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诉求申请书范文
变更诉求申请书范文(精选14篇)
变更诉求申请书范文 第1篇
名称变更申请书
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我公司因业务需要,经股东会决议同意把公司名称”山西易信通达贸易有限公司”变更为“太原市泽滩混凝土材料有限公司”,并委托侯炎红办理名称变更手续,有此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有我公司承担。望贵局予以办理。
山西易信通达贸易有限公司2013年11月25日
变更诉求申请书范文 第2篇
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提交文件目录
经办人签名:
年月日
注: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本人或其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填写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申请书须知
1.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申请书》;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作出的变更决议;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2.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成员出资总额的,还应当提交全体出资成员签名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
3.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住所的,还应当提交新的住所使用证明。4.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业务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5.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法定代表人姓名的,还应当提交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表格:申请类1.2第2页)。
6.提交文件、证件复印件应当使用A4纸。
7.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名。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审核类 2.3
变更诉求申请书范文 第3篇
(一) 债权的概念
债权, 一般是指在债的关系中, 一方得请求对方为特定给付的权利。债权是请求权, 债权人得依其债权请求债务人履行其债务, 债权人基于债权而受领的给付是属于有法律原因的给付, 债权人得永久保持其给付。在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 债权人可以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保护其请求权, 并在取得执行名义后, 有权通过执行程序对债务人进行强制执行。
(二) 债权转让的理论基础
债权转让实质上是对债权的处分行为, 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关系的内容, 债权人将其债权移转于第三人的法律事实。早期罗马法认为债权是连接债权人和债务人的连结点, 债权转让将使债权失去同一性。①在英国普通法中, 早期也不允许债权转让, 按照普通法的规定, 债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不应允许第三人介入。萨维尼等人就主张债权不得转让, 理由是如变更债权人将有违于债权的本质, 并侵害债务人的利益和特定给付的信赖。而英国普通法则采取授予代理权制度、债权承认制度或信托制度来实施债权转让。在罗马法后期, 人们通过诉讼代理来实现权利转让, 裁判官可以通过改变有关程式中姓名的方式确认委托的指派, 并直到优士丁尼时期才做出确认, 一方面诉讼不受指派人撤销指派或者死亡的影响, 另一方面, 受转让人向债务人发出通知后否认债务人直接与债权人实现债务的解除。②通过这种迂回的方式初步建立了债权转让制度。随着社会和商品经济的发展, 世界各国民法也大都承袭了罗马法的债权转让制度, 我国《民法通则》第91条和《合同法》第79条均做出规定, 债权人可以依法将其民事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债权转让制度主要体现了民法的意思自治原则, 作为民事主体在法定范围内有权根据自己的意志产生、变更、消灭民事法律关系。
(三) 债权转让的条件与限制
