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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部安全职责

来源:漫步者作者:开心麻花2025-09-231

监理部安全职责(精选8篇)

监理部安全职责 第1篇

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职责

1贯彻落实目标,对本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并确定施工现场具体安全监理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 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成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 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签署意见; 在主持编写监理规划时,增加安全监理方案,明确安全监理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 检查和督促安全监理人员的工作; 协助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并督促、检查有关事故后的现场整改情况; 7 组织编写并签发安全监理工作月报、安全监理定期报告;工程暂停令、复工报审表; 参加有关单位组织的施工现场安全检查; 9 定期审阅安全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日记,并签字; 10 负责处理所监项目中的突发事件,并及时报告公司。

总监代表安全监理职责 协助总监理工程师搞好本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监理工作,总监不在时全面负责安全监理工作; 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成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 审查专业分包资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逐级安全交底工作;

5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参加有关单位组织的施工现场安全检查; 协助总监检查、督促安全监理人员的工作;

7协助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并督促、检查有关事故后的现场整改情况; 8 组织编写安全监理工作月报,安全监理定期报告;

安全监理人员安全监理职责 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具体实施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监理工作; 2 督促施工单位及时上报分包单位资质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 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项或专项施工方案,并提出意见; 4 编写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5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检查施工单位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情况; 复核施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的报审手续,并签署意见;

7检查施工单位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安全交底及交底记录情况; 在施工过程中,采用巡视或旁站等形式实施现场安全监理(包括安全、防火和文明施工等),负责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并签字(含回复单); 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

10协助安全事故、火警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具体督促、检查有关事故后的现场整改情况; 编写安全监理工作月报、安全监理定期报告; 12 填写安全监理日记; 收集安全监理资料(包括影像资料),完工后与监理资料一并交公司归档。

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职责 负责和协助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专业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中专业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参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专业技术审查,并协助、配合安全监理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3 协助编写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在施工现场旁站、巡视、平行检查时,发现安全违规操作或存安全隐患时,向施工承包单位提出书面整改要求,并向总监理程师(安全监理人员)反映;

5检查特殊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对违章操作人员提出处罚意见。

监理员安全监理职责 在施工现场巡视、旁站监理过程中,除对工程质量、工程材料质量实施动态监督外,还应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 当发现有安全生产违规操作时,有责任及时制止;当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报告安全监理人员和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 3 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进行现场监控,做好过程记录。4 负责项目安全监理资料的管理工作。

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安全监理人员应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公司作业指导书及本手册的规定,在工程开工前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大型复杂工程项目可按阶段分别编制。安全监理细则应明确安全监理工作的方法、措施、流程及危险源控制要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批准,必要时召开专题会议向施工单位进行交底; 在施工安全监理工作中,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监理人员学习有关规定、规范、标准、监理委托合同和安全监理工作细则等文件;及时传达上级建设主管部门、业主及本公司的有关建设工程安全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等,并在项目监理机构内部定期学习和交流,同时做好学习记录(每月不得少于1次);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安全监理人员和专业监理工程师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审查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各类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收集与安全施工管理工作相关的“安全管理协议书”和“施工安全交底记录”,发现与法律、法规和安全施工强制性标准不符之处,应书面要求施工承包单位调整或补充; 安全监理人员必须填写安全监理日记,记录每天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存在问题及交接注意事项(包括现场安全状况、安全巡视旁站情况、安全状况的处理等内容)。日记中涉及书面整改要求的应记录相关文件的存处及编号。项目总监应每周不少于一次进行检查,并签署安全监理日记; 安全监理工程人员应编制“安全监理月报及安全定期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将安全监理月报及安全定期报告并每月上报公司; 6 安全监理人员应每天至少一次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工作巡视,按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并对照相关监控要求逐项填写“安全监理工作日常巡视检查记录”。对属于“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部位应实施旁站监理,并做好安全监理旁站记录; 项目总监应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监理现场会议(也可与每周工程例会合并召开),会议的主要议程可包括:检查上次会议明确的安全工作执行情况;施工单位人员、施工机具及现场施工安全状况;现场存在的安全问题及整改措施;确定下次会议的时间、地点和内容。对所发现的安全施工隐患,应在会上确定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员,做好会议纪要; 9 对在日常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安全监理人员应及时向施工单位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在施工承包单位按通知单要求定时、定人、定措施整改完毕后,安全监理人员应及时组织验收,并在“安全隐患通整改回复单”上签署验收意见; 出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指可能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和人员生命安全的)或未按“安全隐患通整改回复单”的要求限期整改的情况,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承包单位立即对指定部位停工整改。工程暂停令应及时抄送建设单位和项目经理部相关负责人,应抄安监部门; 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总监理工程师应以“监理工作联系单”或“监理备忘录”的形式向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书面发出建议和意见,以此加强相互间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监理部安全职责 第2篇

