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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目标范文

来源:开心麻花作者:开心麻花2025-09-231

金融目标范文(精选12篇)

金融目标 第1篇

金融监管当局的主要职能是维持金融体系的安全和稳健, 特别是防止银行挤提的消极效应, 保护存款人的利益。这一职能在20世纪30年代源于美国的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危机中得以进一步强化, 时至今日仍被视为金融监管的主要目标之一。而进入20世纪60年代后, 随着全球范围内消费者保护运动的蓬勃兴起, 一项新的监管内容——消费者保护开始为监管者所重视, 并被逐渐纳入金融监管目标体系中。典型的表现就是这一时期美国一系列以保护消费者权利为主旨的金融立法。如《诚实信贷法》、《公平信贷报告法》、《信贷机会公平法》、《住宅贷款信息披露法》、《金融隐私权法》等, 并将执行这些法律的职责指派给金融监管当局。

20世纪90年代后半期以来, 金融监管者对消费者保护问题不再停留在政策层面, 而是进一步深入到体制设计和改造之中。1995年, Taylor提出了著名的“双峰”理论。Taylor认为, 虽然金融监管有很多目标, 但主要的目标有两个:一是针对系统性风险进行审慎性监管, 以维护金融机构的稳健经营和金融体系的稳定, 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危机或金融市场崩溃;二是针对金融机构的机会主义行为进行合规监管, 防止发生欺诈行为, 保护知情较小者、中小消费者和投资者的合法利益。Taylor建议成立一个独立的针对金融领域系统性风险进行审慎监管的“金融稳定委员会” (Financial Stability Commission) 和一个独立的针对金融机构机会主义行为进行合规监管的“消费者保护委员会” (Consumer Protection Commission) 。 (1)

Taylor的理论得到了澳大利亚的响应。1998年, 澳大利亚的金融监管体制改革, 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沿着“双峰”理论的思路进行的。澳大利亚政府采纳了斯坦·沃利斯先生的“维利斯调查” (2) 中的建议, 并于1998~2003年间进行了一整套立法改革。在新的监管模式下, 澳大利亚的金融监管格局划分为三大部分: (1) 澳大利亚储备银行 (RBA) 为中央银行, 负责制定、实施货币政策, 发行货币, 管理外汇储备, 管理清算和结算, 维护金融系统稳定。 (2) 澳大利亚审慎监管局 (APRA) , 承接了原先的3个监管系统, 即澳联储、保险和退休金委员会、州政府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职能, 将分散监管改为集中监管。 (3) 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 (ASIC) , 主要负责对公司和金融市场实施监管, 同时也负责在退休金、保险金、保证金领取和社会信用方面的消费者维权。在新的监管模式下, 为履行金融消费者保护的职能, 澳大利亚前期先后成立了银行和金融服务督察机构、金融行业申诉服务机构、保险督察服务机构、信托争议处理中心和保险经纪争议处理有限公司。而后, 2008年7月1日, 澳大利亚将银行和金融服务督察机构、金融行业申诉服务机构和保险督察服务机构合并为全国金融督察服务公司 (Financial Ombudsman Service, FOS) 。FOS是一个独立的争议解决服务, 由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 (ASIC) 批准成立。2009年1月1日, 澳大利亚信托争议处理中心和保险经纪争议处理有限公司分别成为金融督察服务公司的分支机构。FOS为不能直接与金融服务提供者解决纠纷的消费者和小企业提供免费、公平和易得的非诉争议解决途径。

2007年金融危机后, 各国纷纷改革本国金融监管体系, 将金融消费者保护作为金融监管的重要目标的趋势日益显现。

在众多的改革举措中, 力度最大的当属美国, 美国将金融消费者的保护提升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 这从美国2008年3月发布的《美国财政部现代化金融监管架构蓝图》和2009年6月公布的“金融白皮书”即《金融监管改革:一个全新的基础——美国金融监管体制的重构》中可得到充分体现。其中, 金融白皮书中提到要建立一个新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 (3) 。而2010年7月, 奥巴马签署《多德-弗兰克法案》, 根据该法案, 美国成立消费者金融保护署 (CFPA) , 将之前分散在美联储、证券交易委员会、联邦贸易委员会等机构的监管职权集中到消费者金融保护署, 致力于保护美国金融消费者免受不公平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滥用。CFPA的具体职责包括:负责在信用卡、储蓄、房贷等银行交易中保护消费者利益, 防止各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制止“不公平的条款和交易”, 要求所有放贷人必须向借贷人提供标准、简单的贷款合同, 确保消费者获得清晰全面的信息, 并将对条款复杂的贷款进行严格的审查。为突显金融消费者的重要性, 《多德-弗兰克法案》将监管金融机构和保护金融消费者作为消费者金融保护机构的两项并列的职责。 (4) 此外, 通过出台与金融消费者保护相关的立法, 实现对金融消费者比较全面而深入的保护。最新代表性立法为2009年5月22日奥巴马签署了标志着进入“美国信用卡新纪元”的法案——《信用卡履责、责任和公开法》, 该法案旨在通过禁止信用卡滥用行为, 加强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 (5)

英国2000年金融改革以及2008年金融危机后的金融改革中, 也将消费者保护作为监管目标之一。根据2000年金融服务和市场法案, 英国金管局 (FSA) 监管金融服务业的四个目标包括:维持市场信心;增进公众对金融体系的了解;适度保护消费者;打击金融犯罪。针对金融欺诈, FSA提出了金融产品的“合适并且合理” (fit and proper) 原则, 并在金融危机后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第一, 加强对贷款人的保护。2009年11月1日起, FSA加强了对银行以及房屋互助协会与客户日常接触的监管, 从直接信贷、支付、存款账户到交易和利率变更。2010年1月, FSA出台了一系列措施确保按揭贷款人免受欺诈, 包括:不得对提前还款收取费用和利息、要求公司必须考虑借款人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形、客户的还款必须优先用于偿还欠款而不是罚息等。第二, 加强事后投诉处理的信息披露以及消费者赔偿。2010年1月, FSA宣布将要求银行、保险公司和养老金等金融机构在2010年8月31日前公布如何处理消费者投诉。在半年内收到500起及以上的金融机构, 需要对如下问题进行两年一次的披露:投诉数量和处理数量、两个月内处理结束的投诉占比。FSA还提出加快银行破产后金融服务赔偿计划 (FSCS) 对客户的赔付期限, 客户在7天内得到赔偿, 并且简化赔偿的程序, 要求不考虑存款人的贷款额度进行总额赔付, 提前向客户说明参与赔偿计划的产品。第三, 把是否有效保护消费者利益作为重要的评价指标。目前, 平等对待客户 (TCF) 是FSA对零售金融产品的监管导向, 将平等对待客户 (TCF) 计划融入整个监管框架。要求公司在2008年底满足要求。从2009年起, TCF被纳入FSA的ARROW评级内容。第四, 加强事后追偿和惩罚。2009年7月英国财政部公布的《改革金融市场》白皮书提出, 对那些给大量消费者造成损害的金融服务和产品, 消费者有权向提供金融服务和产品的金融机构追讨损失。FSA对一些采取高压销售策略、不能公平对待消费者的公司进行惩罚甚至关闭, 对证券欺诈加强消费者警示和案件查处力度。 (6)

二、我国金融监管目标的审视

目前金融监管部门仍侧重于对金融机构的合规性、风险性进行监管, 而对消费者权利保护的重要性在认识上还存在不足, 保护消费者的措施相对比较薄弱。

1.立法方面缺乏对消费者权益保护这一监管职责的具体构建。我国法律在金融消费者保护方面有两个层次。一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基本法律;二是中国人民银行, 保监会, 银监会, 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制定的规章制度。

在第一个层次上, 并没有体现出对消费者的特别保护。如《商业银行法》在第一条确定的立法宗旨中仅仅提到了“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 并且同商业银行的保护并列一起, 没有强调消费者保护的特殊性。即使该法还设立专章规定“存款人的保护”, 但这里的保护仅仅停留在对“存款人”保护, 而且主要保护机制也仅局限于存款安全和存款保密等问题上。《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对于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在消费者保护问题上的职责规范也不够明确。该法第一条针对消费者保护有原则性规定, 但是《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在“第三章——监督管理职责”中, 没有一个条文涉及消费者权益的保护问题, 其他的监管法规中也没有对银行业监管机构在消费者保护方面的职责提出具体的要求。

在第二个层次上, 各监管机构制定的规章制度相互间常有明显冲突, 这就导致各金融机构在执行时无所适从, 自然也严重影响了法规的权威性。当然, 银监会的监管规章试图在消费者保护的一些热点问题方面做出努力, 如银行服务价格问题。2003年银监会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出台了《商业银行服务价格暂行办法》。该办法对银行服务价格的确定程序、收费标准等问题作了较详细的规定。这反映了我国监管当局已承担起金融消费者保护方面的职责, 并试图用强制性机制解决服务收费问题。但这种机制存在一定的局限, 因为具体规则无法对千差万别的服务及其收费做出统一规范;另外, 过于普遍地推行强制性规则, 势必导致市场规则受到挑战。

2.监管机构内部处理消费者投诉和纠纷解决机制的相对缺失。由于现有的金融监管制度没有建立相对完善的纠纷解决机制, 消费者与金融机构产生纠纷, 往往直接诉诸司法途径或者一般性行业的消费者保护机制来处理, 这种做法大大激化了消费者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对抗, 也很容易导致金融机构的声誉受到损害。以证监会为例, 目前在证监会内部仅有一套非透明的处理投资者上访的信访制度, 这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为投资者的投诉提供了一条渠道, 但是它还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处理投诉和纠纷的应对机制。而这一机制的缺失必然会影响对各类市场参与者的监管和保护。而且, 由于金融产品的交叉销售, 不同金融机构之间的业务界线越来越模糊, 消费者更是难以分辨一旦出了问题, 该向谁求助。向不同的监管机关投诉的消费者, 可能获得迥然不同的对待。

3.金融业自律组织没有对消费者保护问题给予足够关注, 我国的银行业协会、证券业协会、保险行业协会虽然已经成立多年, 但是由于制度、机制、监管等方面的原因, 这些自律性组织的功能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 在消费者保护问题上的作为也非常有限。几个协会目前还没有从同业合作与协调的层面上, 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提供一个有效的平台, 也没有相关的书面安排来促进金融机构与消费者纠纷的减少和解决。 (7)

三、我国金融监管目标改革建议

1.明确将消费者保护纳入金融监管目标, 建立审慎监管与保护消费者并重的“双峰”目标体系, 增加消费者保护的监管资源配置, 强化监管者的消费者保护职能。

2.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 设置专门的消费者保护机构, 行使金融监管权在交易规则的设置、经营行为合规性的审查、消费者救济等方面为消费者提供专业化的保护。在这一方面, 澳大利亚的“双峰”监管结构提供了成功的范例。

3.加强金融监管机构与消费者团体、金融同业组织的沟通与协作, 通过建立长效的联系机制, 发挥消费者团体的作用, 增进消费者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并借助行业自律的约束力规范金融机构的经营行为, 保障消费者利益。

摘要:文章在介绍分析各国金融监管目标新趋势的基础上, 对我国金融监管目标进行了多方面的审视, 并就当前我国金融监管目标存在的问题及缺失, 提出了相应改革建议。

关键词:金融监管目标,新趋势,金融消费者,保护

参考文献

①邢会强:“澳大利亚金融服务督察机制及其对消费者的保护”, 载于《金融论坛》2009年第7期。

②Caner Bakir, Who Needs a Review of the Financial System inAustralia?The Case of theWallis Inquiry, Refereed Paper Presented to Jubilee Conference of theAustralian Political Studies Association, Australian National University, 2002, 10.

