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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垃圾处理范文

来源:开心麻花作者:开心麻花2025-09-171

城市垃圾处理范文(精选12篇)

城市垃圾处理 第1篇

1 一般处理方法

目前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现有方法主要分为3种:填埋法, 焚烧法和堆肥法。

1) 填埋法分普通填埋法和卫生填埋法两种。普通填埋法即是直接露天堆放, 利用自身降解作用处理。这种方法一次性投资较少, 但会产生大量的污水和有害物质, 存在着二次污染的问题, 需要长期的资金投入, 无经济利用价值。而卫生填埋法要求采用防渗和防雨水冲刷措施, 并且要远离水源, 设置排气孔确保废物分解过程中所产生的气体能够及时的排除, 以免引起爆炸, 所以在处理过程中要投入大量的资金来运转。

2) 焚烧法包括完全焚烧和不完全焚烧。它适用于可燃物质含量较高而且不宜填埋方法处理的垃圾和废渣, 如含有大量病菌的医疗垃圾, 但是焚烧处理比之填埋处理投资要高得多, 而且由于垃圾中含有机氯源的垃圾成分较多, 其在250 ℃~650 ℃时易生成二垩英气体, 该气体毒性是氰化物的1 000倍, 其对大气的二次污染很严重, 焚烧法投资大, 运转费用高, 垃圾中的可燃物质少, 热值低。如用其进行发电需另加燃料, 使成本增高, 不合算, 而且垃圾焚烧使垃圾中的重金属分离出来蒸发排向大气造成污染, 且垃圾焚烧后产生的氮氧化物和硫化物与水反应生成酸雨, 对植物、土壤和水源都是严重的毁坏和污染, 焚烧后烟尘物质中的颗粒物质对人的肺部危害最大, 所以有些国家严禁使用焚烧法处理生活垃圾。

3) 堆肥法在我国起步较早, 它适合中小城镇的垃圾处理, 但是它占地面积大、生物转化时间长 (需35 d) 、机械化程度低、工作环境差、劳动强度大, 由于垃圾渗滤液的影响, 存在着二次污染, 利用率和处理率低。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 不管是填埋法、焚烧法还是堆肥法都存在着二次污染、要不断的投入大量的运行费用, 没有达到环境保护所要求的安全和无害化, 更达不到垃圾资源综合利用的要求。

长期以来, 中国大部分城市都是采用露天堆放、自然填沟和填坑等方式处理。只能达到一般性厌氧处理。但近几年, 填埋场的建设日趋完善, 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垃圾填埋场相继建成, 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卫生填埋场, 同时, 填埋场所产沼气的回收和利用技术也得到了发展。目前填埋方式仍为中国最主要的城镇填埋垃圾无害化处理方式。

2 填埋过程中防渗要求

1) 生活垃圾填埋过程中, 由于雨水等流入垃圾中形成的渗滤水含有多种有害物质, 比如铅, 锌, 砷和铬, 以及渗滤水中有机碳浓度很高, 一般都要超过1 000 mg/L, 因此如果不经处理直接排入地下水或河流中, 将严重污染环境。世界各国对垃圾填埋场的防渗系统都有不同的要求, 但一般都是以橡胶, 树脂等高分子材料做成的土工膜为主, 辅以其他防渗材料。随着科技的发展和新材料的不断出现, 许多国家采用单一防渗构造的已经很少, 都把防渗层作为一个复杂系统来考虑, 土工膜与GCL土工毯, 复合土等作为复合防渗层一起使用。

2) 国内的有些垃圾填埋场设计中采用的防渗层的防渗系统是HKPE土工膜, GCL以及复合土层。欧美国家普遍是土工膜和掺有膨润土的复合土而成的两层防渗层。由橡胶和树脂类制成的高分子土工膜本身的防渗性能特别好, 透水系数一般小于10 cm/s~11 cm/s。但是土工膜的最大缺点是抗穿刺性差, 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生活垃圾很少分类, 甚至不分类, 里面含有铁、玻璃、陶瓷等尖锐的东西, 在填埋过程中由于机械的碾压很容易使土工膜破损, 造成渗滤液的外泄。与土工膜相比, 复合土最大的特性就是不怕金属等坚硬物, 在土工膜被穿刺的情况下, 能够起到抗渗的作用。欧美各国设置在土工膜下面的复合土厚度至少在50 cm以上, 单独的复合土层能够保持多年不渗漏。比如, 在土工膜破损的情况下, 假设积聚在复合土上面的水位有30 cm高, 那么渗滤水透过复合土层需要的时间如下计算。

水头差:

i= (L+H) /L

垂直方向的流速:

v=ki=k (L+H) /L

那么渗滤水穿透复合土层需要的时间:

T=L/v=L2/k (L+H) 。

亚洲除了日本、韩国等国家有比较完备的防渗系统之外, 中国、泰国在这方面发展也很快。位于日本东京青梅的日出垃圾填埋场代表了日本垃圾场建设的科技水平, 防渗系统采用了两层TPO土工膜, 一层GCL, 最下面是一层50 cm厚的掺有膨润土的复合土, 严格意义上来说是4道抗渗。最上面一层TPO破损造成渗漏的情况下, 中间层GCL中的膨润土遇到渗滤水立即膨胀止水, 阻止渗滤液渗入地下水系统。GCL这种产品由于是两层无纺布中间夹了干燥的膨润土, 在施工过程中特别是在边坡上铺设, 很容易造成膨润土的分布不均匀影响到防渗效果, 所以在GCL的下面又设置了一层TPO和掺膨润土的复合土, 真正做到了万无一失。

相对于日本的做法, 韩国垃圾场防渗层的做法要简单的多。位于汉城 (首尔) 郊区的号称世界上最大垃圾填埋场之一的汉城垃圾填埋场, 是在平地上往上填埋, 边坡上堆放了大量的废旧轮胎, 这主要是为了缓冲填埋机械对防渗系统的冲击起保护作用。从材料本身来看, 高分子土工膜的防渗性能特别好, 一般都在10 cm/s~11 cm/s和10 cm/s~1 310 cm/s之间, 1.5 mm厚的材料能够保持几十年不渗漏, 它的最大特点就是强度高, 拉伸率可以达到300%以上, 但是由于薄很容易被尖锐物刺穿。而掺有膨润土的复合土透水性能同样很小, 一般掺有10%膨润土的复合土的透水系数小于10 cm/s~7 cm/s, 且作为防渗层的复合土厚度要求50 cm以上, 金属等很难穿透这层复合土。但是它的最大不足之处就是追随基础变形的能力很小, 也就是说当地基受到剪切变形产生裂缝的时候, 复合土同样产生裂缝而且还有很多问题没有搞清楚, 特别是当在边坡上使用的时候存在稳定性问题, 不少国家还没有承认GCL是一道防渗材料。因此结合防渗系统的技术要求以及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 从满足要求来设计这个系统, 厚度1.5 mm以上的土工膜和掺有膨润土的复合土组成垃圾场的防渗系统既能满足性能要求, 即正常情况下保持50年不渗漏, 同时也是最经济的做法。

3) 在这里还要指出国内垃圾填埋场设计中的一个误区, 即在基础上直接铺设GCL。这种做法是不科学的, 而且起不到自修复功能的作用。GCL的作用是当上层土工膜破损时, 干燥的膨润土遇到渗滤水迅速膨胀, 堵塞颗粒之间的空隙和内部毛细孔, 起到抗渗作用。但如果GCL直接与基础接触, 当地下水位上升遇到GCL中的膨润土时, 没等上层土工膜破损膨润土就已经膨胀, 失去了自修复功能。

3 结语

垃圾变为资源, 既可保护生态环境, 又可减少人类对自然资源的索取, 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为了适应21世纪中国社会生存和持续发展的需要, 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应解决好目前面临的资源与环境问题。

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依靠科技进步, 实施固体废弃物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 在生产或消耗中做到尽可能少地产生废物, 对不可避免产生的废物, 应首先考虑进行物质与能源的资源化利用, 再进行无害化处理。可持续发展战略充分体现了人的自身需要和价值选择意识, 体现了人类的理智选择意识, 这是对人类自身处境的更负责任的反思。同时, 人类的智慧又使人意识到, 对自然界实行合理适度的开发, 有赖于人的素质的提高, 因为人的资源 (尤其是人的智力资源) 是一种比自然资源更为可贵的资源。如果说从自然资源的有限性看到人类社会的增长极限的话, 那么, 从人类自身资源开发的巨大潜力来看人类对自己的未来应该充满信心。

摘要:介绍了目前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三种方法, 针对填埋法的原理, 对填埋过程中的防渗要求进行了探讨, 从而处理好城市垃圾, 最大限度地回收可利用资源, 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关键词:城市垃圾,生态环境,自然资源

参考文献

城市垃圾处理 第2篇

据了解,目前,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每年以8%-10%的速度增长,年产生量约1.5亿吨,全国约有200多个城市被垃圾包围。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仅为50%左右,十二五期间,国家要求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有关数据统计,在年产

1.5亿吨的城市生活垃圾中,可再生资源的价值高达200亿元左右,食物垃圾处理器可以派上很大用场。

城市垃圾中废塑料约占10%,按年产1.5亿吨城市生活垃圾计算,按现行价格2600元/吨计算,仅废塑料可创产值约39亿元。废纸的含量约占8%,每回收1吨废纸,可以重新造纸0.8吨,节约木材4立方米,节约用电400度,节约煤炭0.4吨,节水30吨;1吨碎玻璃再利用,可以节煤1吨,节约用电400度;回收1吨废钢铁,可炼钢0.9吨,比用矿石冶炼节约成本47%,空气污染减少75%,水污染降低97%;

清道夫生活垃圾处理器采用了近20年来欧洲等发达国家公认的日常垃圾处理方式——一键式清除,即将厨房、卫生间等日常生活垃圾,直接通过排水口处进行粉碎处理,然后流入下水道。

因为清道夫生活垃圾处理器利用电机驱动产生离心力,将进入粉碎腔内的垃圾粉碎,并采用了四级研磨的技术,能将垃圾直接处理到达了溶浆状态,所以不必担心会堵塞排水管和下水道。

清道夫生活垃圾处理器的核芯设有2—4个360度回转冲击头,没有利刃,更安全、更耐用、无需维护,强大的研磨力,可以完美应对骨头、鱼头、鱼骨、蛋壳、玉米棒芯、果皮果核、菜叶菜梗、咖啡渣、坚果壳、茶梗、残羹剩饭、柔性纤维质等各种生活垃圾。

城市垃圾渗滤液处理的分析 第3篇

关键词:垃圾渗滤液;生物处理

1.垃圾渗滤液的概况

1.1  垃圾渗滤液的来源

垃圾渗滤液主要是在垃圾卫生填埋以后,由于降雨的淋溶作用,垃圾自身产生的水分等经过垃圾层和覆土层之后形成的高浓度有机污水。垃圾渗滤液来源具体包括以下几项:

(1)降水的渗入:包括降雨和降雪,它是渗滤液产生的主要来源,具有短时性、集中性和反复性,是工程设计的主要依据。

(2)外部地表水的流入:包括地表径流和地表灌溉;

(3)地下潜水的反渗:当填埋场内渗滤液水位低于场外地下水水位,如果在设计施工中没有采取防渗措施时,地下水就有可能渗入填埋场内。垃圾渗滤液的产生量将会受地下水的影响。