《合同法》79条规定了合同转让的三个除外条件: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 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 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由此我们认为债权转让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第一必须是合法有效并具有可转让性的债权, 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 非法的债权是不能转让的, 如赌债。第二债权人要和受让人达成债权转让协议, 这是债权转让行为需要符合一般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第三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 对于这一点, 各国民法的立法主张也有不同。德国、美国民法认为债权可以自由转让, 不需通知债务人③, 而我国《民法通则》却规定合同权利转让给第三人的, 应当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 从目前来看事实上大多数国家民法均采用通知债务人的观点, 也就是说债权人转让权利的, 应当通知债务人, 未经通知转让则不生效力, 我国《合同法》第80条也是如此规定的。第四部分债权转让必须遵守相应的程序和手续, 我国《合同法》第87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 依照其规定。”
二、债权受让人法律地位的现状与思考
(一) 债权受让人的不同地位
纵观世界各国的执行法, 大多数国家对债权受让人作为申请执行权利人在执行程序中予以变更是认可的, 债权受让人在执行中是以申请执行人的地位出现在执行程序中。《俄罗斯联邦执行程序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出现公民死亡、法人重新登记、债权让与、债务转移情形时, 司法警察执行员必须依照俄罗斯联邦法律规定的程序变更权利承受人。当事人在执行程序中已经完成的行为对权利承受人有效。”《瑞士联邦债务执行与破产法》第77条也做出规定, 在执行程序中期间债权人改变时, 债务执行事务局应通知债务人, 被执行人须在获悉债权人变更后10天内向执行地的法官书面提出附具理由的异议, 并以表面可信理由列明其对新债权人所享有的抗辩。债权受让人在执行中的法律地位归根到底是其是否享有执行启动权, 债权受让人虽然不是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权利人, 但其确是真正的实际权利人, 因为没有法律明确的规定, 对于债权人的权利保护我国各地法院的做法不一, 分歧也较大。有的法院认可债权受让人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法律地位, 在执行程序中制作裁定或通知的方式予以确认。也有的法院却做出规定, 非生效法律文书载明的权利人, 对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权不享有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在进入执行程序后债权转让申请变更执行主体的, 不予许可。这样的规定显然就否认了债权受让人作为申请执行人的地位。
(二) 对于债权人受让人实现权利的一些思考
首先我们认为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债权本身依然是具备一般债权的完整的可处分性, 禁止已决债权流转不仅违背基本法理, 而且违背了法律确认和保护私权的初衷。④合法的债权转让肯定是有效的, 那么作为债权受让人既然不享有执行的启动权, 那笔者理解就只能通过再次诉讼确认的方式明确其权利。然而我们不禁又会疑惑, 这样增加的诉讼成本应该由谁来承担?在确认诉讼期间, 既然原案件已经终结, 那所采取的诉讼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是否需要随之解除?再次申请执行的期限又将如何确定?一系列的问题就将随之产生。
三、资产管理公司的债权转让问题
(一) 资产管理公司债权转让的法律依据
资产管理公司作为债权受让人和债权转让人的执行启动权已经得到司法解释明确认可, 其作为处理国有银行不良资产的特殊主体也优先享有了特殊的地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金融资产管理收购、处置银行不良资产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法[2005]62号) 第3条明确做出规定,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转让、处置已经涉及诉讼、执行或者破产等程序的不良债权时,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债权转让协议和转让人或者受让人的申请, 裁定变更执行主体。这是最高法院把资产管理公司作为特殊的债权转让人或受让人在申请执行问题上的有益尝试, 这一规定使得资产管理公司在处理国有银行不良资产或在进行转让时得到了相应的法律依据。
(二) 与普通债权转让的对照
但是这一司法解释仅仅适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处置不良资产的特例, 作为普通债权转让行为对照该司法解释还存在一些问题:第一, 债权转让是有限制的, 上文中已经提到了合同明确不可转让的债权, 其转让行为是不生效更不可能得到合法执行力的。而对于资产管理公司受让、转让债权时是不受这一限制的。第二, 法律对债权担保人的保护是不同的, 该司法解释中规定, 资产管理公司受让、转让债权时, 担保债权同时转让, 无须征得担保人的同意, 担保人仍应在原担保范围内对受让人继续承担担保责任。担保合同中关于合同变更需经担保人同意的约定, 对债权人转让债权没有约束力。而作为普通债权转让必须尊重合同当事人的约定, 对于约定债权转让需经担保人同意的条款也必须依法认定。第三, 变更申请执行人要有法定程序保护债务人的权利, 应当告知债务人合理期限的异议权, 申请复议权等合理的程序权利。上述司法解释却没有做出这样的要求。