1、负责编制安全监理规划及安全监理细则。

2、负责组织编制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3、组织现场定期安全检查及节假日前安全检查等工作并签发检查记录并督促整改回复。

4、负责组织现场安全方面各种验收工作并留存验收记录归档。

5、对安全监理工作人员进行指导,定期检查安全监理人员工作开展、日记记录、台账建立、资料归档等情况。

6、负责对新进场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工作。

7、负责公司贯标文件的编制(安全部分)。

8、负责组织对现场危险源进行辨识、分析、评价,提出应对措施,并根据工程实际施工情况对危险源进行动态更新。

9、负责公司安全方面规章制度、标准规范等方面的宣贯、传达工作并留存记录。

重庆赛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昆明西山万达广场项目监理部

监理部安全职责 第3篇

当前, 全国铁路、公路、水利及城市基础建设工程项目量大面广, 许多新建项目陆续开工建设, 建筑施工安全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更加严峻的考验。

从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获悉:2012年度, 全国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为487起和624人, 与上年相比分别下降17.32%和15.45%, 但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及以上事故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为29起和121人, 同比分别上升了16%和10%。一些建筑施工安全隐患仍然比较突出, 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依然较为严峻。

为此,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建设单位严格依照法定程序, 择优选择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责任主体, 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 认真履行各自在安全施工中的责任, 主动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督, 切实落实各项安全职责, 以确保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

面对当前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不容乐观的形势和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的法律、法规对建设监理企业的法定安全监理职责做出的明确规定, 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监理行业广大监理职工的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国家的要求, 人民的期盼, 形势逼人, 把监理行业推到了历史的风口浪尖上!在这种大背景前提下, 监理人必须面对现实, 尽职尽责地履行自身的安全监理职责, 为监理事业的发展争做贡献。我们不昧浅陋, 谨就监理安全职责问题, 提出几点粗浅的看法, 以供业内专家、同行参考。

1 安全监理要结合中国国情

我们认为, 探讨“监理安全职责”问题, 首先要解决一个前提:那就是离不开中国的国情。大家都知道, 目前建设监理依法执业所面对的工作环境具有以下特点: (1) 在我国大规模的方兴未艾的建设领域里有1.7亿之众的农民工的积极参与, 绝大部分农民工没有经过系统的安全培训, 基本上不熟悉施工现场的作业环境, 不了解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和建筑施工中有关法律、法规对施工人员的具体要求和规定, 缺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客观上加大了安全事故隐患的因素。 (2) 作为改革开放与世界接轨而出现的新生事物———建设监理制刚走过24个年头, 有关建设监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有待于进一步充实和完善, 建设监理实施过程中, 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 建设监理方面的理论研究和经验总结还相对滞后, 特别是作为建设领域的“基本法”《建筑法》的修改、修订工作至今尚未完成。在安全监理职责划分方面, 还缺乏统一的法律依据和权威界定。在目前国家要求对安全生产齐抓共管、强调各责任主体须承担法定职责的形势下, 施工中一旦出现了安全事故, 不管监理有没有责任, 政府有关部门往往多是先拿监理试问, 致使有些地方把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无限扩大, 所有的安全生产事故, 主管部门都要处罚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使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感到压力很大, 在监理行业内部造成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 不利于监理事业的健康发展。 (3) 随着施工企业管理体制的深化改革, 不少国营大中型企业已转型为管理型企业, 施工实体已不复存在。门类繁多的分包队伍进入建筑市场, 拉长了安全生产管理的链条, 增加了管理环节和监控难度。此外, 由于激烈的市场竞争, 施工企业利润微薄, 承包商为了节约成本, 提高经济效益, 相对减少安全管理资源的投入。甚致于使用劣质材料, 偷工减料的现象也并非绝无仅有。部分建设单位, 为了节省投资, 争抢进度, 忽视安全和质量, 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大了建设工程安全监控的难度。 (4) 在我国市场经济尚处于不断发展和不断完善的情况下, 建筑市场的环境还有待净化, 各种消极因素特别是尚未根本得到遏制的腐败现象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建筑行业的执业、执法。

