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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公路养护工程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

来源:漫步者作者:开心麻花2025-09-231

山东省公路养护工程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精选6篇)

山东省公路养护工程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 第1篇

山东省公路养护工程项目文件

编制办法(参考版)

山东省交通厅公路局 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公路养护工程项目文件

编制办法(参考版)

主办单位:山东省交通厅公路局

主编单位: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2009·北京

前 言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高速公路运营里程不断增加,建设技术不断进步,水平不断提高。我国高速公路建设从1985年开始,至今已经20多年。我省高速公路建设起步较早,许多高速公路已经运营20多年,部分高速公路亟需进行维修,养护。近年来我省公路养护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积累了不少经验。为了更好地利用公路原有公路,做好公路养护工作,利用新技术、新成果,提高设计质量,建设“安全、耐久、节约、和谐”的公路工程,特制定《山东省公路养护工程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

在本《办法》的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调查研究,特别是征询了做过养护工作的设计、施工、科研、管理单位的有关专家的意见,总结了相关工程的经验,并结合工程实践对养护工作的内容、性质、施工工艺进行了统筹考虑,对工程病害机理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同时查阅了各地的大修、改建养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内容,进行了综合分析,并采纳了相应工程大修、改建设计文件内容,使本《办法》更加适应公路养护工作的进行。

山东省公路养护工程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公路技术状况评价„„„„„„„„„„„„„„„„„„„„„ 3

第一节 目的与要求„„„„„„„„„„„„„„„„„„„„„„„„„„„„ 3 第二节 公路技术状况检查、评估、养护工程分类„„„„„„„„„„„„„„„ 3 第三节 组成与内容„„„„„„„„„„„„„„„„„„„„„„„„„„„„ 4 第三章 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建议书„„„„„„„„„„„„„„„„„ 7

第一节 目的与要求„„„„„„„„„„„„„„„„„„„„„„„„„„„„ 7 第二节 组成与内容„„„„„„„„„„„„„„„„„„„„„„„„„„ 7 第四章 公路养护工程方案设计 „„„„„„„„„„„„„„„„„„ 9

第一节 目的与要求„„„„„„„„„„„„„„„„„„„„„„„„„„„„ 9 第二节 组成与内容„„„„„„„„„„„„„„„„„„„„„„„„„„„„ 10 第五章 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 37

第一节 目的与要求„„„„„„„„„„„„„„„„„„„„„„„„„„„„ 37 第二节 组成与内容„„„„„„„„„„„„„„„„„„„„„„„„„„„„ 38

山东省公路养护工程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

山东省公路养护工程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1.0.1条 本办法适用于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的大、中修养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的小修养护工程及其他等级道路的养护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1.0.2条 公路养护工程设计文件是安排养护工程项目、控制投资、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施工和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

第1.0.3条 公路养护工程设计必须贯彻勤俭节约、治理病害、恢复功能、保证质量的原则;结合山东省经济、技术条件,吸取国内外先进经验,积极采取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重视环境保护;合理确定养护工程类别和规模,使设计的养护工程项目取得经济、社会和环境的综合效益。

第1.0.4条 公路养护工程设计的目的是预防、治理公路存在的病害和隐患,改善、提高公路工程抗灾、减灾能力,确保公路工程运营安全;提高公路使用质量和服务水平。

第1.0.5条 公路养护工程设计应对公路工程技术状况进行调查、检测、试验、评价、分类,提出养护设计标准。

第1.0.6条 公路养护工程应在技术状况检测、评定基础上编制《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建议书》申请立项。

第1.0.7条 公路养护工程在项目建议书批复后一般采用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阶段,方案设计中必须充分进行方案比选,确定合理的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应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保通措施设计。公路养护工程设计根据工程规模大小、工艺特点、工期安排等要求采用一阶段设计或两阶段设计。

第1.0.8条 公路养护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国家及山东省有关方针政策,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标准、规范,精心设计,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设计文件按照分段设计、分类处理、分期实施、经济合理的指导思想设计。设计文件经批准后,如需变更设计,应按交通运输部现行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1.0.9条 工程定额的采用和概、预算的编制,应根据设计阶段的不同要求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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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公路技术状况评价

第一节 目的与要求

第2.1.1条 公路工程技术状况评价是掌握公路工程技术质量、服务水平、运营安全状况的必要过程,是对公路设施完好程度、养护状况的反映,是确定公路养护类别、进行公路养护工程立项及养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的必要条件。

第2.1.2条 公路工程技术状况评价应遵循现行公路养护相关规范、规程等相关规定的内容方法进行。

第2.1.3条 公路工程技术状况及评价内容应包括:

1.公路工程现状调查、管养部门对工程常规调查记录与评价。

2.公路工程各专业定期检测、特殊检测、试验记录、报告,跟踪结构、材料使用性能变化,对公路损坏程度、结构抗灾害性能、安全度作出评价。

3.查阅,调查及观测交通量、交通组成、轴载分布及相关变化趋势,对公路运营安全度、原道路技术标准、等级及其通行能力的适应性进行评价。

第2.1.4条 提出养护措施及养护标准建议。

第二节 公路技术状况检查、评估、养护工程分类

第2.2.1条 公路工程技术状况检查分为经常检查、定期检查、特殊检查,根据检查结果进行工程破坏程度、性能、养护对策评估,结合评估结论对公路养护工程进行分类。

第2.2.2条 公路工程技术状况现场调查资料应充分、系统,工程竣工资料、建设条件分析应全面,管养单位经常性、定期管养、检查资料与现场调查资料、竣工资料以及建设条件应进行分析、比较,形成结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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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计标准、设计年限等。2.交通量调查与分析

1)公路运营期间的交通量资料,包括交通组成、轴载分布、交通量变化趋势、现状道路对交通量的适应性。

2)交通量预测、分析。3.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方法 1)公路工程检测、评定标准及规范

(1)公路工程检测、评定标准及规范按照交通部《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公路桥涵养护规范》、《公路沥青路面养护技术规范》等标准、规范要求执行。

2)公路养护工程检测、评定方法

(1)路面检测分为路面损坏状况检测、路面平整度检测、路面车辙检测、路面抗滑性检测、路面结构强度检测,检测宜采用快速自动化检测与人工检测相结合的方式,并交叉比对检测结果。

(2)路基检测、沿线设施检测以人工检测为主。

(3)桥隧检测宜采用快速检测仪器与人工检测相结合的方式。

(4)按照《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要求,对检测结果进行整理、分析、评定。计算路面使用性能指数(PQI)、路基技术状况指数(SCI)、桥隧构造物技术状况指数(BCI)、沿线设施技术状况指数(TCI),进而计算公路技术状况指数(MQI)。

(5)根据公路技术状况指数对公路技术状况等级进行评定。4.公路技术状况评定

1)沥青混凝土(水泥混凝土)路面病害调查、检测及评定 2)路基工程病害调查、检测及评定 3)桥涵、隧道工程病害调查、检测及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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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建议书

第一节 目的与要求

第3.1.1条 为了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立项需要,公路养护工程均应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内容可根据项目规模及养护工程分类确定。

