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执法的工作汇报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执法的工作汇报(精选6篇)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执法的工作汇报 第1篇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执法工作汇报
20**年,是“十一五”开局之年,我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市局“有效、规范、创优、自转”的总体要求XX县委、县政府“153”发展战略,本着规范服务、有效发展的主导思想,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促进严格依法行政,积极探索打假治劣工作新思路、新方法,坚决从源头上打假治劣。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团结进取、努力工作,不断提高打假治劣工作的有效性和贡献率。共出动执法人员836人(次),检查生产企业193家,商业门店263家,共查获假冒伪劣产(商)品价值43万元,没收假冒伪劣产(商)品价值2.55万元,查处违法案件68起,其中,立案案件42起,万元以上案件12起,结案68起。为整顿规范泽州市场经济秩序,维护泽州安全做出了突出贡献。荣获了“全国质检系统‘四五’普法工作先进集体”、“XX市打假治劣工作先进集体”、“XX县2001——2005依法治理先进单位”等光荣称号。现将20**年的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法制建设,夯实执法基础
今年,我们继续把行政执法工作作为全局工作的重点,强化法制建设,夯实执法基础。一是健全法制机构。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股、所、中心、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执法工作领导组、普法工作领导组、案件审理委员会领导组,把领导组办公室设在监督股,负责处理日常事务。责成专人负责普法工作,各股、所、中心设置普法员,形成了上下联动的普法联络员制度。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把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作为普法工作的重点对象,组织了执法文书制作专题培训,促进了执法人员制作执法文书的系统化、规范化、合法化。同时,加强对执法人员遵守“十不准”、“八严禁”情况监督,强化对执法证件的规范管理,严格执法人员过错追究。三是依法办理行政案件,加强执法监督。制定了《行政案件查审分离制度》、《行政案件审理工作制度》,在案件办理分工上,稽查股负责案件的查处,案件审理委员会负责立案案件的审理。所有立案案件首先经案审办主任进行初审,对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等案件以书面形式提出建议退回案件承办机构;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材料齐全的案件提交案件审理委员会进行集体审理,由案件审理委员会作出决定,交案件惩办机构实施,并在案件审理前3天书面告知行政相对人享有听证、申辩权力;对需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严格依法组织实施;对罚没物品依法进行处置管理;对符合移送条件的案件及时进行移送;最后,对案卷进行整理归档。同时我局还制定了《一案一卡制度》、《重大案件上报制度》、《行政强制措施审批制度》、《涉嫌违法案件移送制度》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通过对各项制度的实施,增强了行政案件办案力度,增加了案件审理工作的透明度,确保了行政案件办理的准确性。今年,我局未发生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四是保障普法工作顺利开展。我局从抓学习入手,以提高全员法律素质为目标,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利用春节过后的15天时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集中学习,创造性地开展了每周五下午各股、所、中心组织的2个小时学习活动,聘请外部专业法律人员为干部职工讲授法律法规知识。通过举办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发放普法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等形式有力地宣传了以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知识,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投入了一定量的资金确保重大普法活动的开展,一年来,我局在内部培训、普法教育、企业培训、宣传咨询等方面共投入15余万元,圆满完成了市局、县政府安排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二、深入开展三农维权打假,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年来,我们进一步突出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加大打假工作力度,继续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一)“两节”执法打假成绩斐然
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元旦、春节前夕,我局积极组织召开执法打假活动工作会议,成立打假活动领导组、市场执法检查小组,会上就元旦、春节期间食品、热销产品、商品计量、特种设备等进行研究,制定了《执法打假活动实施方案》,全面部署了此次执法打假活动。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由局领导亲自带队深入全县17个乡镇,对检查区内的产(商)品质量、计量器具、定量包装商品、市场热销商品以及特种设备进行了全面检查。市场执法检查工作做到了行动迅速,全面彻底,严把质量,打击违法,净化市场,确保了产品质量安全,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此次专项检查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36人(次),检查生产企业53家(其中,包含两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商业门店123家,共查获假冒伪劣产(商)品价值23万元,没收假冒伪劣产(商)品价值0.55万元,查处违法案件13起,结案13起。在此次行动中,我局采取快查快处工作方针,每天组织一次案审会,对每个案件进行集体审理,确保了案件处理的质量,大大提高了案件办理水平。
(二)夏季产品专项整治效果显著
我们积极开展了夏季食品专项整治以及“清理农村假劣食品,净化农村消费环境”为主题的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对2家无证生产食品的企业进行了处罚,就地封存无qs标识桶装纯净水400余桶,异地封存涉嫌冒用qs标识的饮用矿物质水140余瓶。组织县辖2家磷肥生产企业、3家经销商签定了质量安全承诺书,公开承诺一旦出现农资质量问题,将先行履行赔偿农民的责任。加强了企业、商家的自律意识,明确了责任。
(三)百日农资打假深得民心
根据市局百日农资打假活动方案,我们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大型宣传咨询活动,深入田间地头,现场指导广大农民群众提高识别假货的能力,在4月28日组织开展了集中行动日活动,查获大箕大华农机经销部销售的24台播种机警示标志不全,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其立即改正。同时,执法人员对全县所有经销农资产品的门市部进行了地毯式检查,查获“超群”牌、“雪莲”牌不合格磷肥52吨,执法人员根据案件审理委员会的决定,将52吨不合格产品全部没收。
三、全面开展“3·15”专项活动,维护消费者正当权益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为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等法律法规,扶优治劣,引导消费,服务企业。根据省、市局的安排部署,我们开展了送优质农资下乡、春耕前种子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农资打假下乡活动、服务企业面对面咨询等活动。
根据市局有关文件精神,我们把送优质农资下乡作为今年“3.15”活动的一件大事来抓,召开专门会议,传达上级精神,积极组织XX县农资公司、种子公司做好宣传和发动工作。于3月6日在金村镇李家堰村、府城村开展了“送优质农资产品下乡”活动,参加人员达30余人,共送给农民优质杂交种子105公斤、优质化肥1000公斤,价值1500元。技术人员与执法人员现场回答了农民的提问,告诉农民如何识别真假农资,为农民免费发放技术资料20000多份,受到了农民朋友的热烈欢迎。
3.15期间正是农民买种子忙播种的季节,为了进一步维护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切实加强对种子计量工作的监督管理,打击“短秤少量”行为,保护农民的切身利益。我们充分履行职能,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忧群众所忧,对辖区内的种子生产、销售经营部门进行了拉网式大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12台(次),执法人员58人(次)。重点对XX县种子公司和XX市种子公司孟匠包装点等2个县辖区较大的仓库、12个批发销售门市(点)销售的玉米种子、大豆进行了检查。在检查中发现,我县各个经销商的法律意识正在逐渐增强,种子的进货渠道、品种选择、包装标识、使用说明等都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严把质量关,定量包装均达到规定要求。同时在全县各农资市场开展“农资打假下乡活动”,确保农民购买“放心农资”。对化肥、农药、农膜、农机器具等春耕物资进行了拉网式的检查,对各生资门市部销售的化肥等农资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样检查。共检查农资生产企业6个,销售门店30余个,抽样检验化肥样品5个。
20**年,是“十一五”开局之年,我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市局“有效、规范、创优、自转”的总体要求XX县委、县政府“153”发展战略,本着规范服务、有效发展的主导思想,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促进严格依法行政,积极探索打假治劣工作新思路、新方法,坚决从源头上打假治劣。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团结进取、努力工作,不断提高打假治劣工作的有效性和贡献率。共出动执法人员836人(次),检查生产企业193家,商业门店263家,共查获假冒伪劣产(商)品价值43万元,没收假冒伪劣产(商)品价值2.55万元,查处违法案件68起,其中,立案案件42起,万元以上案件12起,结案68起。为整顿规范泽州市场经济秩序,维护泽州安全做出了突出贡献。荣获了“全国质检系统‘四五’普法工作先进集体”、“XX市打假治劣工作先进集体”、“XX县2001——2005依法治理先进单位”等光荣称号。现将20**年的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法制建设,夯实执法基础 今年,我们继续把行政执法工作作为全局工作的重点,强化法制建设,夯实执法基础。一是健全法制机构。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股、所、中心、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执法工作领导组、普法工作领导组、案件审理委员会领导组,把领导组办公室设在监督股,负责处理日常事务。责成专人负责普法工作,各股、所、中心设置普法员,形成了上下联动的普法联络员制度。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把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作为普法工作的重点对象,组织了执法文书制作专题培训,促进了执法人员制作执法文书的系统化、规范化、合法化。