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通报范文
欧盟通报范文(精选6篇)
欧盟通报 第1篇
鞋类是我国大宗出口轻工产品。据商务部统计, 2013年我国出口鞋类产品达507.67亿美元, 同比增长8.45%。而欧盟是我国出口鞋类产品的最主要市场, 对鞋类产品设置的技术性贸易措施最多, 也是发布鞋类产品通报最多的地区。欧盟非食品快速预警通报系统 (Rapid Alert System for Non-food Consumer Products, 简称RAPEX) , 是欧盟于2001年依据《欧盟通用产品安全指令》 (2001/95/EC) 修正案而设立的[1], 主要用于欧盟成员国的市场监管机构及欧盟委员会互相通报在欧盟市场上发现的相关危险产品信息, 信息内容包括:产品名称、品牌、危险类型和处罚措施等, 每周通报1次, 通过统一的平台告知消费者该产品潜在的或已经产生的健康与安全风险。
欧盟RAPEX作为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最直接的响应模式, 相应的强制召回等措施给出口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负面信息的传播给“中国制造”造成不良影响, 本文针对2013年RAPEX鞋类通报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 为国内出口鞋企提供应对参考。
1 鞋类产品通报分析
1.1 通报项目分析
2013年, RAPEX共发布102例鞋类产品通报 (见表1) 。其中, 涉及有害化学项目68例, 占通报总项目的66.67%;物理安全项目34例, 占33.33%。
1.1.1 有害化学项目
2013年, 被RAPEX系统通报的鞋类有害化学项目有:六价铬、五氯苯酚、镍释放超标和富马酸二甲酯。其中, 六价铬60例, 占58.82%;五氯苯酚3例, 占2.94%;镍释放超标3例, 占2.94%;富马酸二甲酯2例, 占1.96% (见图1) 。
与2012年相比, 通报的有害化学项目数量略有减少, 并发生以下变化:一是六价铬通报大幅增加, 同比增长361.54%, 成为鞋类通报最多的项目;二是新增2个通报项目, 即五氯苯酚和镍释放超标, 其中鞋类产品中五氯苯酚也是欧盟国家首次通报;三是富马酸二甲酯通报数量大幅减少, 同比降低77.78%;四是增塑剂、禁用偶氮染料和苯超标项目2013年未发生通报。
1.1.2 物理安全项目
2013年, 被R A P E X系统通报的鞋类物理安全项目有:童鞋的小部件和摩托车靴跌倒防护。其中, 童鞋的小部件32例, 占31.37%, 摩托车靴跌倒防护2例, 占1.96%。 (见图1)
与2012年相比, 通报的物理安全项目数量不变, 但具体项目有所变化:一是童鞋小部件通报32例, 同比增长128.57%, 仍是鞋类通报重点项目;二是摩托车靴跌倒防护2例, 增长50%。
1.2 通报国别分析
1.2.1 通报国发布件数分析
2013年, RAPEX系统中的鞋类产品通报来自8个国家。其中, 德国通报52例, 占总通报数的50.98%;匈牙利26例, 占25.49%;西班牙13例, 占12.75%;保加利亚4例, 占3.92%;意大利3例, 占2.94%;法国2例, 占1.96%;芬兰和爱沙尼亚分别1例, 各占0.98% (见图2) 。
注:2012年有3例同时涉及2个项目
值得关注的是:2 0 1 2年底至2013年上半年, 西班牙多次以U N E59950-2007通报我国鞋类六价铬和五氯苯酚, 据调查该标准为自愿性行业标准而非西班牙强制性国家标准, 在其国内并未实施, 作为RAPEX通报的法规依据, 不符合W T O/T B T规则。后经我局多方努力, 西班牙已于2013年7月起撤消鞋类化学品安全标准U N E59950-2007。
1.2.2 通报国家变化分析
2013年RAPEX系统发布鞋类产品通报国家同比增加1个, 具体有以下变化:一是德国通报大幅增长, 增幅达550%, 其中96.15%为六价铬通报;二是新增匈牙利和芬兰通报, 而匈牙利通报26例, 全部为童鞋小部件, 且都采取强制性措施;三是西班牙通报数量有所增加, 增长幅度为85.71%, 采取措施依然强硬;四是保加利亚和爱沙尼亚通报数量都有不小幅度降低, 分别降低73.33%和75%;五是塞浦路斯零通报 (详见图3) 。
1.3 通报产品类别分析
2013年被RAPEX系统通报的鞋类产品按穿着人群可以分为成人鞋和童鞋两类, 其中成人鞋60例, 占通报总数的58.82%, 童鞋42例, 占比41.18%。
按帮面材质分主要有皮面鞋、革面鞋、纺织面鞋。其中塑胶鞋50例, 占通报总数的49.02%;皮面鞋41例, 占40.2%;纺织面鞋11例, 占10.78%, 主要涉及鞋种有男女鞋、童鞋、凉鞋、拖鞋、芭蕾舞鞋、安全鞋、摩托车靴、轮滑鞋和溜冰鞋等。由此可见, 塑胶鞋和皮面鞋仍是通报的重点。
1.4 通报鞋类来源地分析