由于上述情况的存在, 加大了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管理的难度, 使安全监理工作处于一种相对复杂、被动的局面。

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今天, “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 关爱生命”、“构建和谐社会”等一系列战略方针已深入人心。党和政府比任何时候都重视建设工程安全管理, 把“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在我国建设领域建立建设监理制度20多年来, 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一直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1998年12月, 朱镕基同志在视察三峡工程时强调指出:“为确保三峡工程, 必须实行严格的工程监理制度, 强化工程建设监理。”在2003年8月召开的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会议上, 温家宝总理再次强调:“工程建设要按政企分开的原则, 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 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完全可以这样认为, 监理事业是党和人民赋于监理人的一项光荣、崇高的事业, 体现了党和人民对监理事业的信任与期待。监理事业任重而道远。当前, 国家有关安全监理的法定职责是不可逆转的, 这是形势发展的需要, 也是中国国情所决定的。对于全国51万监理从业人员来讲, 安全监理职责只能加强, 安全监控力度只能加大!面对中国特色国情, 面对历史重任, 监理人要与时俱进, 打破在“安全职责”问题上的传统观念 (包括FIDIC合同条件关于监理工程师没有安全职责的理念) , 以安全监理为已任, 要敢于在安全监控和履行安全监控职责方面树立“我不怕下地狱”的雄心壮志, 在与各方责任主体各司其职的同时, 开拓进取, 锐意改革, 乐于奉献, 为国家建设的长治久安争做贡献!

2 安全监理要在“有所作为”上狠下功夫

解决“安全监理职责”问题, 重要的是要解决“如何履行好监理职责”的问题, 也就是要解决监理企业在安全监控过程中要有所作为的问题。在当前, 当务之急的是要经过安全监理的艰苦努力, 与方方面面齐抓共管, 尽快扭转全国安全生产不容乐观的局面, 把安全事故和伤亡人数降低到最小限度!至于监理单位安全责任界定方面, 从目前已出台的部分法律法规来看, 特别是国务院关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颁布施行和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的印发公布, 各建设主体的安全职责宏观框架已基本形成, 职责划分也比较明确, 并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安全监理职责进一步的细化定位和具体划分, 将随着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的不断修改和完善, 逐步得到完善和解决。

3 安全监理要坚持以人为本

从目前情况看, 安全监理职责的履行程度如何, 并不完全取决于监理企业本身, 而是存在着诸多方面的复杂因素。例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章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第十四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 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 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 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 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 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我们把上述条文称之为“三步走”原则。并在监理服务实践中认真贯彻实施。从本条文字面上讲, 具有可操作性, 执行起来也没有困难。但是, 在实际工作中, 监理人员往往可能会遇到以下的棘手场面:

(1) 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与业主 (投资方) 关系暧昧, 或者业主担心停工整改会影响工程工期, 从而影响业主的切身利益。因此, 业主可能会出面干涉, 甚至采取某些潜规则软硬兼施做项目监理部的工作, 要求或暗示监理人员睁只眼闭只眼, 为施工方的违规开绿灯。