同时,加强对执法人员遵守“十不准”、“八严禁”情况监督,强化对执法证件的规范管理,严格执法人员过错追究。三是依法办理行政案件,加强执法监督。制定了《行政案件查审分离制度》、《行政案件审理工作制度》,在案件办理分工上,稽查股负责案件的查处,案件审理委员会负责立案案件的审理。所有立案案件首先经案审办主任进行初审,对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等案件以书面形式提出建议退回案件承办机构;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材料齐全的案件提交案件审理委员会进行集体审理,由案件审理委员会作出决定,交案件惩办机构实施,并在案件审理前3天书面告知行政相对人享有听证、申辩权力;对需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严格依法组织实施;对罚没物品依法进行处置管理;对符合移送条件的案件及时进行移送;最后,对案卷进行整理归档。同时我局还制定了《一案一卡制度》、《重大案件上报制度》、《行政强制措施审批制度》、《涉嫌违法案件移送制度》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通过对各项制度的实施,增强了行政案件办案力度,增加了案件审理工作的透明度,确保了行政案件办理的准确性。今年,我局未发生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四是保障普法工作顺利开展。我局从抓学习入手,以提高全员法律素质为目标,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利用春节过后的15天时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集中学习,创造性地开展了每周五下午各股、所、中心组织的2个小时学习活动,聘请外部专业法律人员为干部职工讲授法律法规知识。通过举办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发放普法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等形式有力地宣传了以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知识,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投入了一定量的资金确保重大普法活动的开展,一年来,我局在内部培训、普法教育、企业培训、宣传咨询等方面共投入15余万元,圆满完成了市局、县政府安排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二、深入开展三农维权打假,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年来,我们进一步突出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加大打假工作力度,继续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一)“两节”执法打假成绩斐然
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元旦、春节前夕,我局积极组织召开执法打假活动工作会议,成立打假活动领导组、市场执法检查小组,会上就元旦、春节期间食品、热销产品、商品计量、特种设备等进行研究,制定了《执法打假活动实施方案》,全面部署了此次执法打假活动。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由局领导亲自带队深入全县17个乡镇,对检查区内的产(商)品质量、计量器具、定量包装商品、市场热销商品以及特种设备进行了全面检查。市场执法检查工作做到了行动迅速,全面彻底,严把质量,打击违法,净化市场,确保了产品质量安全,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此次专项检查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36人(次),检查生产企业53家(其中,包含两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商业门店123家,共查获假冒伪劣产(商)品价值23万元,没收假冒伪劣产(商)品价值0.55万元,查处违法案件13起,结案13起。在此次行动中,我局采取快查快处工作方针,每天组织一次案审会,对每个案件进行集体审理,确保了案件处理的质量,大大提高了案件办理水平。
(二)夏季产品专项整治效果显著
我们积极开展了夏季食品专项整治以及“清理农村假劣食品,净化农村消费环境”为主题的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对2家无证生产食品的企业进行了处罚,就地封存无qs标识桶装纯净水400余桶,异地封存涉嫌冒用qs标识的饮用矿物质水140余瓶。组织县辖2家磷肥生产企业、3家经销商签定了质量安全承诺书,公开承诺一旦出现农资质量问题,将先行履行赔偿农民的责任。加强了企业、商家的自律意识,明确了责任。
(三)百日农资打假深得民心
根据市局百日农资打假活动方案,我们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大型宣传咨询活动,深入田间地头,现场指导广大农民群众提高识别假货的能力,在4月28日组织开展了集中行动日活动,查获大箕大华农机经销部销售的24台播种机警示标志不全,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其立即改正。同时,执法人员对全县所有经销农资产品的门市部进行了地毯式检查,查获“超群”牌、“雪莲”牌不合格磷肥52吨,执法人员根据案件审理委员会的决定,将52吨不合格产品全部没收。
三、全面开展“3·15”专项活动,维护消费者正当权益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为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等法律法规,扶优治劣,引导消费,服务企业。根据省、市局的安排部署,我们开展了送优质农资下乡、春耕前种子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农资打假下乡活动、服务企业面对面咨询等活动。
根据市局有关文件精神,我们把送优质农资下乡作为今年“3.15”活动的一件大事来抓,召开专门会议,传达上级精神,积极组织XX县农资公司、种子公司做好宣传和发动工作。于3月6日在金村镇李家堰村、府城村开展了“送优质农资产品下乡”活动,参加人员达30余人,共送给农民优质杂交种子105公斤、优质化肥1000公斤,价值1500元。技术人员与执法人员现场回答了农民的提问,告诉农民如何识别真假农资,为农民免费发放技术资料20000多份,受到了农民朋友的热烈欢迎。
3.15期间正是农民买种子忙播种的季节,为了进一步维护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切实加强对种子计量工作的监督管理,打击“短秤少量”行为,保护农民的切身利益。我们充分履行职能,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忧群众所忧,对辖区内的种子生产、销售经营部门进行了拉网式大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12台(次),执法人员58人(次)。重点对XX县种子公司和XX市种子公司孟匠包装点等2个县辖区较大的仓库、12个批发销售门市(点)销售的玉米种子、大豆进行了检查。在检查中发现,我县各个经销商的法律意识正在逐渐增强,种子的进货渠道、品种选择、包装标识、使用说明等都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严把质量关,定量包装均达到规定要求。同时在全县各农资市场开展“农资打假下乡活动”,确保农民购买“放心农资”。对化肥、农药、农膜、农机器具等春耕物资进行了拉网式的检查,对各生资门市部销售的化肥等农资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样检查。共检查农资生产企业6个,销售门店30余个,抽样检验化肥样品5个。
四、大力开展“质量月”打假,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质量月期间,我们按照“创新提升质量,名牌促进发展”的主题,围绕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组织开展了食品、农资、建材、特种设备集中打假行动,深入实施食品安全“百千万工程”。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了食品集中打假特别行动。经过执法人员3昼夜跟踪摸排,9月19日临晨6:30分在南村镇一民房内,查获一假冒XX市正大粮油有限公司雁鸣湖一级大豆油分装窝点。现场存放已分装好的净含量为21.74升的雁鸣湖牌一级大豆油4桶,未来得及分装的散油42桶(180千克/桶),用于分装油的生产工具若干。经执法人员调查,该加工点无营业执照、无卫生许可证、生产人员全部没有健康证,现场卫生环境较差,生产车间内东西摆放混乱。该加工点无产品的检验报告,无任何进货、生产、销售记录,存在严重的质量安全隐患。对此执法人员立即进行了查封,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并没收了全部成品假冒食用油。
五、积极开展部门联动打假,开创质监打假工作新局面
我们积极主动分别与县国税局、县经济贸易局取得联系,共同行文,联合行动,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成品油市场和煤炭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在对全县加油站在用加油机税控装置和计量性能进行全面检查过程中,共检查加油站16家,检查税控加油机65台,监督抽查成品油样6个。查获计量误差超出国家允许误差范围的加油机3台,未经计量检定的加油机2台。以“打击、疏导、帮扶、规范”为指导,坚持执法监督与引导企业自律相结合的原则,对全县煤炭产品质量进行了专项抽查,严厉打击在煤炭中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初步建立煤炭生产企业质量档案,督促全县范围内所有煤炭生产企业和煤炭批发销售企业独立配备煤炭计量和质量检验设施,配备经培训合格取得上岗证书的计量和质检专业技术人员,加强煤炭企业标准化建设工作。
另外,结合国家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政策以及XX县小城镇建设项目纷纷上马,住宅楼、家属楼日新月异的情况,我局突出重点,加大了对各个乡镇、乡村的城镇化建设所用建材的巡查力度,共检查建筑工地26个,查获12家建筑工地使用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建筑门窗,查获3家工地使用的建筑扣件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执法人员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分别给予了相应的行政处罚,累计罚没款近8万元。不仅打击了制售非标产品的企业,也保护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安定团结。在建材市场专项整治中,查获2起无证生产销售塑钢门窗案,涉案金额高达10余万元。检查预制板生产企业21家,查获不合格预制板标值金额1.6万元。
六、严格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保障平安泽州
我局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巩固提高、规范有效”的要求,认真开展了“两节”、“五一”、“两会”期间及日常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共出动安全监察车辆320车(次),出动安全监察人员1200人次,检查企业320家,检查锅炉96台、压力容器112台、气瓶2490只、游乐设施2台、客运索道1台,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81份,查处隐患81处,责令立即停止使用、限期整改21台,查处立案案件14起,万元案件4起,罚款84000元。确保了全县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运行和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同时,对危险化学品承压槽罐车进行了专项整治。对县辖承压类罐车进行了摸底统计和逐一核查,重点检查了危险化学品承压槽罐车押运、驾驶和充装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建立了危险化学品罐车专项档案,共检查25家企业,消除了事故隐患,确保了全县危险化学品承压槽罐车的安全运行。