第3.1.2条 公路养护工程经技术状况评价、分类后,业主应开展公路工程养护设计工作,编制养护设计文件。项目建议书是公路养护工程设计的主要依据。

第3.1.3条 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建议书应在《公路工程技术状况评价报告》基础上提出,主要内容包括:公路养护工程实施理由及必要性,公路技术标准及适应性分析,交通组成、交通量现状,公路工程病害、自然灾害损坏程度评估,初步养护对策及主要工程养护方案,养护工程组织管理、施工方案、工期及工程造价估算。

第二节 组成与内容

第3.2.1条 项目建议书包括如下内容

1.项目概况,包括项目建设时间、规模,建设标准等。

2.项目运营情况,包括工程设计标准适应性,现状交通组成及交通量分析。

3.工程病害、抗灾能力评价,包括路面工程、路基工程、桥隧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工程评价及养护对策。

4.工程养护类别综合分析、养护方案比较及对策。

5.养护工程施工设计方案及保通措施。

6.养护工程工期、造价分析。

7.存在问题与建议。

8.相关附件与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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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公路养护工程方案设计

第一节 目的与要求

第4.1.1条 养护工程方案设计应根据项目建议书及主管部门立项批复意见、测设合同的要求,拟定修建原则,确定设计方案和工程数量,提出文字说明和图表资料以及施工组织计划,编制方案设计概算,满足审批的要求,适应项目施工图设计需要。

第4.1.2条 方案设计应: 1.养护工程路线设计按照尽可能改善原道路平、纵面指标、路面平整度的原则进行。

2.初步确定路基标准横断面、加宽横断面和特殊路基横断面,路基、路面拼宽、改建设计原则及拼接方式、工程方案比选,绘制相关方案设计图。

3.初步确定路基路面排水系统和防护工程的养护设计结构类型及尺寸,对路基边坡防护不完善之处和病害进行处治方案设计和比选,绘制相应布置图和结构设计图。

4.初步确定特殊路基加固、拼接设计的结构类型及尺寸,绘制特殊路基设计图。

5.根据病害调查分析情况,确定各路段的路面结构方案类型及尺寸,绘制路面结构图。

6.根据桥梁检测情况确定桥梁维修加固方案,进行设计方案比选,绘制结构方案设计图;特殊设计的,应绘制特殊设计图。

7.根据隧道调查检测情况初步确定隧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加固养护方案,进行养护设计方案比选,绘制布置图和设计图。

8.根据沿线调查情况,确定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维修、更换、补充情况,进行养护设计方案比选,绘制布置图和设计图。

9.确定大、中修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设计方案图。

10.初步确定环境保护设施的位置、类型及数量,绘制布置图和设计图。

11.初步确定改路、改渠等其他工程的位置、结构形式及尺寸,绘制相应的布置图和设计图。

12.落实沿线筑路材料的质量、储藏量、供应量及运距,绘制筑路材料运输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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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总体设计 地理位置示意图

示出路线在交通网络中的关系及沿线主要城镇、工矿区等的概略位置。养护路段位置示意图

示出大修路段在全线上的位置及每一段的起终点桩号,示出重点养护工程内容。

说明书

1)工程概述:工程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年代等;大修工程起、终点、控制点;原路技术标准,原路路面结构,历年养护情况,沿线自然地理状况,沿线交通状况。

2)任务依据及测设经过:任务依据、设计依据,方案设计测设经过,主要技术指标。

3)交通量分析:现状道路交通组成、交通量分析、交通量与原设计比较,本项目现状标准适应性分析及采用新标准的必要性、可行分析。

4)本工程建设标准变化说明,路线技术指标运用与原设计对比说明。

5)工程技术状况:现状道路工程调查、检测、评价。原有路基、路面、桥涵及其他构造物、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针对相应问题采取的处治措施。

6)路线:说明养护前后路线调整变化情况,详细内容在各章分述。

7)路基、路面:说明养护前后路基、路面调整变化情况,详细内容在各章分述。

8)桥梁、涵洞:说明养护前后桥梁、涵洞调整变化情况,详细内容在各章分述。

9)隧道:说明养护前后隧道调整变化情况,详细内容在各章分述。

10)路线交叉:说明养护前后调整变化情况,详细内容在各章分述。

11)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说明养护前后调整变化情况,详细内容在各章分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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径、长度标绘,注明桥名、结构类型、孔数及孔径、中心桩号;隧道按长度标绘,注明名称、长度、桩号;互通式立体交叉绘 出平面布置形式,注明跨线桥名称、结构类型、孔数及孔径、交叉方式;平面交叉示出平面形式;涵洞与通道按孔数标绘,示出结构类型、孔数及孔径,通道还应注 明类别;防护工程注明类型),示出服务区、停车场、收费站。图中列出导线坐标表。比例尺用1∶1000或1∶2000。

附件批复意见、测设合同、有关指示、协议和会议纪要等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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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路 线

1. 说明

1)主管部门意见执行情况。

2)关于设计标准变化理由、技术指标采用说明。

3)路线平面、纵断面拟合设计说明。

4)部分路段改线或局部路线调整。

5)路线与被交道路关系。

6)施工注意事项。

7)问题与建议 养护工程(大、中、小修)内容一览表:包括专业内容,桩号范围,病害简述,规模等,不说明病害原因及处置措施。路线平面图:示出地形、地物、路线(不绘比较方案)位置及桩号、平曲线主要桩位与其他交通路线的关系以及县以上境界等、标注平面控制点和高程控制点及坐标网格和指北图式,示出涵洞、桥梁、隧道、路线交叉(标明交叉方式和形式)位置、中心桩号、尺寸及结构类型等。示出该段道路技术状况指标、主要病害类型及处置措施,并示意出主要改路、改渠等。图中列出平曲线要素表。标注地形图的坐标和高程体系以及中央子午线经度或投影轴经度,比例尺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采用1:2000,其他公路也可采用1:2000~1:5000。路线纵断面图:示出网格线、高程、地面线、设计线、竖曲线及其要素,重点养护工程桥涵、隧道、路线交叉的位置(桥梁按桥型、孔数及孔径标绘,注明桥名、结构类型、中心桩号、设计水位;示出特殊路段的路基路面结构层状况;跨线桥示出交叉方式;隧道按长度、高度标绘,注明名称;涵洞通道按桩号及底高绘出,注明孔数及孔径、结构类型、水准点(位置、编号、高程)及断链等。水平比例尺与平面图一致,垂直比例尺视地形起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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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 路基、路面 说明

1)路基、路面病害调查、检测、评定。

2)路面结构性能检测、病害成因分析及养护对策。

3)路基养护设计原则、路基横断面布置及加宽、超高方案的说明。

4)路基养护设计(包括高填深挖路基、特殊路基设计)、施工工艺、参数,材料要求等说明。

5)路基压实标准与压实度及填料强度要求的说明。

6)路基支挡、加固及防护工程设计说明。

7)路基、路面排水系统及其防护设计说明。

8)取土、弃土设计方案、环保及节约用地措施。

9)路面结构设计(主线、互通立交匝道、被交道路、收费站广场、桥面铺装、隧道路面等),材料要求、混合料要求、级配组成及施工要求等。

10)路床顶面养护验收标准说明。

11)路基路面养护施工方案及注意事项。

12)动态设计及监控方案说明。

13)新技术、新工艺采用。

14)专题研究项目内容、目的、要求说明。设计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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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路基土石方数量表、土石方运量统计表。