2013年被RAPEX系统通报的鞋类产品明确来源的81例, 主要来自中国、意大利、印度、罗马尼亚、中国台湾、土耳其、德国、荷兰、乌克兰和越南等10个国家 (地区) , 同比减少16.67%。其中我国66例, 占明确来源总数的81.84%;意大利4例, 占4.94%;印度、罗马尼亚和中国台湾各2例, 分别占2.47%;土耳其、德国、荷兰、乌克兰和越南各1例, 分别占1.23%, 另有未知产地21例。
1.5 通报所采取措施分析
2013年各通报国所采取的措施越来越趋于强硬, 其中65例为强制性措施, 50例自愿性措施 (其中13例两种措施兼有) , 主要有拒绝入境、责令撤出市场、自愿撤出市场、自愿召回、自愿撤出市场并召回和销售禁令等6种。经分析, 匈牙利、西班牙、保加利亚、意大利和法国都较为严厉, 采取拒绝入境、责令撤出市场和销售禁令的强制措施, 特别是西班牙, 采取口岸抽查, 发现不合格则直接拒绝入境;而德国也由往年的自愿性措施向强制性措施过渡。
2 涉及我国鞋类产品通报分析
我国历来是欧盟鞋类通报的主要来源国, 占明确来源通报总数的81.84%, 主要集中在六价铬、童鞋小部件和五氯苯酚等4个项目。
2.1 通报占比分析
2013年, RAPEX系统通报中, 我国鞋类产品6 6例, 占欧盟鞋类产品通报总量的6 4.7 1%, 同比增加了1 2个百分点。其中六价铬4 4例, 童鞋小部件1 8例, 五氯苯酚3例, 富马酸二甲酯1例 (见表2) 。各项目在欧盟同类通报数量中的占比分别为, 六价铬 (7 3.7 7%) 、童鞋小部件 (5 6.2 5%) 、五氯苯酚3例 (100%) 、富马酸二甲酯 (50%) 。
2.2通报同比分析
由表2可知, 2013年RAPEX系统对华鞋类通报同比增加230%。其中, 六价铬通报增加633%;童鞋小部件增加80%;新增了五氯苯酚通报项目;苯超标项目零通报;富马酸二甲酯通报有较大幅度下降。
注:2012年有2例同时涉及2个项目
2.3 童鞋通报分析
因孩童特殊的生理和心理状况, 各国对童鞋的标准也相当严格, 童鞋也自然成为通报中敏感产品。2013年, RAPEX系统通报我国童鞋28例, 占我国鞋类产品通报数量42.42%。通报的项目有:童鞋小部件18例, 占我国童鞋通报的64.29%;六价铬10例, 占35.71%。
通报国有匈牙利 (14例) 、德国 (9例) 、西班牙 (2例) 、保加利亚 (2例) 和爱沙尼亚 (1例) , 值得关注的是, 除德国与爱沙尼亚外, 匈牙利、保加利亚和西班牙对童鞋通报皆采取强制性措施, 特别是西班牙直接采取口岸抽查方式, 一旦发现, 直接拒绝入境。
3欧盟鞋类通报特点
综上所述, 2013年欧盟鞋类通报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1) 六价铬通报大幅增长, 创历史新高。
2013年六价铬通报60例, 同比增长361.54%, 成为通报主因。近年来, 欧盟鞋类通报的重点项目不断变化, 2010年主要为富马酸二甲酯 (DMF) , 2011年为六价铬, 2012年为童鞋小部件, 2013年为六价铬, 且数量创历史新高。
(2) 富马酸二甲酯 (DMF) 通报大幅下降。
2008-2010年, 连续三年, 富马酸二甲酯 (DMF) 是我出口鞋类被通报的主要项目, 2013年大幅下降, 说明我国出口鞋类产品富马酸二甲酯 (DMF) 含量已得到有效控制。
(3) 童鞋依然是高通报率产品。
随着世界各国对儿童用品的日益关注, 欧盟对于童鞋的通报率也高居不下。2013年童鞋通报32例, 同比增长128.57%, 连续两年增长1倍多, 且全部为童鞋小部件易脱落, 存在窒息风险。
(4) 安全鞋首次出现化学项目通报。
2013年西班牙连续通报4例安全鞋六价铬超标, 成为欧盟首次针对安全鞋内有害化学物质进行的通报 (2010年曾有1例安全鞋因物理安全防护问题被通报) 。
(5) 通报国更为集中。
2013年欧盟通报主要集中在德国、匈牙利和西班牙三个国家, 其通报占总数的89.22%。其中德国52例, 同比增长5.5倍;匈牙利26例, 属于新增通报国;西班牙13例, 同比增长85.71%。
(6) 通报措施越来越严厉。
2013年欧盟鞋类通报中, 65例采取强制措施, 占63.73%, 包括拒绝进口、责令从市场撤回、禁止销售、责令从消费者召回等措施。8个通报国家有6个国家对鞋类产品均采取强制措施, 包括匈牙利、西班牙、意大利、保加利亚、法国、德国。尤其是西班牙, 13例通报有11例是拒绝进口, 反映出西班牙对鞋类产品的抽查基本发生在海关环节。
4 欧盟鞋类通报项目成因分析及应对
4.1 有害化学项目
鞋类有害化学项目中六价铬和富马酸二甲酯成因较为复杂, 既与鞋材有关, 还与生产加工过程有关。其他项目均与鞋材本身有关, 控制好源头, 即可规避风险。
4.1.1 六价铬
(1) 成因分析
通报的鞋类产品六价铬超标材料均为皮革, 铬鞣皮革的六价铬控制仍是国际性难题。导致铬鞣皮革中六价铬产生环节多、因素复杂。皮革加工过程中铬粉的质量、鞣制工序p H值、中和还原剂的使用、不饱和双键的加酯剂的使用, 均可能导致六价铬的产生;皮革后整理、仓储、鞋子加工以及运输、销售等过程中, 太阳光、紫外线、高温等因素也均有可能导致六价铬的产生, 并且产生的环节难以区分。
(2) 应对建议