③See Financial regulatory reform:a new foundation-rebuildingfinancial supervision and regulation, from www.financialstability.gov/docs/regs/FinalReport_web.pdf, 2010-6-22.

④SeeDoddFrankAct.

⑤马红雨、康耀坤:“危机背景下金融消费者保护法律制度研究”, 载《证券市场导报》2010年2月号, 第19页。

⑥巴曙松、牛播坤:“金融消费者保护成为金融监管改革的重要内容”, 载于《资本与金融》, 2010年第4期。

恒泰金融网-创业目标和服务宗旨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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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风险防范与目标真实落地 第3篇

2016年是国际经济将继续疲软,甚至是不确定性空前加大的一年。

第一,世界最大经济体美国在金融危机之后首次加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国首次加入SDR,但在全球经济走势并不明朗的前提之下,金融市场动荡不会减少。

第二,发达经济体中,欧洲、日本面临抗通缩,形势严峻。伴随着美联储货币政策收紧,如今发达国家货币政策已然出现分化,欧洲、日本抗通缩压力超出预期。特别是一直被视为全球贸易晴雨表的波罗的海干散货指数(BDI)目前跌破478,甚至比次贷危机时的509点还低,证明2016年全球经济困境。而考虑到油价超低位、铁矿石价格下跌以及供需失衡,全球何时走出通缩尚不可知。

第三,新兴市场国家危机重重。全球经济疲软,美元走强加剧债务负担以及资金撤离,新兴市场自2014年以来已经遭受重创,2016年或继续恶化,巴西、俄罗斯更是重灾区。巴西GDP连年走低;俄罗斯面临低油价与地缘政治风险,加剧经济衰退的严重程度。与此同时,新兴市场货币贬值风险加大,哈萨克斯坦、阿根廷、阿塞拜疆等相继取消汇率管制凸显资本冲击压力,2016年将是动荡之年。

2016年既要面临压缩产能、去杠杆,又要面对资本项开放。因此,防范资金流出与海外动荡对中国金融安全的冲击,是2016年中国经济的最大考验。

除了金融安全问题,如何协调各种目标在实施中可能存在的矛盾,亦是中国经济一大难题。

金融目标 第4篇

自从上世纪70年代末期我国开始改革开放以来, 农村金融领域作为改革的重点之一, 在模式选择上是采取自上而下的“存量式”改革模式。[1]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要引导民间资本成立服务“三农”的新型农村金融组织, 标志着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开始逐渐进入新的时期。在随后几年相继出台的中央“一号文件”的统一要求和规划指导下, 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等有关部门也相继出台发展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的相关“通知”和“指导意见”。2005年5月我国开始发展小额贷款公司, 2006年12月资金互助组织、村镇银行和贷款公司正式纳入试点范围。此后这三种新型的农村金融组织在我国得到了迅速发展。截止到2013年4月, 经银监会批准设立的村镇银行已达1534家;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 截止到2013年6月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7086家, 贷款余额7043亿元;截至2013年6月末, 全国共有49家农村资金互助社获得金融许可证。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的成长和发展得到国家的大力支持和社会的广泛关注, 但是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在成长过程中暴露出了很多问题。村镇银行在刚开始时发展很快, 商业银行特别是一些城市和农村商业银行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的积极性很高, 各地方政府也很重视村镇银行在本区域的设立, 但至今村镇银行发展速度明显减缓, 与2009年银监会确定的发展规划相差很远。另外, 一些村镇银行虽然冠以“村镇”二字, 但营业场所都设在城市, 服务农村的意识淡薄。小额贷款公司发展速度很快, 但盈利性动机太强, 民间资本发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初衷也不在于服务农村。农村资金互助社遇到政府强大的行政审批制度, 发展非常缓慢近乎停滞。总之, 近十年来, 我国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发展逐渐偏离了实现普惠金融的方向, 非常值得我们深思。当前, 发展普惠金融成为新的时代主题, 更加需要“归正”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的发展方向。

我们通过对2004年以来至今连续出台的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发布相关“通知”和“指导意见”进行综合整理, 发现我国发展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的目标初衷是通过“增量式”改革增强农村金融市场竞争, 扩大农村金融覆盖面, 同时培育我国合作金融制度, 实现服务“三农”的目标。我们细心分析可以发现, 国家发展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的目标初衷主要是在“通知”和“指导意见”的“引言”部分有所体现, 主要是以“总体指导思想”的方式体现出来, 显得比较含糊。并没有对四种不同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的定位给予明确要求, 也缺乏相应具体的引导和激励政策来保证总体目标初衷的实现。目前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的发展情况已经从事实上表明它们并没有朝着当初国家总体的目标初衷前进, 这要求我们在研究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发展问题时, 从问题和矛盾现象的本质出发, 结合发展普惠金融的时代主题, 对四种新型农村金融组织进行重新定位, 充分发挥它们服务“三农”的优势作用, 更好的弥补正规金融的服务空白, 进而为发展普惠金融贡献力量。

二、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目标重构的现实依据:基于对当前改革的思考

我国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发展已近十年, 其发展效果如何, 是否真正实现了当时改革初衷, 值得我们深入分析和思考。基于对过去经验教训的总结和反思, 寻找阻碍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发展的根源性问题, 这有助于我们从问题和矛盾的根源出发, 探索发展普惠金融过程中的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的目标定位。

1. 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发展出现目标偏移倾向

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的设立初衷是为农户和“小微企业”等长期被正规金融排斥在外的贫困弱势群体提供金融服务, 但由于资本的外来性、企业本身的逐利性和农村贷款的高风险性, 导致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不可避免的出现目标偏移。 (1) 很多民间资本热衷于投资开办小额贷款公司, 主要原因是为将来改制成村镇银行进入正规金融体系做准备, 它们并不能真正贯彻为农户和“小微企业”服务的宗旨; (2) 村镇银行偏离“支农支小”的政策定位, 将营业网点设置在相对富裕的乡镇或者城乡结合部, 将贷款主要投放于地方政府的资金项目或者大型优势项目, 对农户发放贷款的比重较低, [2]将服务“三农”视为“吃政策饭”的手段, 只是希望借此获得政府财政支持和税收优惠。根据银监会2013年4月的视频工作会议上通报的数据, 全国大多数村镇银行的涉农贷款和“小微企业”贷款占全部贷款比重不足50%; (3) 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出于利益最大化和风险防范考虑, 坚持传统抵押担保模式, 从贷款条件筛选上就将贫困弱势群体排除在外。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发展中的目标偏移, 背离了政府开展新一轮农村金融改革的初衷, 影响了我国普惠金融目标的实现。

2. 农村合作金融依然残缺

从理论上来说, 完善的农村金融体系应当是包括政策性金融、合作金融和农村商业金融在内的多层次、全方位、互补性的金融体系。经过长期以来的改革, 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从名义上说是以农村信用社为主, 以中国农业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为辅, 以邮政储蓄银行和新型农村金融组织为补充。但实际上我国农村金融体系是不完善甚至是功能残缺的, 贫困弱势群体的金融需求得不到满足的现象仍然普遍存在, 甚至存在金融服务空白的局面。 (1) 大型商业银行的营业网点撤离农村, 在农村地区开展的综合性金融服务相当匮乏; (2) 作为农村金融服务的主要提供者的农村信用合作社, 虽然是合作金融性质, 但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也已经逐步地市场化, 其服务“三农”的力度明显不足; (3) 微型金融发展不足, 新型合作金融严重残缺, 对农户和“小微企业”的金融扶助力度有限。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虽然早已开展试点, 但发展非常缓慢, 产品极度单一, 辐射人群少, 尚不能很好地为有需求的农户提供金融服务。因此, 我国看似齐全的农村金融市场中各种类型的金融机构并没有有效地发挥各自的作用, 尤其是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在农村金融市场还没有发展起来。从理论来说, 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应该是最有利于解决弱势群体资金需求问题的, 但随着我国农村信用社的商业化改革, 我国农村出现了事实上的合作金融缺失的局面, 不能有效弥补农村金融体系的残缺, 更未能发挥其服务“三农”的作用。

3. 农村金融垄断局面尚未真正打破

当前我国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的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 自身机构发展并不完善, 无法打破农村金融市场长期存在的金融垄断。出于风险和利益的考虑, 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往往沿袭商业银行的信贷模式, 不愿意推陈出新, 难以真正融入农村金融市场参与竞争。从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的资金链上下游来看, 一方面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的盈利能力不足和难以控股等问题导致了民间资本对其投资热情消退。另一方面, 农户和“小微企业”更愿意相信如工、农、中、建行等大型商业银行, 而不愿选择发展相对不完善、信誉度不高的新型农村金融组织。[3]这从两个方面制约了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和竞争力的提高。短期内, 新型农村金融组织仍然不能打破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市场的垄断地位。

4. 政府角色尚未真正转变

基于对近十年来我国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发展的思考, 可以发现政府的角色与以前“存量式”改革时期的政府角色没有多大改变, 政府管制过多, 有效监管不足。 (1) 定位不明, 配套制度没有跟上。随着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的不断增多, 政府的监管难度也在增加。由于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是为了服务“三农”的特殊金融机构, 政府对其监管不能按部就班地按照正规金融的监管方式进行严格监管, 否则不利于其发展, 但是又不能放松监管以至于出现道德风险。尽管当前银监会出台了多项制度引导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坚持风险为本、审慎经营, 但是大部分政策规定都是出于对新型农村金融组织作为金融机构的严格的风险防范, 而对于如何鼓励其服务“三农”考虑相对较少, 配套的法律和保障制度不完善。这不仅不利于新型农村金融组织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也不利于提高其社会公信度; (2) 监管过于严格, 在监管理念没有从“管理型”政府角色转变为“服务型”政府。政府对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的管制色彩非常浓厚。例如央行规定商业银行存贷比最高为75%, 而银监会特别规定村镇银行开业的5年内可以不进行存贷比考核。温州首家村镇银行永嘉恒升村镇银行成立于2009年, 2015年将迎来首次存贷比考核, 截至2012年底, 各项存款余额6.61亿元, 各项贷款余额10.16亿元, 存贷比近154%, 这也许是它未来持续经营的一大难关。而许多上市的大型商业银行开设的村镇银行中也普遍存在存贷比超标的现象。实际上, 大部分村镇银行难以在5年内达到央行规定的商业银行存贷比; (3) 监管政策缺乏系统性。笔者认为农村金融是一个金融系统, 其中的各个部分既相互影响又相互制约。然而目前对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的监管大多在等到问题出现了再针对单个问题制定对策, 没有建立使不同的新型农村金融组织之间以及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的相互配合、相互促进与相互制约的长效机制。在政府监管层面上没有将新型农村金融组织融入农村金融市场的整体, 不利于其可持续发展。

