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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关于改造的请示

来源:漫步者作者:开心麻花2025-09-171

村关于改造的请示(精选9篇)

村关于改造的请示 第1篇

关于某某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设高度的请示 中华人民解放军某某某部队:

根据某市文件【XXXX】XX号,将某某区某某村列入城中村改造范围。我公司根据XX市政府X政文【XXXX】XXX号文件等城中村改造的规定和政策,对XX村进行城中村改造。该村位于XXX与XXX交汇处周边(示意图见附件)。XXXX年XX月份成立了XX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指挥部,并于XXXX年XX月份完成了村庄整体拆迁。

我公司将严格依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国发【XXXX】XX号《军用机场净空规定》,对XXX改造的建设高度进行控制,关于村庄范围内的各个地块的建筑限高,请贵部给予批复。

XXXXXX有限公司XXXX年XX月XX日

村关于改造的请示 第2篇

关于城中村改造有关问题的请示

市政府:

实施城中村改造是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的需要,也是解决城中村脏、乱、差、管理混乱等自身问题,提高居民生活水平的需要,不仅能提升城市形象,增加政府税收,也有利于加强城市管理,根除小开发商无序开发,保持城市可持续发展。

今年以来,根据市主要领导的指示,xx街道办事处把城中村改造提上议事日程,组成了专门工作班子,到xx市进行了学习考察,召开了部分居委会座谈会,选择xx村、xx路南侧、xx路与xx路交叉口西北角、x新村等作为首批不同类型的试点,并进行了初步调查、宣传、规划设计等工作,具备了组织实施的条件。但目前,因市政府尚未出台城中村改造的相关政策,致使城中村改造试点工作无章可循,无法启动。现就城中村改造工作中的有关具体问题向市政府请示如下:

一、本着“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统一规划、政策引导、以人为本、平稳推进”的原则,市政府要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由市主要领导挂帅,规划、国土资源、城建、房管、财政、公安、民政、劳动保障、街道办事处等部门为成员单位,专门组织协调、研究解决城中村改造的相关问题,为城中村改造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的原则,政府要尽快制订城中村改造建设规划和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选择有代表性的、条件成熟的地段先行试点,同时要强化规划管理,严厉打击小开发商无序开发、违法建设,对列入城中村改造的区域要停止一切与城中村改造无关的建设活动,并建议尽快停批城区个人建房,杜绝零星开发,限制沿街开发和低档次重复开发建设。

三、城中村改造要根据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规划设计条件,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编制改造修建的详细规划,报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国有土地,由市人民政府依法收回,集体土地由市人民政府依法征收归国有,统一列入城中村改造。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居民安置用地及城市公共设施、基础设施用地以零地价划拨方式供给,开发用地可以采取净地出让。

五、城中改造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办事处负责辖区内城中村改造的组织实施工作。

六、城中村改造采取市场运作的方式进行,集体经济组织与开发商合作改造的,由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采取竞标方式选择有实力的合作企业。

七、本着“居民、开发商、市政府”三方利益统筹兼顾的原则,城中村改造要运用好“4+2”工作法,充分听取征求居民意见,实行因地制宜,一村一案,制订切实可行的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

八、拆迁安置、补偿安置方案参照市区拆迁补偿标准和《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由开发商和居民协商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可以采取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置换两种方式。

九、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开发用地面积与安置用地面积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1或开发建筑面积与安置建筑面积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1。

十、参与合作改造的企业应当有资质、有实力、有业绩、有信誉,执行政府批准的规划意见,充分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和集体利益,交纳拆迁安置保证金。

十一、街道办事处要对参与申请竞标的企业进行审核把关,组织由居委会改造区域内的全体居民或代表参加的竞标仪式,并由开发企业与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签订城中村该啊哦制式合同。

十二、市政府要为城中村改造提供优惠政策。城中村改造中土地出让的政府收益足额返还用于居民补偿安置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经营业收费减半收取。居民安置房契税先征后返。

以上请示是否妥当可行,请市政府明示,以便于城中村改造试点项目早日启动。

村关于改造的请示 第3篇

1.1 城中村问题出现

城中村问题归根到底是权属问题,我国人均土地资源有限,而市场对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房有大量需求,供求关系不平衡,有租房、住房需求的民众人数众多,从而导致城中村问题出现。

1.2 六合路片区现状调研与分析

桂林市六合路全长约2.4km,西起栖霞桥,东接金鸡路,与东二环路、建干路、芳香路、环城北二路等相交,途径星公园景区、桂林理工大学,交通状况复杂(见图1)。建干路与普陀路间的六合路段,为1块板式道路,道路红线间距不足10m。

1.2.1 城中村问题突出

六合路修建初期未同时征收周边土地,故附近村民沿道路两侧建设房屋形成城中村,片区内部小巷错综复杂、楼宇密集、防火间距严重不足,给住户、商户造成极大安全隐患。片区周边桂林理工大学、航天苑小区等人口众多的单元聚集,更新改造的难度加剧(见图2)。

1.2.2 交通混乱不堪

理工大学后门段交通混乱不堪,人行、机动车道被随意侵占,部分机动车无视交通规则,随意停车,降低了路段通行能力。

路面坑洼多,排水能力差,雨季积水严重,多种出行方式在此混杂,上、下班高峰常因车辆掉头、不规范停车而致拥堵频发。

基础设施陈旧、路幅宽度过小,除必要性交通外,建干路与六合路交叉口的七星景区内的慢行游览交通亦使片区交通复杂化。参照桂林市上版总体规划,六合路定位为红线宽度40m的城市主干道,且当前休闲绿道及服务点的建设对道路通达性、安全性要求增加,故六合路片区更新改造已势在必行。

