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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介绍合作协议书

来源:漫步者作者:开心麻花2025-09-231

业务介绍合作协议书(精选11篇)

业务介绍合作协议书 第1篇

介绍业务合作协议

对病人调治方(称甲方):

介绍业务方(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制定介绍业务合作协议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介绍病人前来调治,甲方按每次收费额的35%,给乙方及时提取业务介绍费。两天内必须打到乙方银行账户上,每推迟一天按提高1%结算给乙方。乙方介绍的病人在调治中或调治后,又介绍了第二代病人,第二代病人又介绍了第三代病人,第三代病人又介绍了第四代病人前来调治,以此类推下去。同样按每次收费额,及时给乙方提35%的业务费。每推迟一天按提高1%结算给乙方。甲方必须做好收治病人记录和收费记录,不得错漏,乙方有权查看记录和核实情况,甲方必须真诚与乙方合作,才能愉快双赢。

二、乙方和甲方不是经营合作关系,更不是上下级工作关系,纯粹是平等业务合作关系,所以乙方不参加甲方培训、调治体验、医术宣传和服务工作。乙方对甲方的经营不作任何投入,也不承担经营中的任何费用(成本费、调治纠纷费等等)。甲方的经营盈亏与乙方毫无关系。

三、乙方向甲方介绍病人,乙方对病人没有详细了解病情的义务,也没有和病人谈调治价格的权力和义务,甲方必须对病人作详细的了解和诊断。并立好病案,拟定调治计划,与病人协商调治收费价格,及时收费。

四、甲方必须崇尚医德,精心为病人调治,要对病人调治效果负责,不得夸大医术和夸大调治效果来诱惑病人调治,甲方收治病人要谨慎,对没有把握调治的病人不能收治,如造成调治纠纷和赔偿,概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毫无责任关系。对调治无效的病人,病人不愿继续调治下去,要求退款的,经核实后,乙方可退还其业务介绍费。

五、本协议从2011年9月1日起执行。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中间人一份,签字生效,具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的修改和终止,必须甲乙双方和中间人协商确定才有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中间人签字:

年月日

业务介绍合作协议书 第2篇

甲 方:

法人代表:

地 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乙 方:

法人代表:

地 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鉴于:

1.甲方系经合法注册的 公司,专门从事 业务。

2.乙方为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是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三家运营商无线增值业务的合作伙伴(icp证号:)。

3.甲乙双方共同承诺将无线互联技术广泛、深入应用于信息服务,最终双方形成切实可行的商务合作模式。

4.甲方为“ 大赛”活动的主办方和制作方,并负责媒体宣传等活动实施工作。甲乙双方本着资源共享,互惠互利的原则,同意发挥各自优势合作开展“ 大赛” 增值业务。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共同开展“ 大赛” 增值业务事宜,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项目内容

1.1甲乙双方利用各自服务领域的资源优势,就合作开办“深圳健身先生健身小姐总决选”进行合作。合作项目见下表:

┌─────────────┬─────────┬────────┬────────┐

│ 项目名称 │ 参与类型 │ 资费标准 │ 节目类型 │

│ │ │ │ (自动/人工) │

├─────────────┼─────────┼────────┼────────┤

│ │ │ │ │

├─────────────┼─────────┼────────┼────────┤

│ │ │ │ │

└─────────────┴─────────┴────────┴────────┘

如需增加其他新合作项目,双方确认后,以上表形式签署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甲乙双方共同推出“赛事投票互动”短信/声讯服务:乙方提供短信网络或声讯平台及相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甲方提供比赛信息内容,赛事宣传推广。甲乙双方合作短信的具体事宜、地址码、上行业务代码、费率及所产生的利益分成比例以本协议约定为准,本协议未约定的,以本协议附件形式补充,以后开通的新业务必须以附件的形式签订,并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根据合作项目的要求提供所需的比赛信息内容,赛事宣传推广。及时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提供的资源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否则因侵权而引起的一切争议或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如因此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2.2 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审核,有权拒绝发布违法或违反电信行业有关管理规定的信息。若发现乙方所宣传的信息有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禁止内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律师提示:甲方应该是提供信息的一方,而乙方只是负责发布,因此本条内容建议删去)

2.3 乙方负责合作项目的计费与有关数据统计工作,甲方有权查阅与审核,双方财务结算以经双方审核后的数据为准。

2.4 在合作期间,如出现电信资费调整、号码资源调整以及电信行业的其他政策或管理规范调整的,乙方应及时知会甲方;甲方对乙方因上述调整所做的有关行为应表示理解和接受。

2.5甲方必须根据协议和合作项目的要求提供约定的信息内容。甲方提供的信息服务内容必须合法、健康、准确,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方不得提供如下信息内容:政治性新闻、涉及国家机密和危害国家安全的内容;违反国家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的内容;有损于社会秩序、公共道德及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黄色、淫秽色情的内容;侮辱或FEI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含有法律法规所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三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3.1 乙方根据合作项目的要求,节目编码、技术保障、设备维护及合作信息的流程开发等。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审核,有权拒绝发布违法或违反电信行业有关管理规定的信息。

3.2乙方必须依法从事电信信息服务,接受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积极做好合作项目的审核与跟踪工作。

3.3 甲方负责合作业务的宣传策划、拓展推广,由此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可根据自身的行业经验,为甲方提出拓展增值业务创收的途径或渠道的建议,但乙方不负责实施。

3.4 因甲方提供的信息内容或广告内容等引起的纠纷,均由甲方承担责任。但乙方有义务在信息平台反馈不良信息时第一时间通知甲方相关问题,以方便甲方尽快处理。

3.5 在甲乙双方合作期间,甲方不再与本市其他声讯台或其他乙方的同行进行同类型业务的合作。

第四条 收益分配及结算

4.1 收益分配:甲乙双方按 7:3 的比例进行分配,即甲方占 70% ,乙方占 30% 。

(1)168语音系统实际收入=月信息费计费收入总数回收率75%(其中扣除的25%为上缴的电信主业管理费)。

(2)移动短信实际收入=有效信息费-移动代收手续费15%-短信通道费0.08元/条-营业税附加5.5%。

(3)联通短信实际收入=有效信息费-包月坏帐8%-短信通道费(0.05元/条)-代收手续费(按联通实际结算为准)-营业税附加5.5%。 4.2 结算方式:在合作期内,甲方在计费月次次月的二十五日前,向乙方按约定的收益分配比例支付其应得的收益款,款到后乙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等额税务发票。甲方的收益由甲方自行纳税。(律师提示:应明确由甲方还是乙方结算,按理应是乙方负责结算款项,再支付给甲方)

第五条 保密条款

5.1 对通过该项业务合作所知悉或获得的对方的一切信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资料、用户资料、节目计划等)以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5.2 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本协议内容及与对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的,违约一方必须向相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如一方违约行为导致另一方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影响的,违约方除应赔偿损失外,还应承担相应的其它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等)。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另一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的,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6.2 本协议约定项下违约方应承担的损失赔偿责任(包括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以对方的直接损失为限;任何一方均不对对方未能实现的预期利润或权益、商业信誉的损失、第三方损失及其他间接损失承担责任。