18)取土坑(场)、弃土堆(场)一览表、方案设计图。比例尺用1:500~1:10000(比例小于1:2000时,应采用现场实测断面)。

19)路基防护工程数量表、养护方案设计图。比例:1:200~1:400。

20)路面工程数量表

21)沥青混凝土路面养护方案结构图,比例1:50~1:500。

22)水泥混凝土路面养护方案设计图,比例1:50~1:500。

23)平曲线上路面加宽表* 列出平曲线交点(交点号、桩号)、半径、加宽宽度、圆曲线长度、缓和长度、加宽长度及面积等。

24)路基、路面排水系统养护方案布置图、工程数量表、路基、路面排水工程设计图。比例尺用1:2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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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专题研究内容、目的说明。设计图表

1)桥涵技术状况调查表

2)桥涵承载能力评定表

3)桥涵一般病害处置措施一览表

4)大中桥表:大中桥病害调查一览表,大、中桥加宽、接长一览表,大、中桥改扩建一览表。

5)大中桥梁补强、加固措施一览表

6)大中桥补强、加固设计方案图。

7)大中桥改扩建方案设计图 全桥工程数量表,拼宽桥梁桥型总体布置图,板梁(T梁)拼宽布置图,上部、下部一般构造图,更换板梁(T梁)标准横断面图,一般构造图。

8)小桥表:小桥病害调查一览表,小桥加宽、接长一览表,小桥改扩建一览表。

9)小桥改扩建方案设计图 全桥工程数量表,拼宽桥梁桥型总体布置图,板梁(T梁)拼宽布置图,上部、下部一般构造图,更换板梁(T梁)标准横断面图,一般构造图。

10)涵洞表:涵洞病害调查一览表,涵洞加宽、接长一览表,涵洞改扩建一览表。

11)涵洞加宽、接长方案设计图(包括推荐、比较方案)。施工组织方案及安全措施

1)桥涵补强加固组织方案及安全措施。

2)桥涵加宽、接长组织方案及安全措施。

3)桥涵改扩建组织方案及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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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篇 隧道 说明

1)隧道病害调查、检测、评定。

2)隧道结构性能检测分析及养护对策。

3)隧道养护设计原则的说明。

4)隧道养护设计(包括衬砌、路面、排水、通风、照明等设施设计)、施工工艺、参数,材料要求等说明。

5)隧道通行能力分析、研究结论说明。

6)隧道改扩建设计说明

7)隧道衬砌支挡、加固及防护工程设计说明。

8)隧道排水系统及其防护设计说明。

9)隧道通风、照明、防火设计方案、环保及节约措施。

10)隧道衬砌、路面结构设计,材料要求、混合料要求、级配组成及施工要求等。

11)隧道养护验收标准说明。

12)隧道衬砌、路面养护施工方案及注意事项。

13)动态设计及监控方案说明。

14)新技术、新工艺采用。

15)专题研究项目内容、目的、要求说明。设计图表

山东省公路养护工程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 专题研究

如:1)桥梁抗灾结构性能研究。

2)结构裂缝控制技术研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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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桥涵(包括分离式立交桥梁、通道)结构设计:主线桥涵、互通立交匝道桥、被交道路桥梁,桥面铺装材料要求、混凝土配合比要求、施工要求等。

17)新技术、新工艺采用。设计图表

1)互通式立体交叉养护方案一览表:示出养护范围内互通名称、交叉桩号、间距、互通范围、互通形式、养护类型、养护方案等内容。

2)互通式立体交叉养护工程数量表:

3)互通立交平面图:示出地形、地物、路线位置及桩号、平曲线主要桩位与其他交通路线的关系以及县以上境界等、标注平面控制点和高程控制点及坐标网格和指北图式,示出涵洞、桥梁、隧道、路线交叉(标明交叉方式和形式)位置、中心桩号、尺寸及结构类型等。并示意出主要改路、改渠等。图中列出平曲线要素表。标注地形图的坐标和高程体系以及中央子午线经度或投影轴经度,比例尺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采用1:2000,其他公路也可采用1:2000~1:5000。

4)互通立交路线纵断面图:示出网格线、高程、地面线、设计线、竖曲线及其要素,重点养护工程桥涵、隧道、路线交叉的位置(桥梁按桥型、孔数及孔径标绘,注明桥名、结构类型、中心桩号、设计水位;跨线桥示出交叉方式;隧道按长度、高度标绘,注明名称;涵洞通道按桩号及底高绘出,注明孔数及孔径、结构类型、水准点(位置、编号、高程)及断链等。水平比例尺与平面图一致,垂直比例尺视地形起伏情况可采用1:200、1:400或1:500。图的下部各栏示出地质概况、填挖高度、地面高程、设计高程、坡长及坡度、直线及平曲线(包括缓和曲线)、超高、桩号。

5)互通立交路基标准横断面图:示出互通区内路基的横断面形式。

6)服务区养护工程数量表

7)服务区平面图:示出地形、地物、路线位置及桩号、平曲线主要桩位与其他交通路线的关系以及县以上境界等、标注平面控制点和高程控制点及坐标网格和指北图式,示出

山东省公路养护工程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

18)其他路基、路面、桥涵、安全措施同深度参考主线图表。施工组织方案及安全措施

1)互通区一般养护设计交通组织方案及安全措施。

2)互通区改扩建设计交通组织方案及安全措施。

3)施工方案。问题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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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防眩板设置一览表、方案设计图。

10)防落物网设置一览表、方案设计图。

11)其他图表。

山东省公路养护工程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

第十篇 其他工程 说明

1)原公路其他工程设计工程病害调查、评价一览表。

2)相关部门和业主的意见及落实情况。

3)渡口码头、改路改渠等其他工程的说明。

4)施工方法及注意事项。其他工程数量表

列出改移公路、辅道、支线及分离式立体交叉桥与通道端的接线、改移河道、悬出路台、防雪走廊、港湾式停车带、观景台等的桩号、数量等。其他工程设计图

按不同工程分别绘制,防雪走廊应示出平面、横断面图,并示出结构设计详图;改移道路、沟渠(河)应示出平面、纵断面和横断面图。比例尺根据需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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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篇 施工组织计划 说明