2 城中村更新改造的社会经济效益及经验借鉴

2.1 社会经济效益

城中村更新改造对城市品质提升及风貌改善均有深远影响。从社会方面看,安全、整洁、美观的城市片区更有利于社会交往,且为创建文明平安的城市提供支撑;从经济方面看,城中村更新改造会带来更前瞻的建设发展、更合理的土地利用、更妥当的功能布置及更科学的规划布局,有利于土地价值提升及经济效益最大化。

2.2 经验借鉴

2.2.1 厦门三旧改造案例

厦门三旧改造是以政府或企业为主体,对旧城片区采取拆除重建、用地收储及用地置换等再开发方式,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品质。改造划定不同权属的产权并改善环境,将项目用地面积20%用以建设各类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及公益项目,使该区的多数群众获得最大受益,间接改变了居民的行为环境,调节了市场供求关系,保障了公众利益,积极推动了城市有序发展。

2.2.2 北京城中村改造案例

北京市城中村改造遵循“一村一策”原则,因地制宜,充分考虑改造各地的区位环境及现状条件,对规划时序、设计策略、行动步骤、重点项目逐一分析研究,对占补计算、农民就近就业等方面的补偿方法均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且在改造过程中贯彻始终。

3 六合路片区城中村更新改造研究

3.1 六合路片区环境场更新改造方式探索

利用图底关系、视线组织及恒常性原理进行更新改造,调整六合路片区城中村的环境场及心理物理场,从而减缓城市问题的出现。

3.1.1 基于图底关系对片区建筑、环境更新改造

图底关系讲求图形与背景互动,突出空间中有差异的建筑、道路、植株绿化、景观小品等。先对片区内二维图形进行解析,如图3所示,片区内城中村建筑过于密集,且无公共绿地、广场等开敞空间,借鉴西班牙巴塞罗那旧城改造经验,利用建筑与道路间隙开辟小广场、游园,改善局部微环境,设置座椅、花坛、小型雕塑等景观设施,为慢行绿道行人增设观景点。

现状道路两侧无行道树,故应栽植四季桂、红花羊蹄甲、细叶榕等适应力较强的乡土树种作为行道树,改善道路环境,提升景观效果,创造具有活力、易于交往的生活性街道,改变片区旧有破败混乱的空间意象(见图4)。

3.1.2 优化道路交通,规划视线、流线

六合路的现状拥堵主要是路网密度过小而未形成循环交通体系。六合路作为城市主干道连接着众多教育科研、饮食购物、休闲娱乐场所,承担着交通集散职能,故其道路优化改造须深化循环交通能力、增加道路网密度、扩大公交覆盖率,且应重点保障建干路至普陀路段的道路通畅。

六合路既是旅游观光、休闲游憩的慢行绿道,又是集散交通的城市主干道,故良好的道路界面必不可少。综合考虑六合路在桂林市交通体系中的定位及在远景规划中的慢行绿道功能,借鉴厦门三旧改造经验,由政府主导将道路两侧建筑用地20%用以建设基础及市政设施,拓宽路幅宽度,保证交通顺畅,建设慢行系统。建干路至普陀路段近期改造须与建干路西段保持一致,红线宽度40m,保证机动车4车道、单侧非机动车道宽度4m,以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游览秩序。

街道两侧建筑立面设计,基于利布曼效应可对个别建筑立面增加适度异质刺激,加入与背景灰、砖红、浅蓝相区分的异质色彩,如黑、白、黄色等,通过适度的硬色与软色对比寻求动力效应,对支路内商业、文化、娱乐等功能进行疏导再分配,分流不同需求人群,组织视线、引导流线,创造丰富、可观赏的街道界面,为六合路片区内街道的日常生活注入活力。

3.1.3 基于恒常性的空间深度设计

普陀路东向六合路段,规划机动车6车道,建筑以多、高层为主。建干路西向六合路段,建筑以高、中低层为主。为保证街道空间整体协调、宽高比适宜,六合路中段的整体建筑高度应与建干路西向保持一致。改造应合理有序地引导片区更新,采取整体综合整治的方式,拆除、重建局部危房及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的建构筑物。

3.2 六合路片区更新改造要点

3.2.1 政策方面

片区城中村出现是大量需求所致,故更新改造不可一蹴而就,须采取分期渐进方式,逐步外迁各类商业功能,保证宅基地、耕地占补平衡,以换取建设用地。

以政府或企业为主体进行更新改造,须界定回迁住户的房屋面积、户型,如南池子街区改造,回迁住户实现了“一户一厨一厕”,采用部分回迁、定向安置等多种安置方式,综合考虑了住户现阶段及未来的居住生活条件。

3.2.2 交通方面

建干路与普陀路间六合路段路宽不足10m,虽为城市主干道,但1.2km的距离范围内,无与之连通的城市道路有效疏导,所有必要性交通均须通过该道路,以致拥堵频发。故测算局部路网密度、设计道路横断面时需统计交通量,包括日均、高峰时段的交通量及平均通行时间,且应综合考虑慢行系统构建,进而计算支路间距、设计道路横断面。