(4)垃圾自身水分:这包括垃圾本身携带的水分以及从大气和雨水中的吸附量。

(5)垃圾降解过程中产生的水分:垃圾中的有机组分在填埋场内分解时会产生水分。其产生量与垃圾的组成、pH 值、温度和菌种有关。

1.2  垃圾渗滤液的特性

(1)滤液的成分复杂、可变且种类较多。垃圾渗滤液中含有各种典型污染物组分,且其浓度也不断变化。

(2)有机物浓度高。渗滤液中的 BOD5和 COD浓度最高可达几万 mg/L,主要是在酸性发酵阶段产生,pH 值在 6.0 左右,BOD5与 COD 的比值在 0.5~0.6 之间。

(3)水质、水量变化大。渗滤液的成分和性质随填埋场时间的延长在不断变化,而可生化性越来越差。渗滤液水质随填埋时间变化如表 1 所示。

表1  渗滤液随填埋场“年龄”的变化

(4)NH3-N 含量高。垃圾渗滤液中氨氮浓度很高,且氨氮浓度在一定时期随时间的延长会有所升高,主要是因为有机氮转化为氨氮造成的。

(5)微生物营养元素比例失调。对于生物处理,垃圾渗滤液中的磷元素总是缺乏的,一般垃圾渗滤液中的 BOD/TP 都大于 300,此值与微生物生长所需的碳磷比(100∶1)相差甚远。

1.3 垃圾渗滤液的研究现状及处理难点

国内外对于垃圾渗滤液的处理方法主要包括物理化学法、生物法、土地法。目前,在各种垃圾渗滤液处理技术的研究工作中,国外以物理化学法的研究和运行为主,而国内渗滤液的处理一般以生物法处理为主。其中,生物法主要有好氧处理、厌氧处理以及两者的结合处理。由于渗滤液的成分复杂,BOD/COD 含量高,生物可降解性随填埋龄的增加而逐渐降低等问题,仅依靠生物处理很难得到满意的效果,故在垃圾渗滤液进行生化处理前,先进行预处理,提高其可生化性,将渗滤液调节到一个适应生化处理的状态。所以,处理渗滤液需要预处理和生物处理的组合工艺,达到较理想的处理效果。

2 垃圾渗滤液的预处理

2.1 降低 COD 的含量

对于 COD 的去除大多数是混凝沉淀等方法。当加入 Fe3O4时,无机混凝剂 AL2(SO4)3的沉降效果有较大程度的提高。当 Fe3O4加入量达 116 gPL 时,COD 的去除率可达 70%,同时胶粒沉降速率可提高 5~6 倍,但处理效果受 pH 值限制影响较大,最佳 pH 值为 3.10。

2.2 降低氨氮的含量

通过研究表明,使用化学沉淀法去除氨氮,在反应时间为 10min,反应 pH 值为9.0,Mg:N:P 摩尔比为 1:1:1 时去除效果最佳并使后续生化处理得以顺利进行。

2.3 降低金属离子的含量

在研究中发现,混凝剂 PAC 和吸附剂焦炭的投量分别为 400 mg/L 和 8~10 g/L 时,重金属离子的去除率均达 60%左右,其中 Cu 的去除率近 100%。

2.4 去除渗滤液的色度

采用化学混凝-电 Fenton 处理晚期垃圾渗滤液,能有效地去除难降解有机物和无机物,随后再进入 SBR 池深度处理,色度去除率达到99%。紫外光催化氧化法对渗滤液的降解机理,根据渗滤液水质的不同,考察了 Ti02催化剂用量、反应时间、pH 值、光照强度、通气量等因素对渗滤液中去除色度最佳条件的研究。所取渗滤液原水和氧化沟出水,色度去除率为 83.3%。

2.5 去除渗滤液中的悬浮物水中悬浮物含量是衡量水污染程度的指标之一。通过研究表明,用 CWO 法,在催化剂硝酸钴为 0.372g,金属离子浓度 300 mg/L,反应温度为 180℃,氧分压为 3.5 MPa,进水 pH 值为原

3 渗滤液的深度处理—生物处理

生物處理工艺技术在使用过程中具有处理效率高、不会出现化学污泥造成二次污染及处理费用较低的优点。生物处理法的具体技术工艺形式大体上包括好氧处理法、厌氧处理法及二者相结合等方法。另外,厌氧工艺处理时在反应过程中无需能耗,可大大节约反应器的占地面积及动力消耗。

3.1 好氧处理法

好氧法处理垃圾渗滤液,即指好氧微生物在适宜的富氧条件下,以垃圾渗滤液中的有机组分为原料,所进行的旺盛的新陈代谢作用,使渗滤液中的污染物质含量明星降低的一种生物处理法。好氧处理法主要包括活性污泥法、曝气氧化塘、生物膜法等工艺。这种处理方法能够有效降低垃圾渗滤液中的氨氮、COD 以及 BOD 的含量,还可去除渗滤液中的铁、锰等金属,同时也可以有效地消减渗滤液的色度和浊度等。

3.1.1 活性污泥法

许多学者发现传统活性污泥能去除渗滤液中99% BOD5,80%以上的有机碳能被活性污泥去除,即使进水中有机碳高达 1000 mg/L,污泥生物相也能很快适应并起降解作用。采用 SBR 渐减曝气工艺处理模拟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新鲜渗滤液,研究结果表明:新鲜渗滤液经 24 h 曝气处理后,出水 COD 浓度约为 500 mg/L,BOD5/COD 降为0.114mg/L 左右;出水 COD 浓度与容积负荷无明显相关性;COD 去除率与容积负荷呈正比,并在容积负荷为 510 kg COD/m3·d 时达到最高,约 95%;去除的有机碳气相转化率与容积负荷呈正比,在容积负荷为 510 kg COD/m3·d 时,有机碳气相转化率接近100%;该系统最高容积负荷为 510 kg COD/m3·d,相应的污泥浓度(以混合液悬浮性挥发固体(MLVSS)计)为 7112 g/L。

3.1.2 曝气氧化塘法

曝气氧化塘处理垃圾渗滤液活性污泥法相比,曝气氧化塘体积大、有机负荷低、降解速度慢,但由于其 T 程简单,在土地价格不高的地方比较合适。国外一些小试和中试规模的研究表明,采用曝氣氧化塘能够获得较好的垃圾渗滤液处理效果。

3.1.3 好氧生物膜法

好氧移动床生物膜反应器法是好氧生物膜处理技术比较常用的一种技术之一。季民等[1]研究表明,好氧移动床生物膜反应器对高盐渗滤液中的氨氮有很好的去除效果。在原水 COD 为 1 567~3 865mg/L、BOD5为 31.3~59.6 mg/L、氨氮为 117.4~655.7mg/L、全盐量为6 801~20 816mg/L、CL-为2 747.7~9 498 mg/L、MBBR 的水力停留时间为 10h的条件下,对氨氮的去除率为 78%~100%。

3.1.4 好氧稳定塘

传统的氧化塘是天然的或加以人工修整的池塘,污水在塘内停留时间较长,有机物通过水中的微生物的代谢活动而降解,溶解氧则由塘内生长的藻类通过光合作用和水面复氧作用而提供,污水的净化过程同天然水的自净过程很相近。实际上,它是一种介于好氧塘和活性污泥之间的废水处理法。姚骏,章非娟对好氧稳定塘研究中发现[2]:

(1)在试验条件相同时,用连续进水推流式好氧塘和间歇进水好氧塘进行试验可以得到一致的结果。因此,这两种型式的好氧塘模型装置均可用作为好氧稳定塘的试验研究。

(2)室内外塘光照条件组成不同,是造成或室外塘出水 COD、BOD、SS 略高于室内塘、出水溶解性 COD 和 BOD,略低于室水温、光照强度的互相关系内塘的主要原因。

(3)室外塘受环境条件影响较大,这对好氧塘处理结果有一定影响。在室内进行试验,应尽量选择光谱与口光接近的灯作为光源,以使藻类的生长繁殖与室外相同,光照时间和温度变化也应尽量能模拟室外条件。

3.2 厌氧处理法

厌氧处理法利用厌氧微生物在缺氧条件下的新陈代谢作用,对垃圾渗滤液中的有机污染物有很好的降解功效。厌氧生物处理法与好氧技术相比,其能耗少、产泥量少、操作简单、投资及运行费用低,适合于处理可生化性差、有机物浓度高的垃圾渗滤液,近年来被广泛应用于垃圾渗滤液的处理领域中。厌氧工艺也分为悬浮态及固着态工艺,主要有常规厌氧消化、厌氧序批式反应器(ASBR)、上流式厌氧污泥床工艺(UASB)、复合厌氧反应器(UBF)、厌氧生物滴滤及流化床反应器等。

3.3 厌氧-好氧结合法

单独用厌氧法或好氧法处理垃圾渗滤液很难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因此,需要进一步好氧处理,现在已经有很多学者将这两者结合起来,也就是厌氧-好氧相结合的处理方法,效率高且经济适用。金永祥等[3]采用复合式 A/O 工艺处理处理晚期渗滤液,当 NH4+-N 容积负荷小于0.32 kg·m-3·d-1时,NH4+-N 去除率超过 99%,出水NH4+-N 的质量浓度小于 20 mg·L-1,达到了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4  结束语

现在垃圾主要是以填埋处理为主,垃圾在填埋过程中由于其本身水分、雨雪渗透等产生大量的渗滤液,形成二次污染,无法达到根除垃圾的效果,因此应当进行合理、高效的处理。

(1)从源头提高垃圾渗滤液的可生化能力。利用物化技术进行预处理,再用低成本、易操作、处理效果较好的生物法进行深度处理。

(2)提高生活垃圾的分类管理,使渗滤液的成分简单化,便于深度处理,提高处理的效率。此外,还可以添加防渗等措施,以保证水量的稳定性。

(3)利用多种技术联合处理,通常利用物化预处理等方法来提高渗滤液的可生物性,再结合生物法进行处理,使处理效果达到最好。

(4)因地制宜的选择合适的处理垃圾的地方,在垃圾填埋附近建立沼气收集,处理渗滤液中的填埋气,从而具有经济与环境效益。

参考文献:

[1]季民,王苗苗,等.AF—MBBR 技术处理高盐垃圾渗滤液的试验研究[J].中国给水排水,2006,22(21):93-98.

[2]姚骏,章非娟.好氧稳定塘研究的模拟试验方法[J].污染防治技术,1992,5(1):5-8.

广东成立城市垃圾处理协会 第4篇

2013年11月, 广东省城市垃圾处理行业协会成立, 住建部可持续发展与资源环境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徐振渠在会议上称, 垃圾焚烧产生的二恶英的毒害性被“妖魔化”, 公众无需谈二恶英色变, 因地制宜处理城市垃圾才是科学之举。

面对城市化进程带来的日趋严重的“垃圾围城”现象, 如何处理城市垃圾, 赫然成为政府和公众不得不面对的难题。

据悉, 由广东8个发起单位发起的广东城市垃圾处理行业协会, 经广东省民政厅批准登记成立。该协会成员来自广东珠三角及粤西北地区的与城市垃圾处理相关联的近百个企业和科研、环保机构。

城市垃圾处理的经济命题 第5篇

城市垃圾处理的经济命题

据调查,北京的垃圾部落在蚊蝇乱舞、老鼠横行的垃圾山一年捡出9.3亿元,捡垃圾维持了8万人的.生计.垃圾回收将废弃物转化成为新的资源,减少18亿元的垃圾处理费用,延长了垃圾填埋处理场的使用寿命.