1)养护工程设计施工组织总体设计说明。

2)养护工程施工组织、施工期限、主要工程的施工方法、工期、进度及措施。

3)主要材料供应、运输方案及临时工程的安排。

4)对缺水、风沙、高原、严寒等地区以及冬季、雨季施工所采取的措施。

5)对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施工协调和分期实施有关问题的说明。

6)施工准备工作的意见(如拆迁、用地、修便道、便桥、临时房屋、架设临时电力设施等)。施工便道主要工程数量表

列出施工便道、占用原路路面的长度、宽度、防护工程圬工数量、便桥数量等。其他临时工程数量表

包括独立便桥、预制场、拌合场、施工场地、电力线等。列出地点或桩号、工程名称、工程说明、工程数量等。公路临时用地表

列出位置或桩号、工程名称、隶属(县、乡、个人)、长度、宽度、土地类别及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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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

第一节 目的与要求

第5.1.1条 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应根据方案设计及主管部门立项批复意见、测设合同的要求,拟定修建原则,确定各专业设计详细尺寸、满足施工用设计详图和工程数量,提出文字说明和图表资料以及施工组织计划,编制施工图预算,满足审批的要求,适应项目施工需要。

第5.1.2条 施工图设计应: 1.养护工程路线设计按照尽可能改善原道路平、纵面指标、路面平整度的原则进行。

2.确定路基标准横断面、加宽横断面和特殊路基横断面,路基、路面拼宽、改建设计原则及拼接方式、工程方案比选,绘制相关方案设计图。

3.确定路基路面排水系统和防护工程的养护设计结构类型及尺寸,对路基边坡防护不完善之处和病害进行处治方案设计,绘制相应布置图和结构设计详图。

4.确定特殊路基加固、拼接设计的结构类型及尺寸,绘制特殊路基设计详 图。

5.根据病害调查分析情况,确定各路段的路面结构方案类型及尺寸,绘制路面结构详图。

6.根据桥梁检测情况确定桥梁维修加固方案设计,确定设计方案结构细部尺寸,绘制结构设计详图;特殊设计内容应绘制特殊设计详图。

7.根据隧道调查检测情况确定隧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加固养护方案,进行养护设计方案详细设计,绘制布置图和设计结构详图。

8.根据沿线调查情况,确定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维修、更换、补充情况,进行养护设计方案设计,绘制布置图和设计详图。

9.确定大、中修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设计方案图。

10.确定环境保护设施的位置、类型及数量,绘制布置图和设计图。

11.确定改路、改渠等其他工程的位置、结构形式及尺寸,绘制相应的布置图和设计

山东省公路养护工程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

第一篇 总体设计 地理位置示意图

示出路线在交通网络中的关系及沿线主要城镇、工矿区等的概略位置。养护路段位置示意图

示出大修路段在全线上的位置及每一段的起终点桩号。

说明书

1)工程概述:工程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年代等;大修工程起、终点、控制点;

2)现状调查和交通量:原路技术标准、原路路面结构、交通量分析和预测、沿线自然地粒状况、原路主要技术指标。

3)设计依据

4)设计原则

5)路线平面设计

6)纵断面设计

7)路面结构设计

8)路面材料

9)路基维修养护设计

10)桥涵维修养护设计

11)隧道维修养护设计

12)路线交叉维修养护设计

13)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维修养护设计

山东省公路养护工程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

尺用1∶1000或1∶2000。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附件批复意见、测设合同、有关指示、协议和会议纪要等复印件。

山东省公路养护工程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 总里程及断链桩号表 列出总里程、测量桩号、断链桩号断链(增长、减短)、断链累计(长链、短链)、换算连续里程等。公路用地调整变化表 列出用地起讫桩号、长度、宽度、所属县、乡、村,土地类别及数量等。公路调整用地图 示出路线用地界线(变宽点处注明前后用地宽度及里程桩号),土地类别、分界桩号及地表附着物,土地所属县、乡等。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在用地范围以外还应标出建筑红线。比例尺用1:500~1:2000。赔偿树木、青苗表 列出桩号、位置、所有者、树木、青苗类别及数量等。砍树挖根数量表 列出桩号、长度、宽度,以及除草、砍灌木林、砍树挖根、挖竹根的数量等。(也可与耕地填前夯(压)实数量表、挖淤泥排水数量表放在一起列入路基工程中)11 拆迁建筑物表 列出建筑物所在路线的桩号、距路中心线的距离(左右),所属单位或个人、建筑物种类及数量等。拆迁电力、电讯设施表 列出各项设施所在桩号、交叉角度、所属单位、用途、拆迁长度、设备种类和数量等(需要时应根据电压进行分类合计)。路线逐桩坐标表 速公路、一级公路编制本表。列出桩号,纵、横坐标等并注明坐标系统及中央子午线经度或投影轴经度。控制测量成果表 即导线点成果表,列出导线点编号、点名、坐标、边长、方位角及高程等并注明坐标系统、高程系统及中央子午线经度或投影轴经度。水准点表,列出水准点编号、高程、位置等。点之记。安全设施

1)区域路网交通标志布置图。

2)安全设施工程数量汇总表。

山东省公路养护工程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

22)主线标线及导向箭头设计图。

23)振荡标线设计图。

24)减速标线设计图。

25)出口标线设计图。

26)入口标线设计图。

27)突起路标一般布置图。

28)互通立交区标线设计图。

29)平面交叉口导流标线设计图。

30)路侧波形梁护栏一般构造图。

31)中央分隔带波形梁护栏结构设计图。

32)护栏立柱及附件一般构造图。

33)活动护栏一般构造图。

34)分合流护栏一般布置图。

35)混凝土护栏一般构造图。

36)防眩板一般构造图。

37)防撞设施构造图。

38)减速垄设计图。

39)焊接网隔离栅T般构造图。

40)焊接网隔离栅安装设计图。

山东省公路养护工程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 第2篇

1总 则

1.0.1本办法适用于新建和改(扩)建的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公路养护的大、中

修工程可参照执行。斜拉桥、悬索桥等特殊结构桥梁设计文件按有关办法要

求编制。

1.0.2公路工程设计文件是安排建设项目、控制投资、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施工和

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

1.0.3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标

准、规范、规程,精心设计,做到客观、公正、准确。

1.0.4设计必须贯彻“安全、耐久、节约、和谐”的设计理念。应遵循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的原则;结合我国经济、技术条件,吸取国内外先进经验,积极采

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节约用地,重视环境保护,注意与其

他建设工程的协调,使设计的工程建设项目取得经济、社会和环境的综合效

益。

1.0.5设计必须充分进行方案比选。对难以取舍及投资有较大影响的方案,应进行

同等深度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比选,确定合理的设计方案。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改(扩)建工程应进行施工期间交通组织设计方案的论证

比选。

1.0.6公路基本建设项目进行分期修建时,应做好总体设计,一次设计、分期实施,处理好前、后期工程的相互衔接,避免工程废弃。

1.0.7一个建设项目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设计时,应由一个设计单位负责总体设