(2) 工程项目属于市政或公用工程建设, 很可能是“政绩工程”或“政府工程”, 业主是地方政府或某主管部门, 施工单位完全可以依仗关系优势, 有恃无恐, 我行我素。如果监理单位按“三步走”原则实施监控, 那么, 监理企业的决策层就会不可避免地担心得罪主管单位, 从而迫使监理工程师进退两难。

面对这种情况究竟如何处理?我们从实践中逐步体会到安全监理要坚持以人为本, 从思想工作入手, 耐心细致地做好与业主特别是与施工单位的沟通工作。我们认为, 坚持以人为本, 对施工企业既要“严管”, 又要预示提醒。监理工程师在履行安全监理责任过程中要发挥监管、教育、帮助和指导的多层作用, 逐步与施工企业形成共识。这样, 既能依法履行安全监理职责, 又合理规避监理企业风险。我们在监理实践中, 由工程部组织相关人员对各监理工程项目进行安全生产专项评价, 评价的重点放在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主要指:深基坑、高危作业、高大模板工程等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质、职责及安全管理目标) 、外墙脚手架、“四口、五临边”及高空作业防护、现场临时用电、起重吊装、机械作业、特殊工种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落实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等方面。针对各项目的安全评价情况, 由所在项目监理部发出安全监理通知单或工作联系单, 要求施工方对工程现场存在的安全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限期整改。同时结合监理例会或者与施工单位联合召开安全生产座谈会, 认真宣讲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剖析安全生产事故, 强调坚持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与此同时, 为了给施工企业排忧解难, 总监积极主动与业主沟通, 使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率达到80%以上。公司监理的在建工程不存在拖欠工程款现象。监理单位的努力得到了施工企业的理解, 在逐步落实整改任务的过程中, 得到施工方的自觉配合和业主的认可, 业主、监理、施工三方均感满意。

4 建议

我们体会到, 为进一步发挥建设监理在“四控、两管、一协调”及安全监控方面的实效, 必须进一步为监理企业创造良好执业环境、排忧解难, 并尽快解决以下问题:

(1) 各建设责任主体, 尤其是建设主管部门加大反腐力度, 对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要严厉查处, 决不手软。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针对目前建筑行业存在的安全问题, 加大专项整治工作力度, 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 严格建筑市场准入机制, 消除管理盲区。特别是要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证制度, 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理, 果断取消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的从业资格, 强化对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的动态管理, 严惩无资质挂靠、转让资质、肢解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 从根本上杜绝或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2) 进一步净化、规范建筑市场, 继续为施工企业排忧解难, 坚决杜绝暗箱操作、恶性竞争、压价、垫资、拖欠等令人深恶痛绝的违纪违规、违法现象。确保施工企业在安全资源投入上有必要的条件和能力。

(3) 为监理工作鸣锣开道, 确保监理行业依法独立、自主执业的权威性。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及监理委托合同约定的标准, 按时支付监理报酬, 为监理行业的生存、发展提供空间, 解除监理企业后顾之忧。

(4) 进一步加强政府对安全监理工作的督导。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应进一步强化对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 尤其是监理单位、承建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和项目业主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监督和指导, 对在安全管理上违反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条文的责任主体进行严励查处。从源头上消除和堵塞安全生产管理上存在的盲区和漏洞, 形成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齐抓共管, 各司其职, 各负其责, 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水准。

试论建筑安全监理法定职责 第4篇

【关键词】建筑;安全监理;法定职责

【Abstract】This paper focuses on issues related to construction safety supervision statutory duties, discusses the specific content of the statutory duties of construction safety supervision, as well as how to better grasp the duties of construction safety supervision, to provide a reference for future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work.