3.2.3 基础设施方面

长期车辆碾压且无日常维护致使路面破损,间接引发空气污浊、路面积水、易卡底盘等一系列问题,故道路改造时,应加强日常道路养护及违停车辆管理。

电线断裂会导致雨天触电、绝缘击穿等险象丛生,严重威胁居民人身安全,故电线敷设应转入地下。

3.2.4 行人方面

六合路片区更新改造应更关注行人的心理感受,包括尺度、色彩、景观、步行通达、可观赏性等方面。从行人角度,“走”和“看”对其影响深刻,故应加强道路通达性及视觉观赏性设计,基于格式塔心理学,调节供需关系,结合图底关系、视觉组织、恒常性理论改造环境场,进而影响行人的心理物理场,实现人与环境和谐。

4 结语

桂林市六合路片区城中村更新改造,不应只)蒲足规划最低标准,同时应考虑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及文化脉络等众多因素的空间综合投影,本次研究希望对六合路片区城中村的环境场进行适度引导及改造,使片区内的道路交通顺畅、街道界面宜人、生活交往和谐,为桂林市城镇化品质的提升作出贡献。

摘要: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发展,众多城市问题亟待解决,城中村问题首当其冲。本文以桂林市六合路片区城中村为例,旨在通过图底理论、视觉组织及恒常性适度引导和改造对该片区更新改造进行探索研究,改变该区域旧有破败混乱的空间意象。

参考文献

[1]陈双,赵万民,胡思润.人居环境理论视角下的城中村改造规划研究——以武汉市为例[J].城市规划,2009(8):37-42.

[2]何子张,李晓刚.土地开发权分享视野下的旧厂房改造策略研究——基于厦门实践的恩考[C]//2013中国城市规划年会论文集.北京,2013.

[3]扬·盖尔.交往与空间[M]何人可,译.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

[4]冯斐菲.旧城谋划[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4.

[5]潘永健,陈立华,胡聚山,等.桂北瑶族传统村落建筑特色研究——以龙胜小寨村为例[J].城市住宅,2016(6):71-76.

关于“城中村”改造的思考 第4篇

关键词:城中村 建设 改造 问题

1 “城中村”的由来

城市的快速发展, 需要通过征收周边农村的耕地获得扩展的空间。耕地被征收了, 这些土地原来的使用者——当地的农民, 却仍然留在原居住地, 并且保有一部分供他们建房居住的宅基地。换句话说, 虽然供耕作的土地已经没有了, 但是农民们聚集而居所形成的“村庄”还保留着。于是, 用于农民建房的村庄宅基地随着周围耕地的被征用而被“容纳”于城市之中。一场“城市包围农村的运动”发生了。村庄进人城市, 形成了“都市村庄”,城市的土地是国有土地,而“ 都市村庄” 的土地仍然保留着农村集体土地的属性。

城市里的村庄是经济和城市发展的一种自然现象, 随着经济的发展, 各城市都在调整总体规划, 特别是经济开发区建设的发展, 城市用地规模不断扩大, 使过去曾经包围城市的村庄,突然间变成被城市所包围, “城中村”问题随之而来。所谓“城中村”是指在城市快速发展的过程中, 城市已经将一些过去距城市距离较近的村庄涵盖在城市用地范围内, 这些城市规划建设中的村庄, 称之为“城中村”。

2“城中村”的特征

从地理位置上讲, “ 城中村” 已经纳入城市总体规划范围内, 且农业用地很少或者没有, 居民的身份也已经非农化, 村庄已经转制为城市建制, 只是习惯上仍称为“ 村庄” 社区聚落。居民的生存方式和职业结构的主要指标已经完成了向城市社区过渡转型, 但在基本素质上仍缺乏城市社区的基本内涵。由于历史和管理体制上的原因, 规划滞后, 布局零乱。“ 城中村” 的建设布局与城市总体规划存在一定差异、不协调的现象。如建筑密度过大,巷道狭窄拥挤, 采光通风条件、卫生条件恶劣, 基础设施、公共设施配套条件差等因素。

3“城中村”改造存在的问题

3.1基础设施薄弱,安全隐患较多

在长期的发展中,“城中村”完全是按照农村布局自然发展的,缺少基础设施投入,居住环境较差。村内的垃圾清扫、污水处理、卫生设施等未纳入城区管理体系,基本处于无人管理状态,致使村内卫生质量较差,环境容纳量超标。村中没有集中绿地,地下排水管线年久失修,遇到雨天积水成河,居民出入困难。电水气等线路建设不规范,村民随意拉管铺线,消防管理接近失控状态,安全隐患较多。

3.2缺乏整体规划,乱搭乱建现象严重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出现了工业用地、商业用地相互交织,新旧住宅参差不齐,建筑质量总体不高,没有考虑抗震要求等问题,遇到突发事件,居民安全没有保障。受房屋租金和拆迁补偿利益驱动,“填平补齐”、“新建扩建”、“接高翻建”等违法强建、乱建现象层出不穷,屡禁不止,既破坏了村庄空间结构的自然和谐,又加大了城市改造建设的开发成本。

3.3村庄建设与管理滞后,土地利用率不高

由于农村宅基地无偿使用,致使农民普遍存在“多占合算,少占吃亏”的思想。建新不拆旧,许多祖房宁空、宁烂、宁倒也不肯拆、不肯退。进城居住的农民在农村的老房也空置不少。还有倒房、危房的旧宅基地闲置未整理。“空心村”、“空闲屋”占用的土地,耕不能耕,建不能建,浪费极大,严重影响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