计,统一设计原则,编写说明书,绘制总体设计图,编制主要工程数量表和

汇编总概(预)算,协调统一文件的编制。

1.0.8工程定额的采用和概、预算编制,应根据设计阶段的不同要求,按照交通部

现行的《公路工程概算定额》、《公路工程预算定额》和《公路基本建设工程

概、预算编制办法》的规定办理。

1.0.9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资格的设计

单位、个人完成,并对设计质量负责。

浅谈公路工程投标文件的编制 第3篇

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综合、商务、技术三部分组成,主要证明文件有:企业简介、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投标保证金、财务状况、获奖情况、对招标文件符合性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以及有针对性的对拟投项目的人员、设备投入情况、组织机构、分包情况、相关业绩证明、信贷证明等。商务标是标书的报价及相关部分,包括投标书、投标书附表、投标承诺、法人授权委托书、工程量清单,根据业主不同要求提供的报价辅助资料如预算书、单价分析表、人工材料机械单价汇总表、主要材料用量表等。技术标主要包括:施工总说明、工程概况、施工方案、平面布置、进度计划、劳动力及设备材料计划、临时用电用地计划、合同用款计划以及工期质量保证措施、文明安全保证措施、环境保护措施。

2 标书的制作程序

2.1 投标信息收集

投标信息收集一般通过网上查询和企业建立的信息网获取。

2.2 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是施工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门槛,是业主审核拟投标单位资质、实力、信誉的必经程序,投标企业应按照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须知及有关表格做好资格预审工作。

2.3 购买招标文件及现场踏勘答疑

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参与业主组织的现场考察,通过现场考察掌握工程所在位置及周围环境条件是编制好标书的重要环节,现场考察需了解的情况包括:施工位置的地形、地貌;水文、气象条件;供水、供电、通讯;进场道路、运输条件;地材及其他施工材料,当地民风、民情、风俗、社会经济状况等,在阅读招标文件与现场考察过程中存在的疑问,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交业主或招标代理单位,寻求业主、设计单位或其他相关单位的澄清与答复,以便更好地编制标书。

2.4 标书编制与投标报价

2.4.1 施工方案论证会与分工

在标书编制前召开由公司技术负责人主持,全体做标人员参与的方案论证会无疑是十分重要的。会上先由施组负责人提出初步方案,供与会者讨论、对比、分析、研究,最后形成一个统一的、合理的施工组织方案。它包括施工企业对拟投工程所作的总体部署和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所作的承诺,体现了公司的管理水平、机械设备实力和施工技术水平。通过施工组织方案会,要让每个做标人员认识清晰、思路明确,将确定的方案落实到做标工作中去。标书编制一般安排6人~8人,其中负责总体协调与标书审查1人,综合标1人,商务标2人~3人,技术标2人~3人。

2.4.2 标书编制

参加编标的人员必须要有认真负责的态度,不能马虎应付了事。每个人都应熟悉招标文件,了解清楚所确定的施工方案,无论负责哪一部分内容,都要围绕着既定的方案和招标文件的要求来做,不得有背离和违反,否则就是不响应业主和招标文件的要求,这样将会直接影响到标书的质量,甚至造成废标的严重后果。编标过程中,每个做标人员应在一起经常沟通、交流,以使每个人所编制部分的内容在总体上具有一致性,避免产生相互不一致,甚至自相矛盾的现象。

2.4.3 标书审查

1)施工业绩、财务状况的要求;拟投入施工的主要人员的资历及经验是否满足要求。2)工期是否合理;机械设备是否齐全,配置是否合理;材料设备进场计划是否与工期计划相符;组织机构和专业技术力量能否满足施工需要;施工组织设计是否合理可行;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可靠。3)清单数量与图纸数量是否相符,定额套用是否合理;专项暂定金、暂定金、保险金是否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投标报价单位是否有误。

2.4.4 标书修改及定稿

标书的审查一般来说只指出相应的不足、缺陷或错误,不会具体说明该如何补充、完善或修改。标书审查后,编标负责人应根据审查的结果和意见,结合该标的实际情况确定标书修改的原则、方法与具体要求,并详细通知每个编标人员。编标人员根据要求及时对标书进行修改,形成标书初稿,并由编标负责人审核修改的情况,最后定稿。

2.4.5 标书订制与递交

标书编制完成后,进行打印、复印、装订、签字、盖章、密封等程序,以上所有环节因工作量大,直接影响到标书质量,是标书制作后期十分重要的一环,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同时要做到工整悦目、包装精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将标书递交至指定地点并签字确认。在此环节需要注意以下几种情况造成的废标:1)因缺页、签字、密封,特别是保函的缺失或不符造成的废标;2)技术暗标格式不符,如文字、编排、图件、格式等,特别是不能出现投标单位任何信息或有能让评标人推测出投标方的任何信息而造成的废标;3)签字及盖章,如投标书中所有出现单位和代理人的地方,以及每一页均要签字及盖章;4)内外包封不同的要求,以及在规定投标截止日期未能及时递交标书造成的废标。

2.5 开标及标后资料汇总、整理

投标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参与开标并签字确认。不论中标与否,投标后应及时对投标资料进行整理、汇总,并标明该工程的主要结构、特点及施工方案,汇总后进行分类存放,以便日后查找方便。对开标记录进行统计汇总,分析各投标单位的报价特点,以便对今后类似评标办法相同投标竞争者中的投标报价进行参考。

3 编制标书的几个要点

1)熟悉招标文件,认真领会招标文件的一般要求、规范规则要求。招标文件一般包括:投标邀请、投标须知、合同专用条款、通用条款、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参考资料及补疑书等。2)熟悉施工现场及施工条件,每个投标项目的特点千差万别,通过对资料的了解以及现场的调查,必须明确施工现场的供水、供电、道路条件,以及地形、地质、水文、气象条件等。3)在编写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中,要重点突出、统筹兼顾、先进合理、切合实际,使业主对投标单位在组织安排、设备配备、施工方案、保证措施上有一个清晰的了解。4)施工方案中应加大对重点、难点工程的论述,每个拟投项目的重点、难点工程往往是该项目的控制性工程,因施工方法和过程专业化程度高,与一般工程相比有其特殊性,需加以详细的方法说明。5)投标报价中要注重工程量清单的复核,预算定额的套用及有限度地采用不平衡报价。在工程量清单复核中,发现清单数量与图纸数量不符、清单单位与图纸单位不同时,要以清单单位数量为准,不得变更清单。6)投标报价中,确保不出现因超出业主投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价上下限造成的废标,暂定金额中指定金额与百分比金额理解不同造成的废标。7)做好投标资料的保密工作。做好保密工作的同时,想办法搜集其他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料,分析研究对手的实力、特点与以往的投标情况,作出合理、科学的决策,才能最终在投标中出奇制胜的战胜众多对手,取得最后的胜利。

4 结语

投标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须配备足够的各方面技能和综合素质很高的专业人员,充分调动投标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责任心,培养投标人员吃苦耐劳的精神,然后基于对本企业实际情况的清楚了解做到:对招标文件的透彻理解;对施工组织、施工技术的全面掌握;加上简练、顺畅的文字;利用数学方法、网络技术和计算技术等方法,切实抓好投标工作的组织管理,以实现企业的发展为目标,做好投标工作。