为了彻底杜绝六价铬, 建议鞋企采用植物鞣皮革。若继续使用铬鞣皮革, 必须进一步加强六价铬控制。一是加强皮革供方评定, 评估皮革加工企业六价铬控制工艺, 选择合格供应商;二是科学设定皮革进货检测方案, 加强进货检测把关, 参照欧盟食品做法, 一批货物抽5个样检测, 若全部合格才判定批量合格;若有一个或多个不合格, 判定该批货物不合格;三是注意仓储和加工过程控制, 避免太阳光直照, 同时正确评估制鞋过程中的高温成型工艺对皮革中六价铬产生的影响。
4.1.2 富马酸二甲酯
(1) 成因分析
20世纪80年代, 富马酸二甲酯是国际上兴起的高效、低毒防霉剂, 在我国家具业、制鞋业广泛使用。鞋类产品的富马酸二甲酯成因有:一是成品鞋鞋盒中放置以富马酸二甲酯为有效成分的防霉产品, 如防霉片、防霉纸、干燥剂;二是加工过程中喷洒以富马酸二甲酯为有效成分的防霉剂, 或在白乳胶中加入以富马酸二甲酯为有效成分的防霉剂;三是使用湿法工艺生产合成革时, 部分企业为了防霉, 在生产过程中加入富马酸二甲酯。鞋企往往关注较多的是防霉产品的富马酸二甲酯, 而忽略了加工过程中喷洒的防霉剂和合成革中富马酸二甲酯的风险。
(2) 应对建议
为确保富马酸二甲酯项目安全, 鞋企应系统分析富马酸二甲酯的风险源, 加强控制。一是选择不以富马酸二甲酯为有效成分的防霉产品, 二是加强防霉剂、防霉片、干燥剂等防霉产品和合成革的进货检测。
4.1.3 五氯苯酚
(1) 成因分析
五氯苯酚长期以来被用作纺织品、皮革制品的防腐剂和防霉剂, 欧盟对该项目的要求很严格。特别是西班牙UNE59950所规定的0.05mg/kg, 远高于欧盟标准。鞋类五氯苯酚超标主要原因有两种, 一是鞋材生产企业在棉花、羊毛、皮革等原料的存储、运输过程中, 为了产品的防霉防腐而加入含五氯苯酚的防霉或防腐剂;二是纺织品印染过程中, 使用了含五氯苯酚的纺织化学助剂。
(2) 应对建议
一是要加强合格供方评定, 选择工艺环保的供应商;二是加强进货检测把关。
4.1.4 镍释放超标
(1) 成因分析
镍释放超标是欧盟通报的新增项目, 与鞋类金属饰扣有关, 主要原因有:一是鞋类金属饰扣电镀过程中使用镍电镀液或交叉污染镍电镀液;二是鞋企对于饰扣等配件检测项目把关不严, 质量验收管理制度有待完善。
(2) 应对建议
一是选择合格供应方, 二是采取进货验证, 加强检测, 特别是金属材料的饰扣。
4.2 物理安全项目
4.2.1 童鞋小部件
(1) 成因分析
小部件安全是童鞋通报最为常见的项目, 是指鞋子小部件容易脱落, 可能被儿童吞噬而产生窒息危险。童鞋小部件容易脱落主要原因有:一是小部件与鞋体连接方式有问题, 如粘贴不牢、缝制针数不够;二是小部件本身易断、易裂。
(2) 应对建议
建议鞋企做好几方面工作, 一是产品加强设计验证, 从源头控制小部件脱落风险;二是选择合适牢固的连接方式;三是加强对原材料进货把关;四是建议企业配备小部件拉力检测仪, 加强对小部件的日常检验。
4.2.2 跌倒防护
(1) 成因分析
该项目的通报原因1例是摩托车靴在跌倒或被困陷时未能提供足够的防护功能, 不符合EN 13634。另1例是旱冰鞋滑轮架易脱落, 造成摔倒。
(2) 应对建议
对于摩托车靴, 由于国内暂无相关标准, 企业应加强EN 13634的学习, 严格按该标准要求组织生产, 特别是在产品设计和加工中, 关注鞋子的各项防护性能是否达到标准要求。旱冰鞋可参照GB20096, 加强产品安全设计, 严格按照欧盟BS EN 13843:2009要求进行生产。
参考文献
[1]张芳, 郭燕.欧盟RAPEX预警系统中与纺织品召回相关的法律研究[J].2011 (7) :10-12
欧盟通报 第2篇
欧盟食品安全局(EFSA)在其官方网站通过欧盟食品和饲料快速预警系统(RASFF)向公众实时通报所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济宁检验检疫局根据RASFF信息对2012年内52周通报情况进行了系统编译,汇总分析了中国出口至欧盟的食品及饲料安全问题情况。
一、欧盟RASFF通报中国食品安全的概述
2012年中国相关产品共被通报551次,占通报总数的16.1%(551/3432),比 2011年(565次,15.2%)次数稍有减少,所占比例略有增加。
被通报产品包括食品接触材料219次,占中国产品被通报总数的39.7%;坚果籽实73次,占13.2%;谷物面点类产品55次,占10.0%;水果和蔬菜 40次,占7.3%;茶叶和咖啡 40次,占7.3%;保健食品 33次,占 6.0%;水产品27次,占 4.9%;即食食品和其他混合食品19次,占3.4%;肉(含禽肉)及其制品 15次,占2.7%;食用香料9次、食用添加剂1次和调味酱汁3次,共13次,占 2.4%;饲料、油脂及宠物食品共10次,占1.8%;糖果点心、花粉和无酒精饮料共7次,占1.3%。
(一)通报信息的类型和来源