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目标定位与发展框架

从前文分析可知, 我国发展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的初衷是为“三农”服务, 但对于不同类型的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没有明确的目标定位和职能分工。另外, 由于国家相关政策设计和一些制度缺陷, 近十年来我国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发展没有实现预期发展初衷。因此, 根据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在新形势下如何对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发展的目标重新进行有效的定位和职能分工, 是关系到未来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发展的关键问题。 (1) 有利于明确目标市场, 提高竞争力。通过对农村金融市场进行细分, 深入挖掘农户和“小微企业”的金融需求, 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 新型农村金融组织能够明确自己的服务对象, 制定特殊的经营策略, 及时针对服务群体金融需求变化做出相应的改变, 有助于提高企业的应变能力和竞争力; (2) 有利于发掘市场机会, 进行创新。通过市场细分, 新型农村金融组织能够对每一个细分市场的市场潜力、满足程度、竞争程度等进行分析对比, 探索出对自身有利的市场机会, 及时制定策略开拓新市场, 创新金融工具, 以适应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的需要; (3) 有利于在实现经济效益的同时实现社会效益。通过市场细分和目标定位, 新型农村金融组织能够更好地融入农村金融市场, 开展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 履行自己扶助金融弱势群体的社会责任, 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4]

1. 基于比较优势实施服务对象和发展目标定位

不同的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在性质和功能上是存在差异。从法律性质上来看, 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是属于“金融机构”, 纳入统一金融监管体系, 小额贷款公司没有金融机构的法律地位, 属于从事金融服务的“组织”。从金融功能上来看, 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属于商业性金融组织, 在资金上具有较大的优势, 而农村资金互助社是属于合作性金融范畴, 具有资金互助方面的优势。不同的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具有不同的政策优势和功能优势, 因此, 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应该“错位发展”, 应该基于不同组织的特色和比较优势来进行目标定位。 (1) 村镇银行在定位上应该避免成为其控股银行在当地的“分支机构”, 要努力打造自身的特色, 更好的发挥作为地方性金融机构的区域优势和贴近农户的信息优势, 重点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努力打造成为服务“三农”的社区银行。但村镇银行要定位发展的“社区银行”应该不同于一些大型商业银行在居住社区设立的普通分支行网点, 因为, 从严格意义上说, 大型商业银行在居住社区旁边布局的普通分支行网点不算真正的社区银行, 只是传统银行的服务功能延伸至社区。我国村镇银行应该从网点选址、功能定位、人员配备、业务特点多方面体现社区特色, 利用社区, 扎根社区, 服务社区; (2) 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资金来源于民间资本, 贷款机制灵活, 应该重点为“小微企业”和农户提供金融服务, 努力开展信贷技术创新和服务产品创新, 重点发挥在信贷机制方面的创新, 增强机构自身的可持续发展性, 努力打造成为我国服务“三农”的微型金融组织。特别值得注意的是, 被银监会赋予正规金融机构地位的“贷款公司”在业务产品和功能上与“小额贷款公司”没有实质性差异, 在法律地位和目标定位上可以与小额贷款公司归于一类; (3) 农村资金互助社从成立之初开始就承载着重构我国合作金融的希望, 从组织的设计和功能定位上来看, 属于真正意义上的内生性金融, 未来农村资金互助社发展过程中要尽可能减少行政干预, 加强政府规范引导, 打造我国真正意义上的合作金融组织。特别是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大背景下, 重构我国合作金融体系非常重要。

2. 阶段性目标:财务绩效与社会绩效协调发展

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的基本特征是盈利, 如果没有盈利, 则无法持续生存, 这不可避免的会导致它在发展中为了盈利逐渐偏离“支农支小”的道路。[5]但我国新型农村金融组织从成立之初开始, 就被赋予为那些难于从传统金融组织中获得资金扶助的农户及“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使命”, 所以, 新型农村金融组织不能一味地追求财务绩效而忽视甚至偏离其服务“三农”的本质。如何在服务“三农”的过程中做到财务绩效与社会绩效的协调发展成为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发展的关键, 是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在实现目标定位以后, 在实现最终目标之前应该达到的阶段性目标。只有将为“小微企业”和农户提供完善的金融服务落到实处, 在不断追求财务绩效的同时注重社会价值和绩效的实现, 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才能得到政府和社会的广泛支持与认可, 同时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进而为广大需要金融服务的农户和“小微企业”提供有针对性和完善的金融服务。

3. 最终目标:实现普惠金融目标

普惠金融理念起源于国际小额信贷和微型金融发展, 该理念从产生伊始就与扶贫和帮助弱势群体联系在一起, 2006年被引入中国以后, 在理论界和实务界逐渐引起较大的反响,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正式做出“发展普惠金融”的决策。今后, 发展普惠金融将上升到整个国家金融体制改革层面, 体现未来整个国家金融改革的方向和目标, 普惠金融与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科学发展观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一脉相承的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思想。在这样的新形势下, 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将面临新的发展机遇, 当下为了追逐经济利益而偏离服务“三农”的发展定位必须改变, 应当对其长远发展的目标进行重新审视。而不管是从政府鼓励其发展的出发点还是新型农村金融组织自身的特点及长远发展考虑, 其发展的最终目标都应当围绕着实现“普惠金融”这一核心使命展开, 并结合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发展现状和发展要求来进行定位, 其最终目标应该是为实现我国普惠金融目标贡献力量, 在发挥自身比较优势的基础上, 为广大需要金融服务的农户和“小微企业”提供有针对性和完善的金融服务。这里所指的金融服务不仅仅是指信贷, 而应当是不断创新金融产品、服务, 完善金融机构, 降低金融成本, 真正让有金融需求的人能够低成本地获得可持续性的金融服务。

总之, 我国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应该根据各自的比较优势实施目标定位, 做到财务绩效与社会绩效协调发展是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发展的阶段性目标, 也是各组织实现各自目标定位的途径。发展普惠金融已经成为我国整个金融改革的重要任务, 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发展要置于发展普惠金融的大背景下进行, 其最终目标是为贫困弱势群体提供可持续低成本的金融服务, 为实现我国普惠金融目标贡献力量, 以上逻辑关系具体如图1所示。

四、实现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目标的条件保障与对策

从图1可以知道, 合理的目标定位是基础, 目标的实现离不开相应的条件保障, 新型农村金融组织要构建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 设计适应客户特点和需要的金融服务产品, 构建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和贷款定价机制。政府要加强监管的有效性, 开展社会绩效管理, 引导和激励金融机构树立普惠金融理念, 构建良好的社会责任机制。

1.完善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内部制度

完善的内部治理结构有助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 规范员工的行为。因此, 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是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应当注重完善内部结构和各项风险管理制度, 从内部降低经营风险, 追求可持续发展。根据新型农村金融组织落实“普惠金融”的高度要求和本质特点, (1) 要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结构和管理制度, 设立风险管理部门、明确权利的相互制约, 可以参照商业银行的风险内控制度, 完善对新型农村金融组织从业人员考核制度, 重大事项披露制度等相关制度;[6] (2) 要建立定期信用风险评估制度, 结合新型金融组织自身经营和贷款性质特点, 通过建立借款者档案对贷款风险进行分类、跟踪分析和定时评估, 建立风险监测机制和信息反馈机制, 提高机构内部对风险的识别、分析和控制的意识和能力, 做到监测工作的日常化、科学化、定量化和合理化。

2. 大力开展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

实现普惠金融目标必须积极开展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 弥补正规金融在农村的发展空白。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有助于降低金融交易双方的信息获取门槛, 使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根据客户的需求和特点来提供金融服务, 更好的迎合农户和“小微企业”的金融需求。同时也能从金融产品设计上降低信贷风险, 全面跟踪金融服务, 及早发现和识别风险, 有效降低不良贷款和违约风险。 (1) 优化担保方式。针对农村信贷的特点, 在筛选客户时制定指标、严格把关, 并对借款者的风险特征和担保方式加以区分, 对不同风险种类的借款者分别提供有针对性的信贷产品与合约, 采用以连带责任为主、抵押、质押等多种担保机制相结合的方式来规范和制约信用风险。这样能集中信贷群体, 降低交易双方的信息获取和信贷成本, 同时能有效防范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2) 优化还款方式。涉农贷款具有资金分散、还款周期长的特点, 因此新型农村金融组织也需要优化传统的还款方式, 减轻农户还款的难度, 预防坏账产生。考虑如“整借零还”或“零借零还”的分期还款方式。考虑农户或“小微企业”的整体收入水平, 将没有还款能力的赤贫客户排除在外, 尽早发现那些具有较大潜在风险的贷款, 避免风险在末期集中暴露, 减少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的资产损失; (3) 建立信用循环激励制度, 从微观主体的角度强化农户及时还款的信贷理念, 优化农户、“小微企业”和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双方的资金周转情况, 实现农户、“小微企业”等金融需求者和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的双赢。可采取短期、持续、累进的贷款方式, 由当前的偿还情况决定后续是否还能取得贷款, 形成循环激励, 通过长期的循环激励, 帮助农民树立良好的信用理念, 认识到只有不违约才能获得更多后续的贷款, 逐渐达到“贷款-投资-获利-还款-再贷款”的良性循环局面。

3. 规范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发展中的政府行为

经过数十年的农村金融发展与改革, 政府“自上而下”的改革模式对我国农村金融市场早期的发展有一定地推动作用, 但随着市场的发展和农村金融需求的增长, 政府的过度管制已经不能适应农村金融发展需要, 甚至拘束了农村金融市场的健康成长。[7]在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的发展过程中, 政府对其严格的定位和监管虽然有助于防范金融风险的发生, 但不利于可持续发展。应当适当放松管制, 规范政府行为, 处理好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发展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1) 转变监管理念, 推动市场资源有效配置。依照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的发展目标定位, 在有效的市场资源配置环境中, 新型农村金融组织通过不断追求财务绩效与社会绩效的协调发展, 推动农村金融体系的完善和金融资源在农村的优化配置, 实质上是实现农村金融市场资源的普惠, 让金融需求的人能够低成本地获得可持续性的服务。因此, 政府应当实施有效监管, 转变监管理念, 转监管为服务。[8]在可行的范围内放宽对新型农村金融组织一些不必要的约束。弱化对农村金融市场中资源配置的行政干预甚至是行政垄断功能, 制定有针对性的激励措施鼓励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发展, 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 实现农村金融市场资源合理高效的运转, 进而强化农村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为实现“普惠金融”打下坚实的基础; (2) 优化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发展的政策环境与激励机制。大力发展农业保险, 建立对农业保险的再保险和农业灾害风险的分散机制, 着力于构建政策性农村金融风险消化、分担和承受机制。建立健全税收减免、贷款贴息和损失补偿等财政补贴机制, 鼓励将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纳入金融机构对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奖励的范围, [9]结合税收优惠、财政激励和政府转移支付等措施, 减轻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的发展负担, 对支农支小的各项指标达到政府规定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加大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 (3) 搭建全国统一的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网络征信共享平台, 结合实际情况和商业银行经验制定相对便于操作的农户和“小微企业”的信用等级标准, 建立和完善对农户信用评价和贷款信息档案, 有效跟踪贷款额度, 避免重复放贷, 实现共同约束, 维护行业环境健康发展。将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征信平台接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实现整个金融信贷数据的对接, 全面提高对信贷风险的预警和防范。

4. 构建有效的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绩效评价管理体系

有效的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有助及时掌握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的财务效益、社会效益等方面状况, 并对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的发展目标进行调整, 使之不断适应新形势的变化与要求。[10] (1) 绩效考核评价应严格按照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定位的最终目标来开展, 把为农户和“小微企业”提供有针对性和完善的金融服务作为绩效考核的核心原则; (2) 着重了解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如何在追求财务绩效的同时服务农户和“小微企业”, 追求财务绩效与社会绩效的协调, 这将有助于在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操作目标落实的过程中实现为有金融需求的人提供可持续性服务的最终目标; (3) 应考虑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农村贫困程度、当地产业结构以及涉农小额信贷的实施情况和支持力度等, 兼顾财务状况、人力资源、支农支小等多方面的综合指标来进行考核; (4) 采取多种方式相结合的评价方式, 将绩效考核指标分为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 分别建立多样化的评价方式和管理模式, 对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的财务绩效和服务“三农”的社会绩效进行合理评价; (5) 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和绩效考核管理评价理论, 建立专门的社会绩效管理信息系统, 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可以通过该系统对自己的信贷活动进行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预警, 政府和行业可以借助该系统对新型农村金融组织进行外部审计、绩效评价、信用评级和有效监管, 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成思危.中国经济改革发展与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8.