参考文献

铁路建设项目文件管理办法的编制 第4篇

随着国家整体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政府加大了铁路基本建设的投资规模,其中修建行车速度200-350公里/小时的高速铁路(客运专线)项目占较大比例。为实现铁路又好又快发展的战略目标,铁道部在工程施工质量控制上,建立了以施工单位为工程施工质量控制主体,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和咨询单位等各方按规定分工负责的质量保证体系,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全过程控制。建设项目文件是工程施工质量控制手段之一,既是有关参建单位实施过程控制的凭证,也是有关政府部门实施监督的依据。上至铁路建设主管部门,下到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应把建设项目文件管理工作视为整个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可偏废。

一、目前铁路建设项目文件管理存在的问题及现状

1、据了解,目前各在建项目的建设项目文件管理工作仍以《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铁建设[2001]117号)及《铁路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移交办法》(办档[2002]8号)有关规定为主要参考性依据(而117号文件已于2008年3月1日废止)。原因是铁道部修订后的《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铁建设[2008]23号)中取消了“竣工验收附表”和“铁路建设项目竣工文件及移交资料目录”,而文件中提到的“竣工文件内容及提交份数执行铁道部相关规定”却未明确是哪些规定。由此,项目文件管理工作出现了无“依据”的“空白期”,导致参建各方的无所适从。

2、随着铁路建设管理模式的变化,技术标准的提高,管理规章的修改及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采用等,曾经有统一要求的各种既有文件资料处在不断地补充、修改、更替中,有关主管部门又没有及时理顺,导致其杂乱无章。突出表现在一方面各种文件资料间出现交叉、重复,而同时一些关键文件资料又有不少缺项、遗漏,造成实际操作过程中的混乱。如“程检表”的使用问题,2003年前铁道行业的施工规范和验标同属强制性标准,对于保证工程施工质量而言,施工规范面向过程控制,验标侧重于最终检验。所以,仅有验标资料不能反映过程控制的内容,就有了配套的“程检表”。从2004年起,新的铁路工程建设标准强化了过程控制要求,验标变成了一个既有过程控制,又有最终检验的综合标准。施工规范逐步弱化为施工技术指南。“程检表”的内容在验标规定的文件资料中已经体现,按验标填写有关表格后,再填写“程检表”存在一定的重复,必要性不大。但一些关键工序的具体操作对实体质量有重要影响,验收标准的内容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没有关于工序的具体要求。目前,各建设项目对“程检表”是否填写做法不一。

3、有些建设单位参考、借鉴其他项目的做法和文件格式,研究编制适合本项目的文件资料管理模式和要求,具有一定的实用性、系统性。但因与铁路行业既有管理要求不一致,缺乏权威性,某些情况下并不被认可。有的建设单位则要求参建单位按铁道部不同时期的规定分别做出多套文件资料,造成大量重复性工作。

4、2008年7月,铁道部编制了《铁路建设项目资料管理规程》(征求意见稿),目的是提高铁路工程资料管理水平,使工程资料的形成、收集和整理工作有所遵循,从而实现标准化;保证工程资料的系统性、完整性、真实性和可追溯性,规范建设过程中参建各方的操作;明确建设过程中工程资料的内容、范围和管理要求,适应和满足不同方面的需求;节省和充分利用资源,清理、整合交叉、重复的相近资料;做好与现行其他标准规范、建设管理规章及信息管理系统等的协调和对接。但由于其自身的局限性,还远没有达到上述目的。

二、铁路建设项目文件管理办法的编制

要编制一套既科学实用、便于操作又满足各项工作需要的建设项目文件管理办法,应处理好以下问题。

1、建立铁路建设项目文件资料及项目档案管理大概念。随着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逐步成熟,项目档案的重点已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对接收的文件材料进行排序、编号、装订等整理工作,而侧重于对接收范围的把握。即在建设全过程中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归齐了没有,归的内容是不是有效文件,这才是项目档案管理的精髓。铁路建设项目档案是铁路建设项目文件资料的直接转化物,在建设项目立项至竣工交付使用的全过程中,所有文件资料的形成均应符合归档的要求。因此,《铁路建设项目资料管理规程》应与铁路建设项目档案的要求相一致、相衔接,而不能出现脱节,甚至矛盾。同时,应以整个建设项目为管理对象,纠正只重视施工竣工阶段文件资料管理,忽视建设前期、工程管理等方面文件资料管理的倾向。

2、以满足“项目档案四个作用”为落脚点,吸纳多方意见。基于铁路建设项目建设环节多,涉及专业多,参与管理者多,形成文件资料种类多、数量多等特点,建设项目文件资料和档案管理是一项繁杂的工作。为此,铁道部主管部门应根据建设项目归档文件资料要满足原始凭证作用、原始科技与生产信息存储作用、技术管理作用、认识与参考作用等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单位、专家组成编制小组,在广泛征询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一部包括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养护维修等活动的“铁路建设项目文件资料及档案管理标准”。

3、准确把握编制“标准”的原则。一是要根据国家、铁道行业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铁路建设管理特点,全面反映参建各方的过程控制、节点要素、目标管理等基本内容;二是“标准”应与现行铁路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配套,并体现铁路建设与发展的新要求,特别应把高速铁路(客运专线)建设的有关技术特点、质量要求、保证措施等内容体现出来;三是要明确铁路建设程序中各阶段、各专业必须形成文件资料的内容和归档的范围,力求做到内容详细具体、信息全面系统、格式规范实用,同时应具有较强的操作性,便于实现过程控制,满足各方面的需要;四是要适应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模式的变化,注意“标准”内容的开放性。

4、统一一套完整的工程资料用表,涵盖过程控制与质量管理的重要施工资料用表。结合高速铁路的建设特点和各专业、各施工过程的整体需要,保障落实质量责任制。按照项目类型、专业种类,对应不同的表格,给予编号,并以标准的格式固定下来,方便档案管理人员对项目档案归档范围、表格填写、法律签署等进行指导,真正做到标准性、权威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5、明确档案馆在项目竣工前对项目档案进行预验收的要求。明确向各级档案馆报送项目档案的内容和组卷表。

三、京津城际铁路建设项目的文件管理

1、京津城际铁路建设项目文件资料管理情况

由于高速铁路在整个铁路行业是新事物,建设项目文件资料归档范围的确定也在摸索期。在铁路行业项目档案管理标准发布实施前,京津城际铁路建设项目采取了“粒粒归仓”、“宁多勿缺”的归档原则。具体实施中,项目建设单位主要是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及铁建设[2001]117号、办档[2002]8号文件为基本框架,增加客运专线工程施工质量条件下的新内容(特别对路基、桥梁、通信、信号、电力、电力牵引供电、涉外等方面)加大收集力度。某些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则执行地方标准,如北京南站、天津站等房建工程均按当地城建部门地方标准的要求办理。

2、京津城际铁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新模式

按照铁道部指示,京津城际铁路管理模式为京津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产权单位,委托北京铁路局代其运营、维修。根据国家档案管理相关规定,京津城际铁路建设项目档案原件应由公司管理,但因公司的客观条件所限,也采取了由北京铁路局代其保管的形式。为分清责任,公司与北京铁路局签订了该建设项目档案代保管协议。协议主要条款规定,公司对档案内在质量及其完整、准确、系统性负责,北京铁路局按铁道行业档案管理要求进行整理上架,并对档案实体安全负责。京津城际项目档案管理的这一新模式,是个例还是今后客运专线档案的管理方向,还需要随着铁路改革的不断深入进行探索。