4“城中村”改造中采取的措施

4.1加强组织领导

村居改造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涉政性强,工作任务艰巨。为确保村居改造工作顺利进行,应组织成立“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城中村”改造的指导与协调工作,解决“城中村”改造中遇到的问题。

4.2坚持科学规划

“城中村”改造建设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要求,并且要与城市基础设施承受能力相适应。积极推进“城中村”优化整合,避免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重复投资及土地、资金等资源浪费。对于单独改造不达规模要求的或不符合城市发展要求的“城中村”,打破原村居用地界限,采取迁村并点或按规划要求新选址集中建设。“城中村”改造后,涉及的村实行改居,逐步将“城中村”改造为现代化的城市社区。

4.3加强土地管理

按照“定性、定量、定位”的原则,土地资源应统筹安排,纳入用地计划。属于解决村(居)民自用住宅用地、生活保障用地和集体公益设施用地,原则上不改变土地权属性质,所建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仅限于安排村(居)民居住和村(居)集体使用。在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后,方可上市交易。其余腾空土地一律征为国有,作为融资用地,由政府土地储备机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储备。村民安置费用计入公开出让地块土地成本。先期拆迁安置和建设投资,在土地公开出让所得中支付。鼓励土地一级开发单位采用一级开发模式整体实施“城中村”改造。

4.4制定工作方案

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拆迁安置方案。村居改造拆迁安置补偿原则上实行一戶一宅还建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的办法。拆迁改造前,仔细测量登记号拆迁户的土地面积、房屋结构,确定回迁安置房面积。还建安置,原则上对安置对象按人均标准面积进行还建安置,超出还建安置面积的按市场价格购买,安置对象必须具有村(居)常住户口并长期在拆迁地居住,空挂户口的一律不予安置。所有涉及“城中村”改造的国有、集体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具体价格由中介机构评估确定。按照“迁一安一,互找差价“的原则,按照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与新购房屋的价格相抵,结算购房差价款。

4.5做好保障工作

“城中村”改造后组建的经济实体,应优先安排改造涉及的村劳动力就业。鼓励和引导“城中村”劳动力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村民转为城市居民后,已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继续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符合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条件的,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村民转为城市居民后享受相关政策。

4.6制定扶持政策

财政政策:村居改造腾空土地出让金在扣除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开发(整理)支出、土地出让业务费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国有土地收益基金等费用后,首先用于还建房建设及被改造村(居)民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及其他生活保障。税费政策:村民改造中的安置套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除上缴中央、省以外的予以免缴。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的,一律按有关规定给予减免。腾空土地开发不享受优惠政策。

5 结论

村关于改造的请示 第5篇

重点建设项目的请示

尊敬的黄河鸿书记您好:

按照从化市三旧改造工作部署,我村已列入2011年度 “三旧”改造计划,并已报省有关部门备案。为响应省、市政府号召,促进集约节约用地,我村经广泛征询村民意愿,现正启动我村旧村庄改造工作,现将项目进展情况向您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和改造方案。

神岗村位于太平镇东侧,105国道从村域中部穿过,规划地铁十四号线经村域东至街口中心城区,在神岗村设有地铁站点,交通区位条件优越,改造动力大,经上级有关领导推介,我村现已与广州创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定了合作开发协议,项目改造计划投资约人民币50亿元,涉及改造用地约700亩,改造以商住开发为主,沿105国道两侧拟打造一条约2公里的主题商业街,依山建设环境优美、配套设施完善的大型生态居住社区。改造注重历史文化的保护,利用抗日战争炮楼遗迹,拟建设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基地,目前我村正按照市“三旧改造”工作指引进行前期测量和确权的工作,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公司编制改造规划。

二、本项目计划建成我市首例成功的上规模档次的旧村改造项目,具有重大的典范意义。

据了解,我村改造项目目前是我市最成熟的旧村改造项目,为此,我村正努力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快推进工作,力争成为我市首个成功的上档次的旧村改造项目,我村改造项目若成功,意义重大:(1)令村民居住条件和环境将得到根本性改善,在保证集体物业面积不减少的前提下,随着村居住与就业环境的改善,集体物业商业价值将明显提升,集体收益将大幅增加。(2)改造后,除直接增加政府税收外,社会效益也非常明显,城镇整体环境也将得到改善,实现旧村庄的有机更新,成为城市社区的组成部分,带动周边土地增值,同时也为城市道路与市政设施建设提供了用地保障。(3)我村改造在提高土地用地效率、改善旧村庄村民居住条件和提升城市形象等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对实现“产业转型、城区转型、环境再造”的三旧改造目标将产生积极的形响和良好的效果。(4)为我市其他的旧村庄改造提供成功典范。

三、恳请市委市政府调解的事项。

本项目投资50多亿元,规模大,涉及复杂的阶段性的“三旧”改造政策,我村和合作开发公司希望能响应书记您的号召,把握当前千载难逢的“三旧”改造机遇,尽快取得突破,尽快启动项目全面动工建设。为此,我村恳请黄书记在百忙之中能关注我村改造项目,批示市有关部门在开发建设、容积率、用地指标等各方面予以重点支持,并列入我市重点建设项目予以督办推进。以早日落成我村改造项目,则造福于我村三千四百多村民以及子孙后代,实为我村一大喜事!

以上请示妥否,请黄书记百忙之中作出批示,万分感谢!