作 者:赵增立 作者单位: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刊 名:深圳特区科技英文刊名:SHENZHEN SCIENCE & TECHNOLOGY年,卷(期):2004“”(10)分类号:F2关键词:

一手抓城市管理 一手抓垃圾处理 第6篇

一、建立综合执法机制

一是组建执法机构。根据省、市两级政府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示精神,姜堰区经过机构撤并、人员整合,于2012年3月1日组建成立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并制定出台了《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在此基础上,将城区分为6个执法片区,推行片区化管理模式,行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同时,成立具有独立办案权的公安驻城管治安办,有效遏制暴力抗法苗头,维护执法权威和权益。

二是优化管理模式。着力构建“两级政府、三级管理、条块结合、各有侧重”的管理模式,形成以城管局为主体,城关镇和相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在城市创建等活动中,建立区级机关部门挂钩包保责任区和沿街单位、业主履行市容环卫责任制度。出台《城区长效管理实施意见》,研究实行城市管理考核保证金制度,定期督查通报,年终考核兑现,考核结果列入机关作风建设考评,有效调动了各单位参与城市管理工作的积极性。

三是落实管理责任。实施城市管理“123工程”,即一个局长挂钩一个中队、包保一个区域,机关工作实行路面督查、业务工作两条线,局领导班子和机关干部每日确保路面督查三小时。制定出台《城区市容环境管理综合考核办法(试行)》,实行城管局、执法大队全员轮岗站高峰制度,推行“五位一体”(区领导抽查考核、12345热线交办问题处置考核、数字化中心派遣案件处理考核、社区评议排名考核、局内部日常考核)考核模式,做到督查范围全覆盖、督查时间无盲区、督查项目不遗漏。

二、突出违法建设防治

一是加大巡查力度。以违法建设“增量为零、存量递减”为目标,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防违控违网络,采取社区物业属地管理、城管片区包面包点、数字化城管信息采集、社会志愿者参与的综合巡查措施,坚持每天不少于三次路面巡查,确保各类违法建设在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自行政执法大队组建以来,通过巡查发现制止的备料、作业的现场违法建设近60起,消除隐性违法建设面积3000多平方米。

二是高效组织强拆。坚持打防并举、以打开路,坚决打击有权有钱带头搞违法建设的违规违法者,坚决杜绝“拆”小不拆大、拆软不拆硬、拆民不拆官的现象。2012年11月份以来,通过精心组织集中拆违活动,累计拆除违法建设310起9090平方米,有效净化了城市建设与发展环境。

三是严格实施问责。姜堰区政府专题召开城乡建设暨生态创建工作会议,与相关部门、各个镇区主要负责人签订《防违控违目标责任书》,构建以城管、住建、国土、规划和镇区等部门、单位为主的防违控违网络。完善《城区违法建设防治暂行办法》,实行例会制度和月通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途径,推行违法建设防治保证金制度,依法实施责任追究,通过逐层逐级落实责任,确保违法建设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

三、健全长效管理体系

一是实施分类管理。投入100多万元建成城区临时营业用房105间,规范引导主次干道两侧水果百货摊点入室经营。设立夏季瓜果摊点临时疏导区6个,全面规范瓜果摊点经营秩序。建成城区废旧品收集中心,引导城区35家废旧品收购点全部搬迁、转行或入室经营。目前正在启动罗塘小商品市场建设,用于解决东大街38户百货经营业主的疏导安置和部分主次干道的流动摊点占道经营问题,有序聚集服装、土杂、日用小百货。

二是推广市场运作。按照“管养分离、蓄水活源”的思路,将环卫清扫保洁、建筑装潢垃圾清理、绿岛河道保洁推向市场,由社会物业保洁公司承担城区日常清扫保洁,有效降低环卫作业成本30%以上。按照“式样新颖、品位高雅”的总体要求,将城区绿岛灯箱、灯杆灯箱及部分大型广告媒体泊位进行公开竞拍,获益800多万元。制定出台《城区户外违法小广告治理办法》,将城区56条80多公里的主次干道小广告清理推向市场。推行数字化城管信息采集服务外包,对涉及城市管理的专业部门实行月度通报、季度点评、媒体公示制度,有效提高问题处置率。

三是加强专项整治。开展环境卫生、交通秩序、户外广告、建筑场地、小区环境、园林绿化、农贸市场、违法建设等城市环境“八大整治”活动,取缔流动摊点550多处(次),纠正出室经营300多处,规范四定摊点80多处;拆除违规设置的大型广告牌60块、竖式灯箱80块、破损店招200多块,精心打造姜堰大道、招商街户外广告、店招店牌示范路(街);清理建筑垃圾17650方,出新施工围墙4320米,硬化施工场地道路33480平方米,查处违章运输渣土24起等。通过综合整治,城市人居环境有效改善,社会满意度明显提高。

四、统筹城乡垃圾处理

建立“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体系。在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4.6%的同时,着力抓好农村生活垃圾的集中无害化处理。全区建成垃圾中转站18座(其中溱潼镇、开发区各2座,其余镇各1座),配套设置垃圾桶24560只、垃圾房2432座,保洁、收集、运输车2659辆,三支队伍中保洁员、收集员、运输员共计3276人,每年维持三支队伍正常运行经费2012万元左右。今年以来农村垃圾处理量30251吨,其中委托区环卫中心外运焚烧处理量15086吨,镇村自行填埋处理量15165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平均48.8%。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抓组织机构。按照“区镇联动、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城管局牵头负责农村垃圾集中无害化处理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各镇区均按要求成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城管中队具体实施的农村垃圾中转站建设运行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工作正常、有序推进。

二是抓规划设计。制定出台《关于推进农村垃圾集中无害化处理的指导意见》,指导各镇区规划建设垃圾中转站等环卫设施,做到统一规划选址,统一设计图纸,统一安装水平压缩设备,统一提供技术服务。

三是抓经费保障。除上争省补助资金234万元外,制定出台《村庄环境长效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建立“以镇村为主、区级以奖代补”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明确保洁、收集、转运的正常运行和设施维护经费由各镇村负责保障,垃圾中转和焚烧处理经费由区财政统筹,凡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低于90%的镇区,其处理费不予补助。明确“4+2”经济薄弱镇按实际垃圾处理量补助处理费的60%,其余镇区按实际垃圾处理量补助处理费的40%。自《办法》实施以来,区财政共实施以奖代补资金160.64万元。

四是抓队伍建设。根据垃圾总量和收集、转运路程,指导各镇区建立保洁、收集、转运三支队伍。保洁员按每百户配3名,收集员按每百户配1名,每镇中转站配1-2名(大镇2-3名)操作人员。先后在沈高镇河横村(1990年被联合国环境署命名为生态环境“全球500佳”)举办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培训,在白米镇举办了垃圾中转站操作人员业务培训。多次组织农村垃圾中转站运行现场观摩活动,举办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宣传图片巡回展览,通过示范带动、宣传发动和相互促动,有效推进了垃圾清运工作。

五是抓督查考核。成立专项考核领导小组,住建、监察、城管、交通、环保、水利、林业等部门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将农村垃圾中转站建设运行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的考核结果与农村四个文明建设、以奖代补直接挂钩。

(责任编辑:李利)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探讨 第7篇

关键词: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建议,可持续发展

0 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增长迅速。城市生活圾垃堆存直接导致一系列问题:长期占用大量土地,严重污染空气、土壤和地下水,城乡结合区域生态环境恶化,居民生活质量下降,并且引起严重的社会问题和经济问题,这一系列问题已经制约着人类与自然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如何解决垃圾问题,还城乡居民一个健康、洁净的生存环境,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一个焦点问题。

1 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的意义

实现对城市生活垃圾的科学有效处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具体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1)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处理,可减少污染,保护环境,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2)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加工处理,可促进资源的充分利用;(3)发展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可以增加社会的经济效益;(4)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产业会带动相关行业的发展,还可提供大量的就业岗位。

2 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的主要方式

2.1 焚烧法

焚烧法处理固体废物,具有减量化效果显著、无害化程度彻底等优点,焚烧处理早已成为城市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处理的基本方法,同时在对其他固体废物的处理中,也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应用。目前我国主要城市均已建设了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场,许多小城镇、医院等,也建有相应的固体废物焚烧处理装置。目前国内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技术已经相当成熟,回收体系也较为健全[1]。

2.2 卫生填埋法

填埋是由传统的废物堆放和填地技术发展起来的一种城市固体废物处理技术,经过长期的改良,废物填埋已经演变成一种系统而成熟的科学工程方法,即卫生填埋法。该法是利用工程手段,采取有效技术措施,防止渗滤液及有害气体对水体、大气和土壤的污染,使整个填埋作业及废物稳定过程对公共卫生安全及环境均无危害的一种土地处置废物方法。与其他处理方法相比,卫生填埋法的主要优点是:(1)其一次性投资较低,运行也较为经济;(2)适应性广,对生活废物的种类、性质和数量均无苛刻的要求;(3)是一种相对完全、彻底的最终处置方法;(4)运行管理相对简单。

2.3 堆肥法

由于城市生活垃圾中含有大量的有机物,可通过微生物的氧化分解作用还原于大自然,堆肥法既是微生物在适宜的条件下,使生活垃圾中的有机物发生一系列放热分解反应,最终使有机物转化为简单而稳定的腐殖质过程,腐殖质中含有可被土壤接受的有机营养物,能够解决土壤板结问题,并维持了自然界物质的良好循环,该方法具有工艺简单、处理成本小、实现废弃物无害化与资源化的优点,但此方法需要前期做好垃圾分类,否则会增加后期处理难度大,且得到的腐殖质肥效不佳[2]。

3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3]

3.1 公众环保意识弱,垃圾分类收集难

一直以来,由于人们环保意识薄弱,习惯于将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这种混合收集的垃圾中往往含有可直接回收利用的物质和一些危险废弃物,如废纸、塑料、易拉罐、废旧电池等,如果将这些物质同生活垃圾一并处理,不仅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而且增大了垃圾处理成本和后期处理难度。虽然我国在一些大中城市已试点了“垃圾分类收集”,但由于人们长期的生活习惯、思想意识及其他因素,都使得“垃圾分类收集”收效甚微。

3.2 垃圾处理投资单一且不足

由于垃圾处理作为城市公共事业,注重的是社会效益,不能很好地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因此投资渠道窄,其经费来源主要靠政府拨款,造成政府财政压力大,资金紧张,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垃圾产量的处理需求。由于资金投入不足,垃圾收运处理设施以及配套建设相对滞后,许多城市尤其是中小城镇普遍存在设施老化、数量不足等问题,垃圾渗滤液、焚烧废气等二次污染更得不到有效处理,甚至无人问津。

3.3 法律法规和管理体系不完善,执行力度不到位

我国固体废物处理行业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相关法律法规仍然存在一些不足,还有待进一步完善。而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已成为城市管理者的共同难题,现有的管理体系已无法满足新形势下的垃圾处理问题,因此,建立一套包括垃圾减量、填埋、焚烧和分类回收在内的合理有效的综合性管理体系也势在必行。另外,相关管理制度奖罚不分明,城市管理者和社会公众对现有的环保管理制度执行力度不强,“重形式,走过场”,使得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无法落实。

4 城市生活垃圾的管理建议

针对以上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建议:(1)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尽早推行垃圾分类收集管理制度,回收可利用资源和有害废弃物,减少二次污染,实现垃圾处理的减量化和资源化,从源头管理,控制并减少垃圾的产生量。(2)拓宽垃圾处理产业投资渠道,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为了增强企业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过程中的责任,投资者必须关注政府部门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积极出谋划策,不断改进企业的技术水平。对于企业投资者来说,要想得到更多的政策支持,就必须洁身自好,认真履行自身的责任和义务,并且应该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认真执行,并且创新。(3)加紧完善有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法律法规,出台相关管理制度。不管从法律监督的角度还是从工作监督的角度,都应该强化对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推动这些法律法规的实施。

5 结语

垃圾是放错地方的资源,只有通过科学合理的处理处置,才能实现垃圾的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政府部门应制定相应政策,积极推进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和管理体系,要求多部门全面加大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力度,利好固废行业,实现城市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陈力.浅谈固体废物的焚烧处理[J].科技传播,2011,68.