山东省公路养护工程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 第5篇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高速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管理水平,规范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交通部《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及《山东省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实施办法》,结合我省高速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省交通厅公路局管理的高速公路大中修和专项工程的管理,省局参控股公司参照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大修工程包括高速公路及附属设施的大规模周期性综合维修、某项功能全面恢复或接近原设计标准而进行的养护维修改造等作业。

中修工程包括高速公路及沿线附属的一般性损坏修补加固、部分设施更新和完善、重要养护设备和材料采购等作业。

专项工程包括紧急情况的抢险救灾、高速公路完善服务功能和提高服务水平的特殊作业。

第四条

高速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管理。列入省厅计划的高速公路大修工程省厅公路局为业主,中修工程,市公路局为业主,省厅公路局负责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高速公路大中修工程,应引入竞争机制,积极推行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社会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的“四制”管理模式。

第六条

高速公路大中修工程应积极采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和先进养护技术,积极开发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以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保护环境,节约资源,不断提高高速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管理水平。

第七条

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要遵循以人为本理念,突出服务功能,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力保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

第二章 计划管理

第八条

高速公路大中修工程计划,应根据全省交通公路发展规划(或计划),以公路路面管理系统和桥梁管理系统评定结果为基础,按照养护工程资金专款专用、先急后缓的原则,科学合理地进行编制。

第九条

高速公路大中修工程计划,应由市公路局于每年十月底前编制建议计划,报省厅公路局汇总和审核后,报省交通厅批准后实施。

第十条

高速公路大中修工程要求按计划完成,当年完不成的,调减本投资计划,列入下续建计划,工程项目未实施的,取消本计划,根据需要重新申报下一计划。

第十一条

对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而遭受破坏的公路、桥涵等设施,应专项上报审批,在该计划调整时列入。

第三章 设计管理

第十二条

高速公路大中修工程设计要遵循“分段设计、分类处理,分期实施,合理决策”的原则进行。

第十三条

业主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勘测设计单位编制设计文件,其中,大修工程的勘测设计单位应具备高速公路设计经历和甲级设计资质,中修工程的勘测设计单位应具备高速公路设计经历和乙级以上设计资质。

第十四条

高速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设计按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阶段进行,设计方案经省厅公路局审定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其中,大修工程设计方案及预算报省厅公路局审核后报省交通厅批复,中修工程设计方案及预算由省厅公路局批复。

第十五条

高速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在实施过程中,设计单位应做好技术交底,并选派业务熟悉、技术全面的设计代表进驻工地,做好设计跟踪服务。

第四章 招投标管理

第十六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招标与评标管理办法》、《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对高速公路大中修及专项工程进行招标和投标管理。对对本办法中所指专项工程内的抢险救灾等紧急工程,各市公路局可先自行处理,确保高速公路的安全与畅通,而后再按相关规定逐级上报。

第十七条

高速公路养护大中修及专项工程施工招标的程序、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开标、评标、签约均应符合国家、交通部和省交通厅的有关规定。

第十八条

高速公路养护大中修及专项工程应实行公开招标,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择优选定资质相符、资信良好的单位中标。

第十九条

高速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实行招标应具备的条件:

(一)正式列入省厅投资计划,资金已落实;

(二)设计文件已经审批;

(三)征地拆迁工作已完成,能满足施工正常进行;

(四)招标文件已编制完成。

第五章 质量管理

第二十条

高速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建立施工企业自检、工程监理、政府监督三级质量保证体系,省厅公路局另外委托有乙级以上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第三方质量检查。

第二十一条

高速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建立责任追究制,责任期内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是工程质量领导责任人;项目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是工程质量的技术责任人;直接从事本工程的工作人员为直接当事人。

第二十二条

施工单位依据公路工程建设的有关法规和办法规定,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施工合同和施工工艺要求组织施工,并对其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

第二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制订和完善

岗位质量责任制及考核办法。建立工地试验室,设置专职试验检测人员,加强施工全过程中 的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工作。对交付监理签认的工程要落实质量责任制。第二十四条

监理单位应依据公路工程建设的有关法规和办法规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严格履行监理合同,监督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实施,并对其监理的工程质量负责。

第二十五条

监理单位应认真审查和批复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措施及施工工艺,监督合同中有关质量标准和质量要求的实施,纠正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承包合同的行为,协助项目法人审查设计变更。

第二十六条

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控制原材料和设备质量关,保证进场材料和设备符合工程施工技术规范要求。

凡用于工程项目的材料和设备,均应按规定进行检查。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和设备,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对由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按合同规定或设计文件指定的材料和设备,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也必须按规定进行检查。对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和设备,施工单位有权拒绝使用。第二十七条

对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向监理单位及有关部门报告并保护现场和接受调查,认真进行事故处理。

第二十八条

省厅公路局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各地市公路局要按照相关要求定期上报工程的进展情况。

第二十九条

高速公路养护大中修及专项工程所在公路管理机构,应积极参与工程质量管理,协助施工单位做好外部环境协调工作,创造良好的施工作业条件。

第六章 安全管理

第三十条

高速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按有关规定采取必要的防护和安全措施,确保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第三十一条

对车辆不能通行的施工路段,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指定绕行路线设立明显的绕行标志或警示标志,并做好绕行路线的养护管理工作。对高速公路大中修工程的交通管理参加省厅下发的有关文件。

第七章 交竣工验收

第三十二条 高速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实行质量评定和交、竣工验收制度。

第三十三条

高速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按照部颁《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及相关标准要求进行质量评定和交、竣工验收。

第三十四条

高速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交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编制竣工文件。

第三十七条

高速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的交竣工验收由项目业主负责组织,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管养等单位代表组成验收小组,验收小组在工程质量评定的基础上,听取有关单位的工作报告,检查有关资料及现场查看,对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进行综合评定,并签发交、竣工验收鉴定书。

第三十八条

高速公路养护中修在工程完工后可采取交、竣工验收一并完成,大修工程实行缺陷责任期制度,缺陷责任期为自签订交工验收证书后12个月,工程完工后先进行交工验收,缺陷责任期满后再进行竣工验收。

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

第八章 附 则

山东省公路养护工程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 第6篇

理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公路重点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公路工程设计变更行为,保证公路工程质量,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我厅组织制订了《山东省公路重点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并将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和改进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省厅。

山东省公路重点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公路重点工程(以下称公路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公路工程设计变更行为,保证公路工程质量,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交通运输部或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准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公路新建、改(扩)建工程的设计变更,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设计变更,是指自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正式交付使用之日止,对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或者施工图设计文件所进行的修改、完善等活动。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设计变更可不再另行单独履行报批手续:

(一)技术设计阶段相对已批复初步设计发生了设计变更,若设计变更事项审批部门为项目法人或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且技术设计文件审批部门也为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2 时,所发生设计变更可在技术设计文件审批时一并予以确认;