[2]周孟亮, 李俊.“适应性”农村金融改革与民间资本突围[J].郑州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14, (01) .

[3]洪正.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改革可行吗?——基于监督效率视角的分析[J].经济研究, 2011, (02) .

[4]Getanch Gobezie.Sustainable Rural Finance:Prospects, cha Uenges and Zmplications[J].International NGO Joumal, 2009, (02) .

[5]李镇西.微型金融机构社会绩效管理研究[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 2012.

[6]杜军, 李莲君.产融结合视角下的小额贷款公司再融资路径探析[J].求索, 2013, (10) .

[7]鄂冰, 巴红静.我国农村金融制度变迁的路径选择:动态演化博弈视角[J].南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12, (05) .

[8]Holden, Paul&Prokopenko, Vassili.Financial Development and Poverty Alleviation:Issues and Policy Implications for Developing and Transition Countries[M].IMF working paper, 2001

[9]陈雨露, 马勇.中国农村金融论纲[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 2010.

金融目标 第5篇

一是以辩证眼光看待危机。我们认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市可以利用长三角区位优势加快承接国外技术、产业、人才转移,加快发掘培育国内市场;国际金融危机形成的倒逼机制,恰恰是**市加快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切实改善民生的重要动力;国家出台的一系列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重大措施,更为**市进一步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挥区位优势和调整产业结构、提升产业层次提供了坚实保障。只要认清发展大局、增强发展信心、提升发展能力、营造发展氛围,就能够逐步化解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冲击,保持**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良好势头。

二是以更高定位促进发展。**市着力在提升产业层次、提升城市品质上下功夫。在经济发展上,坚定不移地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坚持工业第一方略,推动工业经济做大调新。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积极培育汽车船舶、石油化工、机电装备和太阳能光伏等4个千亿级产业群;主攻新能源、新光源、新材料“三新”产业关键环节,抢占制高点、完善产业链、推进规模化。去年在工业经济增幅趋缓的情况下,**市主导产业和“三新”产业仍实现了35%以上的增长。

一、三产业方面,以现代物流业、信息服务业以及现代高效农业为重点,加大培育力度,有力促进了产业的技术升级、效益升级。在城市建设上,狠抓国家扩大内需的重大机遇,全力推进以苏中江都机场、沪陕高速江六段、第二过江通道为代表的机场、铁路、公路、港口等新一轮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为**市未来发展构筑新的优势。

三是以不懈创新寻求突破。**市出台了相关政策意见,加大产学研合作力度,国家级“**半导体照明产业化基地”正式挂牌,一批科技创新型园区、科技创新型大企业、公共研发平台也加快了建设进度。加大高新产业培植力度,全年实现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增长49.7%,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为24.6%,较上年提高了2.1个百分点。创新发展模式,积极发展农村“三大合作”,盘活农村资源,促进农民增收;创新行政管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社会管理,改善经济调节。创新用人机制,启动“百千万人才强市双行动计划”,大力引进、培养、用活各类人才,充分发挥人才在新一轮发展中的智力支撑和引领作用。

四是以高效服务赢得主动。近年来,**市及时落实国家和**省出口退税、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等政策,制定出台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意见,大幅削减行政收费项目。积极推进银企合作,增设信贷担保机构,帮助企业争取扶持资金。组织机关各部门和金融机构深入开展“三服务”活动,帮扶企业危中寻机、走出困境。通过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不断满足城市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需求。通过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推进全民医保全覆盖、提高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着力提高群众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水平。

攻坚克难加快发展

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我们有两种选择,一种是被动应付,措施不实,无所作为,这就等于错失发展良机,使得落后更加落后;一种是坚定信念,迎难而上,抢抓机遇,在逆境中实现加快发展、使得后来者居上。**市委、市政府选择了增强信心,攻坚克难。

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市委、市政府认为,统一领导干部认识,特别是增强决策者迎接挑战的信心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于是,**市委、市政府强化两个意识:一方面要强化危机意识,增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求广大干部在当前复杂严峻的形势面前,宁肯把形势估计得严峻一些,把困难考虑得充分一些,把问题预想得复杂一些,采取的应对措施才能更周全、更有力、更实在,才能做好妥善应对各种风险的充分准备;另一方面要增强机遇意识,坚定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信心。今年也是蕴含重大机遇的一年。特别是国家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为**增投入、上项目、抓升级、促调整提供了十分有利的机遇。

在统一思想认识之后,**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制定了“创新强市、创业富民”的发展思路,决定采取增投入、本文来自2范文大全2转载请注明! 版权归属原作者 扩内需、抓升级、促调整、惠民生等有效手段确保区域经济实现平稳较快发展。**确定了用“五个坚持”来实现发展的目标:一是坚持增投入、扩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把2009年全市生产总值的增长定在10%左右。其中要求全社会

固定资产投资最低要保持20%以上的增速;二是坚持调结构、抓升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要求全市以节能减排为抓手,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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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产业结构调整和集聚区建设,走出一条新型工业化的发展道路,实现三次产业的协调发展;三是坚持把城镇面貌3年大变样作为一项战略举措来抓,促进城乡一体化实现新突破。**按照经济繁荣、居住舒适的现代化城市要求,大力实施市区与周边县市一体化战略,加快市区主干道与周边县市延伸对接的快速路网建设;四是坚持改革创新、开放招商,促进经济发展动力和活力进一步增强。要求各级都要把开放招商作为项目建设的主渠道,立足自身优势,瞄准国际国内知名品牌、知名企业,开展定向上门招商,确保收到实效;五是坚持把改善民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让更多的发展成果惠及全市人民。全市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关注民生,重点是关注困难群体的生产生活问题,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金融消费者保护的立法目标及建议 第6篇

金融消费者保护的立法目标

明确承担和履行金融消费者保护职责的监管机构。建立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专门机构,发挥组织机构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职能。

为保证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的有效实施,相关立法中应设立具有监督、检查和执行权等一系列明确权力的专门监管机构,加强事后投诉处理的信息披露和消费者赔偿,提高保护金融消费者利益和防范消费者金融业务风险的专业化水平。

完善金融监管法律法规,出台专门针对金融消费者保护的法律法规,根据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品种及金融消费的种类进行单独立法。建议在金融产品的售前阶段、销售产品过程中及销售产品后的披露方面均做出明确要求。通过加重金融机构对消费者的法定义务和民事责任、赋予参与金融活动的个人相应的消费者权利等方式来矫正交易双方的实力差距,即应当贯彻对消费者倾斜保护的立法原则。

应当贯彻对消费者适度保护的立法原则。金融管制立法对消费者的保护应当是有限度的,即遵循适度保护原则。应当意识到,对消费者的倾斜保护并非金融管制立法的根本目的所在。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不存在根本性的对抗,反而存在根本性的相互依赖:消费者地位的弱化,会从根本上缩减社会消费需求、抑制生产规模,造成经济衰退,最终损害的是经营者的生存与发展。保护消费者权益恰恰是为了实现交易双方之间的实质平等,从而贯彻“私法自治”的民法精神。

金融消费者保护立法应全面覆盖兼具前瞻性。除了强调维护货币体系与金融稳定、促进金融机构谨慎经营;建立高效率、富于竞争性的金融体制以外,金融消费者保护的终极立法目标还应将保护存款人、投资者在内的各类金融消费者权益纳入到立法宗旨当中。这就要求对于消费者的保护能够全面覆盖所有金融市场活动,除了对于已有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有所规范,还有必要对将来可能出现的新型金融产品和服务设立原则性和概括性的规定,尤其是对互联网金融类业务的立法探索,防止金融消费者在遭受侵害后处于无法可依的境地。

对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的建议

简化金融机构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减轻消费者举证责任,保证金融消费者投诉的渠道畅通。

金融消费者与金融机构在信息上的严重不对称使得前者在主张金融机构的民事责任时往往面临举证困难和败诉风险,法律对金融消费者的倾斜保护也变得徒有虚名。因此,简化金融机构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减轻消费者举证责任应当是金融消费者民事保护制度的特别要求。在当前条件下,金融监管部门应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接受金融服务纠纷,规范和公开银行投诉处理程序,开通便捷有效的纠纷协商渠道,并要求银行按照依法、公正、合理的原则来处理回复,金融监管部门适当跟进。

细化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要求,建立一套具备可操作性的金融消费纠纷解决机制。

将金融消费者保护纳入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层面,使董事会对金融消费者保护负起应有的责任。从公司治理高度、从营销各个环节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主动履行消费者教育的社会责任,在保护内容、操作程序等方面制定更为明确的规定,把是否有效保护消费者利益作为评价金融机构的重要指标。同时,要求银行的合规部门对产品的营销方案、广告宣传的合规性进行独立审核,并对合同文本等加以规范,避免不合理费用转嫁和利用专业优势的“霸王条款”。

鼓励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民间组织的规范发展,加强民间组织对金融服务行为的监督和对消费行为的指导,解决消费争端。

比如,借鉴国外经验,设立“金融消费指导中心”、“金融消费者联盟”等民间组织,接受消费者投诉、指导消费行为等。推动金融业自律组织的建设,通过制定金融业自律性守则,对金融机构给予金融消费者的基本承诺进行规范。

加强金融知识普及教育,使金融消费者公众教育常态化、基础化。

银率网出具的《2013年度中国消费者金融能力调查》报告显示,消费者金融知识得分仅为50.36分,金融知识比较薄弱。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中国消费者在投资理财活动中的表现,包括对金融产品的选择、风险控制、财富管理、对金融工具的使用等方面。与欧美国家的同类调查数据相比,中国消费者的这个指标也处于较低的水平。

金融消费者在参与投资活动时,应当确立必要的风险意识,在了解自身承担风险的能力限度基础上积极主动地学习金融市场的“游戏规则”,从而成长为一个有独立判断能力的成熟消费者。