关于承包宏山村鱼塘的请示 第6篇

黄许镇人民政府:

我是德阳市市中区天元镇黄连桥村黄养殖户李代全,从事水产养殖行业已经有24年,得知你们有意出租宏山村400亩鱼塘,我现在积极主动提出承包申请。除了按照你们制定的承包合同(细则)认真履行,我还具有如下竟争优势:

一、有较强的养殖技术经验。

从1989年开始,我就在天元镇黄连桥村从事水产养殖,养殖水面70亩(2008年因为公路建设占用35亩,现仅余35亩)。多年来从事过四大家鱼和武昌鱼、斑点叉尾鮰、大口鲶、江团、鲈鱼等名优鱼类养殖。近几年来,政府大力倡导养殖健康安全的水产品,市水务局水产站的领导专家也组织我们进行学习,我还自己购买了一些科学健康养殖书刊,坚持使用无公害的水产投入品,按照科学健康的养殖技术,养殖出安全水产品,供应成都市场。多年的养殖让我有了成熟的养殖经验,具备诊断防治一般性鱼病的能力,在水产养殖业有一批技术过硬的朋友,我自己还参加了市水务局组织的水产养殖技术培训,提高自己的养殖技术水平,所以能有效的减少因养殖过程中出现的病害损失,确保养殖收益,能保证工人的工资及时兑现,不会给社会添麻烦。

二、拥有成熟的苗种供应、成品鱼销售网络

多年的养殖经验和多品种的养殖经历,我除了能自己繁殖水产苗种外,还认识了一些省内外的名优苗种生产供应企业,并和他们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为扩大再生产种的供应提供了保障。在销售市场,多年的合作我认识了一批水产品批发经营户,可以保证养殖的水产品随时出售。而且在养殖期间,我还为天元镇的养殖同行代销了大量的水产品,确保他们的收益。

三、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有扩大再生产的想法 从事水产业14年,我深深的爱上了这个产业,也是水产这个行业让我自己走上了致富路。多年的自身发展,我初步完成了人生的一定积累,包括了经济、养殖技术、管理经验,我有了进一步做大做强的计划,但受条件限制,一直没有实现这一多年心愿。现在宏山村养殖水面能实现我的人生规划,所以我郑重的提出申请。

四、积累了一定的管理水平,具备扩大生产的能力 虽然我现在只是个体养殖户,但多年来,通过向水产行业的管理者学习,与同业者交流,坚持学习,我也意识到要做好,做大一个事业,除了钻研养殖技术,还要提高管理水平。实际生产中,我教会工人掌握养殖技术,让他们进行养殖生产,我有更多的时间和养殖同行、行烽管理者交流,提高了自己的管理水平。另外在参与社会事业,关心社会时政,学习其他人的先进管理经验,也让我不断的提高了自己。初步具备了管理好一个更大养殖场的能力和水平。

真切希望你们给我一个发展的机会!联系人:李代全; 联系电话:附:养殖场规划平面图。

关于召开村民主生活会的请示 第7篇

中共涂家垴镇党委:

根据我村党支部有关工作要求,经我村党支部研究决定,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期间召开民主生活会,目前,我村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前期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现将具体方案报告如下:

一、召开时间:5月上旬。

二、召开地点:村委会办公室。

三、参加人员:党支部成员、全体党员、中心户长。

四、会议主题:践行科学发展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五、主题内容:

以践行科学发展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主题,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认真解决在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村及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不符合科学发展观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六、方法步骤

我村党支部将结合我村具体实际情况,按照准备好的材料进行党性党情分析,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统一思想,改进作风,加强监督,并根据民意反馈岗征集到的班子成员、党员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思想、工作、作风、纪律等方面进行针对性剖析,认真自查自纠,分析原因,查找不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提出整改,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七、具体要求

1、要在会前、会中、会后进行深入细致地谈心交心,做到充分

沟通思想,相互理解帮助。

2、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过程中,要讲真话、讲实话、讲心

里话,自觉形成一种正常党内生活的良好氛围。

3、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既要参加领导班子的专题民主会,又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既

要带头作认真的自我批评,又要带头开展批评,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带

动广大党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党员民主生活会,将对整个生活会情况写出文字总结,上报

镇党员。

5、届时请镇党委领导、驻村干部到会指导。

专此请示,请批复。

党支部

村关于改造的请示 第8篇

关键词:城中村,改造,政策

1 研究背景

城市是人类文明的主要组成部分, 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政治和文化中心, 是人类进行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载体。城市化的发展在人类可持续发展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体现了一个国家地区的文明化进程。城市化的高低不仅是富足的标志也是文明的象征。

中国城市化在飞速进展的过程中, 因为城市开发建设的速度、管理的水平远远跟不上城市化发展的进程, 使得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缺乏统筹协调, 城中村随之产生。城中村是改革开放政策、城市化进程和城乡二元体制的产物, 城中村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基础设施陈旧、环境破坏、交通拥堵等方面, 诸多城中村问题严重影响了城市的和谐健康发展。城中村改造是城市在逐渐走向成熟期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存在的问题, 如何解决城中村问题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2 城中村的特征

2.1 人口特征

城中村大多位于城乡结合部, 大多数城中村村民的户口是农业户口, 但实际上他们已经不再从事农业劳动。除了受城乡二元管理制度的局限而享受不到城市居民的各种社会保障外, 他们已经融入到了城市生活中去, 和城市人口基本上没有任何区别。村内原村民的文化水平普遍较低, 主要从事工业和服务业等为主的二三类产业。城中村内人口复杂, 由于城中村房屋廉价、社区管理力量薄弱, 导致大量进城务工人员聚集于此。这些外来人口多数是户籍制度上的村民, 地缘认识上的外地人, 管理制度上的体制外之人。这三个方面政策体制的缺位使得他们趋向边缘化, 易导致流动人口的“相对剥夺感”。