按风险的紧急程度和需要采取措施的等级可将通报信息分为预警、信息和新闻。预警是产品在出现严重风险后的通报,要求成员国需立即采取应对措施;信息是通报国完成风险识别,而产品未在其他成员国现售或对市场上已无相关产品时的通报,不需要采取紧急的应对措施;新闻是根据世界各地的媒体报道、有关组织的推定或预测、经欧盟成员国确认的有关信息。其中信息又分为提示、拒绝入境、RASFF跟踪信息和信息。2012年RASFF对我国产品的551次通报中,涉及的通报类型有预警(33)、提示(88)、拒绝入境(367)和RASFF跟踪信息(63);根据信息来源可以分为5大类,其中387次为边境控制(产品扣留363次、产品放行21次和海关扣留3次),133次为官方市场监控,19次来自消费者投诉,10次来自公司检验和2次食物中毒。其中19次消费者投诉较2011年39次显著减少。
表1 2012年与2011年RASFF通报中国产品具体风险因子分类比较
(二)引发通报的具体风险因子及对通报产品的处理措施
引发RASFF通报的具体风险因子有很多种,部分通报中包含多个风险因子,按常规分类,2012年我国产品通报涉及的风险因子可分为22类。2012年农药残留、控制不当和非法辐照较2011年有显著增加,详见表1。按被通报数量计,占据通报前7位的分别是物质析出、重金属、毒枝霉素、农药残留、化合物污染、转基因/奇食品和掺假/欺诈,这7种风险因子共被通报460次,占总量的 71.4%(460/644)。
欧盟对通报产品采取了相应措施,包括重新发货、从市场撤回、禁止入境、销毁、官方扣留、从消费者召回、通知主管部门、退运、海关封存等13类措施。2012年度,中国产品遭受的处理措施种类及其比例如图1所示。
二、通报风险因子的具体分布(部分通报同时含有2个或多个风险因子)
(一)食品接触材料(219次,占总数的39.7%。)
被通报的食品接触材料的原料种类主要有塑料、不锈钢、玻璃和陶瓷。通报原因主要是析出有害物质和重金属超标。其中析出有害物质包括甲醛(53,通报批次,下同)、芳香伯胺(34)、挥发性有机成分(8)、三聚氰胺(7)和总析出量过高(18);重金属超标包括铬(48)、锰(42)、镍(32)、铅(19)、镉(20)、铁(1)、铝(1)和锌(1)。其中1次通报同时包括2个或多个风险因子的23次。其他通报原因有感官异常(6)、脱色(2)、证书不当(2)、无进境声明(2)、无监控证书(1)、错误分析报告(1)、外层脱落(1)、金属碎片(1)、和异物(1)。
图1 欧盟针对2012年度RASFF通报中国产品所采取的措施
(二)坚果籽实(73次,占总数的18.1%)
产品涉及花生、松子和南瓜籽。通报原因有黄曲霉毒素(59)、味觉异常(6)、证书不当(2)、缺少健康证明(2)、无分析报告(1)、卫生证明过期(1)、感官异常(2)、玻璃碎片(1)和昆虫(1)。其中涉及花生产品的通报64次,占了同类产品的 87.7%(64/73),比 2011 年68.6%(70/102)有所增加;松子产品被通报6次,远少于2011年的28次。花生的黄曲霉毒素仍是引发RASFF通报的重要风险,59次,占同类产品通报总数的80.1%(56/73)。
(三)谷物面点(55次,占总数的10.0%)
产品涉及大米(多种面条、方便面、粉丝、米线和脆饼)、玉米、小麦、红薯、马铃薯和栗子。通报原因有非法转基因(32)、铝含量超标(16)、无健康证书(2)、麸质含量高(1)、牛奶成分(存在酪蛋白)(1)、无鉴定分析报告(1)、昆虫幼虫(1)和新奇成分(1)。大米非法转基因成为该类通报的主要问题,占了同类通报总数的58.2%(32/55),较 2011 年 34.8%(23/66)有显著增加;面条/米线中的铝超标16次,占同类通报的29.1%(16/55),问题比较显著,但较2011年(31次,占同类通报47.0%)显著减少。
(四)水果和蔬菜(40次,占总数的7.3%)
涉及通报原因有感官异常(3)、霉菌 (3)、酵母菌含量过高(1)、拉秧芽孢杆菌(1)、A型肝炎病毒(1)、腐烂(2)、食物中毒(1)、碘超标(1)、锡(2)、镉(1)、铝(1)、亚硫酸盐(3)、百克敏(1)、稻丰散(3)、敌敌畏(1)、顶虫脒(1)、氟虫腈(2)、多菌灵(1)、二硫代氨基甲酸酯(1)、杀扑磷(6)、三唑磷(4)、烯酰吗啉(1)、氧化乐果(1)和抑霉唑(1)。其中农药残留问题就被通报22次,部分通报包括多种农药残留。
(五)茶叶和咖啡(40次,占总数的7.3%)
茶叶被通报35次,具体被通报原因有非许可新成分(2)、啶虫脒(17)、吡虫啉(11)、三唑磷(6)、噻嗪酮(5)等农药残留22种,多数通报包括多种农药残留。咖啡被通报3次,被通报原因为含曲美(1,减肥作用)、酚酞(1)和西布曲明(2),通报国为德国和希腊。1次高丽参制品因新奇成分(1)被德国通报;1批茉莉制品因残留农药灭多威(1)、三唑磷(1)和啶虫脒(1)超标而被德国通报。
(六)保健食品(33次,占总数的6.0%)
通报原因主要为含禁用物质:西布曲明(7)、酚酞(5)、西地那非(3)、他达拉非(2)和 5-羟色氨(1,5-HTP);其他通报原因有非法辐照(5)、新奇成分(5)、试图非法进口(2)、含不明风险物质(1)、无保质期标识(1)和含有毒香料提取物(1)。
(七)水产品(27次,占总数的4.9%)
鱼及其制品被通报21次,头足类3次和甲壳类3次。通报原因有温控不良-冷链断裂(9)、寄生虫(4)、感官异常(3)、未注明亚硫酸盐(2)、欺诈性健康证明(1)、E500- 碳酸钠(1)、镉(1)、砷(1)、硝基呋喃代谢物(1)、隐性孔雀石绿(1)、标识不当(1)和卫生状态不良(1)。