6.3 因一方的过失造成对方重要数据的丢失,过失方应赔偿对方因丢失数据而受到的损失。

第七条 免责条款

7.1 若有政策原因或不可抗力的情况出现,致使协议一方遭受经营损失或使本协议不能履行或完全履行时,遇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对另一方的损失不承担责任,但应立即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15日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的有效证明文件。

7.2 本协议所表述的不可抗力是指:国家*策法规或国家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调整或变更;战争、地震、火灾、水灾、台风及其他自然灾害;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避免或克服的其他事故。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本协议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甲乙双方若因本协议的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九条 协议期限

9.1本协议自20xx年xx月xx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x 年。即从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

9.2本协议期满后,双方如无异议,双方应重新签订合作协议。如遇情势发生变化,双方可就协议内容重新约定或就部分条款商议变更。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0.1 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协议书进行修改和补充。未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变更或修改本协议。

10.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10.3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 乙 方: (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开户行: 乙方开户行:

业务介绍合作协议书 第3篇

根据协议, 双方将充分发掘和利用各自领域的优势资源, 为跨国企业客户提供完善的移动通信服务和解决方案, 包括一站式服务、通信成本管理等。中国联通将充分发挥3G/4G均具备国际主流制式的天然优势, 充分发挥3/4G协同性能, 为跨国企业用户平滑提供更优质的移动互联网体验。

双方的合作对于充分发挥各移动业务市场的资源和技术优势, 增强双方核心竞争力都具有重要意义。

业务介绍合作协议书 第4篇

业务合作协议书 第5篇

甲方:

乙方:

1.总原则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制定本业务合作协议。

2.基本原则

2.1乙方利用自身资源,承揽供应链服务业务,交由甲方运作,并按照项目的盈利情况,以可提利润为基础,在每单项目结束、收回甲方垫付资金及业务款后,从甲方处按本协议规定提取一定的业务开拓费用,同时按国家规定,缴纳相关税费。

2.2甲方负责乙方开发项目的运作,并按协议支付乙方如下(2.3)费用及业务开拓提成费(按4.0所述)。

2.3乙方非甲方正式编制员工,甲方不承担乙方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市场开发及其他费用。协议双方非劳动关系,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合作关系。

3.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权利和义务

3.1.1甲方对乙方引入的业务进行评估,在明确可操作的前提下,调集公司各种资源,全力促成业务运作。

3.1.2 甲方允许乙方使用甲方的名义及相关宣传材料开发业务

3.1.3甲方可配合乙方在相关地区举行市场营销活动,活动涉及的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3.1.4项目导入甲方后,根据需要,甲方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甲方可为该项目的成功运作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3.1.5甲方定期(每月)对乙方导入的客户进行成本核算,并将具体的清单提供给乙方认可。同时办理、支付乙方应提的业务手续和费用。

3.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2.1按约定提取业务开拓服务费用。

3.2.2在承接业务时,可使用甲方的名义,但必须时刻注意维护腾邦形象,不得用于非公司业务的承揽活动。

3.3.3不得有借腾邦名义从事不利于腾邦形象、损害腾邦利益的行为。

3.3.4不得将腾邦自身运作的客户介绍给别的同类企业运作。

3.3.5乙方在合作过程中,不得将知晓的甲方自身的业务和其他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3.3.6乙方须协作保证甲方维护业务中垫付资金的安全性。

3.3.7违反上述2、3、4、5点规定,甲方有权取消合作,同时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包括经济赔偿)。

4.业务开拓费用提成比例

4.1 乙方业务开拓费用的提成比例为业务服务费收入的10%。

4.2 实际提取数=业务开拓提成×(1—所得税率)。

5.收入计算的前提条件

5.1项目结束后,甲方应保证准时计付业务费用给乙方。所有应收款项包括各类垫付资金全部收妥且进入甲方账户后才可计算乙方的业务收入。

5.2为保证甲方营收的应收款和所垫业务运作资金的安全回收,必要时乙方须协助甲方,要求项目客户为甲方提供担保(具体根据项目由甲方和乙方商定)。

6.协议有效期

6.1本协议有效期为年,自年22日起至月日。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6.2本协议期满双方应重新签订新的合作协议,本协议自动终止。

6.3本协议经双方协商可提前终止。

6.4本协议自动终止或提前终止,不影响双方权利和义务的追溯。只有甲方按协议内容支付乙方应提的提成、且乙方收回甲方垫付资金和业务应收款后,本协议宣告完全失效。

7.其他约定

7.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2本协议为标准版本,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以双方签署其他文本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8.本协议解释权归甲方。

甲方:乙方

签章:签名:

业务合作协议书 第6篇

合作方(甲方):

合作方(乙方):

签约日期:年月日

为了促进企业优势互补,实现互利共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事项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合作范围

1、乙方针对甲方业务,开展市场需求调研;

2、乙方协助甲方开展市场活动,向甲方推荐客户。第二条 合作期限及具体内容

1、本协议有效期年,自签订之日起计算,双方应在期满前提前一个月就延长合作期限等事宜达成书面约定,否则本协议效力到期自然终止。

2、乙方负责通过市场调研向甲方推荐潜在合作伙伴,协助甲方进行相关签约活动。

3、甲方负责自身品牌的运营发展和管理工作,并承担具体项目的前期咨询、洽谈、审核及合同签订。第三条 费用结算

通过乙方推荐签订的客户,甲方按照每次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费用。甲方承诺:前述款项将在甲方收到客户加盟费用后日内(或另行约定按月或按季支付)支付到乙方指定的以下账户: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第四条 其他约定

甲乙双方都应建立合作台账,定期核对,以便准确结算。第五条 合同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

1、乙方经营发生重大困难,或出现欺诈客户、挪用客户资金等严重违法违规情况的;

2、政府部门强制停止乙方业务活动的;

3、乙方在前期洽谈过程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误导投资人,造成不良影响,经甲方通知纠正而拒不执行或怠于执行的;

4、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发生重大分歧,且不能通过协商获得解决的;

5、本协议到期,双方没有就续签合作协议事宜达成一致的。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终止与甲方的合作:

1、甲方经营发生重大困难,或出现欺诈客户、挪用客户资金等严重违法违规情况的;

2、政府部门强制停止甲方业务活动的;

3、甲方内部管理出现重大问题,可能对正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的;

4、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发生重大分歧,且不能通过协商获得解决的;

5、本协议到期,双方没有就续签合作协议事宜达成一致的。第六条 违约责任

本协议对双方行为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双方均应自觉遵守。诚实守信、依法经营、顾全大局是双方均应坚守的准则。违法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声誉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经济损失、消除影响等民事责任。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通过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八条 附 则

本协议未尽事项和/或变更事项,双方可行签署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

拍卖业务合作协议书 第7篇

甲方:固原博兴旭瑞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固原市文化街一中3#家属楼南单元101

法定代表人:王娟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36171948@qq.com

乙方:银川旭瑞拍卖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北街济慈巷19号三楼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为真实、客观地开展资产、土地等拍卖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合作开展固原市及所辖区内的拍卖业务,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负责承揽固原市及所辖各县业务,与业务相关联的公告、工本、手续、业务招待、回扣(购物卡或现金)等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所得收入除去以上费用后的利得按五五分成。