[2]宁平主编.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

城市垃圾处理技术路线及建议 第8篇

一、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发展简要历程

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技术从80年代开始大体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 (初级阶段) :1985年以前, 生活垃圾由无序向有序管理过度。生活垃圾专业收集和街道清扫保洁队伍逐渐形成, 居民产生的垃圾逐渐实现了有效收集, 并及时运输至市郊的简易垃圾填埋场进行消毒、堆放、土埋。这个时期的生活垃圾有机物和包装物含量较少, 主要是灰土和少量纸张、树叶等, 采取经济的简易堆放方式对环境影响不大。

第二阶段 (初步发展阶段) :1985-1995年, 随着城市的发展, 一些大城市开始大规模集中填埋方式, 建设具有一定防渗功能的填埋场, 但防渗材料和施工比较简单, 有的用天然粘土做简单压实, 有的在场底局部使用膨润土。这些防渗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垃圾对地下水的影响, 但由于防渗层不连续, 厚度不大, 对地下水的影响还是存在。另外, 随着生活垃圾中有机物成分的逐渐增多, 简易填埋对环境的影响越来越大。这一时期也建设了一些静态好氧堆肥设施。“八五”时期国家科技攻关项目开展了垃圾堆肥技术攻关, 并在常州建立了示范工程, 对生活垃圾无害化和资源化进行了探索。但由于肥料价格和化肥价格相比缺乏综合优势, 肥料中含碎玻璃对南方稻田的农民有伤害不能得到大面积推广。

第三阶段 (卫生填埋发展阶段)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得到较快发展, 90年代初逐步建成了以杭州天子岭 (山谷垂直防渗) 、上海老港 (场底粘土) 、北京阿苏卫 (场底膨润土板) 生活垃圾填埋场为代表的准卫生填埋场。随后又建成了采用HDPE膜防渗的北海白水塘、深圳下坪、保定、阿苏卫二期等卫生填埋场。

第四阶段 (焚烧发展阶段) :伴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的快速发展, 土地成本的提高, 垃圾填埋场选址越来越难, 填埋成本越来越大, 大型垃圾焚烧发电以其高水平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受到各地政府的青睐, 垃圾焚烧开始在深圳等沿海地区起步。

自2000年以来, 陆续建成了许多500吨/日—1500吨/日的垃圾焚烧发电厂。这些焚烧发电厂有的引进国外焚烧炉, 如上海江桥、宁波枫林、北京高安屯、广州李坑等;有的使用引进技术国产化的焚烧炉, 如重庆同兴、福州红庙岭等;有的使用国产化炉排焚烧炉, 如温州永强、昆山、杭州滨江等;还有的使用国内开发的流化床炉, 如浙江嘉兴、山东泰安、东莞横沥等。这期间建设的炉排炉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行情况基本良好, 能满足垃圾无害化处理的要求。但流化床焚烧炉因可靠性较差, 检修较频繁, 导致处理能力受到了限制。

目前, 我国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比例逐年增加, 原生垃圾卫生填埋比例逐年下降。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比例已超过20%, 预计“十二五”将达到35%左右。由于选址难度越来越大, 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的垃圾焚烧厂向大型化发展, 焚烧炉型逐渐转向以炉排炉为主。

在发展垃圾焚烧和卫生填埋技术的同时, 综合处理也逐渐受到重视。由于垃圾成分比较复杂, 单一的卫生填埋和焚烧都存在一定问题。综合处理包括垃圾的分选及预处理、不同类型垃圾的分别处理和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其中不同类型垃圾的分别处理包括有机物的生物处理、可燃物的焚烧和无机物的利用或填埋, 这些处理方式均可不同程度地实现资源化。

二、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现状

2011年, 全国设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91.9%, 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9.8%。全国657个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1.64亿吨, 有各类生活垃圾处理设施677座, 处理能力为40.9万吨/日, 无害化处理量约为1.31亿吨/年。在677座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中, 填埋场547座, 处理能力30.0万吨/日, 实际处理量1.0亿吨/年;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厂109座, 处理能力9.4万吨/日, 实际处理量2600万吨/年;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厂 (含综合处理]21座, 处理能力1.48万吨/日, 实际处理量427万吨/年。按生活垃圾清运量统计分析, 填埋、堆肥和焚烧处理的比例分别占61.4%、2.6% (包括综合处理厂数据) 和15.9%, 其余20%为堆放和简易填埋处理。

1、卫生填埋处理现状

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因其适应性强, 运行成本低等特点, 仍然是县级生活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2012年新投入运行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主要集中在县城。根据2011年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有关县城生活垃圾处理统计, 2011年投入运行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648座, 平均处理能力约为145吨/日。同期投入运行的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547座, 平均处理能力约为549吨/日。未来几年, 县级生活垃圾填埋场数量与处理能力仍将保持快速增长。

填埋气体收集利用或火炬燃烧继续得到发展。目前, 我国填埋气体利用方式仍然是直接燃烧发电。2012年, 株洲、桂林、汕头、上海老港、北京阿苏卫等垃圾填埋场有新的填埋气体发电机组投入使用。根据调查统计, 截至2012年底, 我国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填埋气体发电厂约50座, 发电装机容量约100MW。

2、焚烧处理现状

目前, 国内的垃圾焚烧发电厂主要分布在经济发达地区和一些大城市, 其中江苏、浙江、广东三省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数量最多。随着经济发展, 我国中西部地区越来越多的城市也选择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2012年新投入运行的生活垃圾焚烧厂21座 (不含扩建项目) , 总规模约1.9万吨/日 (表1) , 比2012年略有减少。

截至2012年年底, 投入运行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有142座, 总处理能力为15.4万吨/日, 总装机约为2600MW。其中采用炉排炉的焚烧发电厂有77座, 合计处理能力达到7.0万吨/日, 装机达到1250MW;采用流化床的焚烧发电厂有59座, 合计处理能力为5.0万吨/日, 装机达到1300MW;其余少部分为热解炉和回转窑炉 (见表2) 。

截至2012年年底

3、其他 (综合处理) 现状

由于未实施垃圾分类, 已建成的堆肥厂运行不佳, 环境和肥料市场均受到影响, 堆肥处理逐渐萎缩。为积极推动餐厨垃圾的分类收运和处理, 全国33个试点城市开展了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试点, 其中重庆、兰州等城市 (区) 起步较早, 已经初步建立了较为系统的管理体系和收运、处理系统, 基本具备达到设计负荷的条件。如重庆餐厨垃圾厌氧消化处理设施, 餐厨垃圾处理规模达到1000吨/日。一些新技术, 如烟台的高温高压水解技术, 生活垃圾处理规模400吨/日, 另外还有桑德集团的好氧堆肥、北京紫兆公司的“工业胃”技术也在工程中应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生活垃圾分类形同虚设

垃圾分类从提出到小范围试点到大规模推广, 已经走过10多年的历程, 我国一些城市开展了生活垃圾分类试点, 但与发达国家垃圾分类收集经验相比, 尚处于起步阶段。由于缺乏配套的收运系统、激励约束机制和社会的配合支持, 目前仍基本上处于行同虚设的状态。我国垃圾分类的技术体系、法律、制度和管理体系均不完善。

2、生活垃圾综合处理技术和管理有待完善

目前建成的餐厨垃圾厌氧消化处理设施尚未投入正常运行, 工艺参数还需进一步摸索、调试。

3、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成本较高、效益较差

目前我国垃圾焚烧的主要污染物指标已相当于世界最先进的欧盟标准, 但由于公众和社会的不理解, 使生活垃圾焚烧厂的建设和运行受到人为干扰。另一方面, 由于监管不到位、政府补贴与实际运行成本存在差距等原因, 存在企业不按标准运行的情况, 烟气、飞灰处理不达标排放等问题。

4、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技术需要提高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目前均面临着臭气污染控制难和渗滤液无法全量达标处理的困境。填埋场臭气污染控制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及专业技术队伍, 要满足填埋场周边居民的环境要求十分困难, 若生活垃圾填埋场各项环境指标均能达到环保标准, 其运行成本并不低。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以及填埋气体 (臭气) 的控制, 目前仍然是我国填埋场运行管理的难点和薄弱环节。

四、关于我国城市垃圾处理技术路线和管理的初步建议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需要进一步深化和创新管理思路, 按照“科学化、市场化、社会化、法制化”进一步促进“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目标的实现, 最大程度实现资源化和无害化, 推进垃圾处理行业健康发展。建议如下:

1、强化垃圾处理方式的科学化

城市应当综合考虑城市垃圾产量和经济性以及最终处置方式, 从源头、收集、运输、最终处理、循环利用等全过程体现“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垃圾处理技术路线总体上逐步按照源头上厨余垃圾经食品垃圾处理机与污水管道实行合流制处理, 实现干湿分类和大幅度减量化、无害化, 为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提高条件;干式垃圾分类应在充分考虑垃圾回收资源化以及最终出路可靠的基础上实施, 采取“应收尽收”的原则, 由政府培育市场并直接和市场化两种途径购买和回收利用, 建立相关产业, 如废玻璃生产墙地面砖等建筑材料;不可回收的垃圾以焚烧、填埋为主。

2、进一步推行垃圾处理的市场化

城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采取“政府主导、企业实施、多渠道多元化投入”的市场化模式。鼓励民间资本采取独资、合资合作、资产收购等方式直接投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等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 进入设施运营和养护。鼓励民间资本通过购买地方政府债券、投资基金、股票等间接参与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和运营。鼓励民间资本通过参与企业改制重组、股权认购等进人市政公用事业领域。

3、大力推行垃圾处理社会化

垃圾处理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与城市人民生活密切相关, 是一项公共事务, 关乎公众的环境安全, 也是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和美丽中国的极其重要方面, 必须下大力气改变目前仅由环卫部门单一行政管理的状况, 推行社会化程度。要加强舆论宣传, 发挥市民主体作用, 引导公众积极参与, 将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化纳入市民文明素质教育。

4、加强对城市垃圾处理的法制化

需要通过立法并建立严格的垃圾收集、运输及处理监管管理体制和体系, 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居民责任, 建立协同推进机制。加大监管力度, 实施问责制。完善相关政策和激励机制, 建立符合实际的标准体系。建议将废品回收纳入行业管理, 同时建立家庭有害垃圾单独收集体系和包装垃圾收费体系。对于厨馀垃圾, 严格限定进入垃圾填埋物的有机物含量, 遏制填埋场臭气污染。应结合国家标准, 根据地方特点制定相应的地方标准。针对垃圾渗滤液排放等突出问题, 应根据几年来实施经验科学合理修订。