四、变更申请执行主体的程序
(一) 对变更程序的不同理解
合法的债权转让行为我们是必须依法保护的, 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权的受让人为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也必须给予其恰当的救济途径。对此也有两种不同的观点, 其一就是在执行的过程中, 法院直接依据债权受让人的申请裁定变更申请执行人;其二是告知债权受让人另行确认之诉, 债权受让人根据确认其债权转让的法律文书再申请执行。这两种救济途径的区别就是由执行机构还是审判庭来确认债权转让行为的效力。笔者同意第一种观点, 单一的债权转让行为在法律认定上是简单而明确的, 执行机构完全可以行使审查权, 在追加、变更被执行主体时执行机构就是行使了其审查权, 而且债权转让行为在形式上也不影响债务人的实体权利。
(二) 关于变更申请执行人具体的程序要求
法律在变更申请执行主体的程序上必须有严格的规定。首先, 要由债权受让人以书面的形式向执行法院提出, 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其次, 对于权利人的申请, 执行机构必须组成合议庭依法进行审查, 并告知原债权人和债务人合理期限的异议权, 对于当事人的异议可以依法进行听证, 根据审查结果裁定变更申请执行主体;再次, 裁定变更申请执行人时应当告知当事人复议权, 当事人依法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五、债权转让引起的社会问题
(一) 债权转让与司法腐败的联系
笔者认为, 执行中的债权转让所引起的司法腐败等社会问题是许多法院否认债权受让人执行启动权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一些法律文书确认的原债权人在申请执行的过程中, 执行人员故意拖延执行或隐瞒财产线索, 债权人在不得已的情行下将债权低价转让给与法院执行人员关系密切的“债权受让人”, “债权受让人”再和执行人员搞权钱交易, 导致司法腐败。这是一个事实存在, 也不容回避的问题, 但是法院为了防止司法腐败而限制当事人的权利则更是不妥。笔者认为, 法院虽然不认可执行中的债权转让受让人的地位, 但“债权受让人”完全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合法迂回, 其一, 委托代理制度是罗马法的首创, “债权受让人”可以以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在执行中出现, 照样可以代收执行款物;其二, 再行诉讼确认的方式也不是很复杂, “债权受让人”完全可以做到这一点。其三, “债权受让人”完全可以利用其与执行人员的特殊关系与债务人搞权钱交易。因此通过限制执行中的债权转让行为显然是达不到防止司法腐败的目的。
(二) 防止债权转让引起司法腐败进行的一些建议
债权转让不是导致司法腐败、权钱交易的必然因素, 真正的原因还在执行队伍规范化建设没有落到实处。第一, 我们可以通过严格的变更程序限制因债权转让导致申请执行主体变更权的滥用, 审查变更的合议庭制度、听证制度可以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程序权利。第二, 执行期限规定和执行公开制度应该得到有效落实。通过严格要求执行期限的规定, 防止案件久执不结, 结而不了的现象。第三, 从队伍廉政建设的角度出发, 纪检部门可以对变更债权受让人为执行主体的案件重点检查, 如果债权人在申请执行的过程中能又好又快地实现权利的话, 一般是不会转让其债权的。
六、几点立法建议
(一) 平等的法律地位
资产管理公司作为债权受让人和普通债权受让人应当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平等原则是民法的基本价值理念, 而且充分反应了市场经济本质要求和现代法治的基本精神。资产管理公司在受让债权时也不应享有特权, 甚至突破有些法律的明确规定和否认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在强制执行法或变更申请执行人的司法解释出台时应当明确所有的债权受让人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
(二) 原债权人利益兼顾
在变更申请执行人的程序中, 我们往往会注意到债务人的利益而忽视了原债权人。虽然债权受让人持有债权转让协议, 但执行机构还需审查其真实性, 是否有胁迫、欺诈等情形, 这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是至关重要的。
(三) 转让债权的同一性
债权转让时应当是包括其从属权利的所有权利, 原债权人一般不得将部分债权转让给受让人或将债权转让给不同的多个受让人。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债权是公共权利确认的结果, 其具有完整性和强制性, 在转让这类性质债权时必须明确这一点。
注释
1论著:史尚宽著.《债法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 709页.