第二条:甲方负责拍卖会前的准备工作,包括与业务单位沟通、手续的办理、公告的发布等,乙方负责拍卖会议的主持、备案等工作。甲乙双方相互协作共同完成拍卖业务。

第三条:乙方承诺向甲方及其客户提供高效、快速的专业服务,保证出具的相关资料的完整、真实、客观、公正,并对所出具资料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条:本着互惠互利原则,甲乙双方在拍卖业务合作过程中应予以充分合作,乙方应为甲方在合作期间承拦的业务提供相应的便利。

第五条:本协议自2012年11月 10 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13年12月31日。

第六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份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授权代理人):负责人(授权代理人):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业务介绍合作协议书 第8篇

11月26日, 中国银联与中国联通签署全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双方表示将在金融支付和通信服务领域展开全方位合作。而据许罗德透露, 在协议签署前的短暂会面中, 中国联通董事长常小兵也向他强调了对支付业务的重视。

合作范围广泛

根据协议, 中国联通与中国银联将充分利用各自的网络、客户和渠道资源, 在移动支付、固网支付、增值业务、电子商务、信息服务、互联网及信息安全、联名卡发行等多个领域全面开展战略合作, 共同促进双方的业务发展和产品延伸。

双方将基于银联跨行交易系统和中国联通通信网络, 在近期内共同推进智能卡手机支付、固定电话支付、互联网支付等创新支付方式的发展, 特别是在条件成熟的地区开展智能卡手机支付业务的试点, 以促进移动支付业务在全国范围内的推广。

同时, 围绕3G时代的移动电子商务, 双方将在移动商城、多渠道支付、物流配送、支付凭证确认等领域开展支付创新合作, 共同构建并完善移动电子商务产业环境。此外, 双方还计划推动银联标准中国联通联名卡的发行, 为持卡人提供更加丰富的服务。

许罗德表示, 此次中国银联携手中国联通, 将推动国内通信行业金融支付标准的建立。

明年下半年将有大动作

常小兵表示, 此举将为中国联通带来移动、固网技术与创新业务的深度融合。同时他认为, 3G将是撬动非语音服务的有力工具, 其中十分重要的一个业务就是支付服务。比如目前手机用户正越来越多地通过网络商店购买应用软件, 而类似行为“都需电子支付方式”。

银信合作业务的困境与未来 第9篇

关键词:银信合作 信托 表外业务 资产证券化

银信合作业务,即商业银行和信托公司之间的业务合作,其业务模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资金和信托的合作、银行自有资金和信托的合作、中间业务合作和资产证券化业务合作等。

根据信托业协会的统计数据,从2010年到2014年,银信合作业务余额从1.66万亿元扩张到3.10万亿元。若考虑诸如银证信等其他模式,单一资金信托余额则更能真实反映银信合作的规模现状。从2010年到2014年,单一资金信托余额从2.27万亿元增加到8.75万亿元;2014年末信托业信托财产总额为13.04万亿元,单一资金信托占比高达62.58%。

银行从2005年开始正式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商业银行依托强大的销售渠道,获取资金的能力较强,但是作为中国资本市场上的新生力量,在银行理财成立初期,资金投资渠道较少,难以发挥资产管理的作用。而信托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关系,具备得天独厚的制度优势,银行理财的资金优势和信托的制度优势相结合,使得银信合作业务快速发展。此后,银信合作业务范围不断扩大,银行自身的需求也不断多样化,各种银信合作模式的创新也越来越多,发展成目前高达数万亿元规模的银信合作市场。

银信合作业务产生的原因

(一)基于信托视角的分析

具体来说,在以往的银信合作业务中,信托较为核心的制度优势在于以下几方面。

1.贷款资质

在金融机构中,除银行以外,信托是唯一可以募集资金对外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银行理财资金以信托产品为通道向实体企业发放贷款,成为银信合作业务初期最为重要的业务模式。

2013年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的资产管理新政陆续公布后,部分银行理财资金以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发行的产品为通道,向实体企业发放委托贷款。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对此类产品收费普遍较低,在短时间内完成了市场扩张,但是2015年初银监会公布了《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限制金融机构使用募集资金发放委托贷款,预计在未来,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此类业务会大幅萎缩。

2.产品法人资格

信托公司发行的信托产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进行股东工商注册登记和抵质押登记时没有障碍。银行理财资金以信托产品为通道,可以非常方便地对标的公司进行股权增资,同时,理财资金利用信托为通道向企业发放贷款时,相关的抵质押物可以登记到信托公司名下。证券公司资管产品、基金公司专户产品在法律上属于委托代理关系,无法直接做股东登记和抵质押登记,从而在股权投资业务和贷款业务上存在不便。

3.投资范围广泛

信托产品的投资范围较广,涵盖了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实业投资等多个领域。商业银行理财资金在业务开展初期,以信托产品为通道,可以非常顺畅地将理财资金投向各个市场,完成资产配置。

4.破产隔离制度优势

信托关系具有破产隔离的天然制度优势。信托关系与委托代理关系不同,信托关系中委托人将财产委托给受托人,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信托财产的管理,即在信托关系中,信托财产是独立的,它与委托人、受托人或者受益人的自有财产相区别,委托人、受托人或者受益人的债权人均不得对信托财产主张权利。但在委托代理关系中,即使委托代理的事项是让代理人进行财产管理或者处分,该财产仍属于委托人的自有财产,委托人的债权人仍可以对该财产主张权利。

信托关系的破产隔离优势,使得信托成为最天然的资产隔离主体。在各种资产证券化业务中,信托产品成为最为合适的SPV(特殊目的载体)主体。目前银行间市场发行的所有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均采用信托作为SPV。

(二)基于银行视角的分析

从以往来看,银信合作业务模式虽然千变万化,但是其出发点无非来源于银行的如下四方面需求。

1.盘活存量资产

对于银行业来说,表内大量存量存款、票据等资产流动性差、期限长,影响银行新增表内资产的增加和新业务的开展,盘活表内存量资产的需求一直存在。在以往,银行存量资产出表的渠道较少,监管机构认可的存量资产出表途径主要是信贷资产证券化和信贷资产流转模式。而这两种业务模式正式开展的时间较短,无法满足银行全部的存量资产出表需求。在此背景下,银行业以信托为渠道,通过信托产品的包装,将存量信贷资产和票据资产等委托给信托公司,并对外转让,达到了将银行表内资产表外化的目的。

在此类银信合作业务发展过程中,存在信息披露不透明、个别银行在转让资产时私下提供回购函等问题,导致监管机构无法有效监控银行转让腾挪表内资产的行为,因此监管部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监管政策来限制此类不规范的表内资产腾挪业务,比如严禁银行理财资金受让本行信贷资产、严禁银行转让信贷资产时提供回购承诺、限制信托公司开展银信合作票据业务等政策(见表1)。

尽管监管机构对银行业转让存量资产的行为进行了规范,但目前银行业盘活存量资产的需求依然旺盛。随着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不断规范和注册制等政策的陆续推出,今后银行业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过程会大大提速,并进一步阳光化、规范化。

2.新增表外业务

对于实体经济中的部分信贷需求,由于商业银行表内贷款空间不足等原因,银行会协调本行理财资金向融资人提供融资。由于过去银行理财计划不具备直接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资格,所以银行以信托为通道,由理财计划认购信托产品,再由信托产品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在此类业务中,信托充当银行理财计划的通道,在产品形式上一般表现为单一资金贷款信托。此类业务自开展以来,发展迅速,很快就具有相当规模。由此,银监会于2010年出台了《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信托公司融资类业务余额占银信理财合作业务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30%。在此背景下,此类银信合作业务受到较大限制,但是其后随着“银证信”、“银基信”1、“假股真债”2等创新模式的出现,此类业务又再次得到较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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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展中间业务