5、加强对城市垃圾处理的领导和能力建设

建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建城乡垃圾处理和环境卫生管理司。将现在城市建设司有关的环境卫生处、污水、污泥、园林等处室和建筑节能与科技司的建筑垃圾处理利用职能合并, 组建城乡垃圾处理和环境卫生管理司, 实行统一规划和管理。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环境技术工程技术从中国建筑设计集团成建制划到部直属单位, 作为行业技术支持单位, 提高行业技术能力。

五、关于大力推广食物垃圾处理机的几点具体建议

住宅厨余垃圾 (包括家庭食物垃圾和厨余垃圾) 是日常生活垃圾的主要部分, 在城市生活垃圾中占60—80%以上。由于食物垃圾易腐烂, 导致填埋场蚊蝇滋生、恶臭难闻, 对大气及水体造成的污染也难以治理, 所含的有机成分对环境的污染和公共卫生安全的危害日益显现。食物垃圾已经成为生活垃圾处理和分类回收利用资源化的重大障碍。处理好住宅厨余垃圾是整个垃圾无害化处理系统的关键。

厨余垃圾的危害已引起百姓的强烈关注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国务院在2013年8月1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 (国发[2013]30号) 的文件中特地提出要“拉动环保产品及再生产品消费, 推广家庭厨余垃圾处理器, 满足消费者需求”。

1、大力推广食物垃圾处理机, 引导社会“将食物垃圾消灭在厨房”, 是解决城市“垃圾围城”问题的最有效的科学途径之一。

厨房食物垃圾无害化处理的关键设备食物垃圾处理机, 也叫厨余垃圾处理机, 是一种安装于家庭厨房洗涤池下水口处, 能方便地将菜头菜尾、剩菜剩饭等厨余垃圾粉碎后变为细小颗粒甚至浆状液体, 从下水管道排入化粪池和城市污水系统, 成为污水处理厂生化工艺的养料, 让家庭厨余垃圾得到科学处理的电器。将食物垃圾消灭在厨房, 从源头上实现减量化。

2、垃圾处理机的基本原理、技术指标和特点

食物垃圾处理机设备食品垃圾处理器针对国内居民的饮食习惯采用三轴立体锤式破碎方式, 可实现对食物垃圾的三轴立体全方位多角度击打破碎, 解决中餐多骨、多贝壳坚硬厨余垃圾易卡机抖动、在正常工作过程中遇堵即反转, 并可瞬间加大扭力, 冲击捶打, 保证机器的正常工作, 杜绝电机卡机而烧毁, 基本不需维护。食物垃圾处理机相关技术指标如下表3所示。

食物垃圾处理机运转60秒可以处理食物垃圾1kg以上。以食物垃圾的人均日产量1.23kg计算, 每户家庭按三口之家计算一天产生的3.69kg食物垃圾在处理器累计运转3~4分钟后被碾磨为浆状物, 按这种处理能力算, 一台食物垃圾处理器一年可处理食物垃圾3.69kg×365天=1350kg/年。

3、推广应用食物垃圾处理机项目的效益分析

推广食物垃圾处理机有着十分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1) 大幅度实现了垃圾“减量化”, 减少垃圾量

食物垃圾处理机可以粉碎几乎所有的食物垃圾, 这样占居民的生活垃圾日产量的81%的食物垃圾从源头就地及时消除, 极大地减少了居民生活垃圾量。必然会大大减少每个区生活垃圾的产生量和构成。以10万户家庭每户按三口之家进行计算, 垃圾日产量见表4。

(2) 大量地减少了垃圾收集和运输的费用

由于食物垃圾处理机的使用, 通过排水管道直接排放食物垃圾混合处理物, 消除了人们厨房中的食物垃圾, 改变了食物垃圾的转运处理方式, 直接节省了巨大的垃圾收集、运输成本。垃圾收运成本包括收集车辆 (小型收集车和大型运输车) 的折旧成本、劳动力 (司机和清洁人员) 成本、车辆燃油和维修成本及车辆保险成本, 约为75元/吨。以10万户家庭进行计算, 每天节省的垃圾收运成本见表5

以北京某小区8.3万户公租房社区为例, 每年可减少11.2万吨垃圾, 节省垃圾收运费用839万元。

(3) 大幅度减少了垃圾焚烧处理量及成本

食物垃圾是造成生活垃圾含水率高、热值低的主要因素, 极大地降低了生活垃圾的焚烧性能。使用食物垃圾处理机后, 生活垃圾得以在厨房内完成“干湿分离”, 这将使家庭居民生活垃圾的理化性质发生相应的变化, 从而改善垃圾焚烧的性能, 减少了垃圾的焚烧量并降低焚烧处理成本, 减少额外增加辅助燃料费用。

一般认为, 垃圾热值在4000千焦/千克以上采用焚烧方式对其进行处理时不用添加辅助燃料。而低位热值仅为996千焦/千克且含水率高达81%的食物垃圾大量混杂在生活垃圾中使得其热值小于4000千焦/千克, 焚烧时需外加每吨46.8元辅助燃料。

食物垃圾处理机的普及使生活垃圾中食物垃圾的比例大幅减少, 降低了生活垃圾的含水率, 提高了低位热值, 从而使垃圾焚烧性能大大提升, 减少了外加辅助燃料的费用。以10万户居民家庭进行计算, 节省的辅助燃料费用见表6。

从上表数据可见, 使用食物垃圾处理机将使食物垃圾焚烧处理的辅助燃料费用每天节省约17269元, 每年节省17269元/天×365天≈630万元/年。

同样以北京8.3万户公租房社区的应用为例, 与垃圾填埋相比每年可节省渗滤液处理费用57.6万元和运营管理费177万元;与垃圾焚烧相比每年可节省渗滤液处理费用51.5万元和辅助燃料费用363万元。

(4) 基本杜绝了渗滤液的产生及处理费用

垃圾焚烧厂贮仓内会产生垃圾渗滤液。它作为一种特殊废水, 对其处理的投资、运营成本远远高于一般城市或工业污水。这主要是由于渗滤液的氨氮浓度和有机物浓度高, 导致处理工艺复杂, 每吨垃圾产生的渗滤液一般性处理需要15元;每吨渗滤液处理达到 (GB16889-2008) 标准的投资约8-10万元/吨, 运行成本约80-100元/吨;同时需要有较高水平的专业技术人才的规范管理。食物垃圾处理机的普及使得生活垃圾的总量有所降低, 在垃圾焚烧厂贮仓内的垃圾渗滤液的产量也会相应减少, 从而降低焚烧厂垃圾渗滤液的处理费用。以10万户家庭每户三口之家进行计算, 节省的渗滤液处理费用见表7。

注:食物垃圾处理机的设计使用寿命为10年, 每台价格1000元, 平均每月设备折旧费用约8.33元。

从上表数据可见, 使用食物垃圾处理机将使渗滤液处理的费用每天节省约5535元, 每年节省5535元/天×365天≈202万元/年。

(5) 实现垃圾干湿分离, 为垃圾清洁分类和回收利用创造了条件

从垃圾分类体制的角度看, 食物垃圾处理机同时也是一高效的垃圾分类设备。目前, 人们生活垃圾源头分类的质量并不高, 大量食物垃圾与其他生活垃圾混合收集后进入垃圾终端处理系统, 浪费了生物质资源[生物质资源是指可再生的有机物质, 包括农作物、树木等植物及其残体、畜禽粪便、有机废弃物等, 这些物质通过工业加工转化可形成新的生物基产品 (Biobasedproducts) 、生物燃料 (Biofuels) 和生物能源 (Bioenergy) ], 降低了垃圾热值, 影响焚烧的经济性, 增加了填埋的渗沥液处理费用、垃圾收运费用和人工费用。

食物垃圾处理机的使用, 实际上在住宅厨房中由住户将垃圾进行“干湿分离”, 即将含水率较高的食物垃圾与其他热值较高的固体垃圾分离。把以食物垃圾为主的湿垃圾纳入单独的处理体系, 为其余可回收利用的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和布料等干垃圾的分类提供了先决条件。并且整个分类过程由住户在厨房内非常便捷地分散地进行。与在家中摆放专用湿垃圾桶人工分类相比, 更节省空间, 美化环境, 使用也更便利和人性化。

(6) 改善厨房和居住小区的环境

食物垃圾处理机能随时处理厨房产生的厨余垃圾, 可以彻底避免厨余垃圾产生异味、减少蟑螂、苍蝇、蚊虫等的滋生, 改善厨房环境。保证厨房、家庭和居住小区的环境清洁。

(7) 减少垃圾车的数量, 减轻城市交通压力。

(8) 减少垃圾污水滴漏对城市道路沿途和路面的污染。

(9) 增加污水中有机物的含量, 有利于污水处理厂的生化工艺。

(10) 彻底减少了厨房垃圾对可回收废弃物的污染, 提高资源回收率。

另外, 改善填埋场和焚烧厂的处理工况, 减少渗滤液、沼气、烟气等污染物的排放。

4、具体工作建议

(1) 成立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推广领导小组。制定食品垃圾处理机推广工作计划, 研究有关政策建议和管理措施, 开展工程试点示范, 组织推广工作。

(2) 在新建的居住建筑和小区全面推广食物垃圾处理机。首先在绿色生态城区、绿色建筑认证、国家园林城市、城市人居奖、国家参与投资的居住小区要强制使用食物垃圾处理器, 否则验收不予通过。有计划、分步骤、先试点、后推广的方式, 可考虑在我国的南方、北方、东部和西部地区各选一个省份作试点, 取得经验后再逐步向全国推广。

(3) 逐步在既有居住建筑中推广食物垃圾处理机。与目前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相结合, 将安装食品垃圾处理机作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内容之一。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技术研究 第9篇

我国生活垃圾收集并没有实现分类收集, 因此生活垃圾处理难度相对较大[1,2]。

1 我国常用的生活垃圾处理技术

我国对生活垃圾的处理要求是最终实现生活垃圾的“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生活垃圾处理主要是通过物理、化学、生物等方法, 减小垃圾的体积、利用垃圾中的资源;从而实现垃圾的“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目前, 我国的常用的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有卫生填埋法、焚烧法、生物法。

1.1 卫生填埋

生活垃圾填埋技术是在传统填坑方法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环保工艺。卫生填埋法是利用微生物的发酵技术, 分解生活垃圾中的可降解成分, 达到减量化和无害化的处理目的。卫生填埋法容易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因此选址时对水文地质条件要求较高, 而且需要做可靠地防渗层。卫生填埋法成本较低, 操作简单, 目前我国使用较多。但卫生填埋法占地面积大, 渗滤液容易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产生的填埋气体容易污染大气, 该方法卫生条件也较差, 没有实现垃圾的资源化。而且国内一些城市在垃圾分类处理方面没有达到规定标准, 将这部分垃圾直接埋入土壤中, 不但达不到处理降解的目的, 还会造成土壤污染。目前, 世界各国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日益重视, 欧洲各国已经禁止原始垃圾直接在填埋场处理[3]。