金融目标 第7篇

一、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相关概述

(一)概念

所谓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就是由国务院成立的,专门收购不良贷款的国有独资非银行的金融机构,能够在最大限度上保全资产、减少损失,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发展的背景

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成立主要与金融危机有着密切的关系。自从1992年爆发了英镑危机后,1994年又爆发了墨西哥金融危机,给我国造成影响最大的还当属1997-1998年东亚爆发的金融危机,虽然中国凭借着自身的经济实力并没有受到严重的影响,还在一定程度上扭转了经济的颓势,但是安然度过经济危机后,我国银行不良贷款总额已经占总贷款的30%,这一现象严重影响了我国银行业的健康发展,为了化解这一矛盾,我国成立了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这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希望能够达到以下几项目标:一是改善独资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状况,提高其国内外资信;二是运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特殊法律地位和专业化优势,通过建立资产回收责任制和专业化经营,实现不良贷款价值回收最大化;三是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施债权转股权,支持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摆脱经营的困境,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从目前的局势上来看,我国已经加入WTO,这一形式要求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必须为金融业的健康发展服务,并且需要与国际接轨,顺应金融全球化的趋势,这一要求是对我国金融的巨大挑战。

(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功能

我国2000年颁布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业务范围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在收购不良贷款的过程可以从事债务追偿、重组不良资产、阶段性持股、债券股票承销、向金融机构借贷、资产项目评估等,由此可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功能主要包括债权银行功能、投资银行功能和持股公司功能。债权银行功能。债权银行功能是指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接收银行不良资产以后对贷款进行日常的维护和跟踪,债权银行功能主要包括正常的贷款本息催收、资金保全等工作。投资银行功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处置不良资产时需要运用到现代银行投资的手段。持股公司功能。持股公司功能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能够转化债券的形式,将相关企业转变为持股公司,这样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就可以用外部专家的身份对各项事业进行咨询,也可以通过债券转化等具体的形式转变为企业决策的影响者。第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对企业管理进行咨询干预时会对相关想要回收的资产进行论证分析,这样能够让企业重组、财务分析等各个方面更具有专业性。综合上述两点来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具有的持股公司功能能够通过对企业进行咨询管理这一渠道来提升不良资产的价值,最终达到收回资本的目标。

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经营的目的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中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性质和经营的主要目标进行了明确的规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第二条:“金融管理公司是国务院成立的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并对其进行管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一种”;《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第三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主要的经营目的是在最大的限度上保全国有资产,减少国家的损失,依法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实际运行操作的过程中,肩负着自身的使命,因此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制定发展的目标。通过上文的论述可以发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目标非常明确但是在实现的过程中却是困难重重,在实际运营的过程中,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经营目标情况还是有很多不同的看法,而这些不同的声音主要集中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主要的经营目的是对企业的资产进行保全还是对企业的资产进行处置。一部分学者认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主要使命是化解金融危机给国家造成的威胁,因此在接受不良资产时需要尽快地处置,采取拍卖、折价出售、分包等有效的方式迅速将不良资产变现,在最短的时间之内对不良资产进行处置清算;另一部分学者认为,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目标需要以保全企业的资产,在最大程度上减少企业的损失为主要目的,因此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战略选择的过程中需要将相关的保全功能进行延伸,使其专业性能更强,只有这样才能够按照相关的经营计划进行发展,并且能够站在长远的角度上进行考虑,避免行为短期化的情况发生。但是笔者认为,这两种观点都具有一定的道理,从不同的角度上来看都能够找到相关的理论依据作为支持,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化解风险时急需要推进我国企业进行改革,也需要对相关资产进行保全,采用科学分析的方式对不良资产进行分析,只有这样才能够在对资产进行处置时减少资产损失情况的发生,从而提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经营的战略。

以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为例,从其目前发展的局势上来看,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在对不良资产进行处理时陷入了两难的境地,具体体现为:一是以变现为主对不良资产进行处理会产生短时间内的损失,并且损失的数量巨大,人们难以接受;二是以保全为主对不良字长进行处置,虽然能够改善目前企业发展的状况,减轻负担,但是经济所面临的风险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因此笔者认为,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战略调整的过程中需要根据国家的整体形势来决定,也就是说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相关机制的改善必须服从国有经济发展的趋势,需要将大的目标划分为小目标,一步一步分阶段实现,也就是说,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对不良资产进行处置时需要将目标划分为近期目标和长远目标。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近期目标应该是调整经济布局的整体情况,运用一定的手段改善企业的结构,尽快地对不良资产进行处置,减少损失;长远目标则需要从根本上调整企业发展的结构,完成增值保值的目标。

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目标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目标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企业总体目标。这一目标的制定是站在企业经营者的立场上根据企业发展的法相对企业财务管理提出的最为基本的要求;二是具体财务目标。这一目标主要是站在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人员自身的立场上制定的,这一目标的制定需要相关工作人员对整个企业所有的人员进行服务。从这一点上来说,笔者认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目标的总体情况需要与具体目标保持一致,并且具体目标需要服从整体目标,只有这样才能够在保证偿还债务的基础上实现股东财富最大化。

根据这一特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目标需要满足:一是能够促进国有企业进行财务治疗,实现资产保值甚至是增值的目的;二是增强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三是帮助相关的国有企业摆脱困境,提高我国整体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文学,郝君富.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目标与财务目标[J].地质技术经济管理,2003,05

[2]文学,郝君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经营与财务目标[J].经济世界,2003,07

[3]梁栋,朱谊辉.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经营目标与财务目标[J].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06

[4]刘子坤.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目标定位及发展策略[J].黑龙江金融,2003,044

[5]姜庆芳.运用法律手段实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目标[J].当代法学,2001,(8)

浅谈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的目标 第8篇

(一)衍生金融工具的含义

衍生金融工具是从基本的金融工具派生出来的创新金融工具。作为一种新兴的投资和风险管理工具,品种多,数量大,并在短短几十年间风靡全球。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逐步开展衍生金融工具交易。1984年,中国银行率先开始从事境外外汇衍生交易的代理业务。迄今为止,我国公开交易的境内衍生金融工具种类主要有可转换债券、外期货、股票指数期货、认股权证、国债期货等。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以及金融自由化进程加快,金融市场必将更加开放,现有的金融管理体制、汇率和利率管理体制必将有较大的改革。可以预见,会有越来越多的衍生金融工具有计划、有步骤地在我国的证券市场上出现。

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对衍生金融工具所做的界定: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而衍生金融工具是指具有下列特征的金融工具或其他合同:1.其价值随特定利率、金融工具价格、商品价格、汇率、价格指数、费率指数、信用等级、信用指数或其他类似变量的变动而变动,变量为非金融变量的,该变量与合同的任一方不存在特定关系。2.不要求初始净投资,或与对市场情况变化有类似反应的其他类型合同相比,要求很少的初始净投资。3.在未来某一日期结算。

(二)衍生金融工具的特点

1. 不确定性。

这是衍生金融工具最显著的特征,由于世界政治、经济形势瞬息万变,价格波动较大致使合约是否履行存在着较大的不确定性,在对企业有利的情况下,合约一般都能得到履行。

2. 是一种履行中合约。

一项合约从签订到最终完成,其履行情况可能处于正在履行中、也可能处于部分履行完毕或全部履行完毕的阶段,会计上将签约各方均未履行合约的称为履行中合约。衍生金融工具合约从最初的合约签订到其中一方开始履行合约需要一段时间,因此,它是一种履行中合约。

3. 杠杆操作。

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具有财务杠杆的作用,要求很少的初始净投资甚至没有。如场外市场的利率互换协议,原则上无需企业筹措必要的本金,只要在执行利率互换协议时,筹足相当于利息部分的资金即可。这大大提高了资金的运用效率,同时也注定使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具有高风险性和投机性。

二、衍生金融工具会计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衍生金融工具自身的不确定性、杠杆操作、虚拟性等特点在规避风险、资源配置、保值套利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但衍生金融工具是一把“双刃剑”,随着交易的深入,其本身所蕴含的巨大风险也日益突现出来。墨西哥危机、巴林银行、安然事件等一系列风波的发生,使得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也被提上日程。从本质上来说,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并不是一门独立的学科,而是财务会计的一部分。它是对衍生金融工具交易进行确认、计量、记录、报告的一种专门会计。

三、财务会计的目标

为了能够更好地对衍生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有的学者提出要建立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的理论体系,用以指导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制定和完善。而作为理论研究的起点,如何确定会计目标是首要的工作。关于财务会计的目标,目前有两种具有代表性的观点。

(一)受托责任观

二十世纪七十、八十年代,资源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使资源委托者和受托者之间形成了一种委托受托责任关系。这在客观上要求会计系统要反映受托责任,从而产生了以反映受托责任为目标取向的受托责任学派。受托责任学派认为,资源所有者将资源的经营管理权授予受托人,同时通过相关的法律、合约和惯例来激励、约束受托人的行为,受托人接受委托,对资源进行有效管理和经营,并通过向资源所有者如实报告资源的受托情况来解除受托责任。因此,会计的目标就是以适当的方式有效地反映受托人的受托责任及其履行情况,以判断管理当局的经营成果,确保资源的保值增值。随着研究的深入,受托责任学派对受托责任进行了扩展,受托者不仅要履行对资源所有者的受托责任,还要履行对整个社会的受托责任,如就业、环保、公益等方面的责任。

(二)决策有用观

决策有用观是在资本市场日益扩大化和规模化的背景下形成的。资源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资本市场的介入,使资源委托者的关注重心转移到资本市场的平均风险与报酬水平以及所投资企业在资本市场上的风险与报酬水平。而受托者的管理重心也转移到使报酬与风险水平在资本市场达到最优。因此,会计系统所反映的信息必须以有助于决策为导向,从而产生了决策有用观。该观点认为,会计的目标应是为现在的和潜在的投资者、信贷者和其他信息使用者提供有利于其投资和信贷决策的信息。

四、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的目标

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下属的特鲁伯鲁德委员会在研究会计目标时,提出了四个参考性课题,即:谁需要财务报表?他们需要什么信息?在他们所需要的信息中,有多少是由会计师提供的?为了提供所需要的信息,要求有一个什么结构?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也规定:“会计目标是向信系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的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可以看出,我国规定的财务会计目标在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之间权衡和兼顾。实际上,受托责任和决策有用并不是孤立的,受托责任是实质,决策有用是形式,只是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和提供财务报表时的侧重点不同而已。

对京津金融合作目标定位的现实思考 第9篇

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很多, 如金融产业发展水平较低、金融行业管理体制限制等等。笔者认为, 目前对于京津金融合作的愿景目标设定不够明确、定位不够高是个首要原因。基于京津产业合作的现状, 很多研究从金融为其它产业如制造业、物流业服务、促进所服务产业的整合等角度来研究京津金融合作具体的切入点和措施, 这些研究对京津产业合作与发展都大有裨益。但现代金融学认为, 作为现代经济的“皇冠”, 金融业不仅是一个传统的服务行业, 更是可以拉动其它产业发展, 创造大量财富的“龙头”行业;同时, 金融业是个最具高端决策特征的行业, 金融业的相关规划需要更高的行政权力支持, 不可能仅仅依靠市场自身的力量来完成。因此, 京津金融合作应有更高的定位, 更强有力的规划, 才更符合京津金融产业的市场地位, 京津金融一体化也才可能真正得以推进和实现。