2.2 经济形态

城中村土地被征为国有土地后, 村民基本上不可能再以务农为生而转到第二、第三产业等诸多领域中就业。部分城中村的集体经济实力较强, 集体经济收入来自于城市建设征地补偿款、村办企业收入、出租房屋等收益。

城市经济的迅速发展吸引了大量外来人员, 由于城中村中相对低廉的出租屋能够满足外来务工人员的需求, 从而形成了具有区域特点的出租屋经济。城中村村民的主要收入来源于出租屋的租金, 出租活动的繁荣与否直接关系到村民的生活质量, 出租房屋成为城中村村民赖以生存的主要途径。

2.3 管理制度特征

由于城中村没有纳入城市生活中, 一方面城中村的村民在社会保障、教育培训、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医疗保障等方面没有享受到城市居民的同等待遇;另一方面城市管理也极少主动渗透到城中村来, 包括城市基础设施、社区管理等。管理制度的不公平待遇, 使得治理城中村非常困难, 村民不愿用自己已有的利益换取管理者所谓的长远计划。城中村由于其粗放式的发展方式在改造过程中的难度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增大, 这就使得管理更加困难。

3 城中村改造的模式分析

3.1 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

城中村在改造过程中会不可避免地涉及到三种行为主体:政府、村民和开发商。三个行为主体在改造中为了各自的利益分别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城中村改造的最终平衡点就是将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调节到一个均衡点。

开发商与政府之间的关系, 其矛盾的交合点主要是总体规划与售地价格两个方面, 确定好适当的开发强度和双反相对满意的地价是两者关系平衡的重点;村民与政府的关系, 主要涉及拆迁后房地产的产权确认和如何维护村民的既得利益的问题, 土地产权的所属、既得利益的补偿是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政府与业主利益合理分配的关键;村民与开发商的关系主要涉及拆迁及安置补偿款的问题, 解决办法体现在开发商以什么方式和补偿标准对村民进行安置补偿。

3.2 改造模式

在城中村改造中, 政府、开发商和村民作为参与者根据自己的意愿会有不同的行动规则。在各自利益的驱使下会选择不同的改造模式。

政府引导下开发商参与治理的模式, 此模式解决了政府、村民集体的资金难题, 确保了城中村改造的顺利进行;引入开发商, 能充分体现出市场配置资源的高效率。但由于开发商的参与使得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利益主体增加, 而且各个主体的利益追求目标不同, 使得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利益博弈的结构变得更加复杂, 如果政府不能作为协调人来调整利益分配的公平, 有可能会损害村民的既得利益。

政府的投资模式:指政府具有雄厚的资金, 直接投资城中村进行建设开发, 解决村民的拆迁费用以及回迁安置问题达到改造目标。此模式适用于对政府形象、城市形象以及城市环境有较大影响的项目, 这些村庄一般位于城市中心区域或者在影响城市建设的重点段落、或者是大型的公共事业项目。

政府协助村民自主改造模式是指在城中村改造中, 将村民集体作为主体, 指导他们进行自我开发和改造。该模式与政府投资型相对应, 是一种自下而上的改造模式。村民自主改造模式主要适合于:①城中村集体的经济实力比较强大、并且具有自主改造的能力;②需要改造的规模较小、资金的需求量较少, 一般指局部改造或者是整顿改造方案。

3.3 改造的效益

城中村的改造是改造主体寻求利益最大化的过程, 改造之前由于土地利用率低, 城市环境差、社会治安乱、商业模式单一等弊端导致了城中村的低效益。改造过程是通过对城中村建筑、环境、商业模式以及将村民的思想意识进行改造, 从而实现效益最大程度的提高。这里所说的效益是指综合效益, 包括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等等。

经济效益:城中村改造使原本低效率使用的城中村土地, 实现城市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并从中获得土地资源使用出让金;社会效益: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通过改造可以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建立更加完善的市政基础设施、美化城市环境、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实现城中村集体的可持续发展;生态效益:通过科学规划城中村的建筑环境、绿地绿化和容积率, 来实现城中村集体、村民和城市的整体生态效益提升。

4 青岛市李沧区城中村改造的实例分析

4.1 李沧区城中村基本情况

该项目包括河南社区、南庄社区两个城中村, 其中李沧区浮山路街道办事处河南社区, 地处李沧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北依繁华商贸中心, 南接青岛高科园。该项目在青岛市李沧区“一极两轴三区四带”战略中占据重要位置, 处于李村中心商圈和东李商圈范围内, 紧邻黑龙江路发展轴、九水路商贸产业带, 商业潜力大。2014年青岛世界园艺博览会将在李沧区举行, 对李沧区土地资源的升值起到了巨大的提升作用, 目前看来计划改造区域内的建筑多为低层的旧式民居, 土地的潜在价值远远大于其现有的利用价值, 在很大程度上浪费了城市的土地资源。

李沧区虽然在体制上已经实现了农转非的变化, 但是居民的生活条件还没有达到城市中的标准, 村内现有的文化设施不全、功能单一, 村民的文化生活非常单调, 造成村民的整体文化水平低下, 很多村民主要依靠对外出租房屋、村内集体企业的分红维持生活, 不思进取, 安于现状。随之产生许多终日游手好闲的青壮年村民, 也增加了社区内的不安定因素。城中村改造势在必行。