1.2 焚烧法

焚烧法通过焚烧使生活垃圾最大程度的减小体积、而且在焚烧过程还可以起到灭菌的作用。焚烧法需要对垃圾进行预处理, 降低生活垃圾的含水率便于燃烧。生活垃圾焚烧后的残渣可以直接填埋, 也可以综合利用。使用该法处理生活垃圾要求垃圾具有一定热值, 而且垃圾难以充分燃烧, 往往需要加入一定量的助燃剂。燃烧过程中会产生的二噁英、颗粒物等大气污染物, 若处理不当会染污大气。而且焚烧法设备造价较高, 需要专业的运行维护人员。现在各地多采用水泥窑直接焚烧的方式加以处理。这样可以降低垃圾处理的投资和运行成本。在水泥窑的高温、强碱性、强对流及还原气氛中燃烧, 可以有效地抑制二恶英等污染物的生产。

1.3 生物法

生物法是利用微生物分解垃圾中的可降解成分, 从而实现垃圾处理的无害化和减量化。生物法处理生活垃圾主要分为好氧法和厌氧法。生物法处理生活垃圾前需要对生活垃圾进行预处理和分类。好氧法处理生活垃圾成本较高, 但反应时间短, 占地小。厌氧法成本低, 反应时间长, 占地较大, 但厌氧法可以产生沼气, 这部分沼气可以回收利用。

2 生活垃圾综合利用处理技术

近年来实行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是世界各国谋求的垃圾治理目标之一, 也是生活垃圾处理技术研究的热点。

目前, 生活垃圾综合利用处理技术主要有以下几种:垃圾制砖、生活垃圾发电等。

2.1 生活垃圾制砖

我国目前大中城市禁止黏土烧砖, 因此利用生活垃圾制砖成为了资源再利用研究新的热点。以生活垃圾制造的砖比粘土制造的砖质量更轻、抗压能力也更好。黏土制砖厂要想改为生活垃圾制砖厂只需添加固定炉排焚烧炉、堆肥塔及轮碾筛分机械, 即可成为垃圾制砖厂。国家规定, 掺入30%以上的垃圾生产出的垃圾砖即属于新型墙体材料[4]。

2.2 生活垃圾发电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能够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在越来越多的城市得以建设, 现已成为垃圾处理的研究热点。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要求垃圾具有一定的热值, 在焚烧前需要对垃圾进行分类。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是将生活垃圾焚烧产生的热量转化为高温蒸气, 推动发电机从而产生电能。也可以将垃圾厌氧发酵产生的沼气燃烧发电。

2.3 生物堆肥法

堆肥法和生物处理法类似。堆肥法是利用微生物分解垃圾中的可降解成分, 使之转化成有机肥。堆肥法可以生产出含腐殖质较高的有机肥, 实现垃圾资源化。

但我国的城市生活垃圾收集时没有进行分类, 因而成分较为复杂, 常常混有塑料、金属、重金属和玻璃等不可降解的垃圾。如果这部分垃圾进行堆肥处理, 堆肥效果差, 影响肥料质量, 还可能产生二次污染等问题。因此在堆肥之前, 需要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并进行预处理。

3 结论

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 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垃圾数量也越来越多。因此合理的、因地制宜的选择生活垃圾处理工艺, 是实现生活垃圾处理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的关键。

与此同时, 还应加快生活垃圾处理工艺的研发与改进, 争取早日开发出资源化程度高、操作方便、运行与投资成本低的生活垃圾处理工艺。

参考文献

[1]张英民, 尚晓博, 李开明等.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技术现状与管理对策[J].生态环境学报, 2011 (2) :389-396.

[2]刘玉德, 杨雅瑜, 侯亚茹等.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现状及处理方法概述[J].粮油加工, 2015.7:65-67.

[3]张贺.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技术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 2014.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问题探讨 第10篇

我国当前对垃圾的处理能力明显无法应对我国快速增长的生活垃圾数量。就目前而言, 我国主要采取的是填埋的方法来处理垃圾, 大约有70%以上的垃圾是采取这种方法处理的;第二种是高温堆肥的办法, 这一部分约占20%;第三种是焚烧处理, 采用这种方式处理的比较少。

1.1 填埋

我国目前主要采取填埋的方式来处理城市中的生活垃圾, 这种方式具有省时、省钱、省力等优点, 但是对于那些不能够降解的垃圾来说, 填埋不仅无法达到处理垃圾的目的, 甚至反而会造成再一次的污染, 会危害到土壤和地下水资源。

1.2 堆肥

堆通过细菌等生物技术把那些可以降解的垃圾转化为肥料的处理方法叫做堆肥。对于废弃食物、粪便等生活垃圾来说, 堆肥技术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经过堆肥处理可以把这些生活垃圾转化成有机肥, 这样做可以大大改善土壤的肥力。但是, 这种技术是存在着很大的局限性的, 对于重金属等未分类的垃圾来说, 堆肥技术就完全失去了效用。

1.3 焚烧

焚烧本身并不没有什么技术含量, 其本身在处理日常生活垃圾时运用的是最少的, 我国目前只有很少的城市建立了大型焚烧处理厂, 一般只有民众或者小规模垃圾处理厂经常常使用这种方法, 这种方式是最不易管理的垃圾处理方式。焚烧垃圾有很多弊端, 垃圾在焚烧的过程中会产生很多有害的气体, 并且严重损害大气质量。

2 关于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标准化的对策

2.1 加强技术组织建设标准化

对相关部门的工作进行协调。应该通过协调有关的部门, 在召集相关领域专家的前提下, 成立专门组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专业标准化的技术组织, 以此来专门研制和推广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的标准。每个相关部门的内部间应该加强自身的管理, 明确各部门的任务, 对于国际上相关垃圾处理技术标准的制修订状况要及时进行跟踪, 要及时了解各个城市在处理垃圾的领域科技上的发展动态, 明了国家和行业对相关标准的制订和修订。

2.2 垃圾源头进行分类收集

实现垃圾无害化、减量化、安定化和资源化最有效的方法是对垃圾的源头进行分类收集。 (1) 如果要实现废物变成再生资源、变成财富创造的目标就需要对垃圾的源头进行分类收集, 这样做的同时也就提高了垃圾处理效率。专家们提出在居民扔垃圾的时候就要实行垃圾分类, 纸张、金属、玻璃和其它杂物要分开进行堆放, 这样做不仅可以减轻垃圾处理的压力, 同时也可以提高废物的利用率, 这样也可以简化对垃圾的处理, 并因此进一步地提高垃圾处理的效率和效益。想要实现这一目的我们需要加强有关的基础设施, 与此同时我们还需要经常向居民宣传收集垃圾的好处, 使公民提高环保意识。 (2) 需要分拣混合垃圾。要先对尺寸进行分类, 并将其中的玻璃、金属、塑料、纸、布等东西拣选出来, 并把它们出售或者焚烧来进行发电或者供热, 将剩余的东西粉碎之后制成堆肥。垃圾的类分的越细, 对于垃圾的回收利用和处理越是有利。但是对类分的越细, 劳动所需要的强度就越大, 操作成本也就越高。 (3) 对垃圾进行分类收集不仅可以为再生创造出条件, 而且能更好的达成节能的效果、并且能产生比较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环保效益。

2.3 减少日常生活垃圾排放量

加强自身的环保意识, 减少日常生活垃圾的排放量。虽然垃圾的排放在日常生活中是不可避免的, 但是我们可以控制垃圾的排放数量和方式。在环保教育方面我们要大力发展, 环保教育要在学校和社会上同时进行, 以此来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 让居民在日常的生活中自觉地减少生活垃圾的排放, 提倡绿色和低碳的生活。对垃圾进行分类、对废物再进行利用。这样的话, 既可以满足居民正常的消费需求, 也可以使城市生活垃圾的排放有效的减少, 垃圾处理的难度得到降低。

2.4 提高自身标准研制的水平

增加对标准研制的经费投入: (1) 政府应该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作用, 实施对技术标准战略的政策。在城市垃圾处理的问题上加大投入的力度, 注重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领域中标准制定和修订的工作。增加自己研制的水平。 (2) 相关的企业可以建立标准化工作专项基金, 这样的话可以保证增加每年投入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标准化工作的经费, 这样经费的投入就有了稳定的渠道, 这些经费有助于建立和健全先进的标准体系。

2.5 加大标准化的宣传

贯彻和落实标准化的实行, 政府要加大宣传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标准化工作, 以调研为基础组织培训会, 加强宣传贯彻对生活垃圾处理标准化的工作。

3 结语

综上所述, 虽然近年来城市飞速发展, 人口大幅增长, 城市中的生活垃圾不可避免地增长, 但是城市会变得干净美丽起来的, 只要我们运用了合理的技术方法, 提高了自身的环保意识。

摘要:很难处理的城市垃圾就是生活垃圾, 因为生活垃圾的种类繁多。尽管生活垃圾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不可避免, 在世界各个国家中都存在这个问题, 然而, 每个国家都有不同的关于生活垃圾排放和处理的理念, 有些比较先进的理念非常有助于我们改变自己在处理城市生活垃圾时所采取的方式和办法。本篇文章就是对城市生活垃圾的排放和处理方式进行了一些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城市中的生活垃圾,处理,对应策略

参考文献

[1]王丽丽, 常鹏.北京市生活垃圾产生问题及应对策略[J].湖南农业科学, 2011 (18) .

[2]李橙, 田在峰, 王月锋.我国垃圾综合处理现状及其发展前景研究[J].绿色科技, 2012 (09) .

论城市垃圾处理项目与周边居民关系 第11篇

[关键词]垃圾处理; 风险; 项目; 抗争

[基金项目]陈阿江主持的中国科学技术协会课题“城镇化过程中的垃圾处理技术路线与组织方式研究”(2010JYXC-1); 吴金芳主持的2011年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创新项目,项目编号:CXZZ11-0416.

[作者简介]吴金芳,女,河海大学社会学系博士生,主要从事环境社会学研究,(南京 210098)。

一、导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化进入高速发展阶段。我国城市化率由1978 年的17.92%提高到2010年的49.95%。人口大量涌入城市,加上消费水平不断提高,导致城市生活垃圾总量不断增加。2010 年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清运总量为15804.8万吨[1](435)。不断增长的城市生活垃圾挑战现有的以填埋为主的垃圾处理方式。垃圾填埋占地大,以填埋为主的垃圾处理方式在很多地区难以为继。政府要寻找新的垃圾处理方式,不断提高垃圾处理水平。而垃圾焚烧发电具有占地小、减量化明显的特点,深受地方政府青睐。

大的国内环境背景要求政府多建垃圾处理项目①,特别是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反过来民众对垃圾处理项目的抵触却呈加剧趋势。主要缘于垃圾处理项目本身具有一定的污染性和环境风险,属于典型的“邻避设施”,谁都不愿意将垃圾处理项目建在自家门口。居民反对垃圾处理项目的类型主要有两种,一是抵制即将上马建设的垃圾处理项目。近年来国内多次出现垃圾反焚烧活动。二是阻止已建垃圾处理项目的正常运行。国内垃圾处理项目多面临居民不断上访、堵垃圾运输车等问题。居民普遍反对垃圾处理项目,不利于生活垃圾有效处理,也影响社会稳定。

垃圾处理引发的环境纠纷已经引起学界注意,并有一些研究成果,但是对垃圾处理项目与居民关系的研究仍是空白。本文从环境社会学的视角,通过三个典型案例——舒城县垃圾处理项目、无锡市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六安市卫生填埋场项目,研究改善垃圾处理项目与周边居民关系的社会机制。回答以下问题,垃圾处理项目给当地社会带来哪些风险?为反对垃圾处理项目,居民以何种方式进行抗争?居民抗争的原因有哪些?如何化解项目风险、促进当地居民认可和接受项目?