那么京津金融合作的目标究竟应该如何定位呢?笔者认为, 京津金融合作应从打破各自行政区域金融业发展规划的局限、顺应世界金融格局发展变化的规律、符合区域经济发展和国家宏观金融布局的需要出发, 逐步建立一个新的面向全球的京津国际金融中心。这一定位是对本轮全球金融风暴后京津所处的国际国内环境和发展需要进行现实思考和深入研究的成果, 主要包括下面的内容:

一、金融风暴坚定了中国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决心

所谓国际金融中心, 指的是“国际金融活动发生的中心地, 它既是各国金融机构高度集中的地方, 也是国际金融资本的来源地和落脚点”。学界公认的“三阶段”理论阐述了国际金融中心的发展历程, 并指出基于世界经济和金融全球化, 国际金融中心的发展进入了多元化的新格局, 几乎任何国家都有可能成为新的国际金融中心。历史上每次国际金融中心的演变几乎都和战争或者全球性经济危机有关, 然而本次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风暴中, 一些新兴国际金融中心受到很大冲击甚至遭到毁灭性打击;而传统的依托本币作为强势国际货币、贸易优势、地理交通优势的老牌国际金融中心, 如纽约、伦敦、香港等, 尽管也受到很大影响, 但依旧保持着固有的地位, 并没有出现大的更替。可见, 真正具有综合实力的国际金融中心所依托的基础仍是本币地位、国际贸易和地理交通三个基本因素。

而这次金融风暴带给全球最深刻的思考是国际货币问题。各国在纷纷指责美国的不负责任的同时, 也试图寻找更可靠的“国际货币”来代替美元, 尤其是象中国这样深受美元“铸币税”剥削国家, 更需要提高本国货币的国际地位, 以长远化解决由于对美元的依赖带来的巨大风险。中国已经开始考虑自己的货币主导权战略, 从周小川的超主权货币到王歧山的IMF改革尤其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方案的批复, 恰恰体现了中国要依托自己强大的综合实力, 提高人民币国际化地位, 建立以人民币为强势国际货币的新的国际金融中心的构想。可以说, 这次金融风暴为中国建立全球性国际金融中心提供了历史机遇。

二、中国的国际金融中心应是多点布局

中国建立国际金融中心是国家战略。中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 经济发展区域化、多极化特征明显, 其中尤其以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三个经济区为最重要的龙头, 而上海、港深、京津三个都市圈也都是上述三个区域最重要的金融中心。随着区域经济的发展, 必须把诸如港深、京津看成一个经济整体考虑, 香港早已是国际金融中心, 北京在金融管理和信息方面是当然的中心, 因此中国建立国际金融中心绝不应该是单极的, 而应是多点布局, 至少是“三足鼎立”。如何在这三个都市圈之间做空间上、功能上、层次上的规划和布局才更科学和合理, 是个亟待研究的重要的课题。

三、京津金融中心应给予更高的定位

目前北京和天津的金融中心地位都不如上海, 尽管北京在某些方面是优于上海的。但是如果把北京和天津当做一个整体来看, 其各方面实力和发展前景均不弱于甚至强于上海, 京津具备成为国际金融中心的贸易、地理交通条件, 人民币国际化也是京津成为国际金融中心的理由。因此京津理应以金融一体化为基础, 不局限于“京津冀”、“环渤海”、“东北亚”等范围概念, 以建立面向全球的国际金融中心为目标定位, 与上海、港深之间形成一定竞争和互补, 才更符合京津的重要地位, 更符合中国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根本目的。这样的定位是必要的、可行的, 也只有这样的定位才能真正促进京津金融一体化工作的全面开展。

四、京津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应纳入国家规划

京津最大的问题恰恰是没有作为一个金融整体来规划, 京津金融业本身具有的巨大互补性没有得到发挥。实践看来, 任何两地金融一体化的政策都难以由两地地方政府制定和实施, 金融产业也很难完全依靠市场自身的力量进行有效的资源配置, 而国际金融中心的规划和建设更需要中央一级政府的大力推动。因此, 将京津定位为国际金融中心后, 更应将京津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纳入国家规划, 由更高层次的权力部门来规划、组织、实施、协调各项工作。建立有效的京津金融统筹与合作机制是最具实际意义的工作之一, 也是建立京津国际金融中心的前提和保障。

五、京津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两个突破口

1. 依托滨海新区发展离岸金融市场

天津是中国最大的外贸港口之一, 具有建立离岸金融中心的天然条件;北京是最大的人民币结算中心, 二者结合能建立起体系完整的、充分发挥本币作用的离岸金融市场。天津滨海新区已经规划了建设离岸金融中心的具体目标, 要把天津滨海新区建成离岸基金中心、离岸保险中心和离岸银行业务中心, 成为拥有全球包括人民币及其各衍生工具所有交易品种、24小时不间断运行的离岸市场和规模较大的离岸人民币交易结算中心。离岸金融市场建设可以成为京津金融产业优势互补, 提高京津金融业国际地位的重要突破口。

2. 合力争夺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

金融目标 第10篇

伴随我国的金融开放和逐步的市场化,金融早已成为我国现代市场经济的核心部分,成为实体经济转型和升级的重要支撑,构成为我国国际经济话语权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学是应用经济学的重要专业方向之一,在我国的综合性大学和各类财经类院校均有广泛的专业设置,各高校金融专业在新的历史时期,迎合我国金融业不断升级和转型人才需要,承担着培养高级金融人才的重要任务和使命。探索金融学专业卓越人才的培养模式,是继“卓越工程师”、“卓越法律人才”、“卓越医师”、“卓越农林人才”等的社会急需学科的卓越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研究后的又一新的课题。这一研究贯彻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对我国高等教育的要求,为新形势下高校对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金融高水平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提供了理论支持,具有突出的重要性。

二、“卓越金融人才培养”理论研究的现状

20世纪50年代之后,金融理论从宏观的抽象理论描述转向了一种市场化的研究。金融学愈来愈呈现出技术化、工程化、实证化、微观化特点。如何为金融学专业的高层次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和如何改革现有的人才培养模式成为国内金融教育专家们的讨论热点。

(一)国内相关研究评述

赵家敏(2003)提出,高等教育中的金融学科需要培养具备理论经济学和金融学知识,具备较强的宏观经济分析能力,更多的需要具备会计学、公司财务学、数学、信息学、计算机学等多学科知识,能将经济分析、数据处理、电子商务、软件应用与设计等工作融为一体,灵活自如地处理各类微观金融问题的人才。王广谦(2001)认为,金融人才培养模式必须有利于培养出具有全球视角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各类高素质人才,应在更高、更深层次上加强国际合作。吴庆田(2011)提出,金融业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涵:精通金融知识,具有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知识结构全面合理,具有收集、整理、分析、传递信息的能力,精通网络技术,掌握外语,熟悉国际法规;具有金融创新所必须的创新意识与创新管理能力;具有竞争意识、协作精神和适应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分析判断能力、交往表达能力。刘鸿儒(2007)认为,我国金融改革已经进入新的阶段,这个阶段最大的特点是经济的市场化、国际化和一体化。金融学专业人才培养应紧紧抓住国家的社会快速发展的有利时机,特别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机遇,积极探索、努力创新,不断进行教学改革,调整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培养一流的现代化的金融人才。张强(2009)提出,高校高级金融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应做到:教学目标实用化、教学课程设置微观化、教学面向国际化、教学内容综合化、教学方法多样化、教学科研一体化。张志刚(2012)提出,卓越金融人才应是一专多能,具有多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善于知行合一,善于合作,有不断进取的精神。综上所述,在教育部“卓越人才”计划推出之前,国内金融专业高层次人才培养的改革呼声已经很高,并已做出大量的、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但学者们和教育专家讨论角度各有不同,在“金融卓越人才”培养模式的系统性上仍有待加强和完善。

(二)国外相关研究评述

美国哈佛、普林斯顿等大学将卓越拔尖人才的培养目标设定为:具有出众的学术才能、非凡的个性魅力、卓越的领导才能和创造才能。由于卓越人才的培养目标明确,美国卓越创新人才培养工作卓有成效。美国多数高校实施的是通识教育理念指导下的课程结构设计,但各校的课程分类与组合各有自身的特色。在教学内容方面,研讨课是美国研究型大学的主要课程类型,另外,辅之以跨学科的专题学术讨论课程、导师辅导课以及问题情境式教学课,所有课程将培养学生的探究意识作为教学重点。并且,美国大学十分重视开设创业课程。自上世纪70年代美国提出著名的《2061计划》,到90年代美国大学坚持一个“中心”、三个“结合”的众多措施使美国最终形成了其独具特色的卓越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英国在两个主要因素的影响之下形成了自己富有特色的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模式:一是传统的以牛津、剑桥为代表的强调学术自由、独立思考、自主学习的自由主义人才培养模式的影响;另一个是英国政府的影响。二十世纪六十年代,英国政府强调高等教育在经济增长中的支撑作用,明确提出“大学教育要面向工商业”。英国的高校人才培养模式既不同于传统的自由学术型人才模式,也区别于以填鸭式、保姆式教学为主的封闭型应试教育模式,这一模式由联系互动的两个方面构成,即自主学习型、能力型人才培养方式和以市场为导向的专业化、职业化人才培养方式。

德国高级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在全球具有极大的知名度,这其中以FH(应用科技大学)“双元制”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举世闻名。应用科技大学是一类以培养应用型高级人才为目标的高校,是德国高教体系中极具代表性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德国的制造业培养了大量应用型人才。其培养直接将科研成果与规划设计转化到实际生产领域的应用性人才,满足了社会对不同类型的人才的需求,也符合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趋势。

法国高等教育主要由综合大学和高等专业学校两大部分构成。高等专业学校由高等商学校、工程师学校和专业学校三大类构成,其培养目标主要是“高、精、尖”人才。法国高等专业学校以培养经济、科技创新英才为目标,每年都精挑细选顶级优秀学生,为他们精心配制教师、设置课程提供实习、引导就业,提供以心智开发与人格完善为核心的高标准教育。法国高等专业学校提供本硕连读的“2+3”贯通培养模式,学业末得的工程师文凭或商校文凭,相当于综合大学的硕士学位。高等专业学校学生数占全法国高等教育总人数的比重不高,但它向法国社会输送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和工程师人才占法国同类同等学历人才的近一半。

综上所述,国外大学在卓越或拔尖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与体系建设方面都有丰硕的成果和大量成功的经验。但如何在我国的国情下,借鉴国外经验,建立有我国特色的高校金融专业卓越人才培养模式仍有待探讨。

三、“卓越金融人才”培养目标的涵义与模式重构

(一)“卓越金融人才”培养目标的涵义

本文认为“卓越金融人才”应该是熟悉本国宏观金融体制与规律,具备良好的外语水平、心理素质、竞争意识和创新精神的,精通微观金融市场运行机制、市场营销和经营管理,能够通过国际视角分析和解决现实金融问题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金融人才。