(二)施工图设计阶段相对已批复初步设计或技术设计发生了设计变更,若设计变更事项审批部门为项目法人或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且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部门也为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时,所发生设计变更可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时一并予以确认。

第三条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公路工程设计变更活动的监督管理。

设计变更活动应当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第四条 项目法人应当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加强公路工程勘察设计管理,保证合理设计周期,达到要求设计深度,确保工程设计质量,以减少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应当坚持科学合理、以人为本、安全节约、持续发展的原则。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提出设计变更:

(一)在保证原设计标准前提下,可降低投资或节约用地的;

(二)在保证原设计标准前提下,不增加投资或增加投资较少,但能解决特殊技术问题,或能明显缩短建设工期的;

(三)虽原设计可行,但存在较大优化余地的;

(四)由于水利、工矿、文物、城建、电力、电信、铁路、环保、消防等方面原因或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必须变更 设计方案的;

(五)虽增加部分投资,但有利于改善行车和使用条件,提高工程质量,节省后期养护维修费用的;

(六)属于其他特殊情况的。

第五条 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分为重大设计变更、较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设计变更:

(一)路线方案调整连续长度10公里以上的;

(二)特大桥数量或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

(三)特长隧道数量或通风方案发生变化的;

(四)互通式立交数量发生变化的;

(五)收费方式及站点位臵、规模发生变化的;

(六)超过初步设计批准概算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较大设计变更:

(一)连续长度2公里以上路线方案调整的;

(二)连接线标准和规模发生变化的;

(三)路面结构类型、宽度和厚度发生变化的;

(四)大中桥的数量或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

(五)隧道数量或方案发生变化的;

(六)互通式立交的位臵或方案发生变化的;

(七)分离式立交的数量发生变化的;

(八)监控、通信系统总体方案发生变化的;

(九)管理、养护和服务设施的数量和规模发生变化的;

(十)单个合同段内的单项变更投资变化超过200万元且相同类型变更累计投资变化超过500万元的,或单个合同段内单项变更投资变化超过200万元且整个项目相同类型变更累计投资变化超过1000万元的;

(十一)特殊不良地质路段处臵方案发生变化,且投资变化满足本条第三款第(十)项规定的;

(十二)超过施工图设计批准预算的。

一般设计变更是指除重大设计变更和较大设计变更以外的其他设计变更。

第六条 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程序进行审批。除紧急抢险工程及其他特殊规定外,未经审查批准的设计变更不得实施。经批准的设计变更一般不得再次变更。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变更已批准的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规避设计变更审批程序。

第七条 交通运输部批准初步设计的项目,重大设计变更由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交通运输部审批,较大设计变更由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

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准初步设计的项目,重大设计变更和较大设计变更均由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一般设计变更由项目法人负责审批。

第八条 项目法人应加强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建立健全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台帐,定期对设计变更情况进行汇总,并于每季度最后月份的25日前,将汇总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 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加建设单位均可向项目法人提出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建议,项目法人也可直接提出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建议。

设计变更建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应详细说明变更原因。

设计变更建议提出后,应征求项目原勘察设计单位意见;由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建议,应经监理单位调查核实,且出具书面意见。

第十条 项目法人应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有关单位对设计变更建议进行调查核实并经专家审查论证。

项目法人应出具设计变更书面调查核实结论或者审查论证报告,参加调查核实或审查论证的所有人员及被邀请专家均应在调查核实结论或者审查论证报告上签字,对结论和报告内容负责。

第十一条 设计变更建议应按照本办法规定征得有关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组织开展设计变更的初步方案设计(含估算造价),并将设计变更资料报项目法人。

一般设计变更建议由项目法人根据调查核实结论或审查论证报告,确定是否开展设计变更的勘察设计工作。

重大设计变更和较大设计变更建议经调查核实或审查论证同意后,项目法人应向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设计变更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设计变更申请书。包括拟申请设计变更的公路项目名称、基本概况、原勘察设计单位名称、原勘察设计情况、存在问题;设计变更的变更类别、变更原因、主要内容和拟解决主要问题;

(二)原勘察设计单位书面意见、监理单位调查核实书面意见、项目法人书面调查核实结论或审查论证报告;

(三)设计变更的初步方案设计(含估算造价);

(四)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开展设计变更勘察设计工作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十二条 项目法人可根据已批准的初步方案设计(含估算造价),组织编制设计变更勘察设计文件,并可对初步方案设计中已确认相关内容先行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 设计变更的勘察设计应由项目原勘察设计单位承担;经原勘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项目法人也可依法选择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承担。设计变更勘察设计单位应及时完成勘察设计,形成设计变更勘察设计文件,并对勘察设计文件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 设计变更勘察设计文件编制完成后,项目法人应及时组织审批或报批工作。

一般设计变更勘察设计文件由项目法人在15日内完成审批工作。

重大设计变更和较大设计变更勘察设计文件由项目法人在15日内组织完成初步审查和修改完善工作,并报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自受理设计变更勘察设计文件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批、备案或转报工作。

设计变更勘察设计文件须组织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之内。

若设计变更与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内容不一致时,应征得原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部门同意。

第十五条 项目法人报送设计变更勘察设计文件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设计变更有关建议书、申请书、调查核实结论、审查论证报告、专家论证意见等资料;

(二)设计变更说明;

(三)设计变更勘察设计文件初审意见及相关资料;

(四)设计变更的勘察设计图纸及原设计相应图纸;

(五)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投资变化对照清单和细目概、预算文件。

第十六条 对紧急抢险的设计变更,项目法人可先进行紧急抢险处理,同时按规定程序办理设计变更审批手续,并附相关影像资料说明紧急抢险的情形。

第十七条 设计变更工程施工原则上由原施工单位承担。原施工单位不具备承担设计变更工程相应资质等级条件的,项目法人应按照招标投标有关规定另行确定施工单位。

第十八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公路工程设计变更文件时,工程费用应按照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等有关规定及项目合同文件进行核定。

第十九条 由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过失,引起设计变更并且造成损失的,有关单位应承担设计变更造成的损失和相关责任。

由于设计变更导致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勘察设计费、监理费等费用变化,按照有关合同约定执行。

由于设计变更导致的项目建设管理费、征地拆迁费等费用变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按照本办法规定,经过审查批准的设计变更,其费用变化纳入决算;未经审查批准的设计变更,其费用变化不得纳入决算。

第二十一条 设计变更审批部门违反本办法规定,不按照规定权限、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设计变更文件的,由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监察部门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设计变更审查人员在设计变更审查、批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监察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项目法人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暂停项目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权限、条件和程序审查、报批公路工程设计变更文件的;

(二)将公路工程设计变更肢解规避审批的;

(三)未经审查批准或审查不合格,擅自实施设计变更的。

第二十四条 施工单位不按照批准设计变更文件施工的,项目法人应责令其改正;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 质量标准的,项目法人应责令其返工修理,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项目法人应按照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体系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或建议有关部门予以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

山东省公路养护工程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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