对于银行来说,托管、财务顾问等业务属于银行业轻资产业务,银行大力发展此类业务,在维护客户的同时,亦能获取一定的中间业务收入。

在实际业务中,银行将客户推荐给信托公司,由信托公司发行信托产品,主动向银行客户募集资金,或者银行将信托公司发行的信托产品推介给客户。银行从中获取代理推介费、托管费、财务顾问费等中介业务收入。

此外,银行有时还作为具体项目的推介方,将项目资源推荐给信托公司,银行和信托公司均能够获取较为可观的综合收入。然而,此种情况下,当信托产品出现兑付问题时,风险的最终承担方难以确定,项目的最终风险处置也难以落实最终责任人,对项目的兑付构成不利影响。

4.资产投资渠道

由于投资范围受限,商业银行会借用信托产品的通道进入投资受限领域。具体来说,同业资金的投资、证券投资、实业投资、另类投资等领域的银信合作业务是以往较为重要的领域。

(1)同业资金的投资

由于金融机构的信用状况普遍较好,因此其在同业市场上具有较强的筹资能力,且成本较低。商业银行将从同业市场上拆借的期限短、成本低的同业资金,用于投资期限长、流动性低的信托产品,从中可赚取大量价差收入。然而这种业务模式下,资产负债表期限错配情况严重,在市场资金面紧张的情况下,商业银行面临着资金链断裂的流动性风险。

(2)证券投资

在过去,商业银行理财资金由于开户等一系列问题,直接投资于证券市场受限,主要通过信托产品投向证券市场。但由于监管机构对信托产品参与证券市场投资制定了限制措施,信托业在证券投资领域与银行的合作逐渐被基金子公司、证券公司资管子公司等后起之秀所取代。

随着监管机构对理财资金投向的逐步放开,未来商业银行通过中间金融机构对外投资的需求将逐渐降低。

(3)股权投资

近年来,部分银行的私人银行部门在有意识地拓展大客户直接参与私募股权投资的业务。由于信托产品具有法人资格,在工商注册登记的过程中较为方便,同时信托产品的设计也较为灵活,能够帮助大客户实现各种各样的风险收益结构安排,因此信托产品成为银行理财资金进行直接股权投资最为便捷的通道。

同时,银行通过股权投资的形式直接投资实体经济,也为银行打开了一条进一步整合上下游客户资源的投行道路。此类业务目前存量规模较小,在未来很可能会成为银信合作的重点业务方向之一。

(4)另类投资

在实业投资领域,信托产品的投资范围非常广泛,除了较为流行的直接股权投资之外,为私人银行客户定制的红酒信托、名表信托、养老信托、消费信托等创新型产品不断涌现,满足了银行客户的不同需求。

目前银信合作业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监管难题

银信合作业务的存在,使得各大商业银行得以通过信托等中间机构,进行表内空间腾挪、表外投资、直接投资等活动,增加了监管难度。银行通过信托产品对一些资产进行转移,导致监管部门很难第一时间了解银行的实际资产情况。同时,商业银行通过复杂的产品包装,隐藏了商业银行面临的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潜在风险,加大了监管部门的监管难度。

同时,随着诸如证券公司、基金公司这样的证券业资产管理机构和银行业业务合作的开展,相比于银信合作业务,银证合作及银基合作由于合作双方由不同的监管机构监管,监管政策不一致、存在监管沟通时滞等问题,都会增大银证合作、银基合作的潜在风险。

(二)流动性风险

受限于信托财产登记制度不完善、全国性产品流转平台缺失等原因,信托公司发行的信托产品估值较难,其流动性也较差。当商业银行自有资金或者理财资金持有较大规模的信托产品时,其面临的流动性风险也较大。

(三)信用风险

目前信托公司发行的信托产品集中在政府融资平台、房地产领域,而这些领域存在一定的行业性风险。当商业银行(尤其是某些风险控制能力较弱的中小型银行)持有大量信托产品时,所面临的潜在信用风险也较大。

现有银信合作业务面临的形势

(一)商业银行资产出表需求的变化

虽然商业银行资产出表的需求没有减少,但是随着标准化出表渠道的放开,以往旧式的资产腾挪需求会逐步减少。目前监管机构已经推出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注册制,未来大量的标准化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将逐步取代传统的以腾挪资产为目的的银信合作业务。

(二)商业银行投资渠道的放开

商业银行自有资金和理财资金投资渠道的放开也意味着部分旧式银信合作业务的终结。

过去,商业银行投资渠道匮乏,导致资金使用效率低下,倒逼商业银行通过信托等通道实现理财资金的对外投资。然而,当前监管部门逐步明确了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资产管理地位,理财资金的投资渠道和投资工具也在不断被拓宽,尤其是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等新型标准化产品的推出,使理财资金得以通过标准化的工具进行债权投资,未来信托产品等中间产品的重要性会越来越弱。与此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也开放了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开户资格,理财产品也有望直接开立证券交易股东账户。随着未来理财资金投资渠道逐步放宽,对信托、证券、基金等产品通道的需求将不断下降。

(三)信托行业的转型

在商业银行需求转变的同时,信托行业也面临着监管制度的变化。2014年12月10日,银监会和财政部颁发了《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未来所有资金信托均需要按照新发型金额的1%缴纳信托业保障基金。这就意味着以往的通道型银信合作业务未来会面临巨大的成本提升,业务空间会大幅缩小。2015年4月,国务院起草了《信托公司条例(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信托公司的“净资产与全部融资类单一资金信托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5%”、“净资产与全部融资类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12.5%”、“以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方式对单一融资者的融资余额不得超过信托公司净资产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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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规定极大限制了信托公司发展传统融资类业务的空间,促使信托公司向投行化、资产管理化、资产证券化业务方向发展。

未来银信合作业务展望

虽然当前商业银行的需求和信托行业的监管政策都发生着较大变化,但是商业银行和信托行业未来依然面临着诉求的统一和优势的互补,未来的银信业务合作重点可能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资产证券化业务

未来商业银行流转表内资产的需求依然存在,信托业可以发挥信托产品破产隔离的天然制度优势,在标准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中,提供更加专业化的受托人服务。相比以往传统的信贷流转业务和票据业务,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更加透明化、标准化,更能促进商业银行存量资产流转业务的健康发展。

(二)投资银行业务

目前商业银行的投资业务工具大多集中在发行债券、贷款等融资类工具,股权投资、产业链资源整合等方面的工具较少,无法发挥银行资金和客户的优势。与同业其他金融机构相比,信托在实业投资领域优势明显。商业银行和信托合作,可通过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等模式介入企业的股权投资领域,从而更全面地介入产业链的整合,帮助银行业务转型。

(三)主动投资业务

在以往银信合作业务发展过程中,信托业不断增强自身风控能力、投资能力。在与一些风控能力较为薄弱、缺乏投资能力的中小型商业银行合作时,信托公司可以发挥自身在风控和投资实力上的优势,向银行提供更多风险可控、具备一定收益的优质资产。