【Key words】Safety supervision;Statutory duty construction

1. 前言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如果没有做好相关的建筑安全监理工作,就难以保证建筑施工的安全和质量,所以,做好建筑安全监理工作刻不容缓,明确建筑安全监理法定职责很有必要。

2. 建筑安全监理概述

所谓安全监理是指对工程建设中的人、机、环境及施工全过程进行安全评价、监控和督察,并采取法律、经济、行政和技术手段,保证建设行为符合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止建筑行为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有效地把建设工程安全控制在允许的风险度范围以内,以确保安全性。安全监理行使委托方赋予的职权,属于安全技术服务,通过各种控制措施,实施评价、监控和监督,降低风险度。

3. 建筑安全监理的职责分析

3.1 《条例》对监理安全职责的要求(见表1)。

3.2 安全监理职责。

(1)从表1中监理人员的5项职责中可以看出:职责1着眼于源头控制,力求从工艺设计开始加强对安全的控制,从而淘汰落后的施工工艺和不符合要求的施工设备。因此监理人员的职责之一是熟悉国家明令淘汰的施工工艺和设备,并对工艺的可行性、安全性进行分析审核。职责2,3,4是对安全监理过程控制的要求,明确了现场安全控制的手段,即整改指令权、暂停工指令权和报告权,制定安全控制措施时应符合上述要求。职责5为进行监理的依据,是一项安全监理的综合性条款,涉及到了施工的整个过程。由于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数量众多,是监理人员不便于把握的一个难点。

(2)综上所述,安全监理的职责就是根据法律法规、国家强制性标准和合同条款,对监理工程的安全生产条件、施工组织设计、工艺技术过程、设备设施、施工人员资格及安全行为等进行的安全监督管理。

4. 建筑安全监理的任务

建筑施工是指施工人员把施工图纸上的各种线条在指定的地点变成实物这个过程。其过程比较复杂,涉及范围广,考核指标繁多。但是其中有两个实质性的东西:一个是质量;一个是安全。质量是对“实物”而言,建造“实物”的功能安全实现了设计的意图,这称为优良工程;主要功能实现了,但还有些不足,称为合格工程;如果建造“实物”的很多功能都不能实现设计的要求,即为不合格工程。这就是工程建设的主体。所谓安全主要是指建造“实物”的人在建造“实物”过程中,他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以及不合格工程对人们生命安全的威胁性。质量和安全是工程建设中永恒不变的主题,安全是质量的前提条件,而工程质量的好坏,也往往是为了安全,如果说质量是业主们所追求的最终目标,那么安全则是实现这一目标必要条件,而安全监理则是这一目标的保护神。

4.1 安全监理的任务。

(1)安全监理是受建设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委托的,他们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要求,保证完成授权范围内的所有工作。

(2)安全监理应把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生产法规和标准施工,尽量消除施工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等缺点,把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落到实处,有效杜绝各类不安全隐患,控制和减少甚至杜绝各类伤亡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稳定生产作为主要任务。

(3)在起草监理大纲、监理规划时,应明确安全监理目标、措施、计划等一系列安全监理程序,并为之建立相关的程序文件,再经项目法人批准监理细则,最后,根据工程规模、各个分项确定项目和各分包的施工队伍的大小,制定安全监理具体工作以及有关程序。

(4)现在的施工队伍虽然都是国家一级、二级施工企业,但是这些企业也雇佣不少民工,而民工的素质相对较低,因此应采取多种措施提高民工的各方面素质和技能。

4.2 安全监理的工作方法。

在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

4.2.1 工程建设监理一般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编制工程建设监理规划;

(2)按工程建设进度、分专业编制工程建设监理细则;

(3)按照建设监理细则进行建设监理;

(4)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签署建设监理意见;

(5)建设监理业务完成后,向项目法人提交工程建设监理档案资料。

4.2.2 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

4.2.3 旁站监理是指监理人员在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中,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这也是建筑监理的最主要的任务。这关系这整个项目的安全性是否合乎国家的标准、它是否能保证人住者的安全,保证人民的利益,监理一定得严格把关。endprint