“卓越金融人才”培养是我国金融国际化与金融竞争加剧的新形势对高等教育提出的要求,培养效果应突出强化学生能力的复合性、创新性、应用性、国际性。

(二)以“卓越金融人才”为目标的人才培养模式的重构

卓越的、创新的、复合型人才需要突破“流水线式”培养模式的局限,需要制定针对性培养方案、使用现代化培养方式、制定多元化评价标准。高校金融专业卓越人才的培养应本着“提升档次,培养特色,突出个性,管理开放”的基本思路,采取“一条主线,三性突出,N种菜单,多元化评价”的“平台+模块+菜单”的三位一体人才培养模式。在“卓越金融人才”各高校特色培养目标的主线下,突出“复合性、应用性、国际性”特点,明确培养规格要求的前提下,对核心课程群设置根据能力强化需要设置模块,模块下细分若干差别化课程体系菜单,并采取多元化学生评价体系。

四、“卓越金融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实施对策

在“卓越金融人才”培养模式的基本思路、原则与架构之下,提出实现这一设想的具体对策措施。

(一)大力改革课程体系

根据各高校的金融专业特色和学生培养个性定位,修订“卓越金融人才的”的课程模块和核心课程群,细化课程菜单。制定“卓越金融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标准,改革“卓越金融人才”的培养方案。

(二)创新教学形式与管理

遵循卓越人才集成与创新特征,以强化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等为核心,推动基于问题的学习、基于项目的学习、基于案例的学习等多种学习方法。鼓励教学方式方法的多元化。鼓励教师尝试新的教学方式方法,全面采用模拟情境教学、案例教学、互动教学、启发式教学、研究式教学等相结合的方法。突出“任务-项目”式教学。

(三)创立高校和行业、企业、科研院所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

高校和行业、企业、科研院所联合培养人才机制的内涵是共同制订培养目标、共同建设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共同实施培养过程、共同建立满足培养目标的校内外联合的实践教学体系、共同评价培养质量。要安排学生到金融企业、科研院所,学习先进技术和先进企业文化,深入开展应用型实践活动,参与企业技术创新,培养其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学生在企业、科研院所学习时间要达到半年以上。

(四)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

“卓越计划”高校要依托企业、科研院所,加大投入,整合资源,建成一批设施先进、布局合理、资源共享的实习实训基地。基地可采取嵌入方式建在高校,也可建在某一家企业或某一类企业。建成后的实习实训基地主要承担合作高校实践教学和合作企业职工培训任务,同时面向省内其它高校和社会开放,共享优质实习实训资源。

(五)建设培养“卓越金融人才”的师资队伍

参与“卓越计划”高校要逐步建设一支具有一定应用型创新经历的高水平专、兼职教师队伍。专职教师要具备一定年限的企业、科研院所实践经历或工作经历。“卓越计划”试点高校要有计划地选送教师到企业、科研院所应用创新岗位工作1-2年,积累实践经验。要从行业、企业、科研院所聘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担任兼职教师,承担专业课程教学任务;或担任本科生联合导师,承担培养学生、指导毕业设计等任务。

(六)积极推进“卓越计划”学生的国际化培养

参与“卓越计划”试点的高校要积极引进国外先进的教育资源和高水平的教师,要积极组织学生参与国际交流,到海外高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学习、实习,拓展学生的国际视野,提升学生跨文化交流、合作能力和参与国际竞争能力。支持高水平的中外合作教育项目,鼓励有条件的参与高校使用多语种培养熟悉外国文化、法律和标准的国际化卓越人才。

摘要:探索金融学专业卓越人才的培养模式是贯彻和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 》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 》对我国高等教育的新要求。通过对国内学者有关高校高层次金融专业人才的相关研究和各国实践探索的树立, 对以“卓越金融人才”为目标的金融专业人才培养模式进行了重构。提出从目标定位、教学内容与方法、校企合作、国际交流、加强卓越人才培养的师资建设等方面进行调整和改革, 为切实提高金融学专业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

关键词:卓越金融人才,人才培养模式,实践教学

参考文献

[1]赵家敏.从金融学科发展趋势看我国的金融人才培养——对金融学课程实验教学的思考[J].高教探索, 2003 (4) .

[2]王广谦.正确定位加速金融人才培养模式改革[J].中国高等教育, 2001 (22) .

[3]吴庆田.融学高等教育需要培养高层次复合型金融人才[J].成功 (教育) , 2011 (12) .

[4]刘鸿儒.中国资本市场的战略地位与前景展望——中国金融体制改革新阶段的重大课题[J].西南金融, 2007 (9) .

金融目标 第11篇

5月9日,上海“陆家嘴论坛”开幕,“一行三会”(央行、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领导人和国际金融界高官齐聚上海,探讨“世界格局中的中国金融”。

国际性的金融中心——这是两城市未来的发展目标。《意见》的发布、陆家嘴论坛的召开,北京和上海都在金融中心的建设发展上展现了自己的蓝图。

何为国际金融中心

按照覆盖区域面积的大小,国际金融中心可分为五个级别,即全球范围的金融中心、洲际性的国际金融中心、特定范畴的国际金融中心、一国对外的国际金融中心和国内地区性的国际金融中心。纽约、伦敦是全球性国际金融中心,东京、法兰克福、香港和新加坡是区域性但又接近全球性的国际金融中心,而更低一级别的如迪拜是中东地区的国际金融中心,苏黎世是颇具特色的私人财富管理的国际金融中心。

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国家,其实是可以有多个国际金融中心的,比如美国的纽约是全球性国际金融中心,而芝加哥也是非常重要的国际金融中心,后者在期权期货等衍生品交易方面具有世界级的影响力。

北京: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优势

北京将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金融中心城市。这是《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首都金融业发展的意见》确定的首都金融业发展目标。

5月6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对外发布的《意见》中将北京定位为国家金融决策中心、金融管理中心、金融信息中心和金融服务中心。

“北京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金融中心城市,并没有改变北京的城市定位,而是明确了发展首都金融业的定位和工作目标,这是北京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有利于北京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优势。”北京市发改委副主任、北京市金融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霍学文说。

2007年,北京市金融业实现增加值1126.3亿元,占北京市地区生产总值的12.5%,已成为首都经济的龙头和支柱产业。2007年,金融业对北京经济贡献率达到10.1%。

据霍学文介绍,北京金融业在全国具有独特地位,具有“一行三会”等金融业监管总部这些得天独厚的条件,北京的金融资产总量也已占到全国金融资产总量的40%。此前,伦敦金融城国际金融中心指数研究报告已将北京列为国际金融中心进行研究。

中国将形成多个金融中心并存的格局

“中国完全可以拥有多个国际性、区域性金融城市,北京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金融中心城市不会构成与其他城市的竞争,更谈不上威胁。”霍学文明确表示。

北京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金融中心城市,会不会与上海、香港等城市发展金融业形成竞争?对此,霍学文说,建设金融中心,各城市有各自的优势。为什么只能一个中心?中国一定是一个多金融中心的格局。“如果20年前,说北京只能建1个Shopping Mall(超大型购物中心),可能大家都会表示赞同,因为我们的消费水平在当时仅仅如此;但如果现在说北京只能有5个Shopping Mall,那或许老百姓都不同意了。”霍学文给打了个形象的比喻。

多年从事国际金融研究的霍学文介绍说,一个国家多金融中心并存在世界上并不少见。比如美国,纽约是总的金融中心,波士顿是基金管理中心,芝加哥是期货中心,还有一些经济发达城市也同样是区域性金融中心。

“中国将来也将形成多个金融中心并存和共同发展的格局。”霍学文说,在这样的格局中,金融中心城市除对周边地区发挥经济带动力和辐射力外,彼此之间还应加强合作。“北京将继续同其他城市,如香港、上海、天津、重庆、西安等一起发展金融业,相互促进,实现共赢。”

上海:瞄准市场化和国际化

5月10日,2008“陆家嘴论坛”闭幕。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论坛开幕之前,领导小组就先期举行第一次国际咨询委员会会议,这一举动意味深长,这表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开始更加注重国际化建设,以不断提升其国际影响力。

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是我国政府的重大战略决策。“把上海建设成为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 ”是党中央对上海的希望和要求。经过10多年的努力 ,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已建立起了比较健全的国家级金融市场体系,市场功能进一步增强。

目前,上海已有金融机构总数突破 730多家,其中,各类外资和中外合资金融机构超过360家,获批的外资法人银行有 12家设在上海。与此同时,上海成为金融产品最为丰富、最为集中的地方。目前,上海证券交易所成交额占全国的2/3,在全国直接融资总额中的比重超过90%, 期货市场成交额占全国的66%。

虽然如此,上海还是清楚地意识到 :与国际金融中心相比,上海金融人才严重缺乏 ,市场的规模还是过小,交易品种仍偏少,还不能提供许多国际性金融服务,还不能很好地满足经济发展和跨国公司多样化的金融服务需求。同时,对外开放还不够,在主要金融商品定价上还缺乏国际影响力。

从这个角度看,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迫切需要在市场化和国际化上寻求突破。上海市市长韩正说:“推进实施这一国家战略是一项系统工程 ,需要群策群力、集思广益,更需要国际视野、世界眼光。”这或许就是上海躬身求教的真实动因。

为了实现加快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目标,早在去年,上海就提出聚焦陆家嘴金融城,使其成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核心功能区。

值得关注的是,在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过程中,上海一直保持开放的心态。

去年,上海组建了推进金融中心建设领导小组,邀请了上海之外的专家、官员参与。

在这次陆家嘴论坛上,除了规定议程,韩正市长特别向国际咨询委员请教两个问题:如何更好地开发和吸引金融人才?在国际金融中心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如何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 ?