(四)财富管理和另类投资业务

目前,商业银行客户需求不断发展。消费信托、土地信托,财产权信托、家族信托等新的信托业务模式尚未被大幅度开发,商业银行可以充分利用信托的制度性优势,与信托公司进行深度合作,为客户提供全方位服务,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求。

注:

1.“银证信”、“银基信”业务模式是指银行理财资金认购证券公司发行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或者基金公司发行的专户产品,再由上述产品认购信托产品,由信托产品完成对最终融资企业的融资。

2.“假股真债”模式即银行理财资金认购信托产品,由信托产品对融资人进行股权增资,由融资人提供股权回购,这种业务模式表面上属于股权投资业务,实际上依然属于融资类业务,仅仅从形式上规避融资类业务的约束,该业务模式后期被监管部门认定为融资类业务。

作者单位:中海信托北京业务总部

责任编辑:罗邦敏 印颖

担保业务合作协议书 第10篇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快市工业化进程,积极支持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等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所推荐的企业发放贷款(以下所称贷款包括票据贴现、融资租赁和个人融资等融资方式),由乙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事宜,自愿达成以下协议,共同信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依法经营、规范管理、服务至上、防范风险、公平守信、平等自愿的经营原则,甲方有权决定贷款与否,乙方有权自主决定提供担保与否。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推荐需要融资的企业,并在担保资金专户存款,甲方向企业发放贷款,由乙方为企业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第三条双方合作范围为市境内各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发展前景、有利于技术进步和创新的技术密集型和扩大城乡就业的劳动密集型企业。

第二章贷款审查

第四条乙方在向甲方推荐贷款企业之前,有义务对企业的贷款资质(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贷款条件等)进行审 1

查,乙方的审查意见仅作为甲方是否发放贷款的参考。

第五条甲方受理推荐后,有权力对企业的贷款资质(包括但不

限于企业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贷款条件等)进行审查。

第六条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与借款人串通,制作虚假贷款材

料,骗取贷款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章担保

第七条本条所称担保为一般原则,具体担保事项双方在贷款个

案中另行签订贷款担保合同。甲方在《保证合同》生效后根据借款合同约定及信贷管理需要控制借款发放进度。《保证合同》中没有涉及到的问题以本协议为准。

第八条乙方为借款人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除担保资金外,放大部分由乙方或借款人另行提供充足的资产抵押给甲方,或由具有担保能力的企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另行签订担保合同。

第九条乙方提供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债务的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甲方实现担保权的费用。

第十条乙方必须在甲方开立基本账户,并在甲方开立担保资金

专户。在甲方发放每一笔贷款前,乙方按甲方在批贷函件中确定的、向借款人发放贷款金额的20%存足担保资金。由乙方提供担保的借款人清偿借款前,乙方无权支配此担保资金。乙方在担保资金帐户的存款,必须保证不低于乙方向甲方推荐的借款人借款总额的五分之一。

第十一条在借款人不清偿到期债务或者发生约定的实现担保

物权的情形,甲方应依法先行就借款人的担保物实现担保物权,甲方怠于行使或放弃行使担保物权,视为甲方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的担保物权,乙方在甲方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第四章贷款发放

第十二条担保贷款应按照担保资金的一定比例放大,在合作初

期,担保资金的放大比例可以在5倍以内,但放大部分由乙方或借款人提供资产抵押给甲方,或由具有担保能力的企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另行签订保证合同。

第十三条甲方向乙方所推荐的借款人发放的单笔贷款额度不

得超过乙方注册资本金的10%。

第十四条对借款人的贷款利率,甲方可在法定利率浮动范围内

适当优惠,乙方不予干涉。

第五章贷款监管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要相互配合,及时交换和通报借款人的有关

信息,加强对借款人的监督,防范和化解贷款风险。按照事前严格评审、事中经常监控、事后及时处理的程序,共同加强贷款管理,共同维护双方的权益。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对借款人应进行不定期的联合监管,每季度

至少进行一次。内容包括检查、监督借款人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人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等情况。

第六章扣划

第十七条乙方提供担保的借款人不能到期支付利息,甲方有权

随时从乙方的担保资金帐户中扣划。

第十八条乙方担保的贷款到期后三个月内,借款人不能清偿借

款时,甲方直接在乙方的担保资金中扣划,担保资金不足部分,执行抵押和其他担保。

第十九条甲方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决定提前收贷的,可以直接

从乙方担保资金中扣划。

第二十条保证期间,人民法院受理借款人破产案件的,无论贷

款和保证期限是否届满,乙方必须直接对甲方承担《保证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其后甲方应将追偿所需的法律文件和资料移交给乙方,由乙方自行向破产案件受理法院直接申报该担保债权。

第二十一条甲方扣划后,应在三日内通知乙方,乙方需向借款

人主张权利的,甲方出具相关证明。乙方履行保证义务后,甲方应向乙方移交追偿所需的法律文件和资料。

第七章其他条款

第二十二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对甲方及其他金融机构的担保总额超过其注册资金的法定比例或乙方对其他金融机构担保没有通报甲方的,甲方享有本协议的单方终止权,甲方决定终止本协议的,应书面通知乙方,书面通知到达乙方时,本协议终止。本协议的终止,不影响乙方此前对甲方向借款人提供的授信(或贷款)应承担的担保责任。

第二十三条在乙方对借款人不能清偿的贷款代偿后,甲方可根

据乙方与借款人的协议,并在借款人授权的前提下,或者依据生效的法律文书,协助乙方或司法机关从借款人在本系统内银行账户划拨相应数额款项。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的,甲方可提前要求乙方代偿,并保留

进一步采取法律措施的权利。

1.乙方与借款人、担保人恶意串通,骗取甲方贷款的;

2.因乙方不遵守业务规程、失职行为造成担保审查不合规,或者

提供担保过程中有收受贿赂行为的。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1.甲方与借款人、担保人恶意串通,骗取乙方提供担保的;

2.甲方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迫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愿情况下

提供担保的;

3.甲方转让债权,未告知乙方的。

第二十六条乙方与其他金融机构进行同甲方相同或类似的合作,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定期向甲方通报担保总额情况。

第二十七条 本协议下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方授权后,适用于

甲方下属分支机构,但担保合作的主体必须为甲方。

第二十八条 因本合同及《保证合同》发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应

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直接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九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向各自

主管部门备案一份。协议有效期5年,自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关于业务合作协议书 第11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协议,签订了协议就有了法律依靠。一起来参考协议是怎么写的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业务合作协议书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业务合作协议书 篇1

甲方:_____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网络电话话务提供商,向合作伙伴提供网络电话的话务及通道。乙方是开展网络电话话务的合法企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共同开拓网络电话话务业务事宜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对于本协议中所提及的术语和缩写作如下定义和解释:

“双方”、“二方”均系指甲方、乙方的合称。

“本协议”系指双方签订本《合作协议书》及其全部附件、补充协议。

第二条合作内容

甲方提供以下服务资源:

甲方所提供的网络电话话务为乙方用户提供中国卫通网络电话话务通道;

甲方负责网络电话话务通道的日常维护与技术支持,并开放给乙方捆绑用户的查询帐户权限。

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用户批量开户卡(电子卡)、用户充值卡以及其他形式可行的支付手段。