七、强化学习培训,规范执法人员行为
今年,我们按照建设“学习型”、“廉洁型”机关要求,强化学习培训,规范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工作行为,为执法人员规范执法、依法行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打铁先要自身硬,为了提高我局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水平,我们积极组织和参加了各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和专业技能培训。坚持学政治、学法律与学业务相结合,正面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相结合,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开展了以学习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内容为主题的政治理论学习;以质监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业务知识培训;以学历教育为内容的基础知识学习。在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中,局领导和有关股室负责人亲自向全体执法人员进行了综合管理、安全监察、行政执法等知识的传授。并通过检查笔记、召开座谈会、举办演讲比赛、集中考试、观看电视教育片等形式提高学习的有效性。为执法人员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开通“绿色通道”,提高了执法人员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全局形成了“讲学习,比贡献”的浓厚氛围。今年以来,又有4名执法人员参加了大专、本科班函授学习,外出考察学习执法人员人数达到20余人次。
八、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质监服务社会社会关注质监的良好氛围 在今年的执法打假行动中,我局坚持以正面报道为主,对保证产品质量安全有好做法、有新措施,且产品质量稳定的企业进行了正面宣传报道,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企业进行了曝光。对净化节日市场,正确引导消费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截止目前,行政执法工作信息被《中国质量报》、《山西日报》等省级以上媒体采用45条,市级媒体采用13条,县级媒体采用19条。1月23日,县广播电台《直播110》栏目对我局的执法动态和案件查处情况进行了现场采访,对六种不合格奶制品进行了坚决曝光
九、20**年工作思路
(一)加强自身学习,提高队伍整体素质。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技能学习。坚持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上级文件精神,学好、学透上级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自身队伍的业务学习,参加各种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全局行政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
(二)坚持依法行政,树立良好质监形象。要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文书。
(三)加大对假冒伪劣的打击力度。加大对无证食品的查处,确保有证企业的生产销售;继续开展对煤矿掺矸行为的查处,并且延伸到煤场;加大对空心砖、混凝土砌块等建材产品的查处。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执法的工作汇报 第2篇
一、精心部署,扎实推进整改活动
地委“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动员会议结束后,我县于7月2日召开延石县政法系统专项整改活动动员大会,对全县政法各部门的整改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制定下发了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的《实施方案》,成立了延石县“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领导小组,与政法各部门主要领导签订了《专项整改活动责任书》。与此同时,政法各部门也成立了由一把手负责的专项整改活动领导小组,落实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制定了活动方案,完善了自上而下的专项整改活动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为专项整改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政法各部门先后召开了党委(组)会、干警动员大会、基层科所室庭会等三个层次的会议,明确了专项整改活动的目标和具体整改方向,使全体政法干警深化了对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了参与活动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政法各部门还充分运用宣传载体,通过宣传板报、专题工作简报等进行宣传教育,营造了浓厚的活动氛围。为进一步加大对专项整改活动的指导,我县结合自身实际,下发了《专项整改活动联系点工作意见》。政法委员会成员分别确定了一个基层政法单位作为联系点,政法各部门主要领导也相应确定了一个基层单位作为联系点,对这些单位开展专项整改活动进行具体指导。
二、深挖问题,找准差距,突出重点
为确保专项整改活动取得实效,政法各部门立足实际,统筹规划,对活动的总体要求、整改的重点岗位和问题、分工职责、阶段工作内容、活动计划项目作了周密的安排,增强了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针对集中整改时间紧,任务重,政法各部门在动员部署之后,马上进入查找问题阶段。一是进一步梳理先进性教育中征求到的意见。二是以涉诉涉法信访案件和群众投诉案件为基础依据,筛选其中执法不规范,不公正的案例。如:县公安局开展了上访案件回头看活动,对群众长期上访的案件逐一审查,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三是结合部门自身实际,查找重点岗位、重点环节上存在的问题。如:县公安局确定了交警、治安、刑侦部门为重点整改岗位;检察院确定了批捕、起诉为重点岗位;司法局确定公证、律师为重点岗位。同时,各部门也相应确定了本部门的重点问题整改问题。如:法院确定了民商事和执行案件中存在的问题为重点。在查找问题的方式上,一是横向广泛征求意见。采取了设置意见箱、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等形式,了解政法各部门在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征询规范干警执法行为和促进公正执法、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合理化建议。我县政法各部门共设置征求意见箱4个,召开座谈会4次,发放征求意见表100余份;二是纵向上深入查找问题。政法各部对照各自的职责,认真查找本部门各基层办案单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执法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以对照办案程序、办案质量、行使职权的规范性查找问题。政法干警则主要排查思想道德、执法观念、管理手段、纪律作风、宗旨意识、进取意识、廉政意识、大局意识等方面问题。对查摆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归纳,对问题根源进行了深入剖析,在此基础上制定出了切合本部门实际的整改措施,明确了努力方向,为整改和第二阶段的工作开展打下了牢固的基础。
三、强化措施,落实整改,确保实效
政法各部门十分重视这次专项整改的机会,在整改措施上始终以转变工作作风,促进队伍建设,树立政法队伍良好形象为切入点,以人民满意为标准。通过整改活动使群众涉法上访下降,执法不规范的行为逐渐减少,队伍素质不断提高。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改活动取得实效,我从教育、制度、监督三个方面入手,制订整改措施。
1、抓教育培训,提高执法能力。我县政法各部门从加强思想教育和学习培训入手,着力增强广大干警公正执法的能力,提高执法水平。做到三个注重。一是注重加强执法思想教育,把深入开展执法思想教育,转变执法观念,作为规范执法行为的首要任务来抓,使广大干警从思想上切实解决为“为谁掌权,为谁服务的问题”。二是注重提高干警综合素质,进一步健全了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制定技能训练方案。如县公安局继续深入开展大练兵活动,下发了《大练兵学习资料》。三是注重提高干警执法水平。各部门制定和完善了业务知识培训计划,分期、分批开展业务培训。
2、抓建章立制,促进执法公正规范。一是从严从细制定执法规范。如:公安局开展了“执法质量评议活动”,制定和完善了《执法质量评议规定》、《执法质量考核量化积分标准》、《实行工作责任倒查的实施方案》等;县检察院先后规范和完善了《举报工作程序》、《赔偿案件办理程序》、《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程序》、《反贪污贿赂局自侦案件办理程序》、《渎职侵权检察科办案程序》、《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办案程序》、《侦查监督科办案程序》、《公诉科审查起诉案件办案程序》、《监所工作内容及措施》等。二是全面实行办事办案公开,接受各方面监督。政法各部门设立公示栏,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公开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结果,增强
执法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实行开门信访工作。
3、强化监督工作,确保专项整改扎实开展。各部门都聘请人大、政协、社会各界人士为执法监督员,把政法部门执法活动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县委政法委组织开展了一次全面督促检查活动,对政法各部门开展专项整改活动进行检查督促,指出存在的问题,并责令限期整改,有力地推动了我县专项整改活动的开展。政法各部门还进一步完善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我县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改活动集中整改阶段的虽取得一些成绩,但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我们的工作还有不足之处,我们将认真总结前一阶段的经验和不足,按照专项整改活动的工作部署和进度安排,扎扎实实地开展好后阶段的专项整改活动,力争取得更好的成绩。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执法的工作汇报 第3篇
景谷县辖六镇四乡即永平镇、威远镇、民乐镇、正兴镇、凤山镇、景谷镇和半坡乡、碧安乡、勐班乡、益智乡, 辖136个村 (居) 民委员会, 1995个村 (居) 民小组。景谷县北与镇沅县毗邻, 东与宁洱县接壤, 南与思茅区山水相连, 西沿澜沧江与澜沧县、临沧市双江县、临翔区与水相隔, 通往县外的公路有弥宁路、景临路、碧云路等, 加大了景谷县动物检疫监督执法工作的难度,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防疫工作不彻底。在实际工作中, 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动物防疫经费短缺, 技术设备落后。二是动物防疫队伍不强, 全县有官方兽医68人, 县级21人, 乡级47人, 协检员134人, 有报检点10个, 县级的到局机关工作的有4人, 乡镇的由于乡镇机构改革后多数抽调搞乡镇中心工作。协检员素质低、待遇低、责任心不强, 又没有经过专业培训。三是检疫工作不到位, 未实施现场检疫就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四是检疫出的病害动物及其产品无统一的无害化处理点。