此前,上海市副市长屠光绍与记者畅谈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他提出了一个有意思的观点: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在上海”,“又不在上海 ”。所谓在上海,是以上海冠名,金融活动、金融机构、金融人物在上海的集中度较高。但中心的受益者更多又不在上海,因为机构是来自国内外的,服务的对象也是国内外的。他强调,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一定要有从全国看上海的角度,发挥上海这个金融市场窗口服务全国的作用。

金融目标 第12篇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 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在企业管理中占据的位置越来越重要, 并且成为企业管理中一项重要的内容, 企业财务管理是企业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保障, 随着金融危机后时代的到来, 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现实选择面临着一些问题,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经营压力的存在

受金融危机的影响, 致使我国人民币不断升值, 同时国内物价也在不断的上涨, 企业面临着很多压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不断下降, 这种困境在金融危机后期仍然存在, 甚至在后金融危机这种困境表现的更为明显。第一、国内企业由于受到原材料及人力成本的压力, 让企业的成本明显提高, 这就给企业的经营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特别是对那些出口型企业的影响更大。第二、金融危机的爆发对企业产品的销售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造成了企业经营的困局。同时, 由于金融危机的存在, 很多企业的财务出现了拖款和借债等现象, 坏账比例的增加, 加大了企业现金流动性问题的突出, 很多企

聘, 专业杂志刊登介绍公司的软文等等。同时善待员工, 有效地利用“内部员工”这一最佳的代言人, 生动地让潜在的员工了解并接受其良好的雇主品牌形象。从这一点来看, 我国的企业没有对企业雇主品牌的整合传播作出合理有效的规划和实施措施。目前的传播方式较为单一, 重复的传播导致了传播的效果打了很大的折扣。因此, 我国企业在传播的整合方面还有很多的工作要做。

2.5雇主品牌整合传播管理不规范

雇主品牌的整合管理是一个具有高度系统性的工作, 它要求企业的各个部门在生产, 营销, 人事, 宣传等方面相互契合, 形成员工认同、社会认可的整合传播管理体系。企业应该根据自身发展规模和长远发展规划, 设立专门进行雇主品牌整合传播的管理部门。管理部门从企业的发展定位、发展规划、社会关系等诸多方面综合考虑, 全力提升企业整合传播管理水平, 完善整合传播管理规范。但是从目前来看, 企业离这一目标的差距还比较远。

3加快企业雇主品牌建设的措施

雇主品牌反映了一种新的企业管理理念, 企业要多方面入手, 针对企业不同的发展阶段, 采用不同的雇主品牌建设途径和传播方式, 提升品牌建设的效率;针对不同的员工制定不同的管理模式, 提高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

3.1提升企业雇主品牌的建设意识

要提升企业核心领导层的雇主品牌意识, 将树立雇主品牌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发展战略, 并在政策, 资金, 文化等诸方面予以充分的支持。雇主品牌的打造是一个长期持续且相对稳定的过程, 不业陷入了经营困境。

1.2 财务抗风险能力不强

后金融危机的负面影响在日益突出, 企业的财务管理的弱势也在不断显现, 这就给企业的管理埋下了一定的风险, 日常财务管理工作以局部现金、应收应付款、存货等营运资金的管理为主, 无法从大局上对企业经营状况予以把握, 再就是企业的危机意识比较淡薄, 在应对金融危机方面认识不足, 防空能力比较弱, 对危机的处理手段比较简单, 很多企业存在着依赖思想, 把希望过多地集中在政府身上, 没有一个行之有效的管理对策。

1.3 企业筹资难

资金是企业发展过程不可缺少的, 它对企业的正常运行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同时现金也是企业财务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 随着后金融危机的到来, 很多企业面临着筹资难的困境, 同时受到国家金融紧缩政策的影响, 企业获得资金的途径更加困难。

1.4 投资风险加大

随着金融危机后期问题的显现, 一些发达国家为了吸引国外

可能一蹴而就。因此, 企业人力资源部门需要制定长期持续并相对稳定的雇主品牌建设规划, 促使企业管理层对雇主品牌加以持续关注并坚决实施到底。

雇主品牌的建设要与企业品牌建设定位保持一致性和连续性。雇主品牌是企业在人力资源市场上的定位, 它支撑着企业品牌, 因企业品牌存在而存在, 是企业品牌资产的一部分。而品牌部门是企业的总体品牌规划和实施部门, 通常情况下, 该规划是面对所有市场的, 但品牌部门的实施通常只针对目标客户或者公益市场。面对人力资源市场的品牌实施由人力资源部来实施, 但归根结底应该在公司统一的品牌规划下进行。因此, 国内企业在雇主品牌与企业品牌建设的定位设计上必须协调统一, 保持高度的一致性和连续性, 使二者形成一个互为促进, 共同发展的良性循环过程。

3.2明确雇主品牌建设定位

清晰明确的雇主品牌定位是下一步制定并推行具体建设措施的先决条件。因此, 在推进雇主品牌建设意识的指导下, 要对雇主品牌建设进行准确的定位。第一, 企业要认清自身所处的地理环境、经济环境、人文环境等外界环境, 以有利的外界环境推进雇主品牌建设;第二, 企业要准确界定自身服务的领域和服务的对象, 以便准确定位目标市场;第三, 找准企业自身的社会定位, 有助于提升社会公众对企业的认可度和信任感。

3.3加强雇主品牌管理的规范性和系统性

根据企业发展战略, 制定人员规划并招聘适合员工, 这是人力资源管理的要求, 也是企业人事最佳匹配。企业在实施招聘时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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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 会相应的降低国际资本进入的门槛, 这对一些走出去的企业来说是一个难得的发展机会, 但是在这个机会的背后还蕴含着一些风险, 企业在走出去的时候一定要对自己的财务管理进行有效的评估, 减少企业财务管理的风险。

2 后金融危机时代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选择

随着金融危机后期影响的不断显现, 后金融危机时代的财务管理目标选择正在成为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 它的好坏关系到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企业的发展前途, 很多企业在经历了金融危机严冬过后, 企业一定要在这个恶劣的环境中找到适合自己的财务管理目标, 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地让企业度过艰难的严冬时期, 随着各国在积极推进积极的财政政策经济出现了利好的势头, 但是要想回到金融危机前的水平还需要一个很长的周期, 在此期间受到经济波动余威的影响, 潜在的运营风险很容易传到财务管理上来, 这就给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选择提出了严峻的考验, 后金融危机财务管理目标选择稳健的财务管理是非常明智的, 它不仅仅对企业当前的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 而且对企业长期发展来看也是非常有利的, 安全稳健的财务管理主要是适度负债、适度分配、中等收益这些特征, 安全稳健的财务管理可以通过以下手段来实现:

2.1 保持资金流畅通

从企业的经营状况来看, 特别是金融危机后期保持充足的现金流是非常必要的, 现金流有时比企业的利润更重要, 一个企业如果没有利润它还可以正常运转, 但是一个企业没有了现金就会出现运转困难的局面, 甚至会出现企业倒闭破产。这就需要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在选择时一定要注重现金流。对于企业现金流的管理主要通过避免现金流在流动的过程中出现沉淀, 进而影响到企业现金流通的速度和数量, 进而出现现金流不足的假象。同时还要避免出现公司结构失调给企业的现金流带来中断的风险, 在这个时期最主要就是有充足的现金来抵御企业的外部风险, 可以通过加强企业的财务管理, 对于应收账款要及时进行回收, 降低财务风险, 加强对企业存货的管理, 在金融危机时期, 很多企业会出现现金流断链的现象, 如果这时企业存放过多的货物, 就会导致企业的现金流出现问题, 这就需要企业进行存货的管理, 尽量让存货变成现金, 这个时期的利润已经不是企业追求的唯一目标, 保障企业能够安全度过风险期才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目标之一。

2.2 提高对企业资源的掌控能力

传统的财务管理主要是针对企业的内部财务进行有效的管理, 但是对于企业外部资源的利用是非常有限的, 在全球经济发展的今天, 企业的财务管理不仅仅要管理好企业自身的资源, 同时还要利用好企业的外部资源为企业所用, 在企业的发展中要建立起价值链和产业群, 和上下游企业建立起良好的合作机制, 既有竞争也有合作, 需要企业间进行有效的协作, 通过协作实现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及企业间的良好环境, 企业的内部协作主要表现在企业的财务要保持一个统一的协作流, 追求对财务管理价值最大化。企业外部协作主要表在, 和上下游企业进行的分工协作, 追求对外部资源利用的最大化, 最终实现整个价值链财务管理价值最大化。

3 企业财务目标的合理选择是保持充足的现金支付能力

3.1 保持充分的现金支付能力

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选择一个很重要的影响因素那就是外部环境, 因为企业它是生存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中, 它是社会这个大系统中的一个小系统, 所以企业的财务管理离不开企业的经营状况, 更离不开外部的大环境。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是一个动态的过程, 它随着世界经济、政治及文化的变化而发生相应的变化, 企业的不同时期就会出现不同的财务管理目标, 在金融危机发生后期, 企业面临的外部大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这就需要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合理作出科学地预测, 定位好自己的位置, 选择合理的目标, 对于财务管理目标不仅仅是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现实问题。企业作为市场中一个个体, 它的财务管理目标的选择一定要和当前金融危机后期的大环境相吻合, 同时在金融危机后期大环境还没有完全转好前, 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不能定位企业的利润, 在这个时期能够使企业或者生存的能力就是非常重要的。金融危机的影响, 很多企业出现了现金流断流, 让企业的生存面临着生死的考验, 在这一特殊环境下的企业财务目标应调整为保持充分的现金支付能力。对于一个财务管理不是特别好的企业来说, 在这个阶段主要是能够让企业生存下去, 如何支付企业经营过程所需的现金。在金融危机时期, 很多企业就是因为资金周转不畅、无法维持最低的运营条件而难逃厄运。

3.2 发挥好企业财务管理的导向作用

财务管理目标选择对企业有着很好的引导作用, 金融危机后期财务管理目标的一个重要选择就是保持充足的现金, 它可以为企业的健康发展发挥良好的导向作用。做出这个目标选择是企业根据企业内部及外部环境所做出来的正确选择, 它有利于保障企业在生存及发展中具备强劲的动力, 同时还对企业的现金支付能力及债务偿还能力都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能够引导企业的管理。充足的现金是企业能够正常运行的重要保障, 没有现金流就会出现无法偿还债务、无法按时发放员工的工资等日常工作。一个企业是否具备现金支付能力, 通过这个指标的分析我们可以更好地衡量企业的发展状况, 通过对短期债务偿还比例、到期债务本息偿还能力, 我们可以看出企业财务管理目标是否正确。对现金流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现金流的质量和现金流的支付能力强弱, 然后把这些信息传达给企业的其他工作环节, 引导其他环节的工作。现金流作为后金融危机时期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选择是企业根据多方利益相关者做出的综合考虑, 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明确的发展方向, 有助于企业顺利渡过危机以及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

4 结语

随着金融危机正面影响的结束, 后期的影响正在显现, 很多企业出现了资金短缺, 经营困难的局面, 如何让企业度过这个艰难时期, 保持资金的畅通已成为企业生存的关键所在, 这个时期充足的资金是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一个重要选择, 这主要是根据企业的外部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 同时也是针对企业的长远发展目标做出来的重大选择。在确定了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后企业财务管理就要合理安排企业内部的管理活动, 合理利用好企业内部的各种重要资源, 合理妥善安排好生产、销售、投资等各项活动, 保证持有充足的资金以偿付到期债务, 进而可以保障企业能够正常运行。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正确选择是指导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优化财务管理行为、进行科学的决策, 实现资源的合理科学的配置。在当前金融危机环境下, 选择合理的财务目标, 不仅对企业顺利渡过危机、取得平稳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而且对整个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参考文献

[1]华金秋, 杨丹.企业财务目标新论:现实与理论的偏差与校正[J].财经问题研究, 2004 (05) .

[2]王化成.财务管理目标的国际比较和我国企业的现实选择[J].财会月刊, 2000 (08) .

[3]陈榕.浅析金融危机对企业现金流的冲击和应对[J].中国总会计师, 2009 (05) .

[4]张俊霞, 褚颖.我国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理性选择[J].安徽农业科学, 2006 (09) .

[5]杨东.我国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股利分配研究[D].兰州理工大学, 2009.

[6]蒋常明.简析公司制企业财务风险的防范[J].北京林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03 (03) .

[7]席彦群, 李燕.论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下的收益分配[J].安徽工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04 (06) .

[8]刘晶, 严虹.财务管理目标的思索[J].山东工商学院学报, 2004 (04) .

[9]巫绪芬, 林向红.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研究的新视角[J].安徽农业科学, 2007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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