(八)即食食品和其他混合食品(19次,占总数的3.4%)
即食食品中2次输往爱尔兰和1批输往荷兰的方便面因铝含量超标(3)被通报;3次大米制品因非法转基因(3)分别被荷兰、挪威和德国通报;1批方便面因无健康证书(1)被英国通报。其他混合食品被通报12次,涉及产品有大米制品、红薯淀粉制品、豆制品、海藻制品和多种混合肉类。通报原因有非法辐照(2)、非法转基因(2)、非法进口(2)和铝含量高(6)。
(九)肉及肉制品(15次,占总数的2.7%)
被通报的产品有鸡肉(4)、鸭肉(3)、兔肉(1)、肠衣(5)和猪膀胱(1)。
通报原因有氯霉素(7)、虚假健康证书(3)、环丙氨嗪(2)、妥曲珠利(2)、沙门氏菌(1)和霉菌(1)。
(十)食用香料、食品添加剂和调味酱汁(13次,占总数的2.4%)
食用香料9次,调味酱汁3次和食品添加剂1次。通报原因有非法辐照(4)、沙门氏菌(2)、葡萄球菌(1)、苏丹红 4(1)、黄曲霉毒素(1)、赭曲霉素 A(1)、由引起刺伤风险(1)、非法转基因(1)和苯并芘(1)。
(十一)饲料、油脂和宠物食品(10次,占总数的1.8%)
饲料原料4次、饲料添加剂3次、饲料预混料1次、油脂1次和宠物食品1次。其中,1次饲料原料未注明具体名称,另3次分别是带壳花生、鱼粉和稻谷。分别因非法转基因(1)、黄曲霉毒素超标(1)、非法进口(1)和霉菌(1)被通报。通报国有英国、西班牙和荷兰。2次饲料添加剂为硫酸锌和维生素 B2,分别因镉(2)、二噁英及二噁英样多氯联苯(1)被比利时和德国通报。1次品名为辣椒红素的饲料预混料因二噁英(1)被荷兰通报;1次沙棘果油因苯并芘(1)被立陶宛通报;1次狗咬胶因肠杆菌超标(1)被意大利通报。
(十二)糖果点心、花粉和无酒精饮料(7次,占总数的1.3%)
具体产品包括腌制玉米笋、腌制玉米、口香糖、花粉和绿茶饮料。通报原因有气味异常(2)、非法进口(2)、含E452-多聚磷酸盐(1)、E316-异抗坏血酸钠(1)、蒽醌(1)和窒息危险(1)。
三、2012年我国产品引发RASFF通报特点分析
第一,食品接触材料引发通报数量近年来呈递增趋势。2008年,食品接触材料问题88次,占我国被通报总数的19%;2009年119次,占 32.7%;2010年 141次,占 32.7%;2011年 212次 ,占37.5%;2012年 219次,占 39.7%。2012年因有害物质析出被通报115次,因重金属超标被通报92次,甲醛析出较2011年44次增加为53次;重金属元素依然主要为铬、锰、镍、镉和铅。我国食品接触材料连续多年是引发RASFF通报首要产品,情形亟待关注。
第二,农药残留、非法转基因和新奇成分引发的通报显著增加。2011年农药残留引发的通报为14次,仅涉及果蔬和食用香料;2012年59次,被通报的产品种类增加显著,有茶叶(33,2011年仅 6次)、果蔬(23)、禽肉(2)和无酒精饮料(1),涉及农药种类也较往年大幅增加。非法转基因引发的通报由2011年的23次增加到2012年的37次,涉及产品有谷物面点(32,)、即食食品(3)、饲料原料(1)和调味酱汁(1),主要因为这些产品中含有非法转基因大米。产品中含有新奇食品成分值得关注,该类风险因子引发的通报达14次,具体产品有保健食品(5)、茶点(3)、谷物面点(1)和其他混合食品(2)。
第三,化合物污染、黄曲霉毒素和欺诈引发的通报数量减少。化合物污染引发的通报由2011年的74次减少至2012年的52次。涉及的产品有保健食品(19)、谷物面点(16)、减肥咖啡和茶叶(4)、即食食品(3)、果蔬(2)、鱼(1)、食用香料(1)和其他混合食品(6)。其中铝含量过高引发通报26次。谷物面点产品铝含量过高引发通报由2011年的31次减少到2012年的16次。黄曲霉毒素近年来一直是引发我国产品通报的主要风险因子,被通报61次,产品有坚果籽实(59,全部为花生)、饲料原料(1)和食用香料(1)。花生及其制品中黄曲霉毒素超标2010年被通报46次,2011年60次。欺诈引发的通报由2011年33次减少为2012年25次。但涉及产品达10种之多,食品接触材料(6)、谷物面点(3)、坚果籽实(5)、禽肉(3)、保健食品(2)、即食食品(1)、饲料原料(1)、鱼及鱼制品(1)、花粉(1)和其他混合食品(2)。具体欺诈描述:无健康证书(11)、无分析证(3)、试图非法进口(3)、非法进口(2)、假健康证书(3)、无进境声明(2)和健康证书不当(1)。
第四,欧盟对相关产品的边境控制措施加强。从信息来源种类看,边境控制-产品扣留由2011年306次增加到2012年363次。从信息类型看,拒绝入境由2011年306次增加到2012年367次。从引发的处理措施看,销毁由2011年48次增加至 2012年 74次,官方扣留由2011年47次增加至2012年61次。