甲方授权乙方可针对乙方捆绑用户进行查询、统计以及开户、销户操作(需与甲方协调)。甲方在合同签订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生成_______万用户开户数据接入乙方,并开通_______有效用户数据。

乙方提供以下服务资源:

乙方负责组织对乙方用户进行业务宣传。

乙方负责组织提供乙方用户的开通(注册)、查询登录,甲方提供技术支持。

第三条双方权力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网络电话话务通道的建设、运行和管理,保证向乙方及乙方用户提供畅通的通话通道。

2.甲方为乙方用户提供一个星期七天、每天24小时的服务,保证在乙方捆绑用户反映问题后四个工作小时内做出响应。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甲方平台上提供乙方代理管理系统,并可以乙方的名义发展乙方下级代理制度。

2.乙方有权管理乙方用户的信息(包括开户、销户、查询、统计等),乙方有权在不违反电信相关条例的基础上针对乙方用户开展促销或优惠活动,但必须获得甲方的认可。

3.乙方负责承担其发展的乙方用户的一定程度的客户服务。

4.乙方终止客户服务或业务发生变更时,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作好相应的善后事宜。

5.乙方应妥善保管查询帐户与操作密码,并承担因帐户和密码保管及使用不当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的责任。

6.乙方在合同签订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必须支付首次进话务量的金额,以及相关的保证金、加盟费,通过汇款等方式打入_______指定帐户。

第四条付款方式

1.代理商根据首次进话务量,预先打入_______科技指定帐户,你处于___________级代理,应支付_____万分钟,价格________分/分钟,人民币____万元。

第五条保密政策

甲乙双方对双方的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双方的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第六条其他

1.在发生因履行本协议而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时,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如果争议在一方送交书面要求开始协商的通知后30天内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按照下列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

仲裁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规进行。

2.持续的权利和义务

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在仲裁庭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其剩余的相关权利,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3.转让

未经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4.完整协议

本协议及其附于本协议之后的附件构成双方之间关于本协议的实质问题的完整协议,并替代此前它们之间的所有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和协议;

5.通知

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通知及书面通信,包括但不限于向任何职员发出的文书/通知,应以传真或电子信件或以由信使送达的信件方式迅速送交给对方。通知或通信收到的日期在信使送交的.情况下,应被认为是信件交给信使后的第4天,以传真或电子信件方式送达的,送达日期应为文件发出后的第2天。

第七条合作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作期限为贰年;协议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本协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贰年。

第八条备注:以上所有协议内容,根据不同时期的相应政策,可以经双方协商确认签订补充协议以做调整。

甲方:_____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业务合作协议书 篇2

甲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乙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汇款账号(开户行):

双方就乙方利用甲方短信平台为最终用户提供短消息信息服务,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公平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认真研究和友好磋商,特签订本协议。

一、合作内容

(一)甲乙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业务开展合作。

乙方确保在双方协议期限内不再与第三方进行类似合作,否则将视为违约。

(二)乙方负责和决定对最终用户提供信息服务的内容和用户宣传推广工作,甲方通过其渠道资源为乙方提供市场推广的支持。

(三)乙方应保证向用户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及相关服务质量优良并及时更新,如因信息质量和服务质量问题引起的用户投诉,其经济和名誉损失由乙方承担,并妥善处理此类投诉的客户服务工作。

(四)甲方负责提供________________服务的全部技术及设备,并负责技术平台搭建,用户数据库管理及对乙方的技术支持、技术接口,保证满足业务需求。

(五)甲方负责通过________________为乙方完成________________费的代计费和代收费工作。

(六)甲方负责协调“_________”和“_________”两家移动运营商,保证信息发送的及时和不丢失,凡因信息下发通道不畅引起的用户投诉和经济损失,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运营商网络和用户手机设置等问题造成的投诉,甲乙双方应及时沟通确认,并向用户合理解释,获得谅解。

二、双方的责任与权利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本项目_________平台,_________通道的提供和日常维护工作;

2、甲方负责向_________,_________申报全网业务,_________服务计费和服务费收取工作;

3、甲方负责信息接入标准的制订,并为乙方提供规范的接口标准;

4、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后台应用程序接口函数包,并负责在信息接入具体程序开发时的技术指导;

5、甲方负责乙方接入_________的透明传输,并保证所传信息内容的完整性;

6、甲方负责自身_________平台系统的安全和稳定,负责对服务业务运营状况进行监控,发现异常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并及时处理;

7、对于非甲方系统所引起的任何故障,甲方都应及时通知乙方,并配合乙方共同对故障原因进行分析及处理;如因甲方系统所引起的任何故障,甲方都应及时通知乙方,如乙方因此而造成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8、甲方有权对乙方所发送的信息量进行统计及监控。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网站相关信息服务以及所发送信息内容的编辑及提供;

2、乙方负责网站相关信息服务及短信内容合法性、政策性及安全性,保证互联网及手机短信息的内容遵循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电信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3、乙方应保证本合作项目信息内容的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如单纯因乙方提供的信息错误而引起的责任纠纷,由乙方承担责任;

4、乙方不得利用此信息接入通道来传送未经最终用户同意接收的任何信息;

5、乙方负责自身业务系统的安全与稳定;

6、乙方负责最终用户各种信息资费标准的最终确定,并负责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纠纷。

(三)甲乙双方均应保留推送信息内容历史资料_________个月,以提供有关部门查询,如果因甲方的原因造成政治或其它事故,则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如由乙方的原因造成政治或其它事故,则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三、利益分配

(一)双方费用结算以甲方多业务平台的统计结果为准,以乙方统计结果为_____次核定依据。

(二)甲乙双方统计数据有较大差异(误差超过_________%)或双方有异议,双方承诺在以双方统计数据均值的基础上先进行业务结算,并积极安排专人找出两者差异的原因所在,协商解决。

(三)本合作项目产生的业务收入,双方按比例分成,具体如下:

1、按以上项规定,每月从_________运营商处结算回来的实收信息费,扣除相应税负后(以下称可分配收入),甲乙双方按如下办法分成:

(1)可分配收入_________元以下时,按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分成;

(2)可分配收入_________元以上(含_________元),_________元以下时,按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分成;

(3)可分配收入_________元以上(含_________元),按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分成。

2、实收信息费定义:在sp定价的信息费中,扣除如下列_________的各项费用后,付给甲方的实际净收入。扣除费用为:

(1)代收服务费:_________信息费的_________%,_________信息费的_________%;

(2)_________不均衡通道费成本:_________元-_________元/条标准收取(按乙方月不均衡下行短信流量参照_________新合作模式执行。);

(3)坏账:以当月移动,_________结算提供的坏账比例为准。

3、短信服务费按月进行计费,计费周期为每月____日____时起至本月月底_____时止(即下月____日____时前),对不足____月的应按当月实际发生的业务量结清相关费用。

(四)结算时间:甲方每月提供相关结算单据后,以传真或快递/邮件等方式及时通知乙方,双方共同进行收入分成确认。

甲方于移动通信运营商支付款项到账后_________工作日内将乙方分成款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1、_________用户信息费结算:_________对sp的结算政策是当月费用在下月对账并结算。所以甲方应在和_________结算完成后,于计费月下月的月底前(即计费完成___个月内)完成与乙方的对账结算。

2、_________用户信息费结算:_________对sp的结算政策是当月费用在下月对账,下下月结算。所以甲乙双方应在甲方和_________结算完成后的月底前结清费用。