2) 动物疫病发生流行时, 不相互通报, 公路运输监督检查困难。特别是动物疫病发生流行时, 有的贩运户为谋取暴利, 非法倒卖病害猪, 导致动物检疫监督执法难。
3) 动物防疫监督力度不够, 报检制度落实不到位。《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和2006年6月实施的《动物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要求上市交易、屠宰的动物都要佩戴免疫标识 (耳标) 并附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触动了广大养殖户、贩运户的利益。在实际工作中, 由于国家免收检疫费后, 没有了收入, 有的检疫人员对检疫工作不负责任, 加之畜禽饲养主要是家庭分散型, 规模化不高, 检疫报检意识淡薄, 产地检疫难度大。同时由于经费不足, 技术设备差, 监督人员缺乏等原因, 对基层检疫工作监督力度不够。
2 动物检疫监督执法工作的做法
1)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分管领导为组长, 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为副组长, 相关单位人员为成员工作领导小组, 定期召开工作会议讨论动物检疫监督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与毗邻壤市、县相关部门交流工作经验, 互通信息, 讨论确定流通环节动物疫病联合防检工作协议书及其实施办法, 分析重大动物疫病流行趋势, 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 动物检疫监督执法工作遵守以下原则。一是坚持依法原则, 开展动物检疫监督执法必须根据《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及有关技术标准。二是实行“激励报检、重罚逃检”的原则。对于主动提前报检的要表扬和鼓励;对逃避检疫的, 严格按规定处理处罚。三是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关键是加强毗邻接壤乡镇协检员、检疫员的管理, 要求不越界检疫, 相互尊重, 相互配合搞好工作。四是坚持经常交流工作经验, 取长补短原则。相互参观考察学习, 激励促进, 友好往来, 建立友好站所, 从而形成动物检疫监督执法合力。
3) 加强业务人员的培训。加强对检疫员、监督员业务培训, 通过从业务技术培训的干部中考核, 选拔出业务精、能力强的检疫 (监督) 员组成动物检疫监督稽查队, 负责全县出入境运输报检点的监督检查、公路运输稽查工作。
4) 加强动物检疫工作。在搞好县内检疫的同时, 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 加强流通环节动物检疫监督工作。一是与周边县经常联系沟通及时通报信息。做到“四通报”, 即互相通报疫情、互相通报动物流通趋势、互相通报常年动物贩运户信息、互相通报绕山窜梁赶运路线。二是促进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等各项检疫业务规范化开展。三是建立疫病可追溯体系, 在畜禽调运高峰期, 在主要道路设立临时监督检查点, 主要检查非法贩运和从疫区贩运的动物, 严禁从疫区贩运相关动物及其产品进入景谷县。
5) 加强动物饲养、贩运、屠宰的行为管理。近几年来景谷县检疫监督执法人员, 严厉查处违法贩运、屠宰、乱丢病死畜禽的不法事件, 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 共查处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动物及产品违法案件10起, 及时、有效地打击了违法行为。加强动物饲养、贩运、屠宰行为的动物防疫合格条件的审核工作, 符合防疫条件的发给《动物防疫合格证》, 不符合动物防疫合格条件的要求限期整改。
6) 加大宣传、普及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知识力度。检疫监督执法人员利用赶集市时向广大群众宣传动物防疫法律法规、肉食品安全知识, 讲解如何识别市场上的病害肉, 做到放心消费, 共3 500人次。
7) 加强病害动物及产品的无害化处理。无害化处理是彻底根除疫源、保障食品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 检疫出病害动物及产品时, 立即进行无害化处理, 并登记造册, 共517头 (只) 。
玉龙县农业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分析 第4篇
关键词 农业行政执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试点工作;云南省玉龙县
中图分类号:D922.63 文献标志码:C 文章编号:1673-890X(2014)15-0-04
1 概况
1.1 基本现状
云南省玉龙县农业局是玉龙人民政府职能部门,正科级、加挂玉龙县渔政管理局牌子,设有10个内设机构,局属事业站所12个。其中一个内设机构、7个事业站所具有行政执法资格。全局共核编制283名,农业局机关行政编制51名,事业编制232名。现全局实有275人。其中73人(除农机监理站9人为参公管理外,均为事业编制在岗人员)共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渔业生产防疫检疫、植物检疫、农机安全管理、农药管理等8个方面工作。
1.2 执法范围、内容和依据
1.2.1 执法主体及执法类别
玉龙县农业局执法主体现有:农业局机关(内设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及下属7个站所:农机监理站、渔政执法大队、植保站、农经站、种子管理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站和土肥站。其中:
(1)农业局机关是法定的行政执法部门,执法类别为农业综合执法。
(2)7个站所是法律法规授权或行政机关委托行使行政执法的机构,均有合法明确的委托手续及编制部门批准的“三定”职能。执法类别为农业执法。
1.3 执法设备配备情况
虽然玉龙县农业局承担着全县范围内的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点多面广,工作量大,但没有配备农业综合执法专用车、通讯设备、照相机、摄像机、电脑和简单实用的其他取证设备。严重影响了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1.4 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农业局内设的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核定行政编制5人(大队长、副大队长及工作人员3名),但目前人员都还未就位,农业综合执法工作都由局下属的具有执法主体的7个站所在农业局的领导下,依据各自承担的执法职能在正常的开展各项执法工作。目前全县范围内无大案要案发生。
2 工作开展情况
2.1 基本现状
玉龙县种子管理站属县农业局下属股所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核定编制22人,现在编在岗22人。其中事业干部13人;事业工勤3人;以工代技6人。现持有农业部核发的农业综和执法证18人,持省政府核发的执法证件7人。
2.2 工作职能
主要工作职责有:依法履行种子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管理等职责,在品种管理、市场监督和良种推广方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宣传贯彻种子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区域种子产业发展规划,负责备荒种子储备管理,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种子信息统计分析及服务工作。
2.3 执法依据,范围和内容
2.3.1 执法依据
主要的执法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是全国人大常委员会于2000年12月1日颁布实施;地方性法规有《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云南省人大常委会2008年6月1日通过实施;部门规章有《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2011年9有25日颁布;《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办法》农业部2003年9月1日颁布;《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农业部2005年5月1日颁布;《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办法》农业部2003年9月1日颁布;农业局执法委托书。
2.3.2 执法范围和内容。
2.3.2.1 行政许可事项
种子生产和经营许可证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条、二十六条;《云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二十四条。
2.3.2.2 行政处罚事项
(1)未取得种子生产许可证的,《种子法》第60条规定:责令改正、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以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 000元以上3万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生产许可证,或者未按照种子生产许可证生产种子的,《种子法》第60条规定:责令改正、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以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 000元以上3万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违法行为人的种子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未取得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法》第60条规定:责令改正、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以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 000元以上3万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按照种子经营许可证经营种子的,《种子法》第60条规定:责令改正、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以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 000元以上3万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违法行为人的种子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59条规定: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吊销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并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2 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为境外制种的种子在国内销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61条规定:责令改正、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以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 000元以上2万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endprint