课题组通过深入访谈和参与观察法收集了三个案例相关的大量第一手资料。主要访谈对象为项目周边居民、项目业主、政府相关官员。舒城位于安徽中部。2008年县垃圾综合处理场开始运行,污染严重,引发周边村民强烈抵抗。权衡之下,县政府计划建设卫生填埋场,但三次选址均因民众反对而失败,最后发生了民众堵截国道的群体事件。舒城的情况反映了现阶段中部县城垃圾处理面临的许多问题。笔者及课题组成员2010年、2011年先后两次到该县进行调查;无锡市垃圾焚烧发电厂位于无锡市东部。近年来无锡市垃圾产量增长迅速,原有填埋场即将饱和。考虑土地资源紧张,市政府选择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电厂建成后却因民众反对被搁置。无锡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在垃圾焚烧发电方面具有典型性。笔者及课题组成员2011年两次对该项目进行调查;六安市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近8年,二次污染严重,周边居民意见很大。六安市卫生填埋场反映了国内垃圾卫生填埋场的一般情况。笔者及课题组成员2010年、2011年三次到该地进行调查。本文在以上三个典型案例调查所得经验资料的基础上展开讨论。

二、项目风险

出于多方面因素的考虑,政府多将垃圾处理项目建于城郊农村。作为一个外来项目,垃圾处理场会给当地社会带来众多风险,如房产价格下跌、居民收入下降、健康风险、社区环境退化和社区凝聚力下降等。

1. 经济风险

垃圾处理项目经济风险直接,易被居民感知。项目进入地方社会时,首先导致周边土地商业价值下跌,如果项目运行不规范,周边居民还要为“二次污染买单”。

垃圾处理项目周边土地商业价值面临贬值。无锡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建成后,周边房地产项目销售受阻,很多房地产商变成“幕后反对的推手”。当地一个房地产项目原先很被当地居民看好,开盘后很快出现房屋售罄。后来市政府决定在当地建垃圾焚烧发电厂,陆续有居民要求退房,垃圾焚烧发电厂试运行前夕,购房者集体要求退房。普通居民担心自己房产贬值,也反对建设项目。项目周边的多个房地产项目出现不同程度的房屋售价下跌。

垃圾处理项目二次污染,村民面临农作物收成降低或销售遇阻的风险。安徽六安市垃圾填埋场在2009 年至2010 年期间出现三次污水泄露,严重污染周边农田,村民水稻大量减产。项目周边村民还面临农作物销售难题。舒城县计划在某村建设垃圾填埋场,村民很快面临茶叶销售困难。村民反映镇上的茶叶收购商告诉他们以后不会再收他们这里种植的茶叶。当地村民主要种植茶叶、玉米和水稻。茶叶收入要占纯农户总收入的一半,有些户达到70-80%(村民访谈,2010-12-17)。无锡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所在村庄盛产西瓜,电厂建在村内影响了村民的西瓜销售。村民表示因土质独特,当地西瓜很甜,原先不愁销售。自从垃圾焚烧发电厂建在村庄内后,很多西瓜收购商降低了订购量,人们担心垃圾焚烧发电厂排放的二噁英会污染西瓜(村民访谈,2010-8-23)。

2. 环境风险

垃圾处理项目具有较高的环境风险。卫生填埋容易污染水源,且臭味难以控制;焚烧发电又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特别是二噁英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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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担心垃圾卫生填埋场污染水源,反对建设垃圾填埋场。舒城县计划在境内某村建设垃圾填埋场,拟建场址地势较高,位于一河流上游,镇上居民的自来水取自该河流。河流沿山而下,沿途村民在河边挖掘家庭用井。山上建垃圾填埋场会影响河水,而河水实际上与井相通。村民和镇上居民都担心填埋场会污染饮用水,自己健康受到威胁。

居民担心二噁英致癌,反对建设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垃圾焚烧的争议主要围绕风险能否控制。“主烧派”认为垃圾焚烧技术成熟,风险可控;“反烧派”认为国内焚烧技术还不成熟,且没有实行垃圾分类,焚烧必将产生大量二噁英,风险不可控。无锡市计划在某村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村民通过网络了解到垃圾焚烧发电排放“一级致癌物”二噁英,他们很块陷入对二噁英的恐惧中,焦躁不安。村民表示垃圾焚烧发电厂排放的二噁英会在他们体内不断积累,他们都会患癌症,村庄将变成“鬼村”。二噁英还影响子孙后代。他们体内积累的二噁英会遗传给下一代,导致下一代患癌症;并且二噁英还影响村里小孩成长,一旦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行,村里小孩都长不大(村民访谈,2011-8-24)。

近年来国内垃圾反焚烧事件频发,媒体和网络为寻求公众注意,对二噁英环境风险的报道多被夸大,民众主要通过媒体和网络了解二噁英相关知识,难免陷入恐慌。实际上,二噁英对健康影响的相关研究还处在起步阶段,二噁英环境风险不确定性强。国内并没有出现垃圾焚烧发电厂周边居民癌症高发的现象。

3. 社会风险

垃圾处理项目的社会风险复杂。项目容易引发社区环境退化,影响社区人口结构、社区凝聚力和社区人际关系等。

社区内建垃圾处理项目,很可能形成“破窗效应”,恶化社区环境,加速社区凋敝。政府在规划中,往往将一些具有负面影响的项目集中于某一地区。垃圾处理项目进入社区后,很可能伴随其他具有负面影响项目的跟进,久而久之,出现社区整体环境退化。为避免风险,社区原有精英会逐渐离开社区,剩下弱势群体留守社区,社区未来发展受到限制。六安市垃圾填埋场所在村庄经历了一个社区环境快速退化的过程。2004年垃圾卫生填埋场建在村庄内,2005年政府又在村内建了一座医疗垃圾焚烧厂,2011年政府计划在该村再建一座垃圾焚烧发电厂。

一位垃圾填埋场周边居民这样描述垃圾处理项目对周边社区环境的影响。“填埋场的影响真是没法说,以前这里挺好,风景很好,水质也很好,水很甜。垃圾填埋场建好了以后,路修好了,一些污染严重的化工厂都搬来了。现在地下水没法喝了,上面飘着很厚的一层,洗衣服也不行,洗多少遍都有一股味……现在村里年轻人都搬走了,就剩下老人,都是60多岁以上的(居民访谈,2010-11-25)”。

垃圾处理项目导致周边社区被污名化,影响当地社会关系。舒城县垃圾填埋场附近村民在与外村人的交往中常被嘲笑,“你们那里是垃圾场。”周边几个村庄的年轻小伙子们在找对象时遇到了麻烦,姑娘嫌臭,不愿嫁过来。不仅如此,村庄嫁出去的女儿也有意减少回娘家的次数,更是很少带小孩回娘家,害怕孩子健康受到危害。垃圾处理项目对村民社会关系的影响在一次婚宴上表现的更为明显。垃圾场周边一位村民举办婚宴,其亲朋好友送完礼后,多因厌恶臭味,谢绝喜宴,匆匆离去。原本应该热闹的婚宴变得十分冷清,村民觉得很丢面子。农民并非经济人,而是社会人、道德人,他们生活在熟人社会中,并受熟人社会中的各种习惯、默契、承诺乃至担忧所约束[2](23)。与生计上的担忧相比,社会关系上的影响更是让村民难以接受,村民对垃圾处理项目的厌恶之情无言以表。

三、居民抗争策略

垃圾处理项目服务城市人口,但周边居民却要承担项目风险,属于典型的“受苦圈”和“受益圈”相分离的情况[3](95)。为消除垃圾处理项目带来的各种“苦难”,村民会采用各种策略进行抗争。

1. 以理抗争:质疑政府选址合理性

政府与当地居民在选址合理性的认识上存在分歧。政府认为其项目选址规划符合技术要求,代表绝大多数人利益,理应受到欢迎。项目附近面对危害的居民否定政府规划的合理性。当地居民总是试图为自己寻找众多理由,强调政府选址的不合理。

强调当地人口密集,不宜建设垃圾处理项目。无锡市政府计划在城郊建设一座垃圾焚烧发电厂,但是周边民众认为政府选址存在严重失误,涉及人群太多。垃圾发电厂选址所在村庄下辖33个村民小组,人口1.5万人,加上在村庄内租房居住的外来人口,总人口2万多。发电厂4公里内有5个居民小区,4所学校。他们强调垃圾焚烧项目环境风险高,政府在这样人群密集的地区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不合理。实际上,2.5公里以外不属于项目影响范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的规定,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是拟建项目各项环境要素影响范围中最大的,以烟囱为中心,半径2.5公里区域内。

强调社区本身资源独特,作为垃圾处理项目选址不合理。无锡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周边村民反建焚烧厂的一个重要理由是,村庄历史文化底蕴深厚,有“千年古村”之称。村民以为在“千年古村”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毫无道理。村民还同时强调村庄是“江苏省卫生村”、“江苏省文明村”和“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村庄环境优美,发展形势良好,垃圾焚烧发电厂建在村内会破坏村庄现有资源。

居民强调政府选址不合理是较为温和的一种抵制策略。这种策略在瓦解政府行为合理性基础的同时,赋予居民行为以合理性。它的功效在于营造出一种道德认同,在社区内形成一种情绪性感染,使更多的人参加到抵制行动队列中来,为后面更为激烈的抗争完成群众动员。

2. 以法抗争:挑项目建设程序的“刺”

寻找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不妥之处,否定项目合法性。这种策略在近年来垃圾焚烧厂的选址过程中经常被使用。只要垃圾处理项目存在违规之处,那么政府就应该立即予以更正,停止项目运行或另行选址。

在垃圾焚烧项目中,程序合法与否是地方政府和民众主张竞争的一个重要领域[4](33-36)。村民在反建无锡市垃圾焚烧项目时就采用了这一策略。当地村民反映政府选址过程中存在欺骗行为,将村民同意重建古庙的报告变成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同意书。垃圾电厂在选址过程中存在欺骗行为,项目建设程序违规,电厂本身存在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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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之前有一个姜太公庙,文革时被拆掉了。这里许多村民都信佛,特别是年纪大的,2007年村民联名打报告希望重建这个庙。当时200多村名签上了自己和家庭成员共1000多人的名字,要求重建古庙。村委移花接木把这个签名上面的内容拿掉了,换成了垃圾电厂。原先我们也不知情,闹了以后,让他们把这个原件拿出来,我们才知道这个情况(村民访谈,2011-8-23)。”

为进一步寻找垃圾焚烧项目的违规之处,村民要求查看垃圾电厂项目环评报告书,结果发现项目环评存在众多造假之处。该项目共发环评问卷200份,回收150份,其中调查村民101人,但村民反映他们未曾接受任何调查。项目听证会记录上签字的村民代表实际并未出席会议,对会议毫不知情③。

垃圾处理项目多位于城郊农村,周边居民多是农民或经济条件处于劣势的市民,基本上都是弱势群体。他们自身资源有限,希望能从法律框架内寻找自身行动的合法性依据,其行动属于典型的反应性环境维权,希望借助法律的力量来规范和约束基层公共权力的扩张。