5. 建筑安全监理必须明确“三大目标控制”与安全工作的关系

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监理贯穿项目施工全过程,施工过程中,安全贯穿于始终。根据“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规定,监理人员要做好工程建设合同的管理工作和合同约定的造价、工期、质量二大目标的控制工作,但首要的工作必须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否则三大目标就不能实现,监理的三大控制就成为空话。施工安全是项目建设管理永恒的主题。

5.1 安全与投资、工期、质量的辩证关系。

工程工期是否能按计划如期完成,离不开安全的支持。施工中只有加强对安全工作的检查、监督、管理,才能保证工程按预定计划顺利进行,工程建设任务才能按计划完成,实现预定的工期目标。否则发生了安全事故,施工必然中断,计划工期难以实现,施工工期势必延长。安全与质量,安全是施工质量的前提,质量是施工安全的基础,安全永远是项目建设永恒的主题。没有安全施工条件,谈不上保证施工安全,更谈不上保证施工质量。应该这样认为:质量是项目建设管理追求的最终目标,安全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基本环境条件,而安全管理则是这一环境的保护神。由此可见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是落实“三大目标”重要控制手段之一。

5.2 依法行使安全监理权。

(1)施工阶段监理,监理人员必须认真贯彻《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在工程建设监理工作中去宣传、检查、监督、实施。认真落实“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的法律责任,把工程项目建设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2)力求实现三大目标。建筑工程监理利用工地协调会、碰头会,及时评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通报工程施工内容和职工教育情况,提出防护标准和施工现场的实施意见,使安全监理做到针对性强、措施得力、整顿及时,有效杜绝事故的发生,真正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群防群治落到实处,也只有这样,三方管理才能协调一致,才是把安全生产管理提到议事日程上。

5.3 监理单位要高度重视自我建设。

(1)监理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以保证安全生产监督责任的落实。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面负责,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所监项目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并根据监理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安全监理人员在总监的领导下,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日常监理。

(2)监理单位要加强对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培训,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并应当熟悉安全操作规程。

(3)监理单位要及时传达和布置安全生产的工作和检查内容,并对安全监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至少每月一次的例行检查或不定期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项目监理部及时落实整改,并组织进行复查。检查和整改的内容和结果要有书面记录。

(4)项目总监每周要对施工现场组织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和提出问题,消除隐患,并建立安全管理评比制度。

6. 结束语

综上所述,建筑安全监理法定职责约束着监理人员的监理行为,也是监理人员执行建立任务的指导,所以,监理人员在今后的监理工作中,必须要更加明确自己的监理法定职责。

参考文献

[1] 王蕊.如何更好地履行安全监理职责[J].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学报.2009(01).

[2] 徐际红.浅析现阶段安全监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建筑安全.2011(12).

监理安全职责 第5篇

1、严格执行《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建设施工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消防、扬尘及环境整治等法律法规、标准规定;

2、督促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项目监理机构履行安全监理职责;

3、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加强项目安全管理,对项目加强检查和落实整改;

4、对监理项目重大危险源及大型起重机械加强管理,落实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建立台账加强管理和检查;

5、对本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及时处理并做好救援善后工作,按规定程序如实上报;

6、自觉接受所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的执法检查,严格执行执法指令,并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监理单位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监理工作职责

1、负责及时了解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相关文件精神,并进行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

2、贯彻公司领导班子和安全管理委员会关于安全生产监理的决定,承担安全监理业务管理工作,并及时汇报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的有关情况;

3、组织拟订、编写和修改公司关于安全监理工作的指导文件和规章制度,做好安全监理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

4、组织开展对各咨询、监理部和各监理项目部的安全监理工作进行综合检查和考核,掌握安全监理情况,调查研究监理中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5、负责各咨询部、监理部和项目监理部与公司之间的沟通与协调,负责接受相关方的意见及投诉,并组织相关部门及时回复;

6、指导各项目监理部开展对危险源的辨认识别和风险评比工作,制定公司的《危险源清单》和《重大危险源名录》;

7、发生生产事故后,组织或配合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将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对所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