(五)甲方按上述期限与乙方结算费用。

排除不可抗力因素,如甲方自结算终止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未能完成与乙方的结算工作,将视为违约。

(六)如果移动,_________的收费政策发生改变,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甲乙双方经协商后,合理调整利益分配条款。

四、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一)本协议书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都不得单方面解除合约,以下情况除外:当一方不能按照协议履行义务并经对方通知后_________日内不能补救其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终止合作并要求违约方进行赔偿。

(三)若合作双方中任一方在合同期内提出终止合作,应提前_________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是否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以及善后义务的处理。

(四)合作期间如因政策变化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而必须终止或修改本协议时,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友好协商,共同修改或终止本协议。

五、客户服务体系

(一)乙方作为客户服务第一人应在网站上向使用网站服务和接受信息的手机用户公布自己的客户服务体系,并及时解答短信息内容及网站服务方面的问题,同时向甲方客服中心反映因信息下发通道引起的客户投诉。

(二)甲方作为客户服务第二人在接到乙方客户投诉后,应在最短时间内与运营商协调并解决由于通信网络问题引起的乙方客户的咨询和投诉。

甲方有义务经常监督,检查并指导乙方短信内容,以符合_________和_________的合作要求。

(三)甲方客服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客服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六、技术支持与培训

(一)为保证本协议合作的良性发展,甲乙双方有必要就技术支持和提高信息流量,扩大用户群和加强售后服务问题保持经常的联络,交流和培训。

(二)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

(一)对于上述约定条款,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执行。

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赔偿守约方由此带来的损失。

(二)本协议有效期内,如乙方发送的信息内容不符合“_________”和“_________”要求(按“_________”和“_________”管理办法执行),经甲方协商提醒不能及时改正时,按照_________,_________要求,甲方有权利立即终止向乙方用户发送信息。

并要求乙方赔偿为此甲方所遭受的经济和名誉损失。

(三)乙方在增加或减少与在本协议项下短信业务和价格时,必须先向甲方申报,通过甲方向_________运营商进行更改和测试申报,如因乙方未申报和测试造成运营商对甲方处罚,其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通过甲方通道发送的信息内容和条数要严格按照已经_________受理和测试通过的要求执行,如甲方发现乙方违反规定群发,做纯代收费业务,利用包月计费超多条数发送信息及违反_________和_________短信发送的管理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改正,由此所造成的经济和名誉损失应完全由乙方赔偿。

因甲方原因,不能保证所提供的信息通道的质量,或因甲方责任影响保质保量传送乙方的信息时,经协调无效,乙方有权利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和合作,由此所造成的经济和名誉损失应完全由甲方赔偿。

八、保密规定

凡涉及商务及技术的专有保密信息,未经信息的所有权方事先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因不遵守该条款而引发的后果,由披露方负责,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九、其他规定

(一)甲方、乙方就本协议项下合作事宜达成的任何补充协议,实施方案等文件,均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方、乙方各持______份,甲方、乙方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三)协议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违约(不包括不可抗拒情况)和变更事宜,双方可以友好协商解决。

若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四)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成可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业务合作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总则

一、甲方视乙方为密切的_______合作伙伴,建立、保持与乙方的长期_______业务关系,优先选择乙方提供的_______业务。

二、乙方视甲方为重要大客户,提供优先、优质、优惠、快捷的_______服务,承诺在《_______标准》基础上,尽最大能力向甲方提供通信便利条件,满足甲方需求。

三、甲乙双方在目前业务合作的基础上,着眼于未来合作方向,根据各自拥有的可利用的资源情况,逐步在宽带上网、数据通信组网、IP电话、声讯查询、网络信息服务等业务领域开展全方位合作,发挥各自职能和资源优势,充分进行开发利用达到双赢目的。

第二条 业务服务收费约定

一、甲乙双方任一方有新的合作意向时,可通过协商方式向对方提出,双方确定具体项目后,按照本协议(或补充协议)条款规定的双方权责予以实施。

二、双方在本协议中认定以下一系列业务合作项目,主要内容如下。

1、企业总机业务。

甲方本次新装_______档企业总机业务,月使用费按_______/月收取,并捆绑在甲方_______号码上计费。

2、全球眼业务。

甲方本次新装全租型全球眼_______点,其中_______点月使用费按_______元/点收取,其他_______点月使用费按_______/点收取,一次性调测费、施工费、材料费三项总费用具体在全球眼协议中体现(该业务协议另签)。

3、光纤接入互联网。

(1)甲方原使用乙方提供的商务领航信息版标准速率_______M的上网光纤(计费号码。_______),实际收取套餐月使用费_______元/月(国家资费标准月使用费为_______元/月),作为友好合作伙伴,甲方自愿承诺继续使用本业务_______个月以上,乙方相应给予甲方在保持原光纤电路月使用费不变的基础上由标准速率免费提速至_______M的优惠(_______M光纤标准月使用费为_______元/月)。

(2)甲方若提前退租商务领航光纤电路,甲方光纤电路所享受的免费提速服务相应取消,此外甲方应向乙方补交本协议履行期内乙方给予的全部优惠(含免费提速后甲方所享受速率标准应收标准月使用费与甲方按本合同支付的租用费之间的差额)。

4、ITV业务。

(1)甲方本次新装_______部_______,一次性安装资费标准为_______元/部,作为友好合作伙伴,乙方特按_______元/部向甲方优惠收取一次性安装费。月使用费(含设备租用费)按_______元/部/月收取(时尚型_______标准自费。_______元/月/部),并捆绑在甲方_______号码上计费。

(2)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一条_______M光纤和_______台交换机(产权归乙方所有)用于接入_______业务观看使用(仅_______专用,不得用于上网,_______光纤标准资费_______元/月,交换机_______台价值_______元)。

(3)甲方同意采用租赁的方式使用乙方提供的电信互动电视终端设备,租用费包含在月使用费内收取,电信互动电视终端设备产权归属乙方。

(4)乙方提供的电信互动电视终端设备在保修期间内如发生非人为损坏,乙方承诺提供设备更换。如发生甲方认为所致损坏,则由甲方负责维修费用,如设备损坏无法维修或设备丢失,则甲方应向乙方赔偿相应损失,赔偿单价如下。设备类型整机电源遥控器(电视和星空视界二合一)影音信号线赔偿单价_______(元)。

5、月租优惠。基于甲乙双方本次光纤、全球眼、企业总机、ITV业务合作,乙方特给予甲方_______部办公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每部电话赠送_______元基本月租的优惠,给予甲方_______部办公电话,每部电话赠送_______元基本月租的优惠,赠送的基本月租只限在本机上当月使用,可用于抵扣市话、长话、基本月租。甲方若拆除光纤、全球眼、企业总机、ITV业务中任何一项,则月租优惠相应取消。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作为乙方的重要大客户,享受乙方为大客户提供的“一站式”等一系列优质服务和业务优惠条件,有权加入乙方组建的电信大客户俱乐部,参与俱乐部活动。

2、甲方承诺在乙方能够满足其通信需求的条件下,优先选择乙方提供的电信业务,否则乙方有权停止执行提供的优惠、优先条件及要求甲方返还已享受的优惠。

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租用的电信业务超范围使用或转租给第三方使用。

4、甲方拥有的虚拟网用户应局限在本单位使用,不得将电话接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否则乙方将按有关规定补收一切费用,直至停机。