(7)从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进行引种试验的收获物在国内作商品种子销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61条规定:责令改正、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以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 000元以上2万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经营的种子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62条规定:责令改正,处以1 000元以上10 000元以下罚款。
(9)经营的种子没有标签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62条规定:责令改正,处以1 000元以上10 000元以下罚款。
(10)伪造、涂改标签或者试验、检验数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62条规定:责令改正,处以1 000元以上10 000元以下罚款。
(11)未按规定制作、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62条规定:责令改正,处以1 000元以上10 000元以下罚款。
(12)种子经营者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备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62条规定:责令改正,处以1 000元以上10 000元以下罚款。
(13)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种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64条规定:责令停止种子的经营、推广,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14)在种子生产基地进行病虫害接种试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67条规定:责令停止试验,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
(15)侵占、破坏种质资源库、保护区(地)的,《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46条规定:责令改正,没收种质资源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1 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16)擅自采集或者采伐本省重点保护的种质资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46条规定:责令改正,没收种质资源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1 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17)擅自向种质资源保护区(地)引进新物种的,或者擅自向省外提供本省特有种质资源的,《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46条规定:令改正,没收种质资源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1 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18)未按规定进行隔离试种的,《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46条规定:责令改正,没收种质资源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1 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19)应当登记而未经登记的,《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47条规定;责令改正,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 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20)亲本或者原种不合格的,《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47条规定:责令改正,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 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21)包装不合格的,《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47条规定:责令改正,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 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22)标签残缺、标签不清或者擅自修改、涂改标签内容的,《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47条规定:责令改正,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 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23)生产、经营已经公告停止使用的种子的,《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47条规定:责令改正,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 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24)在未种植过的生态区域经营、推广未经试验成功的种子的,《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47条规定:责令改正,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 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25)生产、经营种子未按照规定进行备案的,《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48条规定:责令改正,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 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26)未按规定取得种子经营备案书或者伪造、变造、买卖、租借备案书的,《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48条规定:责令改正,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 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27)种子代销者超范围经营种子或者再次委托他人代销种子的,《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48条规定:责令改正,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 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28)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者将包装种子拆包销售的,《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48条规定:责令改正,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 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29)未向种子使用者提供种子的简要性状、主要栽培措施、使用条件的说明与有关咨询服务的,《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48条规定;责令改正,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 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2.4 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1)种子执法队伍素质得到了进一步提高。种子体制改革后,全站职工转变观念,明确职能,在加强种子市场监管的同时,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杂志等资料,单位的集中学习时间和工作过程中相互交流沟通,以及到省、市、县加强执法工作的岗位培训和执法证的培训,通过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和业务培训、资格考核,持证上岗,使人们既熟悉了种子法律法规和检验知识,明确了种子执法工作的目标、要求和重点,使种子检验员、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高。endprint
(2)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完善。每年的种子生产经营前,要求在玉龙县辖区内进行种子生产的云南广大种业、云南足丰种业、云南伯符科技公司和丽江鑫苗农业科技公司和进行种子经营的云南佑丰种业有限公司、云南腾丰种业有限公司古城分公司、丽江上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丽江鑫苗科技有限公司到玉龙县种子管理站备案,2013年,到玉龙县种子管理站进行杂交玉米种子生产备案的企业有2家,生产杂交玉米种近
666.6 hm2,产种量大约300万 kg;进行种子经营备案的企业有4家,备案杂交玉米品种约25个,备案种子22.5万 kg,备案水稻品种2个,备案种子2 500 kg;发放经营备案书40份,分布全县16个乡镇100个村委会,完善了种子生产经营的许可管理和备案制度,提高了种子生产经营人员的合法生产经营意识。
(3)种子生产经营行为得到了进一步规范。种子经营户在种子经营过程中,种子经营人员佩戴上岗证外,把所经营的品种样品整齐的摆在经营货柜上,并按种子管理站监制的发票和经营台账,建立了经营台账,表明了种子的来源和销售去向,包括电话号码等。
(4)加大了种子生产经营质量监管和抽查的力度。除了正常的种子市场检查外,在种子经营的旺季,到40个种子经营网点进行种子经营的品种等情况进行检查,并进行了抽样,并对违法经营种子的案件进行了处罚。在种子生产的去雄和收购环节,到石鼓、大具2个杂交玉米种子生产基地,进行种子生产质量监控,查看是否建立了种子生产档案等情况。
(5)法律法规得到了进一步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在市场检查的同时,在种子经营的旺季和种子生产前后,到种子经营网点、农村集贸市场和种子生产基地,印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告农民朋友书》等1万多份,提高了经营户合法经营的意识和广大用种户的自我保护意识。
3 存在问题
(1)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的职能难以充分发挥
(2)多部门协同执法,难以明确执法主体的权力和责任
(3)现有的农业综合执法人员身份和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的机构性质不符
(4)农业综合执法队伍素质不高,执法水平有待提高
(5)农业行政执法装备缺乏,经费不足
4 结语
开展农业综合执法试点工作需整合现有资源,进一步完善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农业行政综合执法试点工作要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紧密结合。规范行为,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树立农业综合执法的良好形象。强化执法装备,保障执法经费,提高农业行政执法的效率和水平。提高认识,各有关部门要增强建设农业综合执法体系的责任感。