第五,我国食品安全控制有一定成效。从通报的产品看,坚果籽实被通报数量减少,从2011年的102次减少到2012年的73次,其中松子味觉异常由2011年27次减少至2012年6次;宠物食品2011年被通报4次,2012年1次。从信息类型看,预警由2011年的76次降低到2012年的33次。从信息来源种类看,消费者投诉从2011年的39次减低到2012年的19次。从引发的处理措施看,退运由2011年的32次降低到2012年的19次;食品改做饲料用从2011年10次降低到2012年的0次。从风险因子看,工业污染由2011年13次降至2012年6次,食品添加剂或调味品由20次降至7次,非病原微生物由13次降至7次,兽药残留由12次降至10次,感官不合格由20次降至18次,除毒枝霉素(黄曲霉毒素和赭曲霉素A)之外的生物毒素由31次降至5次,其他未确定风险由17次降至5次。
第六,非法辐照和水产品温控不当、水产品寄生虫问题趋增。非法辐照引发的通报由2011年7次增加至2012年的11次,包括保健食品(5)、食用香料(3)、调味酱汁(1)和其他混合食品(2)。水产品的控制不当引发的通报由2011年的6次增加至2012年的11次,其中温控不当-冷链断裂被通报10次;水产品感染寄生虫由2011年通报1次增加至2012年的4次。
[1]RASFF.www.ec.europa.eu/food/food/rapidalert/index_en.htm.
[2]梁成彪,杨林,闫庆博,等.2011年欧盟RASFF通报中国食品安全问题分析 [J].科技资讯,2012(27):232~233.
[3]梁成彪,杨林,闫庆博,等.2010年欧盟RASFF通报中国食品安全问题分析 [J].标准科学,2010(3):82~85.
[4]The Rapid Alert System for Food and Feed Annual Report 2011.www.ec.europa.eu/food/food/rapidalert/index_en.htm.
欧盟通报 第3篇
2013年, 欧盟对中国鞋类产品通报大幅度上升, 通报次数达到69次, 比上年增加34次。2010年至2012年, 欧盟对中国鞋类产品通报次数分别为53次、24次、35次。
资料显示, 从通报国来看, 德国通报次数最多, 占到总数的49%, 其次是匈牙利、西班牙。相比于2012年, 保加利亚通报次数减少13次, 爱沙尼亚减少3次, 但德国、西班牙分别增加28次、7次。从通报国数量来看, 2013年和2012年均为7个。
欧盟通报 第4篇
欧盟非食品类消费产品的快速警报系统, 简称RAPEX。重点关注通用产品、玩具、化妆品和低压电器四大类产品, 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不列入这一系统。该系统是欧盟委员会下属的“健康和消费者保护理事会”根据《通用产品安全指令》新方法指令 (2001/95/EC) 实施的, 旨在保护消费者利益, 确保威胁产品的信息能够尽快地被成员国权力机关和欧盟委员会知晓的新措施。
RAPEX系统每周在网上公布信息1次, 被曝光的产品有欧盟成员国内部生产的, 也有进口的。曝光最多的产品是玩具, 家用电器、家具、鞋类等产品。我国出口产品被通报最多的是纺织服装、玩具、机电产品、鞋类等。
目前我国有生产企业30000余家, 直接从业人员400余万, 各类鞋产量100多亿双。我国已是世界上最大的鞋类生产国和出口国, 我国鞋类主要出口北美、欧洲、中东、非洲等市场, 占据了全球产量的半壁江山, 自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 欧美等发达国家以保护环境、保护人类及动植物的健康与安全为由, 通过颁布、实施严格的环保法规和苛刻的技术标准, 形成限制国外产品进口、保护本土产业的贸易“绿色壁垒”。但由于受制于国外的绿色贸易壁垒, 中国鞋类产品出口的相关国外通报和退货屡见不鲜。欧盟是中国鞋类出口最集中的地区之一, 近年来中国出口到欧盟的鞋类数量占总出口量的16%以上。其中2012年对欧盟出口金额90.58亿美元, 占比为19.35%。
2 欧盟有关鞋类产品技术法规
2.1 欧盟REACH法规
REACH是欧盟对进入其市场的所有化学品进行预防性性管理的法规, 其中附件17中是REACH法规常见的限制物质清单, 目前已达到61类。鞋类产品可能涉及到的限制物质有禁用偶氮染料、镉、富马酸二甲酯等, 详见表1。
2.2 德国食品与日用品法
2005年9月德国发布了新的食品与日用品法, 简称LFGB, 对于日用品中的致敏、致癌染料, 六价铬、五氯苯酚含量做出规定。
2.3 安全鞋、职业鞋、防护鞋等特殊要求
欧盟对于安全鞋、职业鞋、防护鞋等有明确的技术要求, 有关标准见表2。
3 RAPEX鞋类产品通报分析
3.1 2013年鞋类产品通报基本情况
2013年欧盟非食品类消费品快速预警系统 (RAPEX) 通报鞋类产品99批次, 与2012年同比增加168%, 涉及不合格项目有六价铬、小附件、金属镍释放量等6个, 详见表3、表4、表5。
其中通报中产自中国的有65批 (含台湾2批) , 与2012年同比增加242%, 涉及不合格项目有六价铬、小附件、富马酸二甲酯、五氯苯酚等4个, 详见表6、表7。
3.2 通报特点
分析2013年RAPEX鞋类通报的情况, 可以得到以下特点。