2论著: (英) 巴里·尼古拉斯著/黄风译.《罗马法概论》法律出版社出版, 211页.
3论文:参见罗华.“试论债权转让限制性规定”, 载《四川教育学院学报》, 2005年第1期.
变更诉求申请书范文 第4篇
有观点认为:本案中,法院于2012年判决:“该房扩建部分未进行产权登记,不判决房屋归属,但属于家庭成员共同财产”。据此, B某理当是该房扩建部分的共有人。而当A某提出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申请后,登记机构在未对该房现所有权状况审核的情况下为A某单独颁证,造成了房屋登记薄记载的情况与事实不符。故而认为登记机构登记有误,理当严格审查申请主体的变化状况。
另一种观点认为:《房屋登记技术规程》中明确规定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材料表中含“婚姻关系证明”,而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申请材料表中没有这项要求。本案中,登记机构在接受A某提出的房屋面积变更申请后,审核了A某的房屋产权证、建房执照和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报告,并在A某提交申请时就有关该房权利状况是否单独所有对A某进行了询问。A某填写的询问笔录为:“该房为其单独所有。”故登记机构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在A某一人名下无误。再因登记机构无权对实体民事法律关系加以审查,故而,在涉及对权利是否存在的审核时,登记机构无需审核实际的权利状态,而仅就登记簿记载的权利状态加以审查即可。总之,登记机构无权对申请人进行物权的确认。本案中,登记簿记载的该房原权利状态为A某单独所有,且建房执照登记在A某一人名下。登记机构在为A某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时没有义务审核申请主体的变化状况。
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
首先,如果申请人在登记申请时刻意隐瞒权利状况改变事实,如本案中,A某隐瞒了法院对该房扩建部分判决的事实,登记机构无法查证申请主体是否发生变化。《房屋登记办法》实施后,如果房屋在事实上存在共有人,但因当事人没有据实申请登记,而导致登记名义人与实际权利人有差异时,登记机构不应对此承担责任。对于实际共有人因此受到的损失,只能通过其他法律途径要求处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其次,依照相关法规,登记机关既没有权利也没有义务对当事人申请登记的涉及实质权利的内容进行调查,也无权对当事人的财产法律关系进行变更,因为这些做法违背权利人对自己财产的意思自治的原则。如果当事人之间发生物权归属及其内容的争议,依据 《物权法》第32条规定,物权的确认应当通过法院或仲裁机构进行。登记机构只要审核申请人递交的材料、查阅登记簿、在必要的时候进行实地查看就履行了登记机构审核的职责。本案中,申请人A某递交的材料与登记簿中记载的主体、客体一致,申请房屋面积变更的材料即登记簿中曾记载的建房执照资料和测绘部门重新勘察出具的测绘报告,符合登记程序。基于此,笔者认为,本案中登记机构无需在申请人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时对其进行申请主体变化状况的审核。而针对B某提出的异议,建议其作为利害关系人申请异议登记,并向法院申请民事诉讼。
工程项目经理变更申请表 第5篇
工程项目变更项目经理须知
1、领取《工程项目经理变更申请表》。
2、提供变更后项目经理的注册证书原件。
3、提供变更后项目经理的安全考核证原件。
4、提供变更后项目经理的近两年的保险证明原件(必须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
5、提供变更后项目经理的无在建工程证明材料原件(必须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
6、提供变更后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的证明原件(必须由检察机关出具)
7、变更原因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变更诉求申请书范文 第6篇
编号:
企业法人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企业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请日期:
****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
(一)企业法人申请变更登记事项
项目
原核准登记事项
申请变
更登记事项
企业法人名称
住所
经营场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经济性质
从业人数(人)
注册资金(万元)
合计
其中:
固定资金
流动资金
合计
其中:
固定资金
流动资金
经营方式
经营范围
主营