县行政监察工作情况汇报 第5篇
发挥行政监察职能搞好行政监察
--xxx县行政监察情况汇报
纪检监察合署办公后,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行使两种职能的体制。行政监察机关如何更好地行使职责,是一个需要深入研究和探讨的课题。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县行政监察紧紧围绕政府职能转变,结合xxx实际,不断加大行政监察力度,重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行政审批项目,强化行政效能监察,促进政府部门及其人员不断提高质量和效率。同时,全县积极推行政务公开,规范行政管理程序,加强行政管理制度改革,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加快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行政管理模式和服务方式,通过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行政监察举措,促进了政府职能的转变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一、协调运转,优势互补,切实加强对行政监察的领导
纪检监察机关既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又各自担负着不同的职能。根据目前的体制,行政监察机关作为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没有变,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履行行政监察职能职责没有变,因此,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正确行使两种职能,协调运转,优势互补,发挥党政监督的整体效能。首先在领导力量上,重视监察局领导班子的建设。实行两套班子,一套人马,县纪委监察局现有领导班子成员7人,其中一名副书记兼任监察局长,副局长一人。在领导班子分工时,监察局领导成员分工更加贴近政府廉政建设的需要,便于与政府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沟通。今年,县纪委领导调整后,又进一步明确了纪委常委的分工,制定下发了《关于县纪委常委分工的通知》,纪委副书记兼监察局长负责机关日常事务,带有行政监察职能特点的监察综合室、案件审理室、勤政监察室、纠风办由监察局长主管,副局长协管,为发挥行政监察作用创造了条件。其次,制定议事规则,独立开展。制定了县纪委监察局议事规则,详细规定了监察局长办公会议议事的范围,主要是研究行政监察的计划、部署和向上级汇报的业务及交办的重要事项的办理情况;研究行政监察对象或申诉复议案件的查处,按行政违纪案件处理的审批权限作出处理;研究决定特邀监察员的聘任和解聘,以及其它与监察员有关的事项;讨论决定其他行政监察事项。在具体履行行政监察职能中,正确处理纪委常委会与监察局长办公会的关系,凡属重大问题由纪委常委会集体讨论,这一点不容置疑,但在纪委常委会的领导下,根据行政监察机关履行职责的需要,定期不定期召开监察局长办公会,研究属于行政监察方面的重要问题,向人大或政府报告的事项,需要履行行政监察程序的有关事项。第三,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行政监察。行政监察应贯穿于政府的方方面面,在政府实施决策、指挥、组织、协调、监察等多项职能中,监察机关发挥着重要作用。只有重视监察机关的监督,才能保证政府的决策、指挥不出差错,保证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这一点,现任政府领导班子在思想上认识明确,十分重视对行政监察的领导,县监察局作为政府重要的组成部门,列席参加政府常务会,加强监察机关对政府各项决策的监督。另一方面,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与政府领导的沟通,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汇报。凡是纠风、执法监察的专项治理项目,积极建议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组长,具体抓;凡是具有行政监察内容的有关会议,事前向政府领导汇报请示,争取政府领导到会作指示。提要求。对于涉及全局性的民主评议行风、机关效能监察、政务公开,融入了政府的总体中,发挥了党政监督的整体优势。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督,认真履行监察机关应有的职责
行政监察机关在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当好政府抓好廉政建设的参谋是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重大改革措施和重大部署开展政令检查,保证政令畅通。对于如何更好地履行监察机关应有的职责,我县结合实际,不断创新,进行了积极探索。
抓作风建设,开展行政效能监察。为使行政机关人员积极适应形势的变化,在思想作风、效率等方面要有一个根本性的转变。为此,全县开展了以优化干事、创业和投资环境为主体内容的“三个环境”建设活动。县纪委、监察局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对全县“三个环境”的现状进行了专题调研,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进行了综合分析,从中疏理出“思想观念落后,政府职能转换慢,政策落实不到位,法制环境不宽松,用人机制不健全,信贷金融环境不良”等6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从治理漂浮、推诿扯皮的不良作风;转变政府职能、营造依法治县的良好环境;查纠“四乱”行为,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以及创造公平竞争的建设环境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机关依法依纪办事的程序和规则。县纪委、监察局配合组织、人事等部门多次深入各单位进行督查,并对影响和干扰三个环境方面的案件进
行了重点查处。
抓行风评议,认真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近几年来,按照区、州纠风办的安排部署,我县把开展行风评议,认真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作为行政监察的的一项重要职能,上下联动,层层推进,先后对公安、工商、税务、电力、邮政、电信、卫生、教育、技术监督、物价等13个部门和行业、32个基层窗口单位的行业作风状况,分期分批地开展了民主评议和“回头检查”,受到了社会各个方面的好评,取得了一定成效。这项头绪繁杂,我们主要抓了深入调查、公开评议、集中整改几个关键环节,构建了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组织协调,依靠群众参与调查、评议、整改的运行机制,从而推动了行业作风的明显好转。1997年以来,我县开始推行特邀监督员制度,讨论制定了特邀监督员制度,5年来,县纪委监察局从全县社会各界先后聘请特邀监察员共5批100多名,特邀监督员在反腐倡廉特别是民主评议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特邀监察员队伍不断发展壮大,领域不断拓展,已成为纪检监察战线上的一支重要力量。
抓公务公开,促进行政行为的民主化。从1998年开始,我县就开始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活动,主要推行“五公开”(公开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办事结果、选人用人、财务收支)、“三监督”(组织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今年以来,在原有基础上,我县配备了专职纠风办副主任,抽调专人开展,把重点放在拓宽广度、挖掘深度、突出公开内容的针对性,公开形式的灵活性,公开监督的实效性上,重点抓了县级机关和县直各部门、各单位的政务公开。在建立政府信息网站、开展电子政务建设方面积极探索,扩大了群众的知情权,提高了政府的透明度。目前,全县政府机关全面推行了政务公开,占100;事业单位公开的占100。
抓行政执法监察,为重大项目建设保驾护航。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政府投资、金融信贷、招商引资、人才使用等方面国家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如何落实好政策、资金,为西部大开发创造廉政环境,是行政监察的重要职责。我们在中始终围绕西部大开发的中心任务,立足长远,突出重点,常抓不懈。主要是对重大项目的招投标进行现场监督,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纠正和解决;对一些重点环节和重要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及时受理和调查涉及重大项目的投诉。县纪委、监察局每年都要与公安、工商、林业、环保、劳动、社保等部门联合,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行政执法监察,这两年来,县纪委与相关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县开展国债资金大检查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国债建设项目管理与监督的通知》、《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决定》等文件,围绕国债项目、林业生态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以及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认真开展了执法监察。2002年,全县开展执法监察项目6项,提出监察建议15项,县纪委、监察局参与国债资金重大招投标活动11次,参与了26项国债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全县还围绕加快非公有制经济有关政策开展了3次专项检查,解决了政策落实不到位、办事效率不高等问题。
抓源头治腐,推进机制体制制度改革。深化行政管理机制体制制度改革,是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根本措施。我县主要从规范行政行为、市场行为和企业行为入手,重点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财政制度、干部人事制度三项改革,全面实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进入市场四项制度。积极与国土部门协商,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县政府制定了《xxx县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办法》,确保政府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一律按规定采用公开的形式进行招标、拍卖。2002年以来,全县出让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宗,全部实行了公开招标拍卖,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原则,社会反响好,被群众誉为“阳光下的交易”。县财政局研究制定了《关于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的实施意见》,县纪委、监察局与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合,对交通、运管、征稽、公安、工商、建设、卫生、环保、技术监督、文化等25个执收执罚单位落实“收支两条线”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查出违规违纪资金13959万元,制定了相应的监管措施。2001年以来,按照中央和区、州的统一部署,我县全面进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县政府下发了关于xxx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成立了专门的行政审批改革办公室,由县纪委、监察局具体负责抓落实,列入县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50个部门(单位),对审批等事项进行了全面集中清理,全县共清理行政审批事项323项,公布减少了174项,减少事项占清理总数的53.9。