5、甲方保证连接到电信公众网络上的设备符合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6、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进行电信管线建设,提供安装电信设备,配线架、机架的专用机房,协助保护乙方在甲方所在地建设的电信设施。

7、甲方应遵守国家主管部门制定相关电信业务使用管理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或双方达成的补充协议,按时支付电信费用。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视甲方为电信重要大客户,为其提供各类电信通信、业务咨询、组网建议等综合性通信服务。

2、乙方根据甲方业务需要,投资建设电信管线、网络设备至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专用机房(甲方内部网络所需的线路、设备由甲方自行负责投资和建设)。

3、乙方保证通信工程建设质量符合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4、乙方所提供的通信业务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规定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甲方应给予必要的配合和协助。

5、在通信资源具备的条件下,乙方应优先向甲方宣传,提供试用各类电信新业务。

6、甲方在接入和使用电信业务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均可就近向乙方各县(市、区)电信局申告,乙方应负责全程处理。

7、虚拟网和甲方内部综合布线以外的管线(即主干电缆及其管道),产权归乙方所有,凡涉及到虚拟网设备维修、升级、更新及主干电缆的维护均由乙方负责。

8、乙方对所投资的管道、线路和网络设备拥有产权。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双方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若任何一方违约,都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除法律或国家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协议任一条款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则视为违约。守约一方可选择书面通知违约一方立即终止协议。且作为友好合作伙伴,现乙方给甲方最大限度的优惠,今后如甲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则甲方应返还本协议履行期内乙方给予的全部优惠。

第六条 保密责任

1、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条款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内容负有保密的责任,除非法律规定或征得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或泄漏与对方有关联的资源和信息。

2、甲乙双方对在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从对方获知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传统商业秘密)负责保密责任。无论在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终止后任何时间,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若一方违反本条规定,对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且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七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协议双方中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提出要求。因解除协议造成对方损失时,应按对方损失数额进行赔偿,并承担违约责任。由于协议终止带来的任何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

2、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协议不能履行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可通过协商变更或解除协议。

3、本协议及其附件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应依国家法律法规变更本协议。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纠纷,合作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南安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协议生效,有效期

1、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有效期为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协议期限届满前_______日内,如双方无异议本协议自动顺延_______年,顺延次数不限。如一方若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议如开始顺延,在该顺延内甲乙双方均须依据本协议享受权利、履行义务。

2、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订后,如以前双方所签订协议的相关条款与本协议冲突,以本协议为准。

3、协议中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协商并以书面形式补充协议后方可生效。

甲方:

代表: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代表: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业务合作协议书 篇4

甲 方:

地 址:

电 话:

电子信箱:

乙 方:

地 址:

电 话:

手 机:

乙方申请成为甲方正式兼职家教老师,双方本着相互合作、相互信任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确保向甲方所提供的个人简历、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二、甲方有权利对乙方的资料进行编辑,并将乙方的个人简历、相片及相关证书在甲方网站发布,如乙方不希望将个人资料发布,可向甲方特别说明。

三、乙方的资料在甲方网站登记,不须交纳任何费用。

四、甲方必须承诺乙方每一节课的报酬不低于____元。

五、乙方向用户提供家教服务,甲方每节课收取服务信息费____元,乙方必须在每月____日前将本月信息服务费转入甲方账户。

六、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联系家长及协调乙方同家长协调上课报酬,并及时答复乙方有关咨询。

七、乙方每月上课次数应如实向甲方汇报记录,甲方有绝对权利查询乙方的上课质量、上课次数等。如发现乙方虚报、假报,甲方将立即取消乙方家教资格,并由甲方律师追究违约责任,并保留在妈妈在线网站公布的权利。

八、在乙方家教期间,如家长对乙方的上课质量不满意,甲方可更换其他老师,费用按实际次数结算。

十、在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进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限为_____年,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签字):

代表签(章):

开户行:

户 名: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 _____日

帐 号:

签约日期: 年月 日签约地址:

业务合作协议书 篇5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保障公司未来稳步发展,取得更好的业绩。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合作、优势互补、互惠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基本内容

甲方聘请乙方作为本公司的业务代表,乙方负责管理甲方公司的所有新老客户。工作内容包括:客户订单管理、客户关系维护、新客户开拓、成本核算、客户收款催缴。乙方负责订单上的业务往来工作,订单交付工作。不参与公司内的产品生产或仓库管理工作,合同签订货款结算由深圳总部和区域代理完成,深圳供销部统一安排生产、产品调度、返点结算。(注:各省市分部不得干涉车间生产计划和账目结算。)

二、合作形式和待遇

1、乙方帮甲方管理客户和区域市场开拓,甲方给予乙方业绩提成,另特殊情况下给予乙方绩效工资。

2、有、无底薪提成计算方法:

时间

底薪

任务目标

提成比例

试用期(1月)

1800

1.5万

10%

试用期(2、3月)

20xx

1.5万

10%

正式

2500-3000

2万

10%

业务经理

3000-3500

3万

10%

资深业务经理

3800-4000

3万

10%

兼职/全职

无底薪

无任务

30%-50%

有底薪:完成基本任务后进行提成(1)当月实际毛利≤提成基数,则当月无提成计算

(2)实际毛利>提成基数,实际毛利在5万以下(完成任务后毛利)

提成=(实际毛利—提成基数)×10%

(3)实际毛利在5万以上(完成任务后毛利)

提成=(实际毛利—5万)×15%+(2)

无底薪:无任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毛利润30%-50%进行提成3、奖励:公司根据个人业绩在年终进行奖励,多劳多得

3.提成支付时间和收款规定

客人收款规定所有客人预交定金30%,发货物前收70%尾款后发货。提成支付时间:按月结算(每个订单与客户完全结算清之后,以到账日期为准,甲方次月月底之前支付清乙方提成)

4、资源与管理:甲方向乙方提供客户资源,并配发统一公司qq,合同期间归乙方使用,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客户资源外泄他人,合同到期甲方有权收回qq及相关客户资源。

三、业务开支

1、日常业务开支:与新老客户业务往来所产生的应酬等费用,根据客人实际情况而定,需要提前跟业务经理及上级主管经理申报,审批决定。所产生应酬费用在该业务员该客户毛利润里扣除,如未合作在已合作的其他客户毛利润里扣除。

2、节日开支:凡是中秋节、春节等节日,需要给客户封红包、送礼品、赞助费等所需要费用,在该业务员该客户毛利润里扣除,如未合作在已合作的其他客户毛利润里扣除。需要提前跟业务经理及上级主管经理申报,审批决定。

四、过失费用

乙方在订单传递与交接的过程中,因乙方过失导致产品报废或退货不能使用的,按产品成本价和相关物流,人工及相关涉及到的费用,再扣除报废产品卖掉的废料钱,余下的成品由:甲方承担70%,乙方承担30%。

五、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形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书有同等效力。

六、本协议书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制度解释权归***所有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甲方联系人及电话:乙方联系人及电话:

乙方身份证:

业务介绍合作协议书

业务介绍合作协议书(精选11篇)业务介绍合作协议书 第1篇介绍业务合作协议对病人调治方(称甲方):介绍业务方(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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