第一, 我国鞋类产品在通报中占据较大比重。在2013年欧盟RAPEX通报的99批次鞋类产品中原产地为中国就有65个, 占总数的65.7%。这些数据一方面说明了我国现在是世界上鞋类生产第一大国, 另一方面也说明了我国鞋类产品整体质量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的提升。
第二, 通报中不合格项目主要是六价铬和小附件拉力。在欧盟2013年通报99批中涉及鞋类的物理安全性能和化学性能共6个项目, 在这些项目中小附件拉力31批, 占总数的31.3%, 六价铬58批, 占总数的58.6%。其中我国被通报鞋类产品中小附件拉力17批, 占总数的26.2%, 六价铬44批, 占总数67.7%。
第三, 童鞋是通报鞋类产品的主体。童鞋作为专门为0-14岁年龄段的人的发育特点设计的, 要求具备一定的安全性能。并根据在欧盟2013年通报99个鞋类产品中童鞋就有40个, 占总数的40.4%, 其中主要是小附件拉力不合格。
第四, 德国是通报最多的国家, 2013年共通报36批次, 其中34批次是六价铬不合格, 2批次是富马酸二甲酯不合格。其中, 我国鞋类产品中被德国通报36批, 占总数的55.4%。
3.3 原因分析
第一, 企业对国外鞋类有关技术法规要求及最新动态理解、掌握的还不全面和深入。重视近年来国外一些国家和地区对于鞋类的技术要求有了最新的变化, 如德国对于皮革制品中的六价铬含量要求从原来的10 mg/kg变到未检出 (3 mg/kg) , 安全鞋、职业鞋的产品标准已从2011年开始陆续发布了最新版本, 改变了其中的部分技术指标要求, 其中对于鞋类性能有了新的规定, 如在防滑性能有了新的规定, 部分鞋类生产企业对于该部分内容了解掌握的还不全面。
第二, 产品质量意识不强。一方面, 部分进口商为了降低贸易成本而忽视产品质量安全要求, 在中国市场直接采购劣质产品, 或以低廉的价格迫使加工生产企业使用性能较差的材料或配件, 这些产品流入市场后被通报;另一方面, 部分鞋类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确实存在品质自控能力不足, 尤其对于投产前材料的测试意识不强, 生产工艺不稳定等情况, 造成产品品质难以保证。
第三, 现有制作工艺存在一定局限性, 导致六价铬难以短时间完全消除。目前绝大部分皮革制作都是采用铬鞣工艺, 其中三价铬和六价铬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换, 目前尚无法完全解决六价铬问题。
4 建议
为帮助鞋类出口企业降低出口风险, 促进鞋类产品出口贸易, 提升我国鞋类产品质量, 建议如下。
第一, 鞋类企业及时了解进口国有关鞋类安全卫生检测技术要求和有关进口政策, 实时掌握国内外鞋类产品技术法规、标准的制修订情况, 关注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发布和执行动态。
第二, 加大产品源头质量监控力度, 避免将含有禁用化学物质或有害化学物质含量超标的原材料采购进厂、投入生产, 同时加强产品中有害化学物质的检测, 确保鞋类产品质量安全。
欧盟通报 第5篇
1 通报风险因素的具体分布[2]
1.1 食品接触材料 (212次, 占总数的37.5%。)
包括塑料器具:杯子、密胺树脂碗、尼龙汤勺、聚丙烯刷子、抹刀、羹匙、蛋糕模具、罐盖衬垫、餐用夹子;不锈钢器具:压蒜器、蛋糕架、烤肉架、烤箱、磨光机、铁制餐具和木质厨具等。
1.2 坚果籽实 (102次, 占总数的18.1%)
产品涉及花生 (包括带壳花生、花生仁、炒花生、漂白花生和调味花生) 、松子、干面条、葵花籽和南瓜籽。
1.3 谷物面点 (66次, 占总数的11.7%)
产品涉及面条 (牛肉面、手工面条、风味面、方便面) 、粉丝、米线、玉米、大米、荞麦和黑米。
1.4 水果和蔬菜 (4 3次, 占总数的7.6%)
被通报的果蔬类产品种类较2010年有明显增多, 有蘑菇、盐水蘑菇、柚子、木耳和阿月浑子果等等。
1.5 水产品 (30次, 占总数的5.3%)
鱼及其制品被通报20次, 头足类5次和甲壳类5次。
1.6 保健食品 (29次, 占总数的5.1%)
被通报的产品涉及食品增补剂、有瘦身功效的茶点、大米蛋白抽提物、口香糖、减肥胶囊及未注明具体名称的保健食品, 其中食品增补剂19次, 占保健食品通报总数的65.5% (19/29) 。
1.7 食用香料 (15次, 占总数的2.7%)
被通报的食用香料包括辣椒粉、胡椒粉、甜椒粉、生姜粉、橄榄叶、绿茶和蒜粉。
1.8
饲料和宠物食品 (14次, 占总数的2.5%)
1.9 甜品 (11次, 占总数的2.0%)
11次被通报的甜品包括3次果冻, 1次焦糖和5次种类不同的糖果。
1.10 肉及肉制品 (9次, 占总数的1.6%)
3次出口至丹麦的猪肠衣被检出氯霉素 (3) , 1次兔肉被德国检出汞超标 (1) , 1次羊肠衣被意大利检出呋喃西林代谢物 (1) 和呋喃唑酮代谢物 (1) 。2次鸭肉被丹麦分别通报非法入境 (1) 和检出沙门氏菌 (1) , 1次禽肉因包装破损被英国通报并销毁。
1.11 无酒精饮料、蜂蜜 (共9次, 占总数的1.6%)