三、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推进纪检监察与时俱进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日益多样化,对政府履行职能带来了深刻的影响。我国加入WTO和全面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都要求各级政府要尽快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机制。因此加强行政监察,进一步规范政府机关和公务员的行政行为,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是实现政府职能转变,建设廉洁、勤政、高效、务实政府的必然要求。从我县近年来行政监察的实际来看,还存在着思想观念落后,规章制度不完善,监督管理不到位,行政监察的视野不宽,措施不硬,整体监督效能不佳的问题。针对这些存在的问题,我县的行政监察必须正视新挑战,抓住新机遇,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推进行政监察与时俱进。
一是适应新形势,不断拓宽行政监察领域。行政监察要积极适应我县“十一五”规划的要求,强化行政效能监察,促进政府部门高效行政、透明行政和依法行政;要把行政监察渗透到政府行为的全过程,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市场行为和企业行为,形成事前防范、事中监督、事后惩处的行政监察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要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积极推进行政管理的“法定化”,善于把行政程序、行政审批、行政收费、行政处罚、政府招标采购、政府投资行为等用法律、法规的形式固定 下来,严格依照法定形式和程序形式和程序管理行政事务,及时防止行政管理中的随意性。监察机关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从行政监察的角度,对各种行政行为的法定化提出意见建议,加强监督检查。要积极发挥监察机关的监督和协调作用。要做到哪里有行政管理活动,哪里就应该有行政监察,通过监察权制约行政权,防止行政机关管理社会事务中权力的滥用;通过协调各职能部门的相互关系而保证政府决定的贯彻实施。
二是强化行政效能监察,促进政府部门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的提高。一些行政部门纪律松驰、服务意识差、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的问题,从外部监督分析,是对政府部门权力行使的监督还不到位,制约机制不健全。因此在今后的中,必须把行政效能监察摆在突出位置,与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与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结合起来,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行政监察机关要经常主动深入行政管理部门,开展调查研究,查找各单位管理活动的薄弱环节,深入研究哪些办事制度存在漏洞,哪些办事条件的设置不合理,哪些办事程序和办事环节可以简化,哪些环节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等等。责成相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务实、高效的部门程序和办事方式,加快机关内部事务处理的运转速度。要严格责任追究,查处典型问题。要对责任心不强,办事拖拉,推诿塞责,失时误事甚至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的人和事,严肃查处,追究责任,运用反面典型的教育和警示作用,增强行政机关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服务意识和廉洁高效意识,保证行政机关及其人员正确、及时、公正、高效地实施行政管理。
三是改进方式方法,提高行政监察的规范化、法制化水平。依法行政是对政府机关的基本要求,更是对行政监察机关的根本要求。行政监察机关必须以《行政监察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探索和制定监察对象的行为规范、行政违纪行为的惩戒规范和行政监察的程序规范。要创建学习型监察机关,各级监察干部必须加强学习,熟悉世贸组织的有关知识和规则,熟悉国家、区、州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效对各类违纪违法行为实施监督;要建立各项业务的基本规范,完善基本程序,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约束机制,防止行政监察的随意性;在信访举报、案件调查、纪律处分、政令检查、效能监察、申诉案件等各项业务中,建立一整套行为规范,为正确履行行政监察职能提供基本保证。
四、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行政监察任务
2006年,我县行政监察总的要求是:认真贯彻中央和区、州反腐倡廉部署,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进一步加大防治力度,积极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化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健全行政责任体系;加强监督检查,促进行政执行力建设,确保政令畅通,为实现我县“十一五”规划目标、建设和谐xxx提供有力保证。
(一)加强对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执法监察,确保政令畅通,为建设和谐xxx提供有力保证
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区、州关于“十一五”规划建议的要求,围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监督检查,认真查找和发现问题,敢于处理和解决问题,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和纪律惩处力度。
1、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部署开展执法监察,力保各项任务的落实。
2、围绕国家法律法规
和政府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开展执法监察,促进依法行政。把加强对《公务员法》的执法监察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研究和解决《公务员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对政府公务员的监督约束机制。加强对《行政许可法》、《土地管理法》、《招标投标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对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依法追究行政执法中的过错责任。
3、围绕固定资产投资等重大经济开展执法监察,为我县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扫除障碍。参与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配合有关部门对改革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重大投资项目审批情况的日常监督。
(二)建立健全行政问责制。督促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建立健全本单位的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和受理效能投诉的办法,健全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机构,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责人员。畅通行政过错投诉渠道。建立行政监督报告抄送制度和违法违规问题责任追究的移送处理制度,形成行政问责的合力。严格执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和行政首长问责制,建立相应的报备制度和统计分析制度。
(三)积极开展行政责任和行政效能问题专项检查。协同有关部门定期督促检查县委、县政府年度责任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加强对部门责任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开展对政务公开情况的检查,督促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四)探索对有关资金效益等问题实施效能监察的有效途径。加强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全程监督,重点监督招投标、资金往来等环节。加强查处审计反映出来的问题,落实“买单制”,坚决遏制挥霍浪费财政资金等行为。
(五)进一步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加强对采购后续的监督,治理医药购销中收受“回扣”的行为。督促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实行大处方公示制度,规范医院和医生的用药和诊疗行为,杜绝不必要的大检查和大处方。全面加强对医院收费的监督检查,凡医院乱收费的,追究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严肃处理。参与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整治黑诊所、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的行动。
(六)加大对教育乱收费的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推动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费制”收费办法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督促全面规范高等学校收费,严肃查处学校乱收费和挤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问题。对违反规定乱收费的,要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直至撤销职务。
(七)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参与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和腐败问题。
(八)配合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卫生整治,监督有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参与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追究有关责任部门和人员的失职渎职责任。