兼营
经营场所面积
m
2m2
经营期限
自
****年**月**日至年
月
日止
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
增(减)分支
机构简况
(可附纸续填)
名称
地址
负责人
执照注册号
注:企业法人申请变更
登记时填写、提供
(一)、(二)两栏的内容,《企业法人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的实例》,范文《《企业法人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的实例》》。
(二)提交文件、证件及有关部门意见
申请变更
登记提交
文件、证件
企业申请
变更理由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企业电话
联系人
主管部门
批准文件、文号及日期
审批机关
批准文件、文号及日期
有关部门签署意见
诉求申请书 第7篇
诉求申请书
尊敬的富士康郑州科技园工会及诸位领导:
我是陈龙,工号为H8047891,目前是郑州园区iPEBG事业群华中制造三处表面二厂生产三部(D01/2F)的一名员工,本周上白班,联系电话是***.2016年10月份我在鸿准制造三处表面二厂生产三部重工课来料检包线上班,10月22日因有事需要请假,就向当时的检包线长雷运申请请假,当时雷运说不允许请假,因为本月他的线体出勤率很低,我如果请假
诉求申请书 第8篇
南江县元潭乡人民政府:
诉求申请人:***,男,汉族;***,男,汉族;***,男,汉族,身份证号码:513026*****34514;***,男,汉族;***,男,汉族;兄弟五人,家住南江县元潭乡**村*社。
诉求申请事项:根据《社员林权证》南政林(1980)字第NO:00***号还我们自留山。
诉求事实经过:一九六一年下放食堂按当时政策分自留山;分给***(长兄)的自留山。一九八〇年,在原历史事实基础上将原自留山林权落实给***并颁发林权证(《社员林权证》南政林(1980)字第NO:0*****2号)。当时新任大队支书***利用职务便利,强行将我们的自留山划给三社作公山(我们成份不好,***是三社的人)。我们历年数次恳请乡党委和政府主持公道还我们自留山无果;现国家已出台许多法律、法规和给百姓办实事的惠民政策;我们恳请新一届党委政府据实查证为我们主持公道,还我们自留山为盼。
特此诉求申请
诉求申请人:
追加诉求申请书 第9篇
申请人:XXXX化妆品有限公司,住所地XXXX市XX路151号XX大厦18-B4室。
法定代表人:XXX,公司经理。
被申请人:XXXX超市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XXXX市XX区XXX路59号XX花园商住楼3楼1号。
申请请求:追加被告支付原告货款5252.47元(诉讼请求合计:49528.47元)
事实与理由:原告诉被告拖欠货款一案,现由贵院受理并审理。在本案开庭前原告发现遗漏部分货款未计算在诉讼请求当中,遗漏金额为5252.47元。为此,原告特提起追加诉讼请求申请,现与原诉合计请求金额为49528.47元,请依法准许。
此致!
XX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X化妆品有限公司
申请诉求复议 第10篇
尊敬的金沙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 2018年1月6号,金沙县五龙街道定编村医彭兴华(村医申请人代表)接到了金沙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文件,金卫生计生信访发(2018)3号,宋华强局长签发的文件一份。上次的信访诉求是○1提高乡村医生的待遇。○2明确乡村医生的劳动关系。○3乡村医生到法定年龄退休后的退休养老问题。宋局长签发的(2018)13号文件,我们村医也知道,是原有的老文件,请各位领导翻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黔府(2015)199号和黔党发(2015)18号精神,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黔人社厅通(2016)354号文件。请问为什么不按199号和354号新的文件,我们乡村医生担任着全县农村村民的医疗健康服务、儿童预防接种、妇幼保健、校医、公共卫生服务等等繁重而又复杂的工作。我们村医任劳任怨,干了几十年没有出头之日,尤其是边远地区的乡村医生,生活还困难,就目前全县2018年,年满60岁以上的村医达法定退休年龄的有: 太平:赵国勤、陈徐友。岚头:晏强富。西洛:付守奎。化觉:徐廷银、周胜权、王明钊。柳塘:陈明学。清池:陈正华、魏兴伦。五龙:将春贵、彭兴华。岩孔:杨兴楷、唐思云、杨应瑞。石场:陈德友、罗祖坤。安洛:陈中友。马路: 李武贤。大田:李启煜、吴红波、付顺详。后山:马廷先、陈鑫忠。茶园:李道远、袁正祥。这些同志是退休年龄了还在岗位努力工作。
希望各位领导结合党的政策,考虑这些老同志退休后的生活问题。应该给我们一个安慰。给个体户打工都要给劳动者买保险,而我们乡村医生为什么政府不按劳动法,考虑村医的退休养老问题呢? 请各位领导同情我们这些60多岁的乡村医生吧!我们迫切希望县委县政府就这批村医的退休生活问题考虑一下!