2.确定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监理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

3.主持编写监理规划中的安全监理方案,审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4.审核并签发有关安全监理的《监理通知》和安全监理专题报告;

5.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审查和批准施工单位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工程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6.审批《起重机械拆装报审表》和《起重机械验收核查表》; 7.签署《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审批表》;

8.签发《工程暂停令》,必要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9.检查安全监理工作的落实情况;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职责

1.根据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

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1)对所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

2)主持编写监理规划中的安全监理方案,审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3)签署《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审批表》;

4)签发安全监理专题报告;

5)签发《工程暂停令》,必要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参与编写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本专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3.审核本专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 4.检查本专业施工安全状况,对安全事故隐患按《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6.1 节规定的方法处理,必要时向安全监理人员通报或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5.参加本专业安全防护设施检查、验收并在相应表格上签署意见;

安全监理人员的职责

1.编写安全监理方案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审查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机构,查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各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4.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 5.核查施工单位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情况; 6.检查施工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的执 行情况;

7.核查施工起重机械拆卸、安装和验收手续,签署相应表格;检查定期检测情 况;

8.核查中小型机械设备的进场验收手续,签署相应表格; 9.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填写监理日记;发现问题及时向专业监理工 程师通报,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报告; 10.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专题监理会议;

安全监理职责内容 第6篇

2、负责将项目现场各项信息及时并准确传递给相应权限人员;

3、负责项目现场检查承运资源,核对承运协议等作业单据的规范性;

4、负责维护项目现场各项客户关系,保证项目现场工作平稳有序的进行,避免客户投诉,处理各项现场突发事件。

5、及时总结现场工作信息,填写项目现场工作日志。

安全监理职责内容 第7篇

2、把控全国建店项目的施工进度;

3、协调中心各部门工作对接;

4、智能施工管理系统的更新优化统筹;

5、负责片区的施工异常、售后问题客诉的处理;

6、负责统筹跟进公司重点项目的装修施工规划;

7、负责安排设计施工图的制作审核/沟通跟踪设计调整;

8、培训、展厅施工监理开工交底现场放线;现场二次复尺、二次造型饰面收口交底;SI标准竣工验收标准提升团队综合能力;

9、协同建店研发、开发板块落地事项推进;

10、研发、开发最新施工工艺,制定、完善终端施工标准及施工指引;

11、建店板块物料开发及运用落地;

浅谈如何履行安全监理职责 第8篇

1 编制具有针对性的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细则

1.1 编制的监理规划应包括安全监理内容, 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 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

1.2 对建质[2009]87号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还应当编制专项监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中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 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

2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

在施工准备阶段, 监理单位审查核验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技术文件及资料, 并由项目总监在有关技术文件报审表上签署意见;审查未通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不得实施。

2.1 监理工程师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1) 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组织机构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网络是否满足施工的要求。

(2) 审查施工单位应有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是否齐备。

(3) 审查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 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4) 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完善。

(5) 审核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是否齐全。

2.2 监理审查安全专项方案中的技术措施内容

在工程开工前或相应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 项目监理机构应熟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按照【2009】87号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要求施工单位申报相应的专项方案, 认真审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安全性、可靠性, 其中对于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由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论证。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1) 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 (含3m) 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 (槽) 支护、降水工程。

(2) 土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 (含3m) 的基坑 (槽) 的土方开挖工程。

(3)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2) 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 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 N/m2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3) 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4) 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1) 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 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 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3) 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5) 脚手架工程

(1) 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2) 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3) 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4) 吊篮脚手架工程。

(5) 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6) 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6) 拆除、爆破工程

(1) 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2) 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7) 其它

(1) 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2) 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3) 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4) 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5) 预应力工程。

(6)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1) 深基坑工程

(1) 开挖深度超过5m (含5m) 的基坑 (槽) 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 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 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 或影响毗邻建筑 (构筑) 物安全的基坑 (槽) 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 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2) 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 施工总荷载15k 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 N/m2及以上。