(九)支持、配合有关部门纠正城镇房屋拆迁、征地费用补偿、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十)高度重视和切实改进信访,提倡实名举报,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除了从信访举报中筛选线索外,还要从执法监察、绩效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以及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党委、政府办公室督查,突发应急事件,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和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中积极主动地收集线索。加强案件审理和申诉受理等。严格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完善责任追究方式,充分发挥监察建议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作用。
(十一)在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的同时,确保安全文明办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合理运用政策和策略。做到宽严相济、甄别实际情况区别对待,通过教育、保护与惩处相结合,做到保护改革、鼓励创新、宽容失误、违纪必惩、诬告必纠。
(十二)深入推进治根本、抓源头,加快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1、加强廉政法规制度建设。
2、大力推进政府各项重大改革。发挥监察职能作用,协助推进干部人事制度、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财政税收体制、投资体制、金融体制改革,真正把政府职能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从根本上消除腐败滋生的土壤。重点配合有关部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监督行政许可设定的法定化和实施的标准化。督促加快清理非行政许可类其它审批行为,推行非行政许可类其他审批的法定化和标准化。推动实行相对集中审批,建立起科学合理、规范高效的审批运行机制。
3、严格执行四项制度。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协助有关部门修订《xxx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督促建立和完善预选承包商制度,完善资格预审的程序和标准。严格执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推行工业用地招标挂牌出让,对协议出让土地的范围和程序进行监督。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督促规范政府采购程序,协助修订《xxx县政府采购条例》,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并加强采购后续监管。
4、大力加强廉政勤政教育。以学习和贯彻落实公务员法为契机,以增强公务员责任意识和廉洁从政意识为目标,从加强从政道德修养入手,以树立先进典型、加强典型案例通报和警示、开展勤政为民专题活动、强化廉政舆论宣传等形式,开展“转变执政理念,做廉洁为民好公仆”、依法行政、“法治公民”等廉政主题教育。
加强重点部位廉政教育。对行政审批部门、行政执法部门、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部门等重点部位人员进行分类教育。协调有关单位将重点部位廉政教育纳入公务员任前培训计划,建立相应的教育制度和网络体系。针对公务员开展行政审批规范和财经制度专项培训,增强法纪观念,提高业务能力。
创新教育形式。广泛开展大家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廉政文化活动。
(十三)狠抓自身建设,锻造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监察队伍
始终把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的先锋队,业务精通的专业队,作风过硬的纪律部队,规范高效的和谐团队。
1、加强学习,严格教育,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按照和谐、务实、善政、廉洁的要求,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发挥班子的表率作用。抓好理论学习,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宗旨教育、从政十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大力弘扬使命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法治意识和实绩意识。加强业务培训和专业知识学习,营造刻苦学习、善于钻研的氛围,强化监察干部的职业精神、提高专业化水准。
2、强化责任,着力治庸,建立正确的行为导向。健全岗位责任制。
3、健全制度,严格管理,促进机关运作规范、高效、协调。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业务流程,全面清理和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实行规范化管理。建立监察机关政务公开制度、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严格督办制度,坚持进展情况月报制度和重要情况即时报告制度。
4、转变作风,改进方法,树立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努力排民忧解民难。坚持求真务实,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牢固树立监督者首先要受监督的观念,遵纪守法,依法行政,严格执行各项纪律特别是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自觉接受上级和群众的监督,做为民、务实、清廉的表率。
中国共产党xxx县纪委监察局
2008年6月2日
XX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工作汇报 第6篇
自20X年X月X日,XX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依据《XX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管理标准,坚持文明、规范、严格、公正的立局宗旨,以建设学习型、研究型、服务型、创新型城管执法队伍为总抓手,以“市容精细化管理、执法规范化建设”为主线,依托数字城管平台,着力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打好县城建设提质战役,扎实开展“人居环境整治”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业务水平。
大队结合工作实际,配备执法车辆X辆。20X年X月份向社会严格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人员X名,局里专门开设聘请专业的法律老师对X名协管人员进行法律培训,坚持每月学习制度,以“大队大课堂、中队小课堂”的形式,全面规范学习,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作风过硬、业务熟练、纪律严明、保障有力、人民满意”的行政执法队伍。
二是建立完善制度,强化责任抓监管。
今年大队领导班子进行仔细讨论,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着装管理制度、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以领导班子带动整个队伍,团结一心、弘扬正气、各司其职、大胆工作。扎实开展“市容市貌人居环境整治”活动,切实强化城区网格化管理,进而形成层层包干,区域网格划分,采取日常巡查,错时交叉检查方式。对城区主次干道和重点区域的游散摊点,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按照“主次干道一个标准”的原则,将县城XX大街纳入严管一条街,以“七个严禁、一律”确保主干道严管、次干道严控、支路街巷管理规范长效机制。三是加强市容监管力度,维护市容秩序。
大队全体干部职工,结合自身职能,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精神,对影响市容市貌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采取日常管理和专项治理相结合、教育引导和行政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日常巡查管理,针对辖区内市场周边的环境情况进行整治,加大对XX路、XX广场场、XX桥头、XXX小学院等周边的整治力度,联同相关部门对XX街综合整治。四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加强法规宣传,努力提高市民意识。大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市民意识。结合工作实际,调配执法车,安排得力人员,广泛宣传城管法律、法规知识,印制、发放各类法律、法规宣传材料,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注重宣传教育,认真加以规范,动员沿街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城市管理,自觉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目前城区每条街道责任到人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增强文明意识、城市意识、环境意识逐渐营造支持城市管理工作的和谐氛围。二、执法权限范围建议
(一)、城管执法应该综合运用各种行之有效的执法方式。
如运用说服教育、指导、奖励、政策引导、合同等方式,依靠社区、街道组织及群众志愿者的支持,通过社会的广泛参与来实现执法目的。另外,还应建立顺畅、有效的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和监管机制,加强源头管理和部门联动,提高执法效能。如城管执法遇到暴力抗法时,因涉及相对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情形,仅靠城管解决是不现实的,很多城市实行的城管与公安“捆绑式执法”就十分必要。(二)、应明确执法责任,杜绝利益性执法,使每个担负执法责任的机构或者工作人员都能够意识到,行使权力的同时也履行责任,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不仅涉及执法主体及权能的再造,还必须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尤其要保障行政执法经费,防范利益驱动型执法,有效防止执法中的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同时,加强社会各界与媒体监督。(三)加强城管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和日常管理,健全执法人员资格考录和资质管理,提高城管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
不论是主管部门还是城管执法部门,应主动发声,积极宣传推广城管执法中的正面形象,改善社会舆论环境。三、下一步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保持前期工作成效基础上,并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工作:
一是继续坚持专项整治和日常管理相结合,对占道经营、乱堆放乱停放、户外广告不规范设置等现象开展专项整治,制订渣土运输管理标准,加强渣土源头管理,严厉惩处渣土违章行为。
配合XX道路提升工程,在日常工作中,加大对新开通或新改造的道路进行巡查监控,杜绝一切有损县城道路的违规违法行为。二是继续加强宣传教育力度。
一是在日常执法过程中,注意对群众进行宣传教育;二是有效利用各类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让广大群众更了解和支持城管工作,同时结合扫黑除恶等专项活动开展城市管理工作。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执法的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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