此致
敬礼
变更诉求申请书范文 第11篇
敬爱的党组织:
我相信每一个人曾经都有着理想信念,因为有理想信念的人才能在这弱肉强食的社会生存,才能不畏艰难顽强地向最高处攀登。在第七次党课时,旅游管理学院的林xx老师为我们讲授了一个专题,名叫“树立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
在讲授“共产主义理想信念”这一概念之前,林xx老师生动地通过讲述钱伟长的毕生经历来引入“理想信念”这词,告诉了我们理想信念是人类的精神家园这一概念,并且向我们留下了悬念——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是什么?为什么要树立?怎样树立?
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是人类向往久远的美好精神家园。自古以来,人类一直有着对理想社会的追求。在追求的过程中不断吸收和创新,出现了一系列理想社会的代名词,如伊甸园,太阳城,乌托邦等。随着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1929年的经济危机到来,世界格局的不断变化,许多西方学者对资本主义社会进行了重新的审视。有的学者认为资本主义社会是一个是非颠倒的世界;有的认为资本主义社会是一个冷酷的社会;还有的认为是富人的世界;更有的认为是天使与魔鬼的世界。因此越来越多的西方人开始研究社会主义社会,开始专研马克思主义,开始探究我国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性,如最近香港信报的创始人林行止转向作为盲目自由市场的信徒。由此可见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是具有远瞻性和先进性,是值得人类展望的美好的精神家园。
为什么要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呢?在听完林xx老师的精彩讲授后,我总结出来了以下几个原因:
一、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是由理想信念的功能决定的。理想信念具有导向、支撑、进化和升华、激励、驱动和凝聚的功能。同样,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也具有以上功能,并且这些功能在共产主义框架的作用下能够发挥得更加淋漓尽致。
二、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是由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决定的。我国的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它维护着最广大的人民群众的利益。
三、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是有由共产主义实现的曲折、复杂和长期性决定的。共产主义自俄国“十月革命”的开展开始发展并壮大至今,期间经历了许多的波折和磨难。而这些波折和磨难最终都被强大的共产主义战胜了,是因为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具有远瞻性和先进性。
四、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是有中国共产党的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决定的。马克思在他的一篇文章《工人协会共同章程》中指出: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履行义务是行使权利的前提,行使权利是履行义务的保证,只想享受权利,不愿履行义务,或者只要求党员履行义务,不尊重党员的应有权利,都是错误的。党员对党承担应尽的义务,按照党章规定的要求去做,就可以保证全党在政治上、思想上和组织上的一致,使党成为集中、统一、团结战斗的集体。
五、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是历史的教训和各国共产党的经验总结。从我国共产主义的发展历程,以及各国共产主义的发展历程中,历史教训和经验总结表明,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是人类美好的精神家园,是人类向往久远的精神家园。
如何树立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呢?我认为作为大学生,我们应该加强理论学习,辨别真实的资本主义和理想的社会主义,正确认识大是大非问题,用正确的态度看待社会主义,对待社会主义,期待社会主义。
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的树立离不开文化的传承和构建。因此在第八次党课,学校的发展规划处的副处长蒋xx老师为我们讲授了另外一个专题“文化???国家?政党?大学——关于文化问题的几个断想”
蒋xx老师把该专题分为了四大部分,分别为文化、国家、政党和大学。其中在讲授国家与文化的时候,说到了国家兴衰的直接原因和文化印迹。国家兴衰虽然与自然灾害,经济科技的滑落,战争失败与困扰,制度落后与腐朽,社会结构的崩塌这些直接原因有关外,它还与文化印迹有关。所谓的文化印迹是指经济形态与文化模式,战争冲突与文化诱因,制度建构与文化根源,社会结构的文化黏合这四个方面。可以说,文化印迹是国家兴衰的根本性的看法和总结。