4次无酒精饮料分别为桔子汁、桔味碳酸饮料、葡萄汁和spray candy, 其中3次被通报E210-苯甲酸含量过高 (3) , 1次被通报E952-甜蜜素和E954-糖精未标注且超标 (1) 。通报国为意大利、芬兰和立陶宛。
1.12 即食食品 (prepared dishes) (8次, 占总数的1.4%)
3次牛肉面被意大利通报非法进口 (检查牛DNA) (3) ;4次不同风味的水饺/汤圆被英国通报检出非法转基因 (4) ;1次方便面因铝含量超标 (1) 被比利时通报。
1.13 茶叶、调味酱汁、食品添加剂、油脂、蛋品和混合食品 (共17次, 占总数的3.0%)
通报产品涉及茶叶6次、调味酱汁3次、食品添加剂2次、油脂2次、蛋品1次和混合食品3次。
2 通报问题分析
2.1 通报信息的类型和来源
通报信息按风险的紧急程度和需要采取措施的等级分为预警、信息和新闻。其中信息又包括提示、拒绝入境、RASFF跟踪信息和信息。预警是产品在出现严重风险后的通报, 要求成员国需立即采取应对措施;信息是通报国完成风险识别, 而产品未在其他成员国现售或对市场上已无相关产品时的通报, 不需要采取紧急的应对措施;新闻是根据世界各地的媒体报道、有关组织的推定或预测、经欧盟成员国确认的有关信息。
2.2 引发通报的具体风险因素及对通报产品的处理措施
引发RASFF通报的具体风险因素有很多种, 按照RASFF系统的常规分类, 我国产品被通报涉及的风险因素可分为22类。按通报数量计, 占据通报前五位的分别是物质析出、重金属、化合物污染、毒枝霉素和转基因新奇食品, 此五种风险因素引发的通报占总量的69.4% (392/565) 。欧盟针对通报产品采取了相应措施, 包括从市场撤回、重新发货或销毁、重新发货、销毁、官方扣留、从消费者召回、退运、通知管理部门、海关封存、物理或化学处理、改作他用等16类措施。
2.3 对部分风险因素的分析
欺诈问题引发的通报33次, 比2010年26次明显增加。具体包括多种食品的掺假 (4) 、无健康证书或证明 (4) 、非法进口 (12) 、假证书 (3) 或证书不当 (10) 。涉及产品有坚果籽实 (7) 、等等。
2.4 我国产品引发RASFF通报的特点
第一, 食品接触材料问题引发通报数量近年来呈递增趋势。2008年, 食品接触材料问题88次, 占我国被通报总数的19%;2009年119次, 占我国被通报总数的32.7%;2010年141次, 虽占通报总数比例与2009年几乎一致32.7%。食品接触材料问题再居通报之首, 情形亟待关注。第二, 花生黄曲霉毒素、大米非法转基因通报数量减少。与往年相似, 毒枝霉素、非法转基因问题依然是引发通报的主要问题, 但引发通报数量较2010年有所下降。毒枝毒素包括黄曲霉毒素和锗曲霉毒素A, 共被通报68次, 是引发通报第4位的风险因素。第三, 敏感商品引发通报数量依然集中。松子所引起的味觉异常 (生物毒素所致的松木口病) , 被通报31次。面条或米线制品因铝含量过高被通报35次, 涉及谷物面点 (31) 、果蔬类产品 (2) 、即食食品 (1) 和蛋制品 (1) 。食品增补剂因含违禁成分被通报26次, 其中因含西布曲明和西地那非分别被通报12次和8次。鱼制品因一氧化碳处理被通报7次。第四, 欺诈、感官异常等涉及产品种类多的因素潜在风险大。欺诈、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感官异常、非法辐照、微生物和问题涉及产品种类较多, 在今后引发通报的可能性较大。欺诈问题影响恶劣, 添加剂问题涉及添加剂项目繁多, 感官问题评价技术主观性强, 这些都需要重点关注。
摘要:根据2011年度欧盟食品和饲料快速预警系统 (RASFF) 向公众通报进口中国食品及饲料安全问题的情况, 总结被通报产品种类及的风险因素, 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 探讨应对措施, 充分发挥风险预警作用, 以减少或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关键词:欧盟,食品安全,预警,借鉴
参考文献
[1]RASFF.www.ec.europa.eu/food/food/rapidalert/index_en.htm.
欧盟通报 第6篇
近日, 欧盟向WTO秘书处通报了“执行关于计算机和计算机服务器生态设计要求的指令2009/125/EC” (G/TBT/N/EU/75) 。
考虑到计算机和计算机服务器的能源消耗可达到有效成本效益, 因此欧盟委员会法规草案规定了其最低能源效率和信息的要求。依照框架指令2009/125/EC, 不符合这些要求的产品将不允许投放到欧盟市场。该法规草案以世界各地技术、环境和经济研究成果为依据制定。
该通报指令的拟批准日期是2013年5月, 拟生效日期是自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起20天, 其中最重要的要求将自2014年5月起实施。
欧盟通报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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