4.2 改造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河南庄的经济状况较好, 改造压力不大, 改造愿望并不迫切, 村民普遍担心改造的利益被开发商分去, 因此不愿意引入开发商集中改造, 希望能够以自己的力量逐步改造, 逐步获取改造带来的经济利益。政府方面虽然有整体改造的强烈意愿, 但不能够无视村民的利益诉求, 因此造成了目前的困境。

其次, 在城中村的改造过程中普遍存在拆迁安置补偿标准过低, 损害村民利益的情况也使得村民对于改造抱有较大的抵触情绪。村民们一方面希望通过改造能改变自己的生活环境和条件, 另一方又担心自己的已有利益受到损害, 这种矛盾的心理也增大了改造的困境。

4.3 改造策略

4.3.1 建立政府主导的土地储备制度, 将村庄用地整体储备

“政府做地、企业做房、拆建分离、熟地流转”。城市政府依照法律程序, 运用市场机制, 按照城市规划的要求, 对通过收回、收购、置换、征用等方式取得的土地进行前期开发、整理、并予储存, 以供应和调控城市各类建设用地的需求, 确保政府切实垄断土地一级市场的一种管理制度。

变小块收购为整体储备, 变粗放经营为集约经营。河南庄、南庄建设用地可通过预征或实征方式转为国有土地, 并全部纳入土地储备。土地储备周期一般为两年, 通过制定近期村庄改造方案, 逐步分批地将村庄土地征用并纳入储备, 暂时无法征用的可采取规划的手段予以控制。最终可通过土地储备的运营建立李沧区土地储备体系。

4.3.2 转变土地的供应机制, 确保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

据城市的长远发展计划, 充分研究市场需求, 选择拟发展地段, 提出先后售卖次序。根据选定的发展地段, 政府征用土地, 组织搬迁, 腾空土地, 进行基础设施建设, 将生地开发成熟地, 然后制定投资规划及有关设计资料, 向投标者提供。选择有利时机, 公布售卖地段, 公开招标或拍卖。

对于河南庄、南庄社区储备土地的使用存在两种方式, 一种是对于村庄安置区用地以及公益性事业用地, 其土地是无偿划拨。另一种为经营性土地 (商品房开发、商业用房建设等) 则采取公开招标、拍卖的形式出让, 并控制出让土地的规模、位置、时序与使用性质。

4.3.3 严格规划控制、整体开发建设

打破村庄界限, 实现区域的协调发展, 避免造成地区差异过大, 通过整体平衡可以实现张村河流域村庄的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村庄集体用地分为住宅用地、经营性用地、农用地, 根据现有政策其征用费用各不相同, 且差异极大。三类用地平均征用费用比值为:26∶7∶1。如表1所示:

李沧区未来的升值潜力巨大, 政府、集体和个人都应该在这个过程中获益。对于政府而言, 让村集体从搬迁后的土地升值中获得收益是在满足其近期利益后鼓励搬迁, 减少资金投入和减少搬迁难度的关键, 而村集体可以用日后得到的收益按照比例首先用于社会养老保险和保障体系的建立, 其次还可以解决村民就业和村集体经济的再发展和后劲, 彻底解除村民的后顾之忧。

5 结论

本文尝试从经济、社会、生态和政府、城中村村民、房地产开发商两种不同的体系角度建立了两套城中村改造的综合效益评价指标体系, 以求为后续的城中村改造实践提供借鉴。从政府、村民、开发商三个利益相关者的角度来分析城中村改造中的利益关系, 分析三方的博弈过程和博弈的均衡结果, 从而得出了城中村改造的三种改造模式:政府完全主导型, 开发商参与型、村民自主改造型。

本文最后以李沧区城中村改造为例, 介绍了青岛市政府在城中村改造中坚持的原则, 以及改造政策和策略的提出。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的人文环境选择合理的改造方案是重中之重, 因此决策者在城中村改造中要根据自身的情况来选择改造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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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关于改造的请示 第9篇

摘要:在城市化过程中,由于城市化速度快速推进,但城市建设相对落后,特别是对外来人口管理跟不上,引发了所谓“城中村”现象,城中村改造是城建工作的难点,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本文分析了城中村改造遇到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了解决对策。

关键词:基本概念;改造模式;解决对策

城中村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区类型,是农村集体主义下的产物,它成为学术领域研究的重大课题。城中村是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一个特殊的情况,城中村改革出现的问题极大阻碍了城市发展,陈旧理论不能实现对新形势下城中村的有效管理,专家学者目前正努力探究以找出一个符合我国城市实际情况的城中村管理机制。

一、城中村的基本概念

(一)城中村的社会经济概念

李诚认为城中村是从经济生活、人员身份等方面对农业社会的继承和保留,丁洪建认为城市化进程中把旧有居住区、社会关系等保留下来的区域就是城中村,而且城中村没有重新进行经济分工,城中村内产业布局也未发生变化。

(二)城中村的地理空间概念,

李钊认为在进行城市建设施工时,一些村庄被包围在里面就形成了城中村。刘吉认为城市因为内部或外部因素没有彻底实现转型是城中村出现的重要原因,城中村是具有居住功能的原有的生活环境。

二、城中村产生的原因

(一)经济、文化因素,

城中村村民主要的经济来源不仅有征地补偿费和出租收入,还有集体分红和小规模商业、餐饮业,土地和物业对村民的经济收入有巨大的影响。城中村开发费用昂贵和政策的趋利性是产生城中村的重要因素,权利机制失衡使城中村改造的难度加大,同时也出现了乱占土地的现象。

