制”,定期开展活动,并将这一活动变成幼小衔接工作常态化开展的形式,具体规定开展的次数、时间,引导活动以多种形式进行,如家、校、园三方参与的家长学校、家教沙龙、专题研讨、课例研讨、专题活动等形式,这些活动都有意识地将家长纳入其中,让家长明确幼小衔接中家长角色的重要性和不可替代性,进一步加强幼儿的自理能力和独立生活能力培养,变家长的“负效应”为支持孩子尽快度过适应期的“正能量”。
幼儿的发展总是存在个体差异性,个别幼儿的能力发展水平低和社会适应能力弱的突出问题,主要原因是自身的特质和家庭教育环境,需要建立“入学困难儿童支持机制”“家长研修机制”等,给幼儿及其家长更多的帮助和支持,同时也减轻入学后小学阶段教师个别教育的压力。
构建幼小衔接联动机制,能有效调动家长、小学、幼儿园及社会资源等多方力量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幼小衔接顺利、科学、规范进行,协调几个平行机构合作开展幼小衔接研究。但保障“联动机制”的落实需要教育主管部门统筹规划、全面部署、规范要求、管理到位。由于幼儿园和小学是相对独立的两个机构,属于两个不同学段,缺少相互的沟通和交流,这一系列的联动机制的推进有赖于行政部门的推动,这也是幼小衔接能否顺利、规范开展的关键。
确立联动理念建立并举机制 第12篇
医药、医疗、医保, 是相互依存的关系。无论从改革角度还是从发展角度, 都需要确立“三医联动”理念, 建立“三改并举”机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 “三医”要实现可持续发展, 更需要这“三性”。
2009年新医改以来, 许多制药企业秉持“三医”协调发展理念, 积极助推联动与并举, 企业取得了新发展。我认为主要做法是“三讲”:一是讲质量。从决策层、管理层到操作层, 都把药品的疗效放在第一位。二是讲参与。对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基本医保药品目标, 筛选出适合的产品积极参与各省的集中招标采购, 以实际行动支持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和医保支付制度改革, 各家企业也从参与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取得了新的发展成效。三是讲前瞻。全民医保已经从以扩大覆盖范围为主的外延扩张进入以提升质量为主的内涵发展新阶段, 这对药企提出什么要求, 一直是我们关注和研究的重点, 也是制药企业抓新机遇、实现新发展的着力点。
部门联动机制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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