3. 诉苦抗争:污名化垃圾处理项目

当居民不得不面对令人嫌恶的垃圾处理项目时,居民往往会向外界“诉苦”, 强调项目污染严重,以获取同情。在实地调查过程中,许多垃圾处理项目周边居民都曾反复向调查人员强调这样一个问题。自从垃圾处理项目进入当地后,居民患癌症的比例大大提高,甚至一些村庄已变成“癌症村”。广州市某垃圾焚烧发电厂周边村庄是外界公认的“癌症村”,网络上还流传着一份详细的村民癌症患者名单,且以呼吸系统癌症患者居多。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合垃圾处理项目所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网上流传的癌症患者名单,展开调查,发现村民肺癌发病率在建厂前后并无明显变化。随后课题组人员根据网上流传的癌症名单进行逐一入户调查,发现信息失实较多,名单存在伪造嫌疑[5](34)。

居民将垃圾处理项目污名化主要有三方面原因。当局者故意隐瞒相关信息,致使居民风险判断信息失真;居民自身知识有限,面对专业性很强的垃圾处理风险很难做出准确判断;居民对垃圾处理项目的嫌恶心理,导致居民常常夸大风险,希望引起外界重视与共鸣。如果说强调政府选址不合情理是示之以理,那么将垃圾处理项目污名化则是示之以弱。强调自己的受损害状态,以一种弱者的姿态呈现,希望引起当局者和外界的同情与支持。

4. 胁迫抗争:发动群体事件

当前面几种反抗策略都不足以改变现状,而垃圾处理项目风险又超过居民承受阈值时,他们往往会冒险发动群体事件,引起外界注意,胁迫政府改变决策。

2008年无锡市开始筹建垃圾综合处理厂,周边村民多次向地方政府表达反建意愿,但是政府对民众的质疑始终没有给予有效回应。2011年1月垃圾焚烧发电厂点火运行。上千居民走上街头抗议,反对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行。居民与前来维持秩序的警察发生肢体冲突,最终项目被搁置,垃圾焚烧发电厂停止使用。舒城县在卫生填埋场选址过程中,当地居民的反建声音一直被地方政府漠视,政府不顾地方意见,强行决策,最后出现了居民拥堵国道的群体事件。

“一开始大家没准备去堵206国道,大家都去镇政府反映,镇里说‘这是上面定下来的’,他们也无能为力。后来,得知项目就要动工了,大家都去镇政府反映,表示我们坚决不同意建的意思,镇政府不接待,把大门关起来了,不让我们进去。他们害怕我们闹事,就把几个嗓门大的人抓起来了,大家被逼急了,就去堵国道了(村民访谈,2010-12-17)。

与前面几种反抗策略不同,群体事件是一种非理性的抗争策略。群体事件是地方政府的敏感神经,居民一般不会轻易组织群体事件,风险很大。群体事件的发生往往伴随着一种长期的结构性紧张,民众并非天生的暴徒,而是在结构性的紧张和安全阀的缺失中逐渐倾向非理性行动的[6](200)。

四、讨论

1.何以抗争频发

通过对舒城、无锡、六安三个案例的分析,不难发现项目风险分配不公和公众参与不足是导致垃圾处理项目与周边居民关系紧张的主要原因。

垃圾处理项目风险分配不公是公众抵制项目的根源。政府的项目经济风险识别视野过窄,造成相关利益群体面临经济损失。垃圾处理项目不同于一般建设项目,具有很强的公共属性,涉及相关利益群体多。为控制项目建设成本,政府往往只关注项目征地拆迁范围内居民所面临的经济风险,漠视项目征地拆迁范围外居民的利益。对垃圾焚烧发电厂导致周边土地商业价值下跌,无锡市政府没有任何应对机制;垃圾处理项目给村民带来农作物销售困难,也不在政府考虑范围内。经济利益受损,必然会引起抵制。

政府环境风险监控不力,周边居民承担较高环境风险。垃圾卫生填埋公众最为担忧的水污染问题没有得到根治。国内垃圾卫生填埋场普遍存在二次污染,不是因为技术复杂,而是监管不到位。六安市垃圾卫生填埋场两年内发生三次严重污水泄露,暴露出政府监管漏洞。在垃圾焚烧方面,政府大力推行垃圾焚烧项目,而相应的环境风险监管机制却没有跟进。对于公众敏感的二噁英排放问题,政府缺乏实质监督。目前国内垃圾焚烧发电厂二噁英排放主要依靠垃圾发电厂自检和国家环保部一年一度的抽检,垃圾焚烧发电厂二噁英实际排放情况很难控制(政府官员访谈,2010-8-15)。现行的监管体制不能对垃圾焚烧发电厂实现有效监管,民众对垃圾焚烧环境风险的担忧不无道理。

政府社会风险关注最少。政府在规划和建设垃圾处理项目时主要关注项目可行性,重经济和技术拷量,如垃圾运输成本、征地拆迁成本、处理技术选择、选址技术规范等。政府对项目社会风险的识别存在盲区,表现为国内垃圾处理项目社会影响评价普遍缺失 [7](70-76)。任何一个项目介入地方社会时,都会对一定地域内的相关人群构成影响,形成一个有联系的“项目社会”[8](92-96)。六安市和舒城县的垃圾处理项目导致地方社区发展式微,周边居民在对外交往中遭受不公正待遇,项目周边居民成了项目社会风险的直接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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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封闭、公众参与不足是引发居民环境抗争的社会结构性条件。信息不透明,公众参与成摆设,在国内垃圾处理项目建设中是常态。一方面项目决策主体范围太窄,主要限于计数专家和政府官员,民众被排除在决策之外;另一方面政府害怕公众反对,刻意隐瞒信息。垃圾处理项目的实际决策过程对普通居民而言是一个“黑箱”。从无锡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出,政府首先在相对封闭的情况下确定垃圾焚烧发电厂具体选址,然合通过欺骗和造假完成项目环评,使项目选址程序合法。舒城县居民多次向政府表达反对意见,政府没有给予任何有效回应。整个决策过程中,公众的利益和声音被忽略。封闭在行政系统内部的决策,屏蔽了公众的利益表达。随着项目建设进程的推进,利益关联的公众必然会寻找其他可能途径参与决策,表达利益诉求,这时往往会出现群体事件。

2. 政府何为

为改善垃圾处理项目与周边居民的关系,实现项目与当地社会协调适应,保证项目的持续生存与发展,政府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善:

第一,开放式决策,合理评估风险。扩大决策主体范围。将项目相关利益主体和社会科学家纳入到决策中来,实现项目相关利益群体之间的公平博弈,他们发出的声音可以使决策更合理、更全面;保证决策的程序透明性,减少结构性紧张。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落到实处,避免环评流于形式,保证公众实际参与项目建设过程。政府公共决策的技巧要提升。不仅要准确识别项目相关利益群体,还要合理引导各个利益群体之间合理参与决策。

第二,尊重各主体利益诉求,协调好经济利益。环境问题往往与经济问题紧密相连,经济问题处理好,环境问题往往会引刃而解。政府要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灵活处理经济利益问题,减少项目选址和运行阻力。笔者和课题组人员在山东泰安市调查时发现,政府处理好经济问题后,当地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建设和运行变得十分顺利。泰安市垃圾发电厂建设过程中,因实施爆破,致使周边村民房屋受损。村民提出要求房屋毁坏补偿和村庄整体搬迁。政府与电厂、村委沟通后,决定电厂根据房屋破坏程度给予村民相应补偿;政府对村庄进行整体搬迁;电厂利用余热免费向村民提供蒸汽供暖。

第三,加强监管,源头控制环境风险。政府应重点监管垃圾卫生填埋项目的污水处理,防止污染水源;将垃圾焚烧项目二噁英排放检测制度化、常规化。同时强化社会监督。可在垃圾处理项目与周边村委(社区)之间建立常规沟通机制,也可以采取“开放式办场”,不定期鼓励村民前来参观。民众参与监督,会给项目管理方带来压力,促使项目规范运行;也可以使居民了解项目实际运行情况,减少环境风险担忧。

第四,人性化应对项目社会风险。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提升项目所在社区生活环境品质,增强社区吸引力。对周边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优先和便利,如对项目所在地的道路、学校等公益性基础设施给予一定的提升和改善,变垃圾场对周边社区的负面影响为积极影响。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1年。

[2]贺雪峰:《村治的逻辑——农民行动单位的视角》,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

[3]鸟越皓之:《环境社会学——站在生活者的角度思考》, 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9年。

[4]龚文娟:《 环境问题之建构机制:认知差异与主张竞争》,《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5期。

[5]李琦:《“被妖魔化”的垃圾焚烧——桃溪案例研究》,河海大学学位论文,2012年。

[6]应星:《 “气”与抗争政治——当代中国乡村社会稳定问题研究》, 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11年。

[7] 龙腾飞,施国庆,董铭:《生活垃圾处理项目社会评价研究》,《城市问题》,2007年第6期。

[8]陈阿江:《范式视角下的项目社会评价》,《江苏社会科学》,2003年第5期。

注释:

①本文所指的垃圾处理项目仅限于生活垃圾终端处理项目,包括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综合处理场等。

②二噁英是一种无色无味、毒性严重的脂溶性物质。这类物质非常稳定,熔点较高,极难溶于水,可以溶于大部分有机溶剂,容易在生物体内积累,对人体危害严重,国际癌症研究中心已将其列为人类一级致癌物。

③资料来自:《锡东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评公共参与造假举报》,2011年7月15日。

柳州:城市垃圾处理费开征答疑 第12篇

《柳州日报》二版24日以《城市垃圾处理费拟开征》为题, 报道了柳州市开征城市垃圾处理费有关情况。一些市民打电话询问:开始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后, 现行的上门收垃圾服务费是否还要交纳?餐饮、娱乐、美容美发等行业如何收取?近日, 笔者来到柳州市环卫处进一步了解情况。

柳州市环卫处有关人员说, 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具体收费标准如下:征收对象收费标准本市居民 (含暂住人口) 第一年7.00元/户·月, 第三年起, 7.50元/户·月;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其经营单位2.00元/人·月 (由单位负责按在岗职工人数交纳) ;宾馆、旅社、饭店、招待所等2.00元/床·月 (按实有床位数收取) ;餐饮、娱乐、美容美发等行业营业面积30平方米以下20.00元/月或者按每月实际垃圾量协商议定 (不足1吨 (含1吨) 按30元/月收取, 1吨以上按50元/吨收取) , 31~50平方米30.00元/月, 51~100平方米55.00元/月, 101平方米以上协商议定;百货、五金交电商场及超市营业面积30平方米以下10.00元/月, 31~50平方米15.00元/月, 51~100平方米40.00元/月, 101平方米以上协商议定;生产及加工企业50元/吨;其他经营单位2.5元/人·月;农贸市场7元/摊位·月;自运垃圾进场45元/吨;建筑垃圾及渣土处理费5元/立方米 (注:餐饮、娱乐、美容美发、百货、五金交电商场及超市等行业可按营业面积计收、也可按实际垃圾量计收, 两种收费方式由收费方和缴费方协商议定, 选取其中一种签订合同收费) 。

据了解, 上门收垃圾服务费 (即居民生活垃圾收运费) 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合并为一项收费, 并按新的收费标准执行 (即现行收取的每户每月3.50元是上门收垃圾的服务费, 加上开征的每月每户3.5元生活垃圾处理费合计每户每月为7.00元) 。新的收费标准办法实施前已预收了上门收垃圾服务费 (即居民生活垃圾收运费) 的, 在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时作相应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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