小农思想的根深蒂固使建筑开发忽视了长期效益,人们趋利的心态促成了城中村的形成和长期保留。

(二)政策、社会因素

土地是城中村形成的最关键对象,规划和管理是因素,问题出在体制上,城中村问题形成的最终政策原因是形成了城乡二元土地制度。

城市化发展直接导致了城中村的出现,城市征地如果躲避城中村就可以降低成本,城市的社会管理就不会出现很多问题。另外,对农村土地占用以进行城市扩张时,村里的人口、社区等都没有与城市管理做良好的衔接,使城中村既不像村,也不像城。

三、城中村产生的作用

(一)加速城镇化进程,使城市快速扩张

城中村的土地租金较低,外来人口可以居住,外来人口居住环境稳定能促进城市化快速建设。城中村也为流动人口提高在本地的生活技能提供了安全的学习环境,城中村的出租地也为村民提供了部分收入来源。

(二)城中村丰富了城市的功能

农民脚量田地,测出居住点和田地的步行距离,这样有利于城中村的合理布局。收购土地以建设工商业区,这样能使规划更完美,使人口与就业布局更加平衡。城中村可以为城市提供充足的劳动力资源,同时也是城市资源的仓库,城中村的出现丰富了城市的功能,使城市快速发展。

(三)健全了城市住房保障机制

正规房产对流动人口的斥力和城中村对流动人口的引力相结合有利于合理安置流动人口。保障房建设有许多问题,比如不太考虑流动人口,建设速度缓慢,资金缺乏等,保障房和城中村的房产在租金和交通距离上都没有可比性,因为没有衡量的标准。保障房的功能城中村都有,而且流动人口的住房问题在这里都可以得到解决,有助于稳定城市房价,给流动人口节省了更多的奋斗的时间,体现了社会公平。

四、城中村的改造模式

城中村主要有两种改造模式,一个是进行综合整治,城中村位于重点功能外,自然环境相对差一点,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也有待补充,因此我们要针对这几个情况来进行综合整治。另一个是全面改造,有些城中村对城市重点的功能区和产业区能产生积极的影响,因此在进行全面改造的时候要把整体拆除重建作为主体,改造过程要符合城市规划要求,改造过程要遵循市场规律,要通过招商引资来进行改造,并且公布土地公开出让。

五、城中村改造存在的问题

(一)村民房产拥有权得不到有力维护,利益难调

改革开放后土地经济性质发生了巨大变化,市场经济下的城中村和现实情况造成难以匹配的情形,市场经济下土地的无偿划拨转为有偿出让,土地成为稀缺昂贵的商品,开发商通过出售土地可以获得高额的利润。村民对拆迁价期望太高,村委无法满足,导致了双发矛盾加剧,利益无法平衡。土地区位不同使土地价值产生巨大差别,以耕地为基准的整地补偿规定难以满足土地拥有者对级差地租的预期。

(二)城中村民的城市适应性低,政府限制过重

城中村民的思想意识、文化水平、劳动技能水平如果不能适应城市环境,村民在就业方面就显示出劣势。城中村民为了缓解生活压力会对城中村进行改造,但是他们会担心改造后房租收入有可能会降低,如果降低,他们宁愿保持现状。村民就业适应性差,对就业预期丧失信心,这会使村民不愿改造。政府缺乏对城中村民生存和就业问题的关注,城中村的社会问题仍不会解决。政府的改造规划和改造政策过于苛刻,比如对容积率控制过严,对土地的农转用限制过严等,这些都不利于城市的发展。

六、城中村改造的有效策略

(一)重塑城中村而不是消失

改造不等于消灭,城中村存在是合理的,消灭城中村就消灭了城市发展的根本,不利于城市化进程发展。城市要优化产业结构,合理分布劳动力,重视城中村的客观价值,尊重村民和流动人口的利益诉求,平衡各方关系,这样能减少改造中社会矛盾。

(二)改造体系要容纳流动人口

排斥流动人口是城中村改造缓慢的原因,因此要妥善安置流动人口,把他们纳入城中村改造体系,考虑流动人口的利益,尽力满足他们的需求。

(三)提高城中村规划水平

改造规划是开放商和村集体编制,政府要因地制宜进行规划审批,政府要保证公共利益不受侵犯。从市场角度看城中改造的复杂性,政府可降低审批难度,这样可改造的可行性和操作性。

(四)优化城中村土地政策

农用地在土地规划中变成了建设用地,为了土地优化使用,应把土地使用计划和土地指标紧密结合起来。城中村改造不需将土地全转为国有土地,可适当保留城中村的土地二元所有制,可把小产权房的功能保留下来,不让它作为商品在市场上流通,这样有助于房地产的稳定发展。下放的土地政策要保证村民出租经济的稳定,同时做好外来人员的合理安置。

结语:

城中村是城市化发展必然结果,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有助于发挥更好的城市功能,城中村不能消失,它的改造需要流动人口来综合协调。政府要发挥引导作用,颁布合理的土地政策,处理好土地的供求关系。城中村改造是长期和复杂的过程,要对其复杂性有清醒的认识,城市发展模式的转变离不开城中村的改造,只有积极进行城中村改造才能实现土地的合理利用,才能提高城乡统筹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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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怀.“组织化动员”失效的制度逻辑——一个“城中村”改造中地方政府的民族志研究[J].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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