(3) 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3) 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1) 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 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 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 起重量300k 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4) 脚手架工程

(1) 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2) 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3) 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5) 拆除、爆破工程

(1) 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2) 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 (液) 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3) 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4) 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6) 其它

(1) 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2) 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3) 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4) 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5)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监理审核安全专项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1) 监理审查的核心内容是确保安全及便于组织施工, 必须把确保安全放在第一位。在审查时应对方案的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和工期等进行全面审查。

(2) 监理应审查方案是否符合有关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如果通过验算等手段证实该方案虽然已符合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但其安全性仍难于保证时, 监理应要求施工企业对方案进行修改, 必须确保方案的安全性、可靠性。

(3) 监理应审查该方案的内容是否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采用的技术参数是否准确, 验算是否有错误, 技术措施是否到位, 并对危险源和易发生安全隐患的部位、场所提出明确的预控措施。

监理通过审查, 发现问题要及时与施工单位沟通.如有需要补充完善的、需要修改的, 应采取及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等手段督促其修改、补充或完善。

2.3

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 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有效, 项目经理、安全员是否与投标文件相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教育培训制度、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建立。

3 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工作

在施工阶段, 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就是通过有效手段, 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3.1 督促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切实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

3.2 依照经审查批准的方案定期不定期对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进行专项检查, 核查验收手续, 对安全专项方案的执行情况要认真检查。

3.3监理人员现场巡视中将检查实际上岗人员是否有相应的上岗资格。

3.4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并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

3.5 抓好安全生产基本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基本措施主要表现有:

(1) 安全帽措施, (2) 安全带措施, (3) 安全网措施, (4) 安全棚措施, 以及机械设备的规范化管理和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

3.6 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作业情况, 对重要工序关键部位进行旁站监理, 如塔吊的安装、拆除、顶升等。

4 及时督促整改或向有关部门汇报

在施工阶段,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榆查, 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 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 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 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 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 监理单位应检查整改结果, 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 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记载在监理日忐、监理月报中。

5 监理单位要高度重视自我建设

5.1 监理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以保证安全生产监督责任的落实。

5.2 监理单位要加强对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培训, 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并应当熟悉安全操作规程。

5.3 监理单位要及时传达和布置安全生产的工作和检查内容, 并对安全监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至少每月一次的例行检查或不定期检查,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项目监理部及时落实整改.并组织进行复查。

5.4 项目总监每周要对施工现场组织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 发现和提出问题, 消除隐患, 并建立安全管理评比制度。

5.5 监理单位应建立独立的监理安全台账, 搜集、整理相关的资料其主要内容有

(1) 监理规划中的监理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制度;

(2) 监理安全细则;

(3) 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记录;

(4) 审查A、B、C“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记录;

(5) 审查施工单位工程项目部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记录;

(6) 审查施工单位工程项目部的应急救援预案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情况的记录;

(7)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的记录;

(8) 审查专项安全施工技术方案的实施程序的记录;

(9) 监理安全责任现场巡视检查记录 (包括:监理现场安全巡视记录、定期安全检查记录) ;

(10) 监理日记 (安全) ;

(11) 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报审表;

(12) 施工起重机械设备进场/使用报审表;

(13) 施工安全专项方案报审表;

(14) 工程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报审表;

(15) 工地例会中有关安全方面的记录;

(16) 有关安全方面发出的联系单、通知单、暂停令、备案录以及项目监理机构向有关主管部门安全报告单等;

(17) 一旦发生安全事故, 应有监理安全责任落实资料, 监理配合事故调查情况记录, 等等。

6 结束语

监理单位只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明确安全生产监理的责任, 对施工现场实行动态的和全过程的安全监管, 做到该审的审, 该查的查, 该报告的报告, 该记录的记录, 才能切实履行好安全监理职责。

参考文献

监理部安全职责

监理部安全职责(精选8篇)监理部安全职责 第1篇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职责1贯彻落实目标,对本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并确定施工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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