蒋xx老师在说到政党时,提出了“政党是执政发展的文化使命”这一观点。他认为政党于文化的关系是以执掌政权为基本追求,以引领发展为合法来源,以文化引领为重要内容。实际上,引领社会的文化始终是大学内在诉求,也是人们对大学的深层期许。作为一名大学生,作为一名积极入党分子,我认为,我们更应该引领社会的文化诉求,认识和理解文化的重要价值,注意坚持文化的自信与自觉,身体力行参与身边文化建设,从而保持实践自觉,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
变更函范文 第12篇
XXXXXXXXXXXXX石油分公司: 因我公司工商营业执照,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我公司新税号变更为:***0,其它开票信息不变。
由此给贵司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顺祝商祺!
XXXXXXXXXXXXXXXXXXX 2016年XX月XX日
委 托 书
XXXXXXXXXXXXX石油分公司: 因我公司工商营业执照,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我公司现委托公司员工XXX(XXXXXXXXXXXXXXXX),办理我公司的开票手续。
特此委托。
配置信息变更表范文 第13篇
填表日期-
配置变更申请(用户填写)
申请人
张三
申请岗位
网络技术部 E E--mail
xxxn 联系电话
xxx 配置变更需求描述:
因为 xx 机房重新规划,xx 系统的服务器物理位置改变,由。。到。。,请更新配置记录。
配置 信息一致性 审核(以下由受理人填写)
核实情况
□
一致
□ □
不一致 说明(核实情况不一致时填写):
配置变更
变更情况
已更新“硬件类主机设备 xx”的“物理位置”项信息。
受理人
李四 受理时间
2010-02-13 注:
1.“编号”项由专人统一填写,在一天中保持不重复。
2.“申请人”是最初提出需求,最终触发配置管理流程的客户或用户,不是指各流程流转过程中的各个流程受理人。
企业地址变更流程[范文] 第14篇
事项内容: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名称、变更住所、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经营
范围、变更营业期限、变更实收资本、变更注册资本、变更股权、股东改变姓名或者名称、变更公司类型、变更出资方式、迁入、迁出本市(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内资企业变为外资企业登记、内资股份有限公司变有限公司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数量及方式: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者即予许可。许可方式为直接申请。 条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变更住所: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内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企业申请登记(备案)委托书(原件1份)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的决议或决定(原件1份)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新住所使用证明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住所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和全部副本(原件)
同区变更,营业执照拿到后,要在30天内到国税、地税办相应的变更 地税变更,需带资料:
1、填写“变更税务登记表”法人签字,盖公章,填一份就行了
2、房屋租凭合同复印件
3、房屋租凭发票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公章
7、工本费六元
以上资料均要A4纸。
国税:
1、拿着国税那个卡去办理初始化和登记。
2、同时把税务登记证副本给人家看一下。
准备材料:
1.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
2.营业执照正副本。
3.房产证复印件。
4.公司章程修订案。
5.指定委托书代理人证件
6.股东会议决议。
7.钱
8.公章
9.变更税务登记表
10.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11.房屋租赁发票复印件
12.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变更诉求申请书范文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